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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書(固定期限)(精選14篇)

欄目: 合同書 / 釋出於: / 人氣:1.02W

勞動合同書(固定期限) 篇1

甲方:__________

勞動合同書(固定期限)(精選14篇)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乙方:__________

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參加本單位工作時間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協 議 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規、 規章, 現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定本合同,以便在今後工作中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月,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 止。

二、崗位職務及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從事工作,擔任部(店) 。

第三條 乙方應按甲方所訂《 制度》有關規定按時保質保量完成相應的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乙方工實行 工作制。

第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制定有關工作規範

第六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和有關法律法規教育和培訓。其費用由甲方承擔,若乙方違約解除合同,應賠償甲方此項費用。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對乙方進行薪酬分配。

第八條 甲方每月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基本工資,其中試用期基本工資為 元,轉正後為 元。並視經營情況和乙方貢獻大小向乙方發放相應數量的獎金。

第九條 甲方因特殊原因需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依法安排乙方換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十條 由於甲方原因致使乙方臨時下崗待工的,甲方應保證乙方每月生活費不低於 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方按國家及四川省社會保險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及醫療保險等。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負傷,其工資及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四川省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和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規範,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乙方應遵守職業道德,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做有損客戶和甲方利益的事。

第十五條 乙方應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有關培訓,努力提高自身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

第十六條 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私下銷售甲方所經營產品以外的其他類似產品。

17.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十四、十五及十六條規定,

甲方可給予其相應紀律處分,直至解除合同,並追究其相應經濟責任及其他法律責任。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相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20.因乙方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在合同期內甲方需對乙方 作升(降)職的,雙方應另行訂立合同,本合同自然終止。

第二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考核不合格;

2.有違反本合同第十三、十四、十五及十六條規定情節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應在三十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固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外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全體員工說明情況,聽取員工代表或工會意見,並向勞動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如依本條第一款解除合同後,甲方在六個月內再錄用人員的,應優先錄用乙方。

24.乙方有以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 二十二、二十三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固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3、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條 乙方解除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 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合同即行終止。當事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的,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一方或雙方違反或解除本合同所可能涉及

的經濟補償或賠償,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執行。

九、勞動爭議處理

29、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

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合同一方或雙方應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或雙方也可直接向該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三十條 甲方所制訂的《四川省香氏健康產業有限公司員工工資及晉升考核暫行制度》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三十一條 甲乙雙方其他約定:

32.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四川省有關規 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3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籤 字、蓋章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合同制工人招聘合同

招聘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

受聘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

第一部分 協 議 書

甲方招聘合同制職工,按有關規定,已報請有關部門批准。甲方已向乙方如實介紹涉及合同的有關情況;乙方已向甲方提交勞動手冊。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____ 年(或____ 個月),從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

第二條 試用期限

試用期限為____個月(或____年)。即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試用期限的長短,有關部門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有關部門無規定的,由招聘方根據受聘方的工作能力和實際水平確定。)

第三條 職務(或從事某工種的工作)

甲方聘請乙方擔任____ 職務(或從事某工種的工作)。

第四條 工作時間

每週工作____天,星期____休息。每天工作時間為____小時。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為期限的合同,工作時間由雙方商定。)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在試用期間,月薪為____ 元。試用期滿後,按乙方的技術水平、勞動態度和工作效率評定,根據所評定的級別或職務確定月薪。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為期限的合同,亦可按工作量確定報酬,實行計件工資的,按計件付酬。)

(二)乙方享受的崗位津貼和獎金待遇,與同工種固定職工相同。

第六條 生活福利待遇

(一)補貼待遇:乙方享受交通費補貼、糧食補貼、取暖費補貼等與固定職工相同。

(二)假日待遇:乙方享受節日假、婚假、產假、喪假與固定職工相同,工作滿一年以上需要探親的,可享受____ 天(包括在路途中的時間)的探親待遇,工資照發,路費報銷。

第七條 勞動保護。

(乙方的勞動保護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乙方患病、傷殘、生育等待遇以及養老保險辦法。

(本條國家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無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第九條 政治待遇和勞動紀律要求

(一)乙方在政治上享有同固定職工一樣的權利,如參加民主管理企業的權利,參加黨、團組織和工會的權利等。

(二) 訂立有一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乙方,在擔任領導職務以後,如職務是有任期的,在勞動合同期限短於領導任期的情況下,可以將合同期限視為領導職務的任期;如果職務是沒有任期的,可以視為改訂沒有一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三) 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單位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分配,堅持出勤,積極勞動,保證完成規定的各項任務。

第十條 教育與培訓

甲方應加強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教育、遵紀守法教育、安全生產教育,根據工作和生產的需要進行業務、職業技術培訓。

第十一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

(一)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允許變更勞動合同:

1.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並不因此而損害國家和社會的利益;

2.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規定已經修改;

3.由於甲方單位嚴重虧損或關閉、停產、轉產確實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規定,或由於上級主管機關決定改變了工作任務、性質;

4.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二) 在合同沒有變更的情況下,甲方不得安排乙方從事合同規定以外的工作,但下列情況除外:

1.發生事故或自然災害,需要及時搶修或救災;

2.因工作需要而進行的臨時調動(單位內工種之間、機構之間);

3.發生不超過一個月時間的短期停工;

4.甲方依法重新任命、調動、調換訂立沒有一定期限勞動合同職工的工作;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解除勞動合同,除因乙方違法犯罪或乙方不履行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本單位管理章程的規定被開除的,以及乙方擅自解除勞動合同的以外,甲方應按規定發給辭退補助費和支付路費。

解除勞動合同時,雙方應按規定辦理解除手續。甲方應按規定將解除合同的情況報告有關機關核准。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 甲方無故辭退乙方,除應發給辭退補助費和路費外,應償付給乙方違約金____ 元。

(二) 甲方違反勞動安全和勞動和勞保規定,以致發生事故,損害乙方利益的,應補償乙方的損失。

(三) 乙方擅自解除合同,應賠償甲方為其支付的職業技術培訓費,並償付給甲方違約金____ 元。

(四)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操作規程,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按處理固定職工的規定予以處理。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期滿後,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第十五條 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起生效。甲乙雙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按( )解決:

(1)依法向勞動合同的管理機關請求處理,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 份,報主管機關、勞動合同管理機關(本合同如經公證,則應交公證處留存一份)......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 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 方(蓋章):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外合資企業勞動合同

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系中合資經營企業,現聘用__先生/女士(以下簡稱乙方)為甲方合同制職工,於__年__月__日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工作部門____職位(工種):

第二條 試用期乙方被錄用後,須經過__個月的試用期。在試用期內,任何一方均有權提出終止合同,但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如甲方提出終止合同,須付給乙方半個月以上的平均實得工資,作為辭退補償金。試用期滿時,若雙方無異議,本合同即正式生效,乙方成為甲方的正式合同制職工。

第三條 工作安排甲方有權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現安排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務。

第四條 教育培訓在乙方被聘用期間,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訓練。

第五條 生產、工作條件甲方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否則乙方有權拒絕工作或終止合同。

第六條 工作時間乙方每週工作不超過六天,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不含吃飯時間)。如因工作需要加班加點,甲方應為乙方安排同等時間的倒休或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加班加點費。

第七條 勞動報酬甲方每月按本公司規定的工資形式和考核辦法確定乙方的勞動所得,以現金人民幣向乙方支付工資、獎金,並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各種補貼及福利費用。

第八條 勞動保險待遇甲方按照國家勞動保險條例的規定為乙方支付醫療費用、病假工資、傷殘撫卹費、退休養老金及其它勞保福利費用。乙方享受元旦、春節、"五一"、"十一"等共七天國家法定有薪假日。乙方家屬在外地的,乙方實行計劃生育的,分別按國家規定享受探親假待遇和計劃生育假待遇。乙方符合公司休假條件的,享受年休假待遇。

第九條 勞動保護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的需要,按國家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保護用品和保健食品。甲方安國家規定在女職工經期、孕期、產褥期、哺乳期對其提供相應的勞動保護。

第十條 勞動紀律乙方應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規定,《職工守則》及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十一條 獎懲甲方將根據乙方的工作態度,勞動表現,貢獻大小,按照本公司獎懲條例給予乙方物質和精神獎勵。乙方如違反《職工守則》和甲方的其它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給予乙方處分。乙方如觸犯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甲方將予開除,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十二條合同期限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年,於__年__月__日到期。

第十三條 本公司《職工守則》(略)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公司總經理(或其代表)簽章

職工個人簽章__年__月__日

聘請外籍工作人員合同

__(聘方)聘請__(受聘方)為外籍工作人員(或____語教師),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聘期為__年(學校可按學期、學年定),自__年__月__日到職之日起,至__年_月__日離聘之日止。

第二條 受聘方的工作任務,商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應按時、按質完成以上工作任務。聘方應為受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受聘方在工作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聘方應予採納。雙方應積極合作。

第三條 中國政府法定的工作日為:每週六天,每天八小時(教師按周課時填寫)。

第四條 聘方每月付給聘方工資人民幣__元,並按附件規定提供各項生活待遇。

第五條 受聘方遵守中國政府的法律、法令、有關規定和聘方的工作制度。

第六條 雙方均不得無故提前終止合同。受聘方如中斷合同,必須在離華前一個月向聘方提出書面申請,未經聘方同意,受聘方仍應照常進行工作。聘方自同意之日起的兩週後,停發工資,並停止提供受聘方及其家屬的有關生活待遇,回國的一切費用自理。

受聘方違犯中國政府法令,聘方有權提出解聘。自提出解聘之日起一個月內工資照發,但受聘方應在此期間內安排回國。聘方負擔受聘方及其家屬在中國境內的旅費,國際旅費自理。

對瀆職的受聘方,聘方有權提出解聘,自提出解聘之日起一個月內,安排受聘方回國。受聘方及其家屬回國的旅費,由聘方支付,其它一切費用自理。

第七條 受聘方因健康原因,經醫生證明連續病休兩個月後仍不能繼續工作,聘方有權提出提前終止合同,並根據受聘方的健康狀況,於一個月內安排其回國。聘方提供受聘方及其家屬回國的飛機票和負擔按規定限量的行李託運費。

第八條 本合同自聘期開始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如要求延長聘期,均應在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向對方提出,由雙方協商確定,並另籤延聘合同。延聘合同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在延聘期內繼續有效。雙方均未提出延長聘期或一方不同意延長聘期時,本合同期滿即失效。

第九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有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條 本合同用中方和__方(外文略)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聘方__(蓋章)受聘方__(簽字)

__年__月__日

停薪留職合同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 協 議 書

根據國家勞動人事部〔1983〕61號"關於企業職工要求'停薪留職'問題的通知"的檔案精神,為合理安排企業過剩人員,准許部分職工停薪留職,自謀職業,從事有益於社會的勞動。乙方自願申請停薪留職,另謀職業,經與甲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薪留職期限:從一九____年____月______日起到一九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共為____年。

二.停薪留職期間,甲方應保留乙方的國營職工的工籍,並連續計算其工齡。

三.停薪留職期間,如遇工資調整,按工資調整政策予以評定,評定的附加條件是乙方履行本合同,如符合條件,甲方應予乙方升級,待合同期滿後,乙方回原單位工作時,按調整後的工資級別執行。

四.停薪留職後,乙方可以從事各種正當的經營活動,需要辦理的手續,由本人自理;如確需甲方出具證明的,甲方可以證明其實屬停薪留職人員。四,停薪留職後,乙方不享受工資,獎金,勞保福利,醫療費,糧食副食補貼等待遇。

五.停薪留職期間,乙方按基本工資的___%向甲方繳納勞動保險基金___元,每月____日前繳納。逾期六個月連續不按期繳納,甲方可以對乙方作自動離職處理。

六.停薪留職期間,如乙方因病、殘而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甲方按退職辦法予以處理。

七.停薪留職期間,乙方必須遵紀守法,如從事非法活動,符合《企業職工獎懲條例》規定的開除條件,甲方有權按規定予以開除。

乙方必須遵紀守法,如從事非法活動,符合《企業職工獎懲條例》規定的開除條件,甲方有權按規定予以開除。

八.停薪留職期滿,乙方願意回原單位工作,須在一個月前提出申請,以便甲方按時予以安排工作;停薪留職期滿後一個月內,乙方未申請回原單位的,甲方可以按自動離職予以處理。

九.本合同在履行期間,合同條款如與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和法規有牴觸,按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和法規執行。

十.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停薪留職期限起算之日起生效,在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根據國家的有關政策規定進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主管部門,(如經公證,應交公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單位(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一九____年____月______日訂

中外勞務合同

甲方:________ 國 公司

法定地址:

電話: 電傳:

電報掛號:

乙方:中國__________ 公司

法定地址:

電話: 電傳:

電報掛號:

第一部分 協 議 書

第一條:根據甲方的願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國工程師、技術工人、行政人員(翻譯、廚師)在________國工作。具體人數、工種、工齡和月工資見本合同附件(略)。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乙方人員出入中國國境和過地間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並負擔其費用,乙方人員出入________國國境的簽證和在________國境內所需辦理的居留、勞動許可證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並負擔其費用。

第三條:

1、乙方人員在________國工作期間,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人員支付每月的工資。

2、凡工作不滿一個月的乙方人員,按下列公式計算:

不滿一個月的工資=月工資/30天*工作天數(包括週日和官方假日)。

3、上述工資應以乙方人員到達________國之日起到離開________國之日止計算。

4、乙方於每月末將乙方人員該月的工資,包括加班費,列具清單提交甲方,甲方於清單開出之日起三天內按清單所列金額的75%以美元支付,並按當天牌價電匯給北京中國________公司________帳戶,並按________國________銀行的規定負擔共手續費。同時書面通知中國駐________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

5、甲方將乙方人員工資和加班費的25%以________國________貨幣支付並匯給中國駐________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在________銀行________帳戶。

第四條: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從____到____的旅費,並負責將此費用匯到上述乙方帳戶。乙方人員從____返回____,由甲方通過____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員提供機票。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只限往或返單和的行李超重費,其重量為20公斤。

第五條:

1、甲方負責乙方人員的住宿費。在工作期間和加班時間提供從居信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負責國營醫院的醫療費。

2、乙方人員的工資和加班費不交所得稅。

3、甲方為乙方人員在________國家保險公司投保生命保險。其保險費每人為(貨幣及數量)。

4、甲方向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服和工作所需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信房,包括水、電、空調和必要的傢俱、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員的居住面積如下:

(1)組長、工程師、技術員、行政人員為8--10平方米;

(2)其餘人員為4--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廚房所用的炊具和旨在自己用飯所需的餐具。

第六條:

1、乙方人員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2、根據工程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員加班時,加班工資按下列比例計算:

平時加班為日工資的150%。

周假日加班為日工資的200%。

第七條:

1、乙方人員享受週日假和________國官方規定的節假日為十七天。

2、乙方人員每年享受帶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願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數,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報酬,其工資按下列方法計算:月工資/30*假若工作天數。

第八條:

1、根據總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內終止本合同,在這種情況下乙方人員應享受三個月或本合同所餘期限的工資,但以最短的時間為準。乙方人員有權享受回________的機票。

2、在乙方願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斷電、斷水、材料供應不足等,在停工期間甲方照付乙方人員的工資。但根據工作需要,甲方有權使其在其它專案上工作。

第九條:

在緊急情況下,(乙方在國內其家庭人員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書面通知後,對有事人員給予兩個月的緊急事假,並向其支付代替平時總假期的報酬。超過兩個月期限沒有工資,對此乙方負責其旅費。

緊急事假,超過兩個月的時間,乙方應在兩個月結束後的一個月內予以替換,並負責替換者的旅費。

第十條:

1、乙方人員因工作生病或傷殘,甲方在兩個月內負責支付在________國內的醫療費和全部工資。如在兩個月內不能痊癒,乙方應負責替換,在此情況下的一個月內甲方負責傷者回________的旅費和替換來________的旅費。同樣,甲方將根據________告的規定對傷病者給予補償的各種措施。

2、在________期間,乙方人員如發生死亡,甲方應辦理一切喪葬或遺體火化以及遺體或骨灰運回________的一切善後費用。還有行李及遺物運回的費用。

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________國保護法的規定向死者家屬支付撫卹金。

第十一條:

1、乙方人員在________服務期間,應遵守________國現行法律和規章制度,要保守機密,不洩密,在其執行任務期間或合同結束以後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

乙方人員應尊重________當地的風俗習慣。

2、甲方應為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時間以外和住地內的社會活動自由,尊重乙方人員的生活習慣以及對推動工作的良好建議。

第十二條:

1、服務期為____年,從乙方人員到達____地算起,其間包括乙方人員在____國內或國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年。期滿後根據甲方要求,經乙方同意可以延長。

3、當本合同延期後,乙方人員在工作____年後,月工資增長百分之十五。

第十三條:1、乙方人員在工作期間,甲方有權撤換其不稱職的任何人員,乙方要在甲方通知後的一個月予以替換,不給任何費用。

2、在合同期內,乙方人員擅自放棄工作,將不給予機票待遇,但由於執行工作而生病,且有醫療證明者除外。

3、在本合同簽字期內或簽字後,凡乙方已在____的人員,不享受從____到____機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規定在工作結束時,負責其從____至____的旅費。

4、甲方不允許乙方人員在工作以外的時間幹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開業。

第十四條:1、自工作開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個月的預付款,並在四個月內償還。

2、乙方人員抵達____後,____國現行出差補貼規定適用於乙方人員。

第十五條: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事故的一方應在十五天內電報通知另一方並提由當地公證機關出具的有效證明,經雙方協商決定後,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亦可商定補救辦法的補充協議,以付諸實施。 第十六條: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任何一方或雙方違約都必須承擔責任,負責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七條: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雙方應相互提供履約合同的銀行擔保書,或協商約症其它形式的擔保。

第十八條: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者。

國 際 勞 務 合 同

僱 傭 合 同

此僱用合同由__(以下簡稱僱主)和__(以下簡稱僱員)締結。根據本合同,僱主將聘用僱員且僱員同意受聘於僱主就以下所規定的工作提供服務和履行義務。

A.義務和責任:合同雙方同意僱員將受聘從事__工作,並履行以下職責。

B.期限:本合同有效期為__(年、月),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C.工作日和工時:僱員每週工作從星期__至星期__,每天從__點至__點,一週共__小時。

D.報酬:僱主同意就僱員的服務提供以下報酬:

1.每(小時)__美元;

2.每加班(小時)__美元,每兩週結算一次,支票支付。

3.其他報酬(紅利、佣金等),數額及計算辦法如下:

E.扣除款:每次發薪時,除從僱員報酬中扣出應繳之(_)稅收和社會保險費外,僱主不得剋扣僱員所得,本條例另有規定以及經工長或工長代理人同意的除外。其他扣除專案為(寫出扣款目的和數目):

F.主要工作地:僱員主要工作地為__。但根據僱主業務性質所需,在不違犯勞工政策和規定情況下,僱主也可要求僱員在__地以內其他選區履行職責。

差旅費:在本合同到期或中止(不論中止原因如何)時,僱主將負責僱員返回僱傭地的機票費用。

H.保險和醫療費:僱主應負責僱員的醫療保險或負擔僱員的全部醫療費用,包括__地以外的轉診和轉院費,如僱員因故死亡,僱主應承擔屍體儲存及運回原地的費用。

I.最近的血親的通知:僱員在出現重病或死亡情況,僱主應立即通知其最近的血親,僱員最近的血親的姓名和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J.食宿及其他:僱主必須保證提供以下方便:

1.(作記號以選擇或不選擇此項)僱主提供住宿,每月收費__美元。(同上)僱主提供住宿。(同上)僱員自備住宿(附宣告和房租協議)

2.每日__餐,每月收費__元。

3.(同上)僱員自理伙食。

4.(同上)上下班在僱主指定地下車,免收車費。

5.(同上)津貼:

6.(同上)其他:

K.其他規定:下列附加規定適用於本合同:(制定或附加工作和膳宿規則,以及僱員行為規範。附加規定的每一頁都必須經僱主和僱員簽字。)

L.終止合同:本合同可根據下列規定終止:

1.無故:由一方當事人提前__天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當事人;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因故:在工長或其代理人力圖調解爭議失敗後,由一方當事人提前__天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當事人。

(A)因故解除合同時,僱主應支付僱員合同解除生效前的薪金,併為僱員購買他(她)返回僱傭地的單程機票。

(B)下列任何一條均構成合同終止理由:

a.僱員__次無故曠工和(或)__次無故上班遲到;

b.僱員行為疏忽魯莽,或不完成任務;

c.在__地犯下重罪或兩項或兩項以上輕罪;

d.僱員放棄工作職責;

E.不稱職或在資格、技術、身體和精神方面與所填報情況不符,無法履行僱傭規定的職責;

f.在物質或其他方面受到特別虐待;

g.無故拖延支付僱員的工資;

h.違犯本合同任何一項規定;

I.其他規定:

M.爭議的解決:

怨情和調解因本合同而產生的所有怨情與爭議均應按以下程式解決:

1.僱員須就僱用而產生的一切怨情或爭議向其管理員報告,如管理員不在,可直接報告僱主;

2.如管理員不能立即解決問題,管理員應將怨情或爭議寫成書面材料,同時寫明被觸犯的合同段落,法律或規章制度。管理人員應在五天內解決怨情或爭議,或寫出其認為沒有違犯規則的理由。

3.如上述第一、二步驟不能解決怨情或爭議,僱員可上書工長或工長代理人。在怨情或爭議解決期間,僱主和僱員的僱傭關係存在,經工長、工長代理人或政府特派調查員暫時准予的除外。

N.匯款及其他義務:僱員必須按原籍國政府的規定向其家人匯款和繳納所有稅收。O.不可分割協定:上述條款規定構成本合同雙方當事人之間唯一的,不可分割的協定,該協定將取代任何其他書面、口頭和其他形式的協定。合同雙方特此簽名。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僱主(列印的名字、稱號和簽名)和醫療費:僱主應負責僱員的醫療保險或負擔僱員的全部醫療費用,包括__地以外的轉診和轉院費,如僱員因故死亡,僱主應承擔屍體儲存及運回原地的費用。

I.最近的血親的通知:僱員在出現重病或死亡情況,僱主應立即通知其最近的血親,僱員最近的血親的姓名和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J.食宿及其他:僱主必須保證提供以下方便:

1.(作記號以選擇或不選擇此項)僱主提供住宿,每月收費__美元。(同上)僱主提供住宿。(同上)僱員自備住宿(附宣告和房租協議)

2.每日__餐,每月收費__元。

3.(同上)僱員自理伙食。

4.(同上)上下班在僱主指定地下車,免收車費。

5.(同上)津貼:

6.(同上)其他:

K.其他規定:下列附加規定適用於本合同:(制定或附加工作和膳宿規則,以及僱員行為規範。附加規定的每一頁都必須經僱主和僱員簽字。)

L.終止合同:本合同可根據下列規定終止:

1.無故:由一方當事人提前__天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當事人;或________________

2.因故:在工長或其代理人力圖調解爭議失敗後,由一方當事人提前__天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當事人。

(A)因故解除合同時,僱主應支付僱員合同解除生效前的薪金,併為僱員購買他(她)返回僱傭地的單程機票。

(B)下列任何一條均構成合同終止理由:

a.僱員__次無故曠工和(或)__次無故上班遲到;

b.僱員行為疏忽魯莽,或不完成任務;

c.在__地犯下重罪或兩項或兩項以上輕罪;

d.僱員放棄工作職責.

e.不稱職或在資格、技術、身體和精神方面與所填報情況不符,無法履行僱傭規定的職責;

f.在物質或其他方面受到特別虐待;

g.無故拖延支付僱員的工資;

h.違犯本合同任何一項規定;

I.其他規定:

M.爭議的解決:怨情和調解因本合同而產生的所有怨情與爭議均應按以下程式解決:

1.僱員須就僱用而產生的一切怨情或爭議向其管理員報告,如管理員不在,可直接報告僱主;

2.如管理員不能立即解決問題,管理員應將怨情或爭議寫成書面材料,同時寫明被觸犯的合同段落,法律或規章制度。管理人員應在五天內解決怨情或爭議,或寫出其認為沒有違犯規則的理由。

3.如上述第一、二步驟不能解決怨情或爭議,僱員可上書工長或工長代理人。在怨情或爭議解決期間,僱主和僱員的僱傭關係存在,經工長、工長代理人或政府特派調查員暫時准予的除外。

N.匯款及其他義務:僱員必須按原籍國政府的規定向其家人匯款和繳納所有稅收。

O.不可分割協定:上述條款規定構成本合同雙方當事人之間唯一的,不可分割的協定,該協定將取代任何其他書面、口頭和其他形式的協定。合同雙方特此簽名。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僱主(列印的名字、稱號和簽名)

力圖調解爭議失敗後,由一方當事人提前__天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當事人。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僱主(列印的名字、稱號和簽名)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僱員(列印的名字和簽名)

(注:下面是合同上所附的公證書,供公證時填寫)

馬里亞納群島(美國託管)公證書  _____________茲證明__和__於__年__月__日,在我的面前,簽訂了以上僱用合同。經查,此行為是他(她)(他們)按合同精神自願簽訂的。

公證員(簽名) 日期:____  經____批准工長(簽名)

國 際 勞 務 合 同

中外勞務合同(1)

以____公司,總部設於____為一方(以下簡稱"僱主")和以中國____公司,總部設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為另一方(以下簡稱"中國")通過友好協商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在簽訂本合同。

鑑於僱主希望為其在____(國)____(地)(以下簡稱"工地")____(專案)(以下簡稱"本工程")提供勞務,中國願意為本工程提供勞務;

現雙方同意如下條文:

第一條 總則

一、僱主負責實施本工程,中國負責為本工程提供勞務。

二、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直至雙方間全部遺留問題,包括財務總理處理完畢之日止。

第二條 人員

一、中國應按本合同附件一"提供勞務明細表"和附件二中商定的工種、人數、技術條件、派遣日期和工作期限,為本工程派出其受權代表,各類技術人員、工人、管理和服務人員(以下簡稱"人員")

二、附件一和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其內容在本合同簽字生效後一般不得變更,在特殊情況下僱主要求變更時,經中國同意應按下述規定辦理:

1.人員離開北京之前如需變更時,僱主應將變更內容提前×個月書面通知中國。如僱主變更計劃未能及時通知中國,而中國已按計劃集中人員和訂購機票僱主應負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2.人員工作期限期滿之日前,如需終止僱傭,僱主應在終止僱傭之前,提前×個月書面通知中國。

3.人員工作期限如需延長,僱主應在期滿之前,提前×個月書面通知中國。

三、中國受權代表負責組織人員在工地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中國義務,並負責管理人員的內部事務。

第三條 簽證和其它證件

一、中國應按中國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人員出入中國國境的一切必要手續,並承擔其費用。

二、僱主應按專案所在國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人員出入專案所在國及居留、工作許可證和司機駕駛執照等一切必要手續,並承擔其費用。

僱主為人員辦理上述手續,應向中國具體明確提出由中國提供的全部必要的證件,如因僱主的要求不明確而引起證件不足致使人員不能入境或無法獲得居留和工作許可證,則中國不負責任。

三、如僱主未能為人員獲得在專案所在國的居留,工作許可證和司機駕駛執照等,而使人員無法進行工作,則僱主應付給人員在此期間的合同工資。如人員因此被迫返國時,則僱主應負擔人員的回程旅費,並支付每人×個月合同工資的賠償費。

如中國沒有按僱主要求提供全部必要的證件,從而使僱主無法為人員辦理在專案所在國的居留和工作許可證等使人員無法工作或被迫返回中國,人員工資、回程旅費等由中國負擔。

四、中國應按本合同附件一和二將人員的姓名、出生地和日期、職稱、護照號碼、發照日期和單位、出發日期通知僱主或僱主在專案所在國的受權代表。僱主應在接到中國通知後即向專案所在國政府辦理申請入境的必要手續,並通知中國。同時僱主應通過專案所在國有關機構通知該國 駐華使館,以便辦理入境簽證。

第四條 對中國XX人員的要求

人員應:____

(1)符合雙方在附件一商定的技術條件;

(2)遵守專案所在國的法律和法令,尊重當地風俗習慣;

(3)尊重僱主人員的技術指導;

(4)不參與專案所在國的任何政治活動;

(5)遵守工地和駐地的紀律和規章制度;

與僱主為實施本工程而僱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合作共事。

第五條 對僱主的要求

僱主應:

(1)對人員給予正確的技術指導;

(2)尊重人員的人格,風俗和生活習慣;

(3)不干涉人員在非工作時間的活動自由;

(4)保障人員的安全;

(5)對人員的解僱和更換,應由雙方工地的受權代表商定。

第六條 工作時間

一、人員每週工作6天(遇有節日應包括在內),每天工作白班8小時,夜班7小時,每天工作時間安排由僱主與中國受權代表在工地商定。

二、凡由於待料、停電、氣候惡劣等非人員的責任而造成的停工,應計為工作時間,合同工資照付。

三、駐地至工地的單程所用時間,不應超過20分鐘,超過的時間應計入工作時間。

四、人員自中國到達工地後和本合同期滿自工地回中國前,應分別享有×天有薪休息。

第七條 合同工資

一、人員的月合同工資(包括伙食費)在本合同期第一年內按以下標準(美元)支付:

1.半熟練工,幫廚,服務人員

2.熟練技工,廚師

3.工長

4.技術員,護士,翻譯,會計員

5.駐地經理

6.工程師,醫師,會計師

7.高階工程師,

8.副受權代表

9.受權代表

二、如本合同期超過1年,人員應自第二年始,每年月合同工資遞增%。

第八條 夜班及加班

一、根據工程的需要,僱主要求人員在夜班工作和加班,應商得中國受權代表同意,每月加班工作小時原則上不得超過小時。

二、夜班時間係指從當日晚上九時至次日晨5時,人員夜間工作(指正常夜班工作)僱主應按合同工資150%支付工資;人員夜間加班,僱主應按合同工資200%支付加班費。

三、人員平日加班(指八小時之外的工作小時,非屬於夜間),僱主應按合同 工資150%支付加班費。人員在節假日或每週休息日加班(指所有工作小時不論 是否屬於夜間),僱主均應按合同工資200%支付加班費。

四、小時的合同工資,按下式計算:月合同工資-----25×8

第九條 工資和加班費支付

一、人員工資支付應自人員離開中國____之日起至回到中國____之日止。平均日工資為月合同工資的1/25。

二、中國在工地的受權代表應按僱主提供的表格填寫工作時間和加班時間,編制工資單,在每月工資結算日即____日後×天內即____日前提前僱主在工地的受權代表稽核批准。

三、工資單審批後,僱主應在每月工資結算日後×天即____日內將工資和加班費以美元支付給中國。其中:%電匯至北京中國帳號;%支付給中國XX工地受權代表。如僱主延遲付款應按延遲天數,每天支付所欠付款總額的  ‰(千分之幾)以美元向中國支付利息。

付款自匯款銀行把所需匯款的電傳發至北京的中國銀行之日(起息日)起。

第十條 稅金

中國應負責為人員交納中國政府所徵收的一切稅金;僱主應負責為人員交納專案所在國政府所徵收的一切稅金。

第十一條 節假日、每週休息日和年度休假

一、按專案所在國的政府規定,每週的休息日為星期____。

二、人員應享受專案所在國政府頒佈的法定節、假日和中國,國慶節1天的休假,共____天。

三、人員每工作期滿1年,享受為期天的回國年度休假。僱主應承擔休假人員從駐地至中國__間的返往旅費。人員工作不滿一年,其實際休假天數按下列公式計算:

×  實際工作月數×--=休假天數

12

四、人員在專案所在國的節、假日和中國上述節假日以及年度休假期間,應享受全部合同工資。

五、因本工程需要並應僱主要求人員可不回國休假而留在工地繼續工作,但需經雙方代表協商同意。在此種情況下,人員年休假工資及其從工地到北京間的往返旅費僱主照付,同時支付人員在年度休假期間的實際工作天數的合同工資和加班費。

第十二條 預付工資

一、僱主在每批人員抵達工地後,即應向中國受權代表以當地貨幣支付每人相當於美元的預付工資。

二、中國對上述預付工資從人員抵達工地後第×個月開始償還,分×個月還清,每月償還幾分之一。

第十三條 動員費

一、僱主應向人員每人支付____美元的動員費。

二、上述動員費應在每批人員抵達工地後由僱主隨同人員的機票費以美元一併電匯至中國銀行中國帳號。

第十四條 保險

一、中國為人員自其離開中國__之日起至返抵中國__之日止在中國投保人身意外險,保險費由僱主承擔。僱主應隨人員的月合同工資以美元一併向中國支付每人每月美元保險費。

二、人員在中國投保人身意外險後,僱主對於人員在整個合同期間因工傷患病或其它原因而造成的殘廢或死亡均不再承擔賠償費。

三、人員在中國投保人身意外險後,如經僱主要求,中國可向僱主提供必要的證明檔案,以免僱主為人員在專案所在國重複投保。

第十五條 醫療和病假

一、僱主應為人員在整個合同期間因病或因工傷提供醫療、藥品和住院治療。所需中藥中國可代購,但藥費、包裝費和運費由僱主承擔。

二、人員如因病或因工傷休假不超過1個月,僱主應支付全部月工資。如休假超過1個月但不足3個月,僱主應支付%月合同工資。如休假超過3個月仍不痊癒需送回中國繼續治療,僱主不再支付第四個月的工資,但應承擔其回中國的旅費。如僱主要求中國派人替換該傷或病人員,則替換人員由北京至工地的旅費亦由僱主承擔。

三、人員在合同期間如因病或因工傷死,僱方應負責其遺體處理並承擔死者遺物運回中國的費用。

第十六條 交通、通訊工具和差旅費

一、僱主應負擔人員中國__至工地間的往返旅費及每人往隨身攜帶公斤超重行李費。僱主應於人員合同期滿後回中國前天,將回程旅費及超重行李費支付給中國受權代表。

二、僱主應向人員提供駐地至工地間(1.5公里以外)的上、下班交通工具。

三、僱主應向中國受權代表、工程師、駐地經理提供一輛小轎車和供人員採購食品及生活用品的一輛小型貨車。如人員人數每超過××人,僱主應增加一輛小型貨車。上述車輛所需的司機、燃料,應由僱主提供,並負責檢修。此外,人員在節假日可以使用僱主的交通工具,用於正當的目的,諸如遊覽、購物等。

四、中國受權代表和人員可以使用僱主的通訊工具如:電話、電傳、圖文傳真等。

五、人員如經僱主批准出差,其差旅費應由僱主負擔,差旅費的支付標準和使用的貨幣按僱主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七條 生活和膳食設施

一、僱主應為人員提供適宜的住房,每人使用面積的標準為:工人為-××平方米;翻譯、會計、技術員為-××平方米;受權代表、工程師、醫生、駐地經理為-××平方米;僱主還應提供水、電、臥具、空調、淋浴、衛生、洗衣裝置和用品及必要的傢俱和備品(臥具和傢俱詳見本合同附件三和四)

二、僱主應向人員提供廚房、餐廳、炊具、餐具、製冰機、電冰箱和備品以及水、電、燃料(炊具、餐具,詳見本合同附件五和六)。

三、中餐專用的餐、炊具,可由中國在中國代購。所需費用(包括運輸費和包裝費)由僱主承擔。僱主應在收到中國代購上述物品的帳單後×天內以美元電匯至中國帳戶。

四、中國自費購買人員的主副食。但中國為此而派遣的必要數量的廚師和幫廚在平日加班和每週休息日、節假日加班應享有標準小時工資。

五、人員所需部分副食品,如需從中國空運或海運至專案所在國,物品到達機場或港口後,有關報關、提貨、運輸等工作,僱主應給予協助

第十八條 勞保用品及小工具

一、僱主應為人員提供一般勞保用品(詳見本合同附件七)和專用勞保用品(詳見本合同附件八)以及辦公用品,本合同附件七中所列的一般勞保用品可由公司在中國包乾代購,僱主應向中國支付每人美元。專用勞保用品,如需中國代購,由僱主據實支付貨款,並承擔這些物資的包裝費及運費。

二、僱主應向人員提供各工種所需的手工用小工具。手工用小工具如需中國在中國代購,所需費用(包括運輸費、包裝費)由僱主承擔。僱主應在收到中國代購手工用小工具的帳單後×天內以美元電匯至中國帳戶。

三、本合同未列的,但為順利實施本工程所必需的其它用品應經雙方工地受權代表協商同意後,由僱主提供。

第十九條 保密

一、中國及其人員在執行本合同期間對於本工程的一切資料及情況應對第三者保守祕密。

二、僱主及其任何人員在執行本合同期間對於本合同規定的中國提供勞務的條件和價格以及其它有關的資料和情況應對第三者保守祕密。

第二十條 涉及第三方的事宜

一、人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涉及專案所在國政府或任何第三方的事宜,應由僱主出面處理並負擔所發生的費用。

二、人員因行為不端或玩忽職守而發生的涉及專案所在國政府或任何第三方的事宜,應由僱主協助中國出面處理,所發生的費用由中國負擔。

第二十一條 不可抗力

由於天災,戰爭,內亂,封鎖,暴動,傳染病,政變等,使本工程無法繼續進行時,經雙方協商本合同可以暫停。在這種情況下,僱主應負擔人員的回國旅費。

第二十二條 仲裁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訴方所在國進行。在中國,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仲裁程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在____(被訴方所在國名稱),由(被訴方所在國的仲裁機構的名稱)根據其仲裁程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二十三條 合同的補充或修改

根據需要,經雙方協商,可以對本合同進行補充或修改。修改或補充的條款以書面形式經雙方受權代表簽字後,即成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 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寫成,中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

中國____公司代表  ____公司代表

(簽字)       (簽字)

國際勞務合同

中外勞務合同(2)

甲方:________ 國 公司

法定地址:

電話: 電傳:

電報: 掛號:

乙方:中國__________ 公司

法定地址:

電話: 電傳:

電報: 掛號:

第一部分 協 議 書

第一條

根據甲方的願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國工程師、技術工人、行政人員(翻譯、廚師)在____國工作。具體人數、工程、工齡和月工資見本合同附件(略)。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乙方人員出入中國國境和過境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並負擔其費用,乙方人員出入____國國境的簽證和在____國境內所需辦理的居留、勞動許可證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並負擔其費用。

第三條

1.乙方人員在____國工作期間,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人員支付每月的工資。

2.凡工作不滿一個月的乙方人員,按下列公式計算:月工資不滿一個月的工資=---×工作天數(包括週日和官方假日)。30天

3.上述工資應以乙方人員到達____國之日起到離開____國之日止計算。

4.乙方於每月末將乙方人員該月的工資,包括加班費,列具清單提交甲方,甲方於清單開出之日起三天內按清單所列金額的75%以美元支付,並按當天牌價電匯給北京中國____公司____帳戶,並按____國____銀行的規定負擔其手續費。同時書面通知中國駐____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

5.甲方將乙方人員月工資和加班費的25%以____國____貨幣支付並匯給中國駐____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在____銀行____帳戶。第四條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從____到____的旅費,並負責將此費用匯到上述乙方帳戶。乙方人員從____返回____,由甲方通過XX公司向乙方人員提供機票。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只限往或返單程的行李超重費,其重量為20公斤。

第五條

1.甲方負責乙方人員的住宿費。在工作期間和加班時間提供從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負責國營醫院的醫療費。

2.乙方人員的工資和加班費不交所得稅。

3.甲方為乙方人員在____國家保險公司投保生命保險。其保險費每人為(貨幣及數量)。

4.甲方向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服和工作所需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電、空調和必要的傢俱、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員的居住面積如下:

(1)組長、工程師、技術員、行政人員為8-10平方米;

(2)其餘人員為4~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廚房所用的炊具和旨在自己用飯所需的餐具。

第六條

1.乙方人員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2.根據工程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員加班時,加班工資按下列比例計算:平時加班為日工資的150%。周假日加班為日工資的200%。

第七條

1.乙方人員享受週日假和____國官方規定的節假日為十七天。

2.乙方人員每年享受帶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願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月工資天數,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報酬,其工資按下列方法計算:---×假期工作天數。30天第八條1.根據總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內終止本合同,在這種情況下乙方人員應享受三個月或本合同所餘期限的工資,但以最短的時間為準。乙方人員將有權享受回____的機票。

3.在乙方願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斷電、斷水、材料供應不足等,在停工期間甲方照付乙方人員的工資。但根據工作需要,甲方有權使其在其它專案上工作。第九條在緊急情況下,(乙方在國內其家庭人員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書面通知後,對有事人員給予兩個月的緊急事假,並向其支付代替平時總假期的報酬。超過兩個月的期限沒有工資,對此乙方負責其旅費。緊急事假,超過兩個月的時間,乙方應在兩個月結束後的一個月內予以替換,並負責替換者的旅費。

第十條

1.乙方人員因工作生病或傷殘,甲方在兩個月內負責支付在____國內的醫療費和全部工資。如在兩個月內不能痊癒,乙方應負責替換,在此情況下的一個月內甲方負責傷者回____的旅費和替換者來____的旅費。同樣,甲方將根據____行的規定對傷病者給予補償的各種措施。

2.在____期間,乙方人員如發生死亡,甲方應辦理一切喪葬或遺體火化以及遺體和骨灰運回____的一切善後費用。還有行李及遺物運回的費用。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____國保護法的規定向死者家屬支付撫卹金。

第十一條

1.乙方人員在____服務期間,應遵守____國現行法律和規章制度,要保守機密,不洩密,在其執行任務期間或合同結束以後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乙方人員應尊重____當地的風俗習慣。

2.甲方應為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時間以外和住地內的社會活動自由,尊重乙方人員的生活習慣以及對推動工作的良好建議。

第十二條

1.服務期為____年,從乙方人員到達____地算起,其間包括乙方人員在____國內或國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年。期滿後根據甲方要求,經乙方同意可以延長。

3.當本合同延期後,乙方人員在工作____年後,月工資增長15%。

第十三條

1.乙方人員在工作期間,甲方有權撤換其不稱職的任何人員,乙方要在甲方通知後的一個月內予以替換,不給任何費用。

2.在合同期內,乙方人員擅自放棄工作,將不給予機票待遇,但由於執行工作而生病,且有醫療證明者除外。

3.在本合同簽字期間或簽字後,凡乙方已在____的人員,不享受從____到____的機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規定在工作結束時,負責其從____至____的旅費。4.甲方不允許乙方人員在工作以外的時間幹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開業。

第十四條

1.自工作開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個月的預付款,並在四個月內償還。

2.乙方人員抵達____後,____國現行出差補貼規定適用於乙方人員。第十五條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事故的一方應在十五天內電報通知另一方,並提交由當地公證機關出具的有效證明,經雙方協商決定後,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亦可商定補救辦法的補充協議,以付諸實施。

第十六條

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任何一方或雙方違約都必須承擔責任,負責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七條

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雙方應相互提供履約合同的銀行擔保書,或協商約定其它形式的擔保。

第十八條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者。

第十九條

雙方對合同的內容及其實施負有保密責任。

第二十條

雙方在發生重大情況變化時,可協商修改、補充乃至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但不影響當事人對於損失賠償的請求權和合同關於解決爭議條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二十二條

甲方協助乙方在合同履行地聘請一名當地律師擔任乙方的法律顧問,以協助和指導乙方履行合同和解決爭議,其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適用法律選擇由雙方協商同意的第三國實體法,並參照有關的國際公約和國際慣例。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本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____國____市簽字。

甲方:____ 乙方:____

代表:____ 代表:____

職務:____ 職務:____

簽字:____ 簽字:____

見證人:____

律師事務所律師:(簽字)附件:(略)

勞動合同書(固定期限) 篇2

聘用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茲有聘用單位(甲方)_________決定聘用乙方(受聘人)_________從事相關工作,經甲、

一、聘用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二、乙方應服從甲方工作安排,在聘用期內履行以下義務:

1.工作崗位:_________。

2.職責範圍和要求:_________。

3.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遵守安全 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

三、乙方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崗位工作職責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以下待遇:

1.甲方以現金的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2.甲方支付乙方的其他待遇;

3.甲方支付乙方必要的勞保用品和工作工具。

四、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甲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情節較為嚴重的;

3.甲方因工作原因必須撤崗,又無法重新安排工作的;

4.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的;

五、有關乙方聘用期間的因病、非因工負傷、因工負傷等保險福利待遇按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六、有關因本合同的履行而產生的爭議由甲方人事部門和工會組織共同負責調解;調解不成, 任何一方可提請_________仲裁機構進行仲裁。

七、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八、其他甲、乙雙方商定的事項:_________。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方籤(章)後生效,合同期限屆滿,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自然終止勞動關係。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勞動服務公司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書(固定期限) 篇3

(示範文字)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地 址:

性 質:

聯 系 電 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絡 電 話:

湖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印製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湖南省勞動合同規定》等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型別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天。

二、工作崗位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職要求,乙方同意在 崗位工作,擔任 工種或職務,具體工作內容為: 。

(二)甲方根據國家、行業和地方的勞動定額標準和質量驗收標準,制定科學合理的工作任務;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按質按量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三)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三、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

(二)試用期滿後,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執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 、 、 ;其金額分別為 、 、 、 。

2、全額計件工資:甲方應根據自身情況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為 。

3、崗位工資:乙方的崗位工資標準為 元/月;如乙方的工作崗位調整,按新崗位所對應的工資標準執行。

4、其他工資形式。具體辦法在本合同第十條中明確。

(三)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日,不得剋扣或者拖欠。

(四)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頒佈的最低工資標準。

(五)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乙方工資。

四、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社會保險

甲方應按照國家和省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為乙方辦理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甲乙雙方均按統籌地區規定的費率及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可按有關規定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二)福利待遇

1、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待遇和停工治療期間的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2、乙方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親屬撫卹費等,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工作時間

1、標準工作制:乙方每天工作 小時,每週工作 天,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統一安排。

2、不定時工作制: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超過部分按加班加點計發工資。

3、綜合計算工作制: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超過部分按加班加點計發工資,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統一安排。

(二)休息休假

1、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節日假、公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有薪假期。

3、甲方因施工生產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後,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長工時、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甲方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三)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需的勞動工具、勞動保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定期進行健康檢查,改善生產、生活條件,切實保障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四)甲方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實行持證上崗制度;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五)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可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勞動紀律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二)乙方在合同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權對乙方執行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和獎懲。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方因簽訂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必須提前15天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符合條件的一方可以單方面變更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經修改或失效

2、

3、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勞動規章制度的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的約定應當解除勞動合同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洩露商業祕密,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經考核不能勝任本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六)甲方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職工而與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必須按國家、省有關企業經濟性裁員規定所確定的程式進行。

(七)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五)、(六)項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的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工資的;

4、甲方拒不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5、甲方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的;

6、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九)除上述第(八)項規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超過30日甲方應當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十)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的;

2、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4、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任何一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沒有提前30日通知對方或通知時間不足的,應當按相差的天數,以解除或終止合同前一個月的日平均工作為標準,支付賠償金給對方。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1、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2、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出現本條第2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籤之日起不得少於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金與賠償

(一)有關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政策與標準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統一辦理。

(二)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賠償費用: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賠償費用;

2、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賠償費用。

(三)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四)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七條第五項第一點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症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五)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六)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 ;

2、 ;

3、 。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

(二)其他違約責任: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十三、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和省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甲方(公 章)

乙方(籤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籤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員(蓋章)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使用 說 明

一、此勞動合同書是一個示範性文字,不作為強制性文書。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籤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三、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應由本人籤或蓋章。

四、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十條中寫明。

五、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六、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籤筆填寫,跡清楚,文簡煉、準確,不得塗改。

附件二

勞 動 合 同 續訂 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續訂,續訂勞動合同期限型別為 期限合同,期限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蓋章) 乙方 (籤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籤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三

勞 動 合 同 變更 書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同意,對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書作如下變更:

甲方(蓋章) 乙方(籤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固定期限)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通訊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固定電話)_____________(行動電話)

緊急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雙方就勞動關係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集體合同,遵循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條款,並確認合同為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第一章 合同的型別與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合同型別為(_______________)。

A.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合同期滿後,雙方同意繼續履行的,合同自動順延_____年,達到無固定期限合同條件的,自動轉為無固定期限合同;雙方如需重新約定勞動合同期限的,在合同到期前的三十天內訂定。

B.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合同第三十五條約定的終止情形出現時即行終止。

C.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第二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係。

第二章 試用期

第三條 甲乙雙方約定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_。

第四條 錄用條件為:

1.學歷文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身體狀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作技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團隊精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第五條 甲方聘用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工作,詳見“職責描述”;

第六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第八條 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需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工作報酬的,原則上應協商一致,但以下情況除外:

A.甲方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產業、產品結構調整及工藝規程、組織機構設定等情況發生變化需調動乙方工作崗位時,乙方應予接受;

B.甲方確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可以臨時安排乙方從事其他崗位工作,工作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

C.乙方因技能、身體等因素達不到生產服務、工作質量、產量等指標,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四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

第九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下述工時制度(_______________)。

A.標準工時制。

B.不定時工時制。

C.綜合計算工時制。

第十條 甲方在下列節日安排職工休假: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及婚假、喪假、產假等。

第十一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統一安排;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的報酬,以保證乙方合法權益。

第十二條 乙方加班須徵得甲方確認同意,否則不視為加班。

第五章 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 乙方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第十四條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應將制定、變更的規章制度及時進行或者告知員工,乙方應嚴格遵守。

第十五條 乙方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衝突的第二職業或活動,並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智慧財產權。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第六章 勞動報酬

第十七條 乙方在正常出勤並付出正常勞動後,有權獲得相應得勞動報酬,乙方所在崗位執行下述工資計發形式(__________)。

A.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基本工資(若非特別說明,均為稅前應發工資)為:__________,崗位工資為__________元,效益工資部份隨用工單位效益情況及薪酬計發標準進行調整。其中加班加點計發工資基數為__________元/小時,事假扣除標準為__________元/小時,病假扣除標準為 __________元/小時。

B.計件形式: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______,計件單價為__________。

C.其他工資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 甲方於每月_______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

第十九條 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二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勞動報酬。

第七章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一條 甲方根據國家和上海市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購買下述社會保險(__________),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並由甲方在工資發放時代扣代繳。。

A.城鎮社會保險

B.小城鎮社會保險

C.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

D.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上海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上海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A.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章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二十五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對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流程與安全制度。

第二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防用品。

第二十七條 甲方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術、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第九章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八條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二十九條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

第三十條 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標準或錄用條件的,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三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辭退乙方:

A.因乙方未能在30天內提供其被錄用的相關資料,至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及社會保險繳納手續的。

B.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其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於: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虛假或偽造的;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留廠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等。

C.嚴重違反甲方的勞動紀律、員工手冊或規章制度。

D.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5000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E.乙方是駕駛員的,因其自身原因,其營運服務的證、照被吊扣或失效15天(含)以上的或因乙方發生同等以上(含同等)行車(客尚)死亡事故或次責以上(含次責)特大行車(客傷)事故或物損三萬元以上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F.乙方系特種作業人員的,因其自身原因違章作業或造成物損5千元以上事故的,除給予經濟處罰或處分外,甲方還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G.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達損失5000元以上的,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H.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教養、公安機關收容教育的。

I.乙方向甲方辭職或者經協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J.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的。

K.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辭退乙方,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A.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B.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並拒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勞動管理的。

C.甲方因兼併、分立、合資、轉(改)制、企業轉產、技術革新、經營方式調整、防治汙染搬遷等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乙方的生產、工作崗位消失,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D.甲方的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E.依據合同第二十九條規定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三條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A.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辭職。

B.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足額及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C.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

D.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提供相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E.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F.甲方強令冒險作業、違章指揮強迫乙方勞動的。

G.乙方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辭職。

第三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合同第二十九條的規定解除合同:

A.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B.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C.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D.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E.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F.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終止:

A.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相同勞動條件的續簽達成一致的。

B.當事人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如已確認乙方完成了某一項工作任務的。

C.甲方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的。

D.乙方享受基本養老待遇、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蹤、死亡的。

E.乙方暫時無法履行合同的義務,但仍有繼續履行條件和可能的,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涉嫌違法犯罪,被公安、國家安全或者司法機關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脫產學習與進修、執行有關部門的公益性任務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過15天的。

F.乙方應徵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G.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六條 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乙方有合同第三十四條所規定情形之一的,同時不屬於三十一條約定的,合同順延至相應情形消失。

第十章 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七條 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將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後支付乙方的當月工資。

第三十八條 除按合同三十一規定解除合同之外的,凡屬勞動合同法規定應給予經濟補償金的,甲方應按法律規定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乙方。

第三十九條 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或者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合同約定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獎金及津貼、補貼等(包括並不限於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但該扣除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餘部分向乙方追償。

第十一章 培訓服務期與競業限制

第四十條 乙方在合同期間接受甲方提供的出資專項技術培訓,約定為甲方的服務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若違反本條約定,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償付甲方培訓費用__________元人民幣,對已履行部份服務期的,按照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償付。

第四十一條 雙方可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約定具體服務期、賠償標準並執行。

第四十二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商業祕密係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祕密和經營資訊。包括但不限於下述內容:

A.技術資訊。技術資訊的範圍一般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體、資料庫、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件、涉及商業祕密的業務函電等等。

B.經營資訊。經營資訊的範圍一般包括客戶名單、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源、勞動報酬、進貨渠道、產銷政策、招投標中的標的及標書內容等。

C.公司依照法律規定和有關協議約定對外應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等。

第四十三條 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競業限制的範圍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域為____________________。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為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若乙方違反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元人民幣。如果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所受的實際損失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償實際損失的權利。

第十二章 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四條 甲、乙雙方因合同而發生爭議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章 其他規定

第四十五條 甲方的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保密協議、安全準則等)均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與合同條款同等。

第四十六條 合同如與法律、法規相牴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的變更而不一致的,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為準。

第四十七條 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從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第四十八條 合同生效前雙方簽訂的任何《勞動合同》自合同簽訂之日其自動失效,其他之前簽訂的相關協議文字(包括但不限於《保密協議》、《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與合同不一致的,以合同為準。

第四十九條 乙方同意,在其處於聯絡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委託合同首部的“緊急狀態聯絡人”作為乙方的受委託人,該受委託人享有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的許可權。

第五十條 甲、乙雙方另行約定條款

A.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一條 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書(固定期限) 篇5

編號: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

戶籍型別(非農業、農業)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省(市)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____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___元或按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____元或按執行。

六、社會_____及其他_____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_____。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_____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_____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_____、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_____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_____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 章)__________      乙方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使  用  說 明 一、本合同書可作為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籤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二十一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勞動合同書(固定期限) 篇6

勞動合同書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勞動關係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等,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確定勞動關係。

一、合同的型別與期限

1.1、本合同期限___ ,自___年__月__日始至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自___年___月__日始至____年__月__日止。

1.2、試用期內,如果乙方違反《勞動合同法》第39條或40條第1、2項之規定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並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

1.3、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的,應當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辦理工作、資料及物品等交接手續。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2.1、乙方服從甲方生產(工作)的安排,從事__________(管理類/銷售類/操作類/行政等)工作,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可根據業務發展需要、乙方工作能力與績效考核結果,以對乙方的工作崗位與職責進行調整,同時調整相應的薪酬待遇,乙方同意甲方調整乙方工作及薪酬待遇。

2.2、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要求,按時、保質、保量完成本職工作。乙方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後不得同時受聘於其他單位或個人。

2.3、乙方工作地點為甲方法定註冊地及乙方適當履行本職工作在中國境內外的出差地。

三、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3.1、甲方執行標準工進時制,即每日工作____小時(上午:_____至_____,下午:____至____ )。

3.2、甲方依照法定休息休假規定執行,乙方需其他假期休息、休假權利的,應向甲方手續辦理審批手續,否則視為礦工。

3.3、甲方依法給予乙方的年休假權利,休假期限為每年甲方放春節假期間(甲方放春節假第一天至春節後上班第一天截止期間,除春節法定假日之外的五天為甲方規定的年休假日),該期間五天甲方依法發放帶薪年休假工資。

3.4、甲方由於生產經營的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在履行充分告知義務的情況下,乙方未表示明確反對的,甲方可以安排乙方加班,如果甲方安排乙方補休、輪休的,應當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加班報酬。

四、勞動報酬

4.1、甲方根據本單位的薪酬制度,確定乙方的月工資為_____元/月,試用期工資為_____元/月,甲方每月20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給乙方上月工資。乙方所在崗位執行加班加點計發工資基數為____元/小時,事假扣除標準為____元/小時,病假扣除標準為_____元/小時。其他工資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乙方因完成工作任務的需要,確需要加班的,應當向主管領導提出書面申請,說明加班的理由和時間,經主管領導批准後,方視為加班,享受加班待遇。

4.3、因乙方本人原因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需要賠償的,乙方同意甲方從本人的工資中扣除。

4.4、乙方在事假、曠工期間,甲方不向乙方支付工資。

4.5、甲方可以根據生產經營或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體狀況、工作能力、工作年限、獎罰記錄、崗位變化等因素升、降乙方的職務,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願意服從甲方的安排,但工資待遇不低於甲方註冊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4.6、乙方因自身過失造成停工,停工期間甲方不支付停工津貼和工資,並可根據乙方造成的損失,按有關法律規定或公司制度追究乙方責任。

4.7、因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不勝任本崗位工作的,甲方有權降低本條(一)中約定的工資標準,但降低後的工資不低於甲方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4.8、乙方工作崗位變動的,其工資標準按照變動的崗位工資標準從次月調整。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5.1、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根據國家和當地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承擔並由甲方在工資發放時代扣代繳。其它福利待遇按按國家及甲方相關規定執行。

5.2、甲方依法應為乙方辦理社保,但乙方堅持要求將甲方應承擔的社保費用每月隨工資一起支付給個人,甲方尊重乙方的意見。如相關部門仍要求辦理社保,乙方承諾退還每月已領取的社保費,由甲方為乙方其辦理社保手續。乙方不配合辦理社保,如出現工傷事故,由乙方本人承擔法律後果,與甲方無關。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6.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及當地規定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甲方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動防護用品。

6.2、甲方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術、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七、勞動紀律

7.1、乙方作為甲方員工期間有義務和責任依法維護甲方名譽、榮譽和利益,恪守職業道德,誠信對待甲方及其他員工。因乙方不誠信給甲方及其他員工或第三方造成損害,導致甲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7.2、乙方應遵守甲方制訂的包括行政、人事、購進、銷售、後勤、財務、質量監督和管理等在內的各項勞動紀律和工作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遵守制度的情況進行考核和獎懲。

7.3、乙方觸犯國家的法律,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因嚴重違反甲方管理制度被除名、開除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

8.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甲方有權即時解除本合同,並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造成甲方損失的賠償甲方損失:

8.1.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新員工的錄用條件:a.具有良好的敬業精神和職業道德,服從上級領導管理及工作安排,未出現損害公司的言語及行為;b.遵紀守法,沒有犯罪或受到行政拘留處罰等記錄;c.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沒有出現重複違反同一規定現象; d. 具備公司從事工作崗位需要的基本技能,並能按要求學習掌握相關技能;e. 能較好融入團隊,與領導及同事和諧相處。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以下條件的之一的,視為不符合錄用條件);

8.1.2、故意傷害其他人、主管、同事及客戶的或危害公司利益的;

8.1.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故意給甲方的裝置、設施或其他財產造成損害,致使甲方一次直接損失超過1000元或12個內累計超過3000元的;

8.1.4、乙方被追究刑事、行政、民事責任拘留超過五日的或涉黃、賭、毒、貪汙等違法亂紀行為的;

8.1.5、提供虛假簡歷或使用假身份證、學歷證、技術等級證及其他證書,隱瞞患病情況及刑事記錄或其他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或偽造公司檔案或公章的;

8.1.6、乙方在工作中貪汙、賄賂或收取回扣,私拿甲方、客戶及第三財物達到500元或有其他不正當得利行為的達到1000元以上的;

8.1.7、乙方連續3個工作日以上(含3個工作日)或12個月內累計曠工達到10個工作日未到崗位工作,且未履行請假手續,又無無其正當理由的;

8.1.8、乙方在工作中提供虛假資或資訊,不按甲方規定進行工作彙報或有不實的工作報告的;

8.1.9、乙方擅自離職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而自動離職的;

8.1.10、乙方未經授權洩露甲方商業祕密、保密資料、客戶資訊的;

8.1.11、乙方違反社會道德與企業文化,被公司管理層與工會討論定性為嚴重違反用人單位制度的;

8.1.12、乙方入職時有兼職行為,未以書面形式向甲方說明情況,且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的;

8.1.13、乙方自營業務或以配偶及子女名義投資入股,成立從事與本公司相同或相類業務的公司或經濟實體與甲方禁業競爭的;

8.1.14、乙方故意損害公司名譽、利益的或遭客戶投訴被媒體曝光,並給公司造成影響的;

8.1.15、乙方與其他用人單位正在存續勞動關係(全日制用工或兼職的),勞動關係尚未辦理完畢終結手續或者與該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正處於處理過程中的;

8.1.16、乙方上班時酗酒、賭博或任何時候使用毒品的或任何種類的偷竊行為的;

8.1.17、乙方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他人謀私的,使甲方損失金額3000元及以上,或個人獲利超過20__千元的;

8.1.18、乙方遺失經管的財物、重要檔案、資料等,造成損失金額超過3000元的。

8.1.19、 不服從甲方管理或調整工作崗位的。

8.2、乙方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甲方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本人或者向乙方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8.2.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2.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視為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一個考核週期內的考核結果為績效不合格或連續兩個考核週期的考核結果均為有待提高者;

、在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類別範圍內,不服從公司的工作崗位調整安排;

、拒絕接受考核週期內的崗位職責及目標任務安排,或拒絕接受考核週期內的崗位職責及目標任務變更。

8.2.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8.3、甲方應當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向乙方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併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手續。乙方應在甲方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通知後當即辦理工作交接(包括書面檔案、辦公用品、勞保用品、生活用品、電子文件、欠、罰款、證件、工資的辦結、甲方委託其保管的物品或其他所有權為甲方的財、物、技術資料等),若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時間進行交接或交接手續不齊備,甲方有權暫停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也有權暫停支付最後一個月工資或經濟補償金。

8.4、如發生上述8.1.13事項,乙方應在事項將會發生的30日之前如實書面告知甲方,並向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不支付經濟補償金。如乙方隱瞞上述事項,甲方得知後,可無條件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並由乙方承擔因此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民事責任。

九、勞動爭議處理解決

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平等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的,按法律規定處理。

十、合同附件

10。1、勞動合同一式兩件,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如有簽訂其他附屬協議,都視為本合同附件,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勞動法規有出入的,按現行勞動法執行。

10.2、本合同的附件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保密協議、安全準則、考勤管理制度、績效考核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培訓管理制度、就餐及住宿規定或規章制度、甲方釋出的相關通知等,均屬本合同的附件,其效力與本合同條款同等。在合同履行期間內,修訂後的規章制度仍為本合同的附件。

10.3、乙方認可其已經領取並閱讀了上述合同附件文字。

十一、其他約定

11.1、雙方在此簽訂的所有勞動合同,凡與本合同不一致的,應當本合同為準,雙方針對培訓或其他專門事項簽訂的協議除外。

11.2、乙方保證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時,已與原勞動單位或個人解除了勞動關係,並提供原單位的解除勞動關係證明,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且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我。由於乙方過錯,導致甲方被乙方單位追訴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11.3、甲方企業內公開發布的各項規章制度對雙方具有約束力,除非該制度違反了國家法律法規或與本合同衝突,否則視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11.4、經甲乙方商定,乙方同意甲方根據身業務特點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加班並在業務談季補休。

11.5、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因工作關係知悉甲方的商業祕密或與智慧財產權有關的保密事項時,具有保密義務。商業祕密是指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但不為公眾所熟知的,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其中,“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具體是指產品設計、程式、產品配方、製作工藝、製作方法、管理訣竅、客戶名單、貨源情報、產銷策略、招投標的標底及標書資訊等。

11.6、乙方確認在下列“緊急聯絡人”在其處於聯絡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為本人的受託人,該受託人享有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乙方相關文書的許可權。

緊急聯絡人姓名: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7、乙方確認下列通訊地址或聯絡電話聯絡本人以及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檔案、文書的送達地址或聯絡方式。如以下通訊地址及聯絡電話發生變化,乙方應當書面告知甲方,否則視為本合同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機及家庭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11.8、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電話通知乙方領取《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乙方仍然不到甲方註冊辦公地領取的或無法聯絡乙方的,乙方同意甲方在本公司公告欄公佈《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或甲方把《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郵寄給乙方本條(七)通訊地址。如郵件被拒籤或查無此人、地址不詳等情況被退回的,視為甲方已經送達,勞動合同解除日為郵寄日或公告日。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區(縣)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續訂勞動合同

根據甲方需要和乙方要求,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____年。從___年___月 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經協商,變更原合同條款內容或增加原合同未盡事宜如下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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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書(固定期限)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勞動政策及法規,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訂立了《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勞動合同》),在此基礎上,就《勞動合同》中未約定的有關勞動關係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補充協議如下:

1、工作考核的相關規定

1.1乙方應無條件服從甲方根據經營管理需要合理調整其工作崗位、職位、工作地點的決定。

1.2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工作成績考評,並通過考評結果給予相應的職位和待遇,甲方可以根據考評結果是否對乙方進行晉升、加薪等獎勵或降職、降薪等處分。

2、保密條款

2.1下列內容屬於甲方商業祕密範圍,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

2.1.1乙方從甲方獲知已經或將要用於(包括未公開的)行業或業務中的技術資訊與經營、管理資訊。

2.1.2甲方的業務模式、操作流程以及與業務、管理有關的合同、客戶資訊、管理制度、表格、工作標準、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等業務相關資料。

2.1.3甲方依照法律規定或相關協議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2.1.4乙方不得打聽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甲方商業祕密。

2.2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中已經包含了保密費用,員工離職後承擔的商業祕密保護義務,不得以任何額外補償為條件。

3、公司制度執行

3.1乙方承諾遵守甲方公司已釋出或今後將釋出的規章制度,並嚴格按照甲方公司規定標準、流程及許可權操作執行,不越權或違反流程處理任何事情;乙方有越權或違反制度、流程行為的,須接受各項制度、流程配套考核辦法考核,甲方視其嚴重程度有權無條件解除乙方勞動關係,因此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3.2乙方是否越權或違反制度流程處理事項的依據,除留有乙方簽名的書面依據及其他證明是乙方所為的有效證據外,還包括乙方身份在甲方各資訊系統中的處理記錄。

乙方有義務保護其各系統中使用的使用者密碼,如有密碼洩露等原因至使他人以乙方身份在系統中處理相關事務的,則其責任仍然由乙方自行承擔。

3.3乙方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應忠於甲方公司,維護甲方利益,始終貫徹落實公開、公平、公正等原則,不得收受業務單位或結算人員的禮品、錢財,不得發生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無論收受金額大小,乙方的月度獎金、年終獎全部取消,同時甲方公司有權解除與乙方的勞動關係。

4、勞動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4.1除《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之外,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在勞動合同履行期間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⑴乙方在應聘過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材料是虛假的。

⑵乙方在職期間自營或在其他與甲方相同或者相近的單位從事第二職業的。

⑶甲方因經營管理的需要合理調整乙方的工作職位、崗位、工作地點,乙方不服從甲方公司調動或安排的。

⑷甲方根據上述情形解除《勞動合同》的,不需要向乙方支付賠償金或經濟補償金。

4.2《勞動合同》終止的,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

4.3乙方勞動合同期滿不再續約或主動提出辭職的,均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並嚴格按照甲方公司人力資源部要求辦理的有關離職的其他各項手續。

保證積極配合移交工作及移交因乙方職務持有或保管的財物(包括但不限於任何書面或電子或其他載體形式的檔案資料、設施裝置、鑰匙、公司印章、備用金等),在得到甲方確認後正式辦理離職手續,乙方若移交不完整而離職的,甲方有權不予發放剩餘未結算所有工資,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且乙方未結算工資不足以賠付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

5、違約責任

5.1乙方應在合同期間內及合同期滿後繼續履行保密義務。

乙方若洩露甲方商業祕密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相當於乙方在甲方一年的工資收入(按勞動合同存續期間的平均年薪,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無論違約金給付與否,甲方均有權解除與乙方的聘用關係。

5.2乙方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賠償甲方實際損失,甲方實際損失包括但不限於:

⑴甲方招聘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

⑵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各項培訓費用。

⑶甲方出資配備的相關裝置以及各種用具器材等。

⑷由此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用、仲裁費用。

6、免責申明

乙方自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即承諾與原單位已解除《勞動合同》並沒有續約,今後若有勞資糾紛,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與甲方無關。

7、處罰與賠償

7.1甲方根據公司的獎懲制度的規定,可以給予乙方警告、能報批評、經濟處罰、降職、降級、辭退等形式的處罰。

7.2乙方違反甲方公司規章制度或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應根據造成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8、甲方規章制度是勞動合同的一部分,乙方已經充分了解本補充協議所有內容並自願遵守甲方有關規章制度。

9、本補充協議是《勞動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0、本補充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與《勞動合同》同時生效,本補充協議一式兩分,甲、乙雙方各執一分。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書(固定期限) 篇8

勞動合同簽訂合同注意事項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字,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本合

勞動合同

簽訂合同注意事項

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字,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並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本合同必須用黑色碳素筆或簽字筆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並不得擅自塗改。

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後,甲乙雙方各保管一份備查。

甲方(用人單位)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程式碼:□□□□□□□□□□□□□□□□

聯絡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曾用名: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

緊急聯絡人: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勞動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鑑於甲乙雙方即將建立勞動關係,為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鄭重宣告如下:

甲方宣告如下:

甲方為依法登記的、具備合法用工主體資格的用人單位,擁有獨立的財產,能獨立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甲方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依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支付乙方工資,並儘可能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甲方盡力為乙方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並儘可能為乙方提供相關培訓,以提高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

乙方宣告如下:

乙方願意加入甲方的團隊,成為甲方團隊中的一員,並爭取和甲方一起發展。

乙方確保其向甲方提供的與應聘有關的材料(包括但不限於身份證、學歷證)、資訊的真實性,合法性。否則,視為乙方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共12頁:

勞動合同簽訂合同注意事項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字,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本合

乙方承諾其應聘時無不適合本工作崗位的疾病;否則,視為乙方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時與其他任何用人單位不存在勞動關係,也不存在其他影響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的其他關係,否則,視為乙方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由此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為此支付的律師費)的,乙方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保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否則,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願承擔一切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差旅費及因商業祕密的洩漏而產生的不能投產或減產的損失等)。

乙方保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

甲方告知事項:

乙方在甲方的

工作內容:

工作條件:

工作地點:

職業危害:

勞動報酬:

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

乙方確認已經明確被告知以上內容,並且已經詳細知道以上內容的明確含義。

乙方簽字:

合同條款

一、合同期限

注:如何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科學合理地確定勞動合同的期限,對於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發展都有很大幫助。用人單位可以根據生產經營的長期規劃和目標任務,對勞動力的使用進行科學預測,合理規劃,使勞動合同期限能夠長短並用,梯次配備,形成靈活多樣的格局。勞動者可以根據自身的年齡、身體狀況、專業技術水平、自身發展計劃等因素,合理的選擇適合自己的勞動合同期限。

(一)勞動合同期限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注:適用範圍:

對於那些常年性工作,要求保持連續性、穩定性的工作,技術性強的工作,適宜簽訂較為長期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於一般性、季節性、臨時性、用工靈活、職業危害較大的工作崗位,適宜簽訂較為短期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注:除雙方自願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

(1)、乙方已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年,乙方提出或者同意續訂勞動合同,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共12頁:

勞動合同簽訂合同注意事項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字,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本合

(2)甲方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乙方

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乙方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4)、甲方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乙方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甲方與乙方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適用範圍:

這種合同適用於工作保密性強、技術複雜、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員穩定的崗位。這種合同對於用人單位來說,有利於維護其經濟利益,減少頻繁更換關鍵崗位的關鍵人員而帶來的損失。對於勞動者來說,也有利於實現長期穩定職業,鑽研業務技術。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注:我國法律對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限制較少,用人單位可以靈活運用,故用人單位應當盡力選擇此種方式約定勞動合同期限。

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勞動合同的適用情形:

如以完成某項科研,以及帶有臨時性、季節性的勞動合同。任務性較強,工作相對自由,工作目標較單一。

(二)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合同訂立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係。

二、試用期限

(一)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注:不能約定試用期的情形:

(1)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期限在3個月以下的;

(3)非全日制勞動合同;

(4)勞動者和企業雙方同意不約定試用期的。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注:法律對試用期的規定: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共12頁:

勞動合同簽訂合同注意事項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字,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本合

企業如何確定試用期?

建議企業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採用最長期限的試用期,既可以為企業節約一定的成本,又可以更好的考察員工,以實現企業招聘利益的最大化。但企業在試用期內與員工解除勞動關係,必須舉證證明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或存在其他可以法定解除的情形。

(二)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前3天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錄用條件為:

1.學歷文化: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2.身體狀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3.工作技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

4.獲獎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5.團隊精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6.工作經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

7.其  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未盡事宜,以招工公告、啟示、通知等甲方所釋出的招工條件為準。

注:錄用條件應該具體、明確,這是企業在依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證明新進人員能否勝任工作時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據,也是雙方發生爭議時進行訴訟的證據!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同意在甲方的    部門     崗位上工作,職務為       。工作地點在      。甲方因生產經營(工作)需要,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生產經營(工作)任務,但應當徵得乙方書面同意。

(二)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應根據甲方的崗位職責(崗位職責詳見合同附件)履行義務,如不能達到相應的崗位工作要求,視為乙方不能勝任該工作崗位,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相應的工資待遇。

(三)甲方因工作需要,有權臨時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個月內),乙方應當服從。

注:工作地點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增加工作地點條款,這是因為實踐中勞動者的工作地點可能與用人單位住所地不一致,有必要在訂立勞動合同時予以明確;但如果企業經營有需要的,可以明確告知其工作地點在幾個地點之間調整。

對於類似“因生產經營需要,勞動者願意服從用人單位調整工作崗位”或“用人單位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等條款,不再寫入合同。原因在於:調整工作崗位屬於變更合同行為,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變更需採用書面形式,因此,此約定有可能被認定為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而無效。但是,用人單位可以制定一個較高的工作崗位職責要求,當希望變更勞動者的工作崗位或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關係時,即可以認為勞動者不勝任該工作崗位而對其工作崗位和工資待遇進行調整。

勞動合同簽訂合同注意事項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字,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本合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乙方實行第____________種工時制。

(一) 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

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並且根據國家法律規定支付相應的加班工資。

但以下情形不受延長工作時間的限制: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它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2)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3)必須利用法定節日或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裝置檢修、保養的;

(4)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或者完成上級在國家計劃外安排的其它緊急生產任務,以及商業、供銷企業在旺季完成收購、運輸、加工農副產品緊急任務的。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以每月為一個計算週期,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 對安排乙方加班的,按照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注:選擇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企業必須已按照國家規定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或是國家規定此行業全部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單位。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含義: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是針對因工作性質特殊,需連續作業或受季節及自然條件限制的企業的部分職工,採用的以周、月、季、年等為週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的一種工時制度,但其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主要是指:交通、鐵路、郵電、水運、航空、漁業等行業中因工作性質特殊,需要連續作業的職工;地質、石油及資源勘探、建築、製鹽、製糖、 旅遊等受季節和自然條件限制的行業的部分職工;亦工亦農或由於受能源、原材料供應等條件限制難以均衡生產的鄉鎮企業的職工等。另外,對於那些在市場競爭中,由於外界因素影響,生產任務不均衡的企業的部分職工也可以參照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辦法實施。其職工的平均月工作時間和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相同,如果存在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情況,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要按規定支付職工加班費;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根據公司安排進行。

1.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共12頁:

勞動合同簽訂合同注意事項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字,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本合

2.甲方依據國家法律規定和本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相關規定安排乙方休假。

注:選擇不定時工作制的企業必須已按照國家規定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或是國家規定此行業全部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單位。

不定時工作制的含義:

不定時工作制是針對因生產特點、工作特殊需要或職責範圍的關係,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或需要機動作業的職工所採用的一種工時制度。

不定時工作制的適用範圍:

企業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職工,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1)企業中的高階管理人員、外勤人員、推銷人員、部分值班人員和其他因工作無法按 標準工作時間衡量的職工;

(2)企業中的長途運輸人員、出租汽車司機和鐵路、港口、倉庫的部分裝卸人員以及因 工作性質特殊,需機動作業的職工;

(3)其他因生產特點、工作特殊需要或職責範圍的關係,適合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職工。

六、勞動報酬

(一)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後,有權獲得相應的勞動報酬。甲方以貨幣形式支付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二)甲方與乙方協商確定,甲方按以下第 種方式計發乙方的工資:

A. 基本工資制:乙方的月基本工資(若非特別說明,均為稅前應發工資)為:__________元。

B.崗位工資制:乙方的崗位工資為:__________元。

C.計件工資制: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______,計件單價為__________。

D.基本工資加績效工資制:乙方的月基本工資為:__________元,甲方將依據績效工資考核結果確定乙方每月的績效工資。

E.其他工資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建議甲方儘量採取基本工資加績效工資制,按照此種方式,甲方可以跟乙方約定一個較低的基本工資,然後制定一個詳細的績效考核辦法,根據績效考核結果來確定乙方的績效工資,以便甲方利用考核結果來調整乙方的工資。

(三)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試用期滿後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條所約定的工資計發形式和標準確定乙方的工資。

乙方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

(1)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

(2)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

(3)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注:甲方如果想不違反本條的約定,可以在合同或相應的規章制度中規定相同崗位的工資標準,再採取基本工資加績效工資制來支付乙方的工資,那麼只要不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就可以了。

共12頁:

勞動合同簽訂合同注意事項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字,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本合

(四)甲方應於每月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

(五)乙方在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以及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期間,甲方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乙方因私請假期間,甲方不支付工資。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由甲方按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支付乙方病假工資;醫療期滿後,按相關法律規定辦理。

(七)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安排乙方加班。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應服從甲方加班的安排:

A.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B.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共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C.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八)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勞動報酬。

(九)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的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甲方按不低於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發給乙方生活費。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簽

(一)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發生變化,本合同以變更後的法律、法規為準。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採用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注:如果是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且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單位必須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是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且與單位協商一致的,則單位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故單位欲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如能讓勞動者主動提出辭職申請,則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

(三)乙方在試用期內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的,甲方可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但應告知乙方解除合同的原因。

(四)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試用期滿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不免除乙方應依本合同及相關法律規定承擔的法律責任。

(五)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本合同第 三 條所約定的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共12頁:

勞動合同簽訂合同注意事項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字,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本合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注:用人單位依法或依照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特別注意解除的條件和程式。司法實踐中常見一些用人單位在行使解除權時往往只注重解除的條件而忽視瞭解除的程式,比如:提前30日,書面通知等,有的用人單位甚至在勞動者的行為已經符合解除合同的條件時,不注意固定相關證據致使在勞動爭議仲裁中無法證明自己行使解除權的合法性反而承擔不利的後果。因此用人單位在行使法定或約定的解除權時首先要注意收集相應的證據,其次是注意按照法定的程式行使權利,這樣才能保證有效追究勞動者的違約或賠償責任。

(六)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注:如果用人單位想解除與該員工的勞動合同,則可以將員工放在一個崗位職責要求較高的工作上,員工如不能勝任工作,則可以將員工調至另一相近的崗位,如調崗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天或支付一個月工資後可以通知解除勞動合同。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注:依據規定,必須是導致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重大變化發生時,用人單位才可以解除。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減員工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甲方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員工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員工並與被裁減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注: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可以根據地方政府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界定。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員工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共12頁:

勞動合同簽訂合同注意事項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字,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本合

裁減員工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員工:

1.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2.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3.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條第七款第一項規定裁減員工,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員工,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八)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提供相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足額及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導致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

6.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能夠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七條第六款、第七款的規定解除合同:

1.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注:此規定非常重要,如果企業未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險作業的員工做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一旦倉促解除,涉及仲裁或訴訟時,解除行為將被視為違法而無效。

2.乙方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注:只要勞動者被確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達到傷殘等級,用人單位除按照本合同第五條可以解除與勞動者的合同外,均不得解除本合同。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1)擔任專職的工會主席、副主席或委員的;

(2)擔任平等協商代表的;

(3)服兵役的;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自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注: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後,用人單位應當及時與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如果期滿後勞動者繼續工作,則視為存在勞動關係而未訂立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承擔責任。

共12頁:

勞動合同簽訂合同注意事項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字,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本合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注:如果與開始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員工繼續簽訂聘用協議的,此關係為勞務關係,不是勞動關係。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勞動合同期滿,有本合同第七條第九款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有符合本合同第七條第九款第二項規定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在勞動關係解除、辦完工作交接手續時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1.乙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條第八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就解除勞動合同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條第六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條第七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5.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勞動合同期滿終止的;

6.依照本合同第七條第十款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三)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辦完工作交接手續;

2.交還乙方所使用、保管的甲方物品、工具、技術資料等,如有遺失應予賠償;

3.完成甲方規定的離職流轉程式,辦理有關離職手續;

4.乙方離職前應交接的其他事務。

(十四)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 甲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15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2.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十五)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第七條第十三款規定的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十六)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乙方應當向甲方賠償一個月的工資作為對甲方損失的賠償金。

八、保密條款、競業禁止

1.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商業祕密係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

共12頁:

勞動合同簽訂合同注意事項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字,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本合

本條所指的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下述內容:

A.技術資訊。技術資訊的範圍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原料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體、資料庫、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件、涉及商業祕密的業務函電等。

B.經營資訊。經營資訊的範圍包括但不限於管理經驗、客戶名單、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源、勞動報酬、進貨渠道、產銷政策、招投標中的標的及標書內容等。

注:客戶名單能否構成商業祕密,需要以下要件:客戶的名稱、地址、聯絡方式、交易習慣、意向、內容等區別於相關公知資訊的特殊客戶資訊;並且企業要事先對此採取保密措施。

C.其他

勞動合同書(固定期限) 篇9

勞動合同書

編號: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郵編: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                        

戶口所在地:                              電    話:                                                      

本人現通訊地址:                                                                    

緊急情況聯絡人:                          電    話:                          

通訊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條款。

一、本合同的型別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的型別為:(  )

A、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B、無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C、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具體為:                                。

若乙方實際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起始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開始工作時間為本合同實際起始期間;同時,到期終止時間自動向後或向前延展。

二、試用期

第二條  本合同的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如乙方被證明不符合甲方崗位要求錄用條件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條  錄用條件為:參照本公司規章制度中規定的員工相應崗位考核標準。

第四條  乙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職務。乙方的工作內容或職責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須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同意甲方對其工作崗位予以調整:

1、甲方生產經營需要的;

2、乙方不能勝任現有工作的;

3、乙方因休長假被別人取代工作崗位的;

4、其他原因確實需要調整工作崗位的。

第六條  乙方工作地點: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變更乙方工作地點:

1、甲方經營場所變更的;

2、由於甲方生產經營需要須變更乙方工作地點的;

3、出現以上情形若乙方拒絕變更工作地點的,甲方可視為乙方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乙方的工作時間實行                        制度。

第八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有法定節假日、公休日、年休假等假期待遇。具體辦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甲方假期制度規定執行。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經與乙方協商,同意勞動報酬為:

1、試用期間每月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為_______元/月;試用期間屆滿後每月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為_______元/月。

2、如乙方的工作崗位調整,按新崗位所對應的工資標準執行。

3、甲方每月定期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_______日前。

第十條  甲方有權根據實際經營狀況、乙方所在部門業績變化、內部規章制度、績效考核結果及乙方的工作年限、獎懲記錄、崗位變化等,調整乙方待遇。

六、社會保險及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合同期限內,甲方應按照有關法律規定以及甲方企業的規章制度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第十二條  在辦理社會保險時,乙方應按照要求及時向甲方交齊辦理社會保險的資料,若因乙方未及時交齊辦理社會保險材料的原因而造成遲延繳納社會保險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甲方規章制度執行。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第十四條  乙方按照甲方規章制度的規定享受相關福利待遇。

七、勞動紀律、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按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未返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七條  乙方有義務認真閱讀並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應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行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前三十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經向工會和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第二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乙方離休、退休、退職、死亡或者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九、補充條款及爭議解決

第二十九條補充條款:

1、如需進行競業禁止限制或者約定保密義務,由雙方另行協商。

2、甲乙雙方行使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權時,均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如果對方拒絕簽收時,甲方可以通過手機簡訊、電子郵件、書信等方式通知,到達對方時即視為送達。

3、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資訊真實有效,若有虛假,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合同並不予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4、乙方若在甲方工作期間接受甲方的出資參與專項培訓的,甲乙雙方應簽訂專項培訓協議,具體約定在專項培訓協議中約定。

第三十條  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所在仲裁委申請仲裁。

十、其他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三十三條  甲方的規章制度及保密協議書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條  乙方確認下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檔案、文書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

送達地址: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持有勞動合同文字後,員工簽名:

簽收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固定期限) 篇10

勞動合同

甲方(用人單位):          單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住址: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勞動合同為 勞動合同。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工作地點:省市路號。  

第三條、工作內容:  

1、乙方的工作崗位為,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調換乙方的的工作崗位和工種。  

2、若因乙方不勝任該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並按調整後的崗位確定一方的薪資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調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照國家規定發放。 

3、在工作過程中,因乙方存在嚴重過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標準工時制,甲方保證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安排,乙方應當服從。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為人民幣元; 

2、因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放加班費。 

3、甲方保證按月發放工資,具體發放日期為 。

第六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為乙方提供勞動所必需的工具和場所,以及其他勞動條件;保證工作場所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並依法採取安全防範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七條、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  

第八條、乙方應當保守工作期間知悉甲方的各種商業祕密、智慧財產權、公司機密等任何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協議時,未與其他任何單位保持勞動關係或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否則,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乙方單獨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條、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1、若乙方需解除勞動合同書,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送達甲方 為準。  

2、有關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3、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物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4、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依法應獲得經濟補償金,但乙方未與甲方辦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暫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一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本著合理合法、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以及地方性法規等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簽約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固定期限) 篇11

有限公司勞動合同書

勞動合同編號: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聯絡電話:                                                                  

乙方(職工)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身份證件型別:           ;身份證件號碼:                  

住址:                     ;聯絡電話:                                

為確立甲、乙雙方的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規定,甲、乙雙方在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自願簽訂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試用期限

甲、乙雙方協商確定試用期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三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     部門工作,擔任      崗位(工種)。

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者職責是                                        。

第四條 甲、乙雙方確認的乙方工作地點在           內。

第五條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工作崗位)或者工作地點的,按照第七章“勞動合同的變更”規定辦理。

第六條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按照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履行職務,按時、按質、按量完成規定的工作。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乙雙方同意按標準工時制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即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5天,每週正常工作不超過40小時,並且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第八條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九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當按照法律規定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十條 甲方執行法定及企業依法自行補充規定的休息、休假制度,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帶薪年休假日、產假等帶薪假期,並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四、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 甲方的工資支付制度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實行計時工資形式,乙方的工資標準為每月         元。

第十三條 甲方因乙方不能勝任工作而調整乙方工作崗位的,有權按照乙方的新崗位確定乙方的工資標準,實行以崗定薪、崗變薪變。

第十四條 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不得以實物或其他有價證券等形式替代貨幣支付。

第十五條 甲方於每月15日發放乙方上月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乙方工資的所得稅由乙方自行負擔,由甲方代扣代繳。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依法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乙方應繳納部分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七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乙方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照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第十八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傷亡的,其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及本省市的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乙方的福利待遇按照國家規定及甲方的規章制度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危害防護和勞動紀律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勞動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對勞動者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二十一條 甲方按國家和本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並應切實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第二十二條 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對女職工提供特殊勞動保護。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危及人身安全的,並可以隨時解除本勞動合同。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第二十四條 乙方應當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施工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反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甲方可以依法給予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

第二十六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變更的,可以變更勞動合同。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變更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無法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一致意見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

(二)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三)勞動合同所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被廢止或者修改的;

(四)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工作崗位)或者工作地點的;

(五)甲方因乙方不能勝任工作,依法對乙方的工作內容、工作崗位和薪酬待遇進行變更的;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可以變更的情形。

第二十八條 甲方要求變更勞動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在10日內書面答覆甲方並簽訂《勞動合同變更協議書》。乙方逾期不答覆或者不簽訂《勞動合同變更協議書》的,視為乙方不同意變更勞動合同,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即《勞動合同變更協議書》)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九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一)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五)以欺詐手段提供虛假的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

1、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資格證明、體檢證明等;

2、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他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

3、與其他用人單位保持勞動關係而未申明的;

4、 對前用人單位負有競業限制義務未宣告的。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並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甲方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甲方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三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解除本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五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並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甲方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其它情形。

(六)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甲方。 

九、勞動合同終止 

第三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期滿乙方有本合同第三十三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期限順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第三十三條第(二)項規定的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八條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而乙方不同意續訂外,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三十九條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十六條第(四)、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十、賠償責任條款 

第四十條 本合同依法被確認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一條  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

第四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按照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薪酬等費用中予以扣除。

第四十三條 乙方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按照《反不正當競爭法》、雙方簽訂的保密和競業限制協議等規定承擔賠償責任;乙方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因此收到的損失。甲方受到的損失有權從乙方薪酬等費用中予以扣除。 

十一、特別約定條款 

第四十四條 服務期約定 

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乙方另行訂立服務期協議,約定服務期;甲、乙雙方約定的服務期長於勞動合同期限的,除了甲方在勞動合同期滿時決定不再續延勞動合同外,勞動合同期限相應順延至服務期結束之日為止。

第四十五條 商業祕密保護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商業祕密係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祕密和經營資訊,包括但不限於下述內容:

(一)技術資訊。

(二)經營資訊。

(三) 依照法律規定和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應當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等。

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屬於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情形,甲方有權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並不予支付經濟補償。乙方必須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第四十六條 競業限制

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後二年內,乙方不得到與甲方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或者自己開業生產、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自離職之日起2年;競業限制範圍為       ;競業限制的地域為            。競業限制期間甲方將按月支付乙方經濟補償,經濟補償的標準為每月人民幣      元,每月月底前支付。若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應當向甲方一次性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如果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的,乙方仍需賠償損失。甲乙雙方也可以另行簽訂競業限制協議,競業限制協議內容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的,以競業限制協議為準。

第四十七條 規章制度

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附件一併執行,乙方確認已經充分閱讀甲方的規章制度並願意遵照執行。如甲方以後依法修改規章制度,則修改的規章制度自動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並依據最新的規章制度執行。

第四十八條 兼職禁止

乙方保證在在合同期間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兼職甲方以外的任何職務。乙方違反兼職的禁止約定,屬於嚴重違法規章制度、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甲方一經發現,有權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並不予支付經濟補償。

第四十九條 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名義、裝置以及工作上的便利條件,從事本勞動合同以外的活動或進行收取費用。乙方違反該約定,屬於嚴重違規章制度、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甲方一經發現,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並不予支付經濟補償。

第五十條 職務技術成果的經濟權屬歸屬

乙方的職務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屬於甲方。乙方在離職時,須歸還甲方該技術成果的資料,包括原件、影印件、筆記、電子檔案等。

第五十一條 因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甲方有權選擇對乙方進行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並降低薪酬待遇;乙方拒絕參加培訓或者轉崗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並不予支付經濟補償。

第五十二條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要求,於     年     月   日前向甲方報到並開始用工,乙方違反約定逾期不向甲方報到的,視為乙方解除本合同。甲、乙雙方在建立勞動關係前(即用工之前)解除本合同的,需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整。

第五十三條 離職交接約定

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後3日內,應當按照誠實信用原則辦理工作交接手續,歸還甲方所有的財產,包括但不限於:

(一)乙方負責保管、使用或者在其控制範圍內的所有有關甲方的管理、經營和產品的檔案、檔案原件及影印件;

(二)甲方的供應商、客戶以及其他聯絡單位和個人的名單和資料;

(三)包含機房資料和資訊的軟體、磁碟、硬碟、光碟、U盤等儲存裝置;

(四)甲方為乙方配備的工作工具、工作服、儀器儀表、裝置及其他辦公用具等;

(五)其他:                                       。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交接義務的,甲方有權暫時不予支付乙方經濟補償;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後超過3日仍拒不辦理工作交接手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工資、獎金、經濟補償等費用中予以扣除;工資、獎金、經濟補償等費用尚不足以彌補損失的,乙方仍需賠償損失。

第五十四條 告知義務和真實性保證

乙方確認,甲方已經如實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乙方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

同時,乙方也已經向甲方如實告知了本人基本情況,保證其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交的所有個人資料和以下宣告的真實性;如乙方提供的資料和宣告違反真實性,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並不予支付經濟補償。

乙方宣告如下:

(一)本人畢業院校:                           。

(二) 本人應聘時的最後學歷:                。

(三)本人不存在與前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和競業限制義務。

(四) 本人身體健康,不存在職業病和其他不適合工作的疾病。

(五)其他:                                 。

乙方並保證其在工作期間提供給甲方的所有資料的真實性,如果乙方在工作期間提供資料違反真實性,屬於嚴重違法甲方規章制度、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並不予支付經濟補償。

第五十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認定

甲方如安排乙方加班的,應當以甲方下發的加蓋公司公章的《加班通知書》為準;除此之外的乙方任何加班行為,均不屬於“甲方安排乙方加班”。

第五十六條 損失追償和重大損害的認定 乙方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甲方有權從乙方工資、獎金、經濟補償等費用中予以扣除;工資、獎金、經濟補償等費用尚不足以彌補損失的,乙方仍需賠償損失。

乙方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是指對甲方的利益造成        元及以上的損失。 

十一、通知和送達

第五十七條 乙方確認,甲方有關文書在無法直接送達給乙方的情形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拒收、下落不明等情形),乙方在本合同填寫的住址為甲方的郵寄送達地址,甲方以EMS或者掛號郵寄至該地址的,經過10日即視為送達。 

十二、勞動爭議的處理

第五十八條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第五十九條 本合同所指的勞動規章制度包括員工手冊等內容。

第六十條 本合同生效前雙方已經簽訂的勞動合同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失效。

本合同生效之前簽訂的其他有關協議文字(包括但不限於《培訓、服務期協議》、《保密及競業限制協議》等,下同)繼續有效,與本合同約定條款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但是續簽勞動合同的,與本合同約定條款不一致的,以其他協議約定為準。

第六十一條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簽訂的其他有關協議文字的規定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其他有關協議為準。

第六十二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者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特殊條款

第六十三條 本合同的性質屬於以下          情形:

1、新簽訂合同:本合同屬於甲、乙雙方之間第一次簽訂的勞動合同;

2、續訂勞動合同:本合同屬於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

3、變更合同:本合同屬於甲、乙雙方對原勞動合同的變更合同。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乙方宣告:乙方確認甲方已經將本勞動合同文字一份交給乙方本人持有,乙方特此宣告。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固定期限) 篇12

勞動合同書

(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示範文字)

甲 方:

乙 方:

安徽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制

籤 約 須 知

1、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2、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保證向對方提供的與簽訂、履行勞動合同相關的各項資訊真實有效。

3、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不得約定試用期。

4、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

5、用人單位終止非全日制用工的,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甲方(用人單位)名 稱

住 所

勞 動 用 工 登 記 證 編 號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聯絡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 名 性 別

出生年月 戶籍所在地

身份證號碼

現居住地址

通 信 地 址

聯 系 電 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從事 工作。工作地點在 。

第三條 乙方工作時間為下列第( )種方式

1、每週工作 日,分別為周 ;每日工作 小時。

2、其他: 。

第四條 甲方按乙方工作時間,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標準為每小時

元,工資結算週期為 (日/周/15日),工資發放時間為 ,工資發放方式為 (直接發放/委託銀行代發)。

第五條 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中已包含甲方應為乙方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乙方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以自由職業者身份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

第六條 甲方依照國家和地方規定,為乙方辦理工傷保險和繳納工傷保險費,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第七條 甲方有義務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及勞動保護用品。

第八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

第九條 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

第十一條 甲乙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本合同。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訴訟。

第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三條 乙方可以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本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新規定相悖的,按新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變更欄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對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內容作以下變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續訂欄

甲、乙雙方原訂立非全日制勞動合同已於 ____年___ 月____日期滿,經雙方協商同意續訂合同。

續訂合同期限自___ 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雙方約定其它內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固定期限)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_____年___月___日生效,_____年___月___日終止。 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二條 乙方擔任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患有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應及時向甲方報告,並即時脫離工作崗位。

第三條 甲方應在乙方上崗前對乙方進行職業安全衛生,食品安全衛生,服務規範,職業道德,職業技能,甲方規章制度方面的培訓。

第四條 甲方每年必須按國家規定組織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甲方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五條 甲方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經營條件;健全內部服務和食品質量管理制度,嚴格實施崗位質量規範,質量責任以及相應的考核辦法。

乙方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防止服務質量事故。

乙方違反服務規範,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出現服務質量事故,甲方可以根據規章制度的規定進行處理。

第六條 甲方採用以下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月工資_____元,試用期間日工資_____,上班時間___個月以下按學生工對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為每月___日

(二)簽訂合同滿___年的員工,根據企業經濟效益春節前享受全勤獎待遇。

(三)甲方由於經營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為_____元

(四)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七條 乙方違反服務規範,質量管理規定及操作規程等規章制度,應按甲方相應規定承擔責任。

第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有偷拿財物、賭博、吸毒行為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符合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五)嚴重違反服務規範,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

(六)私自向顧客出售違反法律法規禁止的食品飲料的;

(七)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八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擅自離職,應當承擔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九條 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___日內向甲方所在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___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___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份。

甲方(公 章): ___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勞動合同書(固定期限) 篇14

編號: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戶籍型別(非農業、農業)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省(市)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本合同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七條?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__________。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甲方每月____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___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_____及其他_____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_____。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_____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_____義務。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_____、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_____用品。

第十七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_____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第二十四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勞?動?合?同?續?訂?書?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型別為______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續訂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型別為______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續訂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公?章)_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使用說?明?一、本合同書可作為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籤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二十二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