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方(甲方):
服務方(乙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
簽訂地點:
1.審計專案名稱和審計目的
1.1審計專案名稱:。
1.2審計目的:。
2.審計服務範圍和服務期限
2.1審計服務範圍:。
2.2審計服務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3根據本審計專案的需要,甲方有權調整審計範圍,乙方應予以配合。
3.審計依據及驗收標準
3.1審計依據:
3.1.1國家的法律、法規、財政部頒發的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和其他有關的財經制度和規定,萬豐奧特控股集團的內部制度、規定、規範等以及經甲方審查過的審計實施方案。
3.1.2其他依據:。
3.2驗收標準
3.2.1乙方對審計服務的組織和質量控制,應按照甲方要求,根據《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21號--對財務報表審計實施的質量控制》、《質量控制準則第5101號》等審計準則、甲方的《內部審計規範》組織本專案審計。
3.2.2乙方在審計過程中,應做到查證事實準確率100%,不得發生重大漏審事項(重大漏審事項是指通過對被審單位或事項提供的帳表、原始單據等資料進行核對、測算、分析、對比等審計工作,應該發現但未發現的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企業會計準則或嚴重違反萬豐奧
特控股集團有關規定的問題)。
3.2.3其他驗收標準:。
4.審計服務人員
為完成該審計專案,乙方應派出由師(合夥人)人,師人組成的審計專案組,其中為審計質量控制督導人,對整個審計專案總體負責。
5.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5.1乙方進場實施審計前,甲方有權審查乙方的審計實施方案、審計專案組組成人員的情況等事項,乙方通過甲方的審查後方可進場實施審計。
5.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依據約定的時間、範圍、目的、質量要求等全面完成審計業務,出具合格的審計報告或其他甲方同意的審計成果檔案,有權要求乙方出具真實、準確的審計報告或其他審計成果檔案。
5.3甲方有權根據需要使用、分發乙方出具的審計報告及其他審計成果檔案。
5.4為乙方提供或督促下屬單位提供審計所需的會計帳表和其他有關資料,對所提供的會計帳表、會計資料等的真實性承擔責任。
5.5為乙方工作提供配合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5.6根據審計專案具體情況決定是否派駐現場審計代表。
5.7提前向被審計單位下達審計通知書,並將審計通知書抄送乙方。
5.8甲方現場專案經理或工作人員可以與乙方就審計工作進行溝通交流,有權要求乙方不定期彙報審計專案組工作進展情況,有權依照審計實施方案對審計工作進度及重點內容進行質量控制。
5.9按本約定書約定時間及時足額支付審計服務費用。
5.10其他:。
6.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6.1按照本約定書約定收取審計服務費用。
6.2進場實施審計前,將審計實施方案、審計專案組組成人員情況等交甲方審查,審查通過後方可進場實施審計。乙方應該嚴格按照經甲方審查通過的審計實施方案進行審計工作,乙方作為專業審計機構的責任和義務不因甲方審查審計實施方案而免除或減輕。乙方應派出符合相應資質和經驗要求的人員參與審計,不得隨意變更參加審計工作的人員,如確需變更,應經與甲方協商一致後確定。
6.3乙方以及乙方審計專案組成員在審計過程中嚴格執行集團《審計組紀律規定》,保持正直誠信、客觀公正,不得從事影響審計工作客觀性的活動。
6.4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進行審計,不得將全部或部分審計工作轉委託給其他人辦理。
6.5按約定的時間、範圍、目的、質量要求等全面完成審計業務,出具合格的審計報告或其他審計成果檔案,保證審計資料、審計報告或其他審計成果檔案的真實性和準確性。乙方的審計責任並不能替代、減輕或免除被審計單位管理層的會計責任。
6.6乙方按照審計依據的要求進行審計,在對受託事項進行研究、測試、評價,對會計記錄、實物等進行必要的抽查,按照審計依據的規定編制審計工作底稿、出具審計報告或管理建議書等審計成果,真實反映審計結果,客觀評價審計事項,做到證據充分可靠、定性準確,並提出處理建議及依據。乙方如在審計過程中發現問題,應當及時、全面的告知甲方。
6.7審計工作結束後,乙方應對被審計單位委託事項範圍內的財務會計制度會計處理、會計審計、內控審計、內部控制制度等方面提出改進意見。
6.8乙方在現場審計結束後15日內出具審計報告或管理建議書等審計成果,並向甲方提供支援審計報告或管理建議書的審計底稿等檔案資料。
6.9其他:。
7.審計服務費用及結算
7.1甲方就本審計服務專案向乙方支付的全部審計服務費用為人民幣(大寫)元(¥元)(含稅價),除另有約定外,甲方無需就本約定書項下委託事項向乙方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於流轉稅、所得稅等)。
7.2本專案審計服務費用的結算,按下列第項方式支付
7.2.1 一次總付:驗收合格,甲方在付款審查審批手續完成後日內向乙方全額付款。
7.2.2 分期支付:
本合同生效後日內,支付審計服務費總價 %的預付款;
按照以下審計服務進度支付:;
驗收合格,甲方在付款履行審查審批手續完成後日內支付至合同結算價款的 %,其餘 %作為質量保證金,質保期自專案驗收合格之日起年,質保期滿且無任何質量問題後日內支付。
7.3甲方向乙方支付價款前,乙方應先將符合甲方財務要求的發票提交給甲方。
7.4乙方應對其指定的下列賬戶資訊的真實性、安全性、準確性負責,甲方不承擔此資訊外的任何責任。
收款人:
開戶行:
賬號:
7.5乙方為執行審計任務而發生的食宿、交通、郵電通訊、醫療、保險以及其他費用均自理。乙方應自行對其派出的服務人員進行管理,遭受損害或造成他人損失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7.6如因審計服務範圍發生較大調整或者審計工作遇到重大問題,致使乙方實際審計工
作量有較大幅度的增加或較大幅度的減少,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達成補充協議,可以對審計費用進行增加或者減少。
8.違約責任
8.1乙方未按約定提供審計服務,應支付本約定書審計服務費總額 %的違約金,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8.2乙方擅自轉讓審計服務專案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約定書,乙方應支付本約定書審計服務費總額 %的違約金。
8.3乙方在審計過程中發現除財務問題之外的重大事項而未能及時告知甲方專案經理或工作人員的,乙方應支付本約定書審計服務費總額 %的違約金。
8.4乙方出現重大程式事務、重大事項定性失誤、審計實施方案重大遺漏等重大質量問題,應支付本約定書審計服務費總額 %的違約金,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8.5甲方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並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 乙方應給予賠償,甲方有權終止本約定書。
8.6甲方未按本約定書約定支付審計服務費用的,就應付金額按照利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但最高不超過全部評估服務費用。
8.7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本約定書的,應向對方支付本約定書審計服務費總額 %的違約金,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8.8任何一方不履行本約定書其他義務或履行本約定其他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並按本約定書審計服務費總額 %支付違約金。
8.9其他約定:。
9.不可抗力
9.1本約定書所稱不可抗力事件指約定書當事人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地震、水災、雷擊、雪災等天災,戰爭、恐怖襲擊、內亂、嚴重威脅健康或安全的情形,火災、極端惡劣天氣。
9.2由於不可抗力原因,使雙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約定書義務時,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採取有效措施,儘量避免或減少損失,將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並在不可抗力發生後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其後日內向對方提供有效證明檔案。
9.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約定書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如發生延遲履行,在延遲履行期間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延遲履行方無法履行其約定義務,延遲履行方不能就延遲履行期間的不可抗力事件免責。
9.4因不可抗力致使本約定書無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所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各自承擔。一方未盡通知義務或未採取措施避免、減少損失的,應就擴大的損失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響致使本約定書中止履行日以上時,雙方應就繼續履行本約定書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則雙方均有權終止本約定書。當一方因上述原因終止本約定書時,應當以書面的方式通知另一方。通知送達另一方時本約定書終止。
10.約定書的生效、變更、解除或終止
10.1本約定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10.2本約定書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約定書變更或解除協議應採用書面形式。
10.3具備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權人可單方解除本約定書,但應向對方發出書面的解除通知。
10.4甲方解除本約定書條件:
10.4.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本約定書目的的。
10.4.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乙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實際行為表明其不履行本約定書義務的。
10.4.3乙方未按本約定書約定完成審計目標且未按甲方要求在甲方規定期限內整改的,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
10.4.4其他約定:。
10.5乙方解除本約定書條件:
10.5.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本約定書目的的。
10.5.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甲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實際行為表明其不履行約定義務的。
10.5.3甲方無合理理由拒不支付服務費用,且經乙方書面催告後個工作日後仍不支付的。
10.5.4其他約定:。
10.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約定書的權利和義務終止:
10.6.1約定書已經按照約定履行完結。
10.6.2雙方協商解除約定書並解除雙方的義務。
10.6.3一方依據法定或約定原因解除約定書並解除雙方的義務。
10.6.4其他約定:。
10.7合同的變更或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條款的效力。
11.保密
11.1保密資訊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因本專案以任何方式從甲方或其關聯公司或其他甲方的代表機構和甲方正式聘請的中介機構處獲得的任何形式的、任何內容的資訊、檔案、知識、資料、繪圖、專有技術、分析、計算、編輯、研究以及其它材料和實物,所有這些資訊在本
約定書中總稱為“保密資訊”(上述關聯公司、代表機構、中介機構提供的資訊視同由甲方提供)。
11.2本約定書規定的保密資訊不包括以下資訊:
11.2.1在從甲方處獲得前,已經為乙方掌握的且甲方不反對使用或披露的資訊;
11.2.2已經為公眾所知的資訊,除非該等資訊為公眾所知是由於乙方違反本約定書;
11.2.3乙方按照有管轄權的法院、證券監管機關、證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權機關的合法要求而披露的資訊;
11.2.4依甲方的書面授權而向第三方所披露的資訊。
11.3乙方只能為本約定書的目的使用保密資訊,且只能在乙方審計專案組成員的範圍內披露或使用保密資訊,但必須要求獲得保密資訊的相關人員對保密資訊保密;除此之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透露部分或全部保密資訊。
11.4乙方採取必要的措施(包括建立嚴格的內部保密制度以儲存甲方提供的本約定書項下之保密資訊的複製件、錄音、文字記錄、電子資料、磁碟、光碟、軟體、錄影帶、照片、檔案等載體,在傳送有關檔案資料時採取必要的保密措施等),確保適當及安全地儲存並保護甲方向乙方提供之保密資訊,並視為機密。
11.5當乙方獲知發生了甲方保密資訊因乙方違反本約定書有關條款而被披露的情況,乙方應立即充分調查瞭解有關情況並告知甲方,並承擔相應的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賠償責任),消除相關影響。
11.6乙方應採取必要措施向乙方所有接觸甲方保密資訊之人員通告其對所有甲方資訊都負有普遍的保密義務,如果該等人員違反保密義務,則由乙方承擔在相關法律法規下的法律責任。
11.7所有保密資訊均為甲方的財產。除為進行與本約定書項下的審計工作而查閱、復
制,或在製作相關檔案中使用保密資訊的權利外,甲方向乙方披露保密資訊之行為不構成甲方向乙方轉讓或授予乙方享有保密資訊擁有的權益。
11.8若本約定書項下的審計工作已經完成或因故未能最終完成,或乙方違反本約定書中規定的保密義務時,則根據甲方的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歸還所有保密資訊及其載體,或在甲方同意下,以書面形式確認已銷燬所有其掌握的甲方保密資訊。
11.9若乙方或其有關人員違反本約定書規定的保密義務,乙方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並負責消除影響。
11.10乙方對所獲的甲方的保密資訊負有保密義務的期限為永久,直至保密資訊已進入公共渠道或甲方以書面形式明確表示乙方無須再負保密義務為止。
12.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以下方式解決:
12.1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12.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通知
甲方:
通訊地址、郵政編碼:
聯絡人:
聯絡電話/傳真:
乙方:
通訊地址、郵政編碼:
聯絡人:
聯絡電話/傳真:
14.其它約定
14.1經甲方審查的審計實施方案作為本約定書的附件,構成本約定書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對甲乙雙方具有約束力。
14.2本約定書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內容與本約定書內容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14.3本約定書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4其他約定:。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住所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或委託代理人: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在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各項經濟法規的前提下,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財務工作,在平等互惠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以滋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具體業務範圍如下:代理記帳代理報稅甲乙雙方議定甲方年營業額在萬元以下,代理費為元/月。超過_____萬元,每超過一個_____萬元,每月另加_____元。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應及時將經營中的財務資訊準確全面的提交給乙方,並接受乙方的會計專業指導,在具體經營過程中有疑問應及時與乙方指定的責任會計溝通。
2.按照合同約定的代理費標準按時支付酬金,支付時間為每月會計及稅務報表完成後。年度提成在每年的年度財務決算報表完成後。
3.甲方因故須解除合同,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好財務交接準備工作。
4.因會計做賬的需要,每月向會計提交會計原始憑證的時間不得超過本月的最後一天。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認真履行會計職責,及時準確的做出財務報表,按時報稅。
2.接受甲方的監督,在甲方經營過程中遇到會計方面的疑難問題,應及時予以解答。
3.負責甲方的工商、稅務年檢的財務協助工作,配合稅務稽查,協調企業與稅務的關係。
4.對財務工作中出現的疑難問題應及時通報甲方,在取得協商一致的意見後,進行帳務處理。合同終止時按規定做好財務交接工作。
四、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履行其責任,未及時向乙方提供真實、合法、準確、完整的原始憑證,導致稅收方面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由於甲方未能及時提供代理記賬所需的核算資料和工作條件,致使乙方不能按時履行合同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由於乙方原因,未能按時完成會計核算或會計核算不真實,造成一定後果的,乙方必須及時糾正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4.關於會計賬務出現的問題,辦理交接手續以前的由甲方負責,辦理交接手續以後的由乙方負責。
五、爭論解決方式凡因執行本合同所引起的爭論,甲乙雙方應通過平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依法解決。
六、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有效期為一年,從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滿如繼續委託代理財務工作則本合同自動延續,不另籤合同。
2.本合同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3.新辦企業在辦理稅務登記手續期間按一個月支付代理費。
4.非新辦企業,在交接財務手續時由乙方對其以前的財務帳目進行清理,清理所發生的費用及產生的工作量的收費雙方另行商定。
雙方發生爭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法院裁判。規定一般納稅人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於每月二十五號之前交到乙方手裡,由乙方到稅務局去認證,超過二十五號的由甲方自己去稅務局認證,由甲方造成增值稅專用發票未認證的,乙方概不承擔後果。
小規模納稅人在4月、7月、10月、1月初(五號之前)必須把普通發票或者代開發票送到乙方手裡,由乙方做賬報稅,以免造成漏報稅,因甲方未及時提供發票造成的後果由甲方負責。
自日起,甲方所開具的增值稅發票或者由其他方開具給甲方的增值稅發票必須註明公司名稱、稅號或社會統一信用程式碼,否則,所提供發票不得作為稅收憑證,不予記賬,所造成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本著互相信賴的原則,就甲方為乙方提供財務代理服務之相關事宜,並依據《_____》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協議。
一、?服務內容
甲方將依據國家制定的稅務法規和會計制度,利用各類有效的會計方法,為乙方提供以下服務:
l、建立完整的帳簿、賬冊。
2、指匯出納整理在經營活動中取得的合法原始憑據,並將其編製成正確的記帳憑證。
3、指匯出納及時登記銀行、現金日記帳,準確反映現金、銀行的結餘數。
4、及時登記應收、應付等往來明細帳。
5、稽核出納編制的記帳憑證並進行彙總。
6、將稽核出納記帳憑證登記入帳。
7、稽核應收、應付明細帳,並與總帳核對。
8、月底進行真實、準確的財務核算(包括收入的核算,成本的核算、往來的核算、費用的?核算、存貨的核算。
9、及時為乙方出具會計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應交稅金明細表)、納稅申報報表。
10、按時為乙方申報當月稅收。
11、指派專業財務人員在稅務等相關部門查帳或調查時,到達現場予以協助。
二、甲方的陳述與保證
甲方在本協議簽署日收到乙方數字證書(稅務專用)一個,該證書條碼編號為:______。?甲方承諾在使用期內妥善保管該證書,如丟失或損壞,願承擔相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