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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裝置購銷合同(通用3篇)

欄目: 購銷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72K

工地裝置購銷合同 篇1

採購方(以下簡稱甲方):

工地裝置購銷合同(通用3篇)

負責人: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供貨方(以下簡稱乙方):

負責人: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甲方購買乙方生產或經銷的建築裝置一事協商一致,訂立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1條裝置名稱

1.1裝置名稱:

1.2規格型號:

1.3質量標準(或技術指標):

1.4所購裝置附送服務專案還包括以下專案:

1.4.1.可就所購材料、裝置的安裝及其使用功能和方法向乙方諮詢。

1.4.2.可派技術人員到場指導甲方施工。

1.4.3.乙方負責安裝到位,並指導甲方或材料、裝置使用者正確使用及一般維護。

1.4.4.其它

第2條裝置包裝

2.1包裝標準:

2.2包裝費用:

2.3包裝物的處理方法:選擇以下第種處理方法。

2.3.1.甲方負責自行回收;

2.3.2.包裝物隨裝置歸乙方所有;

2.3.3.其它方法:現場所產生的其它與裝置包裝有關的垃圾及其相關的清理工作由乙方負責。

第3條裝置數量

3.1採購數量:

3.2計量單位:

3.3合同數量確認方法:

第4條收貨規定及使用工程概況

4.1收貨地點:

4.2收貨方法:

4.3運輸方式:

4.4運輸費用的承擔:

4.5收貨時間:

4.6工程名稱:

4.7工程地點:

4.8建設單位:

4.9施工單位:

4.10監理單位:

4.11使用部位:

4.12簽收人:

4.13乙方應將裝置一次運至交貨地點。

並於到貨前24小時將到貨名稱、型號、數量、外形尺寸、單重及注意事項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4.14資料交付:乙方應將與裝置有關的圖紙、資料、技術檔案等技術資料以隨貨附交方式交付給甲方。

第5條收貨時間

5.1本合同起止時間:。

期間具體節點,見甲方提供的相關檔案。

5.2如遇下列情況乙方用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甲方認可後,裝置供應可作相應順延:

5.2.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

5.2.2.甲方提出重大設計變更;新增專案或裝置供應量大幅增加。

5.2.3.施工期間遇到不可抗力(颱風、地震等自然災害)。

5.2.4.其它

乙方在上述情況發生後三天內,將延誤內容向甲方提交書面報告,需甲方簽證認可,逾期不予確認。

5.3乙方若違反合同及其附件對裝置供應時間及附加服務進度的規定,甲方有權對合同範圍內的裝置及服務範圍進行調整。

第6條驗收方法

6.1驗收方法:。

6.2乙方應當出具裝置的合格證書、出廠檢測報告,出示具有法定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原件並提供影印件(加蓋乙方公章);提供原裝置質量檢測報告,具體檢測專案應當包括。

進口裝置還應當提供報關單等進口憑證。

乙方未能提供上述資料的,甲方有權拒收。

6.3甲方應當在貨物交接時對裝置的品種、商標、規格型號、數量、外觀包裝當場查驗核實,並將驗收情況在發貨單上記錄簽字。

對裝置有異議的,甲方有權當場拒收。

甲方也可在收到裝置後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經雙方核實確屬乙方責任的,甲方有權退貨。

6.4甲方有權要求從裝置中封存樣品並對每批裝置進行質量複檢。

裝置質量不符合約定技術質量要求的,甲方有權退貨。

6.5雙方對於封樣以及複檢的辦法,按執行,沒有相關規定的,複檢的專案與檢測方法是:;

樣品採集與封樣的方法是:

雙方約定的複檢檢測鑑定機構為,檢測費由方承擔;但經檢測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檢測費由方承擔。

6.6在甲方驗貨時不能及時發現的質量問題,乙方仍應承擔全部責任,甲方不因已對該裝置進行驗收而放棄向乙方索賠的權利。

第7條合同價款

7.1本合同裝置單價元/臺(具體見附件)。

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增加採購量的,雙方應當簽訂補充協議;未簽訂補充協議的,以甲方實際簽收確認的裝置數量為準,並按照本條約定的單價執行。

7.2本合同總價款為元(大寫元整)。

7.3以上合同價款中含稅。

第8條貨款支付

8.1裝置預付款:按合同總價的%支付,支付時間:。

8.2裝置採購進度款:

8.2.1.按每(年、季、月)甲方稽核完畢後的乙方當期提供裝置及完成附加服務的實際量支付%的進度款。

8.2.2結算方式:乙方承諾每(年、季、月)日與甲方核對上(年、季、月)日至本(年、季、月)日所供裝置數量,並辦理完結算手續,向甲方提供合法的發票,交甲方財務部門掛賬,此發票僅作為甲方掛賬依據。

超出本合同規定時間未辦理完結算手續的,乙方承擔該批貨款%的違約金,甲方在支付乙方該批貨款時一併扣除,

8.2.3.結算流程:

)乙方憑專案開據的物資驗收單及發票到甲方材料科對賬

)甲方裝置科將稽核後的單據交專案開具收料憑證

)專案經理、裝置負責人在發票及收料憑證上簽字

)專案裝置負責人將收料憑證和發票等資料一起交到甲方裝置科

)甲方裝置科將物資驗收單蓋結清章存檔,發票及收料憑證由甲方裝置管理負責人在發票上簽字,並登記建立臺賬

)甲方分管裝置採購的領導稽核並在發票上簽字

)甲方分公司經理稽核並在發票上簽字

)簽字齊全後轉對應專案成本員簽收掛賬

8.2.4.待甲方辦理好審計後,累計資金支付至最終結算價的%。

8.2.5.甲方預留總價款的%作為裝置質保金,若裝置無任何質量問題本工程竣工備案起年後無息返還。

8.3付款依據:

8.3.1.合同、發票。

8.3.2.裝置入庫耗用單、資金分配單(各種單證要求專案經理、主管工長、甲方負責人等相關人員簽字俱全)。

8.3.3.甲方收到業主當(年、季、月)進度款後,甲方按不高於甲方自身收款比例同比例支付乙方貨款。

最高不得高於總價款的%。

8.4支付方式:轉賬支票,不支付現金,乙方支領進度款所用印鑑與簽訂本合同所使用的印鑑單位相符。

8.5乙方開戶銀行、賬戶、賬號

開戶銀行:

賬戶名稱:

賬號:

8.6其他約定:。

第9條雙方責任

9.1乙方責任

9.1.1乙方負責人:

9.1.2達到甲方的要求,裝置必須嚴格按甲方的報價檔案(甲方要求)進行配置。

並保證全部裝置驗收合格,因乙方裝置不合格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負責。

9.1.3乙方以下人員按甲方要求必須在小時內調離本工程範圍,否則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人次,同時,乙方須在小時內用甲方批准的、合格的人員代替下述調離的任何人員:

)甲方確認無法勝任工作者;

)在接到甲方通知後不能積極配合甲方正常工作者;

)違反甲方工地現場管理規定者;

)與本工程施工無關的人員。

9.1.4裝置及成品移交前,負責裝置及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

9.1.5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保質保量按時供貨。

9.1.6乙方應當對裝置的保管及使用方法進行技術交底。

9.1.7乙方應當明確告知配套使用產品的保質期限或有效期限。

9.1.8乙方負責所提供的裝置在保修期內免費維修及維護,在超出保修範圍時提供維修方案。

質量保修期年,自本工程竣工備案之日起計算。

9.2甲方責任

9.2.1甲方負責人:

9.2.2甲方應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按時向乙方付款。

9.3甲方就本合同內容對乙方出具的任何憑證,均需要加蓋甲方公章或甲方負責人簽字認可,乙方就本合同內容對甲方出具的任何憑證,均需要加蓋乙方公章或乙方負責人簽字認可。

9.4本合同涉及的所有債權債務不經甲乙雙方同意,均不得轉移給任意第三人。

第10條違約責任

10.1.裝置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使用的,按質論價。

不能使用的,乙方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

由於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10.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裝置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

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

由於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的違約金。

10.3.裝置包裝不符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返修或重新包裝的費用。

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裝,乙方應按不符合同規定包裝價值%的違約金付給甲方。

10.4.裝置交貨時間不符合同規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違約金。

10.5.其他違約行為:

第11條合同解除

11.1本合同對合同解除有約定的,按合同約定執行。

本合同未作約定的,依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執行。

甲方依本合同約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合同均自動解除。

11.2乙方供貨逾期日(包括全部逾期和部分逾期及因不合格供貨而重新供貨的情況),甲方有權要求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合同總價款的%作為違約金並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12條通知與送達

12.1.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出的通知、檔案、資料,均按下列地址送達:

甲方:。

乙方:。

一方變更地址,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否則以原地址為準。

12.2.以郵寄方式送達的,寄件人應當在郵寄詳情單上註明檔名稱及簡要內容。

第13條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若出現爭議,可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14條其他

14.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4.2.本合同正本份,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3.本合同附件:裝置採購單、甲乙雙方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負責人:負責人:

簽訂日期:年月日簽訂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點:簽約地點:

工地裝置購銷合同 篇2

供方名稱:(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名稱:(以下簡稱乙方)

需方向供方購買 型液壓破碎錘 臺,裝配在 上,並協商如下條款:

第一條 裝置名稱 : 破碎錘。

第二條 規格型號: 商標:

第三條 技術規格:釺桿直徑 毫米。

第四條 合同價格:合計(大寫) 元整。(RMB 元)。

第五條 配置:破碎錘用液壓管路一套、破碎錘裸機一臺、釺杆兩根、錘管兩根及標準工具箱一套、氮氣瓶一個、氮氣表一套。廠家贈送品:鬥軸套四個。

第六條 交(提)貨地點:

第七條 交(提)貨時間:簽定合同後 天內交貨。(因雨雪天氣或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

第八條 結算方式:合同簽訂時支付定金: 元整RMB 元整,貨到交貨地點後一次付清餘款 元整RMB 元整。供方在收到上述破碎錘全部貨款後,上述破碎錘的所有權由供方轉入需方:供方未收到上述全部貨款前,上述破碎錘的所有權仍歸屬供方。需方在貨到後 天內仍未付清上述貨款、無故拒絕貨物或未配合安裝時,供方收回液壓破碎錘,且所發生的費用由需方承擔。在此期間供方有權檢查液壓破碎錘在需方提供的存放地點的完好情況,需方予以提供一切方便,在此期間如發生天災、過失、人為而導致的損傷、丟失或自行改造或變動裝置,以及由於第三者加害而導致操作的情況,由需方賠償給供方液壓破碎錘全款,上述事情發生後需方無條件在 日內賠償給供方液壓破碎錘全款,以視需方對供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彌補。

第九條 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按廠家產品說明書(操作手冊)執行。

第十條 提出異議期限及驗收標準、方法:安裝當天,需方在安裝現場按照廠家產品說明書進行驗收和提出異議。供方按照產品說明書(操作手冊)提供的液壓壓力與氣壓壓力的資料進行安裝和除錯,請需方人員配合不要自行改變液壓壓力與氣壓壓力及打擊頻率,否則一切後果責任自負。

第十一條 安裝:由供方服務部派人進行安裝、除錯並出具山西華德工程機械有限公司(裝置安裝維護記錄單)由需方簽字確認後安裝、除錯結束。需方在安裝前提供必要的人員及工具,包括電焊機、電焊工等,所產生費用由需方付給,並準備一桶20公斤液壓油備用。

第十二條 供方對產品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供方提供的產品使用環境溫度為-20℃至80℃)自安裝、除錯經需方簽字確認之日起各部件質保期為:油缸、活塞1年(3600個小時),低壓氮氣室、前殼體、外殼、蓄能器總成、換向閥(不含閥芯拉毛)質保期 小時。通體螺栓、夾板螺栓、調頻閥芯、排氣閥、充氣閥、液壓管路、破碎錘油封保質期為 小時。錘管、直通管接頭質保期為 小時。其中消耗件職內襯套、導向套、釺杆銷、固定圓銷、錘管、連線盤螺栓、液壓管路的0型圈、皮塞、內六文堵頭、卡簧、氮氣表總成、氮氣等不在質保範圍內。釺杆根據《釺杆操作判定方法》質保。贈送品無質保。

第十三條 質量問題處理方法:您通過購買的(新機器)在中國山西省使用時,可獲得以下保證。保證期間內:機器交付於第一使用者(客戶)之日起算起,在質保期內如買方報稱破碎錘有故障,請撥打供方維修電話 :0353-2116111轉服務部。供方在2個工作日內進行售後服務(因雨雪天氣或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在質保期內,構成本機的純正物品因材料或製造缺陷,經本公司認可,該部件將得到無償修理或更換。但是,由於故障而導致的停機損失費用和間接發生的損失費用,不屬於質保範圍;如果破碎錘或液壓管路發生漏油現象,漏油損失由需方自行承擔供方只對銷售給需方的產品本身負責任,而不承擔由此引起的其它責任。不適用於保證範圍的事項:雖然在保證期間,但屬於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公司不予保證:

1、 超出規格限度或該機適用範圍的,本公司將不予保證。

2、 未按隨機配發的有關手冊所述規定,進行不當操作、保養、管理而導致的故障。

3、 使用非純正配件,或非本公司指定的配件而導致的故障。

4、 未經本公司認可,而自行改造或變動導致的故障。

5、 接受本公司指定的代理店以外或本公司以外的修理,並由此所引發的故障。

6、 故障件丟失而無法判斷的情況下。

7、 發生本公司基準值內的噪音、震動、油的滲出等不直接影響機器效能的情況。

8、 隨著時間的推移,油漆渡鉻層表面發生自然退色生鏽的情況。

9、 由於天災、過失、人為而導致的損傷,以及第三者加害而導致損傷的情況。

10、違反有關法令法規使用機器的情況。

11、機器使用中的消耗品及消耗品更換費用。產品質保期內消耗品包括:通體螺栓、夾板螺栓、蓄能器螺栓、液壓管路的部件、錘管、直通管接頭、排氣閥、充氣閥、破碎錘油封、內襯套、導向套、釺杆銷、固定圓銷、連線盤螺栓、內六文堵頭、皮塞、破碎錘油封、液壓管路的0型圈、卡簧、潤滑油嘴、軸套、軸銷、潤滑油、氮氣表總成、氮氣。裝置長期移動至不同地區時,請事先通知本公司服務部,本公司將指派就近服務人員為您提供售後服務。

第十四條 配件提供方式及時間:供方依據產品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和《釺杆損傷判定方法》對需方進行配件索賠,在供方對產品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內請需方把要求索賠的配件先發圖片或實物到供方配件部來確認物品,進行索賠,由需方向供方配件部提出需求時起3個工作日內,由供方在運輸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發快遞、汽車或鐵路運輸到達需方所在山西省內的地市或城鎮。其他物品根據廠家向供方發貨後,到貨後3個工作日內到達需方所在山西省內的地市或城鎮。

第十五條 備註:請認真按照《關於正確對破碎錘加註潤滑脂》、《使用破碎錘的注意事項》和《產品使用說明書》進行日常保養及使用。如需方違章使用責任自負。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1、如貨到上述指定地點時需方不按照以上款項支付貨款,或無故拒絕貨物,供方均將視需方違約。需方無條件協助供方收回該破碎錘,同時需方向供方支付RMB 元違約金。以視需方對供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彌補。

2、需方若不按照供方所指導的操作和保養方法及使用說明書進行操作和維護,或不經供方同意隨便在液壓破碎錘上安裝或拆除其他部件等,造成裝置出現的問題全部由需方負責。

第十七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本合同條款發生變更時,雙方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有效期一年,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3、雙方一致認為對以上合同約定完全理解,表示認可。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地裝置購銷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

經合同雙方充分協商,同意按如下條款簽訂合同:

一、合同標的

1.1裝置名稱、規格(型號)及配置

裝置品牌名稱__________  裝置規格(型號__________

1.2凡供方供應的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相關標準的要求,並應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技術先進且成熟可靠的。

1.3裝置的配置、技術指標和效能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相關標準和規範的要求。

1.4供方提供與本合同裝置的檢驗、安裝、除錯、驗收、執行、維護等有關的技術指導、技術配合。

1.5供方提供裝置的運輸並辦理運輸保險,並負責卸貨。

1.6供方提供裝置的安裝指導、開機除錯。裝置於發運之日起計十八個月或開機除錯後之日起計十二個月內(以先到者為準)為保用期。

二、 供貨範圍

2.1合同範圍__________工程的__________工廠生產的

(裝置名稱)__________及隨機配套零部件供應、配合安裝、除錯、售後服務。

2.2合同供貨範圍包括2.1項所有裝置、技術資料、隨機附件。但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現有任何漏項和短缺,在發貨清單中並未列入而且確實是供方供貨範圍中應該有的,並且是滿足國家現行相關標準和規範要求所必須的,均應由供方負責將所缺的裝置、技術資料、隨機附件等予以增補,且不收取任何費用。

三、 合同價格 _________幣種(人民幣)

序號

裝置名稱

數量:__________

合價

1、合計__________大寫:人民幣

上表價格除包括合同裝置費(含隨機附件)及合同裝置的稅費、運雜費、保險費等費用外,還包括供方向需方提供技術資料、技術服務、安裝指導、開機除錯、技術指導等與本合同有關的所有費用。

本合同價一經雙方簽訂生效後在合同執行期內為不變價。

四、付款

4.1本合同使用貨幣的種類為人民幣

4.2付款方式:以銀行__________方式支付。

4.3裝置款的支付

4.3.1 裝置訂金:合同簽定後七日內,需方以銀行__________ 的方式向供方支付合同總額的__________%作為裝置訂金,供方安排工廠生產。

4.3.2裝置提貨款:需方向供方出具發貨通知並以銀行__________方式支付合同總額__________的提貨款後,供方在收到提貨款後 天內負責將裝置運到需方指定的工地現場__________工地現場),並向需方出具合同全額的中國境內合法的增值稅發票。

五、交貨和運輸

5.1 裝運地點__________

5.2 交貨地點:合同裝置的交貨地點為__________工地現場,(以貨車能抵達之地點)。

5.3 供方負責合同裝置從供方工廠到交貨地點的運輸。

5.4供方應在收到訂金後__________天內將本合同所有裝置及配件全部運抵本合同指定的交貨地點。若需方不能按4.3裝置款約定支付時間按時付出款項,則供方的供貨時間按延期付款的天數依次順延。

5.5 合同裝置實際交貨日期以供需雙方在交貨地點填寫的產品送貨及驗收單時間為準,此日期即本合同10.4款計算遲交裝置違約金時的根據。

六、包裝與標記

6.1供方所交付的所有裝置必須包裝完整,並採取防潮、防溼、防震、防鏽、防腐蝕等措施,以保證在長途運輸中經受多次搬運和裝卸後,貨物完好無損,安全到達目的地。由於包裝不良所發生的損失,由於採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護措施而造成貨物的任何損壞、腐蝕或變形,供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6.2每件包裝箱內,應附有的詳細裝箱單、合格證及相關技術資料。

七、 技術服務與聯絡

7.1供方應及時提供與合同裝置的檢驗、安裝指導、開機除錯、驗收、執行和維護等相關的技術指導、技術配合、技術培訓等全過程的服務。

7.2 供方派到現場服務的技術服務人員,應是有實踐經驗的、可勝任此項工作的人員。

7.3由於供方技術服務人員技術指導錯誤或疏忽,或由於供方未按要求派人進行技術服務而造成的損失應由供方負責。

八、質量檢驗

8.1 供方應在發貨之前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效能和數量進行準確而全面的核查。8.2本合同裝置到達交貨地點並卸貨後當天內,供方提交產品送貨及驗收單,需方根據產品送貨及驗收單對貨物包裝、外觀及件數進行清點和檢驗,完整無誤即簽收。貨物的保管責任在需方簽收後即移交給需方。保管過程中發生的任何人為損壞由需方負責。

8.3由供方負責開箱, 需方驗收.驗收方根據本合同附件一:技術規格及配置驗收無誤後,由需方對本合同裝置及附件予以確認。

8.4開箱檢驗時,如發現裝置或部件由於供方原因(包括運輸原因)有任何損壞、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規定時(排除保管過程中發生的損壞),應做好記錄,由供方、需方單位代表共同簽字,各執一份,作為需方向供方提出修理、更換或索賠的依據。

8.5供方如對上述需方提出的修理、更換或索賠的要求有異議,應在接到需方書面通知後7天內提出,否則視為對上述要求無異議。如有異議,供方在接到通知後7天內,自費派代表赴現場同需方共同複驗。

8.6如供方同需方單位代表在裝置檢驗中對檢驗記錄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可由供、需雙方委託權威的第三方機構進行檢驗,檢驗結果對雙方都有約束力。檢驗費由責任方承擔。

8.7供方在接到需方按8.2至8.6款規定提出的修理、更換要求時,應對損壞、短缺或有缺陷的部份儘快予以修理或更換,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均應由責任方負擔。

8.8?由於供方原因而引起的裝置或部件的修理或更換時間,以不影響工程進度為原則,否則按10.4款處理。

8.9上述8.2至8.8款所述各項檢驗僅是現場的到貨檢驗,如果沒有發現問題或供方已按需方要求予以更換或修理均不能視為供方按合同約定的應承擔的質量保證責任的解除。

8.10 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自開箱檢驗完成時起自供方轉移至需方。

九.指導安裝、裝置除錯、驗收和售後服務

9.1本合同裝置由供方根據國家現行相關標準、規範及供方的技術資料、檢驗標準、圖紙及說明書派出專業技術人員現場指導需方安裝人員進行安裝與除錯。在整個指導安裝除錯過程中,供方須服從需方的現場管理。

9.2在合同裝置安裝除錯過程中若因供方技術指導不當出現的一切質量問題或安全問題,由供方承擔。

9.3?供方對合同裝置除錯執行過程中存在的所能引起合同裝置損壞的潛在缺陷在質保期內負有責任。

9.4供方除錯完畢,帶負荷試執行七個工作日後,由供方出具除錯報告,經需方單位代表簽字確認後,由需方出具驗收合格證明,該驗收合格證明只證明供方提供的合同裝置的效能、引數及安裝質量截止出具驗收合格證時可按合同要求予以接受,但不能視為供方對合同裝置除錯執行過程中存在的所能引起合同裝置損壞的潛在缺陷所應負責任的解除。供方對上述缺陷在保用期內負有責任。

9.6在裝置質量保修期內,供方對裝置正常使用情況下出現的各類故障提供及時的免費維修服務。對非人為造成的各類零件損壞及時免費更換,所更換部件的質量保修期從更換之日起重新計算,更換零部件在更換後三個月內或按原有保證期的剩餘期限享有質量保證,以時間較長者為準。對人為損壞的維修僅收取材料費。在裝置出現故障時,供方應於48個小時內派本合同約定的售後服務人員抵達合同裝置工地現場,對合同裝置進行檢驗、確定裝置故障。在故障確診兩個小時內,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將合同裝置故障情況、解決方案通報需方。若供方不能在承諾時間內解除合同裝置故障,需方保留向供方索賠的權利。

十、保證與索賠

10.1 若供方提供合同裝置經供、需雙方委託權威的第三方機構檢驗後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的相關約定,需方要求退貨的,供方除應退還全部款項外,還應承擔由此而給需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如需方不要求退貨,供方應向需方支付合同總額10%的違約金,需方損失超過違約金金額的,供方應予以賠償;

10.2?在合同履行期間,如果由於供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有錯誤,或者由於供方技術人員指導錯誤或疏忽,造成合同裝置執行故障的,供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費用,以及由此給需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10.3供方對合同裝置存在的潛在缺陷在保用期內負有責任,一旦發現此類缺陷,需方有權向供方提出索賠。同時供方在接到需方索賠檔案後應立即進行修理或更換,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費用以及由此給需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10.4 如果非需方原因而供方未能按合同約定的交貨期交貨(不可抗力除外),超過合同約定貨期,需方有權向供方收取違約金,供方支付遲交貨物違約金並不解除供方按照合同繼續履行交貨義務.

10.5供方保證需方在中國使用其裝置、服務及其任何部分而不受到關於侵犯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權指控,均由供方承擔一切法律後果。

十一、保險

11.1供方須以供方為受益人,對合同裝置向保險公司投保“運輸保險”。

11.2合同裝置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破損、缺件及其他保險事故時,由供方負責向保險公司索賠。

11.3非保險公司賠付範圍內的合同裝置,供方向需方無償提供缺損件。

十二、合同的變更、修改和中止

12.1 本合同一經生效,合同雙方均不得擅自對本合同的內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單方面的修改。

12.2因合同的變更、修改或中止而引起的費用責任問題,由責任方承擔。

12.3需方非因本合同約定的退貨或解除合同的條款擅自退貨的,需方應向供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退貨部份裝置價格的20%。

12.4因供方原因不能交貨,供方應向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不能交貨合同裝置價格的20%,並賠償由此給需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十三、不可抗力

13.1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事件而影響合同義務的履行時,則延遲履行合同義務的期限相當於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時間,但是不能因為不可抗力的延遲而調整合同價格。

13.2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三個日曆天內,將所發生的不可抗力事件以書面檔案通知另一方,並須出具相應的官方證明檔案。

十四、合同爭議的解決

14.1凡與本合同有關而引起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後仍不能達成協議,則提交成都市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合同簽署地的法院提起訴訟。(仲裁或訴訟只能選其一)

14.2上述過程發生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14.3在進行仲裁或法院審理期間,除提交仲裁或法院審理的事項外,合同仍應繼續履行。

十五、合同生效和終止

15.1本合同經供需雙方單位蓋章及代表簽字後生效。

15.2本合同在雙方的責任、義務履行完畢後終止。

十六、其它

16.1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2雙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部份或全部權利或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16.3本合同雙方任何一方向對方提交的各種書面檔案以信函、電報、傳真方式傳送,在取得對方確認並正式覆函後,即被認為已被對方正式接收。

16.4根據本合同由供方向需方提供的任何軟體應屬於供方或其他相關的軟體提供者的財產,需方及裝置最終所有權人僅有不得轉讓的使用權。供方保證向需方及裝置最終所有權人所提供的軟體為正版軟體,且免費向需方及裝置最終所有權人提供軟體的維護和升級。

16.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所有補充協議和來信來函一經雙方簽字蓋章或確認,即成為合同附件和合同的有效組成部份,其生效日期為雙方簽字或確認之日。

16.6 本合同一式四份,供方執兩份需方執兩份,合同附件包括:

(1)附件一:技術規格及配置

(2)附件二:售後服務承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參照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規,由供需雙方協商解決或簽定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__________供方:

買方: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開戶銀行:

匯款地址:

銀行帳號:

開戶銀行:

納稅人登記號:

帳 號:

開票種類:

納稅人登記號: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