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契約書人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茲為簽訂地上權設定契約書,經當事人協議,訂立條款如下;
第二條 地上權設定目的是為了甲方所有的鋼筋水泥建築物。
第三條 地上權有效期限,自立約日起_________年為限。
第四條 租金以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元,在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付給。
第五條 乙方必須辦理前記地上權設定的登記手續。
本契約書正本一式兩份,簽名蓋章後當事人各執一份為憑。
地上權人(甲方):_______ 地上權設定人(乙方):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用人單位(甲方):
勞動者(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及自治區政策規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1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或工作(工程)結束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分配乙方在 建築 崗位從事 工作。在正常情況下乙方必須完成生產(工作)任務,具體生產(工作)任務為:
三、工作時間
1、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以下第 (3)種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制;(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3)不定時工作制。甲方依法實行綜合計算工作制和不定時工作制的,需經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方可執行。
2、實行計件工資制的,其勞動工時由甲乙雙方依法協商確定。
四、勞動報酬
實行: / 計時工資制,工資 / 元; / 計件工資制,工資 / 元。 甲方按月足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 / 日為工資發放日。工資標準為:每月/日 / 元;或按雙方約定 / 辦法執行。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每月應支付給乙方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五、勞動保險和勞動保護
1、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自治區有關政策規定,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履行繳費義務。乙方個人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依法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2、乙方患病、工傷、致殘、死亡等待遇,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乙方的勞動保護、安全衛生及紀律獎懲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六、違約責任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除全額支付工資外,還需給乙方加發經濟補償金。
2、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賠償相關損失。
七、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八、勞動爭議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有權向當地有管轄權的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或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當地有管轄權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當事人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可依法向當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政策相勃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執行。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基樁檢測合同
合同編號:
建築基樁檢測合同
工程名稱:
委託單位:
檢測單位:
簽定地點:
簽定日期:
建築基樁檢測合同
委託單位(簡稱甲方):
檢測單位(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規,甲方委託乙方 對 工程基樁進行檢測,現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工程規模、特徵:
1.4 樁基設計概況:
樓號 總樁數(個) 樁 長(m) 樁直徑(mm) 設計承載力(KN)
第二條 檢測方法、內容及數量
經雙方協商,甲方委託乙方進行基樁檢測的方法、內容及數量如下:
序號 檢測方法 檢測內容 檢測數量 備註
1 靜載試驗 基樁承載力
2 低應變法 樁身完整性
3 高應變法 基樁豎向抗壓承載力、基樁完整性
4 鑽芯法 基樁完整性、樁身混凝土強度
5 聲波透射法 基樁完整性
第三條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關資料
序號 資料檔名稱 份數 內容要求 提交時間
1 地質勘察報告 1份
2 相關施工圖紙 1套
3 樁基施工記錄 1份 每根被檢測樁的施工記錄,有甲方、監理等單位蓋章。
4 樁點陣圖 1份 每根樁施工編號。
第四條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基樁檢測報告
序號 檢測報告 數量 內容要求 交付時間
1 樁基檢測報告 4 檢測內容滿足相關規範規定,檢測結果真實反映樁質量,保證出具的書面報告真實、合法、有效
2
3
第五條 檢測工期
本工程基樁檢測自 年 月 日開始,至 年 月 日完成現場檢測,具體進場時間以甲方通知為準,甲方應提前 天通知。現場檢測完成後 天內提交正式檢測報告。
第六條 甲方責任
6.1按時提供樁基施工記錄、地質資料、樁基平面圖等資料。
6.2 按乙方要求提前做好受檢樁樁頂和場地的處理。
6.3為樁檢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包括:現場檢測所需要的照明電及動力電,裝置進、出場吊裝等所需要的道路和場地。
6.4負責現場檢測有關各方的配合、協調工作。
6.5按時向乙方支付樁檢費用。
第七條 乙方責任
7.1 向委託方提供樁基檢測方案,含樁頭處理方案。
7.2 根據設計單位和委託單位的要求(提供設計依據或驗證設計), 嚴格按照《建築基樁檢測技術規範》(JGJ 106-20__)及其他有關樁檢工作的規範、規程、標準進行現場樁檢工作。檢測工程樁質量,確保檢測質量,並對測試結果負責。
7.3 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進行現場檢測,按時提交檢測報告。
7.4 按時提供檢測結果,配合施工。樁檢單位應在樁檢結束3日內,出具樁檢報告(按單棟樓號提交報告,每棟各四份,也可根據情況調整數量),樁基檢測報告內容滿足相關法律規範規定,檢測結果真實反映樁基質量,並保證出具的書面報告真實、合法、有效。
7.5檢測場地內的水電接入及水電費用由樁檢單位自行解決和承擔(由委託單位代交,付款時委託方扣回檢測單位現場發生的水電費用)。
7.6樁檢單位應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做到安全生產。如樁檢單位施工造成乙方或甲方工作人員或任何第三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7.7因不可抗力影響施工的,乙方應在2日內提交有關證明,經甲方簽證確認後,方可順延工期。
第八條 檢測費用及付款方式
8.1本檢測專案測試費共計人民幣(大寫) 元,其中:
(1)低應變檢測 根,單價 元/根,計 元;
(2)高應變檢測 根,單價 元/根,計 元;
(3)靜載試驗 根(點),單價 元/根(噸),計 元;
(4)試驗 根(點),單價 元/根,計 元。
8.2檢測費用支付方式:
(1)提交檢測報告,支付合同價款的80%;
(2)工程進度到±0.000、結算完成,一次付清全部檢測費用。
第九條 違約責任
若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時間,提供檢測結果,否則每拖延一天支付違約金 1000元 。
第十條 爭議解決辦法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檢測任務完成、檢測費用付清,合同自動失效。
第十二條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 陸 份、甲方 肆 份。乙方 貳 份。
第十四條 合作方如發現甲方工作人員在招投標和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因徇私舞弊、濫用職權使自己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向 運營管理中心合約法務部提起實名投訴或舉報(電話投訴不予受理)。
具體投訴方式:
信函:
委託單位: 檢測單位: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聯絡人: 聯絡人:
電 話: 電 話:
地 址: 地 址:
郵 編: 郵 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