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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用工合同範本

欄目: 建築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92W

【篇一】

建築用工合同範本

乙方

性別

電話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省(市)區(縣)鄉鎮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適用)

1、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於年月日生效,於年月日終止(如有試用期,則試用期從年月日到年月日)。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為年月日;以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二、工作內容和要求

第二條甲方招用乙方在;(專案名稱)

工程中擔任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職業資格等級證或上崗證號碼為。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對乙方的工作時間安排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乙方同意後,可安排乙方加班,但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且應合理安排職工補休或按照《勞動法》的有關規定依法支付加班、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

第五條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前對乙方進行入場施工安全教育。甲方應當對已取得電工、焊工、登高作業等特殊工種操作證書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或書面交底)後,方可上崗作業。

第六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七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保險待遇

第八條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每日(或每月)元,試用期滿後工資為每日(或每月)元;按工作量計算工資的,每(工作量單位)支付工資元。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施工地行政區域內最低工資標準。

甲方應在每月日前計發乙方的工資(不得交由包工頭代發),並由乙方簽字確認。

甲方應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時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合同甲方如為分包方,工資支付發生違約情況由工程總承包單位負責支付。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

第九條甲方應按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並按規定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雙方勞動合同解除後,應按有關規定轉移社會保險手續。乙方因工負傷,其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十一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鬥毆、偷竊、賭博等違法、違紀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嚴重違反甲方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和甲方勞動紀律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不能提供安全的勞動條件或者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十三條變更、解除、終止、續訂本合同,應在規定的時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不得擅自變更、解除、終止本合同。

六、違約責任、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四條甲方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給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符合勞部發[××××]481號檔案規定的,應支付經濟補償金。甲、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勞部發[××××]223號檔案給對方以賠償。

第十五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工程所在地(區、縣)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直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及其他專項協議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四川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工程所在地勞動部門備案,一份留在乙方務工的建築施工工地備查。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合同鑑證單位

鑑證日期:年月日

【篇二】

甲方:太原市誠泰建築勞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營業執照註冊號:資質等級:通訊地址:郵編:相乙方:性別:電話:片居民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郵政編碼:戶口所在地省(市)區(縣)鄉鎮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2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作為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止。

二、工作內容和要求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崗位(工種)工作。乙方已詳細瞭解所擔任崗位的崗位職責內容及甲方公佈的管理規章制度。

第三條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四條甲方根據國家、行業和地方的勞動定額標準和質量驗收標準,安排工作任務。乙方應認真履行,並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

第五條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相應的工作報酬。

三、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

第六條甲方安排乙方實行下列第(三)種工時制度。

(一)標準工時制度。

(二)不定時工時制度。

(三)綜合計算工時制度。選擇第(二)或第(三)種工時制度的,應當經勞動部門批准。

第七條甲方根據工作性質具體安排,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

第八條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前對乙方進行入場施工安全教育。甲方應當對已取得電工、焊工、登高作業等特殊工作操作證書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或書面交底)後,方可上崗作業。

第九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經乙方同意,甲方按公司薪酬制度支付乙方工資,乙方勞動報酬計算辦法為:點工月工資為元。包工工資為元/m2。

第十一條試用期為/個月,甲方支付給乙方試用期工資不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80%,並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二條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事項,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承擔的保險費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繳。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公司規章制度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第十五條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並將制定的規章制度及時告知員工,乙方應嚴格遵守。

第十六條乙方不得從事其他任何第二職業或與甲方利益衝突的活動,並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智慧財產權。

第十七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國家法規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對乙方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十八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並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培訓。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

第十九條甲方根據崗位的需要,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二十條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八、職業培訓

第二十一條甲方建立職業培訓制度,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職業培訓。

第二十二條對從事技術工種的人員,按照國家規定,執行“先培訓,後上崗”的原則。

第二十三條乙方應積極參加職業培訓,刻苦鑽研技術、業務,達到國家規定的職業技能標準或技術等級標準,做到持證上崗。

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第二十四條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第二十五條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標準或錄用條件的,甲方可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在試用期認為不適合甲方工作,提前三天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六條乙方具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情形之一時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

1、因乙方未能在30天內提供其被錄用轉入檔案所需的相關資料,致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及其他手續的。

2、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虛假或偽造,包括但不限於:離職證明、工作經歷、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等。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或給甲方造成媒體曝光等負面影響的。

4、乙方是駕駛員的,因其自身原因,其營運服務的證、照被吊扣或失效15天(含)以上的,或因乙方責任發生行車傷亡事故,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5、乙方向甲方提出辭職被批准的。

6、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7、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8、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七條乙方辭職時,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按照甲乙雙方的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十、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八條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九條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或者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獎金及津貼、補貼等(包括並不限於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但該扣除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夠扣除的,甲方有權就剩餘部分向乙方追償。

十一、培訓約定與競業限制

第三十條乙方接受甲方提供的專項培訓,甲乙雙方另行簽訂《培訓協議》。

第三十一條乙方工作性質涉及甲方保密及競業限制內容的,甲乙雙方另行簽訂《保密與競業限制協議》。

十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二條甲方公示的一切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規章制度、崗位職責、培訓協議、保密與競業協議、安全準則等)均屬合同附件,其效力與合同條款同等。

第三十三條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從國家和地方的政策及法規。

第三十四條乙方同意,在其處於聯絡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委託(身份證號:,電話:)作為乙方的委託代理人,特別授權,享有接受和解與調解,代為終止本合同,代領、簽收相關文書等。

第三十五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三、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六條發生爭議時協商解決;協調不成的,可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委託代理人:身份證號:

電話: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