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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精裝房屋租賃合同書(通用14篇)

欄目: 合同書 / 釋出於: / 人氣:2.27W

個人精裝房屋租賃合同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精裝房屋租賃合同書(通用14篇)

乙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甲方管理的上列房屋作為______________使用,雙方議定遵守事項如下:

房屋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使用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一、本租約為乙方取得承租房屋使用權的憑證。甲、乙雙方均有遵守國家有關住宅法律和本市房屋政策、法令的義務。

二、房屋租金數額因房屋條件或租金標準變動時,其租額得予調整,每月租金,乙方應於_________日前交清。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可以終止租約,收回房屋:(1)把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或私自交換使用的;(2)未經甲方同意私自改變承租用途的;(3)無故拖欠租金三個月以上的。

四、甲方根據修繕標準檢查,維修房屋和裝置,保障安全、正常使用。甲方維修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礙施工。在正常情況下,如因檢查不周,維修不及時,以致房屋倒塌,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時,由甲方負責賠償。

五、甲方鑑定房屋危險,不能繼續使用,必須騰出時,乙方應按期遷出,其居住房由甲方解決。如乙方籍故拖延不遷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六、甲方對乙方承租的房屋進行翻建大修後,乙方有優先承租權,但事先應簽訂協議。

七、乙方對承租的房屋及室內裝修裝置,應負責保管,愛護使用,注意防火、防凍。如有損壞,乙方應負責修復或賠償。樓梯間、門道、走廊等公用房屋和設施,乙方應愛護使用,注意照管,防止損壞。

八、乙方不得私自拆改、增添房屋或裝置。如屬必需時,應事先取得甲方同意或另行簽訂協議後方可動工。否則,乙方應負責恢復原狀。

九、乙方退租房屋時,應於七日前通知甲方,並辦清以下手續:

(1)交清租金和應交納的賠償費。

(2)按照租約負責保管的房屋及裝修裝置。

(3)撤銷租約。

十、乙方承租甲方代管、託管的房屋在發還原主時,甲方得終止租約。

十一、乙方承租的房屋因國家建設,特殊需要必須騰讓時,甲方得終止租約。乙方所需房屋按有關規定辦理。

十二、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

個人精裝房屋租賃合同書 篇2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條租賃房屋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間數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房屋質量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三條租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租金的支付期限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承租人負責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光纜電視收視費、衛生費和物業管理費。

第六條租賃房屋的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租賃房屋的維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維修的範圍、時間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維修的範圍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出租人允許承租人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或改善增設他物。裝修、改善增設他物的範圍是:_____________

租賃合同期滿,租賃房屋的裝修、改善增設他物的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出租人允許承租人轉租租賃房屋。

第十條定金________________元。承租人在__________前交給出租人。

第十一條合同解除的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約定交付租金達________________個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各項費用達________________元以上;

3.未經出租人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承租人擅自改變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致使房屋或裝置嚴重損壞的;

5.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將出租房屋進行裝修的;

6.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將出租房屋轉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遲延交付出租房屋________________個月以上;

2.出租人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使承租人無法繼續使用出租房屋。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房屋租賃合同期滿,承租人返還房屋的時間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未按時或未按要求維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毀損的,負責賠償損失。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應及時如數補交外,還應支付滯納金。

承租人違反合同,擅自將出租房屋轉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毀壞的,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

個人精裝房屋租賃合同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茲位於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室,房屋出租事宜,今委託________________代理出租,當乙方促成該房屋簽定租房合同時,甲方應返給乙方月租金________________%作為中介費。甲方不得越過該公司直接與我公司所帶客戶(其公司或友人)在半年內簽定租賃協議或轉借,否則視為乙方代理成功,甲方需賠償乙方雙倍中介費用作為違約金,如果甲方未按規定時間支付乙方代理佣金超過七日,甲方將每日加付其佣金的0.5%作為滯納金,超過一個月未付,後果由甲方自行負責。特此為證。為方便出租,甲方留給乙方鑰匙___________套/把,雙方簽字後即時生效。委託期限為年,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經紀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固定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行動電話:_________________公司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 月 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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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精裝房屋租賃合同書 篇4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甲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1. 門市房位置:東港炬豐明珠佳園小區門市二層壹棟, 共計建築面積141平方米,內部水,電,暖裝置齊全。

2. 租賃期限:租賃期為自20_年10月8日至20_年10月7日止,僅限於經營美容院業務,在租賃期內,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終止租賃合同,乙方所付租金不予退還。

3.租賃價格及付款方式:租金每年肆萬陸仟元整(46000.00),乙方租賃二年,不開發票,付款方式為一年一交,上打租,乙方必須提前一個月交給甲方租金。

4、租賃期間由乙方負責交納采暖費、物業費、水電費、衛生費以及和營業有關的一切費用,甲方概不負責。

5、租賃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改變使用用途,不得私自將此房屋轉租出兌,營業期間不得在此房進行違法活動,如果對周圍環境造成影響和干擾以至於引起的不良後果,乙方要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6、租賃期間乙方可根據需要對房屋進行裝潢,裝飾,但不得擅自改變或損壞房屋結構和附屬設施。如須改變,必須經物業管理人員和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 ,費用也由乙方自行承擔。否則造成經濟損失,乙方要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7、租賃期間乙方要注意防火,防盜,保衛安全,以及門前三包,如乙方原因引發火災,盜竊,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全部的經濟損失。

8、房屋租賃合同期滿以後,室內裝潢可移動的裝飾材料乙方可以拿走,甲方已裝修的如(門窗,地磚,牆磚,衛浴等)有所損壞,乙方應按現有市場價格賠償給甲方,或以乙方負責修復。

9. 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屆滿前30日內,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乙方在同等租金價位條件下享有優先租用權,但租金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漲幅作適當調整 , 重新簽訂合同,並一次性交納房租。

10、違約條款:如乙方有在合同約定期間內拖欠房租;或私自改變使用用途;或私自將房屋轉租出兌轉借;或以任何藉口合作轉租出兌出現,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房屋,所付房租不予退還。

11、本合同簽訂後,乙方向甲方交納20_元人民幣作為押金,防止乙方對水電、物業費拖欠及主要設施損壞。合同終止時,如乙方無以上事情發生,甲方應把20_元退還給乙方。

12、本合同簽字前甲乙雙方各自核對對方證件,簽字後生效。

13、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以此為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精裝房屋租賃合同書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符合公司有關規定,降低各業務顧問的營運費用,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工作室座落於_________大廈(________號)第________層________室,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

二、寫字間租金全年按365天計,即________元/年,包括所有管理費,依據杭州新良飯店寫字樓租賃合同第________號[附件]。

三、工作室合租人數________人。

四、乙方承租期及租金。

1、租期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解除本合同止。

2、租金壹個月計________元,按季支付________元,租金調整依據本合同第六款第2條協商擬定。

五、付款方式:

乙方必須按時向甲方交納租金,乙方須按季支付房租,以後每期租金須提前十五日交納,不得拖延。乙方若未按時繳納房租達一個月以上,甲方有權解除與乙方簽訂的合租協議。

六、退租、變更事宜

1、乙方在合同期內要求提前解除合同,需於交費期的前2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甲方同意後,方可解除合同,合同期內所交的租金將不予退還。臨時退租需支付違約金(以當期所承擔月租金計)。

2、租金調整

a、依據合同租人數。

b、依據新良飯店“租賃合同書”所定立的年租金額。

c、依據關於新任業務顧問保護期協議。

七、雙方權義

1、工作室負責人為甲方,負責與產權單位、工商、稅務、法律等對外關係的協調。

2、甲方提供乙方經營場地,並共同維護。

3、甲方擁有對經營場所固定資產、裝置的所有權,相關費用的產生由甲方收取。工作室內設施、裝置的維護、保養,新增,以及衛生、聘用人工之費用均由甲方承擔。若有其它收入則用做公共費用的支出。

4、如因產權關係對經營場所產生影響,甲乙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5、甲、乙雙方須合法經營,共同遵守產權有關規章制度、及國家政策、法令。

6、甲、乙雙方共同維護工作室內秩序、衛生,並遵守“工作室使用須知”。

7、乙方需承擔工作室安排的各項活動(管理、培訓)。

八、乙方有下列行為的,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乙方及其團隊人員不能使用工作室:

(1)拖欠租金達一個月以上。

(2)違反上述第七款第5條的規定,或由於不正當經營給工作室造成不必要的名譽損害及物質損失的。

(3)未盡管理事務(培訓、值班等)。

九、不可抗力的影響:

由於火災、地震、戰爭等不可抗力的事故發生而造成寫字樓不能正常使用時,本協議自然終止,甲乙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十、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

2、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有效。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 日期:________

個人精裝房屋租賃合同書 篇6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發展特區的經濟建設,提高單位或個人房屋的使用率,現根據國家和省、市的有關法規,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簽訂租賃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座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村)_________街(坊)_________號的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__M2,(_________房_________廳或間)出租給乙方,作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將座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住宅_________幢_________號的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M2,(________房_________廳_________或間)出租給乙方,作_________________使用。

二、租期從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即:_______年_______月)。

三、乙方每月(季)向甲方繳納租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整,並於當月(季)初_________天內交清。

四、房屋租賃合同生效後,乙方應向甲方交付三個月房租_____________元,作為履約保證金,合同期滿後退還給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房地產稅、個人收入調節稅、土地使用費、出租房屋管理費由________方負責交納;水電費、衛生費、房屋管理費由________方負責交付。

六、乙方必須依約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額20%加收滯納金;如拖欠租金達三個月以上,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有權拒絕返還履約保證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裝置的毀損,應負恢復房屋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責任。

八、甲方應負責出租房屋的正常維修,或委託承租方代行維修,維修費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延維修或不作委託維修造成房屋毀損,乙方不負責任,並負責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九、租賃期間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毀損,本合同則自然終止,雙方有關問題可按有關法律處理。

十、租賃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藉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並取得同意,同時應雙倍返還履約保證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並徵得同意,同時不得要求返還履約保證金。

十一、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租賃期屆滿或解除合同時,乙方需按時歸還房屋給甲方,如需續租,須提前三個月與甲方協商,若逾期不還又未續租,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賃管理部門申請調解或起訴人民法院處理。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如在履行中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請房屋租賃管理部門調解或起訴人民法院處理。

十四、本合同可經公證處公證,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一份,稅務部門一份,房屋租賃管理部門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簽章):_______  承租人(簽章):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個人精裝房屋租賃合同書 篇7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同意就下列房地產租賃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在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該房地產的基本情況已載於本合同附件一。乙方已對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地產做了充分了解,願意承租該房地產。

二、甲乙雙方議定的上述房地產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租賃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租金按月結算,由乙方在每月的前_________日內交付給甲方。付款方式:_________。

三、上述房屋承租給乙方使用時,其該建築物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由乙方使用。

四、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保證承租上述房屋僅作為_________用房使用。

五、房地產租賃期內,甲方保證並承擔下列責任。

1.上述房地產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負責對房屋及其附著物的定期檢查並承擔正常劫房屋維修費用。因甲方延誤房屋維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

3.如需出賣或抵押上述房地產,甲方將提前_________個月通知乙方。

六、房地產租賃期內,乙方保證並承擔下列責任:

1.如需對房屋進行改裝修或增擴裝置時,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費用由乙方自理。

2.如需轉租第三人使用或與第三人互換房屋使用時,必須取得甲方同意。

3.因使用不當或其他人為原因而使房屋或裝置損壞的,乙方負責賠償或給予修復。

4.乙方將對甲方正常的房屋檢查和維修給予協助。

5.乙方將在租賃期屆滿時把房地產交還給甲方。如需繼續承擔上述房地產,應提前_________個月與甲方協商,雙方另簽訂合同。

七、違約責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或違反國家和地方房地產租賃的有關規定,另一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一方承擔。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額的千分之一_________向乙方加收違約金。

八、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及其裝置損壞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上述房地產在租賃期內所需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承擔。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議定書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經房地產租賃管理機關審查批准後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房地產交易管理所。

十四、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個人精裝房屋租賃合同書 篇8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將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

一、租房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月租金為____元,繳租為____支付一次,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____元),

以後應提前___天支付。

三、約定事項

1、乙方正式入住時,應及時的更換房門鎖,若發生因門鎖問題的意外與甲方無關。因用火不慎或使用不當引起的火災、電、氣災害等非自然類的災害所造成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無權轉租、轉借、轉賣該房屋,及屋內傢俱家電,不得擅自改動房屋結構,愛護屋內設施,如有人為原因造成破損丟失應維修完好,否則照價賠償。並做好防火,防盜,防漏水,和陽臺擺放、花盆的安全工作,若造成損失責任自負。

3、乙方必須按時繳納房租,否則視為乙方違約。協議終止。

4、乙方應遵守居住區內各項規章制度,按時繳納水、電、氣、光纖、電話、物業管理等費用。乙方交保證金________元給甲方,乙方退房時交清水,電,氣,光纖和物業管理等費用及屋內設施傢俱、家電無損壞,下水管道,廁所無堵漏。甲方如數退還保證金。

5、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如遇拆遷,乙方無條件搬出,已交租金甲方按未滿天數退還。

6、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另水;_____噸氣;____立方電;___度

甲方簽章(出租方): 乙方簽章(承租方):

電話;  電話;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個人精裝房屋租賃合同書 篇9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我國法律、法規、規章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 ______(區、縣)_________。

出租房屋面積共______ 平方米(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套內面積)。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裝置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三條 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檔案,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檔案。雙方驗證後可影印對方檔案備存,所有影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 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_______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第五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該房屋年租金為________元(大寫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 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專案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租賃期間,乙方所需水費、電費等由乙方按時交納。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給予經濟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定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裝置,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依附於房屋的不可移除的固定裝修歸甲方所有。

第八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

2、甲方出售房屋,須在 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的;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主體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 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裝置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體設施、裝置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於 日內向對方主張。

3、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裝置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裝置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 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 %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由於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實際維修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退還乙方全部租金並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第十二條 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 %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 %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3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協商不成的,提請亳州仲裁委員會裁決。

第十六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或代表人:__________代理人或代表人:_____

簽約日期:_____年___月__日簽約日期:_____年___月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

個人精裝房屋租賃合同書 篇10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力責任義務關係,經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座落於 號樓 層共計 套總面積 平方米的一棟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按每月租金人民幣 計算,租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乙方上一期向甲方交納的貳個月的押金人民幣玖萬元自動轉入本期押金,每月先付租金租用。甲方不提供任何發票;

二、乙方核對無誤後每月 日前按規定標準繳付房租及水電費及衛生(衛生費 元/套·月;水費 /噸;電費 /度)。逾期 個月未付以上費用,甲方有權收回該房。

三、租賃期滿,經甲方驗收沒有損壞樓房整體結構及設施裝置的前提下,甲方不計息退還乙方全部押金;如有損壞,由乙方負責維修,甲方確認後退還乙方全部押金。租賃期未滿乙方中途違約,甲方有權沒收全部押金及當月租金,並收回該房;如甲方在租賃期未違約,除無條件退還乙方全部押金外,還應賠償乙方壹個月的租金。

四、在租賃期間,電梯的一切維修及保養費用由甲方負責支會(保養及維修按電梯安全規定期限為標準)。

五、乙方負責做好該出租房屋的日常管理工作,在住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防火責任由乙方負全責(由於甲方設施裝置等因素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租或合租房屋,乙方入住人員不得超過 人。乙方應注意保持該出租屋場所的環境衛生,不得高空拋物。乙方必須嚴防火災,嚴格執行市政府規定的嚴禁使用不合格熱水器、電爐等電器裝置,乙方對該樓宿舍的消防安全負全部責任。

六、乙方在該房屋的使用過程中,如發現該房屋及內外的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或正常使用的自然損壞或非人為故障(如電線老化造成電力損耗)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維修並採取有效措施;甲方應於接到乙方通知的24小時內進行修繕,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擅自更改房屋結構和用途,如確有需要須經甲方同意,方可進行,費用由乙方自擔。

八、如房屋內固定設施發生自然損壞,由於甲方不能及時修繕,致使

乙方無法繼續使用全部或部分房屋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九、合同的自動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動解除

1、發生不可抗拒或意外事情,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2、政府決定徵用出租宿舍所在地或政府行為拆除的;

3、有關法律規定的情形。

十、乙方租賃期滿,需繼續租用甲方房屋時,乙方應於本合同到期前一個月內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雙方重新訂立合同。

十一、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提請有關部門調解或向深圳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後另增補充協議。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日 期: 日 期:

個人精裝房屋租賃合同書 篇11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在現實中 ,合同雙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關注更多的是租金、支付時間等事項,卻忽略了一些不常見的問題。而正是由於對這些問 題約定不明,往往導致租賃糾紛產生。我律師事務所結合多年來辦理房屋租賃糾紛案的實踐,針對一些容易被當事人忽視,而又可能引起爭議 的問題,提出風險防範措施,希望能為當事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提供法律幫助。

一、無效租賃合同及其處理

按照《民法典》第6 條和《民法典》第58條規定,房屋租賃合同確認無效後,其處理上主要是承租方騰退房屋 ,租賃房屋恢復到簽訂合同之前的狀態,承租方負責將租賃期間添附物拆除或與出租方協商抵頂。承租方實際使用房屋的,出租方不返還租金 ,作為租賃期間出租人不能使用房屋的損失。造成合同無效的過錯方還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 責任。因此,簽訂租賃合同前,雙方應盡職調查,避免簽訂無效合同。以下介紹幾種常見的無效合同。

1、未經竣工驗收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賃合同無效。

有這麼一個案子,某房產公司將大廈出租給某公司,雙方約定了租期、租金及違約條款。承租方進入後對大廈進行了裝修。幾個月後 ,承租方以《租賃合同》無效為由,起訴至法院,要求房產公司返還其已經收取的房租,及該款項的同期銀行貸款利息,並賠償其損失 。經查,房產公司系大廈的建設單位,該大廈尚未辦理整體驗收手續。另外消防支隊同意大廈投入使用,但《建築工程消防驗收合格意見書 》未簽發。法院認為,依照我國《建築法》的規定,工程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因此大廈不具備出租使用的條件 ;房產公司將房屋出租給時,沒有辦理消防驗收手續,承租方對房屋進行裝修後,也未辦理消防驗收手續,根據我國 《消防法》的規定,消防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因此房產公司將大廈出租行為,違反了《消防法》的規定。依據 《民法典》的規定,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違反了《建築法》和《消防法》的強制性規定 ,應認定為無效。

根據我國《民法典若干問題的解釋》第4條的規定,人民法院確認合同效力時,應當以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訂的法律和國務院制訂的行政法 規為依據。由於《租賃合同》違反了上述兩部法律的強制性規定,當然無效。現實中,房屋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就入住的情況很多 ,作為承租方很難查清房屋是否驗收合格,因此為避免此種無效合同風險,承租方除盡職調查外,應在簽訂租賃合同中約定無效合同處理條款 ,以保護自己一方權益。

2、違章建築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賃合同無效。

這裡定義的違章房屋是指未經主管部門許可或不按主管部門許可而擅自建築的房屋。違章房屋大體可分為三種情況:一是建造人未合法取得土 地使用權即擅自建造房屋,這種情況不但違反了《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相關規定,而且侵害了他人或國家的土地使用權 ,不能取得建築物的合法所有權;二是已取得土地使用權,但尚未取得建築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等相關批准檔案的情況下擅 自建造房屋。這種情況下,建造人違反了《城鄉規劃法》、《建築法》的強制性規定,因此該房屋用於出租,則簽訂的租賃合同因違反法律 強制性規定而歸於無效。雖然現實中這兩種情況下,建造人可能通過補辦相關手續後,還可以取得建築物的合法所有權,但租賃合同雙方畢竟 要承擔無效合同的風險;三是違反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用途的約定,將房屋改變用途出租的租賃合同。我國的《土地管理法》、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鄉規劃法》和《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對土地用途都有嚴格的規定,實踐中違反土地用途的 約定將房屋改變用途出租的大多是將非商業用途的房屋作為商業用途的房屋出租,以獲得較多的租金,但國家的土地出讓金受到損失 ,並擾亂了房地產市場,這種租賃合同當然認定無效。

依據我國《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件的;屬於違法建築的房屋不得出租”。 違章房屋的建造人不能取得所有權,因此也不能享有合法的使用權。違章房屋出租,作為承租一方防範的唯一辦法就是租賃前認真查看出 租人的房產證照,沒有產權證或與產權證登記不符的房屋不能租賃。當然,個別承租人出於其他目的明知是違章房屋仍要租賃的 ,應在簽訂租賃合同中約定無效合同處理條款,或要求出租方提供擔保,但這種風險未必能規避。

3、被確定為拆遷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賃合同無效。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12條規定:“拆遷範圍確定後,拆遷範圍內的單位和個人,不得進行下列活動:(三)租賃房屋”。因《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屬於行政法規,該條為強制性規定 ,因此按《民法典若干問題的解釋》第4條的規定,簽訂的租賃合同為無效合同。

律師意見: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時,應對該區域動遷情況進行調查,避免因簽訂無效租賃合同而受到經濟損害。

二、租賃合同登記備案問題

網上看到一個案例:張某將自有的xx年期租賃合同,並對租金、支付及合同解除等條款做了 明確約定。合同簽訂後,李某依約交付了租金並裝修了房屋,開始營業。因該房屋地理位置好,生意興隆。半年後 ,市場租金普遍上漲,張某有些後悔,於是以租賃合同未經備案為由,主張合同無效,要求解除合同,雙方因此產生爭議。那麼 ,租賃合同未經備案是否無效呢

1、關於租賃合同登記備案的法律規定

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53條規定:“房屋租賃,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約定租賃期限,租賃用途 、租賃價格、修繕責任等條款,以及雙方的其它權利義務,並向房屋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屬於全國人大制定的法律,該條規定以“應當”對登記備案加以規定,立法宗旨在於要求對租賃合同進行備案 。因此確認租賃合同是否有效關鍵在於該條規定是否為強制性法律規定。

《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 3條規定:“ 房屋租賃實行登記備案制度。答訂、變更、終止租賃合同的 ,當事人應當向房屋所在地市、縣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第32條規定:“ 違反本辦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對責任者給予行政處罰;(一)偽造、塗改《房屋租賃證》的,登出其證書 ,並可處以罰款;(二)不按期申報、領取《房屋租賃證》的,責令限期補辦手續,並可處以罰款;(三)未徵得出租人同意和未辦 理登記備案,擅自轉租房屋的,其租賃行為無效,沒收其非法所得,並可處以罰款”。 《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雖然直接規定了未辦理登記備案的租賃行為無效,但是鑑於它屬於部門規章層面的法律檔案,不能規定合同效力問 題。

公安部的《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規定:“私有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須持房屋所有權證或者其他合法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簿 ,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登記;單位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須持房屋所有權證、單位介紹信,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 請登記,經稽核符合本規定出租條件的,由出租人向公安派出所簽訂治安責任保證書”。可見出租私人或單位所有房屋用於他人居住 ,既要到房管部門,又要到公安機關登記。

筆者認為,未辦理備案登記不影響合同的效力,應認定租賃合同有效。房屋租賃行為是諾成性行為,只要雙方當事人就主要內容達成一致合 同即告成立。出租人交付房屋,承租人交付租金,合同即生效。對房屋租賃的合同進行備案,主要是便於行政機關管理的需要 ,登記備案的合同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在理論上屬於對抗要件主義,不是一個合同成立或生效的要件。依據《民法典解釋》第9條規定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合同應當辦理登記手續,但未規定登記後生效的,當事人未辦理登記手續不影響合同的效力,合同標的物所有權及其 他物權不能轉移”,因此《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53條不應成為強制性規定。現實中由於法律宣傳及管理環節薄弱,以及當事人嫌手續麻煩 及規避一些稅費,公民間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相對法人間的少一些,但出於交易安全的必要,律師建議租賃雙方應進行登記備案 ,以減少合同風險。

2、出租房屋應辦理的法律手續

⑴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書面租賃合同;

⑵雙方在合同簽訂後30日內,到市、縣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備案。申請登記備案時應提 交以下相關檔案:書面租賃合同、房屋所有權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件、經辦人的證明檔案、城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檔案;

⑶在市 、縣政府房產管理部門審查合格後頒發《房屋租賃證》。

《房屋租賃證》是租賃行為合法有效的憑證。

三、房屋維修責任的相關法律問題

房屋維修責任應該是《租賃合同》中最常見的條款,合同雙方一般會根據《民法典》第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國務院釋出的《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第11條規定:“房屋所有人出買出租房屋,須提前3個月通知承租 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 )》(以下簡稱意見)第 8條規定:“出租人出賣出租房屋,應提前3個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民法典》第230條規定:“出租人出賣房屋的 ,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

1、從這些法律、行政法規,司法解釋看 ,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是一種法定權,即無須當事人約定,承租人當然即享有的權利。但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並不是其在任何時 候都享有的一種現實權利,只有當出租人出賣出租房屋時,承租人才能在同等條件下由實現優先購買權的可能性轉變為現實的權利。

2、優先購買權的行使

現實中常出現的問題是在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情況下將房屋所有權轉讓,這種情況下如何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此情況應區分受讓人是善意還是惡意,一是善意,即受讓人不知房屋被出租的事實,其購買並辦理產權變更手續,取得房屋合法所有權 。租賃合同如經過備案,承租人可依法對抗受讓人,申請撤消房屋產權變更登記;如租賃合同未經過備案,承租人只能向出租人主張權利 。賠償範圍是因對方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 能造成的損失。因此雙方在合同中確定違約賠償標準是必要的;二是惡意,即受讓人明知房屋被出租的事實而購買 ,那麼承租人可依法行使撤消權。

3、優先購買權的轉讓和繼承

優先購買權一般不能轉讓或繼承。但根據《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 條第3款規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賃期限內死亡的 ,其共同居住兩年以上的家庭成員可以繼續承租”;《民通意見》第 9條第 款規定:“承租戶以一人名義承租私有房屋 ,在租憑期間,承租人死亡,該戶共同居住人要求按原租約履行的,應當准許”,即如果承租房屋是供家庭共同使用的 ,則承租人死亡時,承租人的家庭成員應視為享有優先購買權。

4、承租人在放棄優先購買權後享有繼續承租權

按《民通意見》第19條第2款規定:“私有房屋在租賃期內,因買賣、贈與或者繼承發生房屋產權轉移的,原租賃合同對承租人和 新房主繼續有效”;《民法典》第229條規定:“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承租人在放棄優先購買 權後享有繼續承租權,即“買賣不破租賃”。

六、租賃房屋被拍賣、抵押、查封等相關問題

1、租賃房屋被拍賣、抵押、查封,承租人的權利

為說明此問題,我們假設一個案例。甲租賃乙的臨街門市房經營餐飲業,雙方簽訂為期3年的房屋租賃合同。甲支付當年租金 ,開始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飯店生意日益興隆。半年後,甲突然接到法院查封拍賣該飯店的傳票。原來乙在出租甲之前已將該 門市房抵押給銀行,後因還不起銀行貸款,被銀行申請法院抵押拍賣還債。租賃時,乙未告知甲抵押的實情。甲損失慘重,租賃權益無法保障 ,被迫停業。

我國《民法典》第 90條規定,“訂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財產已出租的,原租賃關係不受該抵押權的影響;抵押權設立後抵押財產出租的 ,該租賃關係不得對抗已登記的抵押權”。也就是說,如果出租在前,抵押在後,那麼出租方的權益優先保障,可以說是“抵押不破租賃”;反之,已登記的抵押在前,出租在後,根據物權優於債權的民法原 則,租賃關係應予以解除。承租人只能向出租人主張賠償。

對於租賃關係在先的民事行為,我國立法充分保障承租人的權利不因租賃房屋被拍賣、抵押、查封等受到侵害,但也不是無限制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 5條第2款規定:“對第三人為自己的利益依 法佔有的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第三人可以繼續佔有和使用該財產,但不得將其交付給被執行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 》第3 條第2款規定:“拍賣財產上原有的租賃權及其他用益物權,不因拍賣而消滅,但該權利繼續存在於拍賣財產上 ,對在先的擔保物權或者其他優先受償權的實現有影響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將其除去後進行拍賣”。

在進行房屋租賃時,承租方一定要查驗出租方財產的權屬情況,如要求出租方提供產權證、使用權證明等材料,並核實該財產是否存 在抵押、查封等權利瑕疵。如果該房屋存有權利瑕疵,且仍要租賃,那麼可以要求出租方提供擔保,以彌補風險出現時的損失 。鑑於該方面的知識比較專業,建議聘請律師等專業人士提供服務,以避免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2、租賃房屋不可作為工程款優先權執行標的

甲乙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甲將自有的臨街商業房出租給乙,租賃用途為咖啡屋,甲同意乙對房屋進行裝修,並詳細瞭解了裝修方 案,約定了租賃合同終止後裝修添附物的處理。乙進駐後開始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並將整個裝修工程承包給裝修公司丙,雙方簽訂承包合同 約定工程價款。期間因乙其他生意失敗,造成資金嚴重不足,不能按承包合同支付裝修工程款,丙按承包合同完成裝修後 ,多次向乙催要工程款未果,於是將乙訴至法院,申請法院依法將該房屋拍賣,裝修工程款申請優先受償。

《民法典》第286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建築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問題的批覆》,賦予建築企業對工程價款享有法定優先權,即“發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 、拍賣的以外,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 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從立法本意上為保護建築工程合同承包人的工程價款請求權,但由於該兩條規定過於籠統,邏輯不是很嚴謹 ,各方對此理解不統一,實踐運用反倒引起很大爭議。而許多建築企業彷彿抓住一棵救命的稻草,只要發包人不給付工程款 就按該條規定請求法院依優先權處理,而不考慮是否符合法定條件。本案中承包人請求優先權,忽略了一個重要的條件 ,即承包人法定優先權指向的標的物應為發包人的不動產,如果是第三人的,則法定優先權不成立。上述論述雖未明確體現在具 體條文中,但按拍賣相關法律規定,拍賣的財產應該是債務人的,而不能是第三人的。本案中,出租人的房屋不應成為建築工程合同中 債權執行物件。

為避免出現工程款優先權爭議對自己一方產生不利影響,出租人應提前在租賃合同中與承租人協商約定,承租人應就其向承包 人按約支付裝修添附工程款向出租人或承包人提供適當的擔保。承租人向出租人提供擔保的具體方式由出租人根據具體情況提出要求 。承租人未按時履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義務的,構成承租人嚴重違約,出租人有權解除租賃合同,並按設定的擔保方式追究承租人的責任。

七、租金支付問題

1、按《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24條規定,“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出租人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損失的 ,由承租人賠償:(四)拖欠租金累計6個月以上的”。出租人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終止合同,並要求支付拖欠的租金 ,起訴時可同時申請財產保全,扣押承租人的財產。《民法典》第 36條規定:“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

2、支付租金時效問題

996年4月,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甲公司租用乙公司房屋,租期八年,每年租金5萬元 。xx年2月甲公司搬走,但沒有與乙公司解除合同。到xx年8月乙公司來人帶來一檔案到甲公司 ,稱甲公司要付欠的租金40多萬元及滯納金。原來甲公司經辦租房的經辦人及有關領導現已都離開了,單位裡都沒有人知道租房合同沒有解 除這件事,幾年來也沒有人來催房租。因不知來龍去脈,甲公司辦公室人員丙在檔案上面簽上“已收到”。

本案涉及支付租金時效問題。按《民法典》第 37、 38條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 計算……;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自願履行的,不受訴訟時效限制”。乙公司應於xx年4月之前催要最後一年的租金 ,否則應當認定已超過訴訟時效。但這裡涉及一個問題就是如果xx年2月甲公司搬走,致使乙公司不能及時找到甲公司催繳租金 ,可以視為因“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的,訴訟時效中止。甲公司辦公室人員丙在檔案並在上面籤“已收到”,只表示收到檔案,並不表示對檔案內容的“自願履行”,因為其職權上也沒有能力做出履行的意思表示,因此對本案的訴訟時 效的計算沒有影響。在房屋租賃合同中,支付租金是一個重要條款,一般雙方都很重視,但提醒合同雙方應注意時效問題 ,因租賃合同延付或者拒付租金時效為 年,屬於特殊時效,爭議出現應後及時主張權利,避免喪失勝訴權。

八、轉租問題

1、承租人轉租房屋必須經出租人同意

《民法典》第224條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 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依照本辦法將承租房屋轉租”。按以上兩個法律、法規的規定 ,承租人轉租房屋是可以的,但事先應徵得出租人的同意。因此租賃合同中雙方應明確約定轉租條款,出租人可對轉租附加一些 必要的條件,只要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即可。

2、出租人、承租人均可從轉租中獲益

《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27條規定:“出租人可以從轉租中獲得收益”。承租人轉租房屋所獲租金是次承租人使用房屋所支付的對價 ,出租人作為產權人當然有權從中提取一定的收益。一般情況下,承租人轉租房屋的目的就是為了對租賃房屋的收益,按 《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30條規定:“ 轉租合同生效後,轉租人享有並承擔轉租合同規定的出租人的權利和義 務,並且應當履行原租賃合同規定的承租人的義務”,因此轉租後承租人義務應該是加重了,所以法律應該允許承租人從轉 租中獲益。

鑑於出租人、承租人均可從轉租中獲益,因此在租賃合同中雙方應明確約定轉租收益分配比例,該比例中應考慮承租人後期對房屋修繕的投入 ,確保公平,避免出現糾紛。

3、房屋轉租後次承租人享有優先購買權

在房屋轉租合同合法有效的情況下,出租人轉讓房屋,承租人與次承租人同等條件下均享有優先購買權,次承租人因已經實 際佔有、使用房屋,因此其優先購買權優先於承租人。這裡還涉及一個深層次問題就是次承租人購買了租賃房屋後 ,租賃合同是否解除

我們認為,次承租人取得房屋所有權後,其取代了原合同出租人的地位,原租賃合同依然有效,承租人轉租收益權依然存在 。那麼在合同有效期內,次承租人需向承租人支付轉租收益,否則會損害承租人合法利益,不符合“買賣不破租賃”的法律宗旨。

九、租賃合同解除問題

1、租賃合同解除的相關規定

《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13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賃當事人可以變更或者解除租賃合同:

(一)符合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條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賃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三)當事人協商一致的 。因變更或者解除租賃合同使一方當事人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以外,應當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出租人可以收回房屋的情況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個人精裝房屋租賃合同書 篇12

出租方(甲方):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居間方(丙方):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與乙方在丙方的居間撮合下,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有關事宜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1、該房屋坐落於____________市______區(縣) ____________街道辦事處(鄉鎮) 。該房屋為:______樓房______室______廳______衛,建築面積 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 _____平方米,裝修狀況 __________________,其他條件為 __________________。

2、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 種:______

1、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______ 。

2、甲方轉租該房屋的,甲方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______ 。

第三條 房屋租賃用途及房屋修繕

1、該房屋租賃用途為:______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稽核批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2、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範圍是 :______ ,雙方也可另行書面約定。

第四條 租賃期限

1、房屋租賃期期限:______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含當日)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天。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________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3、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為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 ________日(□書面∕□口頭)通知對方。

第五條 租金

1、租金標準:______5000元∕年,租金總計:______人民幣(大寫)伍仟元整(¥5000元),該房屋租金一年內不變。

2、租金支付時間:______(□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一次性支付/□ )。

3、租金支付方式:______(□現金∕□電子支付/□轉賬支票∕□銀行匯款)

4、甲方或收取租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六條 押金

1、甲方交付該房屋(鑰匙)時,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押金,具體金額為: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元)。

2、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七條 其他費用

1、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______乙方承擔(□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 )等費用。乙方應儲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2、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

3、甲乙雙方墊付的應由對方支付的費用,可以憑相關票據向對方進行結算。

第八條 居間服務

1、丙方應當認真負責的為甲乙雙方訂立房屋租賃合同提供機會或者媒介服務,如實報告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事項,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手續,並協助甲乙雙方辦理物業交驗。

2、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即應向丙方支付居間服務費(佣金)人民幣(大寫) 整(¥ ________元),支付方式:______□現金∕□電子支付/□轉賬支票∕□銀行匯款。

3、本合同簽訂後,乙方即應向丙方支付居間服務費(佣金)人民幣(大寫)貳佰元整(¥200元),支付方式:______□現金∕□電子支付/□轉賬支票∕□銀行匯款。

4、甲乙雙方在支付以上居間服務費後,則無需再向丙方支付任何費用。

第十條 房屋返還

1、返還:______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 ________日內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2、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於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具體處理辦法為(□乙方恢復原狀∕□乙方放棄收回∕□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折價補償)。

3、返還後對於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應通知乙方在 ________月內前來處理,乙方不來處理或者同意甲方處理的,甲方可以自行處理。

第十一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1、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 ___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適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3、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4、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 轉租

1、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2、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轉租合同。

3、接受轉租方損壞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應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所有權變動

1、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 _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於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2、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適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

第十四條 合同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______

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範圍的。

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______

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 ________日的。

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影響乙方使用的。

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健康的。

(5)其他:______ 。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______

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________日的。

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5)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6)其他:______ 。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有本協議第十四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 ________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餘額退還乙方並按月租金的 _____%支付違約金。

4、乙方有本協議第十四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________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 _____%支付違約金。

6、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應按照 標準支付違約金。

7、丙方提供虛假資訊、隱瞞重要事實或有惡意串通行為的,除退還居間服務費外,還應賠償由此給甲方或者乙方造成的損失。

8、其他:______ 。

第十六條 無權代理

甲方或者乙方由代理人代為簽訂本協議並辦理相關事宜的,代理人應在被代理人開具的授權委託書授權範圍內與對方確定本協議具體條款,代理人超越代理許可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的代理行為,未經被代理人書面追認的,對對方不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其他約定

第十八條 爭議解決

1、本協議項下發生的爭議,甲乙丙三方應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時,三方同意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______

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甲乙丙三方的有效法律文書送達地址為:______

甲方:______ ;

乙方:______ ;

丙方:______ 。

3、本協議經甲乙丙三方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及附件一式三份,其中甲方一份,乙方一份,丙方存檔一份。

甲方(簽字及手印):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

乙方(簽字及手印):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

丙方(簽字及手印):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

簽署時間: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個人精裝房屋租賃合同書 篇13

原告:____________,女,漢族,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出生,現居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鎮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訴訟請求:

1.解除原、被告簽訂的《房屋託管租賃合同》;;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月的租金、物業管理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及資金佔用損失;

3.判令被告騰退位於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房屋,並將房屋返還給原告;

4.判令被告支付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至退房期間的租金;

5.判令本案的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原告與被告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簽訂了《房屋委託租賃合同》____________),將原告所有的位於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房屋出租給____________全權管理並進行轉租出租,根據合同第六條第2項條款約定,成都青客負有按時向原告支付房屋租金的義務,並按照《租金支付明細表》進行房屋租金支付。但被告未按合約約定履行支付租金的義務。

綜上所述,被告成都青客未按照《房屋委託租賃合同》按期向原告完全支付固定租金,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依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訴至貴院,望判如所請。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個人精裝房屋租賃合同書 篇14

出租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證號: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證號: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門面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門面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____市____鎮鎮海社群大門東3號,建築面積1022。

第二條 租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及條件:

___年租金為人民幣7500元,乙方每年繳納一次租金。

第四條 水電費、管理費、電話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的繳費辦法:

1.管理費:甲方每月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2.水電費、煤氣費:乙方每月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3.電話費:乙方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4.在租賃期內,因租賃門面所產生的衛生費、物業管理費、債務等,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

1.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房屋需繼續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親戚也不例外)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房屋轉租給

第三方使用,必須徵得甲方的同意,付清所有費用,並辦理有關手續後,取得使用權的

第三方方可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

3.租賃期間,乙方違法行為導致的法律責任及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4.租賃期間若有變動,應提前至少一個月告知對方,做好準備。

第六條 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當地工商管理部門或人民法院裁決。本合同經過雙方代表簽字蓋X後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蓋X: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蓋X: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