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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合同範本(精選20篇)

欄目: 加盟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57W

加盟合同範本 篇1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任何一方一次放棄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並不等於今後均放棄違約追償。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加盟合同範本(精選20篇)

加盟合同範本 篇2

乙方向甲方進貨價為產品吊牌價格的基礎上打____折。折扣將根據乙方季/月度銷售額進行調整,如銷售額低於雙方事先約定,將取消以上折扣。

加盟合同範本 篇3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甲方同意乙方加盟經營————飯店,特訂立本合同,以共同信守。

第一條 加盟經營專案

分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特許經營專案為_________。

總部根據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成功經驗,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標(品牌)為代表的特許經營系統,並許可分部以分許可的形式發展加盟店。

第二條 特許經營關係

分部基於與總部簽署的《區域特許經營合同》,獲得總部的許可,在_________區域範圍內發展加盟商,許可其設立加盟店。

分部與加盟商基於本合同產生的法律關係是一種合作關係,加盟店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對外開展經營活動,執行本合同。加盟店應當遵守法律的要求,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總部對分部與加盟商之間簽訂的本合同的審查,總部依據本合同對加盟店享有的權利,以及在實施本合同過程中對加盟店的管理與監督行為,並不表示總部與加盟商之間存在直接的特許經營合同關係,總部不是本合同的當事人。

在本合同中涉及的總部的特許經營權,除本合同有明確規定之外,均由分部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總部不對加盟商(加盟店)承擔任何義務與責任,加盟商不得依據本合同向總部主張權利。

在總部與分部之間的區域特許經營合同關係終止時,總部有權決定本合同繼續履行或終止。總部認為有必要時,可以臨時行使分部依據本合同享有的權利,加盟商(加盟店)應當直接向總部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加盟店不是分部或總部的代理人或業務代表。加盟店不得以分部或總部的名義締結合同,或約定其他義務,或作出任何承諾與保證,使分部或總部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三條 加盟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如需續簽合同,乙方在合同到期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雙方協商續簽,乙方享有續簽優先權。

第四條 餐飲加盟合同的特許範圍

————————————————————

第五條 餐飲加盟的條件與要求

1、餐飲加盟者必須具備的條件:——————————————————————————

2、加盟店應註冊為————,並以其名履行本合同;

3、營業場所的要求:————————————————————————————————

第六條 餐飲加盟的培訓職責

加盟提供者的提供以下的培訓及承擔以下的義務

————————————————————————————————————————————

第七條 利益分配及送貨

———————————————————————————————————————————

第八條 違約責任

————————————————————————————————————————————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該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兩份,乙方持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月——日

加盟合同範本 篇4

授權方: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被授權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經調查市場明確定位並熟悉瞭解《健康服務中心管理及加盟方案》的內容後,向甲方提出設立健康服務中心的申請,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按照《健康服務中心管理及加盟方案》的條件及規定,甲方授權乙方在_______省_______市(縣)_______區設立健康服務中心(下稱健康中心),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約定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設立授權

一、乙方對甲方的系列產品、經營理念和經營模式充分認同,充滿信心。

二、在本合同執行期間,乙方有權使用“健康服務中心”商號、品牌、服務標誌等有關標誌、標籤和招牌。

三、乙方使用甲方標識和經營產品時,不得有損xx品牌形象和經營其它產品的行為。

第二條:經營方式

一、健康中心設立後,乙方應自行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辦營業執照,辦理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經營範圍必須包括:食品、保健食品,還可附加化妝品、保健器械、健康諮詢服務、資訊傳播、品牌推廣等。

二、乙方自籌資金,自主辦理相關經營手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承擔所有經營債權債務;

三、乙方應配備相應的基本設施,如檢測儀器和電腦、傳真機、電視、dvd等其他辦公裝置;

四、乙方經營時必須明碼實價,執行甲方所制定的全國統一零售價格,並應向消費者提供有關收款票據。

第三條:合作方式

一、乙方向甲方出具本人身份證,向甲方提出申請加盟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縣)__________區設立健康服務中心。

二、健康中心購貨按8折配貨,服務費(按產品標價的7%)可以預提,銷予特惠顧客的產品可按6折計入積分獎勵,銷予普通消費者的部分甲方按20%返利。折扣、服務費、返利等均按產品標價計算;

三、乙方一次性購貨達50,000元(按匯款金額計算),由甲方贈送健康檢測儀器一套;

四、累計購貨者,交押金4,000元,由甲方提供健康檢測儀器一套。累計購貨金額達60,000元(按匯款金額計算)時,押金退還,儀器歸健康中心所有;

五、當月銷售達到18,000元及以上,可以再返利3%(產品標價)。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根據市場發展變化情況對乙方的貨物品種配備方案提出建設性、參考性意見;

2、對乙方的經營狀況、貨品銷售、庫存、執行價格等情況隨時進行檢查核對;

3、乙方如不按《健康服務中心管理及加盟方案》的規定而與消費者發生衝突,甲方可扣除乙方近期三次進貨所得的返利;

4、乙方如果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甲方企業形象嚴重受損,甲方有權單方面提出終止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相關經濟及名譽損失。

二、甲方義務

1、按合同規定,及時向乙方提供貨源。

2、為乙方提供店面裝修設計方案和中心區域劃分方案。

3、向乙方提供定期或不定期的專業培訓及相關資訊。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權利

1、依照本合同約定在合同約定地開展系列產品經營;

2、有權擁有甲方所授權特許經營健康中心對外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合法權益;

3、負責健康中心的人員招聘、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等;

4、有權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交流等活動。

二、乙方義務

1、維護的品牌形象,實事求是地介紹甲方公司和產品,不做誇大虛假宣傳或其他有損甲方形象的宣傳廣告活動。

2、按時向甲方提供營業報告書及貨品庫存報表等,與甲方保持經常性的聯絡,並將健康中心店面照片寄給甲方備案;

3、遵紀守法,規範經營,自主承擔經營期間的一切民事、經濟、法律責任;

4、不得損害甲方及其他健康服務中心聲譽,不攻擊貶低其他公司及其產品,廣告內容不得與國家現行法規衝突。

5、不得利用甲方業務關係銷售或推廣其他公司產品。不得誘導、強制利用業務員推銷非甲方公司產品。

第六條:購貨、換貨

一、購貨

1、按甲方公司的產品訂貨單選購產品;

2、按訂貨單的金額向甲方公司匯出足額的貨款;

3、匯款後把匯款回執及訂貨單傳真到甲方公司確認(在匯款前務必與甲方確認匯款賬號)。

二、換貨

1、為充分保障顧客的權益、維護正常生產與經營秩序,甲方在營銷過程中遵循自願、互惠、互利原則,制定換貨制度

2、甲方竭誠為健康中心提供優質產品。若發現發貨錯誤或確屬產品質量問題,健康中心可以及時與甲方物流部聯絡並按有關規定換貨。

3、健康中心辦理換貨手續應填寫《換貨申請表》,連同該批貨物的隨貨清單,由負責人簽字連同需更換的產品返回甲方公司。經稽核無誤即可更換。

備註:

1.換貨的產品從發貨日起3個月內,可按同等價值的產品換貨,6個月以內,按50%等值的產品換貨。

2.申請換貨之商品必須是屬於正品而非贈品或折扣商品,並交納10%理貨費用。

3.所有宣傳資料不予退換。

4.健康中心應按照“先進先出”的原則售貨。應保持最低安全庫存,庫存不足時應及時訂貨補足。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合同簽訂日起乙方如果連續三個月沒有補進貨物,半年內月均匯款金額達不到20xx元,且無任何書面文字說明,甲方有權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並取消乙方特許授權。解約後,甲方可在該區域重新設立健康服務中心;

二、乙方店址、代表人變更,須書面通知甲方,獲准甲方同意,如私自出讓經營權則視為乙方違約;

三、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的非人因素影響合同執行,須向另一方提交合同無法履行的書面報告。相關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

第八條:合同期限、終止、爭議解決

一、合同期限為一年,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滿,乙方在該區域擁有優先續簽權。

二、合同期滿,如乙方不再繼續經營並無續簽合同,就失去了經營的特許授權,雙方應在合同期滿後10天內辦理結算手續。乙方應將《授權書》和帶有甲方商標標識等的招牌和材料退還甲方。

三、本合同雙方代表簽字即可生效,如有爭議可協商解決,無法協商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可向簽約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四、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合同履行期間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有嚴重影響對方聲譽的行為,守法一方有權終止合約,並追訴違法方責任。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成都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乙方:

地址:地址:

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簽約地:__________________

加盟合同範本 篇5

甲方:

乙方:世紀海馬科技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世紀海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自願誠實、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就乙方授權甲方在指定區域內代理金海馬餐飲管理系統軟體產品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授權代理商資格及內容

1.甲方具有獨立享有權利並獨立承擔義務的企業法人。

2.甲方需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貳萬元人民幣作為代理押金。

3.乙方授予甲方為金海馬餐飲管理系統軟體產品在地區的代理商資格,授權甲方在該區域內尋求銷售合作伙伴及負責該軟體產品的合法銷售業務推廣並承擔售後服務。

4.代理授權期限為個月(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滿後協議無異議自動延續,有一方提出終止時,協議期滿後終止。

二、代理級別

1、一般代理

1.1可以是個人和公司,具有軟體銷售維護能力。

1.2願意做代理的個人和公司,只需向我公司提出代理申請,並提供詳細介紹資料和聯絡方式,即可成為一般代理商。

1.3可以籤代理協議,也可以不籤代理協議;代理商可以獲取代理證書;個人代理商可以獲取我公司授權的法人委託書。

1.4享有一般代理商的價格優惠。

1.5我方提供軟體試用光碟和宣傳資料,代理商應繳納相應的資料費和郵資費。

1.6如果能夠實現月銷售10套軟體的業績,本月的代理軟體可以享受總代理的價格優惠。

1.7如果在該代理地區有公司申請總代理,甲方有權終止代理協議;但如果乙方此時也申請總代理,甲方應優先滿足乙方的申請。

1.8款到發貨。

2、地市級總代理

2.1必須是與電腦相關的公司,並具有相應的軟體銷售維護能力。代理商應提供詳細的介紹資料和聯絡方式。

2.2必須簽訂代理協議;代理商可以獲取代理證書。

2.3享有總代理商的價格優惠,享有在代理地區的經營權。

2.4必須先按售價購買代理軟體至少1套,如果今後確實未能賣出去,可以按代理價格退貨,退貨的同時終止代理關係。

2.5剛開始代理的2個月內,應達到3套軟體的銷售業績。從開始代理的第3個月起,應達到每月3套軟體的銷售業績。

2.6如實現了超過3套軟體的月銷售業績,則在該月份銷售的軟體可以享有40%的優惠;如月銷售業績低於3套軟體,則在該月份銷售的軟體按一般代理商的價格計算。

2.7如果在該代理地區有公司申請總代理,甲方有權終止代理協議;但如果乙方此時也申請總代理,甲方應優先滿足乙方的申請。

2.8款到發貨。

3、省級總代理

3.1必須是與電腦相關的公司,並具有相應的軟體銷售維護能力。代理商應提供詳細的介紹資料和聯絡方式。

3.2必須簽訂代理協議;代理商可以獲取代理證書。

3.3享有總代理商的價格優惠,享有在代理地區的經營權。

3.4必須先按售價購買代理軟體至少各2套,如果今後確實未能賣出去,可以按代理價格退貨,退貨的同時終止代理關係。

3.5剛開始代理的2個月內,應達到6套軟體的銷售業績。從開始代理的第3個月起,每月應達到10套軟體的銷售業績。

3.6如實現了超過10套軟體的月銷售業績,則在該月份銷售的軟體可以享有40%的優惠;如月銷售業績低於10套軟體,則在該月份銷售的軟體按一般代理商的價格計算。

3.7款到發貨。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合格產品並要求乙方確保所提供產品智慧財產權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2.甲方應在其授權區域內開展乙方產品的銷售與宣傳推廣工作,按進貨要求進貨並完成銷售指標。負責所發展使用者的技術服務並及時以認真負責的態度向客戶提供優質的售後服務工作,對於軟體本身的bug可以要求乙方第一時間予以解決。

3.甲方有責任維護市場穩定、嚴格遵守乙方的營銷價格體系,確保向終端使用者的銷售價格不低於全國市場統一價格的80%,不得為短期利益進行低價傾銷。因促銷活動等特殊情況引起的價格變動應提前得到乙方書面認可。

4.甲方應自覺維護乙方權益及品牌形象,不得從事有損乙方及產品形象的行為;積極配合乙方的整體市場推廣宣傳活動;甲方有權在許可範圍內按規定使用乙方品牌進行市場推廣與宣傳,未經允許不得隨意更改乙方產品的標誌及文字。

5.甲方在代理的周邊地區進行的銷售業務時,應先向乙方諮詢該地區是否有代理商,如該地區已產生代理商,甲方應退出該區域的一切銷售活動,不得出現串貨現象。如未經諮詢就向該區域進行銷售業務,視為違約,要立即退出該區域銷售活動。同時要對已經發生的業務承擔售後服務。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自覺保護將乙方產品的自主智慧財產權,並將產品被侵權或使用者意見及時反饋給乙方;軟體中顯示的公司及其聯絡方式為甲方的公司及聯絡方式。

2.乙方負責產品技術更新、升級工作。為甲方提供完整產品。(光碟版包含:安裝光碟、使用說明書電子版)。併為甲方提供部分宣傳資料。

3.乙方負責使用者的授權與管理工作,及時為甲方提供真實的有效的註冊檔案或者加密狗。乙方負責甲方本身的技術支援工作,對於客戶所提出的新功能,應協商解決比如支付一定修改費用。

4.乙方負責產品的全國性宣傳工作。確保產品有一定的市場知名度。同時有積極宣傳和維護甲方聲譽的義務。在市場推廣期間,乙方在市場價格、促銷政策、升級政策等涉及到乙方產品市場推廣的相關資訊有所變更時,乙方確保及時通知甲方。

5.乙方承諾如在甲方代理區域內另有申請成為代理商的,同等條件下,首家代理商享有優先權。但代理商未完成銷售任務,被取消代理資格的除外。

6.有代理商區域的商家提出申請成為經銷商並且符合條件者,代理商可以受理,如果代理商不受理該區經銷商,本公司有權以經銷商的價格受理。並將區域代理商與經銷商之間的價格差額利潤轉給該區域代理商,以保護其在該區的代理權益。

7.乙方在公司網站上對甲方的聯絡方式做相應宣傳。

8.銷售的軟體產品品牌使用乙方指定的品牌如技雄等,甲方不可更改軟體品牌進行宣傳或出售。

五、進貨要求與銷售指標

1.二年的軟體銷售總額必須達到25萬元,否則乙方不退還押金。

2.每季度軟體費銷售額至少達到3萬元以上。

六、價格、結算方式

1.結算方式為款到發貨,甲方所有款項的匯付均以有效方式匯至乙方的銀行賬戶中。

2.如甲方連續2個季度未完成銷售指標,乙方可以就協議的繼續履行事項與甲方進行磋商,有權將甲方降級為授權經銷商。

附:系統功能

金海馬餐飲管理系統(豪華版)

含所有餐飲管理系統的功能(前臺收銀,後臺統計管理,庫存管理,無線點菜,後廚列印)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在合約期間未能履行本協議的部分或全部條款,乙方有權取消授權代理商資格;

2.沒有乙方的許可,甲方不可傳播、非法銷售此軟體;甲方不能組織或指使任何人破解乙方任何軟體,更不可銷售盜版軟體;否則乙方有權取消甲方的代理權和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並且甲方賠償乙方20萬元整。

3.如果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內容,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違約的一方需承擔全部損失賠償責任,並且承擔適用法律責任。

八、附則: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各執一份。未盡事宜,或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若協商不成,提交本合同簽約到石家莊人民法院仲裁。

甲方:乙方:世紀海馬科技有限公司

蓋章(簽字):蓋章(簽字):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加盟合同範本 篇6

甲方:貴州龍裡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 乙方: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公司蓋章 公司蓋章

日期: 日期:

以下稱:“加盟者”或“加盟店”)贊成_貴州龍裡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 主導的連鎖理想,協約遵守其運營規章中的各條款,並申請加盟, 貴州龍裡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 亦承認其加盟。兩者就有關加盟事項締結如下合同:

第一條:組織

1、貴州龍裡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以下稱“總部”)主導本事業,並所有“貴州龍裡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登記商標。

2、總部適應需要,可在每個加盟者的地區集團設“地區總部”或直轄的“分部”(與前款一樣,統稱“總部”)。

3、總部在沒有設地區總部或直轄分部的地區,可將總部事業的一部分委託給第三者,並稱作委託業務的“支部”(以下稱“支部”)。

第二條:加盟

1、加盟金。每個店鋪為_壹_萬元每年,在締結加盟合同時向總部支付。並自雙方在相互確認書上簽字時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託保管的加盟申請保證金。此加盟金不返還。

2、加盟者是位於(餐飲店住所)的“貴州龍裡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的經營者,本店作為貴州龍裡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公司連鎖的加盟店,具備以下條件,並決心遵守本合同,誠實地從事經營。

(1)依照總部的標準化計劃,保持餐飲店的結構

(2)維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約的經營體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適合法律規定資格的代理者專門從事經營,或者要使從業者具有統一的連鎖意識

(4)在積極地協助連鎖活動的同時,努力提高改善經營

(5)要認識作為 貴州龍裡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 連鎖餐飲店的社會使命,忠實地為顧客服務。

第三條:加盟特權

加盟者要具備以下基本的特權:

(1)依靠使用“貴州龍裡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徽記進行營業,能享受“貴州龍裡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的知名度和信用

(2)進貨“貴州龍裡縣鄧氏食品有限責任公司”商標的商品,才能使用“貴州貴州龍裡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的商標進行經營活動同時享受貴州龍裡縣鄧氏食品有限責任公司所有產品一級經銷商進貨價。(各產品規格和價格見附表)

(3)在餐飲店的新設或裝修方面,按照總部(支部)規定的標準化計劃,爭取餐飲店的統一化

(4)加盟店的產品種類,價格計劃,按照總部(支部)制定的標準化計劃,也可根據加盟店的實際情況和總部協商完成

(5)被選定的商品,能以較穩定的價格進貨,因此可以獲取進貨的合理化、精簡化,另外,還可得到適時的特價商品

(6)可以參加總部(支部)策劃並進行的特賣促銷、廣告宣傳、集會活動以及其他共同活動

(7)有關加盟店的全面經營,可利用總部(支部)的各專門職能,接受正確的指導援助

(8)加盟者及從業人員可以接受教育培訓

(9)可以適時地得到餐飲店經營所必需的資訊。

(10)加盟店財務上完全獨立,自負盈虧,自行承擔法律責任和義務,總部(支部)只負責技術上的指導。

第四條:登記商標的使用

1、總部承認加盟者使用“貴州龍裡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的徽記和商標,以及為銷售商品和作為促銷、廣告手段使用“貴州龍裡縣鄧氏食品有限責任公司”徽記及商標

2、有關“貴州龍裡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徽記及商標的使用有如下規定:

(1)在加盟店的店頭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記,僅限於由總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記。其使用方法,要按照總部(支部)的指定進行。

(2)帶有貴州龍裡縣鄧氏食品有限責任公司商標商品及徽記的物品類,均從總部進貨。

(3)欲做有關“貴州龍裡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或貴州龍裡縣鄧氏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的對外廣告時,要使用由總部提供,或承認的資料,並按總部的指定進行。

3、登記的商標,僅限本合同以內使用,不得在合同以外使用。

第五條:進貨商品

1、加盟店按照總部(支部)規定的標準化計劃,確定產品種類和價格。加盟店經營的產品及設計用到的主輔料,原則上由總部(支部)進貨,但非總部規定的其他原材料可由加盟店自行採購。

2、加盟店在經營第1條以外的商品時,要徵得總部(支部)的承認。

3、總部(支部)與加盟店均採取貨到付款的方式來進行商品結算。

第六條:商品運輸費用

總部(支部)在原則上,是將其所在地區作為單位,對所有加盟店以同等的條件進貨商品。商品的運輸費用均由各加盟店自行承擔。

第七條:保密義務

加盟者不得隨意將有關貴州龍裡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的計劃及運營活動等內容向第三者洩漏。尤其對以下事項要作為重要的機密加以保守,若有違反,並給總部(支部)以及有關者造成損害時,必須根據其要求予以賠償。

(1)有關交易商品及物品類的品種、價格、條件以及進貨物件的事項

(2)有關加盟店經營的計劃以及實際業績和進貨、銷售、盈虧、資金等的具體計算及內容

(3)其他由總部(支部)指定的事項。

第八條:禁止事項

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為。若認為有必要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徵得總部(支部)的承認。

(1)向其他業者轉讓或提供經營的商品及物品類

(2)向他人轉讓或轉用配發的物品、檔案以及情報等,或複製影印

(3)不管以本人名義還是以他人名義,加入實質性的同業種的其他連鎖,或有連鎖關係

(4)向他人轉讓或擔保抵押只有締結本合同才享有權利及加盟店的營業權、租借權和與營業有關係的動產、不動產或債權等

(5)其他由總部(支部)等禁止的事項。

第九條:更改勸告

當加盟者沒有充分實行本合同的條文及總部(支部)的指示,或缺少誠意時,或者因加盟者自身經營管理不妥,或被認為不具備加盟條件時,總部(支部)要以書面形式勸告更改。加盟者對此勸告必須予以確實的答覆並加以實行。

第十條:不可抵抗的免責

在由於天災,災害及沒有任何爭議的原因給商品進貨及其他總部(支部)活動造成障礙時,加盟者應承認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異議。

第十一條:加盟者的解除權

加盟者根據自己的意願,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在此情況下,應在6個月前以書面形式向總部(支部)提出預告。

第十二條:總部的解除權

1、當加盟者適合以下各項之一時,總部(支部)有權解除本合同:

(1)缺少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加盟條件時,或者對本合同、運營規章因故意或過失而出現重大違反時

(2)不堅持向總部(支部)集中進貨的原則,在規定外進貨,或者不遵照總部(支部)的指導與其他業者進行連續性的交易時

(3)不遵照總部(支部)的更改勸告,或不予以確實的答覆時

(4)滯付商品貨款、技術指導費、手續費、負擔金以及其他債務返還,或不遵守支付期限及規定的支付方法時

(5)當總部(支部)判斷加盟店的全部或部分不能使用,或財務狀況明顯惡化,或營業陷入不景氣等不能繼續進行正常的經營時

(6)接受破產禁治產的通告、準禁治產的申述或抵押、臨時抵押,或者與犯罪有關係等,總部9支部判斷其作為連鎖店不合格時

(7)加盟店廢止營業時

(8)有損害作為連鎖信用的言行,或有妨礙連鎖活動的行為。

(9)因法人的組織、代表者、幹部、股東、社員等的變更或合併,使法人實體發生變更,總部(支部)認為其內容不合適時,或者因繼承給財產狀況帶來變化,總部(支部)認為不合適時或者繼承人不是親自經營在沒有得到總部(支部)的承諾將經營委託給第三者的情況時

2、當加盟者適合前款第(4)項或第(9)項時,總部不須任何預告就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終結合同的處理

1、解除本合同時,加盟者必須履行以下事項:

(1)立即停止使用“貴州龍裡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的徽記以及因合同所行使的權利

(2)立即撤掉或取消總部指定的商店的內外裝修、招牌標誌、廣告特等,還要將總部提供或許可的徽記、標誌、廣告特等上交總部(支部),所需費用由加盟者負擔。另外,不得索要其購買裝置時所需的費用等

(3)立即返還訂貨簿、商品目錄、價格表,以及其他由總部(支部)配備的檔案及一切物品類等

(4)立即清算對總部(支部)及其他關係者的債務。

2、當加盟者未撤掉取消“貴州龍裡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的徽記及標誌等時,總部可自行執行,在此情況下,撤掉、取消這些所需要的費用由加盟者負擔。另外,對建築物等損傷補修等由加盟者進行並負擔費用。

3、加盟者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後,也要嚴守本合同第十六條規定的保密義務的條款。另外,要保證不得有對 貴州龍裡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 不利的言行。

第十四條:合同時間

本合同的期限為締結之日起的1年。以後在期滿時兩者都沒有表示任何反對意見時,本合同就視為再連續一年而自動延長,以後也是同樣。

第十五條:合同糾紛

有關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的訴訟,要將管轄總部(支部)所在地的法院作為第一審法院。

依據上述加盟合同書的內容,需正式簽訂如下加盟締約書:

年 月 日(以下稱“甲方”或“總部”)和(以下稱“乙方”或“加盟店”)依據貴州龍裡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 加盟合同書,締結以下合同:

1、加盟店的名稱

加盟店的名稱為:貴州龍裡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甕安分店

2、所屬

加盟店的運營管理歸屬貴州龍裡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甕安分店。甲方依據合同規則開展商品進貨以及指導援助等業務。

3、加盟金

乙方於年月日向甲方支付加盟金_人民幣壹萬_元,甲方收到________元。

4、技術指導費

乙方向甲方支付一次性加盟技術指導費_兩千_元。

5、指定銀行

雙方依據實際情況,就乙方的交易銀行規定如下:

銀行名稱:

存款種類:

戶頭帳號:

戶頭名義人:

7、加入損害保險

乙方依照甲方的指定,加入以下損害保險:

火災保險:

機動車保險:

其它保險:

以上作為貴州龍裡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甕安分店加盟合同以及依據,由加盟者和總部署名、蓋章的正本兩套,由甲乙雙方各持一套。

加盟合同範本 篇7

1.本合同由以下雙方簽訂

連鎖總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登記註冊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明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加盟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雙方在連鎖經營上的權利和義務關係,特訂立本合同,資共同遵守。正規的加盟合同範本

2.連鎖經營的方式和內容

2.1乙方自願申請合作加盟甲方公司,由甲、乙方共同投資_________元(甲方投_________%,乙方投_________%)並由甲方授權後開辦連鎖店,連鎖門店是專門經營甲方開發、加工的_________食品和配送的其他產品,內部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核算。連鎖企業名稱:_________(以下簡稱連鎖門店)經營地址:_________

2.2甲方向合夥門店授予連鎖經營權並提供管理體系。

2.3管理體系包括專用的商業名稱、商標、店面裝修指引、培訓體系、財務體系、_________食品、經營指導、開業指導、管理手冊,核心是_________商標,_________食品和經營管理標準。

2.4連鎖企業的經營範圍:_________系列以及公司的代理產品。

3.連鎖經營費用

3.1甲乙雙方合作經營,加盟費不收。

3.2管理費:第一年內不收,第二年開始按第一年營業額等級收取,營業額_________元以內,按每月_________元上交上級公司;營業額_________元以上,按每月_________元上交上級公司。注:管理費為上級公司對合作加盟店員工培訓、管理、廣告宣傳以及貨物配送的貼補,管理費可作經營成本。

3.3貨款和結算:營業額為活動資金,當日營業額第二天交品牌出讓方週轉,第二個月的5日由品牌出讓方按上月營業額25%的商業毛利返回。

4.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提供開辦合夥連鎖門店所需的證明材料。

4.2為連鎖門店提供骨幹人員上崗前的專業培訓,並根據需要定期進行再培訓。

4.3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提供《連鎖經營管理手冊》,(以下簡稱《手冊》),《手冊》屬於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或連鎖門店不得影印和擴大使用範圍。

4.4有權以各種形式隨時對連鎖門店的服務質量和《手冊》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督導、鑑定和考核,在業務指導中,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的管理和技術問題。

4.5向合夥門店提供所有連鎖經營資料和門店平面設計圖。

4.6負責企業的形象、品牌宣傳,組織促銷活動。

4.7有權向連鎖店配送本公司各種包裝物品以及各種帶有企業標識商標的易耗品,由合夥門店結算。

4.8按照合夥門店的訂貨單及時保質保量將食品送到乙方門店。

5.合夥連鎖門店的權利和義務

5.1合夥門店按甲方要求(門店設在繁華商業網區和中高檔住宅區,並由甲方認可),自行負責籌備經營場所,申請辦理開業所需等手續,為連鎖門店落實經營面積不少於_________平方米的經營場所,並按甲方提供的形象設計進行裝修,使其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具備連鎖門店的開業經營條件。

5.2合夥連鎖門店開業前派送其有關人員接受甲方的培訓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訓證書後方可上崗。

5.3乙方或連鎖門店發生重大變動時,必須在3日內通知甲方,連鎖門店改變經營場址必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5.4乙方或連鎖門店應保證連鎖門店按甲方的《手冊》內容以及有關規定進行連鎖經營管理。

5.5乙方或連鎖門店不得在連鎖門店之外使用連鎖權,不得擅自將連鎖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乙方應按照甲方提供的資料進行宣傳活動,並不得在連鎖門店以外的產品和服務中使用甲方的標誌。正規的加盟合同範本

5.6連鎖門店必須按甲方提供的價格和展示方式進行銷售。

5.7連鎖門店只准經營甲方提供的產品和服務,不得經營其他企業的產品。

5.8連鎖門店必須在甲方指定處購買營運所需的裝置、器具、用具。在甲方處購買所需的包裝材料、提貨袋、標籤以及其他附屬材料。

5.9按甲方的要求參加連鎖會議和公關活動及各種培訓。

6.連鎖門店的管理

6.1連鎖企業應嚴格執行甲方《手冊》規定的管理制度、規範標準。

6.2乙方連鎖門店執行國家行業財務會計制度,依法經營,照章納稅。

7.督導制度

甲方根據需要對連鎖門店進行定期不定期檢查、督導。乙方要全力配合甲方督導人員工作。

8.商標使用

8.1僅在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如下述:“商標”指甲方註冊登記的商標或任何同該商標有關的其他標識或特殊標記。

8.2甲方是註冊商標所有人(以下簡稱商標)。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乙方應與甲方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乙方應保證連鎖門店遵守連鎖經營權的有關規定。

8.3在經營管理中,合夥連鎖門店發生服務質量等其他問題,致使甲方商標信譽受到損害時,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8.4乙方及連鎖門店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商標的使用範圍,不得以任何方式製作和使用與本合同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標識。

8.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及連鎖門店不得在連鎖門店以外銷售甲方商品,或進行有損於甲方名義的任何活動。

9.保密

9.1乙方及連鎖門店應將《手冊》及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他資料所含內容列為機密,並使其處於保密狀態,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及連鎖門店不得複製、記錄或以其他方式洩露給他人。

9.2乙方及連鎖門店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後三年內,不得將他所知任何保密資訊、知識、經營方法等告知他人或組織。

10.保險

乙方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嚴格執行《勞動法》,為其僱員投保,保險合同應報甲方備案,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11.違約與處罰

11.1合同一經簽訂,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因一放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除賠償相應損失外,違約方另付_______元(人民幣)以上違約金。

11.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解除合作合同,並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1)甲方的產品由於生產過程中衛生條件差而使合夥方蒙受損失;

(2)甲方沒能夠按指定時間將合夥連鎖門店訂購的產品送到指定地點,給合夥方的經營造成損失;

(3)甲方違反了同一街道直徑_________米範圍內只能夠設一家門店的雙方協定。

11.3乙方或連鎖門店違反合同規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或連鎖門店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1)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商標使用範圍,或與其他商標組合使用;

(2)未經甲方允許將許可商標再許可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制作或使用;

(3)自行製作或使用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4)降低連鎖門店的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發生被輿論工具曝光批評或消費者嚴重投訴等情況;

(5)連鎖門店不能夠如期足額交納食品訂購週轉金;

(6)不接受甲方依據管理體系規定進行的監督管理,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

(7)不按規定時間向甲方交納管理等費用;

(8)私自改變食品價格和營業時間;

(9)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主體。

12.下列條件下自動終止

12.1乙方或連鎖門店遭受嚴重虧損而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1)乙方或連鎖門店破產,無償還能力或開始清算程式;

(2)乙方或連鎖門店財產中主要部分被法院或其他執法部門強制執行;

(3)乙方的連鎖門店遭政府拆遷;

(4)合夥方協議解散。

12.2甲方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權益擅自轉讓他人;

(2)乙方擅自改變連鎖門店經營場址或經營範圍;

(3)乙方或連鎖門店不遵守《手冊》內容或連鎖體系程式規範。

12.3合同到期後,乙方要求延續合夥連鎖經營的,具有優先權,但是應該在本合同期滿之日前2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的,應重新續簽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期滿之日合作關係即自行終止。甲方的其他系列食品,乙方或連鎖門店同樣有優先連鎖權。

13.合同解除或終止後雙方的責任

13.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後,乙方或連鎖門店應在10日登出連鎖門店的登記。

13.2乙方或連鎖門店應在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後5日內歸還甲方商業技術祕密資料;歸還帶有甲方商業標誌、商標、招牌和其他資料。

13.3自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乙方或連鎖門店應立即停止連鎖門店的業務活動和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停止使用甲方商標、商名、標誌(包括與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標、商名和標誌)。

14.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是不限於天災、戰爭、政府行動、意外事件或非雙方所能夠控制或所能夠預見的事件。由於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全部履行時,甲方或乙方應在_______日內,將事故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

由於本條款的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雙方負責。

15.爭議的解決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如有意見分歧,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簽約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16.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17.附則

17.1乙方承諾連鎖門店成立後,受本合同約束,遵循本合同中有關乙方和連鎖門店權利義務的規定。

17.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17.3本合同未盡事宜,另立補充協議,一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4本合同自雙方籤之日生效。

甲方單位(蓋章):_______乙方單位(蓋章):_______

代表人(籤):_________代表人(籤):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加盟合同範本 篇8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第一條合同總則

1.為了拓展_________品牌產品銷售市場,甲方推出_________特許專賣計劃。

2.鑑於乙方申請,甲方根據加盟計劃,授予乙方專賣店或專櫃特許經營權。

3.乙方自願申請加入_________專賣店或專櫃的經營,接受甲方授予的單店單櫃的特許經營權並願意成為_________特許專賣之成員。

4.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誠實、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場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定本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二條基本保證與要求

1.甲方確保根據雙方確認的訂貨單向乙方供貨,乙方保證只從甲方或甲方指定代理商處購進甲方品牌的產品。

2.甲乙雙方嚴格執行_________特許專賣計劃,以利於_________產品市場的健康發展。乙方保證按_________特許專賣統一的經營模式,服務質量標準向顧客提供服務,按甲方規定的產品價格定價銷售。

第三條特許經營權許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特許經營權許可期限與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___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除非本合同已提前終止,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本合同的書面請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延長本合同有效期。

第四條特許經營權許可的內容,範圍

1.甲方特許乙方於合同期限內在甲方認可的專賣店,櫃使用_________商標、商號,並以_________的經營模式經營_________系列產品,乙方以有償使用方式取得上述特許經營權許可。

2.乙方獲得上述特許經營權許可,須按甲方要求經營,不得超越許可範圍和許可期限,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項權利轉讓。

第五條加盟費用

1.乙方於簽定本合同之日起,按級市場的加盟費標準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金_________元人民幣。本合同從乙方向甲方付清規定的加盟金之日起生效。

2.乙方在首批進貨之前向甲方交納經營保證金_________元人民幣,此款將按本合同約定返還給乙方。

第六條專賣店地址

1.甲方特許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縣)_________區域內開設_________專賣店。乙方自開店一月內將店面裝修效果圖照片(_________張)及營業執照影印件交甲方存檔。

2.因地域環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變更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加盟店地點時,須向甲方提出書面變更申請,經甲方書面批准後才能變更。

3.乙方需要在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店址區域以外新建_________專賣店或專櫃,必須經甲方同意,並與甲方簽訂另外的_________專賣店加盟合同。

第七條商品的進貨、換貨

1.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商品按廠價統一配貨價結算,特供商品或促銷活動商品折扣另行制訂,乙方貨款匯入甲方帳戶後,甲方予以發貨。

2.甲方每次發貨必須提供發貨清單,發貨清單裝入商品箱內,乙方憑發貨清單驗貨,如有差異(多發或少發),應在收貨兩天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則甲方視乙方如數收到發貨清單上的商品。

3.本合同有效期內,所有進貨運輸費用乙方自行承擔。

4.在本合同簽訂後的二月內,乙方須向甲方首次進貨,首次進貨量在_________元以上,首次所進商品可在乙方收到貨物的十五日內向甲方100%退換。

5.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收到貨物三十日內,屬商品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全額退貨(除屬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為殘次商品以外)。

6.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換貨要求:非過季商品和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商品,可在進貨後的二月內按此商品當批進貨量的20%換貨。每次換貨前需提供換貨明細單,其運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7.乙方連續兩個月內未進貨,需提出書面報告說明,乙方未提出書面報告,甲方可視為乙方單方自行退出加盟。

第八條保證金返還及返利

1.乙方第一年度進貨額達_________元時,甲方返還保證金_________元,第二年度進貨額達_________元時,甲方返還保證金_________元,未達本年度額定進貨量則保證金不作返還。

2.乙方達一定進貨量時,甲方將乙方所交加盟費作為銷售獎勵返還乙方:第一年度累計進貨額達_________元時,返還_________元,第二年度累計進貨額達_________元時,返還_________元,未達本年度額定進貨量則不作返還。

3.返款方式:現金或相當價值的貨品。

第九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為確保專賣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或甲方的授

權代理人,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審查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表現及商店整體形象和服務質量)。

2.乙方違反本加盟合同規定,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甲方有權提出更正或單方終止本合同。

3.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乙方開店的授權文書,證牌,店櫃裝修方案及本合同附件1指定專賣店形象經營用品和促銷品。

4.甲方提供乙方經營的指導及相關技術支援。

第十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可自行在本區域內開設新店,但須申報甲方,甲方根據乙方當地市場,店面和乙方的經營狀況而審批(甲方不另收取加盟費)。

2.乙方在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的責任範圍內,自行投資,自負盈虧,自聘員工,自行經營和管理。

3.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必須銷售_________品牌的產品且嚴格按照甲方制定的價格標準銷售。

4.乙方應按甲方制定的裝修標準和要求進行店面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門頭由甲方統一設計)。

5.乙方需作有關_________的產品,商標,商號對外廣告時,廣告資料內容須經甲方稽核同意。

6.乙方享有優先取得乙方所在地區的_________品牌的代理權利。

第十一條商標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1.所有帶有表示_________或與_________有關的標記均屬甲方所有,在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註冊甲方任何標記,亦不得將甲方標記用於本合同之外的任何活動。

2.乙方只可在加盟店或專櫃內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商標,服務標誌及表示這些標誌的標籤或招牌。

3.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使用_________商標及服務標誌且必須按甲方提供之原樣使用,不得自行對其進行任何改變。

第十二條合同解除及終止

1.本合同期滿時,乙方可提前一個月提出續約要求,雙方在正常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續訂該項經營合同,乙方未提出續約要求則視為本合同期滿而自動終止。

2.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一致同意提前終止本合同並達成一致書面協議,則本合同可依協議提前終止。

3.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甲方有權單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a.乙方仿冒,濫用_________商標。

b.乙方在專賣店內自行銷售_________產品以外的其它產品甚至假冒偽劣產品而影響甲方聲譽。

c.乙方違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破壞加盟體系。

4.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乙方不得繼續使用_________商標,拆除乙方原所有帶有_________的商號,標識,商標,服務標誌等一切含甲方標識的裝飾用具,店面裝修,燈箱,宣傳品等。

第十三條不可抗力

1.如因非雙方所能控制的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包括地震,颱風,水災,火災等意外事件,並導致雙方的任何一方無法履行合同時,遇不可抗力之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2.如因第十三條第一款的原因終止合同,甲乙雙方儘可能清算清理貨物及帳款,互不追究責任,但乙方仍須在合同終止後一個月內,自行拆除所有_________專營店標牌箱廣告等。

第十四條適用法律

本合同之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五條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的,則任何一方均可訴諸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六條保密條款

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內對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商業資料進行保密。如果上述資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甲方公佈,乙方對公開部分則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第十七條通知

任何書面通知按本合約中的所述雙方的公司地址或圖文傳真送達通知人後,即視為送達。

第十八條附則

1.以上條款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另外議定的補充合同條款經雙方簽訂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被視為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雙方茲承認簽署本合同,並已閱讀及明白本合同所列條款包含之規定,並同意受其約束。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並從乙方向甲方繳納全額加盟金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

加盟合同範本 篇9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後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可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取書面形式。

加盟合同範本 篇10

一、合同各方

授權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授權人:

法定地址:郵編:

被授權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為其在特定區域內經營甲方的專賣店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加盟期限為__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__年__月__日止。

三、加盟經營

1、甲方特此授權乙方為區域內成為的特許經銷商。經此授權後,甲方在該區域內將不再授予任何其它企業、個人以同類經銷權。

2、在授權期內,甲方在向乙方提供品牌產品時,甲方應保證所提供的產品質量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品級與實物相符,並保證貨源供應。

3、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7日內需向甲方支付加盟費人民幣貳萬元/店。每個加盟店首次從甲方購進品牌的產品,按供貨價不少於萬元。

4、甲方保證向中國大陸內各加盟方交付的產品保持統一的零售標價。

5、甲方將品牌產品按零售標價的4―4.5折售予乙方(詳細見配貨單),不論首次購貨還是後續購貨乙方應在提貨時一次性支付貨款。

6、如果出現乙方採用以假匯票、假支票的方式騙取貨物的情況,甲方除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外,將依法請求司法機關追究相關人員、單位的刑事責任。

7、乙方從甲方購進產品後,如因質量問題或貨物品種組合問題,可在自進貨之日起五天內,向甲方調換產品,但不得退貨。調換時乙方須保持原產品完好、包裝齊備、標籤沒有損壞。

8、合同到期後,若乙方決定不再銷售品牌產品,在乙方保證產品完好、包裝齊備、標籤無損壞、未超過保質期的前提下,可將現存的產品退還給甲方。甲方按供貨價的6折回收退還的產品。

三、營業場地、店面裝飾與配置

1、乙方應在雙方共同商定的區域內開展經營和促銷活動。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許可的情況下擅自將自己的經營活動和促銷活動擴大到區域之外。

2、加盟店店鋪設在乙方處,或由乙方自行選定其它場所並報甲方批准。

3、為維護公司品牌形象的統一性,加盟店由甲方免費進行裝飾設計,裝修工程由甲方工程部報價並施工,乙方應按工程預算支付裝修工程款並協助辦理在當地施工的相關手續。甲方收到工程款項後日內將店鋪交付乙方使用。

4、加盟店內的營業所需(包括:裝置、裝置、用具、招牌等)由總部統一進行設計製作。對於營運必需的包裝材料、促銷禮品、提貨袋及其它附屬材料、消耗品,加盟店需使用總部配備的產品。上述所涉及的費用由加盟商承當。

四、促銷與廣告

1、甲方在授權期內,將協助乙方進行品牌的形象設計,並向乙方適時提供相應的產品宣傳資料、標識、招貼物品等。甲方可根據乙方的經營狀況和要求,幫助乙方進行特定時間和區域的產品促銷和推廣活動。(具體事宜可另議)

2、甲方進行品牌的整體宣傳活動乙方必須配合,相關的品牌的產品進行促銷、推廣計劃和廣告設計由甲方提供,乙方遵照執行。甲方對於促銷活動所涉產品在供貨價基礎上按照促銷折讓的比例給與優惠。

3、乙方單獨進行品牌有關的宣傳、廣告活動時,應事先告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相關廣告形象設計須經過甲方稽核或由甲方提供。

4、乙方須承擔自行組織促銷活動產生促銷讓利和費用。

五、培訓與指導

1、為使加盟店能良好經營,在開業前及本合同執行期間,甲方應向加盟店傳授必要的知識和經營技術。

2、加盟店在開業前應派遣店主或兩名可以代行承擔的職工,參加甲方規定的教育研修,獲得經營公司店鋪必要的知識和技術。

3、開業後,如甲方有研修指示,乙方也必須按指示要求派員再次參加前項規定的進修教育,獲得必需的知識和技術。

4、加盟店承擔前來培訓的旅差費用。

5、加盟店開業前後三天,作為店鋪營運入軌期,甲方應向加盟店派遣人員進行開業和經營指導。

6、乙方必須參加甲方組織的年度銷售會議及臨時經營者會議。甲方應提前四周通知開會日期。

7、除經營者會議外,甲方將不定期向乙方派遣市場負責人進行指導和培訓。

六、商標、服務標誌及相關權利

1、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標、服務標誌及其相關權利的所有權均歸屬於甲方。

2、甲方承諾在本合同執行期間,乙方加盟店可以使用甲方商標、服務標誌及表示這些標誌、記號、樣式、標籤和招牌。

3、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以外使用甲方的所有商標和服務標誌。

4、乙方應在經營中向顧客提供良好的服務,維護甲方品牌的聲譽、信譽和良好形象。

5、雙方在此明確,乙方取得的是在授權期內、在指定區域內甲方商標、服務標誌的使用權和產品的經銷權,這並不意味著甲方商標、品牌及商譽等相關智慧財產權的任何轉讓、許可。合同到期或提前終止後,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繼續使用品牌,或以品牌經銷商的名義從事任何商業活動。

七、競爭限制

1、在合同期內,乙方如有意獲得其所在省市區域的特許經營代理權,可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取得甲方的特許代理權。

2、為表示對甲方合作的誠意,在合同期內,如甲方推出之外的其它新系列商品和服務,乙方有優先代理權。

3、乙方在授權期內,不得再接受任何其它企業、個人的授權或委託,在加盟店內代理、經銷其它品牌的產品。

4、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將甲方授予的經銷權以各種形式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八、服務質量控制

1、為維護加盟店售出商品品種和服務的一致性,提高公司形象,乙方加盟店的運營方法必須遵守總部提供的經營手冊規定的要求和標準。

2、凡甲方有新產品推出,乙方必須按照最低配貨量或以上的數量購入,並將新產品及時上架銷售。

3、乙方須按照甲方要求,對顧客購買金額達到規定標準時,給與“玫瑰卡”會員資格和相應的折扣優惠,做好會員資料資訊的登記彙總工作並半年一次定期向甲方提供會員資料資訊。凡有新產品上市或產品促銷活動乙方應通知所有會員,讓會員享受到來自持續不斷的優質服務。甲方將不定期回訪會員客戶以檢查乙方的服務質量。

4、甲方定期和不定期地以書面或其它方式對加盟店進行進貨管理、銷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識、衛生管理、職工管理、會計處理、店鋪經營管理、店鋪陳設等各方面的指導,提供有關資訊,幫助加盟店實施標準化管理。

5、隨著甲方加盟店數量在全國範圍內的不斷增加,甲方將對全體加盟店進行資訊化管理。如該項管理實施時本合同仍在有效期內,乙方須遵照甲方的管理規定執行,不得以如任何理由拒絕執行。

九、保密

1、除法律規定必須公開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遞交的營業報告書及其它有關資料和有損於乙方利益的情報。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洩漏甲方按本合同規定提供給乙方的經營技術祕密及有損甲方利益的情報。乙方有責任保證其職工不向第三者洩漏前項祕密。

2、以上規定雙方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期滿後仍然有效。

3、甲方按本合同規定提供給乙方的加盟店經營手冊以及其它檔案歸甲方所有,乙方應妥善保管,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即刻歸還甲方。

十、加盟店的讓渡與承繼

1、乙方未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不得將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權利、加盟店營業的全部或一部分轉讓給第三者,不得將此用作擔保和其它處置。

2、如乙方加盟店因明顯的困難而有可能發生營業中斷時,為保持加盟連鎖店的運營,乙方可以請求總部臨時接替營業。待總部確認加盟店可以重新經營後,應及時把營業權歸還加盟店。

3、上述總部接替經營期間發生的收益和損失均屬加盟店,總部代行經營所產生的費用由加盟店負擔。

4、如乙方希望出讓加盟店或出租店鋪時,應首先通知甲方,甲方有優先承讓和承租的權利。

5、遇上述情況,雙方可以通過協商,確定加盟店讓渡價格和租賃金。協商意向不能成立時,雙方均可申請具有法律效力的認證或評估,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一、合同的終止

1、合同期滿前3個月,經雙方協商,可以更新合同。

2、前款的合同更新,應在本合同期滿之前一個月完成。以雙方簽訂新的特許連鎖合同書為合作文字。

3、如本合同期滿後雙方無意繼續合作,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時承擔下列義務:

a、支付所有應付給總部的費用;

b、歸還所有操作手冊、機密檔案和專利資料;

c、向甲方移交“卡”會員登記名冊;

d、歸還、轉賣或銷燬所有帶有商業標誌的招牌和材料;

e、取消以名義登記的商業註冊和名稱登記

f、在原加盟店經營場所內外的房屋、裝置、陳設等處,消除任何與有聯絡的跡象;

g、因加盟店的經營而損害了第三者利益時,由乙方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4、甲方因加盟店的行為而被索賠責任時,可要求乙方負擔被追索的賠償金。

十二、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條款中規定的義務,即構成違約,違約的一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2、雙方約定,違約的金額為在此前乙方經銷甲方提供的產品零售價總額的10%。如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並損失超過違約金總額,違約方還應負責對超額部分賠償責任。違約一方經對方書面提出改正意見後30天內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有權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十三、合同糾紛的解決

1.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首先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深圳市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十四、其它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有限公司乙方:

地址:地址:

電話及傳真:電話及傳真:

委託代表(簽字):委託代表(簽字):

加盟合同範本 篇11

如本協議包含的某一條款或某些條款無論在任何方面由於任何原因被認為無效、非法或不可執行,則這種無效性、非法性或不可執行性將不影響本協議中任何其它條款及整個合同的有效性。法律另有明確規定的除外。

加盟合同範本 篇12

甲方:四川麻辣空間餐飲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身份證號:

第1條 宗旨

1.1甲方將自己享有的“麻辣空間”商標、商號、產品、專利和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等以特許經營的方式授權許可乙方在一定範圍內有償使用,乙方自願接受甲方的特許並按合同的規定,在甲方統一的經營模式下從事規定範圍的經營活動,並向甲方支付相應的費用。

1.2甲方已明確告知受許人,專案投資有風險,選擇專案須謹慎,乙方完全同意接受上述內容,並同意全額投資加盟店,願意獨立承擔加盟店的投資風險,維護並提升四川麻辣空間餐飲有限公司品牌的形象。

第2條 加盟條件

2.1乙方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社會關係、無不良嗜好(嫖、賭、毒、酗酒等),並能全職、專注經營甲方的特許專案。

2.2乙方應為獨立經濟實體(私營企業或個體工商戶),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

2.3具有直接或間接的餐飲經營管理經驗,有長期經營本合同約定的餐飲事業並將其發展壯大的意願。

2.4乙方應具備交通便利,停車方便,面積500m2以上,可用於餐廳經營的場所(具有自有場地或在五年或以上租期的租賃場地)。

2.5乙方擁有經營本專案足夠的資金,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和經營風險。

2.6乙方能嚴格執行甲方的經營模式,在經營過程中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對經營專案的統一規範、統一定價、統一品質要求,乙方須向甲方統一採購專用配方底料及主要調輔料;乙方能理解和接受甲方的經營理念,支援和尊重甲方的業務指導和經營督導管理,維護甲方的品牌形象。

2.7乙方必須保證其在加盟經營過程中,一直符合加盟條件,遵守加盟規則,如有不符事項,願接受甲方指導直至無條件取消其加盟資格收回本合同中1.1所述的使用權。

第3條 特許區域範圍及期限

3.1甲方特許乙方在 省 市 區(縣) 開辦特許經營店壹家。

3.2經營專案:麻辣空間火鍋。

3.3乙方需要擴建或增建新店,必須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甲方審查、調研後經書面審批,甲方同意乙方擴建或增建新店時,乙方須按甲方審批要求執行。

3.4特許經營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第4條 款項

4.1乙方在簽訂加盟合同的同時向甲方支付 元特許加盟費用。

(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4.2乙方應每年向甲方一次性繳納權益金 元/年。

(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年)

4.3乙方應交保證金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待合同期滿乙方退還全部物品、資料且無拖欠甲方任何款項後,甲方一次性退還。

4.3.1保證金不計息。

4.4甲方按以下價格標準及配送方法向乙方供應麻辣空間品牌專用配方底料及相關輔料;

4.4.1火鍋底料價格 元/公斤。(大寫: 拾 元 角 分/公斤)

火鍋清油價格 元/公斤。(大寫: 拾 元 角 分/公斤)

4.4.2麻辣空間品牌專用配方底料及相關原輔材料供應實行先款後貨原則,乙方根據需求向甲方物流配送中心提前15天申報品種及數量,一次性支付所需貨款及運費,甲方查收貨款後應在72小時內(不可抗力造成延誤除外)傳送到 火車站貨運部或長途車站或零擔貨運處或航空貨運處發運。

4.3根據市場原材料價格變化情況,麻辣空間品牌專用配方底料及相關輔料價格可在原材料價格浮動範圍內作適當調整。

4.4員工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培訓費用收取方式另議。

4.5乙方員工在甲方培訓期間:

經理以下人員培訓費 元/天/人;食宿費 元/天/人。

經理級以上人員(含經理)培訓費 元/天/人;食宿費 元/天/人。

總經理(含店經理)人員培訓費 元/天/人;食宿由甲方安排費用自理。

4.6本合同中所涉及之費用、金額均為人民幣。

第5條 組織型別

5.1本合同當事雙方為各自獨立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代理、僱用、承包關係,也不存在任何隸屬關係。

5.1.1乙方及乙方員工不具有代行甲方行為的權利,也不是甲方的代理人,甲方對乙方的行為和勞動關係不承擔任何責任。

5.1.2乙方獨立申請辦理工商登記,採取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經營模式,是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經濟實體。

5.1.3若乙方或乙方員工的故意或過失,違法或侵害他人權利者,乙方須自行負擔其民事責任,與甲方無關,如因此而損害了甲方的任何利益,乙方必須對甲方負全部賠償責任。

5.2依本合同約定,乙方應接受甲方統一的規範管理。

第6條 法律責任

6.1乙方不得將甲方特許提供使用的商標、標識、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特許權轉讓給他人使用,不得更改、汙損甲方的商號、商標、標識、招牌、徽匾等。

6.2乙方使用甲方的商號、商標、服務標識,因自己的經營而損害了第三方利益時,由乙方自行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6.3甲方如因乙方的擅自行為而被牽涉承擔民事責任的,除有向乙方追償的權力外,乙方還須承擔甲方為此所受到的損失(包括為解決糾紛所花費用、訴訟費、律師代理費、交通費、名譽損失費等)。

第7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7.1甲方的權利

7.1.1甲方在特許乙方加盟後,仍擁有該商標和圖案的全部權利,可允許本區域之外、本區域特許期外的其它人使用。

7.1.2甲方擁有麻辣空間品牌專用配方火鍋底料、專有技術、經營管理模式及鍋底配方的全部權利。

7.1.3乙方在合同期內擅自停業經營特許專案(擅自停業7天以上即視為停止經營),甲方有權無條件收回乙方的特許加盟權,不退還其所交費用。乙方欲轉讓其店鋪時,在同等條件下,甲方享有優先受讓權。

7.1.4甲方向乙方提供經營操作、財務審計、成本控制、廣告宣傳操作、營銷策劃相關指導。

7.1.5對乙方不執行標識規範,不執行統一經營策略、質量標準、專案專一者,甲方有權批評、責令整改、處以罰金、中止支援,直至終止合同和收回特許權。

7.1.6若乙方的經營給甲方品牌造成不良影響,甲方有權無條件取消乙方加盟資格,並追究乙方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7.1.7甲方有權按合同約定條款,監督乙方經營行為。

7.2甲方的義務

7.2.1維護品牌、保護品牌。

7.2.2負責本特許專案技術的成熟性、穩定性和創新開發,提供督導、技術支援和技術服務。

7.2.3確保麻辣空間品牌專用配方底料及時供應,提供相應售後服務。

7.2.4提供本特許專案有期限的商標、服務標記及其它商業符號的合法使用權。

7.2.5提供麻辣空間專用火鍋底料、麻辣空間專用火鍋清油、袋裝清油火鍋調料、魚調料和菌湯調味料、企業文化、企業榮譽銅牌、專用鍋具、餐用具、服裝、專用調味品及相關輔料物品的配送。

7.2.6提供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服務人員的培訓、考核評估。

7.2.7提供統一的店面裝修平面規劃示意參考圖。

7.2.8保守乙方經營、人事、經濟等商業祕密。

第8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8.1乙方的權利

8.1.1有權在特許期內、特許範圍內經營甲方授權的專案,使用相應的特許商標、圖案、專用配方底料及原輔料、廣告宣傳及營運手冊、員工手冊、培訓手冊、人事管理手冊、成本控制手冊等保密資料。

8.1.2有權向甲方進行技術諮詢和請求技術支援,若乙方邀請甲方人員到乙方現場進行技術指導和技術服務,甲方免收服務費;但乙方應現金支付甲方人員往返交通費(實報實銷),並負責免費安排甲方人員食宿。並對甲方人員進行工資補助( 元/天/人)。(公司老總、技術總監、行政總廚、調味師傅及經理級人員按硬臥報銷,特殊情況例外)

8.1.3甲方派往乙方工作人員工資:前期籌備經理 元/天/人、前期籌備總廚 元/天/人。

8.1.4甲方代乙方招聘人員工資:外派經理 元/月、前廳主管 元/月、前廳領班 元/月、服務員 元/月、調味師傅 元/月、墩子組長(兼特色菜師傅) 元/月、墩子師傅 元/月、小吃師傅 元/月、冷盤師傅 元/月。乙方應和上述人員簽定勞動用工合同。

8.2乙方的義務

8.2.1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統一的經營模式,質量標準和各項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督導支援,並積極配合甲方進行整改。

8.2.2乙方應在正式營業之前辦妥所有營業所必需的證照。

8.2.3乙方必須在每月10日前將前一月經營報表上報公司財務部審計。

8.2.4乙方必須在 年 月 日以前準備好場地,並開始營業。

8.2.5不在特許期外、特許範圍外使用特許模式、商標、圖案和專用配方底料和專有技術。

8.2.6有關勞動報酬、工商、治安、稅收、衛生、行政性收費、稅務及行政處罰等事項均由乙方獨自承擔。

8.2.7有關勞動保護、工傷、事故、疾病、意外傷殘、安全等問題,由乙方獨自承擔。

8.2.8嚴格執行甲方規範的質量標準,不得改變鍋底配製標準,只能使用甲方提供的專用配方底料及相應配製標準,確保鍋底及菜品品質。

8.2.9維護甲方商品、商標形象,不得非法利用甲方商標及相關技術,否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特許加盟權,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8.3合同期滿或經甲乙雙方協商終止合同,乙方應交清欠甲方的一切費用,歸還所有手冊、機密檔案及相關資料,且須保守甲方產品、策略、經營等商業祕密。

第9條 合同的終止和延續

9.1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擅自停業7天以上(含7天)即視為乙方不再經營,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9.2合同期滿或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停止經營,乙方交納清甲方一切費用後,合同自然終止。

9.3合同期滿乙方需續簽本合同的,必須在合同期滿前30天內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甲方批准後,雙方需重新簽訂加盟合同。

9.4乙方如有下列行為之一,甲方有權單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9.4.1乙方仿冒、濫用“麻辣空間火鍋”商標;

9.4.2乙方在加盟店內自行銷售假冒偽劣產品而影響甲方聲譽;

9.4.3乙方違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破壞營運體系;

9.4.4乙方因違法經營,被政府部門下令停業整頓或吊銷營業執照;

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書面(或傳真)通知送達乙方之時,即為本合同解除之日。

9.5 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乙方不得繼續使用“麻辣空間火鍋”商標,必須拆除乙方帶有“麻辣空間火鍋”的商號、標識、商標、服務標誌等一切含甲方標識的裝飾用具、店面裝修、燈箱、宣傳品等。

第10條 違約與違約責任

10.1甲方有以下行為的視為違約:

10.1.1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商標、標識等如侵害他人權力的,視甲方違約。

10.1.2甲方在全額收到乙方底料款(以乙方以前不欠甲方任何費用為前提)72小時內,將底料發運出,否則視為甲方違約。

10.1.3甲方未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援和相應的售後服務的,視為違約。

10.2乙方有以下行為的視為違約:

10.2.1乙方加盟條件不具備而隱瞞過關的,視為違約且後果自負。

10.2.2乙方應嚴格執行甲方提供的經營模式、質量標準、制度並接受督導與支援,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10.2.3乙方應按8.2.4條在 年 月 日以前準備好場地,並開始營業,否則視為乙方自動放棄特許權或視為乙方違約。

10.2.4乙方在經營場地內經營專案應為“麻辣空間火鍋”唯一,在特許區域內不得經營其他競爭性專案,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10.2.5乙方需連續停業7天以上的,應書面向甲方申請,經甲方書面批准後方可停業,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10.2.6乙方需在本區域內開設第二、第三個相同專案的店,應向甲方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簽訂特許合同、交納加盟費並辦理相關手續,否則所開設的第二、第三家店為侵權店,甲方有權追究其侵權行為,並視為乙方違約。

10.2.7乙方不向甲方申購底料或用其它渠道底料代替的,視為乙方違約。

10.2.8乙方在任何情況下不使用、未全部使用甲方底料或使用過期底料的,均視為乙方違約。

10.2.9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各項費用在5日內未付清的,視為乙方違約。

10.2.10乙方不執行甲方統一的VI規範,不接受甲方督導支援,不服從甲方整體安排,不配合甲方活動的,視為乙方違約。

10.2.11未經其它加盟店總經理書面許可,乙方不得聘用該加盟店員工;未經甲方總裁書面許可,乙方不得聘用公司員工。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10.3違約責任

10.3.1任何一方違約,另一方均可根據過錯及損害程度提出拾萬元違約金,並享有單方解除合同的權利。

第11條 糾紛的解決

11.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若發生爭議,可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交由重慶仲裁委員會裁決。

第12條其它

12.1甲方享有本合同的最終解釋權。

12.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四川麻辣空間餐飲有限公司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委託代理人: 乙方現居住地址:

電話:

乙方住宅電話:

乙方辦公電話:

乙方手機:

加盟合同範本 篇13

(以下稱:“加盟者”或“加盟店”)贊成C公司主導的連鎖理想,協約遵守其運營規章中的各條款,並申請加盟,C公司亦承認其加盟。兩者就有關加盟事項締結如下合同:

第一條:組織

1、C公司(以下稱“總部”)主導本事業,並所有“C公司”登記商標。

2、總部適應需要,可在每個加盟者的地區集團設“地區總部”或直轄的“分部”(與前款一樣,統稱“總部”)。

3、總部在沒有設地區總部或直轄分部的地區,可將總部事業的一部分委託給第三者,並稱作委託業務的“支部”(以下稱“支部”)。

第二條:加盟

1、加盟金。每個店鋪為150萬日元,在締結加盟合同時向總部支付。並自雙方在相互確認書上簽字時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託保管的加盟申請保證金。此加盟金不返還。

2、加盟者是位於(商店住所)的商店“C公司店”的經營者,本商店作為C公司連鎖的加盟店,具備以下條件,並決心遵守本合同,誠實地從事經營。

(1)依照總部的標準化計劃,保持商店的結構;

(2)維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約的經營體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適合法律規定資格的代理者專門從事經營,或者要使從業者具有統一的連鎖意識;

(4)在積極地協助連鎖活動的同時,努力提高改善經營;

(5)要認識作為C公司連鎖商店的社會使命,忠實地為顧客服務,作一個永遠提供便宜商品的商店。

第三條:加盟特權

加盟者要具備以下基本的特權:

(1)依靠使用“C公司”徽記進行營業,能享受“C公司”的知名度和信用;

(2)進貨“C公司”商標的商品,才能使用“C公司”的商標進行經營活動;

(3)在商店的新設或裝修方面,按照總部(支部)規定的標準化計劃,爭取商店的現代化;

(4)加盟店的商品計劃,按照總部(支部)制定的標準化計劃,可以接受適合商店店址條件的商品供應計劃的綜合性援助;

(5)被選定的商品,能以較穩定的價格進貨,因此可以獲取進貨的合理化、精簡化,另外,還可得到適時的特價商品;

(6)可以參加總部(支部)策劃並進行的特賣促銷、廣告宣傳、集會活動以及其他共同活動;

(7)有關加盟店的全面經營,可利用總部(支部)的各專門職能,接受正確的指導援助;

(8)經理業務,依靠對總部(支部)的委託,可以得到正確的經營診斷建議;

(9)加盟者及從業人員可以接受教育培訓;

(10)可以適時地得到商店經營所必需的資訊。

第四條:登記商標的使用

1、總部承認加盟者使用“C公司”的徽記,以及為銷售商品和作為促銷、廣告手段使用“C公司”徽記及商標;

2、有關“C公司”徽記及商標的使用有如下規定:

(1)在加盟店的店頭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記,公限於由總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記。其使用方法,要按照總部(支部)的指定進行。

(2)帶有商標商品及徽記的物品類,均由總部進貨。若在加盟店製作、使用或揭示時,事先必須徵得總部的承認。

(3)欲做有關“C公司”的對外廣告時,要使用由總部提供,或承認的資料,並按總部的指定進行。

3、登記的商標,公限本合同以內使用,不得在合同以外使用。

第五條:進貨商品

1、加盟店按照總部(支部)規定的標準化計劃,確定商品結構。加盟店經營的商品,原則上由總部(支部)進貨。

2、加盟店在經營前款以外的商品時,要徵得總部(支部)的承認。

3、依據本條款進貨的商品所有權在總部(支部),當加盟店結算完貨款(即有關票據、支票結算完了)時,轉為加盟店所有。但是,在加盟店貨款未結算完之前,也可以賣給其他人。在這種情況,必須在規定的日期將每天賣掉的商品內容(依據C公司連鎖運營規章第二十七條第1款的營業日報)向總部(支部)報告。

第六條:銷售資料的處理、管理手續費、經理業務手續費

有關C公司連鎖運營的規章第二十七條營業日報提出的義務及該規章中的第二十八條經理業務的委託,由加盟者負擔手續費。其規定如下:

(1)銷售資料的處理、管理手續費:月額為15000日元;延遲呈報營業日報的違約金:每天為1000日元。

(2)經理業務手續費(包括銷售資料的處理、管理手續費):個人經營的情況,月額為20xx0日元,結算處理費每件為30000日元;法人經營的情況,月額為20xx0日元,結算處理費每件為40000日元。

第七條:情報管理

加盟店為了連鎖的利益,在將總部(支部)分析加工的單品及不同部門銷售資料靈活用於其他方面時,必須事先得到承諾。

第八條:技術指導費

作為對總部(支部)的技術指導費,加盟者依照以下計算方式,向總部(支部)交付每一商店每月總銷售額的一定比率:

銷售額比率

20xx萬日元以下部分交1.50%;

20xx萬日元以上3000萬日元以內部分交1.00%;

3000萬日元以上4000萬日元以內部分交0.75%;

4000萬日元以上5000萬日元以內部分交0.50%;

5000萬日元以上部分交0%。

第九條:商品手續費

有關總部(支部)進貨的特定商品,加盟者必須支付《合同締約書》中規定費用比率的手續費。

第十條:共同宣傳費

對總部(支部)開展的共同宣傳費用,加盟者必須負擔每月總銷售額的0.2%。

第十一條:聯機系統機器的設定及其費用負擔

作為加盟店與總部(支部)之間的訂發貨及其他資訊傳遞手段,在設定由總部指定的連線計算機終轉機的同時,加盟者必須負擔《連續性交易合同書》中規定的使用費。

第十二條:特別配送費

總部(支部)在原則上,是將其所在地區作為單位,對所有加盟店以同等的條件進貨商品。但是,當對因距離遠、金額少(或數量少)等進貨增大了總部(支部)的負擔時,加盟店必須以額外用途為由,負擔特別配送費。

第十三條:負擔特別費用

總部(支部)為了加盟店而開展共同活動,或進行指導援助時,加盟店要負擔以下費用或手續費。其負擔金額是按以下基準由總部決定:

(1)特賣促銷、廣告宣傳、集會活動、教育培訓以及其他共同活動的實際費用,或分擔金額;

(2)在土地建築物的買賣或租賃時,對有關物件的調查選定、交涉、合同等的手續費為:交易額的2%,或租賃費的1個月份額;

(3)有關商店的新設或裝修的手續費:

①商店選址的市場調查費,每調查一個選址費用為20萬日元;

②商店的設計以及制訂商店計劃書的手續費,每計劃一項費用為20萬日元;

③有關建築物的設計工程以及內外裝修施工的交涉指導手續費為:施工額的2%;

④裝置器材交涉指導手續費為:搬運、設定安裝、施工額的3%;

⑤開業準備以及在開店實施期間的商店作業費用為:銷售場地面積每坪(譯者注:摺合3.3平方米)10000日元,但最低總金額應足30萬日元。

⑥交涉委託業者時的交涉費為:保證金的3%或租賃費的1個月金額。要收取兩者中的最高者;

⑦金融交涉或有關籌措資金的援助費用為:實際費用或定額;

⑧其他進行特別指導援助的費用為:實際費用或定額。

第十四條:債務保證

加盟者對於與總部(支部)交易中所發生的債務,必須保證公司連鎖運營規章第二十五條規定的債務。

第十五條:合同結束後的債務處理

當本合同結束時,加盟者對一切債務已失去期限權益,必須立即清算之。

當加盟者對債務失去了期限的權益時,總部(支部)可將其預約委託金等用來充償,或可立即實行擔保權。

實行擔保權,除拍賣手續外,總部(支部)在任意處理的基礎上,可將扣除諸費用後的剩餘額充償債權。

第十六條:保密義務

加盟者不得隨意將有關C公司連鎖的計劃及運營活動等內容向第三者洩漏。尤其對以下事項要作為重要的機密加以保守,若有違反,並給總部(支部)以及有關者造成損害時,必須根據其要求予以賠償。

(1)有關交易商品及物品類的品種、價格、條件以及進貨物件的事項;

(2)有關加盟店經營的計劃以及實際業績和進貨、銷售、盈虧、資金等的具體計算及內容;

(3)其他由總部(支部)指定的事項。

第十七條:禁止事項

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為。若認為有必要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徵得總部(支部)的承認。

(1)向其他業者轉讓或提供經營的商品及物品類;

(2)向他人轉讓或轉用配發的物品、檔案以及情報等,或複製影印;

(3)不管以本人名義還是以他人名義,加入實質性的同業種的其他連鎖,或有連鎖關係;

(4)向他人轉讓或擔保抵押只有締結本合同才享有權利及加盟店的營業權、租借權和與營業有關係的動產、不動產或債權等;

(5)其他由總部(支部)等禁止的事項。

第十八條:更改勸告

當加盟者沒有充分實行本合同的條文及總部(支部)的指示,或缺少誠意時,或者因加盟者自身經營管理不妥,或被認為不熱心時,總部(支部0要以書面形式勸告更改。加盟者對此勸告必須予以確實的答覆並加以實行。

第十九條:不可抵抗的免責

在由於天災,災害及沒有任何爭議的原因給商品進貨及其他總部(支部)活動造成障礙時,加盟者應承認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異議。

第二十條:加盟者的解除權

加盟者根據自己的意願,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在此情況下,應在6個月前以書面形式向總部(支部)提出預告。但在接近規定的事業年度中旬已向總部(支部0交付了6個月的技術指導費時,可將預告期縮短為30日前。

第二十一條:總部的解除權

1、當加盟者適合以下各項之一時,總部(支部)有權解除本合同:

(1)缺少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加盟條件時,或者對本合同、運營規章因故意或過失而出現重大違反時;

(2)不堅持向總部(支部)集中進貨的原則,在規定外進貨,或者不遵照總部(支部)的指導與其他業者進行連續性的交易時;

(3)不遵照總部(支部)的更改勸告,或不予以確實的答覆時;

(4)滯付商品貨款、技術指導費、手續費、負擔金以及其他債務返還,或不遵守支付期限及規定的支付方法時;

(5)當總部(支部)判斷商店的全部或部分不能使用,或財務狀況明顯惡化,或營業陷入不景氣等不能繼續進行正常的經營時;

(6)接受破產禁治產的通告、準禁治產的申述或抵押、臨時抵押,或者與犯罪有關係等,總部9支部判斷其作為連鎖店不合格時;

(7)加盟店廢止營業時;

(8)有損害作為連鎖信用的言行,或者妨礙了連鎖活動及欲妨礙時;

(9)因法人的組織、代表者、幹部、股東、社員等的變更或合併,使法人實體發生變更,總部(支部)認為其內容不合適時,或者因繼承給財產狀況帶來變化,總部(支部)認為不合適時;或者繼承人不是親自經營在沒有得到總部(支部)的承諾將經營委託給第三者的情況時;

(10)延遲呈報營業日報、或總部(支部)指定的財務資料等,使總部(支部)不能掌握經營狀況時。

2、當加盟者適合前款第(4)項或第(9)項時,總部不須任何予告就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終結合同的處理

1、解除本合同時,加盟者必須履行以下事項:

(1)立即停止使用“C公司”的徽記以及因合同所行使的權利;

(2)立即撤掉或取消總部指定的商店的內外裝修、招牌標誌、廣告特等,還要將總部提供或許可的徽記、標誌、廣告特等上交總部(支部),所需費用由加盟者負擔。另外,不得索要其購買裝置時所需的費用等;

(3)立即返還訂貨簿、商品目錄、價格表,以及其他由總部(支部)配備的檔案及一切物品類等;

(4)返還接受總部(支部)指定的商標商品等,其交換價格由總部(支部)審定;

(5)立即清算對總部(支部)及其他關係者的債務。

2、當加盟者未撤掉取消“C公司”的徽記及標誌等時,總部可自行執行,在此情況下,撤掉、取消這些所需要的費用由加盟者負擔。另外,對建築物等損傷補修等由加盟者進行並負擔費用。

3、加盟者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後,也要嚴守本合同第十六條規定的保密義務的條款。另外,要保證不得有對C公司不利的言行。

第二十三條:合同時間

本合同的期限為締結之日起的2年。以後在期滿時兩者都沒有表示任何反對意見時,本合同就視為再連續一年而自動延長,以後也是同樣。

第二十四條:管轄法院

有關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的訴訟,要將管轄總部(支部)所在地的法院作為第一審法院。

依據上述加盟合同書的內容,需正式簽訂如下加盟締約書:

年月日(以下稱“甲方”或“總部”)和(以下稱“乙方”或“加盟店”)依據C公司連鎖加盟合同書,締結以下合同:

1、加盟店的名稱

加盟店的名稱為:C公司店。

2、所屬

加盟店的運營管理歸屬C公司連鎖(總部名稱)(支部名稱)。甲方依據合同規則開展商品進貨以及指導援助等業務。

3、加盟金

乙方於年月日向甲方支付加盟金150萬日元,甲方收到150萬日元。

4、裝置預定金

甲方規定施工裝置的裝置預定金額為萬日元,乙方於年月日以前止支付。此預定金不附帶利息。

5、債務保證

乙方以下列方式作為償不定期對甲方發生債務的保證:

(1)財產抵押

財產抵押者:;

最高金額:日元;

債權範圍:a.因商品買賣交易、借貸交易、租賃交易、保證交易所發生的債權。b.票據債權、支票債權。抵押用不動產的名稱:

乙方承諾:沒有甲方的允許,不得有向他人轉讓、租借擔保物或以此物再提供擔保。或變更擔保物現狀等給甲方造成損害的行為;

當擔保物不管什麼原因,出現變更、消除或減少其價值時,乙方要立即向甲方通知其情況,以增加擔保或提供代擔保;

製作擔保抵押證書以及此登記所需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當乙方不遵守以上承諾時,甲方可取消其以後的商品進貨及其他一切交易。

(2)抵押保證金

乙方對甲方的抵押保證金額為萬日元,於年月日以前支付。

(3)有價證券

乙方於年月日以前止向甲方提交下列有從證券:

6、技術指導費

乙方向甲方支付加盟合同第八條的技術指導費。

7、分擔共同宣傳的費用

依據加盟合同第十條,總部實施年計劃的共同宣傳。乙方作為此宣傳的分擔金,按甲方的計算,每月交付總銷售額的0.2%。

8、聯機系統和使用費

根據運營章程第十七條第(2)項,主要商品的訂貨要依靠受發貨聯機系統進行。乙方向甲方借用並安裝指定的計算機終端,並負擔以下系統的使用費及機器使用費。另外,乙方要負擔安裝所需要的費用:

(1)設定安裝費為日元;

(2)使用時間為月;

(3)使用費每月為日元;

(4)支付方法為。

有關此機器及使用費,根據系統變更及機器效能的提高等有變更。

9、資料處理、管理手續費,經理業務手續費

(1)依據運營章程第二十七條,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資料處理、管理手續費,月額為日元。

(2)依據運營章程第二十八條,乙方向甲方委託加盟店的經理業務。此業務手續費月額定為日元,每月向甲方支付。除此之外,需要製作決算書時,作為其手續費,每件向甲方支付日元

10、特別配送費

依據加盟合同第十二條的規定,作為特別配送費,乙主負擔月額日元。

11、商品手續費

對加盟合同第九條規定的甲方進貨商品經營手續費的費率,暫時規定如下:

12、特定費用的負擔

乙方根據以下內容負擔加盟合同第十三條規定的特定費用:

13、委託進貨

甲方依照加盟合同第五條向乙方傳送商品,但對以下商品根據運營章程第十九條,臨時委託乙方進貨。

14、委託銷售場地

甲方根據運營章程第二十條,承認加盟店在以下商品部門設立委託銷售場地。

15、支付方法

根據運營章程第二十一條,就有關支付方法規定如下:

(1)請求書的截止日期:。

(2)支付日期:。

(3)支付方法:。

16、指定銀行

依據運營章程第三十條,就乙方的交易銀行規定如下:

銀行名稱:;

存款種類:;

戶頭帳號:;

戶頭名義人:;

17、加入損害保險

乙方依照甲方的指定,國入以下損害保險:

火災保險:;

機動車保險:;

其它保險:;

以上作為C公司連鎖加明合同以及依據加盟合同簽訂的締約書的證件,製作成由加盟者及其連帶保證人和總部署名、蓋章的正本2套,由甲乙雙方各持一套。

加盟合同範本 篇14

甲方:廈門煜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乙方申請,甲方稽核批准同意,就乙方以連鎖經營形式加盟“_________”專賣店/櫃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使用的有關文字定義:

“公司經營技術資產”:由甲方開發、完善成型,用於“_________”加盟連鎖專賣店/櫃經營的具有統一性的獨自的經營技術,是甲方的註冊商號、商標、服務標誌、模式、樣式、加盟連鎖專賣店/櫃管理方式及有關營運的不可分的統一系統。

“加盟連鎖專賣店/櫃”:指使用屬於甲方所有的經營技術資產及商標的專賣店/櫃。

“公司商標”:指稱為甲方的商標和服務標誌及表示甲方的標記、記號、招牌、標籤、樣式及其他一切營業象徵。

“公司形象”:乙方因使用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和商標,而使其統一性被公眾廣泛認識,獲得了信譽,並在定型的統一形象下營運。

第二條獨立的當事者

1.合同當事雙方為各自獨立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代理、僱傭、承包關係。

2.乙方不具有代行甲方而發生任何行為的權力。乙方員工不是甲方的員工,也不是甲方的代理人。甲方對其勞動關係及員工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

3.加盟連鎖專賣店/櫃的經營由加盟連鎖專賣店/櫃自立,獨立承擔責任,經營決策是加盟連鎖專賣店/櫃自行判斷,自主運作的行為。

第三條授權

1.甲方書面授權乙方,在 ________省________ 市(縣)_____________街/路______________商場________層以“________” 加盟連鎖專賣店/櫃形式進行經營。

2.本合同授權使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條商標的使用與承諾

1.甲方承諾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加盟連鎖專賣店/櫃可以使用甲方商標、服務標誌及表示這些標誌、記號、樣式、標籤、招牌。

2.甲方商標:_________,具體設計見附圖樣。

3.乙方不得在本合同規定以外的場所使用甲方商號、商標、標誌、記號、樣式、標籤和招牌等,同時嚴禁使用與甲方商標相同或相似的作為乙方公司名的全部或一部分,或作其它用途。

4.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甲方商標、標誌、樣式、招牌等。

第五條使用範圍和使用要求

1.乙方只能按甲方承諾的範圍和方法使用甲方商標及經營技術資產,按甲方統一形象經營加盟連鎖專賣店/櫃。

2.在合同期內,乙方不得有以下行為:

(1) 降低公司形象,損害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

(2) 除為加盟連鎖專賣店/櫃所經營而向加盟連鎖專賣店/櫃員工傳授公司經營技術及甲方有書面指示外,不得向第三者洩密、傳遞公司經營技術資產;

(3)加盟連鎖專賣店/櫃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或幫助第三者模仿。

第六條店面形象要求

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標準進行裝修和經營。

第七條供貨方式及要求

1.加盟連鎖專賣店/櫃經營產品和其他物品必須由甲方提供、配備。

2.加盟連鎖專賣店/櫃每次訂貨,應以書面形式發出訂貨清單,並列明所訂貨品的名稱、編號、規格、數量、運輸方式及收貨地址、收貨人、聯絡電話等。

3.加盟連鎖專賣店/櫃根據甲方銷售合同的金額將款匯至甲方指定賬號。

4.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後七日內發貨。

5.甲方代辦託運,甲方辦理完託運手續即視為交貨,運費及保險費用由乙方負責。如在運輸過程發生貨損時,由乙方接貨時向承運人索賠。

第八條甲方責任

1. 提供加盟連鎖專賣店/櫃經營的相關資料。

2. 免費提供加盟連鎖專賣店/櫃面形象設計,裝修方案。

3. 派員指導乙方開業。

4.培訓相關銷售人員及銷售技巧,傳授經營理念、管理理念,提供市場資訊等。

5.為加盟連鎖專賣店/櫃提供充足合格的貨品。

6. 負責加盟連鎖專賣店/櫃第一次開業的貨品配備。

7. 加盟連鎖專賣店/櫃對在第一次配備的貨品中,不適銷對路的貨品,乙方要求換貨時,在包裝完好、保質期不低於六個月且不影響銷售的原則下,經甲方書面同意後,可以調換其它品種,所發生的運費雙方各自負擔。

8.甲方原因造成貨品有質量問題,乙方在收到貨物_________日之內,書面提出退換要求,方可退換,運費由甲方負責。

9. 免費提供有關的促銷方案及資料。

第九條乙方責任

1.必須經營甲方所提供的貨品,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經營非甲方貨品。

2.因經營環境變化及其他原因,乙方希望變更本合同第三條的第1條授權的加盟連鎖專賣店/櫃的經營地點及位置時,必須向甲方提出書面變更申請,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變更。

3.除第三條的第1條授權加盟連鎖專賣店/櫃外,乙方另新增開加盟連鎖專賣店/櫃時,必須與甲方另簽訂加盟連鎖合同書後方可經營。

4.加盟連鎖專賣店/櫃必須每月______日前按時向甲方遞交上月營業報告書,並保證所遞交營業報告書情況屬實。

5.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認可,不得將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權利、加盟連鎖專賣店/櫃營業的全部或一部分轉讓給予第三者。

6.乙方在經營期間因自己的經營、管理等問題損害了他人利益時,由乙方自行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7.因乙方行為造成甲方被索賠責任時,乙方負擔因此而產生的全部費用。

8.乙方在經營期間,如因不可抗拒的困難可能發生營業中斷或不能再繼續營業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協商。

9.乙方無論在何情況下不想再繼續經營加盟連鎖專賣店/櫃時,甲方擁有第一接任者的權利,同時乙方有責任配合甲方做好相關轉接工作。

10.合同無論在何種情況下終止,乙方必須立即自行拆除公司招牌,並從裝置、設施、用品等上消除公司商標、服務標誌、和特定名稱等一切營業象徵。如乙方不主動拆除,甲方可以自行拆除作業,乙方必須負擔為之產生的一切費用。

11.乙方必須保證,在遇前第9項情況時,不再使用相同的或類似的,或容易引起混淆的商標、服務標誌、特定名稱等營業象徵和甲方經營技術資產,不發生有損於甲方名譽、信譽、妨礙甲方和甲方其他加盟連鎖專賣店/櫃的業務。

12.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洩漏甲方按合同規定提供的加盟連鎖專賣店/櫃的經營技術資產、祕密及有損甲方利益的情報,並有責任保證其員工不向第三者洩漏及傳遞,此項在合同終止後仍然有效。

13.乙方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必須全力以赴提高加盟連鎖專賣店/櫃的營業成績。

14.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特許經營授權牌、報價單、培訓資料等相關檔案在合同終止之日,乙方必須全部退還給甲方。

第十條開業指導收費標準

1.加盟連鎖專賣店/櫃開業時,甲方派員指導,乙方負責甲方指導開業人員的交通費、住宿費及相關生活費等。其它收費標準為:

(1)經理級人員按______元/天計收;

(2)其他人員按______元/天計收;

(3)時間______至______天,最長不超過______天,費用結算時間按出發日到返回日計算。

2.乙方須在指導人員返回日結清費用,由指導人員帶回公司。

第十一條保證金

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乙方須向甲方交納每一家加盟連鎖專賣店/櫃 ? 元保證金,作為乙方忠實執行合同的擔保,從第四家(含第四家)加盟專賣店/櫃開始,甲方不再收取加盟連鎖專賣店/櫃保證金,已收取的三家加盟連鎖專賣店/櫃保證金作為乙方在加盟期內的所有加盟連鎖專賣店/櫃的保證金,保證金、風險金不計息。

第十二條加盟費

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乙方須向甲方交納一次性加盟費:

(1)單店:________萬元;

(2)市級:________萬元;

(3)省級:________萬元;

第十三條合同續簽

本合同距到期日______天時,由乙方書面提出申請,經雙方協商續簽或終止合同。

第十四條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內,加盟連鎖專賣店/櫃連續______天未從甲方進貨,或加盟連鎖專賣店/櫃購貨款(以銷售單為準且購貨款到賬)連續______天累計不足______萬元,視為違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2.本合同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加盟連鎖專賣店/櫃的形象、服務質量等進行監督,對不符合標準的,甲方要求乙方限期進行整改,如乙方仍未達到要求標準,本合同自動終止。

3.本合同期內終止或期滿不再續簽,乙方均須提前______天提出書面申請,否則視為違約。

4.本合同期滿終止合同時,乙方在甲方辦理好一切相關手續,______個月後由甲方返還保證金(憑原始收據)。

5.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第四、六、九條和第十二條的均視為違約,違約造成的合同終止時須付壹萬元違約金,用保證金的款項充抵。

第十五條其它

1.乙方經甲方書面同意,用甲方名義開設加盟連鎖專賣店/櫃,並進行相關財務結算,應提交經營場所簽訂合同的正本,經甲方審定同意蓋章後方可實施;所簽署的合同正本須存放於甲方。

2.乙方以個人名義加盟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薄影印件;以公司名義加盟的,需提供相關證件的影印件(營業執照、國稅和地稅登記證、衛生許可證、組織機構程式碼證書,法人身份證等)給甲方作為本合同之附件。

3.加盟連鎖專賣店/櫃銷售單作為購貨憑證,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4.相關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協商及受理法院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當事者雙方本著發展事業的願望,坦誠地協商解決。本合同發生糾紛交付法律審理時,甲方所在地法院為專屬受理法院。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加盟合同範本 篇15

乙方專賣店的經營場地必須以設在繁華地段或者大商場的專賣店作為營業場所,各專賣店可自行裝修,但是必須以中等以上的裝修水平對待.我們也將提供裝修參考及一些宣傳圖片。

加盟合同範本 篇16

1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2 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採用資料電文形式通知或通訊的,是指該資料電文進入被通訊人的收件系統。

3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加盟合同範本 篇17

賣方(以下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地:

為共同拓展甲方銷售市場,促進產品銷售,提高服務水平,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此合同書,條款如下:

第一條權利與義務

甲方同意乙方在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區(縣)建立加盟店,經銷甲方產品,乙方繳納品牌使用費壹萬貳仟捌佰元整(此款不退);市場保證金伍仟元整(合同期滿乙方無違規無息退還)見供貨協議。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為確保加盟經營體系的統一性,甲方將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對經營中出現的偏差、違規等予以糾正和限期改正。如有侵犯甲方權益,破壞加盟經營體系的行為,將令其停業整頓或終止其加盟資格。

2.如果國家政策和市場形勢發生重大變化,甲方保留對經營方針、市場計劃、運作規則、產品結構、產品價格等做相應調整的權利。

3.甲方重申建立加盟店的區域規劃,即:

(1)縣級市設加盟店個,由乙方自行安排但半年內必須有實質性進展。如無實質性進展視乙方自動放棄經營第二,三家經營權。

(2)一般地級市設A級加盟店_________個,優先給乙方。

(3)省會城市設A級加盟店_________個。

(4)________________等城市設加盟店________________.

4.為乙方提供統一的店鋪VI設計,供應產品及相應宣傳資料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購買。

5.為乙方提供統一的運作模式和業務管理流程,提供培訓服務。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法律、法規和當地衛生部門的規定從事經營活動,承擔經營活動中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營管理責任。

2.按照_________的規定完成銷售指標和區域市場發展計劃,每月銷售額不得低於_________元。在同一地區內,第一家店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半年內,銷售業績沒有達到本合同規定的標準,公司有權建立第二家店。

3.維護甲方形象,使用甲方統一製作的業務報表,宣傳資料。不得私自制作宣傳資料,不得做超出甲方宣傳內容的虛假宣傳。

4.必須保證從公司統一進貨,按公司統一價格銷售產品。不得巧立名目變相收取銷售費用,不得以降價、賒貨、等不正當手段破壞市場秩序。

5.必須保證不在店鋪銷售甲方產品以外的同類產品。

6.乙方必須有不少於6平方米的固定經營場所

7.如乙方在本市變更營業地址,須提前向甲方提交變更申請,甲方按新建加盟店程式審查批准後方可變更。如異地變更需重新辦理審批手續。

8.所有甲方產品和甲方有關的企業標識,均屬甲方擁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註冊甲方名稱和甲方的任何企業標識、產品標識,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標識用於本協議以外的任何交易。

9.乙方義務乙方在經營期間,需提前預付款壹萬元整,第一筆預付款於本協議簽署時支付,如預付款不足時,由甲方通知乙方及時予繳,如乙方未能及時補足貨款,甲方有權暫停發貨。甲方根據乙方實際銷貨量於每個月的月中和月底前後結算一次,以後以此類推。乙方根據自己每天實際銷售量在每天下午六點前向甲方預定第二天的訂貨量。甲方按乙方要求的品種及數量在規定的時間內及時供貨,如因訂貨數量的預測不準確造成的損失甲方概不負責。

10.乙方在報單的同時,應填制_保單計劃_,及時傳真至公司業務部,要求字跡清晰,內容完整,以便查對。每日下午18時之前輸入系統的為次日報單,如超時,則造成生產不及時無法供貨,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乙方自行負責。

11.乙方需積極熱情地做好食品諮詢服務和產品零售服務,建立消費者口味檔案,收集並向甲方提供。

第二條加盟收益

1.乙方按統一銷售價銷售

2.乙方負責為所屬區域內專營店配貨和報單。

第三條發貨

1.乙方貨款到達甲方賬戶後當日內發出貨物。如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期發貨,須提前向乙方宣告

2.貨物發出後,甲方電話或物流通知乙方查詢接貨,運費及保險費由乙方承擔,甲方可代辦代收。

第四條驗貨

1.乙方在本地貨站接貨時,應立刻查驗產品外包裝是否完好,如有破損造成損失,應即時與承運單位交涉,並與甲方聯絡。

2.乙方收貨後應即時開箱驗貨,按裝箱單查點數量;不即時開箱驗貨,事後再向甲方提出異議的,恕不受理。

第五條換貨

1.因運輸問題造成產品外包裝損壞或產品損失,乙方須在接到貨後2小時內向甲方提出書面報告,經甲方確認後給予調換產品,逾期恕不受理。

2.乙方委託別人到甲方辦理換貨時,須簽發委託書。

3.如消費者在加盟店所購產品發現質量問題,可告知甲方,經確認後換取同等價格的產品。

4.加盟店在經營過程中,根據售賣需要進行品種調劑,按公司相關規定辦理通知甲方。

第六條退貨換貨

1.乙方與甲方簽訂合同後,不允許退店退貨。

2.經營以後,必須履行__3_年的協議合同,中途不允許退店退貨。

3.__3_年合同期滿時退店不退貨。

第七條加盟資格終止

自願終止

1.乙方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月內,因經營困難無法繼續營業,可向甲方書面申請自願終止加盟資格,品牌使用費不退。

2.乙方經營期滿三年後本合同自動終止,如有意繼續經營,有優先權與甲方重新辦理手續,簽署新的合作合同。

非自願終止

乙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終止其加盟資格:

1.連續7天沒下要貨通知單,又無書面說明。

2.從事違法經營或做出有損甲方聲譽和利益的行為。

3.嚴重違反加盟合同條款或甲方的其它規定。

4.遇有不可抗拒因素、自然災害導致無法經營。

因第1項、第2項、第3項原因終止加盟資格

第八條通知與附件

1.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熟知加盟條件相關的內容,並同意遵守其中的所有條款。

2.乙方在簽署本合同後三日內將品牌使用費、市場保證金、購貨款匯達甲方賬戶。

3.本合同必須和《供貨協議》、一併簽署後正式生效,有效期3年。

4.以上各條款是甲、乙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現,雙方自願簽約,無其它因素影響。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合同中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通過協商不能解決或者一方拒絕協商時,可訴請本合同簽署地人民法院裁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盟合同範本 篇18

甲方暫時不向乙方收取任加盟費用,但首次進貨金額不低於____萬元,乙方可自願預存金(需五千元以上),用於支付服裝進貨時的貨款及進貨中所產生的費用,以提高配貨發貨效率。

加盟合同範本 篇19

不可抗力是指雙方在訂立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如自然災害、地震和國家政府管制或者戰爭等等。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經書面通知之後,本協議內受影響之條款可在不能履行期間及受影響之範圍內中止履行。但任何一方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責任。

加盟合同範本 篇20

本協議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