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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源資訊合作合同(精選7篇)

欄目: 合作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44W

房源資訊合作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網站

房源資訊合作合同(精選7篇)

乙方:_________公司

為利用簡訊平臺向_________市民提供房屋出租、求租,辦公廠房商鋪租售和二手房買、賣等查詢服務,增進雙方收益,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本著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決定在_________(甲方)的_________網平臺上向用戶提供房屋出租、求租,辦公廠房商鋪租售和二手房買、賣等手機查詢簡訊息業務,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號碼

移動:_________;聯通:_________;電信小靈通:_________.

二、雙方權利與義務

(1)資料處理:

甲方建設、維護好_________租房網網站,致力於內容的更新、內容的吸引力等方面,管理和維護好資料,負責實時向乙方提供相關實時資料。提供網民檢視資訊的網路通道。

乙方整合甲方提供的資料,提供網民檢視資訊的網路通道和簡訊通道,實現以下簡訊功能:廣大市民在檢視_________網的內容後,可以通過手機、小靈通傳送合作的號碼,得到手機及小靈通返回的簡訊資訊從而查詢到房源提供者和房屋需求者的聯絡電話及簡要資訊。

(2)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

甲方負責網站的建設、更新,負責網站內容的真實性及打擊非法和不實資訊內容。

乙方配合打擊非法和不實資訊。

(3)網站和簡訊宣傳

甲方負責網站的宣傳推廣業務,但不構成必要義務。

乙方就簡訊的內容宣傳,但不構成必要義務。

(4)網站和簡訊的諮詢和售後服務

甲方負責_________網的技術解決服務。甲方不負責簡訊的服務及其工作。但甲方有對簡訊的建議權和整改意見。

乙方負責合作內容有關簡訊的售後服務工作。乙方不負責有關網站的建設、維護工作,但乙方有對網站的建議權和整改意見。

(5)合作物件和資料的所有權

在合作期限內,甲方不得再將資料與國內經營的其他sp商進行合作。甲方的_________租房網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乙方可與其他房屋資訊網展開合作。乙方不得再將甲方的資料用於其它盈利專案。

(6)付款和簡訊平臺的所有權

乙方有向甲方付款的義務;乙方有就技術平臺的升級、維護的義務,但不構成必要義務。乙方的簡訊平臺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支付款項的權利,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出具雙方所合作的“手機增值服務”的詳細服務統計報表的義務及移動、聯通、電信的結算清單。乙方就出具報表和結算清單方面在不可抗力因素下除外。但乙方在甲方要求出具資料時,給予合理解釋和答覆。甲方不得就簡訊平臺的相關技術向其他任何人及單位洩密。

三、甲方免費租賃乙方伺服器及資料管理辦法和乙方授權甲方乙方公司名稱及許可證編號管理辦法

(一)甲方免費租賃乙方伺服器及資料原則:甲方將其網站內容包括資料等免費在乙方伺服器上存放,不構成買賣關係和所有權轉移關係,目的僅為雙方的技術合作可行性。

(二)甲方免費租賃乙方資料管理辦法:

(1)在合作期限內,乙方專門為甲方網站留有目錄和足夠空間。乙方負責伺服器的防毒和維護、升級工作。

(2)在合作期限內,乙方為甲方提供網路通道,用於網頁的更新。

(3)甲方可對自己的資料進行保密、備份工作。甲方對甲方的個人網站進行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但雙方合作的資料除外。甲方在對自己的資料保密、備份時,不得侵入和偷看乙方伺服器的任何商業和保密技術資料。

(4)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許可下擅自改動、刪除和使用_________租房網內容和資料等。否則乙方賠償甲方相應經濟損失。

(5)乙方免責條件:由於強大黑客入侵、火災、地震、政治動亂等不可抗拒因素下,乙方不負責由此對甲方的經濟損失和責任。

(三)乙方授權甲方“_________公司”名稱及icp許可證編號管理辦法

(1)授權乙方範圍:_________網,目的僅用於甲方_________網的冠名和網路經營。

(2)甲方名字必須在_________網上標明為“網站負責人”,並申明網站負責人擔當由於內容不合法律、法規帶來的刑事、經濟糾紛。

(3)甲方不得再將“_________公司”名稱及icp許可證編號用於其它,由此造成的糾紛乙方不負責,並賠償乙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四、收益分配

收益收入共分移動、聯通、小靈通三大板塊。收益分成辦法按收入的比例劃分。

(1)資訊費率:_________元/條;包月使用者_________元/月(_________條內)

(2)分成收入比例:甲乙雙方對本合作專案產生的實際收益,扣除運營商的代收費後,甲方佔50%,乙方佔50%,各自承擔稅費及其它費用,收入金額最終以移動、聯通、電信給乙方的結算清單為準。

(3)結算日期:次月月底

五、合作期限

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滿後雙方如無異議,再繼續續簽合作協議。合作協議期限至少為一年。

六、免責申明和其他責任

(一)甲方的免責申明

免責申明:通過認真辨別,仍無法辨別內容的真實性,但應在網站上做出免責申明;網站受到黑客攻擊。乙方的簡訊法律法規糾紛概不由甲方負責。

(二)乙方的免責申明

(1)簡訊:使用者手機本身的質量問題、手機本身不支援漢字、無線網路通道故障、由於甲方網站受黑客攻擊。

(2)資費:移動、聯通、電信的收費系統延時、出錯。

(3)服務:電話故障,諮詢售後服務者結婚、生病、出差、休息等造成的工作交接時間間隔的服務問題。

(4)遇地震等自然災害,暴亂等政治動亂,火災等意外事故致使簡訊平臺硬體、網路等出現問題。

(5)甲方網站的法律法規糾紛(限於網站的真實性、合法性)概不由乙方負責。

七、違約情況和協議解除的處理

違約情況:在第二部分“雙方權利與義務”中和第三部分的“甲方免費租賃乙方伺服器及資料管理辦法和乙方授權甲方乙方公司名稱及許可證編號管理辦法”以及第四部分“收益分配”的對對方嚴重無利情況和違法違規的出現,均構成違約。

違約情況的處理:雙方擁有同等解除協議的權利,如給對方造成了一定的責任和經濟損失的,應採取補救措施和賠償對方的相應經濟損失。發現嚴重違約情況,雙方都有權採取如拒絕提供資料、網路通道和icp許可證編號、簡訊平臺等強硬措施。但採取措施前,應提前1個星期告知對方。

協議解除的處理:如無違約情況出現,但一方又有解除意向,應提前四個月告知對方,否則造成的經濟由擅自解除協議方賠償。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公司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房源資訊合作合同 篇2

資訊合作協議

甲方:

乙方:

雙方為共同促進政府採購與招投標工作的有效發展,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三、甲方可根據需要隨時向乙方索要《指南》及中華資源網和陽光招標網供應商會員的詳細資訊。

四、乙方在陽光招標網網刊《政府採購資訊與供應商指南》上按期發行甲方提供的重點資訊。《政府採購資訊與供應商指南》向廣大供應商會員和合作機構贈閱發行,保證一定的發行面和發行數量。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傳真有效。

甲方(簽章):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房源資訊合作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雙方為共同促進政府採購與招投標工作的有效發展,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負責全面運營ibi專業商務雜誌《政府採購資訊與供應商指南》以及招投標網站“____招標網”(www.____)與國民經濟行業資訊網“____網”(www.____),並實行政府採購和招標資訊的免費釋出原則。

二、甲方願意作為乙方的資訊合作單位,不定期將最新政府採購資訊和標訊動態資訊傳遞給乙方(傳遞方式可為電子郵件、網間互用、傳真、特快專遞等)。甲方在陽光招標網上註冊開闢獨立展廳,甲方可在該展廳獨立釋出所供目錄和標訊資訊,更新資訊動態,並接受供應商會員的聯絡洽談。

三、甲方可根據需要隨時向乙方索要《指南》及中華資源網和陽光招標網供應商會員的詳細資訊。

四、乙方在陽光招標網網刊《政府採購資訊與供應商指南》上按期發行甲方提供的重點資訊。《政府採購資訊與供應商指南》向廣大供應商會員和合作機構贈閱發行,保證一定的發行面和發行數量。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傳真有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源資訊合作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雙方為共同促進政府採購與招投標工作的有效發展,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三、甲方可根據需要隨時向乙方索要《指南》及中華資源網和陽光招標網供應商會員的詳細資訊。

四、乙方在陽光招標網網刊《政府採購資訊與供應商指南》上按期發行甲方提供的重點資訊。《政府採購資訊與供應商指南》向廣大供應商會員和合作機構贈閱發行,保證一定的發行面和發行數量。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傳真有效。

甲方(簽章):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房源資訊合作合同 篇5

合同編號:

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開戶行:

銀行帳號:

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開戶行:

銀行帳號:

甲方作為行動通訊運營商和移動資料業務的運營商,面向各應用提供商提供開放、有償的通訊通道;乙方作為應用提供商直接面向甲方使用者提供資訊類應用服務。

為了充分發揮合作雙方在各自服務領域的資源優勢,向廣大甲方使用者提供短訊息資訊服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的原則,並經過充分協商,就合作開展短訊息“資訊類應用服務合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合作專案內容:

1.甲方作為簡訊平臺提供商,向乙方有償提供通訊通道。

2.乙方利用甲方的短訊息系統向甲方的使用者有償提供附件中所描述的資訊、應用服務。

3.甲方利用其營業系統,向乙方提供有償的代收費服務。

4.雙方合作範圍為文教系統的各學校、培訓中心。

二、甲方的義務和權利

1.甲方有權稽核乙方提供的經營許可證、資信證明、業務許可證明、資訊來源、物價審批及銀行帳戶等資料。

2.甲方承諾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不在本地(**地區)對第三方開放本合作專案;乙方承諾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不超出雙方商定的範圍發展客戶,並在本協議生效30天內,不與其他電信運營服務商開展類似合作。

3.甲方配合乙方連通短訊息閘道器至乙方伺服器的通訊線路,甲方不得任意提供給其他使用者,並保證給予乙方的短訊息服務號碼8765正常使用。

4.甲方允許乙方在甲方提供的短訊息平臺埠上進行短訊息資訊服務。

5.甲方使用甲方的客服中心作為投訴受理的呼叫中心,呼叫中心號碼為1001。甲方對有關網路通訊問題引起的使用者諮詢、申告和投訴承擔責任。甲方客服中心1001應受理該業務中產生的各種非網路通訊問題引起的使用者諮詢、費用查詢和投訴,並對解答不了的問題妥善引導使用者轉向乙方的客服熱線,交由乙方處理,乙方應對使用者公佈其客服熱線。確立首問責任制,甲、乙雙方都有責任受理使用者投訴,並由先受理一方負責整個事件的跟蹤,另一方應給予協助,直至問題解決。

6.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實時向甲方傳遞該業務相應的使用者資料,保證甲方使用者資料庫的實時更新。

7.甲方應儘量保證網路暢通。甲、乙雙方均有義務在客戶開通該項服務時向客戶宣告免責條款,即因電信部門的通訊線路故障、通訊技術問題、網路、電腦故障、系統不穩定性,非甲方故意原因造成的通訊網路出現故障,及其他各種不可抗力原因而產生的雙方及其他第三方的經濟損失,雙方各不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8.甲方有責任將簡訊閘道器介面規範和相關技術協議標準提供給乙方,並配合乙方做調測開通的準備工作。

9.甲方有責任保證乙方在附件一中提供的短訊息服務的及時、穩定地傳送至使用者。由於甲方系統造成的使用者資訊遺失、延遲,應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

10.甲方有責任按第五條保密條款的規定對通過該業務獲得的所有使用者資料予以保密。

11.甲方向乙方提供有償代計資訊費、代收資訊費服務,並獲取為乙方代收資訊服務費(扣除相應通訊費後)的20%作為勞務費(含壞帳損失)。

12.甲方應利用自身優勢提供合作專案的市場推廣工作。

13.甲方由於系統平臺升級等技術原因可能導致對乙方業務開展有影響的變動須提前一週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4.甲方使用者一旦發生話費欠費,甲方應立即挑揀出欠費使用者電話號碼,通知乙方查詢。

三、乙方的義務和權利

1、乙方必須具備內容/應用服務經營資格,並向甲方提供真實可靠的資訊產業部或江蘇電信經營主管部門批准經營資訊增值類業務的經營許可證、資信證明、完善的售後服務體系、物價審批及銀行帳戶等資料。對於暫時不能提供“電信增值業務經營許可證”的,乙方須在本協議生效後三個月內向甲方提供,否則本協議自動解除,並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2、乙方自行負責其“資訊服務”系統的建設和維護,包括涉及本項業務的所有硬體裝置、系統除錯、開通、系統維護、日常業務管理、開拓市場的工作和費用。由乙方提供通訊方式與甲方短訊息閘道器互連,並負責承擔所有此通訊線路引起的申請、租用、維護等相關費用。

3、乙方應完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92號)《網際網路內容/應用服務管理辦法》的要求,乙方保證提供的資訊內容不違反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否則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乙方負責其所提供資訊的採編、審查及製作,乙方必須對其提供的資訊內容(包括使用者通過乙方網站編輯的資訊內容)進行過濾,以便從源頭上杜絕各種不健康的、非法的資訊。乙方保證為甲方提供的應用軟體和資訊的及時準確、真實可靠及合法性,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4、乙方要對使用者的真實身份進行鑑權,並在使用者傳送簡訊時顯示主叫號碼,不允許有匿名或僅顯示暱稱的簡訊息直接傳送至其他使用者手機。乙方保證每個使用者一次不可同時給二個以上其他使用者傳送資訊。

5、乙方負責承擔該業務中產生的各種非網路通訊問題引起的使用者諮詢和投訴,乙方應明確並公開業務諮詢、費用查詢、申告和投訴受理渠道和機構,並向甲方提供具體的聯絡方式和相關負責人員名單,並明確投訴解決時限。乙方有責任向用戶提供網上的客戶服務渠道(投訴-mail或投訴網站)或800被叫付費電話或在業務開展地設立分支機構及客戶服務熱線,負責處理使用者對其所提供的相關應用服務或內容的諮詢、費用查詢、申告和投訴,並提供甲方客服中心指向。確立首問責任制,甲、乙雙方都有責任受理使用者投訴,並由先受理一方負責整個事件的跟蹤,另一方應給予協助直至問題解決。

6、甲、乙雙方均有義務在客戶開通該項服務時,向用戶宣告免責條款:即因電信部門的通訊線路故障、通訊技術問題、網路、電腦故障、系統不穩定性,非甲方故意原因造成的通訊網路出現故障,及其他各種不可抗力原因而產生的雙方及其他第三方的經濟損失,雙方各不承擔經濟賠償責任。乙方應在其相關的使用者服務協議條款中註明:使用者願意承擔使用此項服務可能潛在的風險。

7、使用者出國漫遊時,可取消已定製的簡訊服務,乙方有責任及時對使用者的取消要求作出確認回覆。乙方有義務在客戶開通該項服務時,向用戶宣告:由於客戶未取消已定製的簡訊服務,或在漫遊狀態下繼續使用短訊息點播業務,由此引發的國際通訊費由使用者承擔。

8、乙方負責乙方系統的除錯及開通工作,並保證上述工作不影響甲方現有GSM網路的正常執行,對由此引起的甲方系統故障承擔相應的責任。乙方有責任在向甲方通訊平臺傳送短訊息時,不應產生任何危害網路安全的超負荷流量。乙方由於系統平臺升級等技術原因可能導致對乙方業務開展有影響的變動須提前一週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在合作期內服從甲方在緊急情況下,為保證短訊息服務正常穩定,而對短訊息釋出量的調整安排。

9、雙方的任何一方在任何媒體(報紙、電臺、電視臺、宣傳單頁、網頁等)上描述的業務內容均需事先書面知會對方,如對方有異議,須在五天內書面提出,如一方提出異議,另一方不得在任何媒體描述與對方相關的業務內容。

10、乙方有責任按第五條保密條款的規定對通過該業務獲得的所有使用者資料予以保密。

11、本著使用者自願的原則,乙方在向用戶提供服務時,必須事先徵得使用者的同意,並根據使用者的定製要求,按質、按量、及時地為使用者提供資訊服務。乙方不得自行以短訊息方式向甲方使用者進行業務宣傳。乙方必須保證使用者在接受其所提供的各項服務之前,充分知悉該服務的價格、內容及提供的方式等。

12、乙方有權自行制定由乙方提供的應用服務或資訊服務而產生的資訊服務費價格,但必須遵守以下原則:所定價格須經物價部門批准,每條資訊服務費的下限為0.05元/條;對包月收費業務的定價,下限不低於成本價,上限可根據實際情況設定。

13、乙方獲得使用者支付的資訊服務費。由於乙方服務質量造成使用者拒絕支付資訊費的,將在甲方結算給乙方的資訊費中扣除。

14、對於甲方通知乙方的欠費使用者,乙方應及時給予處理。若乙方對欠費使用者處理不及時或未處理,欠費使用者使用移動業務所發生的欠費等問題由乙方完全負責。

15、如果聯通使用者使用網上傳送短訊息功能,每一次登入乙方網站時都必須進行註冊(乙方傳送新的登入密碼),以防止惡意欠費、惡意定製等使用者造成壞帳損失,使用者接收密碼時免收通訊費和資訊費;乙方負責實現以上功能,以及相應的使用者說明工作。

16、乙方負責對附件中業務的宣傳及市場推廣工作,甲方給予配合。

四、計費與結算

1、甲方完全享有使用者或乙方使用短訊息功能引起的短訊息通訊費用。乙方向甲方所支付的通訊費的話單依據,以甲方成功傳送的通話記錄為準。

2、通訊費支付辦法為:使用者通過傳送簡訊點播應用服務,由使用者按照聯通規定的價格向甲方支付通訊費(上、下行均0.05元/條)。

3、乙方提供的短訊息資訊服務業務的使用者資訊費歸乙方所有;甲方可以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代收資訊費服務。代收資訊費的話單依據,以甲方成功傳送的通話記錄為準;乙方在使用者資訊費中按應收費的20%向甲方支付代收手續費(包括壞帳損失),應收資訊費的80%歸乙方所有,甲方以“應收”數額與乙方進行結算。

4、由於甲方對客戶實行優惠政策(如集團大使用者等),而減免的短訊息費,由甲方和全部SP各承擔50%,其中乙方按照在甲方SMS總收入中所佔的百分比,承擔相應的減免部分,但不應超過乙方當月實際資訊費收入的2%。

5、支付方式採用甲方每月向乙方發出帳單,甲方以銀行轉帳或電匯方式向乙方支付。支付時間為甲方所提供帳單上標註的最後付款日之前。結算月相對債權債務的實際發生月滯後一個月。甲方與乙方按月結算,由甲方向乙方指定的帳號匯款。

6、費用結算:甲乙雙方每月結算一次,結算週期以甲方的結算週期為準,甲方在結算週期結束後一週內向乙方提供結算帳單。甲方在次月 日前和乙方結清該結算週期發生的費用。

7、甲乙雙方對資訊服務費的統計資料誤差不超過5%時,以甲方的資料為準;若誤差超過5%,雙方應共同核對成功傳送的通話記錄以及實收帳單,明確原因,及時按實際情況合理解決;原因未查清之前,按甲方資料為準。

8、乙方所發展的使用者在50000戶之內,按1500元/月的標準向甲方支付線路租金,達到50000戶後,甲方免收線路租金。

五、保密條款

1.為本協議之目的,“專有資訊”指在雙方合作過程中一方從另一方(“披露權方”)得到的披露權方開發、創造、發現的、或為披露權方所知的、或轉移至該披露權方的、對該披露權方業務有商業價值的資訊。專有資訊包括但不限於有關商業祕密,電腦程式、設計技術、想法、專有技術、工藝、資料、業務和產品開發計劃,與該披露權方業務有關的客戶的資訊及其他資訊,或該披露權方從他方收到的保密資訊。雙方理解,資訊披露權方擁有並將擁有專有資訊,而這些專有資訊對該披露權方是非常重要的;甲、乙雙方之間的合作關係產生了雙方之間的與專有資訊有關的保密和信任的關係;

2.未經資訊披露權方事先書面同意,另一方將對任何專有資訊保密,並不使用或向任何人或實體披露這些專有資訊,但正常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需要的除外;

3.甲、乙雙方對本次合作及本協議的具體內容負有保密責任。未經一方事先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將雙方的合作協議的具體內容及其相關內容披露給任何第三方。

4.上述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 年內仍然有效。

六、違約責任

1.若有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另一方有權解除協議,並有權要求對方賠償相應責任。

2.若因一方違約造成對方不良社會影響或經濟損失,則對方有權追究該方責任,要求其消除影響,並作相應的經濟賠償。

3.在本協議有效期內,雙方可共同開展各類市場活動發展客戶;若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因單方面開展市場活動而損害了另一方的利益,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七、不可抗力

由於不能預見並且發生的後果不能克服、不可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遭受經濟損失或致使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一方對另一方的損失不承擔責任。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將事件情況書面通知對方,並應於 日內提出事件詳情及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按照事件對協議的履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繼續履行本協議或終止協議。

八、其它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如無異議,協議將自動順延壹年。

2.在協議有效期內,如雙方需要增加合作業務種類,雙方可簽署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附件。

3.協議生效期間,如遇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有新資費政策或新相關檔案出臺,而與本協議有牴觸的,可由雙方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協議。

4.甲乙雙方之間的財務往來結算,應通過本協議雙方共同確認的銀行帳號進行。本協議存續期間,一方若遇銀行及帳號變化,應在變化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另一方。

5.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後,以書面形式加以補充;

6.協議雙方中任何一方欲變更、解除協議必須提前兩個月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口頭無效。對方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一個月內答覆協商;若對方一個月內未有答覆或不協商,視為合同自動解除。由於協議終止帶來的任何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7.協議解除後,乙方應協助甲方做好使用者的善後處理工作;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使用者投訴、索賠由責任方承擔。

8.本協議適用中國法律。若通過協商仍不能解決,則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本協議(含附件)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持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用。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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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創業合作協議書

房源資訊合作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是一份資訊合作協議。

雙方為共同促進政府採購與招投標工作的有效發展,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負責全面運營ibi專業商務雜誌《政府採購資訊與供應商指南》以及招投標網站“__________招標網”與國民經濟行業資訊網“__________網”,並實行政府採購和招標資訊的免費釋出原則。

二、甲方願意作為乙方的資訊合作單位,不定期將最新政府採購資訊和標訊動態資訊傳遞給乙方(傳遞方式可為電子郵件、網間互用、傳真、特快專遞等)。甲方在陽光招標網上註冊開闢獨立展廳,甲方可在該展廳獨立釋出所供目錄和標訊資訊,更新資訊動態,並接受供應商會員的聯絡洽談。

三、甲方可根據需要隨時向乙方索要《指南》及中華資源網和陽光招標網供應商會員的詳細資訊。

四、乙方在陽光招標網網刊《政府採購資訊與供應商指南》上按期發行甲方提供的重點資訊。《政府採購資訊與供應商指南》向廣大供應商會員和合作機構贈閱發行,保證一定的發行面和發行數量。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傳真有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源資訊合作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獲利專案

1.代理銷售甲方電腦物流資訊機,電視物流資訊機及其它資訊機獲利。

2.發展無線物流資訊網貨站及司機網員收取服務費受益。

4.代理銷售甲方物流管理及資訊化軟體獲利。

5.代理銷售甲方其它裝置及資料獲利。

二、合作內容

1.共享全國物流資訊

2.互聯全國供求(車輛、房屋、人才、手機、電腦等各種)資訊

3.共同開拓物流軟體市場

4.共同開拓物流電腦及裝置市場

三、甲方責任與義務

1.優先優惠為乙方提供甲方先進的電腦及電視物流資訊機及其它產品;

2.有償提供全國回程貨物資訊自動傳送服務,為乙方增加司機使用者提供技術支援;

3.提供資訊網平臺軟硬體及系統;

4.負責網站日常維護及呼叫中心工作;

5.負責各地方站點介紹網頁製作;

6.負責乙方資訊上傳技術指導;

7.甲方不在乙方發展網員區域發展網員;

8.研發新型通訊終端裝置及軟體、物流管理軟體及物流管理專用電腦與裝置供乙方代理銷售。

四、乙方責任與義務

1.負責將乙方無線物流資訊網資訊上傳到聯盟網;

2.制定本地區聯盟網網員收費標準,發展試用網員和收費網員,每個月發展會員10名以上;

3.保證本地區上傳資訊合法性、準確性、及時性,並對此負法律責任;

4.乙方每個代理城市每天釋出資訊應達100條以上,否則本城市的代理資格自動取消,甲方有權另找代理;

5.如果乙方代理的所有城市均無資訊或每月發展會員數量達不到本合同規定要求,則本合同自動終止;

6.負責當地新聞採集上報聯盟網;

7.負責當地道路交通狀況上報聯盟網;

8.發展網員區域:青海西寧

五、聯盟網資訊屬性

1.乙方擁有上傳資訊所有權,聯盟網各地收費網員對乙方所上傳資訊擁有使用權。

2.聯盟網及各地聯盟單位不得將乙方上傳資訊許可乙方所在地區其他資訊運營商使用,否則乙方有權要求聯盟網賠償其經濟損失;同樣,未經聯盟網許可乙方也不得將聯盟網資訊許可任何人使用,否則,聯盟網有權要求乙方賠償聯盟網各網員的經濟損失。

六、聯盟網的聯盟原則

有理、有利、有節、公開、公平、公正。

七、聯盟網的服務原則

量大、準確、快捷、互贏、誠信、開放。

八、聯盟網的目標

在聯盟網全體聯盟單位的共同努力下,共同營造一個面向全國、走向世界,共迎未來的全國最大的物流資訊網。

九、網員服務費與分配

1.網員型別:

(1)普通網員:即只發布資訊不具有獨立網頁型網員。

(2)高階網員:即不但能釋出資訊,還需在本網建立獨立網頁的網員。

2.服務收費與分配:

(1)普通網員服務費收取標準甲乙雙方籤合同後定

(2)高階網員由甲方製作網頁並收費。

十、聯盟網的投資、建設與維護

聯盟網的網站由甲方投資建立,不收取聯盟單位的建設費和加盟費,聯盟網的改版、維護均由甲方負責。

十一、甲方新技術支援與乙方責任

甲方優先向乙方提供新產品和新技術及專有技術,幫助乙方獲得更大經濟效益,因此,乙方對甲方所提供的產品和技術負有保密義務,保證不向第三方洩漏甲方的新產品和技術,保證不拿甲方產品、技術與第三方作交易,否則,甲方有權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要求乙方賠償其經濟損失。

十二、違約與責任

1.甲乙雙方宣誓恪守各項條款,如有違約,則違約方要依法向守約方賠償經濟損失,本合同自動終止。

2.本合同一經生效,聯盟網派人到甲方監督網員收費情況。如果甲方私下在已授權代理區域發展網際網路普通網員並收取服務費,則甲方要賠償所在區域代理商的經濟損失。

3.如乙方發展收費使用者後拒交甲方聯盟網費,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停止提供網站服務,依法追討有關經濟損失

十三、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本著互諒互讓、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解決不成時,則由經濟仲裁部門或人民法院裁決。

2.本合同文字為中文。

3.本合同壹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效力,如雙方認為有必要公證,則第三份交公證部門備案,公證費雙方各出資50%。

4.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5.本合同有效期為一年,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簽權。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