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規儀表成套裝置訂貨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本規範書適用於___________(甲方)為_______________專案提供常規儀表成套裝置。___________(甲方)根據___________(乙方)提供的《招標書》、《儀表資料表》及《常規儀表裝置明細表》中的型號、資料、引數,成套供貨。
賣方為甲方,買方為乙方。
本協議書經雙方確認後作為訂貨合同的附件,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技術要求
1.供貨範圍包括招標檔案中規定的所有裝置及材料,同時也包括安裝和維護裝置所必須的技術資料、專用工具、備品備件。
2.賣方應及時提供與本工程裝置有關的工程設計、裝置監造、檢驗、土建、安裝、除錯、驗收、效能驗收試驗、執行、檢修等相應的技術指導、技術配合、技術培訓等全過程的服務。
3.賣方需派代表到現場進行技術服務,指導買方按賣方的技術資料進行安裝、分部除錯和啟動,並負責解決合同裝置在安裝除錯中發現的製造質量及效能等有關問題,費用由賣方負擔。如果賣方沒有按時進行技術服務,買方則有權通過其他渠道取得相應服務,並從應向賣方支付的任何一筆款項中扣除相關費用,且不需任何法律或行政手續。
4.賣方提出並經雙方在會議上確定的安裝、除錯和執行技術服務方案,賣方如有修改,須以書面形式通知買方,經買方確認後方可進行。為適應現場條件的要求,買方有權提出變更或修改意見,並書面通知賣方,賣方應給予充分考慮,應儘量滿足買方要求。
5.買方有權將對方所提供的一切與本合同裝置有關的資料分發給與本工程有關的各方,並不由此而構成任何侵權,但不得向任何與本工程無關的第三方提供。
6.賣方(包括分包與外購)須對一切與本合同有關的供貨、裝置及技術介面、技術服務等問題負全部責任。
7.凡與本合同裝置相連線的其它裝置裝置,賣方有提供介面和技術配合的義務,並不由此而發生合同價格以外的任何費用。
8.賣方派到現場服務的技術人員應是有實踐經驗、可勝任此項工作的人員。買方有權提出更換不符合要求的賣方現場服務人員,賣方應根據現場需要,重新選派買方認可的服務人員。
9.由於賣方技術服務人員對安裝、除錯的技術指導的疏忽和錯誤以及賣方未按要求派人指導而造成的損失應由賣方承擔。
10.賣方負責對買方從事安裝和維護的人員進行培訓,使培訓人員熟練掌握裝置效能,系統執行、操作和維護。賣方應為培訓提供足夠的培訓資料和必要的裝置,為培訓人員提供食宿以及生活和必要的辦公條件,費用由賣方承擔。
11.由賣方供應的所有合同裝置/部件(包括分包與外購),在生產過程中都須進行嚴格的檢驗和試驗,出廠前須進行部套或整機總裝和試驗。
12.現場檢驗時,如發現裝置由於賣方原因(包括運輸)有任何損壞、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規定的質量標準和規範時,應做好記錄,並由雙方代表簽字,各執一份,作為買方向賣方提出修理或更換或索賠的依據;如果賣方委託買方修理損壞的裝置,所有修理裝置的費用由賣方承擔。
13.如雙方代表在會同檢驗中對檢驗記錄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可由雙方委託權威的第三方檢驗機構/雙方權威檢驗機構聯合進行檢驗。
檢驗結果對雙方都有約束力,檢驗費用由責任方負擔。
14.本合同裝置由買方根據賣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檢驗標準、圖紙及說明書進行安裝、除錯、執行和維修。
15.安裝、除錯過程中,若買方未按賣方的技術資料規定和現場技術服務人員指導、未經賣方現場技術服務人員簽字確認而出現問題,買方自行負責(裝置問題除外);
16.若買方按賣方技術資料規定和現場技術服務人員的指導、賣方現場技術服務人員簽字確認而出現問題,賣方承擔責任。
17.在裝置壽命期內,賣方欲停止或不能製造某些備品備件,應及時向買方推薦此類備品備件的升級和替代產品。
18.本合同執行期間,如果賣方提供的裝置有缺陷和技術資料有錯誤,或者由於賣方技術人員指導錯誤和疏忽,造成工程返工、報廢,賣方應立即無償更換和修理。
如需更換,賣方應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更換的一切費用,更換或修理期限應不遲於證實屬賣方責任之日起的_____個月內。
19.由於買方未按賣方所提供的技術資料、圖紙、說明書和賣方現場技術服務人員的指導而進行施工、安裝、除錯造成的裝置損壞,由買方負責修理,更換,但賣方有義務儘快提供所需更換的部件,對於買方要求的緊急部件,賣方應安排最快的方式運輸。
20.合同規定的合同裝置保證期滿後,由買方在_____天內出具合同裝置保證期滿最終驗收證書交給賣方。
21.如由於賣方責任需要更換、修理有缺陷的裝置,而使合同裝置停運或推遲安裝時,則合同裝置保證期應按實際修理或更換所延誤的時間做相應的延長。
22.賣方未經買方同意不得將本合同範圍內的裝置/部件進行分包(包括主要部件外購)。
23.賣方提供的所有裝置及材料應符合相應的國家或國際標準,並符合買方資料表及現場要求。
技術資料如有異議,雙方協商解決。
24.賣方將負責儀表裝置來貨的驗收、標明位號及運輸,並協助裝置在現場的開箱驗收。
賣方所供裝置的包裝均遵照國家標準和有關技術條件。
25.在簽定合同之後,買方如有儀表裝置補充增加,賣方將承諾予以配合。
具體內容雙方協商解決。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__份,雙方簽字確認。
賣方: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
賣方代表人:___________
買方代表人: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出租人): 融資租賃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絡人:
聯絡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乙方(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絡人:
聯絡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丙方(回購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絡人:
聯絡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鑑於:
1、甲乙雙方與 (以下簡稱“裝置供應商”)簽訂了《租賃物買賣合同》(合同編號: ,以下稱《租賃物買賣合同》),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向裝置供應商購買租賃裝置;
2、甲乙雙方簽訂了《融資租賃合同》(合同編號: ,以下稱《融資租賃合同》),甲方將租賃裝置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
在上述合同的基礎上,甲乙丙三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回購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諾回購責任
1.1丙方向甲方做出租賃裝置餘值回購承諾,具體回購金額隨乙方償付租金餘額及裝置使用時間長短變動,具體見本合同第三條。
1.2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約定出具《回購通知》的情況下,丙方的回購行為是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丙方放棄對甲方行使丙方對乙方、乙方對甲方以及丙方對甲方享有的有關實體及程式的抗辯權。
1.3乙方連續兩期或累計三期未按《融資租賃合同》約定支付租金,丙方即承擔租賃裝置餘值回購義務。
1.3.1發生上述回購情形時,甲方向丙方發出《回購通知》,明確告知丙方履行回購義務的期限及應支付的裝置餘值回購款金額。
1.3.2丙方收到甲方回購通知後,應當在《回購通知》中甲方要求丙方履行回購義務的期限內(即自甲方向丙方發出回購通知之日起 日內)足額支付回購款。甲方在收到丙方回購款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將回購款的收款收據開具給乙方。
1.4丙方須向甲方提供丙方的董事會、股東會或有權決議機構關於批准丙方向甲方回購的決議或承諾。
1.5 如甲方將《融資租賃合同》項下權利轉讓給第三方,則第三方有權以自己名義行使甲方在本合同中要求丙方履行支付回購價款義務的權利,丙方應按第三方的要求支付回購價款。丙方依據第三方的要求足額支付回購款項後,甲方視為丙方已履行本合同項下的回購義務。甲方應積極向丙方進行租賃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並負責辦理相關轉移手續。
第二條 租賃裝置的取回
2.1丙方根據《回購通知》的要求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租賃裝置餘值回購款後,甲方向丙方出具《所有權轉讓證明書》,將租賃裝置轉讓給丙方,並將裝置保險合同受益方變更為丙方;乙方確認並同意丙方在向甲方足額支付租賃裝置餘值回購款後即取得全部租賃裝置的所有權,乙方承諾無條件放棄一切對丙方取得全部租賃裝置所有權的實體或程式的抗辯權,亦不得以其已向甲方支付的租金對抗丙方取得全部租賃裝置所有權。
2.1.1如租賃裝置已辦理抵押,經抵押權人同意後,甲方可將租賃裝置轉讓給丙方。丙方知悉租賃裝置抵押的情形並對此完全予以接受。
2.1.2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將裝置餘值回購款足額支付給甲方,甲方與抵押權人確認收到回購款後,辦理抵押解除手續。
2.2丙方足額支付租賃裝置餘值回購款後,丙方有權選擇向乙方發出《裝置取回通知》,要求乙方協助辦理租賃裝置取回事宜;丙方亦有權選擇要求乙方向丙方償還丙方支付甲方的租賃裝置餘值回購款及其他全部款項。
2.3丙方選擇向乙方取回租賃裝置的,由乙方全權負責將全部回購裝置在收到丙方發出的《裝置取回通知》之日起 日內安全運送至丙方所在地,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義務、責任與費用。
因乙方原因導致丙方裝置無法取回或取回困難的,致使丙方在向乙方發出《裝置取回通知》後30日內仍未取回裝置的,乙方應按照丙方回購款及其他全部款項的日萬分之五向丙方支付違約金。
2.4丙方選擇要求乙方償還丙方支付甲方的回購款及其他全部款項的,乙方應在丙方支付甲方回購款及其他全部款項後 日內將丙方支付甲方的全部款項一次性償還丙方。乙方延期支付的,應按照丙方回購款及其他全部款項的日萬分之五向丙方支付違約金。
2.5乙方應保證租賃裝置完好,無毀損、滅失。如租賃裝置丟失、毀損、滅失,且出現丙方應當回購的情形時,丙方仍應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確定的回購金額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回購款,辦理裝置回購事宜。丙方完成回購後,保險公司理賠的保險金歸丙方所有,保險公司沒有理賠部分,乙方應負責向丙方賠償,但不因此免除丙方的回購義務。
第三條 回購金額標準
3.1裝置餘值回購金額應按乙方未履行《融資租賃合同》中所約定義務,致使甲方在回購時點未實現的《融資租賃合同》中約定的權益進行計算。
3.2具體回購金額=在回購時點《融資租賃合同》項下承租人未付的全部租金總額(包括到期未付租金及未到期的全部租金,以《融資租賃合同》的附件《租金支付表》為準)+違約金+逾期付款違約金+利息+相關費用等(以《融資租賃合同》為準)。
3.3回購款每延遲支付一日,丙方除支付回購款外還須按未付回購款總額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四條 回購裝置
丙方回購的裝置以附件《租賃物明細表》為準。
第五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丙三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嚴格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或者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不符合約定的,視為違約,應賠償對方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租金、回購款、律師代理費、實現債權的費用、訴訟費、鑑定費、評估費等費用)。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丙三方就本合同的解釋和履行發生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通過友好協商未能解決的爭議,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 合同生效
7.1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7.2本合同的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3本合同壹式陸份,乙方、丙方各執壹份,其餘肆份由甲方保管,待辦理相關手續時備用。
(以下為合同簽署頁)
甲方(蓋章):
融資租賃有限公司乙方(蓋章):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
合同編號: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裝置
管理
編號裝置
名稱規格
型號計時器
讀數數量裝置
狀況
第二條使用地點:
第三條租賃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賃期滿,乙方將裝置完好地交給甲方並辦理退場手續,若乙方繼續使用,應
在本合同期滿一月前預訂、一週前重新簽訂續租合同。
第四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期間,租賃裝置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對租賃裝置只有使用權。
2.甲方為租賃裝置配備操作司機名(機長),工資由甲方負責承擔,乙方負責安排操作司機的食宿。
3.租賃期間,甲方操作人員由乙方統一指揮,甲方人員不得違反,但對違反操作規程或安全規程的指令,甲方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執行,同時甲方操作人員要積極與乙方配合,儘可能通過其它方法完成施工任務;確因甲方操作人員不服從乙方正確、合理指揮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更換裝置操作人員。
4.工作簽證,有計時器的按計時器每月進行一次時間籤認。無計時器的裝置,每天的作業時間由乙方指定授權工作人員與甲方工作人員(機長)在時間簽證單上共同簽字生效。時間簽證單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應本著互信、互利的原則,任何一方不得在工作時間簽證單上弄虛作假、暗箱操作。
5.在租賃期間,乙方如對租賃裝置進行改善或者增設它物,必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申請,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6.在租賃期間,乙方如對租賃裝置轉租給第三人或轉移使用地點,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
第五條租金的計算和支付
1.裝置租賃費按以下第種方式計算:
1)按月:每月租賃費元(大寫:元整),每月結算一次;
2)按工程量:每m3(工程量)計租賃費元(大寫:元整),每月結算一次。
2.按月計算租賃費時,租賃期間原則上每天工作時間為一個臺班(不超過8小時),每月工作25個臺班,每月工作小時為計費基數。非甲方因素造成月工作小時不足小時,其租賃費按小時計收。因乙方工作所需,而甲方裝置效能又能滿足需要超出部分視為加班,每月按超出臺班數計收加班租賃費,超時費按元/小時計。
3.若甲方裝置月完好時間不足25天,本月結算按扣除總停機天數後的產值與實際工作小時數的產值兩者中取較大者結算。
4.乙方必須在當月預付下個月的租賃費,甲方指定收取租賃費的單位名稱為:中國水電十五局裝置租賃公司。
匯款單位:
開戶行:
帳號:
匯款單備註欄注:裝置租賃公司裝置租賃款
第六條保證金及租賃裝置進出場費的承擔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收取乙方保證金元(大寫:
元人民幣整),及出場費元(大寫:人民幣元整),共計人民幣元整。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乙方交納保證金後辦理裝置出場手續。租賃期間不得以保證金抵作租金。租賃期滿,扣除應付租賃裝置的缺損賠償金後,保證金餘額退還乙方。租賃裝置使用期在六個月(含六個月)以內的進出場費由乙方承擔(出場時,乙方只負責與進場相同運距的費用);租賃裝置使用期在六個月以上,乙方負責裝置進場費,甲方負責裝置出場費。
第七條租賃裝置的交付和驗收
1.租賃裝置的交付地點為甲方裝置所在地。
2.乙方應自收貨時起24小時內在交貨地點檢查驗收租賃裝置,同時將簽收蓋章後的租賃裝置的驗收單交給甲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