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乙方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規定,本著平等互利、求實守信的原則,同意將臺混凝土攪拌車租給甲方使用。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合同,雙方必須遵守執行。
一、甲方租用乙方臺砼攪拌車,負責甲方生產商品砼的銷售轉運工作。
二、合同期間甲方銷售的商品砼其運輸價格按以下標準結算:公里至公里元
注:凡超出公里以外或由於油價繼續上漲等原因造成的運距運輸單價增加,按雙方協商定價為準。
三、公司確保按每車每月的結算總方量的75%---80%結算運費,剩餘部分三個月結清一次,以此類推另:租賃費用盡量以現金支付。
四、乙方自行負責車輛的各種規費和駕駛員的工資、福利待遇,配備足夠的駕駛員保證甲方每天24小時不間斷生產,服從甲方排程人員的工作安排,積極配合甲方做好銷售混凝土的轉運工作。乙方必須隨喊隨到,因乙方原因導致砼不能及時開盤供應,甲方則有權按當月每方砼5元從乙333方運費中扣除。
五、甲方應該給予乙方車輛合理和必要的維修和保養時間,乙方車輛單月出勤不得少於27天。
六、乙方車輛在服務期間,甲方應為乙方攪拌車提供固定安全的停車場地,並協調當地政府各主管部門的關係,便於順利工作。如運輸過程中,交警對駕駛員或者車輛處罰,甲方有權協調。
七、甲方對乙方的駕駛員有生產調配和監察權,對不勝任駕駛員,甲方有權要求更換人員或做相應處罰。
八、乙方車輛在完成商品砼運輸過程中必須保質保量的完成任務,如因乙方人為原因造成砼的量損,乙方必須賠償甲方的損失並追究責任。
九、違約責任: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時間支付租賃費用,乙方有權停運並追收所欠款項,此期間所有一切損失全部由甲方自行承擔。
十、本合同未明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並達成補充協議。若協議不成,通過法律訴訟裁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責任人簽字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裝置出租單位:岳陽縣___工程機械有限公司
裝置承租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_____長沙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
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租賃裝置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裝置的基本情況
1.1、租賃裝置名稱:_____混凝土輸送泵車___________
1.2、裝置的規格型號:_37米、45米____________
1.3、裝置生產廠商: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裝置的服務範圍
2.1、甲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服務僅限於裝置的租賃,對於乙方的工程質量,材料及其它損失無連帶責任,不負責任何賠償;
2.2、乙方向甲方租賃的裝置僅限於在____長沙市內工地__區域使用,甲方聯絡電話__.
2.3、每送泵送乙方提前一天通知甲方。
第三條、租賃方式及租賃價格
3.1、租賃方式為:零租
3.2、乙方使用甲方37汽車泵泵送混凝土,價格為____元/3.
3.3、乙方使用甲方45汽車泵泵送混凝土,價格為__元/3.
3.4、每次泵送方量少於503,按503計算租賃費;503以上,按實際方量計算。
第四條、結算方式:
4.1、結算單據:以甲乙雙方現場人員的當次數量簽證為結算依據。
4.2、每個月5號前結上個月的帳。
4.3、柴油由甲方提供。
第五條、租賃期限
5.1、租賃自__年___月___日至__年___月___日.
第六條、甲方權利、義務
6.1、甲方應按照合同要求及時提供符合雙方預定標準的裝置。
6.2、甲方提供操作人員負責裝置的操作和管理。
6.3、甲方操作人員必須接受乙方工地負責人的指揮,按時提供優質服務。
6.4、甲方以積極、認真的態度對待乙方指令的每一次泵送工作,保證在24小時內的任何時間有處理緊急情況的能力,24小時值班電話:.
第七條、乙方權利、義務
7.1、乙方原則上應將所有混凝土泵車泵送任務優先交由甲方完成。
7.2、乙方應該按裝置要求提供裝置使用的場地和條件,保證入泵混凝土質量達到泵送要求,由於場地、物料不符合裝置使用說明書要求,甲方可拒絕提供服務。因此造成的作業延誤及其它損失甲方概不負責。
7.3、乙方只能在商定的範圍內使用裝置,不得超範圍使用。
7.4、乙方租用甲方裝置時,必須保證甲方裝置及操作人員安全。
7.5、未經甲方授權,乙方人員不得隨意開啟甲方租賃裝置。若乙方違規操作甲方裝置,引起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付款時間支付泵送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付款,如果不能及時支付,甲方有權停止服務。
第九條、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不能協調達成一致時,可以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執壹份。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開戶行:開戶行:
帳號:帳號:
日期日期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國有企業改革中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規定》《規範國有土地租賃若干意見》《民法典》等和省、市相關法規、規章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過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依據本合同出租土地使用權,其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和政府對其擁有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和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礦產資源、無主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土地使用權租賃範圍。
第二條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土地位於____________省市街道村,面積為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位置與四至範圍如本合同附件一《土地示意圖》所示。附件一《土地示意圖》已經-雙方確認。
第三條本合同項下的宗地,土地用途為用地,乙方利用該地塊。
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在該地塊上新建永久性建築物,乙方如須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須取得甲方和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依照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租金,並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條該幅土地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已經-村在的建築物、構造物及建築附著物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具體數量、位置及使用概況詳見附件二《建造在土地上的建築物、構造物、建築附屬物清單》,該附件雙方已經-確認無誤。
第五條租賃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租賃年限自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年整。
第六條續租
6.1租賃期限屆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6.2本合同規定的租賃年限屆滿,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地塊,應當至遲於租賃年限屆滿前3個月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書。
6.3除根據國家因社會公共利益建設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甲方應予以批准。
6.4經-批准准予續期的,雙方應當在獲得批准之日起3個月內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乙方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租金,並重新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6.5如甲方在乙方提交續期申請書之日起3個月內未做出是否續期的決定,則本合同自動續租,租賃期限不變。本合同各項約定之條款如有與現行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法規相沖突,則在雙方達成協-議之前自動適用最近的法律、法規的條文。
6.6未申請續期或者雖申請續期但未獲批准的,甲方依法收回出租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乙方應將土地權屬恢復至簽訂本合同之時的土地權屬狀況。甲方按的規定予以補償。乙方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登出登記手續,交還土地證書。對土地上合法建造的房屋等建築物、構築物及其他附著物的實物補償或貨幣補償歸乙方所有。
第七條租金標準及支付
7.1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租金和其他有關的土地費。
7.2本合同出租宗地經-依法成立的土地評估機構評定,土地使用權租金每平方米為元,按規定享有改制企業優惠政策後,土地使用權租金每平方米以______元收取,佔評估價格的______%,租金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7.3租金按年支付。乙方應於每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將下一年的租金劃入甲方指定的賬戶上。第一年的租金,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生效後天內,將合同要求支付的款項匯入專戶內,開戶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
7.4租賃期間,如遇有國家政策調整,則租金應做相應調整。如無國家政策調整,則雙方約定每隔年重新調整租金。雙方對此協-商不一致,則根據法律、法規、《市國有企業改革中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規定》的有關條款執行。
第八條租賃土地使用權的分割
租賃地塊上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附著物轉讓時,其佔用範圍內的租賃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租賃土地使用權發生分割的,轉讓的受讓人按照受讓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附著物的比例,取得相應的租賃土地使用權,並承擔租賃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
租賃土地使用權分割的界限和麵積,由乙方報送相關資料、甲方進行稽核方式共同確定。
第九條租賃地塊上原-有的房產抵押
在本合同租賃期限內,乙方可將租賃地塊上原-來依法建成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附著物抵押。
抵押物處理後,本租賃合同應當由依法取得抵押物的受讓人繼續履行。
第十條租賃地塊上原-有房產的出租
在本合同租賃期限內,租賃地塊上原-有依法建成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附著物可以出租,但出租年限不得超過本租賃合同約定的年限減去土地承租人已租用的年限後剩餘的年限。
第十一條甲方提前收回與補償
1提前收回
本合同村續期間,甲方不得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如有以下事項之一,甲方應當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本合同提前終止,甲方依照法定程式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
1.1因國家能源、水利等基礎設施用地需要徵用該幅土地的
1.2因國家國防建設需要徵用該幅土地的
1.3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線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大型基礎設施建設專案需要徵用該幅土地的
1.4國務院批准的建設專案需要佔用該幅土地的
1.5為實施城市規劃進行舊城區改建或因興建經-省政府批准的開發區的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
1.6依照法律、行政法規需要佔用該幅土地的
2補償
2.1依照前款各項使得本合同提前終止的,甲方應退還乙方多繳納的租金
2.3依照前款各項使得本合同提前終止的,未佔用的土地部分繼續有效
2.3依照前款各項使得本合同提前終止的,甲方應對乙方給予合理補償。補償金額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一致,則甲方應按的規定和乙方開發利用土地的實際情況予以相應的補償。
2.4依照前款各項使得本合同提前終止的,徵用土地方對土地上合法建造的房屋等建築物、構築物及其他附著物的實物補償或貨幣補償歸乙方所有。
第十二條提前收回租賃土地使用權的程式
甲方依法和按照本合同有關約定提前收回租賃土地使用權的,甲方應當在收回3個月前,將租賃地塊的坐落、四至範圍、收回理由、收回日期書面通知承租人,並在租賃地塊的範圍內公告。
第十三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有權對該幅土地的開發、利用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3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相關登記、審批手續
4甲方不得隨意收回土地使用權
5如乙方有違約或違法行為,則甲方有權責令限期糾正,並可視情節的嚴重程度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6甲方保證該幅土地在本合同村續期間不設立任何抵押權。
第十四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義務按時向甲方支付租金
2乙方有義務按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該幅土地上建造永久性建築物、構築物
4乙方出於生產經-營的需要,依法定程式可以在該幅土地上建造臨時性建築物、構築物等,在甲方依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或本合同租賃期滿未能獲得續租情況下,由乙方自行處置
5乙方可以將租賃土地使用權作為與他人合作、聯營的條件
6乙方有自由處分該幅土地上建有的建築物、構築物、其他附著物的權利。
第十五條乙方在租賃用地報經-政府批准之日起15天內,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十六條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均可以解除的情形:
1.1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的
1.2因不可抗力,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履行已經-沒有意義的
1.3非任何一方原-因,該幅土地滅失的
1.4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
2甲方有權解除的情形:
2.1由於本合同生效後國家立法的變動,甲方必須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2.2由於本合同生效後國家產業政策的變更,甲方必須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2.3乙方不按合同約定按時交納土地租金,逾期90天以上的
2.4本合同另有約定的。
3乙方有權解除的情形:
3.1由於本合同生效後國家立法的變動,乙方必須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3.2由於本合同生效後國家產業政策的變更,乙方必須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3.3因乙方撤銷、遷移、破產等原-因,停止使用該幅土地的。
第十七條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能按時支付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項,從延遲付款之日起,每天按應繳納款項的
‰繳納滯納金。
2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之約定解除本合同,則甲方應在乙方收到解除通知書之日起30天內退還乙方多繳納的租金,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已收取租金總額的%違約金。以上違約金支付不影響乙方就其生產經-營經-濟損失向甲方索取賠償損失的權利。
3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任一自己應履行的義務,均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即應向守約方賠償其違約行為所造成的實際損失和可預見的損失。如雙方都有過錯,則由雙方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實際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守約方直接經-濟損失、訴訟費、仲裁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司法鑑定費和取證費等費用。
第十八條通知
1依照本合同要求任何一方發出的通知或其他聯絡應以中文書寫,通知可以專人遞交,或以掛號信件,或以公認的快遞服務或圖文傳真傳送到另一方。通知視為有效送達的日期應按下述方法確定:
1.1專人遞交的通知在專人交到之日視為送達
1.2以圖文傳真傳送的通知在成功傳送和接收日後的第1個工作日視為送達。
2任何一方在收到對方的具體說明違約情況的書面通知後,應在15天內對此確認或提出書面異議或補充說明。如果在15天內不予以書面回答,則視為其接受書面通知所述內容。
第十九條爭議解決
雙方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期間,無爭議部分的條款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條附則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補充規定與本合同有條款不一致,則以補充規定為準。本合同的兩個附件是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中的“法律”指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委會制定頒佈的條文:“法規”是指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規章”是指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制定的規章。
3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發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4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並報政府批准後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份,雙方各執份。
5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簽訂。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