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方: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理方: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委託國內、國際快件出口貨物運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快件出口業務,乙方承諾向甲方提供優質的航空快遞服務,且不得將甲方之客戶資料透露給第三方。
二、甲方電話通知乙方,乙方負責上門取件,並負責將貨物及時準確遞送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
三、甲方貨物包裝應完好安全,貨物品質符合速遞運輸要求,並提供有關單證。
四、乙方提供甲方運單、函件袋,並負責跟蹤甲方貨物遞送流程,根據客戶需要及時反饋資訊。
乙方以優惠的協議運價給甲方(詳見協議附件)。
雙方在合作過程中若因市場情況發生變化,任何一方對價格產生異議應及時與另一方協商,並以商定後的新價格繼續執行協議。
五、雙方同意快件運費按月結算,乙方在每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提供前月結算清單,甲方核對確認後,應在每月_______日前付清前月運費,運費由甲方以支票方式或轉帳支付乙方(如是付現金要事先通知財務)。
六、託寄物的規定:
1、公司不予受理運輸的託寄物包括髮票、有價證券、國家禁寄的刊物、首飾、護照、私人證件、單證、合同、批文、現金、私人信函、核銷單、貴重物品、動物、藥物、毒品、液體物品、仿製物品、產地來源不明確物品、有腐蝕性或放射性等危險、易燃易爆品、白色粉末及一切有關法律(即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或香港法律)禁止郵寄的物品。
2、每票託寄物是否符合海關規定或航空運輸要求,本公司保留絕對權力對寄物開封檢查、核實。如發現託寄物屬不予受理之範圍,本公司有權拒收或退回。若本公司退回託寄物予寄件人,本公司有權收取或除行政費。
3、託寄物申報價值在3元以上的快件,恕不受理。
4、國內件或港、臺件若託寄物每公斤的體積大於、立方厘米,託寄物需參照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規定計算。其計算所需付款重量(公斤)的公式為:貨物長(釐米)*寬(釐米)*高(釐米)/國際件若託寄物每公斤的體積大於立方厘米,託寄物需參照國際航空運輸協會規定計算。其計算所需付款重量(公斤)的公式為:貨物長(釐米)*寬(釐米)*高(釐米)/
七、額外派送服務:
1、寄方或委託方客戶所提供的收件人的地址不詳,聯絡電話錯誤或收件人搬遷等情況的託寄物,本公司不承擔延誤派送的責任。
2、如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派送託寄物無人接收,本公司將安排再送。
但再送仍無人接收的,安排第三次或三次以上派送的,本公司將每次向寄件人加收3元額外服務旨。
若寄件人不同意額外服務費,本公司有權拒送。
若寄件人要求退回該託寄物,寄件人須預先支付雙程運費。此外,本公司對該託寄物擁有留置權。
八、收費:
1、託寄物安排由收件人付費,但收件人拒付費用(包括代墊關稅或其他費用),所有費用應由寄件人承擔。
未付清所有費用前,本公司對託寄物有權留置。同時不承擔由此導致的延誤派送的責任。如寄件人要求退回該貨物,應支付雙程運費。
2、如收件人拒收且投寄人不願退回該件時,則由投寄人承擔第一程運費,此件作為廢件處理,本公司對於作廢的留置期為一個月(從寄件當日起計時)。
3、如寄件人支付運費,不論是月結客戶或是散戶,一經本公司確認,寄件人不得更改付款方式。
如運費由收件人支付:(1)收件人不得提出反要求改為由寄件人或另一方支付或分擔運費;(2)寄件人可由寄件之日起的一星期內,要求更改為寄件人支付運費;但如果收件人已經支付運費,寄件人則不可以更改運費的支付方式。當本公司同意寄件人更改運費的支付方式,本公司有權向寄件人每票加收2元手續費。
4、如客戶選擇第三方付款,付款方必須為本公司的月結客戶。
5、如寄件人或收件人拖欠本公司帳款超過9天,將被列入拒付資費名單。
凡對於寄件為列入拒付資費名單的客戶的託寄物,本公司一律不予收寄。
凡對於收件人為列入拒付資費名單的客戶的託寄物:(1)如運費已由寄件人支付,本公司將正常派送;(2)如託寄物的運費是由收件人支付的,可在寄件人同意將運費更改為由寄件人支付並且加收2元手續費後,予以派送。
(3)如託寄物的運費是由收件人支付,且寄件人不願意更改付款方式的,本公司有權拒絕派送,如寄件人要求將作為廢件處理,我公司將對其留置一個月(從寄件當日起計算起),逾期本公司有權自行處理。
九、責任及賠償:
1、因過境交通擠塞、交通意外、海關行為、天氣、自然災害、地震、火災、戰爭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又或託寄物本身內在的缺陷,以及電子產品、磁帶、磁片等受電磁影響其正常使用效果等非本公司可以控制的情況而導致延誤收送服務或託寄物毀損的,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2、進出海關原託寄物須附上形式發票。
如因寄件人的票據有問題致使託寄物被海關扣查,沒收或者罰款的,由此所引起的一切責任與本公司無關。
對此,本公司有權追究寄件人的法律責任。
3、由於寄件人的原因,對其託寄的內包裝或外包裝不良的託寄物品(尤其是陶瓷、玻璃、燈具等易碎品,如發生破損及由此衍生的問題,本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在託寄物派送過程中,如因公司的疏忽導致託寄物被盜,遺失或破損等情況,本公司將依照國際條例(華沙條約),按運費的3倍賠償或補寄一次。
國內貨物最高賠償金額為人民幣元;國內函件最賠償金額為人民幣1元;國際貨物最高賠償金額為美金1元;國際函件最高賠償金額為美金元。
4、寄件人所寄物品的收益、利潤、實際用途或在市場上任何直接間接損失,特殊商業價值損失,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5、有關快件索賠,寄件人或收件人須於寄件次日起15天內以書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索賠要求,並附相關證明檔案。
本公司接納相關證明檔案後3天內答覆是否受理。
超過規定期期限未提出索賠要求的,視為自動放棄索賠權利。
6、客戶可對託寄物自願選擇購買保險,對已參加投保的託寄物發生丟失,損毀或短少的,則按保險條款賠償。
對客戶的其他間接損失,本公司不再承擔賠償責任。
十、當甲方公司的業務員離職或其他原因而不能再接洽此業務時,甲方必須承認此項業務,並按原甲方業務員與乙方協商的協議價與乙方結算快件費。
十一、協議的期限和生效: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2、有效期為1_______年,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3、協議期滿後雙方如無異議,則有效順延。
委託方:_______;受理方:_______;
代表人:_______:代表人:_______: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
電話:_______;電話: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____
(乙方)____
一、交貨地點:____
二、交貨期限:____
三、質量要求:____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____
五、運輸方法及費用承擔:____
六、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均應遵守本合同,如有違約,將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並向對方支付對方購置總價____%的違約金。若因乙方原因延期交貨,乙方應向甲方繳納本次購置總價____%的'違約金;因甲方延誤付款,按購置總價____%的標準徵收違約金;因不可抗力所導致的交貨及付款延遲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文處理。
七、本合同正本一式叄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為了提高甲乙雙方的經濟效益,整合雙方資源,充分發揮物流企業優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特訂立本貨物運輸承包經營合同。
第一條承包經營事項
本合同所涉承包經營事項為:貨物運輸權和運營收益權。
乙方享有的貨物運輸權、運營收益權以及車輛使用權受本合同約定的限制。
第二條承包期限
承包經營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承包經營期限內,甲、乙雙方可依據本合同的約定,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三條承包方式
1、甲方提供貨物運輸的`貨源,與貨物託運人辦理託運手續和運費清結,由乙方運輸至甲方或貨主指定的地點。
2、乙方必須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內完成甲方指定的運輸業務,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承擔貨物運輸過程中所發生的燃油費、過路費、住宿費以及車輛維修保養等費用。
3、承包金反向給付,即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協議約定的承包金。
第四條承包金
承包金按貨運單趟運費總價的%支付,每月月底結清。
第五條制度及責任
1、甲方提供各大託運人與甲方簽訂的運輸貨源業務,乙方承擔甲方貨物運輸,一切聽從甲方統一安排。
2、甲方有權在指定的貨物運輸期限內調配、查驗貨物,乙方需服從甲方的統一貨物調配,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倒貨、換車、配載,不得以任何理由變相扣留運輸貨物,如造成貨物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3、在承包期間的運輸貨物車輛必須辦理各種保險及貨物運輸保險。
4、在承包期間,禁止乙方私自運輸非甲方安排貨物,待車輛安全檢測合格後方可進行裝車。
5、在運輸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貨物損毀時,立即通知甲方和保險公司並及時報警並保管好貨物。
6、在承包運營期間,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稅收、物價政策,否則,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責處理。
7、在承包期間,車輛產權仍屬乙方,車輛產生的一切責任和損失由乙方承擔。
8、在裝貨時乙方必須當場驗收貨物的包裝和數量(包括贈品),如無異議雙方簽字確認,裝車後,必須捆牢蓋嚴,有防雨或保溫等措施,以保證貨物完好無損按時送到指定地點。
9、承包運輸車輛保證聯絡通暢,可以隨時接受甲方貨運調配,必須在甲方指定的運輸期限到達收貨地與客戶交接辦理卸貨簽收。
10、承包運輸車輛在貨物運輸過程中所發生的車輛維修保養費用、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含行車事故中的傷、殘、亡等費用)以及各項保險費用、行駛及運營過程中發生的刑事責任及各種糾紛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理。
第六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應嚴格履行,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如出現不按規定、不服從公司統一安排的車輛,視為違反合同,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按實際違約情況處罰由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掛承包方另行賠償。
第七條其他約定
甲、乙雙方為承包經營合同關係,無勞動、僱傭、勞務等關係。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發生經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如解決不成的,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待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