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方:(以下簡稱乙方)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簽訂地點:
一、產品名稱、規格、計量單位、單價、備註:
其他各種費用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供貨期間如遇貨物價格調整,以乙方調價函原件為準,甲、乙雙方協商後3日內解決,在此期間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向甲方供貨。
二、 開票: 提供發票。 □是 □否
三、質量驗收標準: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符合樣品規格,特殊約定 。
四、驗收期限: 甲方收到貨物後應先進行檢測,合格後方可使用,如有質量問題應在收到貨物 3 天內書面或電話通知乙方,提供相關的檢測報告,否則該批貨物的質量視為全部合格。經雙方確定貨物質量確實不合格後,乙方應將質量不合格的貨物運回,並承擔運回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同時乙方應在當日及時換送合格貨物。
乙方貨物結算數量以甲方地磅過磅數量為準。當甲乙雙方磅碼數量誤差超過3%時,甲乙雙方共同分析磅差原因,必要時各自對己方地磅重新率定。
五、付款期限、方式:
1: 材料進場後,甲方應及時安排有關人員進行驗收,在驗收合格後開入庫單並簽字,以便乙方結算。
2: 每月25日及以前發生的貨款在當月結算,此後發生的全部款項在次月結算。
3: 每月27日16:00以前,將當月全部合格票據按要求整理完畢後交給甲方財務室掛賬。 4: 乙方在辦理貨物價款結算時,應向甲方提供當期貨款的發票或收據,及甲方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
5: 付款方式為月結。
六、運費及方式: 運輸費及卸車費由乙方承擔。
七、其它約定事項:
1: 乙方不能按時、按質地交貨給甲方,甲方有權不支付材料款,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追究其法律責任。
2: 乙方無故不交貨或甲方無故退貨,(非質量原因)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不履行部分貨款的30%作違約金。
3: 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供貨或收貨,並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4: 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後,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並全部或者部分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5: 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雙方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停止供貨(訂貨)必須提前7日通知對方,協商終止本合同。
十: 傳真有效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經供需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有效期: 年 月 日 至 工程結束
供方: 需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傳真: 電話: 傳真: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供 方:(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需 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 產品名稱、商標、型號、廠家、數量、金額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符合:GB175-20xx及國家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現行技術標準。
三、交(提)貨地點與方式:由供方負責運輸至需方施工現場指定地點,需方指定施工現場 羅睿 為收驗人。
四、需方需提前1天通知供方水泥供應量,以便供方提前組織生產及供貨。
五、到達站和費用負擔:由供方負責供貨至需方施工現場指定地點;需方支付運費,。
六、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
需方對供方供應至工地的水泥可隨機抽檢,袋裝水泥每袋標準淨重50kg,不得少於標準淨重的99%;如負偏差超過1%,則供方所有供貨質量均按最大負偏差質量進行結算。
七、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包裝物符合國家標準,包裝袋不回收。隨車附產品合格證、檢驗報告等施工驗收規範及質量要求所提供資料。
八、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根據施工現場距理代表要求隨機抽取,見證取樣。如本工程所委託的檢驗機構檢驗水泥發生不合格情況,供方應及時進行對接處理,雙方進行復檢,複檢結果以省徑或省徑以上具有相關檢驗資質的機構出具的檢驗結論為準(複檢期間需方所發生的機械窩工、工人窩工、停工損失費等所有相關費用均由供方承擔)。
九、付款方式及期限:需方支付定金五萬元整(供方提供發票),供方供貨完畢後,雙方根據實際供貨量進行決算。決算後,餘款於20xx年7月31日之前付清,供方提供經需方認可的剩餘發票.
十、價格調整原則及方式:本合同供貨單價為固定單價,不調整。
十一、如需提供擔保,另立擔保合同書為合同附件。
十二、合同終止及解除1、雙方協商一致可協議解除合同;
十三、違約責任:雙方如有一方未按本合同執行,即為違約,違約方向對方支付合同價款10%的違約金。
十四、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友好解決,如協商不成,按以下第(2)條解決:
1.向 / 申請仲裁;
2.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其它事項: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人(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設計合同聯合設計協議達成如下條款:
一、設計收費:本合同設計收費為人民幣 130000 元。
1、設計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2、 如果設計工作沒有發生變更,則以約定的設計收費為準,如果設計工作發生了變更,則以變更後雙方確定的價格為準。如果對變更的價格無法協商一致的,則乙方有權拒絕變更。
3、 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
4、在乙方提交最後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二、乙方開始工作的標準:已經開始進行設計;設計工作完成一半以上的標準:乙方已經提供出設計方案。
三、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檔案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相當於設計費總額百分之的賠償金。
四、在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了的,則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五、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六、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持三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簽約時間:
簽約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