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方(甲方): 合同編號:
需方(乙方):
為加快優良紫菜品種的推廣,促進我縣紫菜品種的更新換代,提高養殖紫菜的產能和品質,建立紫菜養殖加工一體化產業體系,經供需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品種
供方應需方要求養殖“申福 號”紫菜品種,養殖面積______畝,供方所需紫菜苗種由供方按每畝______元向需方購買,搪苗前付清。
第二條 養殖及採割要求
供方應根據紫菜養殖的合適時間採用插杆式方式養殖紫菜,並自覺接受需方技術指導。在紫菜採割期內,供方應在紫菜生長至______公分時採割,並保證將所採割的紫菜全部供給需方,不得自行銷售或加工。需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拒收。如需方因生產能力不足,主動要求供方延期採割,導致產品超過規定標準的,則不受本條限制。
第三條 產品計量、定價,交貨地點及方式
鮮紫菜採用機械脫水計量,脫水時間不少於_____分鐘,脫水後價格為每公斤_____元。交貨地點為需方生產地,並由需方在交貨地點進行驗收。紫菜養殖地至交貨地的運輸由供方承擔。
第四條 貨款結算辦法
供方交售的紫菜經驗收合格後,需方出具收購憑證,作為貨款結算依據,需方應在______天內,通過銀行轉帳向供方支付貨款。
第五條 供方的違約責任
1、在紫菜採割期內,供方若將需方提供的品種所養殖的鮮紫菜自行銷售、加工的,或其提供的鮮紫菜無正當原因明顯少於其養殖面積所能提供的紫菜數量的,其自行銷售、加工部分所取得的收入歸需方所有。
2、供方不得夾入其他紫菜品種或雜物,供方如故意摻雜,造成需方未能及時投料生產,導致加工裝置閒置,供方應賠償需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甲方:
乙方:
日期:
編號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村)__________
為確保青梅收購加工有秩序、按計劃地進行,保證青梅收購的質量,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使雙方共同遵守。
一、質量要求:乙方收購青梅品種必須是蕭山大青梅,果面光潔,果型圓而均勻,保證無斑點、破損,並無黃梅、爛梅、梅葉及雜質。
二、規格要求:青梅單粒重量最小不能小於10克。
三、包裝及運輸:用編織袋每袋淨重70市斤定量包裝,青梅收購後必須及時運到工廠進行加工。運輸時必須輕裝輕卸,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拖拉機運輸,每車限裝40包,不得超載;如用汽車運輸,按營運證上噸位為準,不得超載,
四、收購數量:乙方收購總量為______噸,其中_____月____日______噸,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噸,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噸,每天收購量不能大於或小於5%,總收購量不能大於或小於5%。
五、收購時間定為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月______日。
六、價格:乙方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運至工廠交貨價為每市斤_____元。
七、驗收方法及地點:乙方運到公司生產地點,由甲方檢驗人員進行質量、數量、規格驗收。如質量驗收不合格的,甲方予以整車拒收。
八、結算方法:收購結束後,甲方一次性付款,必須提供所收購農戶的身份證影印件。
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辦理,按合同總價的______%賠償對方違約金。
十、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調不成的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蕭山區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二份,交當地政府及企業主管部門各一份。
甲方:杭州華和食品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
(一)立契約書人
____________(甲方)
_______________(乙方)
雙方茲就工廠轉讓事宜,訂立本件契約,條款如下:
一、轉讓標的
乙方所有坐落___市___路____號廠房連同基地,暨全部生產裝置及原料、半成品、製成品,其數量細目暫以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庫存清冊所載名稱、數量為準。
二、本件讓售價格及計算方法
(一)廠房房地、生產裝置及原料、半成品、製成品細目,總折價為____萬元整。
(二)上列原料,經盤點如有增減變化數量,則依乙方原料進料成本價格計算;半成品如有超過或不足的,則視加工的程度,在百分之五十以內的,按原料成本價格計算;逾期百分之五十以下的,依成品市面批發價計算;成品如有超過或不足之數,依成品市面批發價格計算,由雙方以現金給付或補足。
(三)生財裝置如有短缺、滅失的,得依乙方帳面所列裝置殘值計算,由甲方於尾款中予以扣除。
(四)乙方應收未收款約計____萬元,除在本年____月份以前的帳款由乙方自理外,____月份起的帳款均以九折計算由甲方承受,至交割後所有發生一切的損失,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乙方並負責通知各廠商,並於甲方收受帳款絡於一切必要的協助。
三、付款辦法
(一)前條
第一項的價格,於本契約成立同時,甲方交付乙方___萬元,餘款___萬元,俟原料、成品、廠房房地、生產裝置點交清楚同時,一次付清。
(二)前條
第四項應收帳款的價格,甲方應於交收後給付乙方折淨數的半數;其餘半數由甲方開立一個日期的支票交付乙方。
四、交收日期及地點:雙方訂定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為交收日期。
並定於___市_____路_____號廠房現場為點交地點。
五、特約事項
(一)交收之日,雙方均須派代表二人以上,負責辦理。
(二)本件交收以前,所有乙方對外所欠一切債務或其他糾紛,概由乙方負責理清,與甲方無涉。
(三)本件交收以前,所有積欠一切稅捐及水費、電費、瓦斯、電話費用等概由乙方負擔。
(四)廠房房地移轉,除土地增值稅由乙方負擔,其餘契稅、公主費、代書費及其他必要費用概由甲方負擔。
(五)乙方現有僱用的職工,除甲方同意留用外,餘由乙方負責遣散。
(六)乙方宣告本件盤讓,業經其公司董事會及股東會證依法證明決通過,附件的會議記錄如有虛偽不實,應由乙方負責。
六、違約處罰:任何一方有違背本契約所列各條件之一者即作違約論,他方有權解除契約。
又甲方違約,願將已付款項,任由乙方沒收充作違約賠償;若系乙方違約,應加倍返還所收的款項與甲方,以賠償甲方。
七、為確保本件契約的履行,乙方應另覓保證人2名。
保證人對於乙方違約時,加倍返還其所收受款項,應負連帶保證責任,並願拋棄先訴抗辦權。
八、本契約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及保證人各執一份為憑。
立契約書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