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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銷合同書範本(通用12篇)

欄目: 購銷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86W

購銷合同書範本 篇1

訂立合同雙方:購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購銷合同書範本(通用12篇)

供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__________________。(應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部頒標準執行;

(3)由甲乙雙方商定技術要求執行。

(在合同中必須寫明執行的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對成套產品,合同中要明確規定附件的質量要求;對某些必須安裝運轉後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產品,除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合同中應具體規定提出質量異議的條件和時間;實行抽樣檢驗質量的產品,合同中應註明採用的抽樣標準或抽驗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術條件後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封存,分別保管,作檢驗的依據。)

第二條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______。

(國家或主管部門有計量方法規定的,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對機電裝置,必要時應當在合同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範圍,並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______________。

(產品的包裝,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產品的包裝物,除國家規定由甲方供應的以外,應由乙方負責供應。

第四條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乙方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甲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為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甲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為準。乙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於或遲於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第六條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項執行:

(1)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格;

(2)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

(3)按照國家定價履行。

(執行國家定價的,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或提貨期內,遇國家調整價格時,按交貨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由於逾期付款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差價,由甲乙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託收結算金額中衝抵。執行浮動價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用託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中應註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為10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託收憑證上寫明,銀行從其規定。)

第七條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

(合同應明確規定:1.驗收時間;2.驗收手段;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後,由哪一級主管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機構執行仲裁等等)。

第八條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30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怠於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過兩年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產品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10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預設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甲方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說明合同號、運單號、車或船號、發貨和到貨日期;說明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花色、標誌、牌號、批號、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說明的事項。)

第九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後,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並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後15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十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______%的違約金。

(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但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或者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乙方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其它______________。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的,應當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或者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簽證,應送公證或簽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購貨單位(甲方):________(公章)供貨單位(乙方):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公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訂

購銷合同書範本 篇2

供方:

需方:

第一條 為切實貫徹執行民法典規,保證購銷合同的嚴肅執行,簽訂本總合同。本總合同適用於日用百貨、文化用品、鐘錶眼鏡、鞋帽、紡織品、針棉織品、服裝、勞防用品、絲綢等九類商品商商購銷業務。具體品類(種)的成交,需簽訂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供需雙方可根據自身特點制訂表格式購銷合同。本總合同是簽訂具體購銷合同的總原則。本總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本總合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補充協議均具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可以變更總合同的約定條款,補充協議與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二條 合同簽訂後,雙方須嚴肅履行。如一方確因發生《民法典》第二十七條所規定的情況,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須於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含合同變更手續)。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書面(或電報)答覆,逾期不答覆的,視為預設。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賠償。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具體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要嚴格執行合同,一般不予變更。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由需方負擔;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由供方負擔。

第三條 購銷合同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或協商訂價。

簽訂合同,成交商品的作價標準,均為正品價。對於副品、等級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慣例作價執行合同;對於暫定價(參考價)商品,允許上下差幅在10%-15%以內執行(差率在具體合同中規定),合同中有規格差價的按照中檔(等)作單價成交,實際發貨時按規格分別作價。

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要以書面通知需方,以便作為交貨時(指運出)作價依據。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對異地的商品供應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供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需方自提。承運單位按有關收費規定收取的合理運輸費用,運輸保險費由需方承擔。對運費負擔,也可按照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 商品質量,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執行;無上述標準的,按生產廠的企業標準執行;無生產廠企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供方應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以保證商品質量。

如果商品質量不符合標準,一般情況應允許退貨。如屬特殊情況,供需雙方可協調解決。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供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需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需方負擔。

第七條 執行合同的交貨日期,以供方開單日為準。由工廠直接送車站、碼頭的商品,以工廠交貨日為準。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前十天內和交貨日期終了後十五天內開單供應的,不作為提前或逾期交貨。需方要求分批交貨的,供方認可後,予以分批均衡交貨。

供方供應商品,除雙方另有約定者外,異地的,由供方代辦託運。如需方要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提貨費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貨款結算後七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負責倉儲費用。

受交通運輸影響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暫緩發貨不超過三十天的,不作遲延履行合同處理。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應徵得需方同意後才能發貨。

第九條 供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

需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因此增加的費用由需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供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未經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第十條 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時起,所有權即轉移至需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事故,由需方負責向承運部門或保險公司索賠,非因供方過錯,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賠。但供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並協助需方索賠。需方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當地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立即詳細檢查,並在收到貨物後十天內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責任屬於供方的,需方應在收到該批貨物後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索賠,逾期不提,視為驗收無誤。供方應在接到索賠通知後十五天內查明情況,給予答覆。逾期不答覆,視作認賠。

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需方應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後十五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串)運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動用,並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後十日內通知供方,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負擔。

由供方委託承運單位發運的商品,均應向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運輸險。商品在運輸途中遭受損失時,由需方向當地保險公司按照《國內水路、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試行)》所規定的手續程式及期限申請辦理索賠。

第十一條 商品外包裝完整,拆包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需方應在貨到九十天內(單個商品價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收到貨物後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均視為驗收無誤。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係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需方收貨後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供應發貨單號碼(即調撥單,下同)等資料,並儲存好實物。供方應在接到"查詢單"後十五日內作出答覆。凡上項內容填寫不完整或多種商品混列,以及不是從供方供貨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寫"查詢單"。

為了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供應發貨單"所列一個品種損失在五元以下,殘損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配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部件等殘品)的查詢,需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供方,並在單上註明寄運日期。

需方在收貨時發現差錯(如錯發、多發部分)、無合同、嚴重質量問題等情況,屬於供方責任,需要退貨時,應在收貨後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則供方可不受理;同時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貨或將商品運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應予答覆並提出處理意見。逾期不答覆,需方可視為同意退貨。凡逾期退貨以及不屬於供方責任的退貨,其損失均由需方負擔。

第十二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保險費等款項的結算,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貨款結算實行驗單付款。需方無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貨款的,應按有關銀行部門規定交納滯納金,並由開戶行連同貨款劃給供方。

需方變更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和帳號,應於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前三十天以書面(或電報)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錯誤而影響結算的,需方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經供、需雙方商定,貨款結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定外,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1.託收承付<可另行訂貨款結算協議書>;2.款到發貨;3.銀行匯票;4.商業匯票。)

第十三條 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於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5%之間確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貨款總值的   %(10%-30%之間確定)。

2.供方逾期交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供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4.需方未經供方同意擅自退貨的,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5%之間確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0%-30%之間確定)。退貨途中的運輸等費用,由需方負擔。

5.需方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逾期付款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供方償付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6.需方承擔因提供給供方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有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供方或運輸部門因處理需方提出的錯誤異議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應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四條 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著顧全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按《商業部門經濟糾紛調解暫行規定》向有關商業經濟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也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總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 本總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後生效。有效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滿雙方如無異議,總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求本總合同辦理。

本總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時間期限的計算均包括本數在內。

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一般以一貨一單格式(見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  月  日

供方蓋章               需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地址:                地址:

購銷合同書範本 篇3

甲方:

乙方:

1、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欲購買乙方生產的型數量臺,購買價格元。

運輸方式。

2、甲方確認產品無誤後,方能將購貨款匯到乙方指定的銀行帳戶或太平洋卡上,乙方開戶行:

帳號:

交通銀行太平洋卡號:持卡人:

農行卡號:持卡人:

3、乙方應該將檢驗合格的產品及時、準確地提交給甲方,並遵守對使用者的售後服務承諾(該條款詳見《質量保證書》),甲方應及時將所需貨款匯至乙方指定的帳號上。

4、運輸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由乙方負責,甲方承諾不將該產品用於非法的盜版活動。

5、本合同需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傳真件有效)

6、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的順利實施,如出現問題應先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工商管理部門或法院提起訴訟,由違約方承擔全部責任。

7、本合同未盡事宜,以國家相關法律為準。

甲方蓋章簽字:乙方蓋章簽字:

簽署日期:簽署日期:

購銷合同書範本 篇4

供方:

需方:

第一條 為切實貫徹執行合同法規,保證購銷合同的嚴肅執行,簽訂本總合同。本總合同適用於日用百貨、文化用品、鐘錶眼鏡、鞋帽、紡織品、針棉織品、服裝、勞防用品、絲綢等九類商品商商購銷業務。具體品類(種)的成交,需簽訂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供需雙方可根據自身特點制訂表格式購銷合同。本總合同是簽訂具體購銷合同的總原則。本總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本總合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補充協議均具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可以變更總合同的約定條款,補充協議與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二條 合同簽訂後,雙方須嚴肅履行。如一方確因發生《民法典》第二十七條所規定的情況,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須於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含合同變更手續)。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書面(或電報)答覆,逾期不答覆的,視為預設。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賠償。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具體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要嚴格執行合同,一般不予變更。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由需方負擔;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由供方負擔。

第三條 購銷合同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或協商訂價。

簽訂合同,成交商品的作價標準,均為正品價。對於副品、等級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慣例作價執行合同;對於暫定價(參考價)商品,允許上下差幅在10%-15%以內執行(差率在具體合同中規定),合同中有規格差價的按照中檔(等)作單價成交,實際發貨時按規格分別作價。

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要以書面通知需方,以便作為交貨時(指運出)作價依據。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對異地的商品供應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供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需方自提。承運單位按有關收費規定收取的合理運輸費用,運輸保險費由需方承擔。對運費負擔,也可按照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 商品質量,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執行;無上述標準的,按生產廠的企業標準執行;無生產廠企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供方應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以保證商品質量。

如果商品質量不符合標準,一般情況應允許退貨。如屬特殊情況,供需雙方可協調解決。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供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需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需方負擔。

第七條 執行合同的交貨日期,以供方開單日為準。由工廠直接送車站、碼頭的商品,以工廠交貨日為準。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前十天內和交貨日期終了後十五天內開單供應的,不作為提前或逾期交貨。需方要求分批交貨的,供方認可後,予以分批均衡交貨。

供方供應商品,除雙方另有約定者外,異地的,由供方代辦託運。如需方要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提貨費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貨款結算後七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負責倉儲費用。

受交通運輸影響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暫緩發貨不超過三十天的,不作遲延履行合同處理。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應徵得需方同意後才能發貨。

第九條 供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

需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因此增加的費用由需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供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未經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第十條 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時起,所有權即轉移至需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事故,由需方負責向承運部門或保險公司索賠,非因供方過錯,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賠。但供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並協助需方索賠。需方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當地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立即詳細檢查,並在收到貨物後十天內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責任屬於供方的,需方應在收到該批貨物後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索賠,逾期不提,視為驗收無誤。供方應在接到索賠通知後十五天內查明情況,給予答覆。逾期不答覆,視作認賠。

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需方應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後十五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串)運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動用,並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後十日內通知供方,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負擔。

由供方委託承運單位發運的商品,均應向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運輸險。商品在運輸途中遭受損失時,由需方向當地保險公司按照《國內水路、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試行)》所規定的手續程式及期限申請辦理索賠。

第十一條 商品外包裝完整,拆包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需方應在貨到九十天內(單個商品價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收到貨物後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均視為驗收無誤。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係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需方收貨後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供應發貨單號碼(即調撥單,下同)等資料,並儲存好實物。供方應在接到“查詢單”後十五日內作出答覆。凡上項內容填寫不完整或多種商品混列,以及不是從供方供貨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寫“查詢單”。

為了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供應發貨單”所列一個品種損失在五元以下,殘損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配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部件等殘品)的查詢,需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供方,並在單上註明寄運日期。

需方在收貨時發現差錯(如錯發、多發部分)、無合同、嚴重質量問題等情況,屬於供方責任,需要退貨時,應在收貨後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則供方可不受理;同時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貨或將商品運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應予答覆並提出處理意見。逾期不答覆,需方可視為同意退貨。凡逾期退貨以及不屬於供方責任的退貨,其損失均由需方負擔。

第十二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保險費等款項的結算,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貨款結算實行驗單付款。需方無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貨款的,應按有關銀行部門規定交納滯納金,並由開戶行連同貨款劃給供方。

需方變更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和帳號,應於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前三十天以書面(或電報)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錯誤而影響結算的,需方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經供、需雙方商定,貨款結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定外,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1.託收承付<可另行訂貨款結算協議書>;2.款到發貨;3.銀行匯票;4.商業匯票。)

第十三條 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於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5%之間確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貨款總值的 %(10%-30%之間確定)。

2.供方逾期交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供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4.需方未經供方同意擅自退貨的,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5%之間確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0%-30%之間確定)。退貨途中的運輸等費用,由需方負擔。

5.需方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逾期付款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供方償付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6.需方承擔因提供給供方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有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供方或運輸部門因處理需方提出的錯誤異議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應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四條 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著顧全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按《商業部門經濟糾紛調解暫行規定》向有關商業經濟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也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總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 本總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後生效。有效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滿雙方如無異議,總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求本總合同辦理。

本總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時間期限的計算均包括本數在內。

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一般以一貨一單格式(見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月日

供方蓋章               需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購銷合同書範本 篇5

合同編號:

需方(甲方) :

供方(乙方) :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自願合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生產廠家、數量和金額產品名稱 規格型號 生產廠家 單位 數量 單價 總金額 備註合計總金額 人民幣:

二、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 本合同項下的瀝青產品為 瀝青,其品質應符合交通部頒發的標準 jtgf40-《公路瀝青路面施工技術規範》執行,具體的技術指標詳見附件。

三、交貨地點、方式和期限 交貨地點及方式:交貨地點為 ;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負責送貨至甲方指定的地點。 交貨期限及數量: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供應 (型號)瀝青材料 噸;甲方視施工需要將每批次需要的數量提前 天通知乙方,乙方應及時按照技術規範組織生產和供應瀝青材料。

四、運輸方式及費用承擔 乙方採用汽車運輸的方式送貨至甲方的指定地點,乙方採用的汽車運輸應為瀝青專用罐車裝運,運輸過程中應採取有效的保溫措施。乙方承擔瀝青中轉及運輸過程中的一切費用。 其他運輸方式的約定: 。

五、合理損耗及計量方式 瀝青交貨數量的確定原則以 乙方(或甲方)地磅所提供的過磅數量為準,該地磅須為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檢測週期內檢驗合格的地磅。甲方有權在交貨工地進行復驗,若數量誤差低於 ,以甲方稱重數量為準;若數量誤差超過 ,雙方可共同委託第三方進行重新過磅,並以該計量資料為準,重新過磅費用由差錯方承擔。

六、驗收標準、方法和異議期限

1.乙方每批次供貨時應提供 瀝青產品的生產廠家證明和出廠檢測報告給甲方,並說明裝運數量、裝運日期、訂貨數量等,運到指定地點的每車瀝青保證廠家的鉛封完好,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接受。

2.卸車前,甲方可隨時每車取樣進行檢測,乙方派人現場監督,檢驗結果雙方簽字確認後方可卸車。如雙方對質量有爭議,可由各方共同取樣密封后送省級以上權威檢測機構檢驗,此檢驗結果為最終結果,檢測費用由差錯方承擔。

3.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和質量等不符合約定,有權拒絕接收;甲方產品接收後發現品種、型號、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妥為保管,並在交貨後 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如甲方未在該期限內提出書面異議則視為交貨符合合同規定;乙方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天內負責處理,否則視為認可甲方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七、結算付款方式及期限

本合同簽訂生效後 天內,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 的預付款,乙方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質量及時供應瀝青材料, 年 月 日之前支付合同總價的 ,計人民幣 元;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在 年月 日之前提供全額發票;餘額在乙方全部貨物供應完後 天內,甲方將貨款以轉賬的方式轉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八、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於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的事件導致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立即通知對方並採取合適的措施避免損失擴大,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 天內向對方提交相關部門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書面證明檔案。在發生不可抗力的情況下,雙方可友好協商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解除合同,並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免除相應的責任。

九、違約責任

1.合同簽訂生效後任何一方非因法定或約定的事由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則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承擔合同總價 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時供應貨物的,逾期在 天以內的,每逾期一天,按日承擔合同總價 的違約金;逾期時間超過 天以上,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同時乙方承擔合同總價 的違約金。

3.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時付款的,逾期在 天以內的,按逾期天數承擔未付款額 /天的違約金;逾期時間超過 天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同時甲方承擔合同總價 的違約金。

4.乙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甲方有權退貨,給甲方造成工期延誤或其他施工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乙方交付的貨物有 批次以上的質量不合格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承擔合同總價 的違約金,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十、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共同選擇以下 種方式解決爭議: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十一、附則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合同附件、合同談判紀要等均是本合同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乙方(蓋章) 甲方(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購銷合同書範本 篇6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護供需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品名、規格、產地、質量標準、包裝要求、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品名 規格、型號、牌號、商標 產 地或廠家 質量標準 包裝要求 計量單位 數量 單價 總金額 交(提)貨時間及數量 備註 執行記錄

合計人民幣(大寫)

二、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交(提)貨方式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運輸方式到達站(港)及收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運輸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合理損耗計算及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包裝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驗收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1.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方(蓋章):____________

需方(蓋章):____________

購銷合同書範本 篇7

需方: (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供需方通過友好協商並遵守自願原則特訂立本合同,供需雙方必須共同嚴格遵守。

燈具產品約定清單見下表(除本合同特別約定以外,本合同約定之價格即為該產品的價格,且此價為含稅價)

二、產品的包裝、運輸、保險:

a)、產品的包裝按照國家現定同類產品的標準包裝,即紙箱包裝;

b)、產品為汽運,其運輸費用及運輸途中的保險費均由供方承擔;產品的驗收標準、確認及收貨後的安裝

a)、供方產品按照國家對本行業的相關規定組織生產,保質保量;

b)、貨到現場後,需方按照國家規定組織人員驗收,確認數量和質量; 在對貨物之數量和質量驗收無誤後,指定收貨人須在送貨單指定位置簽字認可。

結算方式及期限:

需方在合同簽訂時向供方指定帳戶匯入合同總金額壹佰叄拾柒萬捌仟元整為定金(即預付款);在全部貨物到場並對貨物的質量和數量驗收無誤後,向供貨方或送貨方支付剩餘款。合同期限20xx年3月18日到20xx年10月18日

保質期:

燈具保用貳年;金滷燈電子鎮流器及電子變壓器保用貳年;光源保用壹年。 以上承諾,即因供方原因在保質期內產品出現質量問題,由供方免費提供相應服務。

違約責任:

供需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條款,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以下條款追究違約責任:供方未能如約供貨,每逾期一天,按未到貨物總金額的銀行同期貸款利息支付需方違約金,逾期20天,需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需方未能如約付款,每逾期一天,按按未付款總金額的銀行同期貸款利息支付供方違約金,逾期20天,供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需方須付清已供貨物的款項。

糾紛解決:

供需雙方執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在協商後仍未能解決,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正本一式 2 份,雙方簽字蓋章且供方收到預付款即生效,供執壹份,需方執壹份。合同文字傳真件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銷合同書範本 篇8

甲方(需方):xx公司

乙方(供方):分公司

甲方根據日常使用需要對常用藥品進行年度採購,乙方為甲方提供藥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購銷方式

甲方根據日常使用需要發出訂單,乙方確認訂單並進行配送,甲方收到乙方配送藥品後進行確認並按規定時間付款。

第二條 質量保證

1、乙方向甲方提供《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影印件等合法有效證件。

2、乙方對所售藥品質量負責,提供的藥品必須符合國家的質量標準和有關要求。

3、乙方須提供所售藥品的生產批件和產品合格證,首批所供藥品須提供省或(市)藥檢所檢測的檢測報告書。

4、進口藥品需附有該批藥品的《口岸檢驗報告》和《進口註冊證》或《醫藥產品註冊證》的影印件,並加蓋質量管理部門印章。

5、藥品有效期在1年或1年半以內的,乙方所供藥品不低於有效期限12個月,有效期在2年或2年以上的,乙方所供藥品不低於整

個有效期的18個月。

第三條 藥品包裝標準

1、除非對包裝另有規定,乙方提供的全部藥品應按國家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以防止藥品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確保藥品安全無損運抵指定地點。

2、每一個包裝箱內應附一份詳細裝箱單和質量檢驗報告書或合格證書,如非整件則須附有加章的質量檢驗報告書或合格證書的影印件。包裝,標記和包裝箱內外的單據應符合合同的要求。

3、由於包裝不善所引起的產品損壞和變質由乙方負責更換或賠償損失。

第四條 藥品檢驗

1、甲方在接收藥品時,應對藥品進行驗貨確認,對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權拒絕接受。對開箱時發現的破損、近效期產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裝產品乙方應及時更換,不得影響甲方的用藥。 因乙方交貨不符合要求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2、甲乙雙方對藥品質量存在爭議時,應送甲方所在地藥檢部門檢驗。如送檢藥品存在質量問題,檢驗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據此單方中止該品規藥品購銷合同的履行;如送檢藥品無質量問題,合同繼續履行,檢驗費用由雙方各負擔50%.在藥品送檢期間,甲方用藥暫由其他同類品規藥品替代。

3、乙方配送的藥品如在使用過程中多次(三次及三次以上)出現不良反應時,甲方應及時通報乙方。同時甲方有權單方中止該品規

藥品採購合同的繼續履行,退回剩餘藥品,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

4、為保證藥品質量,避免造成藥品的浪費,甲方對已購進的藥品應妥善儲存和管理。如因乙方藥品質量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如因甲方庫存條件不符合藥品正常儲存,造成的藥品質量問題,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5、甲方在購進藥品3個月內可向乙方要求換貨;超過3個月甲方仍須向乙方換貨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除雙方書面約定外,失效藥品不能退換。

第五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從2019年11月30日至2019年11月30日,採取供需雙方一次簽約、分批供貨、分次付款的辦法實施。合同期滿,雙方無異議可順延一年。

第六條 交貨時間、地點

1、藥品配送由乙方或乙方委託的藥品配送商負責。甲方根據用藥計劃向乙方傳送批次採購計劃,乙方據此配送。乙方每次配送的時間和數量必須嚴格按照甲方傳送的批次採購計劃執行。一般藥品的配送時間不應超過七個工作日。

2、乙方交貨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關伴隨服務:(1)藥品的現場搬運或入庫; (2)提供藥品開箱或分裝的用具;(3)對開箱時發現的破損、近失效期藥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裝藥品及時更換;(4)其他乙方應提供的相關服務專案。

3、交貨地點:甲方指定地點。

第七條 合同價款及結算

1、合同藥品價款為30萬

2、如果國家有關部門調整藥品價格,藥品價格原則上就低不就高,因此造成藥品積壓,甲方有權退回積壓藥品或修改合同,由此對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3、結算方式:大批量採購(一次藥品價款5萬元以上)實行批次據實結算,平常零星採購實行季度末結算,乙方應向甲方提交對已交易藥品的發票和有關單據。

第八條 合同解除和終止

發生下列情況,甲方可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書,部分或全部終止合同,乙方對甲方的損失進行賠償:

(1)乙方提供的藥品存有質量問題。

(2)乙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藥品。

(3)乙方不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影響甲方的正常使用。

(4)乙方在本合同的實施過程中有違法、違規行為。

2、如甲方未按合同的規定按時結算價款,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法定滯納金並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直至終止本合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無正當理由拖延交貨,將按1000元/日標準向甲方交納違約金,違約金的最高限額是合同總價的20%,甲方根據乙方違約情

況有權部分或全部終止合同。

2、乙方提供藥品存在質量問題,由此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失或引起事故,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根據乙方違約情況有權部分或全部終止合同。

3、甲方預期支付貨款,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標準為每逾期一天,支付應付款項的萬分之五。逾期十五日扔未支付的,乙方有權在發出書面催收通知五日後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4、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無故中止履行經催告後不及時改正的,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承擔合同總價款20%的違約金。

第十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無法控制、不可預見、不能避免的事件或狀況,如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疫情等。

2、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按時配送藥品和提供伴隨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後,應儘快對情況進行核實。並由甲方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違約金或終止合同。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並重新簽署。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則可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它

1、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訂日期:

購銷合同書範本 篇9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向甲方訂購蔬菜的品種、等級、產地、商標、生產日期及數量如下:

第二條、訂購蔬菜質量標準按以下第 項:

(一)有機食品標準;

(二)綠色食品標準;

(三)無公害食品標準;

(四)約定標準:

第三條、蔬菜由甲方提供包裝物並負責包裝。

第四條、交貨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條、交貨方式、地點及費用按下列第 項執行:

(一)送貨。甲方將所訂蔬菜送達 ,交貨日期以乙方書面簽收件日期為準,運輸及相關費用由 承擔。

(二)提貨。甲方書面通知乙方到 提貨,交貨日期以書面通知日期為準,運輸及相關費用由 承擔。

(三)代辦託運。甲方通過火車(汽車、輪船或 )將所訂蔬菜託運到 由

第六條、貨物驗收按下列約定執行:

(一)驗收地點:送貨以貨物到達地為驗收地點,提貨以提貨地為驗收地點,代辦託運以為驗收地點。

(二)驗收時間:乙方在收到貨物之日起 日內驗收完畢。乙方對蔬菜的質量、等級、數量、包裝有異議的,應在驗收之日起 日 內書面向甲方提出。

(三)驗收標準:

(四)自然損耗:蔬菜自然損耗應在訂購蔬菜總數量的 %以內(含 %)。

第七條、乙方於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預付款 元,合同履行時,預付款衝抵甲方應收貨款。

第八條、貨款結算方式:

現金結算,乙方驗收合格後錢貨當場結清。

第九條、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通知對方,由雙方協商達成書面協議,按協議執行。未達成協議之前,仍按本合同執行。

第十條、違約責任按下列約定執行:

(一)甲方拒絕交付所訂蔬菜的,按合同總價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交付的蔬菜少於所訂數量的,且少交蔬菜數量超出自然損耗範圍的,按少交蔬菜數量扣除自然損害部分後的總價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逾期交付所訂蔬菜的,按逾期交付蔬菜總價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交付超過 日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因甲方拒交、少交、逾期交付蔬菜,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二)因甲方原因造成所訂蔬菜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按合同總價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給乙方造成損失的,賠償乙方損失。乙方仍需要的,價格另行商議;乙方不需要的,甲方自行處理。

(三)乙方拒收蔬菜的,按合同總價款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少收所訂蔬菜的,按少收蔬菜價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逾期收購所訂蔬菜的,按逾期接收蔬菜計劃價款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收購超過 日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因乙方拒收、少收、逾期收購所訂蔬菜,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甲方損失。

(四)乙方逾期支付貨款的,除繼續結清貨款外,還應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的利息,並按合同總價款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本合同若發生爭議,可由雙方協商解決,或請 工商行政管理局調解;也可按照下列第 項方式辦理:

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銷合同書範本 篇10

甲方:

乙方:

為保護供需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有關資料如下:

二、工程期限:工程共計30天,從開工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止。

三、付款方式(發票稅金由乙方負責開)

工程款分一次付清,工程完工3個工作日內,甲方驗收後一個星期內一次性付清給乙方。

四、雙方責任:

1、乙方應按合同保質(合格)保量準時交貨給甲方,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收貨,並由乙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2、完成乙方產品驗收工作,在雙方移交接收後,即視

3、甲方應協乙方在工地的安裝工作,提供場地給乙方堆放材料,乙方在工地用水電由甲方提供給乙方。

4、乙方在施工期間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五、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在甲乙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2、如果有其它補充事項或技術更改,須由甲乙雙方協商簽字。

3、甲乙雙方如違反合同造成另一方損失的,責任方將全部承擔。

4、本工程共計預算價人民幣元。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簽字後立即生效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銷合同書範本 篇11

供方:

需方:

供需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第一條:商品名稱、數量、型號、價格

注:如因原料、材料、生產條件發生變化,需變動價格時,應經供需雙方協商。否則,造成損失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第二條 產品包裝規格:按原廠質量標準包裝

第三條 驗收方法:貨到驗收

第四條 貨款費用等付款及結算方式:預付定金20%,餘款結算後提貨

第五條 交貨規定

1、交貨方式:自取

2、交貨地點:福鼎汽車南站貨運部。

3、交貨日期:自合同生效期內45日

4、運輸費:由需方自負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需方延付貨款或付款後供方無貨。使對方造成損失,應償付對方此批貨款總價10%的違約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貨或交貨不足數量者,供方應償付需方此批貨款總值5%的違約金。需方如不按交貨期限收貨或拒收合格商品,亦應按償付供方此批貨款總值5%的違約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減合同數量,變動交貨時間,應提前通知對方,徵得同意,否則應承擔經濟責任。

3.供方所發貨品有不合規格、質量或黴爛等情況,需方有權拒絕付款(如已付款,應訂明退款退貨辦法),但須先行辦理收貨手續,並代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損失,由供方負責,如經供方要求代為處理,並須負責迅速處理,以免造成更大損失,其處理方法由雙方協商決定。

4.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該方當事人的責任。

第八條 合同執行期間,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須經雙方同意,並互相換文或另訂合同,方為有效。

需方: 供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簽訂地點:福鼎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購銷合同書範本 篇12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具體聯絡人: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具體聯絡人:

聯絡電話:

甲方、乙方為共同完成皮毛服裝原料的購買和成品服裝的銷售事宜,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購銷具體內容:服裝原料的購買和服裝成品的出口銷售

第二條 購銷形式

1.甲方負責出資600萬人民幣,供乙方購買服裝原料:狐狸皮、水貂皮等。乙方與原料供應商簽署買賣合同,須經甲方的稽核和確認。

2.乙方負需要對服裝原料進行加工,製成成品服裝,在此環節甲方出資400萬人民幣作為乙方的加工流動資金。

3.乙方待服裝加工完成後,委託甲方辦理出口銷售事宜。委託事項具體詳見雙方簽訂的委託出口代理協議。

4.為了保證此購銷合同將來債權債務的實現,乙方願將坐落於_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號廠房_______間,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抵押給甲方,具體內容詳見雙方簽訂的《抵押合同》。

第三條 時間

此購銷合同的期限自 年 月 日始,預計完成期限為 年 月 日。

第四條 雙方主要義務

1.甲方需按照本合同約定對購銷專案進行出資;

2.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購買服裝原料,並對服裝原料進行加工,保證符合出口要求,並按照約定及時供給甲方,以便出口。

3. 乙方需和甲方簽署《抵押合同》,並及時協助甲方辦理抵押登記

第五條 工作配合和資料保密

1. 雙方應當本著友好互利的原則,在協商的基礎上共同完成此次購銷事項。甲、乙雙方按照合同約定的分工、以自己的資金和技術力量參加購銷專案,共同制定合作計劃,共同解決合作中發生問題。任何一方對本合同約定或雙方另行確定必須履行的義務,都必須認真履行。在協議履行過程中,任何協議的變更和解除都已雙方書面確認為準。

2.本協議任何一方對在合作過程中所獲知的對方未向社會公開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除法律規定外,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將其洩露給第三方,也不得用於在本協議之外的任何不當用途,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和承擔一切法律後果。

3.在本協議終止後,雙方在本協議的保密義務並不隨之終止,各方仍需遵守本協議的保密條款,履行其所承諾的保密義務,直到對方同意其解除此項義務,或事實上不會因違反本協議的保密條款而給對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損害時為止。

第六條 給付

每批服裝出口完成後,買方會將款項打到甲方賬戶上。甲方按照每美元收益為0.15元人民幣的比例收取代理費,剩餘部分打到乙方指定賬戶。具體約定,詳見雙方簽訂的委託代理協議。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 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投資或生產,造成購銷事項停滯、延誤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出資總額 的違約金;造成合作失敗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數額為投資總額0.5%的違約金。

2.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保密義務,違約方應當向另一方支付數額為專案投資總額 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給付違約金以外,對另一方的損失應據實予以賠償。

第八條 爭議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乙方可向天津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九條 合同生效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和蓋章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授權代表(簽章):

簽約日期:

乙方: 授權代表(簽章): 簽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