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協議各方
1.甲方:_________(借用單位)
2.乙方:_________(借出單位)
3.丙方:_________(被借用人員)
二、協議內容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借用丙方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因_________需要,在徵得丙方同意後,向乙方借用丙方至甲方_________工作,本協議借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借用期間,甲方負責丙方的工作安排、考核、支付相應薪酬,甲方與丙方協議確定丙方的薪酬標準、核算及支付方式。
3.借用期間,甲方承擔丙方的勞動安全和其他相關管理責任,並承擔因此發生的所有費用。
4.借用期間,乙方停發丙方的職級工資等所有工資性待遇,保留人事關係、檔案工資、並按規定及時調整。
5.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有關涉及人事管理的申報、證明和批准手續。
6.借用期間,丙方享受乙方醫療、住房、子女入學等公共福利待遇。
7.借用期間,乙方保留丙方的退休待遇,丙方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按乙方人員同等條件辦理退休。
8.甲方應就乙方為丙方提供的各項待遇和管理向乙方支付補償金和借用管理費,補償金以丙方檔案工資為基數,按當年度屬地各項社會保險及統籌繳費比率計算,管理費按補償金的20%計算。補償金及管理費按社會保險年度測算並報產業人事主管部門稽核後繳入_________財務處。
三、違約責任
1.協議各方如不能履行本協議商定條款,應先由各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違約方應承擔由此給他方造成的損失並支付相應賠償。
2.其中,協議期未滿而提出提前終止協議的,違約方應分別向其他兩方支付不少於_________個月丙方檔案工資和乙方補償金及管理費之和的賠償。如有兩方共同違約,第三方有權要求兩違約方分別按上述標準賠償。
四、其他
1.本協議一式四份,經甲、乙、丙三方簽署後,報產業人事主管部門見證並備案後生效。
2.協議如有其他約定,可制定附件並在本條後註明與本協議同時有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甲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 電話:
乙方: (出借人) 身份證號: 電話:
丙方: (擔保人) 身份證號: 電話: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機動車輛抵押借款的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抵押車輛品牌: 型號: 數量: 臺 機動車牌照號碼: 車架號碼:
發動機號:
第二條、借款金額:人民幣 元整 。抵押車輛評估價值:人民幣 元。
第三條、借款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第四條、如甲方未能履行此約定,乙方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並向甲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行使抵押權。
第五條、抵押的範圍包括:
《機動車輛抵押借款合同書》項下的借款本息與綜合服務費;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抵押登記費、律師費、訴訟費、申請執行費、拍賣或變賣費等)、罰息、以及應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等。
第六條、各方責任:
1、 甲方保證對抵押機動車輛依法享有所有權。在抵押前未將該質物轉讓抵押、抵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甲方願承擔全部責任。
2、 抵押車輛在乙方封存。
3、 抵押車輛的保險,由甲方到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保險費用由甲方負擔。
4、 在抵押期間,乙方須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抵押車輛。若是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5、 機動車抵押期間,如果價值有所減少,乙方認為有必要對機動車重新估價,甲方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後,乙方認為機動車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時,甲方必須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
6、 隨車手續:由乙方儲存。
7、 乙方行使抵押權處理抵押車輛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甲方承諾抵押物一旦被乙方行使抵押權,甲方無條件、無償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戶手續。
8、擔保人對本合同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七條、各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須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在甲方還清借款本金、綜合費用後,乙方將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證件等返還甲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以資信守。本合同未盡事宜,各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
第十條、提示條款
甲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甲方要求,乙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說明,甲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丙方:
出借方:
借款方:
本合同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部分借貸條款
第一條借款金額為:人民幣:_元整,¥_元。
第二條借款期限為:___個月,自___年_月_日起到___年_月_日_止。
第三條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利率為即%。
第四條還款方式:按月結息,利息支付日為每月______日,借款到期後利隨本清。如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出借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
1.借款方將所借款項用於非法活動;
2.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抵押之目的;借款方不能提供出借方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物的;
3.借款方連續三個月未能足額支付利息。
第五條借款方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並接受出借方的監督和檢查;
2.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並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六條出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對本合同項下抵押的;
2.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抵押登記完畢三日內,足額向借款方發放借款;
3.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款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抵押權。
4.如借款方抵押物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抵押之目的,借款方有權要求擔保方負責清償全部借款本息。
第二部分抵押條款
第七條為確保借款方正當履行還款義務,借款方自願以其擁有所有權並有權處分的位於的合法房產以及相應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給出借方,作為借款方歸還借款的擔保。
借款方保證,該房地產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況;否則承擔一切法律和賠償責任。
第八條本合同自簽訂後當日,雙方當事人應持房屋所有權證及其他相關證件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
第九條抵押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出借方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公證費、交通費、保全費。
當借款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借款方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出借方均有權直接要求借款方以該房地產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條抵押期間,未經出借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抵押物出租、轉讓、抵債或賦予其它負擔。
第十一條出借方應在借款方償還全部款項後三日內協同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方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出借方可要求借款方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和費用,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抵押權;
2.借款方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出借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的違約金,並承擔出借方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公證費、交通費、保全費;
3.出借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方發放借款的,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費用,並向借款方另行支付全部借款本金%的違約金;
4.因出借方的以下行為,致使不能根據本合同的約定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出借方應向借款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的違約金:
出借方無正當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償還本金、利息和費用三日內拒絕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第十三條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雙方已完全理解並接受本合同的內容,並承諾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
2.本合同不論因何種原因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同,或部分條款無效,借款方和擔保方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若發生上述情況,出借人有權終止本合同,並立即向借款方和擔保方追償欠款本息及其他有關款項。
3.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本合同終止;
4.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提前解除,應由合同雙方共同達成書面
5.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系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其他說明。
借款合同履行期滿後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本金、違約金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辦理其他權留存一份。
出借方:身份證號碼:
借款方:身份證號碼:
擔保方:身份證號碼:
擔保方:身份證號碼:
日期:日期:
抵押人: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欠乙方貨款(或貸款)____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為擔保還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和價值
1.名稱:_____.
2.數量:_____.
3.價值:_____.
第二條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抵押物的清點、暫管和保險
1.清點:本合同生效後五天內,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並列出清單,經核實無誤後雙方在清單上簽名,加蓋公章,以示認可。
2.暫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負責暫管完整無損,一切倉儲及其它管理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3.保險:在合同生效後五天內,甲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倉庫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後的財產過戶給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於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則從保險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賠償金作為歸還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條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內的銷售和監督
1.抵押物的銷售,仍由甲方負責,甲方應組織人員積極推銷,並將所銷售的貨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賬戶,作為償還欠款本息的資金來源之一。
2.甲方在與需方簽訂供銷合同時,應在合同中寫明款項匯入___銀行___分行___賬戶,即乙方指定的賬戶。甲方在發貨之前,應提前三個工作日將銷售合同提交乙方審,在外地簽訂的銷售合同,應及時將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審定後方可發貨。
3.甲方每月應向乙方提供財務計劃、物資庫存、財務會計報表及有關經濟資料,乙方認為必要時,有權進行檢查抵押物的庫存,銷售情況以及與抵押物有關的帳目資料,甲方應給予協助。
第五條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後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並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後,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甲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十五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甲方如違反前款規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後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5.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二項之規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為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六條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和還款項的使用順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___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
2.抵押物處分方式和程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價格由___市物價局作價。
4.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接下列順序使用。
第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第二:繳納抵押物的稅金。
第三:償還欠乙方貸款的稅金。
如扣除以上款項,尚有餘額,應全部交還甲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據原借款合同向債務人追索欠款。
第七條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並經___市公證處公證後生效,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並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經___市公證處依法賦予強制執行力的債權文書。任何一方當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定,直接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副本一式__份,送___等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抵押權人: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簽字)代表人:______(簽字)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銀行及帳號: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訂立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訂立
編號:廊保字________年第______號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 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各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借 款
第一條 借款
1.1借款金額(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借款用途: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1.3借款期限自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1.4借款利率: 。
第二條 先決條件
未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貸款人有權不提供本合同項下借款:
2.1擔保人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權。
2.2借款人、擔保人根據貸款人要求提供有關檔案、資料、單據並辦妥相關手續。
2.3借款人、擔保人未出現影響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第三條 劃款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執行
3.1 現金
3.2 貸款人依據本合同約定將上述借款金額劃入借款人在________ ______的賬戶,賬號銀行卡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還款
4.1借款人與貸款人約定按以下第 種方式還本付息:
4.
1.1 按季結息到期一次還本,每季度末支付利息。
4.
1.2 按月結息到期一次還本,每月末支付利息。
4.
1.3 利隨本清方式歸還。
第五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5.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5.2按時足額還本付息。
5.3按貸款人要求如實提供與本合同項下借款有關的檔案、資料和單據。
5.4住所地、通訊地址、聯絡電話、工作單位及收入狀況等發生變動時,應及時書面通知貸款人。
5.5出現影響還款的重大不利情形時,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並落實貸款人認可的債權保全措施。
第六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6.1有權瞭解並檢查借款人基本情況、借款使用情況、擔保人及擔保物情況。
6.2借款人出現重大不利情形,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
6.3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利息、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仲裁)費、律師費等實現債權、擔保權的費用時,均由借款人負擔。
6.4借款人未履行還款義務或者擔保人未履行擔保責任,貸款人可以就借款人或者擔保人的違約行為進行公開披露。
6.5依據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借款人發放借款。
擔 保
第七條 本合同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違 約 責 任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
3.1在借款人、擔保人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因貸款人原因未按期足額向借款人發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1
3.2借款人未按約定期限歸還借款本金的,貸款人對逾期借款從逾期之日按 計收違約金,直至本息清償為止。
1
3.3 對應付未付利息,貸款人依據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計收復利。應付未付利息包括借款期內產生的應付未付利息(含違約使用罰息)和借款逾期後產生的應付未付利息(含逾期罰息和違約使用罰息)。借款期內產生的應付未付利息,在借款期內按合同約定借款執行利率計算複利,自借款到期之日起,按逾期借款利率計算複利;逾期借款的應付未付利息,按逾期借款利率計算複利。
1
3.4借款人、擔保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貸款人有權要求其限期糾正違約行為、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已發放借款,有權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有權宣佈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其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立即到期,或者採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其 他
第十四條 費用承擔
與本合同有關的公證、登記、評估、鑑定、見證、運輸、保管等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1
5.1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各方可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 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1
5.2在訴訟或者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六條 其他事項
1
6.1本合同所稱期限屆滿或者到期包括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以及貸款人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本合同的約定宣佈本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的情形。
1
6.2 本合同所稱重大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情形:借款人已全部或者部分喪失還款能力;保證人財務狀況惡化或者因其他原因導致擔保能力明顯下降;擔保物價值減少、毀損、滅失、被徵用、被徵收以及因附合、混合、加工使擔保物所有權歸屬
第三人或者出現權屬爭議等影響貸款人實現擔保權。
1
6.3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
第十七條 合同的生效及份數
本合同自各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 _份,其中借款人_ __份,貸款人_ __份,擔保人各__ __份,共__ _份,效力相同。
第十八條 提示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和擔保人注意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借款人和擔保人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
借款人(簽章) 貸款人(簽章)
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 負責人或者授權代理人
(聯絡方式及地址)
擔保人(簽章) 擔保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理人 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
(聯絡方式及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理人
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 (聯絡方式及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性別: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性別: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生產或經營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並以自有車輛作為抵押物,經當事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並簽定本合同內容。
第一項 借款事項
第一條 借款內容
借款總金額:人民幣 _____元,大寫 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_____天。月利息 _______。
第二條 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1. 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續辦妥後,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轉入甲方賬戶。
2. 借款的償還: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還清本息。
3. 甲方可以提前還款,但必須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 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本借款,則從逾期之日起,對未償還部分加收 /天 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十日的,視為甲方徹底違約,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總借款金額20%的違約金;
第二項 抵押事項
第四條 甲方確認抵押資產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續合法、有效,該資產在抵押前無任何經濟糾紛和違法責任,否則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五條 抵押物事項
1.汽車種類及牌號:_______________
2.車架號:_______________
3. 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抵押物的保管
1. 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在抵押期間,乙方無償使用該車輛,保證該車輛無任何交通事故及違章.若是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2. 甲方必須連同與抵押車輛相關的鑰匙、機動車登記證書、行車證、購車發票、購置稅、養路費、保險單據、戶口本原件及身份證影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間人保管.
第七條 抵押物的處置
1.抵押期間,甲方對抵押車輛做出的任何處置均無效。
2.甲方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 天后,乙方則可以變賣抵押物以挽回損失,甲方同時簽署《逾期變賣委託書》。
第八條 抵押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5.借款人捲入或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6.借款人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事項未在5日內及時通知的。
第三項 其它規定
第九條 費用的承擔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還款,在爭取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展期。
2.有關抵押、借款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其餘在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證號:
地址: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議一致就機動車輛抵押借款的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甲方承諾在借款期間將本人所抵押車輛品牌: 型號 數量 臺機動車牌照號碼 車駕號碼
發動機號 抵押給乙方.抵押車輛評估價值: 萬 千 百 十 元
小寫( 元)
第二條.借款金額: 萬 千 百 十 元,月利率為 %於每月 號收取借款利息人民幣 萬 千 百 十 元。
第三條.經雙方同意,甲方將借款本金和除首月利息餘額打入乙方在 開的賬戶中,賬戶號為:
第四條.借款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借款不足三十天的 按三十天計息,超過三十天的按借款實際期限計息。
第五條.如甲方未能履行此約定,乙方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並向甲方最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行駛抵押權。
第五條.抵押的範圍包括:
《機動車抵押借合同書》項下的借款本息與綜合服務: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抵押登記費,律師費,訴訟費,申請執行費,拍賣或變賣費等),罰息,以及應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等。
第六條,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對抵押機動車車輛依法享有所有權。在抵押前未將該物質轉讓抵押,抵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甲方願承擔全部責任。
2抵押車輛的保險,由甲方到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保險費用由甲方負擔。
3抵押車輛在乙方封存。
4在抵押期間,乙方須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抵押車輛。若是由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的原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壞,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5機動車抵押期間,如果價值有所減少,乙方認為有必要對機動車重新估計,甲方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計後,乙方認為機動車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時,甲方必須提前還部分或全部借款。
6隨車手續:由乙方儲存。
7乙方行使抵押權處理抵押車輛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甲方承諾抵押物一旦被乙方行使抵押權,甲方無條件,償還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戶手續。
第七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執,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須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在甲方還清借款本金,綜合費用後,乙方將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證件等返還甲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資信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
第十條.提示條款
甲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甲方要求,乙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說明,甲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甲方:____ 乙方:____ __年 __ 月 __日
訂立合同雙方:抵押人:_____,以下簡稱甲方:抵押權人:____,以下簡稱乙方。鑑於甲方欠乙方貨款(或貸款)____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為擔保還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第一條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和價值1.名稱:_____。2.數量:_____。3.價值:__
訂立合同雙方:
抵押人: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欠乙方貨款(或貸款)____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為擔保還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和價值
1.名稱:_____。
2.數量:_____。
3.價值:_____。
第二條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抵押物的清點、暫管和保險
1.清點:本合同生效後五天內,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並列出清單,經核實無誤後雙方在清單上簽名,加蓋公章,以示認可。
2.暫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負責暫管完整無損,一切倉儲及其它管理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3.保險:在合同生效後五天內,甲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倉庫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後的財產過戶給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於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則從保險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賠償金作為歸還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條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內的銷售和監督
1.抵押物的銷售,仍由甲方負責,甲方應組織人員積極推銷,並將所銷售的貨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賬戶,作為償還欠款本息的資金來源之一。
2.甲方在與需方簽訂供銷合同時,應在合同中寫明款項匯入___銀行___分行___賬戶,即乙方指定的賬戶。甲方在發貨之前,應提前三個工作日將銷售合同提交乙方審,在外地簽訂的銷售合同,應及時將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審定後方可發貨。
3.甲方每月應向乙方提供財務計劃、物資庫存、財務會計報表及有關經濟資料,乙方認為必要時,有權進行檢查抵押物的庫存,銷售情況以及與抵押物有關的帳目資料,甲方應給予協助。
第五條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後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並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後,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甲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十五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甲方如違反前款規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後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5.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二項之規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為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六條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和還款項的使用順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___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
2.抵押物處分方式和程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價格由___市物價局作價。
4.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接下列順序使用。
第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第二:繳納抵押物的稅金。
第三:償還欠乙方貸款的稅金。
如扣除以上款項,尚有餘額,應全部交還甲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據原借款合同向債務人追索欠款。
第七條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並經___市公證處公證後生效,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並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經___市公證處依法賦予強制執行力的債權文書。任何一方當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定,直接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副本一式__份,送___等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抵押權人: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簽字)代表人:______(簽字)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銀行及帳號: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訂立
___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___款人、借款人及保證人之間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 ___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以下內容___款:
(一)___款種類:人民幣
(二)借款用途:用於經商。
(三)借款金額(大寫):
(四)借款限期:12個月,自日止。
(五)利息:年利息共計人民幣
(六)還款方式:合同終到期時,借款方以現金方式一次性向___款方支付本息
第二條 借款人及保證人承諾
(一)保證人同意用自有的房屋所有權(《房屋所有權證》號,公主嶺市房權證懷房字第___號)作為借款人抵押擔保;
(二)按期歸還___款本息;
(三)按合同約定使用___款,不得擅自改變借款用途;
第三條 ___款人承諾
(一)按期、按額向借款人提供借款;
(二)不向借款人收取合同以外的費用;
(三)不中途終止合同。
第四條抵押期間《房屋所有權》(公主嶺市房權證懷房字第___號)由___保管,合同履行結束交給房屋所有權人。
第五條違約責任:合同到期後,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全部本息,___款人有權取得保證人為借款人提供擔保的抵押物。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借款方):
乙方(專案方):
現因 等專案開發建設急需資金,特以該專案股權做抵押向甲方申請借款,甲方經稽核乙方專案資料後同意借款,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雙方經平等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專案概況
一、專案名稱:
二、專案核准機關:
三、專案建設地址:
四、專案借款規模:貳 億元。期限:三年。
五、專案借款利息:年利率15%。第一年利息在借款到賬時一次性付清。
第二條 借款方式與定義
一、方式:甲方借款給乙方用於麻陽縣江口水電站專案開發建設,乙方先用該電站專案股權做抵押,約三個月完成掃尾工程形成固定資產後,可轉為以該電站固定資產做抵押。
二、定義:本合同項下的“借款”係指:
1、乙方提供專案,有償使用借款款項,自負盈虧,獨立承擔借款風險,借款款項使用期滿時無條件全額歸還借款本息。
2、甲方借款給乙方使用,不參與乙方建設、經營、管理,只收取借款利息,不承擔借款風險。
3、為規避乙方借款風險,本合同設定用乙方開發建設的麻陽縣江口水電站專案經營權向甲方借款款項作為抵押擔保。
第三條 借款金額
本專案借款合作資金額度暫定: 貳 億元。
第四條 借款方式
一、本合同經雙方簽訂後 天內,甲方將首筆借款叄仟萬元(¥ 3000 萬)人民幣在20xx年 月 日前劃撥到乙方專案專用賬戶或法定代表人新開賬戶。
二、甲方借款經乙方核實到賬後當天,乙方按實到借款 15 %同臺交割支付貼息款給甲方。
三、雙方辦理專案股權抵押借款公證或鑑證手續。甲方在 天內將借款餘額直接劃撥到乙方專案專用帳戶。
第五條 借款期限
一、借期:為 叄 年。自20xx年 月 日至 20xx 年 月 日止。
二、借款計息日期以甲方資金實際進入乙方賬戶之日起計算。
第六條 借款利息與計收
1、貼息:第一年借款利息及各年度的利息補差按實到借款總額的 15 %一次性計收。
2、貼息款支付方式;乙方按甲方各次實際劃款金額,依據前述標準,在借款資金進帳後當天向甲方支付貼息款。
3、利息:分批借款分期計息。每筆借款使用期間,乙方根據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按借款實際到賬時間開始計息,第一年利息在一次性貼息款中付清,第二年、第三年利息開始在各年度末支付利息,借款期滿時本息應一次性付清。
第七條 擔保及資金使用監管
本合同約定的麻陽縣江口水電站建設專案,乙方及其下屬機構以麻陽縣江口水電站全部專案股權抵押給甲方。待乙方專案建設完畢形成固定資產後,雙方辦理該電站全部資產抵押手續。
第八條 借款償還
一、分批借款分期還款。每筆從第二年開始,每滿一年時乙方按年利率15 %向甲方支付當年利息。
二、在借款款項到期日乙方同樣分批償還當年借款利息及本金。
第九條 雙方責任、權利
(一)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責任、權利:
1、負責依據本合同提供足額的、合法的借款資金。
2、負責按照本合同相關約定條款向乙方借款,並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將借款款項劃付至乙方專用帳戶。
3、享有本合同第六條所約定的借款固定回報利息的獲取。
4、享受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的無條件收回的權利。
5、享有當乙方不能按期還款時,為主張債權所採取的對乙方專案抵押資產拍賣、轉讓的權力。
(二)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責任、權利:
1:對所提供的公司證照、專案資料及房產證與土地使用權證及所有資產的真實性負責。
2、自行負責該借款款項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確保專案按期投產見效。
3、借款款到期負責及時償還甲方借款本息。
4、享有本合同項下借款資金的正常使用。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及處罰:
1、按合同規定時間向乙方劃撥借款款項,當乙方正常使用借款款期間,若出現外部對該項借款的清查或追收,乙方除拒絕歸還外,對乙方所造成的直接、或間接損失將按本合同標的的2%向乙方做出賠償。
2、考察乙方一切符合合同規定的條件,甲方需無條件的給予乙方借款首期資金使用.否則按本合同標的的2%向乙方做出賠償。
(二)乙方違約及處罰:
1、對借款款項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一經發現,甲方將立即追回借款款項,並按本合同標的的2%向甲方支付違約罰款。
2、借款款到期一旦出現不能按期償還,則十五天內將按逾期金額的每日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罰息;逾期超過十五天,甲方除謀求司法救助外,同時按逾期借款金額的每日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罰息。
第十一條 合同的管轄
(一)本合同適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
(二)本合同的管轄權歸屬乙方專案所在地所有。
(三)本合同履行時,若出現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及失效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一經立約、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
(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在不違背本合同基本內容的前提下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項下,甲、乙雙方責、權、利關係履約完畢時失效。
借款方(蓋章) :
法人代表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專案方(蓋章):
法人代表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
合同簽訂地:湖南長沙
簽約時間:20xx年 月 日
甲方(出借人、抵押權人),身份證
號: 家庭住址:
乙方(借款人):姓名: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丙方(抵押擔保方):姓名: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甲乙丙三方就甲方向乙方出借借款,並以甲丙雙方共同公司股份
份額中,丙方自有股份份額為乙方進行抵押一事,經三方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借款合同條款
本合同作為抵押合同的主合同與抵押合同共同發生法律效力
一、甲方向乙方出借款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
二、期限為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將此筆借款借給乙方後,乙方應向甲方出具借據,借據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起發生法律效力。
四、如乙方在借款期內發生下列事項,則甲方有權利提前收回借款。
(一)乙方違反借款合同的條款。
(二)丙方擅自將抵押股份份額變更、變賣或因抵押股份發生其他變故可能對甲方的權利造成損害的。
(三)乙方發生其他可能影響還款的情形。
抵押合同條款
本合同條款作為借款合同的從合同與借款合同共同發生法律效力
一、丙方作為乙方借款人的擔保方自願以其在 的所佔( )股份為借款合同的抵押股份向甲方進行抵押擔保。
二、乙方必須按照本借款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將所借款項歸還抵押權人。如乙方借款期限到期未還,甲方作為抵押權人優先順序受償本抵押合同內丙方向甲方所抵押的股份份額。
三、股權抵押擔保人丙方保證該抵押股份無其他抵押權人,甲享有優先順序受償的權利。
四、抵押擔保的範圍為本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滯納金及實現債權的其他費用,同時也包括借款人因違約對出借人造成的損失。
五、抵押期限自抵押之日起至主債務履行完畢之日止。
六、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擔保人丙方不得出租、變賣、贈與抵押股份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股份。
其他條款
一、本合同中的借款合同條款及抵押合同條款自借款抵押協議三方簽訂後生效。
二、本合同屬於甲乙丙三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對三方均具有約束力。如違反約定,願意接受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三、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見證人各留一份。 甲方(出借人、抵押權人): 見證人: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見證人: 丙方(抵押擔保方): 見證人:
合同簽訂日期: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公司經營需要,以自有車輛做為抵押向乙方借款,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_),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抵押物的名稱、數量。
名稱:_________________壹輛,排量:_________________,顏色,車牌號為:____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為:_________________。上述抵押的車輛為甲方所有。
第二條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______月,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條抵押情況宣告、暫管。
1、清點,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
2、暫管,抵押物由乙方負責暫管,一切倉儲及其保險管理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雙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後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並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後,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
第五條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亦有權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第六條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章)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章)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編號: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
為確保出借人與借款人於______年____月 日簽定的編號為 的《個人》(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自願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
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被擔保的主債權
本合同所擔保的主債權為在處辦理主合同項下約定業務所形成的債權,本金數額為人民幣(大寫) 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以主合同約定為準。
第三條 抵押物
1、抵押人自願向抵押權人提供抵押擔保,抵押物詳見《抵押物清單》。
《抵押物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抵押物清單》對抵押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為抵押權人處分該抵押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抵押權人行使抵押權構成任何限制。
3、抵押權人抵押權的效力及於抵押物產生的孳息、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附屬物、添附物,以及因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被徵用而產生的保險金、補償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4、抵押人應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物,保證抵押物的完好,抵押權人有權隨時檢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況。
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並將抵押事實告知承租人,且出租期限不得長於借款期限。
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的,應事先徵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並將抵押事實告知買受人等相關人員。
由此取得的收益,按照本條第7款的約定處理。
5、抵押物發生或可能發生毀損、滅失的,抵押人應及時告知抵押權人,並立即採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及時向抵押權人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毀損、滅失證明。
6、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應立即停止其行為;
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人應及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7、抵押人所獲得的抵押物的賠償金、補償金、保險金以及處分抵押物所得收益,抵押權人有權選擇下列方式進行處理:
a、清償或提前清償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
b、存入出借人指定帳戶,以擔保借款人債務的履行;
c、用於修復抵押物,以恢復抵押物的價值;
d、雙方另行約定的其他方式。
抵押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出借人要求的新擔保的,抵押人可將上述價款自由處分。
8、抵押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抵押或已出租等情況,而給抵押權人造成損失的,應向抵押權人予以足額賠償。
第四條 擔保範圍
抵押擔保範圍包括:主合同項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補償金、出借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五條 抵押登記
1、本合同簽訂後,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及時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登記證明在借款全部還清之前由抵押權人保管;
抵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辦理變更登記。
2、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完畢各項義務後,抵押權人應積極協助抵押人辦理登出登記手續。
第六條 抵押物的處分
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抵押權人有權將抵押物拍賣、變賣,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按第三條第7款約定的其他方式處理;
或經與抵押人協商將抵押物折價以抵償借款人所欠債務:
a、借款到期(包括被宣佈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償;
b、發生第三條第6款所述情形,抵押人未及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c、抵押權人依法可以處分抵押物的其他情形。
2、處分抵押物的所得在償還抵押擔保範圍內借款人的全部債務後還有剩餘的,抵押權人應將剩餘部分及時退還抵押人。
3、抵押權人處分抵押物時,抵押人應予積極配合。
對本合同項下依法設定抵押的抵押人及其所家屬居住的房屋,在人民法院裁定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後,抵押人應當在六個月內主動騰空房屋。
如果抵押權人同意向抵押人提供臨時住房,抵押人應當向抵押權人支付租金;
已經產生的租金,應當從房屋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先扣除。
4、抵押權人在處分抵押物過程中所產生的實現債權的費用,應當從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先扣除。
第七條 抵押人承諾
抵押人承諾: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無需經抵押人同意,抵押人仍應繼續按照約定履行擔保責任:
1、借款人和出借人協商同意變更借貸條款,但是未加重借款人的責任的;
2、出借人宣佈借款提前到期的;
3、借款利率依據第四條約定進行調整而導致利息增加的;
4、出借人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任何其他方的。
第八條 獨立性
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或不可執行,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也不影響整個合同的效力。
主合同部分或全部無效/被撤銷或被解除,不影響本合同效力,抵押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第九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各方應積極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提交 委員會在 進行仲裁。
第十條 其他
1、抵押權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遲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不構成對該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的放棄或變更,也不影響其進一步行使該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
2、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查閱而設,不對合同條款的內容和解釋構成任何限制和影響。
3、主合同中所涉及的擔保人應履行的義務,抵押人應按其約定履行。
4、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抵押或擔保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必須辦理登記或交付才能生效的,相關條款和內容自簽訂之日起成立,於登記或交付之日生效。
5、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當事人和 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權人已提請抵押人對本合同各條款,特別是黑體部分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抵押人的要求對相應條款作了說明,出質人確認對本合同內容不存在誤解或疑義。
以下無正文。
抵押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抵押物共有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合同簽署日期: ______年 ___月 ___日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財產(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1、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為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
2、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3、甲方以位於______自有財產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並於本合同簽訂後,到______市房地產管理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即辦理房屋他項權利證)。乙方將在他項權利辦妥後三天內將全部資金付給甲方。
4、借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存款利率執行。
5、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按期還本付息。否則乙方有權處置抵押物
6、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畢本合同止。
7、簽訂本合同後,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將處置抵押物。
8、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9、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雙方應向______市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有關抵押的登記、公證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10、本合同系經______市公證處公證並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方到期不履行義務,乙方可根據《民訴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11、本合同一式___份,甲方持___份、乙方執___份,公證處留存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借款方):
住所地:
電話: 傳真:
乙方(貸款方):
住所地:
電話: 傳真: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規定,本著平等、自願、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貸條款
第一條借款用途
甲方企業因生產經營之需,特向乙方融資借款,甲方應保證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借款金額
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元整,小寫: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三條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個月,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四條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內的月利率為%;逾期還款時,則自逾期之日起月利率調整為%。
第五條還款方式
借款人選擇以下第種還款方式:
1、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2、按(月/季)結息,利息支付日為每(月/季)末日,借款到期時利隨本清。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並接受乙方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於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並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七條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對本合同項下質押財產進行查詢和核實;
2、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貸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質押權。
第二部分質押條款
第八條質押物
為擔保全部還款義務,甲方自願將其持有公司%股權全部質押給乙方,雙方另行簽訂質押合同,並辦理質押登記手續。
第九條質押擔保範圍
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乙方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公證費用、執行費用等)。
第三部分其他約定
第十條違約責任
甲方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則乙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並依法實際質押權。
1、將所借款項用於非法活動;
2、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
3、未按期支付借款利息超過一個月以上的;
4、在質押物上設定新的擔保質權、質押財產被查封或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
5、其它違約行為;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各方各執一份,報相關部門份。
甲方(簽字):
日期: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號《_______銀行個人消費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後)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 甲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元,貸款期限為_________年,自乙方將借款劃入《借款合同》規定的賬戶之日起計算,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條 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檔案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檔案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五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以及實現借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六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抵押期間內,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九條 乙方認為抵押物在抵押期間需辦理財產保險的,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
在財產保險單上應填寫或註明乙方為被保險人,並與保險人在保險單中特別約定,一旦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應將保險賠償金直接劃付至乙方指定的賬戶。
甲方應將保險單證交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條 抵押期間內,如果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損害賠償金應作為保證金,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在借款人未足額清償債務之前,甲方不得動用。
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第十一條 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30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 抵押期間內,抵押物造成環境汙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期間內,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
第十四條 抵押期間內,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於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六條 抵押期間內,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2.借款人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3.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其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4.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5.借款人連續三個月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6.借款人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第十七條 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乙方有權就甲方應承擔的違約金、賠償金直接從甲方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相應的扣劃。
第十八條 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本息;
3.清償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各方可以協商解決,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各方仍須履行。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滿足以下條件後生效:
1.本合同“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須依法登記的已辦理登記;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抵押物清單抵押物名稱規格型號單位數量產權證書及編號處所抵押物評估價值(萬元)已經為其他債權設定抵押額度(萬元)。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財產(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1.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
2.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甲方以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有財產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並於本合同簽訂後,到________________市房地產管理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即辦理房屋他項權利證)。乙方將在他項權利辦妥後三天內將全部資金付給甲方。
4.借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存款利率執行。
5.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按期還本付息。否則乙方有權處置抵押物
6.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畢本合同止。
7.簽訂本合同後,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將處置抵押物。
8.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9.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雙方應向________________市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有關抵押的登記、公證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10.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深圳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1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三份、乙方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借款抵押合同範本一
抵押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欠乙方貨款(或貸款)________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為擔保還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和價值
1.名稱:_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_.
3.價值:__________.
第二條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抵押物的清點、暫管和保險
1.清點:本合同生效後五天內,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並列出清單,經核實無誤後雙方在清單上簽名,加蓋公章,以示認可。
2.暫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負責暫管完整無損,一切倉儲及其它管理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3.保險:在合同生效後五天內,甲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倉庫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後的財產過戶給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於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則從保險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賠償金作為歸還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條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內的銷售和監督
1.抵押物的銷售,仍由甲方負責,甲方應組織人員積極推銷,並將所銷售的貨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賬戶,作為償還欠款本息的資金來源之一。
2.甲方在與需方簽訂供銷合同時,應在合同中寫明款項匯入______銀行______分行______賬戶,即乙方指定的賬戶。甲方在發貨之前,應提前三個工作日將銷售合同提交乙方審,在外地簽訂的銷售合同,應及時將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審定後方可發貨。
3.甲方每月應向乙方提供財務計劃、物資庫存、財務會計報表及有關經濟資料,乙方認為必要時,有權進行檢查抵押物的庫存,銷售情況以及與抵押物有關的帳目資料,甲方應給予協助。
第五條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後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並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後,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甲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十五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甲方如違反前款規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後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5.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二項之規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為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六條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和還款項的使用順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______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
2.抵押物處分方式和程式由____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價格由______市物價局作價。
4.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接下列順序使用。
第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第二:繳納抵押物的稅金。
第三:償還欠乙方貸款的稅金。
如扣除以上款項,尚有餘額,應全部交還甲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據原借款合同向債務人追索欠款。
第七條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並經______市公證處公證後生效,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並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經______市公證處依法賦予強制執行力的債權文書。任何一方當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定,直接向___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__等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______(章)抵押權人: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簽字)代表人:____________(簽字)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訂立
借款抵押合同範本二
借款抵押人:(甲方)
借款抵押權人:(乙方)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借款作為流動資金。雙方經協商,在甲方以其所有的(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在借款期限內,甲方還清借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金額:
第二條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於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第三條借款期限為:個月,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條借款利率:本借款利率及計息方法,按照。
第五條借款的償還:甲方保證在借款期限內主動還本付息。
第六條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第七條抵押內容:為確保甲方履行還款義務,甲方自願以其有權處分並擁有所有權的位於,建築面積為平方米,房屋產權證號為的合法房產抵押給乙方,作為履行本合同的擔保。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優先用抵押財產償還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第八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管局辦理他項權利證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年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號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_投資的股權作質押,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依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
_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條 質押合同標的
(1)質押標的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_____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__________元整。
(3)質押股權派生權益,係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保管帳戶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後10日內就質押事宜徵得__________公司董事會議同意,並將出質股份於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 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質押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相一致。
第五條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第六條 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第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並將轉讓所得款項提前清償貸款本息。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經雙方協議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期限內不能取得__________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或者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將股權出質給第三者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十條 本合同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並自股權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抵押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郵政編碼:
傳真:
抵押權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郵政編碼:
傳真:
年月日乙方與借款人(以下簡稱“借款人”)簽訂了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乙方向借款人提供(幣種)元貸款。為保障乙方向借款人發放的全部貸款債權的實現,甲方願意向乙方提供抵押擔保。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共同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抵押擔保的範圍為乙方依據借款合同向借款人發放的全部貸款本金及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計收的複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違約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二條 甲方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抵押財產由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清單載明(見附件),該清單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三條 甲方承諾:
(一)保證對其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
(二)在抵押期間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並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財產的完好無損。乙方如需對抵押財產的狀況進行了解,甲方應給予合作;
(三)對乙方要求保險的抵押物,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前辦妥抵押財產保險手續並保證到期續保;
(四)甲方負責辦理本合同項下有關評估、公證、保險、鑑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事宜並承擔全部費用;
(五)依法向抵押物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物登記。
第四條 抵押期間,由於甲方的行為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抵押物價值減少情況發生後30天內向乙方增補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財產抵押或有效擔保。
第五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範圍內的損失,或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的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選擇):
(一)存入乙方指定賬戶,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二)甲方同意提前歸還貸款。
第六條 在抵押期間,甲方出租抵押物應徵得乙方同意。
第七條 在抵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價款應(選擇):
(一)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二)甲方同意提前歸還貸款。
第八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一)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併(兼併)、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
(二)涉及重大經濟糾紛的訴訟;
(三)抵押的權利發生爭議;
(四)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
(五)法人代表、住所、電話發生變更。
甲方發生前款(一)的情形應提前30天通知乙方;發生前款其他情形在事後7日內通知乙方。
第九條 甲方違反第四條、第五條、第七條、第八條約定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如發生依據借款合同的約定提前收回貸款,其借款合同項下的債權未得到足額清償,乙方有權提前處置抵押物收回貸款本息。
第十一條 本合同生效後,借款人與乙方協議延長借款合同履行期限,應事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甲方有義務向登記機關變更登記,延長抵押期間。
第十二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清償債務,乙方有權拍賣、變賣抵押物並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經雙方協商以抵押物折價實現抵押權。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辦理抵押物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由抵押人、抵押權人各執一份,副本份,登記部門一份,由各執一份。
抵押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抵押權人(公章):
負責人(簽字):
簽訂合同地點:
簽訂合同時間:年 月 日
甲方(抵押權人): 乙方(抵押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住址: 住址:
甲乙雙方以協商一致,就機動車輛抵押借款的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將現有車輛自願抵押給甲方,車輛品牌 型號 車輛架號 發動機號 抵押車輛估價人民幣 元。
二、乙方借款人民幣 元,所藉資金用於經營需要,借款用期月日止。所藉資金的利息為上打息。當乙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還借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時,乙方可以向甲方協商,如果甲方同意可重新簽定合同,如果甲方不同意,乙方將無條件還本息。。
三、如果合同期滿,乙方不能按時歸還借款本息,乙方違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終止合同,並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和行使抵押權。如果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出售抵押車輛,並不承擔任何責任,如出售車輛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債務時,
甲方有權另行追索,乙方承諾抵押物一旦被甲方行使抵押權,乙方無條件、無償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戶手續。
四、乙方保證對抵押機動車輛依法享有所有權,在抵押前未將該車輛轉讓抵押,抵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乙方願承擔全部責任。
五、抵押車輛在甲方存放,乙方應將隨車手續,原始單證,票據交由甲方儲存,管理費用由甲方承擔。在抵押期間甲方不能使用該車輛,如果有人為損壞,經雙方協商賠償或維修,在抵押期間若是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甲方賠償責任。
六、機動車抵押期間,如果價值有所減少,甲方認為有必要對機動車重新估價,乙方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後,甲方認為機動車不足以擔保其債務時,乙方必須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
七、本合同在乙方還清全部借款本息、綜合費用後,甲方將乙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證件返還乙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甲方(抵押權人):
乙方(抵押人):
見證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