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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鋪承包經營合作協議書(精選27篇)

欄目: 合作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W

店鋪承包經營合作協議書 篇1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

店鋪承包經營合作協議書(精選27篇)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經協商甲方將其水吧服務部發包於乙方經營,乙方在承包期間享有該水吧服務部的經營權。

第二條 場所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承包給乙方的區域位於,總面積約平米。

2.該區域現有裝修及設施、裝置按合作協議有償供於乙方使用,裝置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承包期滿交還還給甲方時的驗收依據。

3.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共同對移交給乙方的財產進行清點、確認。

第三條 承包期限、經營用途

1.該水吧區域承包期限共月。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2.甲方將所涉區域提供給乙方經營,乙方在承包合作期內應合法正當經營,不可隨意更改的經營範圍。

3.承包期間乙方經營時間應按甲方開放時間統一管理。

4.承包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店面,乙方應如期交還。

5.承包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優先享有續約權,但應在此期限內提前1個月雙方訂立協議為準。

第四條 承包金用支付方式

1.該店每月承包金為___________元(大寫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

2.承包金支付方式:自本同生效後當日內一次性付清承包質押金__元,以後每月5日前按時支付當月承包金。

第五條 承包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在承包期間,房屋租租金由甲方交納。

(2)承包期間內甲方為乙方提供該房屋的水電、物業等相關基礎設施服務,所涉費用甲方承擔。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甲方提供之設施,乙方以一定的自有資金作抵押(擔保),乙方的抵押(擔保)額元。

(2)乙方應按時交納稅收及自身經營所需之相關的費用,如不按時交納費用引起的後果由乙方全部承擔責任。

(3)承包期間內的承包合作租金元/月。

第六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承包期限內,甲方保證該房屋的使用,其它所屬硬體設施的維修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包的房屋及其附屬硬體設施。

如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者經濟賠償。

3.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定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裝置,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

第七條 店面的轉讓與轉租

1.在承包期間,甲方有權依法定程式出賣乙方所承包的店面。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店設施向第三人轉租及轉讓、轉借店面和裝置。

3.本承包合同結束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後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

2.在承包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所承包給乙方的店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讓該店面。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遷變動店面結構。

(3)損壞承包的裝置設施,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未修復的。

(5)利用所承包的店面進行非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3.承包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4.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時,甲、乙雙方協助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九條 店面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乙方應保證承包期間門店本身及附屬設施、裝置處於正常使用狀。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設施有異議應當場提出。

3.乙方應於承包期滿後,將承包店面及附屬裝置、設施如數完好交還給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的店面及附屬設施應保持完好的狀態,不得留下物品或者影響店面的正常經營。

對未經同意留下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條 違約責任在承包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店面房屋。

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________元的滯納金。

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承包結束後,乙方遺失或損毀的裝置應照價賠償。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第十四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店鋪承包經營合作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第一章 總則

中國_____公司和______國(或地區)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省______市,共同舉辦合作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

中國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中國_____省______市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在____省____市____區____路____號。法定代表:姓名____職務____國籍____。

______國(或地區)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______國(或地區)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在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職務____國籍____。

(注:若有兩個以上合作者,依次稱丙、丁……方)

第三章 成立合作經營公司

第二條 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同意在______省____市建立合作經營的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合作公司)。

第三條 合作公司的名稱為________合作有限責任公司。

外文名稱為____________。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為____省____市____區____路____號。

第四條 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五條 合作公司是由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權、資源開發權、建築物等合作條件;乙方提供資金、裝置、技術等合作條件。各方不折算投資比例,按各自向公司提供的合作條件,確定利潤分享辦法,並各自承擔風險。合作公司實行統一管理,獨立經營,統一核算。合作期限屆滿,公司的財產不作價歸甲方所有。

(注:應根據雙方的約定具體寫明)

第四章 生產經營目的、範圍和規模

第六條 甲、乙方合作經營的目的是:本著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願望,採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並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合作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注:在具體合同中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七條 合作公司生產經營範圍是:生產和銷售______產品;對銷售後的產品進行維修服務;研究和發展新產品。(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八條 生產經營規模如下:

(一)合作公司投產後的生產能力為:

(二)隨著生產經營的發展,生產規模可增加到年產_____。產品品種將發展____。

(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五章 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

第九條 合作公司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元。(或雙方商定的一種貨幣)

第十條 合作公司的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元。(注:甲方所提供的土地使用權或資源開發權和建築物不計入註冊資本)

第十一條 甲、乙方分別提供如下合作條件:

甲方:提供總面積為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負責徵用土地費和繳納土地使用費。(注:土地開發費的負擔方法,根據雙方約定寫)其中:

廠房(上蓋)面積___平方米;

商場(上蓋)面積___平方米;

維修部(上蓋)面積___平方米。

乙方:投資總額為___元,其中:現金_____元;機器裝置和交通運輸工具_____元(詳見附表);工業產權_____元;其他_____元。

第十二條 甲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權,應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天內辦完徵撥手續,交付合作公司使用;廠房和商場(上蓋)應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天內交付合作公司裝修;維修部(上蓋)的交付時間,由合作公司董事會另行決定。

乙方提供的現金投資分兩期匯入合作公司在特區內銀行開立的帳戶內。第一期應匯入_____元,須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天內匯出,作為首期生產、生活設施的建築費和流動資金等;第二期必須匯足投資總額減去第一期匯出後的差額,匯出的時間為_____,用途由公司董事會胡定。(注:應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十三條 乙方作為投資的機器裝置,必須符合合作公司的生產需要,並在廠房裝修完工前__天內運至中國港口。

(注:乙方以工業產權作為投資時,甲、乙方必須另訂立合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章 合作各方應負責完成的事項

第十四條 甲方應負責完成的事項:

(一)辦理為設立合作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准、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二)依照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一款規定,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三)協助辦理乙方作為出資而提供的機械裝置、物資的進口報關手續和在特區內的運輸;

(四)協助合作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裝置、材料、原料、辦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訊裝置等;

(五)協助合作公司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六)協助合作公司對廠房和其他工程設施的設計和施工;

(七)協助合作公司在當地招聘中國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其他人員;

(八)協助合作公司為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手續等;

(九)辦理合作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第十五條 乙方應負責完成的事項:

(一)依照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二款、第十三條的規定,提供現金、機器裝置、工業產權……並負責將其作為出資的機械裝置等運至中國港口;

(二)辦理合作公司委託在中國境外選購的機器裝置、材料等有關事宜;

(三)提供需要的裝置安裝、除錯以及試產的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

(四)培訓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五)如乙方同時是技術轉讓方,則應負責合作公司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格產品;

(六)負責辦理合作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七章 合作經營期限

第十六條 合作公司的經營期限為____年,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為該合作公司的成立日期。

合作公司在經營過程中,如有一方提出,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延長合作期限。但必須在合作期滿六個月前,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託的審批機構)提出申請批准。

第八章 利潤分配和償還乙方投資

第十七條 合作公司繳納所得稅後的利潤,按下列順序使用和分配:

(一)提取__%作為合作公司的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發展基金;

(二)以__%償還乙方的投資,預計__年還清乙方的全部投資;(注:根據雙方的約定具體寫)

(三)其餘部分按甲方__%,乙方__%分配。

第九章 產品的銷售

第十八條 合作公司的產品,大部分在中國境外市場銷售(或全部外銷)。其中:

(一)向外銷售__%;

(二)經向主管部門申請批准內銷__%。

(注:銷售辦法可靈活多樣,可由公司或乙方負責向外銷售;也可由公司與外貿公司訂立銷售合同,委託代銷;對內銷部分也可由公司或甲方經銷。)

第十章 董事會

第十九條 合作公司設董事會。公司註冊登記之日,為董事會正式成立之日。

第二十條 董事會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作公司章程的制訂和修改;決定公司轉讓、合併、停業和解散;決定公司經營決策、財務預算和決算;決定公司利潤分配和虧損彌補辦法;聘請總經理、副總經理和高階管理人員;決定公司職工工資和制定職工獎懲辦法等一切重大事宜。

第二十一條 董事會由董事__名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名,乙方委派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__名,由乙方委派。

董事長、副董事長和董事任期四年,經各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二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董事長因故不能召集董事會議時,可委託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召集並主持。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儲存。

第二十三條 召開董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有效。董事不能出席時,可以出具委託書委託他人代為出席和舉行表決。

第二十四條 董事長是合作公司的決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理。

第十一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五條 合作公司設經理部,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

經理部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__人。總經理由__方推薦;副總經理由__方推薦__人,另一方推薦__人,均由董事會聘請,任期____年。

第二十六條 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決議,組織領導合作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第二十七條 總經理必須每季度向董事會報告公司的經營情況,半年向董事會作一次財務結算報告。

第二十八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管理人員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為時;經董事會會議作出決議,給予應得的處分直至解聘,對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應負賠償責任。

第十二章 勞動管理

第二十九條 合作公司員工的招聘、解僱或辭職一律實行合同制。員工的聘請由公司做出計劃,報當地勞動部門核准後,由公司自行招聘,經考核擇優錄用。

第三十條 合作公司員工的勞動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的有關規定,經董事會制訂施行方案,由公司、公司工會與員工集體或個人訂立勞動合同,按合同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章 財務會計和審計

第三十一條 合作公司設總會計師和總出納員各一人,負責公司總的會計工作;厂部、商場和維修服務部分別建立帳目,每個部門分別設會計師和出納員各一人,負責各個部門的財務會計工作。

前款所列會計和出納員的人選,均由甲、乙方協商推薦,董事會聘請。

第三十二條 合作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本合作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並報當地財政部門和稅務部門備案。

第三十三條 合作公司設審計師一人,由甲方推薦,董事會聘請。

審計師負責審查、稽核公司的財務收支和會計帳目,並向董事會報告。

第十四章 納稅與保險

第三十四條 合作公司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稅法繳納各種稅款。

第三十五條 合作公司的各項保險均應向設在特區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辦法、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均按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規定由合作公司董事會決定。

第十五章 合同的修改、補充、變更與解除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修改或補充,必須經甲、乙方協商一致,簽署書面協議,並報經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託的審批機構)批准方能生效。

第三十七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由於本合同第四十二條規定的不可抗力,造成公司嚴重損失,或因公司連續虧損,致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經合作公司董事會特別決議,並報原審批機關批准,可以提前終止合同或解除合同。

第十六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 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作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片面終止合同。對方除有權向違約的一方索賠外,並有權按合同規定報原審批機關批准終止合同。如甲、乙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仍應賠償履約一方的經濟損失。

第三十九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十一條、第十二條以及第十三條的規定提供合作條件時,以逾期的第一個月算起,每逾期一個月,違約方應繳付______元違約金給守約的一方。(注:或按出資額的百分比計算)如逾期___個月仍未提供,除累計繳付違約金外,守約一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第三十八條規定終止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四十條 由於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四十一條 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方在合同生效後__天內相互提供履約的銀行擔保書。

第十七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條 在合作期間,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或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15天內提供事故的詳細情況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八章 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三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請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十九章 文字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字如解釋有矛盾,以中文字為準。

第二十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六條 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所訂立的合作公司章程、工程協議、技術轉讓協議、銷售協議等,均為本合同的附屬檔案。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及其附屬檔案,均須經中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託的審批機關)批准,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八條 合作公司對甲、乙雙方或甲、乙雙方互送通知的方法,如果採用電報或電傳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發出書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的甲、乙雙方的法定地址,即為甲、乙方的收件地址。

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份,甲、乙方各__份,合作公司1份,報中國對外經濟貿易部__份,具有同等效力;影印本__份;分報有關機關。

第五十條 本合同於19__年__月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___省____市簽字。

甲方: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公司

(加蓋公章) (加蓋公章)

法人代表______(簽字) 法人代表______(簽字)

店鋪承包經營合作協議書 篇3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全體合夥人自願合夥經營火鍋店,總投資萬元,由四人平均出資,各佔投資總額的25%。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方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 ____ 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 ____ 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共四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店鋪承包經營合作協議書 篇4

甲方:地址:電話:乙方:地址:電話: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體、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專案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定建立在特定專案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專案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定本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內容協議範圍內,雙方的關係確定為合作關係。為拓展市場更好地、更規範地服務消費者,根據公司的規劃,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和對乙方的經營能力的稽核,雙方合作經營________品牌系列產品。

第二條:合作期限合作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簽約日計。除非本協議提前終止,乙方可在協議有效期滿前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協議合作的書面請求,經甲方同意,可以續簽合作協議。

第三條:合作義務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專案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專案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1、甲方負責開發和提供適銷產品,保證產品質量符合標準,合理定價,最大限度保證乙方的供應。

2、甲方積極協助承擔市場物流、組織功能。

3、甲方負責組織品牌宣傳,推廣活動。

4、乙方按甲方規劃進行市場設計和拓展市場網路。

5、乙方進行產品銷售的主要事宜。

6、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收集所需要的市場資訊,並在規定期限內彙總上報甲方。

第四條:合作收益雙方合作所得利潤按照甲方______%,乙方______%的比例進行分配。

第五條:不可抗力如雙方因不可抗力,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事件的發生,包括自然災害、戰爭、政府行為、社會騷亂等情況而不能履行其義務,本協議的履行可以終止。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當事人必須在_______天內或通訊障礙消除之日起_______天內以書面的方式,必要時以傳真或電傳的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當事人該事件的發生。如果他在上述期限內未能這樣做,他將不能繼續從本條協議中獲益。

第六條:違約責任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緻,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為追償依據。

1、甲方和乙方應正當行使權利,履行義務,保證本協議的順利進行。

2、任何一方沒有充分、及時履行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給其他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其他方由此所遭受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第七條:爭議解決

1、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如果產生有關本協議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的,則任何一方均可訴請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八條:其他

1、協議簽署地為_______市。

2、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甲方(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店鋪承包經營合作協議書 篇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絡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絡電話:

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體、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專案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定建立在特定專案的基礎上,僅供參考。

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專案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雙方本著平等互利,互惠雙贏的原則,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合作的宗旨

能發揮雙方的積極性,並能使現有的餐廳營業額大幅的上升,充分發揮乙方的人務資源、優勢並能保證,每年給餐廳帶來____萬以上的利潤。

如果當年達不到____萬的利潤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二條 合作經營專案範圍

以餐飲為主,併兼做旅遊商品。

第三條 合作經營期限

合作期限為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方式、期限

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資金、技術、勞務等不同投入方式的。

同時,應明確各自的權益份額,否則很容易在專案實際經營過程中就責任承擔、盈虧分擔等產生糾紛。

1、______餐廳房屋年租金定為____萬元,即每人每年____萬元,乙方每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一次性交訖____萬元,如第一年利潤沒有達到____萬元,合同自動終止。

但當年餐飲的營利甲、乙雙方各佔____℅。

2、關於旅遊商品的投資,甲、乙雙方各投入____℅。

按利潤分成。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利分配:甲乙雙方各佔____℅。

2、在甲、乙雙方協議之前(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債權債務由甲方自行承擔。

與乙方無任何關係。

第六條 糾紛的處理

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緻,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

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為追償依據。

1、當雙方意見不統一發生糾紛,首先要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上訴縣級人民法院。

2、經營中乙方無權轉讓出租權,否則本合同無效。

第七條 免賠責任

因外力無法抗拒的,如地震、山洪爆發、洪水等不可抗拒的損失,乙方不承擔損失,同時因為國家及法地政府的政策,需要修路,等。

本合同自動作廢,乙方不享受任何賠償損失,地面所有賠償均歸甲方。

第八條 協議生效期

甲、乙雙方簽訂協議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注:①在合作期間由甲、乙雙方共同出資、投資的資產,如遇拆遷時,第三方賠付的損失由甲、乙雙方共同分配;

②甲、乙雙方在合作經營期間如遇到不可抗拒因素,導致餐廳不能正常經營時,甲方應無條件退還當年的租金。)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店鋪承包經營合作協議書 篇6

甲方:身份證號碼:乙方:身份證號碼:丙方:身份證號碼: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體、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專案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定建立在特定專案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專案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酒吧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酒吧消____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家酒吧,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合夥經營的酒吧名字為:經營場所位於:_____,面積:_____

第三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經營專案為特色酒吧,範圍包括菸酒銷售、中西式簡餐、棋牌等。

第四條 合夥期限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資金、技術、勞務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時,應明確各自的權益份額,否則很容易在專案實際經營過程中就責任承擔、盈虧分擔等產生糾紛。

1、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

2、獎金分配:隨著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 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 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 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 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 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 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 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 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 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 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

第三人轉讓,

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

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專案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專案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專案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5、_______。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佔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執行;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風險提示:

應約定保密及競業禁止義務,特別是針對專案所涉及的技術、客戶資源,以免出現合作一方在專案外以此牟利或從事其他損害專案權益的活動。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____日內指定____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

第三人,擔任清算人。____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

第六條

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

第六條

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本協議

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西安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夥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夥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全體合夥人簽章處: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約地點:

店鋪承包經營合作協議書 篇7

第一章 總則

中國 有限公司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福建連江共同投資舉辦合作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 有限公司,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

乙方:( )1、 (國家或地區) 先生,身份照(或護照)號碼: ,住址: 。

( )2、 (國家或地區) 有限公司,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

第三章 成立合作經營公司

第二條 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同意在中國境內建立合作經營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作公司)。

第三條 合作公司的名稱: 有限公司。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為: 。

第四條 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

第五條合作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外承擔債務,甲、乙雙方以各認繳出資額對合作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合作公司所得利潤,甲、乙雙方按的比例分享。

第四章 生產經營目的、範圍和規模

第六條甲、乙方合作經營的目的是:本著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願望,採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並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投資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第七條 合作公司生產經濟範圍是: 。

第八條合作公司生產規模為:

年產 。

第九條 合作公司向國外市場銷售其產品。產品 %外銷。

第五章 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

第十條 甲、乙方的出資總額共為: 萬美元,以此為合作公司的註冊資本。

其中:甲方出資 萬美元,佔註冊資本 %,乙方出資 萬美元,佔註冊資本 %。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將以下列作為出資:

甲方:以 投入。

乙方:以 投入。

第十二條 合作公司註冊資本由甲、乙雙方按其出資比例分期繳付,第一期在工商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三個月內繳付15%,其餘在年時間內全部繳清,並經中國註冊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公司成立後,向股權簽發出資證明書。

合作公司註冊資本增加或減少須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合作公司董事會一致通過決議,並經審批機構批准。

第十三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另一方同意,並報審批機構批准。

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章 合作各方的責任

第十四條 甲、乙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宜:

甲方責任:

辦理為設立合作公司的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准、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組織合作公司廠房和其它工程設施的設計、施工;

按第十一條規定提供 。

協助合作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憑裝置、材料、原料、辦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訊設施等;

協助合作公司聯絡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協助合作公司招聘當地的中國籍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員;

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等;

負責辦理合作公司委託的其它事宜。

乙方責任:

按第十一條規定提供 。

提供需要的裝置安裝、除錯以及生產技術人員、生產檢驗技術人員;

培訓合作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負責辦理合作公司委託的其它事宜。

第七章 產品的銷售

第十五條 合作公司的產品在中國境內外市場上銷售,外銷部分 %。

第八章 董事會

第十六條 合作公司設董事會。合作公司註冊登記之日,為合作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十七條 董事會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機構,決定合作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職權主要如下:

——決定和批准總經理提出的年度工作報告(如生產規劃、年度營業報告、資金、供款);

——批准年度財務報表、收支預算、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通過公司的重要規章制度;

——決定設立分支機構;

——修改公司規章;

——討論決定合作公司停產、終止或與另一個經濟組織合併;

——決定聘用總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審計師等高階職員;

——負責合作公司終止和期滿時的清算工作;

——其它應由董事會會議決定的重大事宜。

下列事項需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決定:

(一)修改公司章程;(二)解散公司;(三)調整公司註冊資本;(四)一方或數方轉讓其在本公司的股權;(五)一方或數方將其在本公司的股權質押給債權人;(六)公司合併或分立;(七)抵押公司資產;(八)其它須經董事會一致通過的事項。

第十八條 董事會由 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 名,乙方委派 名。董事任期為三年,可以連任。

第十九條 董事會董事長由 方委派,副董事長由 方委派。

第二十條 甲、乙方在委派和更換董事人選時,應書面通知董事會。

第二十一條 董事長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不能履行其職務時,應授權他人代為履行,董事長未明確授權的,由副董事長代理。

第二十二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年會),在公司住所或董事會指定的其他地點舉行,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會議。經名(全體董事會人數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應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召開董事會會議的通知應包括會議時間和地點、議事日程,且應當在會議召開的10日前以書面形式發給全體董事。會議記錄歸檔儲存。

第二十三條 董事會年會和臨時會議應當有全體董事出席方能舉行。每名董事享有一票表決權。

第二十四條 各方有義務確保其委派的董事出席董事會年會和臨時會議。董事因故不能參加董事會會議,應出具委託書,委託他人代表其出席會議。

第二十五條如果一方或數方所派的董事不出席董事會會議也不委託他人代表其出席會議,致使董事會5日內不能就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章程)所列之公司重大問題或事項作出決議。則其他方(通知人)可以向不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及委派他們的一方或數方(被通知人),按照該方法定地址(住所)再次發出書面通知,敦促其在規定日期內出席董事會會議。

第二十六條前條所述敦促通知應至少在確定召開會議日期的60日前,以雙掛號函方式發出,並應當註明在本通知發出前的至少45日內被通知人應書面答覆是否出席董事會會議。如果被通知人在通知和規定期限內仍未答覆是否出席董事會會議,則應視為被通知人棄權,在通知人收到雙掛號函回執後,通知人所委派的董事可召開董事會特別會議,即使出席該董事會特別會議的董事達不到舉行董事會議的法定人數,經出席董事會特別會議的全體董事一致通過,仍可就公司之重大問題或事項作出有效決議。

第二十七條 不在公司經營管理機構任職的董事,不在公司領取薪金。在舉行董事會會議有關的全部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九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八條 合作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 方推薦。總經理由董事會聘請,任期3年。

第二十九條:董事長、董事經董事會聘請,可兼任公司總經理及其它高階職員。

第三十條 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作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經營管理機構可設若干部門經理,分別負責企業各部門的工作,辦理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交辦的事項,並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第三十一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經董事會會議決議可隨時撤換。

第十章 職工和工會組織

第三十二條 合作公司職工的僱用、辭退、工資、福利、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勞動紀律等事宜懲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實施辦法辦理。

第三十三條:公司所需的職工可根據當地勞動人事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由公司自行公開招收,擇優錄用。

第三十四條:公司有權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職工給予警告、記過、降薪處分,情節嚴重的可予以解僱。對開除處分的職工須報當地勞動人事部門備案。

第三十五條:職工的工資待遇,按照中國政府及當地勞動部門的有關規定,根據公司具體情況,由董事會確定,並在勞動合同中具體規定。公司將隨著生產的發展,職工業務能力和技術水平的提高,適當提高職工的工資。

第三十六條:職工的福利、獎金、勞動保護和勞動保險等事宜,公司將根據中國政府的有關規定分別在各項制度中加以規定,以確保職工在正常條件下從事生產和工作。

第三十七條:公司職工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規定,建立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公司將本公司工會提供必要的活動條件。

第三十八條:公司工會是職工利益的代表,它的任務是依法維護職工的民主權利和物質利益,協助公司教育職工遵守規章制度,努力完成公司的各項經濟任務。

第三十九條:公司研究決定有關職工獎懲、工資制度、生活福利、勞動保護、保險問題時,工會代表有權列度會議,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

第四十條:公司工會參加調解職工和公司之間發生的爭議。

第四十一條:公司應當積極支援本企業工會的工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規定,為工會組織提供必要的房屋和裝置,用於辦公、會議、舉辦職工集體福利、文化體育事業。公司每月按公司職工實際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撥交工會經費。公司工會按照中華全國總工會制定的《工會經費管理辦法》使用工經會費。

第十一章 財務會計

第四十二條:公司的財務會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有關規定辦理。公司在中國境內設定會計帳簿,進行獨立核算,按照上級有關部門規定報送會計報表,並接受財政、稅務機關的監督。

第四十三條:公司會計年度採用日曆年制,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

第四十四條:公司一切憑證、帳簿、報表用中文書寫。

第四十五條:公司採用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人民幣同其它貨幣折算,按繳款發生之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基準匯率折算。

第四十六條:公司在中國人民銀行或國家外匯管理部門同意的其它銀行開立人民幣及外匯帳戶。

第四十七條:公司採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

第四十八條:公司財務會計帳冊上應記載如下內容:

1、公司所有的現金收入,銀行存款和支出數量;

2、公司所有的物資出售及購入情況;

3、公司註冊資本及負債情況;

4、公司註冊資本的繳納時間,增加及轉讓情況。

第四十九條:公司財務部門應在每一個會計年度頭三個月編制上一個會計年度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計算書,經審計師稽核簽字後,提交董事會審議通過。

第五十條: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由董事會決定其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

第十二章 稅務、利潤、外匯、保險

第五十一條:本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納各項稅金,同時享受外資企業的有關減稅、免稅的優惠待遇。

第五十二條:公司依照中國稅法規定繳納所得稅後的利潤,應當提取儲備基金和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儲備基金的提取比例不得低於稅後利潤的10%,當累計提取金額達到註冊資本的50%時,可以不再提取。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由公司自行確定。

公司以往會計年度的虧損未彌補前,不得分配利潤;以往會計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與本會計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潤一併分配。

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公司從稅後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後,經董事會決議,還可以從稅後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

第五十三條:公司依法繳納所得稅和提取各項基金後所得利潤歸股權所有,股東按照各自投資比例分配;公司上一個會計年度虧損未彌補前不得分配利潤。上一個會計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併入本會計年度利潤分配。

第五十四條:公司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五十五條:公司如將繳納所得稅後的利潤在中國境內再投資,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申請相關優惠政策。

第五十六條:公司的一切外匯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和有關規定辦理。

第五十七條:公司在中國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機構允許經營外匯業務的銀行開立外匯帳戶。外匯收支平衡由公司自行解決。

第五十八條:公司的股東從本公司獲得的合法利潤、其它合法收入和清算後的資金,可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外匯管理條例以美金或公司選擇的其他外幣匯往國外。

第五十九條:公司外籍職工的工資收入和其它正常收入,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稅法、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後,可按外匯管理條例以美金或公司選擇的其他外幣匯往國外。

第六十條:公司的各項保險在中國境內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規定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三章 期限、終止、財產處理

第六十一條:公司經營期限為 年。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六十二條:經一方提議,經董事會決議做出決定,可以在經營期滿前六個月,向原審批機構提交書面申請延長合作期限,經批准後方能延長,並向原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六十三條:公司提前終止經營,需董事會會決議做出決定,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

第六十四條:經營期滿或提前終止經營,現有的土地、廠房、裝置等所有資產全部歸甲方所有,以外財產依法進行清算,按甲乙雙方分紅比例進行利潤或虧損分配。

第十四章 合同的修改、變更與解除

第六十五條 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才能生效。

第六十六條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是由於合作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可以提前終止合作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六十七條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作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片面終止合同,對方除有權向違約一方索賠外,並有權按合同規定報原審批機構批准終止合同。如甲、乙雙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作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十五章 違約責任

第六十八條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的規定依期按數提交完出資額時,從逾期第一個月算起,每逾期一個月,違約一方應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三的違約金給守約的一方。如逾期三個月仍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交出資額和百分之五的違約金外,守約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第二十七條規定終止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六十九條由於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十六章 不可抗力

第七十條由於地震、颱風、水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並且對於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七章 適用法律

第七十一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八章 爭議的解決

第七十二條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七十三條 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十九章 文字

第七十四條 本合同用中文寫成。

第二十章 合同生產及其它

第七十五條 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如下的附屬協議檔案,包括:合作公司章程,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七十六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或其委託的審批機構)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七條甲、乙雙方傳送通知的方法,如用電報、電傳通知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雙方的法定地址即為甲、乙雙方信件地址。

第七十八條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福建省連江縣簽字。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於 (地點)

店鋪承包經營合作協議書 篇8

甲方:

乙方:

為了加強企業間的合作關係,促進企業間的共同發展,甲乙雙方本著誠實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市政府批准的第一批84輛甲方標準餐車前(0.24m×0.75m=1.8m2)廣告版面,交給乙方作為釋出廣告使用。甲方負責根據乙方提供的廣告設計圖製作廣告。

二、乙方使用甲方首批84輛標準餐車廣告版面的期限為半年。計六個月,從釋出之日起計。

三、甲方首批84輛標準餐車廣告版面,半年使用費為每輛車人民幣壹千元整,84輛車半年共計使用費為人民幣捌萬肆千元整。

四、乙方在使用甲方首批84輛標準餐車廣告面同時,向甲方無償提供84把太陽傘,傘面乙方可做廣告,但須有甲方“放心早餐工程”及甲方“放心早餐商標”等字樣。傘面的顏色須統一為紅白相間,傘面廣告由乙方自行負責設計及製作。

五、乙方廣告發布內容須符合國家廣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經雙方認可後確定。

六、己方標準餐車中間廣告版面由乙方獨家釋出使用。合同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向乙方提供合同廣告支援。

七、結算方式:合同簽訂生效後,乙方應先預付總廣告費的50%給甲方,餘額50%待餐車廣告製作完成,並經驗收合格後叄日內通過轉帳方式一次性付清。

八、本合作協議有效期為半年,從協議簽訂之日起計算。

九、本協議到期,雙方本著方便客戶的原則,可重新簽訂協議。

十、本協議雙方應嚴格信守。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十一、如有一方不按協議執行,另一方享有單獨終止該協議的權利。

十二、如執行過程中出現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晉城市仲裁委員會裁決。裁決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十四、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晉城市__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簽字:(公章)

乙方:晉城市有限公司     (公章)

授權代表簽字:

店鋪承包經營合作協議書 篇9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資企業法》)及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國共同出資建立合資企業,特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如下:

甲方:_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1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2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1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2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3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第二條 甲1方、甲2方對於本合同規定的關於甲方所應履行的全部條款,負有連帶責任和共同義務;乙1方、乙2方、乙3方對於本合同規定的關於乙方所應履行的全部條款,負有連帶責任和共同義務。

第三條 合資企業的名稱為_________,英文名稱為_________(以下稱合資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

第四條 合資公司為中國的法人,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條例、規定並受其管轄和保護。

第五條 合資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合資各方對合資公司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按照各自在註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六條 根據董事會的決定,合資公司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後,可以在中國國內、外設立分支機構。

第二章 經營目的和業務範圍

第七條 合資公司的經營目的是:用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為國內、外使用者提供租賃服務,協助國內企業的技術改造和裝置更新,支援國內使用者的出口創匯和機器、裝置的出口租賃,促進中國和_________以及其他國家、地區之間的經濟交流和技術合作。

第八條 合資公司的業務範圍如下: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外使用者的需要,經營國內、外生產的各種先進適用的機械、電器、裝置、交通運輸工具以及各種儀器儀表、電子計算機等以及先進技術的租賃、轉租賃、租借和對租賃資產的銷售處理。

2.直接從國內、外購買經營前述租賃業務所需要的技術租賃物。

3.租賃業務的介紹、擔保和諮詢。

第三章 出資

第九條

1.合資公司的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均為_________元。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各為_________,出資金額各為_________元。

2.合資各方出資比例和以現金支付的金額如下:

甲1方:_________ 元,佔_________%,其中_________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甲2方:_________ 元,佔_________%,其中_________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乙1方:_________ 元,佔_________%。

乙2方:_________ 元,佔_________%。

乙3方:_________ 元,佔_________%。

3.在合資公司領到營業執照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合資各方應將上述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全部匯入合資公司在中國銀行的帳戶。

4.以人民幣出資時,人民幣與美元的換算率,應以繳付日當日的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外匯牌價為準。

5.在合資期間,合資公司不能減少註冊資本。

6.合資各方繳付出資額後,應由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驗證並出具驗資報告,由合資公司據以發給出資證明書。

7.合資期間內,合資的任何一方,不得將合資公司發給的出資證明書轉讓、抵押,或作為第三者對合資公司擁有債權的目的物。

第十條

1.合資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置,應由董事會會議通過,報原審批機關批准,然後到原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2.合資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將出資額的全部或一部分進行轉讓時,其他的合資方有優先購買權。合資各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優惠於向其他合資方轉讓時的條件,本款中的合資各方為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

3.在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保持相等的條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資額可以在各自內部相互轉讓。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店鋪承包經營合作協議書 篇10

甲方:姓名: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簽約地點:__________

一、概述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本著真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專案合夥經營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二、合夥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

三、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出資額、方式、期限

甲方以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元。乙方以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元。雙方的出資應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悉數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者,應對應付金額計付銀行利息,並以資金形式賠償另一方由此直接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雙方方出資合計__________元,為雙方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任一方支配時,需經另一方同意。

五、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盈餘分配:甲方享有______%盈餘,乙方享有______%盈餘。

債務承擔:由雙方合夥經營產生的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償還時,甲方承擔______%債務,乙方承擔______%債務。

六、入夥、退夥與出資轉讓

入夥:1.承認本合同;2.經甲乙雙方同意;3.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

退夥:1.不可在合夥不利時要求退夥;2.任一方若退夥,應在_____月之前,應告知另一方,且經另一方同意;3.退夥後以退夥時財產狀況進行結算;4.未經另一方同意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需進行賠償。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並且必須承認本合同,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七、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甲擁有許可權:_________________義務:__________________

乙擁有許可權:_________________義務: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工作中不得越權操作,且應認真履行應盡義務。

八、禁止行為

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九、合夥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甲乙雙方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蔘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甲乙雙方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十、糾紛的解決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其他未盡事宜,本著共圖發展的目標,甲乙雙方共同友好協商並進行補充、完善。

十三、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店鋪承包經營合作協議書 篇11

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定本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內容

協議範圍內,雙方的關係確定為合作關係。為拓展市場更好地、更規範地服務消費者,根據公司的規劃,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和對乙方的經營能力的稽核,雙方合作經營________品牌系列產品。

第二條: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簽約日計。除非本協議提前終止,乙方可在協議有效期滿前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協議合作的書面請求,經甲方同意,可以續簽合作協議。

第三條:合作義務

1、甲方負責開發和提供適銷產品,保證產品質量符合標準,合理定價,最大限度保證乙方的供應。

2、甲方積極協助承擔市場物流、組織功能。

3、甲方負責組織品牌宣傳,推廣活動。

4、乙方按甲方規劃進行市場設計和拓展市場網路。

5、乙方進行產品銷售的主要事宜。

6、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收集所需要的市場資訊,並在規定期限內彙總上報甲方。

第四條:合作收益

雙方合作所得利潤按照甲方______%,乙方______%的比例進行分配。

第五條:不可抗力

如雙方因不可抗力,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事件的發生,包括自然災害、戰爭、政府行為、社會騷亂等情況而不能履行其義務,本協議的履行可以終止。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當事人必須在_______天內或通訊障礙消除之日起_______天內以書面的方式,必要時以傳真或電傳的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當事人該事件的發生。如果他在上述期限內未能這樣做,他將不能繼續從本條協議中獲益。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和乙方應正當行使權利,履行義務,保證本協議的順利進行。

2、任何一方沒有充分、及時履行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給其他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其他方由此所遭受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第七條:爭議解決

1、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如果產生有關本協議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的,則任何一方均可訴請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八條:其他

1、協議簽署地為_______市。

2、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

甲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店鋪承包經營合作協議書 篇12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及其這有關法規的規定,在平等互利的原則基礎上,同意以各自的法人身份簽訂本合作經營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二條 合作各方

甲方:__________註冊國家:__________國法定地址:_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註冊地區: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_

第三章 成立合作經營公司

第三條 甲方和乙方在平等互利條件下,同意相互合作,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舉辦合作經營企業,企業名稱為:________。

第四條 公司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雙方以各自的法人身份共同建立的經濟實體。

第五條 公司的一切經濟、業務活動,必須遵守我國政府法律、法令及有關條例規定,並受其保護。

第六條 甲乙雙方對合作經營公司的債務、風險、虧損共同承擔責任,其盈利共同分享。

第四章 經營目的、經營範圍與經營規模

第七條 合作公司的經營目的:以發展中國的國民經濟,實現四個現代化並取得合法利潤為目的。其宗旨為,通過雙方密切合作,使海洋開發事業取得突破性進展,滿足國內外市場對對蝦、鰻魚等水產品日益增長的需求,雙方在經濟上獲得實惠。

第八條 合作公司的經營範圍:生產國內外市場急需的對蝦、鰻魚等水產產品,爭取在國際市場上有較強的競爭能力。

第九條 合作公司的經營規模:年產對蝦__________噸,成鰻__________噸,以及其他水產品。

第五章 合作條件及其構成

第十條 甲方提供土地__________畝使用;乙方出資金額__________美元。

第十一條 甲方以土地使用,乙方以資金,構成合作條件。

第十二條 合作方式

甲方提供土地使用,乙方提供現金或實物、裝置。

第十三條 乙方投資的實物或裝置,應經甲方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報審批機構批准。

第十四條 由合作企業與乙方簽訂買賣合同經審查批准後,三個月內應由甲方派員實地考察並委託中國銀行按其規定向乙方銀行開具信用證。

第十五條 乙方收到甲方銀行信用證後,__________個月內應將所購全部裝置、實物運至__________港。

第十六條 甲方雙方必須按商定的期限,如數劃出土地供使用和付出資金。否則由違約方擔負其由此而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六章 合作各方的責任

第十七條 甲方有責任履行下列義務:

1.向我國政府授權機關申請批准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註冊登記;

2.向有關部門辦理合作公司使用土地的有關手續;

3.根據生產需要,合理安排合作公司的用房、公用設施、訂購可在國內生產的機器、裝置、工具等;

4.協助採購國內供應的原材料、包裝材料、其他消耗品等,辦理燃料、水、電增加供應和電話、電傳、電報掛號等申請手續;

5.辦理職工的招聘手續,推薦合作公司所需的管理技術人員,經考核後由董事會根據需要擇優錄用;

6.辦理合作公司外籍人員的邀請、居住手續,對其辦公、交通、生活等方面進行安排;

7.協助辦理產品出口的有關運輸、報關等事項;

8.負責辦理由乙方發運至__________港或__________港的全部裝置運到合作公司所在地;

9.上述各項之外另有雙方協議規定的該由甲方分擔的事項。

第十八條 乙方有責任履行下列義務:

1.提供對生產、辦公等建築物的要求;

2.提供合作公司所需的進口生產裝置、檢測儀器清單和技術資料,並確認在國內訂購的機器裝置、工具清單和要求;

3.提供產品的出口加工標準、操作規程等技術指導和先進的企業管理方法;

4.提供與合作公司產品有關的國外技術情報及市場資訊;

5.對技術人員和職工進行技術培訓;

6.負責採購需由國外供應的原材料、易損件、零配件、消耗品等;

7.從甲方委託中國銀行的乙方銀行開具信用證之日起,乙方應將雙方研究確定的先進可靠的裝置、檢測儀器按商定的日期運到___港。負責裝置的安裝除錯並正常投產;

8.努力提高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不斷擴大外銷市場,保證合作公司的外匯平衡和取得較高的經濟效益;

9.上述各條以外另有雙方協議規定的須由乙方分擔的事項。

第十九條 任何一方因不履行各自的義務而給公司造成損失時,須負責賠償損失。

第七章 董事會的組成

第二十條 本公司為法人式的合作經營企業,董事會為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二十一條 董事會由__________名董事組成,甲方委派_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_名,董事會設董事長、副董事長各一名,董事__________名,任期均為__________年。董事長由乙方擔任,可以連任。

第二十二條 董事長是合作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表合作企業。

第二十三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舉行__________次例會,一般應在__________月在合作公司所在地召開,如有必要也可在其他地方舉行。根據需要,董事長在徵得副董事長同意後,也可臨時召開董事會會議。董事會議由董事長負責召集主持,董事長不能召集時,可委託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召集主持。

董事長應在三週前將召開董事會會議的日期、地點、議題通知董事會各成員。

第二十四條 董事不能出席董事會會議時,可出具委託書委託代表出席,行使董事發言權和表決權,其一名代表不能同時擔任兩名或以上的名額(董事會會議應有包括出其委託書的董事代表在內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才能舉行)。

第二十五條 董事會會議應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研究討論問題。

下列事項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

1.合作企業合同和章程的修改;

2.合作企業的終止、解散;

3.合作企業註冊資本的增加、轉讓;

4.合作企業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併。

其他事項,可根據合作企業的章程載明的議事規則作出決議。董事會決議以中文書寫一式四份,經正、副董事長簽署後,由合作公司,乙方各執一份,甲方執二份。

第二十六條 董事會聘請總經理一名,副總經理一名,並決策任期年限。正副經理要執行董事會決議,負責合作公司的經營管理,並定期向董事會彙報生產、經營情況。

第八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七條 合作企業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名,副總經理一名及其他高階管理人員,其聘用辦法均由董事會任命,任期__________年。

第二十八條 總經理的職責、許可權:

1.執行甲乙雙方所訂合同、章程及董事會決議;

2.提名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審定招聘工作人員,並報董事會備案;

3.制訂全企業的經營管理制度,對各職能部門佈置、指導、監督和檢查工作;

4.定期向董事會提出工作報告、財務報告和利潤分配方案;

5.對原材料、零配件的採購、成品銷售及專項協作合同和流動資金的借貸作出決定;

6.審定職責部門制定內外銷產品價格,並對價格作適當幅度的調整作出決定;

7.代表企業接待重要的業務聯絡單位人員、談判和簽署檔案;

8.主持企業行政會議,對行政會議的討論事項及決議負責執行;

9.解決各職能部門向總經理請示的其他重大問題;

10.在董事會授權範圍內,代表企業或指派代理人出席涉及企業的審批或仲裁、調解會議;

11.對職工違反規章制度的處分作出行政方面的最後決定;

12.其他由總經理負責的事項。

第二十九條 副總經理職責、許可權:

1.協助總經理負責本企業的經營管理;

2.總經理外出時,代替總經理行使職權;

3.代表企業進行業務談判;

4.處理其他工作矛盾和有關問題;

5.其他應由副總經理負責處理的問題。

第九章 籌備和建設

第三十條 合作公司在籌建期間,在董事會下設立籌建處負責各項籌建工作。籌建處人員的組成由董事會討論決定,籌建期間的各項費用分年攤入生產成本。

第十章 勞動管理、工會

第三十一條 合作公司職工的僱用、解僱、勞動工資、勞動紀律、勞保福利等事項。除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辦理外,根據董事會決議實行。

第三十二條 合作企業職工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中國工會章程》建立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合作企業積極支援本企業的工會工作。

第十一章 生產與銷售

第三十三條 合作企業在每年度以前召開的董事會會議上制定下一年度生產進度及進口、出口計劃,並報主管部門。

計劃執行中在保證合作公司一定的經濟效益和外匯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可根據國內外市場情況予以合理的調整。

第三十四條 進口原材料採購物件,參考乙方情報,研究其質量、規格、價格後,由正、副總經理商定,在國內能提供滿足需要的原材料情況下,應優先在國內購買。其支付辦法,貨幣按照國內規定辦理。

第三十五條 合作企業生產的對蝦、鰻魚等水產品,通過中國出口商品檢驗局檢後,根據年度出口計數由公司直接出口,也可以參加廣交會對外成交出口銷售產品。

第三十六條 合作公司原則上規定,凡符合出口標準的產品全部出口,確保公司外匯收支平衡並積極創匯。

第三十七條 本公司產品內銷部分由甲方負責,外銷部分由乙方負責,一切內外經銷事項均以公司名義出面。

第三十八條 出口產品的銷售價格和數量應考慮合作公司的外匯收支平衡和成本核算。隨著國際市場情況的變化而加以及時調整。

第三十九條 內銷產品按我國政府規定的物價政策執行,具體價格總經理決定,報主管部門和物價部門備案。外銷產品價格根據國家市場根據國際市場隨行就市或根據廣交會成交價由公司總經理決定。

第十二章 財務、會計、審計

第四十條 合作公司的會計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門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經董事會通過制定的會計制度,付諸實行。

第四十一條 公司各類報表於次月十日前向合作雙方報告,年終報表在次月底前提出,由公司委託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稽核。各類報表均報主管部門、統計部門及其有關部門備案。

第四十二條 公司採用借貸記帳法記帳,用中文書寫,會計報表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其他貨幣屬於合作投資的均以中國銀行外匯牌價換算。屬於貿易往來的按貿易匯價結算,外匯往來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辦理。

第四十三條 合作公司的財務審計,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審查,稽核,並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

第四十四條 合作公司在中國銀行__________分行開設人民幣和外幣帳戶。

第十三章 稅收、利潤和虧損

第四十五條 合作公司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條款規定交納各種稅金,並參照《關於中外合作經營專案進出口貨物的監管和免稅的規定》向稅務機關提出減免稅收申請。

第四十六條 所得稅甲乙雙方分別繳納。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上交,乙方按國務院關於華僑投資優惠的暫行規定執行。

第四十七條 合作公司在扣除由董事會確定提留的儲備資金、職工福利資金、獎勵資金、企業發展基金和納稅後,餘下的淨利潤甲乙雙方對等分成。

第四十八條 乙方所得的淨利潤匯往國外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四十九條 公司發生虧損時,經董事會會議討論通過時,可用儲備基金彌補,或按對等比例承擔虧損責任。

第十四章 合同的審批、生效、延長和終止

第五十條 本公司合作期限定為__________年,本合同按照中外合作經營的有關規定申請批准。然後,合作公司持批准證書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並領取營業執照,同時,乙方還要以自己的名義到工商行政機關登記。公司合作期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計算。本公司經上級批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一條 合作期滿前六個月,如雙方願意繼續合作,可申請並經上報批准機關批准後延長合作期。

第五十二條 在合作期內,出現下列情況可提前終止本合同,解散合作企業:

1.公司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時;

2.合作一方不履行合作企業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致使企業無法繼續經營;

3.因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遭受嚴重損失時;

4.公司未達到其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前途,公司的合同、章程所規定的其他解散因素已經出現時。

經雙方作出最大努力不可挽回時,由董事會提出解散申請書,報審批機關批准後,提前終止合作企業。

屬於本條第二款情況解散合同企業時,不履行合作企業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一方,應對合作企業所造成的損失負責賠償責任。

第五十三條 合作期未滿,公司解散時,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償還債務後的剩餘資產支付職工一定的安置費,餘下部分雙方對等分配,對於剩餘財產超過註冊資本的增值部分視同利潤,應依法交納所得稅後對等分成。

第五十四條 合作期滿本合同自失效,合作公司所有資產不附任何條件歸甲方所有,不再另行清單。

第五十五條 公司解散或終止後,各項帳冊及檔案應由甲方儲存。

第十五章 合同的修改

第五十六條 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並報原審批機關批准才能生效。

第十六章 保險

第五十七條 公司的各項保險均應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__________支公司辦理。

第十七章 商標

第五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共同商定,本公司所產對蝦採用“__________”牌商標,由工商管理部門註冊後使用。

第十八章 適用法律

第五十九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

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九章 爭議的解決

第六十條 因執行合同所發生的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解決時,提交仲裁機關解決。

第六十一條 仲裁地點設在北京,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程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

第六十二條 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六十三條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第六十四條 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論的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合同的其他內容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章 其他

第六十五條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後,向上級審批機關報批,獲得批准後,即及時通知乙方。

第六十六條 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七條 為保證本合同的履行,甲乙各方應相互提供履約的銀行擔保書。

第六十八條 對在合同執行中,任何一方有違約而引起的經濟損失,另一方有權向中國法院訴訟,對構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全額賠償。

第六十九條 公司發生不可抗力及其他嚴重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公司總經理應儘快將發生的情況以電報通知乙方,並在半月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顯示的證明檔案提交對方確認。

第七十條 公司地址:__________

第七十一條 甲、乙雙方的法定地址及發往函電按下列報發對方:

甲方: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

店鋪承包經營合作協議書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決定就雙方之間協作生產和銷售事宜達成協議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作經營專案及性質

1、經營專案:_________________

2、沙場的法定代表人:70%股東。

第二條:投資總額及註冊資本

1、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50萬元整(¥500000)。

2、各方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甲乙兩名股東預計出資共計1200萬元,首次出資額為700萬元,按照甲乙雙方的股份比例認繳,及甲方為70%,乙方為30%,另設一名監事,由甲乙雙方確認。

第三條:合作經營沙場範圍沙場經營範圍是:_________________製作沙石。第四條:_________________合作沙場專案期限

合夥期限為20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五條:甲、乙雙方職責

1、甲方負責沙場前期籌備工作,費用20萬元由甲方自負。

2、乙方負責聘任沙場工作人員和沙子的生產,同時監督保證沙場的經營原料和成品的質量和數量。

3、財務管理:_________________甲方負責會計工作,乙方負責出納工作,財務簽字許可權5萬元以下資金流動。

4、沙場機械裝置和土地由甲、乙雙方共同負責,預計投資700萬元。

5、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後,自覺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制訂公司章程,共同辦理股權登記和法人變更登記等手續。

6、轉讓原舊裝置60萬元,按照轉讓費10萬元,因此產生的二次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利益分配

甲乙雙方每月月底進行利益分配,同時進行財務對賬。

第七條:爭議處理

對於執行本協議發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第八條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如果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在合同終止前兩個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書面文字。

第九條: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協議,提前終止協議,終止協議方賠償另一方違約金人民幣拾萬元(人民幣100000元)。

第十條:協議解除

1、任何一方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2、合作協議期滿。

第十一條:未盡事宜,雙方可再協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等本協議有效。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應由各方以書面形式作出並簽署。

第十二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

力。本協議自從甲乙雙方簽名蓋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簽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簽章)

協議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

店鋪承包經營合作協議書 篇14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第一章 總則

中國_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___國(或地區)__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共同舉辦合作經營企業,特訂

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

中國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中國_______省________市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路________號。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職務________國籍________。

____________國(或地區)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____________國(或地區)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職務________國籍________。

(注:若有兩個以上合作者,依次稱丙、丁……方)

第三章 成立合作經營公司

第二條 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同意在____________省________市建立合作經營的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合作公司)。

第三條 合作公司的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合作有限責任公司。

外文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為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路________號。

第四條 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五條 合作公司是由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權、資源開發權、建築物等合作條件;乙方提供資金、裝置、技術等合作條件。各方不折算投資比例,按各自向公司提供的合作條件,確定利潤分享辦法,並各自承擔風險。合作公司實行統一管理,獨立經營,統一核算。合作期限屆滿,公司的財產不作價歸甲方所有。

(注:應根據雙方的約定具體寫明)

第四章 生產經營目的、範圍和規模

第六條 甲、乙方合作經營的目的是:本著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願望,採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並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合作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注:在具體合同中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七條 合作公司生產經營範圍是:生產和銷售____________產品;對銷售後的產品進行維修服務;研究和發展新產品。(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八條 生產經營規模如下:

(一)合作公司投產後的生產能力為:

(二)隨著生產經營的發展,生產規模可增加到年產__________。產品品種將發展________。

(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五章 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

第九條 合作公司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元。(或雙方商定的一種貨幣)

第十條 合作公司的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注:甲方所提供的土地使用權或資源開發權和建築物不計入註冊資本)

第十一條 甲、乙方分別提供如下合作條件:

甲方:提供總面積為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負責徵用土地費和繳納土地使用費。(注:土地開發費的負擔方法,根據雙方約定寫)其中:

廠房(上蓋)面積______平方米;

商場(上蓋)面積______平方米;

維修部(上蓋)面積______平方米。

乙方:投資總額為______元,其中:現金__________元;機器裝置和交通運輸工具__________元(詳見附表);工業產權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_元。

第十二條 甲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權,應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天內辦完徵撥手續,交付合作公司使用;廠房和商場(上蓋)應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天內交付合作公司裝修;維修部(上蓋)的交付時間,由合作公司董事會另行決定。

乙方提供的現金投資分兩期匯入合作公司在特區內銀行開立的帳戶內。第一期應匯入__________元,須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天內匯出,作為首期生產、生活設施的建築費和流動資金等;第二期必須匯足投資總額減去第一期匯出後的差額,匯出的時間為________,用途由公司董事會胡定。(注:應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十三條 乙方作為投資的機器裝置,必須符合合作公司的生產需要,並在廠房裝修完工前____天內運至中國港口。

(注:乙方以工業產權作為投資時,甲、乙方必須另訂立合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章 合作各方應負責完成的事項

第十四條 甲方應負責完成的事項:

(一)辦理為設立合作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准、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二)依照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一款規定,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三)協助辦理乙方作為出資而提供的機械裝置、物資的進口報關手續和在特區內的運輸;

(四)協助合作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裝置、材料、原料、辦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訊裝置等;

(五)協助合作公司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六)協助合作公司對廠房和其他工程設施的設計和施工;

(七)協助合作公司在當地招聘中國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其他人員;

(八)協助合作公司為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手續等;

(九)辦理合作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第十五條 乙方應負責完成的事項:

(一)依照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二款、第十三條的規定,提供現金、機器裝置、工業產權……並負責將其作為出資的機械裝置等運至中國港口;

(二)辦理合作公司委託在中國境外選購的機器裝置、材料等有關事宜;

(三)提供需要的裝置安裝、除錯以及試產的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

(四)培訓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五)如乙方同時是技術轉讓方,則應負責合作公司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格產品;

(六)負責辦理合作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七章 合作經營期限

第十六條 合作公司的經營期限為________年,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為該合作公司的成立日期。

合作公司在經營過程中,如有一方提出,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延長合作期限。但必須在合作期滿六個月前,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託的審批機構)提出申請批准。

第八章 利潤分配和償還乙方投資

第十七條 合作公司繳納所得稅後的利潤,按下列順序使用和分配:

(一)提取____%作為合作公司的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發展基金;

(二)以____%償還乙方的投資,預計____年還清乙方的全部投資;(注:根據雙方的約定具體寫)

(三)其餘部分按甲方____%,乙方____%分配。

第九章 產品的銷售

第十八條 合作公司的產品,大部分在中國境外市場銷售(或全部外銷)。其中:

(一)向外銷售____%;

(二)經向主管部門申請批准內銷____%。

(注:銷售辦法可靈活多樣,可由公司或乙方負責向外銷售;也可由公司與外貿公司訂立銷售合同,委託代銷;對內銷部分也可由公司或甲方經銷。)

第十章 董事會

第十九條 合作公司設董事會。公司註冊登記之日,為董事會正式成立之日。

第二十條 董事會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作公司章程的制訂和修改;決定公司轉讓、合併、停業和解散;決定公司經營決策、財務預算和決算;決定公司利潤分配和虧損彌補辦法;聘請總經理、副總經理和高階管理人員;決定公司職工工資和制定職工獎懲辦法等一切重大事宜。

第二十一條 董事會由董事____名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名,乙方委派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____名,由乙方委派。

董事長、副董事長和董事任期四年,經各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二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董事長因故不能召集董事會議時,可委託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召集並主持。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儲存。

第二十三條 召開董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有效。董事不能出席時,可以出具委託書委託他人代為出席和舉行表決。

第二十四條 董事長是合作公司的決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理。

第十一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五條 合作公司設經理部,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

經理部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____人。總經理由____方推薦;副總經理由____方推薦____人,另一方推薦____人,均由董事會聘請,任期________年。

第二十六條 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決議,組織領導合作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第二十七條 總經理必須每季度向董事會報告公司的經營情況,半年向董事會作一次財務結算報告。

第二十八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管理人員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為時;經董事會會議作出決議,給予應得的處分直至解聘,對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應負賠償責任。

第十二章 勞動管理

第二十九條 合作公司員工的招聘、解僱或辭職一律實行合同制。員工的聘請由公司做出計劃,報當地勞動部門核准後,由公司自行招聘,經考核擇優錄用。

第三十條 合作公司員工的勞動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的有關規定,經董事會制訂施行方案,由公司、公司工會與員工集體或個人訂立勞動合同,按合同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章 財務會計和審計

第三十一條 合作公司設總會計師和總出納員各一人,負責公司總的會計工作;厂部、商場和維修服務部分別建立帳目,每個部門分別設會計師和出納員各一人,負責各個部門的財務會計工作。

前款所列會計和出納員的人選,均由甲、乙方協商推薦,董事會聘請。

第三十二條 合作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本合作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並報當地財政部門和稅務部門備案。

第三十三條 合作公司設審計師一人,由甲方推薦,董事會聘請。

審計師負責審查、稽核公司的財務收支和會計帳目,並向董事會報告。

第十四章 納稅與保險

第三十四條 合作公司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稅法繳納各種稅款。

第三十五條 合作公司的各項保險均應向設在___________特區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辦法、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均按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規定由合作公司董事會決定。

第十五章 合同的修改、補充、變更與解除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修改或補充,必須經甲、乙方協商一致,簽署書面協議,並報經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託的審批機構)批准方能生效。

第三十七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由於本合同第四十二條規定的不可抗力,造成公司嚴重損失,或因公司連續虧損,致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經合作公司董事會特別決議,並報原審批機關批准,可以提前終止合同或解除合同。

第十六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 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作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片面終止合同。對方除有權向違約的一方索賠外,並有權按合同規定報原審批機關批准終止合同。如甲、乙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仍應賠償履約一方的經濟損失。

第三十九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十一條、第十二條以及第十三條的規定提供合作條件時,以逾期的第一個月算起,每逾期一個月,違約方應繳付____________元違約金給守約的一方。(注:或按出資額的百分比計算)如逾期______個月仍未提供,除累計繳付違約金外,守約一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第三十八條規定終止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四十條 由於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四十一條 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方在合同生效後____天內相互提供履約的銀行擔保書。

第十七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條 在合作期間,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或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15天內提供事故的詳細情況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八章 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三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請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十九章 文字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字如解釋有矛盾,以中文字為準。

第二十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六條 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所訂立的合作公司章程、工程協議、技術轉讓協議、銷售協議等,均為本合同的附屬檔案。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及其附屬檔案,均須經中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託的審批機關)批准,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八條 合作公司對甲、乙雙方或甲、乙雙方互送通知的方法,如果採用電報或電傳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發出書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的甲、乙雙方的法定地址,即為甲、乙方的收件地址。

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方各____份,合作公司1份,報中國對外經濟貿易部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影印本____份;分報有關機關。

第五十條 本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_____省________市簽字。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_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店鋪承包經營合作協議書 篇15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___),男(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日出生,現住址:_______________市(縣)__________街道(鄉、村)_____號

合夥人:乙(_______________),男(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日出生,現住址:_______________市(縣)__________街道(鄉、村)_____號

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合作協議書範本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專案名稱),總投資為_____萬元,甲出資_____萬元,乙出資_____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

合作協議書範本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合作協議書範本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合作協議書範本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x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店鋪承包經營合作協議書 篇16

甲方: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乙方: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丙方: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為更好的發展,上列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原則,訂立合夥購車協議如下:

一、合夥購買的車輛概況

1、各方於年__月__日共同出資購買品牌為,一臺牌照號為(以下簡稱為合夥車輛),該車發動機號:_______,底盤號:_________,合夥車輛價款為萬元加上掛牌、購置稅、首次購買車輛保險費總價款為萬元(全款)。

2、各方以“聯營”方式合夥經營合夥車輛。

3、本協議在合夥車輛存在期間且各方未解除本協議時始終有效。

二、各方的出資比例及車輛產權份額如下:

2、各方約定以甲方名義為合夥車輛辦理產權登記,但合夥車輛在本協議生效期間始終屬於各方按份額共有。

3、合夥車輛由各方共同經營,日常維護保養運營費用、駕駛員的薪酬在經營收益內優先支付。

4、各方依照各自的產權份額分配合夥車輛的經營收益,承擔經營期間的各種稅費、經營風險、事故風險及其它應由產權人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5、各方同意於合夥車輛正式開始運營時,由各方各自記錄經營收入和費用支出詳細賬目,並於每月31日前各方核對賬目,以確定合夥車輛的經營利潤並由各方按投資份額進行分配;若當月各方合夥經營出現虧損時,則由各方按各自的比例承擔虧損。

三、以下事項必須由各方協商決定

1、合夥車輛的再次轉讓

2、合夥車輛的經營事項

3、合夥車輛的抵押事項

4、合夥車輛的交通事故處理事宜

四、守約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解除協議後車輛的產權歸屬問題由守約方決定,無論產權歸何方所有,應付清另一方所享有產權份額的應付價款後散夥。

五、本協議生效期間,一方轉讓其所享有的產權份額時,另一方在同等價格的條件下有優先受讓權利。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各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一式四份,各方各執兩份,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___日

店鋪承包經營合作協議書 篇17

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定本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內容

協議範圍內,雙方的關係確定為合作關係。為拓展市場更好地、更規範地服務消費者,根據公司的規劃,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和對乙方的經營能力的稽核,雙方合作經營________品牌系列產品。

第二條: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簽約日計。除非本協議提前終止,乙方可在協議有效期滿前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協議合作的書面請求,經甲方同意,可以續簽合作協議。

第三條:合作義務

1、甲方負責開發和提供適銷產品,保證產品質量符合標準,合理定價,最大限度保證乙方的供應。

2、甲方積極協助承擔市場物流、組織功能。

3、甲方負責組織品牌宣傳,推廣活動。

4、乙方按甲方規劃進行市場設計和拓展市場網路。

5、乙方進行產品銷售的主要事宜。

6、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收集所需要的市場資訊,並在規定期限內彙總上報甲方。

第四條:合作收益

雙方合作所得利潤按照甲方______%,乙方______%的比例進行分配。

第五條:不可抗力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和乙方應正當行使權利,履行義務,保證本協議的順利進行。

2、任何一方沒有充分、及時履行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給其他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其他方由此所遭受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第七條:爭議解決

1、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如果產生有關本協議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的,則任何一方均可訴請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八條:其他

1、協議簽署地為_______市。

2、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

甲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店鋪承包經營合作協議書 篇18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為了結合雙方優勢,共同致力於開創連鎖餐飲經營,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合作意向上達成一致,結為合作伙伴,現就雙方合作的具體事宜及雙方的權力與義務達成如下合同:  第

一、合作宗旨

共同開創連鎖餐飲經營事業

第二、合作經營專案和範圍  連鎖餐飲產品的研發;連鎖餐廳的籌措、設立、經營、推廣、管理;

第三、合作期限

本合同生效時起至止,並僅限於雙方共同設立的前兩家實體餐廳

第四、合作方式

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乙方以委託顧問的`方式為甲方提供餐廳食品的研發、連鎖餐廳的設立籌備等;甲乙雙方以合夥關係,共同經營管理連鎖餐廳第一間及第二間實體餐廳。

甲乙雙方根據產品研發和連鎖餐廳的設立進度分期分批進行投資。

具體如下:

1.設立第一家實體餐廳時: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90%.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10%.乙方該期出資由甲方無息出借給乙方。待該實體店鋪盈利時,從乙方盈利分配所得中直接扣除後返還給甲方。

2.設立第二家實體餐廳時: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90%.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10%.各合夥人的出資,於實體店鋪設立前日內交齊,乙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對第二家實體店鋪不享有合夥人權利,不能參與該實體店鋪之盈利分配。

3.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

①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元月的研發經費,該經費包含產品研發過程中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包括通訊費、車船費、材料費、廚具器具費等;

②向第三方購買相關餐飲核心產品之原料、配方,享有該產品配方之所有權,並有權不向乙方披露;

③組織餐飲產品研發,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④連鎖餐廳之經營權、商標權、產品之所有權等為甲方享有;

⑤負責確定連鎖餐廳的品牌、定位、設計,並享有其所有權;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店鋪承包經營合作協議書 篇1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為了結合雙方優勢,共同致力於開創連鎖餐飲經營,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合作意向上達成一致,結為合作伙伴,現就雙方合作的具體事宜及雙方的權力與義務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作宗旨

共同開創連鎖餐飲經營事業

第二條合作經營專案和範圍

連鎖餐飲產品的研發;連鎖餐廳的籌措、設立、經營、推廣、管理;

第三條合作期限

本協議生效時起至止,並僅限於雙方共同設立的前兩家實體餐廳

第四條合作方式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乙方以委託顧問的方式為甲方提供餐廳食品的研發、連鎖餐廳的設立籌備等;

(2)甲乙雙方以合夥關係,共同經營管理連鎖餐廳第一間及第二間實體餐廳。甲乙雙方根據產品研發和連鎖餐廳的設立進度分期分批進行投資。具體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設立第一家實體餐廳時: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90%。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10%。

乙方該期出資由甲方無息出借給乙方。待該實體店鋪盈利時,從乙方盈利分配所得中直接扣除後返還給甲方。

2.設立第二家實體餐廳時: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90%。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10%。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實體店鋪設立前日內交齊,乙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對第二家實體店鋪不享有合夥人權利,不能參與該實體店鋪之盈利分配。

3.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_________________

①向乙方支付5000元/月的研發經費,該經費包含產品研發過程中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包括通訊費、車船費、材料費、廚具器具費等;

②向第三方購買相關餐飲核心產品之原料、配方,享有該產品配方之所有權,並有權不向乙方披露;

③組織餐飲產品研發,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④連鎖餐廳之經營權、商標權、產品之所有權等為甲方享有;

⑤負責確定連鎖餐廳的品牌、定位、logo設計,並享有其所有權;

2、合夥期間各項決策由甲

乙雙方按照出資比例進行表決確定。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權利義務為:_________________

①對外以合夥名義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組織餐飲產品的研發,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④實體餐廳設立後,享有5000元/月的工資;

⑤支付合夥債務;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_________________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_________________

①負責策劃連鎖餐廳之定位,設計連鎖餐廳品牌、logo;

②負責餐飲產品之研發、改進,並將所得之產品配方披露給甲方,甲方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③負責餐廳烹飪裝置的規劃、設計,實現烹製裝置的標準化;

④定製餐廳產品材料選購、加工、配送的各項標準和流程,將食品加工從廚房中分立出來,實現後勤生產的標準化;

⑤負責定製餐廳各級管理、各項工序、各種操作的標準及崗位流程,將餐廳操作有序且量化,實現餐廳操作的標準化;

店鋪承包經營合作協議書 篇20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是由_________網站發起成立的一個以銷售各類行業,專業資訊為基礎的合作型聯合體。_________的基礎業務和主要協調工作由甲方負責執行。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甲方_________與乙方_________共同協商的基礎上,就乙方所屬網站_________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加入_________,期限_________年,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_________的業務說明:

_________是一個以銷售資訊產品為目的,以高科技為手段,基於平等互利的原則一個,而成立的合作型聯合體。即:_________成員的產品放在銷售平臺進行銷售,_________的成員有責任和義務對_________及銷售平臺進行宣傳推廣,另一方面_________成員還可以代理銷售_________其他成員的資訊產品。

作為_________的倡導和發起單位_________網站,是由_________主管,_________委員會主辦的網路新聞媒體,自_________年成立以來就一直致力於行業新聞報道和行業資訊產品的銷售,在宣傳推廣和銷售方式及銷售渠道上具有一定優勢。

二、合作內容:

1.乙方免費加入_________,享受協議所規定的一切權利,並履行相關義務;

2.甲方為乙方免費提供新聞宣傳服務,行業頻道宣傳連結,乙方在網站首頁明顯位置掛接_________入口並需提供一定數量經常更新的免費資訊,以引導使用者培育市場;

3.甲方負責利用_________推廣銷售乙方的資訊產品,收入所得甲乙雙方按一定比例分成;

4.乙方可以以優惠價格代理銷售_________其他成員的資訊產品。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免費向乙方提供新聞宣傳服務,行業頻道宣傳連結;

2.甲方有義務通過各種方式對_________進行宣傳推廣;

3._________的所有經營權歸甲方所有;

4.甲方負責銷售乙方提交的資訊(包括行業深度報告,會員服務,行業資訊,企業黃頁,產品價格,科技專利,法律資訊,國外資訊資訊,金融資料,信用資料,市場供求,商標資訊,標準認證等),收入所得甲乙雙方按乙方網站在此方面實際收入的5:5進行分成。

四、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免費享有_________提供的服務;

2.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完成_________統一頁面的設計,製作;

3.乙方有義務在合同簽署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在網站首頁明顯位置掛接_________統一的網頁入口及_________標識,並不得隨意刪改;

4.乙方有義務免費在網站顯著位置配合_________的有關宣傳;

5.乙方可以以優惠價格代理銷售_________其他成員的資訊產品;

6.乙方有權享有甲方在此合同生效後推出的_________的新政策及服務。

1.本協議任何一方對在合作過程中所獲知的對方未向社會公開的技術情報和商業祕密均負有保密義務,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將其洩露給第三方,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損失。

2.在本協議終止之後,各方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並不隨之終止,各方仍需遵守本協議之保密條款,履行其所承諾的保密義務,直到對方同意其解除此項義務,或事實上不會因違反本協議的保密條款而給對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損害時為止。

1.本協議有效期內,任何一方發生違約行為,應在收到守約方有關其違約行為的通知後5日內予以糾正並賠償因此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否則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索賠因此發生的損失。

2.若因一方違約致使對方造成不良影響或經濟損失,則對方有權追究該方責任,要求其消除影響,並作相應的經濟賠償。如屬雙方過錯則應按過錯比例各自承擔相應之違約責任。

3.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執行過程中所發生的問題應及時協商解決,因延誤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由責任方承擔,包括債權人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一切費用。

4.因本協議而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不能通過協商解決的爭議,應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其現行仲裁規則在_________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七、不可抗力

1.由於不能預見並且發生的後果不能克服,不可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遭受經濟損失或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一方對另一方的損失不承擔責任。

2.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將事件書面通知對方,並於15日內提出事件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之有效證明檔案。按照事件對協議履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繼續履行本合同或延期履行本合同或終止合同。

1.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3.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須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店鋪承包經營合作協議書 篇21

甲:____________________

乙: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作經營塑膠和金屬油漆專案,總投資為________萬元,甲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________萬元,乙方以人民幣出資________萬元及技術和客戶資源。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在合夥期間合夥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夥終至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三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雙方共同經營,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

第五條企業固定資產和盈餘按照取得的銷售淨利潤的甲方60%、乙方40%的比例分配。

第六條企業債務按照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每年專案產品總銷售利潤的百分之十進行固定投入。銷售利潤分紅,一年結算

第八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貳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自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需要負責技術和市場開發及售後跟進,甲方負責管理及日常事務。

第十一條本協議有效期暫定三年,自雙方代表(乙方為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十二條爭議處理

1、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第十三條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如果

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三個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書面文字,並將己方的有關本合同專案的資料及客戶資源都應交給另一方。

第十四條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十五條協議解除

1、一方合夥人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合作協議期滿

3、雙方同意終止協優議的

4、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企業有損害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六條未盡事宜,雙方可再協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等本協議有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店鋪承包經營合作協議書 篇22

經營合作甲方:

經營合作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合作經營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現將以自己名義承租的一間商鋪位於房屋(建築面積約40㎡)與乙方進行合作經營。

合作期限暫定_____年,如需繼續合作雙方另作協商。雙方合作期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甲方負責提供商鋪(基本裝修到位);乙方負責經營管理,乙方每月以現金定額形式向甲方按期進行經營分紅;商鋪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交納。經營中損益情況均由乙方負責。

經營分紅交納期限:乙方必須向甲方交納合作經營保證金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整,以後每月底(29日)前支付下一個月經營分紅一次,月金額起算: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月。

三、乙方需在室內外進行裝修時須經甲方及有關部門同意並按要求進行報建,但不得隨意更改房屋的結構,否則,所引起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四、合作經營期內,乙方不得變更經營者,否則合作經營保證金不予退還。

五、在合作期間,乙方以現金方式向甲方支付經營分紅,甲方需向乙方出具收條作為憑證備查。

六、乙方自己負責在經營期間發生的房租、水費、電費、電話費、小區管理費以及各類稅費。以及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協議未列出專案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七:在合作經營期內,如遇不可抗力(如政府拆遷、自然災害等)的原因造成店鋪經營的終止,甲方須退還乙方合作經營保證金。乙方不得享受作為房屋承租人的相關待遇。

八、合作期內因乙方責任終止合作協議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沒收合作經營保證金並收回商鋪經營權,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賠償。

1、惡意欠款累計達一個月;

1

2、中途單方面無故退出合作;

3、利用房屋進行違法行為;

4、故意損壞房屋結構和設施裝置;

5、違約。

九、乙方違反協議第八條任何一種情形,在接到甲方終止協議通知書三日內,自行清理房屋內物品,將房屋退還甲方。逾期佔用,未搬出的物品則視為乙方放棄,甲方有權進行清理,收回房屋,清理費由乙方負責。

十、合作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提前終止協議,若要提前終止協議(不包括本協議第七條的規定)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造成對方損失的應予補償,如因國家建設或出現本協議第八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甲方必須終止協議時,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十一、乙方必須依法經營、遵紀守法,做好安全消防工作,一旦出現事故損失由乙方負責。

十二、協議期滿如不續約,甲乙雙方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期限一到,乙方應無條件將商鋪交回給甲方。經雙方移交無誤後,甲方需退還合作經營保證金給乙方。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合作甲方: 合作乙方: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店鋪承包經營合作協議書 篇23

甲方: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1、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公司名稱

1、合夥經營專案合夥公司名稱為:_______________

2、合夥經營專案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期限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 合夥公司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公司財產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公司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為  ___________________。

隨著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公司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公司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夥。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公司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公司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

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夥公司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公司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公司財產份額的轉讓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公司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

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

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公司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公司的合夥人。

第七條 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佔合夥公司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公司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夥人會議中佔合夥公司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專案,擴充套件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公司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公司的內部機構設定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公司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公司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公司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為合夥事務執行人,其許可權為: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公司的重大事項(如擴充套件業務、調整、轉換經營專案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公司的業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夥公司的盈利情況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佔有的合夥公司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夥公司的內部經營和管理。

其許可權為:

1、公司實施合夥人會議;

2、對合夥公司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公司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夥公司的內部機構設定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公司的業務經理;

6、稽核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公司的財務、後勤負責人,並協助其他合夥人參與合夥公司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夥公司的日常財務、後勤等工作;

2、制定合夥公司的財務制度,編制合夥公司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夥公司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夥公司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並形成預測報告,供合夥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定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

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檔案、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或存檔;

6、擬訂合夥公司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夥公司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兌資金往來,及時核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公司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公司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公司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公司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公司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公司所有,給合夥公司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公司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公司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公司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 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店鋪承包經營合作協議書 篇24

甲方(特許人):__________

乙方(被特許人):__________

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商,簽訂本商業特許經營合同如下,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總 則

第一條 定義

除非本合同條款另有特別說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詞與表述的含義如下:

"特許經營體系",是指甲方的特許經營體系,其特徵包括但不限於註冊商標、商號、專利和專有技術、產品經營模式等。

"加盟__________",是指乙方在認同並同意遵守特許經營體系的基礎上,獲得甲方授權而設立的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經營實體,包括但不限於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及公司等。

"特許標識",是指與特許經營體系相關的識別符號,包括但不限於註冊商標,商號,招牌(__________鋪標誌),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佈局、傢俱等),制服,廣告等。

"特許產品",是指帶有特許標識的所有商品及服務,包括但不限於原料、配料、成品及服務品種、方式等。

"經營手冊",是指由甲方制訂的指導加盟經營的各類書面操作資料,一般包括《加盟__________招募手冊》、《__________務操作手冊》、《產品製作手冊》、《營業手冊》、《員工培訓手冊》等。

"直接特許",即甲方將特許經營權直接授予乙方,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設立加盟,開展經營活動,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授特許經營權。

"區域特許",即甲方將指定區域內的特許經營權授予乙方,乙方按照合同約定設立加盟__________,開展經營活動,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授特許經營權。

"複合區域特許",即甲方將指定區域內的特許經營權授予乙方,乙方既可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設立加盟__________,開展經營活動,也可在特許區域內將特許經營權再授予其他申請人。

"特許區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的區域。

"營業地",是指乙方依照合同條款約定,獲准開設加盟__________的住所。

"建築物",是指營業地所在的建築物。

第二條 特許經營授權

一、甲方擁有 特許經營體系,經營範圍: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授予乙方 特許經營權。

二、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許經營權性質:

直接特許

區域特許

複合區域特許

三、乙方獲准行使的特許經營權在特許區域內:

具有獨佔性

不具有獨佔性

第三條 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__年,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的約定提前終止或續期。

二、乙方要求對本合同續期的,應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前 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同意的,與乙方簽訂續期合同。

三、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的續期條件為 。

第四條 特許區域與營業地

一、乙方獲准行使特許經營權的區域為:中國__________省(市)__________縣(區)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的區域。(見附件2:《特許區域附圖》)。

二、乙方僅有權在前款所述的特許區域內開設生產和銷售特許產品或提供服務的加盟。本合同簽訂時的加盟地址為 。

三、加盟__________的面積為 。

第五條 特許經營費

一、加盟費:

乙方應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費人民幣__________元,該筆款項應在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支付。

除因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十六條約定或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要求返還加盟費。

二、特許權使用費: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選擇按照以下標準在每月/每年 日前向甲方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支付定額特許權使用費人民幣__________元;

按照加盟__________當月/當年營業額的__________%,按比例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三、保證金:

1.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_日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作為保證金,以確保本合同的完全正當履行。

2.甲、乙雙方約定,保證金由:上海連鎖經營協會保管;

3.遇乙方欠款不付或本合同約定的任何違約情形,甲方可要求從保證金中抵充,不足部分,仍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償付。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 日內補足保證金並繳足欠款。

四、其他約定的費用:

五、本條所述之特許經營費採用下列第 項方式支付:

現金;

支票;

銀行轉賬(甲方指定賬戶為 );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項後,均應開具收款憑證。

第二部分 資訊披露及商業祕密保護

第六條 資訊披露

一、雙方當事人承諾嚴格按照《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第四章"資訊披露"的相關規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及特許經營過程中及時向對方披露有關特許經營的基本資訊資料。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披露有關授予乙方使用的註冊商標、商號、專利或其他特許經營體系所發生的重大變化、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乙方有重大影響的資訊。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披露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甲方有重大影響的資訊。

四、甲方故意提供虛假資訊或隱瞞重要資訊,或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於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返還加盟費、保證金及其他約定的費用,並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五、乙方故意提供虛假資訊或隱瞞重要資訊,或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於被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致使甲方遭受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支付的保證金不予返還,並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店鋪承包經營合作協議書 篇2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自願結合,依法投標、竟標。經過答辯、競選,取得了 __________廠承租人的合法身份。為了在______年的租賃期內順利開展工作,完成承租指標,我們______位承租人簽訂協議如下:

第一章關於合同期限及相應事項

1.________位承租人的合作期限為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起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租賃期滿後,若因善後處理工作及交接手續未盡的需要,在徵得出租方同意以後,_____位承租人可協商決定適當延長合作的時間

3.在合作期限內,任何一位承租人不得單方面任意退出合作團體,不得做出有損承租人集體利益的行為。如有上述行為,違約者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4.在合作期限內,合夥人確因意外事件而不得已單方面要求退出合作時,其他合夥人應經過集體協商,作出同意或不同意退出合作的決定,並報請出租優在租賃期滿時,可一次或幾次提取、分配,分配方案由最高決策層會議決定。若安排他用,須經承 租合夥人取得一致意見後,方可實行。

第四章承租合夥人之間的責任

1.______位承租合夥人在承租期內,對______廠的興衰負有同等的責任,承擔同等的義務。

2.在企業經濟效益不好或出現虧損時,______位承租合夥人承擔同等的償付責任,對應交納的租金應補償的虧損額,_____位承租合夥人均等承擔。

3.承租抵押價值共計______元整。——承租合夥人每人抵押______元(或價值相等的實物)。抵押形式由本人自定。

第五章附則

1.本協議經全體承租合夥人同意,簽字後即行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每位承租合夥人各執一份,餘交出租方、公證機關、_______廠寸檔備案。

3.本協議未盡事宜,有________位承租合夥人協商解決,並需要另力專項協議為補充。

訂約人:________(簽字)

承租經營合作者協議

承租經營合作者協議

在租賃期滿時,可一次或幾次提取、分配,分配方案由最高決策層會議決定。若安排他用,須經承 租合夥人取得一致意見後,方可實行。

第四章承租合夥人之間的責任

1.______位承租合夥人在承租期內,對______廠的興衰負有同等的責任,承擔同等的義務。

2.在企業經濟效益不好或出現虧損時,______位承租合夥人承擔同等的償付責任,對應交納的租金應補償的虧損額,_____位承租合夥人均等承擔。

3.承租抵押價值共計______元整。——承租合夥人每人抵押______元(或價值相等的實物)。抵押形式由本人自定。

第五章附則

1.本協議經全體承租合夥人同意,簽字後即行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每位承租合夥人各執一份,餘交出租方、公證機關、_______廠寸檔備案。

3.本協議未盡事宜,有________位承租合夥人協商解決,並需要另力專項協議為補充。

訂約人:________(簽字)

店鋪承包經營合作協議書 篇26

專案合作經營協議由:專案出資人(以下簡稱甲方、乙方和丙方)

甲: _______,身份證號:

乙: _______,身份證號:

丙: _______,身份證號:

甲乙丙三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為了規範合夥專案的行為,保護合夥專案及其合夥的合法利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丙各方本著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經營商超________專案。

第二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 出資方式

1、甲方:出資額為____萬元,以技術股方式出資 0萬元,佔註冊資本的____%。

2、乙方:出資額為 ____萬元,以人民幣 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

3、丙方:出資額為____萬元,以人民幣 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萬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合夥專案存續期間,合夥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夥專案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夥專案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四條 出資期限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 三潤公司及巴瑤香豬專案組達成以下一致

1、 公司出資________品牌,為商超________專案組提供優質服務,公司費用包括辦公費用、人員工資、及辦公室費用開銷,從商超________專案實報實銷。

2、 商超________專案組品牌使用費用為________元月,當商超________專案年營業額達到________萬時,公司在年底一次性反還專案組品牌使用費用。

3、 專案組有獨立運營________品牌權,公司在合同期內不能給第三方運營。

第六條 盈餘分配

1、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剩餘利潤(虧損)按合夥人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3、合夥專案的利益分配、虧損,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

第七條 債務承擔

1、合夥專案債務由合夥財產償還。

2、合夥專案財產不夠償還時,由合夥人按各自出資的比例承擔債務。

3、合夥專案的債務承擔,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

4、由一名或者數名合夥人執行合夥專案事務的,應當依照約定向其他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專案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夥專案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承擔。

第八條 執行人的職責

專案事務的執行人對全體合夥人負責,並行使下列職責: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主持合夥專案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3、擬定合夥專案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4、制定合夥專案內部管理機構的設定方案。

5、制定合夥專案具體管理制度或者規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夥專案的經營管理人員。

7、制定增加合夥專案出資的方案。

8、每月向其他合夥人報告合夥專案事務執行情況以及經營狀況、財務狀況。

9、對合夥專案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表決通過,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方法,但在爭議雙方票數相等時,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有裁決權。

第九條 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專案事務的情況。

2、為了解合夥專案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賬簿。

3、被委託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本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有權決定撤消該委託。

4、合夥人分別執行合夥專案事務時,其他合夥人有權對合夥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

第十條 專案事務的決定

專案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1、處分合夥專案不動產。

2、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專案的經營管理人員。

3、新合夥人入夥及合夥人的退夥。

4、合夥人與本合夥專案進行交易。

5、合夥人增加對合夥專案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6、依照合夥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第十一條 禁止行為

合夥人在合夥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夥人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競爭的業務。

2、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專案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除全體合夥人同意外,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專案進行交易。

4、禁止合夥人從事損害本合夥專案利益的活動。

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夥專案,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二條 入夥

新合夥人入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原合夥人向新合夥人告知原專案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依法訂立入夥協議。

4、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專案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三條 可以退夥的情形

(一)合夥協議約定合夥專案的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專案的事由。

4、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二)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專案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專案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第十四條 當然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專案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第十五條 除名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專案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專案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六條 退夥程式

合夥人退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退夥需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經全體人合夥人同意退夥,並簽訂書面協議。

2、合夥人退夥,其它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專案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專案虧損或債務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

3、退夥人有未了結的合夥專案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

4、退夥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企業的實際情況,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5、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專案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七條 出資的轉讓

合夥人出資轉讓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合夥人轉讓出資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轉讓本專案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夥對待。

4、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專案的合夥人,依照修改後的合夥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第十八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專案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而導致合夥專案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違反本合同關於禁止行為規定的,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九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代表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 份,甲方、乙方、丙方各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地址:

乙方:(簽章)地址:

丙方:(簽章)地址: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店鋪承包經營合作協議書 篇27

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

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利用揚州--公司商務平臺。經充分協商,一致決定合作經營南京--高速公路東南段配電房裝置供貨及安裝專案,特訂立本協議。

一、合作經營人的規範

甲乙雙方應尊重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合法經營。維護揚州--公司對外形象及利益。甲乙雙方都應相互誠信,和公司及客戶簽署的各項協議及各項開支,雙方都不可隱瞞。

二、合作經營專案:

南京--高速公路東南段配電房裝置供貨及安裝專案。

三、甲乙雙方經商定,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

(1)甲方負責本專案貨物的製造、裝置安裝期間所需資金的注入。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有關本工程的各項工作

(3)乙方必需按計劃要求保質保量按照合同及甲方的供貨要求

2、乙方:

(1)乙方負責本專案合同的跟蹤、購買標書、編制投標檔案和業主簽訂合同協議書

(2)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有關本工程的各項工作

(3)乙方應根據工程要求進駐工地組建本工程專案部,及時完成專案部的各項工作。

四、利潤分配:

1:甲方按照新揚--的報價---元,按5%的業務費用付給乙方。超出本合同範圍的款項,除去安裝費、供電局的開支、後公司增加的管理費

1.3(原先投標前是1。5現為

2.8以及公司一切按合同增加2%的個人所得稅和其它用於本專案的開支後。甲、乙雙方利潤均分。

2:應收款項到達公司賬戶內,先給所有現在單位的材料科後,甲方應負責按上述利潤分配約定及時付款給乙方。

五,解決合同方式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六、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為本專案所有應收款項到賬,利潤分配完成。

甲方: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