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
開戶行:______
賬號:______
乙方: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
開戶行:______
賬號:______
買賣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採購日用品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貨物內容
編號
名稱
規格
單價
數量
合計
備註
總金額(大寫)
總金額(小寫)
二、付款
1、付款時間:
2、付款方式:
三、交貨
1、交貨時間:
2、交貨地點:
四、貨物的包裝
貨物的包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沒有國家標準、地方標準的,可以按照企業標準執行,也可按雙方約定標準執行。
五、國家質量技術標準
1、賣方提供的貨物品質與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沒用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約定標準執行。
2、貨物的質保期為___年,質保期內必須按照國家規定及生產廠家的承諾執行。
六、驗收及提出異議期限
1、貨物交貨完畢後,買方進行抽樣驗收,驗收內容主要為:
2、買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有與合同約定不符的,應在___個工作日內向賣方提出書面異議,並同時將該書面異議送至供應方。
3、賣方在接到買方書面異議後,應在___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日視為預設買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4、買方可對貨物進行破壞性實驗,所需費用由賣方承擔,
七、安裝除錯與售後服務
1、賣方在交貨後___天內應負責貨物的安裝、除錯,費用由賣方承擔。
2、供貨商必須依據投標承諾要求執行售後服務。
八、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1天內向對方通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或雙方諒解確認後,允許延期履行或修訂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九、違約責任
1、賣方延期交貨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賣方延期交貨不超過___天的,應向買方償付延期交貨金額___%的違約金,並承擔買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2、賣方延期交貨時間超過___天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買方不解除合同的,賣方向買方支付延期交貨金額___%的違約金,並承擔買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3、賣方所提供的貨物材質、款式型號、顏色、質量等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買方有權拒收,而賣方應按本合同第七條第3點及時處理,並承擔買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4、賣方應按本合同第八條第2點承諾履行售後服務,否則,賣方應向買方支付該項貨物___%的違約金。
十、合同糾紛解決方式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執,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
1、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3、未經買方書面同意,賣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項下的義務。
4、本合同一式__份,買方____份,賣方____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買方名稱: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
郵編:______
聯絡人:______
電話:______
傳真:______
賣方名稱: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
郵編:______
聯絡人:______
電話:______
傳真: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
帳號: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之規定,本著友好合作、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採購辦公用品及耗材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釋義(除非文字另有不同要求)
1.1文中“雙方”指甲方和乙方,“一方”指甲方和乙方中的任何一方。
1.2文中所涉及費用均以人民幣“元”為計量單位。
1.3文中“年、月、日”均指公曆年、月、日。
2.合同標的
2.1甲方向乙方購買辦公用品及耗材
2.2產品描述(產地、型號、規格)
見採購標書(以標書內容為準)
2.3乙方向甲方免費提供上述產品的送貨及售後退換等服務。
3.合同價款
3.1單價及總價
見採購清單
3.2供貨價格
a、在同等產品中,我方願按最低優惠價格提供產品給貴單位;
b、按照標書中所提出的“達到一定採購量”後享受的優惠價格執行。
3.3價格調整
每一個季度結束前5個工作日內,乙方可對採購清單根據市場情況進行一次價格更新,個別產品如價格調整浮動至4%時;即可進行更新(包括誤報的錯誤價格),以書面方式通知。預期通知的將計為下一個季度(個別產品除外)。
3.4執行更新價格
甲方在接到乙方的價格調整通知後2個工作日內,給予最終確認(以書面確認單為準)。如在規定時間內未接到確認單;將視為已確認。更新價格確認後即日起執行新的價格。
3.5本合同貨款單價已包括貨物移交至甲方所需的一切稅費。
4.支付方式
本合同採用以下第1種方式支付。
4.1貨到甲方指定地點,甲乙雙方共同對產品進行驗收,每個季度(或月)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乙方需提供發票及甲方訂單,經甲方將產品訂單與產品驗收單對照核實後,確認發生費用與乙方提供的發票相符,甲方按實際發生的一個季度(或月)貨款一次性付清。
4.2合同簽訂後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預付款(貨款總額的___%)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乙方負責將裝置運到甲方指定地點,裝置驗收合格後,甲方在一週內向乙方支付貨款總額的----___%,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_);/餘款(貨款總額的___%)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_),作為質保金待裝置質保期滿後一週內支付。
5.包裝及運輸
5.1乙方應為商品提供適宜商品運輸的包裝方式,產品採用密封性形式,包裝上應註明防潮,防溼,防震,防鏽,耐粗暴搬運,對於由於包裝不良所發生的損失及由於採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護措施而造成的任何鏽損,乙方應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或損失。
5.2乙方負責無償將商品運送至甲方訂單所指定地點。運輸過程中,商品毀損、滅失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5.3商品運送至甲方指定地點後,由甲乙雙方共同對商品進行檢驗並辦理相關商品移交手續。商品移交後,商品毀損、滅失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5.4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6.交貨地點、交貨期限
6.1交貨地點:賽迪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6.2交貨時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內;一般送貨時間為一個工作日或以訂單上甲方要求時間為準,如遇採購方有急用商品訂單,則當日或以最短時間將對方所訂貨物送到指定地點(特殊商品除外)。
7.檢驗
7.1貨到後,甲方按訂單內容收貨,產品的規格型號均以訂單要求為準,對於使用單位要求更換規格型號的情況,乙方必須通過物產管理部採購管理室的同意後更換,對於清單外的產品按照招標書的要求以“達到一定採購量”的價格出售給甲方。
7.2甲方收到產品的同時填寫一般產品採購驗收單,確認產品符合要求後甲方在驗收單上簽字確認,同時驗收單影印一份給乙方。季度(或月)末結款時以驗收單上產品數量、價格為準。
7.3對於更換的產品需在驗收單上註明,對於增加的產品或價格有變動的產品需另外填寫驗收單。
7.4對於應急採購產品按甲方對產品的要求,乙方保證在8小時內送到甲方指定地點。
8.質量保證
8.1乙方保證所提供所有產品為投標書中所規定之原廠產品,質量符合標書中之規定的標準。如果產品質量與投標書的標準不符,乙方應負責更換;如更換後仍不能達到招標書規定標準,甲方有權退貨。
9.售後及其他服務
9.1產品在使用過程中如出現質量問題或者不能達到使用要求,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24小時內進行退換,對於退換貨的情況雙方需做好驗收記錄,以備結算時對帳。
9.2乙方應提供有效的聯絡人和聯絡電話,如有變更,乙方應及時、主動通知甲方。每批訂單將指定專人負責跟單送貨,送貨人應佩戴公司標誌,遵守相關的規章制度。如有特殊情況需另行安排人員跟單送貨;將作好送貨情況交接表,以避免因更換送貨人員而耽誤退換或補貨等的及時性。
9.3將採用電子商務系統功能模組(bs/cs),實現更多使用者自助功能。
10.環保和安全要求
10.1乙方所提供商品和服務符合國家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並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10.2乙方所提供商品和服務不能對甲方的正常使用人員的人身健康造成危害,並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
11.產品瑕疵
11.1在交貨之前,乙方應就產品的品質、規格、效能、數量及重量作出準確和全面的檢驗,保證其產品不存在任何瑕疵。
11.2如甲方發現乙方所售產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換貨。換貨必須全新並符合招標書規定的品質,規格和效能。若換貨仍不能達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權要求退貨,並由乙方負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甲方遭受的一切損失。
12.違約責任
12.1合同生效後具有法律責任,甲乙雙方應本著信守合同、友好協商的原則,處理本合同有關事宜。
12.2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2.3如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一季度總貨款千分之二的違約金,但總計不超過總價的百分之五。
12.4如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時間將產品運到甲方指定地點或未按約定時間送到全部產品(經甲方允許可以延期送的產品除外),每延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一季度總貨款千分之二的違約金,但總計不超過合同總價的'百分之五。 12.5如乙方提供的貨物質量與招標書規定不符,甲方有權退貨,並要求乙方承擔甲方由此受到的經濟損失。
13.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3.1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經甲乙雙方一致書面同意,任何單方無權變更合同的內容。
13.2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只有在雙方授權的代表簽字後生效,併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如本合同任何一方嚴重違反合同,另一方應及時向違約方發出書面糾正通知,違約方應於收到書面糾正通知之日起30日內糾正違約行為,否則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因解除合同而造成的損失。
13.4本合同任何一方破產、解散,本合同自動終止。
14.不可抗力
14.1由於嚴重的水災、火災、地震、政府政策調整等和其他公認的不可抗力或雙方認可的不可抗力而導致本合同任何一方無法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義務,則合同延期執行,該方可就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部分不承擔未履行本合同的責任,但應在72小時內及時通知另一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在隨後的十天通過掛號信郵寄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給另一方,作為不可抗力的證明。
14.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盡一切努力減輕和克服不可抗力的影響,並在不可抗力事件後,繼續履行合同職責。
14.3在不可抗力的影響下,受阻方可暫時停止執行合同的受阻部分。當不可抗力事件持續時間超過三個月以上,雙方可以就解除合同及其他未盡事宜進行協商處理。
14.2對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15.通知
15.1本合同中任何通知必須為書面形式。
注:以傳真、電報通知的必須同時以掛號及特快專遞再行通知。
16.爭議解決和適用法律
16.1與本合同有關的或因執行本合同所產生之爭議,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
16.2仲裁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16.3爭議處理期間除正在審理的部分以外,雙方應繼續執行合同的其餘部分。
16.4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
17.其他
17.1本合同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協商後以書面形式補充,加蓋甲、乙雙方公司印章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
17.2本合同一式--五份(共6頁),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17.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加蓋公司印章,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簽章)代表:__________(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需方(甲方):___________
供方(乙方):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購銷產品內容
甲方向乙方訂購日用品,具體詳細清單見附件。
第二條、產品質量
1、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保質保量地提供前述數量規格的產品,並保證產品符合國家、行業以及甲方的有關質量與技術標準。如因前述標準和要求未能達到,導致甲方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2、甲方收取該約定型號的產品,並不代表乙方提供的產品完全符合了前述標準和要求,如甲方在使用產品過程中發現存在該約定產品不符合標準的情況,乙方仍需承擔違約與賠償責任。
第三條、價格條款及支付方式
1、乙方應根據報價單價格提供產品給甲方,按照相同型號產品享受市場最低優惠價格執行。
2、甲方在收到產品並驗收合格後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前述全額貨款。
3、乙方在甲方付款前應為甲方開具增值稅發票。
第四條、產品售後
甲乙雙方約定產品售後期為_____日,如果在售後期內出現質量問題可免費退換。
第五條、產品交付
1、交付方式:乙方送貨至甲方指定地點。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貨時間:合同簽訂後______日內。
4、在合同約定期限內或者乙方違約未能及時交貨的,產品的滅失、毀損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
1、若乙方遲延交貨,每遲延一日,向甲方支付總貨款百分之一的違約金,若乙方遲延超過七日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總貨款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質量等不符合規定的,如果甲方不解除合同的,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並向甲方支付總貨款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如果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向甲方支付總貨款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並承擔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
4、乙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一條規定或者承諾,甲方有權要求其支付總貨款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並有權拒付貨款,如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全額予以賠償(該賠償包括但不限於對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賠償、對因此而造成第三人的經濟損失的賠償等)。同時,甲方有權視情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和徵得對方同意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爭議糾紛解決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爭議,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雙方可按下列第_________項解決:
1、申請仲裁機關裁決。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賣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具體品類(種),需簽訂要貨成交單,並作為本購銷合同的附件;對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簽訂成交單,除上級規定按計劃分配成交外,其餘商品一律採取自由選購、看樣成交的方式。
第二條
合同簽訂後,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確需變更合同時,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予變更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並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合同的手續。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要嚴格執行合同。如需變更,由此產生的損失,由乙方負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擔。
第三條
成交單中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已放開的商品價格由雙方協商定價。
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可以暫定價格成交,上下幅度由雙方商定。
國家定價的商品,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按交貨(指運出)時的價格執行。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對異地的商品調撥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甲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乙方自提。對運費負擔,也可按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
甲方應從對乙方負責和維護消費者利益出發,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
商品調撥,應做到均衡、及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3:4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規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量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可在合同期的前7天或延後10天內開單調撥(庫存商品按開單日,工廠直送的以車站、碼頭收貨日為準)。
受交通運輸影響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暫緩發貨(暫緩期宜在30天以內)的,不作延誤合同處理。
異地調撥,均由甲方代發貨,如乙方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同城調撥,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貨款結算後7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負責倉儲費用。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應徵得乙方同意才能發貨。
第九條
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期限,不以違約處理。
第十條
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乙方(包括中轉單位,下同)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督,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並立即詳細檢查,及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後5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後10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動用,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
商品的外包裝完整,拆包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責任確屬甲方的,在貨到半年內(貴重商品在7天內)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詢。
發現商品黴爛變質,乙方應在60天內通知甲方。經雙方共同研究,明確責任,損失由責任方負擔。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係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乙方收貨後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
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調撥單號等資料,並保留實物。甲方接到“查詢單”後,10日內作出答覆,並在30天內處理完畢。
為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調撥單所列一個品種損益在2元以下、殘損在5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部件等的殘品)的查詢,乙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甲方,並在單上註明寄運日期。
第十二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等款項的結算,購銷雙方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規定,商定適宜的結算方式,及時妥善辦理。
貨款結算中,要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分期付款應在成交單上註明。有固定購銷關係的.國營、供銷合作社商業企業,異地貨款結算可採用“託收承付”結算方式;對情況不明的交易單位,可採用信用證結算方式,或先收款後付貨。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的,應負違約責任並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的,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時,還應支付賠償金以補償其差額。
1.甲、乙雙方所簽訂的具體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的,應向對方償付違約部分貨款總值1的違約金。
但如雙方協商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手續的,不按違約處理。
2.甲方未能按期發貨,應負逾期交貨責任,並承擔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未按期提貨,應按中國人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實際支付的保管費用
3.因甲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貨而造成乙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甲方承擔。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人民銀行有關逾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4.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用和各種經濟損失,應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充抵。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著照顧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也可依據雙方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雙方各執2份,並送交當地人民銀行及有關部門,監督執行。
第十六條
本總合同雙方簽章後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期滿雙方如無異議,合同自動延長。任何一方需變更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1個月內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按本總合同辦理。
具體分合同,一般以一貨一單格式訂立。
出賣人(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買受人(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