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_____》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基本概括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立項批准文號:_____________
5、資金來源:
第二條?工程承包範圍
1、綠化工程施工圖紙及招投標檔案專案清單範圍的所有內容;
2、綠化工程承包範圍內種植土的人工整理、苗木栽植;
3、苗木的養護管理,保證養護期內苗木、地被植物正常生長。並保持良好的景觀效果。
4、土建工程質量保修。
第三條?施工工期
共_____個工作日。
議定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全部栽植結束。(如遇雨、雪和其他原因不能施工時工期可以順延)
第四條?工程質量標準
在工程進中、承包方應按照本工程施工詳圖、施工說明書精心施工,認真執行現行國家施工及驗收規範。何等好隱蔽工程、分項工程的驗收工作。如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質量不符要求而發生的返工費用,由承包人負責。
第五條?材料和設施供應
凡包工包料工程由乙方負責採購調運進場;並應保證其所提供的材料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規格等要求,否則,承包方應無條件及時更換,若因此影響工程進度,工期不予順延,給發包人造成損失的,承包方應足額賠償。
第六條?工程價款及付款方法
本工程款按下列辦法分期付款。
1、本工程採用_______承包方式;
2、工程價款_______元(暫定價以決算價為準)
3、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
第七條?組成本合同的檔案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及其附件;
4、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5、圖紙;
6、工程量清單;
7、工程報價單和預算書。
第八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工程師:在工程施工中,發包方委託?為施工監理;承包方指派_______為工程專案負責人,承包方應接受發包方及監理單位的現場管理和對綠化工程養護的監督考核;
2、發包人工作:做好施工場地的“三通一平”,製圖會審及設計交底;協調處理地下管線、鄰近建築物;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3、承包人工作:承擔施工安全保衛工作和負責保護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施工場地的清理工作;提供施工組織設計和進度計劃。
第九條?種植要求
1、種植地平整要符合設計意圖和種植標準;
2、苗木要保證質量,由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栽植;
3、按圖施工,如需變動,經發包方、承包方書面確認之後,方可改動。
第十條?初步驗收
承包人在按照規定的施工期限完成栽植工程_____個月,提出初步驗收書面申請,發包人在接到書面申請_____日內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初驗,並出具書面意見。
第十一條?工程變更
承包人在工程變更_____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後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價款按下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供適當變更價格,經發包人確認後執行。
第十二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1、工程施工驗收標準:《城市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
2、養護管理:發包人對承包人的栽植養護管理(即質量保修)工作進行定期考核。
第十三條?竣工決算
1、工程養護期(即保修期)結束時為竣工時間,在工程竣工後_____日內,承包方提出竣工驗收書面申請和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應會同有關部門進行竣工驗收,並按照合同約定價款和調整變更的內容,進行工程竣工決算。
2、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決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_____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發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後,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3、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歷料後_____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資結算價款,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質量保修
養護期為_____個月,從施工結束之日起計算。雙方應在簽定合同時簽定質量保修書,約定質量保修專案內容及範圍、保修責任。質量保修書為合同的附件,須由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
第十五條?履約保證金
承包人在簽定合同時,向發包人交納_____元的履約保證金,待工程驗收後一次性返還,無息。
第十六條?合同解除
1、發包方、承包方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發包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經承包方催要,發包方仍不支付工程款,承包方有權解除合同;
3、承包方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支解以後以分包名義轉包給人,發包方有權解除合同。
4、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發包方、承包方可以解除合同;
5、因一方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另一方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6、一方依據本條2、3、4、5款的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對方,並在發出通知前7天造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
7、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第十七條?合同的終止
發包方、承包方雙方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方向發包方交付竣工工程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第十八條?安全施工
承包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照安全標準組織施工,由於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第十九條?違約責任
發包方、承包方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自已的義務,若一方違反合同約定,需支付另一方合同總價款5%的違約金,並足額賠償給另一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第二十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第?(一)?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委員會_____。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合同的生效和份數
合同的訂立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發包方儲存_____份,承包方儲存_____份。
發包方:______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工程合同?|?施工合同?|?工程合同範本?|?施工合同範本
甲方:
乙方:
為確保工程的順利進行,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X有限公司廠區綠化
2、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 工程總造價:_____萬元
第二條 工程期限
本工程定於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____年___月___日竣工,合同工期為____天
第三條 工程延誤與工程獎罰
1、 乙方應及時按期開工,如遇施工現場不能開工的情況下應提前通知甲方。
2、 施工中因各種原因需要停工,應提前一天向甲方提出申請,由甲方確定是否停工。
3、 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如地震等自然災害等,工期相應順延。
4、 因乙方原因造成延期開工或停工的,工期每延誤一天罰乙方現金500元。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工期每延誤一天罰甲方現金500元。
第四條 甲方職責
1、 確保施工前,現場做到三通一平。
2、 確保乙方施工用水及養護用水用電。
3、 甲方為乙方提供地下隱蔽工程的資料。
4、 及時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五條 乙方工作職責
1、 乙方必須按甲方確認的工程進行組織施工,接受甲方對工程進度的監督檢查。
2、 工程竣工後,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養護期,對本工程承擔養護責任。
3、 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安全施工。施工中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責任及相關費用,由乙方單獨承擔。
第六條 質量驗收
1、 苗木栽植要遵守技術操作規範,確保苗木成活率100%。
2、 苗木質量要完全符合設計質量要求,如達不到要求應及時更換。
第七條 付款方式
1. 第一次付款,合同簽訂生效後,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工程總造價的30% 。
2. 第二次付款,草坪鋪設過半時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總造價的40%。
3. 第三次付款,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向乙方工程總造價的25%.
4. 餘款在養護期滿後一次付清。
第八條 養護期限
本工程養護期為一年(當年12月底結束)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一、工程內容
棒傑新廠房主幹道兩側鵝卵石景觀工程。
二、合同價款
合同固定單價:以450元/噸計價,以發包簽收的實際用量計算。
三、結算價款
①、本合同為固定單價合同(不因市場價格上下波動而調整),即為完成一個計量單位所需的直接費、綜合間接費、措施費和稅金等的綜合成品結算單價;,
②、包含材料費、運輸費、施工費、安全管理費、風險因素等;
四、付款方式工程完工,且發包人驗收合格,憑正式發票在五個工作日內付清。
五、工期:20xx年10月23日完工。
六、此合同如有異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當地仲裁機構仲裁或當地法院判決。
七、此合同一式二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發包人、承包人各執一份。
八、本合同於20xx年10月18日在浙江棒傑數碼針織品股份有限公司新廠區簽訂。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公開招標,甲方將_________綠化工程確定給乙方施工,為確保如期保質完成本工程,雙方本著互相支援、緊密配合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明確雙方職責,特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1.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總造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大寫)。
3.工期 乙方確保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於____月____日完工,工程標準達到合格_______級。
4.開工準備 甲方前期使施工現場具備施工條件,並在開工後繼續負責解決該工程遺留問題;甲方在施工前準備好施工圖紙、技術交底等工作;乙方接到圖紙後,儘快做出材料計劃、施工組織設計及工程進度計劃報給甲方。
5.工程款支付 苗木栽植完畢,經初驗合格後,付合同價的13;半年後經複驗合格,再付合同價的13;工程初驗後15個月經驗收合格,按審計決算付清餘款。
6.工程質量
(1)所栽苗木質量必須符合工程要求,不得擅自改變苗木品種、規格及質量,所有苗木必須經過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栽植;
(2)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監督檢查和質量管理,如因質量問題造成返工,其費用由乙方全部負責;
(3)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組織,確保安全,如有事故發生,後果自負;
(4)乙方要確保施工現場清潔,及時清理廢棄物。
7.養護管理和質量要求
(1)大樹及時支撐,支柱與樹幹相接部分應墊上防護物,以免磨傷樹皮;
(2)栽植後及時封堰澆透水;
(3)及時中耕除草、施肥、修剪,確保苗木正常生長;
(4)苗木要及時防治病蟲害;
(5)苗木管理期間,必須經常清理各種廢棄物;
(6)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後,要養護苗木_________個月,養護標準達到_________,其間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8.違約責任 甲方責任:
(1)甲方接到乙方的驗收通知書後,及時按期組織驗收,甲方推遲驗收,其間每推遲一天償付給乙方逾期違約金_________元。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工程款,其間每推遲一天按工程價款的千分之一償付給乙方逾期違約金。 乙方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的規定,負責無償修補或及時返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必須確保在工期內完成施工任務,除不可抗力因素經甲方同意外不能按期完成的,每推遲一天罰款_________元。
9.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後條款終止。
10.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各執一份。其它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存檔。 1
1.本合同未經事宜,雙方協商解決。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返
工程名稱:__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資質等級: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共同釋出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及其他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專案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第1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
1.3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
1.4工程立項批准文號:_____________
1.5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條工程承包範圍
2.1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工程總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檔案及圖紙
第3條本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
3.1除雙方另有約定以外,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
(2)本合同條款
(3)中標通知書
(4)投標書及其附件
(5)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6)圖紙
(7)工程量清單
(8)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檔案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4條適用法律、標準及規範
4.1適用法律法規: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北京市有關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均對本合同具有約束力。
4.2適用標準、規範名稱:《城市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db11/t212-)、《城市園林綠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城市園林綠化養護管理標準》(db11/t213-)、_____________.
4.3雙方另有約定列入補充條款。
4.4雙方對合同內容的約定與上述法律、標準、規範規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標準及規範規定為準。
第5條圖紙
5.1發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及套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讓給第三人。
5.3發包人對圖紙的特殊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6條監理
6.1監理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
6.2監理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取得發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職權:
除本款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監理工程師無權解除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第7條雙方派駐工地代表
7.1發包人派駐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承包人派駐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3任何一方駐工地代表發生變更時,應提前____日書面通知對方,並明確指出交接時間、許可權。
第8條發包人工作
8.1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__________________
(1)保證施工現場達到具備施工條件的具體要求和完成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等管網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________
(3)負責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的通道開通的時間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的提供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______________
(6)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交驗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
(7)組織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
(8)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_____________
(9)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發包人委託承包人辦理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9條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2)承擔施工安全保衛工作和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
(3)向發包人提供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_____________,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4)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衛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_________,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5)承擔費用負責已竣工但未交付發包人之前的工程保護工作;對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
(6)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具體要求及費用承擔:____
(7)保障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並且:___________________
(8)雙方約定的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
四、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10條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日
第11條進度計劃
11.1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11.2發包人對施工方案、進度計劃予以書面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的時間:_____________,發包人逾期未確認也未提出修改意見的,視為同意。
11.3群體工程中有關進度計劃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
11.4承包人必須按照經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並接受監督和檢查。因承包人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的,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第12條延期開工如發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延期開工的,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並順延工期;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的,應提前____日書面通知發包人並徵得發包人同意,發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規定期限內發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順延。
第13條暫停施工如發生:
因發包人原因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受到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順延。
第14條工期延誤
14.1由於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發包人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發包人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因工程量變化或重大設計變更影響工期;
(5)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等原因造成停工;
(6)不可抗力及自然災害;
(7)發包人同意工期相應順延的其他情況;
(8)其他可調整工期的因素:
14.2承包人在以上情況發生後____日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發包人、監理方提出報告。發包人在收到報告後____日內予以確認答覆,逾期不予答覆,承包人即可視為延期要求已被確認。
第15條工期提前
15.1工期如需提前,雙方協議如下:
(1)發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時間:_____________
(2)承包人應採取的趕工措施:______________
(3)發包人應提供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因趕工而增加的經濟支出和費用承擔:____________
五、質量與檢驗
第16條工程質量
16.1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
16.2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時,由____________質量監督站鑑定,所需費用及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17條隱蔽工程的中間驗收
17.1雙方約定的中間驗收的部位:__________________
17.2當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中間驗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檢,並於48小時前書面通知發包人、監理方檢驗。驗收合格,發包人、監理方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若在48小時內發包人、監理方不進行驗收也未提出書面延期要求的,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發包人、監理方應承認驗收記錄。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所需費用由承包人承擔,不能影響工期。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經濟支出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六、安全施工
第18條安全施工
18.1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18.2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第19條事故處理
19.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發包人,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19.2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認定處理。
七、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20條合同價款
20.1發包人保證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20.2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小寫):________________元
第21條合同價款的調整
21.1本合同價款按照招標檔案中規定,採用_______方式確定。
21.2合同價款發生設計變更或洽商的情況時可以調整。合同價款的調整方式:_______
第22條工程量的確認
22.1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_______
22.2發包人核實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_____________,發包人逾期未核實工程量的,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將視為被確認並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發包人核實工程量未提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的,確認結果無效。
22.3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範圍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發包人不予確認。
第23條工程款支付
23.1合同生效後____日內,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總造價的_______%為預付款。
23.2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方式和時間:________________
撥付工程進度款時間
(工程進度、部位)
佔合同承包總造價
百分比
金額
人民幣(元)
23.3發包人應在確認工程量結果後____日內按前款的約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
23.4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驗收通過並辦理完畢相應結算手續後____日內,發包人累計支付給承包人的工程款應達到工程結算總價的___%,結算總價的______%作為工程保脩金。
23.5本工程保修期滿,在承包人履行了保修責任的前提下,發包人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保脩金。
八、材料裝置供應
第24條發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裝置
24.1發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裝置一覽表(附後)
24.2雙方約定的苗木材料裝置交驗的標準:_________________
24.3發包人供應的苗木材料裝置與一覽表不符時,雙方約定發包人承擔責任如下:_________
24.4發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裝置的結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25條承包人採購苗木材料裝置
25.1承包人採購苗木材料裝置的約定:______________
25.2苗木採購應出具苗木產品產地證明。
25.3雙方約定的檢疫證明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九、工程變更
第26條設計變更
施工中發包人對原設計變更,發包人向承包人發出書面變更通知,承包人按照通知進行變更。如果承包人對原設計提出變更要求,經發包人、監理方批准後方可實施,並簽署書面變更協議。
第27條其他變更
施工中如發生除設計變更以外的其他變更時,採用協議形式雙方加以確認。
第28條確定變更價款
28.1承包人應在收到變更通知或簽署變更協議後____日內提出變更工程量及價款報告資料。
28.2發包人在收到變更資料報告____日內予以確認,逾期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視為變更報告已批准。
十、竣工驗收與結算
第29條竣工驗收
29.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並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發包人在收到以上檔案後____日內組織驗收。發包人如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____日內未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29.2竣工日期為本工程竣工驗收通過的日期。保修期正式開始。
29.3因特殊原因,部分單位工程和部位需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並明確雙方責任。
第30條竣工結算
30.1雙方辦理工程驗收手續後,雙方進行工程結算。
30.2承包人在竣工驗收____日內向發包人提交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竣工圖。
30.3發包人自簽收結算資料報告之日起____日內提出稽核意見並予以籤認。
30.4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款後____日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
十一、質量保修
第31條質量保修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31.1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31.2質量保修期: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如下
(1)土建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綠化種植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噴泉、噴灌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
(4)其他附屬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通過之日起計算。
第32條質量保修責任
32.1屬於保修範圍內容的專案,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派人保修。
32.2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後,應在24小時內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2.3綠化種植工程在保修期內應達到2級養護標準。
32.4保修期內發現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應在種植季節按原設計品種、規格更換。
第33條保修費用
33.1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33.2雙方約定的養護期間水、電費用的承擔:____________
第34條其他
雙方約定的其他保修事項:_______________
十二、違約與爭議
第35條違約責任
35.1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均應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35.2因承包人原因延期竣工的,應交付的違約金額和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
35.3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達不到質量要求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
35.4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款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5其他:________________
第36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2)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三、其他
第37條工程分包
37.1分包單位和分包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7.2分包工程價款及結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8條不可抗力
38.1雙方關於不可抗力範圍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
38.2因不可抗力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_________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於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裝置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2)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人機械裝置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監理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8.3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第39條擔保
39.1本工程雙方約定的擔保事項如下:
(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______________
(2)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_______________
(3)雙方約定的其他擔保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
(4)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40條合同解除
40.1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0.2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過____日,發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0.3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0.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40.5合同按司法程式解除後,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裝置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裝置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裝置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0.6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第41條合同生效及終止
41.1本合同自____________之日起生效。
41.2本合同在雙方完成了相互約定的工作內容後即告終止。
第42條合同份數
42.1本合同正本二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副本份數___________份,由雙方分別收持。
第43條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後,可對本合同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發包人:(公章)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
附件:
發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裝置一覽表
序號
苗木材料名稱
規格
型號
單位
數量
單價
供應
時間
送達
地點
備註
合計總價:
工程合同範本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_____________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履行。
第一條工程專案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
三、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
四、工程範圍和內容:_________________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五、工程造價:_________________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________人工費_____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第二條工程期限
一、開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依照國家頒佈的工期定額,經雙方商定,本合同工程開竣工日期如下:_________________
全部工程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竣工。(各單項工程開、竣工日期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二、施工前各項準備工作,雙方應根據工程協議書中第三條規定,分別負責按時完成。
三、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順延期限,應由雙方及時協商,簽訂協議,並報有關部門備案。
1.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裝置或所需材料、裝置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第三條物資供應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資按下列第項供應方式辦理:_________________
1.特殊材料、統配部管材料及統配部管機電產品,均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2.統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調劑合用,特殊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裝置由甲方採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4.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二、由甲方負責供應材料和裝置的品種、規格、數量及進場期限,詳見甲方供應材料、裝置一覽表。
三、成套裝置和非標準裝置,由甲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及加工,引進成套裝置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負責檢驗(甲方委託乙方總包承辦裝置訂貨及非標準裝置加工,應另簽訂協議)。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應部門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工程要求必須以其他規格、品種代替或加工處理時,應事先取得原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並由三方簽訂協議後實行。由於代用或加工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及加工費,應按現行規定辦理結算。
五、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場時必須由供應方負責驗證;如無合格證明,必須經供應方試驗合格後方準使用,其試驗費用,應由供應方負擔。因建設單位或設計單位對有出廠合格證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試驗,其試驗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六、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裝置,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工程款結算
一、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方式。按下列第項規定辦理:_________________
1.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加增減變更預算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3.按標準施工圖單方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結算。
5.招標的工程,按中標的價款結算。
二、工程款撥付與結辦法,按現行規定辦理(詳見附件)。
第五條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要依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全部達到合格。
二、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給對方適成窩工、返工、材料、構件的積壓、施工力量和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_________________
1.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檔案,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後,方準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應在施工前按審批程式重新報批,經審查處稽核工程預算,經辦銀行審查投資後,並由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方可施工。否則,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發現甲方投資不足,不能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而中途停建、緩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應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完成後,必須經過驗收作出記錄,方能繼續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隱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檢查驗收,並作好記錄,重大或複雜隱蔽工程,應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和設計單位共同進行驗收,並辦理隱蔽工程驗收手續。如甲方未屆時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甲方應予承認。
四、甲乙雙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項,應按定額管理辦法報批。變更工程協議所附的變更預算,應在施工前及時送經辦銀行,做為結算工程款之依據。
第六條竣工驗收、結算與保修
一、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5日將驗收日期以書面通知甲方屆時驗收,如甲方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後,另訂驗收日期,但甲方須承認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時參加驗收,其所發生的管理費和各項損失均由甲方承擔。並償付給乙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二、竣工工程驗收合格,從驗收之日起3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驗收後的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本項工程中的單位工程,如需單獨移交甲方,在移交時,雙方應辦理中間驗收手續,作為該單位竣工工程驗收之依據。
四、在進行竣工工程驗收中,如發現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並在雙方議定的措施和期限內完成。經驗收合格後,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種材料或裝置雙方均無法解決,致使該項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經雙方研究同意,可做減項竣工,並對已完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辦理移交手續。
六、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技師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為依據。在進行竣工驗收時,乙方應在驗收前10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檔案:_________________
1.增減變更檔案和其他洽商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中間交工驗收記錄;
3.工程竣工後,應繪製竣工圖,工程變更不大的由施工單位在原施工圖上加以說明,提交建設單位存檔。工程變更較大的,可以由建設單位自繪或委託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繪製竣工圖。
七、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屬於民用建設專案應於竣工驗收後15天內,屬於工業建設專案,應於竣工驗收後30天內,將竣工結算件送交甲方進行審查。甲方應在接到竣工結算件後,民用建設15天內,工業建設20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由經辦銀行審定撥款。
八、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對施工的土建工程質量負責保修一年,採暖工程保修第一個採暖期內。在保修期內,確由施工單位責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氣、堵塞等質量事故,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屬於專業性建築安裝工程按國務院各有關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辦理)
九、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和仲裁
一、由於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屬於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人工費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
二、甲乙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期不付,按銀行的短期貸款利率償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三、實行合理化建議獎和提前竣工獎的,甲乙雙方應根據有關政策的規定,另行協議。
四、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各級城鄉建設委員會或雙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可選擇下述第項處理:_________________(1)向建築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附則
一、預算審查手續,由建設單位將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圖預算)送市建設工程合同預算審查處審查。要求鑑證的,可到建築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鑑證。
二、在本合同簽訂之前,雙方簽訂的施工準備合同(工程協議書),可做為本合同之附件。
三、招標工程,按《__________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暫行辦法》簽訂合同。
四、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合同附件
一、工程專案一覽表。
二、全部施工圖紙。(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三、施工圖預算。(合同正本及建設銀行有此附件)
四、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裝置一覽表。
五、有關協議:_________________
六、有關補充合同: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合同份數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並分別報送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副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並結清尾款後失效。
建設單位(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建工單位(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甲方(建設方):
乙方(施工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本建設工程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和工程範圍:
二、合同工期
1、開工日期:
2、竣工日期:
三、質量標準
本工程執行 ,
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四、合同價款
1、該工程造價以竣工後實際工程量結算。
1、該工程造價以實際工程量的雙方議定價格為依據,以總承包形式而定,總承包價格為(: 元)大寫:
3、工程款在工程驗收後一次性結清。
4、養護期從年月日 到 年月日 為止。
五、雙方權力與義務
(一)、甲方
1、 辦理施工所需的證件、批件,提供有關隱蔽、障礙物資料。
2、提供施工所需水源、電源等保證施工需要,水電費由乙方承擔。
3、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的保護工作。
4、派駐施工現場的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和合同執行情況監督檢查,負責工程中的驗收和其它必須的簽證。
5、組織對工程的竣工驗收。
(二)、乙方
1、根據甲方委託,在其承攬的工程範圍內,完全全部工程。
2、施工場地清潔衛生,執行行業文明施工要求。
3、對施工場地周圍的管線和鄰近建(構)築物實施保護。
4、遵守政府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噪音及環保和安全生產等內容的規定。
5、嚴格施工,確保工程質量,並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成和交付。
6、提供竣工驗收資料,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
六、施工安全
工程參與各方按照國家建設安全生產相關規定負責工程專案施工安全,承擔相應安全責任。
七、其他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兩份,乙方兩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承包人資質等級: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共同釋出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gf- 99- 0201)及其他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專案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第1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工程內容:
1.4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1.5 資金來源:
第2條 工程承包範圍
2.1 承包範圍:
2.2 工程總面積:
二、合同檔案及圖紙
第3條 本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
3.1 除雙方另有約定以外,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 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
(2) 本合同條款
(3) 中標通知書
(4) 投標書及其附件
(5) 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6) 圖紙
(7) 工程量清單
(8) 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檔案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4條 適用法律、標準及規範
4.1 適用法律法規: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xx市有關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均對本合同具有約束力。
4.2 適用標準、規範名稱:《城市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db11/t212- 20xx)、《城市園林綠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 20xx)、《城市園林綠化養護管理標準》(db11/t213- 20xx)、 。
4.3 雙方另有約定列入補充條款。
4.4雙方對合同內容的約定與上述法律、標準、規範規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標準及規範規定為準。
第5條 圖紙
5.1 發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及套數:
5.2 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讓給第三人。
5.3 發包人對圖紙的特殊保密要求: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6條 監理
6.1 監理單位名稱:
6.2 監理工程師
姓名:
職務:
職權:
需要取得發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職權:
除本款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監理工程師無權解除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第7條 雙方派駐工地代表
7.1 發包人派駐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 職權:____________
7.2 承包人派駐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 職權:____________
7.3 任何一方駐工地代表發生變更時,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對方,並明確指出交接時間、許可權。
第8條 發包人工作
8.1 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1) 保證施工現場達到具備施工條件的具體要求和完成的時間:
(2) 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等管網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3) 負責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的通道開通的時間和要求:
(4) 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的提供時間:
(5) 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6) 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交驗要求:
(7) 組織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的時間:
(8) 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9) 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8.2 發包人委託承包人辦理的工作:
第9條 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
(2) 承擔施工安全保衛工作和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
(3) 向發包人提供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____________ ,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4) 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衛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____________ ,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5) 承擔費用負責已竣工但未交付發包人之前的工程保護工作;對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
(6) 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具體要求及費用承擔:
(7) 保障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並且:
(8) 雙方約定的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四、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10條 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_____ 日
第11條 進度計劃
11.1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11.2發包人對施工方案、進度計劃予以書面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的時間:____________ ,發包人逾期未確認也未提出修改意見的,視為同意。
11.3 群體工程中有關進度計劃的要求:
11.4 承包人必須按照經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並接受監督和檢查。因承包人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的,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第12條 延期開工如發生:
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延期開工的,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並順延工期;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的,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發包人並徵得發包人同意,發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規定期限內發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順延。
第13條 暫停施工如發生:
因發包人原因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受到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順延。
第14條 工期延誤
14.1 由於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發包人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 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 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 發包人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 因工程量變化或重大設計變更影響工期;
(5) 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等原因造成停工;
(6) 不可抗力及自然災害;
(7) 發包人同意工期相應順延的其他情況;
(8) 其他可調整工期的因素:
14.2 承包人在以上情況發生後3日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發包人、監理方提出報告。發包人在收到報告後7日內予以確認答覆,逾期不予答覆,承包人即可視為延期要求已被確認。
第15條 工期提前
15.1 工期如需提前,雙方協議如下:
(1) 發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時間:
(2) 承包人應採取的趕工措施:
(3) 發包人應提供的條件:
(4) 因趕工而增加的經濟支出和費用承擔:
五、質量與檢驗
第16條 工程質量
16.1 工程質量標準:
16.2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時,由 ___________質量監督站鑑定,所需費用及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17條 隱蔽工程的中間驗收
17.1 雙方約定的中間驗收的部位:
17.2 當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中間驗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檢,並於48小時前書面通知發包人、監理方檢驗。驗收合格,發包人、監理方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若在48小時內發包人、監理方不進行驗收也未提出書面延期要求的,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發包人、監理方應承認驗收記錄。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所需費用由承包人承擔,不能影響工期。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經濟支出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六、安全施工
第18條 安全施工
18.1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18.2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第19條 事故處理
19.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發包人,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19.2 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認定處理。
七、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20條 合同價款
20.1發包人保證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20.2金額(大寫):____________ 元(人民幣) (小寫):
第21條 合同價款的調整
21.1 本合同價款按照招標檔案中規定,採用 ____________ 方式確定。
21.2合同價款發生設計變更或洽商的情況時可以調整。合同價款的調整方式:
第22條 工程量的確認
22.1 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
22.2 發包人核實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 ,發包人逾期未核實工程量的,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將視為被確認並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發包人核實工程量未提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的,確認結果無效。
22.3 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範圍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發包人不予確認。
第23條 工程款支付
23.1 合同生效後 日內,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總造價的 %為預付款。
23.2 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方式和時間:
23.3 發包人應在確認工程量結果後____________日內按前款的約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
23.4 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驗收通過並辦理完畢相應結算手續後____________日內,發包人累計支付給承包人的工程款應達到工程結算總價的____________%,結算總價的____________ %作為工程保脩金。
23.5本工程保修期滿,在承包人履行了保修責任的前提下,發包人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保脩金。
八、材料裝置供應
第24條 發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裝置
24.1 發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裝置一覽表(附後)
24.2 雙方約定的苗木材料裝置交驗的標準:
24.3發包人供應的苗木材料裝置與一覽表不符時,雙方約定發包人承擔責任如下:
24.4 發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裝置的結算方法:
第25條 承包人採購苗木材料裝置
25.1 承包人採購苗木材料裝置的約定:
25.2 苗木採購應出具苗木產品產地證明。
25.3 雙方約定的檢疫證明及方式:
九、工程變更
第26條 設計變更
施工中發包人對原設計變更,發包人向承包人發出書面變更通知,承包人按照通知進行變更。如果承包人對原設計提出變更要求,經發包人、監理方批准後方可實施,並簽署書面變更協議。
第27條 其他變更
施工中如發生除設計變更以外的其他變更時,採用協議形式雙方加以確認。
第28條 確定變更價款
28.1 承包人應在收到變更通知或簽署變更協議後5日內提出變更工程量及價款報告資料。
28.2 發包人在收到變更資料報告5日內予以確認,逾期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視為變更報告已批准。
十、竣工驗收與結算
第29條 竣工驗收
29.1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並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發包人在收到以上檔案後10日內組織驗收。發包人如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10日內未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29.2 竣工日期為本工程竣工驗收通過的日期。保修期正式開始。
29.3 因特殊原因,部分單位工程和部位需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並明確雙方責任。
第30條 竣工結算
30.1 雙方辦理工程驗收手續後,雙方進行工程結算。
30.2 承包人在竣工驗收15日內向發包人提交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竣工圖。
30.3 發包人自簽收結算資料報告之日起20日內提出稽核意見並予以籤認。
30.4 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款後5日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
十一、質量保修
第31條 質量保修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31.1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31.2質量保修期: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如下
(1) 土建工程: (2) 綠化種植工程: (3) 噴泉、噴灌工程: (4) 其他附屬工程:
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通過之日起計算。
第32條 質量保修責任
32.1 屬於保修範圍內容的專案,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日內派人保修。
32.2 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後,應在24小時內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2.3 綠化種植工程在保修期內應達到2級養護標準。
32.4 保修期內發現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應在種植季節按原設計品種、規格更換。
第33條 保修費用
33.1 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33.2 雙方約定的養護期間水、電費用的承擔:
第34條 其他 雙方約定的其他保修事項:
十二、違約與爭議
第35條 違約責任
35.1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均應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35.2 因承包人原因延期竣工的,應交付的違約金額和計算方法:
35.3 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達不到質量要求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35.4 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款的違約責任:
35.5 其他:
第36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 依法向____________ 人民法院起訴; (2) 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三、其他
第37條 工程分包
37.1 分包單位和分包工程內容:
37.2 分包工程價款及結算方法:
第38條 不可抗力
38.1雙方關於不可抗力範圍的約定:
38.2 因不可抗力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 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於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裝置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2) 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 承包人機械裝置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 停工期間,承包人應監理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 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 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8.3 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第39條 擔保
39.1 本工程雙方約定的擔保事項如下:
(1)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
(2) 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
(3) 雙方約定的其他擔保事項:
業主(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等價有償、公平、誠信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施工工程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預定開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條:施工範圍
1、施工範圍:
回填種植土按現場實際發生工程量結算,由雙方代表簽證認可,但單價不允許超過甲方認可的預算單價的限額。
第三條:施工方式
1、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進行施工。
第四條:工期
1、工期自預定開工日期之日起至乙方竣工並通過合同約定的全部驗收之日止,預計_____天(包括法定假日),不計乙方通知甲方驗收後等待甲方驗收的時間。
2、如遇下列情況,乙方須在發生簽證事由2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並經甲乙雙方代表簽證,工期相應順延,否則視為乙方放棄簽證的權利,工程不予順延。
(1)因甲方原因影響工程施工進度,如未按時交出場地,接通水電、甲方變更設計等。
(2)不可抗力因素。
第五條: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1、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合格(驗收標準按業主設計要求及行業規範執行),因乙方故意延誤致使工程未能按時結算或提請驗收的,本工程不能評定為合格。
2、乙方提供的苗木必須事先控制質量,苗木規格嚴格按照設計要求進行選擇,苗木種植質量必須嚴格按照綠化種植規範。
3、苗木成活率達到100%。
4、工程完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進行驗收。雙方現場檢查工程質量,質量合格,即由甲方簽收。
第六條:工程價款及結算、付款方式
1、工程預算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_____元)。
2、結算方式:
(1)甲方應在預定開工日期前?個工作日內,向乙方預付工程預算總價款的30%;
(2)甲方應在乙方材料、工人進場以及提交開工報告後?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工程預算總價款的30%;
(3)甲乙雙方辦理竣工驗收和結算手續後的?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加付至工程結算總款額的90%。
(4)工程結算總款額的10%作為工程質量保證金及保養金,甲方應在保養期期滿後_____個工作日內會同乙方現場複檢並辦理保養終結手續,甲方按合同約定扣除保養期間應由乙方支付的各類款項和違約金後向乙方結清。
(5)以上付款的方式均以_____支付。
第七條:保養期
1、苗木保養期為_____個月,從本工程施工完成合同約定的全部驗收之日起計。
2、保養期內,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質量問題,乙方接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內,應無條件予以保養,苗木不成活的應及時更換。否則,甲方有權另派施工隊伍施工、保養,一切費用在保養金內扣除,超過保養金的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八條: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
(1)委派現場代表_____負責對工程建設進行全面管理。
(2)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保證運輸道路暢通,同時提供施工用水、用電(水電費由_____方承擔)。
(3)提供本專案施工圖紙,負責組織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4)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竣工結算書及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後,應在兩週內通知乙方核對工程價款並於竣工驗收後的兩個月內完成結算。
2、乙方義務
(1)委派現場代表?負責對施工其間的全面管理。
(2)根據甲方確認的施工圖紙,按照本合同約定完成承包範圍內的施工工作。
(3)按相關安全法規進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現場管理的有關規定,承擔在施工過程中的放火、防盜、防止事故發生等安全責任。若出現安全問題,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4)工程交付甲方前,應負責已完工工程的保護工作,在此期間發生損壞的,由乙方自費予以修復並按合同約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誤,按違約責任中的逾期完工條款處理。
(5)乙方應確保工程質量達到驗收標準。
(6)乙方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後兩週內向甲方提交竣工結算書及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並在收到甲方發出的核對工程價款通知之日起_____內與甲方核對工程價款,與竣工驗收後的_____個月內完成結算。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因甲方工程量變化或圖紙變更造成工期延期的,竣工日期應予以順延。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進行竣工驗收的,由甲方承擔工程保管及風險責任。
3、甲方逾期付款的,導致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停止施工。
4、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6、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甲方在應付未付款中扣除,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可繼續向乙方追償。
第十條:轉讓條款
未經合同雙方共同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全部或部分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合同終止
1、因解除而終止
(1)由於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認為本合同已無必要繼續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糾正違約的通知後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則甲方有權向乙方發出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該通知自送達乙方時生效,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可繼續向乙方追償。
(2)由於甲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乙方認為本合同已無必要繼續履行或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糾正違約的通知後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則乙方有權向甲方發出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該通知自送達甲方時生效,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雙方確認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項,並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約定行使解除權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達之日起終止。
(4)合同終止後,不妨礙一方向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權利義務終止:
(1)本合同按約定履行完畢;
(2)本合同經各方協商一致而終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現本條第1款的違約情況(包括一方擅自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行為),另一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規規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條:適用法律條款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同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既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及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並在保養期界滿,接清餘款之日起自行終止。
4、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簽約人):____________(或授權簽約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投訴監督電話:________________?投訴監督電話: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承包人資質等級: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共同釋出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gf- 99- 0201)及其他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專案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第1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工程內容:
1.4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1.5 資金來源:
第2條 工程承包範圍
2.1 承包範圍:
2.2 工程總面積:
二、合同檔案及圖紙
第3條 本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
3.1 除雙方另有約定以外,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 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
(2) 本合同條款
(3) 中標通知書
(4) 投標書及其附件
(5) 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6) 圖紙
(7) 工程量清單
(8) 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檔案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4條 適用法律、標準及規範
4.1 適用法律法規: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xx市有關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均對本合同具有約束力。
4.2 適用標準、規範名稱:《城市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db11/t212- 20xx)、《城市園林綠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 20xx)、《城市園林綠化養護管理標準》(db11/t213- 20xx)、 。
4.3 雙方另有約定列入補充條款。
4.4雙方對合同內容的約定與上述法律、標準、規範規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標準及規範規定為準。
第5條 圖紙
5.1 發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及套數:
5.2 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讓給第三人。
5.3 發包人對圖紙的特殊保密要求: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6條 監理
6.1 監理單位名稱:
6.2 監理工程師
姓名:
職務:
職權:
需要取得發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職權:
除本款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監理工程師無權解除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第7條 雙方派駐工地代表
7.1 發包人派駐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 職權:____________
7.2 承包人派駐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 職權:____________
7.3 任何一方駐工地代表發生變更時,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對方,並明確指出交接時間、許可權。
第8條 發包人工作
8.1 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1) 保證施工現場達到具備施工條件的具體要求和完成的時間:
(2) 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等管網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3) 負責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的通道開通的時間和要求:
(4) 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的提供時間:
(5) 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6) 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交驗要求:
(7) 組織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的時間:
(8) 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9) 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8.2 發包人委託承包人辦理的工作:
第9條 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
(2) 承擔施工安全保衛工作和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
(3) 向發包人提供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____________ ,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4) 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衛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____________ ,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5) 承擔費用負責已竣工但未交付發包人之前的工程保護工作;對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
(6) 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具體要求及費用承擔:
(7) 保障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並且:
(8) 雙方約定的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四、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10條 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_____ 日
第11條 進度計劃
11.1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11.2發包人對施工方案、進度計劃予以書面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的時間:____________ ,發包人逾期未確認也未提出修改意見的,視為同意。
11.3 群體工程中有關進度計劃的要求:
11.4 承包人必須按照經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並接受監督和檢查。因承包人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的,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第12條 延期開工如發生:
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延期開工的,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並順延工期;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的,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發包人並徵得發包人同意,發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規定期限內發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順延。
第13條 暫停施工如發生:
因發包人原因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受到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順延。
第14條 工期延誤
14.1 由於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發包人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 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 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 發包人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 因工程量變化或重大設計變更影響工期;
(5) 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等原因造成停工;
(6) 不可抗力及自然災害;
(7) 發包人同意工期相應順延的其他情況;
(8) 其他可調整工期的因素:
14.2 承包人在以上情況發生後3日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發包人、監理方提出報告。發包人在收到報告後7日內予以確認答覆,逾期不予答覆,承包人即可視為延期要求已被確認。
第15條 工期提前
15.1 工期如需提前,雙方協議如下:
(1) 發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時間:
(2) 承包人應採取的趕工措施:
(3) 發包人應提供的條件:
(4) 因趕工而增加的經濟支出和費用承擔:
五、質量與檢驗
第16條 工程質量
16.1 工程質量標準:
16.2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時,由 ___________質量監督站鑑定,所需費用及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17條 隱蔽工程的中間驗收
17.1 雙方約定的中間驗收的部位:
17.2 當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中間驗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檢,並於48小時前書面通知發包人、監理方檢驗。驗收合格,發包人、監理方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若在48小時內發包人、監理方不進行驗收也未提出書面延期要求的,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發包人、監理方應承認驗收記錄。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所需費用由承包人承擔,不能影響工期。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經濟支出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六、安全施工
第18條 安全施工
18.1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18.2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第19條 事故處理
19.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發包人,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19.2 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認定處理。
七、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20條 合同價款
20.1發包人保證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20.2金額(大寫):____________ 元(人民幣) (小寫): 元
第21條 合同價款的調整
21.1 本合同價款按照招標檔案中規定,採用 ____________ 方式確定。
21.2合同價款發生設計變更或洽商的情況時可以調整。合同價款的調整方式:
第22條 工程量的確認
22.1 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
22.2 發包人核實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 ,發包人逾期未核實工程量的,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將視為被確認並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發包人核實工程量未提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的,確認結果無效。
22.3 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範圍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發包人不予確認。
第23條 工程款支付
23.1 合同生效後 日內,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總造價的 %為預付款。
23.2 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方式和時間:
┌────────────────┬────────────┬───────────┐
│ 撥付工程進度款時間 │ 佔合同承包總造價 │ 金額 │
│ (工程進度、部位) │ 百分比 │ 人民幣(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3.3 發包人應在確認工程量結果後____________日內按前款的約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
23.4 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驗收通過並辦理完畢相應結算手續後____________日內,發包人累計支付給承包人的工程款應達到工程結算總價的____________%,結算總價的____________ %作為工程保脩金。
23.5本工程保修期滿,在承包人履行了保修責任的前提下,發包人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保脩金。
八、材料裝置供應
第24條 發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裝置
24.1 發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裝置一覽表(附後)
24.2 雙方約定的苗木材料裝置交驗的標準:
24.3發包人供應的苗木材料裝置與一覽表不符時,雙方約定發包人承擔責任如下:
24.4 發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裝置的結算方法:
第25條 承包人採購苗木材料裝置
25.1 承包人採購苗木材料裝置的約定:
25.2 苗木採購應出具苗木產品產地證明。
25.3 雙方約定的檢疫證明及方式:
九、工程變更
第26條 設計變更
施工中發包人對原設計變更,發包人向承包人發出書面變更通知,承包人按照通知進行變更。如果承包人對原設計提出變更要求,經發包人、監理方批准後方可實施,並簽署書面變更協議。
第27條 其他變更
施工中如發生除設計變更以外的其他變更時,採用協議形式雙方加以確認。
第28條 確定變更價款
28.1 承包人應在收到變更通知或簽署變更協議後5日內提出變更工程量及價款報告資料。
28.2 發包人在收到變更資料報告5日內予以確認,逾期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視為變更報告已批准。
十、竣工驗收與結算
第29條 竣工驗收
29.1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並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發包人在收到以上檔案後10日內組織驗收。發包人如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10日內未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29.2 竣工日期為本工程竣工驗收通過的日期。保修期正式開始。
29.3 因特殊原因,部分單位工程和部位需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並明確雙方責任。
第30條 竣工結算
30.1 雙方辦理工程驗收手續後,雙方進行工程結算。
30.2 承包人在竣工驗收15日內向發包人提交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竣工圖。
30.3 發包人自簽收結算資料報告之日起20日內提出稽核意見並予以籤認。
30.4 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款後5日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
十一、質量保修
第31條 質量保修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31.1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31.2質量保修期: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如下
(1) 土建工程: (2) 綠化種植工程: (3) 噴泉、噴灌工程: (4) 其他附屬工程:
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通過之日起計算。
第32條 質量保修責任
32.1 屬於保修範圍內容的專案,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日內派人保修。
32.2 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後,應在24小時內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2.3 綠化種植工程在保修期內應達到2級養護標準。
32.4 保修期內發現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應在種植季節按原設計品種、規格更換。
第33條 保修費用
33.1 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33.2 雙方約定的養護期間水、電費用的承擔:
第34條 其他 雙方約定的其他保修事項:
十二、違約與爭議
第35條 違約責任
35.1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均應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35.2 因承包人原因延期竣工的,應交付的違約金額和計算方法:
35.3 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達不到質量要求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35.4 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款的違約責任:
35.5 其他:
第36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 依法向____________ 人民法院起訴; (2) 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三、其他
第37條 工程分包
37.1 分包單位和分包工程內容:
37.2 分包工程價款及結算方法:
第38條 不可抗力
38.1雙方關於不可抗力範圍的約定:
38.2 因不可抗力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 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於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裝置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2) 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 承包人機械裝置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 停工期間,承包人應監理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 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 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8.3 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第39條 擔保
39.1 本工程雙方約定的擔保事項如下:
(1)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
(2) 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
(3) 雙方約定的其他擔保事項:
(4) 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40條 合同解除
40.1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0.2 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過30日,發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0.3 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0.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 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40.5 合同按司法程式解除後,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裝置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裝置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裝置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0.6 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第41條 合同生效及終止
41.1 本合同自 ____________ 之日起生效。
41.2 本合同在雙方完成了相互約定的工作內容後即告終止。
第42條 合同份數
42.1 本合同正本二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副本份數____________份,由雙方分別收持。
第43條 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後,可對本合同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附件:發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裝置一覽表
甲方:
乙方:
經招標決定,甲方將給乙方施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的有關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遵循平等自願、互利和誠信的原則,雙方達成如下施工合同望共同信守。
一、工程內容:
1、按招標檔案規定內容和甲方提供的圖紙施工。
2、根據不同地形,雙方協商調整施工。
二、承包方式及付款組成:
1、本工程以包工包料包總價的方式承包,其承包總價為人民幣(大寫)元(¥:元)。
2、考慮到道路兩側商鋪較多和地形障礙,按招標檔案規定花池數量有所變動,花池內植物種植相應變動,數量待定,故按總花池數量和總價數摺合單組花池和樹苗植物組合計價,每組花池 元,工程結束驗收後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計價。
3、招標檔案規定的工程承包內容外發生的工程(含植物)原則上按招標檔案所列價款協商計價。
三、開竣工日期:
1、本工程於20xx年月20xx年月竣工。
2、若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和道路施工相關事由不能及時協調解決,工期相應順延。
四、安全生產:
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按國家有關安全規程規章進行,加強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增強安全措施。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甲方概不負責。
五、付款方式:
合同簽定後,乙方施工人員進場施工,甲方付乙方合同總價款 %,施工完成%付元待工程驗收合格扣出質保金,乙方憑稅務局開據的正式發票結算付清。
六、雙方應盡的義務和責任:
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積極配合主道路的施工和有關線路的鋪設。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所產生的建築廢料應主動清掃拉走。
3、甲方提供乙方在植物養護管理期內的水源取水點,所發生的水費甲方負責,電費和運輸車輛乙方負責。
4、乙方在甲方劃定的區域內花池砌體和樹苗種植,因協調無效遭到人為破壞,甲方根據實際發生的損失計價補償。
七、工程質保金:
1、工程質保金按工程總價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無條件修復。
2、質保期過後如無工程缺陷,甲方無條件返還乙方質保金。
八、檢查驗收:
施工結束後,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在十天內組織相關人員驗收。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根據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簽章): 法人代表(簽章):
委託代表(簽字): 委託代表(簽字):
年 月日
建設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以及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專案工程概況
1、 專案工程名稱:
2、 專案工程地點:3、 施工範圍:造林綠化面積約畝。
二、工程工期
1、 總工期為75天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2、 如遇以下情況者,工期相應順延:
(1) 可歸責於甲方的其他原因(如設計變更等)。
(2) 自然災害等。
三、營建造林綠化工程的技術措施及質量
1、全山除草、清理灌木質量要求:植樹造林前,將全山雜草和灌木砍伐、清除出林地。清出一條1米得水平造林帶(造林帶間相隔2米)。
2、打穴要求:
(1)打穴規格:造林穴規格為每穴60cmX60cmX50cm。
(2)株行距:2mX2m(每畝約為167株)把挖出的泥土放在穴的兩旁,讓土壤自然風化,除去土壤中的蟲蛹,改善土壤的理化性質,提高土壤肥力。
3、回土要求:
回表土時,將穴四周3cm厚的表土打碎,清除雜草、樹根、石塊、芒頭,每穴放施基肥1公斤,當回土到穴的三分之一時,並於穴土充分混勻,繼續回土到平穴、穴土表面略傾斜、以提高樹穴的蓄水功能。
4、種植技術
(1)造林樹種為:樟樹、桂花、紅錐。
種植是做到樹苗的根系舒展,扶植苗木,適當深裁壓實。最後用鬆土迴穴成饅頭狀保證樹苗成活率95%以上,一年內如遇死苗,甲方提供樹苗,乙方負責免費補種。
(2)樹種種植以分割槽方式種植。
5、特別約定
(1)樹種購買由甲方負責並運輸到山腳。
(2)完工後撫育護養另行制定新合同。
四、工程造價及工程款支付方式
1、 工程造價:經雙方確定本工程的造價按照實際造林面積計算,單價600元/畝(包含勞務稅)。
2、工程完工,經甲方對工程驗收合格後,出具工程驗收證明書,憑勞務發票結帳再全額付款。
五、甲方義務
1、委派現場工地代表和監督,處理設計施工技術等問題。
2、按規定對主要工序進行檢查、監督、驗收。
六、乙方義務
1、 按照施工設計保質、保量、保工期、保安全完成施工任務。
2、 指定工程負責人量、安全等一切有關事宜。
3、 按要求向甲方提交工程進度表。
七、工程驗收
1、乙方完成前一道工序經甲方驗收符合質量標準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2、工程竣工後,甲方根據國家相關施工技術規範進行驗收,如有出入或施工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無償返工,直到符合要求為止,並規定的時間完成。
3、工程竣工驗收通過後,雙方在竣工工程驗收證明書上簽字蓋章。
八、違約責任
1、甲方的責任:
(1)乙方驗收通知書送達五日後必須進行驗收。
(2)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工程款的,按人民銀行逾期貸款利率計付違約金給乙方。
2、乙方的責任:
(1)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應賠償甲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2)工程中途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應採取措施彌補。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3)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
(4)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建立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否則,因此造成的一切人身事故和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九、 附則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協商同意可由甲乙雙方簽訂附則共同遵守。如單方面不履行本合同造成對方損失的,由責任方承擔。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正式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甲乙雙方履行所有合同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本合同即告終止。
甲方: 乙方: 代表: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依照《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園林綠化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綠化工程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園路、廊架、六角亭、花壇、小品、苗木栽植、草坪鋪植等。
二、合同工期
開竣工日期:工期日曆天數40天,開工日由甲方簽署工程開工報告之日為準。
三、質量標準:達到《城市綠化施工及驗收規範》和工程施工圖標準。
四、合同價款:叄拾貳萬伍仟捌佰玖拾壹元叄角伍分整(325891.35元)
五、雙方責任
1、甲方駐現場全權代表人姓名:
如代表易人,甲方應提前七天通知乙方,後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和承諾。
2、甲方工作
甲方應完成以下工作,如造成延誤,承擔所發生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1)提供現場施工用水介面、電源接頭。
(2)向乙方提供或指明施工現場的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保證資料真實準確。
(3)在開工前三天之內,向乙方提供經核准的場地內管線資料及相關圖紙兩套。
(4)組織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技術交底,提出技術要求和驗收效果。
(5)協調施工現場周邊關係。
3、乙方駐現場全權代表人姓名:
如代表易人,乙方應提前七天通知甲方,後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和承諾。
4、乙方工作
乙方應履行以下責任,如造成工期延誤和工程損失,應對甲方的損失給予賠償。
(1)施工期間,乙方負責內接掛錶,並承擔全部施工水、電費用。
(2)乙方負責配合甲方、土建施工單位消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礙物、地下障礙物、地下管線、鄰里建築物、構築物的保護。
(3)應向甲方提供工程進度及施工計劃報表,在工程質量合格前提下,甲方監理核定形象進度,進度款方可支付。
(4)保護施工現場整潔、符合文明施工等有關規定。
六、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延誤
1、施工組織設計
乙方應在工程開工前3天,向甲方提交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甲方收到後3天內予以批准,乙方必須按已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和監理的檢查監督。
2、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應順延工期。
(1)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
(2)設計變更和工程量調整;
(3)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經甲、乙方同意的其它情況。
七、質量與驗收
1、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要求組織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監理的檢查檢驗。
2、凡隱蔽工程部位,乙方預檢後,提前通知甲方,甲方按時組織驗收,合格後,乙方才能繼續施工。
3、中期驗收:
(1)xx年4月組織中期驗收,驗收前5天,乙方須按照甲方要求,提交中期驗收報告和中期驗收資料(包括工程結算資料)兩套。
(2)甲方在收到乙方中期驗收報告後7天內,組織驗收。甲方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和驗收後5天內不予批准驗收報告,且又提不出修改意見,可視為中期驗收報告已被批准。
(3)中期驗收報告批准後,進入結算審計階段。
4、竣工驗收:
(2)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驗收報告後7天內,組織驗收。甲方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和驗收後5天內不予批准驗收報告,且又提不出修改意見,可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准。
(3)竣工驗收報告批准後15天內,甲方辦理工程竣工結算。
5、乙方施工工程質量,應達到《城市綠化施工及驗收規範》標準,經驗收不合格,乙方進行返工、修改並承擔所發生的費用。
八、支付方式
1、本工程結算方式為審計結算,結算依據為《**省建築工程消耗量定額及統一基價表(xx版)》,不足子目部分參照《**省園林綠化工程定額(xx版)》。
2、工程款支付
(1)乙方進場開工前,甲方按合同價向乙方預付工程款10%。
九、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按有關規定安全文明施工,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十、養護和保修
綠化工程養護期、園林建築和水電安裝工程保修期均為一年,截止xx年12月。
養護保修期內,因乙方栽植和養護不當致使苗木死亡,乙方須補種補栽相同品種和規格的苗木,園林建築水電安裝工程質量出現問題,乙方在7天內派人修理。
養護保修期內,乙方不負責治安管理,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苗木毀損、被盜、死亡和園林建築水電設施毀損,乙方不負責任,但甲方要求乙方補種補栽和修復,乙方應按原樣補種補栽和修復,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十一、違約、索賠和爭議
違約:
1、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准,不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支付款項發生其他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乙方可向甲方索賠。
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或發生其他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
3、雙方約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通過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時,雙方同意由武漢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陸份,雙方各執叄份。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十三、其他條款:乙方負責協調場區周邊關係,如與周邊其他人發生矛盾糾紛與甲方無任何關係。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