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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作為抵押物借款合同書(精選3篇)

欄目: 借款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1W

車輛作為抵押物借款合同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

車輛作為抵押物借款合同書(精選3篇)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生產或經營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並以自有車輛作為抵押物,經當事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並簽定本合同內容。

第一項 借款事項

第一條借款內容

借款總金額: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天。月利息_______.

第二條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續辦妥後,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轉入甲方賬戶。

2.借款的償還: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還清本息。

3.甲方可以提前還款,但必須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三條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本借款,則從逾期之日起,對未償還部分加收/天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十日的,視為甲方徹底違約,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總借款金額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所藉資金的利息為上打息。當乙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還借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時,乙方可以向甲方協商,如果甲方同意可重新簽定合同,如果甲方不同意,乙方將無條件還本息。

三、如果合同期滿,乙方不能按時歸還借款本息,乙方違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元。同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和行使抵押權。如果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出售抵押車輛,並不承擔任何責任,如出售車輛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債務時,甲方有權另行追索,乙方承諾抵押物一旦被甲方行使抵押權,乙方無條件、無償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戶手續。

四、乙方保證對抵押機動車輛依法享有所有權,在抵押前未將該車輛轉讓抵押,抵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乙方願承擔全部責任。

五、抵押車輛在甲方存放,乙方應將隨車手續,原始單證,票據交由甲方儲存,管理費用由甲方承擔。在抵押期間甲方不能使用該車輛,如果有人為損壞,經雙方協商賠償或維修,在抵押期間若是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甲方賠償責任。

六、機動車抵押期間,如果價值有所減少,甲方認為有必要對機動車重新估價,乙方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後,甲方認為機動車不足以擔保其債務時,乙方必須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

七、本合同在乙方還清全部借款本息、綜合費用後,甲方將乙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證件返還乙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

車輛作為抵押物借款合同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生產或經營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並以自有車輛作為抵押物,經當事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並簽定本合同內容。

第一項借款事項

第一條借款內容

借款總金額: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自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_____天。月利息_______。

第二條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續辦妥後,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轉入甲方賬戶。

2、借款的償還: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還清本息。

3、甲方可以提前還款,但必須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三條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本借款,則從逾期之日起,對未償還部分加收/天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十日的,視為甲方徹底違約,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總借款金額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抵押物的清點、暫管和保險

1、清點:本合同生效後五天內,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並列出清單,經核實無誤後雙方在清單上簽名,加蓋公章,以示認可。

2、暫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負責暫管完整無損,一切倉儲及其它管理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3、保險:在合同生效後五天內,甲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倉庫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後的財產過戶給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於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則從保險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賠償金作為歸還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條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內的銷售和監督

1、抵押物的銷售,仍由甲方負責,甲方應組織人員積極推銷,並將所銷售的貨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賬戶,作為償還欠款本息的資金來源之一。

2、甲方在與需方簽訂供銷合同時,應在合同中寫明款項匯入______銀行______分行______賬戶,即乙方指定的賬戶。甲方在發貨之前,應提前三個工作日將銷售合同提交乙方審,在外地簽訂的銷售合同,應及時將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審定後方可發貨。

3、甲方每月應向乙方提供財務計劃、物資庫存、財務會計報表及有關經濟資料,乙方認為必要時,有權進行檢查抵押物的庫存,銷售情況以及與抵押物有關的帳目資料,甲方應給予協助。

第五條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後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並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後,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甲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十五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甲方如違反前款規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後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5、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二項之規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為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六條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和還款項的使用順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______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

2、抵押物處分方式和程式由____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價格由______市物價局作價。

4、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接下列順序使用。

第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第二:繳納抵押物的`稅金。

第三:償還欠乙方貸款的稅金。

如扣除以上款項,尚有餘額,應全部交還甲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據原借款合同向債務人追索欠款。

第七條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並經______市公證處公證後生效,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並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屬檔案,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經______市公證處依法賦予強制執行力的債權文書。任何一方當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定,直接向___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__等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______抵押權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訂立

車輛作為抵押物借款合同書 篇3

編號:  

立約人: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經審查,同意接受乙方所有的或依法有權處分的財產作為抵押物。

現甲乙雙方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平等協商,就下列條款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抵押物。

第二條抵押擔保的範圍

本合同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但不限於借款合同的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等。

第三條抵押物和抵押物權屬憑證的保管及責任

一、抵押期間,抵押物由乙方或乙方委託的代理人保管,乙方及其代理人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

抵押期間為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關費用全部還清之日止的期間。

二、抵押期間,乙方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其行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經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

因恢復抵押物價值或設定新增的抵押所花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抵押期間,乙方應將抵押物的權利證書及其它相關證明檔案交由甲方保管。

甲方應妥善保管好抵押物權屬憑證。

如因保管不善,造成抵押物權屬憑證滅失的,甲方應承擔補辦費用。

第四條抵押物登記

第五條保險

第六條對抵押期間處分抵押物的限制

一、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出售、交換、贈予、轉移或以任何其他不適當的方式處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在向貸款人提供擬承租人已知曉抵押物已抵押給貸款人、並承諾自行承擔因抵押權實現而提前中止租賃合同的所有損失的書面證明後,借款人(抵押人)可以出租抵押物,但出租期限不得長於——年,出租期限長於—年的出租,必須徵得貸款人的書面同意。

租賃所得應存入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用於歸還貸款的存款賬戶中,作為每月還本付息款項來源的一部分,不得挪做他用。

二、抵押期間,如乙方確需有償轉讓本合同項下抵押物時,必須符合下列條件才可以進行:

1.必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乙方未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或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

2.乙方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於其價值以致不能足額抵償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的足額抵押財產;乙方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

3.乙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足額價款劃入甲方指定賬戶,以用於到期或提前清償借款合同項下所有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關費用。

在乙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足額價款劃入甲方指定賬戶以後,甲方可以協助乙方辦理登出抵押物登記手續,並將抵押物得權屬憑證退還乙方。

第七條費用承擔

本合同項下的有關保險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公證費用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50%。)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後,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九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可以依法處分抵押物:

一、借款合同規定的還款期限屆滿後,借款人未能按時歸還借款本息或借款合同延長的期限屆滿後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二、借款人違反有關法律規定或違反借款合同,導致出現甲方依法可以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的情況;

三、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

四、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之後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放棄繼承;

五、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之後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雖接受繼承或遺贈,但拒絕履行償還借款本息義務的;

六、足以危及借款合同項下債權實現的其他事由。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止其擅自處分抵押物的行為,並可根據實際情況決定要求乙方提供甲方可以接受的其他抵押財產,或依法提前處理抵押物。

二、乙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孳息收取

借款合同履行期屆滿後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關費用不能按時清償,甲方因此主張抵押權,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或扣押的,自查封或扣押之日起甲方有權收取由抵押物分離的天然孳息以及乙方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

第十二條抵押權的實現

一、當出現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任何單項或多項情況,抵押權可經下列方式實現:

1.甲、乙雙方達成協議直接以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抵押物;

2.依照法律規定程式處理抵押物。

二、以上述方式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甲方有權優先受償。

其價款超過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關費用的部分,歸乙方所有。

不足部分,甲方另行追索。

第十三條抵押權消滅

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全部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全部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消滅。

甲方保管的乙方財產權利證書或證明及財產保險單等應退還給乙方。

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登出抵押物登記手續。

第十四條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方式

一、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法規,甲乙雙方的權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障。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辦理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後,甲方為追索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欠的債務,可以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二、爭議解決。

第十五條抵押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項下抵押物依法必須辦理抵押物登記的,本合同經乙方簽字並經甲方有權簽字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自辦理抵押物登記之日起生效,至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費用全部還清時失效。

二、本合同項下抵押物依法無需辦理抵押物登記的,本合同自乙方簽字並經甲方有權簽字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費用全部還清時失效。

第十六條關於立約人的說明

抵押權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電話:  郵政編碼:

抵押人:  住所:  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  電話:  郵政編碼:

第十七條本合同的簽訂鑑於

(即借款人)申請向甲方借款整(大寫),甲方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此項借款,甲方和借款人為此簽定了編號為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

第十八條抵押物

一、名稱:

二、數量或面積:

三、購入價:

四、評估價及抵押率:

五、處所:

六、使用期限:至

七、權屬來源:

八、權屬證明:

第十九條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選擇下列第種方式(二者擇一):

一、向貸款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條補充條款

第二十一條貸款人有權向有關個人徵信系統提供貸款資訊;借款人嚴重違約影響貸款人債權實現時,貸款人有權通過社會公告的形式追究其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及、  、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  有權簽字人:

乙方(簽字):  合同簽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