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集裝箱貨車購買合同
賣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如為自然人)身份證號碼:
電話號碼:
買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如為自然人)身份證號碼:
電話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就二手車的買賣事宜,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 車輛基本情況
車主名稱: ;
車牌號碼: ;
廠牌型號: 。
第二條 車輛價款、過戶手續費及支付時間、方式
1、車輛價款及過戶手續費
本車價款(不含稅費或其它費用)為人民幣: 元
2、支付時間、方式
待本車過戶、轉籍手續辦理完成後 個工作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本車價款。(採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可另行約定)
第三條 車輛的過戶、交付及風險承擔
在車輛交付買方之前所發生的所有風險由賣方承擔和負責處理;在車輛交付買方之後所發生的所有風險由買方承擔和負責處理。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賣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向買方交付車輛。
2、賣方應保證合法享有車輛的所有權或處置權。
3、賣方保證所出示及提供的與車輛有關的一切證件、證明及資訊合法、真實、有效。
4、買方應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價款。
5、對轉出本地的車輛,買方應瞭解、確認車輛能在轉入所在地辦理轉入手續。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賣方向買方提供的有關車輛資訊不真實,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2、賣方未按合同的約定將本車及其相關憑證交付買方的,逾期每日按本車價款總額的 %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3、買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本車價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車價款總額 %向賣方支付違約金。
4、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輛價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5、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的,均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經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 其他約定
賣方: (籤某)
賣方開戶銀行:
帳號:
戶名:
買方: (籤某)
買方開戶銀行:
帳號:
戶名: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二手集裝箱貨車購買合同書
賣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如為自然人)身份證號碼:
電話號碼:
買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如為自然人)身份證號碼:
電話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就二手車的買賣事宜,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 車輛基本情況
車主名稱: ;
車牌號碼: ;
廠牌型號: 。
第二條 車輛價款、過戶手續費及支付時間、方式
1、車輛價款及過戶手續費
本車價款(不含稅費或其它費用)為人民幣: 元
2、支付時間、方式
待本車過戶、轉籍手續辦理完成後 個工作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本車價款。(採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可另行約定)
第三條 車輛的過戶、交付及風險承擔
在車輛交付買方之前所發生的所有風險由賣方承擔和負責處理;在車輛交付買方之後所發生的所有風險由買方承擔和負責處理。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賣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向買方交付車輛。
2、賣方應保證合法享有車輛的所有權或處置權。
3、賣方保證所出示及提供的與車輛有關的一切證件、證明及資訊合法、真實、有效。
4、買方應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價款。
5、對轉出本地的車輛,買方應瞭解、確認車輛能在轉入所在地辦理轉入手續。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賣方向買方提供的有關車輛資訊不真實,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2、賣方未按合同的約定將本車及其相關憑證交付買方的,逾期每日按本車價款總額的 %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3、買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本車價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車價款總額 %向賣方支付違約金。
4、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輛價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5、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的,均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經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 其他約定
賣方: (籤某)
賣方開戶銀行:
帳號:
戶名:
買方: (籤某)
買方開戶銀行:
帳號:
戶名: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出租方:
承租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協商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就乙方受託租用甲方集裝箱事宜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集裝箱的型別、規格、數量:
1個40英尺普通集裝箱
二、租賃期限為30天,各個集裝箱的租賃期限分別按該箱的實際起租日計至退租日止。
三、用途:乙方租賃甲方集裝箱應用於通常的合理的用途,不得用於從事非法活動,否則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後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四、租賃集裝箱的交付
1.時間、地點、方式: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20天內,乙方憑甲方的提箱通知單到甲方在上海指定的堆場提箱;甲方將集裝箱交付至乙方;由乙方在交箱單上簽收,並標明箱體狀況。
2.上下車費、製冷費等費用:乙方在提箱和退箱時,集裝箱在甲方堆場所發生的上下車費,由乙方負擔。
40英尺普通集裝箱-人民幣100元每箱每次
五、押金/擔保:該條款不適用於本合同
六、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租金按日計算,自交箱日起計至退箱日止,包括起租日和退租日。
40英尺普通集裝箱日租金-人民幣200元每箱
2.支付方式:付款應在交箱日7天內將租金支付到下述賬號:
開戶行:
戶名:
人民幣賬號:
七、集裝箱在租賃期間的保養和維修
乙方在租用期限內應正常使用並妥善維護集裝箱。如果集裝箱在使用中發生故障,乙方應按集裝箱的技術支援手冊進行檢查後,並予以維修。
八、集裝箱的退還
1.在退箱期內,乙方憑甲方的退箱單將集裝箱退還止甲方在上海指定的堆場,且乙方應保證退箱時集裝箱完好如初,並以乙方簽收的交箱單上標明的狀況作為退箱依據。
2.退箱時由甲方負責檢驗。若甲方發現集裝箱損壞需要修理的,則修理費由乙方承擔。但甲方在修理前應將估計的修理費金額、修理時間書面通知乙方,並允許乙方進行檢驗。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未檢驗,也未對該修理費金額提出異議,則視為乙方同意,乙方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內向甲方支付該修理費。
3.若集裝箱在租賃期間丟失、損毀或甲方確定已不能修復時,乙方須根據集裝箱重置費向甲方賠償實際損失,即集裝箱的重置費自出廠日起按每年4%折舊,但最少不得低於重置費的60%.
每箱重置費:40英尺普通集裝箱——人民幣50000元
九、租賃集裝箱的轉租或轉借
在租賃期間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將集裝箱轉租或轉借給第三人使用,也不得變賣或抵押集裝箱。
十、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約定時間交納租金,則應每日按日租金的2%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2.乙方不符合本合同第六條第1款的約定條件而擅自提前退租,則仍應支付至少30天的租金;租期滿30天,租金率按第六條第1款,乙方支付甲方實際租箱天數的租金即可。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拖欠租金達三個月,或擅自轉租、變賣、抵押租賃集裝箱,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如數收回全部集裝箱,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貳千元每箱。
十一、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訴訟管轄。
十二、本合同規定的租賃期屆滿前,甲乙雙方需變更、終止本合同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書面形式作出變更或終止;如在合同有效期截止日的30天前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合同可繼續有效,直到任何一方提前30天提出終止為止。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該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即發生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