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編號: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附屬工程)
工程名稱: 暖通安裝工程
工程地點:
發包人:
承包人:
簽訂日期: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將 暖通安裝工程發包給乙方施工,為明確甲乙雙方各自的權利、義務與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備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暖通安裝工程。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通風管安裝裝置工程等(參照相關施工藍圖及甲方要求)。
2、施工工期:本工程總工期為 60日曆天,工期計算為自甲方簽發開工令之日起開始計算至竣工驗收合格為止。
出現以下合同約定工期延誤的情形時,乙方向甲方工地代表遞交工期順延簽證報告後,甲方工地代表只能就出現工期延誤的情形作出客觀的陳述,是否符合工期延誤的合同約定條件,由甲方總工室簽字蓋章後認定:
1)施工中因停水、停電連續影響達到8小時以上者;
2)因圖紙重大變更或增加工程量超過總工程量的10%;
3)不可抗力;
4)因與其他施工隊交叉作業造成的停工。
5)因工作面或道路不暢通導致無法施工的。
出現以上工期順延情況的,乙方應在情況發生後48小時內通知甲方辦理簽證手續,否則甲方不予延期。
3、工程質量等級:合格
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二條 工程計價方式及預算造價
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工程所發生內容均套用20__年《 安裝工程消耗量定額》及其現行配套相關檔案、補充定額、費用定額及定額解釋,費率按中限值計取。本工程預算總造價暫定為柒佰萬元整 (¥7000000.00元)。工程最終結算總造價按雙方約定的計價方式確定。
第三條 工程進度款支付及使用
1、本合同簽訂生效後,雙方同意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工程預算造價計算方式及以下約定條件支付工程進度款:
(1)乙方每完成兩層 暖通裝置安裝,並經雙方確認後,乙方申請進度款,甲方自收到進度款申請後7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工程預算造價的25%;
(2)乙方完成 所有暖通裝置安裝,並甲方確認,乙方申請進度款,甲方自收到進度款申請後7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工程進度款至工程預算造價的85%;
(3)乙方完成 所有暖通裝置安裝施工,並經驗收合格,乙方交付完善的竣工備案資料和結算資料,甲方收到竣工資料後進行結算,結算雙方在結算清單上簽字蓋章認可後一個月內完成剩餘工程款的支付工作(須扣除結算總價的2%作為保脩金,保修期滿後十個工作日內結付保脩金,保脩金不計利息)。
2、乙方在用款前須向甲方提出用款申請,經甲方核實工程量後支付相應的工程款,乙方收到甲方的工程款後7日內開出正式稅務發票給甲方。如乙方不開出發票,甲方有權在下次撥款中扣出稅金。付清結算款前,乙方須先按工程結算總額向甲方補足發票(含保脩金)。
3、施工中增加的累計簽證工程造價在2萬元以下不作為進度款撥付的依據,至結算時再按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結算支付,累計超過2萬元的由甲乙雙方確認工程造價後在下一次進度款中一併撥付。
第四條 承包人採購使用的材料
1、本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裝飾材料、管材電線電纜、開關插座、配電箱、水泵裝置、暖通裝置、透風空調裝置等必須經甲方認可後由乙方採購,乙方使用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須是符合消防等部門認定的合格產品。
2、本工程所用暖通裝置等材料按施工期間《 建設工程造價資訊》平均值計取;如在《 建設工程造價資訊》沒有載有的,乙方需在施工前至少提前15天向甲方提交材料清單,由甲方在七個工作日內確定材料品牌並反饋市場詢價,如乙方對甲方市場詢價在三個工作日內未提出異議的,則視為乙方同意以甲方市場詢價作為材料結算價格;如乙方提出異議的,則由甲乙雙方在五個工作日內共同在 市場詢價確定價格(如 市場沒有的材料,由雙方共同向符合甲方要求的可供材料地作市場詢價),材料市場詢價以供應商蓋章確認的報價清單為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接受並影響施工進度,否則因此延誤工期的責任由乙方承擔。市場詢價(含採保費)確定後,乙方方可對該部分工程施工,如因甲方原因遲延詢價導致材料價格無法確定的,引起的工期延誤,由甲方承擔。
3、本條所述的部分暖通材料的市場預算價為:甲乙雙方市場詢價(工地價)×【1+ 10%(採保及利潤、稅金)】/0.92。
4、乙方所使用的產品品牌、質量、規格尺寸必須履行合同義務(暖通材料必須符合消防驗收要求)按規範要求實施報驗;如發現以下情況的乙方應無條件拆除、重做,由此產生的責任及費用由乙方承擔並向甲方支付每次¥:1000元的違約金(乙方應向甲方出示所用產品的合格證及所使用產品的出產證明書作為結算資料):
(1)乙方所使用材料品牌、質量、規格尺寸不符合設計要求;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以其他產品、假冒偽劣產品代替甲方已認可乙方使用的材料品牌;
(3)採用不合格產品的;
(4)乙方不使用國標產品的。
5、甲方指定品牌範圍內的產品如發現以下情況影響工程進度時可向甲方申請更換產品品牌,經甲方同意後方可採用,否則甲方不予認可,造成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1)甲方指定品牌範圍內的產品不能滿足設計要求的;
(2)甲方指定品牌範圍內的產品供應量不能滿足工程進度需要的。
第五條 設計變更
1、乙方必須認真核準現場與圖紙的各類資料關係,若現場實際與設計不符或圖紙相互矛盾時,乙方不通知甲方、設計單位到現場處理調整,盲目施工所造成的損失乙方自負。
2、所有設計變更均由設計單位、甲方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任何以口頭通知形式的設計變更,乙方均不得執行。
3、因設計變更而甲方事先未發出預告函(通知)造成乙方返工或損失的,甲、乙雙方在此項變更實施前 5天內辦理簽證,否則乙方有權拒絕執行,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接到甲方書面預告函(通知)後不按變更內容執行導致返工或損失的乙方自負。
4、設計與現場地形情況不符時,乙方應立即停止不符之處的施工並及時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負。
5、因設計變更造成的區域性停工而其他部位仍可正常施工且不影響下道工序施工的不予工期簽證,如因此造成整體停工經甲方現場確認後給予工期順延簽證。
第六條 工程結算:
1、本工程按實際發生工程量、計價依據進行結算。工程結算資料為:施工圖紙、設計變更圖紙、設計變更函、工程聯絡單、工程簽證單及廠家出產證明書等。乙方應及時與甲方辦理工程量確認手續,否則後果自負。
2、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乙方在一個月內必須交齊所有結算書和結算資料(含竣工藍圖四套及電子光碟,甲方提供原始的電子施工圖)給甲方,結算資料一經雙方辦理簽收手續後視為有效結算依據,結算期間按本條有關條款執行。
3、稽核期限:甲方初步稽核期為20個工作日,從第21個工作日起由甲乙雙方進一步進行結算,結算期為30個作日(不含稽核期20個工作日及爭議仲裁時間)。
4、在結算期間,雙方應嚴格遵守結算依據以及相關法規、定額規定,尊重施工實際,雙方本著求大同存小異的工作原則處理結算爭議,如出現須第三方進行結算爭議仲裁的,雙方商定由廣西壯族自治區定額站為結算調解單位,雙方必須服從。
5、工程進度款撥付超過結算總造價的,乙方同意在在建工程款中一次性扣除。沒有在建工程的,結算後十天內乙方必須返還超撥的工程款。乙方不按約定時間返還的,逾期每日以工程超撥工程款的千分之三計算違約金支付給甲方。
6、在結算期間,甲乙雙方必須密切積極配合,結算期間一律不補辦任何漏項、缺項等資料手續。
7、如乙方不按規範完善安全文明措施,未通過政府相關部門檢查的,所產生的責任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8、工程結算或撥款時,甲乙雙方的結算員必須持有身份證及法人委託書和預算員資格證,否則雙方不予認可,一旦雙方在結算書、結算清單上簽字和蓋單位公章認可,視為本工程結算書、結算清單唯一的結算憑證。
9、為便於工程竣工結算工作,凡涉及隱蔽工程及工程量的增、減、邊坡加固簽證必須要有甲方現場技術員、預算部常駐代表參與現場簽證(或原始資料記錄),一旦雙方在簽證資料上簽字並有甲方總工室確認蓋章認可,均視為有效結算依據,甲乙雙方過後不得隨意更改或否認。乙方必須在相關事宜發生前後兩個工作日內辦理簽證申請,如乙方未能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簽證申請的,甲方有權拒絕籤認。甲方代表在收到簽證單後五個工作日內應在簽證單上籤認或提出異議;甲方在收到簽證單後五個工作日內不予籤認或未提出異議則視為預設,乙方收到甲方回覆後5天內未提出異議則視為預設。
第七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負責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給乙方;
2、甲方負責提供水準點及配合乙方進行工程測量;
3、組織圖紙會審;
4、派員進行質量監督和協調工作;
5、提供施工用水、電源,水電費用由乙方負責;〈施工水、電費用=分表使用量+損耗量;損耗量=分表使用量÷(總表用量-總損耗量)×總損耗量〉。
6、負責理順周邊其他施工單位的關係。
7、負責提供民工工棚搭建的場地及現場材料的堆放場地。
(二)乙方的責任:
1、乙方必須具有相應的消防工程施工資質,並保證工程能通過消防驗收。
2、合同簽定後五天內乙方須提交施工組織設計給甲方,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3、乙方進場前必須核准有關座標,管溝開挖邊界,核定無誤後方可進行開挖,否則出現錯誤均由乙方自負;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管道基槽開挖大於設計值而導致的責任及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4、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做好成品保護,未交付甲方使用前所造成的損壞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5、乙方必須嚴格履行與甲方簽訂的本工程承包協議應承擔的各項義務,按照國家有關法規的原則及本協議約定的工作內容、承包範圍、工程質量、安全要求,嚴密組織施工,確保質量、按時完成工程施工任務。
6、在施工中注意安全生產,保證質量,屬乙方責任的由乙方自負。同時作到文明施工,自覺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服從政府部門有關管理和規定,自覺遵守外來勞動力管理規定,需辦理的各種證件,應及時辦理,並自覺接受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檢查指導和監督。
7、乙方在施工期間注意保護施工範圍內的地下管線設施,不得損壞,乙方損壞管線設施的或損壞其他施工單位設施的所產生的責任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8、施工過程中,乙方須按國家現行規範自行做好安全防範措施,如在施工過程出現安全事故以及由此產生的責任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工程質量和驗收
1、本工程的質量標準為合格(暖通工程應通過政府相關部門組織的消防驗收)。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檔案和國家現行的有關工程規範規程和標準施工。
3、隱蔽工程:乙方應按照圖紙施工,在每道工序隱蔽前通知甲方到現場檢查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下一步工序施工。如乙方未通知甲方進行隱蔽工作驗收的,甲方有權對所發生工程量給予否定且由此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4、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及說明(含特徵斷面圖)、技術交底紀要、設計變更通知為依據。
5、工程竣工驗收不合格乙方自行返工,費用乙方自理,並承擔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
6、消防檢測費用等費用由甲方支付,結算時定額子目中的消防檢測費用扣除。
7、工程完工後交付給甲方前,乙方必須負責清除掉承建工程所發生的建築垃圾、剩餘材料、施工裝置,以及因施工搭建的工棚及其他機械基礎破除、灰池、便所、臨時辦公室等所有設施,保證室內室外清潔乾淨,所發生費用由乙方承擔,如果乙方未能完成上述工作,則視為乙方委託甲方完成該部分工作,所產生的費用不需乙方認可,由乙方負責,結算時由甲方據實從工程結算餘款中扣除。
第九條、工程保修
1、質量保修期為2年,自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暖通工程自通過消防驗收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脩金為合同總價的2%(不計息),在乙方的工程結算款中扣留。在保修期內如出現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質量維修事項,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24小時內到達現場維修。否則,甲方另請其他施工隊維修,費用從保脩金中扣除。保脩金不抵維修費的費用,仍由乙方支付。保修期滿,十個工作日內結清質量保脩金。
2、如因甲方原因或設計本身原因及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管線及道路損壞由甲方承擔相應維護費用。
3、如消防驗收過程中,乙方所承建的專案需要進行整改的,乙方負責無條件整改至滿足消防驗收要求;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後兩個工作日內進行整改,否則逾期每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1000元違約金。
第十條、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能按合同約定結算工程款的,逾期每日按應付而未付款部分的萬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2、因乙方原因乙方未能按合同工期竣工驗收合格的,每延誤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工程款的萬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由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 工程竣工驗收達不到合格標準,乙方必須返工至達到工程合格標準。經返工兩次仍未達到工程合格標準的,按無效工程處理。由此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可簽定補充合同。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執肆份,乙方執貳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建設需要,經同意委託由江蘇XX公司(乙方)負責施工,雙方除遵守國務院頒發的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外,並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特訂本施工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一、 工程內容 工程開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地點:
二、 承包方式:按規定實行包工包料
三、 付款辦法:
1.合同簽訂後工程款一次性結清,同時乙方開 具工程款發票給甲方。
2.乙方開戶銀行:XX銀行____市蠡園____區支行賬號:
四、 材料供應:施工所需材料由乙方組織供應。
五、 工程變更:乙方應按照圖紙為依據組織施工,如果實際需要變更,甲方必須辦妥相關工程變更手續,並作為增加工程量依據重新計算工程造價。
六、 工程質量:
1.依照施工圖紙,施工說明,國家頒發的建築安裝工程施工驗收規範及有關補充規定辦理。
2.如果設計不當造成返工的損失由相關方負擔,如果操作不善造成質量事故而發生的返工損失由乙方負擔。
3.工程竣工後在使用________年內乙方應負責回訪,如果施工不善乙方應負責修補或返工。
七、工程竣工驗收:乙方在竣工前應做好自檢,竣工後10天內甲乙雙方協商並通知有關部門組織驗收。
八、甲乙雙方協同對職工加強安全生產教育,如乙方出現安全事故有乙方負全責。
九、本工程:甲方指定 為工程負責人 乙方指定 偰 為工程負責人 雙方密切配合負責處理好施工中日常事務工作。
十、本合同一式貳份。經甲乙雙方蓋章有效。 十
一、合同與上級有關規定牴觸時應按上級規定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全稱)
乙方:
丙方:
甲乙丙於 20xx 年 8 月 22 日共同簽署的《輕鋼結構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三方協議書》,因乙方掛靠人 自20xx年捲款潛逃事件,導致甲方 有限公司麗水工程至今未能竣工驗收。現三方為了甲方工程能夠順利完工驗收,體現企業互惠友好的經營理念。經三方商議決定解除三方合同。
合同內容條例如下;
1、 20xx年8月22日丙方以分包形式在乙方的名義下承包甲方公司麗水南城新區十路鋼結構廠房,根據當時三方合同條例,甲方工程款項總額2755440.00元(貳佰柒拾伍萬伍仟肆佰肆拾元)匯入乙方賬戶,經乙方扣除稅金及管理費後由乙方匯入丙方指定戶頭,至今丙方收到乙方匯入工程款總計為20xx000.00元(貳佰零貳萬壹仟元),現三方合同確定為解除。由此丙方未收到的工程款555440.00元(伍拾伍萬伍仟肆佰肆拾元)經乙方同意,由甲方直接匯入丙方( 有限公司賬戶)甲方已經匯入乙方的工程款金額,乙方必須按付款金額開具稅票給甲方!接下來匯入丙方的工程款金額,甲方在未付金額555440.00元(伍拾伍萬伍仟肆佰肆拾元)中直接扣除6%的稅點即可。
2、 原三方合同規定:工程所有驗收資料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現三方合同解除、丙方代
3、 三方合同解除時,乙方必須向丙方開具甲方匯入乙方工程款項中的管理費154000.00
4、 甲方在工程驗收所需費用的全部由甲方負責,丙方負責配合及協助。
5、 三方合同解除後,甲方必須先將工程款555440(伍拾伍萬伍仟肆佰肆拾元)(扣除
6、 質保金40000(肆萬元)在驗收合格後一個月內付清給丙方(限公司)則合同解除。
本協議生效後,即成為《輕鋼結構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的三方合同解除協議與《輕鋼結構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三 份,三方各執 一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補充條款:
合同生效:
合同解除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解除地點: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位 所: 位 所: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手機: 手機:
丙方:(公章)
位 所:
法定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