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工作範例 辦公範例 個人範例 黨團範例 簡歷範例 學生範例 其他範例 專題範例
當前位置:三優範文網 > 合同 > 購銷合同

2022煤炭購銷合同(精選11篇)

欄目: 購銷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59W

2022煤炭購銷合同 篇1

甲方:

2022煤炭購銷合同(精選11篇)

乙方:

第一條 標的、數量及交貨時間

第二條 甲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灰份≤9.00%,硫份≤1.80%,揮發份≤37%,角質層(Y)≥26mm,粘接係數(G)≥90,水分≤10%,Rmax:0.8%~0.9%,標準差≤0.20%

第三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及回收:無

第四條 隨機的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方法:無

第五條 運輸方式及到站和費用負擔:一票結算含運費,貨到需方指定貨場。

第六條 結算方式: 銀行轉賬及銀行承兌匯票

第七條 違約責任:按合同法執行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起生效。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2煤炭購銷合同 篇2

甲 方(供方):

乙 方(需方):

一、為明確各方權利與義務,供需雙方在平等互利,自願一致的基礎上就煤炭購銷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共同簽訂【煤炭購銷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二、煤質調價

2.1 以表1品種的“發熱量”為基準,實際交貨熱值每增減1 kcal/kg,價格增減(品種合同價格/基準發熱量)元/噸,同比例獎罰。若實際交貨值低於基準值200 kcal/kg以上,則超過200 kcal/kg以上部分,每降低1 kcal/kg雙扣或拒收(小數點後保留三位,四捨五入)。

2.2 以表2品種的“硫分”範圍為基準,實際交貨硫分符合規定範圍,價格不作調整,實際交貨“硫分”大於0.8%時,每超過0.1每噸扣2元,實際交貨“硫分”大於1.0%時乙方有權拒收或雙方價格另議。

2.3 除2.1和2.2條款明確的煤質調價指標,其它指標均不作為調價的依據。如發生超出2.1和2.2條款所述煤質範圍的偏差,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三、合同價格:

一票含稅平倉價495元/噸(全額一票增值稅),做為本合同煤炭結算基準價。

四、交貨地點、方式及所有權的轉移

4.1 交貨地點:京唐港或塘沽港。

4.2 交貨方式:裝船港離岸平倉交貨。

4.3 貨物所有權自甲方收到乙方貨款時發生轉移,收貨單位以需方提供為準。

五、數量、質量的確認

5.1 數量確認:以裝貨港港口過磅單數量為準。

5.2 質量驗收:

5.2.1 由甲、乙雙方認可的裝船港具有資質的第三方(SGS)或華夏力鴻檢驗機構進行船採檢驗為準,並以船採 檢驗報告為準、並以此作為結算依據。

5.2.2 甲、乙雙方有現場監督的權利,但不能影響和干預第三方(SGS)檢驗機構單位採、制、化工作在“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下獨立進行。

5.2.3 甲方應在受載煤船從裝船港離岸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質量檢驗結果傳至乙方。甲、乙雙方如對數量、質量檢驗結果存有異議。可在受載煤船從裝船港離岸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雙方共同委託雙方認可的權威檢驗機構(SGS)進行復檢,並以此作為最終結算依據,逾期視為對質量檢驗結果無異議。複檢費用由與最終檢驗結果偏差較大的一方按照第三方(SGS)檢驗機構收費標準承擔。若偏差相同,則複檢費用由提議方承擔。偏差70大卡以內還遵守原檢驗結果。

六、運輸排程

6.1 海運承運單位由乙方指定。乙方應在裝船前7日內向甲方提供船期計劃,並在受載煤船到達裝船港前3天通知甲方船期動態預報。

七、結算及付款

7.1 乙方以傳真等方式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船務合同並加蓋公章確認後,本合同生效。

7.2合同簽訂後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船名(航次)辦理下水單,乙方見下水單付80%貨款,待第三方化驗報告和水尺單出來後,甲乙雙方核算無誤後結清餘款甲方開出全額增值稅發票給乙方,一船一結算,以此類推。

7.3 結算數量以噸為單位,保留至個位數。以質計價時,發熱量以kcal/kg計價,保留至個位數。結算單價以元為單位,保留兩位小數。

7.4 港口建設費由甲方承擔,裝船前港口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八、違約責任

8.1因乙方沒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方式、數量及船舶適航性抵港裝船,造成合同不能執行,或者甲方辦理下水單後乙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期限付款,超過付款期限兩個工作日仍未完成本合同規定付款的,均視為乙方違約賠償給甲方。以上違約賠償金定為總貨款的5%。同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8.2如乙方提供有效船務合同後的兩個工作日內,甲方不能辦理好下水手續,或者乙方船到甲方指定港口沒有按時裝船,均視為甲方違約賠償給乙方。以上違約賠償金定為總貨款的5%。同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九、不可抗力

9.1 如在甲、乙雙方履行合同期間及區域內因發生不可抗力(如戰爭、封鎖、騷亂、沉船、 鐵路及航道阻塞以及火災、水災、惡劣天氣等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正常履行時,雙方毋須 對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負責。

9.2 發生不可抗力後,不能正常履行合同一方應第一時間將詳情通知對方,並有義務儘量將 損失降到最低。

9.3 不可抗力解除後,甲、乙雙方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取消履行本合同,雙方應本著 相互諒解、互惠互利原則協商確定。

十、爭議解決

10.1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執,應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協商解決。若30 天內雙方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可向簽約地所轄法院提起訴訟。 同的其他條款。

十一、合同生效、有效期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有效期至20xx年1月10日止。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12.1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均有權對本合同提出書面修改意見,對此雙方應本著相互解決合作的精神進行協商,在雙方未就修改意見達成一致及製作書面檔案作為本合同有效組成之前,提出的修改意見不視為成立。

12.2 一旦甲、乙雙方就修改意見達成一致,應以補充協議形式經雙方加蓋合同章確認,視為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2煤炭購銷合同 篇3

甲方(銷售方)

乙方(購買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煤炭品種、數量、價格

第二條 煤炭質量

第三條 交(提)貨時間、地點及方式

1.交(提)貨時間: 。

2.交(提)貨地點: 。

3.交(提)貨方式: 。

第四條 煤炭驗收

1.煤炭交(提)貨後,由雙方約定在 日內完成驗收。

2.質量確認:雙方同意以 檢驗結果為準。

3.數量確認:雙方約定 。 實際裝載數量允許合同數量(± %)溢(虧)噸。

第五條 支付方式

經甲乙雙方商定,乙方可選擇下述第 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約定時間如期足額將煤炭貨款支付給甲方。

1.在簽署本合同後 日內,支付全部貨款。

2.煤炭裝運後,按裝運數量先支付 %貨款,在驗收確認後 日內,付清全部貨款。

3.在煤炭經驗收交接並辦妥有關手續後 日內付清全部貨款。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支付煤炭貨款的,應當每日按照逾期支付部分貨款的 %向甲方償付違約金。逾期付款超過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2.甲方逾期交付煤炭的,應當每日按照逾期交付部分貨款的 %向乙方償付違約金。逾期交付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3.甲方交付煤炭質量不符合約定的,雙方約定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

4.甲方交付煤炭數量不符合約定的,雙方約定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

5.其他違約責任: 。

第七條 其他約定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也可提請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不願意仲裁的,請雙方在簽署合同時將此仲裁條款劃去)

第九條 附則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2煤炭購銷合同 篇4

合同編號:

甲方(銷方):

簽訂日期:

乙方(購方):

簽訂地點:

經雙方協商一致,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簽訂本合同嚴肅執行。

一、交貨方式:黃驊港,裝運港口離岸平倉交貨。

二、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乙方承租船舶並支付相關海運費用。甲方不承擔船舶虧載、移舶、滯期等一切支付。

三、付款及結算方式:實際結算數量以裝運港港口水尺數量為準。乙方在裝船前以現匯方式預付20%定金及80%貨款。乙方未付清該筆貨款前。該船全部貨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處理該批貨物。

四、購銷雙方責任:甲方負責在收到貨款後聯絡神華下達港口裝船確認單,乙方負責辦理船舶到港其它手續。

五、購銷雙方違約責任:乙方如不能在裝船前付清貨款,甲方有權扣留20%定金作為違約金,乙方需再行支付20%貨款。由此造成的一切違約責任和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若船舶在裝船港滯港產生船舶滯港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

六、其它約定事項:

⑴如雙方履行合同期間及區域內因發生不可抗力(如戰爭、封鎖、騷亂、鐵路及航道阻塞以及風災、火災、水災等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正常履行時,甲乙雙方不須對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負責。

⑵煤質無獎罰。

供貨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20xx年7月10日止(具體供貨期限視神華該煤種供貨情況而定)。

⑷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傳真件同具法律效力。

七、因本合同產生的經濟糾紛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甲方:乙方:年月日:

2022煤炭購銷合同 篇5

甲方(銷售方)

乙方(購買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煤炭品種、數量、價格

第二條 煤炭質量

第三條 交(提)貨時間、地點及方式

1.交(提)貨時間: 。

2.交(提)貨地點: 。

3.交(提)貨方式: 。

第四條 煤炭驗收

1.煤炭交(提)貨後,由雙方約定在 日內完成驗收。

2.質量確認:雙方同意以 檢驗結果為準。

3.數量確認:雙方約定 。 實際裝載數量允許合同數量(± %)溢(虧)噸。

第五條 支付方式

經甲乙雙方商定,乙方可選擇下述第 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約定時間如期足額將煤炭貨款支付給甲方。

1.在簽署本合同後 日內,支付全部貨款。

2.煤炭裝運後,按裝運數量先支付 %貨款,在驗收確認後 日內,付清全部貨款。

3.在煤炭經驗收交接並辦妥有關手續後 日內付清全部貨款。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支付煤炭貨款的,應當每日按照逾期支付部分貨款的 %向甲方償付違約金。逾期付款超過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2.甲方逾期交付煤炭的,應當每日按照逾期交付部分貨款的 %向乙方償付違約金。逾期交付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3.甲方交付煤炭質量不符合約定的,雙方約定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

4.甲方交付煤炭數量不符合約定的,雙方約定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

5.其他違約責任:

第七條 其他約定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也可提請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不願意仲裁的,請雙方在簽署合同時將此仲裁條款劃去)。

第九條 附則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年月日:

2022煤炭購銷合同 篇6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甲方同意由乙方供給甲方塊煤,具體事項協商如下:

一、塊煤的規格及指標和卸貨地點

(1)規格:三八塊

(2)指標:發熱量指標6000大卡以上低位,揮發分35左右,水14左右,灰份6以下,硫0.5以下,固定碳55以上,焦渣2

(3)卸貨地點:京唐港

二、價格及數量:噸價為 元(不含稅)。月需量為8000噸。

三、結算方式:每500噸左右(既12車)為一批次。必須先付運費。

四、運輸方式及費用:汽運一步到港,進港前的費用由供方負責,卸車費由車主負責,檢驗費由須方負責。

五、違約責任:按煤的指票要求實行高獎低罰,每100卡獎罰10元(每噸)。低於5800卡,加倍扣,硫和焦渣超票後(1以上,3以上)拒收,所有費用由供方負責,如果甲方不能按時結帳付款,乙方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甲方負責。

六、協議生效後,在無自然災害的影響前提下,乙方肯定保證月須量。

七、未盡事宜另議,在執行當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了的,可任選雙方所在地法院訴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2煤炭購銷合同 篇7

供方:

需方:

一、產品、商標、型號、廠家、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二、質量要求:供方對質量負責條件和期限,全硫∠1%全水分∠10%,灰分13%以內,空幹基揮歲份10%以內,以遵義素密化驗室為標準。

注:灰分每超0.1扣3元一噸,灰分超過14由供方自己處理,硫每超過0.01扣3元一噸,超過1.2由供方自己處理,水份超過10%扣減噸位。

三、數量及交貨地址:先發1000噸以遵義南站過磅為準, 四、結算方式:先款後貨

五、雙方簽訂合同後需方先打定金20萬,供方收到定金三天內發貨到遵義南站。

六、違約責任:按合同法有關條款執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需方的仲裁委員會或人民法院處理。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簽訂生效

甲方:乙方:年月日:

2022煤炭購銷合同 篇8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 交貨數量及時間:自合同簽訂之日10日內供貨完畢

二.交貨地點:甲方指定地點

三.煤炭運輸時間:按甲方需求時間供貨

四. 質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驗室化驗資料為準)

1、收到基低位發熱值: ≥ 3700KCal/ Kg

2、揮發份:? Vad?22 %—28 %

3、全水份:Mt ≤ 8 %

4、含硫量: ≤?0.7 %

5、焦渣特性:?2—5

6、灰份:Aad?≤?24 %

7、粒度:粒度小於3mm佔30%以下,大於3mm佔70%以上

五.價格及數量

本合同此次單價為含稅價格460元每噸數量為35000噸

六.1、煤炭檢驗資料以甲方中心化驗室出具的檢驗報告為準。

2、煤炭到貨後,須先經甲方中心化驗室到乙方存貨點(或車內)取樣化驗。如達到第四條質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進煤200-300噸進行試燒。如煤炭適合甲方爐型則繼續履行合同。如不適合甲方爐型則中止該批合同,乙方損失自負。

3、乙方批量供煤過程(1)汽車運輸甲方每500噸化驗一次,連續二次不合格,中止執行合同,責任乙方自負。

4、在取樣化驗過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驗室、熱源部、物資供應部人員參加,乙方安排人員參加,取樣完畢後,按要求填寫熱電燃氣總公司入場煤炭取樣會簽單。

5、在進煤過程中,發現乙方明顯摻假作弊,立即終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驗室單獨取作弊部分化驗,並將化驗結果作為該批次的結帳依據,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七.獎罰措施

1、合同簽定的同時,乙方應向甲方交納5萬元的合同保證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嚴格按甲方進煤計劃和本合同有關質量要求供貨,因供貨不及時或未達到本合同有關質量要求給甲方生產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所交保證金甲方不再退還(或從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於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發熱值在3601-3700KCal/Kg之間,扣減10元/噸,在3501-3600KCal/Kg,扣減20元/噸,低於3500KCal/Kg拒收,甲方終止合同,已入庫部分按熱值與噸煤產氣量理論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發熱值3700KCal/ Kg--4200KCal/ Kg內,每增加100KCal/Kg,價格上調10元/噸,在4200KCal/ Kg---4500KCal/ Kg內,發熱量每增加100KCal/ Kg,價格上調5元/噸,大於4500 KCal/ Kg不再上調價格。

6、含硫量在指標要求範圍內每高於0.1%,價格下調5元/噸.

7、揮發份在指標要求範圍內每降低1%,價格下調10元/噸。

八、數量計量

以甲方地中衡稱量為準,雙方共同監磅。如需外委稱重,需有甲乙雙方共同監磅,並在過磅單上簽字。

九、付款方式及時間

全部接貨並驗收合格後,乙方按要求出舉發票,甲方在十五個工作日內付清貨款。

十、本合同如有變更,雙方另立供貨合同。

十一、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大連市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兩份,本合同傳真蓋章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2022煤炭購銷合同 篇9

甲 方(供方):

乙 方(需方):

為明確各方權利與義務,供需雙方在平等互利,自願一致的基礎上就煤炭購銷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共同簽訂【煤炭購銷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1.2煤炭品種質量明細表

二、煤質調價

2.1 以表1品種的“發熱量”為基準,實際交貨熱值每增減1 kcal/kg,價格增減(品種合同價格/基準發熱量)元/噸,同比例獎罰。若實際交貨值低於基準值200 kcal/kg以上,則超過200 kcal/kg以上部分,每降低1 kcal/kg雙扣或拒收(小數點後保留三位,四捨五入)。

2.2 以表2品種的“硫分”範圍為基準,實際交貨硫分符合規定範圍,價格不作調整,實際交貨“硫分”大於0.8%時,每超過0.1每噸扣2元,實際交貨“硫分”大於1.0%時乙方有權拒收或雙方價格另議。

2.3 除2.1和2.2條款明確的煤質調價指標,其它指標均不作為調價的依據。如發生超出2.1和2.2條款所述煤質範圍的偏差,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三、合同價格:

3.1 一票含稅平倉價495元/噸(全額一票增值稅),做為本合同煤炭結算基準價。

四、交貨地點、方式及所有權的轉移

4.1 交貨地點:京唐港或塘沽港。

4.2 交貨方式:裝船港離岸平倉交貨。

4.3 貨物所有權自甲方收到乙方貨款時發生轉移,收貨單位以需方提供為準。

五、數量、質量的確認

5.1 數量確認:以裝貨港港口過磅單數量為準。

5.2 質量驗收:

5.2.1 由甲、乙雙方認可的裝船港具有資質的第三方(SGS)或華夏力鴻檢驗機構進行船採檢驗為準,並以船採 檢驗報告為準、並以此作為結算依據。

5.2.2 甲、乙雙方有現場監督的權利,但不能影響和干預第三方(SGS)檢驗機構單位採、制、化工作在“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下獨立進行。

5.2.3 甲方應在受載煤船從裝船港離岸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質量檢驗結果傳至乙方。甲、乙雙方如對數量、質量檢驗結果存有異議。可在受載煤船從裝船港離岸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雙方共同委託雙方認可的權威檢驗機構(SGS)進行復檢,並以此作為最終結算依據,逾期視為對質量檢驗結果無異議。複檢費用由與最終檢驗結果偏差較大的一方按照第三方(SGS)檢驗機構收費標準承擔。若偏差相同,則複檢費用由提議方承擔。偏差70大卡以內還遵守原檢驗結果。

六、運輸排程

6.1 海運承運單位由乙方指定。乙方應在裝船前7日內向甲方提供船期計劃,並在受載煤船到達裝船港前3天通知甲方船期動態預報。

七、結算及付款

7.1 乙方以傳真等方式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船務合同並加蓋公章確認後,本合同生效。

7.2合同簽訂後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船名(航次)辦理下水單,乙方見下水單付80%貨款,待第三方化驗報告和水尺單出來後,甲乙雙方核算無誤後結清餘款甲方開出全額增值稅發票給乙方,一船一結算,以此類推。

7.3 結算數量以噸為單位,保留至個位數。以質計價時,發熱量以kcal/kg計價,保留至個位數。結算單價以元為單位,保留兩位小數。

7.4 港口建設費由甲方承擔,裝船前港口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八、違約責任

8.1因乙方沒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方式、數量及船舶適航性抵港裝船,造成合同不能執行,或者甲方辦理下水單後乙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期限付款,超過付款期限兩個工作日仍未完成本合同規定付款的,均視為乙方違約賠償給甲方。以上違約賠償金定為總貨款的5%。同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8.2如乙方提供有效船務合同後的兩個工作日內,甲方不能辦理好下水手續,或者乙方船到甲方指定港口沒有按時裝船,均視為甲方違約賠償給乙方。以上違約賠償金定為總貨款的5%。同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九、不可抗力

9.1 如在甲、乙雙方履行合同期間及區域內因發生不可抗力(如戰爭、封鎖、騷亂、沉船、 鐵路及航道阻塞以及火災、水災、惡劣天氣等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正常履行時,雙方毋須 對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負責。

9.2 發生不可抗力後,不能正常履行合同一方應第一時間將詳情通知對方,並有義務儘量將 損失降到最低。

9.3 不可抗力解除後,甲、乙雙方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取消履行本合同,雙方應本著 相互諒解、互惠互利原則協商確定。

十、爭議解決

10.1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執,應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協商解決。若30 天內雙方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可向簽約地所轄法院提起訴訟。 同的其他條款。

十一、合同生效、有效期

11.1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有效期至20xx年1月10日止。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12.1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均有權對本合同提出書面修改意見,對此雙方應本著相互解決合作的精神進行協商,在雙方未就修改意見達成一致及製作書面檔案作為本合同有效組成之前,提出的修改意見不視為成立。

12.2 一旦甲、乙雙方就修改意見達成一致,應以補充協議形式經雙方加蓋合同章確認,視為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2煤炭購銷合同 篇10

甲方(需方):

乙方 (供方):

一、交貨時間及數量

交貨時間式量原煤產地

自簽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貨完畢

二、交貨地點:

甲方貨場

三、煤炭運輸時間:

按甲方要求時間運輸。

四、質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驗室化驗資料為準)

1、收到基低位發熱值:≥5000Kcal/Kg

2、揮發扮: Vad 22%一28%

3、全水份:Mt≤8%

4、含硫量: ≤0.7%

5、焦渣特性: 2—5

6、灰份: Aad≤24%

7、粒度:精度小於3mm佔30%以下,大於3mm佔70%以上

五、價格及金額

乙方煤炭達到第四條要求,,在5000Kcal/Kg的基礎t,定價為 元/噸(按l票結算)。高於5000Kcal/Kg的價格見本合同第七條第四款。

六、煤炭檢驗

1、煤炭檢驗資料以甲方中心化驗室出具的檢驗報告為準。

2、煤炭到貨後,須先經甲方中心化驗室到乙方存貨點(或車內)取樣化驗。如達到第四條質最要求,甲方通知乙方進煤200-300噸進行試燒。如煤炭適合甲方爐型則繼續履行合同。如不適合甲方爐型則中止該批合同,己方損失自負。

3、乙方批量供煤過程(1)汽車運輸甲方每500噸化驗一次,連續二次不合格,中止執行合同,責任乙方自負。(2)火車運輸到站後甲方負責到火車站取樣化驗,確定是否接收,運輸中每500噸化驗一次,連續二次不合格,中止執行合同,責任乙方自負。

4、在取樣化驗過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驗室、熱源部、物資供應部人員參加,乙方安排人員參加,取樣完畢後,按要求填寫熱電燃氣總公司入場煤炭取樣會簽單。

5、在進煤過程中,發現乙方明顯摻假作弊,立即終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驗室單獨取作弊部分化驗,並將化驗結果作為該批次的結帳依據,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七、獎罰措施

1、合同簽定的同時,乙方應向甲方交納5萬元的合同保證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嚴格按甲方進煤計劃和本臺同有關質量要求供貨,因供貨不及時或未達到本合同有關質量要求給甲方生產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所交保證金甲方不再退還(或從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於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發熱值在4901—5000KCal/Kg之間,扣減10元/噸,在4801—4900KCal/Kg,扣減20元/噸,低於480KCal/Kg拒收,甲方終止合同,已入庫部分按熱值與噸煤產氣量理論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發熱值5000KCal/Kg-- 5500KCal/Kg內,每增加lOOKCal/Kg,價格上調10元/噸,在5500KCal/Kg--580KCal/Kg內,發熱量每增加lOOKCal/Kg,價格上調5元/噸,大於5800KCal/Kg不再上調價格。

6、含硫量在指標要求範圍內每高於0.1%,價格下調5元/噸.

7、揮發份在指標要求範圍內每降低1%,價格下調l0元/噸。

八、數量計量

以甲方地中衡稱量為準,雙方共同監磅。如需外委稱重,需備甲乙雙方共同監磅,並在過磅單上簽字。

九、付款方式及時間

全部接貨並驗收合格後,乙方按要求出具發票,甲方在十五個工作日內付清貨款。

十、本合同如有變更,雙方另立供貨合同。

十一、本臺同如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準格爾旗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臺同一式五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2煤炭購銷合同 篇11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交貨時間及數量

交貨時間式量原煤產地?

自簽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貨完畢

二、交貨地點:甲方貨場

三、煤炭運輸時間:按甲方要求時間運輸。

四、質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驗室化驗資料為準)

1、收到基低位發熱值: ≥ 5000KCal/ Kg

2、揮發份:? Vad?22 %—28 %

3、全水份:Mt ≤ 8 %

4、含硫量: ≤?0.7 %

5、焦渣特性:?2—5

6、灰份:Aad?≤?24 %

7、粒度:粒度小於3mm佔30%以下,大於3mm佔70%以上

五、價格及金額

乙方煤炭達到第四條要求,在5000 KCal/ Kg的基礎上,定價為元/噸(按1票結算)。高於5000 KCal/ Kg的價格見本合同第七條第四款。

六、煤炭檢驗

1、煤炭檢驗資料以甲方中心化驗室出具的檢驗報告為準。

2、煤炭到貨後,須先經甲方中心化驗室到乙方存貨點(或車內)取樣化驗。如達到第四條質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進煤200-300噸進行試燒。如煤炭適合甲方爐型則繼續履行合同。如不適合甲方爐型則中止該批合同,乙方損失自負。

3、乙方批量供煤過程(1)汽車運輸甲方每500噸化驗一次,連續二次不合格,中止執行合同,責任乙方自負。(2)火車運輸到站後甲方負責到火車站取樣化驗,確定是否接收, 運輸中每500噸化驗一次,連續二次不合格, 中止執行合同,責任乙方自負。

4、在取樣化驗過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驗室、熱源部、物資供應部人員參加,乙方安排人員參加,取樣完畢後,按要求填寫熱電燃氣總公司入場煤炭取樣會簽單。

5、在進煤過程中,發現乙方明顯摻假作弊,立即終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驗室單獨取作弊部分化驗,並將化驗結果作為該批次的結帳依據,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七、獎罰措施

1、合同簽定的同時,乙方應向甲方交納5萬元的合同保證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嚴格按甲方進煤計劃和本合同有關質量要求供貨,因供貨不及時或未達到本合同有關質量要求給甲方生產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所交保證金甲方不再退還(或從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於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發熱值在4901-5000KCal/Kg之間,扣減10元/噸,在4801-4900KCal/Kg,扣減20元/噸,低於4800KCal/Kg拒收,甲方終止合同,已入庫部分按熱值與噸煤產氣量理論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發熱值5000KCal/ Kg---5500KCal/ Kg內,每增加100KCal/Kg,價格上調10元/噸,在5500KCal/ Kg---5800KCal/ Kg內,發熱量每增加100KCal/ Kg,價格上調5元/噸,大於5800 KCal/ Kg不再上調價格。

6、含硫量在指標要求範圍內每高於0.1%,價格下調5元/噸。

7、揮發份在指標要求範圍內每降低1%,價格下調10元/噸。

八、數量計量

以甲方地中衡稱量為準,雙方共同監磅。如需外委稱重,需有甲乙雙方共同監磅,並在過磅單上簽字。

九、付款方式及時間

全部接貨並驗收合格後,乙方按要求出舉發票,甲方在十五個工作日內付清貨款。

十、本合同如有變更,雙方另立供貨合同。

十一、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黃島區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