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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招聘建造職務合同(精選17篇)

欄目: 建築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59K

建築工程招聘建造職務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

建築工程招聘建造職務合同(精選17篇)

乙方(一級建造師)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及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要求,做好甲方資質就位及乙方一級建造師的註冊和登記工作,雙方本著友好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以下合同:

1、乙方同意作為一級建造師在甲方註冊,甲方聘用乙方擔任一級建造師職務,乙方不得擅自以甲方名義開展工作,不得損害甲方的利益;甲方保證乙方一級建造師註冊證書的年檢及時、有效,保證乙方繼續教育等工作的及時進行。如果由於甲方原因發生乙方的一級建造師資格證、註冊證丟失或吊銷,甲方賠償乙方相關損失,其相關損失計算方法如下:資格證、註冊證丟失甲方賠付乙方貳______元(或幫乙方補辦);註冊證吊銷甲方賠付乙方拾______元。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後果,甲方概不負責。

2、註冊證書由甲方保管,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執業資格印章由乙方保

3、甲方負責乙方完成一級建造師的初始註冊(或轉註冊),乙方提供註冊所需要的相關資料和證明,以保證初始註冊成功。

4、乙方配合甲方在企業資質年檢升級過程中提供需要的乙方相關證件及材料。甲方用完後應及時歸還乙方,約定十個工作日之內。

5、聘用的一級建造師實行不坐班工作制。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每________年

一次性支付乙方工資。按照用人單位、持證人和代理方的三方合同,所有工資由代理方代收代付。

6、如果甲方需要乙方親臨施工專案現場指導,雙方再行協商。

7、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的註冊(含續期註冊)費用、執業年檢費等費用由甲方承擔。年檢所需資料及業績證明材料等由甲方負責辦理,乙方進行相關的配合。

8、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在工程專案施工中所發生一切有關工程施工質量和工程施工安全方面的事故責任以及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均由甲方承擔。乙方證書給甲方用證範圍僅限企業資質升級和年檢,不用於工程。

9、在合同有效期內,甲乙雙方不得擅自單方解除合同,如因此造成損失,由擅自解除合同一方負責。如果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需要變動合同,應本著相互支援與理解的原則,一方應在一個月前告知另一方,以便另一方做好工作安排。但在下列情況下,乙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工

(2)乙方初始註冊不成功

(3)甲方有其它違約行為

10、本合同有效期暫定為貳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到期後,如雙方無異議,可自動延長,如有異議,雙方友好協商解除該合同,但解除方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11、合同解除後,甲方如不再續聘,應及時協助乙方辦理註冊變更手續,不得無故刁難。如不能及時辦理,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標準為每月補助______元整)

12、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處理。

13、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簽字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建築工程招聘建造職務合同 篇2

投標書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

1、根據已收到的招標編號為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工程的招標檔案,遵照《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的規定,我單位經考察現場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標檔案的投標須知、合同條件、技術規範、圖紙、工程量清單和其他有關檔案後,我方願以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的總價,按上述合同條件、技術規範、圖紙、工程量清單的條件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

2、一旦我方中標,我方保證在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開工,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竣工,即__________天(日曆日)內竣工並移交整個工程。

3、如果我方中標,我方將按照規定提交上述總價5%的銀行保函或上述總價10%的由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企業出具的履約擔保書,做為履約保證金,共同地和分別地承擔責任。

4、我方同意所遞交的投標檔案在“投標須知”第11條規定的投標有效期有效,在此期間內我方的投標有可能中標,我方將受此約束。

5、除非另外達成協議並生效,你方的中標通知書和本投標檔案將構成約束我們雙方的合同。

6、我方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的投標保證金與本投標書同時遞交。

投標單位:_________________(蓋章)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開戶行地址: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產經營處整理)

建築工程招聘建造職務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甲方(發包人):  法人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乙方(承包人):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行業准入證號碼:  工程設計師:  身份證號:  施工負責人:  身份證號:  丙方:  社團登記證號碼: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  合同簽訂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建設部第110號令)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的特點,三方在平等、自願、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就甲方裝飾裝修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施工地點:。  

1.2 工程裝飾裝修面積:。  

1.3 工程戶型(以房管局登記備案為準):。  

1.4 施工內容及做法(見附件1:《____省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專案確認表》、附件2:《____省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內容和做法一覽表》及附件3:《____省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施工圖紙》)。  

1.5 工程承包方式,經商定採取下列第種方式:  

(1)乙方(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見附件4:《____省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提供裝飾裝修材料、裝置明細表》);  

(2)乙方(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發包人)提供其餘部分材料(見附件4及附件5:《____省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發包人提供材料、裝置明細表》);  

(3)乙方(承包人)包工、甲方(發包人)提供全部材料(見附件

5)。  

1.6 工程期限:  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7 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價為人民幣_____元,金額大寫:____(見附件6:《____省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報價單》)。  若變更施工內容或材料等,變更部份對應的工程款按實際發生另計。  

第二條 工程質量標準  

2.1 本工程質量執行國家標準GB50096-1999《住宅設計規範》、GB50327-20《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範》、GB50210-20《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範》等相關國家和行業標準。  

2.2 裝修室內環境汙染控制應嚴格執行GB50325-20《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汙染控制規範》等相關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  

2.3 其它約定標準(在;是;或;否;對應的;□;中打;√;或填寫其它標準):  

(1)GB18883-20《室內空氣質量標準》□是□否執行;  

(2)。  

第三條 丙方的責任  

3.1 根據甲方的需要,負責組織不少於傢俱備資質的裝飾裝修設計和施工單位為甲方進行工程方案的設計與工程報價,供甲方擇優選擇;若甲方對以上丙方組織的設計和施工單位均不滿意時,丙方有義務再次組織新的設計和施工單位與甲方接洽。在甲方與設計施工單位接洽過程中,丙方可向甲方提供中立的諮詢服務,以協助甲方挑選實用、符合甲方需求的設計和施工方案,並在可能的情況下,爭取設計施工單位的設計。甲方亦可另尋設計單位或自帶設計方案。由甲方與設計單位簽訂《____省室內裝飾裝修工程委託設計合同》,約定具體事宜。  

3.2 根據甲方的需要,組織材料供應商為甲方配售建築裝飾材料,同時組織具備資質的檢測實驗室對以上材料進行驗收,確保達到相關國家標準的要求。甲方亦可自行選購材料,並選擇丙方組織的檢測實驗室進行有償驗收。  材料驗收單位為,具體可參見《____省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材料委託驗收合同》(合同編號:)。  

3.3 根據甲方的需要,組織具備資質的工程監理單位有償為甲方作工程投資、質量、進度等方面的監理和驗收服務。由監理單位與甲方簽訂《____省室內裝飾裝修工程委託監理合同》,約定具體事宜。  工程監理單位為

建築工程招聘建造職務合同 篇4

國際土木建築工程合同

僱主: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工

程專案及相關檔案:_______

上述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部分 共同條件

定義與解釋

定義

第一條 本合同(按下文規定的定義)中的下列詞和用語,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應具有此處為其所規定的含義:

(1)“僱主”是指合同條件第二部分中指明的已就工程的建築、安裝或交付進行招標並將僱用承包人的一方以及僱主名下的合法繼續人,但不包括(經承包人同意者除外)僱主的任何受讓人。

(2)“承包人”是指其投標已被僱主接受的個人或多人、商號或公司,幷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繼承人和經許可的受讓人。

(3)“工程師”是指第二部分中指定的工程師,或由僱主隨時指派並書面通知承包人要為本合同的目的替代上述指定的工程師以工程師身份行事的工程師。

(4)“工程師的代表”是指駐工地工程師或工程師的助理,或任何由僱主或工程師隨時派來履行本檔案第二條所規定的職責的工程建築管理員,其職權應由工程師書面通知承包人。

(5)“工程”是指依照本合同應進行的工程。

(6)“合同”是指合同條件、說明書、圖紙、經標價的建築工程清單、費率與價格表(如果有的話)、投標書和合同協議。

(7)“合同價格”是指投標書所列明的,但經根據下文所載規定予以增減的金額。

(8)“施工設施”是指為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按本條下述定義)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一切裝置器械或諸如此類性質的各物,但不包括打算用以構成或正在構成永久性工程組成部分的材料或其它各物。

(9)“臨時工程”是指為本工程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所有各種臨時工程。

(10)“圖紙”是指說明書中所提到的圖紙和任何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對這類圖紙所作的修改,以及工程師隨時提供或書面認可的其它圖紙。

(11)“現場”是指要在其上、其下或其中進行本工程的土地和其它場所,以及任何由僱主為本合同的目的而連同本合同中特別指定為現場組成部分的其它場所一起提供的其他土地或場所。

(12)“經認可”是指業經書面認可,包括對先前的口頭認可所作的隨後的書面確認;而“認可”是指書面認可,包括上述情況。

單數與複數

視文中需要,僅表明單數的詞也包括複數在內,反之亦然。

頁旁小標題或註釋

這些一般條件中的頁旁小標題或註釋均不得被認為是本合同條件的組成部分,也不得作為解釋本合同條件或本合同時的考慮因素。

工程師的代表

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和權力

第二條 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是視察和監督本工程,並試驗與檢查有關本工程所要使用的材料與做工。他無權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除本檔案下面或本合同其它地方另有明文規定者外,他無權命令進行任何會引起遲延的工程或指示僱主作任何額外支付,也不能對本工程作任何變更。

工程師可以隨時以書面方式把授予工程師的任何權力和授權委託給工程師的代表,並應將所有這種權力和授權的書面委託的副本提交給承包人。工程師的代表在這種委託範圍之內(但不是委託範圍之外)給予承包人的任何書面指示或認可,應如同工程師所作出的指示或認可一樣,對承包人與僱主具有約束力。但是必須以下述為條件:

1.工程師的代表對任何工作或材料未予不認可,並不損害工程師日後不認可該工作或材料並下令予以推倒、清除或拆毀的權力。

2.如果承包人對於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任何決定感到不滿意,他應有權把此問題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隨即對該決定予以確認、撤銷或更改。

轉讓與轉包

1.轉讓

第三條 承包人未經僱主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任何組成部分或其中的任何好處或利益(付給承包人銀行的任何根據本合同到期應付的款項不在此列)。

2.轉包

第四條 承包人不得把整個工程轉包出去。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未經工程師事先書面同意(不得無理不予同意)不得把本工程的任何組成部分轉包出去,如予同意,不得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承包人對任何分包人或分包人的代理人、僱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和疏忽,就如同對承包人或承包人的代理人、僱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或疏忽一樣,應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按計件方式提供勞動力,不應認為是本條所說的轉包。

合同的範圍

第五條 本合同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還包括提供經本合同指定或從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的一切勞力、材料、施工裝置、臨時工程和不論臨時性或永久性的各物。

合同檔案

6.語言

(1)制訂本合同檔案所用的語言應在第二部分中予以說明,如果本合同檔案用不止一種語言寫成,則還應在第二部分中指定解釋本合同所據以為準的該種語言,即其中指定的“主要語言”。

檔案互相解釋

(2)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共同條件和專用條件中的各項條款規定,應成為任何構成本合同組成部分的其它檔案中各項條款規定的主導。在上述條件下,構成本合同的若干檔案應視為是彼此相互解釋的,如有意義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應由工程師對之作出解釋和調處,工程師應即為此向承包人發出指示,指導應按何種方式完成該項工作。但是,如果工程師認為,遵照任何這種指示執行而為承包人帶來的任何費用,由於檔案的這種意義不明確或不一致,並不在而且有理由不在承包人所預計之列,則工程師應予證明,而僱主應按可以合理負擔此項費用的金額支付這筆額外款項。

7.圖紙的保管

(1)圖紙應由工程師單獨保管,但應向承包人免費提供圖紙副本兩份。承包人如還需要更多的副本,應由承包人自費提供和製作。在本合同履行完畢時,承包人應把所有根據本合同提供的圖紙退還給工程師。

承包人應就執行根據本合同規定的工程或其它事項所進一步需要的任何圖紙或說明書,給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以適當的書面通知。

圖紙副本應有一份儲存在現場

(2)上述提供給承包人圖紙副本中一份,應由承包人儲存在現場,該分圖紙應供工程師、工程師的代表和經工程師書面授權的任何其它人員在一切適當時間檢查和使用。

8.進一步提供的圖紙和指示

工程師應完全有權在本工程進行過程中,隨時向承包人提供為了本工程的正確和適當的進行和維護的目的而必須進一步提供的圖紙和指示,承包人應予執行並受其約束。

一般義務

9.合同協議

承包人應邀立約時,應按附件所列並視情況經過必要修改的格式簽訂合同協議(由僱主承擔費用制訂)。

10.履約保證書

如果投標書中載明,承包人承諾在需要時取得一家保險公司或銀行的擔保或是提供兩名合適而殷實的擔保人,同承包人一道負有連帶責任地向僱主承擔義務,按不超過投標金額10%的金額根據保證書的條件擔保照章履行本合同者,則該保險公司或銀行或擔保人以及該保證書,均應是須經僱主認可的,而取得這種擔保或提供這種擔保人以及所要訂立的這種保證書的費用,應統由承包人承擔,但本合同另有規定者除外。

11.現場檢查

投標書應認為是根據僱主在其為投標的目的提交給承包人的檔案中所應提供的有關水文、氣候和自然條件的資料資料所制訂的。但是承包人應檢查和考察現場及其周圍環境,並應在提交投標書以前(儘可能)確實弄清現場的形狀與性質、守成本工程所必需的工作和材料的數量與性質進入現場的交通工具以及他可能需要的居住裝置,總之,他應親自取得一切有關風險、意外事件和其它可能影響其投標的各種情況的必要資料(按上所述)。

投標的充分條件

不利的自然條件和人為的障礙

12.承包人應被認為在投標以前,已確實弄清他對於本工程的投標以及在標價的建築工程清單和費率與價格表(如有的話)中所列的費率與價格都是正確和充分的。此費率與價格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應包括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一切義務和為本工程的正確建成與維護所必需的一切事物。但是,如果在本工程進行中,承包人遇到自然條件或人為的障礙,而此種條件或障礙並非一個有經驗的承包人所應能合理預見的,則承包人應立即將此書面通知工程師的代表。如果工程師認為,此種條件或人為障礙並非一個有經驗的承包人所應能合理預見的,則工程師應予證明,而僱主則應支付由於此種條件而加給承包人的額外費用,包括由於遇到此種條件或障礙而引起的以下適當而合理的費用:

①遵照工程師在與此有關情況下向承包人所發出的任何指示執行需引起的適當而合理的費用,以及

②承包人在未得工程師具體指示情況下,可採取的任何經工程師認可的正當合理措施所引起的適當而合理的費用。

13.工作必須使工程師滿意

除了法律上不可能或實際上不可能以外,承包人必須嚴格按照本合同要求進行,建成和維護本工程,做到使工程師滿意,並應執行和嚴格遵循工程師對於涉及或有關本工程的任何事項(不論本合同中是否提到)所作的指示和指導。承包人只領受工程師或(在按照本檔案第2條所提到的限制條件下)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指示和指導。

14.應提供的方案

在承包人的投標被接受以後,承包人如經要求應當儘快向工程師提交一份表明他所建議本工程進行的步驟次序和方法的方案,請工程師認可,並凡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提出要求時,應向他們書面提供關於承包人對進行本工程以及承包人打算提供、使用或建造的(視情況而定)施工裝置和臨時工程所作安排的詳細資料。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提交這種方案並經他們認可,或者向其提供這種詳細資料,不應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

15.承包人的監督權

承包人應本工程進行中,並在其後工程師認為是正當履行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承擔的義務所必需的期間,給予或提供一切必要的監督。承包人或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該認可隨時可予撤銷)一名有法定資格的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應當常駐本工程,並應把他的全部時間專用於本工程的監督。如果工程師撤銷此項認可,承包人應在接到撤銷此項認可的書面通知以後,儘快(在考慮到下文所述需要替換他的情況下)將該處理人撤離現場,而且日後不得再僱用他擔任現場任何工作,並應由經工程師認可的其它代理人來替換他。這種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應代表承包人領受工程師或(在按本檔案第2條規定的限制條件下)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指導和指示。

16.承包人的僱員

(1)承包人有關本工程的進行和維護應在現場提供和僱用:

僅屬具有各該行業的熟練技能與經驗的技術能手,和能對要求他們監督的工作進行適當監督的助副代理人、領班和工長,以及為本工程的正確而及時的進行和維護所必需的熟練、半熟練和非熟練工人。

(2)承包人為了或關於本工程的進行或維護而僱用的任何人員,如果工程師認為其行為不當或不稱職或玩忽職守,或者工程師另外認為僱用該人是不合需要的,工程師有權反對並要求承包人立即將該人撤離本工程,而且非經工程師書面允許,不得再僱用該人從事本工程。任何因此而撤離本工程的人員應儘快地由經工程師認可的稱職的替換人員接替。

17.工程定位

承包人應負責按工程師書面規定的原始基準點、線和高程對本工程進行準確和正確的定位,負責本工程所有各個部分的位置高程、尺寸和定線正確無誤(按上所述),並負責提供與此有關的一切必需的儀表器具和勞動力。如果在本工程進展中的任何時候,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在位置高程,尺寸或定線上出現或發生任何錯誤,承包人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要求,應自行承擔費用糾正此種錯誤,使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滿意,除非此種錯誤是由於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書面提供的不正確的資料資料所造成的,在這種情況下,糾正此種錯誤的費用應當由僱主承擔。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對任何定位或任何線或高程所作的檢查決不應免除承包人對此項定位的準確性所承擔的責任,因此,承包人應當仔細保護和保持本工程定位中所用的一切水準基點、龍門板、標樁和其它各物。

18.鑽孔和勘探挖掘

如果在本工程進行中的任何時候,工程師要求承包人進行鑽孔或進行勘探挖掘,應以書面命令提出此項要求,而且除非建築工程清單中已列有關於這種預期的工作的臨時金額,否則應被認為是根據本檔案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所命令的一項追加的要求。

19.守衛與照明

承包人在必要的時候和地方,或者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或者經合法當局提出要求時,應自行承擔費用為有關工程提供和保持全部照明、保衛、圍欄和看守,以保護本工程或保障公眾或其它人員的安全和方便。

20.對工程的照管

(1)從本工程開始到完成,承包人應承擔全部責任照管本工程及一切臨時工程,如果由於任何原因(本條第(2)款所規定的例外風險除外)使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或任何臨時工程遭受任何損壞、滅失或傷害,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予以修理和彌補,使得本工程在竣工時處於良好的狀態,並且在一切方面都符合本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師的指示。如果任何這種損壞、滅失或傷害,是由於任何例外風險引起的,承包人在經工程師要求並且符合本檔案第六十五條規定的情況下,應予以修理和彌補,如上所述,其費用則由僱主承擔。承包人還應對他在為了履行本檔案第四十九條規定的義務而進行的任何作業過程中所引起的對本工程的任何損害負責。

例外風險

“例外風險”有:戰爭、戰爭行動(不論是否已經宣戰)、入侵、外國敵人的行動、判亂、革命、暴動或者軍事政變或篡權、內戰或(非承包人自己的僱員之間的)動亂、騷動或騷擾,或者是僱主使用或佔有已經對之出具竣工證書的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或者是完全由於工程師對本工程的設計所造成的起因,或者是由於並非承包人方面的合理預見性和能力所能預見或合理預防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所造成的(所有這些,在此都統稱為“例外風險”)。

21.工程的保險等

承包人在其根據本檔案第20條所承擔的義務與責任不受限制的情況下,應以僱主和承包人的共同名義對他根據本合同條款應予負責的由於任何原因(非例外風險)所引起的一切滅失或損壞按下述方式投保,使僱主和承包人得到保險的範圍包括本工程施工期間,也包括維護期間由於維護期開始以前所發生的原因而引起的滅失或損壞以及承包人在為了履行其根據本檔案第49條所承擔的義務而進行任何作業的過程中所引起的任何滅失或損壞:

(1)對本工程和臨時工程按隨時所進行的這種工程的全部價值保險。

(2)對材料、施工裝置和承包人運至現場的其它各物,按這處材料、施工裝置和其它各物的全部價值保險。

這種保險應按僱主認可的條件(不得無理拒絕認可)向保險人投保,承包人凡經要求應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保險單和支付本期保險費的收據。但是,在承包人上述義務與責任不受限制的情況下,本條所載任何規定都不得使承包人有責任對需要修理和重建任何所用的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工程投保。

22.對人身和財產的損害

(1)承包人(除說明書另有規定者外)應就由於本工程的施工和維護而可能引起的一切損失和對任何人身或任何財產所受傷害或損害(並非承租人或佔用人所遭受的對現場的土地或莊稼的表面或其它損害)的權利主張,並就任何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給僱主以補償。但是,此處的任何規定都不得被認為使承包人應有責任就對下列情況的任何補償或損害賠償費給僱主以補償:

①土地由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永久使用或佔用或者(除下文規定者外)遭受如上所述的表面或其它損害;

②僱主在任何土地上或其下或其中對本工程或其中任何一部分進行施工的權利;

③由於按照本合同進行本工程施工而不可避免地造成對照明、空中航線或水路或其它地役權或準地役權等任何權利的臨時或永久性妨礙;

④由於僱主、僱主的代理人或僱員或其它承包人(非本承包人所僱用的)在本合同期間的任何行為或疏忽所造成的對人身或財產的傷害或損害,或者與此有關的任何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

但是還必須規定:為了本條的目的,“現場”一詞應認為只限於說明書中規定的或圖紙上表明的其中土地和莊稼由於進行本工程而將不可避免地受到妨礙或損害的範圍。

23.由僱主給以賠償

(2)僱主應就有關本條第(1)款限制性條款中所提到的事項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失,並給承包人以補償。

第三方保險

(1)承包人在開始進行本工程之前,(但在不限制其根據本檔案第二十二條所承擔的義務與責任的情況下)應為防止並非由於本檔案第二十二(1)條限制性條款中提到的事項所引起的、在進行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對任何財產(包括僱主的財產)或對任何人身(包括僱主的任何僱員)的任何損害、滅失或傷害進行保險。

第三方保險的最低金額

(2)此項保險應按僱主認可的條件(不得無理拒絕認可)並應至少按投標書中所列金額,向保險人投保、承包人凡經要求應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保險單和支付本工期保險費的收據。

24.工人遭受工作事故

(1)對於由於承包人或任何分包人所僱用的任何工人或其它人員遭受任何工傷事故而應依法支付的任何損害賠償費或補償,除了由於僱主、僱主的代理人或僱員的任何行為或違約所造成的工傷事故者外,僱主均不應承擔責任,而承包人應就所有這種損害賠償費和補償(上述例外情況除外)並就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各項費用和開支、給僱主以補償。

為工人遭受工傷事故保險

(2)承包人應把此項賠償責任向經僱主認可的(不得無理拒絕認可)保險人投保,並應在他僱用任何人員在本工程工作的全部期間繼續此項保險,如經要求,應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該保險單和支付本期保險費的收據。但是,對於任何分包人所僱用的任何人員,如果分包人已就對這些人員的賠償責任,按照使僱主能根據保險單得到補償方式進行保險,則承包人根據本款承擔的進行上述保險的義務應屬已經履行,但承包人應要求該分包人凡經要求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此項保險單和支付本期保險費的收據。

25.對承包人沒有投保的補救辦法

如果承包人未就本檔案第21、23和24條中提到的各項保險或根據本合同條款應由他投保的任何其它項保險進行保險和使之保持有效,則在這種情況下,僱主可以就任何此類保險專案投保和使之保持有效,並支付為此目的所必需的保險費,並隨時從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上述僱主所支付的金額,或以此作為到期債務向承包人索還。

26.發通知和付費

承包人應按有關進行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的任何國家的或州的法規法令或其它法律或者任何地方當局或其它合法當局的規章條例或細則的要求並按其財產或權利在任何方面受到或可能受到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影響的一切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則和規章條例的要求,發出一切應發的通知和支付一切應付的費用。

遵守法規、規章等

承包人應在各個方面遵守可適用於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的任何上述法規、法令或法律或者任何地方當局或其它合法當局的規章條例或細則的規定,以及遵守上述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則和規章條例,並就對於違反任何此類法規、法令和法律、規章條例或細則的一切罰款和各種賠償責任,給僱主以補償。但是,凡經工程師證明為正當應付並由承包人支付的關於此類費用的一切款項,應由僱主付還給承包人。

27.化石等

在本工程現場發現的一切化石、硬幣、有價值的物品或文物和建築物以及其它在地質學或考古學方面有價值的遺物或物品,應在僱主與承包人之間認為是僱主的絕對財產,承包人應採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他的工人或任何其它人員移動或損壞任何這種物品,並應在這種物品發現之時和移動之前立即將此項發現通知工程師的代表,並按工程師的代表的指示處理這種物品,其費用由僱主負擔。

28.專利權和使用費

承包人應就對於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所使用的任何施工裝置、機器、工作或材料侵犯任何專利權、設計、商標或稱或其它受保護權處提出的一切權利主張和訴訟,並就任何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僱主免受損害並給僱主以補償。除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應為取得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所需要的石頭、沙子、礫石、泥土或其它材料支付一切噸位稅和其它使用費、租金,以及其它付款或補償(如果有的話)。

29.妨礙交通和毗鄰的財產

為進行本工程和任何臨時工程施工所必需的一切作業,應在遵照本合同的要求所允許的範圍內進行,以免不必要地或不適當地妨礙公眾方便或妨礙進入和使用公、私道路和人行道或不論僱主或任何其它人員擁有的財產,承包人應就由於或有關任何這種只要是承包人應對之承擔責任的事項所引起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僱主免受損害,並給僱主以補償。

30.臨時運輸

(1)承包人應採取一切合理措施防止承包人或其任何分包人的任何運輸損壞或傷害連線現場的或在通往現場途中的任何公路或橋樑,尤其應選擇路線,選擇和使用車輛並限制和分配裝載量,以便儘可能合理地限制這種由於把裝置和材料運出入現場而不可避免地產生的臨時運輸,並使該公路和橋樑不致遭受不必要的損壞或傷害。

特殊的負載

(2)如果承包人認為有必要搬運一車或數車施工裝置機械或預製件或工作部件經過部分公路或橋樑,而這種搬動很可能會損壞公路或橋樑,除非對公路或橋樑進行特別保護或加固,則承包人應在這種載運車輛開上公路或橋樑以前,把要載運的重量和其它細則以及他對保護或加固上述公路或橋樑的建議,通知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如果工程師在接到此項通知後十四天內沒有以相反通知指出此項保護或加固是不必要的,則承包人就可以實行此項建議或工程師對此所提出的修改,並且,除非上述保護或加固所必需的各項工作已列入承包人所提出的供定價的建築工程清單,否則其費用或開支應由僱主付給承包人。

對臨時運輸索賠要求的處理

(3)如果在本工程進行期間或在其後的任何時間,承包人收到由於進行本工程而引起的有關對公路或橋樑的損壞和傷害的任何索賠要求,應當立即將此報告工程師,其後,僱主應就此項索賠要求談判解決辦法並支付一切應付款項,並應就此和與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給承包人以補償。但是,如果工程師認為任何這種索賠要求或其中的一部分是由於承包人方面沒有遵守和履行其根據本條第(1)和(2)款所承擔的義務而造成的,則經工程師證明由於承包人沒有遵守或履行上述義務而所應賠償的金額,應由承包人付給僱主。

水路運輸

(4)如果由於本工程的性質,要求承包人採用水路運輸,本條上述各項規定應解釋為:“公路”包括水閘、碼頭、防波堤或與水路有聯絡的其它建築物,而“車輛”則包括船隻,並應具有相應效力。

31.給予其他承包人的機會

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師的要求,為僱主所僱用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人,併為僱主和任何其他合法當局所僱用的在現場上或現場附近進行任何未包括在本合同之內的工作或執行僱主簽訂的任何有關或附屬於本工程的合同的工人,提供進行其工作的一切合理機會。但是,如果承包人應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的書面請求,向任何這種其他承包人或僱主或任何這種當局提供由承包人負責維護的任何公路或道路,或允許他們使用現場上的承包人的腳手架或其它裝置,或向他們提供任何性質的其它服務,則僱主應就這種使用或服務按工程師認為合理的金額支付給承包人。

32.裝置、材料和勞動力的供應

除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供應和提供一切施工裝置、臨時工程、臨時和永久性工程所用的材料、勞動力(包括其監督)、往來現場和在本工程內和周圍的運輸,以及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要的各類其它物品。   33.竣工現場的清理

在本工程竣工時,承包人應從現場清除或撤離一切施工裝置、剩餘物料、垃圾和各種臨時工程,使整個現場和工程清潔並處於良好狀況,使工程師滿意。

勞動力

34.勞動力的僱用

(1)承包人應自行安排僱用一切當地的或外地的勞動力,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並安排其交通、住宿、膳食和付給工資。

供水

(2)承包人應在合理可行情況下,根據當地條件,對現場供應充足的飲用水和其它用水供承包人的職員及工人們使用,使工程師的代表感到滿意。

酒類或藥物

(3)承包人不得違反現行的法規法令和政府規章或命令而進口、出售、贈送、實物交易或以其它方式處理任何酒類或藥物,或允許或容忍其分包人、代理人或僱員進口、出售、贈送、實物交易或處理這類物品。

武器和彈藥

(4)承包人不得同任何人員交換任何武器或任何種彈藥或作其它的處理,或允許或容忍上述這種交換或處理。

節日和宗教習慣

(5)承包人對待他所僱用的一切工人,應適當尊重一切公認的休息節日和宗教方面或其它方面的習慣。

流行病

(6)如果發生任何流行病,承包人應遵守和執行政府或當地醫療衛生當局為處理和撲滅此種疾病而制定的條例、命令和要求。

妨害治安行為等

(7)承包人應隨時採取一切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僱員出現任何非法的動亂或妨害治安行為,以維持治安和保護本工程鄰近的人員和財產免遭上述動亂或行為的妨害。

分包人遵守事項

(8)承包人應對其分包人遵守上述各項規定承擔責任。

(9)任何有關工人和工資的其它條件,應視需要如第二部分第三十四條第(9)(10)等款所列。

35.關於工人等情況的申報

承包人如經工程師要求:應按工程師規定的格式和間隔時間向工程師的代表或其辦事處提交詳細報告書,說明承包人各個時候在現場上僱用的管理人員和各級工人的數目,以及工程師的代表要求有關施工裝置的資料。

材料與做工

36.材料與做工的質量和試驗

(1)一切材料和做工均應屬於合同規定的各該種類並符合工程師的指示,並應不時接受工程師在製造或製作地點或在現場或在所有任何這類地點指導進行的試驗。承包人應提供為檢查、測量和試驗任何工作及所用的任何材料的質量、重量或數量所通常需要的協助、儀器、機械、勞力和材料,並應按工程師的選擇和要求,在把材料投入本工程以前,提供材料的樣品供試驗。

樣品費用

(2)如果說明書或建築工程清單中明確意指或規定提供樣品,則全部樣品的提供應由承包人自行承擔費用,否則應由僱主承擔費用。

試驗費用

(3)進行任何試驗的費用,如果說明書或建築工程清單中明確意指或規定進行這種試驗,並且(在僅僅做負荷試驗或者為了確定任何完成的或部分完成的工作的設計是否適合於旨在達到的目的而做試驗的情況下)這種試驗在說明書或建築工程清單中已詳細列出,足以使承包人能在其投標中予以定價或估算在內,則應由承包人負擔。

未規定的試驗等的費用

(4)如果工程師命令進行的任何試驗,屬於下列情況之一者:

①並非意指或規定進行的試驗,或

②(在上述情況下)未詳細列出的試驗,或

③雖意指或規定進行,但工程師命令,要由一名獨立的人員在除了現場或受試驗材料的製造或製作地點以外的任何地點進行試驗。

如果試驗結果表明,該做工或材料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或工程師的指示,則此項試驗費用應由承包人負擔,否則由僱主負擔。

37.進入現場

工程師和他所授權的任何人應能隨時進入本工程和現場,以及進入正在為本工程進行工作或提供材料、製成品或機械的一切車間和地方,承包人應為他們進入這些地方或獲得進入的權利提供一切便利和協助。

38.在覆蓋以前對工程的檢查

(1)任何工作未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認可不得予以覆蓋或置於視線之外,承包人應提供充分機會由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檢查和測量任何將要覆蓋或置於視線之外的工作,並在永久性工程就位以前檢查其基礎。承包人應在任何這種工程或基礎準備就緒或即將準備就緒以供檢查時,及時通知工程師的代表,而工程師的代表除非認為此項檢查沒有必要並相應通知承包人,否則應為檢查和測量該工程或檢查該基礎的目的而出席,不得無理拖延。

移動覆蓋物和開啟

(2)承包人應按工程師不時作出的指示,將本工程任何部分移去覆蓋物或從中開啟,並應使各該部分恢復原狀和修補好,使工程師滿意。如果任何各該部分是在依照本條第(1)款的要求執行後予以覆蓋或置於視線之外的,並經認為是按照本合同進行的,則將其移去覆蓋物、從中開啟、恢復原狀和修補等各項費用均應由僱主負擔,但在任何其它情況下,所有上述各項費用均應由承包人負擔,並應由僱主向承包人索還或可由僱主從任何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予以扣除。

39.清除不適當的工作和材料

(1)工程師在本工程進行過程中應有權隨時發出書面命令:

①在該命令規定的時間內從現場清除工程師認為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材料。

②代之以適當的和合適的材料,並

③拆除工程師認為其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工程,並按要求重建(不管其以前的任何試驗或中期付款)。

承包人違約

(2)如果承包人拖欠不執行上述命令,僱主有權僱用其他人員進行此項工作並付給工資,由此產生的或伴隨而來的一切費用開支均應由承包人負擔,並應由僱主向承包人索還或可由僱主從任何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予以扣除。

40.工程暫停

(1)承包人應在接到工程師的書面命令時,按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時間和方式,暫停進行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並應在暫停時間,在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情況下適當地保護本工程並保證其安全。承包人在根據本條規定執行工程師的指示方面所招致的額外費用,包括所有現場應支付的日常工資、薪水、裝置的折舊和保養、現場的雜費和本合同的一般管理費,均應由僱主負擔和支付,除非這種暫停是:

①本合同另有規定者,或

②為適當進行本工程所必需者,或由於天氣條件影響本工程的安全和質量,或由於承包人方面的違約,或

③為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安全所必需者。

但是,除非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師的命令後的28天內將其索賠意向以書面通知工程師,否則承包人將無權索還任何此種額外費用。工程師應就其認為是公平合理的“索賠要求”,解決和決定應付給承包人的這種額外款項。

暫停持續超過90天

(2)如果根據工程師書面命令(本款稱之為“暫停命令”)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進展暫停一段時期或連續幾段時間總計達90天,或者如果工程師在先前已發出為期不到90天的暫停命令以後,又在這一暫停期限屆滿時起不到90天以內,再次發出不論是關於整個工程的或是(如果先前的暫停命令僅影響本工程的一個部分)影響或包括本工程的該一部分的暫停命令,則在上述任何情況下,承包人可以送交工程師一份書面通知,要求工程師在接到此通知後的28天內許可繼續進行已暫停進行的本工程或其中的該一部分。如果未在上述時間內給予這種許可,承包人通過再送一份書面通知,可以(但並非必須)選擇如下:如果此項暫停僅影響本程的一部分,則按根據本檔案第51條的規定刪除該部分對待;如果此項暫停涉及整個工程,則按僱主放棄本合同對待。

開工時間和遲延

41.工程的開始

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師有關開工的書面命令後,應在投標書指定的期限內,在現場開始本工程,並應以應有的速度進行,不得遲延,但如有工程師明文批准或命令者或完全屬於非承包人所能控制的原因者除外。

42.現場的佔用

(1)除本合同可規定應讓承包人隨時佔有的現場各部分的範圍和各該部分應向承包人提供的順序以外,在遵照本合同關於本工程進行順序的任何要求的條件下,僱主將隨著工程師發出開始本工程的書面命令,讓承包人佔有為使承包人能按照檔案第14條所提到的方案(如果有的話)或者按照承包人應以書面通知向工程師提出的合理建議,開始和繼續本工程施工所需要的現場各部分,並將隨著工程的進展,隨時讓承包人佔有為使承包人能按照上述方案或建議(視情況而定)以應有的速度進行本工程施工所進一步需要的現場各部分。如果由於僱方方面沒有按照本條規定讓承包人佔有現場各部分而使承包人招致遲延或費用開支,工程師應准許延長工程完成時間,並證明他認為是公平合理的對所招致開支的償付金額,該金額應由僱主支付。

道路通行權等

(2)承包人應為取得他所需要的有關進入現場的特別或臨時的道路通行權負擔一切開支和費用。承包人還應自費提供他為本工程的目的所需要的在現場以外的任何附加設施。

43.竣工的時間

在遵照說明書中有關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應在整個工程竣工前完工的任何要求的條件下,本工程應在投標書所指定的時間內全部竣工,從投標中所指定的開工期限的最後一天起算,或根據本檔案第44條允許的延長時間計算。

44.竣工期限的延長

如果任何額外的或追加的工作量,或可能發生的不論何種其它特殊情況,使承包人有正當權利延長竣工時間,工程師應確定這種延長時日。但是,工程師並無義務要考慮任何額外的或追加的工作或其它特殊情況,除非承包人在這種工作開始後或這種情況出現後的28天內,或其後儘快地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有關他認為自己有權延長時間的任何權利主張的充分而詳細的材料,以便當時能對該權利主張作出調查。

45.夜間或星期日不工作

在遵照本合同所載的相反規定的條件下,任何長久性工作,除下文規定者外,非經工程師的代表書面許可不得在夜間或星期日(如果當地公認休息日)或當地公認的休息日進行,為拯救人命或財產或為本工程的安全而不可避免的或者是絕對必需的工作除外,在這種情況下,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的代表。但是,本條規定不適用於任何通常採用輪班制或兩班制進行的工作。

46.進度

承包人根據檔案第五條所提供的全部資料、裝置和工人,以及本工程進行和維護的方式、方法與速度,應是同一種類的,並應按使工程師滿意的方式進行。如果任何時候工程師認為本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進度太慢,不能保證本工程在規定的或延長的竣工時間內完成,工程師應將此以書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後應採取他認為必要的措施,而工程師則可同意加快進度,以便使本工程能在規定的或延長的竣工時間內完成。如果此項工作未在夜間進行,承包人應請求許可在夜間和白天一樣工作。如果得到工程師這種許可,承包人應無權因這樣而獲得任何額外支付,但是,如果這種請求遭到拒絕,而又沒有相當的、切實可行的加快工程進度的方法,則竣工的時間應延長僅由於這種拒絕所致的一段時間。進行夜間作業不得有不合理的噪音或干擾。承包人應就由於在進行作業時所產生的噪音或其它干擾而引起的損害賠償責任以及與此賠償責任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各項費用和開支,給僱主以補償。

47.對延期規定的違約償金

(1)如果承包人未能在本檔案第四十三條規定的時間或延長的時間內完成本工程,承包人應向僱主支付投標中規定的金額,作為對這種違約規定的違約償金,而不作為對本工程竣工時期按本檔案第43條規定的時間或延長的時間(視情況而定)所超過的每一天或不足一天的罰款。僱主在不妨礙其它補償方法的情況下可以從他手頭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中扣除該項違約償金的金額,支付或扣除該違約償金均不能免除承包人完成本工程的義務,或免除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其它義務與責任。

規定的違約償金的削減

(2)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以前,本工程中的任何一部分業經工程師按本檔案第48條出具竣工證書,並已由僱主佔有或使用,則對延期規定的違約償金,有關出具該竣工證書以後的任何延遲時間應按業經證明已竣工部分的價值佔整個工程的價值的比例予以削減。

對提前竣工的獎金

(3)如果希望在本合同中規定對提前完成本工程或本工程的任何一部分支付獎金,應在第二部分第四十七(3)條中予以規定。

48.竣工證書

一俟工程師認為本工程已基本竣工並已令人滿意地通過本合同規定的最後試驗時,工程師應在接到承包人關於將在維護期完成任何未完成的工作的書面保證後,對本工程出具竣工證書,本工程的維護期應從出具此項證書之日開始。但是,工程師可以在本工程全部竣工以前,對本工程的任何一部分出具這種證書,並應根據承包人的書面申請對業已竣工使工程師感到滿意而且已經為僱主佔有或使用的本工程的任何主要部分,出具這種證書。當給予本工程的一部分以這種證書時,應當認為該部分已經竣工,而且該部分的維護期應從出具這種證書之日開始。但是,按上述規定對上述被佔有或使用的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所出具的竣工證書,不得認為是證明任何需要恢復原狀的地面或表面工程的竣工,除非這種證書明確如此說明。

維護和缺陷

49.“維護期”的定義

(1)本條件中,“維護期”一詞應指投標中指定的維護期限,從工程師按照本檔案第48條證明本工程竣工之日起計算,或者如果工程師根據第四十八條出具不止一份證書時,則從各該證書出具之日起分別計算,而與維護期有關的“本工程”一詞則應作相應的解釋。

進行修理工作等

(2)為了使本工程在維護期滿之時或期滿之後儘快交付給僱主時,處於維護期開始時的同樣完好狀態(正常的磨損除外)使工程師感到滿意,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師在維護期間或在維護期滿後14天內根據工程師或以工程師外義在維護期滿之前所進行檢驗的結果可能以書面向承包人提出的要求,對缺陷、不完善之處、收縮或其它缺點進行修理、改正、重建、矯正和彌補等一切工作。

進行修理工作等的費用

(3)如果工程師認為之所以需要進行這種修理工作是由於使用的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或者由於承包人方面忽視或沒有遵照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明示或默示的義務所致,則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進行所有這種修理工作。如果工程師認為之所以必需進行修理是由於任何其它原因,則應作為追加工作確定這種修理工作的價值並予以付款。

對承包人不進行要求他做的工作的補救辦法

(4)如果承包人不進行上述工程師要求他做的任何工作,僱主有權用他自己的工人或請其它承包人進行此項工作,如果此項工作是屬於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進行的工作,僱主應有權向承包人索回此項費用,或可從任何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此項費用。

50.承包人進行調查

承包人如經工程師書面要求,應根據工程師的指示,調查造成任何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的原因。如果此種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不是屬於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應予負責之列者,承包人在上述調查中所進行的工作的費用應由僱主承擔。但是,如果此種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是屬於上述承包人應予負責之列者,進行上述調查工作的費用應由承包人承擔,在這種情況下,承包人應按照本檔案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自行承擔費用對此種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進行修理、矯正和補救。

修改、增補與刪除

51.變動

(1)工程師應對於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形狀、質量或數量作出他認為可能是必要的變動,並且為此目的或由於任何其它原因,他如認為可取,應有權命令承包人去做下列任何一項,而承包人應照辦:

①增加或減少本合同所包括的任何工作的數量,

②刪除任何此類工作,

③改變任何此類工作的性質或質量或種類,

④改變本工程任何部分的高程、線、方位和大小,

⑤進行為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任何種類的追加工作,所有這種變動決不應使本合同無效,但是所有這些變動的價值(如果有的話)在確定本合同價格的金額時,應予以考慮。

有關各項變動的命令應是書面的

(2)承包人沒有工程師的書面命令,不得作任何變動。但是,如果當任何工作數量的增加或減少並非由於根據本條發出命令的結果,而是由於其數量超過或不足建築工程清單所規定的數量,則對這種工作數量的增加或減少不應要求有任何書面命令。但是,又如果由於任何原因工程師認為任何這種命令以口頭方式發出是可取的,承包人應遵照執行這種命令,而工程師不論在該命令執行之前或之後對這種口頭命令所作的任何書面確認,均應認為是屬於本條所指的書面命令。但是,又如果承包人就工程師的任何口頭命令,向工程師作出書面確認,而此項確認未遭工程師的書面否認,則此項確認即應認為是工程師的書面命令。

52.變動的估價

(1)工程師應就其命令進行的任何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或刪除的工作確定他認為應對投標中指定的金額予以增加或減去的金額(如果有的話)。所有這些工作均應按工程師如果認為適用的本合同所規定的費率估價。如果本合同沒有載明任何適用於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費率,則應由工程師與承包人商定合適的價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確定他認為合理而適當的價格。

工程師確定費率的權力

(2)但是,如果任何刪除或增加部分的性質或工作量都同整個合同工程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的性質或工作量有關,工程師認為由於這種刪除或增加,使本合同對本工程任何專案所規定的費率或價格變得不合理或不適用,則應由工程師和承包人商定一個合適的費率或價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在考慮到各種情況之後另外確定他認為合理適當的費率或價格。

但是還必須規定,除非在該命令發出之日以後(而在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情況下,則在此項工作開始之前或在其後)已儘快地發出書面通知:

①由承包人通知工程師關於他要求額外付款或變動費率的意圖,或

②由工程師通知承包人關於他準備視情況變動費率或價格的意見,否則就不得按本條第(1)款增加本合同的價格,或按本條第(2)款變動費率或價格。

變動超過15%

(3)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時,發現各項變動(由於任何有關改變材料和(或)勞動力價格的條款所引起者除外)的最後結果,較投標所指定的金額增加或減少15%以上,則本合同價格的金額應按工程師和承包人雙方商定的金額進行修正。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在考慮到一切實質性的和有關的因素(包括承包人的雜費和管理費)之後,確定在他認為是合理而適當的金額。

計日工作

(4)工程師如果認為有必要或合乎需要時,可以書面命令任何增加的或替代的工作均應按計日工作進行。這樣,對這種工作應根據建築工程清單內的計日工作表所規定的條件和承包人在其投標中確定的費率與價格支付承包人。

承包人應向工程師提供必要的收據或其它憑證以證明所付金額,並應在定購物料以前先把關於該物料的報價單提請工程師認可。

對於所有按計日工作進行的工作,承包人應在此種工作持續進行期間,每天向工程師的代表提交此種工作所僱用的全部工人的姓名、工種和時間的準確清單一式兩份,以及列明此種工作所用的全部物料與裝置(已按照本檔案上面提到的表計入百分比增加的裝置除外)的品名及數量的報表也一式兩份。每份清單和報表如果或經認為正確無誤,其中一份將由工程師的代表簽字後退還承包人。每個月終,承包人應向工程師的代表提交一份關於所使用的勞動力、材料和裝置(上述例外除外)的價格報表,這種清單和報表如果沒有全部和準時提交,承包人就無權得到任何支付。但是如果工程師認為由於任何原因,要承包人按上述規定送交這種清單或報表並非切實可行的,則工程師應有權批准對此種工作按計日工作(在對此種工作所用的時間和裝置及材料感到滿意時)或是按他認為是公平合理的價格付款。

權利主張

(5)承包人應每月一次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一份賬目單,詳細列舉(儘可能詳盡)承包人認為自己有權提出的對任何增加的費用的各項權利主張,以及承包人根據工程師的命令已在當月進行的一切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凡沒有列入此項詳細賬目單內的對任何這類工作索取償付的要求,將一概不予考慮。但是儘管承包人沒有遵守此項條件,如果他已在儘早的時機,通知工程師關於他打算就這類工作提出權利主張,則工程師仍有權批准對任何這類工作付款。

裝置、臨時工程和材料

53.本工程專用的裝置等

(1)承包人所提供的一切施工裝置、臨時工程和材料一經攜入現場就應當認為是專供本工程的施工和建成之用未經工程師的書面同意(不得無理拒絕同意),承包人不得將其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移走(為了將其從現場的某部分移至另一部分者除外)。

裝置的撤離等

(2)在本工程竣工時,承包人應把他所提供的留在現場的所有上述施工裝置和臨時工程以及任何未使用的材料撤離現場。

僱主對裝置等損壞不承擔責任

(3)除本檔案第20條和第65條有規定者外,僱主在任何時候對上述任何施工裝置、臨時工程或材料所受的損失或傷害概不負責。

裝置的再輸出

(4)對於承包人為本工程的目的而輸入的任何施工裝置,在按上述規定撤離現場後,僱主將在有需要的情況下協助承包人就承包人再輸出這種施工裝置獲得必要的政府的批准同意。

海關放行

(5)僱主在需要時將協助承包人就本工程所必需的施工裝置、材料和其它各物取得海關的放行。

(6)任何涉及裝置、臨時工程和材料的其它條件,包括有關支付或減免關稅或其它進口稅、港口費、碼頭費、卸貨費、引水費和任何其它費用或應付款的各項條件,視需要在第二部分第53條第(6)、(7)等項中予以規定。

54.對材料等的認可不得是默示的

本檔案第53條的實施,不得被認為是默示工程師對其中所提到的材料或其它事項的任何認可,也不得妨礙工程師在任何時候拒絕任何這種材料。

測量

55.數量

建築工程清單中所列出的數量是對工作的估計數量,不能作為承包人為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義務時應進行的本工程的實際的和準確的數量。

56.應予測量的工程

除另有規定者外,工程師應按照本合同通過測量查明和確定按本合同完成的工作的價值。當工程師要求對本工程的任何部分進行測量時,他應通知承包人的指定代理人或代表,承包人應立即參加或派一名職稱的代理人協助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進行此項測量,並應提供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所要求的一切詳細資料。如果承包人不參加或者忽略或遺漏派代理人蔘加,則由工程師所作的或認可的測量應被認為是對工作的正確的測量。為了測量要用記錄和圖紙進行測量的長久性工作的目的,工程師的代表應對這種工作逐月作出記錄和圖紙,承包人在得到書面邀請參加檢查時,應在14天內參加與工程師的代表一道檢查並同意這些記錄和圖紙,並應在業經同意的記錄和圖紙上簽字,如果承包人不參加檢查和同意任何這種記錄和圖紙,則這些記錄和圖紙就應被認為是正確的。如果承包人在檢查這些記錄和圖紙以後,同意這些記錄和圖紙或同意後不在其上簽字,除非承包人在進行此項檢查後的14天內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書面通知,提出他聲稱這些記錄和圖紙是不正確的各個方面,請工程師決定,否則這些記錄和圖紙仍應被認為是正確的。

57.測量方法

除本合同另有特別說明或規定者外,不論任何一般的或當地的習慣,本工程仍應測量淨值。

臨時金額和直接成本金額

58.各項臨時金額

(1)在建築工程清單中(不論是在簽訂本合同時未作詳細規定而應由承包人進行的工作,還是應由按下文規定的指定的分包人進行的工作)列出的每一項臨時金額(非根據本條第(2)款規定的直接成本價格)連同承包人已經計入此項金額的費用和利潤(如果有的話)均應從本合同價格中予以扣除,並應代之以下列各項計入本合同價格;①與該臨時金額有關的工作系經工程師命令並由承包人進行的情況下,對這樣進行的工作按本檔案第52條所估定的價值。②與該臨時金額有關的工作系經工程師命令並由指定的分包人(定義見下文)進行的情況下,承包人按工程師的指示所實際支付給該分包人的金額(但是必須遵照本條第(5)款的規定),以及(如果承包人已把關於費用和利潤的任何金額計入與該工作有關的臨時金額)一項金額其所佔實際支付金額的比例與上述費用和利潤占上述臨時金額的比例相同者。

直接成本專案

(2)建築工程清單中的每一項金額其中包括(佔該金額的全部或部分)應為本工程提供的或用於本工程的貨物或材料的直接成本價格者,應由以承包人根據工程師的指示為該貨物或材料所支付的實際價格(但是必須遵照本條第(2)款的規定)代替直接成本價格而變動,同時本合同價格則應按照建築工程清單中的金額由於此種代替所增加或減少的金額而予以增減(視情況而定)。對於列入直接成本價格的關於勞動力的任何金額,不得由於上述實際價格高於或低於直接成本價格而變動。但是,對於所有其它費用和利潤,則應按照根據建築工程清單中所規定的有關直接成本的該一具體專案的百分比或者(如果無此種百分比時)根據承包人列入投標書作為調整直接成本金額的百分比而得出的金額,予以增加或減少(視情況而定)。

臨時和應急專案的使用

(3)在建築工程清單中所列的各項經規定為臨時或應急的款項,只能憑工程師的指示和決定動用。如果該款項全部或部分未經動用,則應從本合同價格中減去未動用的金額。

提供證明等

(4)承包人如經工程師要求應出示全部有關臨時專案或直接成本專案開支的報價單、發票、證件以及帳目或收據。

現金折扣

(5)承包人根據本條第(1)款(1)項或第(2)款的規定,按工程師的指示付給指定的分包人(按下文定義)的任何金額,只要是在承包人收到僱主該項付款之前支付的,為了根據本條第(1)或(2)款(視情況而定)調整本合同價格的目的,應在上述承包人實際支付的金額上增加這一實際付款額的___%,而與此有關的任何現金折扣的好處,均應轉給僱主。

分包人義務的轉讓

(6)如果指定的分包人(按下文定義)已就他所進行的工程或他所供應的貨物或材料和承包人承擔任何超過本合同規定的維護期一段期間的持續義務,承包人應在維護期滿後的任何時候應僱主的請求並由僱主承擔費用把此項義務尚未屆滿期間的好處轉讓給僱主。

59.指定的分包人

(1)可能經僱主或工程師指定或選定或認可的一切專家、商人和其它人員,其所進行的任何工作或供應的任何貨物的臨時或直接成本金額已列入建築工程清單者以及根據建築工程清單或說明書的規定要求承包人把任何工作轉包給他並正在進行此種工作和供應此種貨物的一切人員,均應被認為是承包人所僱用的分包人,並在下文稱之為“指定的分包人”,但是,僱主或工程師不得要求承包人、或認為承包人有義務僱用任何不願意同承包人簽訂含有如下條款的分包合同的指定的分包人:

①指定的分包人將就作為分包合同主題的工作或貨物向承包人承擔如同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條款向僱主所承擔的同樣的義務和責任,並將就此並就凡是由此引起的或與此有關的或是由於未履行這種義務或責任所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等,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害並給承包人以補償。

②指定的分包人將就其本人、其代理人、工人及僱員的任何疏忽,就其本人或其人員對承包人為本合同的目的所提供的施工裝置或臨時工程的任何濫用,並就上述一切權利主張,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害並給承包人以補償。

對指定的分包人的支付

(2)工程師在根據本檔案第六十條出具其中包括對任何指定的分包人所完成的工作或所提供的貨物付款的任何證書以前,應有權要求承包人提出適當證據證明,先前證書中所包括的對該指定的分包人的工作或貨物的一切付款(減去保留額),已由承包人如數支付或清償;如未支付或清償,除非承包人。

①以書面通知工程師,說明他有正當理由扣留或拒絕此項支付,並且

②向工程師出示適當證據,證明他已將此以書面通知該指定的分包人,否則僱主應有權根據工程師的證書把承包人未付給指定的分包人的一切款項(減去保留額)直接付給該指定的分包人,並從僱主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任何金額中用抵銷僱主為此所付的金額的方式予以扣除。

但是,如果按上所述工程師已經出具證書而僱主已直接付款,則工程師在再出具任何一份以承包人為受款人的證書時應從其金額中扣除上述由僱主直接支付的金額,但是不得扣留或遲延發給根據本合同的條款應當出具的證書本身。

證書和支付

60.證書和支付

(1)除另有規定者外,應按照第二部分第六十條所提出的條件,每月支付。

對施工裝置和材料的預付款

(2)如果僱主應就施工裝置和材料向承包人預付款,其支付和償還的條件將如第二部分第六十條所列。

用外幣支付

(3)如果進行本工程需要從本工程所在國以外的國家進口材料、裝置或裝備,或者如果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須由從任何其它國家進口的勞動力來進行,或者由於任何其它情況使其有必要或有需要,則根據本合同所應支付的款項的一部分應以適當的外幣支付,各該外幣支付部分和其適用的匯率以及支付條件均應在第二部分第六十條中予以規定。

61.僅由維護證書認可

本檔案第六十二條所提到的維護證書以外的任何證書都不得被認為是對任何工作或為之出具證書的其它事宜的認可,也不得作為對正當履行本合同或其中任何部分的承認或對承包人所提出的任何權利主張或要求的準確性或工程師所命令增加或變動的工作的準確性的承認,也無任何其它證書能終止或妨礙工程師的任何權力。

62.維護證書

(1)本合同應在工程師簽署並向僱主遞交維護證書,說明本工程業已竣工並使他滿意以後,才能被認為已經履行完畢。維護證書應由工程師在維護期滿(如果本工程的不同部分適用不同的維護期限,則應在最後的維護期屆滿)後28天,或在其後一俟維護期間按照本檔案第四十九條和五十條所命令進行的任何工程業已完成並使工程師滿意之時發出,即使僱主在此以前已進入本工程或已佔有、運用或使用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本條仍具有充分效力。但是,不得以出具維護證書作為按照第二部分第六十條中所規定的條件向承包人支付第二部分保留金的前提條件。

僱主責任的終止

(2)僱主對由於本合同或進行本工程所引起的或與此有關的任何事宜。均不再向承包人承擔責任,除非承包人在根據本條規定的維護證書發出以前已經書面提出與之有關的權利主張。

未履行的義務

(3)即使發出維護證書,承包人和(遵照本條第(2)款的條件下)僱主對於在維護證書發出以前根據本合同條款產生的而在此項證書發出時尚未履行的任何義務的履行依然承擔責任,並且為了確定任何這類義務的性質和範圍,應認為本合同在合同締約雙方之間仍然有效。

補救方法和權力

63.沒收

(1)如果承包人破產或已就其發出法院委派破產者產業管理人的委任書,或者承包人已提出申請宣佈破產的請求書,或者已經同其債權人作出安排或已向其債權人進行轉讓,或者同意在其債權人檢查委員會監督下執行本合同,或者(作為法人)停業清理(並非為合併或改組而自動停業清理),或者承包人未經首先取得僱主的書面同意而轉讓本合同,或者承包人的貨物已被依法扣押,或者工程師用書面向僱主證明他認為承包人:

①已放棄本合同,或

②在接到工程師關於繼續進行工程的書面通知後,無正當理由而不開始進行本工程或中止進行本工程達28天之久,或

③在接到工程師關於材料或工作已由工程師根據本條件宣告不適用並予以拒收的書面通知後達28天,仍未從現場撤走該材料或拆除和更換該工作,或

④未按本合同進行本工程,或持續地或公然地忽視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義務,或

⑤已將本合同的任何一部分轉包出去,有損於良好的做工或無視工程師的相反指示,則僱主可在向承包人發出書面通知14天后進入現場和本工程,並把承包人驅逐出現場和本工程,而並不由此廢止本合同或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或影響本合同所授予僱主或工程師的權利與權力,僱主可以自行完成本工程,或僱用任何其它承包人完成本工程,而僱主或該其它承包人可以為完成本工程而使用根據本合同規定認為是專供本工程施工和建成之用的施工裝置、臨時工程和材料中他們認為合適的部分,僱主可以在任何時候出售上述施工裝置、臨時工程和未經使用的材料,並把出售所得用作抵償承包人根據合同應付給他的任何款項。

沒收之日的估價

(2)工程師應在任何上述僱主進入現場並驅逐承包人之後儘快單方面地或通過向各方瞭解情況以後,或在進行他認為適宜進行的調查或詢問以後,確定並證明在僱主進入現場並驅逐承包人之時承包人對於其根據本合同已於當時實際完成的工作所已合理得到的或將合理歸於其的金額(如果有的話),以及任何上述未經使用或經部分使用的材料、任何施工裝置和任何臨時工程的價值。

沒收的支付

(3)如果僱主根據本條規定進入現場並驅逐承包人,則在維護期滿以前以及其後在竣工與維護費用、延遲竣工(如果有此情況的話)的損害賠償費和僱主所招致的一切其它開支業經工程師確定並證明其金額之前,僱主並無責任由於本合同而支付承包人任何款項。承包人此時只有權接受經工程師證明根據他適當完成的工作並扣除上述金額之後應當付給他的款項(如果有的話)。但是如果上述金額超過了根據承包人適當完成的工作所應付給他的金額,則該超過部分的款項應由承包人在僱主提出要求時向僱主支付,並應被認為是承包人對僱主的到期債務,應據以償還。

64.緊急修理

如果由於在本工程進行期間或者在維護期間,對於或有關本工程或其中任何一部分發生任何意外事故或失敗或其它事件,如有任何補救或其它工作或修理是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認為為了安全所緊急必需的,而承包人不能或不願立即進行這種工作或修理時,僱主可以派他自己的工人或其它工人來進行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所認為必要的工作或修理。如果工程師認為僱主按此進行的工作或修理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屬承包人有責任自行承擔費用進行者,則僱主在進行這種工作或修理時所正當產生的一切費用和開支,應由承包人在僱主提出要求時支付給僱主,或可由僱主從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中予以扣除。但是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視情況而定)在任何這種緊急情況發生之後,應合理地儘可能快地將此情況以書面通知承包人。

特別風險

65.不管本合同載有任何規定對戰爭等風險概不負責

(1)對於直接或間接地由於戰爭、戰爭行動(不論是否已經宣戰)、入侵、外國敵人的行動、判亂、革命、暴動、或者軍事政變或篡權、內戰或(非承包人自己的僱員之間的)動亂、騷亂或騷擾(以下統稱為“上述特殊風險”)所造成的對本工程(在上述任何特別風險發生以前已按本檔案第三十九條的規定被宣告為不適用的工作除外)或臨時工程或對不論僱主或第三方的財產的破壞或損害,或人身傷亡,承包人概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或其它責任,僱主應就此並就任何由此引起或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開支和費用等。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害並給承包人以補償,並應對由於上述特別風險所直接或間接地引起的對承包人用於或打算用於本工程的財產(包括正在運往現場的財產)的任何滅失或損害,給承包人以賠償。

由於特別風險對工程等造成的損害

(2)如果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在現場上的、或靠近現場的、或正在運住現場途中的任何材料(不論是供前者使用還是供後者使用的)由於任何上述特別風險而遭到破壞或損害,承包人仍有權得到對於任何永久性工程和任何由此遭到破壞或損害的材料的付款,而且承包人也有權得到僱主就修理受到破壞或損害的本工程或臨時工程和更換或修復工程師所要求的或為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材料等項費用,根據直接成本加上經工程師證明為合理的利潤給承包人的付款。

發射彈藥等情況

(3)無論在任何時候、任何地方由於發生任何地雷、炸彈、炮彈、手榴彈、或其它發射彈藥或軍火炸藥的爆炸或撞擊所造成的破壞、損害或傷亡,都應認為是上述特別風險的後果。

由於特別風險所增加的費用

(4)任何歸因於或由於產生於或以任何方式有關於任何特別風險(但在遵照本條下文所載有關爆發戰爭的規定的條件下)的、在進行本工程中或伴隨而來的所增加的費用(不屬於在發生上述特別風險以前已根據本檔案第39條被宣告為不適用的工程的重建費用),應由僱主付還給承包人,但承包人應在一獲悉任何這種增加的費用時,立即將此以書面通知工程師。

戰爭爆發

(5)如果在本合同期間,世界上任何地方爆發戰爭(無論是否已經宣戰),不論其財務方面還是在其它方面嚴重影響本工程的進行,承包人應以最大努力來完成工程,直至本合同根據本條規定終止為止,但是,僱主應有權在這種戰爭爆發以後的任何時候通過給承包人以書面通知而終止本合同。在給以該通知之時,本合同應(立約各方根據本條所享有的權利和本檔案第六十七條的實施除外)即予終止,但不使任何一方對於以前發生的違反合同行為所享有的權利受到損害。

在終止時撤離裝置

(6)如果本合同根據本條上款的規定予以終止,承包人應以合理的速度從現場撤離一切施工裝置,並應為其分包人這樣做提供類似的方便。

合同終止後的支付

(7)如果本合同已按上述終止,僱主應(就已支付給承包人的部分付款中未包括的金額或專案而言)對於終止之日以前所進行的一切工作按本合同規定的費率和價格並加上以下各項支付承包人:

①對於任何預備專案就其中所包含的工作或勞務已經實施或履行者所應付給的金額,以及對於任何這類專案就其中所包含的工作或勞務已經部分實施或履行者按工程師所證明的適當比例所應付給的金額。

②為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所合理地定購的並已向承包人交貨或是承包人在法律上有義務接受交貨的材料或貨物的費用(這種材料或貨物一經僱主付款即成為僱主所有的財產)。

③須經工程師證明的承包人為指望完成全部工程所合理招致的凡未包括在本款前面所提到的各項付款之內的任何開支總額。

④根據本條第(1)、(2)、(4)款規定任何另外的應付金額。

⑤根據本條第(6)款撤離裝置和(如經承包人要求)從現場運返至承包人在其企業註冊國的主要工廠場地或運至不需要更高費用的其它目的地的合理費用。

⑥本合同終止時承包人在本工程或有關本工程所僱用的一切職員和工人遣返的合理費用。

但是,僱主有權將承包人對裝置和材料的預付款的任何未償結欠金額和僱主就進行本工程事先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記入貸方,抵付僱主根據本款規定應付的任何款項。

落空

66.在落空情況下的支付

如果本合同不論由於戰爭或不論任何其它原因而落空,僱主對所已經進行的工作所應付給承包人的金額,應與如果本合同已根據本檔案第65條的規定予以終止時根據本文第65條所應付給承包人的金額相同。

爭端的解決

67.爭端的解決——仲裁

如果在僱主或工程師與承包人之間關於或由於本合同或進行本工程(不論是在本工程進行中或在其竣工之後,也不論是在本合同終止、放棄或撕毀之前或之後)發生任何爭端或不論任何性質的分歧,應首先提交工程師解決,工程師應在經任何一方提出要求後的90天內將其決定以書面通知僱主和承包人。除下文有規定者外,工程師對於提交他的各個事項所作的決定,應是終局的,並對僱主和承包人都具有約束力,直至該項工作完成為止,並應對承包人立即生效,不論承包人或僱主是否按下文的規定要求仲裁,承包人應以應有的注意繼續進行本工程。如果工程師已將其決定以書面通知僱主和承包人,而僱主或承包人在接到該通知後的90天內未將提交仲裁的要求通知工程師,則上述決定應仍然是終局的,並對僱主和承包人具有約束力。如果工程師未能在上述要求提出後的90天內就其上述決定發出通知,或者如果僱主或承包人任何一方對任何這種決定感到不滿意,則在任何這種情況下,僱主或承包人可在接到關於該決定的通知後的90天內,或者在第一個90天期限屆滿後的90天內(視情況而定),要求把爭端事項按下文規定提交仲裁。一切爭端或分歧凡工程師對之所作的決定(如果有的話)未加上述成為終局的並具有約束力者,應根據國際商會調解和仲裁規則,由按照該規則所指定的一名或數名仲裁員予以最後解決。上述仲裁員完全有權審查和修改工程師的任何決定、意見、指示、證書或估價,在仲裁程式中任何一方都不應限於向仲裁員提出為取得工程師的上述決定而曾向工程師提出的證據或論據。工程師按以上規定所作的任何決定都不得剝奪他被作為證人傳訊並就不論任何與上述提交仲裁員的爭端或分歧有關的任何事故向仲裁員提供證據的資格。除非有僱主和承包人的書面同意,否則在本工程竣工或宣告竣工以前,仲裁員不得開始執行其職權,但是:

(i)對於工程師扣發任何證書或扣留承包人認為按第二部分第六十條規定的條件有權得到的保留金中的任何部分,或對於工程師根據本檔案第六十三(1)條行使其出具證書的權力或根據本檔案第七十一條所發生的爭端,仲裁員在竣工或宣告竣工以前即可行使其職權;

(ii)根據本檔案第四十八條出具竣工證書不應成為仲裁員開始執行其職權的先決條件。

通知

68.把通知送達承包人

(1)根據本合同的條款應給承包人的任何通知,應通過郵寄送達或交到承包人的主要營業地點(或者如果承包人是一家公司則寄到或交到其註冊登記的辦事處)。

把通知送達僱主

(2)根據本合同條款應給僱主的任何通知通過郵寄送達或交到僱主的最新地址(或者如果僱主是一家公司則應寄到或交到其註冊登記的辦事處)。

僱主違約

69.僱主違約

(1)如果僱主:

①對於根據工程師的任何證書證明所應付的金額,未能在根據本合同條款規定這種金額已到期後的30天內付給承包人,或

②干擾或阻礙任何這種證書的發給,或

③處於破產或(作為一家公司)並非由於改組或合併目的而停業清理,則承包人有權通過向僱主發出書面通知,在不使任何其它權利或補救方法受到損害的情況下,終止根據本合同對承包人僱用。

(2)在發出上述通知後,承包人應(儘管有本檔案第五十三(1)條的規定),以合理的速度把他帶到現場的一切施工裝置撤離現場。

(3)如果發生這種終止合同的情況,僱主對承包人承擔的支付義務,應如同本合同根據本檔案第六十五條的規定予以終止時一樣,但是除第六十五(7)條規定的付款外,僱主還應按承包人由於或有關或因為這種終止合同而受到的任何損失或損害的金額支付承包人。

(4)本條所載各點都不得損害承包人關於行使其有權享有的任何其它權利或補救辦法來替代或附加於本條所規定的權利或補救辦法的權利。

70.費用的增減

如果要就工資的升降並對材料或任何影響本工程進行費用的其它各項作調整時,應按第二部分第70條所列。

71.重大的經濟失調

如果在投標之日以後,本工程進行施工所在國家由於該國政府施工加貨幣限制或由於該國貨幣貶值而發生重大的經濟失調時,僱主應向承包人支付進行本工程的或其附帶的任何屬於或由於發生此種經濟失調而引起的或以任何方式與之有關的所增加的費用,但是,本條的任何規定都不得損害承包人關於行使其在此種情況下可享有的任何其它權利或補救方法的權利。

納稅

第七十二條 納稅其他。

第七十三條 其他約定。

最後條款

第七十四條 本合同依據____國法律進行解釋。

第二部分 專用條件

(下述各條,意在作為一份備忘錄,供擬訂將按考慮到本工程的環境和所在地的必要而變動的條款時使用。這些必須專門擬訂以適應每個特定合同的可變動條款,應包括下述事宜和任何適用的其它內容)

第一條 定義

僱主:僱主是_____

工程師:工程師是_____任何其它所需要的定義。

第六條 檔案相互解釋

語言:語言是________主要語言是_________

第三十四條 勞動力

(9)、(10)等款:進口勞力許可證、管理、保健、工作時數和條件、工資等級、遵守勞動法。

第四十七(三)條 獎金

提前竣工的獎金(如果有的話)。如果沒有,則在投標書的附錄中寫上“無”。

第四十九條 臨時修復

在永久性修復工作並由承包人進行的有關情況下,應對第四十九條再另外加上一款,以寫明在臨時修復為進行工程而佔用的任何公路時修補所有凹陷等,以及對截止維護期結束時止,或直到為進行永久性修復工作而佔用場地為止的期間,因此而產生的損壞和傷害的賠償責任。

第五十三條 供本工程等專用的裝置等

(6)、(7)等:裝置的租用;裝置的出售和處理;支付或減免關稅或其它進口稅、港口費、碼頭費、卸貨費、引水費和任何其它費用或應付款,任何其它影響裝置的條件。

第六十條 證書和支付

對於所製作的裝置和材料的預付款;這種預付款及其償還的條件;每月對所進行的工作的權利主張和工程師出具的關於當月所進行的永久性工程和建築工程清單上所列的臨時工程應給承包人的金額的證書以及在如果沒有材料和裝置的預付款的情況下,經工程師證明的用於現場永久性工程的材料的金額;保留金的支付次數;證書的改正和扣留;支付地點;支付次數;用以支付的外幣、比例、匯率及對之適用的條件。

第七十條 費用的增減

在有關情況下,本條應包括下列內容:

由於工資率和應付給工人的當地職員的津貼的變化而造成的合同價格的調整;工人和當地職員僱用條件的改變;永久性或臨時工程的材料費用或消費品備用品費用、燃料費和電費的變動;運費和保險費的變化;關稅和其它進口稅;任何法律、法規等的實施。

第七十二條 納稅

承包人及其職員支付或減免當地所得稅或其他稅。

第七十三條 其它

(在某些情況下,也可加入一些包含下列內容的條款)

1.管理進口和使用爆破炸藥的規章條例;

2.賄賂和貪汙;

3.本工程圖片和廣告;

4.關於對祕密情報保密的義務;

5.合同的任何其它特殊內容。

最後條款 合同所依據的法律

本條款應講明合同應受何國法律的支配和將依據何國法律進行解釋。

注意:這類條款一般應放在第二部分的末尾,並相應編號)

協議書

本協議書於____年__月__日由_______的_____(下稱“僱主”)為一方與_____的___(下稱“承包人”)為另一方共同擬定。

鑑於僱主想要建造某項工程,也就是_____並且已接受了承包人對本工程___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進行的投標,茲立本協議為證如下:

1.本協議中的詞和用語均應具有下文提到的合同條件中為其分別指定的含義。

2.下述檔案應被認為是構成並作為和理解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即:

(a)上述投標;

(b)圖紙;

(c)合同條件(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

(d)說明書;

(e)建築工程清單;

(f)費率和價格表(如果有的話)。

3.作為對下述僱主應給承包人的付款和對價,承包人特此與僱主立約保證,完全依照合同條款的規定承擔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

4.僱主特此立約保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款,作為對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的報酬。

本協議立約雙方,為在上面文首寫明的年月和日期在本協議上加蓋各自的公章(或各自親自簽字蓋章),以資證明,茲在此加蓋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公章。

在場的有:______或由上述________________親自簽字蓋章並交付在場的有:________________

建築工程招聘建造職務合同 篇5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專案一覽表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_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組成合同的檔案

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檔案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後生效。

發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建築工程招聘建造職務合同 篇6

本著平等、自願、公平、誠實守信的原則,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將中市辦二期16號樓粉刷工程勞務工作分包給乙方。為使工程順利進行,特簽訂本協議書:

一、承包方式和承包範圍

1.1 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以固定包工單價承包給乙方,河北建工集團提供原材料、外架及施工電梯,甲方提供灰桶、灰盆、鐵鍬、攪拌機、小推車、水平儀、五線儀、電鎬等工具。乙方提供除此之外的所需其他工具。施工驗收完畢後,甲方補助乙方1000元工具補貼費用。

1.2 承包範圍:

①內牆粉刷:包括天棚抹灰、室內砌體抹灰。

②外牆粉刷:包括陽臺、窗臺、雨棚、挑簷等抹灰。

二、工程結算

2.1 本合同採用固定價格按大包乾,結算單價按施工面積人民幣12 元/m²。門算一半(如入戶門、電梯門、單元門等)窗戶滿算。另無論任何情況不予以調整。

2.2 付款方式:

16# 樓粉刷工程,每月20日付完成工程量的70%。期間不預支任何費用。粉刷全部完工後,經驗收合格付至總工程款的90%。

2.3質保金:甲方保留乙方總工程款10%的質保金,在保修期內乙方隨時響應甲方的維修要求,如乙方不能在指定的時間內到達進行維修,甲方有權另行安排維修,所需費用由乙方負責,並從質保金內扣除。質保期後如無質量問題,甲方在質保期後兩個月內無息支付給乙方質保金(無息)

三、工期要求

3.1 甲方根據總工期要求,編制施工總進度計劃。在此基礎上,乙方編制詳細的周計劃,月計劃。40天完成一至十層,計劃不周,組織不力,技術力量不足,造成工期延誤,使甲方蒙受的損失,甲方保留索賠的權利。若達不到規定進度要求,甲方有權安排其它班組施工,所幹工作量從乙方結算中扣除給其它班組。

3.2 工期要求:按甲方總進度計劃,只准提前,不得拖延

四、權利和義務

4.1.1 甲方有權審查乙方隊伍組成的合理性,當甲方發現乙方隊伍中有不適合本工程的工作人員,有提議撤換的權利。

4.1.2 對乙方施工的專案進行抽查,發現質量問題,指令整改,其損失部分由乙方自行監管方包括專案部、監理單位及甲方陳明軍

4.1.3 當甲方發現乙方不能確保工程進度和質量以及違反上述各條款時,甲方有權辭退乙方,乙方不得藉故拖延,按完成工作量的60%接清帳目,限在5天內離開工地。

4.1.4 若未經甲方允許,乙方無故中途退場,則視為違約,甲方一律不予結帳。

4.1.5甲方作為本合同代表對本合同工作內容、質量、進度、安全、成本、配合等條款負責。

4.2 甲方義務

4.2.1 施工期間,甲方幫助尋找所須的食宿,但食宿不屬於甲方管理範圍,一切相關事宜有乙方承擔。提供相應的施工工具、裝置,乙方應安排專人檢查施工工具,如有問題可拒絕使用,如使用則認可無問題,如損壞視為乙方責任,如造成人員傷亡均有乙方全權承擔。

4.2.2 施工完畢,經各方驗收合格,對乙方完成的工程量進行結算並按約定付款。

4.3乙方權利

4.3.1 要求甲方提供施工必須的相應工具、裝置。

4.3.2 施工完畢,經驗收合格,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結算付款。

4.4 乙方義務

4.4.1 乙方負責組建政治素質、技術素質合格的職工隊伍,並將花名冊及身份證等相關證件呈報甲方及專案部備案。每個職工簽好上崗協議書,方可上崗作業。並在河北建工集團安全部做好三級安全教育。

4.4.2 乙方在施工期間,用料必須注意節約,不得浪費。因乙方施工造成的各項罰款由乙方自行承擔。

4.4.3 人走場清做好安全文明施工,滿足工地要求。甲方提供的一切生產工具,乙方均應加倍愛護,若有損壞,照價賠償。

4.4.4 乙方必須制訂出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乙方發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施工前自行檢查施工器具,有隱患必須彙報,不得施工違者後果自負。

4.4.5乙方工人不得私拉電線電源、燒電爐、熱得快等類似電器。

4.4.6 乙方在施工全過程中必須加強對自己隊伍的管理教育。所有人員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管理條例,決不允許酗酒、賭博、偷盜、打架鬥毆。如有上述現象發生,將視情節輕重,接受各部門處罰,直至清除出工地並交當地公安部門處理。

4.4.7 乙方選派施工人員必須是適合從事體力勞動的50週歲以下、身體健康無任何傳染病、高血壓、心臟病、恐高症等疾病。

五、乙方工作內容要求事項

5.1 主體結構驗收前線槽、穿木工孔洞的嵌補,粉刷灰餅的設定

5.2 不同材料交接處加強網固定,砼基層表面粘結處理(鑿毛或甩漿 處理)。

5.3 分格條滴水線的鑲貼、基層清理、澆水。

5.4 材料過篩,砂漿拌制及施工區域內材料的水平、垂直運輸。

5.5 粉刷高度3.6M以內腳手架的搭設。

5.6 抹灰層按規範要求分層趕平成活、養護。

5.7 清掃落地灰。及其他甲方另行安排的任務。

六、質量要求

抹灰工程施工質量逐層評定,必須符合現行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範要求,質量等級為優良。

6.1 抹灰層與基層之間及各抹灰層之間各層必須粘結牢固,抹灰層應無脫層、空鼓,面層應無爆灰和裂縫。

6.2 抹灰表面應光滑、潔淨,顏色均勻,無抹紋,分格縫和灰線應清晰美觀。

6.3 護角、孔洞、槽、盒周圍的抹灰表面應整齊、光滑,管道表面的抹灰表面應平整。

6.4 抹灰分格縫的設定應符合設計要求,寬度和深度應均勻,表面光滑,稜角整齊。

6.5 有排水要求的部位應做滴水線(槽)。滴水線(槽)應整齊順直,滴水線應內高外低,滴水線槽的寬度和深度均不應小於10㎜。

6.6 牆面垂直度≤3mm,平整度≤3mm陰陽角方正≤3mm,分格條(縫)直線度≤3mm。牆裙、勒腳上口直線度≤3mm。

6.7 滿足專案技術交底要求。(以專案部交接為準)

七、獎罰措施

7.1 乙方必須服從總進度計劃的要求,只能提前不能逾期, 該分項工程施工工期為 40 天,從合同簽訂之日起算。如由乙方原因而造成的工期拖延,甲方將處 500元/天罰款。

7.2 因乙方操作不當,造成粉刷層空鼓、開裂或粉刷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等級,乙方無條件返工,其材料費、人工費用由乙方負責,如因此而延誤工期,接受專案部處罰。

7.3 乙方人員如有上班不戴好安全帽、穿拖鞋、硬底鞋、赤腳、赤膊及其他違規行為的,甲方將按規定予以200 元/次處罰。

7.4因粉刷施工得到專案部的獎勵甲方全部返還乙方並增加50%獎勵。

八、其他

8.1 本協議書未及事宜,經甲乙雙方商定後再行簽訂補充協議。

8.2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後生效,帳目結清後作廢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建築工程招聘建造職務合同 篇7

建設單位:(簡稱甲方)  地 址:  施工單位:(簡稱乙方)  地 址:  茲有 工程,經過投標、議標、決定由乙方施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為了明確工程專案及雙方責任,本著互相協作,確保施工專案順利完成的原則。經過甲乙雙方協商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地點  

第二條:工程內容  

第三條:承包方式  

第四條:工程價款及調整  

1. 工程價款  

2.發生以下情況之一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做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  

(4)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窩工損失或其他得有關損失;  

(5)合同條款以外得其他增減或調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  

第六條:合同工期  

1.雙方商定總工期為 天。  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 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代表簽證後,工程可以順延。  

(1) 甲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提供開工條件,  

(2) 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3) 非乙方原因得氣超過4個小時以上時;停水停電停  

(4) 工程款未按時支付;  

(5) 不可抗力(如地震颱風火災等)  

3.由甲方責任造成的工期延誤,甲方應支付由此給乙方造成得窩工損失及其他增加費用,相應順延工期。  

4.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拖延工期,每超過一天罰款 元,反之每提前一天獎勵 元。但獎罰累計不超過總造價得2%。  

第七條:工程質量要求:  

第八條:材料裝置:  

第九條:工程施工前後雙方的工作和有關責任  

1. 甲方:  

(1)進場前 天內,甲方必須將施工現場清理乾淨。為乙方提供施工人員生活住宿場地,並在乙方進場前辦妥本工程報建和消防以及施工許可證等有關手續;  

(2)負責解決施工場地的用水用電熱力電訊保證乙方在施工期間的需求;  

(3)按時支付工程款項;  

(4)協調施工現場內各交叉作業施工單位之間的關係及施工次序,保證乙方順利施工;  

(5)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6)組織施工現場的隱蔽工程變更工程的驗收和簽證工作;  

(7)負責本工程涉及有關部門的聯絡和協調工作;  

(8)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2.乙方:  

(1)做好施工組織管理及向甲方提供工程進度情況;  

(2)做好施工安全防範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3)負責做好材料、裝置的採購和保管工作;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代表同意,需辦理有關手續的,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5)參加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第十條:保修  保修期限: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及甲方在驗收證書籤字之日起計算,按國家規定的保修條款執行。本工程保修期為 個月。  

第十一條:工程停建或緩建:  

1. 因政策調整,人力不可抗力及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緩建,是合同不宜繼續履行,雙方應簽訂工程停緩建協議。  

2. 工程停緩建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和已購材料裝置器具的保護及移交工作,並將自有機械裝置,以及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離提供必要條件,並支付撤出的一切費用,同時按合同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3. 已訂貨的材料裝置器具等款項,由甲方承擔,應退貨的由訂貨方負責退貨,不能退貨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二條:其它  

1. 如甲方要求變更工程內容,改變安裝範圍及條件,應徵得乙方的同意,並辦理書面簽證(為合同附件)工程竣工驗收後按實際工程量結算,否則乙方有權拒絕設計和施工。  

2. 工程款項必須匯入合同指定的乙方銀行帳號,否則因此引起的法律糾紛由甲方負責全部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至辦完工程驗收交接和竣工結算後,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後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 份,乙方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簡稱甲方),與_________(簡稱乙方),簽訂安裝主機的專案合同。  

1、安裝工程名稱: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  

3、工程範圍:本合同所附圖紙及估價單。  

4、完工期限:本安裝工程將配合甲方在_________建造工程完工後六十(60)天內,完成安裝工程,其中包括_________主機試驗執行。  

5、安裝工程總價格:_________美元整。  

6、安裝工程付款進度:  第1期:甲方在本合同開始實施時,付給乙方工程總價15%,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2期:甲方在a港口造船工程開始時,付給乙方工程總價15%,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3期:在安裝管路時,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10%,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4期:在主機的主要裝置運抵工地時,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的40%,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5期:在安裝工程完畢時,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的10%,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6期:在工程驗收合格後,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餘額的10%,即_________美元整。  

7、違約罰款:因乙方原因未準時完工時,應由乙方負責,應付違約罰款,每天按總價的1%計算,即_________美元整。  

8、增加或減少工程:若甲方需修改、增加或減少其工程計劃時,總價之增減,應按雙方規定之訂單計算。若需新增加工程量,雙方應另行協商該項新增加工程之單價。若甲方因修改原計劃而將已完工部份工程或已運抵工地之材料棄置,甲方在驗收後,應按雙方規定的單價對乙方已完成的工程費用及材料費,予以支付。  

9、監督進度:甲方派去的監督人員或代表對工程進度予以監督並有權予以監工、指導。乙方應按甲方人員或代表的指示正確施工,不得以任何藉口置之不理。  

10、工程停止:若甲方通知乙方將工程停止,其原因並非應由乙方負責者,乙方可停止並要求甲方按照已完成工程的數量、運抵工地的材料及其他合理費用,在已交款中增付或扣除。  1

1、工程保管:在工程開始時,完工移交前,已完工的工程及留在工地的材料、工具、裝置等,均由乙方保管。除人力不能抵抗的災害外,乙方應對保管中的一切,負損害之全責。如遇不可抵抗的天災人禍,乙方應詳列損害實情,向甲方提出恢復原狀的價格及日期,以供甲方核對付款之用。若甲方決定不再繼續施工,按合同第10 條規定結束。  1

2、工程保證:除天災或因甲方使用不當的原因外,乙方應在甲方驗收後保證工程質量良好一

(1)年。  1

3、附帶條款:在工程進行中,若因乙方的過錯,使甲方或其他人員受到損害,乙方應負責賠償。但其損害原因是由甲方或與甲方訂約之其他工程人員的過錯所造成,則應由甲方完全負責。  1

4、附件:本合同附件應視為本合同的一部份,與其他條款有同等效力。  1

5、合同形式: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各保留兩份副本供雙方存檔備查。  1

6、附加條款:主機的保養--乙方應在甲方驗收後,提供及定期對_________主機保養服務一

(1)年,每六

(6)個月派員一次維護正常執行。  本合同按雙方所籤日期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地址 _____ 郵編 _____  e ______, fa_ ______ 機構名稱:____  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汙染  委託檢測合同書  工程名稱:  委 託 方: (甲方)  檢 測 方: (乙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址 _____ 郵編 _____  e ______, fa_ ______  本合同簽約各方就本合同書中所描述的技術服務內容、工作條件、費用支付、驗收標準、違約責任以及與之相關的技術和法律問題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由簽約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專案基本資訊: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址:  

3. 設計單位:  

4. 建設單位:  

5. 施工單位:  

6. 監理單位:  工程類別 □ 類 □ 類  房間總數 間  

第二條 檢測試驗內容:選項  (在□處劃“√”代表選擇,不選擇項應劃鎖定。)  □ 類 □ 類  機構名稱:____  注:檢測數量不得少於相關標準規範規定的最低檢測數量要求。  

第三條、檢測費用及付款方式:  

1.檢測費: σ實際檢測數量_單價  (大寫):  (小寫) 。  

2.支付方式:  □

a.一次性支付。支付時間:  □

b.分期支付。  ①本合同書生效後____日內,甲方即向乙方預付總金額的 %,  地址 _____ 郵編 _____  e ______, fa_ ______ 機構名稱:____  計(大寫) 拾 萬 千 百 拾 元, 2乙方向甲方提供正式檢測報告時,甲方即向乙方結清所餘款項,  計(大寫) 拾 萬 千 百 拾 元,  

第四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  

(1)甲方應如實向乙方以書面形式提供與公章相符的委託單位全稱;與圖紙相符的工程名稱、建築面積、層數、結構型別、委託人姓名。  

(2)甲方應依據各種材料相應規範、標準,提供相應資訊,資訊必須準確無誤,以便乙方出具相應報告。  

(3)委託應提供符合要求的現場採用條件。  

(4)委託時應提出明確的檢測依據和檢測專案(引數)。  

(5)因甲方委託資訊錯誤而導致乙方出具錯誤的報告,甲方承擔相應的檢測費。  

(6)保證檢測費用按合同要求及時支付。  

(7)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任何影響檢測結果公正性、準確性的不合理要求。  

(8) 若不按合同約定完成上述工作時,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2、乙方  

(1)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工程名稱、委託單位、委託人等資訊根據不同樣品,不同規範、標準,出具相關檢測報告。  

(2)檢測時限在規範、標準中有規定的,乙方本著以規範、標準規定的時限為原則,安排取樣、檢測。  地址 _____ 郵編 _____  e ______, fa_ ______  

(3)乙方獨立地實施符合國家標準的檢測,並依據相應的標準規範對檢測結果進行客觀、公正、科學、準確的判定。  

(4)乙方出具的檢測報告必須符合國家規範要求,各類資質印章齊全,檢測人、稽核人、授權簽字人均應簽字,否則報告無效。  

(5)乙方保證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檢測並出具相應的檢測報告,同時收取檢測費。  

(6)若不按合同約定完成上述工作時,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第六條 保密要求(不要求時,應劃鎖定。) 機構名稱:____  

1. 保密範圍  

2. 保密期限  

第七條 檢測報告提交時間及份數  提交報告時間: ;檢測報告一式 3 份。  

第八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按以下方式承擔違約金 □

a.違約方支付 元違約金給另一方。  □

b.違約方按合同總金額的 %支付違約金給另一方。  

第九條、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書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合同經雙方共同蓋章後生效,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地址 _____ 郵編 _____ e ______, fa_ ______ 機構名稱

建築工程招聘建造職務合同 篇8

發包人:江蘇XX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  乙方承包甲方位於____縣海洋____區匯聯鋁業回填土方工程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工程名稱  江蘇XX公司工地工程專案之土方回填工程  

二、承包方式及範圍  

1、包工包料、包機械、包質量、保安全、包文明施工  

2、乙方提供土方(小塊風化石)、運輸(自卸車)、推土機  到甲方工地回填,甲方提供的回填區域:匯聯廠房長300 寬  

三、合同工期  整個專案土方回填總工期共月至________年月____日止(包括法定節假日),如遇大雨等人力不  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工期順延。  

四、回填土方質量要求  

1、土料:小塊風化石  

2、 回填土方中的風化石塊直徑不宜大於釐米,大於  釐米的風化石塊量不得大於土方總量的千分之零點五。  

3、回填土方必須經推土機平整壓實,土質及回填質量應得  到甲方認可。  

五、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1、承包單價元 3(含稅價),綜合報價包含土方工料費、運輸費及按要求回填平整壓實的費用,運輸距離不作為承包價格的計量因素。  

2、工程價款支付:工程期間甲方無需付款,為乙方全墊資,工程完成經甲方驗收合格後  

六、施工要求  

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指定地點回填,回填土方質量必須經過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認可方可回填,並須保證土方運輸的連續性。  

2、在回填過程中,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監督和檢查。  

3、安全文明施工:乙方應對其現場操作人員做好安全教育工作,並配齊全套勞動保護用品。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人員傷亡(含第三者)或甲方財產損失,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七、違約  

1、合同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單方面終止合同,均屬單方違約,毀約方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2、乙方回填地坪後的絕對標高應達到甲方要求,若達不到甲方要求的回填高度,甲方按實量給予扣減。  

3、乙方應按期完工,每延遲一天,付合同總價款5%違約金。  

八、爭議  如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縣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付清後失效。  甲方:江蘇XX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電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招聘建造職務合同 篇9

工程名稱: 發包單位:

承包單位:

監理單位:

勘察設計單位: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地點:  

第一條:總則  為優質、高效的完成 合同工程的施工任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乙方承包的本合同項下的工程施工、完成及維修等工作,在遵守甲方與建設單位(簡稱:業主)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及附件(簡稱:主合同)的前提下,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甲,乙雙方應嚴格恪守和執行本合同條款。  

第二條:組成合同的檔案  

(一)本合同  本合同及其附件是在主合同的基礎上,經雙方充分協商確定並簽署的。但本合同不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乙方在本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不得超越甲方在主合同中可以從業主那裡獲得的全部權利,乙方在本合同中應該履行的義務不限於甲方在主合同中應該向業主履行的全部義務。  

(二)組成合同的檔案  

1. 本合同及附件;  

2. 在本合同的基礎上,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甲方認可或制定下發的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或開工報告,下達或轉發的相關檔案、指令、通知、施工計劃、會議紀要等;  

4.主合同規定的合同檔案(除《公路工程國內招標檔案範本(20版)》

第一卷、

第三卷內容及甲方向業主遞交的本專案投標書中工程量清單內容外)相關部分。  合同組成檔案若有衝突時,採取優先有效原則,按組成檔案編號數字排序,由小依次優先。除非雙方另有書面合同約定,否則雙方工程施工的全部權利和義務均受本合同約束和調整。  

第三條:本合同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範圍及內容:  

1)施工段落或樁號:  

2)詳細施工內容:(含不予單獨支付的附屬工作)  

4.工程期限:年____月____日至年____月____日(包括星期天和法定假日),缺陷責任期和保修期以主合同規定的期限為準特殊情況可單獨約定。  

5.工程數量及單價:  

1)承包方式:單價承包;  

2)工程數量及單價:詳見附件《工程量清單》及《工程量清單說明》; 本合同《工程量清單》內工程數量僅為名義數量,具體結算數量以實際完成並經甲方及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符合本合同規定計價條件的工程數量為準。  本合同《工程量清單》內工程單價為相應工程施工完工的全部報酬,含:勞務、材料、機械、質檢(自檢)、安裝、缺陷修復、管理、保險(工程一切險除外)、合同明示的或暗示的風險、利潤、調遷、臨建、安全環保職業健康、現場文明施工及除營業稅、教育費附加、____市建設維護費外各種稅費。  3( 元整),具體金額以最終累計結算款為準,乙方無權要求甲方進行造價差額補償或索賠。  其中:乙方為完成合同約定的工程專案而必須完成的但在工程範圍或工程量清單或詳細施工內容中沒有寫明或單列的工作內容,均屬於乙方在本合同中應該履行的合同義務。乙方在完成這些工作內容過程中形成的各種形式的工程計量資料只能用於甲方和業主之間的結算,不能用於甲乙雙方之間的結算。  

第四條:工程質量  

(一)工程質量標準  

1、工程質量應符合主合同對相關工程質量條款的規定,滿足施工設計圖紙和國家相關技術標準的要求。  1  

2、工程質量達到甲方提出的創優目標,產品合格率100%,優良率95%以上。符合監理要求,達到業主滿意。  

(二)甲方對工程質量管理  

1、監督、指導乙方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並檢查其執行情況。  

2、提供相關工程施工圖紙、平面位置控制基準點和施工配合比,定期對測量基準點複核及修正。  

3、編制下達(或審批乙方上報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對乙方進行施工技術和工程質量檢驗、驗收標準與程式交底。  

4、參與乙方首件工程質量控制與管理。  

5、負責工序檢查及協調監理工程師進行工程報驗,對施工過程實施技術指導與質量監控,工程完工後組織工程交工驗收。  

6、對工程質量控制過程中存在的隱患和工程質量中存在的缺陷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整改或修復或返工,乙方應無條件執行,由此增加的費用乙方自負。當工程質量給甲方造成名譽損失時,甲方有權視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或減少工程數量甚至終止合同。  

7、負責施工資料填寫表格的有償提供,指導乙方正確填寫,負責資料稽核、報籤、彙總和整理、歸檔。  

(三)乙方對工程質量控制  

1、遵守總合同對相關工程質量條款的規定,嚴格按施工設計圖紙、技術規範和經甲方批准(或下發)的施工組織設計精心施工。  

2、對所屬施工人員進行施工技術交底,施工過程管理、檢查和糾偏。  

3、對施工及檢驗計量器具定期認證、用前標定,保證自檢精度,無權擅自改變施工圖設計、配合比、施工技術方案等,由此造成的損失責任自負。  

4、執行開工“首件制”,首件工程未經甲方認可不得進行大面積開工。  

5、設專人負責工程質量自檢,工序自檢合格後持甲方規定的檢驗資料報甲方現場管理人員複查,經甲方複查合格後報監理工程師檢驗,未經甲方及監理檢查合格不得進入下道工序施工。  

6、配合並服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質量管理,對管理中存在的分歧可向甲方合同主管部門提出並協商解決。  

7、負責對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測量資料進行復核,發現問題應及時上報甲方核實,對因此產生的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五條:工程進度  

(一)工程進度要求  工程進度要滿足業主進度計劃要求,同時符合甲方總體控制計劃及階段性目標的規定。  

(二)甲方進度計劃管理  

1、甲方按合同或業主進度計劃細化乙方相應工程施工控制計劃,按計劃管理,定期組織召開生產排程會,分析存在的問題,決定採取的改進措施。對乙方不能滿足進度計劃要求時,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加大投入或代乙方進行投入並於當期工程結算款中扣除相應費用或收回部分乃至全部工程,由此增加的費用及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2、甲方本著雙盈的原則,協助乙方進行工程進度協調與服務。但,並不因此免除乙方的責任。  

(三)乙方進度計劃管理  

1、乙方應確保合同承諾中約定的人員、材料、裝置及資金等資源的按期投入,為進度計劃的實施奠定基礎。  

2、乙方應嚴格按甲方下達的施工進度計劃組織生產。  

第六條:職業健康安全  

(一)標準和目標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公路工程安全施工技術規程》、《公路工程安全操作工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滿足河南XX公司有關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檔案的要求,建立、健全職業健康安全工作組織管理體系。  

2、達到“無職業性疾病、無綜合治理案件、無重大傷亡事故及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目標。  

(二)甲方對職業健康安全管理  

1、甲方負責編制(或審批)職業健康安全技術方案和應急預案,負責對乙方安全責任人及現場安全管理人員進行職業健康安全知識培訓、教育及交底

建築工程招聘建造職務合同 篇1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

根據《合同法》及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物資的品名、規格、數量、質量。(詳見合同附件)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共計_________天。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應在合同屆滿前___________日內,重新簽訂合同。

第三條 租金

租金收取:(雙方應約定租金計算方式及其支付方式)

第四條 押金(保證金)

經雙方協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____________元。承租方交納後辦理提貨手續。租賃期間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賃期滿,扣除應付租賃物資缺損賠償金後,押金餘額退還承租方。

第五條 租賃物資的維修保養

租賃期間,承租方對租用物資要妥善保管,並負擔維修保養費用。租賃物資退還時,雙方檢查驗收,如有損壞、缺少、保養不善等,要按雙方協商議定的《租賃物資缺損賠償及維修收費辦法》,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償付賠償金、維修及保養費。

第六條 租賃合同變更

一、在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租賃物資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正式通知承租方,租賃物資新的所有權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

二、在租賃期間,承租方不得將租賃物資轉讓、轉租給第三方使用,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出租方違約責任:

1.未按時間提供租賃物資,應向承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_________%的違約金。

2.未按質量提供租賃物資,應向承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_________%的違約金。

3.未按數量提供租賃物資,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規定如數補齊外,還應償付違約期租金_______%的違約金。

4.其它違約行為。

二、承租方違約責任

1.不按時交納租金,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__________%的違約金。

2.逾期不還租賃物資,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________%的違約金。

3.如有轉讓、轉租或將租賃物資變賣、抵押等行為,除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限期如數收回租賃物資外,承租方還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__________%的違約金。

4.其它違約行為。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九條 其它約定事項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同雙方各執_________份。本合同附件_________份都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附件(略)

出租方(章):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章)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工程招聘建造職務合同 篇11

國際土木建築工程合同

僱主: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工

程專案及相關檔案:_______

第一部分?共同條件

定義與解釋

定義

第一條?本合同(按下文規定的定義)中的下列詞和用語,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應具有此處為其所規定的含義:

(1)“僱主”是指合同條件第二部分中指明的已就工程的建築、安裝或交付進行招標並將僱用承包人的一方以及僱主名下的合法繼續人,但不包括(經承包人同意者除外)僱主的任何受讓人。

(2)“承包人”是指其投標已被僱主接受的個人或多人、商號或公司,幷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繼承人和經許可的受讓人。

(4)“工程師的代表”是指駐工地工程師或工程師的助理,或任何由僱主或工程師隨時派來履行本檔案第二條所規定的職責的工程建築管理員,其職權應由工程師書面通知承包人。

(5)“工程”是指依照本合同應進行的工程。

(6)“合同”是指合同條件、說明書、圖紙、經標價的建築工程清單、費率與價格表(如果有的話)、投標書和合同協議。

(7)“合同價格”是指投標書所列明的,但經根據下文所載規定予以增減的金額。

(8)“施工設施”是指為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按本條下述定義)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一切裝置器械或諸如此類性質的各物,但不包括打算用以構成或正在構成永久性工程組成部分的材料或其它各物。

(9)“臨時工程”是指為本工程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所有各種臨時工程。

(10)“圖紙”是指說明書中所提到的圖紙和任何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對這類圖紙所作的修改,以及工程師隨時提供或書面認可的其它圖紙。

(11)“現場”是指要在其上、其下或其中進行本工程的土地和其它場所,以及任何由僱主為本合同的目的而連同本合同_____別指定為現場組成部分的其它場所一起提供的其他土地或場所。

單數與複數

視文中需要,僅表明單數的詞也包括複數在內,反之亦然。

頁旁小標題或註釋

這些一般條件中的頁旁小標題或註釋均不得被認為是本合同條件的組成部分,也不得作為解釋本合同條件或本合同時的考慮因素。

工程師的代表

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和權力

第二條?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是視察和監督本工程,並試驗與檢查有關本工程所要使用的材料與做工。他無權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除本檔案下面或本合同其它地方另有明文規定者外,他無權命令進行任何會引起遲延的工程或指示僱主作任何額外支付,也不能對本工程作任何變更。

工程師可以隨時以書面方式把授予工程師的任何權力和授權委託給工程師的代表,並應將所有這種權力和授權的書面委託的副本提交給承包人。工程師的?代表在這種委託範圍之內(但不是委託範圍之外)給予承包人的任何書面指示或認可,應如同工程師所作出的指示或認可一樣,對承包人與僱主具有約束力。但是必?須以下述為條件:

1.工程師的代表對任何工作或材料未予不認可,並不損害工程師日後不認可該工作或材料並下令予以推倒、清除或拆毀的權力。

2.如果承包人對於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任何決定感到不滿意,他應有權把此問題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隨即對該決定予以確認、撤銷或更改。

轉讓與轉包

1.轉讓

第三條?承包人未經僱主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任何組成部分或其中的任何好處或利益(付給承包人銀行的任何根據本合同到期應付的款項不在此列)。

2.轉包

第四條?承包人不得把整個工程轉包出去。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未經工程師事先書面同意(不得無理不予同意)不得把本工程的任何組成部分?轉包出去,如予同意,不得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承包人對任何分包人或分包人的代理人、僱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和疏忽,就如同對承?包人或承包人的代理人、僱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或疏忽一樣,應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按計件方式提供勞動力,不應認為是本條所說的轉包。

合同的範圍

第五條?本合同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還包括提供經本合同指定或從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的一切勞力、材料、施工裝置、臨時工程和不論臨時性或永久性的各物。

合同檔案

6.語言

(1)制訂本合同檔案所用的語言應在第二部分中予以說明,如果本合同檔案用不止一種語言寫成,則還應在第二部分中指定解釋本合同所據以為準的該種語言,即其中指定的“主要語言”。

檔案互相解釋

7.圖紙的保管

承包人應就執行根據本合同規定的工程或其它事項所進一步需要的任何圖紙或說明書,給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以適當的書面通知。

圖紙副本應有一份儲存在現場

8.進一步提供的圖紙和指示

工程師應完全有權在本工程進行過程中,隨時向承包人提供為了本工程的正確和適當的進行和維護的目的而必須進一步提供的圖紙和指示,承包人應予執行並受其約束。

一般義務

9.合同協議

承包人應邀立約時,應按附件所列並視情況經過必要修改的格式簽訂合同協議(由僱主承擔費用制訂)。

10.履約保證書

如果投標書中載明,承包人承諾在需要時取得一家_____公司或銀行的擔保或是提供兩名合適而殷實的擔保人,同承包人一道負有連帶責任地向僱主承擔義?務,按不超過投標金額10%的金額根據保證書的條件擔保照章履行本合同者,則該_____公司或銀行或擔保人以及該保證書,均應是須經僱主認可的,而取得這種擔?保或提供這種擔保人以及所要訂立的這種保證書的費用,應統由承包人承擔,但本合同另有規定者除外。

11.現場檢查

投標書應認為是根據僱主在其為投標的目的提交給承包人的檔案中所應提供的有關水文、氣候和自然條件的資料資料所制訂的。但是承包人應檢查和考察?現場及其周圍環境,並應在提交投標書以前(儘可能)確實弄清現場的形狀與性質、守成本工程所必需的工作和材料的數量與性質進入現場的交通工具以及他可能需?要的居住裝置,總之,他應親自取得一切有關風險、意外事件和其它可能影響其投標的各種情況的必要資料(按上所述)。

投標的充分條件

不利的自然條件和人為的障礙

12.承包人應被認為在投標以前,已確實弄清他對於本工程的投標以及在標價的建築工程清單和費率與價格表(如有的話)中所列的費率與價格都是正?確和充分的。此費率與價格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應包括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一切義務和為本工程的正確建成與維護所必需的一切事物。但是,如果在本工?程進行中,承包人遇到自然條件或人為的障礙,而此種條件或障礙並非一個有經驗的承包人所應能合理預見的,則承包人應立即將此書面通知工程師的代表。如果工?程師認為,此種條件或人為障礙並非一個有經驗的承包人所應能合理預見的,則工程師應予證明,而僱主則應支付由於此種條件而加給承包人的額外費用,包括由於?遇到此種條件或障礙而引起的以下適當而合理的費用:

①遵照工程師在與此有關情況下向承包人所發出的任何指示執行需引起的適當而合理的費用,以及

②承包人在未得工程師具體指示情況下,可採取的任何經工程師認可的正當合理措施所引起的適當而合理的費用。

13.工作必須使工程師滿意

除了法律上不可能或實際上不可能以外,承包人必須嚴格按照本合同要求進行,建成和維護本工程,做到使工程師滿意,並應執行和嚴格遵循工程師對於?涉及或有關本工程的任何事項(不論本合同中是否提到)所作的指示和指導。承包人只領受工程師或(在按照本檔案第2條所提到的限制條件下)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指示和指導。

14.應提供的方案

在承包人的投標被接受以後,承包人如經要求應當儘快向工程師提交一份表明他所建議本工程進行的步驟次序和方法的方案,請工程師認可,並凡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提出要求時,應向他們書面提供關於承包人對進行本工程以及承包人打算提供、使用或建造的(視情況而定)施工裝置和臨時工程所作安排的詳細?資料。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提交這種方案並經他們認可,或者向其提供這種詳細資料,不應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

15.承包人的監督權

承包人應本工程進行中,並在其後工程師認為是正當履行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承擔的義務所必需的期間,給予或提供一切必要的監督。承包人或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該認可隨時可予撤銷)一名有法定資格的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應當常駐本工程,並應把他的全部時間專用於本工程的監督。如果工程師撤銷此項認可,承?包人應在接到撤銷此項認可的書面通知以後,儘快(在考慮到下文所述需要替換他的情況下)將該處理人撤離現場,而且日後不得再僱用他擔任現場任何工作,並應?由經工程師認可的其它代理人來替換他。這種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應代表承包人領受工程師或(在按本檔案第2條規定的限制條件下)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指導和指?示。

16.承包人的僱員

(1)承包人有關本工程的進行和維護應在現場提供和僱用:

僅屬具有各該行業的熟練技能與經驗的技術能手,和能對要求他們監督的工作進行適當監督的助副代理人、領班和工長,以及為本工程的正確而及時的進行和維護所必需的熟練、半熟練和非熟練工人。

(2)承包人為了或關於本工程的進行或維護而僱用的任何人員,如果工程師認為其行為不當或不稱職或玩忽職守,或者工程師另外認為僱用該人是不合?需要的,工程師有權反對並要求承包人立即將該人撤離本工程,而且非經工程師書面允許,不得再僱用該人從事本工程。任何因此而撤離本工程的人員應儘快地由經?工程師認可的稱職的替換人員接替。

17.工程定位

承包人應負責按工程師書面規定的原始基準點、線和高程對本工程進行準確和正確的定位,負責本工程所有各個部分的位置高程、尺寸和定線正確無誤?(按上所述),並負責提供與此有關的一切必需的儀表器具和勞動力。如果在本工程進展中的任何時候,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在位置高程,尺寸或定線上出現或發生任?何錯誤,承包人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要求,應自行承擔費用糾正此種錯誤,使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滿意,除非此種錯誤是由於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書面提供?的不正確的資料資料所造成的,在這種情況下,糾正此種錯誤的費用應當由僱主承擔。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對任何定位或任何線或高程所作的檢查決不應免除承包?人對此項定位的準確性所承擔的責任,因此,承包人應當仔細保護和保持本工程定位中所用的一切水準基點、龍門板、標樁和其它各物。

18.鑽孔和勘探挖掘

如果在本工程進行中的任何時候,工程師要求承包人進行鑽孔或進行勘探挖掘,應以書面命令提出此項要求,而且除非建築工程清單中已列有關於這種預期的工作的臨時金額,否則應被認為是根據本檔案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所命令的一項追加的要求。

19.守衛與照明

承包人在必要的時候和地方,或者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或者經合法當局提出要求時,應自行承擔費用為有關工程提供和保持全部照明、保衛、圍欄和看守,以保護本工程或保障公眾或其它人員的安全和方便。

20.對工程的照管

(1)從本工程開始到完成,承包人應承擔全部責任照管本工程及一切臨時工程,如果由於任何原因(本條第(2)款所規定的例外風險除外)使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或任何臨時工程遭受任何損壞、滅失或傷害,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予以修理和彌補,使得本工程在竣工時處於良好的狀態,並且在一切方面都符?合本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師的指示。如果任何這種損壞、滅失或傷害,是由於任何例外風險引起的,承包人在經工程師要求並且符合本檔案第六十五條規定的情況下,?應予以修理和彌補,如上所述,其費用則由僱主承擔。承包人還應對他在為了履行本檔案第四十九條規定的義務而進行的任何作業過程中所引起的對本工程的任何損?害負責。

例外風險

“例外風險”有:戰爭、戰爭行動(不論是否已經宣戰)、入侵、外國敵人的行動、判亂、_____、_____或者軍事政變或篡權、內戰或(非承包人自己的僱?員之間的)_____、騷動或騷擾,或者是僱主使用或佔有已經對之出具竣工證書的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或者是完全由於工程師對本工程的設計所造成的起因,或者是由?於並非承包人方面的合理預見性和能力所能預見或合理預防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所造成的(所有這些,在此都統稱為“例外風險”)。

21.工程的_____等

承包人在其根據本檔案第20條所承擔的義務與責任不受限制的情況下,應以僱主和承包人的共同名義對他根據本合同條款應予負責的由於任何原因(非?例外風險)所引起的一切滅失或損壞按下述方式投保,使僱主和承包人得到_____的範圍包括本工程施工期間,也包括維護期間由於維護期開始以前所發生的原因而引?起的滅失或損壞以及承包人在為了履行其根據本檔案第49條所承擔的義務而進行任何作業的過程中所引起的任何滅失或損壞:

(1)對本工程和臨時工程按隨時所進行的這種工程的全部價值_____。

(2)對材料、施工裝置和承包人運至現場的其它各物,按這處材料、施工裝置和其它各物的全部價值_____。

22.對人身和財產的損害

(1)承包人(除說明書另有規定者外)應就由於本工程的施工和維護而可能引起的一切損失和對任何人身或任何財產所受傷害或損害(並非承租人或佔?用人所遭受的對現場的土地或莊稼的表面或其它損害)的權利主張,並就任何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給僱主以補?償。但是,此處的任何規定都不得被認為使承包人應有責任就對下列情況的任何補償或損害賠償費給僱主以補償:

①土地由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永久使用或佔用或者(除下文規定者外)遭受如上所述的表面或其它損害;

②僱主在任何土地上或其下或其中對本工程或其中任何一部分進行施工的權利;

③由於按照本合同進行本工程施工而不可避免地造成對照明、空中航線或水路或其它地役權或準地役權等任何權利的臨時或永久性妨礙;

④由於僱主、僱主的代理人或僱員或其它承包人(非本承包人所僱用的)在本合同期間的任何行為或疏忽所造成的對人身或財產的傷害或損害,或者與此有關的任何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

但是還必須規定:為了本條的目的,“現場”一詞應認為只限於說明書中規定的或圖紙上表明的其中土地和莊稼由於進行本工程而將不可避免地受到妨礙或損害的範圍。

23.由僱主給以賠償

(2)僱主應就有關本條第(1)款限制性條款中所提到的事項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失,並給承包人以補償。

第三方_____

(1)承包人在開始進行本工程之前,(但在不限制其根據本檔案第二十二條所承擔的義務與責任的情況下)應為防止並非由於本檔案第二十二(1)條?限制性條款中提到的事項所引起的、在進行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對任何財產(包括僱主的財產)或對任何人身(包括僱主的任何僱?員)的任何損害、滅失或傷害進行_____。

第三方_____的最低金額

(2)此項_____應按僱主認可的條件(不得無理拒絕認可)並應至少按投標書中所列金額,向_____人投保、承包人凡經要求應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_____單和支付本工期_____費的收據。

24.工人遭受工作事故

為工人遭受工傷事故_____

25.對承包人沒有投保的補救辦法

26.發通知和付費

承包人應按有關進行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的任何國家的或州的法規法令或其它法律或者任何地方當局或其它合法當局的規章條例或細則的要求並按其財?產或權利在任何方面受到或可能受到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影響的一切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則和規章條例的要求,發出一切應發的通知和支付一切應付的費用。

遵守法規、規章等

27.化石等

在本工程現場發現的一切化石、硬幣、有價值的物品或文物和建築物以及其它在地質學或考古學方面有價值的遺物或物品,應在僱主與承包人之間認為是?僱主的絕對財產,承包人應採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他的工人或任何其它人員移動或損壞任何這種物品,並應在這種物品發現之時和移動之前立即將此項發現通知工?程師的代表,並按工程師的代表的指示處理這種物品,其費用由僱主負擔。

28.專利權和使用費

承包人應就對於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所使用的任何施工裝置、機器、工作或材料侵犯任何專利權、設計、_____或稱或其它受保護權處提出?的一切權利主張和訴訟,並就任何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僱主免受損害並給僱主以補償。除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應為取得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所需要的石頭、沙子、礫石、泥土或其它材料支付一切噸位稅和其它使用費、租金,以及其它付款或補償(如果有的?話)。

29.妨礙交通和毗鄰的財產

為進行本工程和任何臨時工程施工所必需的一切作業,應在遵照本合同的要求所允許的範圍內進行,以免不必要地或不適當地妨礙公眾方便或妨礙進入和?使用公、私道路和人行道或不論僱主或任何其它人員擁有的財產,承包人應就由於或有關任何這種只要是承包人應對之承擔責任的事項所引起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僱主免受損害,並給僱主以補償。

30.臨時運輸

(1)承包人應採取一切合理措施防止承包人或其任何分包人的任何運輸損壞或傷害連線現場的或在通往現場途中的任何公路或橋樑,尤其應選擇路線,?選擇和使用_____並限制和分配裝載量,以便儘可能合理地限制這種由於把裝置和材料運出入現場而不可避免地產生的臨時運輸,並使該公路和橋樑不致遭受不必要的?損壞或傷害。

特殊的負載

對臨時運輸索賠要求的處理

水路運輸

31.給予其他承包人的機會

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師的要求,為僱主所僱用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人,併為僱主和任何其他合法當局所僱用的在現場上或現場附近進行任何未包括在本?合同之內的工作或執行僱主簽訂的任何有關或附屬於本工程的合同的工人,提供進行其工作的一切合理機會。但是,如果承包人應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的書面請?求,向任何這種其他承包人或僱主或任何這種當局提供由承包人負責維護的任何公路或道路,或允許他們使用現場上的承包人的腳手架或其它裝置,或向他們提供任?何性質的其它服務,則僱主應就這種使用或服務按工程師認為合理的金額支付給承包人。

32.裝置、材料和勞動力的供應

除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供應和提供一切施工裝置、臨時工程、臨時和永久性工程所用的材料、勞動力(包括其監督)、往來現場和在本工程內和周圍的運輸,以及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要的各類其它物品。33.竣工現場的清理

在本工程竣工時,承包人應從現場清除或撤離一切施工裝置、剩餘物料、垃圾和各種臨時工程,使整個現場和工程清潔並處於良好狀況,使工程師滿意。

勞動力

34.勞動力的僱用

(1)承包人應自行安排僱用一切當地的或外地的勞動力,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並安排其交通、住宿、膳食和付給工資。

供水

(2)承包人應在合理可行情況下,根據當地條件,對現場供應充足的飲用水和其它用水供承包人的職員及工人們使用,使工程師的代表感到滿意。

酒類或藥物

(3)承包人不得違反現行的法規法令和政府規章或命令而進口、出售、贈送、實物交易或以其它方式處理任何酒類或藥物,或允許或容忍其分包人、代理人或僱員進口、出售、贈送、實物交易或處理這類物品。

武器和彈藥

節日和宗教習慣

(5)承包人對待他所僱用的一切工人,應適當尊重一切公認的休息節日和宗教方面或其它方面的習慣。

流行病

(6)如果發生任何流行病,承包人應遵守和執行政府或當地醫療衛生當局為處理和撲滅此種疾病而制定的條例、命令和要求。

妨害治安行為等

分包人遵守事項

(9)任何有關工人和工資的其它條件,應視需要如第二部分第三十四條第(9)(10)等款所列。

35.關於工人等情況的申報

承包人如經工程師要求:應按工程師規定的格式和間隔時間向工程師的代表或其辦事處提交詳細報告書,說明承包人各個時候在現場上僱用的管理人員和各級工人的數目,以及工程師的代表要求有關施工裝置的資料。

材料與做工

36.材料與做工的質量和試驗

(1)一切材料和做工均應屬於合同規定的各該種類並符合工程師的指示,並應不時接受工程師在製造或製作地點或在現場或在所有任何這類地點指導進?行的試驗。承包人應提供為檢查、測量和試驗任何工作及所用的任何材料的質量、重量或數量所通常需要的協助、儀器、機械、勞力和材料,並應按工程師的選擇和?要求,在把材料投入本工程以前,提供材料的樣品供試驗。

樣品費用

(2)如果說明書或建築工程清單中明確意指或規定提供樣品,則全部樣品的提供應由承包人自行承擔費用,否則應由僱主承擔費用。

試驗費用

(3)進行任何試驗的費用,如果說明書或建築工程清單中明確意指或規定進行這種試驗,並且(在僅僅做負荷試驗或者為了確定任何完成的或部分完成?的工作的設計是否適合於旨在達到的目的而做試驗的情況下)這種試驗在說明書或建築工程清單中已詳細列出,足以使承包人能在其投標中予以定價或估算在內,則?應由承包人負擔。

未規定的試驗等的費用

(4)如果工程師命令進行的任何試驗,屬於下列情況之一者:

①並非意指或規定進行的試驗,或

③雖意指或規定進行,但工程師命令,要由一名_____的人員在除了現場或受試驗材料的製造或製作地點以外的任何地點進行試驗。

如果試驗結果表明,該做工或材料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或工程師的指示,則此項試驗費用應由承包人負擔,否則由僱主負擔。

37.進入現場

工程師和他所授權的任何人應能隨時進入本工程和現場,以及進入正在為本工程進行工作或提供材料、製成品或機械的一切車間和地方,承包人應為他們進入這些地方或獲得進入的權利提供一切便利和協助。

38.在覆蓋以前對工程的檢查

(1)任何工作未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認可不得予以覆蓋或置於視線之外,承包人應提供充分機會由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檢查和測量任何將要覆蓋?或置於視線之外的工作,並在永久性工程就位以前檢查其基礎。承包人應在任何這種工程或基礎準備就緒或即將準備就緒以供檢查時,及時通知工程師的代表,而工?程師的代表除非認為此項檢查沒有必要並相應通知承包人,否則應為檢查和測量該工程或檢查該基礎的目的而出席,不得無理拖延。

移動覆蓋物和開啟

39.清除不適當的工作和材料

(1)工程師在本工程進行過程中應有權隨時發出書面命令:

①在該命令規定的時間內從現場清除工程師認為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材料。

②代之以適當的和合適的材料,並

③拆除工程師認為其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工程,並按要求重建(不管其以前的任何試驗或中期付款)。

承包人違約

40.工程暫停

(1)承包人應在接到工程師的書面命令時,按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時間和方式,暫停進行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並應在暫停時間,在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情況下適當地保護本工程並保證其安全。承包人在根據本條規定執行工程師的指示方面所招致的額外費用,包括所有現場應支付的日常工資、薪水、裝置的折舊和?保養、現場的雜費和本合同的一般管理費,均應由僱主負擔和支付,除非這種暫停是:

①本合同另有規定者,或

②為適當進行本工程所必需者,或由於天氣條件影響本工程的安全和質量,或由於承包人方面的違約,或

③為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安全所必需者。

但是,除非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師的命令後的28天內將其索賠意向以書面通知工程師,否則承包人將無權索還任何此種額外費用。工程師應就其認為是公平合理的“索賠要求”,解決和決定應付給承包人的這種額外款項。

暫停持續超過90天

開工時間和遲延

41.工程的開始

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師有關開工的書面命令後,應在投標書指定的期限內,在現場開始本工程,並應以應有的速度進行,不得遲延,但如有工程師明文批准或命令者或完全屬於非承包人所能控制的原因者除外。

42.現場的佔用

道路通行權等

(2)承包人應為取得他所需要的有關進入現場的特別或臨時的道路通行權負擔一切開支和費用。承包人還應自費提供他為本工程的目的所需要的在現場以外的任何附加設施。

43.竣工的時間

在遵照說明書中有關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應在整個工程竣工前完工的任何要求的條件下,本工程應在投標書所指定的時間內全部竣工,從投標中所指定的開工期限的最後一天起算,或根據本檔案第44條允許的延長時間計算。

44.竣工期限的延長

如果任何額外的或追加的工作量,或可能發生的不論何種其它特殊情況,使承包人有正當權利延長竣工時間,工程師應確定這種延長時日。但是,工程師?並無義務要考慮任何額外的或追加的工作或其它特殊情況,除非承包人在這種工作開始後或這種情況出現後的28天內,或其後儘快地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有關他認?為自己有權延長時間的任何權利主張的充分而詳細的材料,以便當時能對該權利主張作出調查。

45.夜間或星期日不工作

在遵照本合同所載的相反規定的條件下,任何長久性工作,除下文規定者外,非經工程師的代表書面許可不得在夜間或星期日(如果當地公認休息日)或?當地公認的休息日進行,為拯救人命或財產或為本工程的安全而不可避免的或者是絕對必需的工作除外,在這種情況下,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的代表。但是,本?條規定不適用於任何通常採用輪班制或兩班制進行的工作。

46.進度

承包人根據檔案第五條所提供的全部資料、裝置和工人,以及本工程進行和維護的方式、方法與速度,應是同一種類的,並應按使工程師滿意的方式進?行。如果任何時候工程師認為本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進度太慢,不能保證本工程在規定的或延長的竣工時間內完成,工程師應將此以書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後應採取他認為必要的措施,而工程師則可同意加快進度,以便使本工程能在規定的或延長的竣工時間內完成。如果此項工作未在夜間進行,承包人應請求許可?在夜間和白天一樣工作。如果得到工程師這種許可,承包人應無權因這樣而獲得任何額外支付,但是,如果這種請求遭到拒絕,而又沒有相當的、切實可行的加快工?程進度的方法,則竣工的時間應延長僅由於這種拒絕所致的一段時間。進行夜間作業不得有不合理的噪音或干擾。承包人應就由於在進行作業時所產生的噪音或其它?干擾而引起的損害賠償責任以及與此賠償責任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各項費用和開支,給僱主以補償。

47.對延期規定的違約償金

(1)如果承包人未能在本檔案第四十三條規定的時間或延長的時間內完成本工程,承包人應向僱主支付投標中規定的金額,作為對這種違約規定的違約?償金,而_____對本工程竣工時期按本檔案第43條規定的時間或延長的時間(視情況而定)所超過的每一天或不足一天的罰款。僱主在不妨礙其它補償方法的情況?下可以從他手頭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中扣除該項違約償金的金額,支付或扣除該違約償金均不能免除承包人完成本工程的義務,或免除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其它義務與責任。

規定的違約償金的削減

(2)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以前,本工程中的任何一部分業經工程師按本檔案第48條出具竣工證書,並已由僱主佔有或使用,則對延期規定的違約償金,有關出具該竣工證書以後的任何延遲時間應按業經證明已竣工部分的價值佔整個工程的價值的比例予以削減。

對提前竣工的獎金

(3)如果希望在本合同中規定對提前完成本工程或本工程的任何一部分支付獎金,應在第二部分第四十七(3)條中予以規定。

48.竣工證書

維護和缺陷

49.“維護期”的定義

(1)本條件中,“維護期”一詞應指投標中指定的維護期限,從工程師按照本檔案第48條證明本工程竣工之日起計算,或者如果工程師根據第四十八條出具不止一份證書時,則從各該證書出具之日起分別計算,而與維護期有關的“本工程”一詞則應作相應的解釋。

進行修理工作等

(2)為了使本工程在維護期滿之時或期滿之後儘快交付給僱主時,處於維護期開始時的同樣完好狀態(正常的磨損除外)使工程師感到滿意,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師在維護期間或在維護期滿後14天內根據工程師或以工程師外義在維護期滿之前所進行檢驗的結果可能以書面向承包人提出的要求,對缺陷、不完善之?處、收縮或其它缺點進行修理、改正、重建、矯正和彌補等一切工作。

進行修理工作等的費用

(3)如果工程師認為之所以需要進行這種修理工作是由於使用的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或者由於承包人方面忽視或沒有遵照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明示或默示的義務所致,則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進行所有這種修理工作。如果工程師認為之所以必需進行修理是由於任何其它原因,則應作為追加?工作確定這種修理工作的價值並予以付款。

對承包人不進行要求他做的工作的補救辦法

50.承包人進行調查

修改、增補與刪除

51.變動

(1)工程師應對於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形狀、質量或數量作出他認為可能是必要的變動,並且為此目的或由於任何其它原因,他如認為可取,應有權命令承包人去做下列任何一項,而承包人應照辦:

①增加或減少本合同所包括的任何工作的數量,

②刪除任何此類工作,

③改變任何此類工作的性質或質量或種類,

④改變本工程任何部分的高程、線、方位和大小,

⑤進行為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任何種類的追加工作,所有這種變動決不應使本合同無效,但是所有這些變動的價值(如果有的話)在確定本合同價格的金額時,應予以考慮。

有關各項變動的命令應是書面的

(2)承包人沒有工程師的書面命令,不得作任何變動。但是,如果當任何工作數量的增加或減少並非由於根據本條發出命令的結果,而是由於其數量超?過或不足建築工程清單所規定的數量,則對這種工作數量的增加或減少不應要求有任何書面命令。但是,又如果由於任何原因工程師認為任何這種命令以口頭方式發?出是可取的,承包人應遵照執行這種命令,而工程師不論在該命令執行之前或之後對這種口頭命令所作的任何書面確認,均應認為是屬於本條所指的書面命令。但?是,又如果承包人就工程師的任何口頭命令,向工程師作出書面確認,而此項確認未遭工程師的書面否認,則此項確認即應認為是工程師的書面命令。

52.變動的估價

(1)工程師應就其命令進行的任何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或刪除的工作確定他認為應對投標中指定的金額予以增加或減去的金額(如果有的話)。所有這?些工作均應按工程師如果認為適用的本合同所規定的費率估價。如果本合同沒有載明任何適用於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費率,則應由工程師與承包人商定合適的價?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確定他認為合理而適當的價格。

工程師確定費率的權力

(2)但是,如果任何刪除或增加部分的性質或工作量都同整個合同工程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的性質或工作量有關,工程師認為由於這種刪除或增加,使?本合同對本工程任何專案所規定的費率或價格變得不合理或不適用,則應由工程師和承包人商定一個合適的費率或價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在考慮?到各種情況之後另外確定他認為合理適當的費率或價格。

但是還必須規定,除非在該命令發出之日以後(而在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情況下,則在此項工作開始之前或在其後)已儘快地發出書面通知:

①由承包人通知工程師關於他要求額外付款或變動費率的意圖,或

②由工程師通知承包人關於他準備視情況變動費率或價格的意見,否則就不得按本條第(1)款增加本合同的價格,或按本條第(2)款變動費率或價格。

變動超過15%

(3)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時,發現各項變動(由於任何有關改變材料和(或)勞動力價格的條款所引起者除外)的最後結果,較投標所指定的金額增?加或減少15%以上,則本合同價格的金額應按工程師和承包人雙方商定的金額進行修正。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在考慮到一切實質性的和有關的因素?(包括承包人的雜費和管理費)之後,確定在他認為是合理而適當的金額。

計日工作

(4)工程師如果認為有必要或合乎需要時,可以書面命令任何增加的或替代的工作均應按計日工作進行。這樣,對這種工作應根據建築工程清單內的計日工作表所規定的條件和承包人在其投標中確定的費率與價格支付承包人。

承包人應向工程師提供必要的收據或其它憑證以證明所付金額,並應在定購物料以前先把關於該物料的報價單提請工程師認可。

權利主張

(5)承包人應每月一次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一份賬目單,詳細列舉(儘可能詳盡)承包人認為自己有權提出的對任何增加的費用的各項權利主張,以及?承包人根據工程師的命令已在當月進行的一切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凡沒有列入此項詳細賬目單內的對任何這類工作索取償付的要求,將一概不予考慮。但是儘管承?包人沒有遵守此項條件,如果他已在儘早的時機,通知工程師關於他打算就這類工作提出權利主張,則工程師仍有權批准對任何這類工作付款。

裝置、臨時工程和材料

53.本工程專用的裝置等

(1)承包人所提供的一切施工裝置、臨時工程和材料一經攜入現場就應當認為是專供本工程的施工和建成之用未經工程師的書面同意(不得無理拒絕同意),承包人不得將其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移走(為了將其從現場的某部分移至另一部分者除外)。

裝置的撤離等

僱主對裝置等損壞不承擔責任

裝置的再輸出

海關放行

(5)僱主在需要時將協助承包人就本工程所必需的施工裝置、材料和其它各物取得海關的放行。

(6)任何涉及裝置、臨時工程和材料的其它條件,包括有關支付或減免關稅或其它進口稅、港口費、碼頭費、卸貨費、引水費和任何其它費用或應付款的各項條件,視需要在第二部分第53條第(6)、(7)等項中予以規定。

建築工程招聘建造職務合同 篇12

甲方(發包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在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信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  

三、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工程範圍  乙方承包的工程範圍: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請在方框內打勾):  □包工包料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同工期  

一、本合同工期為____日,自乙方進場之日起計算。乙方接到甲方書面進場通知後____日內進場施工。  

二、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工期相應順延:  

(一)因甲方設計變更或工程量增加而影響正常工期的。  

(二)因甲方不能按期提供施工圖、材料、裝置的。所供材料、裝置不符合施工需要的。所供材料、裝置在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的。  

(三)因甲方未具備進場條件,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場地道路未能暢通,障礙物未能清除等,影響進場施工的。  

(四)在施工中如因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影響正常施工的。  

(五)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前道工序沒有完成,影響本工程進度的。  

(六)隱蔽工程在隱蔽以前,乙方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沒有驗收的。  

第五條 工程價款  雙方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工程價款,並附《預算單》,價款不含消防檢測費:_____________。合同價款的形成:以________年《________省安裝工程消耗量定額及單位估價表》、《_________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額及統一基價表》及相應的費用定額為依據,結合設計圖紙形成預算造價,經甲方審定後形成工程價款。如有增項,結算方式執行上述同等標準。  

1、暫定價格。工程價款暫定,雙方在結算時確定最終工程價款。  

(1)工程價款暫定為:(大寫)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_。  

(2)工程價格調整計算方法:___________。  

(3)結算依據:定額範圍內的專案依據國家相關部門頒發的有關定額。定額規定範圍以外的材料及裝置費用依據供應廠家發票或相關依據。施工工程量以甲方現場工程師簽證為依據。  

2、固定價格。工程價款固定,根據圖紙及綜合單價確定,僅在下列第

(2)項情況出現的,調整工程價款。  

(1)工程價款為:(大寫)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  

(2)在合同履行中出現下列情況時,應調整本工程的工程價款:  

①乙方承包的材料市場價格變動或者工程價款管理部門的價格調整,雙方作如下約定:____________。  

②經批准的設計變更。  

③甲方更改經審定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修正錯誤除外)造成費用增加的。  

④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__________。  

⑤工程價格調整計算方法:_________。  

第六條 工程價款支付  

1、工程預付款:本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甲方預付工程價款的________%。  

2、工程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根據工程價款與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經雙方確定的比例支付。工程進度款的結算與支付、工程量的計算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工程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驗收合格或消防備案後____日內,甲方付至工程價款的______%。  

4、本工程需要結算的,經雙方確認完工結算報告後____日內,甲方付至經結算後的工程價款的_______%。  

5、本工程質保金為本工程經結算後的工程價款的_______%,待質保期滿後____日內支付給乙方。  

第七條 工程結算  

一、本工程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驗收或消防備案後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提交本工程完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進行工程結算。  

二、甲方收到乙方遞交的完工結算及完整的結算資料後,應在____日內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  

第八條 工程質量  

1、甲方應在乙方進場前____日,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和施工說明____套,並向乙方進行技術交底。乙方向甲方出具總工期進度計劃,甲方可以提出修改意見。  

2、乙方按照工程圖紙、施工說明、組織計劃、進度計劃等組織施工,上述約定的事項變更的,雙方均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3、涉及隱蔽工程的,在工程隱蔽前,乙方應當通知甲方到場驗收。甲方沒有驗收的,乙方可以停止該隱蔽工程施工。驗收不合格的,乙方應整改後重新驗收。  

4、乙方保證工程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  

5、本工程使用的消防產品必須符合國家規定。使用依法實行強制性產品認證的消防產品的,須經具有法定資質的認證機構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強制性要求認證合格。  

第九條 除錯與驗收  

1、工程完工後,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____日內組織自行驗收。  

2、自行驗收合格後,雙方辦理工程移交手續

建築工程招聘建造職務合同 篇13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專案一覽表(附件1)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_______

資金來源: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______元(人民幣)

$:______元

六、組成合同的檔案

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檔案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年__月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後生效。

發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         開戶銀行 :

賬 號:                賬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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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招聘建造職務合同 篇14

致:_________

經研究上述指定工程施工的圖紙、合同條件、說明書和建築工程清單之後,

1.我們作為簽署人願按照上述圖紙、合同條件、說明書和建築工程清單,按_________(英鎊)的金額,或按上述條件所確定的任何其它金額,承擔上述整個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

2.我們保證,如果我們的投標被接受,將在接到工程師的開工命令後的_________天內開始本工程施工,並從上述本工程開工期限的最後一天算起,在_________天內,建成並交付使用本合同中規定的整個工程。

3.如果我們的投標被接受,如有需要,我們將取得一家保險公司或銀行的擔保或是提供兩名合適而殷實的擔保人(須經你們認可),同我們一起負有連帶責任地承擔義務,按不超過上述指定金額10%的金額,根據須經你們認可的保證書條件,擔保照章履行合同。

4.我們同意在從規定的收到投標之日起的_________天內遵守本投標,在此期限屆滿之前,本投標將始終對我們具有約束力並可隨時被接受。

5.直到制訂並簽署了一項正式協議為止,本投標連同你們對其的書面接受,將成為我們雙方之間具有約束力的合同。

6.我們理解,你們並無義務必須接受你們所收到的價格最低的或其它任何投標。

簽名:_________

證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招聘建造職務合同 篇15

建設專案:_________  貸款方(甲方):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  根據國家規定,乙方為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甲方審查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根據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設計劃,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用於_________建設工程。預計分季用款:一季度_________元;二季度_________元;三季度_________元;四季度_________元。  

第二條 借款用途:購置裝置_________臺(套)_________元;土建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  

第三條 貸款利息,按年息_________%計收;乙方不能按上述約定歸還的,從次年開始未歸還的貸款作為逾期還款加息_________;挪用的貸款,從挪用期間加收罰息_________。貸款利息按實際支用數計息並計算複利。如因國家政策性的利率變動,本合同貸款利率根據政策相應調整。  

第四條 甲方提供的貸款,乙方保證從__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___年____月止,全部還清。上述還款期限,如果因國家規定的固定資產基本折舊率、應納稅率和產品價格等有較大調整,需要延長或縮短時,雙方通過協商計算,調整還款年限,並簽訂補充文字。  

第五條 貸款還本付息的資金來源,雙方同意按規定在建設專案投產後用下列資金清償:  

1.基本建設收入;  

2.新增固定資產的基本折舊基金;  

3.固定資產稅;  

4.利潤。  乙方還款超過合同期限,還本付息的資金來源按規定辦理。  

第六條 乙方對償還貸款本息以抵押或

第三方保證的方式提供擔保,抵押(或保證)協議作為合同附件。  

第七條 貸款到期,乙方如不能按期償還,由擔保人代為償還,擔保人在接到貸款方還款通知三個月後仍未歸還,甲方可直接從乙方或擔保人的各項投資或存款中扣收;以抵押方式提供擔保的,可變賣抵押財產歸還貸款。  

第八條 乙方在本合同規定的貸款總額內,根據批准的年度計劃和建設進度編制年、季度用款計劃,送甲方審查,甲方憑此供應資金。甲方保證在核定的年度貸款計劃內,按基本建設貸款的有關規定及時供應資金。因甲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乙方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與銀行規定的加收乙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第九條 甲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乙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乙方應提供有關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乙方如果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甲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使用部分按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乙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第十條 宣告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一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建築工程招聘建造職務合同 篇16

甲方: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方承建的 成都富物流商業中心 工程,經協商甲方同意將該工程的 磚砌體 工程勞務分包給乙方施工,並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框架 結構,層數: 四層,總高度: 40 米,建築面積約 90000 平方米。  

二、工程地址:  ____縣文物流大道  

三、承包形式:  

1、本工程中的 砌體,二次構造砼 勞務工程,以分項包乾的形式承包給乙方。  

2、低值易耗品: 斗車、鏟子、灰盒、灰桶、振動棒、電線、膠水管、廣線,加班需要的照明及個人安全防護用品等由乙方自負包乾。  

四、承包工作內容及勞務承包單價:  

1、工作內容:  

(1)、施工圖以內所有磚砌體,包括主體構造,零星砌體等所有內容;  

(2)、根據主控線放(彈)砌體線;  

(3)、現場所有二次構造砼澆築(包括止水帶、壓頂、構造柱、圈樑,零星等;  

(4)、現場的砌體所需砂漿,二次構造砼的自拌,攪拌機由甲方提供,乙方負責機操人員安排,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且到專案部登記記錄,經檢查合格後方可上崗,乙方負責機器日常保養,大件損壞由甲方負責修理,其餘小件均由乙方負責。如乙方無專業機操人員,甲方將另行安排,其機操人員工資由乙方負責;  

(5)、本班組所需腳手架均由班組自己負責搭拆,並將拆除的腳手架材料堆放到專案部指定地點,所搭架體必須滿足安全需要,嚴禁搭設單排腳手架;  以上工作內容均需按照設計圖紙及現行規範,同時按專案部的具體要求進行施工。  

2、承包方式:採取承包範圍內的工程施工勞務、施工機具費,承包範圍內工作勞務費,搶工費及輔料費、民工的社會保險費,暫住證費用,交通費、防暑降溫費、烤火費及相關管理費用,按雙方約定固定單價包乾承包方式。  

3、承包單價:  

4、材料損耗:由甲方管理人員確定(必須達到甲方要求,如超過甲方要求甲方按超出部分價值從月包費中扣除)。  

5、計量方式:計算規則有雙方約定的按約定執行,無約定的按現行計算定額及圖紙執行。  

6、付款方式: 每月____日計量,次月____日按計量的75%80%支付乙方,餘款在主體驗收後三個月內付清。  

五、工期要求  

1、按專案工期進度要求進行;  

2、乙方根據整體工期要求及工程進度情況,配合專案部進行工期調整;  

3、甲方確定的工期月計劃、周計劃作為本協議附件,乙方必須遵照執行;  

4、乙方必須按甲方的工期計劃,組織與本工程相應的管理人員及技術操作工人,確保工期,不得延誤。若因乙方原因影響其它工種及班組的施工,使整個工期計劃不能按時完成,造成工期拖延,按500元天進行處罰,此款項將在工程結算款中扣除。  

5、因乙方原因工期延誤造成現場塔吊、龍門架拆除延誤,由乙方向甲方賠償造成的裝置租賃費。  

6、如乙方勞動力不足,達不到工期要求,甲方口頭或書面通知了還未增加人員,甲方有權另請人員協助施工,其產生的費用在乙方總款中扣除。  

六、質量要求:  

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除按照國家現行規範、規程、標準進行施工外,同時還要嚴格按照業主、甲方專案部的質量目標和要求施工;  

2、以“精品工程”、“創杯工程”、“使用者滿意工程”為質量目標;  

3、乙方必須配備與本工程相應的專職質檢員,負責現場的質量檢查工作,配合甲方質檢人員收集整理相關的技術質量檔案。  

4、乙方必須嚴格工程質量管理,做到勤檢查,勤整改,如甲方發現乙方工程質量問題,由甲方現場管理人員口頭及書面通知乙方返工整改。乙方在接到整改通知後,一個工作日內必須整改完備,如乙方超出規定的時效,即不返工又不整改,甲方將視其情節給予乙方100500元的處罰,並承擔由此返工造成的全部工時及材料費。  

5、乙方必須遵守執行甲方專案部制定的《質量管理實施細則》並以細則作為合同的附件。  

6、如乙方不服從甲方的管理,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造成的重大工程質量事故,除負責本次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外,還要給予100X50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要追究當事人及責任人的相關責任,構成犯罪的將追究其刑事責任。  

7、由於乙方造成的一切返工和維修費用(包括人工費、材料費、違約金及返工費等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方單結算時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8、本工程質量等級為“優良”工程。  

七、安全生產要求及安全責任:  

1、安全學習及交底:乙方在甲方工程期間必須學習安全生產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專案部制定的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做到上崗前的安全培訓學習及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工作,嚴禁使用未成年人,操作工人不得使用50週歲以上的人。  

2、安全檢查:嚴格執行專案部制定的各項安全檢查制度,真正做到自檢、互檢、交叉檢查。做到小檢有記錄,大檢有報告。在檢查中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處理、及時整改消除事故隱患。隨時接受和配合專案部、業主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的各項安全檢查工作。  

3、專職安全員的配備及職責:乙方必須配備以本工程相應的1名專職安全員負責本工程的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安全檢查工作,並協助甲方安全管理人員作好安全技術檔案的收集、整理及歸檔工作,對本班組的安全生產負責。  

4、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正確使用和佩戴個人防護用品,嚴禁酒後上班,嚴禁穿高跟鞋、拖鞋、硬底易滑鞋上班。安全帽、安全繩、安全帶及其它個人防護用品由乙方自負。  

5、安全防範:乙方要認真搞好安全防範措施管理,必須嚴格遵守執行專案部、業主單位、地方各級政府制定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及相關的法律、法規。  甲方:  乙方:  時間

建築工程招聘建造職務合同 篇17

建設單位: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_______私家花園工程。  

(二)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內容:約100平方米環境綠化工程,具體工作詳見甲方籤審的施工圖及圖紙會審所涉調整內容。  

第二條工期  該專案工程總工期。開工時間從甲方批准的開工報告次日起計。  

(一)如遇下列原因工期順延:  

1、未及時籤審施工圖紙和施工組織計劃;  

2、設計變更;  

3、甲方未能按期提交施工場地;  

4、連續4小時遇雨和停水、停電;  

5、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撥付工程款項;  

6、遇不可抗拒因素。  

(二)竣工驗收:  

1、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報告的____日內組織驗收,否則視為預設工程合格並進行竣工結算;  

2、若未能通過竣工驗收,雙方應確定整改方式及時間,再次驗收程式同上款。  

第三條工程合同總價及支付方式  

(一)結算依據:  

1、依照________年頒佈的《全國統一建築工程基礎定額____市基價表》中土建、水電、裝飾、園林、安裝等相關定額執行,勞動保險費按c級取費,工程類別按定額說明執行。定額缺項部分由乙方報價,雙方共同確定價格後按實計算;小品專案按市場價定價;  

2、甲方籤審的施工圖、施工圖預算以及未計價材料確認價;  

3、甲乙雙方簽署的工作簽證單以及涉及調整(更改)部分變更通知書;  

4、竣工圖。  

(二)合同金額:  

1、本合同暫定造價6萬元;  

2、工程竣工驗收後按實結算。  

(三)合同金額的支付時間:  

1、甲方在乙方進場後一週內,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15%作為的備料款。  

2、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總額的40%;  

3、工程竣工驗收後一個月內辦理竣工結算,結算辦理完成後三個月內甲方付至結算價的95%,餘額5%作為質保金,保活期到後支付3%,保修期滿後甲方付清餘款。  

第四條關於設計調整(更改)  本工程涉及設計調整(更改)工程專案,待調整資料完善並經甲方籤審後,工程量及造價按本合同原則

第三條進行增減。  

第五條質保期  

(一)質保期:從遞交竣工報告後的第____日起算。保修期按建設部年第80號令執行,普通植物保活期半年,貴重植物(1000元以上)保活期為________年,工程的其它部分保修期為________年。  

(二)成活率:植物管護移交時按行規達到_______%的成活率。  

第六條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保證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保證施工所需用水、用電;  

2、合同簽定後____日內審定乙方的施工組織計劃及施工圖,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3、負責協助辦理施工的各項進場手續;  

4、負責協調現場各施工單位間的關係;  

5、若施工變更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6、按合同規定時間按時付款。  

(二)乙方責任:  

1、按甲方籤審的施工圖和確定的變更通知內容,結合有關規範組織施工;  

2、接受甲方指派監理公司的監理及甲方現場代表的管理;  

3、注意與外裝飾單位施工現場的配合工作;  

4、文明施工,安全生產,確保工程質量,按期完工;  

5、負責施工中的成品保護。  

第七條甲、乙雙方現場代表及責任  

(一)甲方施工負責人:___________  現場代表: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施工負責人:___________  土建:_____________________  綠化: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場代表: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代表作為現場簽證代表;乙方代表作為接受甲方書面通知的代表。  

第八條材料的認定及採購  

(一)乙方應按設計要求對材料自行採購,涉及裝飾及燈具材料需經甲方認定後方可採購。  

(二)設計材料變更須經設計單位和甲方共同認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後,乙方方可購買。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未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除順延竣工期外,還應賠償乙方因此發生的實際損失;  

2、甲方對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造成的停工,應採取措施補救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的機械裝置調運等實際損失;  

3、甲方超過合同規定期限驗收或未按合同規定付款,每超____日,按合同總額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二)乙方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合同規定完成工程,且無故拖延時間影響工程進度,每延____日,按合同總額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  在合同履行中,雙方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果,雙方約定向施工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二條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