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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代持合同(精選21篇)

欄目: 借款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W

股權代持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股權代持合同(精選21篇)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一、委託內容

甲方自願委託乙方作為自己對_________公司人民幣_________元出資(該等出資佔_________公司註冊資本的17%,下簡稱“代表股份”)的名義持有人,並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自願接受甲方的委託並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二、委託許可權

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託行使的代表股份作為出資設立_________公司、在_________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以_________公司股東身份參與_________公司相應活動、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並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_________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上述投資的實際出資者,對_________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並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得以自身名義將甲方的出資向_________公司出資並代甲方持有該等投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

2.在委託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檔案,乙方須無條件同意,並無條件承受。在乙方代為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於與代持股相關的投資專案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應由甲方承擔。自甲方負擔的上述費用發生之日起五日內,甲方應將該等費用劃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否則,乙方有權在甲方的投資收益、股權轉讓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3.作為委託人,甲方負有按照_________公司章程、本協議及公司法的規定以人民幣現金進行及時出資的義務,並以其出資額限度內一切投資風險。因甲方未能及時出資而導致的一切後果(包括給乙方造成的實際損失)均應由甲方承擔。

4.甲方作為“代表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託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並有權基於本協議約定要求乙方賠償因受託不善而給自己造成的實際損失,但甲方不能隨意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5.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託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託並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表股份”給委託人選定的新受託人,但必須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作為受託人,乙方有權以名義股東身份參與_________公司的經營管理或對_________公司的經營管理進行監督,但不得利用名義股東身份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委託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東權益。

3.作為_________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持有的_________公司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東身份參與_________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需要行使表決權時至少應提前3日通知甲方並取得甲方書面授權。在未獲得甲方書面授權的條件下,乙方不得對其所持有的“代表股份”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定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4.在乙方自身作為_________公司實際股東、且所持_________公司股份比例(不含代甲方所持份額)大於17%的情形下,如果乙方自身作為股東的意見與甲方的意見不一致、且無法兼顧雙方意見時,一方應在表決之前將自己對錶決事項的意見告知甲方。在此情形下,甲方應同意乙方按照自己的意見進行表決。

5.乙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產生的任何全部投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轉交給甲方,並承諾將在獲得該等投資收益後3日內將該等投資收益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如果乙方不能及時交付的,應向甲方支付等同於同期銀行逾期貸款利息之違約金。

6.在甲方擬向_________公司之股東或股東以外的人轉讓“代表股份”時,乙方應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

五、委託持股費用

甲方應向乙方每年支付_________元的代為持股費用,該費用應於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給乙方。

六、保密條款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資訊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資訊屬於公知資訊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七、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並按照該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對雙方具有最終的法律約束力。

八、其他事項

1.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協議雙方各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

股權代持合同 篇2

甲方(委託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乙方(受託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鑑於甲方的個人原因,現甲乙雙方根據《_____》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代持其擁有的與其它合作方共同投資設立的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的股份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內容

目標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萬元,甲方實際投入目標公司人民幣________萬元,持有________%的股份,甲方自願將其實際投資所擁有的全部股份委託乙方持有,乙方作為目標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自願接受委託,作為目標公司的名義股東享有股東權利,履行股東義務。

二、委託許可權

甲方授權乙方在目標公司的股東名冊及相關工商登記材料上具名,且乙方有權以名義股東的身份參加目的公司的活動,出席目標公司的股東會並行使表決權,行使名義出資者對公司的經營決策、事務管理等各項權利。但是涉及重大事項,包括但不限於經營範圍、管理機構和人員、公司章程、重大投資、收益分配等方面事項,乙方必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為目標公司的實際出資者,享有目標公司實際股東的權利並有權根據其實際股份份額享受全部的投資收益。

2、甲方為目標公司的實際股東,按期實際投資數額承擔有限責任。

3、甲方在滿足股東合作協約定的條件下,有權根據實際需要將乙方代持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轉讓或轉移其他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

4、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受託行為進行監督和糾正,有權對乙方的受託行為進行考核。

5、甲方必須保證其實際投資的資金來源具有合法性,不得在損害乙方利益的基礎上減資。

6、甲方必須嚴格按本協議的約定支付乙方的報酬及乙方為甲方利益而行使股東權益所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交通費、差旅費、住宿費等。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依據本協議的約定獲得報酬並根據實際花費報銷相關費用。

2、乙方有權依據本協議的約定享有名義股東的權利,在不損害甲方利益的基礎上,甲方不得任意干涉。

3、乙方保證其代持的股份的全部投資收益歸屬於甲方。

4、在甲方擬將乙方代持的股份轉讓給第三人時,在同等的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5、乙方保證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擅自將其代持的股份轉讓或轉移給任何第三人,且乙方保證在甲方擬轉讓或轉移乙方代持的股份給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時,在乙方不行使優先權的前提下,乙方積極配合甲方辦理相關手續。

五、乙方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報酬為人民幣________萬元整,該報酬支付時間為本協議簽署當日,但最晚不得遲於目標公司營業執照頒發日。在乙方代持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於與代持股份轉讓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等應由甲方承擔,由甲方在乙方提交有關票據給向甲方報銷時由甲方在3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

六、股份代持和股份抵押的選擇權約定

甲方為目標公司的實際投資人,乙方代甲方持有甲方投入的資本份額,但當甲方認為乙方不能或不適合代表甲方持有該股份份額時,乙方應無條件將該股份份額轉讓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如果在甲方發出轉股通知之日起十日內,乙方不協助辦理股份轉讓事宜,則甲方有權選擇放棄股份代持約定,而要求追索乙方借款,乙方在目標公司全部股份作為乙方償還借款的抵押物。但甲方延期乙方相關報酬或費用的除外。

七、違約責任

1、如果乙方違反法律法規、信託忠誠和本協議約定義務,則甲方有權行使第三條有利於本方的選擇權,並無需徵得乙方同意。

2、甲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支付報酬或相關費用,乙方有權按照甲方所欠的數額日萬分之________的標準計算滯納金。在代持期間乙方所收取的報酬及費用,乙方概不退還,因甲方的出資存在與法律法規相牴觸而使乙方受到任何的行政處罰或民事責任所造成的損失均由甲方承擔,甲方必須賠償乙方的損失。

八、爭議解決

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如果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當協商不成時可提交乙方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九、其它條款

1、本協議為甲、乙雙方最終的交易安排承諾,取代之前任何口頭或書面的意向書、會議紀要、承諾、協議、合同或其它約定。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___份,另________份交目標公司備案存檔。經雙方簽署方產生法律效力,同時,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協議均需要書面形式簽署,且在目標公司備案後方生效。

甲方(簽字):

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股權代持合同 篇3

本協議由以下雙方於 年 月 日在上海共同簽署。

委託方: (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 (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委託內容

1.1甲方自願委託乙方作為自己對上海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公司”)人民幣 萬元出資(該等出資佔 公司註冊資本的 %,下簡稱“代持股份”)的名義持有人,並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並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第二條 委託許可權

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託行使的代持股權作為在 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在工商機關予以登記、以股東身份參與相應活動、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並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 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3.1 甲方作為代持股份的實際出資者,對 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並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以自身名義代甲方持有該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劃轉等處置行為)。

3.2 在委託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檔案,乙方須無條件同意,並無條件承受。

3.3 甲方作為代持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託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並有權基於本協議約定要求乙方賠償因受託不善而給自己造成的實際損失,但甲方不能隨意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3.4 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託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託並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持股份給委託人選定的新受託人。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4.1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委託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東權益。

4.2作為 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持有的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東身份參與 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需要行使表決權時至少應提前7日通知甲方並取得甲方書面授權。在未獲得甲方書面授權的條件下,乙方不得對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定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4.3乙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產生的任何全部投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轉交給甲方,並承諾將在獲得該等投資收益後3日內將該等投資收益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如果乙方不能及時交付的,應向甲方支付等同於同期銀行逾期貸款利息之違約金。

4.4 在甲方擬向 公司之股東或股東以外的人轉讓代持股份時,乙方必須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

第五條 委託持股費用

乙方受甲方之委託代持股份期間,收取代持報酬 元。

第六條 委託持股期間

甲方委託乙方代持股份的期間自本協議生效開始,至乙方根據甲方指示將代持股份轉讓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時終止。

第七條 保密條款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資訊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資訊屬於公知資訊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請 公司註冊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九條 其他事項

9.1 本協議一式兩份,協議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後生效。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其他股東對以上股權代持事宜均已知曉,並無異議。

股東(簽名):

年月日:

股權代持合同 篇4

實際出資人(股東): (以下稱甲方)

名義出資人(代持人):榆林 公司 (以下稱乙方)

甲方擬與乙方及其他第三方等共同出資設立 有限公司(擬預先核准的名稱,以下稱公司),甲方是公司的實際出資人,也是公司的實際股東,享有作為公司股東的一切權利與義務;乙方除按照其自行認繳的出資比例享有股東權利外,還是甲方在公司所持有股份的名義出資人,乙方僅是根據甲方的決定,才能以自己的名義,代甲方行使甲方所有的出資人及股東的權利與義務,現就乙方代為履行出資人職責和代為持有甲方股份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在公司的出資情況

甲方在公司出資的金額為: 元;

出資的方式為:人民幣現金出資;

甲方出資佔公司股份 %。

二、乙方的基本情況

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在公司章程中認繳的出資比例為 %,其中 %系代甲方持有股份

三、代持權利義務的分配

1、甲方和乙方應共同向公司及其他股東披露本合同約定的股權代持關係,由公司向甲方簽發出資證明書,並將甲方記錄於股東名冊;

2、公司設立過程中及設立後,甲方親自履行與公司股東身份(公司設立前是出資人)有關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於:在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以公司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相應活動、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並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3、委託事項:甲方僅委託乙方以乙方名義代為履行本應由甲方作為實際股東而親自履行的:向公司出資、委託驗資、辦理公司設立工商登記事宜,以及,當遇有緊急情況,或者甲方怠於履行,或者甲方接到公司通知、或者接到乙方通知後遲延履行股東責任、承擔股東義務或者享有股東權利時,乙方為避免甲方利益受損而代理甲方履行相應的股東責任、承擔股東義務或者享有股東權利,但是,甲方處理委託事項時,應根據本合同約定的處理規則進行處理。

四、委託事項的處理規則

1、如遇有緊急情況,乙方應本著善良管理人的責任,從有利於甲方利益的角度,可以先行處理該項事務,但事後應及時向甲方告知;

2、緊急情況是指無法立即得到甲方的指示或授權,且有關事務不立即處理將會給甲方利益造成一定的損失;

3、乙方完成委託事項,必須以自己的名義親自進行,除非另行得到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轉委託任何第三人;

4、乙方根據本合同約定或者甲方另外授權處理事務,應盡到善良管理人的責任,乙方如下行為如造成對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東及其他利益相關人造成損失的,乙方負責全額、及時的賠償

(1)乙方在沒有授權的情況下,所進行的任何行為;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而將甲方交辦的事務轉委託第三人;

(3)在執行事務過程中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的,其中,乙方拒不執行甲方指示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而改變甲方指示處理委託事項的,視為乙方故意或有重大過失。

五、告知義務

甲方因本合同約定的股權代持關係,而不能親自獲悉公司的有關資訊時,經甲方向乙方請求,可享有以下被告知權利:

1、甲方作為公司的股東,有權通過乙方瞭解公司的一切情況,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對甲方希望瞭解的關於公司的事項,根據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展開盡職調查,並將調查結果及時告知甲方;

2、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對股東有權獲知的公司資訊,乙方應及時主動地收集整理,並向甲方作出真實、準確、完整、及時的彙報;

3、乙方作為一名善良管理人,所應盡到的,對其它與甲方股份行使權利及公司運作有關的資訊的及時告知義務。

六、處理委託事務的費用負擔

乙方處理本合同約定的事務,所產生的一切稅、費等,均由甲方承擔。

七、風險承擔

由乙方根據本合同和甲方另行授權處理的有關公司及甲方股份的事務,所產生的一切投資風險均由甲方承擔。

八、投資收益

1、甲方對公司的投資收益全部歸屬於甲方所有,乙方不因從本合同中所獲得的名義股東身份,而享有這些投資收益;

2、甲方對公司所有的投資收益,由甲方以自己的名義領取,領取遇阻時,經甲方請求,可由乙方代為領取;

3、乙方承諾將獲得的投資收益,於代領後三日內劃入甲方指定的帳戶,如果乙方不能按時劃轉的,應按同期銀行逾期貸款利息支付相應的違約金。

九、協助處分甲方股份的義務

在甲方擬將自己的股份及與該股份相關的一切權益進行法律上的處分(包括事實上的處分)時,乙方均應根據甲方的書面授權,並以自己的名義,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檔案,乙方應無條件接受和提供全面、及時的協助;

十、行為限制

1、乙方不得利用股東(名義)身份、董事身份,謀取個人利益和(或)損害甲方、公司、公

2、乙方任何未經甲方授權或所進行的違反本合同所規定的各項行為,如對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東、其他利益相關人所造成的損失的,乙方均應全面、及時地賠償。

十一、代持股份報酬

1、乙方因代持股份所應獲得的報酬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除以上約定的報酬之外,乙方不得因代持甲方股份、代為辦理授權委託事項而要求任何其他的報酬;

十二、代持股份合同的解除

1、在乙方仍為名義股東的情況下,經公司書面同意後,甲方或者乙方均可隨時單方解除本合同,並由乙方協助甲方辦理股權登記過戶手續,如本合同對報酬有約定的,甲方仍應支付乙方代持期間的報酬,並承擔辦理股權過戶登記的全部費用;

2、 如遇甲方出現喪失全部民事行為能力或死亡情形的,乙方應當作為善良管理人繼續履行本代持合同,並按照甲方書面遺囑或其他書面指令繼續對外行使股東權利。如未有書面遺囑或其他甲方書面指令,乙方應當就甲方該情形出現後,繼續以名義股東行使股東權利180日後,將代持股份按照法定繼承人的份額,歸還甲方法定繼承人。

3、 如遇乙方出現法人資格終止,或者乙方被追索債務導致乙方代持的股權受限時,本合同自動終止,甲方將收回代持股份。

十三、保密責任

1、未經一方同意,另方不得將本合同所涉及的事項向除公司及公司其他股東以外的利害關係人明示;

2、乙方應對本合同及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所接觸到的或獲知的甲方的任何商業資訊,均負有保密義務;

十四、爭議解決

因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均同意提交本合同履行地,即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解決。

十五、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十六、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交公司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聯絡地址: 聯絡地址: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股權代持合同 篇5

甲方:

註冊號: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一、委託內容甲方自願委託乙方作為自己對________公司人民幣________萬元出資(該等出資佔______註冊資本(______註冊資本金為______萬元)的%,下簡稱“代表股份”)的名義持有人,並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自願接受甲方的委託並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二、委託許可權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託行使的代表股份作為出資______,在______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以______股東身份參與______相應活動、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並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______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1.甲方作為上述投資的實際出資者,對______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並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得以自身名義將甲方的出資向______出資並代甲方持有該等投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

2.在委託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檔案,乙方須無條件同意,並無條件承受。在乙方代為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於與代持股相關的投資專案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應由甲方承擔。

3.作為委託人,甲方負有按照______公司章程、本協議及公司法的規定以人民幣現金進行及時出資的義務,並以其出資額限度內一切投資風險。

4.甲方作為“代表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託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並有權基於本協議約定要求乙方賠償因受託不善而給自己造成的實際損失,但甲方不能隨意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5.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託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託並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表股份”給委託人選定的新受託人,但必須提前15日書面通知乙方。

外資股權轉讓協議範本

甲方:

乙方:

鑑於公司系由甲方作為外方投資者投資,公司註冊資金為萬美元並於年月日經外經委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資企業;

鑑於甲方有意出讓其所持有的有限公司其中40%的股權;

鑑於乙方為獨立的法人,且願意受讓甲方股權,參與經營公司現有業務;

1、甲方同意將所持有的有限公司60%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讓甲方所持有的有限公司60%的股權;

3、甲乙雙方董事會已就股權轉讓事宜進行審議並已作出相關決議;

4、有限公司董事會就股權轉讓事宜召開董事會,並就同意本次股權轉讓以及原股東放棄股權轉讓優先認購權等相關事宜形成董事會決議;

5、甲乙雙方均充分理解在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各自的權利義務,並均同意依法進行本次股權轉讓。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現簽定本股權轉讓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協議雙方

1.1轉讓方:受讓方: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1.2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第二條:協議簽訂地

2.1本協議簽訂地為:

第三條:轉讓標的及價款

3.1甲方將其持有的有限公司60%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3.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股權的轉讓;

3.3甲乙雙方一致確定上述股權轉讓的價款應以有限公司截至年月日的帳面淨資產值為依據;

3.4甲乙雙方確定的轉讓價格為人民幣萬元;

3.5甲方保證對其向乙方轉讓的股權享有完全的獨立權益,沒有設定任何質押,未涉及任何爭議及訴訟。

第四條:轉讓款的支付

4.1本協議生效後日內,乙方應按本協議的規定足額支付給甲方約定的轉讓款;

4.2乙方所支付的轉讓款應存入甲方指定的帳戶。

第五條:股權的轉讓:

5.1本協議生效60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委託公司董事會辦理股份轉讓登記;

5.2上述股權轉讓的變更登記手續應於本協議生效後60日內辦理完畢。

第六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6.1本次轉讓過戶手續完成後,乙方即具有有限公司60%的股份,享受相應的權益;

6.2本次轉讓事宜在完成前,甲、乙雙方均應對本次轉讓事宜及涉及的一切內容予以保密。

6.3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按時支付股權轉讓價款。

6.4甲方應對乙方辦理批文、變更登記等法律程式提供必要協作與配合。

6.5甲方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將其在有限公司的擁有的股權、客戶及供應商名單、技術檔案,業務資料等交付給乙方。

6.6自股權變更登記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公司任何權利。

6.7甲方承諾作為公司股東及/或職員期間所獲得的公司任何專有資訊(包括但不限於財務狀況、客戶資源及業務渠道等等)承擔嚴格的保密責任,不會以任何方式提供給任何第三方佔有或使用,亦不會用於自營業務。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經濟損失。

7.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八條: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8.1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並訂立書面變更協議。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本協議繼續有效。

8.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8.3雙方一致同意終止本協議的履行時,須訂立書面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方可生效。

第九條:適用的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9.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9.2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權提起訴訟。

第十條:協議的生效及其他

10.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報審批機關一份。

(以下無正文)

(本頁為本股權轉讓協議的簽字蓋章頁)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年月日

股權代持合同 篇6

甲方:

身份證號:

住所地:

乙方:

身份證號:

住所地: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委託內容

1.1甲方自願委託乙方作為自己對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人民幣萬XX元出資(該等出資佔公司註冊資本的%,下簡稱“代持股份”)的名義持有人,並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並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第二條委託許可權

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託行使的代持股份作為在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在工商機關予以登記、以股東身份參與相應活動、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並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3.1甲方作為代持股份的實際出資者,對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並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以自身名義代甲方持有該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劃轉等處置行為)。

3.2在委託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檔案,乙方須無條件同意,並無條件承受。

3.3甲方作為代持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託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並有權基於本協議約定要求乙方賠償因受託不善而給自己造成的實際損失,但甲方不能隨意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3.4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託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託並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持股份給委託人選定的新受託人。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4.1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委託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東權益。

4.2作為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持有的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需要行使表決權時至少應提前7日通知甲方並取得甲方書面授權。在未獲得甲方書面授權的條件下,乙方不得對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定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4.3乙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產生的任何全部投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轉交給甲方,並承諾在獲得該等投資收益後三日內將該等投資收益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如果乙方不能及時交付的,應向甲方支付等同於同期中國人民銀行逾期貸款利息之違約金。

4.4在甲方擬向公司之股東或股東以外的人轉讓代持股份時,乙方必須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

第五條委託持股費用

乙方受甲方之委託代持股份期間,不收取任何報酬。

第六條委託持股期間

甲方委託乙方代持股份的期間自本協議生效開始,至乙方根據甲方指示將代持股份轉讓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時終止。

第七條保密條款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資訊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資訊屬於公知資訊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請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事項

9.1本協議共三頁,一式兩份,協議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後生效。

甲方(簽字摁手印):

年月日

乙方(簽字摁手印):

年月日

股權代持合同 篇7

甲方(委託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受託方):

身份證號碼:

因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設立和日後經營的需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將其所持公司的全部股權及權益交由乙方代為持有。為明確各自權利義務,甲乙雙方簽訂代持股協議書如下:

一、本次代持標的

1、本次由乙方代持標的為甲方在公司中的全部股權及相應權益,對應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

2、乙方在此宣告並確認,認購代持股權的投資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義代為投入公司,故代持股權的實際所有人應為甲方;乙方系根據本協議代甲方持有代持股權;

3、乙方在此進一步宣告並確認,由代持股權產生的或與代持股權有關之收益、權益、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於將代持股權轉讓或出售後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權亦歸甲方所有,在乙方將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給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該收益、所得或收入。

二、本次代持的期限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協議第八條規定條件成就之時止,或以甲乙雙方書面同意的日期為準。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標的股權的實際擁有者,以標的股權為限,享受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擁有所有者權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權利,包括表決權、查賬權、知情權、參與權等章程和法律賦予的全部權利;

2、在代持期間,獲得因標的股權而產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於現金分紅等,由甲方按出資比例享有;

3、若甲方決定增資等權利的,需在該等權利行使期限屆滿5日前,以書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據該書面指示辦理相應的手續;

4、甲方作為標的股權的實際擁有者,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履行受託行為進行監督和糾正,並要求乙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在代持期間,乙方作為標的股權形式上的擁有者,以乙方的名義在工商部門人登記;

2、在代持期間,乙方應保證所代持股權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處置標的股權,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贈與、放棄或在該等股權上設定質押等;

3、乙方應當依照誠實信用的原則適當履行受託義務,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五、代持費用

乙方為無償代理,不向甲方收取代理費用。

六、保密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協議雙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關本協議的任何內容。若因違反本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一方應當對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七、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1、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協議終止:雙方簽訂書面協議終止協議。

八、違約責任

1、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九、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其它作為本協議附件或補充協議的相關法律檔案,以該等法律檔案明確規定的適用法律為準;

2、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它

1、本協議自雙方簽署後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簽署雙方各執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以附件或簽訂補充協議的形式約定,附件或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股權代持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委託內容

1.1甲方自願委託乙方作為自己對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人民幣______萬元出資(該等出資佔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__%,下簡稱“代持股份”)的名義持有人,並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並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第二條 委託許可權

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託行使的代持股份作為在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在工商機關予以登記、以股東身份參與相應活動、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並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3.1 甲方作為代持股份的實際出資者,對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並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以自身名義代甲方持有該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劃轉等處置行為)。

3.2 在委託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檔案,乙方須無條件同意,並無條件承受。

3.3 甲方作為代持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託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並有權基於本協議約定要求乙方賠償因受託不善而給自己造成的實際損失,但甲方不能隨意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3.4 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託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託並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持股份給委託人選定的新受託人。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4.1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委託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東權益。

4.2作為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持有的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需要行使表決權時至少應提前7日通知甲方並取得甲方書面授權。在未獲得甲方書面授權的條件下,乙方不得對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定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4.3乙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產生的任何全部投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轉交給甲方,並承諾將在獲得該等投資收益後3日內將該等投資收益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如果乙方不能及時交付的,應向甲方支付等同於同期銀行逾期貸款利息之違約金。

4.4 在甲方擬向公司之股東或股東以外的人轉讓代持股份時,乙方必須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

第五條 委託持股費用

乙方受甲方之委託代持股份期間,不收取任何報酬。

第六條 委託持股期間

甲方委託乙方代持股份的期間自本協議生效開始,至乙方根據甲方指示將代持股份轉讓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時終止。

第七條 保密條款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資訊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資訊屬於公知資訊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請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事項

9.1 本協議一式兩份,協議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後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股權代持合同 篇9

甲方(委託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乙方(受託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委託內容

1、甲方自願委託乙方作為自己對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______公司”)人民幣______萬元出資(該出資佔______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__%,下簡稱“代持股權”)的名義持有人,並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並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2、公司基本情況

______公司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省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註冊設立,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萬元;住所地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除本協議涉及代持股權外的持股情況為:以貨幣形式出資人民幣______萬元,佔______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__%;以貨幣形式出資人民幣______萬元,佔______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__%.

第二條:委託許可權

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託行使的代持股權作為在______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在工商機關予以登記、以股東身份參與相應活動、代為收取股息及利潤、出席股東會並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______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代持股權的實際出資者,對______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並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以自身名義代甲方持有該代持股權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劃轉等處置行為)。

2、在委託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檔案,乙方須無條件同意,並無條件承受。

3、甲方作為代持股權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託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並有權基於本協議約定要求乙方賠償因受託不善而給自己造成的實際損失,但甲方不能隨意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4、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託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託並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持股權給委託人選定的新受託人。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2、作為______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持有的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東身份參與______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需要行使表決權時至少應提前______日通知甲方並取得甲方書面授權。在未獲得甲方書面授權的條件下,乙方不得對其所持有的代持股權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定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3、乙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代持股權所產生的任何全部投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轉交給甲方,並承諾將在獲得該等投資收益後______日內將該等投資收益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如果乙方不能及時交付的,應向甲方支付等同於同期銀行逾期貸款利息之違約金。

4、在甲方擬向______公司之股東或股東以外的人轉讓代持股權時,乙方必須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

第五條:委託持股費用

乙方受甲方之委託代持股權期間,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相應的報酬。報酬為人民幣______元,甲方在本協議生效後的同時支付______%報酬,乙方根據甲方指示將代持股權轉讓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時,甲方支付剩餘______%報酬。

第六條:委託持股期間

甲方委託乙方代持股權的期間自本協議生效開始,至乙方根據甲方指示將代持股權轉讓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時終止。

第七條:違約條款

1、甲方遲延支付委託持股報酬的,每逾期一日,應按應付未付金額的萬分之______支付逾期違約金。

2、如因乙方自身債務原因等個人原因,導致本協議的代持股權被司法機關或偵查部門查封的,乙方應當在代持股權被司法機關或偵查部門查封、處置之日起______天日內予以解決。如最終代持股權因乙方個人原因司法機關或偵查部門處置(包括但不限於拍賣、抵債、變賣)的,乙方應當向甲方賠償損失,損失按雙方共同確認代持股權的價值即人民幣萬元確定。

3、乙方違反本協議承諾、保證、責任、義務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擔保

為保證協議的全面履行,擔保人自願為乙方提供連帶擔保。擔保範圍為乙方對甲方應承擔的全部義務,擔保期限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______年。

第九條:保密條款

1、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資訊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資訊屬於公知資訊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

2、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請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送達

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應採用書面方式,可以專人送達、傳真或掛號信的方式發至本協議首部所列的地址。以專人送達或傳真傳送的通知,在送達或成功傳送後第______個工作日生效;以掛號信發出的通知,在發出後第______個工作日生效。

第十二條:其他事項

1、本協議一式______份,協議雙方各持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後生效。

甲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股權代持合同 篇10

甲方(委託方): 身份證號:

住所地:

乙方(受託方): 身份證號:

住所地: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雙方共同信守:

第一條委託內容

1.1甲方自願委託乙方作為自己對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 人民幣 萬元出資(該等出資佔目標公司註冊資本的 % ,以下簡稱“代持股份”)的名義持有人,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並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1.2目標公司繫於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元,住所地為_______,經營範圍為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委託許可權

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託行使的代持股份在目標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在工商機關予以登記、以股東身份參與相應活動、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並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目標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3.1 甲方作為代持股份的實際出資者及所有者,對目標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並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包括但不限於股息或紅利、剩餘財產分配權等收益;乙方僅以自身名義代甲方持有該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劃轉等處置行為)。

3.2 在委託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全部或部分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檔案,乙方須無條件同意,並無條件承受。

3.3 甲方作為代持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託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並有權基於本協議約定要求乙方賠償因受託不善而給自己造成的實際損失。

3.4 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託義務或乙方有使甲方權益受損之時,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對乙方的委託並要求乙方將相應的代持股份轉給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4.1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委託其他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東權益。

4.2 作為目標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持有的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東身份參與目標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需要行使表決權時至少應提前10日通知甲方並取得甲方書面授權。在未獲得甲方書面授權的前提下,乙方不得對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進行任何處分,包括但不限於對股份進行轉讓、質押、或設定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4.3 乙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產生的任何投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轉交給甲方,並承諾將在獲得該等投資收益後3日內將該等投資收益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如果乙方不能及時交付的,應向甲方支付等同於同期銀行逾期貸款利息上浮400%之違約金。

4.4 在甲方擬向目標公司之股東或股東以外的人轉讓代持股份時,乙方必須無條件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

4.5乙方應按月向甲方提交目標公司財務資料,包括但不限於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如甲方有疑問,乙方有作出合理解釋的義務。

第五條委託持股期間

甲方委託乙方代持股份的期間自本協議生效開始,至乙方根據甲方指示將代持股份轉讓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時終止。

第六條委託持股費用

乙方受甲方之委託代持股份期間,甲方應向乙方每年支付______元的代為持股費用,該費用應於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給乙方。

第七條保密條款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資訊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資訊屬於公知資訊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任何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第八條違約責任及責任免除

8.1雙方均應嚴格信守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而給對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8.2甲方行使本協議第三條約定的股東權利時,乙方如拒絕履行其配合和協助義務(包括但不限於:拒絕向甲方出具授權委託書或出具法律法規、公司章程要求的各項有關法律檔案、拒絕與甲方簽署新委託持股協議等),乙方應就每次違約按照代持股份公允價值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同時賠償由此而給甲方造成的其他損失。

8.3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或國家法律、法規發生重大變化導致協議一方或雙方確實不能履行本協議規定義務的,發生不可抗力或受國家法律、法規變化影響的一方應在事實發生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另一方並提供有效證明檔案,在不可抗力影響的範圍內相應地免除其違約責任。

第九條爭議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事項

9.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後生效。

9.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摁手印) 乙方:(簽字摁手印)

簽訂時間:20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20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股權代持合同 篇11

甲方(委託方):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乙方(受託方):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一、委託內容

甲方自願委託乙方作為自己擁有的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_____%(下簡稱“代表股份”)的名義持有人,並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自願接受甲方的委託並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二、委託許可權

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託行使的“代表股份”在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以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東身份參與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相應活動、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並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代表股份”的實際所有者,對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並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得以自身名義代甲方持有“代表股份”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代表股份”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

3、作為委託人,甲方負有按照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本協議及公司法的規定以人民幣現金進行及時出資的義務,並以其出資額限度內一切投資風險。因甲方未能及時出資而導致的一切後果(包括給乙方造成的實際損失)均應由甲方承擔。

4、甲方作為“代表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託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並有權基於本協議約定要求乙方賠償因受託不善而給自己造成的實際損失。

5、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託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託並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表股份”給委託人選定的新受託人,但必須提前10日書面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作為受託人,乙方有權以名義股東身份參與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經營管理或對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經營管理進行監督,但不得利用名義股東身份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3、作為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持有的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東身份參與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需要行使表決權時至少應提前3日通知甲方並取得甲方書面授權。在未獲得甲方書面授權的條件下,乙方不得對其所持有的“代表股份”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定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4、乙方在股東會的表決意見應按照甲方的意見進行表決,不得自行發表意見。

5、乙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產生的任何全部投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轉交給甲方,並承諾將在獲得該等投資收益後3日內將該等投資收益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或交付給甲方。如果乙方不能及時交付的,應向甲方支付等同於同期銀行逾期貸款利息之違約金。

6、在甲方擬向公司之股東或股東以外的人轉讓“代表股份”時,乙方應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

五、委託持股費用

六、保密條款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資訊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資訊屬於公知資訊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七、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一方均有權在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事項

1、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協議雙方各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字):

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股權代持合同 篇12

本協議於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下述各方簽訂

甲方: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稱“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

鑑於:

1.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稱“____________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國法律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

2.乙方及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籍自然人,其各自持有____________公司_____%的股權。

3.甲方擬購買乙方及丙方所持有的某某公司共計__________%的股權(以下稱“代持股權”),並於購買後,由乙方代甲方持有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股權,由丙方代甲方持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股權。

4.甲、乙、丙各方一致同意,將通過上述代持股權,以____________公司的名義持有北京__________公司(以下稱“__________公司”)_____%的股權。_____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國法律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

有鑑於此,甲方基於對乙方、丙方的信任,各方經協商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達成如下協議(以下稱“本協議”)。

一、代持股權

1.甲方擬向乙方以及丙方各自以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_____)(“股權轉讓款”)購買乙方以及丙方所各自持有的代持股權。於甲方依本協議支付乙方及丙方上述款項後,甲方委託乙方及丙方代甲方持有共計_____%的代持股權。乙方及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作為代持股權的名義持有人。

2.就本條第1款所約定的股權轉讓款的支付方式,甲、乙、丙各方一致同意如下:

甲方以等同於股權轉讓款的等額美元支付至經過甲、乙及丙方一致認可的第三方機構賬戶,通過該第三方機構以人民幣將甲方的股權轉讓款支付至乙方及丙方各自指定的個人賬戶。乙方及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過第三方帳戶匯入的股權轉讓款後1日內,向甲方出具相關收款通知(標明收款時間及收款金額)。乙方及丙方應於收受上述股權轉讓款後的三個工作日內,將上述資金作為出資款項支付至__________公司的資本金賬戶,並應於完成出資後的_____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相關匯款憑證以及合法出資證明的原件供甲方查核,並提供影印件供甲方留存。

3.乙方及丙方應於_______________公司的資本金賬戶收足人民幣 元整(小寫:__________)並驗資完成後,立即將該筆款項用於投資到__________公司,以取得_____公司_____%的股權。

二、代持利益

1.乙方及丙方僅以自己的名義代甲方持有代持股權,甲方仍保留代持股權下的全部權利,包括代持股權的使用權、處置權及收益權。乙方及丙方因代持股權產生的表決權和/或任何股東權利,均授權甲方行使,包括但不限於簽署股東會決議。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或根據甲方的書面指示,乙方或丙方不得擅自行使前述表決權和/或股東權利。

2.乙方或丙方因代持股權所得的任何利益及其孳息均歸甲方所有。

3.除非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或丙方不得私自轉讓、贈與、質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代持股權的全部或者任何部分以及代持股權產生的任何代持利益。若乙方或丙方(以下稱“轉讓方”)就向第三人轉讓其代持股權徵求其他代持股東同意的,該方應立即將該情況通知甲方,在甲方未書面向該方表示其知曉並同意轉讓方向該第三人轉讓其代持股權前,該方不得同意轉讓方將其代持股權轉讓予任何第三人。

4.公司解散時,代表甲方按其持有的股份數額分取公司清算後的剩餘財產,並將該等剩餘財產無償轉交甲方。

三、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於本協議約定的以__________公司的名義對__________公司進行股權投資事宜,甲方有權隨時向乙方及丙方瞭解投資的實際情況及實施進度,並有權要求乙方及丙方於__________公司向__________公司進行出資後的_____個工作日內,及時提供相關合法的出資證明原件供甲方查核,並提供影印件供甲方留存。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丙方於____________公司實際取得__________公司_____%股權後的_____個工作日內提供相關股東資格證明檔案,其中包括但不限於,同意增加____________公司為股東以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股東會決議、修改後的公司章程、工商管理部門稽核同意變更股東的通知書、修改後的股東名冊等一切檔案,並提供影印件供甲方留存。

(3)甲方可隨時向乙方及丙方瞭解代持股權或者與其相關的資訊,乙方及丙方應及時提供並依據甲方的要求做出說明。

(4)對於乙方及丙方按照本協議持有代持股權所產生的風險和損失,均由甲方以代持股權或者其產生的代持利益承擔。

(5)甲方有權隨時收回乙方及丙方代持的代持股權,乙方及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為甲方辦理轉移代持股權的有關手續。

2.乙方/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及丙方依照本協議約定成為代持股權的名義佔有人。乙方及丙方同意應甲方要求,隨時將其代持股權按甲方要求之條件轉回予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乙方及丙方應於簽署本協議同時,簽署轉讓代持股權予甲方或甲方指定第三人之股權轉讓協議(附件一)及相關之股東決議(附件二),並授權甲方在任何時候填寫附件一及附件二中之留空內容。

(2)乙方及丙方代持股權,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本協議的約定,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眾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3)代持股權不屬於乙方或丙方的自有財產,其完全屬於甲方的財產。

(4)乙方及丙方應當為甲方及其處理本協議約定的股權代持事務的情況和資料保密,但法律、行政法規或者本協議另有規定的除外。

(5)乙方及丙方應盡最大誠信和努力處理與本協議約定的股權代持相關的事務。

(6)乙方及丙方須按照本協議的規定,為甲方的最大利益,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持有代持股權。乙方及丙方應妥善儲存代持股權的完整記錄,以便甲方查詢。

(7)若____________公司擬向任何第三方轉讓其所持有__________公司股權,或____________公司擬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任何第三方提供擔保的,必須經過甲方的書面同意。

(8)若乙方或丙方擬向任何第三方轉讓某某公司股權的或對該股權做任何其他的處分的,必須經過甲方的書面同意。

(9)在簽署本協議同時,簽署同意甲方收回乙方或丙方代持股權之同意書(附件三)及相關股東決議(附件二),並授權甲方在任何時候填寫附件二及附件三中之留空內容。

四、違約事件和違約責任

1.下列事項構成乙方或丙方的違約事件:

(1)乙方或丙方(以下稱“違約方”)違反本協議第三條規定的許可權處分其代持股權或者前述代持股權產生的任何代持利益,致使甲方的合法權益受到任何損失;

(2)違約方違反作為受託人的謹慎管理義務,處理代持事務不當,致使甲方的合法權益受到任何損失;

(3)違約方違反本協議其他條款的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害的。

2.如果發生前述違約事件,甲方有權通知乙方及丙方立即終止本協議,並要求乙方及丙方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完成代持終止後的處理事項。

3.無論甲方是否通知乙方或丙方終止本協議,甲方均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因本條第1款約定的違約事件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4.若乙方或丙方在收到甲方發出之終止協議通知7日後,未按甲方要求及甲方安排的時程內(1)向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員轉移有關代持股權的全部資訊、資料或權益;或(2)簽署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第三人轉讓代持股權所需的各類檔案的,每延遲1天,乙方或丙方應向甲方支付其代持股權所代表金額按年利率1.0%計算的遲延履行補償金。

5.乙方或丙方因管理不善或者違反法律、法規及本協議的約定致使甲方合法權利遭受損失的,該方應當予以補償或者賠償。

6.乙方及丙方就其因於本協議項下所有的義務(包括但不限於本條項下的賠償義務),向甲方負完全的連帶責任。甲方有權就乙方或丙方各自的義務或賠償責任,向乙方或丙方任一方為全部的請求。

五、其他事項

1.對於本協議及本協議項下的安排,甲、乙、丙各方都應嚴格保密,除非法律要求,未經對方同意,甲、乙、丙各方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協議的相關資訊。但甲、乙、丙各方一致同意,將本協議的內容告知某某公司的所有股東或者XX公司的利害關係人。

2.對於本協議未盡事宜,各方可以簽署補充協議的方式解決。有關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協議,都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

3.雙方約定,乙方、丙方接受委託並履行目標股份有關的委託事項不收取任何報酬;乙方、丙方為處理與目標股份有關的委託事務墊付所支付的必要費用,甲方應當償還該費用;該費用的支付,可以從因目標股份產生的權益中抵扣。

六、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協議的訂立、履行和解釋均適用中國法律。對於各方在履行本協議中發生的任何爭議,首先由當事各方協商解決。如果在爭議發生後一(1)個月內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並對雙方有約束力。

七、協議的生效及終止

1.本協議自甲、乙、丙各方簽署之日起正式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方各執一份。每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2.甲方有權隨時終止本協議,甲方應在其終止本協議之7日前,書面通知乙方及丙方。自乙方或丙方收到甲方發出之書面終止協議通知書之日起7日內,須向甲方或其指派的人員轉移有關代持股權的全部資訊、資料或權益,並按甲方要求將代持股權轉讓予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並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權轉讓所需的各類政府審批及變更手續。對於甲方收回乙方及/或丙方代持股權或要求乙方及/或丙方將其代持股權轉讓予第三人的,乙方及/或丙方應表示同意,不得行使優先購買權,且須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權轉讓所需的各類政府審批及變更手續。

八、聯絡地址及通知方式

1.甲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

2.乙方:__________[中文姓名]

地址: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

3.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

4.本協議項下之通知,應以信函寄出至上述地址,或以傳真方式傳送至上述傳真號碼(需對方收件確認),或親自送達至上述地址。

5.一方擬變更上述約定之聯絡地址或方式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據上述方式通知另一方做變更。

九、其它

1.本合同之增刪修改,非經合同各方以書面協議為之,不生效力。

2.本合同部分條款依法被確認無效時,其它條款仍然有效,惟去除該無效部分,將影響合同目的之實現者,則全部無效。

3.本協議附件視為本協議之一部分。任何於本協議生效前經雙方協議而未記載於本協議之本文或其附件之事項,對雙方均無拘束力。

(以下無正文)

本協議已於文首之日由協議各方簽署,本頁為簽署頁。

甲方(委託人):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

公司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託人):__________[中文姓名]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權代持合同 篇13

實際出資人(以下簡稱“甲方”):

組織機構程式碼/身份證號碼:

名義股東(以下簡稱“乙方”):

組織機構程式碼/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股份代持關係的界定

1、為明確代持股份的所有權,甲、乙雙方通過本協議確認,代持股份實際由甲方所有並實際出資,並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代甲方持有。

2、乙方以自己的名義,代理甲方對外持有股份,並依據甲方意願對外行使股東權利,並由甲方實際享有股權收益。

3、股份代持關係,可以理解為隱名股東、隱名代理等類似的法律概念。

二、委託代持股份

甲方將其所有的 (下簡稱“目標公司”)名下的 股份(下簡稱“代持股份”),計出資金額為 元,通過本協議,委託乙方作為名義持有人。

三、委託許可權

1、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託行使的代表股份作為出資,在目標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在工商機關予以登記;

2、以目標公司股東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參與其相關活動、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並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目標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權利。

3、根據本協議,經甲方書面授權,對外以股東名義簽署相關法律檔案。

四、委託持股期限

甲方委託乙方代持股份的期間本協議生效之日去至目標公司終止之日止。

五、股份收益權利、委託持股期限

乙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產生的任何全部投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轉交給甲方,並承諾將在獲得該等投資收益後將該等投資收益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六、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甲方作為上述投資的實際出資者對目標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並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

2、在委託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檔案,在符合法律規定和公司規章制度的前提下,乙方須需配合處理相關事宜;

3、甲方作為“代持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託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

4、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和或良好履行受託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託並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持股份”給甲方選定的新受託人,但必須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作為實際出資人,甲方負有按照目標公司章程、本協議及公司法的規定,以人民幣現金進行及時、足額出資的義務,並以其對目標公司的出資額為限承擔一切投資風險及法律責任;

2、在乙方代為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於與代持股相關的投資專案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

4、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應由甲方承擔;

5、在股權代持中,當條件成熟、實際股東準備解除代持協議書時,稅務機關如果要求名義股東按照公允價值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或者個人所得稅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6、公司實際經營過程中,如果甲方要求乙方按照其的指示對公司進行經營管理或履行股東權利義務的其行為不能違反《公司法》規定或者是其他法律的相關規定,要確保在目標公司的經營過程中,要合法、誠信經營。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乙方作為名義股東,僅為代持目的,在工商變更登記時不再支付相關股權轉讓款。

2、作為名義股東,乙方有權以名義股東身份參與目標公司的經營管理或對目標公司的經營管理進行監督,但不得利用名義股東身份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3、針對實際出資人的不合法指令,名義股東有權利予以拒絕執行。

4、乙方方認為甲方不合法、誠信經營目標公司時,有權依法解除該股份代持協議,並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僅以自身名義將甲方的出資向目標公司出資,並代甲方持有該等投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

2、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委託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東權益。

3、作為目標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持有的目標公司股權行使的權利受到本協議委託許可權的限制。

七、違約責任

1.如果因甲方出資不到位或抽逃出資,沒有及時、足額出資等違約行為造成了乙方的損失,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因違約行為造成了損失相當的賠償金額。

2、如果乙方按照甲方的意願履行股東權利義務,因此損害其他股東或債權人利益時,被訴訟或者是有其他行為時,因此產生的法律責任應由甲方承擔,並且需要承擔相應的損失(包括不限於為實現自身權利而支付的律師費、訴訟費等權利)。

3、3、任何一方違反上述第六條中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相關的內容,違約方都要向守約方承當賠償損失,賠償損失的金額等同於損失的金額。

八、保密條款

1、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資訊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資訊屬於公知資訊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

2、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直至有關事項的公佈不會給對方或公司造成任何損失、不具有保密價值時為止。

3、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九、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同意向 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十、其他事項

1.本協議一式兩份,協議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 (簽章): 乙方(簽章)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股權代持合同 篇14

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

鑑於:乙方作為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公司”)股東,持有 公司%的股權。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就乙方將其持有的 公司%股權轉讓給甲方、並由甲方委託乙方代為持有標的股權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股權轉讓及委託內容

1.1乙方將其持有的標的股權轉讓給甲方,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其持有標的股權的相關股東資格證明檔案,包括但不限於公司同意增加乙方為公司股東、修改公司章程的股東會決議、修改後的公司章程、工商部門同意辦理股東變更登記的核準變更通知書、修改後的股東名冊等。

1.2標的股權轉讓價格為萬元人民幣,雙方確認:甲方在本協議簽署時早已將上述股權轉讓價款足額支付給乙方。甲方自支付股權轉讓款之日起即為標的股權的所有權人,是 公司的實際股東。

1.3甲方委託乙方代為持有標的股權,並根據甲方的書面指示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但與標的股權有關的一切權利機利益、因持有標的股權而取得以及標的股權產生的任何收益及其孳息均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主張。

第二條.委託許可權

甲方委託乙方根據甲方的書面指示代為行使的股東權利包括以下內容:以乙方名義在 公司的股東名冊上具名登記、在工商行政部門予以登記、以 公司股東身份參加公司股東會並代為表決、簽署相關法律檔案、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以及行使《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甲方作為標的股權的實際出資者,對標的股權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於標的股權的處置權和收益權,有權取得標的股權的收益及其孳息。乙方僅是標的股權的名義持有人,不享有與標的股權相關的任何股東權益;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以包括但不限於贈與、放棄、轉讓、質押、設定擔保或其他他項權利等方式處置標的股權及其其產生的收益及其孳息。

3.2在本協議有效期間,甲方有權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協議,即解除與乙方的代持股關係;在接到甲方提出上述要求的通知之日起,乙方應無條件、立即配合甲方完成將股權登記至甲方名下的手續,包括但不限於取得公司其他股東放棄優先受讓權及批准股權轉讓的同意、取得公司的股東會決議和董事會決議、完成公司股東名冊和工商部門登記資訊的變更等手續,並不得為此向甲方提出任何主張或其他要求。

3.3在本協議有效期間,甲方有權隨時將標的股權轉讓給任何第三方,無需取得乙方同意,乙方應當自收到甲方的書面通知之日起,乙方應無條件、立即配合甲方完成將股權登記至甲方指定的受讓方名下的手續,包括但不限於取得公司其他股東放棄優先受讓權及批准股權轉讓的同意、取得公司的股東會決議和董事會決議、完成公司股東名冊和工商部門登記資訊的變更等手續,並不得為此向甲方和/或甲方指定的受讓方提出任何主張或其他要求。本協議自股權轉讓相關事務完成之日起自動終止,受讓標的股權的任何第三方委託乙方代為持有標的股權的,應與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書面協議。

3.4甲方作為標的股權的實際持有人,有權監督乙方代為行使股東權利的行為,乙方應當定期向甲方彙報其受託行使股東權利的情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糾正、終止實施超出甲方委託範圍行使股東權利的行為或任何其他不適當的行為,乙方應當無條件配合。

3.5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信地履行本協議項下各項義務、或無法勝任標的股權的名義持有人時,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並重新確定新的受託人。

第四條.乙方的承諾及權利、義務

4.1乙方確認,其取得公司%股權的對價為人民幣 萬元,即乙方取得標的的股權的對價為人民幣 萬元,且其已足額支付上述對價。

4.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標的股權的全部或部分轉委託任何第三方代為持有,或對標的股權產生或相關的股東權益進行處置,包括但不限於贈與、轉讓、設定質押或擔保等。

4.3作為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依照甲方的意願、根據甲方的書面指示行使股東權利。在以股東身份參加公司的股東會或任何其他需要行使股東表決權的活動前應至少提前7日書面通知甲方,並取得甲方的書面授權以及書面表決意見。在未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乙方不得處置其代為持有的標的股權及相應的股東權益(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質押、設定擔保義務),亦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4.4乙方代為收取的標的股權所產生的任何收益包括但不限於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應全部轉交甲方,所有現金收益應在收到之日起3日內全部匯入甲方一下指定銀行賬戶:

賬戶名:

賬號:

開戶銀行:

若由於乙方的原因導致上述收益未能在約定期間內交付給甲方的,乙方應當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甲方支付利息;逾期日未能交付上述收益的,乙方應當按照當期未交付收益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乙方應無條件配合甲方完成包括但不限於標的股權持有股東的變更登記、股東名冊變更等相關事宜。

4.5甲方委託乙方代為持有標的股權期間,公司解散的,乙方應代表甲方參與公司清算,並代為收取按標的股權的佔股比例所分取的剩餘財產,並將上述剩餘財產無條件轉交甲方。

4.6乙方應當將其瞭解的公司的所有口頭資訊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公司的所有書面及數字版的資訊、資料、檔案(包括但不限於公司的公司章程、內部規章制度、會議記錄檔案等)原件全部交付給甲方,乙方可以保留相應的複製件,甲方認為必要的有權要求乙方就相關情況進行書面說明,以保證甲方瞭解公司的情況。

4.7甲方向任何第三方轉讓標的股權的,乙方應當無條件配合相關事宜的執行。

第五條.委託持股費用

乙方受甲方委託持股期間,不收取任何形式的費用或報酬。公司的股東會決議涉及股東增資或其他涉及金錢義務的,乙方應向甲方作出書面報告並與甲方另行協商款項支付事宜。

第六條.委託持股期間

甲方委託乙方代為持有標的股權期間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乙方根據甲方書面指示完成標的股權轉讓給任何第三方的相關事宜完成之日、甲方單方終止或經甲乙雙方協商終止本協議之日止。

第七條.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知悉或取得的對方的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商業祕密以及任何機密資訊應當保密,除根據法律法規應當披露或根據相關部門的要求應當披露或公開的,未經資訊所有一方書面同意或授權,獲取資訊一方不得洩露、公開、傳播、擅自複製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上述資訊。獲取資訊一方違反前述保密義務的,應當對資訊所有一方因此受到的一切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前述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繼續長期有效。

第八條.違約責任

雙方應當遵守本協議項下約定,違反本協議約定的,應賠償守約方因此受到的一切損失,本協議對具體違約行為有明確約定的,遵照其約定。

第九條.爭議解決條款

由於本協議的履行而產生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其他

10.1本協議未盡之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構成本協議的一部分,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對本協議的變更或修改,應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決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本協議,否則視為違約。

10.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署): 乙方(簽署):

年月日 年月日

本協議於簽署地為

股權代持合同 篇15

股權代持協議

本協議由下列兩方於    年  月    日在 上海市   區   簽訂。

委託方(下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受託方(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目標公司:

地址:

第一條委託事項  

1、委託方自願委託受託方作為對               公司(下稱“目標公司”)出資人民幣元(下稱"代持股份")的名義持有人,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100 %,並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

2、受託方自願接受委託方的委託,以自身名義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第二條委託許可權 

委託方委託受託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

1、由受託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託行使的代表股份作為出資設立公司、在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

2、以公司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相應活動、出席股東會並行使表決權;

3、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以及行使公司法與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第三條委託方權利義務

1?委託方的權利應當以公司股東的權利為依據並實際享有目標公司的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於:股東身份權、知情權、表決權、股東會召集權、異議股東股份回購請求權、分配利潤權等。

2、委託方享有對目標公司的知情權,有權通過受託方瞭解公司的實際生產經營狀況、財務狀況、重大決策以及利潤分配方案等。

3、委託方通過受託方參與對公司事項的表決。受託方參加公司股東會前,應與委託方進行溝通,涉及需要受託方在公司股東會表決的事項,受託方應根據委託方書面指示表決。

受託方應將每一次股東會表決的情況向委託方作書面通報。

4、委託方作為代持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受託方不適當的受託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受託方收到委託方糾正通知的,應當立即糾正不適當行為。 

5、委託方有權指示第三方代為出資。

第四條 受託方權利與義務  

1、受託方僅得以自身名義將委託方的出資向公司出資並代委託方持有該等投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未經委託方事先書面同意,受託方不得處置(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贈予、放棄或設定任何形式的擔保等處置行為)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東權益,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委託方利益的行為,如出現上述行為,甲方除有權立即收回代持股份外,給甲方或目標公司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2、未經委託方事前書面同意,受託方不得轉委託第三方持有上述股份及其股東權益。

3、在委託方擬將相應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時,受託方應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檔案,受託方須無條件同意,並無條件承受。

第五條收益分配權

1、代持股份項下的股份收益(含利潤分紅、送配股等),由甲方享有。乙方僅以自身名義代甲方持有該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劃轉等處置行為)。

2、如乙方代甲方收取標的股權產生的收益,收益為現金分紅的,則乙方應當在收到該等收益的當日,採用轉賬的方式將其轉交給甲方或由甲方指令安排。若公司在此期間進行送配股、增資,且甲方未放棄該權利的,則送配、新增的股權權屬甲方但仍登記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協議的約定代持。

轉讓股權

1、在公司工商登記註冊後,委託方不得抽回出資,但可以轉讓。

2、甲方有權對代持股份,按照自己的意願進行處置,包括轉讓、質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願,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份的相應處置。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處分代持股份(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質押等)。

3、甲方有權隨時要求乙方將股權轉讓己方成為目標公司實際股東,目標公司對此予以確認並認可,乙方需無條件配合甲方辦理相關工商變更事宜。

第七條剩餘財產分配權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公司因某種原因解散並進行清算,如經清算後公司有剩餘財產配,委託方有權取得公司分配的財產。

第八條 保密條款  

本協議各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資訊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資訊屬於公知資訊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任何一方因違反該等保密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第九條違約責任 

因乙方違背在本協議中所作出的承諾或違反本協議所約定的義務,則需向甲方承擔違約金人民幣    元,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賠償給甲方所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爭議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委託方各成員與受託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協議簽訂地上海市 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條款

1、本協議自委託方及受託方簽字、目標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協議各方友好協商解決。各方協商一致簽訂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3、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4、本協議正本一式二(2)份,協議各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字):                                       

日期:  年月日

乙方簽字)

日期:  年月日

目標公司(蓋章)

日期:  年月日                                

股權代持合同 篇16

甲方(委託人):__________

乙方(受託人):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委託事項

甲方自願委託乙方作為自己對____________公司,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出資(該等出資額佔 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__%,下簡稱“代表股份”)的名義持有人,並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自願接受甲方的委託並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

二、 委託許可權

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委託人行使的代表股份作為出資在 公司股東名冊上具名及工商登記機關備案,公司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相應活動;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並行使表決權;行使公司法與 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三、委託期限

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甲方解除本協議之日為止。

四、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甲方作為上述投資的實際出資者,對____________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並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得以自身名義將甲方的出資向 公司出資並代甲方持有該等投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

2、 在委託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隨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讓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檔案,乙方須無條件同意並承受,在乙方代為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發生的相關稅費(包括但不限於與代持股相關的投資專案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由甲方承擔。

3、 在委託持股期間,若 公司發生增資擴股之情形,甲方有權自主決定是否增資擴股。若甲方通過增資、送配股等形式獲得 公司的新增股份,依照本協議的約定併入代表股份一併由乙方代持。

4、 甲方作為代表股份的實際擁有者,以代表股份為限,實際享有____________公司的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權益、重大決策權、表決權、查賬權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賦予的全部權利。

5、 作為委託人甲方負有按照____________公司章程、本協議及公司法的規定進行增資,以人民幣現金進行及時出資的義務,並以其出資額限度內一切投資風險。

6、 甲方作為“代表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託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並有權基於本協議約定的要求乙方賠償因受託不善而給自己造成的實際損失。

7、 甲方有權指令乙方按照自己的要求行使股東權利。

五、乙方權利與義務

1、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委託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東權益。

2、 作為 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持有的 公司的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東身份參與 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需要行使表決權時至少應提前3日以書面或電子郵件方式通知甲方並取得甲方書面授權後方可行使表決權。乙方應當將每次表決的後的結果書面告知甲方。

3、 乙方承諾嚴格按照本協議約定代甲方持有股權並善意、謹慎、勤勉、合法行使代持股權有關的權利義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應當將甲方應得的投資收益(包括但不限於分紅收益、分配的剩餘資產及其孳息、現金股息和其他收益分配)及時交付給甲方;不得侵佔或截留甲方應得投資收益、優先認購新增註冊資本、分配剩餘資產的權利等利益及其孳息。乙方承諾將在獲得該等投資收益後2日內將該筆投資收益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如果乙方不能及時支付時應向甲方支付每日3‰的貸款利息之違約金。

4、 未經甲方授權,不得擅自轉讓、處置代持股權及所有收益,不得在代持股權上設定抵押、質押、擔保或其他任何限制或可能限制股權的義務,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否則乙方除向甲方返還資產、賠償損失外,還必須承擔侵佔甲方資產的相關刑事與民事責任。

5、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處置 公司資產。

6、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

7、如由於乙方債務糾紛,而導致其名下股權被他人通過司法途徑強制處分時,乙方必須對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可預見的間接損失承擔全部責任。

8、如乙方因代甲方持有股權遭受經濟損失的,甲方應全額賠償。

9、在代持期間如甲方需將代表股份轉移至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員時,乙方需無條件配合、協助。

10、乙方應當按照誠實信用原則適當履行受託義務,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六、甲方乙方宣告

設立____________的資金、增資、____________公司現在和將來的運營資金及對外投資的所有資金系甲方投入或____________公司融資產生(即便是該資金是以乙方名義已經投入(融資)或將來投入(融資))。乙方不投入任何資金。

七、協議的終止

1、在協議履行期間, 公司出現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不能存續的事項時,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___公司解散、撤銷、破產等,本協議繼續有效,直至 公司登出公司登記時終止。

2、本協議解除或終止的,各方應依照法律、公司章程和相關規章制度及本

協議的規定辦理相關法律手續,妥善處理好各方權利義務關係,盡最大可能保障甲方利益。

八、協議的承繼

乙方發生不能履約的情形時,包括但不限將乙方自己的股權全部轉讓、喪失或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宣告失蹤、死亡或宣告死亡、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及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其他情形,本協議中應當由乙方承擔的全部權利和義務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新受託人承繼並由承繼人作為新受託人與甲方重新簽署委託持股協議,乙方不再承擔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九、保密條款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任何商業資訊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資訊屬於公知資訊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關損失。

十、違約責任

本協議生效後,如乙方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受託行為或違反本協議的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包括一切直接或間接的損失(違反本協議第五條第三款的,按照該條款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同意提交委託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十二、其他事項

1、本協議未盡事宜,各方可通過書面補充協議方式予以明確,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約定事項按照《民法典》、《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執行。

2、本協議一式叄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

股權代持合同 篇17

實際出資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絡電話:

電子郵箱

名義股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絡電話:

電子郵箱:

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相關法律合法設立並存續,公司註冊資本人民幣100萬元(大寫壹佰萬元整)。現甲方實際出資人民幣100萬元(大寫壹佰萬元整),佔公司註冊資本的100%。 甲享有作為公司股東的一切權利與義務;乙方是甲方在公司所持有股份的名義出資人,乙方僅是根據甲方的決定,才能以自己的名義,代甲方行使甲方所有的出資人及股東的權利與義務,現就乙方代為履行出資人職責和代為持有甲方股份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份代持關係的界定

1.1為明確代持股份的所有權,甲、乙雙方通過本協議確認,代持股份實際由甲方所有並實際出資,並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持有。

1.2乙方以自己的名義代理甲方對外持有股份並依據甲方意願對外行使股東權利,並由甲方實際享受股權收益。

1.3根據本協議,甲方委託乙方並以乙方名義代為行使的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在股東名冊上具名,按照甲方意願參與公司股東會並依據甲方意願行使表決權利,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項下的其他股東權利,代領或代付相關利潤款項、投資款項,對外以股東名義簽署相關法律檔案。

1.4股份代持關係,可以理解為隱名股東、隱名代理等類似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釋等法律規定。

二、代持股份

2.1代持股份,甲方將其擁有的有限公司100%的股權,出資金額100萬元人民幣(大寫壹佰萬元整),通過本協議作為“代持股份”。

2.2代持股份將通過工商登記程式,登記至乙方名下,並委託乙方以自己名義對外代為持有。

2.3甲方作為實際出資人,對代持股份已完成了實際出資;乙方作為名義股東,僅為代持目的,並不存在股權轉讓事宜,在工商登記時不支付相關股權轉讓款。

2.4在代持股期間,甲方若需通過工商變更登記程式變更其為目標公司股東,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二條等規定的程式變更股東名稱。

2.5乙方應根據本協議的委託目的,按照甲方的意願代持股份,若未獲得甲方書面授權或其他明示指令,乙方不得將其名義下的代持股份進行轉讓、質押以及進行增、減資等處分行為。

2.6乙方為無償代理,並承諾不得向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的代理費用。

三、股份收益權利

3.1甲方擁有代持股份項下的股份收益、監督權等實際擁有該部份被代持股份所應有權利。

3.2乙方按照甲方真實意思或指令,對有限公司利潤分配等重大事宜以股東名義在股東會行使表決權。

四、其他股東權利

4.1除上述股權收益的行為以外,乙方作為名義股東,應當按照甲方書面授權或其他明示指令,履行股東權利。

4.2乙方作為名義股東,可以行使該部份代持股份的表決權,但乙方應按照甲方書面授權或其他明示指令行使《公司法》規定的股東各項權利,包括參加股東會、行使表決權、派遣董事會成員、簽署股東會決議檔案、行使股東知情權利、參加股東訴訟等。

五、甲方的宣告與承諾

5.1甲方承諾:將代持股份以工商變更形式或註冊至乙方名下之前,甲方已完成實際出資,並對代持股份享有合法、完整的權利,包括不存在任何質押、擔保等權利瑕疵的情形。

5.2甲方有權實際享受代持股份項下的利潤分紅在內的股權收益,或就該股權收益的具體處置,享有最終的決定權。

5.3甲方有權對代持股份,按照自己的意願進行處置,包括轉讓、質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願,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份的相應處置。

5.4甲方承諾乙方處理甲方授權甲方處理的事務,所產生的一切稅費,由甲方負責乙方在代持甲方股份期間,基於甲方股份所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在登記機關辦理股份轉讓手續的費用、因公司基於股份分紅而產生的稅費等,由甲方承擔。

六、乙方的宣告與承諾

6.1乙方承諾將根據本協議的有關規定,以及獲得甲方書面授權或其他明示指令合法實施代持行為,保障和實現甲方對代持股份的合法權益。

6.2作為受託人,乙方有權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範圍內,以名義股東身份參與______ 公司的經營管理或對_________公司的經營管理進行監督,但不得利用名義股東身份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6.3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本協議項下的代持股份的全部或部分事務進行轉委託、轉代持。

6.4乙方在行使股東權利之前,應當事先與甲方保持充分溝通並瞭解甲方作為實際出資人的真實意願。

6.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債務糾紛等,造成代持股權被查封,乙方應提供其他任何財產向法院、仲裁機構或其他機構申請解封。如因乙方不能或不願及時提供其他財產,造成甲方股權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該賠償包括但不限於股權的分紅、收益等可得利益損失。

6.6在代持股期間,乙方應保證所代持股份權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處置代持股份,,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贈與、放棄或在該等股權上設定質押等。

6.7在代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檔案,乙方須無條件同意並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

6.8在代持股期間,乙方代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產生的收益,應當在收到該收益後5個工作日內,將其轉交給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賬戶。

6.9為了防止代持股人在實際出資人不知情情況下擅自行使股東權利,乙方應將代持股協議告知公司的其他股東或者由其他股東在協議上書面認可。

七、代持股份的轉讓

7.1在代持股期間,甲方可轉讓代持股份。甲方轉讓股份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通知中應寫明轉讓的時間、轉讓的價格、轉讓的股份數。乙方在接到書面通知之後,應當依照通知的內容辦理相關手續。

7.2若乙方為甲方代收股權轉讓款的,乙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股權轉讓款後5個工作日內將股權轉讓款轉交給甲方。但乙方不對受讓股東的履行能力承擔任何責任,由此帶來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7.3因代持股份轉讓而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八、保密

甲、乙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資訊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資訊屬於公知資訊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

上述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任何一方因違反保密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九、違約責任

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直接損失、間接損失、預期利益損失。

十、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10.1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10.2甲方通知乙方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並完成相關辦理手續時終止。

十一、司法管轄及爭議解決

11.1本協議及相關法律關係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來解釋,並受其管轄。

11.2因本協議委託事宜引發、形成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以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

12.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以附件或簽訂補充協議的形式約定,附件或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代持股份的工商變更資料等均作為本協議附件。

12.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股權代持合同 篇18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一、委託內容

甲方自願委託乙方作為自己擁有的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_____%(下簡稱“代表股份”)的名義持有人,並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自願接受甲方的委託並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二、委託許可權

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託行使的“代表股份”在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以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東身份參與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相應活動、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並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代表股份”的實際所有者,對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並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得以自身名義代甲方持有“代表股份”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代表股份”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

2、在委託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檔案,乙方須無條件同意,並無條件承受。在乙方代為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於與代持股相關的投資專案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應由甲方承擔。自甲方負擔的上述費用發生之日起五日內,甲方應將該等費用劃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或支付給乙方。否則,乙方有權在甲方的投資收益、股權轉讓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3、作為委託人,甲方負有按照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本協議及公司法的規定以人民幣現金進行及時出資的義務,並以其出資額限度內一切投資風險。因甲方未能及時出資而導致的一切後果(包括給乙方造成的實際損失)均應由甲方承擔。

4、甲方作為“代表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託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並有權基於本協議約定要求乙方賠償因受託不善而給自己造成的實際損失。

5、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託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託並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表股份”給委託人選定的新受託人,但必須提前10日書面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作為受託人,乙方有權以名義股東身份參與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經營管理或對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經營管理進行監督,但不得利用名義股東身份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委託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東權益。

3、作為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持有的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東身份參與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需要行使表決權時至少應提前3日通知甲方並取得甲方書面授權。在未獲得甲方書面授權的條件下,乙方不得對其所持有的“代表股份”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定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4、乙方在股東會的表決意見應按照甲方的意見進行表決,不得自行發表意見。

5、乙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產生的任何全部投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轉交給甲方,並承諾將在獲得該等投資收益後3日內將該等投資收益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或交付給甲方。如果乙方不能及時交付的,應向甲方支付等同於同期銀行逾期貸款利息之違約金。

6、在甲方擬向公司之股東或股東以外的人轉讓“代表股份”時,乙方應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

五、委託持股費用

乙方承諾為甲方代持“代表股份”,不要求甲方向乙方支付委託持股費用。

六、保密條款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資訊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資訊屬於公知資訊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七、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一方均有權在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事項

1、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協議雙方各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股權代持合同 篇19

本協議於 年 月 日由下述各方簽訂。

甲方:

法定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以下稱“丙方”)

身份證號:

鑑於:

1. 某某公司(以下稱“某某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國法律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

2. 乙方及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籍自然人,其各自持有某某公司100%的股權。

3. 甲方擬購買乙方及丙方所持有的某某公司共計100%的股權(以下稱“代持股權”),並於購買後,由乙方代甲方持有50%某某公司的股權,由丙方代甲方持有50%某某公司的股權。

4. 甲、乙、丙各方一致同意,將通過上述代持股權,以某某公司的名義持有北京ABC公司(以下稱“ABC公司”)34%的股權。ABC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國法律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

有鑑於此,甲方基於對乙方、丙方的信任,各方經協商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達成如下協議(以下稱“本協議”)。

一、代持股權

1. 甲方擬向乙方以及丙方各自以人民幣 元整(小寫:¥ RMB)(“股權轉讓款”)購買乙方以及丙方所各自持有的代持股權。於甲方依本協議支付乙方及丙方上述款項後,甲方委託乙方及丙方代甲方持有共計100%的代持股權。乙方及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作為代持股權的名義持有人。

2. 就本條第1款所約定的股權轉讓款的支付方式,甲、乙、丙各方一致同意如下:

甲方以等同於股權轉讓款的等額美元支付至經過甲、乙及丙方一致認可的第三方機構賬戶,通過該第三方機構以人民幣將甲方的股權轉讓款支付至乙方及丙方各自指定的個人賬戶。乙方及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過第三方帳戶匯入的股權轉讓款後1日內,向甲方出具相關收款通知(標明收款時間及收款金額)。乙方及丙方應於收受上述股權轉讓款後的三個工作日內,將上述資金作為出資款項支付至某某公司的資本金賬戶,並應於完成出資後的3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相關匯款憑證以及合法出資證明的原件供甲方查核,並提供影印件供甲方留存。

3. 乙方及丙方應於某某公司的資本金賬戶收足人民幣 元整(小寫:¥ RMB)並驗資完成後,立即將該筆款項用於投資到ABC公司,以取得ABC公司34%的股權。

二、代持利益

1. 乙方及丙方僅以自己的名義代甲方持有代持股權,甲方仍保留代持股權下的全部權利,包括代持股權的使用權、處置權及收益權。乙方及丙方因代持股權產生的表決權和/或任何股東權利,均授權甲方行使,包括但不限於簽署股東會決議。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或根據甲方的書面指示,乙方或丙方不得擅自行使前述表決權和/或股東權利。

2. 乙方或丙方因代持股權所得的任何利益及其孳息均歸甲方所有。

3. 除非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或丙方不得私自轉讓、贈與、質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代持股權的全部或者任何部分以及代持股權產生的任何代持利益。若乙方或丙方(以下稱“轉讓方”)就向第三人轉讓其代持股權徵求其他代持股東同意的,該方應立即將該情況通知甲方,在甲方未書面向該方表示其知曉並同意轉讓方向該第三人轉讓其代持股權前,該方不得同意轉讓方將其代持股權轉讓予任何第三人。

4. 公司解散時,代表甲方按其持有的股份數額分取公司清算後的剩餘財產,並將該等剩餘財產無償轉交甲方。

三、權利和義務

1.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對於本協議約定的以某某公司的名義對ABC公司進行股權投資事宜,甲方有權隨時向乙方及丙方瞭解投資的實際情況及實施進度,並有權要求乙方及丙方於某某公司向ABC公司進行出資後的3個工作日內,及時提供相關合法的出資證明原件供甲方查核,並提供影印件供甲方留存。

(2)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丙方於某某公司實際取得ABC公司34%股權後的10個工作日內提供相關股東資格證明檔案,其中包括但不限於,同意增加某某公司為股東以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股東會決議、修改後的公司章程、工商管理部門稽核同意變更股東的通知書、修改後的股東名冊等一切檔案,並提供影印件供甲方留存。

(3) 甲方可隨時向乙方及丙方瞭解代持股權或者與其相關的資訊,乙方及丙方應及時提供並依據甲方的要求做出說明。

(4) 對於乙方及丙方按照本協議持有代持股權所產生的風險和損失,均由甲方以代持股權或者其產生的代持利益承擔。

(5) 甲方有權隨時收回乙方及丙方代持的代持股權,乙方及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為甲方辦理轉移代持股權的有關手續。

2. 乙方/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及丙方依照本協議約定成為代持股權的名義佔有人。乙方及丙方同意應甲方要求,隨時將其代持股權按甲方要求之條件轉回予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乙方及丙方應於簽署本協議同時,簽署轉讓代持股權予甲方或甲方指定第三人之股權轉讓協議(附件一)及相關之股東決議(附件二),並授權甲方在任何時候填寫附件一及附件二中之留空內容。

(2) 乙方及丙方代持股權,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本協議的約定,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眾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3) 代持股權不屬於乙方或丙方的自有財產,其完全屬於甲方的財產。

(4) 乙方及丙方應當為甲方及其處理本協議約定的股權代持事務的情況和資料保密,但法律、行政法規或者本協議另有規定的除外。

(5) 乙方及丙方應盡最大誠信和努力處理與本協議約定的股權代持相關的事務。

(6) 乙方及丙方須按照本協議的規定,為甲方的最大利益,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持有代持股權。乙方及丙方應妥善儲存代持股權的完整記錄,以便甲方查詢。

(7) 若某某公司擬向任何第三方轉讓其所持有ABC公司股權,或某某公司擬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任何第三方提供擔保的,必須經過甲方的書面同意。

(8) 若乙方或丙方擬向任何第三方轉讓某某公司股權的或對該股權做任何其他的處分的,必須經過甲方的書面同意。

(9) 在簽署本協議同時,簽署同意甲方收回乙方或丙方代持股權之同意書(附件三)及相關股東決議(附件二),並授權甲方在任何時候填寫附件二及附件三中之留空內容。

四、 違約事件和違約責任

1. 下列事項構成乙方或丙方的違約事件:

(1) 乙方或丙方(以下稱“違約方”)違反本協議第三條規定的許可權處分其代持股權或者前述代持股權產生的任何代持利益,致使甲方的合法權益受到任何損失;

(2) 違約方違反作為受託人的謹慎管理義務,處理代持事務不當,致使甲方的合法權益受到任何損失;

(3) 違約方違反本協議其他條款的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害的。

2. 如果發生前述違約事件,甲方有權通知乙方及丙方立即終止本協議,並要求乙方及丙方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完成代持終止後的處理事項。

3. 無論甲方是否通知乙方或丙方終止本協議,甲方均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因本條第1款約定的違約事件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4. 若乙方或丙方在收到甲方發出之終止協議通知7日後,未按甲方要求及甲方安排的時程內(1)向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員轉移有關代持股權的全部資訊、資料或權益;或(2)簽署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第三人轉讓代持股權所需的各類檔案的,每延遲1天,乙方或丙方應向甲方支付其代持股權所代表金額按年利率1.0%計算的遲延履行補償金。

5. 乙方或丙方因管理不善或者違反法律、法規及本協議的約定致使甲方合法權利遭受損失的,該方應當予以補償或者賠償。

6. 乙方及丙方就其因於本協議項下所有的義務(包括但不限於本條項下的賠償義務),向甲方負完全的連帶責任。甲方有權就乙方或丙方各自的義務或賠償責任,向乙方或丙方任一方為全部的請求。

五、其他事項

1. 對於本協議及本協議項下的安排,甲、乙、丙各方都應嚴格保密,除非法律要求,未經對方同意,甲、乙、丙各方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協議的相關資訊。但甲、乙、丙各方一致同意,將本協議的內容告知某某公司的所有股東或者天雲有道公司的利害關係人。

2. 對於本協議未盡事宜,各方可以簽署補充協議的方式解決。有關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協議,都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

3. 雙方約定,乙方、丙方接受委託並履行目標股份有關的委託事項不收取任何報酬;乙方、丙方為處理與目標股份有關的委託事務墊付所支付的必要費用,甲方應當償還該費用;該費用的支付,可以從因目標股份產生的權益中抵扣。

六、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協議的訂立、履行和解釋均適用中國法律。對於各方在履行本協議中發生的任何爭議,首先由當事各方協商解決。如果在爭議發生後一(1)個月內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並對雙方有約束力。

七、協議的生效及終止

1. 本協議自甲、乙、丙各方簽署之日起正式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方各執一份。每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2. 甲方有權隨時終止本協議,甲方應在其終止本協議之7日前,書面通知乙方及丙方。自乙方或丙方收到甲方發出之書面終止協議通知書之日起7日內,須向甲方或其指派的人員轉移有關代持股權的全部資訊、資料或權益,並按甲方要求將代持股權轉讓予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並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權轉讓所需的各類政府審批及變更手續。對於甲方收回乙方及/或丙方代持股權或要求乙方及/或丙方將其代持股權轉讓予第三人的,乙方及/或丙方應表示同意,不得行使優先購買權,且須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權轉讓所需的各類政府審批及變更手續。

八、聯絡地址及通知方式

1. 甲方:

地址:[-]

收件人:[-]

電話號碼:[-] 傳真號碼:[-]

2. 乙方:[中文姓名]

地址:[-]

收件人:[-]

電話號碼:[-] 傳真號碼:[-]

3. 丙方:[-]

地址:[-]

收件人:[-]

電話號碼:[-] 傳真號碼:[-]

4. 本協議項下之通知,應以信函寄出至上述地址,或以傳真方式傳送至上述傳真號碼(需對方收件確認),或親自送達至上述地址。

5. 一方擬變更上述約定之聯絡地址或方式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據上述方式通知另一方做變更。

九、其它

1. 本合同之增刪修改,非經合同各方以書面協議為之,不生效力。

2. 本合同部分條款依法被確認無效時,其它條款仍然有效,惟去除該無效部分,將影響合同目的之實現者,則全部無效。

3. 本協議附件視為本協議之一部分。任何於本協議生效前經雙方協議而未記載於本協議之本文或其附件之事項,對雙方均無拘束力。

(以下無正文)

本協議已於文首之日由協議各方簽署,本頁為簽署頁。

甲方(委託人):

授權代表(簽字):

公司蓋章:

乙方(受託人):[中文姓名]

簽字:

丙方:

簽字:

股權代持合同 篇20

實際出資人(股東):戴某某(以下稱甲方)

名義出資人(代持人):張某某(以下稱乙方)

甲方擬與第三方共同出資設立大連*有限公司(以下稱公司),甲方是公司的實際出資人,也是公司的實際股東,享有作為公司股東的一切權利與義務;乙方是甲方在公司所持有股份的名義出資人,乙方僅是根據甲方的決定,才能以自己的名義,代甲方行使甲方所有的出資人及股東的權利與義務,現就乙方代為履行出資人職責和代為持有甲方股份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甲方在公司的出資情況

甲方在公司出資的金額為:180,000元;

出資的方式為:現金出資;

甲方出資佔公司註冊資本60%。

二、乙方的基本情況

姓名:張某某 年齡:37歲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遼寧省大連市沙河口區

三、委託事項

與公司股東身份(公司設立前是出資人)有關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於: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託行使的代表股份作為出資設立公司、在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以公司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相應活動、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並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四、委託事項的處理規則

1、所有涉及公司設立時,出資人的權利與義務,均由甲方做出決定,乙方根據甲方的決定,以自己的名義,辦理公司設立時出資人全部的事宜;

2、所有涉及公司成立後直至公司完成解散行為的全過程中,股東應有的權利與義務,均由甲方作出決定,乙方根據甲方的決定,以自己的名義,辦理全部相關事宜;

3、乙方行使的有關出資人或股東的權利與義務必須以甲方根據本協議,另行出具的授權委託書為依據,但遇有緊急情況的除外;

4、如遇有緊急情況,乙方應本著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從有利於甲方利益的角度,可以先行處理該項事務,但事後應及時向甲方告知,並補辦書面授權委託書;

5、緊急情況是指無法立即得到甲方的指示或書面授權,且有關事務不立即處理將會給甲方利益造成一定的損失;

6、乙方完成委託事項,必須以自己的名義親自進行,除非另行得到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轉委託任何第三人;

7、乙方根據授權委託書處理事務,應盡到善良管理人的責任,乙方如下行為如造成對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東及其他利益相關人造成損失的,乙方負責全額、及時的賠償:

(1)乙方在沒有授權委託書的情況下,所進行的任何行為;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而將甲方交辦的事務轉委託第三人;

(3)因乙方原因導致代持股權被司法機關、行政機關查封、凍結或者執行的;

(4)在執行事務過程中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的,其中,乙方拒不執行甲方指示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而改變甲方指示處理委託事項的,視為乙方故意或有重大過失。

五、告知義務

1、甲方作為公司的股東,有權通過乙方瞭解公司的一切情況,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對甲方希望瞭解的關於公司的事項,根據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展開盡職調查,並將調查結果及時告知甲方;

2、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對股東有權獲知的公司資訊,乙方應及時主動地收集整理,並向甲方作出真實、準確、完整、及時的彙報;

3、乙方作為一名善良管理人,所應盡到的,對其它與甲方股份行使權利及公司運作有關的資訊的及時告知義務。

六、處理委託事務的費用負擔

乙方處理甲方授權甲方處理的事務,所產生的一切稅費,由甲方負責。

七、風險承擔

由乙方根據本協議和甲方另行出具的授權委託書處理的有關公司及甲方股份的事務,所產生的一切投資風險均由甲方承擔。

八、投資收益

1、甲方對公司的投資收益全部歸屬於甲方所有,乙方不因從本協議中所獲得的名義股東身份,而享有這些投資收益;

2、甲方對公司所有的投資收益,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代為領取;

3、乙方承諾將獲得的投資收益,於代領後三日內劃入甲方指定的帳戶,如果乙方不能按時劃轉的,應按同期銀行逾期貸款利息支付相應的違約金。

九、協助處分甲方股份的義務

在甲方擬將自己的股份及與該股份相關的一切權益進行法律上的處分(包括事實上的處分)時,乙方均應根據甲方的書面授權,並以自己的名義,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檔案,乙方應無條件接受和提供全面、及及時的協助;

甲方對自己股份及其相關權益進行法律上(含事實上)的處分,包括但不限於:股份的轉讓、設定各類擔保措施、表決權、投資收益取得權、剩餘財產請求權、主張優先購賣權、知情權、監督檢查權、訴權等股東權和出資者權利。

十、行為限制

1、乙方根據甲方提名,並擔任公司董事,董事任期與代持股份期限相同,代持股份協議終止時,乙方應主動辭去董事職務;

2、在代持股份並擔任董事職務期間,應履行公司法對董事全部義務性要求;

3、作為公司董事應與公司訂立競業限制協議,並履行競業限制協議的相關義務;

4、乙方行使董事權利,也應參照本協議關於對代為行使股東權的全部規定進行;

5、乙方不得利用股東(名義)身份、董事身份,謀取個人利益和(或)損害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東、其它利益相關人的利益;

6、乙方任何未經甲方書面授權或所進行的違反本協議所規定的各項行為,如對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東、其他利益相關人所造成的損失的,乙方均應全面、及時地賠償。

十一、代持股份報酬

1、乙方不因代持甲方股份、代為辦理授權委託事項或擔任董事職務而要求任何報酬;

2、乙方董事身份是依據代持股份的約定而產生的,故乙方的全部報酬由本協議專門約定,乙方不再依據任何理由提出任何增加報酬的要求。

十二、代持股份協議的解除

1、本協議甲、乙雙方均可單方面解除,但解除合同不應造成相對人的損失,如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

2、甲方解除的程式:

(1)甲方需提前30日,向乙方送達解除合同的預通知;

(2)30日內,乙方應完成配合甲方做好所有法律檔案的簽署工作,保證把所有本應屬於甲方名下的一切權利,全部歸還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員名下,同時完成乙方在其他一切法律法規、章程、協議和授權委託書中規定的權利與義務;

(3)30日期滿,甲方向乙方送達解除合同的正式通知;

(3)解除合同的預通知和正式通知內容相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乙方應無條件接受甲方的解除合同的正式通知;

3、乙方解除合同的程式準用甲方解除合同的程式進行。

十三、保密責任

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協議所涉及的事項向一切利害關係人明示;

2、乙方應對本協議及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到的或獲知的甲方的任何商業資訊,均負有保密義務;

3、本第十三條所涉及的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直至有關事項的公佈不會給甲方造成任何損失、不具有保密價值時為止;

4、乙方違反本條保密義務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或間接損失負有全面、及時的賠償責任。

十四、特別事項

在任何情況下,只要甲方認為需要,均可以自行向公司所有股東披露甲方的真實股東身份,並以股東身份直接參預公司管理,主張全部股東權利,乙方應無條件接受。

十五、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或者拒不履行本協議約定的,即構成違約。除本協議特別約定之外,任何一方的違約致使對方遭受的任何損失、費用均由違約方承擔,該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公證費、保全費等其他費用。

十六、爭議解決

因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均同意提交大連市仲裁委員會,依據大連市仲裁委的現行規則進行裁判。

十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十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本協議自設立公司的第一份法律檔案正式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簽署之日起生效,協議生效前,甲方可以根據需要決定變更、補充或終止本協議。

甲方: 乙 方:

股權代持合同 篇21

實際出資人(甲方):

身份證號:

住 址:

聯絡電話:

名義股東(乙方):

身份證號:

住 址:

聯絡電話:

鑑於:甲方 擁有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公司”)【 】%股份,甲方欲將該股份按委託給乙方 代為持有。

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規定範圍框架下,雙方就本協議股份代持的有關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份代持關係的界定

1.1為明確代持股份的所有權,甲、乙雙方通過本協議確認,代持股份實際由甲方所有並實際出資,並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持有。

1.2乙方以自己的名義,代理甲方對外持有股份,並依據甲方意願對外行使股東權利,並由甲方實際享受股權收益。

1.3根據本協議,甲方委託乙方並以乙方名義代為行使的股東權利包括:在股東名冊上具名;按照甲方意願,參與公司股東會並依據甲方意願行使表決權利;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項下的其他股東權利;代領或代付相關利潤款項、投資款項;對外以股東名義簽署相關法律檔案。

1.4股份代持關係,可以理解為隱名股東、隱名代理等類似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的相關規定。

二、代持股份

2.1代持股份:甲方將其擁有的 公司 %的股權,計出資金額 萬元人民幣( 公司註冊資本金為 萬元),通過本協議作為“代持股份”。

2.2代持股份將通過工商變更登記程式,登記至乙方名下,並委託乙方以自己名義對外代為持有。

2.3甲方作為實際出資人,在設立 公司時對代持股份已完成了實際出資。乙方作為名義股東,僅為代持目的,在工商變更登記時不再支付相關股權轉讓款。

2.4乙方應根據本協議的委託目的,按照甲方的意願代持股份,未有甲方指令,乙方不得將其名義下的代持股份進行轉讓、質押以及進行增、減資等處分行為。

三、股份收益權利

3.1代持股份項下的股份收益(含利潤分紅),由甲方實際受益人所有。

3.2乙方按照甲方真實意思或指令,對 公司的利潤分配等重大事宜,以股東名義在股東會行使表決權。

3.3如財務管理關係, 公司的利潤分紅款將匯入乙方名義股東賬戶或由乙方名義股東領取的,乙方在代領包括利潤分紅在內的股權收益後,將立即匯至甲方賬戶或遵照甲方指令安排另行處理。

四、其他股東權利

4.1除上述股權收益的行為以外,乙方作為名義股東,應當按照甲方意願,履行股東權利。

4.2乙方作為名義股東,應按照甲方意願行使公司法規定的股東各項權利,包括參加股東會、行使表決權、派遣董事會成員、簽署股東會決議檔案、行使股東知情權利、參加股東訴訟等。

五、甲方的宣告與承諾

5.1甲方承諾:將代持股份以工商變更形式過戶至乙方名下之前,甲方已完成實際出資,並對代持股東享有合法、完整的權利。

5.2甲方有權以實際出資人名義,直接行使 公司的股東權利,乙方配合甲方行使股東權利程式。甲方參加 公司股東會,乙方按照甲方意願在股東會行使表決權利簽署相關股東會決議。

5.3甲方有權實際享受代持股份項下的利潤分紅在內的股權收益,或就該股權收益的具體處置,享有最終的決定權。

5.4甲方有權對代持股份,按照自己的意願進行處置,包括轉讓、質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願,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份的相應處置。

5.5甲方承諾,乙方按照甲方意願行使股東權利的各項行為的經濟盈虧與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受。

5.6如乙方未按照甲方意願,超越許可權或擅自行使股東權利,包括擅自轉讓、質押、擅自對外代表公司對外簽署合同、借款、擔保等損害 公司情形,甲方除有權立即收回代持股份外,乙方上述行為造成甲方或 公司的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六、乙方的宣告與承諾

6.1乙方承諾:其將根據本協議的有關規定,以及甲方的意願或指令,合法實施代持行為,保障和實現甲方對代持股份的合法權益。

6.2乙方有權根據甲方意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範圍內,對外行使股東權利。

6.3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代持股份進行任何處置,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質押代持股份。

6.4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本協議項下的代持股份的全部或部分事務進行轉委託、轉代持。

6.5乙方在行使股東權利之前,應當事先與甲方保持充分溝通並瞭解甲方實際出資人真實意願。

6.6乙方根據甲方意願和指令,以名義股東行使股東權利或履行股東義務的行為,其經濟盈虧與法律責任等均由甲方承擔。

七、代持期限及協議終止

7.1自代持股份工商變更至乙方名下之日起的【三】年。

7.2代持期限屆滿後,未有甲方書面終止通知的,本代持協議繼續有效,代持期限繼續按照7.1約定履行。

7.3代持期限內,甲方可以根據公司執行的實際情況終止代持關係,或對代持關係進行調整。

7.4如出現乙方超出或違反甲方意願行使股東權利等情形,甲方可以隨時終止本協議並收回代持股份。

7.5如遇甲方出現喪失全部民事行為能力或死亡情形的,乙方應當作為善良管理人繼續履行本代持協議,並按照甲方書面遺囑或其他書面指令繼續對外行使股東權利。如未有書面遺囑或其他甲方書面指令,乙方應當就甲方該情形出現後,繼續以名義股東行使股東權利180日後,將代持股份按照法定繼承人的份額,歸還甲方法定繼承人。

7.6如遇乙方出現喪失全部民事行為能力或死亡情形的,本協議自動終止,甲方將收回代持股份。

7.7一旦本協議被解除或終止,雙方代持股份委託關係即告終止;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乙方應在本協議解除或終止後的【十五日】內,配合甲方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重新變更至甲方或甲方指定主體名下。

八、保密

協議雙方及見證人應對本協議包括代持股份在內的全部內容予以保密。

九、仲裁與法律適用

9.1本協議及相關法律關係,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地區的有關法律來解釋,並受其管轄。

9.2因本協議委託事宜引發、形成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以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提交石家莊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其他

10.1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如事後有補充的,應另行簽署書面補充協議。代持股份的工商變更資料均作為本協議附件。

10.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協議於20__年 月 日簽署於河北省石家莊市 。乙方配偶【 】作為本協議見證方,認可並願意配合乙方按照本協議執行。同時, 公司將以公司股東會決議認可本協議內容。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乙方配偶(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