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撫養費協議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生育子(女)壹人,現就子(女)_____的撫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________ ,歸甲(乙)方撫養。
二、1、從______ 年____月____日起由乙(甲)方每月付給甲(乙)方____ 元作______ 的撫養費(直至十八歲)。撫養費可根據對方經濟狀況作適當調整,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2、______十歲後隨父隨母由其自己選擇。
三、_____的醫藥費,在 元以內由撫養方先墊付,憑票甲、乙雙方各承擔一半,超過 元,由撫養方通知未撫養方,雙方共同承擔。
四、甲(乙)方可在 (時間)探望子女,乙(甲)方應積極配合。
五、協議一經簽字即為生效,雙方共同遵守,否則一切責任概由違約方負責。
此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壹份。
甲 方: 乙 方:
_____年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月____日
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族,生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族,生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
男女雙方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婚姻登記機關登記結婚。鑑於男方婚後於__________年開始用女方信用卡貸款__________萬,且未將貸款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為維護女方合法財產權益,故男女雙方就該貸款達成如下協議:
一、貸款詳細情況
男方於20__年使用女方信用卡陸續進行貸款,貸款在女方名下,共計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二、權利義務
1、現經雙方協商,男方同意將貸款中的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作為個人債務,限期_____年歸還。(____年___月____日之前歸還)
2、男方後續實施的貸款為男方的個人債務,與女方無關。
三、其他
1、雙方均認可,簽訂本協議內容是自己的真實意思表示,並已向律師諮詢瞭解過中國法律有關規定,也明確簽訂本協議的法律後果;雙方也認可,在簽訂本協議時身體健康,神智清楚,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簽訂本協議後,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3、若男方沒有按照本協議履行五年內歸還__________元貸款的義務,男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向支付女方違約金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
4、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有一方認為需要修改,需向另外一方提出修改建議和理由,雙方協商同意後方可修改,並形成本合同的附件。如未達成新的修改意見,則原合同繼續有效。
5、若本協議部分條款被認定為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
6、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執一份。各份合同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各方簽署後生效。
男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 女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
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男方:
姓名:
出生時間:
民族:
身份證號:
女方:
姓名:
出生時間:
民族:
身份證號:
男女雙方經協商,準備結婚,現雙方就婚後財產制度等相關財產事項作如下約定。
一、婚後財產製度
結婚後,男女雙方實行分別財產制,即婚前及婚後取得的所有財產在誰名下歸誰個人所有,不適用我國的法定財產製度——婚後所得共同制。此處所述的財產包括但不限於:
產生或存在於境內或境外的所有財產,具體形式如:
1.勞動收入,如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投資收入;
4.接受贈與的收入,贈與人明確贈與雙方的除外;
5.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6.在一方婚前個人財產基礎上產生的其他收益;
7.一方因侵權所獲得的賠償或補償款;
8.一方作為繼承人繼承的遺產,但被繼承人明確表示由夫妻雙方共同繼承的除外;
9.個人名下的債權;
10.保險和信託利益;
11.各類動產或不動產;
12.其他各類財產和收益。
二、男方向女方支付的補償款
考慮到婚後女方以照顧家庭為主,男方為主要的經濟來源人,為保障女方的權益,男方應每年向女方支付一定的家務勞動補償款,作為女方的個人財產,具體補償方法為:
1.在女方不工作,全職照顧家庭的情況下,男方每年補償女方 萬元人民幣價值的財產。
2.如女方有工作,男方每年補償女方 萬元人民幣價值的財產。
3.以上補償的財產可以存款、不動產,信託受益等各種形式體現。
4.男方對女方家人補償財產,也視為對女方的家務勞動補償,應涵蓋在上述補償款內。補償可以由男方、男方家人或指定的其他人對女方支付。
例如,男方通過他人設立的海外信託,將女方父母列為受益人,則女方父母每年信託受益也應記入補償款。
5.上述補償款可逐年按期給付,也可由男方一次性給付較大價值的財產,然後按每年應給付補償款數額折抵,舉例如下:
例如,女方不工作,男方在第一年為女方購買人民幣 萬元價值的住房一套,則 年內男方不需再補償女方,視為男方一次性支付完女方 年的補償款。
6.該補償的期限以男方工作年限及男方有收入為準,即男方年老不再工作時,或男方因其他原因未獲得收入時,則停止補償。如男方雖不工作但仍有某些特定收入的,雙方可根據當時情況再行協商補償事項,簽訂補償協議,對補償數額和頻率做一定的調整。
三、生活費及子女撫養費
雙方婚後共同生活產生的生活費以及子女撫養費主要由男方承擔,女方根據自己的財產情況自願承擔。
四、婚後的債務
1.由於男女雙方婚後實行分別財產制,因此,結婚後一方名下所欠債務應視為該方個人債務,由其用個人財產自行承擔。
2.根據民法典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如債權人不知道雙方適用分別財產制,仍可主張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因此,男女雙方在婚後向他人有大額借款前,有義務讓債權人知曉本約定的內容。
五、財產代持
因生意等需要,婚後雙方可能需要配偶代持某些財產,對代持的財產,不以實際記名人或持有人為財產所有人,財產的歸屬應以書面的代持約定為準,歸實際所有權人所有,也不是夫妻共有財產。在必要時,代持人應將代持財產歸還至實際所有人名下。
六、夫妻共同財產
結婚後,如產生一定的夫妻共同財產,如他人贈與二人的財產,可以作為共同共有財產處理。
七、和諧互諒
結婚後,雙方應本著和諧互諒的原則,協商處理日常開支和子女撫養問題,日常主要開支由男方承擔,但雙方均可自由使用一定的個人財產投入夫妻生活,作為互相贈與及支援。
八、法律適用
考慮到雙方婚後有移民、變更國籍的可能,特對法律適用作如下約定:
本協議在中國簽訂,關於本協議的效力,適用中國法律,本協議效力不受雙方婚姻締結國、經常居住地國、任何一方國籍國、任何一方財產所在地國的法定財產製度的影響。
對本協議內容、條款的解釋,適用中國法律,不受雙方國籍或居所變更等的影響。
九、其它事項
1.雙方均認可,簽訂本協議內容是自己的真實意思表示,並已向律師諮詢瞭解過中國法律有關規定,也明確簽訂本協議的法律後果;雙方也認可,在簽訂本協議時身體健康,神智清楚,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簽訂本協議後,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3.本協議以中文簽訂,若將來出現協議外文翻譯件與本協議含義衝突時,以中文版為準。
4.本約定除雙方協商解除外,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可撤銷,雙方自願在任何因本協議提起的訴訟中受本協議條款的約束。
男方(簽字):
年 月 日
女方(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