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方: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需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農作物種子種類、品種、質量、數量、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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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作物│品種│計量│數量│ 質量(%) │ 單價 │總金額│
│ 種類 │名稱│單位│├──┬──┬───┬───┤ (元) │ (元) │
│ ││││純度│淨度│發芽率│ 水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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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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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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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
二、農作物種子的檢驗及檢疫:
供需雙方應嚴格按國家頒佈的種子檢驗檢疫管理辦法、規程及有關規定辦理農作物種子檢驗檢疫,檢驗執行gb/t3543.1~3543.7-1995《農作物種子檢驗規程》。
1.供方必須提供持證種子檢驗員簽發的該批種子《農作物種子質量合格證》。
2.調運或郵寄種子必須出具相應的《農作物種子質量合格證》、《植物檢疫證書》。
3.需方收貨後複檢,發芽率、淨度、水分三項指標在收貨後兩個發芽週期內複檢完畢,純度在收貨後該作物第一個生產週期內複檢完畢,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對方,逾期視為種子合格。
4.供需雙方對經銷的每批種子必須同時取樣分別封存,以備種子複檢和鑑定,樣品儲存至該批種子用於生產收穫以後。
5.種子質量標準有國家或行業標準的,執行國家或行業標準,沒有國家或行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簽訂。
6.申請種子委託檢驗和鑑定的,其費用由(單位)負擔。
三、超幅度損耗及計算方法:
四、包裝要求及包裝費用負擔:
五、交(提)貨時間、地點、發運方式、運費負擔:
六、交付定金數額及時間:
七、結算方式和期限:
八、雙方一般責任:
供方:保證所供種子品種、數量、質量達到合同約定條款規定,並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交付需方;
需方:按合同約定按時間交付定金,保證按時收購供方提供的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種子。
九、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種子數量或質量達不到本合同約定條款的,供方應及時通知需方進行實地考查,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關資料,雙方協商變更合同,簽訂補充協議。協商不成,按經濟合同法及種子管理法規的有關規定處理。
十、違約責任:
十一、《農作物種子質量合格證》、《產地檢疫合格證》或《植物檢疫證書》及合同雙方的《農作物種子經營許可證》影印件均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二、種子質量發生糾紛,由 (機構或單位)進行技術質量鑑定;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糾紛,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由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雙方協商的其它條款: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管理條例》及國家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做出補充規定附後。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雙方各持 份;合同副本 份,送 (單位)備案。
┌─────────┬────────┬───────┬───────┐
│預約方(章): │承約方(章) : │ 稽核意見: │鑑定意見:│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 │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經辦人: │
│電話:│電話: │ 經辦人:│ │
│電掛:│電掛: │ │ 鑑定機關(章)│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 稽核機關(章)│年 月 日│
│帳號:│帳號: │年 月 日│ │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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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農作物種子種類、品種、質量、數量、金額
農作物種類
品種名稱
計量單位
數量
質量(%)
單價(元)
總金額
(元)
純度
淨度
發芽率
水份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萬仟佰拾元角分
二、農作物種子的檢驗及檢疫
供需雙方應嚴格按國家頒佈的種子檢驗檢疫管理辦法、規程及有關規定辦理農作物種子檢驗檢疫,檢驗執行gb/t3543.1~3543.7--1995《農作物種子檢驗規程》。
1.供方必須提供持證種子檢驗員簽發的該批種子《農作物種子質量合格證》。
2.調運或郵寄種子必須出具相應的《農作物種子質量合格證》、《植物檢疫證書》。
3.需方收貨後複檢,發芽率、淨度、水分三項指標在收貨後兩個發芽週期內複檢完畢,純度在收貨後該作物第一個生產週期內複檢完畢,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對方,逾期視為種子合格。
4.供需雙方對經銷的每批種子必須同時取樣分別封存,以備種子複檢和鑑定,樣品儲存至該批種子用於生產收穫以後。
5.種子質量標準有國家或行業標準的,執行國家或行業標準,沒有國家或行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簽訂。
6.申請種子委託檢驗和鑑定的,其費用由_______________(單位)負擔。
三、超幅度損耗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包裝要求及包裝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交(提)貨時間、地 點、發運方式、運費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交付定金數額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結算方式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雙方一般責任
供方:保證所供種子品種、數量、質量達到合同約定條款規定,並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交付需方;
需方:按合同約定按時間交付定金,保證按時收購供方提供的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種子。
九、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種子數量或質量達不到本合同約定條款的,供方應及時通知需方進行實地考查,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關資料,雙方協商變更合同,簽訂補充協議。協商不成,按經濟合同法及種子管理法規的有關規定處理。
十、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農作物種子質量合格證》、《產地檢疫合格證》或《植物檢疫證書》及合同雙方的《農作物種子經營許可證》影印件均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二、種子質量發生糾紛,由__________(機構或單位)進行技術質量鑑定;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糾紛,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由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雙方協商的其它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管理條例》及國家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做出補充規定附後。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合同雙方各持_____份;合同副本 份,送__________(單位)備案。
預約方(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掛:
圖文傳真:
開戶銀行:
帳號:
郵政編碼:
承約方(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掛:
圖文傳真:
開戶銀行:
帳號:
郵政編碼:
稽核意見:
經辦人:
稽核機關(章)
年月日
鑑定意見:
經辦人:
鑑定機關(章)
年月日
有效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
需方: 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乙方購買甲方產品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和價格:
產品名稱:_____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
單價: _______________(以訂貨單價格簽字為準)
總價:_______________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
二、產品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
產品質量要求標準按照 標準執行。
三、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交(提)貨期限: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___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___ )項執行:
(1)甲方送貨(國家主管部門規定有送貨辦法的,按規定的辦法執行;沒有規定送貨辦法的,按甲乙協議執行);
(2)甲方代運(乙方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3)乙方自提自運 。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
乙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前 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編排運輸計劃;必須由乙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5、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甲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為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乙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甲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為準。甲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乙方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於或遲於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四、貨款結算:
在雙方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三日內,乙方向甲方下單,並將50%的貨款打到甲方指定賬戶;在交(提)貨異議期滿後,乙方再將剩餘50%的貨款打到甲方指定賬戶。
五、驗收及異議期:
1、乙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規格、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十天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內,乙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如乙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乙方因保管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甲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十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預設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六、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不能交貨的,應向乙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 %的違約金。
2、甲方所交產品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果乙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乙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甲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甲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甲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甲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乙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甲方應當償付乙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甲方應當負責賠償。
4、甲方逾期交貨的,應按全部貨款金額每日千分之一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甲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質量不符合規定的產品,乙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等費用以及非因乙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甲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甲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乙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甲方未經乙方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7、甲方提前交貨的,乙方接貨後,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甲方逾期交貨的,甲方應在發貨前與乙方協商,乙方仍需要的,甲方應照數補交,並負逾期交貨責任;乙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甲方通知後十五天內通知甲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發貨。
(二)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 ____%的違約金。
2、乙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按全部貨款金額每日千分之一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3、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全部貨款金額每日千分之一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4、乙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5、乙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甲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七、其他事項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2、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雙方簽訂確認的訂貨單或傳真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具體產品以訂貨單為準,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雙方來往函件,按照合同規定的地址以特快專遞方式送達對方。如一方地址、電話、傳真號碼有變更,應在變更後的兩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4、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制定帳號: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年 ___月 ___日
甲方(購買方):
乙方(出賣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石材供料達成如下協議:
一、關於合同標的物
甲方因位於 的 建設工程需要,向乙方購買石材(石材的名稱、數量、規格、單價和暫定總價等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單》)。
二、關於質量要求
本合同所涉石材質量採用以下第( 2 )方式確定:
1、國家標準。
2、行業標準。
3、企業標準。雙方約定根據 企業標準確定本合同石材質量標準。
4、封樣標準。如採用本質量標準,須根據石材質量鑑定需要,將相應石材進行封樣,甲、乙雙方各持同質同量的石材封樣樣品一份。
5、特別約定標準。甲、乙對石材質量特別約定如下:
三、關於石材色差
甲、乙雙方一致確認,石材系天然產品,故在本合同約定範圍內的石材若存在合理範圍內的色差,甲方對此予以諒解。乙方應儘可能減少所供石材的色差,並將色差保持在合理範圍之內。如果石材色差超過合理範圍,甲方有權要求調換。但是,如果各批次供應的石材色差可使用於建築物不同立面或處所而不致影響建築物整體視覺效果的,則甲方對此予以諒解。
四、關於石材加工。
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義務按標的物約定的規格要求進行一般加工製作。如甲方對特定石材需要進行異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異形加工圖樣並附具體加工要求的書面說明。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託第三方進行加工。異形加工的加工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關於供貨期限
本合同的供貨期採用以下第( )方式確認定:
1、自本合同簽訂後之次日起 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完成供貨。
2、自甲方書面通知之次日起 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完成供貨。但是,甲方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應當通知乙方開始供貨。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內通知乙方供貨,則該通知期限屆滿之日視為乙方應當開始供貨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供貨應提前 個工作日,作為乙方備貨的合理期限。
3、按甲方通知在 個工作日內分批供貨。自甲方通知該批次供貨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完成該批次石材的供貨。但是,甲方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應當通知乙方開始供貨。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內通知乙方供貨,則該通知期限屆滿之日視為乙方應當開始全部石材供貨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開始供貨應當提前 個工作日,作為乙方備貨的合理期限。
4、特別約定期限。甲、乙雙方特別約定供貨期限為:
六、關於交貨方式與交貨地點
本合同交貨方式和交貨點採用下列第( )方式:
1、甲方在乙方營業地或乙方指定的位於 材料倉庫自提。運輸費用和裝卸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關於石材驗收
1、甲方指定 為驗收人。但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和簽訂本合同的代理人視為當然的驗收人。甲方的辦公電話和上述人員的通訊電話分別是 。
2、按本合同第六條第(1)項即乙方送貨方式交貨的,甲方須在乙方將石材運至交貨地點並通知甲方驗收人後的6個小時內受領貨物,並完成貨物數量和表面質量的驗收。
3、甲方不能及時驗收的,乙方有權進行提存。有關提存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4、甲方應在數量和表面質量進行驗收後的十日內完成實質性驗收。如有質量異議,應當在實質性驗收期限屆滿前以書面方式向乙方提出並向乙方附送質量問題的初步證據。否則,視為實質性驗收符合合同約定。
5、甲方將石材使用於建築物,視為甲方已完成對石材的實質性驗收。
八、關於合同價款與支付方式
1、合同價款。本合同暫定價為人民幣 元,其中石材價款為人民
2、支付方式。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 %作為預付款,即計人民幣 元。貨到驗收合格後,提一批貨結一次款,最後 %的貨物在預付款中扣完為止。
十、關於合同的擔保
本合同簽訂後的 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總合同價款的30%的款項即人民幣 元作為定金。如果甲方違約,則乙方有權不退還定金;相反,如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定金。
十一、關於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合同的變更。本合同簽訂後,如一方提出變更,需經另一方的書面認可。但在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甲方對增加的供貨數量的驗收視為書面確認。
2、合同的解除。本合同簽訂後,雙方應誠信履行,不得隨意解除。如經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則雙方應簽訂書面解除協議。但在下列情況下,一方享有解除權:(1)甲方遲延付款達30日以上或遲延付款的數額在應付貨款的30%以上,乙方有權解除合同;(2)乙方供貨遲延達30日以上或遲延履行數量達應供貨數量的30%以上,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二、關於違約責任
1、甲方遲延付款,應按遲延支付的貨款的日萬分之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遲延供貨,應按遲延供貨的貨款的日萬分之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一方違約而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後,另一方仍有權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
十三、關於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名稱: (以下簡稱甲方)
地 址:
聯絡電話: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名稱: 以下簡稱乙方)
供貨地址: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為進一步規範學校食品採購行為,確保食品採購做到公平、公正、公開和採購食品質量衛生安全,價格合理,根據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豬肉購銷合同,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供貨數量與時間
供貨數量視甲方每月就餐學生人數的加工、烹飪需求而定,寒暑假除外。如有變化,甲方提前1—2天通知乙方。乙方如不能及時供貨,須提前1天告知甲方。
二.供貨價格
1.乙方所供豬肉價格根據市場價格分浮動情況,在上漲或下降一月內,可作相應的提高或降低,但不得高其他學校豬肉供應價格和市場價格。
2.價格需要變動時。甲、乙雙方方應於前一週報價。
三.供貨質量與數量保證
1.乙方所供豬肉必須經檢驗檢疫機構檢驗、檢疫報告,不得給食堂提供質量差,不合格的產品。
2.乙方向甲方承諾所供豬肉不摻假、不過期、不變質、不變味、無毒無害,符合國家食品衛生的有關規定。否則,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承擔,並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3.乙方供豬肉,甲、乙雙方過枰,淨重數量誤差上限不得超過5‰。
四.供貨交付與驗收
1.供貨時間:乙方按甲方指定時間送貨,每次供肉 斤。
2.交貨地點:乙方將供貨送至學校食堂並作相應的處理(剔骨、解肉等)。
3.供貨驗收:(1)如發現有不足秤的(偏差5‰視為正常誤差)
(2)如有摻假、變質,乙方自行收回。
(3)甲方驗收後,乙方必須在進貨清單上簽字並留下電話號碼。
五.貨款結算支付
乙方供貨送交甲方食堂,經驗貨人對數量與質量進行驗收後,按次進行現金結算。
六.相關責任賠償
1.甲方就餐師生如因食用乙方所豬肉導致發生食物中毒,經有關單位鑑定原因屬實後,乙方除承擔全部醫藥費、賠償費用,同時承擔全部法律責任,並放棄先訴抗辯權。
2.乙方如應承擔經濟法律責任,不受本合同期限制約。
七.合同生效與終止
1.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簽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至20xx年2月22日止。
3.如乙方送貨不符合質量要求或三次不按時送貨,雙方合同自然解除。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為了保護合作雙方合法權益,本著互相信任、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
一、產品名稱、規格
1、本協議所提及的“產品”是指乙方開發生產及授權經銷的。
2、產品規格以樣品為準。
二、產品質量
乙方保證依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雙方約定的特定標準嚴格生產,供應質量合格並得到甲方認可的產品。
三、產品價格
產品價格以甲乙雙方蓋章確認的《產品報價單》為準。
四、訂貨、交貨時間、交貨地點、運輸方式、到貨確認。
1、訂貨:甲方以電話或傳真的方式向乙方訂貨。
2、交貨時間:按雙方約定時間交貨。
3、交貨地點:甲方倉庫或由甲方指定交貨地點。
4、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乙方自選運輸方式送貨上門,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5、到貨確認:送至甲方倉庫產品,由甲方指定收貨人簽收確認,並按甲方指定的位置擺放;送至甲方指定交貨地點的,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送貨單需要乙方簽字蓋章確認。
五、驗收
甲方收到乙方貨品後,應及時按雙方約定的驗收標準對貨品進行檢驗,並於一週內將驗收結果告知乙方。
六、結算
1、結算方式:月結15天
2、N月按當對賬期間【(N—1)自然月】已簽收貨品之《送貨清單》對賬。
七、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均應為對方保守商業祕密,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透漏有關產品、渠道、銷量、價格以及本合同內容。
八、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若協商不能解決,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規定執行。
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視作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2、有效期屆滿如雙方沒有續約即宣告終止,合同終止後乙方扔應繼續履行產品的售後服務。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正式生效,有效期至《產品報價單》。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___年__月__日 20___年__月__日
甲方(供貨方):
地址(住址):
聯絡電話: 傳真:
主要負責人:
開戶銀行: 帳號:
稅號:
營業執照號碼(身份證號碼):
乙方(購貨方):
地址:
聯絡電話: 傳真:
主要負責人:
開戶銀行: 帳號:
稅號:
營業執照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在合約期內為乙方供應商品,達成如下協議:
一、商品的供應
1、甲方向乙方供應商品的品種、數量以甲、乙雙方簽字確認並蓋章的訂單為準。
2、甲方有新產品推出時,應第一時間推薦給乙方,以便共同創造商機。如乙方確定經營,將按乙方新商品入場程式辦理相關手續。
二、商品的質量
1、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的質量應當符合該商品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
2、在甲方每次向乙方供應商品時,雙方可在訂單上對該商品的具體質量標準進行約定。甲方在供應乙方商品的同時應當提交所供應商品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
三、商品的價格
1、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除要執行國家訂價或國家指導價的,均由雙方協商訂價。
2、基於保護商業祕密的需要,甲方供應的商品交易價格以雙方蓋章確認的報價單為準,報價單為每一具體商品供貨合同的組成部分。
3、甲乙雙方積極配合,維護所經營商品的市場零售價的相對穩定和統一。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的價格不得高於甲方向乙方及乙方分支機構所在地的其他客戶所供應同等商品的最低批發價。
4、甲方在供貨價發生提價變動時,應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乙方,並在徵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方可執行。否則,乙方仍按舊價和甲方進行結算,並允許乙方在提價生效前的訂單有效,以舊價進貨。
四、商品的包裝方式
1、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的包裝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通用方式。沒有通用的方式,應當採取足以保護商品的包裝方式,保證商品安全、衛生地運抵乙方。
2、甲方商品包裝之標示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於產地、原材料、用途、使用方法、警示語、保質期、生產期、保質條件等必須有清晰的標示。
3、雙方可在訂單中訂明具體商品的包裝方式標準,乙方可要求在供應乙方的商品貼上貨號、條碼、標籤。商品的包裝費用由甲方負擔。
五、供應商品的期限、地點、方式
1、乙方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向甲方採購貨品。
2、訂單期限和供貨期限由具體的訂單規定。
3、若乙方更改訂單,甲方在收到該更改通知後 日內未提出書面異議的,則視為甲方同意按更改後的訂單交貨。
4、供貨的地點由具體的訂單指定。
5、甲方須保證在收到乙方訂單後,嚴格按照甲方指定的時段,在36小時內將商品送抵乙方配貨中心或指定的分店內。如缺貨應在乙方下訂單後6小時內通知乙方,並保證缺貨率不高於10%,否則乙方將考慮和甲方的合作,並保留追究因甲方缺貨所造成的乙方損失的權利。
6、供貨方式採用甲方一次性送貨,除非乙方要求甲方分開送貨。
7、甲方交貨時,應提供乙方的訂單影印本,並採用乙方規定的送貨單填寫模式列明送貨的各項商品數量。
8、送貨的運費有甲方負責
六、檢驗的標準與方式
1、對於甲方供應的貨物,乙方在驗收時採用本協議第二條之標準做為質量檢驗標準。
2、乙方收貨時僅對甲方所供應物的數量的進行驗收或只對貨物進行抽檢。
七、供應商品的退貨
1、甲方須保證無條件退換有質量問題的商品(如漏罐、漲罐、漲包、穿孔、變質、破碎等);無條件退回不符合或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商品。
2、在保質期內,乙方在符合貨物規定的保質條件下保管該貨品,如發現甲方所供貨物有質量問題,乙方均可向甲方提出質量爭議,甲方應負全部責任。而且乙方因質量問題的退貨不受時間限制。
3、甲方同意為乙方更換保質期剩餘兩個月內的產品(個別保質期較短的商品除外)。
4、甲方須協助乙方控制好庫存,加快週轉,保證乙方不斷貨。如乙方出現個別情況下的庫存過大或失控,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處理和退換。
5、甲方在應該退貨時,在乙方通知兩次甲方仍不處理的,乙方當已退貨處理,直接在應付貨款中扣除該批貨款,並在一個月後銷燬該批商品。
6、所有情況下的退貨運費有甲方負責
八、貨款結算方式
1、實銷實結:甲乙雙方在每月 日核對甲方商品的實際銷量。在雙方對單後 天內為甲方結算貨款。
2、保底結算: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結算保底金額。在甲方商品送抵乙方的金額超過保底金額 元后按結算期 天為甲方結算貨款。
3、數期結算:在甲方商品送抵乙方後 天,為甲方結算貨款。
4、乙方新店開業所訂商品貨款的付款方式為:
5、乙方對甲方新入場商品貨款的付款方式為:
6、乙方支付方式為(A、電匯;B、支票;C、現金)。如乙方提前付款,甲方可給予的現金折扣為:提前10天為1%,提前20天為2%,提前30天為3%.
7、甲方結算時須按乙方關於發票的提供要求提供不低於結算總額▁%的合法增值稅發票,如因甲方提供違法的增值稅發票,致使乙方受到稅務機關的查處或罰款的,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和費用由甲方單方面負責。
8、乙方採購甲方商品超過約定金額一定比例,甲方給予乙方實際採購額的一定比例獎勵折扣,上述獎勵折扣在次年一月份內雙方核對實際購銷金額後,甲方以現金形式付清,乙方向甲方出具收款收據。
雙方同意年終獎勵不包括平時促銷的獎勵或單品銷售的獎勵。如因甲方的原因(如缺貨、送貨不及時等)導致乙方不能完成指標,按本合同中的最低年終獎勵率計算。
9、乙方保證全年購進雙方指定的商品(另付商品清單),甲方提供▁%的年終獎勵。
九、其他約定
1、甲方須保證在有廠家或經銷商進行商品促銷或銷售獎勵等活動時,在乙方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協助乙方進行相同的活動。
2、甲方應積極參與乙方店內進行的各種促銷活動(另付清單並簽署)。
十、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合同約定,多交或少交商品,乙方有權拒收多交的商品,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負擔;甲方少交商品,如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甲方應負賠償責任。如果乙方仍然需要少交部分的商品,甲方應當繼續供應少交的商品。
2.甲乙雙方簽訂促銷協議,若甲方出現促銷價有效期內延遲交貨或交貨數量短少甚至不交貨的情況,應向乙方賠償 元的違約金。
3.乙方不得無故拒收甲方按合同供應的商品,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
4.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或提供假冒偽劣、變質、變味的產品,導致乙方遭受相關政府部門或引致乙方顧客的投訴,乙方有權退貨,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可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並保留追究甲方賠償乙方商譽損失的權利。
5.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如果高於甲方向乙方或乙方分支機構所在地其它客戶供應同等商品的最低批發價,乙方有權不支付超出部分的貨款,甲方應當支付乙方超出部分貨款兩倍的違約金,如果甲方支付的違約金不足補償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還應當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6.如果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因所有權有爭議或受到限制,或侵害他人的智慧財產權,而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選擇中山市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二、本合同在合同所列附件齊全,並甲方為單位時,雙方法定代表人簽署及加蓋公章後生效;甲方為自然人時,自然人、乙方法定代表人簽署及加蓋手指模、公章後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定補充協議書,該補充協議書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有關促銷補充合約:
專案明細促銷費用備註
促銷次數/年
天數/次數每次促銷的天數
折扣%
免費商品
贈品價值人民幣
海報贊助費/檔人民幣▁ /檔期
特別年節新年人民幣▁ /店
春節人民幣▁ /店
勞動節人民幣▁ /店
國慶人民幣▁ /店
中秋節人民幣▁ /店
贊助公司慶典贊助費人民幣▁ /次
開業贊助費人民幣▁ /店
店慶贊助費人民幣▁ /店
燈箱廣告費人民幣▁ /個
代表簽名: 公章:
供應商簽名及蓋章供應商簽名: 供應商公章:
以上促銷補充合約可根據雙方的實際情況另行協商後再簽訂。
甲方: 乙方:
主要負責人: 主要負責人:
(簽章) (簽章)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銷貨方: (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方: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經購銷雙方協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具體品類(種),需簽訂要貨成交單,並作為本購銷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簽訂成交單,除上級規定按計劃分配成交外,其餘商品一律採取自由選購,看樣成交的方式。
第二條 合同簽訂後,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在不影響國家計劃的原則下,確需變更合同時,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並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嚴格執行合同。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乙方負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甲方負擔。
第三條 成交單中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已放開的商品價格由雙方協商定價。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可以暫定價格成交,上下幅度雙方商定。國家定價的商品,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按交貨(指運出)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對異地的商品調撥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甲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乙方自提。對運費負擔,也可按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 各類商品質量標準,甲方應從對乙方負責和維護消費者利益出發,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 商品調撥,應做到均衡、及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3:4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規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量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執行可在合同期的前7天或延後10天內開單調撥(庫存商品按開單日,工廠直送的按車站、碼頭收貨日為準)。受交通運輸影響或其它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暫緩發貨(暫緩期宜在30天以內)的,不作延誤合同處理。異地調撥,均由甲方代發貨,如乙方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自提證明;同城調撥,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貨款結算後7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負責倉儲費用。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應徵得乙方同意後才能發貨。
第九條 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期限,不以違約處理。
第十條 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乙方(包括中轉單位,下同)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並立即詳細檢查,及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後5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後10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動用,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 商品的外包裝完整,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在貨到半年內(貴重商品在7天內),責任確屬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60天內通知甲方,經雙方共同研究,明確責任,損失由責任方負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貨方(甲方):
銷貨方(乙方):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本著誠實守信、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宗旨和原則,甲乙雙方進行了友好的協商,並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供雙方嚴格遵守執行。
二、交貨地點:廣州。
三、交貨方式:乙方負責將貨送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廣州市內地點。如甲方要求以物流方式發貨則費用由甲方承擔,且乙方不承擔貨運風險。
四、驗貨標準及提出異議期限:
4.1甲方應及時驗貨,若質量或數量有異,甲方應在收貨十五天內通知乙方處理,逾期或布料一經裁剪或後加工即視為驗收合格,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4.2 非質量問題甲方不能退貨,若因質量問題需換貨或退貨,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以書面形式傳真退貨單到乙方,徵得乙方同意方可退換。因質量問題產生的退換貨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4.3 因存在合理批差,每批大貨到甲方請及時檢驗布面質量、顏色、縮水率等資料,若發 現異常,請及時與乙方溝通處理。雙方協商達到一致後甲方方可生產。若甲方擅自處理造成的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五、結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簽訂後付貨款30% 定金,餘下貨款下個月結清。
六、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長期有效,如需修改或廢除,,甲乙雙方須同時簽名蓋章確認,附表同具法律效力。
七、違約責任:如有糾紛,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交廣州市地方法院訴訟裁決。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傳真件為有效文字。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貨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_________。(應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部頒標準執行;
(3)由甲乙雙方商定技術要求執行。
(在合同中必須寫明執行的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對成套產品,合同中要明確規定附件的質量要求;對某些必須安裝運轉後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產品,
除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合同中應具體規定提出質量異議的條件和時間;實行抽樣檢驗質量的產品,合同中應註明採用的抽樣標準或抽驗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術條件後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封存,分別保管,作檢驗的依據。)
第二條 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
(國家或主管部門有計量方法規定的,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對機電裝置,必要時應當在合同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 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範圍,並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產品的包裝,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產品的包裝物,除國家規定由甲方供應的以外,應由乙方負責供應。)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 )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乙方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
(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甲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為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甲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為準。乙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於或遲於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第六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格;
(2)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
(3)按照國家定價履行。
(執行國家定價的,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或提貨期內,遇國家調整價格時,按交貨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由於逾期付款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差價,由甲乙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託收結算金額中衝抵。執行浮動價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用託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中應註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為10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託收憑證上寫明,銀行從其規定。)
第七條 驗收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應明確規定:1.驗收時間;2.驗收手段;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後,由哪一級主管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機構執行仲裁等等)。
第八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30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怠於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過兩年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產品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10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預設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甲方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說明合同號、運單號、車或船號、發貨和到貨日期;說明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花色、標誌、牌號、批號、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說明的事項。)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後,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並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後15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十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___%的違約金。(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但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或者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乙方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其它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的,應當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 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或者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
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 式__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簽證,應送公證或簽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購貨單位(甲方):____(公章)
供貨單位(乙方):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
甲方:
乙方:
甲方GPS產品及系統功能已經過演示、試用認同,本著公平、誠信、互利的經營原則,現就乙方租賃甲方產品事宜,達成以下協議內容。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根據管理需求,向甲方租賃以下產品
二、產品實用功能
衛星定位斷電報警 軌跡回放 區域定位實時監控里程統計線路設定自動跟蹤卸料統計用於卸料統計的感測器質保期為3個月,過了質保期後的維修費為100元/次(包工包料)。
三、甲方向乙方安裝相應軟體和電子地圖:全國電子地圖、成都市(包括區、縣)電子地圖。(要求乙方監控電腦配置能適用於甲方監控系統:硬碟80G,記憶體512DDR,顯示卡、網絡卡並有線上網。)乙方必須保密、正確使用。
四、安裝數量和結算方式:
1、安裝數量:本次安裝 臺,不含油耗監測功能。如租賃期間還需增加,乙方可提出書面申請,按相同條件執行,新安裝裝置從新安裝之日起計算日期。
2、押金和初裝費收取:押金600元/臺,初裝費用免收。
3、服務費收取:服務費預收一年,服務費和押金同時收取,提前退租,只退還押金,不退還結餘服務費。
4、租賃期內,GPS產品需要移機,按100元/臺收費。
5、押金退回:甲方接乙方後通知3個工作日內派工程人員拆除GPS產品,GPS產品從接到通知次月起停用。拆機地點不在南充市,差旅費用由乙方承擔。
6、終端遺失不退還押金;人為損壞或進水,由乙方承擔相關的維修,更換費用。
7、租賃期滿三年後,產品歸乙方所有(押金退還)。繼續使用,只收取服務及流量費用。
五、售後服務
1、甲方對車載終端與配件等硬體裝置,提供免費保修,終身維護;3年保修期後,繼續提供有償服務,硬體產品維修,公司只收取更換部件的材料費;
2、甲方對乙方提供技術支援。包括車輛GPS資訊資料的儲存與查詢,軟體上GIS地圖的升級服務 ,車輛下線的及時提示。
3、甲方負責對乙方監控管理人員的培訓,包括軟體培訓和硬體培訓。軟體上對各站的操作人員和資料查詢人員進行功能使用培訓和資料查詢分析培訓;硬體上分站對車輛管理人員和維修人員進行GPS故障檢查、分析、簡單恢復培訓。
六、甲方免責條款
1、 超出使用說明書規定的工作條件進行使用;
2、 沒有按照使用說明書規定的使用方法進行操作;
3、 來自產品外部的直接撞擊或終端進水所造成的損壞;
4、 GSM網路盲區或簡訊息丟失;
5、 GPS定位衛星盲區、缺陷;
6、 擅自開啟車載終端或更換車載SIM卡;
7、 非本產品本身質量問題之外,如GSM網路和GPS系統遭人蓄意破壞而影響產品的正常使用;
8、 車載SIM卡非正常使用造成損壞或費用不足;
9、 汽車電瓶出現欠壓或汽車系統出現其他故障導致本系統不能正常工作時;
10、 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如火災、交通事故等)而造成的故障及損壞。
七、責任及權利:
甲方責任及權利:
1.甲方保證產品的質量和穩定性,所達到的適用性管理功能按照本合同第二條所述,並且達到甲方演示的效果和標準。
2. GPS異常情況時(如GPS異常下線,無法線上實時監控等),有義務與乙方共同分析異常情況原因,並協同解決異常。
3. 免費向乙方贈送GPS監控排程管理軟體,以及免費為乙方提供後期的軟體升級。並根據理需要,安裝相應軟體和電子地圖:全國電子地圖、成都市(包括區、縣)電子地圖。
乙方責任及權利:
GPS異常情況時(如GPS異常下線,無法線上實時監控等),有義務與甲方共同分析異常情況原因,並協同解決異常。
八、糾紛解決
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共同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請訴訟解決。
九、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可另立《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自雙方簽署蓋章後生效,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訂立合同雙方:
購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__________________。(應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部頒標準執行;
(3)由甲乙雙方商定技術要求執行。
(在合同中必須寫明執行的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對成套產品,合同中要明確規定附件的質量要求;對某些必須安裝運轉後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產品,除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合同中應具體規定提出質量異議的條件和時間;實行抽樣檢驗質量的產品,合同中應註明採用的抽樣標準或抽驗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術條件後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封存,分別保管,作檢驗的依據。)
第二條 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______。
(國家或主管部門有計量方法規定的,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對機電裝置,必要時應當在合同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範圍,並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______________。
(產品的包裝,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產品的包裝物,除國家規定由甲方供應的以外,應由乙方負責供應。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 )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乙方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甲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為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甲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為準。乙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於或遲於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第六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格;
(2)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
(3)按照國家定價履行。
(執行國家定價的,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或提貨期內,遇國家調整價格時,按交貨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由於逾期付款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差價,由甲乙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託收結算金額中衝抵。執行浮動價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用託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中應註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為10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託收憑證上寫明,銀行從其規定。)
第七條 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
(合同應明確規定:1.驗收時間;2.驗收手段;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後,由哪一級主管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機構執行仲裁等等)。
第八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30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怠於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過兩年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產品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10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預設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甲方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說明合同號、運單號、車或船號、發貨和到貨日期;說明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花色、標誌、牌號、批號、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說明的事項。)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後,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並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後15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十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______%的違約金。
(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但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或者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乙方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其它______________。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的,應當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或者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簽證,應送公證或簽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購貨單位(甲方):________(公章) 供貨單位(乙方):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訂
出賣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國籍: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
地址:_____
郵政編碼:_____聯絡電話: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國籍:_____電話:_____
地址:_____郵政編碼:_____
買受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國籍: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
地址:_____
郵政編碼:_____聯絡電話: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國籍:_____電話:_____
地址:_____郵政編碼:_____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出賣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_____;位於第_____層,共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著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
第二條 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出賣方暫測)(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不包括±__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包括±_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種方式處理:
1.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並按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准檔案號為_____;該房屋買賣後,按照有關規定,買受方(必須)(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 價格。
按(總建築面積)(實際建築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為( 幣)每平方米_____元,總金額為( 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五條 付款方式。
買受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賣方支付定金( 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並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出賣方。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六條 交付期限。
出賣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買受方,並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買受方。
採購單位(甲方):
供應商(乙方):
鑑證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等法律法規和採購檔案(編號: ),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裝置品牌、規格型號、數量、價格及其它
金額單位:元 數量單位:臺
裝置名稱
品牌
規格型號
數量
單位
單價(元)
總價(元)
備註
合同總價(人民幣小寫):
合同總價(人民幣大寫):
注:以上合同總價包括運抵甲方的運費及安裝除錯費等。
第二條:質量保證
乙方所供的裝置是符合國家技術規範和質量標準,經國家“三C”認證或國家有關部門檢驗的合格產品,未曾開箱使用,與合同規定的型號與配置相一致,能夠與使用者現有裝置正常連線;裝置安裝除錯完畢後,能在裝置功能範圍內保障甲方的系統安全,並穩定執行,所供的裝置符合甲方的採購要求。軟體產品是原廠產品包或原廠商提供的許可證協議。如發生所供裝置與合同不符,甲方有權拒收或退貨,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後果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交貨時間、地點
1、乙方在合同生效後 個工作日內,按照其與甲方的事先約定將所供裝置(出廠原包裝)運至指定地點(杭州市內)拆箱,負責安裝除錯和裝置的整合,按照甲方要求安裝其它相關軟體(軟體版權由甲方負責),正常執行後交甲方驗收。
2、所供裝置交付使用時,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產品使用說明書、質量保證書、三包憑證等相關資料和原配的附件。
第四條:驗收
1、乙方將所供裝置運至交貨地點拆箱、安裝除錯完畢後,由甲方當場驗收,雙方共同簽署《杭州市政府採購貨物驗收回復單》和《杭州市政府採購售後服務質量反饋表》。乙方提供的產品型號統一對應、描述一致。
2、鑑證方將會同採購辦、監察、審計等部門以及聘請的技術顧問履行監督責任。
第五條:售後服務
1、售後服務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乙方提供上門現場服務。所購裝置從驗收合格之日起,質保期為 個月,乙方承諾免費提供7*24小時的電話技術支援和5*12小時的現場技術服務。
2、現場服務響應時間:乙方在質保期內接到甲方的電話後,杭州市區30分鐘內響應,2個小時內到達現場,4小時內修復故障,4小時內不能修復的,承諾採取提供備品、備件或備機等措施,以保證甲方的正常工作,待維修配件到後再換回。
第六條:履約保證金
乙方在簽訂合同的同時須向鑑證方繳納合同總價2%的履約保證金(合計人民幣 元), 合同履行完畢後,由乙方開具統一收款收據(須有財政或稅務機關監製章),並持《杭州市政府採購貨物驗收回復單》、《杭州市政府採購售後服務質量反饋表》向鑑證方辦理履約保證金無息原額退還手續。
第七條:貨款的支付
經甲方驗收合格交貨後,乙方須在三個工作日內將《杭州市政府採購貨物驗收回復單》、《杭州市政府採購售後服務質量反饋表》報鑑證方備案後,憑原始憑據(發票)、《杭州市政府採購貨物驗收回復單》在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辦理結算貨款手續。
第八條:其他約定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償付合同總價0.2‰的違約金;乙方逾期10日不能交付的,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2%的違約金,並且不再退還履約保證金,同時甲方徵得鑑證方同意有權終止合同。
2、甲方逾期支付貨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償付合同總價0.2‰的違約金;甲方無正當理由拒付貨款的,應向乙方償付合同總價2%的違約金。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供需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的規定處理。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人簽字蓋章後,由乙方在三個工作日內送至鑑證方稽核鑑證,並向鑑證方繳納2%履約保證金後生效。
2、合同履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需經甲、乙雙方和鑑證方共同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採購檔案(編號: )、應標檔案及評標過程中形成的文字資料、詢標紀要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鑑證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貨方:(以下簡稱為甲方)
供貨方:(以下簡稱為乙方)
一、產品名稱:
二、數量:塊。
三、價格:(含稅價)。發票要根據甲方的要求開具(如頁岩磚等),並提供出廠合格證和檢驗報告。
四、驗收標準:甲方會同相關技術管理人員,倉管員,按合同相關規定驗收,如乙方所送貨物質量、數量、規格不符國家標準和甲方要求,甲方有權按實際情況簽收或退貨,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承當運輸、裝車、卸車費用,並由施工工地相關人員指定堆放。
六、付款方式:
七、交貨地點:
八、交貨日期:乙方必須按質按量及時供應,並確保在之內送達施工現場,如因乙方供貨原因造成停工待料的,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有乙方承當。
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均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的相關條款執行,如甲乙雙方遇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結果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協商不成按<經濟合同法>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簽訂後當日生效。
甲 方:(簽章) 乙 方:(簽章)
簽字代表: 簽字代表:
日 期: 日 期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產品購銷合同範本。
一、合同標的。
甲方所購產品名稱為______________,型號為_________,套數為__________。裝置詳細配置見清單,清單中未列出的裝置不在本合同供應之列,如甲方有需要另行計價;
二、合同價款及支付。
1、合同總價為¥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
2、簽約後支付總價30%的定金;
3、買受方處交付裝置後,支付總價的60%的貨款;
4、保留款為總價10%的貨款,在裝置除錯合格後第____月內支付
三、裝置運輸及風險承擔採用______種方式。
1、乙方代辦託運,運費由甲方支付,在裝置卸車前由甲方直接支付給運輸單位。乙方負責裝車並承擔裝車之前的風險由,裝車之後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2、乙方送貨上門並負擔運費,甲方負責卸貨;卸車之前的風險由乙方承擔,卸車及之後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四、裝置交付。
1.交付時間:賣方應於本合同生效日後_____個月內分_____批將裝置交付完畢。2.賣方應於交貨日_____日之前,通過傳真等方式將合同裝置的相關內容通知買方,以便買方做好接貨準備。
五、裝置的驗收。
1、裝置在交付的同時進行驗收,甲方確認裝置及所附屬裝置無誤後在驗收單上簽收;2、如果發現產品不合規定,應在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
六、資料交付。
賣方應於本合同生效日後______個月內,將與合同裝置有關的圖紙、資料、技術檔案等技術資料以郵寄等方式交付給買方,合同範本《產品購銷合同範本》。
七、售後服務。
1、乙方提供安裝、除錯和維護等方面的技術支援和服務工作;2、乙方提供從驗收通過之日起12個月的裝置免費上門保修服務,在保修期間若因質量問題造成產品損壞,乙方負責免費更換;3、易損件、人為因素和物料腐蝕(光氣、氫氟酸、40%以上的NaOH、KHO濃溶液)等造成的裝置損壞不在免費服務之列。
八、不不可抗力。
由於火災、旱災、地震、戰爭和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的事故影響本合同履行時,可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或解除合同,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九、違約責任。
1、乙方延期交貨,逾期一天,乙方按未提供產品總價值的%交納違約金,違約金最高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20%;2、甲方逾期付款,應付款日的次日起,每日承擔逾期付款部分總值的%的利息作為違約金,違約金最高不超過合同金額的20%。
十、爭議的解決。
若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經協商不成,選擇以下第____種方式解決。1.向鄭州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仲裁;2.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它應注意事項: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簽約日期: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方與乙方下列物品的買賣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以期共同遵守。
一、產品名稱、型號、數量、金額:
合計人民幣金額:貳佰零肆萬玖仟陸佰元整(小寫:¥2049600.00元)
二、產品的質量標準:
按乙方產品出廠檢驗標準執行。
三、供貨方式:
一次性或分批供貨,甲方每批訂貨應提前一週以書面訂單形式將所需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通知乙方,按乙方確認後的數量和交貨日期履行。
四、交貨地點、方式及運費承擔:
1、交貨地點:甲方公司地址:指定地點有變更請及時通知乙方。
2、運費由(乙方)方承擔。
五、包裝要求:
按照乙方公司產品包裝規範予以包裝。
六、產品價格:
因市場情況發生較大變化,乙方需要對產品價格作必要調整時,應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七、產品的驗收:
1.保證質量,包退包換,若乙方所提供的產品質量未能達到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質量要求,乙方應給予更換,並承擔退貨運費,乙方不承擔甲方提出的任何直接或間接所造成的產品經濟損失。甲方在收到貨後經過檢測、檢驗,確認質量、數量完全符合要求後方可入庫。如甲方對乙方所發的產品質量有異議,應當在收貨後10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並將不合格產品樣品寄至乙方公司,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和樣品後,應在1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
2、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內提出異議或未經檢驗使用的,視為乙方交付的產品質量符合約定的質量要求。
八、結算方式及期限:
1,付款方式:電匯、現金。
2,付款期限及條件:甲方單月月結款應在次月10日前將全部貨款結清。
3,乙方收款賬號為:
賬戶名稱:
賬號:
開戶銀行:
九、違約責任:
本合同系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雙方均應自覺遵守,若一方違約,應向非違約方賠償損失。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
1、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均可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訴。
2、本合同未盡事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執行。
十一、其它約定事項:
若本合同附有技術協議的,該技術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組成部分,以及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的傳真(對帳單、訂單、往來信函),均為本合同的補充,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單位名稱:(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電話:
日期:年月日
乙方單位名稱:(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電話: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