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將其位於的 租賃給乙方使用。
2、該車庫租賃期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該合同到期時,乙方如需續約,須提前 天告知甲方,並按市場價重新商定租金。
3、該車庫租金為每間每年 元整(大寫 仟 百元人民幣)。租金支付方式為 支付一次,每次支付 元整。乙方付完租金後,甲方向乙方出具收款證明。
4、租賃期內車庫產生的電費、物管費由乙方承擔。
5、甲方提供給乙方(如出現丟失、損壞由乙方負責維修和賠償):
①供電局電費繳費卡:
9#車庫電錶數: 繳費卡餘額:
10#車庫電錶數: 繳費卡餘額:
②車庫門開關門遙控器 只。
6、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對車庫及車庫門、車庫遙控裝置等附屬設施進行改建、改造(合同期滿乙方應負責恢復)。
7、乙方不得利用車庫進行非法活動,乙方不得私自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違禁物品。車庫不得用於飼養家禽、家畜等動物,不轉租第三方;如乙方需要改變該車庫用途,必須經與甲方協商同意並簽訂補充合同。
8、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計一頁,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絡電話: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聯絡電話: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經過充分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 車庫,建築面積 作為乙方汽車停放使用或者作為倉庫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
1、租賃期共 個月,甲方從 年 月 日起將出租車庫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截止。
2、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仍繼續計程車庫的,乙方擁有以同等條件優先承租權。
3、租賃期間界滿,乙方繼續使用租賃物,甲方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變為不定期。
第三條 租金費用的交納期限及交納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首付房屋使用 元( 個月費用),滿 個月後,以後按 個月
第四條 違約責任
租賃雙方如有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有關條款的,違約方須支付對方違約金500元並賠償其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五條 相互責任
1.車庫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如自然災害等)導致損毀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2.乙方有義務維護好車庫,如有人為損毀應承擔相應責任。
3.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第六條 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者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來解決。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該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並收到乙方支付甲方租房押金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執行。
本合同共__頁第__頁
簽訂地點____簽訂時間__年__月__日合同編號:____號
國家工商管理局經濟合同司北京外交人員房屋服務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將________(地點)第____號汽車庫(位)租給____國駐華大使館(以下簡稱乙方)使用。乙方須按季度預付租金(外匯支票)________美元(或其他幣,或外匯兌換券____________元)乙方接到甲方的《收租通知單》後,應在三十天內一次付清。逾期須按日支付千分之二的滯納金,以補償甲方所受的損失。
甲、乙雙方在車庫方面的權利和義務,按照公寓租賃合同辦理。
本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北京簽訂。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本人簽名)(本人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