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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銷合同印花稅怎麼交納?

欄目: 購銷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5.65K

山西省釋出購銷合同印花稅有哪些具體政策?

購銷合同印花稅怎麼交納?

答:《關於印發購銷合同類印花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晉地稅特字[1997]1號)第三條規定,對從事貨物購進和銷售的工業生產企業或商品流通企業,凡按照規定設定帳薄進行核算,並能如實提供購銷合同及合同性憑證的,應由納稅人提出申請,經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核准,發給其“印花稅自行匯繳許可證”,實行由納稅人按購銷合同標的金額,自行彙總計算繳納印花稅的辦法;凡不按規定設定帳薄或雖設定帳薄,但帳目混亂,收入、費用憑證殘缺不全,且不能如實提供購銷合同及合同性憑證的,經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核實,發給其“印花稅核定匯繳通知書”,實行由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按納稅人購銷金額一定比例核定徵收印花稅的辦法。

第四條規定,對實行核定徵收購銷合同印花稅的納稅人,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應依照《稅收徵管法》的有關規定,按下列標準核定計稅依據:

(1)從事貨物購進和銷售的工業生產企業,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可根據實際情況,對採購環節應徵的印花稅,按採購金額50-80%的比例核定計稅依據;對銷售環節應徵的印花稅,可按銷售收入60-90%的比例核定計稅依據。

(2)從事貨物購進和銷售的商品流通企業,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可根據實行情況,對採購環節應徵的印花稅,按採購金額60-90%的比例核定計稅依據;對銷售環節應徵的印花稅,可按銷售收入20-50%的比例核定計稅依據。

(3)對年銷售額在10萬元以下的小型商業企業,經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審查核實後,可按照其採購金額40%比例核定計稅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