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開發專案,向貸款人申請人民幣貸款_____ 萬元,期限為______年。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借款合同。
第一條 定義與解釋
1.1 在本合同中,下列術語具有如下含義:
1.1.1 銀行營業日指貸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2 資訊日指每季最後一個月的20日。
1.1.3 借款人指依據本合同借用貸款的人,包括其繼承人、受讓人。
1.1.4 貸款人指依據本合同發放、管理貸款的銀行,包括經辦貸款和空軍部隊施賬戶監管的銀行。
1.1.5 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6.1條提取貸款的期間,包括推遲提款的期間。
1.1.6 還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6.7條是還貸款的期間,包括貸款展期的期間。
1.1.7 寬限期指允許借款人遲延履行義務而不視為違約的期間。
1.1.8 專案指_______.
1.1.9 建設期指從專案開工之日起至專案完工之日所經歷的時間。
1.1.10 經營期指專案竣工交付使用開始至結束的期限。
1.1.11 完工指竣工報告經有關部門批准,專案交付使用。
1.1.12 擔保性檔案指為了保證本合同的履行而簽署的保函、保證書、抵押合同、質押合同等。
第二條 借款人陳述與保證
2.1 借款人是依法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空軍部隊體,依法有權訂立和履行本合同;
2.2 所建專案已經取得有關批覆檔案,包括專案建議書批覆檔案、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批覆檔案、徵用土地批文、開工批覆檔案、專案資金承諾檔案等所有應該取得的政府批准檔案;
2.3 向貸款人提供本專案下的批准其借款的檔案、擔保性檔案、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技術諮詢合同等;
2.4 本合同項下______萬元的專案資金按期、足額到位;
2.5 向貸款人提供本專案的其他建設資金的貸款方及其他資金出資方的資金承諾書;
2.6 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債務與借款人的其他債務處於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7 在談判、簽署、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的貸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真實、完整、準確;
2.8 目前無重大經濟糾紛發生。
第三條 貸款
3.1 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總額為人民幣______萬元的貸款;
3.2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只能用於_______開發專案建設;
3.3 在貸款期限內,借款的實際提款日和還款日以貸款人批准的借據為準,其他記載事項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借據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四條 利率和利息
4.1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息,確定為年利息百分之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並且本合同項下的利率在規定的調整範圍內的,則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作相應的調整,無須經借款人的同意。
4.2 貸款人在每一結息日內向借款人計收利息。貸款到期,利隨本清。
第五條 提款前提條件
5.1 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提交下列檔案或辦理下列事項:
5.1.1 貸款證交由貸款人稽核;
5.1.2 本合同項下貸款所建專案的有關批覆檔案,包括專案建議書批覆檔案、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批覆檔案、徵用土地批文、開工批覆檔案、專案資金承諾檔案以及專案資金計劃安排等;
5.1.3 生效的建設承包合同;
5.1.4 生效的原材料供應合同;
5.1.5 專案財產保險單;
5.1.6 所有依法生效的擔保性檔案;
5.2 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須滿足下列條件:
5.2.1 擔保合同合法有效;
5.2.2 本合同項下貸款所建專案的資本金和其他籌措資金已按規定的時間足額到位;
5.2.3 未發生本合同規定的違約事件;
5.2.4 出具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的情況報告及有關的財務報表、資料;
5.2.5 按本合同規定向貸款人辦理提款手續;
5.2.6 已按第7.3條的規定開立賬戶。
第六條 提款和還款
6.1 本合同項下貸款的提款期,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止。
6.2 本合同項下貸款分_____次提取;
6.3 貸款人應在借款人辦理借款手續後______個銀行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
6.4 借款人在確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內,未辦理提款手續且未申請推遲提款的,貸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內辦理有關手續,逾期仍未辦理的,貸款人有權取消未提取的貸款;
6.5 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還款期為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分次還款,還款時間與金額如下:______
6.6 借款人用於歸還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的資金,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7 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於擬定提前還款日____________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交申請,經與貸款人協商同意的,可以提前還款。對於提前償還的款工面,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6.8 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應按實際用款天數計算利息,與本金並歸還。
第七條 賬戶監管
7.1 為保證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落實,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委託貸款人根據銀行賬戶管理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對借款人按第7.3條開立的賬戶進行監管。
7.2 賬戶監管包括:
7.2.1 監督借款人專款專用,對非用於本專案的開支有權拒付。
7.2.2 監督借款人按規定的用款順序支付款項。
7.2.3 有權以償債基金賬戶直接劃撥資金以歸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而取得的其他債權。
7.3 借款人應在下述機構開立並保持下述賬戶,直至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而獲得的其他債權部還清為止;
7.3.1 開立於_____的專案資金專用賬戶,借款人從貸款人處提取的所有款項及專案資金必須存入該賬戶,賬戶餘額不得低於按規定應當留足的預備費的金額;從該賬戶提取的款項只能轉至基本結算賬戶;
7.4 貸款人對為實施本合同約定的賬戶監管而採取的拒付、限制支出等措施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八條 擔保
8.1 為保證專案的按期完工和貸款的按期清償,有關方已向貸款人提供以下擔保:
8.1.1 在專案建設期間內,__________向貸款人提供資金承諾,保證在發生工程成本超支、不能按原計劃成本完成全部工程時,通過各種方式融資、補充資金,直至工程完工(見附件一)
8.1.2 當專案不能按期完工時,借款人將其所獲得的來自於建設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以及本專案下其他合同的違約金、賠償金等所有權益轉讓給貸款人。
8.1.3 貸款人以依法獲得的_____專案工程作為清償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擔保,並承諾該質押擔保不因借款人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分立、合併、股份制改造、合作等涉及銀行債權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調整而撤銷。
8.1.4 專案建成後,還款期內貸款本息的償還,由______向貸款人提供擔保,保證在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償貸款本息時承擔連帶責任(見附件二)
第九條 借款人承諾
9.1 所作的陳述與保證真實無誤;
9.2 承認和遵循貸款人的業務制度和操作慣例及本合同項下的操作規程;
9.3 按照本合同和借據中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9.4 保證資金狀況沒有發生不利於本合同項下貸款的變化;
9.5 本專案的匯率風險由借款人自行承擔並採取措施加以防範,不得影響貸款本息的償還;
9.6 借款人應當及時就已經發生或將發生的本合同規定的違約事件向貸款人通報。
第十條 貸款人承諾
10.1 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及時足額撥付應當發放的貸款;
10.2 對獲悉借款人專案建設、財務收支等情況依法保密。
第十一條 變更、解除與轉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保險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3.1 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應按日向貸款人支付未提款金額部分的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
13.2 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還本付息的,對逾期貸款每日計收萬分之______利息,對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13.3 借款人未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對違約部分按日計收萬分之_____的利息;
13.4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條款的約定,情況嚴重,致使貸款人認為可能危及貸款安全的,貸款人有權取消尚未發放的貸款,並提前收回已經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不能收回的,視為貸款逾期,並按規定計收利息。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通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貸款人: 保證人: 身份證件號碼: 抵押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特別提示: 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請認真閱讀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條款,尤其是用黑體字表明的條款,對於不理解的條款,可以向貸款人徵詢,貸款人將進行解釋。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一旦簽訂本合同,即認為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已理解並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條款。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借貸條款
第一條貸款金額。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申請,經審查同意向借款人發放個人貸款(以下稱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
第二條貸款用途。貸款用於 。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貸款挪作他用。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貸款人有權就挪用貸款部分自挪用之____日起按本合同約定的貸款利率上浮 %計收罰息。若遇本合同約定的貸款利率調整,則分段計收罰息。
第三條貸款利率。按照人民銀行有關規定,確定貸款利率為月利率 ‰,利息從貸款放款之日起開始計算並按月結息。借款期限在________年(含)以下的,前述貸款利率為固定利率,無論法定利率是否調整,均執行本合同的約定利率,不分段計息;借款期限在________年以上的,前述貸款利率________年一定,於每________年度的貸款發放日根據當天的法定利率確定應執行的利率,貸款人將在營業場所對法定貸款利率調整情況進行公告。
第四條貸款期限為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款借據為準,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在本合同生效後,以借款人名義將貸款以轉帳形式劃入 在銀行開立的帳戶(開戶行: ;帳號: ),以支付本合同
第二條所列用途之款項。上述行為視為借款人提用了借款,貸款人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
第六條貸款人與借款人雙方商定,自貸款發放次月起,借款人按月歸還貸款本息(一次性還本付息除外),還款日為每月____日。借款人自願按下列第 種方式歸還貸款本息(如放款日與扣款日不同,首期、末期還款金額按實際天數計算): ------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現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現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單位):_________ 甲方等人因購買房屋,資金不足,特向乙方請求借款。經雙方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借給甲方人民幣___元(大寫:______元整),甲方應於年____月____日前歸還完畢。
二、甲方同意乙方扣除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間在乙方享有的股份分紅______元作為還款。在此期間,若甲方的股份分紅總額不足捌萬元的,甲方需將 不足部分補齊還給乙方。
三、甲方等人對
第一項的借款______元整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四、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請借款合同二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於 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前交付甲方。 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 還款日期: 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 還款方式:現金__________支付。 違約責任:
1、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並從到期日起付日息1% .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借款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名稱) 乙方:________________(你的基本資訊)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向甲方無息借款購買汽車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借款金額: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為人民幣____元。
2、借款利息:甲方向乙方出借的款項在借款期限內不支付利息。
3、借款期限及還款期限:借款期限為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可以約定具體如何歸還的期限,比如每月或每年的什麼時候歸還,由公司從個人工資款項中扣回多少元等)。
4、還款方式:如果前面有明確約定,則可以不要。
5、保證條款:(如果公司需要這方面的保證的話,不要就可以不要此條款,要的話根據你和公司的協商進行補充。)
6、違約條款:根據具體實際情況寫
7、其他:公司借款給你如果有什麼服務期限或什麼附加條款請註明。
8、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借款單位_____根據信託貸款有關規定出具借款契約,向人民銀行信託部申請信託貸款,並約定下列條款以資信守:
第一條 借款金額人民幣___萬元,用於___專案,其中土建部分____萬元,裝置____萬元。
第二條 保證將貸款用於上列專案,並按計劃於____年__月__日全部完工投產,並實現預定的經濟效果:新增產值___,產量___,利潤____,稅金___.
第三條 借款期限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釐____毫計息,每次還款同時計收利息。
第四條 借款單位如果未經銀行同意而改變計劃,挪用貸款或物資,銀行有權進行信貸制裁。
第五條 貸款到期,借款單位主動歸還,如不按期歸還借款,除按規定加收利息外,銀行有權在借款單位的存款賬戶中扣還,借款單位和擔保單位不得提出異議。
第六條 借款單位如果停建或沒有達到經濟效果,不能按規定歸還貸款時,借款單位願用固定資產變價收入款和固定資產折舊基金或基金存款歸還。
第七條 擔保單位保證借款單位恪守契約規定的條款、如果借款單位不能按本契約規定還清本息,願承擔經濟責任,由擔保單位負責歸還。
第八條 本契約經借款單位,擔保單位確認無誤並加蓋公章和負責人章後生效,借款本息還清後自動生效。
借款單位:______(公章)擔保單位:____(公章)
負責人:_______(簽章)負責人:_____(簽章)
立約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合同編號:
借款方:
證件型別及編號: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聯絡方式:
貸款方:交通銀行 支行
證件型別及編號: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聯絡方式:
擔保方:
證件型別及編號:
地址:
電話:
應借款方 年 月 日的借款申請,貸款方願意向借款方提供流動資金外匯貸款。借貸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規以及交通銀行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經過平等協商,現達成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借款幣種、金額和期限
1.1 借款幣種: 。
1.2 借款金額: (大寫: )
1.3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借款用途
2.1 借款限用於 。
第三條 提款
3.1 提款期為 天,自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內,借款方應按下列計劃提款。
計 劃 提 款金 額
年季月日
3.2 借款方如需調整提款計劃,應至少提前 天提出,並經貸款方同意。
3.3 借款方辦理提款,應提前 個銀行營業日提交有效借款憑證。
3.4 提款期到期,未提貸款部分即自動登出,但事前經貸款方書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條 利息
4.1 借款利率。
借款年利率為 。
利息每 計收一次,結息日為 。
計息方法:以 天為一年,按貸款餘額和實際用款天數計收利息。
4.2 借款方應於結息日主動支付利息。如結息日為非銀行營業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日支付。屆時未付,貸款方有權主動從借款方的存款賬戶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對應付未付利息,貸款方可計收復利。
4.3 利息以 幣種支付。
第五條 還款
5.1 借款方以銷售收入及其他可還貸資金歸還借款。借款方應按第1.3條款規定的期限內一次或分次歸還全部借款本金。
5.2 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內如確需調整還款計劃,應提前一個月通知貸款方,並經貸款方同意。貸款到期,貸款方因客觀原因不能如數歸還,借款方應至少提前 天向貸款方提交展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後才能展期;同時,借貸雙方對本合同中貸款期限、利率和還款計劃部分作出補充和修訂。展期貸款利率按修改後期限的相應利率檔次確定。
5.3 借款到期未還又未經貸款方批准展期,對該逾期貸款,貸款方有權從逾期之日起,在原定利率基礎上加收 %的利息。
第六條 擔保
6.1 本借款由 提供還款擔保(具體擔保內容見附件)。如借款方未能按期還款,貸款方可行使上述擔保項下的權利。
第七條 約定事項
7.1 借款方應在貸款方開立往來賬戶。借款方應將本貸款項下的進出口結算業務全部交貸款方辦理。貸款項下進口貿易合同副本應交貸款方,貸款方憑以開證、付款。
7.2 借款方同意無條件接受貸款方的信貸監督和檢查,併為之提供工作便利。貸款方有權審查借款方的資產和財務狀況。借款方應按月報送生產經營有關的統計、財會報表及貸款方要求的其他資料。借款方應保證上述報表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7.3 借款方應將本貸款項下財產以所借幣種向貸款方指定的保險公司按期連續投保有關險種。
7.4 如果借款方今後採取抵押方式向第三者籌措流動資金,借款方應同比例地向貸款方提供抵押品。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 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事件,借款方即構成違約:
(1)未能按第四條、第五條規定還本付息;
(2)未按第二條規定使用貸款;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項下應由借款方履行或遵守的任何約定事項,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發生之後 天內沒有得到補救或糾正;
(4)借款方未能履行與第三者簽訂的其他任何借款或融資合同中的義務而被採取信貸制裁措施。
8.2 貸款方未能按提款計劃及時供應貸款即構成違約,但由於國家經濟政策和信貸政策變更者除外。
8.3 如借款方違約,貸款方有權立即同時或先後採取以下任何一種或數種措施:
(1)從借款方在貸款方的任何賬戶中主動扣收欠款;
(2)對8.1(2)條款所述違約事件,將挪用部分從挪用之日起在原定利率基礎上加收 %的罰息,並限期收回被挪用貸款;
(3)對第8.1(3)條款所述違約行為,從違約之日起違約發生日借款金額和違約天數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於萬分之 的違約金,直至違約行為糾正之日止。對其中無法糾正的行為則按違約發生日借款餘額一次性收取不高於千分之 的違約金;
(4)中止或終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權利;
(5)宣佈貸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並限期或立即償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依法律可以採取的任何措施。
貸款方因追索貸款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應由借款方負責。對貸款方採取上述任何措施,借款方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8.4 如貸款方違約,借款方可從違約之日起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天向貸款方收取不高於萬分之 的違約金,直至違約行為糾正之日為止。
第九條 其他事項
9.1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補充均須雙方協商並訂立補充條款或修改協議。修改、補充協議無論是否明示,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對借貸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並絲毫不影響本合同未變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9.2 貸款方可自主決定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權利,但應及時通知借款方。未經貸款方書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行為均屬無效。
9.3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貸款方規定辦理;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另行協商訂立補充條款。
9.4 借貸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有爭議,應儘量通過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圓滿解決時,應向 方所在地有管轄權法院提起訴訟。
9.5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全部應付款項清償完畢之日失效。
9.6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借貸雙方各執 份,擔保人執一份。
9.7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在 簽署。
(以下為合同簽章部分,無正文內容。)
借款方: 貸款方:交通銀行 支行
(法人公章) (法人公章)
簽字人: 簽字人:
職務: 職務:
日期: 日期:
擔保方:
(法人公章)
簽字人:
職務:
日期:
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
借款人: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公路建設專案,向貸款人申請人民幣貸款_________萬元,期限為_________年。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貸款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與解釋
1. 1在本合同中,下列術語具有如下含義:
1.2 銀行營業日指貸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 .3 借款人指依據本合同借用貸款的人,包括其繼承人、受讓人。
1 .4 貸款人指依據本合同發放、管理貸款的銀行,包括經辦貸款和實施賬戶監管的銀行。
1.5 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6. 條提取貸款的期間,包括推遲提款的期間。
1 .6 還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6.7條歸還貸款的期間,包括貸款展期的期間。
1 .7 寬限期指允許借款人遲延履行義務而不視為違約的期間。
1.8 專案指_________公路。
1 .9 建設期指從專案開工之日起至專案完工之日。
1 .1 0 經營期指專案竣工交付使用開始至運營期結束。
1 . 11 完工指竣工報告經有關部門批准,專案交付使用。
1 .12 預備費包括基本預備費和漲價預備費。
1 .13 專案資本金指在_________公路總投資中由投資者認繳的非債務性資金。
1 .14 擔保性檔案指為了保證本合同的履行而簽署的保函、保證、抵押合同、質押合同等。
第二條 借款人陳述與保證
2.1 借款人是依法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實體,依法有權訂立和履行本合同;
2.2 所建專案已經取得有關批覆檔案,包括專案建議書批覆檔案、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批覆檔案、環保批覆檔案、徵用土地批文、開工批覆檔案、專案資金承諾檔案、公路收費權批文或意向性承諾書等所有應該取得的政府批准檔案;
2.3 向貸款人提供本專案下的批准其借款的檔案、擔保性檔案、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技術諮詢合同等;
2.4 本合同項下_________萬元的專案資本金按期、足額到位;
2.5 向貸款人提供本專案的其他建設資金的貸款方及其他資金出資方的資金承諾書;
2.6 在總投資中單列百分之_________的預備費用於應付意外事件及物價上漲可能引起的成本超支;
2.7 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債務與借款人其他債務處於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8 在談判、簽署、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貸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真實、完整、準確;
2.9 目前無重大經濟糾紛發生。
第三條 貸款
3. 1 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的貸款。
3.2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只能用於_________公路專案建設。
3.3 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共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4 在貸款期限內,借款的實際提款日和還款日以貸款人批准的借據為準;其他記載事項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四條 利率和利息
4.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確定為年息百分之___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並且本合同項下的利率在規定的調整範圍內的,則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作相應的調整,無須經借款人同意。
4.2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息,以每年360天為基數,從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實際貸款餘額和佔用天數計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後一天)
4.3 貸款人在每一結息日向借款人計收利息。貸款到期,利隨本清。
第五條 提款前提條件
5.1 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提交下列檔案或辦理下列事項:
5.1 .12 貸款證交由貸款人稽核;
5.1 .3 生效的建設承包合同;
5.1 .4 生效的原材料供應合同;
5.1 .5 專案財產保險單;
5.1 .6 所有依法生效的擔保性檔案。
5.2 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5.2. 1 擔保合同合法有效;
5.2.2 本合同項下貸款所建專案的資本金和其他籌措資金已按規定的時間足額到位;
5.2.3 未發生成本超支或者成本超支部分已自籌解決;
5.2.4 未發生本合同規定的違約事件;
5.2.5 出具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的情況報告及有關的財務報表、資料;
5.2.6 按本合同規定向貸款人辦理提款手續;
5.2.7 已按第7.3條的規定開立賬戶。
第六條 提款和還款
6. 1 本合同項下貸款的提款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6.2 本合同項下貸款分次提取,即: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萬元;
6.3 借款人確需推遲提款日期的,應在提款日前_________天徵得貸款人的同意,並支付貸款人因此所受到的利息損失(推遲提款期的`利息-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貸款人所受利息損失)
6.4 貸款人應在借款人辦理借款手續後_________個銀行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
6.5 如果借款人要求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取的貸款,應在確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終止日_________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後方可取消。
6.6 借款人在確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內,未辦理提款手續且未申請推遲提款的,貸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內辦理有關手續;逾期仍未辦理的,貸款人有權取消未提取的貸款。
6.7 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還款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分_________次還款,具體還款時間與金額如下:
_________還款日_________還款本金數額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萬元
6.8 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貸款的,可以在該筆貸款到期日_________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交展期申請,貸款人同意後,由貸款人與借款人簽訂展期協議。
6.9 借款人用於歸還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的資金,包括但不限於:
6.9.1 _________公路建成通車後收取的車輛通行費;
6.9.2
6.9.3
6.1 0 第6.9條所列資金尚不足以歸還貸款的,借貸雙方應及時協商以借款人的任何其他資金償還貸款本息,或者由保證人清償。
6. 11 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於擬定提前還款日_________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交申請,經與貸款人協商同意後,可以提前還款。對於提前償還的款項,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6. 12 借款人提前還款的,必須在結息日進行;本金金額不得少於_________萬元。
6. 13 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應按實際用款天數計算利息,與本金一併歸還。
6. 14 借款人提前歸還的本金,應按本合同6.7條規定的還款計劃倒順序減少貸款本金。
6.1 5 若某個提款、還款、結息日為非銀行營業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日,若下一個銀行營業日為下一個公曆年度或月份的第一天,則該提款、還款日提前至上一個銀行營業日。順延或提前的,相應加收或減少利息。
第七條 賬戶監管
7. 1 為保證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落實,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委託貸款人根據銀行賬戶管理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對借款人按第7.3條開立的賬戶進行監管。
7.2 賬戶監管包括:
7.2. 1 監督借款人專款專用,對非用於本專案的開支有權拒付;
7.2.2 監督借款人按規定的用款順序支付款項;
7.2.3 有權從償債基金賬戶直接劃轉資金以歸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而取得的其他債權。
7.3 借款人應在下述機構開立並保持下述賬戶,直至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而獲得的其他債權全部還清為止:
7.3. 1 開立於_________的專案資金專用賬戶,借款人從貸款人處提取的所有款項及專案資本金必須存入該賬戶,賬戶餘額不得低於按規定應當留足的預備費的金額;從該賬戶提取的款項只能轉至基本結算賬戶;
7.3.2 開立於_________的基本結算賬戶,借款人收到的下述款項應付至該賬戶內且該賬戶內的資金只能用於第7.4條規定的支出:
專案完工後收取的車輛通行費;
本專案下的所有保險賠款;
借款人收取的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項下的違約金、賠償金、定金及其他款項;
借款人從任何其他渠道收取的本專案下的所有其他款項。
7.3.3 開立於_________的償債基金賬戶,該賬戶內的資金只能用於歸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取得其他債權。借款人應在還本結息日將當期應當償付的款項存入償債基金賬戶,並享有_________天的寬限期。
7.4 借款人承諾,其從基本結算賬戶內的所有提款和轉賬只能按照下列次序支付下述款項:
7.4. 1 專案建設期:
a.按借款人的工程預算應付的工程款
b.本合同項下的到期利息
c.其他支出
7.4.2 專案經營期:
a.本合同項下的到期利息額
b.本合同項下的到期本金額
c.本合同項下應支付給貸款人的任何其他金額
d.按借款人的營運預算應付的營運開支
e.其他支出。
7.5 在貸款人發出違約通知後(除非該違約通知被收回),除非用作支付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取得的其他債權,否則借款人從第7.3條所列賬戶的所有提款應事先取得貸款人的同意。
7.6 貸款人對為實施本合同約定的賬戶監管而採取的拒付、限制支出等措施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八條 擔保
8.1 為保證專案的按期完工和貸款的按期清償,有關方已向貸款人提供以下擔保:
8. 1. 2 在專案建設期間內,_________向貸款人提供資金承諾,保證在發生工程成本超支、不能按原計劃成本完成全部工程時,通過各種方式融資,補充資金,直至工程全部完工(見附件一)
8.1 .3 借款人以依法獲得的_________公路收費權質押作為清償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擔保(見_________公路收費權質押合同),並承諾該質押擔保不因借款人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併、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涉及銀行債權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調整而撤銷。
8. 1.4 專案建成後,還款期內貸款本息的償還,由_________向貸款人提供擔保,保證在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償貸款本息時承擔連帶責任(見附件二)
第九條 借款人承諾
9. 1 所作的陳述與保證真實無誤;
9.2 承認和遵循貸款人的業務制度和操作慣例及本合同項下的操作規程;
9.3 按照本合同和借據中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9.4 在每個財務年度結束後_________日和每個季度結束後_________日內,向貸款人提交該階段的財務報表,並保證真實、完整、準確。年終財務報表需經註冊會計師(審計師)事務所稽核、確認;
9.5 保證資金狀況沒有發生不利於本合同項下貸款的變化;
9.6 本專案的匯率風險由借款人自行承擔並採取措施加以防範,不得影響貸款本息的償還;
9.7 允許貸款人及其委託的單位或個人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以及借款人專案建設、生產經營、財務收支等情況;
9.8 借款人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併(兼併)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涉及銀行債權債務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調整時,不得改變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對貸款人應負的義務,並在作出決定_________日前向貸款人提出報告,與貸款人就貸款清償或者落實達成協議後實施;
9.9 借款人變更註冊資本、章程、法定代表人及其他工商登記事項時,應在變更後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9. 10 借款人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或出現財務狀況惡化、可能危及貸款安全的,應當在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9. 11 借款人應當及時就已發生或者將發生的本合同規定的違約事件向貸款人通報。
第十條 貸款人承諾
10. 1 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及時足額撥付應當發放的貸款;
第十一條 變更、解除與轉讓
締約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確需變更、解除的,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合同變更、解除的,不影響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合同解除的,不影響本合同中規定的爭議解決條款。
第十二條 保險
12. 1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日內向貸款人認可的保險公司辦理本合同項下的專案保險。
12.2險種為_________險、_________險、_________險;保險餘額應與本文同項下專案的總價值相等;保險期限應不短於貸款期限,並根據有關規定續保,直至貸款還清為止。
12.3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若專案發生投保範圍內的損失,借款人應將其所得保險賠償金存入第7.3.2條規定的基本結算賬戶,由借貸雙方協商決定用於專案毀損部分的修復或提前清償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3. 1 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應按日向貸款人支付未提取貸款金額部分的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13.3 借款人未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對違約使用部分計收萬分之_________的利息。
13.5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7.4條規定的,應向貸款人支付挪用金額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13.7 發生第 3.6條規定的情形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置質押的_________公路收費權。
13.8 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規定歸還貸款本息、違約金、賠償金的,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在貸款人及其分支機構處開立的所有賬戶上直接扣收。
13.9 貸款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及時改正,並向借款人按日償付違約部分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13.9. 收到借據後,無正當理由推遲放款的;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
14.1 借貸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當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第十五條 通訊
15. 1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溝通均應直接送交,或者採用掛號信函、傳真、電報、電傳等書面形式。但是採取除掛號信函之外的其他書面形式送交的,應在事後三天內以掛號信函方式補寄對方。
15.2 本合同雙方的通訊地址,以本合同締約人欄中的記載為準,如有變更,應立即通知對方。
第十六條 其他
16. 1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至本合同項下所有應付款項全部清償之日止。
借款人:_________(公章)貸款人: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簽字)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簽字)
編號: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交通銀行_________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應借款方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的借款申請,貸款方願意向借款方提供流動資金外匯貸款。借貸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規以及交通銀行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經過平等協商,現達成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借款幣種、金額和期限
1.1借款幣種:____________________
1.2借款金額: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
1.3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_____,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條借款用途
2.1借款限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提款
3.1提款期為_____天,自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內,借款方應按下列計劃提款。
計 劃 提 款金 額年季月
3.2 借款方如需調整提款計劃,應至少提前十天提出,並經貸款方同意。
3.3借款方辦理提款,應提前_____個銀行營業日提交有效借款憑證。
3.4提款期到期,未提貸款部分即自動登出,但事前經貸款方書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條利息
4.1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為__________
利息每_____計收一次,結息日為__________
計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為一年,按貸款餘額和實際用款天數計收利息。
4.2借款方應於結息日主動支付利息。如結息日為非銀行營業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日支付。屆時未付,貸款方有權主動從借款方的存款帳戶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對應付未付利息,貸款方可計收復利。
4.3利息以所借幣種支付。
第五條還款
5.1借款方以銷售收入及其他可還貸資金歸還借款。借款方應按第1.3條款規定的期限內一次或分次歸還全部借款本金。還款計劃如下:
期序金額序 數年季月
幣種:1
2
3
4
5
6
7
8
編號: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貸款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應借款方 年 月 日提出的借款申請,貸款方願意向借款方提供固定資產外匯貸款。借貸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 銀行的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經過平等協商,現達成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借款幣種、金額和期限
1.1 借款幣種:
1.2 借款金額: (大寫: ),其中備付利息 (大寫: )
1.3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 年,自第一筆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條 借款用途
2.1 借款限用於
2.2 備付利息款限用於支付建設期各期利息。
第三條 提款
3.1 借款方按第一條規定的借款額提款或/和開立信用證均必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後方可進行:
(1)已提供借款專案納入國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的證明;
(2)已提供合營各方註冊資本已按規定繳足的驗資報告或出資證明;
(3)已提供貸款方認可的專案預(概)算資金已全實的證明,包括撥款和發行股票、債券的批准件;各類已簽署生效的融資合同副本;註冊外投資或/和自有資金已落實的證明等;
(4)已提交董事會有關借款、財產抵押的有關決議及法人代表授權書;
(5)已提供貸款方認可的還款擔保;抵押合同已辦妥登記及公證手續;
(6)自籌資金已按貸款方要求或按計劃投入使用或到帳;
(7)未發生第9.1條款所列任何一種違約行為;
(8)其它:
3.2 提款期限為 個月。自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算。每次提款額為 萬的整數倍,但後一筆提款除外。
3.3 在提款期限內,借款方應按下列分年提款計劃提款:
計 劃 提 款
金 額
年
季
月
3.4 各年(季)度提款計劃借款方應在當年(季)第一筆提款前一個月提交貸款方。
3.5 分年和年(季)度提款計劃如需調整,應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並經貸款方同意。
3.6 借款方辦理提款,應提前 個銀行營業日提交有效借款憑證。
3.7 提款期到期,未提貸款部分即自動登出,但事前已經貸款方書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條 利息和費用
4.1 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為
利息每 計收一次,結算日為 。
計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為一年,按貸款餘額和實際用款天數計收利息。
4.2 承諾費。貸款方有權在提款期內向借款方收取承諾費,承諾費費率為年率 ;承諾費起算日為 ,並在 日計收。
計費方法:以三百六十天為一年,按未提金額和實際未提天數計收承諾費。承諾費由貸款方主動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扣收。
4.3 管理費。借款方應在第一次提款時按合同借款金額的 %向貸款方一次性支付管理費,管理費以人民幣支付(以支付當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外匯中間價折算)。
4.4 凡因簽訂與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屬檔案而發生的其他費用均由借款方承擔。
4.5 借款方應於結息日主動支付利息,如結息日為非銀行營業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日支付。屆時未付,貸款方有權主動從借款方的存款賬戶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對應付未付利息,貸款方可計收復利。
4.6 除4.3條款項下費用外,其他各項利息、費用均以所借幣種支付。
第五條 還款
5.1 還款來源為 及其他可用於還款的資金。
5.2 借款方應在第1.3條款規定期限內以所借幣種歸還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歸還一次,分 期還清;第一期還款在第一筆提款之日後 個月進行,各期還款金額見下表:
5.3 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內不能按期歸還貸款,應在計劃還款日前一個月提出調整還款計劃申請,經貸款方同意並對第5.2條款作出修訂後執行。貸款到期(指分期還款計劃中的最後一期),借款方因各觀因素無力歸還,最遲應在貸款到期日一個月前提出展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貸雙方對本合同中的貸款期限、利率和還款計劃部分作出補充和修訂,展期貸款利率按修改後期限的相應利率檔次確定。
5.4 借款方未按第5.2條款規定的分期還款計劃按期如數還款,又未經貸款方同意調整還款計劃,對未還貸款部分,貸款方有權從計劃還款日後的第一天起在原訂利率基礎上加收20%的利息。
5.5 借款方提前還款應經貸款方同意方可辦理,並應提前 個銀行營業日通知貸款方,提前還款應在結息日並應按第5.2條款所列還款期序的倒序進行,而不能低衝即將到期或下一期的還款。
第六條 擔保
6.1 本借款由 提供還款擔保(具體擔保內容見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約,貸款方可行使上述擔保項下的權利。
6.2 借款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將第8.5條款所述本貸款項下所有各期保險單項下的權益無條件抵押給貸款方。保險單以貸款方為第一受益人,保險單正本交由貸款方保管,貸款方有權參與定損定責及索賠工作。如借款方未能按期歸還貸款本息,發生保險賠償時,貸款方有權從保險賠償金中扣收貸款本息。
第七條 陳述與保證
(1)借款方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登記註冊的、獨立的企業法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資格和能力;
(2)借款方已辦妥簽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准和授權手續,並切實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3)簽署和履行本合同與對借款方資產具有約束力的任何合同或抵押權並無牴觸之處;
(4)借款方提供的一切報表、資料和情況是真實準確的,且向貸款方提出本貸款申請以來,借款方的綜合財務狀況未發生重大不利變化或未損害借款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
(5)借款方未隱瞞任何已發生或即將發生的影響貸款方權益的下列事件:
A.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B.未結案的訴訟仲裁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擔保、權益和資產抵押以及各類債務承諾;D.各類舉債、欠債;E.其他重大事件。
7.2 第7.1條款所述每一項陳述與保證,亦作為借款方在每一筆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所作出的陳述與保證。
第八條 約定事項
8.1 借款方應按貸款方要求開立往來戶或/和專戶。本合同項下開證、付款等應在貸款方辦理,並接受貸款方的稽核。
8.2 如貸款方認為某項裝置訂購應實行公開招標,借款方應遵照辦理。
8.3 本合同簽訂後,借款方應按計劃對外訂貨,進口訂貨清單應交貸款方稽核。貿易合同副本應交貸款方,貸款方憑以開證、付款。
8.4 借款方同意無條件接受貸款方的信貸監督和檢查,併為之提供工作便利。貸款方有權參與招標、商務談判、竣工驗收等活動,有權參加借款方有關工程建設、生產經營、計劃財務等方面的重要業務辦公會議或列席董事會,有權參與貸款方認為有必要參加的其他重大活動和會議。借款方應將上述重要活動和會議事先通知貸款方。借款方應按貸款方要求及時報送與專案建設、貸款使用和生產經營有關的各類重要設計檔案、統計財會報表、各年計劃及其執行情況的書面報告、董事會重大決議和決定(包括人事安排方面)。借款方應保證上述報表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貸款方有權調閱原始憑證,審查借款方的資產和財務狀況。
8.5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在借款方建設和經營期間,借款方應將本貸款項下財產以所借幣種向貸款方指定的保險公司按期連續投保有關險種。保險額應為財產原值的110%。如原值低於市場價時,應按重價投保。借款方如中斷保險,貸款方有權主動代為保險,一切費用由借款方負擔。
8.6 借款方同意將本貸款項下未參與週轉的全部折舊基金和不低於 %的其他專項基金存入貸款方,將不低於 %的各類結算業務交由貸款方辦理。
8.7 借款方和未能按第5.2條款規定還款,則不能進行紅利分配。
8.8 借款方對本貸款和其他同類債務的清償,應按照比例平等原則進行。如果今後為其他建設專案採取抵押擔保方式籌措建設資金,借款方應同比例地向貸款方提供抵押品。借款方不能與第三方簽訂任何有損貸款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或影響借款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協議。
8.9 借款方發生下列事件應事先徵求貸款方的意見:(1)合資(作)合同、企業章程的任何變更;(2)為其他建設專案向境內外舉債。
8.10 借款方發生下列事件應事先徵得貸款方同意:(1)以資產和收入為其他單位提供信用擔保或設定抵押權;(2)出售、轉讓、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以本貸款購置的設施、裝置、器具及其他任何固定資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 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事件,借款方即構成違約;
(1)未能按第四條、第五條規定按期如數支付各項應付款項;
(2)未按第二條規定使用貸款;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項下應由借方履行和遵守的任何約定事項,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發生之後30天內沒有得到補救或糾正;
(4)借款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陳述與保證,或在遞交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其他檔案中的陳述與保證被證明其在作出、重複作出時,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真實、不準確、或使人誤解的;
(5)借款方未能履行與第三者簽訂的其他任何借款或融資合同中的義務而被採取信貸制裁措施。
(6)擔保人喪失擔保資格或能力,或抵押品現值比原估價減少15%以上,而借款方在接到貸款方有關通知後一個月內又未按貸款方要求提供或補充新的還款擔保。
(7)停止專案建設或生產經營;
(8)借款方(被)申請破產。
9.2 貸款方未能按提款計劃及時供應貸款即構成違約,但由於國家經濟政策和信貸政策變更者除外。
9.3 如借款方違約,貸款方有權立即同時或先後採取以下任何一種或數種措施:
(1)從借款方在貸款方的任何賬戶中主動扣收欠款;
(2)對第9.1(2)條款所述違約事件,將挪用部分從挪用之日起在原訂利率基礎上加收50%的罰息,並限期收回被挪用貸款;
(3)對第9.1(3)、9.1(4)9.1(6)條款所述違約事件,從違約之日起按違約發生日借款餘額和違約天數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於萬分之五的違約金,直至違約行為糾正之日止。對其中無法糾正的行為則按違約發生日借款餘額一次性收取不高於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4)中止或終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權利;
(5)宣佈貸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並限期或立即償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採取的任何措施。
貸款方因追索貸款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應由借款方負責。對貸款方採取上述任何借施,借款方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9.4 如貸款方違約,借款方可從違約之日起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天向貸款方收取不高於萬分之五的違約金,直至違約行為糾正之日為止。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0.1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申請書、年(季)度提款調整計劃、借款憑證、 還款付息憑證、財產權益抵押合同、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協議、催收貸款通知等均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借貸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10.2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補充均須雙方協商並訂立補充條款或修改協議;修改、補充協議無論是否明示,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對借貸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並絲毫不影響本合同未變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0.3 本合同對借貸雙方以及各自的繼承人和受讓人均具有法律約束力。貸款方可自主決定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但應及時通知借款方。未經貸款方書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轉讓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行為均屬無效。
10.4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貸款方規定辦理;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另行協商訂立補充條款。
10.5 借貸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有爭議,應儘量通過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圓滿解決時,應向貸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訴訟。
10.6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全部應付款項清償完畢之日失效。
10.7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借貸雙方各執 份,擔保人執一份。
借款方: 貸款方:XX銀行 行。
(法人公章) (法人公章)
簽字人: 簽字人:
職務: 職務: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在 簽署
借款單位│(公章)(負責人章)(經辦人章)│││
├────────┼────────────────┤借款種類││
│借款金額(大寫)││││
│借││
│款││
│用││
│途││
│投││投││
│資││資││
│項││總││
│目││額│人民幣(大寫)____│
│計│上級撥入││獨││
│劃├─────┼──────┤資││
│資│自有資金││或││
│金├─────┼──────┤合││
│來│其他資金││資││
│源├─────┼──────┤││
││銀行貸款││││
│經濟││
│效益││
│預測││
│抵押││擔保││
│租款││借款││
年月日
│信貸員審查││
│意見││
││信貸員__年__月_日│
編號: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應借款方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的借款申請,貸款方願意向借款方提供流動資金外匯貸款。借貸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規以及交通銀行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經過平等協商,現達成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借款幣種、金額和期限
1.1 借款幣種: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借款金額: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
1.3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_____,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條 借款用途
2.1 借款限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提款
3.1 提款期為_____天,自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內,借款方應按下列計劃提款。
3.2 借款方如需調整提款計劃,應至少提前十天提出,並經貸款方同意。
3.3 借款方辦理提款,應提前_____個銀行營業日提交有效借款憑證。
3.4 提款期到期,未提貸款部分即自動登出,但事前經貸款方書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條 利息
4.1 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為__________
利息每_____計收一次,結息日為 __________
計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為一年,按貸款餘額和實際用款天數計收利息。
4.2 借款方應於結息日主動支付利息。如結息日為非銀行營業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日支付。屆時未付,貸款方有權主動從借款方的存款賬戶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對應付未付利息,貸款方可計收復利。
4.3 利息以所借幣種支付。
第五條 還款
5.1 借款方以銷售收入及其他可還貸資金歸還借款。借款方應按第1.3條款規定的期限內一次或分次歸還全部借款本金。還款計劃如下:
5.2 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內如確需調整還款計劃,應提前一個月通知貸款方,並經貸款方同意。貸款到期,貸款方因客觀原因不能如數歸還,借款方應至少提前十五天向貸款方提交展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後才能展期;同時,借貸雙方對本合同中貸款期限、利率和還款計劃部分作出補充和修訂。展期貸款利率按修改後期限的相應利率檔次確定。
5.3 借款到期未還又未經貸款方批准展期,對該逾期貸款,貸款方有權從逾期之日起,在原定利率基礎上加收_____%的利息。
第六條 擔保
6.1 本借款由_____提供還款擔保(具體擔保內容見附件)。如借款方未能按期還款,貸款方可行使上述擔保項下的權利。
第七條 約定事項
7.1 借款方應在貸款方開立往來賬戶。借款方應將本貸款項下的進出口結算業務全部交貸款方辦理。貸款項下進口貿易合同副本應交貸款方,貸款方憑以開證、付款。
7.2 借款方同意無條件接受貸款方的信貸監督和檢查,併為之提供工作便 利。貸款方有權審查借款方的資產和財務狀況。借款方應按月報民生產經營有關的統計、財會報表及貸款方要求的其他資料。借款方應保證上述報表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7.3 借款方應將本貸款項下財產以所借幣種向貸款方指定的保險公司按期連續投保有關險種。
7.4 如果借款方今後採取抵押方式向第三者籌措流動資金,借款方應同比例地向貸款方提供抵押品。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 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事件,借款方即構成違約:
(1)未能按第四條、第五條規定還本付息;
(2)未按第二條規定使用貸款;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項下應由借款方履行或遵守的任何約定事項,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發生之後30天內沒有得到補救或糾正;
(4)借款方未能履行與第三者簽訂的其他任何借款或融資合同中的義務而被採取信貸制裁措施。
8.2 貸款方未能按提款計劃及時供應貸款即構成違約,但由於國家經濟政策和信貸政策變更者除外。
8.3 如借款方違約,貸款方有權立即同時或先後採取以下任何一種或數種措施:
(1)從借款方在貸款方的任何賬戶中主動扣收欠款;
(2)對8.1(2)條款所述違約事件,將挪用部分從挪用之日起在原訂利率基礎上加收50%的罰息,並限期收回被挪用貸款;
(3)對第8.1(3)條款所述違約行為,從違約之日起違約發生日借款金額和違約天數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於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直至違約行為糾正之日止。對其中無法糾正的行為則按違約發生日借款餘額一次性收取不高於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4)中止或終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權利;
(5)宣佈貸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並限期或立即償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以採取的任何措施。
貸款方因追索貸款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應由借款方負責。對貸款方採取上述任何措施,借款方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8.4 如貸款方違約,借款方可從違約之日起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天向貸款方收取不高於萬分之一的違約金,直至違約行為糾正之日為止。
第九條 其他事項
9.1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補充均須雙方協商並訂立補充條款或修改協議。修改、補充協議無論是否明示,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對借貸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並絲毫不影響本合同未變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9.2 貸款方可自主決定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權利,但應及時通知借款方。未經貸款方書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行為均屬無效。
9.3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貸款方規定辦理;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另行協商訂立補充條款。
9.4 借貸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有爭議,應儘量通過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圓滿解決時,應向貸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訴訟。
9.5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全部應付款項清償完畢之日失效。
9.6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借貸雙方各執_____份,擔保人執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 貸款方:交通銀行_________行
(法人公章) (法人公章)
簽字人:__________ 簽字人: 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簽署
立合同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貸款方)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借款方)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保證方)
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貸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借款利率:借款利率為月息千分之____按季收息,利隨本清。
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調整後的規定計算。
五、借款期限:
借款時間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借款實際發放和期限以借據為憑分___次或一次發放和收回。借據應作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一)還款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
(二)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七、保證條款:
借款方請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自己的借款保證方,經貸款方審查,證實保證方具有擔保資格和足夠代償借款的能力。保證方有權檢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償還借款本息的責任。必要時,貸款方可以從保證方的存款帳戶內扣收貸款本息。
八、違約責任:
(一)簽訂本合同後,貸款方應在借款方提出借據_____日內(假日順延)將貸款放出,轉入借款方帳戶。如貸款方未按期發放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的貸款利息的20%計算向借款方償付違約金。
(二)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資積壓或損失浪費,或進行非法經營,貸款方不負任何責任,並有權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或從存款戶中扣收貸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轉移並違約使用資金,貸款方有權商請其他開戶行代為扣款清償。
(三)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款方需要將借款展期,應在借款到期前五日內向銀行提出申請,有保證方的,還應由保證方簽署同意延長擔保期限,經貸款方審查同意後辦理展期手續。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貸款方有許可權期追回貸款,並按銀行規定加收逾期利息和罰息。如企業經營不善發生虧損或虛盈實虧,危及貸款安全時,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九、其它:
除因《民法典》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外,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據《民法典》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後,借款方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雙方協議的附加條款。
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經各方簽字後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後自動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___份,報送_____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貸款方:(公章)借款方:(公章)
保證方:(公章)
開戶銀行和帳號:
年月日
原告:_________________,男,漢族,__________年__________日出生,__________市職工,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路__________號院,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路_____號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訴訟請求
1、依法撤銷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原告向被告支付的_____萬元及利息_____元的民事行為。
2、判令被告向原告返還上述_____萬元及利息_____元。
3、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原被告簽訂農信借字(_____)第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一份,合同約定被告向原告借款_____萬元,合同簽訂後,被告以需要審查資料為由一直沒有向原告支付該款項。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出具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立合同單位: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單位(簡稱甲方):________ 貸款銀行(簡稱乙方):________
甲方為適應生產發展需要,依據,特向乙方申請借款,經乙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規定用於
二、借款期約定為年個月,即從______至____乙方保證按計劃和下達的貸款指標額度供應資金,甲方保證按規定的用途用款。預計分次用款計劃為:
______年___月____萬元 ______年___月____萬元
______年___月____萬元 ______年___月____萬元
三、貸款利息,自支用貸款之日起,以支用額按月息____‰計算,按季(或月)結息。甲方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不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挪用部分罰收利息____%;超儲、積壓裝置、材料佔用的貸款,加收利息____%。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國家調整利率,從調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調整後的貸款利率計(結)算貸款利息,同時書面通知甲方和擔保單位。
四、甲方保證按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金。還款計劃為:
______年___月____萬元 ______年___月____萬元
______年___月____萬元 ______年___月____萬元
甲方保證按下述方式按時付息:______________
甲方不能按時付息的,乙方有權從甲方賬戶中扣收或暫時停止支付貸款。
五、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由擔保單位代為償還。擔保單位在收到乙方還款通知一個月後仍未歸還,乙方有權從甲方(或擔保方)的各項投資和存款賬戶中扣收,或變賣甲方抵押的財產歸還其借款。
六、乙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瞭解甲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甲方保證按季提供有關統計、會計、財務等方面的報表和資料。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實行承包、租賃,兼併等而變更經營方式的,必須通知乙方參與清產核資和承包、租賃、兼併合同(協議)的研究、簽訂的全過程,並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落實債務、債權關係。
八、需要變更合同條款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應簽訂借款合同補充文字。
九、甲方向乙方填送借款申請書,並對償還借款本息以抵押或(和)第三方保證的方式提供擔保,並簽訂抵押擔保協議書。甲方填送的申請書和各方簽訂的協議書,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償清後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份,送乙方財會部門和有關部門。
借款單位:(公章)_________ 貸款銀行:(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_____
擔保單位:(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中國農業銀行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經貸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充分協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由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需要和貸款人的可能,向借款人提供最高貸款限額不超過__________(幣種及金額大寫)的貸款,每筆貸款的金額、期限、利率、用途、還款方式以借款借據為準,借款借據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抵押人願以下列財產________(詳見抵押物品清單)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抵押物,抵押擔保內容如下:
(一)在第一條所述最高貸款限額內,貸款人向借款人發放的貸款由抵押人擔保,不再逐筆辦理抵押手續。
(二)上述抵押物評估價值________元。抵押的效力及於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和孳息。
(三)抵押擔保期間自設定抵押之日起至擔保範圍內全部貸款清償完畢止。
(四)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債僅、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及抵押權的費用。
(五)抵押財產由抵押人辦理財產保險。如發生保險責任內損失,保險理賠款應用於提前向貸款人歸還貸款本息或向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抵押人彌補或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擔保。否則,貸款人有權降低相應的貸款額度或提前收回貸款。
(六)抵押物由抵押人妥善保管。在抵押期間,如發生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人應及時通知貸款人,並有義務恢復抵押物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等的擔保。否則,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或行使抵押權。
(七)抵押人負責依法向有權部門辦理抵押物登記。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不得對抵押物轉讓、變賣、轉移、租借、重複抵押或用以清償其他債務。貸款人有權隨時對抵押物進行檢查。抵押人因轉制、被兼併、破產或其他原因危及借款方實現抵押權的,應提前通知借款方。
(八)抵押物的保險、鑑定、登記和評估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三、借款人應按期清償貸款本息,對逾期貸款在逾期期間按日利率_______計收利息。借款人如需延期還款,必須在貸款到期前15天向貸款人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後簽定延期還款協議。
四、借款人應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對擠佔挪用貸款在擠佔挪用期間按日利率______計收利息。
五、借款人承諾:(1)向貸款人提供真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及所有開戶行、帳號及存款餘額等資料。(2)接受貸款人對其使用貸款情況和有關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的監督。(3)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並按期清償貸款本息。(4)用本企業資產對他人債務進行擔保,應事先通知貸款人,並不得影響貸款人到期收回貸款。(5)借款人法定代表人更換、改變住所或經營場所以及減少註冊資金時,應事先通知貸款人。(6)借款人因實行承包、租賃、聯營、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併(合併)、對外投資及其他原因而改變經營管理方式或產權組織形式時,應提前通知貸款人,並落實債務和還款措施。
借款人違反本條任何一款內容,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貸款、停止發放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貸款或採取其他信貸制裁措施。
六、貸款到期,借款人有能力以資金形式歸還貸款本息的,應首先以賬戶資金歸還。不能歸還或不足歸還的部分,由貸款人按照規定程式處理抵押物,收回貸款本息。不足受償部分,貸款人有權繼續向借款人追償。
七、貸款人依照本合同規定提前收回貸款本息時,有權按第六條規定行使抵押權。
八、抵押人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五、六、七款內容,使貸款人因抵押權不能實現而遭受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並向貸款人支付相當於抵押物作價______%的違約金。
九、貸款人按照本合同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本息,均可直接從借款人賬戶中扣收,並可在必要時商請其他金融機構代為扣收。
十、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一、其他事項:
(一)
(二)
(三)
十二、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借、貸、抵押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並依法設定抵押之日生效。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