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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條例(通用20篇)

欄目: 借款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31W

借款合同條例(通用20篇)

借款合同條例 篇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信貸資金的管理,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保護借款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證國家信貸計劃的執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實行獨立經濟核算的全民和集體所有制企業、事業等單位(以下簡稱借款方)同銀行、信用合作社(以下簡稱貸款方)之間簽訂的借款合同。

城鄉個人同銀行、信用合作社之間簽訂的借款合同(契約),參照本條例執行。

第三條 借貸當事人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按照國家政策、依據國家計劃和有關規定,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簽訂合同。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迫銀行、信用合作社簽訂借款合同和發放貸款。

第四條 借款合同依法簽訂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合同條款,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二章 借款合同的訂立和履行

第五條 借款方借款必須提出申請,經貸款方審查認可後,即可簽訂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必須採用書面形式。借款申請書、有關借款的憑證、協議書和當事人雙方同意修改借款合同的有關書面材料,也是借款合同的組成部分。

借款合同必須由當事人雙方的法定代表或者憑法定代表授權證明的經辦人簽章,並加蓋單位公章。

第六條 借款合同應具備下列條款:

一、貸款種類;

二、借款用途;

三、借款金額;

四、借款利率;

五、借款期限;

六、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七、保證條款;

八、違約責任;

九、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

第七條 借款方申請借款應具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一定比例的自有資金,並有適銷適用的物資和財產作貸款的保證。借款方無力償還貸款時,貸款方有權要求依照法律程式處理借款方作為貸款保證的物資和財產。

借款方不完全具備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申請借款條件,但有特殊情況需要借款時,可以提出申請,但需有符合法定條件的保證人,經貸款方同意,並報經貸款方上級批准後,方可借款。

第八條 按本條例第七條第二款需要保證人的,或者經當事人一方提出或雙方協商需要保證人的,保證人必須具有足夠代償借款的財產。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人連帶承擔償還本息的責任。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後,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

第九條 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使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必須按期還本付息。

第十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第三章 借款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十一條 凡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允許變更或解除借款合同:

一、訂立借款合同所依據的國家計劃及有關的概算、預算經原計劃下達機關批准修改或取消的;

二、工程專案經原批准機關決定撤銷、停建或緩建的;

三、借款方經國家批准決定關閉、停產、合併、分立或轉產確實無法履行借款合同的;

四、由於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致使借款合同無法履行的;

五、在借款合同履行中,確因決策不當,繼續履行將造成損失浪費的。

第十二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借款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變更或解除借款合同的通知或協議,必須採用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借款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變更或解除借款合同以後,借款方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應按原借款合同的規定償付。

第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發生合併、分立時,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履行借款合同的義務和享受應有的權利。

第四章 違約責任和違法處理

第十五條 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情節嚴重的,在一定時期內,銀行可停止發放新貸款。

第十六條 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貸款方有許可權期追回貸款,並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償還貸款的,應按銀行規定減收利息。

第十七條 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本條例第十六條罰息的計算相同。

第十八條 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責任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九條 銀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員,因失職行為造成貸款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應追究行政責任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條 任何單位或個人違反本條例第三條第二款,應追究其直接責任人的行政責任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一條 借款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借款合同格式,由銀行、信用合作社制定。

第二十三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可根據本條例制定實施辦法。

第二十四條 本條例自一九八五年四月一日起施行。

借款合同條例 篇2

調整貸款方與借款方之間在借貸過程中的權利、義務關係的法律。是司法部門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處理借貸糾紛案件的法律依據。 在中國,1985年 2月28日國務院釋出《借款合同條例》,於同年4月1日起施行。它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關於借款合同的有關規定而制定

調整貸款方與借款方之間在借貸過程中的權利、義務關係的法律。是司法部門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處理借貸糾紛案件的法律依據。

在中國,1985年 2月28日國務院釋出《借款合同條例》,於同年4月1日起施行。它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關於借款合同的有關規定而制定的實施細則。《借款合同條例》的立法宗旨是為了加強信貸資金的管理,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保護借款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證國家信貸計劃的執行。它適用於實行獨立經濟核算的全民和集體所有制企業、事業等單位同銀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機構之間簽訂的借款合同。城鄉個人同銀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機構之間簽訂的借款合同,也應參照《借款合同條例》執行。根據中國法律、法規規定,借款合同的貸款方只能是銀行、信用合作社和經批准可以發放貸款的其他金融機構。非金融機構不得經營金融業務,企業之間不允許相互借貸。

合同原則 借款方借款必須提出申請,經貸款方審查認可後,方可簽訂借款合同。銀行對借款申請要認真審查,瞭解借款方的經濟情況、借款用途及是否能按期歸還貸款。簽訂借款合同時,必須根據如下原則:①按計劃發放和使用原則。銀行貸款必須在國家信貸計劃所規定的金額和用途範圍內,根據借款方的實際需要,有計劃、有目的地發放使用。②物資保證原則。借款方必須具有與貸款數量相適應的,並能參加生產週轉和商品流通的物資作為貸款的物質基礎。當借款方無力償還貸款時,貸款方有權要求依照法律程式處理借款方作為貸款保證的物資和財產。③按期償還原則。銀行發放貸款時必須確定歸還期限,借款企業必須按期歸還。

合同擔保 借款方若不具備一定比例的自有資金也沒有適銷適用的物資和財產,但有特殊情況需要借款時,可由借款方提供符合法定條件的保證人。經貸款方同意,並經貸款方上級批准後,方可予以借款。保證人必須具有足夠代償借款的財產。借款合同到期,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人連帶承擔償還本息的責任。“符合法定條件的保證人”對企業單位而言是依法登記並經有關部門批准經營,有獨立支配財產和進行獨立核算的經濟單位,並要有足夠償還借款的財產作保證。如以個人作保證人的,必須是有當地正式戶口和固定工作單位,同時必須具有足夠償還借款的財產能夠以自己名義承擔經濟責任的人作保證人。各級政府、財政部門一般不得作為借款方的保證人。

合同形式 借款申請經貸款方審查合格後,雙方即可簽訂借款合同。合同必須採用書面形式。借款申請書、有關借款的憑證、協議書和當事人雙方同意修改借款合同的有關書面材料,也是借款合同的組成部分。借款合同必須由當事人雙方的法定代表或者憑法定代表授權的經辦人簽章,並加蓋單位公章。授權證明必須有法定代表簽名蓋章的書面檔案為法律根據。在合同有效期內,如某一方的法定代表調動工作,新任法定代表,仍應繼續遵守合同條款。如果合同雙方當事人一方發生合併、分立時,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履行借款合同的義務並享受原有的權利。

合同要件 借款合同應具備的主要條款:①貸款種類。銀行貸款分為工業(包括交通運輸企業)貸款、商業貸款、農業貸款、基本建設貸款等。②借款用途。銀行貸款可用於流動資金貸款、固定資產貸款、技術改造貸款、專項貸款等。③借款金額。要填寫清楚,大寫小寫數額要一致。④借款利率。貸款利率由國家規定,當事人不能任意商定。各貸款銀行只有在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浮動幅度內和借款方商定借款利率。⑤借款期限。根據貸款種類的不同,專業銀行在各自的貸款管理辦法中都規定了各種貸款專案的最長期限。借貸雙方只能在規定的最長期限內確定借款期限。⑥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借款方還款資金來源必須正當,不得違反法律和有關規定。借款合同中還應規定借款方是一次歸還本息還是分幾次歸還本息。⑦保證條款。即將借款方對借款合同予以保證或提供擔保人的內容寫入合同。保證人對借款合同的擔保期限一般應在借款合同中規定,保證期限從借款合同期滿之日起算。⑧違約責任。即當事人雙方商定的當一方沒有按合同約定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時應承擔的責任。過錯方應在國家政策和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對由於違約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予以賠償。⑨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借款合同雙方可將雙方一致同意的,不違反法律和國家政策的內容寫入合同。

合同履行 合同一經訂立即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合同條款,履行規定義務。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條款,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不得將借款轉貸給他人,不得利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必須按期還本付息。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貸款方有許可權期追回貸款,並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償還借款的,應按銀行規定減收利息。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情節嚴重的,在一定時期內,銀行可停止發放新貸款。

貸款方發放貸款後應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檢查借款是否按規定用途使用,瞭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檢查貸款物資保證性、測定貸款風險程度、落實企業還款能力和資金來源,及時解決影響貸款按期歸還的不利因素。對風險性較大的貸款種類還應反覆進行檢查。借款方應向貸款方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如貸款方不履行合同,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

合同變更及違約責任 在借款合同尚未履行時或在履行過程中,當事人雙方依法達成協議對原來的合同條款作某些修改、刪除或補充某些內容,包括解除合同都是允許的。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變更或解除借款合同以後,借款方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應按原借款合同的規定償付。借款合同條例規定了允許變更或解除借款合同的幾種情況:①訂立借款合同所依據的國家計劃及有關的概算、預算經原計劃下達機關批准修改或取消的;②工程專案經原批准機關決定撤銷、停建或緩建的;③借款方經國家批准決定關閉、停產、合併或轉產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的;④由於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致使借款合同無法履行的;⑤在合同履行中,確因決策不當,繼續履行將造成損失浪費的。

借款合同條例規定無論是因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還是因貸款方工作人員失職造成貸款損失浪費以及借貸雙方任何一方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都應追究有關人員的行政責任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調整貸款方與借款方之間在借貸過程中的權利、義務關係的法律。是司法部門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處理借貸糾紛案件的法律依據。 在中國,1985年 2月28日國務院釋出《借款合同條例》,於同年4月1日起施行。它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關於借款合同的有關規定而制定

《借款合同條例》規定,借款合同雙方當事人如果對借款合同是否已經履行,或者是否已按合同規定內容履行,以及應由哪一方承擔責任和承擔多少責任等發生爭議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自己協商解決要堅持遵守國家法律政策的原則,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借款合同糾紛的仲裁一般由合同簽訂地或履行地的仲裁機關仲裁,也可以根據影響大小、金額多少由省、市或者國家仲裁機關仲裁。經仲裁後對仲裁裁決不服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由人民法院以判決方式解決借款合同糾紛。

借款合同條例 篇3

調整貸款方與借款方之間在借貸過程中的權利、義務關係的法律。是司法部門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處理借貸糾紛案件的法律依據。 在中國,1985年 2月28日國務院釋出《借款合同條例》,於同年4月1日起施行。它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關於借款合同的有關規定而制定

調整貸款方與借款方之間在借貸過程中的權利、義務關係的法律。是司法部門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處理借貸糾紛案件的法律依據。

在中國,1985年 2月28日國務院釋出《借款合同條例》,於同年4月1日起施行。它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關於借款合同的有關規定而制定的實施細則。《借款合同條例》的立法宗旨是為了加強信貸資金的管理,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保護借款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證國家信貸計劃的執行。它適用於實行獨立經濟核算的全民和集體所有制企業、事業等單位同銀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機構之間簽訂的借款合同。城鄉個人同銀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機構之間簽訂的借款合同,也應參照《借款合同條例》執行。根據中國法律、法規規定,借款合同的貸款方只能是銀行、信用合作社和經批准可以發放貸款的其他金融機構。非金融機構不得經營金融業務,企業之間不允許相互借貸。

合同原則 借款方借款必須提出申請,經貸款方審查認可後,方可簽訂借款合同。銀行對借款申請要認真審查,瞭解借款方的經濟情況、借款用途及是否能按期歸還貸款。簽訂借款合同時,必須根據如下原則:①按計劃發放和使用原則。銀行貸款必須在國家信貸計劃所規定的金額和用途範圍內,根據借款方的實際需要,有計劃、有目的地發放使用。②物資保證原則。借款方必須具有與貸款數量相適應的,並能參加生產週轉和商品流通的物資作為貸款的物質基礎。當借款方無力償還貸款時,貸款方有權要求依照法律程式處理借款方作為貸款保證的物資和財產。③按期償還原則。銀行發放貸款時必須確定歸還期限,借款企業必須按期歸還。

合同擔保 借款方若不具備一定比例的自有資金也沒有適銷適用的物資和財產,但有特殊情況需要借款時,可由借款方提供符合法定條件的保證人。經貸款方同意,並經貸款方上級批准後,方可予以借款。保證人必須具有足夠代償借款的財產。借款合同到期,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人連帶承擔償還本息的責任。“符合法定條件的保證人”對企業單位而言是依法登記並經有關部門批准經營,有獨立支配財產和進行獨立核算的經濟單位,並要有足夠償還借款的財產作保證。如以個人作保證人的,必須是有當地正式戶口和固定工作單位,同時必須具有足夠償還借款的財產能夠以自己名義承擔經濟責任的人作保證人。各級政府、財政部門一般不得作為借款方的保證人。

合同形式 借款申請經貸款方審查合格後,雙方即可簽訂借款合同。合同必須採用書面形式。借款申請書、有關借款的憑證、協議書和當事人雙方同意修改借款合同的有關書面材料,也是借款合同的組成部分。借款合同必須由當事人雙方的法定代表或者憑法定代表授權的經辦人簽章,並加蓋單位公章。授權證明必須有法定代表簽名蓋章的書面檔案為法律根據。在合同有效期內,如某一方的法定代表調動工作,新任法定代表,仍應繼續遵守合同條款。如果合同雙方當事人一方發生合併、分立時,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履行借款合同的義務並享受原有的權利。

合同要件 借款合同應具備的主要條款:①貸款種類。銀行貸款分為工業(包括交通運輸企業)貸款、商業貸款、農業貸款、基本建設貸款等。②借款用途。銀行貸款可用於流動資金貸款、固定資產貸款、技術改造貸款、專項貸款等。③借款金額。要填寫清楚,大寫小寫數額要一致。④借款利率。貸款利率由國家規定,當事人不能任意商定。各貸款銀行只有在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浮動幅度內和借款方商定借款利率。⑤借款期限。根據貸款種類的不同,專業銀行在各自的貸款管理辦法中都規定了各種貸款專案的最長期限。借貸雙方只能在規定的最長期限內確定借款期限。⑥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借款方還款資金來源必須正當,不得違反法律和有關規定。借款合同中還應規定借款方是一次歸還本息還是分幾次歸還本息。⑦保證條款。即將借款方對借款合同予以保證或提供擔保人的內容寫入合同。保證人對借款合同的擔保期限一般應在借款合同中規定,保證期限從借款合同期滿之日起算。⑧違約責任。即當事人雙方商定的當一方沒有按合同約定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時應承擔的責任。過錯方應在國家政策和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對由於違約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予以賠償。⑨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借款合同雙方可將雙方一致同意的,不違反法律和國家政策的內容寫入合同。

合同履行 合同一經訂立即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合同條款,履行規定義務。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條款,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不得將借款轉貸給他人,不得利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必須按期還本付息。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貸款方有許可權期追回貸款,並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償還借款的,應按銀行規定減收利息。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情節嚴重的,在一定時期內,銀行可停止發放新貸款。

貸款方發放貸款後應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檢查借款是否按規定用途使用,瞭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檢查貸款物資保證性、測定貸款風險程度、落實企業還款能力和資金來源,及時解決影響貸款按期歸還的不利因素。對風險性較大的貸款種類還應反覆進行檢查。借款方應向貸款方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如貸款方不履行合同,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

合同變更及違約責任 在借款合同尚未履行時或在履行過程中,當事人雙方依法達成協議對原來的合同條款作某些修改、刪除或補充某些內容,包括解除合同都是允許的。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變更或解除借款合同以後,借款方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應按原借款合同的規定償付。借款合同條例規定了允許變更或解除借款合同的幾種情況:①訂立借款合同所依據的國家計劃及有關的概算、預算經原計劃下達機關批准修改或取消的;②工程專案經原批准機關決定撤銷、停建或緩建的;③借款方經國家批准決定關閉、停產、合併或轉產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的;④由於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致使借款合同無法履行的;⑤在合同履行中,確因決策不當,繼續履行將造成損失浪費的。

借款合同條例規定無論是因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還是因貸款方工作人員失職造成貸款損失浪費以及借貸雙方任何一方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都應追究有關人員的行政責任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調整貸款方與借款方之間在借貸過程中的權利、義務關係的法律。是司法部門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處理借貸糾紛案件的法律依據。 在中國,1985年 2月28日國務院釋出《借款合同條例》,於同年4月1日起施行。它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關於借款合同的有關規定而制定

《借款合同條例》規定,借款合同雙方當事人如果對借款合同是否已經履行,或者是否已按合同規定內容履行,以及應由哪一方承擔責任和承擔多少責任等發生爭議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自己協商解決要堅持遵守國家法律政策的原則,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借款合同糾紛的仲裁一般由合同簽訂地或履行地的仲裁機關仲裁,也可以根據影響大小、金額多少由省、市或者國家仲裁機關仲裁。經仲裁後對仲裁裁決不服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由人民法院以判決方式解決借款合同糾紛。

借款合同條例 篇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信貸資金的管理,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保護借款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證國家信貸計劃的執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實行獨立經濟核算的全民和集體所有制企業、事業等單位(以下簡稱借款方)同銀行、信用合作社(以下簡稱貸款方)之間簽訂的借款合同。

城鄉個人同銀行、信用合作社之間簽訂的借款合同(契約),參照本條例執行。

第三條 借貸當事人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按照國家政策、依據國家計劃和有關規定,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簽訂合同。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迫銀行、信用合作社簽訂借款合同和發放貸款。

第四條 借款合同依法簽訂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合同條款,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二章 借款合同的訂立和履行

第五條 借款方借款必須提出申請,經貸款方審查認可後,即可簽訂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必須採用書面形式。借款申請書、有關借款的憑證、協議書和當事人雙方同意修改借款合同的有關書面材料,也是借款合同的組成部分。

借款合同必須由當事人雙方的法定代表或者憑法定代表授權證明的經辦人簽章,並加蓋單位公章。

第六條 借款合同應具備下列條款:

一、貸款種類;

二、借款用途;

三、借款金額;

四、借款利率;

五、借款期限;

六、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七、保證條款;

八、違約責任;

九、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

第七條 借款方申請借款應具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一定比例的自有資金,並有適銷適用的物資和財產作貸款的保證。借款方無力償還貸款時,貸款方有權要求依照法律程式處理借款方作為貸款保證的物資和財產。

借款方不完全具備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申請借款條件,但有特殊情況需要借款時,可以提出申請,但需有符合法定條件的保證人,經貸款方同意,並報經貸款方上級批准後,方可借款。

第八條 按本條例第七條第二款需要保證人的,或者經當事人一方提出或雙方協商需要保證人的,保證人必須具有足夠代償借款的財產。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人連帶承擔償還本息的責任。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後,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

第九條 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使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必須按期還本付息。

第十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第三章 借款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十一條 凡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允許變更或解除借款合同:

一、訂立借款合同所依據的國家計劃及有關的概算、預算經原計劃下達機關批准修改或取消的;

二、工程專案經原批准機關決定撤銷、停建或緩建的;

三、借款方經國家批准決定關閉、停產、合併、分立或轉產確實無法履行借款合同的;

四、由於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致使借款合同無法履行的;

五、在借款合同履行中,確因決策不當,繼續履行將造成損失浪費的。

第十二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借款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變更或解除借款合同的通知或協議,必須採用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借款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變更或解除借款合同以後,借款方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應按原借款合同的規定償付。

第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發生合併、分立時,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履行借款合同的義務和享受應有的權利。

第四章 違約責任和違法處理

第十五條 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情節嚴重的,在一定時期內,銀行可停止發放新貸款。

第十六條 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貸款方有許可權期追回貸款,並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償還貸款的,應按銀行規定減收利息。

第十七條 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本條例第十六條罰息的計算相同。

第十八條 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責任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九條 銀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員,因失職行為造成貸款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應追究行政責任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條 任何單位或個人違反本條例第三條第二款,應追究其直接責任人的行政責任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一條 借款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借款合同格式,由銀行、信用合作社制定。

第二十三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可根據本條例制定實施辦法。

第二十四條 本條例自一九八五年四月一日起施行。

借款合同條例 篇5

甲方:

乙方:

一、由於乙方資金確實緊張,致使合同項下的資金不能落實。如不及時解決將嚴重影響到合同的履行。為保證履約,維護對外信譽,甲方應乙方的申請,同意借給部分資金。金額為人民幣x元。

二、上述借款用於:

(1)、訂購服裝面料:

(2)、訂購原材料:

(3)、訂購輔料:

(4)、其他如:

三、上述借款直接匯到:

收款單位名稱:

收款單位開戶行:

收款單位帳號:

四、為保證甲方的資金安全及時收回借款,乙方鄭重承諾如下:

1、嚴格履行合同,保證按時、按質交貨;如出現違約,乙方將保證返還上述借款。並同時承擔因違約而產生的其他責任。

2、及時支付資金佔用費。資金佔用費按每月千分之支付。不足1月按1個月支付。

3、保證借款專款專用,不挪作他用。如發現乙方將資金挪作他用,甲方有權提前收回資金,同時乙方應支付借款額30%的違約金。

4、對於上述借款以及產生的資金佔用費,甲方有權從雙方結算款或其他往來款中扣還;甲方也有權委託其他與乙方有業務往來的企業代扣。乙方對此不持異議。

5、本借款及資金佔用費乙方最遲於借款支付日起天內歸還給甲方。

6、如乙方未能按期歸還借款及資金佔用費,甲方可以隨時向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乙方應承擔甲方追討該款的差旅費、律師代理費等。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蓋章生效。

附件:合同、乙方借款申請書、乙方企業營業執照復件

甲方:

乙方:

借款合同條例 篇6

貨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

借 款 人:____________電 話:_________住 址: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貨款銀行:___________電 話: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傳 真:______地 址: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即售房單位(以下簡稱丙方):

甲方因購買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據XX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規定,向乙方申請借款,願意以所購買或建修的住房作為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願意為甲方提供保證。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甲,乙,丙三方遵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條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於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座落於_____區(縣)____街道(鎮)_____路(村)_____弄_____號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條 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 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按簽訂本合同時公佈的利率確定年利率為___%(月利率___%)。在借款期限內利率變更,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辦理。

第五條 存入自籌資金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在乙方開立活期儲蓄存款戶(儲蓄卡帳戶),將自酬資金存入備用。如需動用甲方本人,同戶成員,非同戶配偶和非同戶血親公積金抵充自酬資金的,需提供當事人書面同意的證明,交乙方辦理劃款手續。甲方已將自籌資金支付給售房單位作首期房貸並有收據的可免存。

第六條 貸款撥付

向售房單位購買住房或通過房地產交易市場購買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在辦理住房抵押登記獲得認同(乙方確定)之日起的五個營業日內將貸款金額連同存入的自籌資金全數以甲方購房款的名義轉入售房單位或房地產交易市場在銀行開立的帳戶。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後自籌資金用完或將要用完時,有乙方主動將貸款資金劃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活期儲蓄存款戶儲蓄卡帳戶)按工程進度支用。

第七條 貸款償還

貸款本金和利息,採用按月等額還款方式。

貸款從發放的次月起按月還本付息。根據等額還款的計算公式計算每月等額還貸款本息,去零進元確定每月還本息額,最後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簽訂時)每月還本息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萬____仟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2)第二期至以後各期每月還本息額根據當年銀行公佈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計算,以乙方書面通知為準,同時變動分期每月還本息額。

甲方需動同本人,同戶成員,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親公積金用於償還貸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________月份辦理一次,手續與本合同第五條公積金抵充自籌資金相同。

儲蓄卡,信用卡還款

甲方必須辦理中國建設銀行上海市分行儲蓄卡,信用卡,委託乙方以自動轉帳方式還本付息的足額款項,存入儲蓄卡帳戶或信用卡帳戶,保證乙方能夠實施轉帳還款。

當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還款失敗時,甲方必須持現金到原貸款經辦行還款。

甲方提前將未到期貸款本金全部還清,乙方不計收提前還款手費,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貸款利息。

第八條 貸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甲方購買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階段性保證。在未將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前,如發生借款人違約連續三個月拖欠貸款本息,罰息及相關費用,丙方須在接到乙方發出《履行保證責任通知書》後的十日內負責代為清償。保證期限從貸款發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產權證收押之日為止。

保證期間,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內容,應事先徵得丙方的書面同意。

本合同項下甲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為借款的抵押擔保,由甲,乙方另行簽訂《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購買期房的,應將購房預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條 合同公證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十日內,向公證機關辦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簽訂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證。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應符合有關規定,並應事先經一方書面同意(如在保證期間應徵得丙方同意),其轉讓行為在受讓方和乙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後生效。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乙方歸還全部貸款本息;

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乙方貸款,未經乙方書面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條例 篇7

出借方(甲方):

身份證號:

住 所: 聯絡電話:

借款方(乙方):

身份證號:

住 所: 聯絡電話:

甲方因為週轉需要向乙方借款,乙方有相應的自有資金並同意出借。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計(大寫) 元整;上述款項用於 經營週轉 。 第二條 借款利率:借款利率為 (月息)。 第三條 借款和還款方式

1、借款期限 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還款方式如下:借款期滿一次性還本完畢。借款期間乙方可提前還款。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收回借款。

2、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向乙方歸還借款的,應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發生的及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本合同爭議由 北京朝陽區 人民法院管轄。

第六條 其他

1、本合同經甲方和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 二 份,甲方、乙方各執 壹 份。

3、本合同由甲乙雙方20xx年 月 日在 北京朝陽區 簽訂。

甲 方(簽字): 乙 方(簽字):

借款合同條例 篇8

立合同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雙方茲因借款事宜,訂立本件契約,條款如下:

一、甲方願貸與乙方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於訂立本約之同時,由甲方給付乙方,不另立據。

二、借貸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利息每萬元月息________元,乙應於每月____日給付甲方,不得拖欠。

四、屆期未能返還,乙方除照付利息外,並按利率一倍加計的違約金給付甲方。

五、本契約書的債權,甲方可自由讓與他人,乙方不得異議。

六、乙方應覓保證人一名,確保本契約的履行。而願與乙方負連帶返還本利的責任,並拋棄先訴抗辯權。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條例 篇9

方(出借人)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在雙方自願、協商情況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額(大寫)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___需要,急需一筆資金。

三、借款利率:______,按年收息,利隨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時間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五、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出借方有許可權期追回借款,並按合同規定____%計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爭議解決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

1、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當事人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在__日內通知另一方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後,借款方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2、合同的附件:借據,收據。

3、合同經各方簽字後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償後自動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執一份。合同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乙方(出借人)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簽字、蓋章)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借款合同條例 篇10

合同編號: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號

借款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申請借款,乙方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__(幣別)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元整。

第二條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為______月(自貸款發放之日起算)。

?第三條 借款利率和計息方法

借款利率為(月/年)息_____,按_____結息。在本合同履行期間,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的,按合同利率計息,遇法定利率調整利率不變;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調整,於下年初開始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新的利率水平。貸款利息自貸款發放之日起計算

第四條 借款用途

此貸款只能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改變借款用途。

第五條 本合同所稱債務是指借款人應向貸款人償還、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貸款本金、利息、罰息、費用、違約金、賠償金及其他一切款項。

第六條 提款方式

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轉賬形式劃入甲方賬戶或(開發商)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內,不得提取現金。

第七條 還款方式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採用____________________(等額本息還款法/等額本金還款法)歸還。

第八條 還款計劃

甲方從貸款發放的次月開始,按月償還貸款本息,每月的還款日為 日。

甲方還款採用如下第 種方法:

1.採用等額本息還款法,按照現行利率,甲方每月應歸還貸款本息__________元。

2.採用等額本金還款法,甲方分次歸還貸款本息應為:

第_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_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_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_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_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_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_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_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_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_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_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_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_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_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十五條 本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採取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2.向 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

在協商和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雙方仍需履行。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甲方違反本合同自願接受強制執行;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金融規章執行。

p;第十八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完畢後終止。

第十九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份。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或受權簽字人)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借款合同條例 篇11

立合同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雙方茲因借款事宜,訂立本件契約,條款如下:

一、甲方願貸與乙方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於訂立本約之同時,由甲方給付乙方,不另立據。

二、借貸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利息每萬元月息________元,乙應於每月____日給付甲方,不得拖欠。

四、屆期未能返還,乙方除照付利息外,並按利率一倍加計的違約金給付甲方。

五、本契約書的債權,甲方可自由讓與他人,乙方不得異議。

六、乙方應覓保證人一名,確保本契約的履行。而願與乙方負連帶返還本利的責任,並拋棄先訴抗辯權。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條例 篇12

甲方:

乙方:

為建立良好的銀企業合作關係、促進銀企雙方的共同發展和長遠合作,甲、乙方本著“相互支援、共同發展、誠實信用”的宗旨,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嚴格遵守本協議中的各項條款,履行各自的義務。

一、甲方把乙方列為重點、優先支援的客戶,在法律、法規和金融政策允許的前提下,優先為乙方提供全方位、優質、高效的金融服務。

1、貸款授信業務:甲方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金融信貸政策以及信貸規定和程式,積極支援乙方的建設,給予乙方總計授信敞口9000萬元人民幣(每家企業1500萬元),用於開立銀行承兌匯票、商業承兌匯票貼現、信用證以及貸款。乙方根據需要在授信額度內可分次向甲方申請,辦理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貼現業務的保證金比例按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2、銀行結算業務:甲方以優質高效的服務質量,為乙方辦理銀行承兌匯票、電匯、本票、匯兌、轉帳、託收等結算業務。

3、甲方有義務為乙方的財務資料、經營資訊、存貸款情況等給予保密,並依法不得向其他單位或個人提供上述資料資訊。

二、乙方把甲方作為辦理存款、貸款、結算業務的經辦行,並在甲方開設結算帳戶。

1、乙方要合理使用貸款,並保證甲方貸款安全。

2、本次甲方授信由等6家企業和6家企業法定代表人共同提供連帶保證擔保。

3、每家企業嚴格執行資產負債比例管理,資產負債率控制在70%以內,若有對外擔保必須徵得甲方同意。

三、保證金制度

1、乙方推薦的每家企業需提交授信額度的30%--50%資金作為風險保證金,風險保證金存入在甲方開立的風險保證金專門賬戶中,作為風險防範的儲備,並對風險保證金統一管理和使用。

2、如有其中任何一家企業信用出現問題,不能按時還本付息或出現承兌墊款時,我行可無條件在風險保證金中扣款,若風險保證金餘額不足,聯保企業中的任何一家或多家須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另外,聯保企業必須在一個月內補足我行的風險保證金;

四、在建立銀企全面合作關係過程中,甲乙雙方應積極溝通、恪守信用,努力建立起良好的銀企合作關係。

五、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或需要對協議中的有關條款進行修改、補充時,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六、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協議一式陸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條例 篇13

甲方(貸款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需要,向甲方短期借款,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為( )。

第二條: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乙方用於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改變借款用途。

第三條: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個月,自年年日止。借款到期後,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延期。

第四條:借款利率和計算、結息及罰息

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一年期貸款利率的四倍計算。

2、借款利息自借款付至乙方指定賬戶之日起計算。乙方指定接受款項的賬戶為:戶名 ,賬號 ,開戶行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按日計算,貸款到期後利隨本清,日利率=月利率∕30.

3、罰息:若乙方未按約定期限還款,從逾期之日起照逾期貸款罰息利率計收利息,直到清償本息為止。逾期借款罰息利率為本條第一款約定的借款利率水平上加收 50%。對乙方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在借款期限內按約定的借款利息計收復利,借款逾期後按本條本款第一項約定利率計收復利。

第五條:借款的給付

甲方於本協議簽訂後日內一次性向乙方給付借款,支付方式為銀行轉賬( ) 。

第六條:還款原則

1、 本合同項下乙方的任何還款,均按先還息後還本的原則償還。

2、乙方必須在本協議約定的還款期限(或甲方同意寬限的期限)清償全部借款本息。

第七條 借款的擔保

1、抵押登記手續的辦理:如乙方未能在20xx年5月14日前還清全部借款本息,乙方承諾無條件在20xx年5月 日前辦理抵押登記手續,確保甲方取得上述土地使用權的他項權利。

2、乙方抵押的範圍包括但不限於借款本息、罰息、違約金以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所支出的相關費用。

3、乙方確認並保證用於此次借款抵押的土地使用權權屬清楚,沒有為其他第三人設定他項權利或其他形式的權利瑕疵。

第八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有權瞭解乙方的生產經營、財務活動,有權要求乙方提供有關的用款計劃、財務會計報表等檔案資料。

第九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應按甲方要求提供相關財務資料

2、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借款,不得挪用。

3、按本合同約定按期歸還借款本息。

4、乙方不得抽逃資金或轉移資產,以逃避對甲方債務的償還。

5、在未還清甲方的借款本息之前,未徵得甲方同意不得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形成的資產向第三人提供擔保。

6、本合同項下借款未清償之前,乙方如發生承包、租賃、聯營、合併、分立、合資、停業、歇業、解散等足以影響甲方借款債權實現的行為,乙方從事違法活動、涉及重大訴訟等情形,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不利影響,均應立即書面通知甲方,並按甲方要求落實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清償。

7、乙方承擔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擔保有關的律師服務、評估、登記、鑑定、公證等費用。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任一一項義務,甲方有權行使以下權利:

1、要求乙方立即償還本合同項下全部未清償債務的本金、利息、費用。

2、按貸款本金的20%向乙方收取違約金。

3、乙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承擔本合同第四條第三款所載明的罰息。

4、甲方有權行使抵押權,採取司法手段處置乙方抵押財產。

第十二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冷水江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條例 篇14

貸款方: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為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_____%.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_____年_____月起至_____年_____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許可權期追回貸款。

五、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乙方還款保證人____________,為確保本契約的履行,願與乙方負連帶返還借款本息的責任。

六、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同意提交_______區人民法院(選擇性條款不得違反地域管轄和級別管轄,可選擇原告、被告、標的物、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

七、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條例 篇15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乙方申請_________貸款,乙方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甲乙雙方根據________________,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用途

1.消費人或使用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_。

2.借款用於

消費借款合同

消費借款合同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乙方申請_________貸款,乙方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甲乙雙方根據________________,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用途

1.消費人或使用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借款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指定的商戶或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金額

本合同項下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第三條

借款期限

本合同借款期限為_______年,自乙方將借款劃入到本合同規定賬戶之日起計算,即(或)從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四條

放款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合同生效後,乙方將借款金額劃入到本合同規定賬戶。

第五條

貸款支用

1.雙方約定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辦理貸款支用。

2.貸款支用方式:甲方同意乙方將貸款劃入下述賬戶:

(1)賬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

(2)賬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

(3)賬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為(月/年)息_________,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利率調整,本合同項下貸款利息不變。貸款利息自貸款發放之日起計算。

第七條

還款

1.甲方按月等額歸還借款本息。經計算,甲方在支用貸款的次月起按每月歸還本息共計_________元,還款日為每月______日(最後一次還款不能遲於本合同期屆滿日)。如果本合同借款期限不超過一年的,甲方則在借款到期時一次性償還借款本息,不實行按月等額歸還本息的方式。

2.甲方可部分或全部提前歸還借款本息,但須提前通知乙方。

3.甲方如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償還貸款本息,應於還款到期日前30個工作日向乙方提出書面展期申請。展期申請經乙方審查批准後,甲乙雙方應簽訂展期協議,乙方有權對展期貸款加收利息及罰息。

第八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2.甲方應按合同規定的還款期限歸還貸款本息;

3.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關經濟收入的證明;

4.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甲方無條件接受乙方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5.甲方應向對乙方提供的借款有關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6.甲方自願接受乙方對其收入情況進行檢查;

7.甲方在未清償貸款本息之前,不得辦理存款賬戶或信用卡賬戶清戶手續;

8.乙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

9.乙方須按合同約定及時足額發放貸款。

10.乙方在貸款到期時有權從甲方的活期存款賬戶或信用卡賬戶內直接劃款。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還款計劃償還借款,乙方則按逾期金額和天數以萬分之_________利率計收利息。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乙方對挪用部分的貸款按挪用天數以萬分之_________計收利息。

3.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向甲方發放貸款,或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的本息,或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後,無論何種原因導致甲方未能發生本合同項下的消費行為;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

(3)甲方向乙方提供虛假借款資料的;

(4)甲方拒絕接受乙方對其收入情況進行檢查的;

(5)甲方連續三個月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6)甲方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7)甲方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其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8)甲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

(9)甲方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4.由於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規定及時發放貸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影響天數和數額,每天付給甲方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借款合同條例 篇16

個人借款合同範本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於_____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貸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民間借款合同格式範本3

貸款方:××

借款方:××

一、借款用途

張××要從事個體經營,急需一筆資金。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萬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為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許可權期追回貸款。

五、條款變更

因國家變更利率,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檔案,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六、權利義務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七、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間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五)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立合同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雙方茲因借款事宜,訂立本件契約,條款如下:

一、甲方願貸與乙方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於訂立本約之同時,由甲方給付乙方,不另立據。

二、借貸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利息每萬元月息________元,乙應於每月____日給付甲方,不得拖欠。

四、屆期未能返還,乙方除照付利息外,並按利率一倍加計的違約金給付甲方。

五、本契約書的債權,甲方可自由讓與他人,乙方不得異議。

六、乙方應覓保證人一名,確保本契約的履行。而願與乙方負連帶返還本利的責任,並拋棄先訴抗辯權。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條例 篇17

立合同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雙方茲因借款事宜,訂立本件契約,條款如下:

一、甲方願貸與乙方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於訂立本約之同時,由甲方給付乙方,不另立據。

二、借貸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利息每萬元月息________元,乙應於每月____日給付甲方,不得拖欠。

四、屆期未能返還,乙方除照付利息外,並按利率一倍加計的違約金給付甲方。

五、本契約書的債權,甲方可自由讓與他人,乙方不得異議。

六、乙方應覓保證人一名,確保本契約的履行。而願與乙方負連帶返還本利的責任,並拋棄先訴抗辯權。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條例 篇18

一、立合同單位:

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二、互協條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投資時間及金額:

投資時間共__年零__月。自19__年__月__日至19__年__月__日止。投資實際數額以支用憑證(並作為合同附件)分__次或一次支用。投資總額____萬元。其中甲方投資____萬元,乙方投資____萬元。

四、供貨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產品質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資金利息及償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違約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附加條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正本一式__份,甲方執__份,乙方執__份,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與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修改、補充須經雙方協商方有效。

甲 方: (蓋章) 乙 方: (蓋章)

地 址: 地 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開戶銀行及帳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借款合同條例 篇19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

出質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經合同各方自願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 借款人因購買自用住房需要,特向貸款人申請借款。

第二條 借款人(出質人)自願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質物,出質給貸款人,質物評估現值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詳見質物清單、質物評估證明,清單號碼____________)。質物移交時間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條 貸款人同意貸給借款人個人住房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本項貸款用於____________,貸款利率為月利率______‰(如遇國家利率調整或借款人未按時向貸款人付息時,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辦理),借款期限由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以分月付款的方式進行還本付息。每月還款金額的計算公式:

一、等額償還法:

二、遞減償還法:

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採用____________法償還,首期還款日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還款金額為____________元,剩餘款項分____________月償還(具體償還日期及金額詳見還款計劃表)。

第五條 質押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和實現質權的費用。

第六條 借款人授權貸款人把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轉賬方式劃轉到售房單位在銀行開立的賬戶。

第七條 在借款期內,借款人須在貸款人處開設的存款賬戶上存有不少於兩個月還款的款項,並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可從該賬戶扣收本合同項下的有關欠款。

第八條 借款人應按本合同訂立的還款計劃按期足額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還款,借款人必須在還款日前15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後,辦理延期還款手續,貸款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訂立的貸款利率收取貸款利息。貸款人不同意延期還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請的,貸款逾期後,貸款人按規定計收逾期利息。借款人申請延期次數不超過____________次,且每次延期時間不超過一個月。

借款人可以提前歸還全部貸款,但必須提前1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已計收的貸款利息不再調整。

第九條 借款人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人審查同意,辦理延期還款手續後,出質人自願繼續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條 質物質押期間,貸款人有權收取質物所生的孳息。

第十一條 質物由出質人辦理財產保險,財產保險單交貸款人儲存。在質押期間,質物保險期屆滿,出質人應負責續保。質物在質押期間,發生保險責任內損失,出質人必須以保險理賠款償還所擔保的債權或存入貸款人指定的專戶。當理賠款不足以歸還所擔保的債權時,借款人負責彌補或提供其他擔保。

第十二條 質物的保險、鑑定、登記、運輸等費用由出質人負責。

第十三條 質物清單所列的質物,移交貸款人保管,出質人於質物移交日一次性向貸款人支付估價金額的____________‰的保管費。質物保管不當,造成損害、滅失,由貸款人承擔賠償責任(自然和客觀原因除外)。

第十四條 質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貸款人有權要求出質人提供相應的擔保。出質人不提供的,貸款人有權依法拍賣或變賣質物,所得價款用於提前清償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 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分質物:

一、借款人在借款期內不按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息;

二、在借款期內借款人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後無繼承人或遺贈人;

三、借款人的繼承人或遺贈人拒絕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義務。

第十六條 貸款人依法處分質物所得價款除支付處分質物所需的費用外,優先用於清償貸款人貸款本息及逾期利息等。以質物清償債務,以實際處理的價款為準,如處理後有餘款,貸款人將其退還質押人;如不足,貸款人對借款人和抵押人有追索權。

第十七條 借款人按本合同約定還清貸款人一切款項,並履行合同全部條款後,貸款人應將其佔管的質物及有關資料退還給出質人,併到質物登記機關辦理登記登出手續。

第十八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借款人和出質人變更住所、法定名稱,應在變更後7天內通知貸款人,否則,貸款人以原法定名稱向原住所傳送的有關檔案視同送達。

第十九條 其他需要明確的事項。

第二十條 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管轄。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自依法設定質押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出質人各執一份。

借款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貸

款人:(蓋章或專用章)______________質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授權代理人)出質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質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條例 篇20

出借方: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借款方:__ 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地址: 乙方因流動資金不足,特向甲方借款。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條款並簽訂此合同。

一、 借款金額

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小寫: ¥

二、 借款利息

借款月利息為 ,利息按月結算,須在每月日之前將利息及等額本金(本金平均分配,按月償還,即本金/借款月數)存入甲方指定賬戶,如果借款期間銀行基準利率上調,經雙方協商借款利率上調幅度。

三、 借款期限

借款期為個月。即年月 日至 年月日止

四、 還款方式

每月以等額本息方式償還,即每月將【本金/借款月數+月息(本金-1.5%)】

存入甲方指定賬戶,即每月還款總額為人民幣大寫: 小寫: ¥ 。

五、 權利義務

1. 甲方承諾按時足額提供借款資金。

2. 乙方承諾按前述約定方式及時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

六、 保證條款

1.乙方以其所有資產作為本筆借款本息償還的擔保。

2.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對本筆借款所有的監督,甲方可以根據需要,可瞭解乙方的專案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等情況。

七、 違約責任

借款到期之日乙方應及時歸還所有款項,如歸還逾期除按前述約定利率支付借款利息外還應加付0.5%的利息;乙方歸還本金的時間如超過兩週,利息按雙倍計付;乙方歸還借款的時間如超過一個月,甲方有權行使前述擔保權並採取相應的法律措施。

八、 生效條件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生效後本合同即成借據。

九、 合同終止:

甲方收到乙方所歸還的款項,經查收本金及利息無訛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十、附則內容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