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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提供擔保合同(精選12篇)

欄目: 借款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81W

借款提供擔保合同 篇1

保證人(甲方):

借款提供擔保合同(精選12篇)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

貸款人(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電話:

為確保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向乙方提供保證擔保。

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保證。

甲、乙雙方根據有關的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甲方擔保的主債權為乙方依據__年__字號__借款合同向__發放的貸款,本金金額為__(幣別)__佰__拾__萬__仟元整,貸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條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甲方對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如借款人沒有按借款合同約定履行或者沒有全部償清其債務,乙方有權直接要求甲方承擔保證責任。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貸款通知書》之日起__個工作日內履行清償義務。

第三條保證擔保的範圍:借款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__(幣別)__佰__拾__萬__仟元整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及實現貸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

第四條保證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屆滿之日後兩年。

第五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保證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或可撤銷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條保證期間,借款合同的當事人雙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內容,除展期或增加本金金額之外,無須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同意,保證人在變更後的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七條保證期間,甲方發生機構變更/撤消或其他足以影響保證能力的變故,甲方應提前__天書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由甲方在__日之內落實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

第八條保證期間,乙方有權對甲方的資金狀況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其收入證明或財務報表等資料,甲方應如實提供。

第九條保證期間,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第十條發生以下情況之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前承擔保證責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擔保證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的約定或者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致使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或者借款人有《借款合同》約定的違約情形的。

第十一條甲方不承擔保證責任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的,應向乙方支付被保證的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的違約金,因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

對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甲方未承擔保證責任的貸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費用,乙方有權直接用甲方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抵消。

第十二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通過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違反本合同自願接受強制執行;

2.

3.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受權代理人)(或受權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借款提供擔保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

借款人名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名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名稱:(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合同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合同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甲方的請求,丙方願意為甲、乙簽訂的________年________字第________號合同提供擔保。乙方經審查,同意丙方作為甲方還款的保證人,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按下列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丙方擔保金額為甲方根據________年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向乙方借用的資金本金(大寫)________________整及其相應的利息、費用和罰息。

第二條 丙方保證代甲方清償甲方在上述借款到期而未能按時償還的借款本金、利息、費用及罰息,並保證在接到乙方書面索款通知後________個營業日內,清償上述款項。

第三條 丙方的保證責任不因甲方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財務狀況的改變、甲方與任何單位簽訂任何協議或檔案及本擔保合同所擔保的主合同的無效或解除而免除。

第四條 丙方機構若發生變更、合併、撤銷,丙方應提前________天書面通知乙方和甲方,由變更、合併後的機構承擔本擔保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實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擔保人。

第五條 本擔保合同生效後,甲方和乙方如需要變更主合同條款,應徵得丙方的同意,由甲、乙、丙三方達成書面協議。

第六條 本合同生效後,乙方有權對丙方的資金和財產情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丙方提供其財務報表等材料,丙方應如實提供。

第七條 本合同的擔保金額隨甲方償還或丙方代為清償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本金、利息、費用及罰息的數額而相應扣減。

第八條 丙方代甲方清償借款本息、費用及罰息後,有權向甲方追償。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約定,未按期代為清償到期債務,乙方有權委託丙方開戶金融機構從丙方存款賬戶中直接扣收,並可視情況按擔保總額的________%向丙方收取違約金。

2.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應按擔保總額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彌補所受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乙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並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4.甲方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擅自變更主合同條款,丙方可以自行解除擔保義務。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________項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

年月日

借款提供擔保合同 篇3

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

乙方:身份證號:住址:

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電話: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丙方接受甲方委託,為甲方向乙方借款提供擔保。三方依照國家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共同信守:

第一條甲方向乙方借人民幣__元整,月利率為__%。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本金後,應出具《借據》給乙方收執。

第二條借款期限為___個月,自___日至____止。

借款期限屆滿日為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的,順延至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後的第一個工作日,利息按實際佔用天數計算。

第三條還款時間及方式,具體詳見《還款計劃書》。

第四條借款來源與用途.

乙方出借的款項屬於自有的合法收入。

甲方借款只限用於___.

第五條保證條款丙方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丙方的保證範圍為:借款本息、逾期利息、實際債權的訴訟費。

丙方的保證期限為:本合同第二條中的借款期限。

丙方向甲方收取的擔保費用為借款額的___%。

丙方向甲方收取的諮詢服務費用為借款額的___%。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使用借款。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提前還本付息;丙方有權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提前行使擔保權利:

向乙方及丙方提供的資料不真實的;

未按本合同的約定使用借款的;

未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還本付息的;

為其他人作擔保,或用自己的財產為其他人設定抵押的;

進行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併、兼併、分立等形式變更的;

提前清償其它債務,或未按約定按時足額清償其他債務的;

因涉及重大民商事訴訟、仲裁或刑事案件導致重大信用危機的;

被停業整頓、被吊銷執照、被撤銷、被宣告破產的;

有其它危及債權安全的情形的。

3、甲方在將本合同項下的債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人前,應取得乙方及丙方的書面同意。

4、甲方的地址、聯絡方式、資產情況、負債情況等發生變更,應在變更後3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及丙方。

5、甲方應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評估、公證、抵押登記等相關手續,並承擔相關費用。

6、甲方應向丙方支付擔保費及諮詢費。

7、甲方可向丙方提供反擔保措施,反擔保合同由甲丙雙方另行簽訂。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本合同約定,按時向甲方支付借款本金。

2、應配合丙方對甲方借款使用情況進行管理和監督。

第八條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丙方應向乙方出具《擔保函》。

2、甲方未能按時還本付息的,丙方應履行擔保責任,代替甲方清償債務。否則,乙方有權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第九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履約過程中,甲、乙、丙三方應嚴格恪守本合同約定,認真履行本合同項下各自的義務與責任。一方發生違約時,應向守約方支付借款本金10%的違約金;造成損失的,應另負賠償責任。

第十條承諾

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還本付息,甲方同意乙方或丙方將其違約行為在網路、媒體及各級徵信系統上公佈。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甲方自行承擔。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凡與本合同有關及因本合同引起的糾紛,三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

甲、乙、丙三方確認:對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丙方:

法定代表人:

簽訂時間:

借款提供擔保合同 篇4

甲方(保證人):

法定代表人:

乙方(牽頭行):

法定代表人:

丙方(代理行):

法定代表人:

丁1方(參加行):

法定代表人:

丁2方(參加行):

法定代表人:

丁3方(參加行):

法定代表人:

為確保 (以下稱“債務人”)與 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支行(作為牽頭行和代理行) (作為參加行、社),共同簽訂的編號為 的《人民幣資金銀團借款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保障債權人債權的實現,保證人自願為債務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保證人、債權人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守信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民法典若干問題的解釋》等相關法律及司法解釋的規定,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定義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中下列用語的定義如下:

1.1 保證人:指 。

1.2 牽頭行:指 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支行及其權利義務的合法承繼人,是本合同的債權人之一。

1.3 代理行:指 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支行及其權利義務的合法承繼人,是本合同的債權人之一。

1.4 參加行(社):指在銀團中除牽頭行和代理行外,參加銀團為借款人提供貸款的銀行(信用社)及其各自權利義務的合法承繼人和受讓人,即 是本合同的債權人之一。

1.5 債權人:指銀團中包括牽頭行、代理行和參加行(社)及上述銀行權利義務的合法承繼人和受讓人。

第二條保證合同與借款合同的關係

本保證合同為獨立性擔保。借款合同因任何原因而發生的無效、可撤銷均不影響保證合同的效力,保證合同仍然有效,保證人仍應對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

第三條保證方式

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承擔的保證責任的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第四條保證擔保範圍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範圍按下列方式確定:

保證人承擔的保證責任的範圍包括:本金人民幣(大寫) (¥ 元)及利息(包括罰息、複利)、損害賠償金、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支付的其他款項(包括但不限於主合同涉及的安排費、代理費、承諾費、手續費、電訊費及其他雜費等)以及債權人為實現債權而支出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財產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公證費、送達費、公告費、差旅費、律師費等)。

第五條保證期間

保證人承擔的保證責任的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保證人同意債務展期的,保證期間至展期協議重新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後兩年止。若債權人根據主合同宣佈債務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至債權人宣佈的債務提前到期日後兩年止。如果主合同約定債務分期履行,則對每期債務而言,保證期間均至最後一期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後兩年止。

第六條保證責任

6.1 如主合同被確認為不成立、不生效、無效、部分無效或被撤銷、被解除,債權人有權要求保證人在本合同約定的擔保範圍內對擔保的債務與債務人承擔連帶償付責任。

6.2 如果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條款(包括但不限於變更貸款用途、貸款賬號、還款賬號、還款方式、用款計劃、還款計劃、起息日、結息日、在債務履行期限不延長的情況下變更債務履行期限的起止日),保證人同意對變更後的主合同項下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但是債權人與債務人延長貸款期限或增加貸款金額,未爭得保證人同意的,保證人仍對變更前的合同承擔保證責任。

6.3 債權人根據主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的利率政策變化而調整利率水平、計息或結息方式,導致債務人應償還的利息、罰息、複利增加的,對增加部分,保證人也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6.4 無論債權人對主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他擔保(包括但不限於保證、抵押、質押、保函、備用信用證等擔保方式),不論上述其他擔保何時成立、是否有效、不論債權人是否向其他擔保人提出權利主張,不論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擔主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債務,也不論其他擔保是否由債務人自己所提供,保證人的保證責任均不因此減免,仍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債權人主張擔保權利,保證人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6.5 如果債務人或債權人發生改制、合併、兼併、分立、增減資本、合資、聯營、更名等情形,保證人仍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6.6 債權人將全部或部分債權轉移給第三人或委託第三方履行其在主合同項下的義務的,保證人仍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6.7 如果債權人與債務人變更主合同但未實際履行或變更主合同的行為未生效、無效、被撤銷、被解除,保證人仍按照本合同對債權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6.8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如債權人的債權仍未獲全部清償,則保證人在向債務人或其他擔保人行使代位權、撤銷權、反擔保等追索權時,不得損害債權人利益,並同意主合同項下債務的清償優先於保證人代位權、撤銷權、反擔保等追索權。如保證人已經行使代位權、撤銷權、反擔保等追索權取得了款項,應首先用於清償債權人尚未獲償的債權。

6.9 如果保證人只對主合同項下的部分債務提供保證的,則保證人同意,在債務人清償、債權人實現其他擔保權利或任何其他原因導致主合同項下的債務部分消滅,保證人仍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在保證範圍內對尚未消滅的債務承擔保證責任。

6.10 如果除主合同項下的債務外,債務人對債權人還負有其他到期債務,債權人有權劃收債務人在 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開立的賬戶中的款項首先用於清償任何一筆到期債務,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不因此發生任何減免。

第七條保證人的其他義務

7.1 監督債務人借款使用情況,按照債權人的要求提供真實的財務會計及生產經營狀況等資料,並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負責,隨時接受債權人對保證人資金、財產和經營狀況的監督;

7.2 發生承包、託管(接管)、租賃、股份制改造、減少註冊資本金、投資、聯營、合併、兼併 、收購重組、分立、合資、(被)申請停業整頓、申請解散、被撤銷、(被)申請破產、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變更或重大資產轉讓、停產、歇業、被有權機關施以高額罰款、被登出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涉及重大法律糾紛、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或財務狀況惡化、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無法正常履行職責,或者因任何原因喪失或可能喪失擔保能力,保證人應立即書面通知債權人,並按照債權人要求落實本合同項下保證責任的承擔、轉移或承繼,或者為主合同的履行提供債權人認可的新擔保;

7.3 保證人發生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經營範圍、註冊資本金或公司(企業)章程等工商登記事項變更的,應當在變更後10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債權人,並附變更後的相關材料;保證人的通訊地址或聯絡方式如發生變動,應立即書面通知債權人。因未及時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保證人承擔。

7.4 如果主合同項下債務到期或者債權人根據主合同的約定或法律規定宣佈債務提前到期,債務人未按時足額履行,或者債務人違反主合同的其他約定,保證人應在保證範圍內立即承擔保證責任。

第八條其他條款

8.1 應付款項的劃收

對於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應付款項,債權人有權從保證人在 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開立的賬戶中劃收相應款項,且無須提前通知保證人。

8.2 資訊使用

保證人同意授權債權人向人民銀行信用資訊資料庫查詢、報送保證人的信用資訊情況,並同意債權人合理使用該信用資訊。

8.3 公告催收

對保證人的違約情形,債權人有權向有關部門或單位予以通報,有權通過新聞媒體進行公告催收。

8.4 債權人記錄的證據效力

除非有確鑿的相反證據,債權人留存的與主合同和擔保合同有關的一切記錄、記載、單據、憑證均是保證人及債權人雙方之間債權債務關係的證據。保證人不能僅因為上述記錄、記載、單據、憑證由債權人單方製作或保留,而提出異議。

8.5 權利保留

債權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並不影響和排除其根據法律、法規和其它合同所享有的任何權利。任何對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能視為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或對任何違反本合同行為的許可或認可,也不限制、阻止和妨礙對該權利的繼續行使或對其任何其它權利的行使,也不因此導致債權人對保證人承擔義務和責任。

如果債權人不行使或延緩行使主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或未用盡主合同項下的任何救濟,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並不因此減免,但是債權人若減免主合同項下債務,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相應減免。

8.6 債務人解散或破產

保證人知道債務人進入解散或破產程式後,應當立即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同時自己應及時參加解散或破產程式,預先行使追償權。保證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債務人進入解散或破產程式,但未能及時預先行使追償權的,其損失由保證人自行承擔。

在債務人破產程式中,如果債權人與債務人達成和解協議,或者同意重整計劃,本合同項下債權人的權利不因和解協議或重整計劃而受到損害,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不予以減免。保證人不得以和解協議、重整計劃規定的條件對抗債權人的權利主張。債權人在和解協議、重整計劃中對債務人做出讓步而未能獲得清償的債權部分,仍有權要求保證人繼續予以清償。

8.7 保證人解散或破產

保證人發生解散或破產的,即使債權人在主合同項下債權尚未到期,債權人也有權參加保證人清算或破產程式,申報權利。

8.8 通知

8.8.1 保證人在本合同中填寫的聯絡方式(包括地址、聯絡電話、傳真號碼、電子郵件等)均真實有效。其任一聯絡方式發生變更,均應立即以書面方式將變更資訊寄/送至貸款人在本合同填寫的通訊地址。該等資訊變更在他方收到更改通知後生效。

借款提供擔保合同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_

保證人(甲方):__________

貸款銀行(乙方):__________

為確保乙方與 簽訂的 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向乙方提供保證擔保。甲、乙雙方根據《民法典》及其他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保證擔保的貸款金額__________(大寫) ,貸款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第二條 本合同的保證為連帶責任保證,甲方對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沒有履行或者沒有全部履行其債務,乙方有權直接要求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貸款通知》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履行清償義務。

第三條 保證擔保的範圍: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和實現貸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

第四條 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後兩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後所確定的合同最終履行期限之日為屆滿之日。

第五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保證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並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條 保證期間,借款合同的當事人雙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除貸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內容,應當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書面同意。

第七條 保證期間,甲方機構發生變更、撤銷,甲方應提前 天書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由對甲方作出撤銷決定的機構承擔。如乙方認為變更後的機構不具備完全的保證能力,變更後的機構或作出撤銷決定的機構有義務落實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

第八條 保證期間,乙方有權對甲方的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其財務報表等資料,甲方應如實提供。

第九條 保證期間,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第十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前承擔保證責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擔保證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的約定或者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使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約定使用貸款、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式及其他法律糾紛、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借款提供擔保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一、鑑於: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_食品有限公司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與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集團公司簽訂的《房屋長期租賃合同》;

2、甲方與乙方於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簽訂的《合作合同》;(其中乙方佔__________%)

3、甲方為_________________食品有限公司向_____________銀行借款_____________萬元(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___)提供了擔保。

二、經甲、乙方友好協商,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就下列事項達成一致協議

1、乙方願意為上述擔保中的_____________%部分(即_____________萬元)提供反擔保。

2、如_____________食品有限公司未能履行還款義務,導致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則首先由甲方處置《合作合同》中約定的乙方名下的經營利潤,如該處置仍未填平甲方的損失,則乙方應在該範圍內承擔反擔保責任。反擔保期限自銀行向_________________食品有限公司發放貸款起至甲方承擔擔保責任後二年。

三、本反擔保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後即生效。

四、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借款提供擔保合同 篇7

三方擔保及借款合同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就借款和擔保事宜經協商自願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乙方從甲方處借款¥萬元(人民幣大寫萬元整)時間從年月日起,利率月息,%,期限天。

第二條;該借款甲方打入甲乙雙方約定賬戶並且僅可用於約定事宜,不可挪作它用,若有挪用即視為乙方根本違約,如乙方不能按月支付利息即視為乙方根本違約,甲方有權提前對乙方提起訴訟收取本息。

第三條;乙方保證全部借款最遲於年月前歸還,若到日未能按期歸還,乙方除應付利息之外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萬元違約罰金。第四條;丙方自願為乙方從甲方處借款本息提供連帶擔保償還責任。

擔保的範圍包括甲方出借給乙方借款萬元本金、利息、複利、罰金、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諸如訴訟費、保證金、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承擔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到此筆借款本息全部還清為止。

第五條;乙方和丙方自願以名下全部財產擔保,承擔無限償還和無限連帶償還責任。

第六條;出現第二條所違約情形、或乙方、丙方任何一方出現可能影響正常經營的情形、視為甲方不安抗辯權成立的條件、甲方可立即清收借款。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乙方和丙方的責任不因與其他單位或個人簽訂的任何協議、檔案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發生合併、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併、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八條;其他;

1、本合同由三方當事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後生效(法人單位需加蓋公章)

2、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論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與他人(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和丙方)簽訂的其他反擔保協議有效與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3、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訴訟,因本協議引發的訴訟由梅河口市法院(或因級別管轄由通化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4、關於通知;甲方對乙方和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乙方或丙方公司註冊地址、工作單位或身份證地址以電話、郵寄或傳真傳送,傳送日即視為送達乙方和丙方日期。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借款提供擔保合同 篇8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甲、乙、丙三方遵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借款期限及利率 本合同項下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小寫):_________,借款期限為_________,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借款年利率___。

第二條 借款用途: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需要一筆資金。

第三條 丙方保證責任 保證方式:連帶責任保證。 保證期限:本合同期限屆滿後兩年。

保證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出借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等)

第四條 借款交付

雙方簽訂《借款合同》後乙方須在十個工作日內,按本合同約定將借款資金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 ),以銀行轉賬到甲方指定的賬戶的方式支付。

第五條 借款的償還及利息

1、借款到期時一次性償還全部本金;

2、乙方應於每 付清一次利息,不得拖欠。

3、借款人償還的利息、本金等一律通過銀行卡轉賬的方式匯入出借人的銀行卡:

戶名: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卡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甲、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按照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2、按合同約定時間清償本金、利息;

3、乙方按照約定期限與金額向甲方提供借款;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甲方未在本合同約定時間償還本息的,視為違約,甲方則就逾期部分的本息按每日 計收違約金,直至全部本息還清為止,並承擔出借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訴訟費、差旅費和律師費等)。

第八條 本合同自甲、乙、丙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第九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當事人三方可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

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借款提供擔保合同 篇9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與借款人、抵押擔保人就抵押借款合同中關於抵押物等事宜,經協商達成補充協議,內容如下:

一、三方同意:此次簽訂借款協議時,對抵押物的評估價格為三方確認的抵押物價值,在借款方違約不能還款時,三方同意對抵押物不再另行評估作價。

二、借款人和抵押人在簽訂本協議時,即同意在借款方不能按時還款,經貸款方催促後在十個工作日仍不能還款時,將抵押物由借款方委託給具有法定資質的拍賣公司進行拍賣。

三、三方同意對抵押物的拍賣底價可以低於借款時的評估價格,為借款本息加實現債權的費用(含拍賣費、律師費等)。

四、如拍賣時發生流拍現象,每流拍一次,則對抵押物底價下浮20%,同時借款人或抵押人另行提供抵押物,以彌補抵押率不足部分。如發生兩次以上(含兩次)流拍時,貸款方可與借款人和抵押人協商,以第二次流拍時抵押物確定的底價抵償借款;對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和抵押人繼續承擔連帶清償義務。

五、拍賣時如發生兩次以上流拍情況,而借款人又不同意以抵押物抵償借款時,則由借款人和抵押人另行提供優質抵押物,以彌補抵押率不足部分。

六、以住宅樓為抵押物的,在委託拍賣前由借款人負責將住宅內的居民遷出;如借款人不能移交住宅樓,則由貸款方向抵押物內的居民提供不超過六個月的週轉住房,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七、本協議書一式三份,自三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當事人各執一份,與借款抵押協議等一併作為此次貸款的全部法律檔案,並辦理公證手續。

八、借款合同及抵押擔保協議中與本補充協議如有不一致之處,以本協議為準。

貸款人(公章) 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公章) 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公章) 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簽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簽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_________ 年 _________ 月 ________ 日 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 日

借款提供擔保合同 篇10

借款人名稱:(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開戶金融機構:

賬號:

電話:郵政編碼:

貸款人名稱:(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電話:郵政編碼:

保證人名稱:(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電話:郵政編碼:

簽訂合同日期:

簽訂合同地點:

因甲方的請求,丙方願意為甲、乙簽訂的年字第號合同提供擔保。乙方經審查,同意丙方作為甲方還款的保證人,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按下列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丙方擔保金額為甲方根據年字第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向乙方借用的資金本金(大寫)元人民幣(大寫:元整)整及其相應的利息、費用和罰息。

第二條丙方保證代甲方清償甲方在上述借款到期而未能按時償還的借款本金、利息、費用及罰息,並保證在接到乙方書面索款通知後個營業日內,清償上述款項。

第三條丙方的保證責任不因甲方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財務狀況的改變、甲方與任何單位簽訂任何協議或檔案及本擔保合同所擔保的主合同的無效或解除而免除。

第四條丙方機構若發生變更、合併、撤銷,丙方應提前天書面通知乙方和甲方,由變更、合併後的機構承擔本擔保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實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擔保人。

第五條本擔保合同生效後,甲方和乙方如需要變更主合同條款,應徵得丙方的同意,由甲、乙、丙三方達成書面協議。

第六條本合同生效後,乙方有權對丙方的資金和財產情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丙方提供其財務報表等材料,丙方應如實提供。

第七條本合同的擔保金額隨甲方償還或丙方代為清償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本金、利息、費用及罰息的數額而相應扣減。

第八條丙方代甲方清償借款本息、費用及罰息後,有權向甲方追償。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違約責任:

1.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約定,未按期代為清償到期債務,乙方有權委託丙方開戶金融機構從丙方存款賬戶中直接扣收,並可視情況按擔保總額的%向丙方收取違約金。

2.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應按擔保總額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彌補所受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乙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並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4.甲方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擅自變更主合同條款,丙方可以自行解除擔保義務。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項方式解決: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三條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

年月日年月日

借款提供擔保合同 篇11

你好,帶擔保的借款合同範本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出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連帶責任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及連帶責任保證人在公平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願出借給乙方人民幣伍萬元整(¥:_________________50000.00元),借款期 _____ 個月,自 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至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於訂立本合同之時,由甲方給付乙方,乙方保證不用借款從事違法活動。

二、每月利息率為20‰,乙方應每三個月付清利息一次,不得拖欠。乙方保證按期歸還借款,如果不能按期歸還借款,乙方承擔甲方追討該借款的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

三、本合同的債權,甲方可自由轉讓與他人,乙方不得異議。乙方償還借款的順序為先利息後本金。

四、乙方應覓連帶責任保證人叄名,確保本合同的履行。連帶責任保證人願與乙方負連帶返還本金、利息和追討該借款的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的責任,並拋棄先訴抗辯權。

五、甲乙雙方及連帶責任保證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即表示充分理解並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條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連帶責任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簽訂合同日期:_________________二〇__________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借款提供擔保合同 篇12

貸款方: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

三方經過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貸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貸款_________元。借款、還款計劃如下:

│分期借款計劃│分期還款計劃│

│日期│金額│利率│用途│日期│借款本金│

第二條貸款方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

第三條貸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利率利息。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條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第五條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50%計算。

第六條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

第七條借款方的借款由擔保人用_________作擔保。

第八條貸款到期後一個月,如借款方不按期歸還本息時,由擔保單位(或擔保人)負責為借款方償還本息和逾期罰息。

第九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補充條款_________。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貸款雙方各持正本_________份,擔保方_________份,_________公證處一份。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貸款方(公章):_________借款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擔保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