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債務人):
抵押人:
貸款人(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等規定,本著平等、自願、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三條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的 (年/月)利率為 (大寫)即¥ (小寫)。
第五條 還款方式:借款人選擇以下第 種還款方式:
1.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2.按 (月/季)結息,利息支付日為每 (月/季)末 日,借款到期時利隨本清。
3.其他: 。
第六條 提前還款: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徵得貸款人同意。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及借款實際使用期限計收利息《另行約定的除外》,雙方另行約定。
第七條 提前收回貸款: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應徵得借款人同意。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情形,貸款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於非法活動;
2.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3.其他:
第八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並接受貸款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於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並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九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有權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房產進行查詢和核實;
3.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完畢抵押登記後 日內,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4.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貸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抵押權。
第二部分 抵押條款
第十條 抵押物: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願以其擁有所有權並有權處分的位於東營市 號樓 單元 戶的合法房產(房屋所有權證號:東房權證 字第 號,建築面積 平方米)以及相應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抵押給貸款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抵押人保證,該房地產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已出租等情況。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將該房地產抵押給貸款人,並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第十一條 抵押價值:經本合同各方確認,前條用於抵押的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估價報告編號: 字第 號)。
第十二條 抵押登記:本合同自簽訂後兩日內(遇法定節假日順延),抵押雙方當事人應持房屋所有權證及其他相關證件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
如因抵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掩蓋重要事實導致不能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登記無效或者被登出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對貸款人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
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該房地產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四條 第二住所擔保:抵押物為住宅的,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權實現的風險已有充分的預知。抵押人是否應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擔保宣告,由貸款人與抵押人選擇以下第 種約定:
1.抵押人不必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擔保宣告;
2.抵押人應出具,且該宣告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權利限制: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物出租、轉讓、抵債或賦予其它負擔。
第十六條 抵押注銷:貸款人應在借款人償還全部款項後三日內(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協同抵押人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貸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抵押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的違約金,並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
3.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費用,並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的違約金;
4.因貸款人的以下行為,致使不能根據本合同的約定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貸款人應當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的違約金:
(1)貸款人無正當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償還本金和利息三日內(如遇法定節假日順延)拒絕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2)因貸款人保管不善,造成他項權利證明丟失、損壞,不能及時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3)因貸款人變更地址、電話等無法聯絡,不能按約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4)其他足以影響抵押注銷手續的行為。
5.抵押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貸款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並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各方選擇以下第 種約定為本合同的生效條件:
(1)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
(2)經 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本;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各方各執一份,報相關部門 份。
第二十一條 其他事項:
借款人(債務人)(簽字或蓋章):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抵押人(簽字或蓋章):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貸款人(抵押權人)(簽字或蓋章):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甲方(出借人、抵押權人): ,身份證號碼、住址:詳見後附身份證影印件。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住址:詳見後附身份證影印件。
丙方:(抵押人): ,身份證號碼、住址:詳見後附身份證影印件。
(抵押人): ,身份證號碼、住址:詳見後附身份證影印件。
本合同各方根據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借款條款
借款金額:甲方同意借款給乙方人民幣 萬元整。(小寫: 元)
借款用途:用於經營投資。
借款利率:月利率按照 分計算。
借款期限: 個月,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如實際借款數額和實際放款日與該借款合同不符,以實際借款數額和日期為準。乙方收到借款後應當出具借條,乙方出具的借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的歸還:利息和本金到期日一併歸還,借款結清後,甲方歸還乙方先前出具的借據。如推遲還款,乙方應當按日支付違約金千分之五。
本合同的有效期內,發生下列事項的之一的,甲方有權宣佈本合同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規定期限內償還本金及利息而無需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乙方違反本合同借款條款中的任何條款。
根據擔保條款的約定,因抵押人、抵押物發生變故或者抵押人違法擔保條款的約定,致使抵押人需要提前履行義務的。
乙方發生其他可能影響歸還甲方借款本息的行為。
本合同的相關費用(包括抵押登記、公證等)均由乙方負責。
抵押條款
現抵押人同意以其所有的房屋的價值為抵押,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做擔保。抵押物基本情況詳見所附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所有權證影印件。
抵押擔保範圍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及實現債權的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法院訴訟費、律師費等)
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記之日到主債務履行完畢止。
抵押期間,未經過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變賣、贈與或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
本合同中借款條款如因某種原因致使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抵押條款的效力,抵押人仍應當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其他條款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的抵押條款在辦妥抵押登記後生效。
如借款人違法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抵押權人執2份,借款、抵押人各執一份。
如本合同發生爭執或糾紛,各方同意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
乙方:
丙方: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借款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財產(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1、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為————元人民幣(¥)。
2、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甲方以位於————自有財產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並於本合同簽訂後,到————房地產管理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即辦理房屋他項權利證)。乙方將在他項權利辦妥後——天內將全部資金付給甲方。
4、借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存款利率執行。
5、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按期還本付息。否則乙方有權處置抵押物
6、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畢本合同止。
7、簽訂本合同後,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將處置抵押物。
8、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9、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雙方應向海口市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有關抵押的登記、公證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10、本合同系經海口市公證處公證並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方到期不履行義務或不適當履行,乙方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1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三份、乙方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乙方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丙方(保證人):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本著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具體約定:
(一)、甲方借給乙方人民幣 (大寫) 。
(二)、本合同借款用 ,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乙方承諾在借款期間將本人車輛品牌: 型號: 數量: 臺。機動車牌照號碼: 車架號碼: 發動
機號: 抵押給甲方,抵押車輛估計價值:人名幣 元。 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出租、變賣、贈與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乙方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甲方發現乙方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甲方將處置抵押物。
(四)、本合同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到期不付每天加繳100元違約金。 (五)、乙方選擇的還款方式為到期本息一次性還清。
(六)、本合同借款的擔保方式為_個人無限連帶責任保證_(見第二條保證條款)。
(七)、本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
第二條、保證條款:
(一)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二)保證人保證擔保的範圍:
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複利)、罰息;
2.違約金、賠償金、補償金;
(三)保證人保證責任的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第三條 違約責任
一、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即構成違約:
(一)乙方改變借款用途;
(二)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逾期或未按約定的金額歸還借款本息;
(三)乙方或擔保人其他可能影響歸還乙方貸款的行為。
二、發生違約情況時,甲方有權採取以下一種或多種措施:
(一)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計收罰息和複利;
(二)要求乙方立即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質押物以清償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
(三)其他法律允許的措施。
第四條 糾紛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各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在出借方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簽字):
合同簽訂日期: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丙方(保證人):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本著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具體約定:
(一)、甲方借給乙方人民幣 (大寫) 。
(二)、本合同借款用 ,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乙方承諾在借款期間將本人車輛品牌: 型號: 數量: 臺。機動車牌照號碼: 車架號碼: 發動
機號: 抵押給甲方,抵押車輛估計價值:人名幣 元。 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出租、變賣、贈與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乙方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甲方發現乙方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甲方將處置抵押物。
(四)、本合同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到期不付每天加繳100元違約金。 (五)、乙方選擇的還款方式為到期本息一次性還清。
(六)、本合同借款的擔保方式為_個人無限連帶責任保證_(見第二條保證條款)。
(七)、本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
第二條、保證條款:
(一)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二)保證人保證擔保的範圍:
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複利)、罰息;
2.違約金、賠償金、補償金;
(三)保證人保證責任的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
屆滿之日起兩年。
第三條 違約責任
一、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即構成違約:
(一)乙方改變借款用途;
(二)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逾期或未按約定的金額歸還借款本息;
(三)乙方或擔保人其他可能影響歸還乙方貸款的行為。
二、發生違約情況時,甲方有權採取以下一種或多種措施:
(一)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計收罰息和複利;
(二)要求乙方立即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質押物以清償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
(三)其他法律允許的措施。
第四條 糾紛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各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在出借方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簽字):
合同簽訂日期:
甲方因本人生產或經營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並以自有車輛作為抵押物,經當事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並簽定本合同內容。
第一條 借款內容
借款總金額:人民幣 ___ __元,大寫 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_____天。月利息 _______.
第二條 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1. 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續辦妥後,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轉入甲方賬戶。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 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本借款,甲方有權收回車,
第四條 甲方確認抵押資產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續合法、有效,該資產在抵押前無任何經濟糾紛和違法責任,否則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抵押權人、質押人):_____(甲方)
聯絡方式:_____
借款人:_____(乙方)
聯絡方式:_____
風險提示:_____
借款、還款都必須注意儲存好相關的書面證據。一般而言,欠條或者借條在債務人之手時,可能將被推定為該債務已經清償。原告主張債權時,如無法提供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或與自己無利害關係的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來支援自己的主張。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格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借款條款
第一條 借款金額和期限
1、本合同項下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風險提示:
借款數額肯定要寫的,大家也都會寫,只是要注意數額應該用大寫,並標上幣種。在大寫的旁邊再附註小寫,並寫上小數點。這樣做主要是防止數額被更改。寫清楚了,如果你是借款人,你不用擔心數額被修改。如果你是出借人,不用擔心借款人說數額被你改過。
本合同下借款期限為____________,自放款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止。實際借款日以借據或轉賬憑證為準。
風險提示:_____
借款時間是認定借款期限和訴訟時效的重要依據,也是認定借條事實的重要因素,應該在寫明年______月______日。年份不能省略,如果沒寫年份,一______旦發生糾紛,難以確定具體的時間。如果你是借款人,為防止借款日期被修改,應當用漢字大寫:如: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條 利率、費用
1、借款月利率為____________%,公證、評估、管理、律師等前期費用另行計算。
、計息方式為按月支付,到期付清本金和剩餘利息。
風險提示:
利息可以由雙方自行約定,但如最終引發糾紛,對於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過年利率______%,人民法院會給予保護;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______%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但如果約定的年利率為______%,借款人已經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還。
第三條 借款用途:
第四條 提款方式
合同各方協議選擇以下第____________種方式提款;
1、第一種,現金方式交付____________(大寫),此種方式以借款人出具的借據為準;
第二種,轉賬方式交付____________(大寫),此種方式以出借人出具的轉賬憑證為準,此部分由借款人書寫。
第五條 還款方式
合同各方協議選擇以下第________種還款方式:
1、借款到期一次還款;
分次還款。
第六條 合同各方承諾和確認
借款人同意接受合同各方監督其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積極配合與協助各方對其(包括借款前後的生產經營和資金財務活動進行檢查、調查和監督並如實介紹情況)。
3、借款人按合同各方要求及時如實提供財務報表資料,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財務狀況分析說明、註冊會計師查帳審計報表以及有關附表、報表附註等相關事項。
4、借款方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有關費用,包括公證費、評估費、管理費、保險費、律師費、訴訟費、執行費等費用。
5、借款人不得進行承包或租賃經營、合併或兼併、部分或全部股份改造、分讓或聯營、合資合作、產權轉讓、資產或債務重組、設立子公司或對外作股權式投資以及申請停業、歇業、解散等行為。
6、借款人未經合同各方的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對企業章程和經營範圍進行重大變動,不得擅自出售、出租、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其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也不得擅自為第三方提供足以對外其財務狀況功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擔保。
7、借款人如發生對其正常經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事件,包括涉及重大訴訟事項、強制執行、破產、財務狀況的惡化等有關事項,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各方。
8、借款人變更住所、通訊地址、營業範圍、法定代表人等重要工商登記事項的,應在有關事項變更後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出借人。
第七條 轉讓
1、出借人無需徵得借款人和擔保人的同意,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其他方。出借人權利的轉讓應當書面通知借款人。由於出借人權利轉讓需要變更抵/質押登記的,抵押人、出質人應予配合。
未經出借人書面同意,借款人和擔保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方。
第八條 獨立性
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條款無效或被撤銷,不影響其他條款仍然有效。
第九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根據法律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_____
1、出借人未按約定日期出借借款,出借人按應出借金額每日萬分之一向借款人支付違約金;超過十天仍未出借的,合同各方均有權解除本合同,該合同下已經支出的評估、抵押、公證等費用由出借人全額彌補。
未經借款人書面同意,出借人如需提前收回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應提前10日通知借款人,借款人按實際用款期限支付利息,另出借人支付一個月的利息作為提前收回借款的違約金。
3、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償還借款,除按約定利率繼續支付利息外,每日向出借人支付萬分之五的罰息;逾期30以上的日加收__________________元違約金,並按罰息利率支付代償期間的利息同時出借人可以按照合同約定依法處置抵押、擔保物主張自己的權益。
4、為促使借款人及時還款,本合同下履約保證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合同期限內借款人按時(提前)還款後全額退還,超出借款期限產生逾期的不予退還,該條款中的保證金與上述中違約金同時存在。
5、借款人可以提前還款,利息按照約定利率按實際用款日期結算(每______月為/30天),履約保證金全額退還,但該合同下已支出的管理、擔保、評估、抵押、公證等費用不予退還。
風險提示:
除違約金的約定外,為了保障款項的回收,還可以就借款設定抵押。
需要注意,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動產,要到相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才能對抗第三人。
第十條 合同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抵押、質押、擔保依據有關法律規定,抵押權、質押權必須辦理登記或交付才能設立的,相關條款和內容自簽訂之日起成立,於登記或交付之日生效。本合同至借款人還清本金、利息、罰息及所有其他從屬費用之日終止。
借款人如要求借款展期,經出借人審查同意展期(須辦理抵押、質押登記的必須辦理登記),並由各方簽訂相關的展期協議後,本合同______項下才相應展期;在簽訂展期協議前,本合同繼續執行。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各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風險提示:
借款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為______年。如約定還款期限的,訴訟時效從借款到期次日開始計算。到期有催討的,從催討次日重新計算,但須儲存催討的證據;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債權人可以隨時提出還款主張,不受年訴訟時效的限制,但提出還款主張後______年內沒有繼續主張的,視為超過訴訟時效,法律不予支援。
1、本合同項下借款借據、委託協議、展期協議、催還款通知或其他債權債務憑證等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各條款標題僅為方便查閱而設,不對合同條款的內容和解釋構成任何限制和影響。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出借人、借款人、各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風險提示:
為了確保簽名的真實性,應要求當事人提供身份證影印件,而且影印件上還應當讓債務人簽字。最好有借款人按手印,因為身份證也有假的,如果有蓋手印會更好。尤其是在簽名潦草的情況下更是如此。
出借人(自然人簽字):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借款人(自然人簽字、法人公章):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訂立合同雙方:
抵押人: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欠乙方貨款(或貸款)____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為擔保還款, 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和價值
1.名稱:_____。
2.數量:_____。
3.價值:_____。
第二條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 __日止。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暫管和保險
1.清點:本合同生效後五天內,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並列出清單,經核實無誤後雙方在清單上簽名,加蓋公章,以示認可。
2.暫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負責暫管完整無損,一切倉儲及其它管理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3.保險:在合同生效後五天內,甲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倉庫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後的財產過戶給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於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則從保險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賠償金作為歸還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條 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內的銷售和監督
1.抵押物的銷售,仍由甲方負責,甲方應組織人員積極推銷,並將所銷售的貨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帳戶,作為償還欠款本息的資金來源之一。
2.甲方在與需方簽訂供銷合同時,應在合同中寫明款項匯入___銀行__ _分行___帳戶,即乙方指定的帳戶。甲方在發貨之前,應提前三個工作日將銷售合同提交乙方審,在外地簽訂的銷售合同,應及時將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
審定後方可發貨。
3.甲方每月應向乙方提供財務計劃、物資庫存、財務會計報表及有關經濟資料,乙方認為必要時,有權進行檢查抵押物的庫存,銷售情況以及與抵押物有關的帳目資料,甲方應給予協助。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後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並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後,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甲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十五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甲方如違反前款規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後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5.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二項之規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為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六條 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和還款項的使用順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___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
2.抵押物處分方式和程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價格由___市物價局作價。
4.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接下列順序使用。
第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第二:繳納抵押物的稅金。
第三:償還欠乙方貸款的稅金。
如扣除以上款項,尚有餘額,應全部交還甲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據原借款合同向債務人追索欠款。
第七條 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並經___市公證處公證後生效,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並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經___市公證處依法賦予強制執行力的債權文書。任何一方當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定,直接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副本一式__份,送___等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 抵押權人: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簽字) 代表人:______(簽字)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編號:___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證乙方債權的實現,甲方自願為__________(以下簡稱被擔保人),其有效身份證件號或單位註冊號(或編號)為_________,以自有財產向乙方領用牡丹貸記卡提供抵押擔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約。
一、定義:本合約所稱被擔保人係指牡丹貸記卡商務卡持卡單位和個人卡持卡人。
二、擔保範圍:被擔保人根據其與乙方所簽訂的編號為__________的《牡丹貸記卡領用合約》項下因牡丹貸記卡而發生的全部債務(包括信用額度內及超信用額度透支的本息、超限費、滯納金、追索費用等)和乙方實現抵押權的費用。上述債務的擔保以抵押權設立時確定的價值為限,甲方對被擔保人債務的償還順序為先償還已計息貸款,後償還未計息貸款,還款的順序均為利息、費用(超限費、滯納金等)、取現/轉賬和消費等貸款。
三、甲方提供的抵押物由本合約項下的抵押物清單載明,該清單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四、甲方陳述與保證
(一)甲方確認已知悉並理解《中國工商銀行牡丹貸記卡章程》、《牡丹貸記卡領用合約》和本合約文字,並在對被擔保人的資信狀況與用卡動機充分了解的情況下,自願為其進行擔保;
(二)甲方確認對抵押物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抵押行為真實、合法,並已履行必要的審批手續;
(三)如實說明抵押物的狀況和存在的瑕疵;
(四)負責辦理本合約項下有關的評估、公證、鑑定、登記等事宜,並承擔全部費用。
五、甲方不得將已設立抵押的抵押物作為其他債權的擔保。
六、甲方將出租的財產抵押的,應當書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
七、甲方發生抵押物權屬發生爭議或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地址)等變更情形的,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未履行該義務的,應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
八、甲方轉讓抵押物的,應取得乙方的同意,並另行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擔保,否則,不得轉讓抵押物。
轉讓抵押物的價值明顯低於其價值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30日內提供相應的擔保;甲方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
九、甲方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乙方依法有權要求甲方停止其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等的擔保。甲方對抵押物價值減少無過錯的,乙方只能在甲方因損害而得到賠償範圍內要求提供擔保。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十、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有的所擔保的債權。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甲方清償。
十一、抵押權因抵押物滅失而消滅。因滅失所得的賠償金,應當作為抵押財產。
十二、被擔保人透支期限屆滿不履行債務的,乙方可以與甲方協商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受償;協議不成的,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抵押物折價、拍賣或者變賣後,其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十三、甲方若需提前終止本合約,應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俟被擔保人另行提供了經乙方認可的擔保或被擔保人銷戶後,本合約方可解除,但甲方對合約解除以前被擔保人債務仍承擔清償責任。
十四、甲方的擔保責任不因牡丹貸記卡章程所依附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修改、章程的修改、對被擔保人收費專案或標準的變化、利率的調整、被擔保人中途換領新卡、被擔保人人數的增減、被擔保人信用額度的調整等情形而改變。
十五、本合約不因乙方與被擔保人所簽訂的《牡丹貸記卡領用合約》的無效而無效。
十六、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約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起訴訟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七、本合約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至持卡人銷戶之日終止。依法需要登記的,則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十八、甲乙雙方可以就本合約未盡事宜另行約定補充條款作為本合約附件,與本合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甲方提供抵押的抵押物清單如下:
抵押物名稱
數量
質量
狀況
所在地
評估價值
所有權權屬
使用權權屬
甲方(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髮卡機構):____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機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借款用的借款合同範本
借款人:
出借人:
保證人:
抵押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各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
1.1借款金額(大寫)人民幣萬元。
1.2借款用途:.
1.3借款期限為個月,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
1.4借款利率:借款利率為固定利率,月利率%.
第二條借款給付方式
出借人或者出借人委託的第三人依據本合同約定將上述借款金額劃入借款人指定的賬戶:賬號/銀行卡號為
戶名
開戶銀行
第三條借款人按以下第種方式還本付息:
3.1實行利隨本清方式還款,到期一次性歸還借款本息。
3.2按(月/季)結息,到期還本。結息日為每(月/季末月)的日。借款人須於每一結息日支付利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後一次償還日不在結息日,則未付利息應利隨本清。
第四條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4.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4.2按時足額還本付息。
4.3按出借人要求如實提供與本合同項下借款有關的檔案、資料和單據。
4.4出現本合同第.2約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時,應立即書面通知出借人,並落實出借人認可的債權保全措施。
第五條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5.1有權瞭解並檢查借款人基本情況、借款使用情況、保證人情況。
5.2借款人出現本合同第.2所指重大不利情形,出借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
5.3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並有權要求借款人支付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仲裁)費、律師費、保管費、處置費、過戶費等出借人實現債權和擔保權的費用。
5.4借款人歸還的款項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應付數額的,按照實現債權(包括擔保權)的費用、違約金、複利、罰息、利息、本金的先後順序歸還,即先抵費用,後還息,再還本。
第六條借款擔保
6.1具體包括但不限於:
(一)保證人為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債務向出借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二)抵押人以其名下的為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債務向出借人提供抵押擔保;
(三)出質人以其所持的為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債務向出借人提供質押擔保。
6.2擔保的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仲裁)費、律師費、保管費、處置費、過戶費等出借人實現債權和擔保權的費用。
6.3保證擔保的期間:保證期間為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借款人與出借人達成期限變更協議的,保證人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為自期限變更協議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
6.4當出借人就借款人提供的抵押物、質物不行使擔保物權,放棄擔保物權、擔保物權順位或者變更該擔保物權時,保證人承諾仍就出借人本合同項下全部債權承擔擔保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歸還借款本金的,出借人對逾期借款從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叄拾(大寫)計收罰息,直至本息清償為止。
7.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出借人對違約使用部分從違約使用之日起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叄拾(大寫)計收罰息,直至本息清償為止。
7.3對到期未付利息,出借人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作為違約損失賠償。
7.4借款人、任一擔保人違反本合同及從合同項下義務,出借人有權要求其限期糾正違約行為,有權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已發放借款以及採取其他財產保全措施。
第八條費用承擔
與本合同有關的公證、登記、評估、鑑定、見證、運輸、保管等費用由借款人、保證人承擔。
第九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各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事項
本合同所稱期限屆滿或者到期包括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以及出借人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本合同的約定宣佈本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的情形。
本合同所稱重大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情形:借款人已全部或者部分喪失還款能力;保證人財務狀況惡化或者因其他原因導致擔保能力明顯下降;抵押物、質物(出質權利)價值減少、毀損、滅失、被徵用、被徵收以及因附合、混合、加工使擔保物所有權歸屬第三人或者出現權屬爭議等影響出借人實現擔保權。
本合同所稱擔保物包括抵押物、質物和出質權利。
借款人之配偶及保證人之配偶宣告:
借款人配偶及保證人配偶已經充分知悉本合同條款;借款人或保證人違反本合同的,借款人配偶及保證人配偶並願以各自的夫妻共同財產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及份數
本合同自各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其中借款人一份,出借人一份,擔保人各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本頁為簽署頁,無正文。
借款人:出借人:
(簽字)(簽字)
保證人:
(簽字)
保證人配偶:
出質人:
(簽字)
出質人配偶:
(簽字)
抵押人:
(簽字)
抵押人配偶:
(簽字)
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點:
合同編號:
立合同單位:
借款方(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貸款方(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現有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元,用於購買、建造自用住房。
售房單位為(寫明售房單位全稱) 。
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根據國務院頒發的《民法典》規定立此合同,並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及其補充規定和實施細則的各項規定。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貸款,甲方只能用於購買、建造翻建自用住房,不得挪作他用。
三、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轉帳方式劃入售房單位或施工單位(翻建住房時)在乙方開立的存款戶。
四、甲方以(抵押物名稱) 交乙方作為借款的抵押(抵押物詳細清單附後)。
抵押物的現值為 萬元,擔保 萬元貸款的償還。
五、借款期限年,即由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貸款利率為月息 。
六、借款採用本金法按月歸還本息,甲方必須於每月 日前向乙方歸還貸款,本息 元。
七、如遇國家統一調整存貸款利率時,按國家有關規定調整貸款利率,依此重新確定每月還本付息金額。
八、貸款期內,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償還貸款本息,逾期一個月以內的,應於下月償還貸款本息時一併歸還,乙方不予處罰,但上述情況一年不得超過兩次。
逾期超過一個月或一年內發生兩次以上逾期的,乙方有權按超過的逾期天數每天向甲方收取逾期額萬分之三的罰息。
九、如遇下列情況之一者,乙方有權對抵押物進行處理。
處理抵押物所得收益抵扣甲方所欠乙方貸款本息和處理抵押物引發的各項費用後,剩餘部分退還給甲方,並限甲方按期搬出用於抵押的住房,不足部分由甲方所在單位負責在三個月內無條件償還。
1.甲方在貸款期內六個月內未按期歸還貸款本息或全部貸款到期後六個月未還清全部貸款本息的;
2.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死亡或宣佈失蹤或移居國外,其法定繼承人拒不繼續履行甲方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或無力繼續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義務的;
3.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條款的。
十、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應積極協助乙方督促甲方按期償還借款本息。
在甲方不能按期歸還借款本息且抵押處理不能履行時,還款保證人必須無條件地負責償還甲方所欠乙方的借款本息。
還款保證人接到乙方要求其代甲方償還借款本息的通知後,應於三個月內無條件地代為歸還借款本息。
三個月後仍未歸還的,乙方有權從其在銀行開立的住房基金存款戶或其他存款戶中扣收。
十一、甲方在未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前,甲方對抵押物享有的全部權益讓渡給乙方,並不得對抵押物作任何有損乙方利益的處理。
十二、甲方需對抵押物辦理保險,保險單交乙方保管,抵押物如遇意外毀損,甲方應負責立即通知保險公司和乙方,保險公司的賠償金應首先用於歸還借款本息。
若保險賠償金不足以歸還借款本息的,不足部分仍由甲方負責歸還。
十三、乙方應按合同規定辦理貸款,如因乙方原因影響甲方用款,乙方應按影響金額和天數,每天付給甲方相當於影響金額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十四、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條款,雙方均有權按《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執行。
十五、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副本份,由甲乙雙方及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三方蓋章並經法人代表簽名、公證處公證後生效,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之日起失效。
十六、補充條款:
甲方簽名(章):
地址:
電話:
乙方簽名(章):
地址:
電話:
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簽名(章):
地址:
電話:
年 月 日
出借人(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以下簡稱丙方):
乙方因經營需要,向甲方借款,甲、乙、丙叄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借出人民幣(大寫) (小寫)元給乙方。
第二條 借款期限為(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具體時間以銀行轉賬憑證為準.
第三條 本協議簽訂後,甲方以轉賬方式將借款支付到乙方如下指定賬戶: 收款單位名稱: 開 戶 銀 行: 銀 行 賬 戶:
第四條 乙方收到借款立即向甲方出具借據(收據)
第五條 借款歸還時間及方式:乙方在借款到期(借款到期日為年____月____日)前提前三天,以轉賬方式將借款歸還到甲方如下指定賬戶: 收款單位名稱: 開 戶 銀 行: 銀 行 賬 戶:
第六條 丙方自願為本《擔保借款協議書》所約定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甲方實現債權的全部費用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乙方如果不能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歸還全部借款,甲方有權依法要求丙方立即歸還全部借款,支付利息並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即按日支付本金的5%),因此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執行費等實現債僅費用由乙、丙兩方全部承擔。一經違約,乙、丙方自願接受依法強制執行。
第八條 甲方因此收益所產生的各種稅金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本協議特別約定:無
第十條 本協議如發生糾紛,由協議簽定時甲方住所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 本協議一式叄份,甲、乙、丙叄方各執一份。自甲、乙、丙叄方簽字蓋章(自簽字並加捺指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財產 (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1、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為 元人民幣(¥ )。
2、借款期限: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3、甲方以位於 自有財產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並於本合同簽訂後,到海口市房地產管理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即辦理房屋他項權利證)。乙方將在他項權利辦妥後三天內將全部資金付給甲方。
4、借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存款利率執行。
5、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按期還本付息。否則乙方有權處置抵押物
6、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畢本合同止。
7、簽訂本合同後,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將處置抵押物。
8、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9、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雙方應向海口市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有關抵押的登記、公證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10、本合同系經海口市公證處公證並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方到期不履行義務,乙方可根據《民訴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1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三份、乙方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