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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飾工程施工合同書(精選25篇)

欄目: 建設工程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3.02W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1

甲方: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書(精選25篇)

乙方:

本合同依據國家工商局和國家建設部共同制定GF-96-0205建築裝飾工程施工標準合同(乙種本)訂立,具體合同條款如下: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專案:塑鋼窗、百葉窗、幕牆、欄杆、樓梯扶手

4、工程範圍及內容:泰爾國際1#、2#、3#、4#、5#、6#樓按圖紙設計要求與甲方指定材質購料施工,所有塑鋼窗、百葉窗、幕牆、欄杆、樓梯扶手

5、承建方式:雙包,即包工包料

6、工程質量:合格

7、合同價款:約壹仟萬元整(實際金額以最後決算為準)

8、甲方現場代表:

9、乙方現場代表:

10、本工程包括專案(按提供幕牆施工圖):1#、2#、3#、4#、5#、6#號樓所有塑鋼窗、百葉窗、幕牆、欄杆、樓梯扶手

二、預算施工面積:塑鋼窗、百葉窗、幕牆(約計)11500m2,欄杆、樓梯扶手約3000m。

三、合同承包單價:

塑鋼窗: 元/m2;百葉窗: 元/m2;幕牆: 元/m2;欄杆、樓梯扶手 元/m(具體所用材質按乙方所提供材料報表作附件;如實際施工所用材質與報表不同,單價另行計算)。

四、工程結算依據

國家有關建築安裝及裝飾工程的計算規則以及該工程竣工圖為結算

依據。

五、乙方向甲方提供承包合同履約的擔保金為柒拾萬元整(小寫:70萬元整)不計息。

六、材料供應

由乙方按照設計要求供應。先提供樣品按樣品驗收、檢查。

七、付款方式

工程預付款和工程進度款的支付辦法:3#、4#、5#、6#樓盤每一幢做完後按實際完成工程量付80%,1#、2#樓盤每月按完成工程量付款80%,餘下的工程款待竣工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總工程款17%,留3%作為保脩金,一年期滿後付清。

八、履約保證金返還:竣工驗收合格,無重大質量安全事故退還保證金不計息。

九、現場簽證

本工程施工中如發生工程專案及工程數量增減,工程結構、工程設計變更及材料變更等,均應及時辦理簽證手續,提出工程變更通知等,以作為辦理工程結算的依據。

十、質量與檢驗

1、施工單位應根據施工竣工規範和技術操作規程,按照設計單位及甲方認可的設計方案及施工圖進行施工。隱藏工程雙方應共同驗收。

2、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單項合格工程標準。取得四川省遂寧市相關法定驗收部門的竣工驗收報告。

3、如果工程使用的原材料不符合國際、部標的不合格產品,或乙方未按照設計要求或國標部標相關安裝規範的要求進行安裝,乙方不能因其保修期已過而免除違約責任和賠償責任。

十一、甲方責任及義務

1、甲方應按合同中規定的付款條件及時付款。若甲方未及時付款,按1‰/天計算利息。

2、甲方對工程進度、質量及現場材料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合同規定的施工及時糾正。並有權作出相應的處罰。

3、甲方收到乙方經甲方現場代表簽字的請款報告,甲方須在三日內將工程款匯入乙方的指定賬戶。

十二、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應按合同規定保證工程質量、進度、安全施工。如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安裝完成本工程,未按時將經檢驗合格的工程交付給甲方,應支付甲方延期交付滯納金100元每天。

2、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簽字認可的施工圖進行施工。如乙方未按施工圖紙進行施工,或未使用約定之合格材料的,甲方可通知其限期整改,且工期不得順延。如乙方拒絕整改或未按期整改超過(7)天,乙方應支付甲方違約金1000元每次。如乙方超過3次拒絕或超期整改,乙方應除依約支付違約金外,甲方還可解除合同,乙方只能按已完工程之合格總量結算後收取70%工程款。

3、乙方進場所有人員必須服從甲方及施工總包方的管理,文明施工,違者甲方及總包方有權按照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給予處罰。

4、乙方現場施工人員與乙方為僱傭關係,施工人員的工資、勞動保護、勞動安全等有勞動法調整的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與乙方現場施工人員無任何勞動法律關係。

十三、質量驗收以《建築幕牆工程及室內裝飾標準及技術規範》(JGJ102-20xx)(JG3035-96)。

十四、竣工驗收

1、工程完工後,乙方應及時提交技術資料、竣工圖和竣工驗收報告。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報告,取得並向甲方提供相關職能部門驗收報告的日期。

2、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來的全套報建、驗收資料及竣工報告7天內不組織驗收,應視為工程驗收合格以及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准,甲乙雙方即可辦理結算。

十五、結算方式

1、乙方以書面形式提交甲方結算通知書。

2、本合同結算辦法按實際已完合格施工內容照實結算。

3、甲方代表在5天內不辦理結算手續視為該結算檔案批准認可。

十六、工程質保

工程保修期一年,保修押金3%。保修期內如出現乙方施工質量問題,乙方負責免費整修。保脩金應一年期滿返還乙方。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後7天內維修完畢,如乙方未按時維修完畢、未維修或者無法修復,甲方可請第三方修復,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且甲方無需退還乙方保修押金。

十七、施工安全

1、乙方進場施工時,嚴格按國家及成都市安全文明施工規定組織施工,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章制度,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機制,並在施工中嚴格監督實施。

2、凡因乙方原因,乙方及乙方相關人員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員安全傷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一切責任,並由乙方完全承擔一切損失費用。如第三方原因造成乙方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先由乙方負責處理,承擔費用,後由乙方向責任方追償,甲方可協助乙方處理相關事宜。

3、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應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和賠償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財產損失、人身損害賠償、甲方對第二方的賠償、甲方間接損失、調查取證費、律師費等)。

十八、施工條件

施工中的三通一平,現場障礙,前道工序的完工驗收等,甲方應提前解決。施工用電、現場臨設(腳手架)等土建配合及配合費工作應由建設單位負責提供解決。

十九、報建報審

外牆工程如需立項報建報審,報建報審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報建報審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十、施工工期

1、本工程專案製作加工及施工工期: 天。

2、開工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

3、如因甲方不依約按工程進度支付工程款,從而造成工期順延。如因工程變化和設計變更,停電、降雨(超過8小時)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工期延誤,工期相應順延。

二十一、甲方提供所有勞務人員食宿場地。

二十二、其他約定

乙方向甲方提供承包合同履約擔保金柒拾萬元匯入甲方帳戶上後,此合同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如因合同發生爭議,可要求索賠、調解或直接向當地地方人民法院起訴。

二十三、附則

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合同經雙方簽字簽章後生效。本合同雙方全部履行完畢後自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2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工程名稱: 工程代表名稱:

單 位: 聯 系 電 話: 地 址: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企 業 名 稱 :

地 址 : 郵政編碼: 工 程負責人 : 聯絡電話:

營業執照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結合裝飾工程施工特點,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發包的裝飾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地點:

1.2 內容和做法:(見附表一)

1.3 工程承包方式:在乙方包料、乙方包工;乙方包工、甲方全部供料和乙方包工,甲方部分供料三種方式中,最終確定的方式為

1.4 工程期限天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條 甲方工作

2.1 開工前2天,為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以不影響施工。

2.2 負責提供水源、電源為乙方使用。

2.3 負責協調鄰里關係。

2.4 如確需拆改原建築物結構(包括樑、柱、板、牆等)或裝置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

2.5 施工期間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該居室的,負責施工現場的保衛及消防等項工作。

2.6 負責工程質量和進度的監督及竣工驗收。

第三條 乙方工作

3.1 施工嚴格執行有關工程的安全操作規範、防火規範、施工規範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工程。

3.2 嚴格執行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汙染環境。

第四條 工程變更

工程專案及做法如需變更,雙方必須協商一致,同時調整相關費用。

第五條 工程工期

5.1 甲方未按約定完成甲方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如因甲方不能按時供料或甲方材料質量問題影響工期,工期順延,甲方負責方的返工費及待料期間的人工及伙食費。

5.2 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無故中途停工而影響工期的,工期不順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3 因工程變更或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及其它不可抗力因素而影響工期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六條 工程驗收和保修

6.1 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自接到通知後兩天內組織驗收,填寫工程驗收單(見附表四)。

6.2 本工程自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保修一年。雙方應在驗收合格簽字後,既填寫工程保修單(見附表七)。

第七條 工程價款及結算

7.1 雙方商定,本工程的價款為人民幣元(見附表五)。

7.4 甲方如不能按時付款或停止付款,所有施工暫停,以付工程款不退還,後果由甲方負責。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 凡因本合同雙方當事人中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並賠償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8.2 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

8.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該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損失。

第九條 幾項具體規定

9.1 因裝飾施工而產生的垃圾,由乙方負責運出施工現場甲方負責支付清運費(此費用不在工程價款內)。

9.2 施工期間,甲方將門鑰匙負責保管,工程竣工驗收後甲方負責提供新鎖一把,並由乙方現場負責安裝,交付驗收。

第十條 其它預定條款

第十一條 附則

11.1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11.2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履行完成後自動終止。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開戶行:

帳 號:

(簽章) (簽章) 年月日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3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為了對 裝飾工程順利進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雙方商定達成協議如下: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

2、承包範圍:

3、承包方式:

4、工程質量等級(優良或合格):

5、工程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開工,於 年 月 日竣工,總工期天數為 天。

6、合同價款:

二、甲方工作

1、開工前 天,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騰空房屋,消除影響施工障礙物。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2、指派 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速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它事宜。

3、由乙方辦理。

4、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衛、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並承擔費用。

三、乙方工作

1、指派為 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2、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遵守 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築物,裝置管線等不受損壞。

四、有關工期的約定

1、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經雙方協商同意,並支付乙方因趕工採取的措施費用。

2、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3、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因設計變更,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週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5、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 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付乙方 元;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 元違約金。

6、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違約金。

五、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設計變更和國家制訂的施工及驗收規範為質量驗收標準。

2、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若甲方要求複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複驗。若複驗合格,甲方應承擔複驗費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複驗不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工期也予順延。

3、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裝置,應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甲、已雙方應辦理交接手續。已方發現甲方提供的材料、裝置有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損失及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責任由於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4、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通知 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

六、關於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1、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款採取用第 種 ;

(1)固定價格。

(2)固定價格加 %包乾風險係數計算(已記入合同價內),包乾風險不包括以下內容: 。

(3) 調價格:按雙方議定價進行結算。

2、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分 次,按附表約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結算時一次結清。工程款付款時間表

七、 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範。

2、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它相關的法規、規範。

3、甲方的圖紙或作法說明必須符合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和防火設計規範,否則後果與乙方無關。

八、 設計變更

1、施工中甲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應在變更前 天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乙方按通知書進行變更,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施工中乙方對原設計提出的變更要求,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乙方未經同意不得擅自變更設計,否則,因變更導致的經濟損失,有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九、 補充條款:

十一、 附則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直拉簽訂,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簽訂後工程不得轉包。

3、合同履行完後自動終止。

4、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4

甲方:

乙方:

本合同依據國家工商局和國家建設部共同制定GF-96-0205建築裝飾工程施工標準合同(乙種本)訂立,具體合同條款如下: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專案:塑鋼窗、百葉窗、幕牆、欄杆、樓梯扶手

4、工程範圍及內容:泰爾國際1#、2#、3#、4#、5#、6#樓按圖紙設計要求與甲方指定材質購料施工,所有塑鋼窗、百葉窗、幕牆、欄杆、樓梯扶手

5、承建方式:雙包,即包工包料

6、工程質量:合格

7、合同價款:約壹仟萬元整(實際金額以最後決算為準)

8、甲方現場代表:

9、乙方現場代表:

10、本工程包括專案(按提供幕牆施工圖):1#、2#、3#、4#、5#、6#號樓所有塑鋼窗、百葉窗、幕牆、欄杆、樓梯扶手

二、預算施工面積:塑鋼窗、百葉窗、幕牆(約計)11500m2,欄杆、樓梯扶手約3000m。

三、合同承包單價:

塑鋼窗: 元/m2;百葉窗: 元/m2;幕牆: 元/m2;欄杆、樓梯扶手 元/m(具體所用材質按乙方所提供材料報表作附件;如實際施工所用材質與報表不同,單價另行計算)。

四、工程結算依據

國家有關建築安裝及裝飾工程的計算規則以及該工程竣工圖為結算

五、乙方向甲方提供承包合同履約的擔保金為柒拾萬元整(小寫:70萬元整)不計息。

六、材料供應

由乙方按照設計要求供應。先提供樣品按樣品驗收、檢查。

七、付款方式

工程預付款和工程進度款的支付辦法:3#、4#、5#、6#樓盤每一幢做完後按實際完成工程量付80%,1#、2#樓盤每月按完成工程量付款80%,餘下的工程款待竣工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總工程款17%,留3%作為保脩金,一年期滿後付清。

八、履約保證金返還:竣工驗收合格,無重大質量安全事故退還保證金不計息。

九、現場簽證

本工程施工中如發生工程專案及工程數量增減,工程結構、工程設計變更及材料變更等,均應及時辦理簽證手續,提出工程變更通知等,以作為辦理工程結算的依據。

十、質量與檢驗

1、施工單位應根據施工竣工規範和技術操作規程,按照設計單位及甲方認可的設計方案及施工圖進行施工。隱藏工程雙方應共同驗收。

2、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單項合格工程標準。取得四川省遂寧市相關法定驗收部門的竣工驗收報告。

3、如果工程使用的原材料不符合國際、部標的不合格產品,或乙方未按照設計要求或國標部標相關安裝規範的要求進行安裝,乙方不能因其保修期已過而免除違約責任和賠償責任。

十一、甲方責任及義務

1、甲方應按合同中規定的付款條件及時付款。若甲方未及時付款,按1‰/天計算利息。

2、甲方對工程進度、質量及現場材料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合同規定的施工及時糾正。並有權作出相應的處罰。

3、甲方收到乙方經甲方現場代表簽字的請款報告,甲方須在三日內將工程款匯入乙方的指定賬戶。

十二、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應按合同規定保證工程質量、進度、安全施工。如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安裝完成本工程,未按時將經檢驗合格的工程交付給甲方,應支付甲方延期交付滯納金100元每天。

2、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簽字認可的施工圖進行施工。如乙方未按施工圖紙進行施工,或未使用約定之合格材料的,甲方可通知其限期整改,且工期不得順延。如乙方拒絕整改或未按期整改超過(7)天,乙方應支付甲方違約金1000元每次。如乙方超過3次拒絕或超期整改,乙方應除依約支付違約金外,甲方還可解除合同,乙方只能按已完工程之合格總量結算後收取70%工程款。

3、乙方進場所有人員必須服從甲方及施工總包方的管理,文明施工,違者甲方及總包方有權按照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給予處罰。

4、乙方現場施工人員與乙方為僱傭關係,施工人員的工資、勞動保護、勞動安全等有勞動法調整的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與乙方現場施工人員無任何勞動法律關係。

十三、質量驗收以《建築幕牆工程及室內裝飾標準及技術規範》(JGJ102-20xx)(JG3035-96)。

十四、竣工驗收

1、工程完工後,乙方應及時提交技術資料、竣工圖和竣工驗收報告。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報告,取得並向甲方提供相關職能部門驗收報告的日期。

2、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來的全套報建、驗收資料及竣工報告7天內不組織驗收,應視為工程驗收合格以及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准,甲乙雙方即可辦理結算。

十五、結算方式

1、乙方以書面形式提交甲方結算通知書。

2、本合同結算辦法按實際已完合格施工內容照實結算。

3、甲方代表在5天內不辦理結算手續視為該結算檔案批准認可。

十六、工程質保

十七、施工安全

1、乙方進場施工時,嚴格按國家及成都市安全文明施工規定組織施工,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章制度,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機制,並在施工中嚴格監督實施。

2、凡因乙方原因,乙方及乙方相關人員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員安全傷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一切責任,並由乙方完全承擔一切損失費用。如第三方原因造成乙方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先由乙方負責處理,承擔費用,後由乙方向責任方追償,甲方可協助乙方處理相關事宜。

3、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應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和賠償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財產損失、人身損害賠償、甲方對第二方的賠償、甲方間接損失、調查取證費、律師費等)。

十八、施工條件

施工中的三通一平,現場障礙,前道工序的完工驗收等,甲方應提前解決。施工用電、現場臨設(腳手架)等土建配合及配合費工作應由建設單位負責提供解決。

十九、報建報審

外牆工程如需立項報建報審,報建報審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報建報審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十、施工工期

1、本工程專案製作加工及施工工期: 天。

2、開工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

3、如因甲方不依約按工程進度支付工程款,從而造成工期順延。如因工程變化和設計變更,停電、降雨(超過8小時)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工期延誤,工期相應順延。

二十一、甲方提供所有勞務人員食宿場地。

二十二、其他約定

乙方向甲方提供承包合同履約擔保金柒拾萬元匯入甲方帳戶上後,此合同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如因合同發生爭議,可要求索賠、調解或直接向當地地方人民法院起訴。

二十三、附則

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合同經雙方簽字簽章後生效。本合同雙方全部履行完畢後自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5

發包方(簡稱甲方):_ _

承包方(簡稱乙方):貴陽美之源裝*工程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原則,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甲方裝飾住房系合法使用;

2.裝飾施工地點:

3.住房結構:_ 施工面積 平方米。

4.裝飾施工內容:(見附件《裝飾工程預算表》)。

5.承包方式:

6.總價款: 元,大寫(人民幣): ;

其中:材料費: ,人工費:___ ___

管理費:___________________,設計費:_______ ___;

稅金(3.41%):___________,垃圾清運費:___________;

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約定,如變更施工內容、變更材料,這部份的工程款按實另計。

7.工期:工期 日,施工時間自 _年 月 _日開工,至 年 _月_ _日竣工;

第二條材料供應的約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裝置,應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甲、乙雙方應辦理交接手續。乙方發現甲方提供的材料、裝置有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按時抵達現場後,由乙方負責保管,由於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甲方採購供應的裝飾材料、裝置,均應用於本合同規定的裝飾工程上,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違反此規定,應按挪用材料、裝置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供應的材料、裝置,甲方應到現場驗收,如不符合設計、施工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三條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本工程執行《住宅建築裝飾工程技術規程》、《住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和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其它地方標準、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本工程由 方設計,提供施工圖紙一式_ 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裝置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4.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5.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設計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專案,須提前與乙方聯絡,在簽訂《工程專案變更單》後,方能進行該專案的施工、因此影響竣工日期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凡甲方私自與施工人員商定更改施工內容、增加施工專案所引起的一切後果,甲方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6.工程驗收。

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能按預約日期參加驗收,由乙方組織人員進行驗收,甲方應於承認;事後,若甲方要求複驗,乙方應按要求辦理複驗;若複驗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也予順延。

7.工程竣工:乙方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驗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果甲方在規定時間內不能組織驗收,須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如通過竣工驗收,甲方應承認原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其他相關費用.

8.工程保修期貳年。竣工驗收後甲、乙雙方簽署,《工程保修單》,憑保修單實行保修,保修期兩年,從竣工驗收簽章之日起算.

第四條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施工說明及施工場地應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電氣線路、煤氣管道、自來水和其它管道暢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應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保障作業人員及相鄰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毀壞等事故發生。如遇上述情況發生,屬甲方責任的,甲方負責修復和賠償;屬於乙方責任的,乙方負責修復和賠償.

2.施工中凡涉及改變房屋結構,拆、改承重牆,加大樓(地)面荷載,由甲方向物業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後方能施工.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6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3、 承包方式:

4、 工期:本工程自年日開工,於月

5、 工程質量:

6、 合同價款:

7、 施工內容:

第二條:甲方工作

1、 開工前三天全部騰空、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

2、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氣及電訊等裝置,並說明使用注意事項。

3、 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手續。

4、 指派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5、 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衛、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第三條:乙方工作

1、指派

2、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3、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

4、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

5、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四條:關於工期的約定

1、 甲方要求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徵得乙方同意,並支付乙方因趕工期採取措施的費用。

2、 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3、 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 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工期順延。

第五條: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 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說明,設計變更和《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JGJ73-91)、《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GBJ300-88)等國家制訂的施工及驗收規範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 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

3、 甲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

4、 若甲方要求複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複驗。

5、 由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順延。

6、 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 日內組織驗收並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第六條:關於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1、雙方商定本合同採用固定價格。

2、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分 次支付工程款:

第一次 支付工程總價款的 %, 元;

第二次 支付工程總價款的 %, 元;

第三次 支付工程總價款的 %, 元。

工程竣工後,留有5%的合同價款作工程質保金,在一年內無質量問題,甲方一次性向乙方結清。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

2、甲方不按合同的約定撥付款,每拖一天,按付款額的支付滯納金。

3、乙方原因過期竣工,每過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違約金。

4、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裝置和工程成品如果造成,應照價賠償。

5、 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築物結構或裝置管線,由此發動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6、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裝置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7、 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8、 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爭議或糾紛處理

1、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2、 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

3、 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第九條:其它約定

1、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7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裝飾裝修工程施工的特點,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的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述

1、工程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期限 ______天,開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條 工程價款及結算方式

1、本工程總造價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款結算方式如下:

第一次:____________,合同簽訂時付總造價的65%;

第二次:____________,瓦工結束後付總造價的35%-500;

第三次:____500___,安裝結束;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開工前,為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包括:搬清室內陳設或將室內不易搬動的傢俱、陳設歸堆、遮蓋,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

2、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

3、負責協調施工隊與有關單位部門之間的關係。

4、不拆動室內承重結構,如需拆改原建築的非承重結構或裝置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關的審批手續。

5、施工期間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該居室的,負責做好施工現場的保衛及消防等項工作。

6、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督負責材料進場、竣工驗收。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

1、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範、防火規定、施工規範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工程。

2、嚴格執行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汙染環境。保護好現場的傢俱和陳設,保證現場內上、下水管道的暢通。

3、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後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第五條 工程變更及贈、減項

1、工程專案及做法如需變更、雙方必須協商一致,同時調整相關費用。

2、增項按實際價格計算,減項在1000元已內。按最後價格折率計算,減項在1000元以上,按此項工程總造價的70%核算。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誤一天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工程總價款的0.3%)。

2、由於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負責修理,工期不予順延。

3、由於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工程總價款的0.3%)。

4、雙方無故提前終止合同,應按工程實際工程量進行結算。

第七條 工程驗收和保修

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自接到驗收通知後兩天內組織驗收,填寫工程驗收單。在工程款結清後,辦理移交手續。

第八條 附 則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後終止。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8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和義務,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定本合同條款。

一 工程專案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工程期限

1、經雙方協定:工程總工期為_____天,自20___年___月___日開工至20___年___月___日竣工驗收。

2、乙方在開工的前一天以電話或書面的形式向甲方發出開工通知。 3、在施工期間,如遇如下列情況,工期相應延長

(1)甲方不能提供場地,水電,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的。

(2)遇雨天不能做工的要按實際天數順延。

(3)不在承包範圍內臨時增加的專案,或者較大的設計變更而影響施工進度的.要相應的延長天數。

(4)在施工中如停電,停水四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四小時以上,影響施工的。

(5)甲方未按照合同規定時間內支付進度款,影響施工進度的。

(6)不可抗拒的因素影響施工的。(如甲方未能確定圖紙或有關部門協商不好的情況下)

三、 工程質量要求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與有關建築裝修工程規範,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並接受甲方和物業管理部們的監督。

2、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裝置、半成品或成品必須達到國家規定標準,並根據合同約定和甲方指定品牌材料施工,進場需甲方簽字方可使用。

四、 工程款支付方式與結算

1、本合同簽定後,甲方應支付總造價的30%備料款,約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水電進場支付總造價的60%款,約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木工進場支付總造價的80%款,約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油漆進場支付總造價的95%款,約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5%餘款驗收後全部付清。

2如甲方未能如期付款,造成工程工期延期,由甲方自行負責。 五、 雙方約定事項

(1)工程的設計方案及圖紙由乙方供,(除全國加盟店、連鎖店、及客戶已有圖紙外)待甲方簽字後方可施工,在施工過程中如需要修改或變更設計內容、所發生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需要甲方簽字確定方能生效),若沒有增加的費用則以實數結清。

(2)甲方負責提供水、電等到位,乙方方可施工。

(3)甲方積極配合乙方做好與施工有關部門的協調工作(如城管、

消防等),在施工過程中,如有物業部門或相關部門要求辦理的相關施工證件或者押金之類費用應由甲方負責辦理。(屬乙方範圍的乙方自理)。

(4)工程驗收交付使用後,因甲方未能按照消防,用電等規範使用而發生意外事故,不屬於乙方責任及保修範圍。

(5)保修期限一年,在保修期內凡因施工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保修。(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壞的.或是人為損壞的不在保修範圍之內)

(6)工程竣工經雙方驗收簽字後,甲方方可使用。

(7)工程結算是按照合同簽定的單價和工程實際發生的數量(包括增加的專案)結算。(預算表上的數量只作為參考數)

六、 違約責任

1、 乙方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或使用不合格材料、達不到環保要求,造成返工的損失由乙方負責,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2)乙方要服從甲方監督,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和符合環保要求。

(3)乙方在工程完工後的第一天需通知甲方驗收,並附帶驗收單一份。

(4)乙方未能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完工,甲方有權收取違約金。(違約金按工程款的千分之五,0.005%每天收取)

2、 甲方責任

(1)甲方必須負責乙方施工現場的用電,水及材料的存放場所。

(2)甲方在乙方送達材料驗收單一天後未簽字,視為材料合格。

(3)甲方在乙方工程驗收通知單送達三天後不進行驗收的,視為工程驗收合格。

(4)工程未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視為工程驗收合格。

(5)甲方如在工程施工中需要變更圖紙、和增加專案、價格的變動,甲方需要在變更圖紙和增加專案表上,和價格表上簽字,否則乙方視為甲方同意。

(6)甲方在中途未能按照合同支付款項,乙方有權停工如造成有關損失,責任有甲方承擔並要求賠償損失。

(7)在工程驗收合格後,甲方需在七天內支付剩下餘款,如未能按時支付,造成公司資金週轉困難所帶來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並有權收取違約金(違約金按工程總額千分之五,即0.005%每天)

(8)如遇特殊情況未能支付的,甲方需簽寫字條(所欠金額、付款時間)但不得超過規定的時間內(規定時間為10天)如過期未付,造成公司資金週轉困難所帶來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並有權收取違約金(違約金按工程總額千分之五,即0.005%每天) 附件

1、本合同一式兩份,(附件兩份)雙方各執一分。

2、本合同自簽字(蓋章)即生效:在工程移交、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工程款後,除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條款期滿後,即本條款自動終止。

3、本合同簽定後,甲乙雙方如需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定補充合同,其補充合同內容,同等生效。

甲方(簽章)甲方代表聯絡電話

乙方(簽章) 乙方代表 聯絡電話

簽定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9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鑑於裝修實際情況的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建設部《建築裝飾裝修管理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現達成以下合同條款,雙方自覺遵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承包施工範圍:

(1)、施工內容詳見甲方設計公司提供並蓋章裝修施工圖紙,同時結合廣汽三菱培訓中心要求進行施工;

(2)、除暖通、室外電纜、動力櫃以外的所有內容為本次裝修承包施工內容,在裝修施工過程中如發現漏項,由乙方承擔所有費用,如發現工程量超過實際完成工程量,則甲方有權按乙方預算單價從總包價中扣除: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工期為日曆天:__天;本工程自_年_月_日開工,於_年_月_日竣工。遇不可抗因素影響,工期須延。

6、工程質量:

按國家建設部行業標準TGT73-91《建築裝飾工程施工驗收規範》規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門規定的標準執行,工程質量達到合格。工程竣工後如出現質量問題(竣工後甲方使用,人為造成的質量問題除外),屬於乙方責任的,乙方無償保修,保修期為二年,終身維修。

7、合同價款:

工程造價以施工圖紙、設計要求及甲方的使用要求為依據;工程總造價為:_。(以甲乙雙方協商認定的單價為準,工程量竣工後以審計為準。注:此工程總造價為含稅價格,稅票可用建材發票衝抵)

8、付款方式:

(1)、合同簽定後,裝修主材及人員進場施工後,甲方認可即付給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30%

(2)、工程進展一半時(不好界定,建議用施工工序中的節點),甲方即付給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30%

(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即付給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35%

(4)、乙方剩餘工程款5%作為質保金,在驗收合格後分兩次支付:滿半年後5個工作日內支付工程款的3%;滿一年後5個工作日內付清餘款。

9、工程承包施工保證金:

經甲乙雙方協商,為了督促乙方按合同要求保質保量、按時的進行裝修施工,乙方在合同簽訂生效後三日內向甲方交納總金額為的工程施工

保證金,由甲方開具收據給乙方。保證金返還方式如下:

(1)、合同簽定後,裝修主材及人員進場施工後,甲方認可即返還乙方工程承包施工保證金總額的40%;

(2)、工程進展一半時(不好界定,建議用施工工序中的節點),甲方認可後即返還乙方工程承包施工保證金總額的40%;

(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即返還乙方工程承包施工保證金剩餘的20%。

二、材料確認

1、本合同工程所有材料由乙方按預算單要求統一配送,材料與預算單指定品牌、材質不符時,甲方有權責令乙方重新採購或扣除其差額部分(工期耽誤由乙方承擔)。

2、施工主要材料品牌、規格嚴格按甲方約定的執行(具體見主要材料清單),如採購的主材與預算表中單價相差5%以上,甲方有權要求更換或扣除差價。

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

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公司開戶行: 公司開戶行:

公司賬號: 公司帳號:

公司代表人: 公司代表人:

電話: 電話: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10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承包範圍:

1.4 承包方式:

1.5 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開工,於    年  月  日竣工。

1.6 工程質量:

1.7 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

第二條 甲方工作

2.1 開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  份,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傢俱、陳設等採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氣及電訊等裝置,並說明使用注意事項。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2.2 指派      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2.3 委託   監理公司進行工程監理,監理公司任命   為總監理工程師,其職責在監理合同中應明確,並將合同副本交乙方  份。

2.4 負責保護好周圍建築物及裝修、裝置管線、古樹名木、綠地等不受損壞,並承擔相應費用。

2.5 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裝置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

2.6 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衛、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第三條 乙方工作

3.1 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3.2 指派  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3 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4 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築物、裝置管線、古樹名木不受損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和垃圾消納等工作,處理好由於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住戶)的關係。

3.5 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物結構及各種裝置管線。

3.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四條 關於工期的約定

4.1 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徵得乙方同意,並支付乙方因趕工採取的措施費用。

4.2 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4.3 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4 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週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第五條 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5.1 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說明、設計變更和《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jgj73--91)、《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gbj300--88)等國家制訂的施工及驗收規範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5.2 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專案達到優良標準時,應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費用。

5.3 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若甲方要求複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複驗。若複驗合格,甲方應承擔複驗費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複驗不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工期也予順延。

5.4 由於甲方提供的材料、裝置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5.5 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6 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第六條 關於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6.1 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款採用第  種:

(1)固定價格。

(2)固定價格加  %包乾風險係數計算。包乾風險包括內容。

(3)可調價格:按照國家有關工程計價規定計算造價,並按有關規定進行調整和竣工結算。

6.2 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分  次,按下表約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結算時一次結清。

6.3 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資料  天內審查完畢,到期未提出異議,視為同意。並在  天內,結清尾款。

第七條 關於材料供應的約定

7.1 本工程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裝置(見附表一),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凡約定由乙方提貨的,甲方應將提貨手續移交給乙方,由乙方承擔運輸費用。由甲方供應的材料、裝置發生了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對工程造成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經乙方驗收後,由乙方負責保管,甲方應支付材料價值  %的保管費。由於乙方保管不當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7.2 凡由乙方採購的材料、裝置,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應禁止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 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8.1 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範。

8.2 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它相關的法規、規範。

8.3 由於甲方確認的圖紙或作法說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和防火設計規範,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8.4 由於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九條 獎勵和違約責任

9.1 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約定撥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額的  %支付滯納金。

9.2 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違約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趕工措施費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為獎勵。

9.3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專案達到優良標準時,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優質價款外,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為獎勵。

9.4 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裝置及現場堆放的傢俱、陳設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9.5 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築物結構或裝置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9.6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裝置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9.7 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9.8 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 爭議或糾紛處理

10.1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10.2 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不在本合同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它約定

第十二條 附則

12.1 本工程需要進行保修或保險時,應另訂協議。

12.2 本合同正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12.3 本合同履行完成後自動終止。

12.4 附件

(1)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

(2)工程專案一覽表

(3)工程預算書

(4)甲方提供貨物清單

(5)會議紀要

(6)設計變更

(7)其他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表人: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碼:                   郵碼: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戶名:                   戶名:

帳號:                   帳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11

【合同範本】第一部分 合同條件

一、詞語含義及合同檔案

第一條 詞語含義。在本合同,下列詞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合同:是指為實施工程,發包方和承包方之間達成的明確相互權利和義務關係的協議。包括合同條件、協議條款以及雙方協商同意的與合同有關的全部檔案。

2.協議條款:是指結合具體工程,除合同條件外,經發包方和承包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

3.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甲方的具體身份、發包範圍、許可權、性質均需在協議條款內約定。

4.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體資料並被甲方接受的當事人。

5.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6.乙方駐工地代表(稱簡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7.社會監理:甲方委託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8.總監理工程師: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9.設計單位:甲方委託的具備與工程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本合同工程的裝飾或二次及以上的裝飾,甲方委託乙方部分或全部設計,且乙方具備相應設計資質,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設計合同。

10.工程:是指為使建築物、構築物內、外空間達到一定的環境質量要求,使用裝飾裝修材料,對建築物、構築物外表和內部進行修飾處理的工程。包括對舊有建築物及其設施表面的裝飾處理。

11.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12.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3.合同價款:甲、乙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為中標價格。

14.追加合同價款:在施工中發生的、經甲方確認後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5.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或乙方應承擔的開支。

16.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按總日曆天數(包括一切法定節假日在內)計算的工期天數。

17.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絕對或相對的工程開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絕對或相對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協議條款約定構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場地:由甲方提供,並在協議條款內約定,供乙方施工、操作、運輸、堆放材料的場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圍場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裝置和設施: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方提供給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裝置或設施。

23.工程量清單:發包方在招標檔案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計算方法(規則)計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量明細清單。

24.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列印、複寫、印刷的各種通知、證明、證書、簽證、協議、備忘錄、函件及經過確認的會議紀要、電報、電傳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瀑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自然災害等。

第二條 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

合同檔案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5.監理合同;

6.招標發包工程的招標檔案、投標書和中標通知書;

7.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8.標準、規範和其它有關的技術經濟資料、要求;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由雙方協商解釋,協商不成時,按協議條款第35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三條 合同檔案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合同檔案使用漢語或協議條款約定的少數民族語言書寫、解釋和說明。

施工中必須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國家標準、規範。沒有國家標準、規範時,有行業標準、規範的,使用行業標準、規範;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範的,使用地方的標準、規範。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和設計單位批准後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本條所發生購買、翻譯和制定標準、規範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適用於合同檔案的法律是國家的法律、法規(含地方法規),及協議條款約定的規章。

第四條 圖紙。

甲方在開工日期7天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乙方需要超過協議條款雙方約定的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乙方承擔。

使用國外或境外圖紙,不能滿足施工需要時,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複製、重新繪製、翻譯、購買標準圖紙等的責任和費用承擔。

二、雙方一般責任

第五條 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行使自己部分權利和職責,並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行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於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24小時後不予答覆,視為乙方要求已被確認。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加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而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對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圖紙並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後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後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應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回合同價款,並賠償乙方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應於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後任繼續履行合同檔案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 委託監理。

本工程甲方委託監理,應與監理單位簽訂監理合同。並在本合同協議條款內明確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及其應履行的職責。

本合同中總監理工程師和甲方代表的職責不能相互交叉。

非經甲方同意,總監理工程師及其代表無權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義務。

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的事件時,總監理工程師應作出公正的處理。

為保證施工正常進行,甲乙雙方應尊重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對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有異議時,按協議條款的約定處理。

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接到監理單位通知後應同時通知乙方,後任繼續履行賦予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

乙方任命駐工地負責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1.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後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行上籤署姓名及收到時間後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絡的情況下,可採取保護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應於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後任繼續履行合同檔案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甲方工作。

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以下工作:

1.提供施工所需的場地,並清除施工場地內一切影響乙方施工的障礙;或承擔乙方在不騰空的場地內施工採取的相應措施所發生的費用,一併計入合同價款內;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電、熱力、電訊等管道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協議條款約定的地點,並保證乙方施工期間的需要;

3.負責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門及當地各有關部門的聯絡和協調工作;

4.協調施工場地內各交叉作業施工單位之間的關係,保證乙方按合同的約定順利施工;

5.辦理施工所需的有關批件、證件和臨時用地等的申請報批手續;

6.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7.向乙方有償提供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裝置和設施。

甲方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並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九條 乙方工作。

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範圍內,按協議條款的約定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甲方代表批准後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3.在騰空後單獨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場地內,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衛。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騰空的建築物內施工時,上述設施和人員由建築工程承包人或建築物使用單位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代表同意,需辦理有關手續的,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5.遵守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一切規定和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6.按協議條款的約定保護好建築物結構和相應管線、裝置;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驗收之前,負責成品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第三方原因造成損壞,通過甲方協調,由責任方負責修復;或乙方修復,由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要求乙方採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費用由甲方承擔,並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甲方在竣工驗收前使用,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由於乙方不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經濟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十條 施工組織設計及進度計劃。

乙方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逾期不批覆,可視為該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已經批准。乙方必須按批准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

第十一條 延期開工。

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內答覆乙方。甲方代表7天內不予答覆,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徵得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後,可要求推遲開工日期,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二條 暫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工程。乙方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後,可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應在48小時內給予答覆。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乙方可自行復工。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時作出答覆,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工期延誤。

由於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的約定提供開工條件;

2.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3.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工程未按時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後7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後7天內予以確認、答覆,逾期不予答覆,乙方可視為延期及要求已被確認。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工期提前。

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乙方按協議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准。甲方應在7天內給予批准,併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採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追加合同價款和承擔;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質量與檢驗

第十五條 工程樣板。

按照協議條款規定,乙方製作的樣板間,經甲方代表檢驗合格後,由甲乙雙方封存。樣板間作為甲方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製作樣板間的全部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六條 檢查和返工。

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設計和樣板間標準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因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後,又發現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和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檢查檢驗合格後再進行檢查檢驗應不影響施工的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的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影響施工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七條 工程質量等級。

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價款,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的順延。

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後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因甲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甲方承擔返工的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質量監督部門調解,調解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一方承擔。

第十八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後,在隱蔽和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乙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工程符合規範要求,驗收24小時後,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簽字,可視為甲方代表已經批准,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在開始驗收24小時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甲方應承認驗收記錄。

第十九條 重新檢驗。

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驗收的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並在檢驗後重新隱蔽或修復後隱蔽。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乙方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五、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條 合同價款與調整。

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在協議條款內約定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

4.一週內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電、停氣累計超過8小時;

5.協議條款約定的其它增減或調整。

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調整合同價款的方法及範圍。乙方在需要調整合同價款時,在協議條款約定的天數內,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後通知經辦銀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後7天內不作答覆,視為已經批准。

對固定價格合同,雙方應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甲方給予乙方的風險金額或按合同價款一定比例約定風險係數,同時雙方約定乙方在固定價格內承擔的風險範圍。

第二十一條 工程款預付。

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額,向乙方預付工程款,開工後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協議條款約定預付工程款,乙方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內後向甲方發出要求預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預付工程款,乙方可在發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從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甲方代表接到報告後7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數量(以下簡稱計量),並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乙方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計量,甲方代表自行進行,計量結果視為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收到乙方報告後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乙方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視為已被確認,作為工程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設計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第二十三條 工程款支付。

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方式,根據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以構成合同價款相應專案的單價和取費標準計算出工程價款,經甲方代表簽字後支付。甲方在計量結果簽字後超過7天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經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甲方可延期付款。協議需明確約定付款日期,並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從計量結果簽字後第8天起計算的應付工程價款利息。

六、材料供應

第二十四條 材料樣品或樣本。

不論甲乙任何一方供應都應事先提供材料樣品或樣本。經雙方驗收後封存,作為材料供應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品種,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樣、色調和規格的樣品或樣本。

第二十五條 甲方提供材料。

甲方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材料種類、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乙方提供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乙方,乙方派人與甲方一起驗收。無論乙方是否派人蔘加驗收,驗收後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應的保管費用。發生損壞或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不按規定通知乙方驗收,乙方不負責材料裝置的保管,損壞或丟失由甲方負責。

甲方供應的材料與清單或樣品不符,按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1.材料單價與清單不符,由甲方承擔所有差價;

2.材料的種類、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清單或樣品不符,乙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甲方運出施工現場並重新採購;

3.到貨地點與清單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約定地點;

4.供應數量少於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將數量補齊。多於清單數量時,甲方負責將多餘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5.供應時間早於清單約定時間,甲方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於清單約定時間供應而導致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發生延誤,工期相應順延,並由甲方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乙方檢驗難過之後仍發現有與清單和樣品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甲方還應承擔重新採購及返工的追加合同價款,並相應順延工期。

第二十六條 乙方供應材料。

乙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規範和樣品的要求採購工程需要的材料,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在材料裝置到貨24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對與設計、規範和樣品要求不符的產品,甲方代表應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現場,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甲方未能按時到場驗收,以後發現材料不符合規範、設計和樣品要求,乙方仍應拆除、修復及重新採購,並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二十七條 材料試驗。

對於必須經過試驗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論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供應,按協議條款的約定,由乙方進行防火阻燃、毒性反應等測試。不具備測試條件的,可委託專業機構進行測試,費用由甲方承擔。測試結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款採購的應停止採購,凡已採購運至現場的,應立即由採購方運出現場,由此造成的全部材料採購費用,由採購方承擔。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承擔全部材料採購費用。

七、設計變更

第二十八條 甲方變更設計。甲方變更設計,應在該項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經施工的工程,甲方變更設計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後立即停止施工。

由於設計變更造成乙方材料積壓,應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全部處理費用。

由於設計變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和相應的損失均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二十九條 乙方變更設計。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變更設計和對原定材料的換用,必須經甲方代表及有關部門批准。合理化建議節約的金額,甲方雙方協商分享。

第三十條 設計變更對工程影響。

所有設計變更,雙方均應辦理變更洽商簽證。發生設計變更後,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進行下列對工程影響的變更:

1.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數量;

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變有關工程施工時間和順序。

第三十一條 確定變更合同價款及工期。

發生設計變更後,在雙方協商時間內,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後調整合同價款: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情況的價格,可以此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和類似的價格,由乙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

設計變更影響到工期,由乙方提出變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後調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格及工期,在乙方提出後7天內通知乙方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或有關工期管理部門裁定,對裁定有異議,按第35條約定的方法解決。

八、竣工與結算

第三十二條 竣工驗收。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甲方提交竣工圖。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並在驗收後7天內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7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7天內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准,即可辦理結算手續。

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後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改後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後一天的次日起承擔保管費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須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第三十三條 竣工結算。

竣工報告批准後,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或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甲方代表收到結算報告後應在7天內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將撥款通知送經辦銀行支付工程款,並將副本送乙方。乙方收到工程款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無正當理由收到竣工報告後14天內不辦理結算,從第15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同期貸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 保修。

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保修專案、內容、範圍、期限及保脩金額和支付辦法,進行保修並支付保脩金。

保修期從甲方代表在最終驗收記錄上簽字之日算起。分單項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保修期。

保修期內,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後7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脩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採取按合同價款約定比率,在甲方應付乙方工程款內預留保脩金辦法的,甲方應在保修期滿後14天內結算,將剩餘保脩金和按協議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退還乙方。

九、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三十五條 爭議。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調解。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未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發生爭議後,除出現以下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合同確已無法履行;

2.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所接受;

4.仲裁委員會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六條 違約。

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准,不按合同約定支付款項或履行自己的其他義務及發生其他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支付因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費用和從支付之日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順延工期,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窩工等損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範的要求,或發生其它使用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按協議條款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違約方必須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內作出答覆,超過7天不予答覆視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七條 索賠。

甲方未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提供條件、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償損失,乙方可按以下規定向甲方索賠:

1.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關證據;

2.索賠事件發生後14天內,向甲方代表發出要求索賠的意向;

3.在發出索賠意向後14天內,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詳細的索賠資料和金額;

4.甲方在接到索賠資產後7天內給予批准,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甲方在7天內未作答覆,視為該索賠已經批准;

5.雙方協議實行一攬子索賠,索賠意向不得遲於工程竣工日期前14天提出。

十、其它

第三十八條 安全施工。

乙方要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和防火措施,並承擔由於自身原因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甲方要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乙方在動力裝置、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時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准後實施。由甲方承擔防護措施費用。

在不騰空和繼續使用的建築物內施工時,乙方應制定周密的安全保護和防火措施,確保建築物內的財產和人員的安全,並報甲方代表批准。安全保護措施費用,由甲方承擔。

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並承擔有關費用。

第三十九條 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的使用。

甲方要求採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實驗等費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並負責實驗等有關工作。乙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甲方代表批准後按以上約定辦理。

以上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分攤或分享。

第四十條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發生後,乙方應迅速採取措施,儘量減少損失,並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災害情況,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報告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7天內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甲方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因不可抗力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所屬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造成乙方裝置、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4.所需清理和修復工作的責任與費用的承擔,雙方另籤補充協議約定。

第四十一條 保險。

在施工場地內,甲乙雙方認為有保險的必要時,甲方按協議條款的約定,辦理建築物和施工場地內甲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生命財產保險,並支付一切費用。

乙方辦理施工場地內自己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裝置的保險,並支付一切費用。

當乙方為分包或在不騰空的建築物內施工時,乙方辦理自己的各類保險。

投保後發生事故,乙方應在14天內向甲方提供建築工程(建築物)損失情況和估價的報告,如損害繼續發生,乙方在14天后每7天報告一次,直到損害結束。

第四十二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

由於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裝置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裝置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費用,並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已經定貨的材料、裝置由定貨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四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協議條款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後,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後,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四十四條 合同份數。

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分別儲存。副本份數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

第二部分 協議條款

甲方:

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承包範圍:

承包方式:

1.2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總日曆工期天數:

1.3 質量等級:

1.4 合同價款:

第二條 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

第三條 合同檔案使用的語言和適用標準及法律

3.1 合同語言:

3.2 適用標準、規範:

3.3 適用法律、法規:

第四條 圖紙

4.1 圖紙提供日期:

4.2 圖紙提供套數:

4.3 圖紙特殊保密要求和費用:

第五條 甲方代表

5.1 甲方代表姓名和職稱(職務):

5.2 甲方賦予甲方代表的職權:

5.3 甲方代表委派人員的名單及責任範圍:

第六條 監理單位及總監理工程師

6.1 監理單位名稱:

6.2 總監理工程師姓名、職稱:

6.3 總監理工程師職責:

第七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

第八條 甲方工作

8.1 提供具備開工條件施工場地的時間和要求:

8.2 水、電、電訊等施工管線進入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8.3 需要與有關部門聯絡和協調工作的內容及完成時間:

8.4 需要協調各施工單位之間關係的工作內容和完成時間:

8.5 辦理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8.6 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的時間:

8.7 向乙方提供的設施內容:

第九條 乙方工作

9.1 施工圖和配套設計名稱、完成時間及要求:

9.2 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時間和份數:

9.3 施工場地防護工作的要求:

9.4 施工現場交通和噪音控制的要求:

9.5 符合施工場地規定的要求:

9.6 保護建築物結構及相應管線和裝置的措施:

9.7 建築成品保護的措施:

第十條 進度計劃

10.1 乙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10.2 甲方代表批准進度計劃的時間:

第十一條 延期開工

第十二條 暫停施工

第十三條 工期延誤

第十四條 工期提前

第十五條 工程樣板

15.1 對工程樣板間的要求:

第十六條 檢查和返工

第十七條 工程質量等級

17.1 工程質量等級要求的追加合同價款:

17.2 質量評定部門名稱:

第十八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8.1 中間驗收部位和時間:

第十九條 驗收和重新檢驗

第二十條 合同價款及調整

20.1 合同價款形式(固定價格加風險係數合同、可調價格合同等):

20.2 調整的方式:

第二十一條 工程預付款

21.1 預付工程款總金額:

21.2 預付時間和比例:

21.3 扣回時間和比例:

21.4 甲方不按時付款承擔的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22.1 乙方提交工程量報告的時間和要求:

第二十三條 工程款支付

23.1 工程款支付方式:

23.2 工程款支付金額和時間:

23.3 甲方違約的責任:

第二十四條 材料樣品或樣本

第二十五條 甲方供應材料裝置

25.1 甲方供應材料、裝置的要求(附清單):

第二十六條 乙方採購材料裝置

第二十七條 材料試驗

第二十八條 甲方變更設計

第二十九條 乙方變更設計

第三十條 設計變更對工程的影響

第三十一條 確定變更價款

第三十二條 竣工驗收

32.1 乙方提供竣工驗收資料的內容:

32.2 乙方提交竣工報告的時間和份數:

第三十三條 竣工結算

33.1 結算方式:

33.2 乙方提交結算報告的時間:

33.3 甲方批准結算報告的時間:

33.4 甲方將撥款通知送達經辦銀行的時間:

33.5 甲方違約的責任:

第三十四條 保修

34.1 保修內容、範圍:

34.2 保修期限:

34.3 保脩金額和支付方法:

34.4 保脩金利息:

第三十五條 爭議

35.1 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六條 違約

36.1 違約的處理:

36.2 違約金的數額:

36.3 損失的計算方法:

36.4 甲方不按時付款的利息率:

第三十七條 索賠

第三十八條 安全施工

第三十九條 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

第四十條 不可抗力

40.1 不可抗力的認定標準:

第四十一條 保險

第四十二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

第四十三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43.1 合同生效日期:

第四十四條 合同份數

44.1 合同副本份數:

44.2 合同副本的分送責任:

44.3 合同制訂費用: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鑑(公)證意見:

經辦人:

鑑(公)證機關(蓋章):

年 月 日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1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委託人):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合同雙方在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戶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內容及要求:(詳見施工圖紙及報價單,並以報價單為準,見附表一)。

3.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採用下列_______種方式

(1)包工包料

(2)包工不包料

(3)包工部分包料

二、工程期限及保修期:

1.工期______________天,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工程保修期: 月。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甲方驗收合格之日起,由乙方開具工程保修單。

三、工程造價及付款方式:

1.工程總造價:(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_元

其中:設計費_______________元

人工費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材料費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其它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同生效時,甲方支付總價款的________%,計____________元,其餘價款根據施工進度計劃分期支付:

工程進度

付款比例

金額

開工前三天

隱蔽工程驗收合格

油漆工程開始前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

3.餘款:_______________元,工程驗收合格後3天內一次付清。乙方應向甲方開具正式發票。

4.雙方款項往來,均應出具收據。

四、材料、裝置的供應

1.裝飾裝修的材料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50325-20__《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汙染控制規範》的規定嚴禁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2.甲方提供的材料、裝置(見附表三)

本工程甲方採購供應的材料、裝置,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施工進度及時供應到現場。

甲方提供的材料、裝置運抵現場後,由乙方負責保管。

3.乙方採購的材料、裝置(見附表四)

凡由乙方採購的材料、裝置必須與報價單中註明的品牌、規格、型號、質量、計量標準相符,並提交購貨發票或證明材料,經甲方簽字認可後再行使用。

五、施工過程中的一般權力義務

1.甲方

(1)甲方應在開工前,告知物業管理單位及相關權利人,並辦理好相關手續。

(2)開工_______________前,甲方自行設計的,應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工藝質量說明1份,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中所滯留的傢俱、陳設等採取保護措施。

(3)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電等必備設施,並說明使用注意事項,做好相關記錄,並承擔相應費用。

(4)施工中使用公用部位操作,由甲方負責協調鄰里關係,保證乙方正常施工。

(5)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裝置管線(不得損害建築物安全、損害公共安全、影響公共環境),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

(6)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衛、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7)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需徵得乙方同意並應支付趕工費,待簽訂工期變更協議、確定趕工費後再行趕工。

(8)甲方代表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

(9)甲方其他家庭成員對工程及乙方的意見均需通過甲方代表與乙方接觸。

2.乙方

(1)甲方委託乙方設計施工圖紙,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施工圖紙一份。

(2)組織施工圖紙或工藝質量說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並簽字認可。

(3)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4)乙方委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協調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5)在開工前檢查水、電、燃氣、房屋等事項,發現問題及時通知甲方,由甲方負責解決和協調

(6)乙方應按工程進度提前通知甲方供應材料,併合理施工按期完成工程。

(7)負責對現場設施和工程成品的保護,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阻塞、滲漏、停電、等事故的發生,如有發生應儘快修復並賠償損失(含有關部門的罰款)。

(8)降低噪聲(每日12時至14時19時至次日7時乙方不得使用噪聲震動工具進行施工),保護環境,裝飾垃圾由乙方負責運送到指定地點。

(9)由乙方施工不當損害相鄰權利人利益的,乙方應當賠償損失。由甲方先行賠償的,有權向乙方追償。

六、施工安全

1.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工藝質量說明,應符合《建築內部裝修防火施工及驗收規範》GB50354-20__和有關防火設計規範。

2.施工單位必須制定施工安全制度,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

七、工程變更

1.工程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設計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專案時,須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變更單(附表四)和變更圖紙,作為竣工結算和工期調整的依據,後方能進行該專案施工,所引起增減費用,可在工程結束時,一併結算。

2.凡私自與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責任,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賠償。

八、工程驗收

1.工程質量按GB50210-20__《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範》、GB50327-20__《住宅裝飾裝修工程規範》GB50325-20__《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汙染控制規範》執行

2.施工圖紙、工藝質量說明,工程變更單的內容作為驗收的依據。

3.乙方應提前_______________天通知甲方對隱蔽工程、分項工程進行驗收,如甲方在規定期限內不組織驗收又不提出整改意見的視為驗收合格。雙方約定分下列階段對工程質量和隱蔽工程進行驗收:(1)電氣管線、給排水安裝工程(2)瓦木工程(含防水、抹灰、吊頂、牆地磚、門窗、木作等)(3)油漆工程(含塗料、油漆、牆紙等)(4)工程竣工驗收

4.乙方應通知甲方竣工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____________日內組織驗收,驗收合格辦理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不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5.驗收時,雙方對工程質量發生爭議,由質檢部門對工程質量進行驗證,經驗證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及質量標準的,驗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工程質量符合約定及質量標準的,驗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6.裝修後的室內環境必須達到GB-50325《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汙染控制規範》的要求,在裝修過程中應使用符合國家環保標準的裝修材料,可以在工程完成後由相關部門進行環境檢測並出具檢測報告(監測室內環境時應在工程完工至少7天后,監測時,傢俱、窗簾等含汙染源的物品不得進入施工現場),如檢測不合格,應分析原因,如果是乙方造成的,乙方應承擔治理費用。

7.驗收合格後,雙方應填寫工程驗收單(附表六)及保修單(附表八),乙方應提交工程結算單(附表七)及有關資料給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資料3天內審查完畢,到期未提出異議,視為同意,並內結清尾款。

九、工程監理

若本工程實行工程監理,甲方應與監理公司另行簽訂工程監理合同,並將工程監理單位及監理工程師的姓名告知乙方,乙方應配合監理公司的工作。

十、違約責任

1.甲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裝置、場地、資金、技術資料以及由甲方引起的其它原因影響了工程施工,除工程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償付乙方因此造成停工、誤工的實際損失。每停工或誤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___元。

(2)由於甲方提供的材料、裝置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及其它原因影響了施工質量,乙方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造成工程質量問題,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3)工程未經驗收,提前使用,發現質量問題,甲方承擔責任。

(4)甲方未按合同的約定付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__________%支付違約金。乙方可向甲方發出催款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_______________日後仍不付款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5)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築結構及裝置管線,或改變房間使用功能造成損失或事故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6)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條款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賠償損失。

2.乙方責任

(1)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甲方有權要求限期無償修理或返工,所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按甲方已累計付款的_______________%支付違約金,逾期_______________天以上,乙方應將甲方支付的全部款項如數退還甲方。

(3)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裝置、材料及現場陳設和其他物品,如有損壞,應予以賠償。

(4)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原有建築結構或裝置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

(5)乙方提供的材料、裝置是假冒偽劣產品或不符合國家質量標準以及不符合雙方約定的,應無條件更換為符合要求的材料和裝置,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損失。

(6)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築結構及裝置管線,乙方有權拒絕,如乙方不拒絕,造成損失或事故的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7)由於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責任並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8)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條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損失。

3.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所規定的各項條款,不得擅自解除合同,開工前一方要解除合同,違約方將付給對方工程預算總造價__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開工後一方要解除合同,違約方將付給對方工程預算總造價__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4.如一方要變更合同內容須雙方協商一致並簽訂補充協議

十一、爭議或糾紛的處理

1.合同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請建設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2.雙方協商或調解不成時

雙方同意由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附則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_______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3.雙方另有約定可簽訂補充協議。

十三、其它約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合同附件

1.裝飾工程施工內容表

2.工程預決算報價表

3.甲方提供材料裝置表

4.乙方提供材料裝置表

5.工程變更單

6.工程驗收單

7.工程結算單

8.工程保修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簽章:________ 電話:________簽章: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附表一:施工內容表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一、地面部位

二、牆面部位

三、天棚部位

四、門窗部位

五、衛生間

六、廚房

七、電氣、水管

八、傢俱

九、其它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13

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甲種本)(示範文字)

第一部分、合同條件

一、詞語含義及合同檔案

第一條、詞語含義。在本合同中,下列詞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合同:是指為實施工程,發包方和承包方之間達成的明確相互權利和義務關係的協議,包括合同條件、協議條款以及雙方協商同意的與合同有關的全部檔案。

2.協議條款:是指結合具體工程,除合同條件外,經發包方和承包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

3.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甲方的具體身份、發包範圍、許可權、性質均需在協議條款內約定。

4.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體資格並被甲方接受的當事人。

5.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6.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7.社會監理:甲方委託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8.總監理工程師: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9.設計單位:甲方委託的具備與工程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本合同工程的裝飾或二次及以上的裝飾,甲方委託乙方部分或全部設計,且乙方具備相應設計資質,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設計合同。

10.工程:是指為使建築物、構築物內、外空間達到一定的環境質量要求,使用裝飾裝修材料,對建築物、構築物外表和內部進行修飾處理的工程。包括對舊有建築物及其設施表面的裝飾處理。

11.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12.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3.合同價款:甲、乙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為中標價格。

14.追加合同價款:在施工中發生的、經甲方確認後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5.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或乙方應承擔的開支。

16.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按總日曆天數(包括一切法定節假日在內)計算的工期天數。

17.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絕對或相對的工程開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絕對或相對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協議條款約定構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場地:由甲方提供,並在協議條款內約定,供乙方施工、操作、運輸、堆放材料的場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圍場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裝置和設施: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方提供給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裝置和設施。

23.工程量清單:發包方在招標檔案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計算方法(規則)計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量明細清單。

24.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列印、複寫、印刷的各種通知、證明、證書、簽證、協議、備忘錄、函件及經過確認的會議紀要、電報、電傳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自然災害等。

第二條、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合同檔案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5.監理合同;

6.招標發包工程的招標檔案、投標書和中標通知書;

7.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8.標準、規範和其它有關的技術經濟資料、要求;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協議條款第35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三條、合同檔案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合同檔案使用漢語或協議條款約定的少數民族語言書寫、解釋和說明。

施工中必須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國家標準、規範。沒有國家標準、規範時,有行業標準、規範的,使用行業標準、規範;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範的,使用地方的標準、規範。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和設計單位批准後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本條所發生購買、翻譯和制定標準、規範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適用於合同檔案的法律是國家的法律、法規(含地方法規),及協議條款約定的規章。

第四條、圖紙。甲方在開工日期7天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乙方需要超過協議條款雙方約定的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乙方承擔。

使用國外或境外圖紙,不能滿足施工需要時,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複製、重新繪製、翻譯、購買標準圖紙等的責任和費用承擔。

二、雙方一般責任

第五條、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行使自己部分權利和職責,並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於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24小時後不予答覆,視為乙方要求已被確認。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地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而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對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圖紙並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後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後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應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並賠償乙方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應於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後任繼續履行合同檔案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委託監理。本工程甲方委託監理,應與監理單位簽訂監理合同。並在本合同協議條款內明確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及其應履行的職責。

本合同中總監理工程師和甲方代表的職責不能相互交叉。

非經甲方同意,總監理工程師及其代表無權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義務。

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的事件時,總監理工程師應作出公正的處理。

為保證施工正常進行,甲乙雙方應尊重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對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有異議時,按協議條款的約定處理。

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接到監理單位通知後應同時通知乙方,後任繼續履行賦予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乙方駐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駐工地負責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1.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後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及收到時間後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絡的情況下,可採取保護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應於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後任繼續履行合同檔案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甲方工作。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以下工作:

1.提供施工所需的場地,並清除施工場地內一切影響乙方施工的障礙;或承擔乙方在不騰空的場地內施工採取的相應措施所發生的費用,一併計入合同價款內;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電、熱力、電訊等管道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協議條款約定的地點,並保證乙方施工期間的需要;

3.負責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門及當地各有關部門的聯絡和協調工作;

4.協調施工場地內各交叉作業施工單位之間的關係,保證乙方按合同的約定順利施工;

5.辦理施工所需的有關批件、證件和臨時用地等的申請報批手續;

6.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7.向乙方有償提供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裝置和設施。

甲方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並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九條、乙方工作。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範圍內,按協議條款的約定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甲方代表批准後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3.在騰空後單獨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場地內,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衛。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騰空的建築物內施工時,上述設施和人員由建築工程承包人或建築物使用單位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代表同意,需辦理有關手續的,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5.遵守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一切規定和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6.按協議條款的約定保護好建築物結構和相應管線、裝置;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驗收之前,負責成品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第三方原因造成損壞,通過甲方協調,由責任方負責修復;或乙方修復,由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要求乙方採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分段和分部工程,其費用由甲方承擔,並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甲方在竣工驗收前使用,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由於乙方不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經濟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十條、施工組織設計及進度計劃。乙方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批覆,可視為該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已經批准。乙方必須按批准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

第十一條、延期開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內答覆乙方。甲方代表7天內不予答覆,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徵得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後,可要求推遲開工日期,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二條、暫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工程。乙方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後,可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應在48小時內給予答覆。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乙方可自行復工。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時作出答覆,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工期延誤。由於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的約定提供開工條件;

2.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3.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工程款未按時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後7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後7天內予以確認、答覆,逾期不予答覆,乙方可視為延期及要求已被確認。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乙方按協議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准。甲方應在7天內給予批准,併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採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追加合同價款和承擔;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質量與檢驗

第十五條、工程樣板。按照協議條款規定,乙方製作的樣板間,經甲方代表檢驗合格後,由甲乙雙方封存。樣板間作為甲方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製作樣板間的全部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六條、檢查和返工。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設計和樣板間標準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因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後,又發現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和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檢查檢驗合格後再進行檢查檢驗應不影響施工的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的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影響施工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七條、工程質量等級。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價款,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的順延。

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後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因甲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甲方承擔返工的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的質量監督部門調解,調解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一方承擔。

第十八條、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後,在隱蔽和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乙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工程符合規範要求,驗收24小時後,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簽字,可視為甲方代表已經批准,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在開始驗收24小時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甲方應承認驗收記錄。

第十九條、重新檢驗。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驗收的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並在檢驗後重新隱蔽或修復後隱蔽。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乙方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五、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條、合同價款與調整。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在協議條款內約定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

4.一週內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電、停氣累計超過8小時;

5.協議條款約定的其它增減或調整。

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調整合同價款的方法及範圍。乙方在需要調整合同價款時,在協議條款約定的天數內,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後通知經辦銀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後7天內不作答覆,視為已經批准。

對固定價格合同,雙方應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甲方給予乙方的風險金額或按合同價款一定比例約定風險係數,同時雙方約定乙方在固定價格內承擔的風險範圍。

第二十一條、工程款預付。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額,向乙方預付工程款,開工後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協議條款約定預付工程款,乙方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甲方發出要求預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預付工程款,乙方可在發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從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工程量的核實確認。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甲方代表接到報告後7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數量(以下簡稱計量),並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乙方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計量,甲方代表自行進行,計量結果視為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收到乙方報告後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乙方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視為已被確認,作為工程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設計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第二十三條、工程款支付。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方式,根據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以構成合同價款相應專案的單價和取費標準計算出工程價款,經甲方代表簽字後支付。甲方在計量結果簽字後超過7天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經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甲方可延期付款。協議需明確約定付款日期,並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從計量結果簽字後第8天起計算的應付工程價款利息。

六、材料供應

第二十四條、材料樣品或樣本。不論甲乙任何一方供應都應事先提供材料樣品或樣本,經雙方驗收後封存,作為材料供應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品種,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樣、色調和規格的樣品或樣本。

第二十五條、甲方提供材料。甲方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材料種類、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乙方提供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乙方,乙方派人與甲方一起驗收。無論乙方是否派人蔘加驗收,驗收後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應的保管費用。發生損壞或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不按規定通知乙方驗收,乙方不負責材料裝置的保管,損壞或丟失由甲方負責。

甲方供應的材料與清單或樣品不符,按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1.材料單價與清單不符,由甲方承擔所有差價;

2.材料的種類、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清單或樣品不符,乙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甲方運出施工現場並重新採購;

3.到貨地點與清單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約定地點;

4.供應數量少於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將數量補齊。多於清單數量時,甲方負責將多餘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5.供應時間早於清單約定時間,甲方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於清單約定時間供應而導致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發生延誤,工期相應順延,並由甲方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乙方檢驗通過之後仍發現有與清單和樣品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甲方還應承擔重新採購及返工的追加合同價款,並相應順延工期。

第二十六條、乙方供應材料。乙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規範和樣品的要求採購工程需要的材料,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在材料裝置到貨24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對與設計、規範和樣品要求不符的產品,甲方代表應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現場,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甲方未能按時到場驗收,以後發現材料不符合規範、設計和樣品要求,乙方仍應拆除、修復及重新採購,並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二十七條、材料試驗。對於必須經過試驗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論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供應,按協議條款的約定,由乙方進行防火阻燃、毒性反應等測試。不具備測試條件的,可委託專業機構進行測試,費用由甲方承擔。測試結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採購的應停止採購,凡已採購運至現場的,應立即由採購方運出現場,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採購費用,由採購方承擔。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承擔全部材料採購費用。

七、設計變更

第二十八條、甲方變更設計。甲方變更設計,應在該項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經施工的工程,甲方變更設計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後立即停止施工。

由於設計變更造成乙方材料積壓,應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全部處理費用。

由於設計變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回合同價款和相應損失均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二十九條、乙方變更設計。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變更設計和對原定材料的換用,必須經甲方代表及有關部門批准。合理化建議節約的金額,甲乙雙方協商分享。

第三十條、設計變更對工程影響。所有設計變更,雙方均應辦理變更洽商簽證。發生設計變更後,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進行下列對工程影響的變更:

1.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數量;

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變有關工程施工時間和順序。

第三十一條、確定變更合同價款及工期。

發生設計變更後,在雙方協商時間內,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後調整合同價款: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情況的價格,可以此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和類似的價格,由乙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

設計變更影響到工期,由乙方提出變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後調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格及工期,在乙方提出後7天內通知乙方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或有關工期管理部門裁定,對裁定有異議,按第三十五條約定的方法解決。

八、竣工與結算

第三十二條、竣工驗收。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甲方提交竣工圖。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並在驗收後7天內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7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7天內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准,即可辦理結算手續。

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後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改後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後一天的次日起承擔保管費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須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第三十三條、竣工結算。竣工報告批准後,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或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甲方代表收到結算報告後應在7天內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將撥款通知送經辦銀行支付工程款,並將副本送乙方。乙方收到工程款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無正當理由收到竣工報告後14天內不辦理結算,從第15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同期貸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保修。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保修專案、內容、範圍、期限及保脩金額和支付辦法,進行保修並支付保脩金。

保修期從甲方代表在最終驗收記錄上簽字之日算起。分單項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保修期。

保修期內,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後7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脩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採取按合同價款約定比率,在甲方應付乙方工程款內預留保脩金辦法的,甲方應在保修期滿後14天內結算,將剩餘保脩金和按協議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退還乙方。

九、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三十五條、爭議。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調解。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未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發生爭議後,除出現以下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合同確已無法履行;

2.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所接受;

4.仲裁委員會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六條、違約。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准,不按合同約定支付款項或履行自己的其他義務及發生其他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支付因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費用和從支付之日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順延工期,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窩工等損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範的要求,或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按協議條款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違約方必須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內作出答覆,超過7天不予答覆視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七條、索賠。甲方未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提供條件、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償損失,乙方可按以下規定向甲方索賠:

1.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關證據;

2.索賠事件發生後14天內,向甲方代表發出要求索賠的意向;

3.在發出索賠意向後14天內,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詳細的索賠資料和金額;

4.甲方在接到索賠資料後7天內給予批准,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甲方在7天內未作答覆,視為該索賠已經批准;

5.雙方協議實行一攬子索賠,索賠意向不得遲於工程竣工日期前14天提出。

十、其它

第三十八條、安全施工。乙方要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和防火措施,並承擔由於自身原因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甲方要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乙方在動力裝置、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時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准後實施。由甲方承擔防護措施費用。

在不騰空和繼續使用的建築物內施工時,乙方應制定周密的安全保護和防火措施,確保建築物內的財產和人員的安全,並報甲方代表批准。安全保護措施費用,由甲方承擔。

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並承擔有關費用。

第三十九條、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的使用。甲方要求採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實驗等費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並負責實驗等有關工作。乙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甲方代表批准後按以上約定辦理。

以上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分攤或分享。

第四十條、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發生後,乙方應迅速採取措施,儘量減少損失,並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災害情況,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報告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7天向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甲方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因不可抗力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所屬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造成乙方裝置、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4.所需清理和修復工作的責任與費用的承擔,雙方另籤補充協議約定。

第四十一條、保險。在施工場地內,甲乙雙方認為有保險的必要時,甲方按協議條款的約定,辦理建築物和施工場地內甲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生命財產保險,並支付一切費用。

乙方辦理施工場地內自己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裝置的保險,並支付一切費用。

當乙方為分包或在不騰空的建築物內施工時,乙方辦理自己的各類保險。

投保後發生事故,乙方應在14天內向甲方提供建築工程(建築物)損失情況和估價的報告,如損害繼續發生,乙方在14天后每7天報告一次,直到損害結束。

第四十二條、工程停建或緩建。由於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裝置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裝置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費用,並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已經定貨的材料、裝置由定貨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四十三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本合同自協議條款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後,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後,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四十四條、合同份數。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雙方答字蓋章後分別儲存。副本份數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

第二部分、協議條款

甲方:

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承包範圍:

承包方式:

1.2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總日曆工期天數:

1.3質量等級:

1.4合同價款:

第2條、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

第3條、合同檔案使用的語言和適用標準及法律

3.1合同語言:

3.2適用標準、規範:

3.3適用法律、法規:

第4條、圖紙

4.1圖紙提供日期:

4.2圖紙提供套數:

4.3圖紙特殊保密要求和費用:

第5條、甲方代表

5.1甲方代表姓名和職稱(職務):

5.2甲方賦予甲方代表的職權:

5.3甲方代表委派人員的名單及責任範圍:

第6條、監理單位及總監理工程師

6.1監理單位名稱:

6.2總監理工程師姓名、職稱:

6.3總監理工程師職責:

第7條、乙方駐工地代表

第8條、甲方工作

8.1提供具備開工條件施工場地的時間和要求:

8.2水、電、電訊等施工管線進入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8.3需要與有關部門聯絡和協調工作的內容及完成時間:

8.4需要協調各施工單位之間關係的工作內容和完成時間:

8.5辦理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8.6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的時間:

8.7向乙方提供的設施內容:

第9條、乙方工作

9.1施工圖和配套設計名稱、完成時間及要求:

9.2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時間和份數:

9.3施工場地防護工作的要求:

9.4施工現場交通和噪音控制的要求:

9.5符合施工場地規定的要求:

9.6保護建築物結構及相應管線和裝置的措施:

9.7建築成品保護的措施:

第10條、進度計劃

10.1乙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10.2甲方代表批准進度計劃的時間:

第11條、延期開工

第12條、暫停施工

第13條、工期延誤

第14條、工期提前

第15條、工程樣板

15.1對工程樣板間的要求:

第16條、檢查和返工

第17條、工程質量等級

17.1工程質量等級要求的追加合同價款:

17.2質量評定部門名稱:

第18條、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8.1中間驗收部位和時間:

第19條、驗收和重新檢驗

第20條、合同價款及調整

20.1合同價款形式(固定價格加風險係數合同、可調價格合同等):

20.2調整的方式:

第21條、工程預付款

21.1預付工程款總金額:

21.2預付時間和比例:

21.3扣回時間和比例:

21.4甲方不按時付款承擔的違約責任:

第22條、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22.1乙方提交工程量報告的時間和要求:

第23條、工程款支付

23.1工程款支付方式:

23.2工程款支付金額和時間:

23.3甲方違約的責任:

第24條、材料樣品或樣本

第25條、甲方供應材料裝置

25.1甲方供應材料、裝置的要求(附清單):

第26條、乙方採購材料裝置

第27條、材料試驗

第28條、甲方變更設計

第29條、乙方變更設計

第30條、設計變更對工程的影響

第31條、確定變更價款

第32條、竣工驗收

32.1乙方提供竣工驗收資料的內容:

32.2乙方提交竣工報告的時間和份數:

第33條、竣工結算

33.1結算方式:

33.2乙方提供結算報告的時間:

33.3甲方批准結算報告的時間:

33.4甲方將撥款通知送達經辦銀行的時間:

33.5甲方違約的責任:

第34條、保修

34.1保修內容、範圍:

34.2保修期限:

34.3保脩金額和支付方法:

34.4保脩金利息:

第35條、爭議

35.1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36條、違約

36.1違約的處理:

36.2違約金的數額:

36.3損失的計算方法:

36.4甲方不按時付款的利息率:

第37條、索賠

第38條、安全施工

第39條、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

第40條、不可抗力

40.1不可抗力的認定標準:

第41條、保險

第42條、工程停建或緩建

第43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43.1合同生效日期:

第44條、合同份數

44.1合同副本份數:

44.2合同副本的分送責任:

44.3合同制訂費用: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鑑(公)證意見:

經辦人:

鑑(公)證機關(蓋章):

年 月 日

《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合同》(甲種本)示範文字使用說明

《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合同》(甲種本)由兩部分構成,第一部分是《合同條件》,第二部分是《協議條款》。

《合同條件》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對建築裝飾工程承發包雙方權利義務作出的約定,除雙方協商同意對其中的某些條款作出修改、補充或取消外,都必須嚴格履行。

《協議條款》是按《合同條件》的順序擬定的,主要是為《合同條件》的修改、補充提供一個協議的格式。承發包雙方針對工程的實際情況,把對《合同條件》的修改、補充和對某些條款不予採用的一致意見按《協議條款》的格式形成協議。《合同條件》和《協議條款》是雙方統一意願的體現,成為合同檔案的組成部分。

採用招標發包的工程,《合同條件》應是招標檔案的組成部分,發包方對其修改、補充或對某些條款不予採用的意見,要在招標檔案中說明。承包方是否同意發包方的意見及自己對《合同條件》的修改、補充和對某些條款不予採用的意見,也要在標書中一一列出。中標後,雙方將協商一致的意見寫入《協議條款》。不採用招標發包的工程,在要約和承諾時都要把對《合同條件》的修改、補充和對某些條款不予採用的意見一一提出,將達成的一致意見寫入《協議條款》。

下面對《協議條款》的使用加以說明: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可以是具備法人資格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經濟聯合體和社會團體,也可以是依法登記的個人合夥、個體工商戶或個人。上列單位的名稱和個人的姓名,應準確地寫在《協議條款》甲方位置內,不得簡稱。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應是具備與工程相應資質和法人資格的國有企業、集體企業或私營企業,上述單位的名稱應準確地寫入《協議條款》乙方位置內,不得簡稱。

第1條

1.1本款內應準確寫出工程的名稱、詳細地址、承包範圍和承包方式。承包範圍主要指單位工程的裝飾裝修內容及等級。

1.2本款內開工日期應寫明雙方商定的開工日期,也可以將此規定為甲方代表釋出開工令的日期;竣工日期指雙方商定的乙方提交竣工報告的日期;總日曆工期天數是包括法定節、假日在內的總日曆工期天數。

1.3寫明雙方商定的工程應達到的質量等級(即合格還是優良)。

1.4應寫明工期價款的金額和承包方式。

工程為群體或小區工程時,以上各項應將單位工程或分部工程按附表一說明,作為協議條款的附件。

第2條

本條應寫明組成合同文件的名稱和順序。

第3條

3.1如合同檔案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本款應約定語言的名稱及翻譯文字由誰提供和提供時間。

3.2國家有統一的標準、規範時,施工中必須使用,並寫明使用標準、規範的編號和名稱。國家沒有統一標準、規範時,有行業標準、規範的,使用行業標準、規範;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範的,使用地方標準、規範。此條應寫明使用的標準、規範的名稱。並按照工程的主要部位或專案分別填寫適用標準、規範的條款。

如乙方要求甲方提供標準、規範,應在編號和名稱後寫明,並註明提供的時間、份數和費用由誰承擔。

甲方提出超過標準、規範的要求,徵得乙方同意後,可以作為驗收和施工的要求寫入本款,並明確約定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由乙方提出施工工藝的,應在本款寫明施工工藝的名稱,使用的工程部位,制定的時間、要求和費用的承擔。

3.3法律、法規和規章都適用合同檔案,但對同一問題要求不一致時,應在本款內寫明適用的法規和規章名稱。如由甲方提供,還應寫明提供時間。如由乙方自備,應寫明費用及由誰承擔。

第4條

不同的工程對圖紙的需要情況各不相同。本條應寫明甲方提供的份數(必須包括竣工圖和現場存放的份數)、圖紙的深度、比例尺及提供的時間。

乙方要求增加圖紙份數的,應寫明圖紙的名稱、份數、提供的時間和費用。

甲方不能在開工前提供全套圖紙,應將不能按時提供的圖紙名稱和提供的時間在本條寫明。

第5條

本條寫明甲方代表姓名和職稱(職務)。甲方代表委派具體管理人員的姓名和職責。如前期工作中施工組織設計和進度計劃審批、圖紙的提供、質量的檢查驗收、工程量的核實等工作的具體責任、許可權。

第6條

本條寫明甲方委託的監理單位名稱、總監理工程師的姓名、職稱和甲方授權範圍。

第8條

本條按具體工程和實際情況,逐款列出各項工作的名稱、內容、完成時間和要求,實際存在而《合同條件》未列入的,要對條款或內容予以補充。還應寫明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的要求完成有關工作時,應支付的費用金額和賠償乙方損失的範圍及計算方法。

8.1本款應寫明使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的各項工作的名稱、內容、要求和完成的時間。

8.2本款應寫明水、電、電訊等管線應接至的地點、接通的時間和要求。如上、下水管應在何時接至何處,每天應保證供應的數量,水質標準,不能全天供應的要寫明供應的時間。

8.3本款應寫明需要甲方協調的涉及本工程的市政等部門的工作內容及完成時間。

8.4本款應寫明甲方應協調哪些施工單位之間的關係及協調內容和完成時間。

8.5本款應寫明由甲方辦理的各種證件、批件和其他需要批准的事項及完成的時間,其時間可以是絕對的年、月、日,也可以是相對的時間,如在某項工作開始幾天之前完成。

8.6本款應寫明甲方組織圖紙會審的時間,如不能約定準確時間,應寫明相對時間,如甲方釋出開工令前多少天。

第9條

本條按具體工程和實際情況,逐款列出各項工作的名稱、內容、完成時間和要求,實際需要而《合同條件》未列的,要對條款和內容予以補充。

9.1甲方如委託乙方完成工程施工圖及配套設計,應在本款寫明設計的名稱、內容、要求、完成時間和設計費用計算方法。

9.2本款應寫明乙方提供的計劃、報告、報表的名稱、格式、要求和提供的時間。

9.3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合同價款之外的照明、警衛、看守等工作,應在此款寫明。

9.4本款應寫明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和甲方對本款的具體要求。如在什麼時間、什麼地段、哪種型號的車輛不能行使或行使的規定,在什麼時間不能進行哪些施工,施工噪音不得超過多少分貝。

9.5本款應寫明符合政府對施工現場的哪些要求和規定。

9.6本款應寫明施工場地周圍需要保護的建築物和管線的名稱保護的具體要求。

9.7本款應寫明工程完成後應由乙方採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單位工程或部位的要求、所需費用及由誰承擔。

第10條

本條應寫明乙方提交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要求及時間,寫明甲方批准以上檔案的時間,寫明乙方違約應負的違約責任和違約金金額。

第13條

本條應對以下內容予以說明:

1.對延誤的定義,如哪些工作延誤多長時間才算延誤;

2.對可調整因素的限制,如工程量增減多少才可調整工期;

3.需補充的其它造成工期調整的因素;

4.雙方議定乙方延期竣工應支付的違約金額,應在本條寫明違約金數額和計算方法,如每延遲一天,乙方應支付甲方多少金額。

第14條

甲方可在簽訂《協議條款》時提出提前竣工的要求,應在本條寫明以下事項:

1.要求提前的時間;

2.乙方應採取的措施;

3.甲方應提供的便利條件;

4.趕工措施費用的計算和分擔;

5.收益的分享比例和計算方法,此項也可按傳統方法寫成每提前竣工一天,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多少金額。

第15條

本條應寫明乙方應制作哪些樣板間及標準和費用;

第17條

甲方對工程質量提出合格以上要求的,應在本條寫明相應的追加合同價款及計算方法。

第18條

本條應寫明需進行中間驗收的單項工程和部位的名稱,驗收的時間和要求,以及甲方應提供的便利條件。

第20條

目前我國合同價款調整的形式很多,應按照具體情況予以說明,如:

1.一般工期較短的工程採用固定價格,但因甲方原因致使工期延長時,合同價款是否作出調整應在本條說明。

2.甲方對施工期間可能出現的價格變動採取一次性付給乙方一筆風險補償費用辦法的,應寫明補償的金額或比例,寫明補償後是全部不予調整還是部分不予調整,及可以調整專案的名稱。

3.採用可調價格的應寫明調整的範圍,除材料費外是否包括機械費、人工費、管理費;寫明調整的條件,對《合同條件》中所列出的專案是否還有補充,如對工程量增減和工程量變更的數量有限制的,還應寫明限制的數量;要寫明調整的依據,是哪一級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檔案;寫明調整的方法、程式及乙方提出調價通知的時間、甲方代表批准和支付的時間等。

第21條

工程款的預付,雙方協商約定後把預付的時間、金額、方法和扣回的時間、金額、方法在本條寫明。例如“在合同簽訂後,甲方應將合同價款的%,計人民幣元,於月日和月日……分次支付給乙方,作為預付工程款。在完成合同總造價%(以甲方代表簽字確認的工程量報告為準後的個月裡,每月扣回預付工程款的%,在完成合同總造價的%時扣完”。

甲方不預付工程款,在合同價款中應考慮乙方墊付工程費用的補償。

第22條

本條應寫明乙方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和要求。

第23條

工程款的支付,雙方根據工程的實際情況協商確定,把支付的時間、金額和支付方法在本條寫明。例如按月支付的,應寫明“乙方應在每月的第天前,根據甲方核實確認的工程量、工程單價和取費標準,計算已完工程價值,編制‘工程價款結算單’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後,應在第天之前稽核完畢,並通知經辦銀行付款”。

第24條

本條雙方約定提供的材料樣品或樣本的名稱。

第25條

甲方提供材料裝置的種類、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應按附表二的格式填寫,作為《協議條款》的附件。

甲方提供有關說明由乙方採購材料的,應寫明產品價格若高於乙方預算價格而產生的價差由誰承擔,以及由於供應商的原因造成產品的質量等級、規格型號和交貨時間達不到要求,造成損失的責任和產生的費用由誰承擔。

第26條

本條應寫明變更發生後,乙方提交變更價款的時間及金額。

第27條

本條應寫明乙方提交竣工圖的時間、份數和要求;寫明甲方收到竣工報告後應在多長時間內組織驗收及參加驗收的部門和人員。

第28條

如雙方不再簽訂保修合同,本條應寫明保修的專案、內容、範圍、期限、保脩金額和保脩金預留或支付方法,以及保脩金的利率。另簽訂保修合同的應將以上內容寫入保修合同。

第29條

雙方協商後,對爭議的解決方法和程式可作出以下說明:

如:雙方發生爭議,首先請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一方提出調解要求後,雙方應保證合同的繼續執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不成時,任何一方可依據合同中的仲裁條款或事後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沒有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雙方接受調解結果,應在調解做出後7日內執行。

在實際工程中雙方可以協議對爭議進行一次或幾次調解,這些調解都要按上述例子一一寫明;也可以協議由仲裁機構仲裁或人民法院判決。

第30條

甲方違約應負的違約責任應按以下各項分別作出說明:

1.承擔因違約發生的費用,應寫明費用的種類。如工程的損壞及因此發生的拆除、修復等費用支出,乙方因此發生的人工、材料、機械和管理費用支出;

2.支付違約金,要寫明違約金的數額和計算方法、支付的時間;

3.賠償損失。違約金的數額不足以賠償乙方的損失時,應將不足部分支付給乙方,作為賠償。並寫明損失的範圍和計算方法,如損失的性質是直接損失還是間接損失,損失的內容是否包括乙方窩工的人工費、機械費和管理費,是否包括窩工期間乙方本應獲得的利潤等。

第31條

本條應根據當地的地理氣候情況和工程的要求,對造成工期延誤和工程破壞的不可抗力作出規定。如規定以下情況均屬不可抗力:

1.當地裂度X度以上的地震;

2.X級以上持續X天的大風;

3.X毫米以上持續X天的大雨;

4.日氣溫超過X度,持續X天;

5.日氣溫低於X度,持續X天。

第32條

在辦理保險時,應寫明甲方人員和第三方人員在施工現場生命財產安全的保險內容、保險金額及由誰辦理和承擔費用。

地方政府規定,或當事人雙方協議要求鑑證、公證的,由鑑證、公證部門將意見寫在協議條款的鑑證、公證意見一欄,並加蓋印鑑。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14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

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承包範圍:

1.4 承包方式:

1.5 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開工,於 年 月 日

竣工。

1.6 工程質量:

1.7 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

第二條 甲方工作

2.1 開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做法說明 份,並向乙方進

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

屋中所滯留的傢俱、陳設等採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氣及汛等設

備,並說明使用注意事項。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2.2 指派 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

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2.3 委託 監理公司進行工程監理,監理公司任命 為總監理工程

師,其職責在監理合同中應明確,並將合同副本交乙方 份。

2.4 負責保護好周圍建築物及裝修、裝置管線、古樹名木、綠地等不受損壞,並承擔相

應費用。

2.5 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裝置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

2.6 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衛、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第三條 乙方工作

3.1 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

方審定。

3.2 指派 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

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3 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

或作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4 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

建築物、裝置管線、古樹名木不受損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和垃圾消納等工作,處理好

由於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住戶)的關係。

3.5 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物結構及各種裝置管線。

3.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四條 關於工期的約定

4.1 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徵得乙方同意,並支付乙方因趕工採取

的措施費用。

4.2 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4.3 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4 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

8 小時以上(一週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第五條 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5.1 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說明、設計變更和《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

(JGJ73-91)、《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GBJ300—88)等國家制訂的施

工及驗收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5.2 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專案達以優良

標準時,應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費用。

5.3 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按時參加隱

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若甲方要求複驗時,乙方應

按要求辦理複驗。若複驗合格,甲方應承擔得驗費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復

驗不合格,其 複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工期也予順延。

5.4 由於甲方提供的材料、裝置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

工期順延。

5.5 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6 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 日內組織驗收,

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

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第六條 關於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6.1 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款採用第 種:

(1)固定價格。

(2)固定價格加 %包乾風險係數計算。包乾風險包括 內容。

(3)可調價格:按照國家有關工程計價規定計算造價,並按有關規定進行調整和竣工

結算。

6.2 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分 次,按下表約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結算時一

次結清。

撥款分 次進行 撥款 % 金額

6.3 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資料

天內審查完畢,到期未提出異議,視為同意。並在 天內,結清尾款。

第七條 關於材料供應的約定

7.1 本工程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裝置(見附表一),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

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凡約定由乙方提貨的,甲方應將提貨手續移交給乙方,由乙方承

擔運輸費用。由甲方供應的材料、裝置發生了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對工程造成損失,

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經乙方驗收後,由乙方負責保管,甲方應支付材料

價值 %的保管費。由於乙方保管不當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7.2 凡由乙主方採購的材料、裝置,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若

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 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8.1 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

設計規範。

8.2 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

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他相關的法規、規範。

8.3 由於甲方確認的圖紙或作法說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和防火設計規

範,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8.4 由於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

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九條 獎勵和違約責任

9.1 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

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約定撥付款,

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額的 %支付滯納金。

9.2 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違約金。甲方

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趕工措施費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

為獎勵。

9.3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蔌部分工程專案達到優良標準時,除按本合同 5.2 款增加

優質價款外,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為獎勵。

9.4 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裝置及現場堆放的傢俱、陳設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損失,

應照價賠償。

9.5 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築物結構或裝置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

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9.6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裝置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

括罰款),由乙主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9.7 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9.8 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並由責任方

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 爭議或糾紛處理

10.1 本合同在履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

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10.2 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的爭

議雙方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

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第十二條 附則

12.1 本工程需要進行保修或保險時,應另訂協議。

12.2 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12.3 本合同履行完成後自動終止。

12.4 附件

(1)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

(2)工程專案一覽表

(3)工程預算書

(4)甲方提供貨物清單

(1) 會議紀要

(2) 設計變更

(3) 其他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編: 郵編: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戶名: 戶名:

賬號: 帳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15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承包範圍:

1.4 承包方式:

1.5 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開工,於    年  月  日竣工。

1.6 工程質量:

1.7 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

第二條 甲方工作

2.1 開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  份,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

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

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傢俱、陳設等採取保護措施。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氣及電訊等裝置,並說明使用注意事項。

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2.2 指派  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

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2.3 委託   監理公司進行工程監理,監理公司任命   為總監理工程師,其職責在監理合同中應明確,並將合同副本交乙方  份。

2.4 負責保護好周圍建築物及裝修、裝置管線、古樹名木、綠地等不受損壞,並承擔相應費用。

2.5 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裝置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

2.6 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衛、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第三條 乙方工作

3.1 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3.2 指派  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

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3 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

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

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4 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築物、裝置管線、古樹名木不受損壞。

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和垃圾消納等工作,處理好由於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住戶)的關係。

3.5 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物結構及各種裝置管線。

3.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四條 關於工期的約定

4.1 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徵得乙方同意,並支付乙方因趕工採取的措施費用。

4.2 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4.3 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4 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週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第五條 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5.1 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說明、設計變更和《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jgj73--91)、《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gbj300--88)等國家制訂的施工及驗收規範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5.2 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

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專案達到優良標準時,應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費用。

5.3 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

甲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

若甲方要求複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複驗。

若複驗合格,甲方應承擔複驗費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

若複驗不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工期也予順延。

5.4 由於甲方提供的材料、裝置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5.5 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6 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

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

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第六條 關於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6.1 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款採用第  種:

(1)固定價格。

(2)固定價格加  %包乾風險係數計算。

包乾風險包括內容。

(3)可調價格:按照國家有關工程計價規定計算造價,並按有關規定進行調整和竣工結算。

6.2 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分  次,按下表約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結算時一次結清。

6.3 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

甲方自接到上述資料  天內審查完畢,到期未提出異議,視為同意。

並在  天內,結清尾款。

第七條 關於材料供應的約定

7.1 本工程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裝置(見附表一),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

凡約定由乙方提貨的,甲方應將提貨手續移交給乙方,由乙方承擔運輸費用。

由甲方供應的材料、裝置發生了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對工程造成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

甲方供應的材料,經乙方驗收後,由乙方負責保管,甲方應支付材料價值  %的保管費。

由於乙方保管不當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7.2 凡由乙方採購的材料、裝置,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

應禁止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 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8.1 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範。

8.2 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它相關的法規、規範。

8.3 由於甲方確認的圖紙或作法說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和防火設計規範,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8.4 由於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九條 獎勵和違約責任

9.1 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

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

甲方不按合同的約定撥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額的  %支付滯納金。

9.2 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

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趕工措施費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為獎勵。

9.3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專案達到優良標準時,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優質價款外,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為獎勵。

9.4 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裝置及現場堆放的傢俱、陳設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9.5 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築物結構或裝置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9.6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裝置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9.7 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9.8 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協議,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 爭議或糾紛處理

10.1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10.2 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同意由   委員會仲裁(當事人不在本合同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它約定

第十二條 附則

12.1 本工程需要進行保修或保險時,應另訂協議。

12.2 本合同正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副本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12.3 本合同履行完成後自動終止。

12.4 附件

(1)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

(2)工程專案一覽表

(3)工程預算書

(4)甲方提供貨物清單

(5)會議紀要

(6)設計變更

(7)其他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人:                  代表人: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碼:                   郵碼: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戶名:                   戶名:

帳號:                   帳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16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設部《建築裝飾裝修管理規定》和深圳市政府《深圳市家庭居室裝飾管理現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_________

1.2.工程地點:_________

1.3.承包範圍:_________

1.4.承包方式:_________

1.5.工期:____天,本工程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1.6.工程質量:_________

1.7.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條 甲方工作

2.1.開工前____天,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份,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消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傢俱、陳設等採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氣及電訊等裝置,並說明使用注意事項。辦理施了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2.2.指派____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2.3.委託 監理公司進行工程監理,監理公司任命 為監理工程師。其職責在監理合同中應明確,並將合同副本交乙方____份。

2.4.負責保護好周圍建築物及裝修、裝置管線、古樹名木、綠地等不受損壞,並承擔相應費用。

2.5.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裝置管線,負責到有關部問辦理相應審批手續。

2.6.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衛、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第3條 乙方工作

3.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3.2.指派 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有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3.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4.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築物、裝置管線等不受損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和垃圾清運等工作,處理好由於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住戶)的關係。

3.5.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物結構及各種裝置管線。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4條 關於工期的約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徵得乙方同意,並支付乙方因趕工採取的措施費用。

4.2.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4.3.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4.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週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第5條 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說明、設計變更和《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JGJ73-91)、《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GBJ30-88)等國家制定的施工及驗收現範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5.2.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_________標準。

5.3.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若甲方要求複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複驗。若複驗合格,甲方應承擔複驗費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複驗不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工期也予順延。

5.4.由於甲方提供的材料、裝置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5.5.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6.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____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

第6條 關於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6.1.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款採用第____種:

(1) 固定價格。

(2) 固定價格加____%包乾風險係數計算。包乾風險包括____________內容。

(3) 以可調價格:按照深圳市有關工程計價規定計算造價,並按有關規定進行調整和竣工結算。

6.2.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分____次,按下表約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結算時一次結清。

撥款分____次進行,撥款____%金額。

6.3.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資料____天內審查完畢,到期未提出異議,視為同意。並在____天內,結清尾款。

第7條 關於材料供應的約定

7.1.本工程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裝置(見附表一),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凡約定由乙方提貨的,甲方應將提貨手續移交給乙方,由乙方承擔運輸費用。由甲方供應的材料、裝置發生了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對工程造成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經乙方驗收後,由乙方負責保管,甲方應支付材料價值 %的保管費。由於乙方保管不當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7.2.凡由乙方採購的村料、裝置,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8條 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範。

8.2.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它相關的法規、規範。

8.3.由於甲方確認的圖紙或作法說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和防火設計規範,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8.4.由於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9條 獎勵和違約責任

9.1.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約定撥付款,每拖期一大,按付款額的____%支付滯納金。

9.2.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違約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趕工措施費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元,作為獎勵。

9.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專案達到優良標準時,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優質價款外,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元,作為獎勵。

9.4.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裝置及現場堆放的傢俱、陳設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9.5.甲方未辦理裝修的任何手續,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築物結構或裝置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9.6.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裝置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9.7.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10條 爭議或糾紛處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請消費者委員會進行調解。

10.2.當事人不願意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雙方可選擇下列一種方式解決:

(1)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11條 其它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2條 附則

12.1.本工程自工程驗收合格之日起,保修期限為一年。

12.2.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執____份。建設主管部門、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各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12.3.附件

(1) 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

(2)工程專案一覽表

(3)工程預算書

(4)甲方提供貨物清單

(5)會議紀要

(6)設計變更

(7)其他

甲方(蓋章):_____    乙方(蓋章):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17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建設部《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管理試行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的原則,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蕪湖美寶金屬加工有限公司綜合樓室內裝飾工程

2、裝飾施工地點:

3、施工面積: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施工工期:土建工程未完善,需至20xx年3月份完工)

6、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7、合同價款:參照工程立項清單(合同附件),即人民幣元,雙方約定,如變更施工內容、變更材料,本部分的工程款按實另計。

第二條 材料供應的約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應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裝置,要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按時供應到現場,甲、乙雙方應辦理交接手續。乙方發現甲方提供的材料、裝置有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時乙方應及時向甲反應,甲方仍表示使用的,造成工程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按時抵達現場後,由乙方負責保管,由於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乙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供應的材料、裝置、要和樣本一致,如有變動要經甲方同意,甲方應到現場驗收,如不符合設計、施工要求或規格有差異,禁止使用。如乙方不經甲方同意善自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並加以處罰。

第三條 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本工程由

2、甲方提供的材料、裝置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3、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並加以處罰,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設計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專案,須提前與乙方聯絡,方能進行該專案施工,因此影響竣工日期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凡甲方私自與施工人員商定更改施工內容、增加施工專案所引起的一切後果,甲方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5、工程竣工:乙方應提前十天通知甲方驗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果甲方在規定時間內不能組織驗收,須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

6、工程保修期壹年。

7、甲方在本工程中對分項工程有改動,但在分部工程之內不另計價。得另計價部分乙方要提前提出方案,經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未經同意甲方不給予驗收。

第四條 關於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1、工程造價:參照工程預算書(合同附件1)。雙方約定,如變更施工內容,、變更材料,本部分的工程款按實另計。

2、結算方法:

(1)各項工程按實際完成工程量結算。工程分部分項單價按照工程預算書(合同附件1)單價作為結算依據。

(2)付款方式: 首付總造價的30%,中期總造價的30%,油漆工進場總造價的

注:如甲方不按合同付款方式付款給乙方,甲方要承擔違約責任、乙方因因而造成的損失有甲方全權負責。

第五條 其它事項:

1、甲方工作:

(1)甲方應在開工前三天,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或部分空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傢俱、陳設等應採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電等必條件,並說明使用注意事項。

(2)做好施工中因臨時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響鄰里關係等協調工作。

2、乙方工作:開工前要提供各種材料樣本、施工圖紙、和施工方案並指派乙方駐工地代表,全權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如更換人員,乙方應及時局面通知甲方。要注意節約,文明施工。如因乙方施工質量問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損失。

第六條 糾紛處理方式:

1、因工程質量雙方發生爭議時,憑本合同可向所在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消費者協會投拆。

2、雙方通過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時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後,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要變更合同內容,應經協商一致,重新簽定補充協議。合同簽定後施工前,一方如果要終止合同,應以書面形式提出,並按合同總價款 10% 支付違約金,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向另一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後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 附則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凡在本省市各家庭裝飾有形市場簽定的合同,本合同應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生效。

2、本合同當事人自願簽證的,具有法律責任,雙方應共同遵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電 話: 電 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18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承包範圍:

1.4承包方式:

1.5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開工,於     年   月   日竣工。

1.6工程質量:

1.7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

第2條、甲方工作

2.1開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份,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傢俱、陳設等採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氣及電訊等裝置,並說明使用注意事項。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2.2指派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2.3委託監理公司進行工程監理,監理公司任命為總監理工程師,其職責在監理合同中應明確,並將合同副本交乙方份。

2.4負責保護好周圍建築物及裝修、裝置管線、古樹名木、綠地等不受損壞,並承擔相應費用。

2.5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裝置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

2.6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衛、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第3條、乙方工作

3.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3.2指派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3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4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築物、裝置管線、古樹名木不受損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和垃圾消納等工作,處理好由於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住戶)的關係。

3.5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折改原建築物結構及各種裝置管線。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4條、關於工期的約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徵得乙方同意,並支付乙方因趕工採取的措施費用。

4.2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4.3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4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週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第5條、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說明、設計變更和《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jgj73-91)、《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gbj300-88)等國家制訂的施工及驗收規範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5.2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專案達到優良標準時,應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費用。

5.3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若甲方要求複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複驗。若複驗合格,甲方應承擔複驗費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複驗不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工期也予順延。

5.4由於甲方提供的材料、裝置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5.5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6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第6條、關於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6.1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款採用第種:

(1)固定價格。

(2)固定價格加%包乾風險係數計算。包乾風險包括內容。

(3)可調價格:按照國家有關工程計價規定計算造價,並按有關規定進行調整和竣工結算。

6.2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分次,按下表約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結算時一次結清。

6.3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資料天內審查完畢,到期未提出異議,視為同意。並在天內,結清尾款。

第7條、關於材料供應的約定

7.1本工程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裝置(見附表一),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凡約定由乙方提貨的,甲方應將提貨手續移交給乙方,由乙方承擔運輸費用。由甲方供應的材料、裝置發生了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對工程造成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經乙方驗收後,由乙方負責保管,甲方應支付材料價值%的保管費。由於乙方保管不當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7.2凡由乙方採購的材料、裝置,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8條、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範。

8.2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它相關的法規、規範。

8.3由於甲方確認的圖紙或作法說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和防火設計規範,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8.4由於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9條、獎勵和違約責任

9.1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約定撥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額的%支付滯納金。

9.2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違約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趕工措施費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作為獎勵。

9.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專案達到優良標準時,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優質價款外,甲方支付乙方元,作為獎勵。

9.4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裝置及現場堆放的傢俱、陳設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9.5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築物結構或裝置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9.6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裝置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9.7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9.8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10條、爭議或糾紛處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10.2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不在本合同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11條、其它約定

第12條、附則

12.1本工程需要進行保修或保險時,應另訂協議。

12.2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12.3本合同履行完成後自動終止。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碼:                               郵碼: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戶名:                                戶名:

帳號:                               帳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19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裝修工程。

1.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承包範圍;(詳見工程清單一覽表中內容)。

1.4、本工程裝飾裝修面積共計 ㎡。 第2條 工程造價

2.1、本工程採取(清工承包)。

2.2、承包工程範圍;(詳見工程清單內容)(增項另計費用以增項單為準)單項全部工程。

2.3、總工程款,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 ). 第3條 工程期限

本工程 20xx 年___月___日開工, 20xx 年_ 月_ 日竣工,工期為 ____天。

第4條 工程款結算

4.1、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分 次,按下表約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結算時一次結清。

4. 2、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提供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資料 天內審查完畢,到期未提出異議,視為同意。並在 天內,結清尾款。 第5條 甲方工作

5. 1、開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 份,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傢俱、陳設等採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氣及電訊等裝置,並說明使用注意事項。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5.2、指派 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5.3、如涉及拆改主體、承重結構或裝置管線,應委託原設計單位或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併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 5.4、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衛、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費

6.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6 .2、指派 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6. 3、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6.4、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築物、裝置管線、古樹名木不受損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和垃圾清理等工作。

6.5、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物結構及各種裝置管線。

6.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7條 關於工期的約定

7.l、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徵得乙方同意,並支付乙方因趕工採取的措施費用。

7.2、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廷。

7.3、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作,工期不順延。 7.4、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週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第8 條 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8.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說明、設計變更和《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JGJ73—91)、《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JBJ300—88)、《建築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範》(GB50222—95)等國家制訂的施工及驗收規範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8.2、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專案達到優良標準時,應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費用。約定按合同價款的 %計付 元。

8.3、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若甲方要求複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複驗。若複驗合格,甲方應承擔複驗費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複驗不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工期也予順延。

8.4、於甲方提供的材料、裝置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8.5、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8.6、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 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應費用。

第9條 關於材料供應的約定

本工程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裝置(見附表一),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由甲方供應的材料、裝置發生了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對工程造成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10條 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10.1、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範。

10.2、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它相關的法規、規範。

10.3、由於甲方確認的圖紙中作法說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和防火設計規範,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10.4、由於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11條 獎勵和違約責任

11.1、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約定撥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額的 %支付滯納金。

11. 2、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違約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趕工措施費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為獎勵。

11.3、甲方末辦理任何手續,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築物結構或裝置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11.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築物的結構或裝置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11.5、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11.6、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12條 爭議或糾紛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一切爭議時:

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協商調解不成時a、雙方同意由 裁委員會仲裁。 b、雙方同意到 民法院起訴。 (a、b只能選擇一個)

第13條 保修

本工程乙方以清包工的形式承包無義務維修,在本工程竣工交付甲方使用後,如有需要維修的,甲方可以有償金額的形式給乙方工人付工資,在接到甲方的電話通知時,乙方應在接到維修通知之日,水、電、暖在24小時內,其他在5日內派人維修。

第14條 其他約定

第15條 附則

14.1、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工程部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本合同履行完成並支付本工程尾款後自動終止。

14.3附件

(1)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由甲方提供給乙方)

(2)工程專案清單(由乙方提供給甲方)

(3) 甲方提供貨物清單(由乙方提供給甲方)

甲方(發包方):(蓋章) 乙方(承包方):(蓋章)

年月日: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20

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合同書

發包方:

承包方:

工程名稱:

合同編號: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承包範圍:

1.4、承包方式:

1.5、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開工,於 年 月 日竣工。

1.6、工程質量:

1.7、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

第2條 甲方工作

2.1、開工前3天,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方案或作法說明壹份,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等裝置,並說明使用注意事項。辦理施工所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2.2、指派 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2.3、負責保護好周圍建築物及裝修,裝置管線等不受損壞,並承擔相應費用.

2.4、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裝置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

2.5、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衛、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第3條 乙方工作

3.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3.2、指派 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3、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4、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要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築物、裝置管線不受損壞。做好施工現場保潔和垃圾清運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3.5、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物結構及各種裝置管線。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4條 關於工期的約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徵得乙方同意,並支付乙方因趕工採取的措施費用。

4.2、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4.3、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4,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週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增加工程量的雙方需在現場核查並簽證。

第5條 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說明、 設計變更和 《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JGJ73-91) 《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GBJ300-88)等國家制訂的施工及驗收規範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5.2、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

5.3、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在收到乙方書面報告之日起,三天內不組織人員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若甲方要求複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複驗。若複驗合格,甲方應承擔複驗費用,若複驗不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5.4、由於乙方提供的材料,裝置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順延。

5.5、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和安全事故,其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6、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7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第6條 關於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分3次,按下表約定支付工程款:

撥款分3分進行撥 款金 額

材料、工人進場施工

工程竣工驗收完畢

驗收合格一年後支付

第7條 關於材料供應的約定

7.1、本工程乙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裝置(見附件),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凡約定由乙方提貨的,甲方應將提貨手續移交給乙方,由乙方承擔運輸費用.由甲乙供應的材料、裝置發生了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對工程造成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8條 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範。

8.2、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它有關的法規、規範。

8.3、由於乙方提供的圖紙和作法說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和防火設計規範,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如乙甲方對圖紙進行修改, 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和防火設計規範,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由甲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8.4、由於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9條 違約責任和保修責任

9.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裝置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 由乙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9.2、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9.3、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9.4、質保金為合同總價的5%,用於保修期間的維修開支,若無維修一年後退還給施工方。

第10條 爭議或糾紛處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10.2、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11條 附 則

11.1、 本合同一式 份, 雙方各執 份。

11.2、本合同履行完成後自動終止。

11.3、附件: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電 話: 電 話:

郵 政 編 碼: 郵 政 編 碼: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戶名: 戶名:

賬號: 賬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21

建築單位: 施工單位: 工程專案:

電話: 電話: 工程地址:

一、工程專案及施工期限:

二、工程總造價(大字)

三、質量標準:依照本工程施工詳圖施工,說明書及驗收技術規範辦理,施工中雙方應做好隱蔽工程,分項工程竣工工程的驗收工作,如因施工上造成不合質量要求而發生返工費用,乙方包工包料由乙方負責,甲供材料造成的由甲方負責。

四、材料供應,乙方包工包料由乙方自行採購,甲供材料由甲方負責採購到場,並由乙方認可,由甲方支付材料總價,乙方應按合同的約定及安全文明施工。 五、其它事項:

1、甲方在開工前應辦好各項施工準備手續,做到施工現場路通、電通、水通。

2、施工途中甲方提出工程變更,應有有關部門批准。並由甲方簽發變更通知書。變更造成的增加工程及損失由甲方負責。

3、由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由甲方負責,乙方造成的由乙方負責。

4、本工程設計、預算如有增列專案或差錯,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審合修正,竣工結算時以工程決算為準。

六、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本合同經雙方簽訂蓋章生效,至工程驗收合格、款項結清後失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附言:

建設單位(甲方)蓋章:

施工單位(乙方)蓋章:

年月日: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22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承包範圍:按雙方確認的設計方案、圖紙和預算專案的裝修工程內容。

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部份材料由甲方提供)

1.5、 工期: 天。(按甲方通知進場施工當天計,即從 年 月 日 起計)

1.6、 工程質量:按圖紙保質保量施工、符合環保要求、並達到合格等級。

1.7、 合同工程價款(人民幣大寫): (詳見預算表)。

第2條 甲方工作

2.1、開工前,向乙方進行作法說明和現場交接交底,交出可施工現場。

2. 2、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室內水、電源。

2.3、指派 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辦理內部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及其他事宜。

2.4、協調辦理有關的手續,解決與乙方施工的牽涉其他有關問題。

2.5、如需要拆改建築物結構或裝置管線,負責辦理相應手續,協調物業管理公司與裝修之間的具體問題。

第3條 乙方工作

3.1、參加甲方組織的作法說明的現場交接,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按甲方要求如期開工。對各班組施工人員作好技術和安全交底。

3.2、指派 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施工,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3、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編制工程結算。

3.4、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和垃圾清理工作。

3.5、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物結構及各種裝置管線。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3.7、進場前辦妥施工人員的工地出入證,接受施工安全教育。

3.8、進場人員必須備齊證件,隨時接受甲方及有關人員檢查。

3.9、乙方必須做好施工安全措施,施工安全乙方負責,甲方有權督促。若施工中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第4條 關於工期的約定

4.1、因一方責任,影響工期,一切責任由責任方負責。

4.2、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能順延。

4.3、因甲方逾期付款,逾期交場地,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4.4、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工期相應順延。

第5條 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5.1、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本工程保修期。

5.2、甲、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如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在徵得甲方同意後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若甲方要求複驗,複驗合格,甲方應承擔複驗費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複驗不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工期也予順延。

5.3、工程竣工後,乙方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三天內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後辦理驗收、移交手續。

第6條 關於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6.1、1、雙方商定本工程結算以實際工程量及參考預算單價為準。

6.1、2、在預算專案內有發生施工完成才結算,沒有做的專案不結算。

6.1、3、增加的工程專案按甲方籤認計算。

6.2、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6.2.1、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甲方支付 %工程款。

6.2.2、乙方完成 ,甲方支付 %工程款。

6.2.3、乙方完成 ,甲方支付 %工程款。

6.2.4、餘款(保脩金除外)在工程完工通過驗收,在雙方確定結算後 天內甲方支付完畢。

6.2.5、乙方以人民幣 工程保脩金,待保修期滿後十天內結清。

6.3、 本工程專案的增減約定

6.3、1、工程所發生的在預算專案之外的工程專案,均需雙方商定並辦理籤認確定手續,才能進行結算。甲方確定不做的專案不能結算。

第7條 有關材料供應的約定

7.1、工程施工所需材料由乙方採購供應至施工現場,如商定需由甲方採購的材料由甲方供應至施工現場。

7.2、甲、乙雙方如一方對材料裝置有異議,可進行檢驗。

第8條 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8.1、乙方在施工期間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它相關的法規、規範。

8. 2、由於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第9條 違約責任、爭議或糾紛處理

9. 1、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9. 2、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應採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9. 3、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同意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10條 附則

10. 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除接受甲方監督外還應服從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

10. 2、本合同正、副文字各兩份,雙方各執二份,具同等效力。

10. 3、本合同從雙方簽訂之日起執行至合同履行完成後自動終止。

10. 4、附件:《裝修工程報價(預算)表》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23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合同法》、《建築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遵循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裝飾工程的有關事項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綿市部龍門鎮中脊村、實有面積按租賃合同實測為準。

2、工程造價:約 仟萬、按09省建定領取費,按一級企業取費標準計費,結合地材調差(最終以實際結算審計為準)。

3、工程承包方式:議標、雙方商定由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和裝置。

4、有效工期六個月。

開工日期:由雙方具體商定,以甲方書面通知入場為準計算工期。

5、專案內容:藝術品博物館:中國詩歌節陳列館,川劇臉譜服裝陳列館、書畫展廳、影樓、茶莊、客棧、傢俱、小商品、遊樂園、餐飲娛樂服務業等。

二、關於材料供應的約定:

1、乙方提供的材料:報價單需註明品質、單價以現場監理簽字為準,詳見付附表(註明品牌、規格、質量)。

2、乙方採購的裝飾材料、裝置、均應用於本專案的裝飾,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三、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本工程執行《建築裝飾工程技術規程》、《裝飾裝修驗收標準》和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其它地方標準和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本工程由 方委託設計。

3、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4、在施工過程中,使用者叫甲方提出設計修改及增減工程專案時須提前共同確定。凡甲方私自與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一切後果,甲方自負。

5、工程驗收: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保管好施工日誌。

6、工程竣工:乙方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自接到通知三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不能組織驗收須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如通過竣工驗收,甲方應承擔原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其他相關費用。

四、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約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做法說明及施工場地應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電氣線路、煤氣管道、自來水和其它管道暢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應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護措施,保障作業人員及相鄰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毀壞等事故發生。如遇上述情況發生,雙方即時配合職能部門處理。

五、其它事項:

1、甲方工作:

(1)甲方應在開工前十天,向乙方提供施工設計圖紙(方案圖)光碟,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傢俱、陳設等應採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電等必備條件,並說明使用注意事項,作好水電起止記錄。

(2)做好施工中因臨時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產生影響鄰里關係等的協調工作。

(3)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結構或設計管線,現場負責人到所在地房管部門或物業管理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增減工程量以使用者意見為準。

(4)甲方應指派兩人為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作好記錄簽字。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相關問題。對其行為乙方應予認可。如更換人員,甲方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2、乙方工作:

(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現場交底在入場前,編制好施工方案,提交績信標書、技術標書和商務標書。

(2)未經甲方同意和所在地物業管理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有建築承重結構及各種共用裝置管線。

六、關於工程款價款結算及裝修專案履約金的交納與退還的約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乙方進場後,三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起動資金20%作為材料款。甲方按乙方每月已完工程量計價後,下月五號前支付80%的工程款,如到時甲方不能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權停工並結算所有工程款後,立即退場。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面竣工驗收合格後三十日內甲方付清乙方所欠工程餘款(留保脩金5%一年後無質量問題無息退還)。

(2)保證金交納與退還方式:

簽約時乙方按總造價的3%支付該專案履約金。

該履約金在工程量完成50%時,甲方退還乙方全額履約金。 注:

1、如工程施工發生專案或單價變更,各階段工程款應進行相應調整。

2、工程保修期一年,甲、乙雙方方能簽訂《工程保修單》(詳見附件五),保修期從竣工驗收前掌之日起算。

七、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原因導致中途停工,甲方應按當地無誤工標準補償乙方入場後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

2、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甲方必須在7日內書面通知乙方進場施工。如違約方7日內不能進場施工,違約方支付守約方合同總額5%的違約金。

4、若甲方強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築承重結構及共用裝置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並擔責任。

5、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築承重結構或共用裝置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並承擔責任。

八、糾紛處理方式:

1、若履約中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

2、調解解決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向綿陽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後,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內容,應經協商一致後,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如要終止合同。提出終止合同一方,要以書面形式提出,雙方認可後,並辦理終止合同手續結清費用。

十、其他約定

1、合同不得轉包、分包

2、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在實施時補充完善。

3、本合同經雙方法人代表或法人委託人簽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同時進行合同鑑證。

甲方單位:負責人:電 話:鑑證單位:

乙方單位: 負責人: 電 話:

年 月 日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24

發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辦公室裝飾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範圍:室內裝修(見預算清單)

4、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採用半包工包料方式承擔(參見附件清單)

5、工程造價

⑴ 工程預算總造價為¥___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整。

⑵ 本工程總造價計算依據

以工程設計施工圖紙及設計變更、現場簽證為依據。

施工中甲、乙雙方確認的施工障礙引起的變更或增加措施等費用。

施工中甲乙要求新增加的專案費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經甲、乙雙方確定:本工程合同工期為____天(日曆),具體開發時間以甲乙雙方簽訂的開工報告為準。

2、本工程計劃開工日期為____年____月____日,計劃竣工日期為____年____月____日。

3、本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

(1)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無法正常施工的;

(2)由於甲方原因影響連續施工的(包括工程付款不到位)。

(3)由於設計變更或設計未確定的。

(4)由於未辦妥相關物業或行政審批手續的。

(5)由於施工工地(非乙方原因)一月內停電停水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由於甲方原因不能及時配套或配套單位不能配合而影響施工的。

第三條 工程施工準備與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開工前甲方協調各方面的關係,辦妥進場手續,甲方承擔進場手續費用。

(2)組織好設計交底及圖紙會審工作。

(3)委託為甲方代表,實行工程質量、進度監理,代表甲方處理工程日常事宜。

(4)開工前1天,甲方騰空裝飾場地以便工程開工。

(5)做好甲方提供材料及裝置的供應;落實建設資金,按期報付工程預付款,辦理現場簽證,竣工驗收。

2、乙方責任

(1)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及施工技術資料。

(2)開工前組織有關人員熟悉施工圖紙和設計資料,編制施工圖預算和施工組織計劃,制定施工總計劃進度。

(3)做發了施工準備工作,組織好人員及材料設施的進場、採購、供應和管理。

(4)嚴格按施工圖與說明書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並承擔雙方約定的維修保養協議相關規定。人為損壞的修理由責任方負責,並承擔費用。

(5)委託為乙方代表,代表乙方與甲方代表人員接洽。

第四條 工程價款及支付

1、本工程合同預算以施工圖及施工方案的工作量為依據編制。

2、由物業收取的管理配合,裝修押金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支付。

3、本工程合同總價為¥:____________元整。

4、支付採取按工程進度分段付款方式。

5、分段付款的時間及相應金額為:

(1)合同簽訂時付合同價10%,計¥:____________元整。

(2)工程竣工時,付工程尾款計:____________元整。

工程變更專案款項於雙方確認,付完此款項方可施工增加工程。

第五條 施工質量與設計變更

1、堅持按圖紙施工,任意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到列情況給乙方造成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

(1)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乙方通知甲方後,甲方應在三天內與設計單位商定,發出變更設計檔案,甲、乙雙方籤協議後方準施工。

(2)設計變更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甲方必須按審批程式重新報批,甲、乙雙方籤協議後方準施工。

(3)如因甲方投資不足,不能及時撥付工程進度款,造成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應商定對在建工程做到安全到位,並由甲方承擔乙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如遇到重要及複雜的隱蔽工程內容,可通知甲方共同驗收,如甲方未按時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甲方應予承認。

第六條 工程竣工驗收及結算

1、乙方在工程竣工前書面或口頭通知甲方驗收。

2、甲方應在接到驗收通知組織驗收並在驗收後出具工程驗收證明。

3、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應視為甲方已確認工程合格,若使用後發現質量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4、乙方於工程竣工後,提供一年的免費維修服務,但不包含人為原因造成的損壞部分。

第七條 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1、甲方對乙方承擔的工程要做好安全交底,明確安全要求並進行監督檢查,雙方應按規定協商相關安全生產責任和治安消防事宜。

2、乙方必須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規章制度,做好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教育工作,嚴格安全操作規程,文明施工要求及嚴格執行治安消防條例。

3、工程在施工期間,乙方人員發生工傷和急病等,甲方有提供方便,協助搶救義務,責任和費用均由責任方負擔。

第八條 工程處罰及仲裁

1、按本工程合同工期拖延一天,按工程總造價的千分之二進行處罰,工期處罰待本工程竣工後一次結請。若因一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合同價的30%的違約金。

2、甲方拖延結算及付款,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3、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合同糾紛,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調不成時,任何一方均申請雙方上級主管部門或建設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調解不成時可由工程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或者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及時協商增補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3、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工程竣工驗收交付後保修期滿,工程價款結清自動終止。

4、本合同有效附件。

(一)乙方提供平面圖紙;

(二)工程預算書;

(三)補充條款;

(四)其他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理人: 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範文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25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甲 方: 

乙 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為確保工程按質按量按時完成,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明確各自的責任、互相配合,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有關法律檔案的規定,達成以下工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 

第二條 工程地址:

第三條 工程內容:

合同內容包括LOGO牆裝飾的設計(LOGO標誌、字型大小顏色等與原LOGO一致)、採購、施工、安裝、驗收等工作,以及相關的驗收、文件管理、質保期內的維修等。

第四條 合同造價、結算、付款方式

1、 雙方商議合同價格為¥:     元(人民幣大寫     )詳見合同附件一(《                報價單》)。本合同總價為包乾價,已包含《            報價單》所有費用(甲方要求調整的除外),總價不予調整,不發生額外費用。合同總價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 乙方承包範圍內所有專案的合同費用,包括:包裝、運輸、運輸保險、提供技術資料、安裝、驗收的費用;

2) 通過各項驗收,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一切技術、勞務、材料、機具裝置、工具費用提供與安裝工程相關服務的費用;

1、 甲方有權減少合同中的裝置、材料,就減少部分將按合同附件中的單價計算價格;

2、 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後乙方進場前,甲方支付     元作為預付款;

2)竣工驗收合格後,支付合餘款       元,即結清全部工程款;

3、 工程施工開始以甲方的通知為準。

第五條 甲方責任

1、 協助提供乙方安裝工程、裝置所需要的交流電源供應裝置;

2、 施工現場所必須的施工用電及照明;

3、 負責監督乙方的工程質量及驗收等相關工作;

4、 按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工程款。

第六條 乙方責任

1、 本合同項下工程的工期為  天,具體開工日期以甲方的通知為準;

2、 乙方資格:乙方必須具備從事本工程安裝承包的經營範圍,並具備政府有關部門規定的資質;

3、 乙方的工程設計施工必須滿足國家各政府部門的有關規範要求及甲方使用要求;

4、 乙方必須自行購買其工程範圍內人員和裝置的保險,以及第三者責任險等一切涉及本工程的保險。由於乙方原因引起的安全和工程事故,原則上全部由乙方負責;

5、 提供相關產品、裝置材料報價表及有效發票,裝置、產品、材料的原產地證明質保書、產品合格證及甲方需求相關技術的資料;

6、 乙方所採購材料裝置的品牌、規格、技術標準必須與合同附件一中的裝置清單相符合。如確需採購附件裝置清單以外的材料裝置的,須經甲方認可。

第七條 工程質量規範及驗收標準

1、 質量要求:本工程的質量要求達到“合格”標準。

2、 驗收標準:

1) 國家及當地政府頒佈的現行有關工程施工規範及甲方使用功能要求;

2) 凡未按施工規程、規範施工而導致的經濟與工期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 保養期及技術售後服務

1、 乙方在工程竣工(甲乙雙方驗收合格之日起)移交一年內負責對工程進行維修,即工程保修期為一年;

2、 在保修期內,乙方接到甲方報修電話,在正常工作日24小時內及節假日48小時內趕到現場進行維修。乙方未在合理期限內完成修復工作的,甲方有權自行聘請其他人員或單位進行修復工作,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保修期內已發生,且延續到保修期滿後的保修專案,乙方應自行承擔費用予以修復,該修復責任不受保修期的限制;若在保修期過後原已報修之專案又發生質量問題,仍由乙方負責修復並承擔費用;

3、 乙方負責二次深化設計,包括效果圖、材料樣品、施工工藝等,並在安裝施工前提交經甲方確認後,方可進行施工。

第九條 雙方違約責任

1、 甲方違約責任:甲方未經乙方同意,單方面終止合同,應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30%作為違約金;如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乙方有權就超過部分向甲方提出賠償要求;

2、 乙方違約責任:

1) 乙方所交產品的材料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合同第七條規定,如甲方同意使用,則應根據產品的實際情況,重新確定產品單價;如甲方拒絕使用,由乙方負責包換,並承擔調換、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2) 乙方必須自行完成本合同項下工程,不得將本工程分包或轉包,如發現未經甲方同意的分包或轉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另行選擇施工單位。乙方須按本合同總價30%進行賠償,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亦由乙方承擔。

3) 因乙方提供的產品或施工的質量問題對甲方造成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對產品本身、房屋、裝修等造成的損失以及房屋使用者對於甲方提出的合法索賠),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乙方保證

乙方在此向甲方保證其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合法存在的法人實體,獲得工程安裝施工資質證書,乙方應承擔其違反本保證所造成的一切後果;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凡有關本合同或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能解決,則應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和終止

1、 本合同在各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2、 合同的變更必須經過雙方協商同意,如果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對合同文件的具體措辭,條款或章節的任何修訂或補充,必須經過各方協商後書面同意並由各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正式生效;

3、 在竣工結算、甲方付款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後,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後,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