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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出口貿易合作協議(精選26篇)

欄目: 合作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6.87K

進出口貿易合作協議 篇1

買方:_________________(下稱甲方)

進出口貿易合作協議(精選26篇)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著自願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品種、規格: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應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質量,按下列第項執行:_________________

(1)按照________________標準執行(須註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應註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應儘可能註明所採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的負擔。)。

第四條交貨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交貨時間:____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註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保險:_____________(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並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驗收:_________________

1.驗收時間:_____________。

2.驗收方式: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如採用抽樣檢驗,應註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進出口貿易合作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

_________(售方)為一方,與_________(購方)為另一方,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合同物件

依據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雙方簽訂的關於合作的協議,在售方國國境車上交貨條件下售方售出,購方購入貨物。其數量.種類.價格及交貨期均按第_________號附件辦理,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總金額為:_________。

第二條價格

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價格以_________計算,此項價格系賣方國國境車上交貨,包括包皮.包裝和標記費在內。

第三條品質

按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品質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或_________國家標準,並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規定的技術條件;憑樣交貨的商品品質應符合雙方確認的樣品。

商品質量應以售方國國家商品檢驗局出具的品質證明書證明之。

第四條供貨

售方應在本合同附件規定的期限內發貨。在徵得購方同意的情況下,售方有權按雙方商妥的.數量和金額提前交貨。

第五條標記

每個貨箱均應用防水顏料在箱體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右)用英._________兩種文字書寫以下標記:合同號,收貨人,箱號,毛重,淨重。

第六條支付

本合同所供應的貨物之價款,由購方按照_________銀行和_________銀行關於邊境貿易支付協議書所規定的辦法及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共同條件”以_________憑下列單據向售方支付:

1.帳單_________份;

2.蓋有售方國發站印章的鐵路運單副本_________份;

3.明細單_________份;

4.品質證明書_________份。

第七條保證和索賠

賣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後12個月內保證商品質量,但不超過供貨之日起18個月。

對貨物品質的異議應在發現缺陷後3個月內提出,如在保證期發現缺陷,提賠日期不能遲於保證期結束30天。

如商品在保證期內出現缺陷,供貨一方應排除缺陷或更換有缺陷的部分並負擔費用。

當事人一方給對方造成人身傷害或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對方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進行賠償。

第八條發貨通知

售方應在發貨後10天內以電傳向購方通知有關貨物自生產廠發運的情況,並註明發運日期,合同號,發動機號,件數,毛重和鐵路運單號。

第九條仲裁

由本合同所產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應儘可能通過雙方談判解決。如雙方不能達成協議,可提交被告國對外貿易仲裁機關審理,中方國家對外貿易仲裁為_________,_________方為_________。

第十條不可抗力條款

雙方任何一方發生不可抗力情況(如火災.自然災害.戰爭.各種軍事行動.封鎖.禁止進出口或不以雙方意志為轉移的其他情況),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義務無法履行時,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期限可相應推遲,在此期間合同義務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況持續30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權通知另一方免除繼續履行合同義務,此時任何一方無權向對方提出補償可能的損失。

無法履行本合同義務方應將不可抗力情況發生和結束及影響合同義務履行情況立即通知對方。

不可抗力發生和持續的時間應以售方或購方有關商會出具的證明書證明。

第十一條其他條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均按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共同條件”辦理。

本合同一式兩份,以中._________兩種文字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雙方法定地址

售方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

購方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

第十三條運輸地址

發貨人:_________

收貨人:_________

發站:_________

到站:_________

購方(簽字):_________售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進出口貿易合作協議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託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受託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公平合理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辦理進出口貨物報關事宜,雙方一致同意訂立以下合同條款,以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委託乙方辦理的進出口貨物的具體明細,由甲方另以書面的方式提供給乙方,並應在貨物裝船前_________日、裝飛機前_________日、船舶抵港前_________日或飛機抵港前_________日前將以下材料或資訊提供給乙方:

1、合同;

2、發票;

3、裝箱單;

4、提單、空運單或其他運輸單證;

5、提貨單;

6、貨物的hs編碼;

7、貿易性質;

8、手冊,批件,如進出口許可證,配額證,免稅表,證明等;

9、報關要求及注意事項;

10、報關所需的其他資料。

二、乙方作為甲方的報關代理人,應在甲方的授權範圍內進行活動,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在代理許可權內的任何責任和費用都應由甲方承擔。乙方只對因自身的過失與疏忽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負有責任。

三、甲方需要變更有關報關等事項的,應在報關前提出,並應出具書面的變更通知書。報關後有正當理由需要更改的,甲方應書面委託乙方協助辦理。由於變更引起的一切費用和後果由甲方承擔。

四、甲方必須保證報關貨物不屬於國家禁止或者限制進出境的物品。否則,甲方應對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和費用,並對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五、甲方應保證申報的內容均真實、準確、無欺詐,且與報關單上的內容一致。如委託的內容與報關單有出入,以報關單為準,甲方應承擔由於委託內容與報關單不一致而產生的一切責任,並對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六、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報關行為進行監督,有權要求乙方對於報關進展情況及時彙報。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貨物的報關、報檢及報驗等資訊。

七、對於進口貨物,甲方是進口貨物的海關關稅、海關監管手續費。代徵增值稅的義務繳納人。如甲方書面委託乙方代付,甲方應在乙方報關前根據乙方估算的數額將上述款項匯至乙方帳戶,以便乙方代甲方在納稅期限內向海關繳納。否則,乙方無義務為甲方墊付前述費用。

八、甲方如對海關開徵的稅額款有異議,應按《海關法》的規定辦理,先繳納後申請減免,手續費自負。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辦理退稅手續,手續費由甲方承擔。

九、乙方應收取的具體每票業務的報關、報檢和報驗等費用標準和結算方式,詳見《報價及結算單》,《報價及結算單》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報價及結算單》中的'內容甲、乙雙方可根據情況進行變更,變更經雙方書面確認後方可生效。變更生效前所發生的業務,仍按原《報價及結算單》的標準執行。若單票業務的委託書中的費用標準與《報價及結算單》不一致的,按該票委託書中的標準處理本票業務。對於《報價及結算單》和委託書中均沒有約定的乙方應收費專案,雙方另行協商處理。

十、甲方應按合同的約定履行付款義務,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萬分之五的違約金。若甲方指定第三方付款的,如第三方拒付、少付、延期付款的,甲方仍有付款義務並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對於甲方委託乙方代付海關關稅、海關監管手續費、代徵增值稅的業務,甲方應在乙方指定的期限內將該稅費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戶,最後據實結算,多退少補。其他費用如報關滯報金、船公司、航空公司及貨代調單費等按實際發生額收取,甲、乙雙方另行結算。

十二、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費用時,乙方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或貨物,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十三、由於海關、衛生檢疫、動植檢部門的稽核、查驗等原因造成乙方報關、報檢、報驗等延誤的,所產生的疏港費、集裝箱超期使用費及其他額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十四、由於海關的原因致使貨物被扣押或者報關滯後的,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同海關進行交涉,由此產生的損失和費用由甲方承擔。

十五、如因甲乙雙方的過失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給雙方造成了實際損失,應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責任。

十六、由於地震、颱風、水災、戰爭、政府政策的改變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者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貨物被扣、不能報關或者報關滯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並應在______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的有效證明檔案。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七、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雙方首先就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十八、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十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一年。本合同期滿之日前,甲、乙雙方如無異議,則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滿前提出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二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進出口貿易合作協議 篇4

賣 方:____

買 方:____

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

(1)貨物名稱、規格、

(2)數量

(3)單價

(4)總值

包裝及嘜頭

包裝:小捆70-120千克及

賣方有權在3%以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佣金%/或大捆500-20xx千克內多裝或少裝

按f.o.b.計算

(5)裝運期限:

(6)裝運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9)付款條件: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中國的中國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後十五天在中國到期。

(10)單據: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11)裝運條件:

1)載運船隻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並允許轉船。

2)賣方於貨物裝船後,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12)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後,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除屬於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於收到異議後30天內答覆買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於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如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或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的證明檔案。

(14)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15)備註:

賣方:__(蓋章) 買方:____(蓋章)

代表人:__(簽字) 代表人:___(簽字)

__年__月__日訂立

進出口貿易合作協議 篇5

甲方:

乙方:  

第1條合同範圍

1.1買方同意從賣方購買.賣方同意向買方出售合同工廠____________,包括合同裝置.專利和/或專有技術的使用許可.工程設計.技術資料.技術服務及技術培訓。

1.2賣方應提供附件1中所列的合同裝置。合同裝置的技術規格.效能和保證指標詳見附件

1.3賣方同意授予買方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和銷售合同產品並將合同產品出口到(國家)而使用的專利和/或專有技術的非獨佔的.不可分授的許可。

第2條價格

2.賣方提供本合同項下合同工廠的合同價格為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

2.合同工廠的分項價格如下:

第3條支付

選擇一:合同項下的全部合同價格應按下列批次和比例並在賣方提交下列單據後以電匯方式支付;

選擇二:合同項下的全部合同價格均按下列批次和比例並在賣方提交下列單據後以付款交單或承兌交單方式進行支付;

選擇三:除預付款.技術培訓費和技術服務費外,合同項下的全部合同價格均應通過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方式支付。預付款.技術培訓費和技術服務費應通過付款交單方式支付。買方應在合同生效日後_____天內,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總額相當於前述金額的不可撤銷信用證。該信用證的有效期到_______為止;

第4條技術資料

4.1技術資料的內容詳見附件的規定。除非合同另有規定,所有技術資料都應採用公制單位並用英文陳述和解釋。

(1)空運提單一式兩份(註明合同號和收貨人)或通過專遞或快遞方式交付的投遞證明副本兩份;

(2)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兩份。

如果技術資料發生短缺.丟失或損壞,賣方應在收到買方的通知後儘快免費補齊短缺.丟失和損壞的部分。

4.3目的地機場在空運提單上蓋章的日期應視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如果技術資料採用專遞或快遞交付,買方在工作現場專遞或快遞收據上的簽收日期應視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如果技術資料採用面交方式交付,買方收到交付的技術資料的書面證明檔案的簽字日期應視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

第5條設計與設計聯絡

5.1雙方當事人應按照附件8的規定進行並完成設計和設計聯絡。

5.2買賣雙方各自承擔的設計工作的範圍.技術資料的提交詳見附件8的規定。買方提交的技術資料應作為賣方進行設計工作的基礎。賣方收到買方的資料後應及時仔細審查並應將資料中發現的任何錯誤或缺陷毫不遲疑地通知買方。

5.3在設計聯絡會期間,賣方應協助買方人員參觀製造合同裝置的工廠並答覆買方提出的與合同工廠的技術事宜有關的問題。

第6條陳述與保證

6.1賣方宣告和保證賣方是根據____國法律適當成立.有效存在的實體;具有完全的法律權利從事本合同項下之交易;並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項下的全部賣方義務。本合同的簽署.提交.履行已經獲得授權。

6.2賣方保證已經和/或有義務根據賣方國家法律辦理所有與本合同相關的政府審批手續,已經和/或有義務獲得關於合同工廠的持續有效的,可執行的所有的出口許可和批准。(或者賣方保證根據賣方國家法律不需要出口許可和批准。)

6.3賣方保證賣方是合同裝置的合法所有人。任何其他第三人不會基於所有權.抵押權.留置權或其他任何權利對合同裝置主張權利。

賣方保證合同工廠能夠安全和穩定地執行並且能夠製造出合格的合同產品。其規格詳見附件3的規定。

6.5賣方保證其許可的專有技術和/或專利是經過良好開發的.可投入工業生產的並且可以按照附件2所列的技術資料加以利用。

6.6賣方保證合同裝置是全新的.技術上先進的.質量上優越的.沒有設計和材料及工藝上的缺陷.符合附件3的規定並且適合於合同規定的用途和目的。

第7條合同的終止

7.1如果一方破產或無力償債,進入清算程式,已有對其財產的接管令或管理令,與債權人達成和解,或為其債權人的利益在財產接管人.受託人或管理人的監督下營業,或解散.停產.歇業,或被責令停業整頓/關閉/解散,或被吊銷營業執照/經營許可,或採取了任何行動或發生任何事件(根據有關適用法律)具有與前述行動或事件相似的.效果(以下統稱為“破產”),則另一方當事人有權在任何時候發出書面通知終止合同。此種情況下,破產的一方當事人應被視為已構成違約。

7.2在買方依據合同的規定(第16.3條除外)或適用法律的規定全部或部分終止合同的情況下,買方可以以適當的條件取得與未交付的裝置和/或檔案和/或未提供的服務類似的裝置和/或檔案和/或服務,賣方應承擔買方由此發生的額外費用。但是,賣方仍應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中沒有終止的部分。

7.3終止合同不影響合同中關於解決爭端的任何規定以及合同中關於雙方在合同終止後權利和義務的任何其它規定。根據合同的規定(第16.3條除外)或適用法律的規定終止合同,不能免除合同當事人根據合同規定應當承擔的支付違約金的義務,不影響損害賠償請求權及任何可能的其它救濟手段的行使。

第8條保密

在合同履行期間以及合同履行完畢後或終止後_____年內,任何一方有義務採取適當措施就專有技術和有關技術資料對除參加合同履行的人員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嚴格保密。但是,參加合同履行的人員也必須承擔同樣的保密義務。

第9條不可抗力

9.1如果任何一方當事人受諸如戰爭.嚴重的火災.颱風.地震.洪水以及任何其他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而無法履行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受影響的一方當事人應將此類事件的發生以傳真方式通知另一方當事人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14天內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或機構出具的證明檔案提交給另一方當事人。

9.2雙方當事人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或其影響消除後立即繼續履行其合同義務,合同期限也應相應延長。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持續超過120天,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以書面通知終止合同。

第10條履約保函

10.1賣方應對其嚴格履行合同提供擔保。賣方應在本合同簽字後天內按合同附件14規定的格式向買方提供由賣方銀行出具的履約保函。履約保函金額為全部合同價格的百分之____( %)。

10.2如果賣方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或其履行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買方有權扣劃履約保函。

10.3買方應在出具合同工廠保證期滿證書後內,將履約保函退還賣方。

第11條仲裁

因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將由買方和賣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應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庭應由三名仲裁員組成。仲裁應該在北京按照申請仲裁時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現行有效仲裁規則進行,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並且對買方和賣方均有約束力。

第12條適用法律本合同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第13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3.1本合同在下列條件全部滿足後生效:

(1)雙方授權代表簽字;

(2)本合同獲得中國主管當局批准(根據法律如果需要);

(3)買方收到履約保函;

(4)買方發出履約資金備妥通知。

1.2本合同用___文書就,一式___份,雙方當事人各執____份。

13.3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並具有與合同正文同樣的法律效力。如果附件的內容與合同正文規定不一致,合同正文的效力優先。

13.4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補充.增添或修改應以書面形式進行並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進出口貿易合作協議 篇6

合同號碼:

日期:

中國化工進出口總公司(以下簡稱賣方)和株式會社(以下簡稱買方)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按照以下兩部分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部分

一、商品品名:勝利原油

二、數量:噸

(換算原油重量按gb1884—80方法進行)

三,規格:指標專案試驗方法

①密度:克/立方厘米p20°C最高0.920 gb1884—80

②含硫:重%最高0.9 gb 387—64

③含水:重%最高1.0 gb 260—77

四、價格:本合同各交貨期的具體價格原則上與86xoil25j號合同,同一交貨期有效的價格一致。

五、交貨期:一九八六年第1季度噸

第2季度噸

第3季度噸

第4季度噸

上述各季度的裝船月份由買方選定,但應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賣方。

六、裝船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

八、付款條件:買方應於貨物裝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條①款雙方商定的裝船數量及期限,通過雙方同意的銀行開出以中國化工進出口公司山東省分公司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證。該信用證憑受益人出具的以開證行為付款人的匯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條所規定的各項單據,自提單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單日在內),由開證行將貨款電匯中國銀行。信用證金額應按雙方商定的交貨數量增開5%。信用證上須證明租船提單可以接受。

九,單據:①賣方在貨物啟運後,應向議付銀行提供下列單據作為議付貨款的依據:

(a)發票四份;

(b)清潔裝船提單正本二份;

(c)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質量檢驗證書,重量鑑定證書及產地證明書各一份。

②賣方須將上述單據中的清潔裝船提單副本二份,隨船帶交目的港買方指定的收貨人。其餘單據副本二份航寄買方。

十、附註: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條款尚未規定的事項,應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條款以及由雙方隨時協商後決定的條款履行。

②本合同的執行由商事株式會社開立信用證。

③本合同項下的數量雙方應努力執行,但如買方或賣方在接貨或供貨方面有困難時,雙方對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擔責任。

④本合同第一部分以中日兩國文字書就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持一份為證。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賣方:買方:

地址:地址:

電報掛號:電報掛號:

電傳:電傳:

第二部分

一、總則:本部分條款與第一部分條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兩部分。

二、交貨條件:①貨物所有權及風險的轉移,以裝港岸上輸油臂與油輪集輸油管連線點作為分界線,貨物通過該連線點時,由賣方轉移到買方,賣方交貨責任即告終止。

②買方所派油輪,禁止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沿海水域排放油類或油性混合物。油輪進港後,應根據港口當局的規定把壓艙汙水排放在處理池內,費用由買方負擔。

③買方所派油輪在裝貨港,應遵守當地行政當局所規定的有關油輪作業安全規則。

④買方所派油輪載重噸不得超過六萬噸,滿載最大吃水不得超過12·5米。油輪長度不得大於230米。如買方所派油輪不符合上述規定時,必須事先徵得賣方同意,否則由此所造成的港口當局拒絕油輪靠棧橋,或發生空艙及與此有關的損失均由買方負擔。

⑤由於賣方的原因,如在裝貨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駁裝貨時,其費用由賣方負擔。但由於買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駁裝貨時,其費用由買方負擔,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為了確保油輪的安全,裝船移泊費用由買方自理。

⑥每批裝船數量允許增減5%,由買方選擇。

三、裝船通知:

①買方應在裝船月15天前電告賣方派船計劃,包括船名,預抵裝港日期,裝運數量。賣方接到買方派船計劃後,應在五天內電覆買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預抵裝港日期和裝運數量。買賣雙方對油輪預抵裝港日期或裝運數量的意見不一致時,雙方協商安排一個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裝運數量,或者安排另外一些油輪來接貨。雙方商妥的油輪預抵裝港的日期叫做“確認日期”。

②買方應按雙方商妥的“確認日期”派油輪抵達裝港。賣方應及時裝貨。如買賣雙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確認日期”或裝運數量時,對方根據儲罐,泊位和供貨或接貨的可能以及油輪安排的可能,應在兩天內電覆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輪在“確認日期”以前或以後抵達裝港,賣方應做出最大努力盡快裝貨。

③買方在本條①款通知派船計劃時,已列明預抵裝港日期及裝運數量,但註明船名待定時,買方應最遲在確認日期十天前將船名電告賣方。

④雙方商妥“確認日期”的油輪,允許買方按同一“確認日期”,同一裝運數量和裝貨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輪代替。但買方最遲應在“確認日期”前五天將代替油輪的船名等有關情況通知賣方。

⑤買方在油輪抵達裝港前五天電告賣方(包括裝港賣方分公司)及裝港中國外輪代理公司預報船名,船籍,預抵裝港日期,裝運數量,買方應指示船長在油輪抵達裝港前48小時和24小時及6小時向賣方(包括裝港賣方分公司)及裝港中國外輪代理公司報告預抵裝港的時間。

⑥裝船完畢後,賣方應在24小時內以電報通知買方:合同號,品名,密度(註明換算溫度),含硫量%,含水量%,船名,收貨人,裝運數量,發票單價,總值,提單日,離泊時間。

四、裝貨定額:

①油輪抵達裝港後,具備裝貨條件時,船長通過裝港外輪代理公司應在辦公時間內以書面或VHF電話向裝港賣方或外輪代理公司提出備裝通知書並同時確認。裝船作業開始時間按以下規定計算。按“確認日期”抵裝港的油輪,以確認備裝通知書六小時後開始起算。但如在確認備裝通知書後不到六小時裝油時,以開裝時間起算。在“確認日期”前一天辦公完畢時間(從5月1日至9月30日:18:00,從10月1日至4月30日:17:00時)前抵裝港的油輪,在辦完入港手續後,如有條件提前裝油者,以開裝時間起算,沒有條件裝油者,則以確認日上午八時起算。在“確認日期”前一天從辦公完畢時間至24:00時抵裝港的油輪,在辦完入港手續後,如有條件提前裝油者,以開裝時間起算,如沒有條件者,則以確認日下午二時起算。在“確認日期”以後抵裝港的油輪,以開裝時間起算。

②自起算裝船作業時間開始,賣方應在36小時內將整船貨物裝完,除大風雷雨天氣及港務當局另有規定外,應日夜連續裝貨。

③由於下列情況耗費的時間,均不計算在裝貨作業時間以內:

(一)由於大風,雷雨等惡劣天氣而不能進行作業的時間。

(二)港務當局由於安全原因不準靠棧橋而在港內停留的時間及港務當局禁止裝船的時間。

(三)排放壓艙汙水至驗艙完畢的時間。

④以拆卸輸油管線完畢時間作為裝貨作業的完畢時間。

⑤因碼頭裝貨裝置故障而發生的滯期費按本部分第五條第①項所規定的運費率的50%計算。

五,滯期費:

①賣方若未能按本部分第四條②款所規定的裝貨定額時間裝貨完畢,則賣方應向買方交付滯期費,滯期費應以雙方確認的裝船數量作為它的船型,每日滯期費應以worldscale所規定的基數(以提單日期為準)乘相應的afra運費率計算。

②油輪在裝貨港口的動態,以裝港外輪代理公司編制的並經船長簽字確認的裝貨時間事實記錄為準,賣方應在裝貨後三十天內向買方提供裝貨時間事實記錄一份。

③買方向賣方提出的'滯期費,經賣方稽核屬實後,應以美元現匯支付。

④如果買方向賣方提出滯期索賠,須在船抵目的港後60天內提出。

六,商品檢驗:

①重量的鑑定由裝船口岸國家商檢局出具的重量鑑定證書為準。提單數量應根據重量鑑定證書填寫。重量鑑定證書及提單所列數量作為買賣雙方交貨數量的依據。

②品質的檢驗:由裝船口岸國家商檢局按syb20xx—59石油產品試樣法取樣,混合後分裝三份作為賣方所交貨物的標準樣品。上述三份樣品之中的一份將交給油輪船長。其餘二份均交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局,一份供化驗用,一份裝貨後儲存六十天。國家商檢局經化驗後所出具的品質證書作為賣方所交貨物的品質依據。

七、投保油汙責任險:

①買方所派油輪應加入基於1969年《國際油汙民事責任公約(CLC)》第七條的金額保證(P & I CLUB保險)以及TOVALOP協定。

②由買方所派油輪,當在裝港遇事故而發生油類和油類混合物的汙染或有發生這類汙染的可能性時,船東或船長應迅速採取清除措施,防止油汙而造成的損失,或為避免油汙損失進一步擴大所採取合理而有效的措施。但船東或船長不採取上述措施時,賣方在通知船東或船長之後,可以採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進行清除工作和減輕油汙可能造成的損失。賣方應隨時將所要採取的措施和後果告訴船東或船長,如時間允許,應在採取措施前,將擬採取的措施告訴船東或船長。賣方採取的上述措施可以認為是按船東或船長委託進行的。在這種場合,對於被委託者採取的措施,委託者有權按實際情況向對方提出異議或者通知其停止工作。委託人提出通知後,被委託者則應無權再繼續進行工作。

③賣方或船東船長採取的上述措施均不得與1969年《國際油汙損害民事責任公約(CLC)》及TOVALOP協定的規定相牴觸。

八、人力不可抗拒: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時交貨時,賣方可以延期交貨或部分延期交貨或取消合同,但賣方應向買方提交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開具的發生事故情由的證明檔案。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時接貨時,買方可以延期接貨或部分延期交貨或取消合同,但買方應向賣方提交由日本國際商事仲裁協會簽發的證明檔案。

九、罰款:如買方除本部分第八條規定以外未按合同規定執行,以致本合同全部或一部分不能按期執行,而使賣方遭受損失時,買方應承付罰金,罰金分別為合同總值或未能執行部分總值的1%。如賣方除本部分第八條規定以外未能全部或一部分履約交貨而使買方遭受時損失,賣方應承付罰金,罰金分別為合同總值或未能履行部分總值的1%。

十、仲裁:因執行合同所發生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首先應由簽訂合同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後尚不能解決,應提交仲裁,不向法院申訴。仲裁在被告所在國進行。在中國,在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委員會的仲裁程式規則進行仲裁。在日本,由日本國際商事仲裁協會根據該協會的仲裁程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簽訂合同雙方都應執行。

十一、本合同第二部分以中,日兩國文字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進出口貿易合同9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甲方出售,乙方購進貨物:

第一條貨物名稱、規格、包裝:

第二條貨物數量:

第三條貨物單價:

第四條買賣貨物總值:

第五條貨物裝運期限:

第六條貨物裝運口岸:

第七條目的口岸:

第八條貨物保險:由甲方按發票金額%投保。

第九條付款條件:乙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甲方為受益的人,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中國的中國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後天在中國到期。

第十條單據:甲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

第十一條裝運條件:

①載運船隻由甲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並允許轉船。

②甲方於貨物裝船後,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乙方。

第十二條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後,乙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附屬於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乙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甲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甲方應於收到異議後30天內答覆乙方。

第十三條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由於人力不可抗拒事故,是甲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的,甲方不負責任。但甲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乙方。如乙方提出要求,甲方應以掛號函向乙方提供由中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或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證明檔案。

第十四條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約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十五條備註:

甲方(蓋章):甲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電子郵箱:電子郵箱: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進出口貿易合作協議 篇7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甲方出售,乙方購進貨物:

第一條貨物名稱、規格、包裝:

第二條貨物數量:

第三條貨物單價:

第四條買賣貨物總值:

第五條貨物裝運期限:

第六條貨物裝運口岸:

第七條目的口岸:

第八條貨物保險:由甲方按發票金額 %投保。

第九條付款條件:乙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甲方為受益的人,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中國的中國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後天在中國到期。

第十條單據:甲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

第十一條裝運條件:

①載運船隻由甲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並允許轉船。

②甲方於貨物裝船後,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乙方。

第十二條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後,乙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附屬於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乙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甲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甲方應於收到異議後30天內答覆乙方。

第十三條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由於人力不可抗拒事故,是甲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的,甲方不負責任。但甲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乙方。如乙方提出要求,甲方應以掛號函向乙方提供由中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或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證明檔案。

第十四條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約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十五條備註: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進出口貿易合作協議 篇8

合同號碼:

日 期:

中國化工進出口總公司(以下簡稱賣方)和株式會社(以下簡稱買方)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按照以下兩部分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 一 部 分

一、商品品名:勝利原油

二、數 量:噸

(換算原油重量按 gb1884-80方法進行)

三、規 格: 指 標 項 目 試 驗 方 法

① 密度:克/立方厘米 p20°C最高0.920 gb1884-80

② 含硫:重% 最高0.9 gb 387-64

③ 含水:重% 最高1.0 gb 260-77

四、價 格:本合同各交貨期的具體價格原則上與86xoil25j號合同,同一交貨期有效的價格一致。

五、交 貨 期:一九八六年第1季度 噸

第2季度 噸

第3季度 噸

第4季度 噸

上述各季度的裝船月份由買方選定,但應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賣方。

六、裝船口岸:中國青島港。

七、目的口岸:日本國港口。

八、付款條件:買方應於貨物裝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條①款雙方商定的裝船數量及期限,通過雙方同意的銀行開出以中國化工進出口公司山東省分公司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證。該信用證憑受益人出具的以開證行為付款人的'匯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條所規定的各項單據,自提單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單日在內), 由開證行將貨款電匯中國銀行。 信用證金額應按雙方商定的交貨數量增開5%.信用證上須證明租船提單可以接受。

九、單 據:①賣方在貨物啟運後,應向議付銀行提供下列單據作為議付貨款的依據:

a)發票四份;

b)清潔裝船提單正本二份;

c)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質量檢驗證書,重量鑑定證書及產地證明書各一份。

②賣方須將上述單據中的清潔裝船提單副本二份,隨船帶交目的港買方指定的收貨人。其餘單據副本二份航寄買方。

十、附註: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條款尚未規定的事項,應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條款以及由雙方隨時協商後決定的條款履行。

②本合同的執行由商事株式會社開立信用證。

③本合同項下的數量雙方應努力執行,但如買方或賣方在接貨或供貨方面有困難時,雙方對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擔責任。

④本合同第一部分以中日兩國文字書就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持一份為證。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賣方:中國化工進出口總公司 買 方:

地址:北京西郊二里溝 地 址:

進出口貿易合作協議 篇9

合同號碼:

日期:

總公司(以下簡稱賣方)和會社(以下簡稱買方)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按照以下兩部分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部分

一、商品品名:勝利原油

二、數量:___噸(換算原油重量按gb1884-80方法進行)

三、規格:指標專案試驗方法

①密度:克/立方厘米p20°C最高0.920 gb1884-80

②含硫:重%___最高0.9 gb 387-64

③含水:重%___最高1.0 gb 260-77

四、價格:本合同各交貨期的具體價格原則上與86xoil25j號合同,同一交貨期有效的價格一致。

五、交貨期:___

第2季度噸

第3季度噸

第4季度噸

上述各季度的裝船月份由買方選定,但應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賣方。

六、裝船口岸:。

七、目的口岸:。

八、付款條件:買方應於貨物裝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條①款雙方商定的裝船數量及期限,通過雙方同意的銀行開出以中國化工進出口公司山東省分公司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證。該信用證憑受益人出具的以開證行為付款人的匯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條所規定的各項單據,自提單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單日在內),由開證行將貨款電匯中國銀行。信用證金額應按雙方商定的交貨數量增開5%信用證上須證明租船提單可以接受。

九、單據:

①賣方在貨物啟運後,應向議付銀行提供下列單據作為議付貨款的.依據:

a)發票四份;

b)清潔裝船提單正本二份;

c)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質量檢驗證書,重量鑑定證書及產地證明書各一份。

②賣方須將上述單據中的清潔裝船提單副本二份,隨船帶交目的港買方指定的收貨人。其餘單據副本二份航寄買方。

十、附註:

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條款尚未規定的事項,應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條款以及由雙方隨時協商後決定的條款履行。

②本合同的執行由商事株式會社開立信用證。

③本合同項下的數量雙方應努力執行,但如買方或賣方在接貨或供貨方面有困難時,雙方對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擔責任。

④本合同第一部分以中日兩國文字書就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持一份為證。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賣方:x公司

買方:

地址:

地址:

進出口貿易合作協議 篇10

甲方: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補償貿易內容

1.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____臺(套)裝置及其效能規格資料、輔助裝置和零、備、附件及試車用原材料(提供裝置另用附件詳列)。

2.甲方將用乙方提供的裝置所生產的_________產品,償付上述裝置的價款,也可用其他商品來償付。償付商品的品種、數量、價格、交貨條件等,詳見合同附件。

第二條 補償方法

1.甲方分期開出以乙方為受益人的遠期信用證,分期、分批支付全部機械裝置的價款。

2.乙方開出以甲方為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證,支付補償商品的貨款。

3.當乙方支付貨款不能相抵甲方所開遠期信用證之金額時,乙方用預付貨款方式,在甲方遠期信用證到期之前匯付甲方,以便甲方能按時議付所開出的遠期信用證。

4.由於甲方所開立遠期信用證的按期付款以乙方開出即期證及預付貨款為基礎,所以乙方特此保證及時按合同規定開出即期證及預付貨款。

第三條 補償商品

1.甲方用乙方提供裝置生產的商品(詳見附件),按每公曆月_________套(件)供應乙方。

2.對其他商品,雙方同意分批簽署供貨合同。供貨條件由雙方另議。

第四條 償還方式

1.甲方自乙方提供裝置在甲方場地試車驗收後第_________個月起,每月償還全部裝置價款的_________%。

2.甲方可以提前償還,但應在_________天之前通知乙方。

3.在甲方用補償商品償還裝置價款期間,乙方按本合同有關規定,開立以甲方為受益人的足額、即期、不可撤銷、可分割可轉讓的信用證。

第五條 償還期限:限於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_個公曆月內償還完畢。

第六條 補償商品作價

1.雙方商品均以_________(幣種)計價。

2.乙方提供的裝置及零、備、附件等均以_________(幣種)作價。

3.甲方提供的補償商品,按簽訂本合同時,甲方出口貨物的人民幣基價,以當時的人民幣對_________(幣種)的匯率折算成_________(幣種),或經甲方主管部門同意後,以_________(幣種)結算。

第七條 雙方的利息計算

1.雙方議定,本合同項下的_________(幣種)及_________(幣種)的年利息分別為_________%和_________%。

2.甲方所開立的遠期信用證及乙方預付貨款的利息均由甲方負擔。

第八條 技術服務

1.甲方自行將裝置在廠房就位。

2.在主要裝置安裝除錯時,乙方須自費派遣_________人到現場指導,為期_________天;如指導錯誤,乙方負責賠償損失。

3.甲方提供安裝除錯地點的住宿、交通及參加除錯、驗收的勞務、水、電、汽供應及原材料等。

4.雙方代表共同確認驗收合同標準。

第九條 附加裝置

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如發現本合同項下的機械裝置在配套生產時,還需增添新的裝置或測試儀器,可由雙方另行協商,予以補充。補充的內容仍應列入本合同範圍之內。

第十條 保險

裝置進口後由乙方投保。裝置所有權在付清貨款發生移轉後,如發生意外損失先由保險公司向投保人賠償,再按比例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裝置貨款。

第十一條 稅收與費用

本補償貿易專案中所涉及的一切稅收與費用的繳付,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稅收法律、法規辦理。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乙方不按合同規定購買補償商品或甲方不按合同規定提供商品時,均應按合同條款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由此所造成的經濟損失,並向對方支付該項貨款總值的_________%的罰款。

第十三條 履約保證

為保證合同條款的有效履行,雙方分別向對方提供由各自一方銀行出具的保函,予以擔保。甲方的擔保銀行為中國銀行_________行,乙方的擔保銀行為_________國_________銀行。

第十四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或遇特殊情況需要補充或變更內容,須經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方可有效。

第十五條 不可抗力

由於人力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一方或雙方不能履行合同有關條款,應及時向對方通報有關情況,在取得合法機關的有效證明之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有關合同義務,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仲裁

凡有關本協議或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則應提請_________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_________仲裁程式在_________進行仲裁。仲裁適用法律為_________國法律。該仲裁委員會作出的裁決是最終的,甲乙雙方均受其約束,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機關申請變更。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十七條 合同文字和生效時間

本合同用中、_________兩種文字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期滿後,雙方如願繼續合作,經向中國政府有關部門申請,獲得批准後,可延期_________年或重新簽訂合同。

第十八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_________份,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進出口貿易合作協議 篇11

甲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補償貿易內容

1.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____臺(套)裝置及其效能規格資料、輔助裝置和零、備、附件及試車用原材料(提供裝置另用附件詳列)。

2.甲方將用乙方提供的裝置所生產的_________產品,償付上述裝置的價款,也可用其他商品來償付。償付商品的品種、數量、價格、交貨條件等,詳見合同附件。

第二條補償方法

1.甲方分期開出以乙方為受益人的遠期信用證,分期、分批支付全部機械裝置的價款。

2.乙方開出以甲方為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證,支付補償商品的貨款。

3.當乙方支付貨款不能相抵甲方所開遠期信用證之金額時,乙方用預付貨款方式,在甲方遠期信用證到期之前匯付甲方,以便甲方能按時議付所開出的遠期信用證。

4.由於甲方所開立遠期信用證的按期付款以乙方開出即期證及預付貨款為基礎,所以乙方特此保證及時按合同規定開出即期證及預付貨款。

第三條補償商品

1.甲方用乙方提供裝置生產的商品(詳見附件),按每公曆月_________套(件)供應乙方。

2.對其他商品,雙方同意分批簽署供貨合同。供貨條件由雙方另議。

第四條償還方式

1.甲方自乙方提供裝置在甲方場地試車驗收後第_________個月起,每月償還全部裝置價款的_________%。

2.甲方可以提前償還,但應在_________天之前通知乙方。

3.在甲方用補償商品償還裝置價款期間,乙方按本合同有關規定,開立以甲方為受益人的足額、即期、不可撤銷、可分割可轉讓的'信用證。

第五條償還期限:限於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_個公曆月內償還完畢。

第六條補償商品作價

1.雙方商品均以_________(幣種)計價。

2.乙方提供的裝置及零、備、附件等均以_________(幣種)作價。

3.甲方提供的補償商品,按簽訂本合同時,甲方出口貨物的人民幣基價,以當時的人民幣對_________(幣種)的匯率折算成_________(幣種),或經甲方主管部門同意後,以_________(幣種)結算。

第七條雙方的利息計算

1.雙方議定,本合同項下的_________(幣種)及_________(幣種)的年利息分別為_________%和_________%。

2.甲方所開立的遠期信用證及乙方預付貨款的利息均由甲方負擔。

第八條技術服務

1.甲方自行將裝置在廠房就位。

2.在主要裝置安裝除錯時,乙方須自費派遣_________人到現場指導,為期_________天;如指導錯誤,乙方負責賠償損失。

3.甲方提供安裝除錯地點的住宿、交通及參加除錯、驗收的勞務、水、電、汽供應及原材料等。

4.雙方代表共同確認驗收合同標準。

第九條附加裝置

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如發現本合同項下的機械裝置在配套生產時,還需增添新的裝置或測試儀器,可由雙方另行協商,予以補充。補充的內容仍應列入本合同範圍之內。

第十條保險

裝置進口後由乙方投保。裝置所有權在付清貨款發生移轉後,如發生意外損失先由保險公司向投保人賠償,再按比例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裝置貨款。

第十一條稅收與費用

本補償貿易專案中所涉及的一切稅收與費用的繳付,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稅收法律、法規辦理。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乙方不按合同規定購買補償商品或甲方不按合同規定提供商品時,均應按合同條款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由此所造成的經濟損失,並向對方支付該項貨款總值的_________%的罰款。

第十三條履約保證

為保證合同條款的有效履行,雙方分別向對方提供由各自一方銀行出具的保函,予以擔保。甲方的擔保銀行為中國銀行_________行,乙方的擔保銀行為_________國_________銀行。

第十四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或遇特殊情況需要補充或變更內容,須經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方可有效。

第十五條不可抗力

由於人力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一方或雙方不能履行合同有關條款,應及時向對方通報有關情況,在取得合法機關的有效證明之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有關合同義務,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仲裁

凡有關本協議或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則應提請_________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_________仲裁程式在_________進行仲裁。仲裁適用法律為_________國法律。該仲裁委員會作出的裁決是最終的,甲乙雙方均受其約束,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機關申請變更。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十七條合同文字和生效時間

本合同用中、_________兩種文字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期滿後,雙方如願繼續合作,經向中國政府有關部門申請,獲得批准後,可延期_________年或重新簽訂合同。

第十八條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_________份,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進出口貿易合作協議 篇12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甲方出售,乙方購進貨物:

第一條貨物名稱、規格、包裝:,

出口貿易合同[智庫|專題]。

第二條貨物數量:

第三條貨物單價:。

第四條買賣貨物總值:

第五條貨物裝運期限:

第六條貨物裝運口岸:。

第七條目的口岸:

第八條貨物保險:由甲方按fa票金額投保。

第九條付款條件:乙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甲方為受益的人,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中國的中國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前開出。

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後天在中國到期。

第十條單據:甲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fa票,裝箱單/重量單。第十一條裝運條件:

①載運船隻由甲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並允許轉船,

②甲方於貨物裝船後,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乙方。第十二條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後,乙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附屬於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乙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甲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甲方應於收到異議後30天內答覆乙方。

第十三條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由於人力不可抗拒事故,是甲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的,甲方不負責任。但甲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乙方。如乙方提出要求,甲方應以掛號函向乙方提供由中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或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證明檔案。第十四條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約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十五條備註:。甲方(蓋章):甲方(蓋章):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電子郵箱:電子郵箱:年月日年月日

5篇有關進出口貿易合同範文(五)

甲 方:___________公司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公司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________ (以下簡稱買方)為一方,與________ (以下簡稱賣方),根據下列條款買方同意購買,賣方同意出售下列貨物,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 貨物名稱及規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質量和數量的保證

賣方保證商品系全新的且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和質量的各項指標,質量保證有效期為貨物到目的港後的_____個月。

第三條 單位及數量

單位:________ 數量:_________

第四條 生產國別和製造廠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包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單價及總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付款條件

1.離岸價條款

a.按合同規定賣方應在裝運之前30天用電報(或函件)通知買方合同號碼、品名、數量、價值、箱號、毛重、尺寸及何時可在發運港口交貨,以便買方訂艙。

b.若貨物系由郵寄(或空運),賣方應在發運前30天,按照第8條規定,用電報(或信件)通知買方大約的發貨期、合同號碼、貨物名稱、價格等。賣方在發貨後應立即用函電將合同號碼、貨物名稱、價格及發貨日期通知買方,以便於買方及時購買保險。

第八條 裝運口岸

裝運通知:賣方在裝貨結束後應立即用函電將合同號碼、貨物名稱、數量、發票價格、毛重、船名和船期通知買方。由於賣方未能及時通知造成買方不能及時買保險,則一切損失均由賣方負責。

第九條 裝運條件

1.海運:全套潔淨已裝船提單,作成空白抬頭,由發貨人空白背書註明“運費到付”/“運費付訖”並通知目的港的________公司。

2.航空郵包:____________提供一份空運單,註明“運費到付”/“運費已付”,交付買方。

寄一份航空郵包收據給買方。

3.發票5份,註明合同號碼和裝運嘜頭(若超過一個裝運嘜頭,發票應分開,細節應根據合同辦理)。

4.由製造廠開出一式兩份的裝箱單。

5.由製造廠開出的數量和質量證書一份。

6.在裝運之後,立即通過電報/或信件將有關裝運之細節通知買方。此外,賣方在裝船後的10天內,要用空郵另寄兩份所有上述檔案,一份直接寄給收貨人,另一份直接寄給目的口岸________公司。

第十條 目的港及收貨人

第十一條 裝運期限

收到不可撤銷信用證____ 天。

第十二條 裝運嘜頭

賣方應在每個箱上清楚地刷上箱號、毛重、淨重、體積及“防潮”、“小心搬動”、“此邊朝上”及裝運嘜頭等字樣。

第十三條 保險

□裝運後由買方自理。

□由賣方投保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交貨條件

第十五條 索賠

在貨物到達目的口岸之後的90天內,若發現商品的質量、規格或數量不符合合同之規定,則買方憑________檢驗局頒發的檢驗證書有權提出更換質量合格的新商品或要求賠償,且所有的費用(如檢驗費、保險費及裝卸貨費等)均由賣方負擔。但所提的索賠屬於保險公司或承運方的責任,則賣方不負責任。貨到目的口岸之後的12個月內,在使用過程中若由於質劣而出現損壞,買方應通過書面立即通知賣方並憑________檢驗局所頒發之檢驗證書為依據,提出索賠要求。根據買方的要求,賣方應負責立即排除缺陷,必要時,買方可自行排除缺陷,費用由賣方負責,若賣方收到上述要求之後1個月內未能答覆買方,則便視為賣方已接受要求。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內所述的全部商品,在製造和裝運過程中,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拖延裝運或無法交貨,則賣方概不負責。賣方應將上述的事故立刻通知買方,且在其後的14天內航空郵寄一份由政府簽發的事故證書給買方,作為證據。賣方仍應負責採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交貨,若事故持續超過10個星期,則買方有權取消合同。

第十七條 延遲交貨和罰款

本合同內所述的全部或部分商品,若賣方不能按時交貨或延遲交貨,且賣方同意罰款,則買方應同意其延遲交貨,但本合同第16條規定的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造成延遲交貨則不罰款,所罰的款項經協商可由付款銀行從付款中扣除。罰款不應超過延遲交貨的貨物總值之5%,罰款率每7天為0.5%,不足7天的天數按7天算。若賣方超過本合同規定的裝運時間10個星期仍然不能交貨,則買方有權取消本合同。儘管合同已取消,賣方仍然應毫不延遲地支付上述罰款給買方。

第十八條 仲裁

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爭執,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獲得解決,則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本合同由雙方簽署後生效,中英文正本各兩份,雙方各持一份為據,兩份具有同等的效力。

買方: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進出口貿易合作協議 篇13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E-mail:

E-mail: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公證方式

1.本協議由 公證處(以下簡稱公證處)提供公證備案,甲乙雙方共同遵守該公證處公告的有關公證規定與要求。

2.與本協議相關聯的商品銷售報價單資訊、商品購貨清單等法律檔案由甲乙雙方在 公證處備案後,通過傳真或特快信函郵寄方式轉給對方。

3. 公證處所儲存備案的以上第2款中所有法律檔案均為雙方解決爭議的法律憑證。

4. 公證處的傳真號碼: ,電話: 。

二、基本約定

1.甲方負責將乙方合法商品通過甲方向中國進行銷售,商品銷售價格見《進口商品報價單》(見附件1);乙方通過甲方向中國銷售的商品必須附有中文說明(包括商品包裝說明和商品說明書)。

2.

(1)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選擇其所在地的 提供產品質量認證和產品加工生產及其管理能力的信用評級服務,並提交評級報告。

(2)乙方確定本協議項下的年度貨物總交易額為 萬美元。

(3)乙方向甲方提交的《進口商品報價單》中內容由乙方以傳真方式在公證處備案,並領取公證備案回執,乙方可通過網際網路向甲方經營的 網站( )的進口銷售報價欄目提交公證後的《進口商品報價單》;乙方報價後必須將商品彩色照片的電子文件通過網際網路提交給甲方,並在該商品照片電子文件中標明該商品的廠家編號和商品應用碼。

(4)乙方應及時訪問甲方經營的 網站( ),瞭解交易指南、報價單填寫說明和業務公告等內容,積極配合甲方進行產品銷售業務,乙方在該網站所釋出的資訊不得違反中國有關法律法規。

(5)如果乙方擁有網站,應該將在“ 網”銷售的商品在乙方網站上加以宣傳,宣傳時必須標明該商品在“ 網”的商品應用碼。

(6)如乙方委託甲方在中國所銷售的商品需要向中國有關部門申請辦理銷售許可證,乙方可以委託甲方辦理有關手續,但應向甲方提交所需檔案、商品樣品,並承擔有關費用。

3.乙方可以修改商品資訊,但應將修改的內容傳真至公證處備案後方可向甲方提交修改申請。甲方只接受乙方向公證處傳真備案的《進口商品報價單》的全部內容和乙方向公證處傳真備案的修改內容,乙方還應通過網際網路向甲方經營的 ( )提交該內容,甲方在使用或公佈該內容時,不得對乙方提交的內容進行任何修改加工(甲方只使用乙方提交的經公證處公證備案的最新內容)。

4.甲方同意乙方將乙方網站與甲方“ ”網站( )進行善意連結。

5.

(1)甲方根據本協議的約定,按乙方向甲方提交的《進口商品報價單》中的產品銷售資訊在中國銷售乙方產品,甲方根據《進口商品報價單》中的產品銷售資訊以傳真方式向乙方提交《 商品進口購貨清單》(見附件2,簡稱《購貨清單》),作為甲方向乙方購貨的憑證。

(2)甲方將《購貨清單》在公證處備案後以傳真方式提交給乙方,乙方應在24小時內以傳真方式確認是否收妥《購貨清單》傳真函。如果乙方在48小時內仍然沒有以傳真方式對是否收妥《購貨清單》向甲方進行確認,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單獨向為乙方開具交易保證金付款保函的銀行發出《違約通知單》(見附件3),並按本協議第十條之規定處理。

(3)甲方收到乙方確認收妥《購貨清單》的傳真函 日內向乙方開具以乙方為受益人的100%不可撤銷即期跟單信用證,信用證規定的可議付金額為乙方向甲方開具銷售發票金額的95%。

6.《 商品進易服務協議》與其關聯的《進口商品報價單》、《購貨清單》等法律檔案不可分割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甲方優先擁有乙方商品在中國市場銷售的獨家代理權,具體方式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合同。

三、交易保證金條款

1.為保證本協議的執行,乙方按其確定年度貨物總交易額的4%交納交易保證金(最低不少於USD20__),即乙方保證其可以接受的《購貨清單》的貨物的總值不得超過其可用的交易保證金的25倍。交易保證金交納方式: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乙方向甲方開具以甲方為受益人的甲方認可的《交易保證金付款保函》[格式見附件4,簡稱《付款保函》,《付款保函》上必須註明本協議編號]。該保證金使用期限為本協議有效期限延長6個月,到期後,甲方將《付款保函》退還給為乙方開具《付款保函》的銀行登出。《付款保函》由甲方確認生效後,乙方方可通過網際網路向甲方網站中的進口銷售報價欄目提交《進口商品報價單》。

2.如乙方未按《購貨清單》約定的期限、地點、品種或數量向甲方供貨,甲方有權以傳真方式向為乙方開具《付款保函》的銀行直接扣收《購貨清單》中違約貨物金額的4%的違約金。

3.交易保證金可迴圈使用,乙方可根據業務需求追加或減少交易保證金。

四、音視訊資訊釋出

1.甲方獨家代理乙方在“ ”中播發乙方的企業和商品音視訊資訊(簡稱商品資訊)的業務。

2.乙方應 公司公佈的寬頻資料廣播網進易資訊播發說明的要求提交檔案和載有音視訊資訊的光碟(AVI格式)。

3.通過 公司的稽核後,乙方應按播發說明的要求支付商品資訊播發費。

4.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如果乙方提交的檔案和音視訊資訊的內容沒有通過 公司的稽核,乙方應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向甲方支付800美元的商品資訊播發業務代辦服務費,並按中視公司的要求修改相關資訊重新提交。

5.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如果乙方提交的檔案和音視訊資訊的內容仍沒有通過中視公司的稽核,甲方有權單獨終止執行本協議,已收取的商品資訊播發業務代辦服務費不予退回。

五、產品責任條款

1.乙方應委託甲方在甲方指定的保險公司對其通過甲方銷售至中國的所有產品投保產品責任險。

2.乙方需向 集團下屬 公司(簡稱: )提供用於檢測的樣品(數量要滿足 對檢測數量的要求),並委託 對樣品鉛封儲存半年(乙方承擔相應費用),期滿後乙方應重新提供用於檢測的樣品;發生質量糾紛時,雙方同意由 對該樣品進行檢測,該檢測結果作為質量標準,檢測費用由甲方先行墊付,最終由責任方承擔。

3.乙方應承擔由於其產品質量問題給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損失。甲方有義務轉交乙方相關中國買方索賠憑證,主要包括:索賠書、中國商檢機構出具的相關證明等檔案。

六、商品檢測和貨物交割

1.乙方在每批貨物裝運前應委託乙方所在地的 對裝運的貨物進行商品品種和數量檢測(乙方承擔檢測費用),並由 出具品種和數量正本檢測報告(簡稱《檢測報告》),該檢測報告內容必須與《購貨清單》中載明的品種和數量描述內容完全相符。

2.

(1)甲乙雙方指定 公司為《購貨清單》中貨物的承運人,該承運人出具的正本貨物提單中載明的內容(時間、地點等)須與《購貨清單》中載明的內容(時間、地點等)相符。承運人聯絡方式如下:

(2)甲乙雙方以承運人簽發的正本提單中載明的交貨時間和交貨地點為貨物實際交貨時間和交貨地點,該實際交貨時間應在《購貨清單》中規定的最遲一批貨物交貨期限內。

(3)如因甲方或承運人的原因造成交貨時間和交貨地點的變化,甲方應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變更後的貨物交貨時間和交貨地點。

(4)上述貨物備妥之後,乙方須在不遲於每批貨物交貨期限前 日以傳真方式向甲方提交 出具的檢測報告,由甲方進行確認。

(5)如甲方對乙方以傳真方式提交的 出具的品種和數量的檢測報告內容無異議,甲方應向乙方傳真《裝運通知單》(見附件5),乙方應按照《裝運通知單》和《購貨清單》的約定將貨物交付給承運人;如甲方對檢測報告的內容有異議,甲方應向乙方傳真《違約通知單》,並按本協議第十條之規定處理。

3.乙方將對《購貨清單》所售貨物進行適當完全的包裝,以適於長距離的遠洋或內陸運輸,能夠很好地保護貨物,防止潮溼、溼氣、震動、生鏽、粗暴處理。特殊貨物包裝要求另議。乙方對由於其不適當和不良的包裝所導致的任何破壞和損失負責。

4.乙方必須在每個運輸包裝物上標明合同編號、包裝號碼、體積、毛重、淨重,以及“本面向上”、“小心輕放”、“切勿受潮”等裝運標誌。

5.乙方的交貨期限為甲方向乙方開具不可撤消即期跟單信用證 日後且在《購貨清單》中載明的交貨期限內。

七、交易費用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購貨清單》貨款總額5%的金額作為交易費用,甲方向乙方開具同等金額的商業發票。

八、付款條款(即期信用證開證條款)

乙方按甲方《購貨清單》約定的期限、地點、品種和數量交給承運人後,憑以下單據向銀行議付信用證,信用證規定的可議付金額為乙方向甲方開具銷售發票金額的95%:

1.乙方開具100%貨物價值的銷售發票,乙方在銷售發票右上角註明相應的《購貨清單》編號,否則將被甲方作為無效發票退回。

2.乙方提供其所在地的 出具的商品品種和數量正本檢測報告,該檢測報告內容須與《購貨清單》中載明的品種和數量描述內容完全相符。

3. 公司出具的正本貨物提單,該提單內容(時間和地點等)須與《《購貨清單》中載明的內容(時間和地點等)相符,並在該提單上註明《購貨清單》編號。

4.乙方出具的重量單或裝箱單(如果包裝箱是木箱包裝需向甲方提交燻蒸證明)、原產地證書。

九、樣品採購條款

1.採購方式:

(1)乙方按本協議《樣品寄售清單》(見附件6)向甲方提供樣品存放於甲方指定的公共保稅庫,並承擔保稅庫所在地的進口報關費、內陸運雜費等費用(簡稱雜費:240美元/批次,發貨前電匯至甲方指定帳戶);每次發貨後乙方應傳真發貨通知及進口單據(發票、裝箱單、提/運單等相關單據);如貨物到港後甲方仍未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雜費,甲方有權不辦理進口清關手續,由此產生的額外費用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應在貨物實際銷售後支付對應部分的90%的貨款(以中國北京海關出具的進口報關單為付款依據)或按乙方指示將貨物退運(退運相應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商品的樣品庫存不足其確定數量的50%時,甲方以傳真形式向乙方簽發《補貨通知單》(見附件7);乙方按其內容要求將樣品運至甲方指定的公共保稅庫,並承擔保稅庫所在地的進口報關費、內陸運雜費等費用。

(3)該樣品特指與 鉛封儲存樣品一致的用於保稅寄售的商品。

2.付款方式:

(1)乙方通過甲方網站查詢其寄售樣品的訂購情況。

(2)每月 日前,甲方將上月的樣品銷售統計傳真至乙方。

(3)乙方確認無誤後,甲方按清單總額扣除10%的服務費後將樣品款電匯至乙方指定帳戶,並向乙方郵寄樣品貨款10%金額的商業發票(甲方在商業發票上註明《 進口樣品訂購清單》編號)。

十、違約處理條款

1.乙方未按本協議第二條中第5(2)條款的約定在規定期限內以傳真方式向甲方確認是否收妥甲方傳真給乙方的《購貨清單》,視為乙方違約。

2.乙方未按《購貨清單》約定的期限、地點、品種或數量向甲方供貨,視為乙方違約;其中品種數量是否違約以乙方所在地的 出具的商品檢測報告內容與《購貨清單》中載明的品種和數量描述內容完全相符為標準,期限和地點是否違約以承運人出具的正本貨物提單內容與《購貨清單》中載明的內容(時間和地點等)相符為標準。

3.乙方在《購貨清單》約定的交貨期限之後交貨,仍然視為違約,如果《購貨清單》項下的中國買方不接收乙方貨物,乙方無權獲得相應的貨款,並應自行處理貨物,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如果《購貨清單》項下的中國買方同意接受乙方貨物,乙方仍可獲得《購貨清單》一定比例的貨款,乙方可獲得貨款的支付比例、時間由甲方確定。

4.乙方發生以上“1.2.3”《購貨清單》項下的違約行為時,甲方有權單獨向為乙方開具交易保證金付款保函的銀行發出《違約通知單》,並向該銀行直接扣收《購貨清單》貨款金額4%的違約金。

5.因乙方原因未按《 商品進口購貨合同》規定向甲方供貨而造成甲方商業利益受到損失,除了甲方扣收《 商品進口購貨合同》貨款金額4%的違約金外,乙方還應賠償甲方商業利益受到的損失。

6.由於乙方發生違約,《購貨清單》項下的中國買方拒絕接受貨物或退貨時,甲方可協助乙方將貨物運回,運費等相關費用由乙方向甲方提前支付。

十一、協議終止條款

1.發生本協議第四條第5款之情形,本協議終止。

2.當乙方發生違約或因商品質量問題給甲方的中國購貨方造成損失拒不承擔經濟責任時,甲方有權單獨終止本協議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3.本協議有效期限到期,如甲乙雙方不再續簽,而且甲乙雙方均履行完甲方已發出且被乙方接受生效的全部《購貨清單》約定的相應義務後,本協議自然終止。

十二、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洪水等自然災害、戰爭、罷工等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照《購貨清單》中的約定交貨時,須向甲方提供其所在國相關機構出具的證明材料,經雙方協商《購貨清單》可以延遲履行,甲方不得扣收乙方未能履行供貨部分對應的4%供貨履約保證金。

十三、爭議

甲乙雙方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爭議無法協商解決,則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在北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實體法律進行仲裁。

十四、有效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英文作為對中文的解釋,如有差異以中文為準。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附件:

IMPORT TRANSACTION SERVICE AGREEMENT

Party A:

Party B:

Address:

Address:

Post Code:

Post Code:

Tel.:

Tel.:

Fax:

Fax:

E-mail:

E-mail:

Party A and Party B hereof signed this agreement on the basis of fair, voluntary, and mutual -benefit according to 《Contract Law of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rization

(1)This agreement is notarized and recorded by the Notary Public Office, , the PRC(hereinafter called“Notary Office”) and both parties shall follow the relative regulations and requirements of the Notary Office.

(2)The relative legal documents, such as quotation sheet information of commodity sales and purchase sheet, etc. shall be sent to the other party by fax or express mailing after being put on records at the Notary Office by the two parties.

(3)All the legal documents recorded by the Notary Office which mentioned in above clause 2 are to be regarded as legal evidence for settling disputes.

(4)Notary office:Fax: ,Tel: .

cipal Clauses

(一)Party A is responsible for selling the legitimate commodities of Party B in China. Price of commodities refers to 《Import Commodity Quotation Sheet》(the enclosure 1) commodities of Party B sold in China through Party A must be enclosed with explanation in Chinese(including commodity packing explanation and commodity explanation).

(二)

(1)Party B shall choose audit services to verify its production capabilities and quality control systems which supplied by local affiliate in Party B's country according to require of Party A. Party B shall present grade report of to Party A.

(2)Party B confirms that the total annual transaction amount of commodity under this agreement is USD .

(3)Party B shall put the 《Import Commodity Quotation Sheet》on records at the Notary Office by fax which presented to Party A and get receipt of notarization and records. Party B shall present the《Import Commodity Quotation Sheet》in the Import Quotation Column on www. . Party B shall present the colored photo of commodity via internet to Party A and must indicate Supplier Code and Commodity Code together with the photo.

(4)Party B shall visit Party A 's wed site( ) in time and find out the transaction guide, filling explanation of quotation and business announcement, etc. Party B shall assist Party A to sell its products. All information issued in Party A 's wed site by Party B shall not be against Chinese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5)Party B shall publicize the commodities which being sold through Party A on its own web site if he has and Commodity Code must be indicated when publicizes.

(6)If the commodities sold in China of Party B need sales license which is applied to Chinese related departments, Party B may consign Party A to deal with it. Party B shall offer documents and samples needed and bear relevant expenses.

(三)Party B may amend commodity information. Party B presents Party A the amendment application only after notarizing and recording all contents of amendment at the Notary Office. Party A only accepts the entire contents of 《Import Commodity Quotation Sheet》and amendment which have been recorded at the Notary Office by fax. Party B shall also present the same contents to www. via. internet. Any amendment from Party A about the contents presented by Party B is forbidden when Party A uses or publicizes the above mentioned contents(viz. Party A only uses the newly contents Party B presents and have be notarized and recorded at the Notary Office).

(四)Party A agrees Party B to link Party B's web site with www. .

(五)

(1)Party A shall sell Party B's commodities according to the details in the 《Import Commodity Quotation Sheet》 provided by Party B in China. Party A shall present the《NCEN Import Purchase Sheet》(the enclosure 2,for short 《Purchase Sheet》)to Party B by fax as the proof of order according to the sales information of《Import Commodity Quotation Sheet》.

(2)Party A shall fax the《Purchase Sheet》to Party B after putting it on records at the Notary Office. Party B must confirm the receipt of the《Purchase Sheet》by fax within 24 hours. Shall Party B not confirm the receipt of the《Purchase Sheet》by fax within 48 hours, Party B breaks the contract. Party A will issue 《Default Advice》(the enclosure 3)to Party B and deal with it according to the clause 某 of this agreement.

(3)Party A shall issue an Irrevocable Documentary Letter of Credit at sight in favor of Party B with 100% invoice value within 7days after receiving the fax of《Purchase Sheet》which Party B confirmed and well received. The stated negotiable amount of the L/C is 95% value of sales invoice presented to Party A by Party B.

(六)《NCEN Import Transaction Service Agreement》 is indivisible with the relevant 《Import Commodity Quotation Sheet》and the《Purchase Sheet》,etc. Those have the same legal effect.

(七)Party A shall have the priority to be the exclusive agent of Party B's commodities in China and the two parties negotiate and sign contract later.

saction Deposit

(1)To ensure the execution of this agreement, Party B shall pay 4% value of the annual total transaction amount of commodity confirmed by Party B as the deposit(not less than USD2,000) means that the total amount of goods in orders which can be accepted by Party B shall not exceed 25times of amount of the deposit available. Render way of the transaction deposit:Within 5 days after signing this agreement Party B shall issue a Letter of Guarantee for Deposit Payment to Party A from a bank authorized by Party A and in favor of Party A (L/G format is listed in the enclosure 4, for short L/G for payment, this agreement number must be marked in the L/G) deposit is valid till 6 months after the validity of this agreement. Party A shall return the L/G to the issuing bank for cancellation upon expiry. After the L/G has been confirmed by Party A and become effective , Party B presents the 《Import Commodity Quotation Sheet》in the Import Quotation Column on www.  via internet.

(2)Shall Party B fail to deliver according to the time, place, variety or quantity which are stipulated in the 《NCEN Import Purchase Sheet》, Party A has the right to deduct 4% value of goods in default by fax from the bank which issued the L/G.

(3)The deposit can be used circularly. Party B may increase or decrease the deposit according to the business needs.

aration of Audio & Video Information

(1)Party A shall broadcast Party B's enterprise and commodity audio & video information(for short commodity information)in on behalf of Party B exclusively.

(2)Party B shall present documents and disk of audio & video information(AVI format) to which is subordinate to , according to the requirement of Import Transaction Information Broadcast Notification.

(3)Verified by , Party B shall pay the commodity information broadcast charge according to Import Transaction Information Broadcast Notification.

(4)Shall documents and disk of audio & video information which Party B presented fail to pass verification of within 30days after this agreement being signed, Party B shall pay USD800 to Party A within 40days after this agreement being signed as service charge of commodity information broadcast and represent the documents and information to after amending accordingly.

(5)Shall documents and disk of audio & video information which Party B presented fail to pass verification of within 90days after this agreement being signed, Party A has the right to terminate this agreement unilaterally and service charge of commodity information broadcast will not be returned to Party B.

uct Liability Clauses

(1)Party B shall consign Party A to apply Product Liability Insurance for all of its products sold in China through Party A.

(2)Party B shall provide samples for inspection to Standards Technical Services Co., Ltd.(for short: )which is subordinate to Switzerland Group(the quantity shall meet the inspection demands of ). Party B shall assign to seal the samples for keeping for half a year and provide once again when expires(Party B bears the corresponding charges) disputes about quality take place, both parties agree to inspect the sealed samples and accept inspection result as quality standard. Inspection charges will be paid for first in advance by Party A and born by the party being at fault finally.

(3)Party B shall bear all the losses caused to Party A owing to the quality problems of Party B's products. Party A has the obligation to provide Party B the claim documents from the Chinese buyer, which includes claim letter, certificate issued by Chinese inspection institute and other relevant documents.

ection and Transaction

(一)Party B shall consign its local to inspect the batch goods about variety and quantity before loading every time(Party B bears inspection charges). shall issue the original inspection report of which contents must be in accordance with description of variety and quantity stipulated in the《Purchase Sheet》absolutely.

(二)

(1)Both parties appoint as Carrier of this agreement. Contents (time and place, etc.) of the original B/L issued by the Carrier shall be in accordance with contents (time and place, etc.) stipulated in the 《Purchase Sheet》act the Carrier as follows:

(2)Both parties take delivery time and delivery place recorded in the original B/L issued by the Carrier as actual delivery time and delivery place. The actual delivery time shall be within the latest shipping date of the last lot stipulated in the 《Purchase Sheet》.

(3)Party A shall inform Party B in written the delivery time and delivery place after altering if the delivery time and delivery place are altered because of the reason of Party A or the Carrier.

(4)After the goods being ready, Party B shall fax the inspection report issued by to Party A for confirmation not later than 12days before the latest delivery time of each delivery.

(5)If Party A has no disputes about the contents of the inspection report issued by which Party B faxed, Party A should fax Party B the 《Shipping Advice》(the enclosure 5)y B shall deliver the goods to the Carrier according to the stipulation in the 《Shipping Advice》and 《Purchase Sheet》. If Party A has disputes about the contents of the inspection report, Party A shall fax Party B the 《Default Advice》and deal with it according to clause 某 of this agreement.

(三)Party B shall pack the commodities under the《Purchase Sheet》in packages suitable for long distance ocean or inland transportation, protecting the commodities against moisture, shock, rustiness and rough handling. Packing of special commodities may be discussed by both parties separately. Party B shall be responsible for any damages and losses caused by the improper and poor package.

(四)Party B shall mark on each package the Contract No., Package No., Measurement, Gross Weight, Net Weight, and marks such as “THIS SIDE UP”,“HANDLE WITH CARE” and “KEEP AWAY FROM MOISTURE”, etc.

(五)The latest shipping date of Party B must be 20days after Party A issuing the irrevocable documentary L/C at sight but within the latest shipping date stipulated in the《Purchase Sheet》.

saction Charges

Party B hereof agrees to pay 5% value of the total amount of《Purchase Sheet》as commission. Party A shall issue commercial invoice at same amount to Party B.

ent(clauses in the L/C)

After delivering goods to the Carrier according to the time, place, variety and quantity stipulated in the《Purchase Sheet》,Party B may negotiate the L/C from the issuing bank with the following documents, the stated negotiable amount of the L/C is 95% value of sales invoice presented to Party A by Party B.:

(1)Party B shall issue the sales invoice of 100% commodity value, and indicate the corresponding 《Purchase Sheet》No. on the upper right corner of the invoice. Otherwise the invoice will be non-valid and returned to Party A.

(2)Party B shall present original inspection report about commodity variety and quantity issued by its local , and the contents of the report must be in accordance with description of variety and quantity stipulated in the 《Purchase Sheet》absolutely.

(3)Contents(time and place, etc)of the original B/L issued by shall be in accordance with contents(time and place, etc)stipulated in the 《Purchase Sheet》 absolutely. The 《Purchase Sheet》No. must be indicated in the B/L.

(4)Weight list or packing list issued by Party B (if wooden case is used, certificate of fumigation must be presented to Party A), and certificate of origin.

hase of Samples

(一)Purchase Way

(1)Party B shall supply samples to store in the appointed bonded warehouse according to the 《Samples Consignment Sheet》(the enclosure 6)of this agreement and bear the local charges such as import clearing customs charges, inland freight and incidentals, etc.(for short incidentals :USD240/batch, and must be paid to the account appointed by Party A before sending the goods.)Party B shall fax the shipping advice and import documents(invoice, packing list and B/L or airway bill, etc.)to Party A after sending the goods every time. Party A has the right to refuse to deal with the import clearing customs if not having received the mentioned incidentals after goods arrived. Party B shall bear the additional expenses accordingly by himself. Party A shall pay corresponding 90% value of the goods after actual selling(according to the import customs declaration issued by Beijing Customs)or send the goods back according to Party B's indication(Party B bears the relevant return charges).

(2)Party A will send Party B the 《Replenishment Advice》(the enclosure 7)by fax when the samples in stock are less than 50% of confirmed quantity. Party B shall send samples to the appointed bonded warehouse according to the 《Replenishment Advice》 and bear the local charges such as import clearing customs charges, inland freight and incidentals, etc.

(3)This sample particularly refers to the consigned commodity as same as the sample which is sealed by .

(二)Payment:

(1)Party B may inquire about the details of sample orders via Party A's web site www.

(2)Party A shall fax ultimo sales sheet to Party B before the 5th of every month.

(3)Party A will arrange the payment by T/T to the account appointed by Party A according to the total amount of the sheet deduct 10% commission after Party B confirming and send Party B the commercial invoice which amount is 10% value of the total amount of the sheet by post(Party A shall mark the《NCEN Import Sample Order》No. in the commercial invoice)

ch of Contract and Penalty

(1)Shall Party B not confirm the receipt of《Purchase Sheet》by fax to Party A according to the stipulation of clause II 5(2)of this agreement in prescribed time-limit, Party B breaks the contract.

(2)Shall Party B fail to deliver according to time, place, variety or quantity stipulated in the《Purchase Sheet》, then Party B breaks the contract. The inspection report issued by shall be the standard of adjudicating if Party B fails to deliver according to variety and quantity stipulated in the 《Purchase Sheet》. The original B/L issued by shall be the standard of adjudicating if Party B fails to deliver according to time and place stipulated in the 《Purchase Sheet》.

(3)Shall Party B deliver after the latest shipping date stipulated in the 《Purchase Sheet》, it is still regarded as breach of contract. If the Chinese buyer under the 《Purchase Sheet》 does not accept the goods, Party B has no right to get any payment and shall deal with the goods by himself. All the related expenses shall be born by Party B. If the Chinese buyer accepts the goods, Party B can proportionally get some payment. The 4% value of the goods in default shall be deducted as penalty still. The proportion and time of the payment are at Party A's option.

(4)Shall Party B have breach of contract actions under the above “1.2.3” clauses, Party A has the right to issue《Default Advice》 unilaterally to the bank which issue the L/G for transaction deposit payment for Party B and deduct 4% value of goods of 《Purchase Sheet》 form the bank as penalty directly.

(5)Party B shall compensate Party A the losses caused by Party B's failure to deliver according to the 《Purchase Sheet》. Not only the 4% value of goods in default shall be deducted as penalty, but also Party A's losses in business profit shall be compensated by Party B.

(6)Shall the Chinese buyer under the 《Purchase Sheet》refuse to accept the goods or return the goods because of Party B's breach of contract, Party A could help Party B to take the goods back. Party B shall pay Party A the freight and other related expenses in advance.

ination of the Agreement

(1)In the situation of clause IV 5,this agreement will be terminated.

(2)Party A has the right to terminate this agreement unilaterally and doesn't bear the liability for breach of contract when Party B breaks the contract or causes losses to Party A or the Chinese buyer because of Party B's products quality problem.

(3)This agreement will be naturally terminated after the expiry date if both parties do not renew it and both parties have fulfilled all the obligation in the 《Purchase Sheet》 which is issued by Party A and efficient after being accepted by Party B before the termination.

e Majeur

Party B shall present Party A the certificate issued by its local relevant institution if Party B can not perform according to the 《Purchase Sheet》 due to Force Majeure events such as natural disaster, war and strike, etc. The 《Purchase Sheet》 could be extended to fulfill after both parties negotiating about it.

Party A shall not deduct 4% value of goods in default from the deposit as penalty.

utes

All disputes in connection with this agreement or the execution thereof shall be settled friendly through negotiation. In case no settlement can be reached between the parties, the case under disputes could be submitted to the 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for arbitration in accordance with the substantive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Beijing.

dity

This contract will come into effect after it is signed by two parties and be valid for one year. English version is translated from Chinese version for information only. Shall any discrepancy arise, the Chinese version prevails.

Party A(Signature):

Party B(Signature):

進出口貿易合作協議 篇14

簽約地點: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經協商同意按下列條款成交:

一。貨物名稱、規格和質量:

二。數量:

三。單價及價格條款:

(除非另有規定,“FOB”、“CFR”和“ CIF”均應依照國際商會制定的《20__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辦理。)

四。總價:

五。允許溢短裝:___%。

六。裝運期限:

收到可以轉船及分批裝運之信用證___天內裝運。

七。付款條件:

買方須於____前將保兌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的、可分割的'即期付款信用證開到賣方,該信用證的有效期延至裝運期後_____天在中國到期,並必須註明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

買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開出信用證,賣方有權發出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買方對本合同未執行的全部或部份,或對因此遭受的損失提出索賠。

八。包裝:

九。保險:

按發票金額的___%投保_____險,由____負責投保。

十。品質/數量異議:

如買方提出索賠,凡屬品質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凡屬數量異議

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對所裝貨物所提任何異議於保險公司、輪船公司、其他有關運輸機構或郵遞機構所負責者,賣方不負任何責任。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

進出口貿易合作協議 篇15

賣方:____

合同號碼:____

買方:____

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

───────────────┬────────┬─────┬─────

(1)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嘜頭 │  (2)數量   │ (3)單價 │(4)總值

───────────────┼────────┼─────┴─────

包裝:小捆70~120千克及/或大 │賣方有權在3%以內│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傭

捆500~1000千克        │多裝或少裝   │金 %按FOB值計算

───────────────┴────────┴───────────

(5)裝運期限:

(6)裝運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9)付款條件: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的人,

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

單據在中國的中國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後十五天在中國到期。

(10)單據: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

單: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11)裝運條件:

1)載運船隻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並允許轉船。

2)賣方於貨物裝船後,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

通知買方。

(12)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後,買方如發現貨物

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附屬於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

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於貨

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

內提出。賣方應於收到異議後30天內答覆買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於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

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如買方

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或有關機構出具

的事故的證明檔案。

(14)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

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

裁機構的仲裁程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15)備註:

賣方:____(蓋章)

代表人:____(簽字)

買方:____(蓋章)

代表人:____(簽字)

__年__月__日訂立

進出口貿易合作協議 篇16

買方:

地址:

電報:

賣方:

地址:

電報:

電傳:

本合同由買賣雙方商訂,在合同項下,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買賣下述商品;

第一條 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

第二條 合同總值

第三條 原產國別及製造廠商

第四條 裝運港

第五條 目的港

第六條 裝運期

分運:

轉運:

第七條 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和長途內陸運輸,防潮、防溼、防震、防鏽,耐野蠻裝卸,任何由於賣方包裝不善而造成的損失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 麥頭

賣方須用不褪色油漆於每件包裝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淨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輕放”、“切勿受潮”等樣及下列麥頭:

麥 na

第九條 保險

轉運後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 付款條件

1、買方在收到備貨電傳通知後轉運期前30天,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售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 %,計 。中國銀行行收到下列單證經核對無誤後,承付信用證款項:

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套副本,註明“運費待收”,空白臺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

商業發票一式五份,註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麥頭。

裝箱單一式四份,註明每包貨物數量、毛重和淨重。

由製造廠家出具並由賣方簽署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提供全套技術檔案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裝運後即刻通知買方啟運日期的電報/電傳副本一份。

2、賣方在裝船後10天內,須掛號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檔案,一份寄買方,兩份寄目的港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

3、中國銀行收到合同 中規定的、經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後,承付合同總值的 %,金額為 。

4、買方在付款時,有權按合同第15、18條規定扣除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罰款金額。

5、一切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均由買方承擔,一切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均由賣方承擔。

第十一條 裝運條款

1、賣方必須在裝運期前45天,用電報/電傳向買方通知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發票金額,件數,毛重,尺碼及備貨日期,以便買方安排訂倉。

2、如果貨物任一包裝達到或超過重20噸,長12米、寬2.7米、高3米,賣方應在裝船前50天,向買方提供五份包裝圖紙,說明詳細尺碼和每件重量,以便買方安排運輸。

3、買方必須在預計船抵達裝運港日期前10天,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和裝運港船方代理,以便賣方安排裝船。

4、船按期抵達裝運港口,如果賣方未能備貨待裝,一切空倉費和滯期費由賣方承擔。

5、在貨物越過船舷脫離吊鉤前,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賣方承擔。在貨物越過船舷脫離吊鉤後,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買方承擔。

6、賣方在貨物全部裝運完畢後48小時內,須以電報/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載貨船名和啟運日期。如果由於賣方未及時電告買方,以致貨物未及時保險而發生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第十二條 技術檔案

1、下述全套英文字技術檔案應隨貨物發運:

基礎設計圖。

接線說明書,電路圖和氣/液壓連線圖。

易磨損件製造圖紙和說明書。

零備件目錄。

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賣方應在簽訂合同後60天內,向買方或使用者掛號航空郵寄本條(1)款規定的技術檔案,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和拒付貨款。

第十三條 保質條款

賣方保證貨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藝製成,嶄新、未曾使用,並在各方面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效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 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 檢驗條款

1、賣方/製造廠必須在交貨前全面、準確地檢驗貨物的質量、規格和數量、簽發質量證書,證明所交貨物與合同中有關條款規定相符,但此證明書不作為貨物的質量、規格、效能和數量的最後依據。賣方或製造廠商應將記載檢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證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港之後,買方須申請中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格和數量進行初步檢驗並簽發驗證說明書。如果商檢局的檢驗發現到貨的質量、規格或數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到港後

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提出索賠。

3、如果發現貨物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貨物在本合同第13條所規定的保證期內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檢局檢驗,並有權依據商檢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於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須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限 天。

第十五條 索賠

1、如果賣方對貨物不符合本合同規定負有責任且買方按照本合同第13條和第14條規定,在檢驗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徵得買方同意後,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種或幾種理賠:

同意買方退貨,並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償還買方,並承擔買方因退貨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及監管保護所退貨物一切其它必要的費用。

按照貨物的質量低劣程度、損壞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的金額將貨物貶值。

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效能的部件替換有瑕疵的部件,並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延長。

2、如果賣方在收到買方索賠書後一個月之內不予答覆,視為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應按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期限相應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或終止時儘快電告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14天內將有關當局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續超過120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郵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 仲裁

1、 雙方對執行合同時發生的一切爭執均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解決,則可訴諸仲裁。

2、仲裁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式進行仲裁,也可提交雙方同意的第三國仲裁機構。

3、仲裁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行,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除非仲裁機構另有裁定。

4、仲裁期間,雙方須繼續執行合同中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其他條款。

第十八條 延期和罰款

如果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買方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通過在議付行付款時扣除,但罰款總額不超過延期貨物總值的5%計算,少於7天者按7天計。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定船期十星期時,買方有權取消合同。儘管取消合同,但賣方仍須立即向買方交付上述規定罰款。

第十九條 附加條款(如果上述任何條款與下列附加條款不一致時,應以後者為準)

此鑑:

本合同由雙方於 年 月 日用 文簽署。原本一式 份,買賣雙方各執 份。本合同以下述第( )款方式生效。

1、立即生效。

2、合同簽署後 天內,由雙方確認生效。

買方: 賣方:

簽名: 簽名:

進出口貿易合作協議 篇17

賣方:____

合同號碼:____

買方:____

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

(1)貨物名稱、規格

(2)數量

(3)單價

(4)總值

包裝及嘜頭

包裝:小捆70-120千克及

賣方有權在3%以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佣金%/或大捆500-1000千克內多裝或少裝

按f.o.b.計算

(5)裝運期限:

(6)裝運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險:

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9)付款條件:

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中國的'中國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後十五天在中國到期。

(10)單據:

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11)裝運條件:

1、載運船隻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並允許轉船。

2、賣方於貨物裝船後,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12)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

貨到目的口岸後,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除屬於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於收到異議後30天內答覆買方。

(13)人力不可抗拒:

由於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如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或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的證明檔案。

(14)仲裁: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15)備註:

賣方:__(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方:____(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進出口貿易合作協議 篇18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本進出口代理合同由上述各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訂立。

鑑於:

1、甲方決定獨家發起,採取社會募集的方式設立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並將股份公司的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乙方為經甲方批准設立的股份公司籌委會。在股份公司籌建期間,由乙方代表股份公司辦理與股份公司設立、股票發行與上市有關的一切事宜。

3、甲方有權在核定的經營範圍內代理其集團成員的進出口業務。

4、股份公司成立後,將成為集團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在進出口方面的業務將由甲方代理。

5、甲、乙雙方同意,自股份公司依法設立之日,本合同所規定的乙方所享有及承擔的一切權利和義務,均自動轉由股份公司享有和承擔,本合同的乙方即為股份公司。

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本著“平等、自願、互利有償”的原則,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代理許可權:

1、甲方確認,甲方經主管部門批准,具備代理乙方進出口業務的權利。

2、甲方同意在其進出口許可權許可範圍內,代理乙方辦理生產經營中所需之進出口{業務,以便乙方進口維持其生產所必需的物品,並根據具體情況安排出口。

第二條代理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協助股份公司辦理進出口批文。負責對外談判,代表股份公司對外簽約。負責對i外執行合同,包括對外開證、結算、結匯、對外索賠等,並隨時向股份公司通報情況。負責提供外方及國內有關部門的資料、單據以便股份公司及時做財務處理。

2、股份公司的權利、義務:

負責進出口專案的全部技術問題,包括裝置、原材料的'選型、驗收。負責簽署技l術附件。協助甲方對外進行談判,在價格、運輸、保險、索賠等方面提出參考意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進行收付款、驗收等工作。負責進出口貨物的境內運輸、保險等事宜。除按照進出口合同規定,及時進行收付款外,還需及時支付報關、商檢代理費等費用。

第三條代理費用:

本著對內優惠的原則,在外經貿部規定標準的基礎上,下調百分之_________至百分之_________。

第四條特惠條件:

除代理費優惠外,甲方將利用自身在銀行的信譽,為股份公司提供資信擔保,減少股份公司抵押款的數額,減少利息支出,加快資金週轉。

第五條期限:

本合同規定之進出口代理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計算,至乙方獲得獨立之進出口權之日即告終止。

第六條代理事項: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需負責辦理一切有關乙方進出口所必需的報關、清關手續痴及檔案,並儘量協助乙方取得有關的進出口批文。

第七條違約責任:

1、違反本合同約定,或無故終止合同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2、在合同有效期內,若無不可抗拒因素髮生,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終止合同,終止合同方視為違約。

3、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略)

第八條保密責任:

任何一方對因進出口代理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洩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條合同終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正式書面並電話通知對方,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及承擔相應責任後本合同才能終止。

2、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應承擔原合同內所規定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執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

第十條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如果雙方通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可通過提起訴訟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三條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簽字)

日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進出口貿易合作協議 篇19

賣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買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賣方與買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條款履行,並嚴格信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包裝等

第二條 數量、單價、總值:

賣方有權在3%以內多裝或少裝。

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佣金____%按FOB價格計算。

第三條 裝運期限

第四條 裝運口岸

第五條 目的口岸

第六條

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第七條

付款條件: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________國的____銀行見單即付。該信用證必須在__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後15天在________國到期。

第八條

單據:賣方應向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第九條

裝運條件:1.載運船隻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並允許轉船。

2.賣方於貨物裝船後,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隻、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第十條

因執行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

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式規則進行仲裁。

賣 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買 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進出口貿易合作協議 篇20

甲方(買方):

住所:

聯絡電話:

風險提示:

簽訂前對合作物件的審查,有助於在簽訂合同的時候,在供貨及付款條件上採取相應的對策,避免風險的發生。

注意,瞭解合作方的基本情況,保留其營業執照影印件,如果合作方是個人,應詳細記錄其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電話。瞭解這些資訊有利於我方更好地履行合同,同時,當出現糾紛的時候,有利於我方的訴訟和法院的執行。

乙方(賣方):

住所:

聯絡電話:

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經充分協商一致,由買方購進,賣方出售下列貨物,並按下列條款履行:

第一條、買賣標的

1、名稱:

2、品種:

3、規格:

4、價格:

第二條、質量和數量的保證

賣方保證商品系全新的且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和質量的各項指標,質量保證有效期為貨物到目的港後的________個月。

第三條、生產國別和製造廠商

1、生產國:

2、製造廠商:

第四條、包裝

應當能達到防壓壞、防潮的基本要求,或符合甲方提出的其他要求。

第五條、裝運通知

賣方在裝貨結束後應立即用函電將合同號碼、貨物名稱、數量、發票價格、毛重、船名和船期通知買方。由於賣方未能及時通知造成買方不能及時買保險,則一切損失均由賣方負責。

第六條、付款條件

風險提示:

應就對賬方式、確認形式,以及付款時間、開具發票等事項進行約定,以防雙方在實際履行過程產生分歧,甚至訴訟糾紛。

作為供方,應特別注意在銷售合同中對需方貨款支付時間、金額(應明確是否為含稅價)進行明確約定。建議在合同中約定要求需方支付一定金額預付款或定金(不能超過合同總金額的20%),供方才予以發貨,或者在合同中約定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貨款全款後發貨。

買方在收到賣方關於預計裝船日期及準備裝船的數量的通知後,應於裝運前_______天通過________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即期匯款票及本合同規定的單據在開證行付款。

第七條、單據

1、各項單據均須使用與本合同相一致的文字,以便買方稽核查對。

2、填寫通知目的口岸對外貿易運輸公司的空白抬頭、空白背書的全套已裝船的清潔提單(如本合同為fob價格條件時,提單應註明“運費到付”或“運費按租船合同辦理”字樣。如本合同為cfr價格條件時,提單應註明“運費已付”字樣)。

3、發票:註明合同號、嘜頭、載貨船名及信用證號。如果分批裝運,須註明分批號。

4、裝箱單及重量單:註明合同號及嘜頭,並逐件列明毛重、淨重和貨號。

5、製造工廠的品質及數量、重量證明書。品質證明書內應列入根據合同規定的標準按貨號進行化學成分、機械效能及其他各種試驗的實際試驗結果。數量、重量證明書應按貨號列明重量。

6、按本合同規定的裝運通知電報抄本。

7、按本合同規定的航行證明書(如本合同為cfr價格條件時,需要此項證明書。如本合同為fob價格條件時,則不需此項證明書)。

第八條、保險

自裝船起由買方自理,但賣方應按本合同規定通知買方。如賣方未能按此辦理,買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全由賣方負擔。

第九條、檢驗和索賠

風險提示:

應對送貨、簽收、驗收事項進行約定,特別是在發貨人或收貨人為一方當事人指定的第三人時,一定注意留存發貨單、簽收單等交易憑證並備註,以防另一方在結算、支付貨款、發生質量問題時不承認存在前述交易。

為保障供方的合理利益,一般應在銷售合同中對需方進行產品檢驗的時間進行限制規定,即在限定時間內如需方未提出質量問題,則視為檢驗合格。同時,在機械裝置的銷售中,同時建議約定需方在質量檢驗(驗收)合格之前,不得使用產品,否則,視為驗收合格,供方對此後的質量問題不再承擔責任。

貨卸目的口岸,買方有權申請_______國商品檢驗局進行檢驗。如發現貨物的品質或數量、重量與合同或發票不符,除屬於保險公司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有權在貨卸目的口岸後_______天內,根據_______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證明書向賣方提出索賠,因索賠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檢驗費用)均由賣方負擔。fob價格條件時,買方有權同時索賠短重部分的運費。

第十條、不可抗力

由於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賣方不能在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並以掛號函向買方提出有關政府機關或者商會所出具的證明,以證明事故的存在。由於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致使交貨延期_______個月以上時,買方有權撤消合同,賣方不能取得出口許可證,不得作為不可抗力。

第十一條、延期交貨及罰款

風險提示:

作為供方,應在合同中明確需方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同時還應根據供貨情況對需方貨款的支付程序、期限等進行必要的控制,如發生需方貨款遲延支付、差額支付等情況,應視情況追究其違約責任,減低風險。

另外,違約金的數額不應過高亦不宜過低,過高可能會有被仲裁機構或法院變更的風險,過低則不利於約束買受人。因此,建議交由專業律師協助處理。

除不可抗拒原因外,如賣方不能如期交貨,買方有權撤銷該部分的合同,或經買方同意在賣方繳納罰款的條件下延期交貨。買方可同意給予賣方_____天的優惠期。罰款率為每_____天按貨款總額的_______%。不足_______天者按_______天計算。罰款自第_______天起計算,最多不超過延期貨款總額的_______%。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

一切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經協商不能得到解決時,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該仲裁委員會仲裁程式進行仲裁。仲裁委員會的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仲裁委員會另有決定外,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十三條、本合同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於_______國_______市用___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_______份,買賣雙方各持_______份。

風險提示:

對於一些常年合作的供銷企業,每次供貨都簽訂合同是件很繁瑣的事情。雙方可以簽訂一份常年銷售合同,以消除前述煩惱。

但是,即使簽訂了常年銷售合同,考慮到每次購銷的產品規格、價格、數量均不相同,每次交易的具體事項是以經雙方簽字確認的訂單為準,因此,應特別注意留存交易憑證及貨款結算憑證並妥善保管。

甲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進出口貿易合作協議 篇21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住所地:

本進出口代理合同由上述各方於 年 月 日在 市訂立。

鑑於:

1、甲方決定獨家發起,採取社會募集的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並將股份公司的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乙方為經甲方批准設立的股份公司籌委會。在股份公司籌建期間,由乙方代表股份公司辦理與股份公司設立、股票發行與上市有關的一切事宜。

3、甲方有權在核定的經營範圍內代理其集團成員的進出口業務。

4、股份公司成立後,將成為集團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在進出口方面的業務將由甲方代理。

5、甲、乙雙方同意,自股份公司依法設立之日,本合同所規定的乙方所享有及承擔的一切權利和義務,均自動轉由股份公司享有和承擔,本合同的乙方即為股份公司。

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本著“平等、自願、互利有償”的原則,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代理許可權:

1、甲方確認,甲方經主管部門批准,具備代理乙方進出口業務的權利。

2、甲方同意在其進出口許可權許可範圍內,代理乙方辦理生產經營中所需之進出口{業務,以便乙方進口維持其生產所必需的物品,並根據具體情況安排出口。

第二條代理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協助股份公司辦理進出口批文;負責對外談判,代表股份公司對外簽約;負責對i外執行合同,包括對外開證、結算、結匯、對外索賠等,並隨時向股份公司通報情況;負責提供外方及國內有關部門的'資料、單據以便股份公司及時做財務處理。

2、股份公司的權利、義務:

負責進出口專案的全部技術問題,包括裝置、原材料的選型、驗收;負責簽署技l術附件;協助甲方對外進行談判,在價格、運輸、保險、索賠等方面提出參考意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進行收付款、驗收等工作;負責進出口貨物的境內運輸、保險等事宜;除按照進出口合同規定,及時進行收付款外,還需及時支付報關、商檢代理費等費用。

第三條代理費用:

本著對內優惠的原則,在外經貿部規定標準的基礎上,下調百分之 至百分之 。

第四條特惠條件:

除代理費優惠外,甲方將利用自身在銀行的信譽,為股份公司提供資信擔保,減少股份公司抵押款的數額,減少利息支出,加快資金週轉。

第五條期限:

本合同規定之進出口代理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計算,至乙方獲得獨立之進出口權之日即告終止。

第六條代理事項: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需負責辦理一切有關乙方進出口所必需的報關、清關手續痴及檔案,並儘量協助乙方取得有關的進出口批文。

第七條違約責任:

1、違反本合同約定,或無故終止合同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2、在合同有效期內,若無不可抗拒因素髮生,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終止合同,終止合同方視為違約。

3、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略)

第八條保密責任:

任何一方對因進出口代理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洩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條合同終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正式書面並電話通知對方,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及承擔相應責任後本合同才能終止。

2、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應承擔原合同內所規定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執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

第十條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如果雙方通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可通過提起訴訟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三條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進出口貿易合作協議 篇22

合同號碼:

期:

中國化工進出口總公司(以下簡稱賣方)和株式會社(以下簡稱買方)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按照以下兩部分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 一 部 分

一, 商品品名:勝利原油

二, 數

量:噸

(換算原油重量按 gb1884-80方法進行)

三, 規

格: 指 標 項 目

試 驗 方 法

① 密度:克/立方厘米 p20°C最高0.920

gb1884-80

② 含硫:重% 最高0.9

gb 387-64

③ 含水:重% 最高1.0

gb 260-77

四, 價

格:本合同各交貨期的具體價格原則上與86xoil25j號合同,同一交貨期有效的價格一致.

五, 交 貨 期:一九八六年第1季度

第2季度

第3季度

第4季度

上述各季度的裝船月份由買方選定,但應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賣方.

六, 裝船口岸:中國青島港.

七, 目的口岸:日本國港口.

八, 付款條件:買方應於貨物裝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條①款雙方商定的裝船數量及期限,通過雙方同意的銀行開出以中國化工進出口公司山東省分公司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證.該信用證憑受益人出具的以開證行為付款人的匯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條所規定的各項單據,自提單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單日在內), 由開證行將貨款電匯中國銀行. 信用證金額應按雙方商定的交貨數量增開5%.信用證上須證明租船提單可以接受.

九, 單

據:①賣方在貨物啟運後,應向議付銀行提供下列單據作為議付貨款的依據:

a) 發票四份;

b) 清潔裝船提單正本二份;

c) 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質量檢驗證書,重量鑑定證書及產地證明書各一份.

② 賣方須將上述單據中的清潔裝船提單副本二份,隨船帶交目的港買方指定的收貨人.其餘單據副本二份航寄買方.

十, 附 注: 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條款尚未規定的事項,應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條款以及由雙方隨時協商後決定的條款履行.

② 本合同的執行由商事株式會社開立信用證.

③ 本合同項下的數量雙方應努力執行,但如買方或賣方在接貨或供貨方面有困難時,雙方對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擔責任.

④ 本合同第一部分以中日兩國文字書就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持一份為證.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方:中國化工進出口總公司

方:

址:北京西郊二里溝

址:

電報掛號:sinochem beijing

電報掛號:

傳:22243 chemi cn電

傳:

第 二 部 分

一, 總

則:本部分條款與第一部分條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兩部分.

二, 交貨條件:①貨物所有權及風險的轉移,以裝港岸上輸油臂與油輪集輸油管連線點作為分界線,貨物通過該連線點時,由賣方轉移到買方,賣方交貨責任即告終止.

② 買方所派油輪,禁止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沿海水域排放油類或油性混合物.油輪進港後,應根據港口當局的規定把壓艙汙水排放在處理池內,費用由買方負擔.

③ 買方所派油輪在裝貨港,應遵守當地行政當局所規定的有關油輪作業安全規則.

④ 買方所派油輪載重噸不得超過六萬噸,滿載最大吃水不得超過12·5米.油輪長度不得大於230米.如買方所派油輪不符合上述規定時,必須事先徵得賣方同意,否則由此所造成的港口當局拒絕油輪靠棧橋,或發生空艙及與此有關的損失均由買方負擔.

⑤ 由於賣方的原因,如在裝貨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駁裝貨時,其費用由賣方負擔.但由於買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駁裝貨時, 其費用由買方負擔, 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為了確保油輪的安全,裝船移泊費用由買方自理.

⑥ 每批裝船數量允許增減5%,由買方選擇.

三, 裝船通知:

① 買方應在裝船月15天前電告賣方派船計劃,包括船名,預抵裝港日期,裝運數量.賣方接到買方派船計劃後,應在五天內電覆買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預抵裝港日期和裝運數量.買賣雙方對油輪預抵裝港日期或裝運數量的意見不一致時,雙方協商安排一個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裝運數量,或者安排另外一些油輪來接貨.雙方商妥的油輪預抵裝港的日期叫做“確認日期”.

② 買方應按雙方商妥的“確認日期”派油輪抵達裝港.賣方應及時裝貨.如買賣雙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確認日期”或裝運數量時, 對方根據儲罐, 泊位和供貨或接貨的可能以及油輪安排的可能,應在兩天內電覆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輪在“確認日期”以前或以後抵達裝港,賣方應做出最大努力盡快裝貨.

③ 買方在本條①款通知派船計劃時,已列明預抵裝港日期及裝運數量,但註明船名待定時,買方應最遲在確認日期十天前將船名電告賣方.

④ 雙方商妥“確認日期”的油輪,允許買方按同一“確認日期”,同一裝運數量和裝貨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輪代替.但買方最遲應在“確認日期”前五天將代替油輪的船名等有關情況通知賣方.

⑤ 買方在油輪抵達裝港前五天電告賣方(包括裝港賣方分公司)及裝港中國外輪代理公司預報船名,船籍,預抵裝港日期,裝運數量,買方應指示船長在油輪抵達裝港前48小時和24小時及6小時向賣方(包括裝港賣方分公司)及裝港中國外輪代理公司報告預抵裝港的時間.

⑥ 裝船完畢後,賣方應在24小時內以電報通知買方:合同號,品名,密度(註明換算溫度),含硫量%,含水量%,船名,收貨人,裝運數量,發票單價,總值,提單日,離泊時間.

四, 裝貨定額:

① 油輪抵達裝港後,具備裝貨條件時,船長通過裝港外輪代理公司應在辦公時間內以書面或VHF電話向裝港賣方或外輪代理公司提出備裝通知書並同時確認.裝船作業開始時間按以下規定計算.按“確認日期”抵裝港的油輪,以確認備裝通知書六小時後開始起算.但如在確認備裝通知書後不到六小時裝油時,以開裝時間起算.在“確認日期”前一天辦公完畢時間(從5月1日至9月30日:18:00,從10月1日至4月30日:17:00時)前抵裝港的油輪,在辦完入港手續後,如有條件提前裝油者,以開裝時間起算,沒有條件裝油者,則以確認日上午八時起算.在“確認日期”前一天從辦公完畢時間至24:00時抵裝港的油輪,在辦完入港手續後,如有條件提前裝油者,以開裝時間起算,如沒有條件者,則以確認日下午二時起算.在“確認日期”以後抵裝港的油輪,以開裝時間起算.

進出口貿易合作協議 篇2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本進出口代理合同由上述各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訂立。

鑑於:

1、甲方決定獨家發起,採取社會募集的方式設立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並將股份公司的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乙方為經甲方批准設立的股份公司籌委會。在股份公司籌建期間,由乙方代表股份公司辦理與股份公司設立、股票發行與上市有關的一切事宜。

3、甲方有權在核定的經營範圍內代理其集團成員的進出口業務。

4、股份公司成立後,將成為集團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在進出口方面的業務將由甲方代理。

5、甲、乙雙方同意,自股份公司依法設立之日,本合同所規定的乙方所享有及承擔的一切權利和義務,均自動轉由股份公司享有和承擔,本合同的乙方即為股份公司。

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本著“平等、自願、互利有償”的原則,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代理許可權:

1、甲方確認,甲方經主管部門批准,具備代理乙方進出口業務的權利。

2、甲方同意在其進出口許可權許可範圍內,代理乙方辦理生產經營中所需之進出口{業務,以便乙方進口維持其生產所必需的物品,並根據具體情況安排出口。

第二條代理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協助股份公司辦理進出口批文。負責對外談判,代表股份公司對外簽約。負責對i外執行合同,包括對外開證、結算、結匯、對外索賠等,並隨時向股份公司通報情況。負責提供外方及國內有關部門的資料、單據以便股份公司及時做財務處理。

2、股份公司的權利、義務:

負責進出口專案的全部技術問題,包括裝置、原材料的選型、驗收。負責簽署技l術附件。協助甲方對外進行談判,在價格、運輸、保險、索賠等方面提出參考意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進行收付款、驗收等工作。負責進出口貨物的境內運輸、保險等事宜。除按照進出口合同規定,及時進行收付款外,還需及時支付報關、商檢代理費等費用。

第三條代理費用:

本著對內優惠的原則,在外經貿部規定標準的基礎上,下調百分之_________至百分之_________。

第四條特惠條件:

除代理費優惠外,甲方將利用自身在銀行的信譽,為股份公司提供資信擔保,減少股份公司抵押款的數額,減少利息支出,加快資金週轉。

第五條期限:

本合同規定之進出口代理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計算,至乙方獲得獨立之進出口權之日即告終止。

第六條代理事項: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需負責辦理一切有關乙方進出口所必需的報關、清關手續痴及檔案,並儘量協助乙方取得有關的進出口批文。

第七條違約責任:

1、違反本合同約定,或無故終止合同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2、在合同有效期內,若無不可抗拒因素髮生,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終止合同,終止合同方視為違約。

3、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略)

第八條保密責任:

任何一方對因進出口代理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洩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條合同終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正式書面並電話通知對方,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及承擔相應責任後本合同才能終止。

2、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應承擔原合同內所規定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執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

第十條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如果雙方通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可通過提起訴訟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三條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簽字)

日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簽字)

日期:_________

進出口貿易合作協議 篇24

本合同由abc公司,主營業所在中國_(以下稱甲方),與xyz公司,主營業所在美國_(以下稱乙方)於19_年x月x日在中國_簽署

茲證明

鑑於乙方擁有現用於製造鋼絲繩的機器裝置,並願意將機器裝置賣給甲方

鑑於乙方同意購買甲方用已方提供的機器裝置生的產鋼絲繩,以補償其機器裝置的價

鑑於甲方向意向乙方出售鋼絲繩,以償還乙方的機器裝置價款;

因此,考慮到本協議所述的前提和約定,甲、乙雙方物此立約:

1.購買協議

甲方同意從乙方按一下列條款購買下述商品:

1. 1商品、規格及其生產能力:

商品:

規格:

生產能力:

1.2 數量:2臺。

1.3 價格:

港fob價:

單價:   總價:

1.4 支付:

機器裝置價款以甲方的產品--鋼絲繩償還,全部價款在邊疆三年內平均三次付清,自_日開始支付。

1.5 裝運:

裝運期:    裝運港:

目的港:    裝運嘜頭:

1.6 保險:

由甲方保險。

1.7 檢驗:

1.8 保證:

乙方保證其機器裝置從未用這,效能先進,質量好,並保證該機器能生產_規格鋼絲繩,產量每小時_米。

2. 銷售協議

甲方以鋼絲黽償還購買乙方機器裝置的價款。

2.1 商品及規格:

商品:鋼絲繩。

規格:

2.2 數量:

鍘絲繩每年_米。

2.3 價格:

鋼絲繩的價格按交貨時國際市場cif價確定

2.4 裝運:

每年兩次裝運,一次在六月,另一次在十二月,每次貨價為_。

裝運港:

目的港:

法語運嘜頭:

2. 5包裝:

木卷軸裝。

2.6支付:

憑以甲方為受益人的保兌的,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允許轉船。信用證必須於裝運日期前15天到達甲方,有效期不少於90天。

信用證要與本合同完全一致,否則,乙對遲裝負責;而且,甲方有機就其中的損失向乙方提出索賠。修改信用證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 7保驗:

甲方保險,投保水漬險和戰爭險,投保金額為發票金額加10%

2.8 檢驗:

甲方出具的品技檢驗證書為最後依據。若貨到後乙方發現質量與上述規定不符,乙方在貨到目的港後45天內通知甲方,雙方協商解決有爭義的問題。

3. 不可抗力

若因不可抗力事故,甲方或乙方對未交或遲交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貨物不負責任。

4. 仲裁

有關或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爭議應該友好協商解決。若達不成協議,有關爭議案則提交_仲裁。仲裁決定為終局的,並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5. 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簽訂,解釋和履行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準。

6. 正本條款

本合同以英文書寫,正本兩份,每方各持一份。

7. 有效期

甲方:        乙方:

進出口貿易合作協議 篇25

賣方:______

買方:______

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

(1)貨物名稱、規格:______

(2)數量:______

(3)單價:______

(4)總值:

包裝及嘜頭

包裝:小捆70-120千克及

賣方有權在3%以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佣金______%/或大捆500-1000千克內多裝或少裝

按fob計算

(5)裝運期限:______

(6)裝運口岸:______

(7)目的口岸:______

(8)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9)付款條件: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中國的中國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____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後十五天在中國到期。

(10)單據: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11)裝運條件:

1)載運船隻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並允許轉船。

2)賣方於貨物裝船後,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12)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後,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除屬於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於收到異議後30天內答覆買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於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如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或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的證明檔案。

(14)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15)備註:

賣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

買方:(蓋章)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

時間:______

進出口貿易合作協議 篇26

本合同由ABC公司,主營業所在中國_(以下稱甲方),與XYZ公司,主營業所在美國_(以下稱乙方)於19_年X月X日在中國_簽署

茲證明

鑑於乙方擁有現用於製造鋼絲繩的機器裝置,並願意將機器裝置賣給甲方

鑑於乙方同意購買甲方用已方提供的機器裝置生的產鋼絲繩,以補償其機器裝置的價

鑑於甲方向意向乙方出售鋼絲繩,以償還乙方的機器裝置價款;

因此,考慮到本協議所述的前提和約定,甲、乙雙方物此立約:

1.購買協議

甲方同意從乙方按一下列條款購買下述商品:

1. 1商品、規格及其生產能力:

商品:

規格:

生產能力:

1.2 數量:2臺。

1.3 價格:

港FOB價:

單價:   總價:

1.4 支付:

機器裝置價款以甲方的產品--鋼絲繩償還,全部價款在邊疆三年內平均三次付清,自_日開始支付。

1.5 裝運:

裝運期:    裝運港:

目的港:    裝運嘜頭:

1.6 保險:

由甲方保險。

1.7 檢驗:

1.8 保證:

乙方保證其機器裝置從未用這,效能先進,質量好,並保證該機器能生產_規格鋼絲繩,產量每小時_米。

2. 銷售協議

甲方以鋼絲黽償還購買乙方機器裝置的價款。

2.1 商品及規格:

商品:鋼絲繩。

規格:

2.2 數量:

鍘絲繩每年_米。

2.3 價格:

鋼絲繩的價格按交貨時國際市場CIF價確定

2.4 裝運:

每年兩次裝運,一次在六月,另一次在十二月,每次貨價為_。

裝運港:

目的港:

法語運嘜頭:

2. 5包裝:

木卷軸裝。

2.6支付:

憑以甲方為受益人的保兌的,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允許轉船。信用證必須於裝運日期前15天到達甲方,有效期不少於90天。

信用證要與本合同完全一致,否則,乙對遲裝負責;而且,甲方有機就其中的損失向乙方提出索賠。修改信用證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 7保驗:

甲方保險,投保水漬險和戰爭險,投保金額為發票金額加10%

2.8 檢驗:

甲方出具的品技檢驗證書為最後依據。若貨到後乙方發現質量與上述規定不符,乙方在貨到目的港後45天內通知甲方,雙方協商解決有爭義的問題。

3. 不可抗力

若因不可抗力事故,甲方或乙方對未交或遲交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貨物不負責任。

4. 仲裁

有關或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爭議應該友好協商解決。若達不成協議,有關爭議案則提交_仲裁。仲裁決定為終局的,並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5. 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簽訂,解釋和履行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準。

6. 正本條款

本合同以英文書寫,正本兩份,每方各持一份。

7. 有效期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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