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填寫說明
1.【填寫說明】本合同總共包括八章內容,為了在確保合同執行力度的同時簡化夫妻雙方對於本合同的法律學習過程,設定本填寫說明,本填寫說明雙方都應確保認真閱讀,以最大限度保護自身權利義務。
2.【填寫說明】拿到合同後先從第二章和第三章開始填寫,描述雙方的姓名,基本的權利義務,婚前婚後財產及區分的時間,所有的下劃線都應當填寫。
3.【填寫說明】第四部分和第五部分由男女雙方分別填寫,請注意男女雙方應當如實填寫,當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因不實的承諾發生糾紛時,協議內容將視為婚前雙方互相的承諾,違背該承諾做出的不實陳述有可能導致嚴重後果。
4.【填寫說明】第六部分描述爭議發生時的解決方案,請不帶有牴觸情緒的認真閱讀並共同填寫。
5.【填寫說明】第七部分描述違約責任,違約責任在本協議中分為5級,每個條款前面有一個括號,請將您認為合適級別填入括號中,沒有填寫的,視為2級違約。
6.【填寫說明】節約時間的填寫合同是怠於行使權利和對自己不負責任的表現,即便不需要的條款,仍然希望填寫合同的雙方認真地閱讀,以增強對婚姻相關法律及合同約定的認識,本協議大部分條款都與法律規定相同,法律沒有規定的部分適用當事人民事意思自治的原則。
7.【填寫說明】本協議由男女一方填寫或代筆的,不影響其對雙方產生約束力。
8.【填寫說明】本協議正式簽訂後,雙方可以協商進行修訂,修訂可以撰寫本協議的補充協議,或者對協議條款進行增添和修改,但修改和增加需經相對方在修改處附近簽字方具有對相對方的約束力,否則只約束書寫方。
9.【填寫說明】由於本協議空白處的填寫內容無法區分時間,為避免事後發生爭議,協議原則上應當一次用同一支筆書寫完畢,協議空白的地方儘量全部填滿,不填寫內容的可以劃叉。
二、背景與通則
10.【男方身份】男方姓名 ,身份證號 。
11.【女方身份】女方姓名 ,身份證號 。
12.【真實性承諾】雙方宣告簽署本協議所有空白不隱瞞真實情況,隱瞞真實情況視為違約,且可作為相對方請求賠償的理由。
13.【法律適用】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司法解釋。
14.【管轄法院】本協議產生的糾紛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被告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15.【結婚時點】雙方約定於 年 月 日作為婚姻登記的時間,當實際婚姻登記時間與約定的時間不一致時,以實際辦理婚姻登記的時間為準。
16.【個人財產】雙方約定在婚姻登記之前取得的財產為雙方個人財產,離婚時不參與分割。
17.【個人財產】男方在簽署本協議時,將男方名下的 銀行的賬戶/卡號 作為男方和女方相處過程中永遠屬於個人財產的部分,該部分不因婚姻關係的存續與否改變其婚前個人財產的性質,但是除女方外,或本協議約定外其他任何人無權將婚後的共同收入存入該賬戶。
18.【個人財產】女方個人財產:男方在簽署本協議時,將女方名下的 銀行的賬戶/卡號 作為男方和女方相處過程中永遠屬於個人財產的部分該部分不因婚姻關係的存續與否改變其婚前個人財產的性質,但是除男方外,或本協議約定外其他任何人無權將雙方婚後的共同收入存入該賬戶。
19.【個人財產】男女雙方個人財產的賬戶(以下簡稱個人專用賬戶)用於雙方在相處過程中區別個人財產及發生的轉化,以及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違約行為及其他引起錢款支付的行為時,用於支付罰金或違約金。
20.【個人財產】男女雙方不得未經對方同意將應屬於雙方共同財產的收益歸於個人賬戶。
21.【個人財產】任意一方違反上條規定的,其個人賬戶將永久視為男女雙方共同賬戶,凡流經該賬戶的財產,無論轉移至何處,相對方皆有權要求分割。
22.【個人財產】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男女雙方自願出資 元作為履行本協議的保障金,雙方應在 銀行建立銀行資金監管賬戶/卡號。
23.【個人財產】雙方同意,男方每月可將 元收入作為男方個人財產予以保留,女方每月可將 元收入作為女方個人財產予以保留。
24.【個人財產】雙方同意,男方每月可將 元收入作為女方個人財產予以保留,女方每月可將 元收入作為男方個人財產予以保留。
25.【個人財產】雙方同意,下列財產無論自然增值、孳息、一方或雙方投資行為導致的增值,皆不影響其個人財產的性質:
(1) ;
(2) ;
(3) 。
26.【共同財產】雙方共同財產的計算時間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結婚登記之日起。
27.【共同財產】共同財產的使用和支配,本協議有約定的遵照協議約定,本協議未約定的,一次性支付 元以下的部分不需要徵得相對方的同意,高於此數額事先未徵得相對方同意的,若事後相對方不同意,則使用該費用的一方構成違約。
28.【共同財產】男女雙方共同享有財產的收益權和使用權,共同享有對共同財產的一切知情權,男女雙方持有共同財產的比例為 (預設為50%:50%)。
29.【共同財產】若上述條款約定男女雙方持有共同財產的比例不同,則持有較大比例的一方,在協商不一致的情況下可以最終確定財產的支配和使用,但支配和使用如果侵犯了相對方的利益,則該行為構成違約。
30.【共同財產】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共同財產。
31.【自然增值及孳息】下列情況屬於自然增值或孳息:
(1)房價上漲導致的房屋升值。
(2)在婚姻登記前買入的股票未經過任何交易的股權增值。
(3)在婚姻登記前通過借貸關係在婚後取得的利息。
(4)在婚姻登記前買入的貴金屬、收藏品、奢侈品等投資品未經交易價格變化導致的增值。
(5) 。
32.【婚前贈與】雙方經協商以結婚為目的互贈財物,贈與以結婚為目的,具有彩禮的性質,若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或受贈方過錯導致雙方感情破裂並離婚的,當事人可要求返還該贈與,不能返還的,應按照實際市場價格進行補償。下列財產屬於該類財產:
(1) 。
(2) 。
三、雙方約定
33.【財產保管】銀行卡及存摺的保管:
(1)名稱:銀行卡A;卡號/存摺號 使用者名稱 開戶行 由 方負責保管。
(2)名稱:子女教育儲蓄存摺;卡號/存摺號 使用者名稱 開戶行 由 方負責保管。
(3) 。
(4) 。
(5) 。
(6) 。
(7) 。
34.【財產保管】網銀賬戶及網銀U盾的保管:
(1)網銀U盾
35.【財產保管】財務記錄的保管:□由男方負責□由女方負責□雙方共同負責。
36.【財物保管】投資理財:□由男方負責□由女方負責□雙方共同負責。
37.【勞動分工】消費品採購:□由男方負責□由女方負責□雙方共同負責。
38.【勞動分工】(水、電費等)費用交納:□由男方負責□由女方負責□雙方共同負責。
39.【勞動分工】洗衣服:□由男方負責□由女方負責□雙方共同負責。
40.【勞動分工】疊衣服:□由男方負責□由女方負責□雙方共同負責。
41.【勞動分工】整理衣櫃:□由男方負責□由女方負責□雙方共同負責。
42.【勞動分工】掃地:□由男方負責□由女方負責□雙方共同負責。
43.【勞動分工】擦窗:□由男方負責□由女方負責□雙方共同負責。
44.【勞動分工】洗杯子:□由男方負責□由女方負責□雙方共同負責。
45.【勞動分工】買菜:□由男方負責□由女方負責□雙方共同負責。
46.【勞動分工】準備早點:□由男方負責□由女方負責□雙方共同負責。
47.【勞動分工】準備午飯:□由男方負責□由女方負責□雙方共同負責。
48.【勞動分工】準備晚飯:□由男方負責□由女方負責□雙方共同負責。
49.【勞動分工】洗碗:□由男方負責□由女方負責□雙方共同負責。
50.【勞動分工】整理傢俱的擺放:□由男方負責□由女方負責□雙方共同負責。
51.【勞動分工】保持窗臺、桌面整潔:□由男方負責□由女方負責□雙方共同負責。
52.【勞動分工】日常家居裝飾:□由男方負責□由女方負責□雙方共同負責。
53.【勞動分工】鋪床:□由男方負責□由女方負責□雙方共同負責。
54.【勞動分工】床單被套清洗:□由男方負責□由女方負責□雙方共同負責。
55.【勞動分工】照顧子女:□由男方負責□由女方負責□雙方共同負責。
56.【勞動分工】接子女上學:□由男方負責□由女方負責□雙方共同負責。
57.【勞動分工】送子女上學:□由男方負責□由女方負責□雙方共同負責。
58.【勞動分工】交通工具的保養維護:□由男方負責□由女方負責□雙方共同負責。
59.【勞動分工】服裝採購:□由男方負責□由女方負責□雙方共同負責。
60.【勞動分工】照顧男方父母及其他親屬:□由男方負責□由女方負責□雙方共同負責。
61.【勞動分工】照顧女方父母及其他親屬:□由男方負責□由女方負責□雙方共同負責。
62.【勞動分工】慰問品、禮品採購:□由男方負責□由女方負責□雙方共同負責。
63.【勞動分工】藥品及醫療採購:□由男方負責□由女方負責□雙方共同負責。
64.【勞動分工】嬰幼兒換洗尿布:□由男方負責□由女方負責□雙方共同負責。
65.【勞動分工】嬰幼兒日間(早8點到晚12點)餵奶:□由男方負責□由女方負責□雙方共同負責。
66.【勞動分工】嬰幼兒夜間(晚12點到早8點)餵奶:□由男方負責□由女方負責□雙方共同負責。
67.【勞動分工】照料嬰幼兒入睡:□由男方負責□由女方負責□雙方共同負責。
68.【勞動分工】其他關於勞動的補充一: 。
69.【勞動分工】其他關於勞動的補充二: 。
70.【勞動分工】在沒有相反約定的情況下,上述勞動為日常事務的,每週至少工作 天,上述勞動為常態事務的,每週原則上不少於一次,為突發性事件的,原則上由承擔義務的一方負責,僱傭他人或委託他人完成工作的,應徵得相對方的同意。
71.【隱私權/知情權】下列工具及密碼屬於隱私權/知情權的範圍:
72.【隱私權/知情權】QQ賬號及密碼□隱私權□知情權;
73.【隱私權/知情權】MSN等其他通訊工具賬號及密碼□隱私權□知情權;
74.【隱私權/知情權】銀行卡賬號及密碼□隱私權□知情權;
75.【隱私權/知情權】身份證□隱私權□知情權;
76.【隱私權/知情權】戶口本□隱私權□知情權;
77.【隱私權/知情權】工作資料□隱私權□知情權;
78.【隱私權/知情權】個人電腦□隱私權□知情權;
79.【隱私權/知情權】個人手機□隱私權□知情權;
80.【隱私權/知情權】個人部落格□隱私權□知情權;
81.【隱私權/知情權】電子郵件□隱私權□知情權;
82.【隱私權/知情權】選為隱私權的專案,雙方皆有權拒絕透露給相對方,任何未通過當事人授權而進行盜取、監聽、跟蹤或偷看的行為,皆屬於違約。
83.【隱私權/知情權】選為知情權的專案,雙方皆應無條件的公開給對方,任何隱藏、修改密碼、刻意隱瞞的行為皆屬於違約。
84.【異性朋友】雙方(□可以□不可以)有異性朋友。
85.【異性朋友】下列異性不屬於本協議約定的異性朋友範疇:
(1)年齡差距10歲以上且不大於18歲或大於40歲的女性。
(2)下班時間一小時外不往來的異性同事。
(3)三代以內直系異性親屬。
86.【異性朋友】曖昧尺度:與異性朋友單獨共同進餐每月不超過 次。
87.【不良嗜好】不良嗜好:不得有下列不良嗜好:
88.【不良嗜好】嗜煙:每天抽香菸 根以上的視為嗜煙。
89.【不良嗜好】酗酒:每週醉酒 次以上的視為酗酒。
90.【不良嗜好】賭博:進賭場賭博或其他一切性質的賭博活動,或涉及一次性賭注 元以上屬於賭博。
91.【不良嗜好】彩票:每週購買彩票現金價值超過 元的屬於不良嗜好。
92.【不良嗜好】吸毒:吸毒即構成違約。
93.【不良嗜好】嫖娼:嫖娼即構成違約,出入聲色場所每週不超過 次。
94.【生活費】生活必需品:生活必需品包括食材、房租、水電、交通費、衛生紙等。
95.【生活費】生活必需品每月支出不超過 元。
96.【生活費】服裝購買:
(1)男方每月購買服裝的費用不應超過 元。
(2)女方每月購買服裝的費用不應超過 元。
97.【生活用品】男方個人用品:男士香水、領帶、襯衣、鞋油、剃鬚刀等。
98.【生活用品】男方個人用品可由雙方購買,男方用共同財產採購個人用品的支出每月不超過 元。
99.【生活用品】生活必需品:生活必需品包括食材、房租、水電、交通費、衛生紙、衛生巾等。
100.【生活用品】生活必需品由女方負責購買,每月支出不超過 元。
101.【生活用品】女方個人用品:包括化妝品、奢侈品、服裝箱包、女鞋等。
102.【生活用品】女方個人用品可由雙方購買,女方用共同財產採購個人用品的支出每月不超過 元。
103.【吵架】吵架:
(1)每週主動挑起爭吵不得超過 次;
(2)每次吵架不得超過 分鐘。
104.【吵架】無論對錯事後一定要先和對方道歉的一方是:□男方□女方□雙方。
105.【離家出走】一方有過錯的,另一方可以離家出走。
106.【離家出走】一方沒有過錯的,另一方在爭吵後離家出走視為違約。
107.【其他日常生活】避孕: 。
108.【其他日常生活】教育:一方有機會接受教育和培訓,該培訓有益於雙方共同的事業和生活時,另一方應無條件支援。
109.【其他日常生活】做飯/忌口: 。
110.【其他日常生活】外賣:一方負責做飯的時間,負責做飯的一方提出外出就餐或外賣的,另一方有權拒絕。
111.【其他日常生活】□男方□女方需定期服用避孕藥物避孕直到雙方登記結婚之日。
112.【其他日常生活】做飯:女方需負責 的做飯。
113.【其他日常生活】外賣:女方負責做飯的時間,女方提出外出就餐或外賣的,男方有權拒絕。
四、女方填寫部分:
114.【女方說明】女方的身高:
115.【女方說明】女方的血型:
116.【女方說明】女方的民族:
117.【女方說明】女方的信仰:
118.【女方說明】女方的工作及收入情況: 。
119.【女方說明】女方的房產情況: 。
120.【女方說明】女方的家庭情況: 。
121.【女方說明】女方的股權情況: 。
122.【女方說明】女方的債務情況: 。
123.【女方說明】女方的其他財產情況: 。
124.【女方說明】女方結婚前的婚姻狀態是□未婚□離異□喪偶。
125.【女方說明】女方是否患有不適合結婚的疾病□是□否。
126.【女方說明】女方是否曾經進行過整容手術□是□否。
127.【女方說明】如果進行過整容手術,具體的手術內容為: 。
128.【女方說明】女方患有哪些需要男方注意的疾病: 。
129.【女方說明】因上述疾病女方需要男方進行的照顧包括: 。
130.【女方說明】女方是否曾經流產□是□否。
131.【女方說明】女方是否能夠懷孕□是□否。
132.【女方說明】女方是否要求必須生育□是□否。
133.【女方說明】女方是否已有子女□是□否。
134.【女方說明】女方寫給男方的話: 。
135.【女方說明】女方的缺點包括: ,男方應儘可能容忍女方上述缺點,不應因上述缺點作為主張感情破裂的原因。
五、男方填寫部分:
136.【男方說明】男方的身高:
137.【男方說明】男方的血型:
138.【男方說明】男方的民族:
139.【男方說明】男方的信仰:
140.【男方說明】男方的工作及收入情況: 。
141.【男方說明】男方的房產情況: 。
142.【男方說明】男方的家庭情況: 。
143.【男方說明】男方的股權情況: 。
144.【男方說明】男方的債務情況: 。
145.【男方說明】男方的其他財產情況: 。
146.【男方說明】男方結婚前的婚姻狀態是□未婚□離異□喪偶。
147.【男方說明】男方是否患有不適合結婚的疾病□是□否。
148.【男方說明】男方是否曾經進行過整容手術□是□否。
149.【男方說明】如果進行過整容手術,具體的手術內容為: 。
150.【男方說明】男方患有哪些需要女方注意的疾病: 。
151.【男方說明】因上述疾病男方需要女方進行的照顧包括: 。
152.【男方說明】男方是否能夠生育□是□否。
153.【男方說明】男方是否要求必須生育□是□否。
154.【男方說明】男方是否已有子女□是□否。
155.【男方說明】男方寫給女方的話: 。
156.【男方說明】男方的缺點包括: ,女方應儘可能容忍男方上述缺點,不應因上述缺點作為主張感情破裂的原因。
六、離婚
157.【感情破裂】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且對相對方違約。
158.【感情破裂】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癒的。
159.【感情破裂】婚前缺乏瞭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160.【感情破裂】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161.【感情破裂】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162.【感情破裂】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163.【感情破裂】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164.【感情破裂】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 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又分居滿 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165.【感情破裂】一方與他人通姦、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166.【感情破裂】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167.【感情破裂】一方好逸惡勞、有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168.【感情破裂】一方被依法判處徒刑 年以上的,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69.【感情破裂】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詢確無下落的。
170.【感情破裂】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171.【感情破裂】女方擅自終止妊娠,與男方因是否生育發生糾紛(本協議中選擇必須生育),致使感情確已破裂。
172.【感情破裂】簽訂本協議時隱瞞了真實情況,致使雙方感情破裂的。
173.【感情破裂】雙方可起訴至法院請求離婚,但在不能證明感情破裂的前提下,起訴方將面臨敗訴風險,並且在六個月內不能再次提起離婚訴訟。六個月後再次提出離婚訴訟的,起訴方將有較大的可能離婚。本條款為風險告知條款,不具有合同約束效力。
174.【分居】男女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不影響本協議的效力及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
175.【財產分割】本協議並非離婚協議,不對離婚時的財產進行約定,但本協議在任何離婚發生時,若當事人經 次有錄音的 小時以上的磋商不能達成合意,則雙方所有共同財產轉化為個人財產,轉化的比例為各自50%。
176.【股權分割】一方婚前持有的股份,婚後因雙方共同努力增值,但增值部分無法舉證的,另一方可要求獲得不低於 萬元的現金補償。
177.【股權分割】一方名義在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額,另一方不是該公司股東的,男女雙方協商一致將出資額部分或者全部轉讓給另一方,過半數股東同意、其他股東明確表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另一方可以成為該公司股東;過半數股東不同意轉讓,但願意以同等價格購買該出資額的,男女雙方就轉讓出資所得財產進行分割。過半數股東不同意轉讓,也不願意以同等價格購買該出資額的,視為其同意轉讓,另一方可以成為該公司股東。
178.【股權分割】一方名義在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額,另一方不是該公司股東的,若持有股份的一方過錯大於另一方,則另一方有權選擇是否無條件取得相應份額的股份。
179.【股權分割】無過錯方認為其他股東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對價顯著低於市場價格的,可以請求按照 萬元的方式計算股權。
180.【房產分割】有證據證明的一方父母出資,無論父母意思表示如何,該份額約定由 雙方 持有的,則 雙方 成為相應份額的債務人,應在父母需要返還時將相應的出資返還。
181.【房產分割】在沒有相反約定的前提下,婚前登記由一方出資登記在出資方一方名下的房產為婚前個人財產,一方出資登記在另一方或雙方名下的,為 共同 財產。
182.【房產分割】一方婚前個人房產,婚後用共同財產還貸的部分,還貸部分增值部分的50%在離婚時應補償給另一方。
183.【房產分割】雙方共同出資對個人房屋進行翻蓋的,該房產將轉化為共同財產,轉化的比例為翻蓋費用佔翻蓋前房屋價值比例的一半。
184.【房產分割】一方個人擁有的房屋,在婚姻存續期間發生拆遷、房改導致一方獲益的,該情形視為婚前個人財產的轉化,但參與拆遷或房改時涉及另一方工齡、戶口或其他身份權利時,另一方應取得 25 %的份額。
185.【房產分割】雙方共同擁有的房屋,由計算過錯影響的比例後,持有比例較高的一方決定房屋的歸屬,相對方應得到對應市場價值的現金補償。雙方持有比例相同的情況下,由願意支付較高補償的一方取得房屋。雙方都不同意支付補償,或者沒有支付能力的,應將房屋拍賣對現金價值進行分割。雙方既不能支付對價,又都不同意拍賣房屋的,該房屋暫不進行分割。
186.【其他財產分割】雙方共同共有,登記在一方名下的股票、理財產品、保險等財產的現金價值的分割,一方要求將股票、理財產品、保險兌現的,另一方應當同意,不同意視為違約。
187.【財產分割的舉證責任】一方有證據或充分理由表明自己不具備舉證條件而相對方具備舉證條件的,一方可提出任意價值由另一方提供反證,另一方能夠提供反證而拒絕提供的,應承擔舉證不能的後果。
188.【財產分割的比例】男女雙方發生本協議約定及法律規定的過錯時,財產分割時每一項過錯為無過錯方增加的比例為 25 %。當一方比例超過100%時,另一方應當賠償。
189.【房產分割】房產分割:雙方在婚內共同出資取得的房產,分割時房屋由持有較大比例的一方享有,向另一方做出不低於市場價格的補償。
190.【子女撫養權】子女的撫養權在分居或離婚期間,若男女雙方經三次有錄音的兩小時以上的磋商不能達成合意,則 1 週歲以上、 10 週歲以下的子女撫養權由無過錯方或過錯較小的一方決定。雙方過錯程度相當時,雙方皆無過錯時,或子女年齡小於1週歲時,女方可以優先獲得撫養權,女方拒絕撫養子女的,男方同意取得子女的撫養權,男方不同意的視為違約,子女年齡大於10週歲時,子女的撫養權優先尊重子女本人的意見,子女要求一方撫養而拒絕撫養的,視為違約。
191.【撫養費】不撫養子女的一方,應按月向子女支付生活費 元,百分之 的醫療費,百分之 的教育費。一次性支出超過 元的需雙方協商方可支出,包括且不限於出國留學、大學學費、夏令營等支出。雙方同時約定 。
192.【扶養費】女方有過錯的,或女方過錯大於男方的,離婚時男方不支付撫養費。男方有過錯的,或男女雙方過錯相當的,女方有權取得 元/月扶養費直至女方再婚之日止。男方有證據證明女方與他人同居超過6個月的,視為再婚。
七、違約責任
193.【違約責任】本協議違約責任共分為5個級別,違約責任的級別以條款前括號中的數字為準,沒有填寫的,視為2級違約。
194.【違約責任】1級違約應承擔違約金 元(推薦為100元),應在違約事由發生3日內支付。
195.【違約責任】2級違約經承擔違約金 元,由守約方保持追索權利直至婚姻關係終止後兩年。
196.【違約責任】3級違約經承擔違約金 元,由守約方保持追索權利直至婚姻關係終止後兩年。
197.【違約責任】4級違約經承擔違約金 元,由守約方保持追索權利直至婚姻關係終止後兩年。
198.【違約責任】5級違約經承擔違約金 元,由守約方保持追索權利直至婚姻關係終止後兩年。
199.【違約責任】違約金由一方個人財產出資,打入另一方個人財產賬戶,若支付違約金的財產為共同財產,則需支付違約金的二倍。
200.【違約責任】違約事由發生後,守約方應將違約事由的發生記入守約方保管的本協議的補充協議後,1級違約金不需要相對方的簽字確認。
201.【違約責任】違約金的追索,守約方應將違約事由追索的時間記入守約方保管的本協議的補充協議後,相對方應簽字,並在7日內支付違約金。
202.【違約責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發生但未追索的違約金,可在離婚時追索。
203.【違約責任】違約金的追索不影響過錯方財產分割時的比例,亦不計入財產分割,或在分割時累計入被分割的財產份額中。
204.【違約責任】本協議涉及的所有現金利益的交付,包括且不限於分割財產、補償金、賠償金、違約金,逾期支付超過合理期限的,應向相對方承擔逾期支付的罰金,該罰金為 元/日。
八、附則
205.【合同份數】一式五份,雙方各持兩份,公證機關備存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06.【合同生效】本協議經男女雙方簽字或蓋章,並經公證機關公證後開始生效。
男方(簽章):女方(簽章):公證機關(簽章):
日期:日期: 日期:
協議人(男方)________________,男,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民族:______族,身份證號碼:________,現住:__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人(女方)________________,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民族:______族,身份證號碼:________,現住:____________________
男、女雙方均系獨身,現年齡較大。為了生活上能有所照料,情感上有所依託,雙方自願結婚。同時為了能夠生活美滿,家庭和諧,雙方及子女特定此協議。
一、男女雙方自願結婚,目的是老年了有個伴,在生活上互相照顧。
二、男女雙方的各自不因此次,導致男方財產轉歸女方及女方子女,或者女方財產轉歸男方及男方子女。
1、婚前甲方擁有帶產權的、建築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的住房(見產權證影印件)為甲方婚前財產;
2、婚前乙方擁有帶產權的、建築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的住房(見產權證影印件)為乙方婚前財產。
3、婚前各自儲蓄,為婚前財產。婚後,各自婚前的儲蓄本金和儲蓄利息仍歸個人所有。婚前財產不變,甲乙雙方的婚前財產由各自原來的子女繼承。
4、婚前各自的債權債務在婚後仍歸個人承擔,對方不負有其受益及償還的權利及義務。
三、甲乙雙方在此約定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有的財產來源收入作為夫妻雙方共同財產使用。
四、甲乙雙方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若有一方生病,雙方子女均負護理、照顧之責。
五、甲乙雙方若一方去世,對方子女不再負有對另一方老人的贍養照料義務。也將自動解除,其身故後撫卹金等各項福利費由各自子女所得,喪事由各自子女負責,骨灰盒由各自子女安放,另一方不得干涉。另一方必須在七日內回到自己子女身邊,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在對方子女家中。在世一方子女必須在七日內接自己父或母回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託。
六、婚後共同財產的繼承權按照法律依據執行。如果本協議的文字理解與上述目的.不一致,以利於符合協議目的的方式理解。甲乙雙方、相關利害關係人即甲乙雙方的子女在此明確:如果甲乙雙方再婚後,無論何時所從事的行為不符合本協議的目的,則行為無效。__(末盡事宜雙方協調解決)__以上協議自簽字時生效
男方:____________男方子女: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女方子女: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見證人: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見證人: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男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乙方(女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鑑於甲乙雙方自願結婚,並希望以協議的形式就雙方婚前和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財產的所有權等事項進行約定,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等法律法規,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第一條 婚前財產的約定
1. 甲方名下財產:
(1)房產:
(2)存款:
(3)股票、投資基金等有價證券:
(4)債券:
(5)其他財產:
2. 乙方名下財產:
(1)房產:
(2)機動車:
(3)存款:
(4)其他財產:
3. (1)雙方對上述各自名下的財產所有權的約定:
甲方乙方各自名下的上述財產均是婚前財產,該財產的所有權分別歸甲方乙方個人所有 。
(2)雙方對上述各自名下財產所產生的投資收益的約定:
甲方乙方各自名下的上述婚前財產的收益分別歸甲方乙方個人所有 。
(3)其他約定:
第二條 婚後所得財產的約定
1. 甲方乙方各自名下的上述婚前財產,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名下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權,在婚後所取得的一切收益均為夫妻共同財產;
2、 甲方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智慧財產權的收益等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第三條 債務
1. 甲方婚前債務: 房產按揭貸款:總額 萬元;首付 萬元;剩餘貸款: 萬元 。無其他債務。故甲方婚前債務為 萬元。甲方婚前債務在甲乙雙方結婚後由甲乙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來共同還貸。甲方房屋中,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可依法分割。
乙方無婚前債務。
若婚後發現任何一方在婚前有上述未列明的個人負債的,由負債一方個人承擔償債義務並承擔因此產生的法律責任。
2. 甲乙雙方婚後為滿足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為夫妻共同負債,由雙方共同負擔。
3. 雙方婚後借債應事先協商一致,任何未經雙方協商並書面同意的用於非日常生活所需的債務,均為舉債方一方債務,由其個人承擔償債責任。
4. 一方單獨舉債,事後由夫妻另一方追認的,應視為夫妻共同債務。
5. 其他約定:
第四條 夫妻財產的管理和處分
1. 歸屬夫妻共同財產的管理和處分
(1)因日常生活需要而管理或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決定。
(2)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
2. 歸屬一方的個人財產由財產歸屬一方進行管理和處分。
3. 任何一方不得隱藏和轉移婚後夫妻共同財產,如有隱藏和轉移行為的,另一方發現後有權取得對方所隱藏或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
4. 關於夫妻財產管理和處分的其他約定:
第五條 日常開支
1. 家庭的日常必需開支(糧油、水電、煤氣、固定電話等支出) 承擔。
2. 重要開支約定:
3. 關於日常開支的其他約定:
第六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 應當互相尊重、互相忠實。
2. 雙方不得對對方實施家庭暴力,不得虐待和遺棄對方及其他家庭成員。
3. 雙方有互相撫養的義務。
4. 一方對己方的父母盡贍養義務,對方應當與給支援。
5. 其他約定:
第七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成立,自雙方辦理完畢結婚登記手續後生效。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簽章)
乙 方:(簽章)
簽署日期:
男方:,身份證號:
女方:,身份證號:
雙方因相識戀愛至今,感情真摯,現準備登記結婚,為妥善處理雙方的財產問題,避免影響婚後夫妻感情或將來可能出現的爭議,特就有關婚前和婚後的情況約定如下:
婚前債權債務約定
第一條男方婚前有債權元,債務元;女方有債權元,債務元。雙方確認以上債權債務屬於個人的債權債務,結婚後,上述權利和義務各自享有和承擔。
第二條婚後,如果一方出現經濟困難,另一方可以自願代替償還債務。
婚前財產約定
第三條婚前,男方有以下財產,屬於男方個人所有:
1、房產處:房產證號
2、汽車輛:車輛行使證號
3、股權:
4、其他:
第四條婚前,女方有以下財產,屬於女方個人所有:
1、房產處:房產證號
2、汽車輛:車輛行使證號
3、股權:
4、其他:
第五條雙方確認,婚前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不因雙方結婚變為夫妻共同財產。
第六條對於在男女雙方各自名下的房屋貸款,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處理:
1、各自償還;
2、共同償還,婚後還貸部分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第七條男女雙方上述財產在婚後的收益,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歸各自所有
2、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結婚財產
第八條為籌辦雙方婚禮和以後生活的需要,雙方以及雙方的親友為男女雙方購買以下財產:
雙方確認,上述財產由夫妻二人共同使用,共同所有。
婚後生活
第九條雙方結婚後均負有忠誠義務,應當尊重對方,理解對方,照顧對方。
第十條雙方在婚後共同生活中,對於家庭事務有平等的決定權,任何一方不得瞞著對方作出對家庭生活有重大影響的決定。
第十一條鑑於女方和男方生理上的差異,男方應當負責家庭中的體力活,承擔起照顧女方的責任。
第十二條家務活由雙方共同承擔,一方因工作、身體等原因不能從事家務活時,另一方應當理解。
第十三條任何一方不得干涉另一方的工作和生活,如出現工作調動等原因,一方需要離開家庭所在地時,應當提前與另一方協商,另一方應當給予諒解。
婚後財產
第十四條結婚後,雙方的所有沒有在此協議中約定的收入都視為夫妻共同財產,男女雙方擁有平等的處置權,一方在處置夫妻共同財產超過萬元時,應當事先同另一方協商。如另一方不同意,由此產生的債務由作出決定方承擔,離婚時,此項債務作為作出決定方的個人債務,不得用夫妻共同財產清償。
第十五條婚後,按照法律規定屬於夫妻一方個人的財產,由個人享有,但另一方如果經濟困難,應當給予幫助。
第十六條婚後,屬於夫妻共同生活的支出,由雙方共同承擔,在夫妻共同財產不足時,雙方均有義務從各自財產中支付,但事後有權從夫妻共同財產中補回。
子女撫養、老人贍養
第十七條子女有權利向任何一方要求給予經濟幫助,雙方均不得拒絕。
第十八條雙方均負有照顧和教育子女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九條雙方均負有照顧自己和對方父母的義務,不得虐待、遺棄、侮辱對方父母。
第二十條照顧雙方父母及親友禮品饋贈,優先從夫妻共同財產中支付。第二十一條雙方應當平等的對待雙方的父母,任何一方不得搞差別性待遇。
離婚
第二十二條在雙方感情確實破裂時,可以協議離婚或訴訟離婚。
第二十三條因一方身體原因,導致雙方不能過正常夫妻生活時,另一方主有權提出離婚。此種情況下離婚,雙方均視為無過錯方。
第二十四條一方在患有重大疾病期間,另一方不得提出離婚。
第二十五條一方的父母患有重大病病期間,另一方不得提出離婚。若提出離婚,一方也同意,提出方仍然應當承擔一方父母治病所需費用的一半,一方有權通過協商或訴訟的途徑主張。
第二十六條離婚後,無論基於何種原因,任何一方均不得發表對另一方帶有侮辱性、誹謗性的言論,更不得做出影響另一方工作生活的行為。
第二十七條一方患有久治不逾的疾病且無過錯,若另一方堅持提出離婚,應當給予患病方充分的補償,以保證患病方日後得到妥善的治療。若日後補償費用不足,提出離婚方仍然應當承擔另一方治病費用的30%。提出方不履行時,患病方有權通過訴訟維護自己的權利。
離婚時財產處理及補償
第二十八條因一方過錯導致男女雙方離婚時,過過錯方不得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只能拿回屬於自己的婚前財產。
第二十九條過錯方,在離婚時另外給另一方一次性補償元人民幣。
離婚時子女歸屬
第三十一條離婚時,對於子女的歸屬,應當優先徵求子女的意見,若子女決定跟隨一方時,被跟隨方不得拒絕,另一方不得干涉。
第三十二條若子女年齡小於十週歲,過錯方應當優先聽從另一方對子女的安排,不得提出異議。無過錯方在作出安排時,應當適當考慮子女的意見。
第三十三條若子女決定跟隨無過錯方,過錯方應當每月支付撫養費為月收入的%,但每月不得低於元人民幣,直至子女滿十八週歲。
第三十四條若子女決定跟隨過錯方,無過錯方也同意,無過錯方每月支付撫養費為月收
入的%,但每月不得低於元人民幣,直至子女滿十八週歲。
第三十五條子女在男女雙方離婚後,患上重大疾病或因上學等原因而需要較大費用時,由男女雙方平均負擔。若一方沒有經濟能力,另一方應當及時支付,但事後另一方應當償還,並出具書面憑證。
第三十六條無論女子跟隨哪一方,另一方都有探視的權利,但不得影響孩子的學習和被跟隨方的正常生活。
其他約定
第三十七條本協議中未約定的事項,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視為雙方享有平等權利和義務,但一方能證明另一方有過錯的除外。
第三十八條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糾紛,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九條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男方:女方:
年月日年月日
【篇三】
甲方(男方):張某,男,漢族,1963年2月11日出生,美國國籍,護照號碼:______
乙方(女方):李某,女,漢族,1966年3月11日出生,中國上海籍,住_。身份證號:____
鑑於:甲、乙雙方經自願相識相戀,並打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成為合法_;
鑑於:在任何一方死亡、離婚或其他情況下導致雙方婚姻終止前,雙方希望就其因婚姻而對另一方的財產享有的權利或義務做出預先陳述;
鑑於:雙方已經充分知曉對方的婚前財產(女方婚前財產詳見本協議附件);
鑑於:訂立本協議時,雙方根據意思自治,已充分了解其各自權利及訂立本協議的後果;
鑑於:雙方知曉且明瞭本協議內容,簽署本協議未受任何脅迫和壓力。本協議基於公平、自願的原則,按照雙方的意志對雙方的婚前財產和婚後取得財產進行處理;
鑑於:本協議的訂立在於防止今後可能出現的財產糾紛;
雙方在此訂立協議如下:
一、關於婚前財產的約定
(略)
二、關於婚後財產的約定
(略)
三、債務
(略)
四、日常開支
(略)
五、其他
1.任何一方因處分其個人財產而給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損失由財產所有人自行承擔。
2.若發生分居、離婚,任何一方不得向另一方主張分割婚前財產及婚後屬於各方的財產。
3.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4.本協議及其附件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機關留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5.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並經公證機關公證後生效。
甲方:乙方:
20__年月日20__年月日
一、合同填寫說明
1.【填寫說明】本合同總共包括八章內容,為了在確保合同執行力度的同時簡化夫妻雙方對於本合同的法律學習過程,設定本填寫說明,本填寫說明雙方都應確保認真閱讀,以最大限度保護自身權利義務。
2.【填寫說明】拿到合同後先從第二章和第三章開始填寫,描述雙方的姓名,基本的權利義務,婚前婚後財產及區分的時間,所有的下劃線都應當填寫。
3.【填寫說明】第四部分和第五部分由男女雙方分別填寫,請注意男女雙方應當如實填寫,當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因不實的承諾發生糾紛時,協議內容將視為婚前雙方互相的承諾,違背該承諾做出的不實陳述有可能導致嚴重後果。
4.【填寫說明】第六部分描述爭議發生時的解決方案,請不帶有牴觸情緒的認真閱讀並共同填寫。
5.【填寫說明】第七部分描述違約責任,違約責任在本協議中分為5級,每個條款前面有一個括號,請將您認為合適級別填入括號中,沒有填寫的,視為2級違約。
6.【填寫說明】節約時間的填寫合同是怠於行使權利和對自己不負責任的表現,即便不需要的條款,仍然希望填寫合同的雙方認真地閱讀,以增強對婚姻相關法律及合同約定的認識,本協議大部分條款都與法律規定相同,法律沒有規定的部分適用當事人民事意思自治的原則。
7.【填寫說明】本協議由男女一方填寫或代筆的,不影響其對雙方產生約束力。
8.【填寫說明】本協議正式簽訂後,雙方可以協商進行修訂,修訂可以撰寫本協議的補充協議,或者對協議條款進行增添和修改,但修改和增加需經相對方在修改處附近簽字方具有對相對方的約束力,否則只約束書寫方。
9.【填寫說明】由於本協議空白處的填寫內容無法區分時間,為避免事後發生爭議,協議原則上應當一次用同一支筆書寫完畢,協議空白的地方儘量全部填滿,不填寫內容的可以劃叉。
二、背景與通則
10.【男方身份】男方姓名,身份證號。
11.【女方身份】女方姓名,身份證號。
12.【真實性承諾】雙方:
協議人:_________,男,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單位,住所,聯絡方式協議人:_________,
女,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單位,住所,聯絡方式_________與_________於年月日經登記結婚,現因感情破裂,故協議離婚如下:
一、子女及老人扶養條款:(應明確扶養物件,扶養人,扶養費用的金額、支付期限、支付方式。
例如:女兒_________由母親_________撫養,丈夫每月承擔撫養費|________元,並承擔其高中畢業之前所有教育費、醫療費等生活、教育費用的百分之八十。
前述每月撫養費按年支付,每年1月1日前付清;其他費用雙方協商後及時支付,如不能協商一致,由母親決定支付方式與期限。)
二、探視條款:(應明確探視的時間、地點、以及費用等問題。
如。
父親可於每月的第一個星期五晚上六點接兒子到其居住地生活四十八小時,於星期日晚上六點送回母親居住地,如遇特殊情況可在協商一致的情況下,按協商結果辦理。)
三、除房屋外的原共同財產的處理條款:(應該附加財產的分割清單)
四、住房的處理:(應該明確住房的所有權與使用權的分配,在所有權轉移的情況下約定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辦理期限。)
五、雙方共同債權債務的處理條款。
協議人:(簽名)協議人:(簽名)
年月日
協議人(男方):____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
協議人(女方):____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
協議人雙方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手續,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育子女。
現雙方就分居一事達成如下離婚分居協議:
一、________________與________________自願分居。
二、夫妻共同財產有:根據客觀情況,詳細列明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
確定夫妻共同財產暫歸夫妻一方管理。
三、夫妻共同債權、共同債務有:詳細列明。
除已列明的共同債權、共同債務外,分居期間發生的債權和債務,在誰的名下,則由誰享有或承擔。
四、夫妻在分居期間的所得為各自所有。
五、分居期間,婚生子女的監護權,暫歸_____________。
另一方給付撫養費________元/月。
給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
未直接撫養子女一方每月享有________次探望權。
在每個月________,時間為________。
探望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
遇有特殊情況,探望次數、時間、地點等可由雙方根據子女情況另行約定。
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協議人:_________________協議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立遺囑人: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立遺囑人: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由於擔心我夫妻二人去世之後,繼承人因遺產繼承問題發生爭執,故我夫妻二人於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區立下本遺囑,對我夫妻二人所擁有的財產、權益等作出如下處理:________________
一、財產情況我夫妻二人目前擁有的主要財產和權益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_______
1、房產我夫妻二人名下目前共擁有房產處,其具體情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
(1)位於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號_____________室的房產1處,房產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內部裝修及物品情況:_______________;
(2)位於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號_____________室的房產1處,房產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內部裝修及物品情況:_____________。
2、股權我夫妻二人目前擁有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股權。(公司基本情況:________________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註冊號為_____________,註冊資我夫妻二人民幣_____________萬元)
3、債權債務人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於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向我夫妻二人借款人民幣元,並簽訂編號為_____________的借款合同,約定利息為%/年,約定於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向我夫妻二人連本帶息一次性進行償還,擔保人為_____________。
4、債券我夫妻二人持有_____________發行的債券,持有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債券型別:___________________,債券到期日為: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利息為%/年。
5、股票。我夫妻二人目前持有股票程式碼為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公司股票股;股票程式碼為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公司股票股
6、存款。我夫妻二人目前在_____________銀行開設賬號為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賬戶,賬戶中共有存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年利息為%。
7、基金我夫妻二人目前持有程式碼為_____________的基金,持有份額為。
二、財產繼承我夫妻二人去世之後,包括但不限於上述所列舉的我夫妻二人屆時實際擁有的全部財產及權益均由_____________個人繼承(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與我夫妻二人關係:___________________)。繼承人於我夫妻二人去世後從我夫妻二人處實際繼承的財產、權益情況,以其繼承時我夫妻二人實際擁有的財產、權益情況為準。如繼承人繼承遺產時有配偶的,繼承人所繼承財產和權益與其配偶無關,均為繼承人的個人財產。我夫妻二人在此明確,訂立本遺囑期間我夫妻二人神智清醒且就訂立該遺囑未受
到任何脅迫、欺詐,上述遺囑為我夫妻二人自願作出,是我夫妻二人內心真實意思的表示。我夫妻二人其他親屬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不得以任何理由對繼承人繼承我夫妻二人全部遺產及權益進行干涉。
立遺囑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立遺囑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