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
性別:
年齡:
聯絡電話:
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於年月日至年
二、工作內容和要求
2、甲方招用乙方擔任崗位工作。
乙方的崗位、職責及工作的質量要求按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時,甲方有權解聘乙方。
三、工作內容和要求
3、工廠執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天工作時間8小時,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四、工資待遇和保險待遇
4、乙方的月工資為元。
5、甲方在每月日發放乙方的工資,並由乙方簽字確認。
甲方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後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6、甲乙雙方依法參加工作保險。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7、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愛護甲方財物,保守甲方的商業機密,維護甲方利益,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教育。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合作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協議期限和期限
第一條本協議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為_____天。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一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同時考慮到乙方身體殘缺,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在甲方從事________崗位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
第二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一條甲方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為小時,每週工作天,每天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
第二條乙方在協議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一條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二條因乙方身體原因,甲方不得安排乙方從事其身體不應從事的崗位,在協議期內甲方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三條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勞動報酬
第一條乙方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月。。
第二條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__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三條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標準,或勞動協議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代扣代繳。
七、勞動協議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一條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協議相關內容。
第二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可以解除。
第三條本協議期到期,勞動協議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協議。
八、其它約定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月日
__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單位勞動保障程式碼□□□□□□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甲方註冊登記地址郵編□□□□□□
乙方(勞動者)姓名 個人勞動保障程式碼□□□□□□□□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 戶口性質
現居住地址郵編□□□□□□
聯絡方式
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B、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C、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 月日起至該項工作任務完成止。 實行試用期制度的,其中試用期為個月,從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注: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二、工作地點
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依法協商變動乙方的工作地點。
三、工作內容
(一)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安排其在 崗位(工種)工作。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誠信原則,可依法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根據工作需要依法制定工作時間制度。經雙方協商確定,乙方執行下列 種工時工作制。
A、標準工時制。具體工作時間為
B、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C、不定時工作制。
注: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的,要經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
(二)甲方嚴格執行國家及地方有關休息休假規定,保障乙方休息休假的權益。
五、勞動報酬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工資執行下列條款。
A、乙方的工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確定。
B、甲乙雙方協商約定月工資元。其中,試用期月工資 元。
C、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D、其他形式 。
(二)甲方於每月 日之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享有最低工資保障。
(三)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應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雙方約定加班工資計發基數的月標準為 元。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嚴格按照國家及地方有關社會保險方面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按規定享受法律、法規、規章確定的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培訓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甲方執行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
(六)甲方執行國家就業准入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對乙方進行職業培訓,不斷提高乙方的職業技能。
八、勞動合同履行和變更
(一)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二)甲方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內容的,雙方應當簽字確認。
九、勞動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甲方公佈的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的,或者經甲方提出,乙方拒不改正的;
5、因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乙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本單位工會,並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可以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程式解除乙方勞動合同:
1、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甲方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甲方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但甲方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乙方,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乙方。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