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賣方):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在濟南市 區 路 小區 號樓 單元 室(建築面積 平方米,儲藏室 平方米,產權證號 )房地產出賣給乙方,並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賣給乙方(附房產證影印件及該房產位置圖)。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______,即小寫______ 。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______個月內,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從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項通過銀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關期限和程式按照所在按揭銀行規定辦理)。
五、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
六、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有關稅費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後,甲方即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產過戶手續,待房產過戶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餘額。
八、甲方應在______前將該房產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入網費、有線電視費等。
九、本合同簽訂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方應向對方支付______元的違約金;一方如不能按規定交付房產或按規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對方支付五十元罰金,逾期30日視為毀約;如因政府及銀行規定,本合同涉及房產手續客觀上不能辦理過戶或銀行不能辦理按揭導致合同解除,不適用本條款。
十、交付該房產,甲方不得損壞該房產的結構、地面和牆壁及不適移動的物件,並將抽風機一臺(型號: ),空調兩臺(型號: ),熱水器(型號: ),浴霸(型號: ),飲水機(型號: ),音響兩臺(型號: ),涼衣架,房內燈具,前後門窗窗簾、電腦桌一張,櫥衛設施, 等讓與乙方(含在房屋價值內)。
十一、本協議經雙方簽字並經市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十二、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市公證處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十三、附加條 款:_________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自願進行房屋買賣,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如下合同:_________________一、甲方自願將其所有房屋出售給乙方,房屋為,房屋四至以該房屋所有權證的內容為準。
二、甲方售價為,立約之日乙方一次性付清房款,甲原有房產證歸乙方所有。
三、自訂立本合同日起(公元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享有和承擔該房屋的一切權利和責任。
四、以上條款由甲乙雙方自願商定而成,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一切責任。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由雙方簽字押手印生效。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_x,男,1975年9月6日出生,漢族,身份證號:_,住四川省大竹縣竹陽鎮青年路竹城豪園_x。
乙方:_x,男,1975年8月8日出生,漢族,身份證號:_x,住四川省大竹縣北大街華源生活__x。
鑑於甲乙雙方系親屬關係,20_年8月24日甲乙雙方共同出資以乙方的名義購買了一套位於成都市成華區“新裡.__公館”14幢一單元908號商品房,現該房屋登記在乙方名下,房產證號:。 為了能夠確定該房屋權屬,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享有合夥房屋50%的產權,乙方享有合夥房屋50%的產權。
二、該房屋建築面積86.5平方米,價格為每平方米8019元,總價為693635元,大寫陸拾玖萬叄仟陸佰叄拾伍元整,首付413635元(甲方已出資206817.5元,乙方已出資206817.5元),以後房屋按揭全部由甲乙雙方負責交清(甲方每月交1100元,乙方每月交1100元)。
三、甲乙雙方共同行使所購房產的佔有、出租、使用、收益、處分等權利,如有一方依法書面授權,另一方也可以代為行使,但房產買賣、抵押、擔保必須有雙方書面同意。
四、如要出售該房屋,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如一方在30日內,既不書面同意出售該房屋,又不願意購買該房屋,視為同意出售該房屋,出售後的價款由甲乙雙方各享有50%。
五、物業裝飾裝修由乙方負責辦理,所需費用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
六、購房及按揭貸款、產權登記所支出的公正費、保險費、房產交易稅費、產權登記稅費、維修基金、物業管理費、水電煤有線電視開通或入戶費、中介費(委託中介出租物業)、房屋租金稅費等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並以現金支付。
七、由乙方負責所購房產的管護、維護、出租、收取房屋租金等物業管理事務,但出租價格應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房屋出租合同》應在正式簽署前取得甲方或甲方委託律師的書面同意。乙方收取承租人的房屋租金後應及時歸還銀行按揭貸款本息,餘額視為房產收益,由甲乙雙方各分享50%,每一個月結算一次。
八、甲乙雙方均應嚴格信守本協議,不得違約,如有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因違約方違約而遭受的一切經濟損失,同時另外向守約方支付賠償金二十萬。
九、本協議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一經簽字即產生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並簽署書面檔案。
十一、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在場人:
出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證件名:
證件號: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買受方(以下簡稱乙方)
證件名:
證件號: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省有關法規、規章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事項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房屋基本情況
甲乙雙方通過下列方式:(1)居間介紹(房地產執業經紀人:),(2)自行買賣,由乙方受讓甲方自有房屋及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基本情況如下:
1、甲方出賣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座落於,房屋型別,房地產產權登記的房產證面積平方米;房屋結構:建成年份,房屋用途為.(詳見房產證影印件)
2、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
3、隨同房屋一併出賣的房屋附屬設施裝置狀況、套內裝飾情況:(詳見附件一)
4、房屋租賃情況等說明:
5、房屋抵押情況說明:
二、房屋買賣總價款及稅費等承擔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定房屋買賣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元。
2、因房屋買賣發生的相關稅費承擔:
3、中介費用元,由承擔。支付時間:本合同簽訂時支付%,即人民幣元,剩餘部分元在甲乙雙方房屋交付時支付。
三、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確定在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支付定金元(該定金可在支付最後一期房款時衝抵房款),然後再按以下第項方式支付房款:
1.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一次性將總房款支付給甲方。
2.分期付款。
3、其它方式付款:
房款交割採用以下第項方式:(1)甲乙雙方自行交割;(2)委託貸款金融機構交割(另行簽訂協議)
四、房屋過戶及交付
1、甲、乙雙方約定在年月日前往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房產過戶手續,並在乙方領取房屋產權證書後日內雙方共同到土地使用權登記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
2、雙方約定在年月日辦理房屋交付手續,由乙方對房屋進行查驗,雙方簽署房屋交接單以示交付完畢。(乙方實際已經入住交易房屋的,視同交付完畢)
五、權屬瑕疵保證
甲方保證具備對該房屋擁有合法的處置權,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租金、物業服務費用以及其他應承擔的費用等,甲方均將在交易前辦妥,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同時提供真實的交易證明材料,配合乙方、委託代理機構辦理相關產權過戶事宜,並應按國家、地方有關規定或合同約定承擔交易過戶所需的稅、費。
六、對交易房屋質量的宣告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房地產權屬狀況、裝置、裝飾情況和相關關係,乙方對甲方上述轉讓的房地產具體狀況充分了解,自願買受該房地產。
甲方承諾,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接期間,凡已納入本合同附件的各項房屋裝飾、裝置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應按其價值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七、土地使用權等的約定
房屋產權轉移後,該房屋所屬土地使用權利、義務和責任依法隨之轉移。同時,該房屋所涉共有部分的權利義務也一併轉移。
八、違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一方解除本合同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該違約金為本合同總價款的
2.除不可抗力因素以及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變化等特殊原因外,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條的規定辦理房屋過戶手續或將該房屋及其相關附屬設施等移交給乙方使用的,每遲延一天,甲方應按乙方已付房價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直到房屋辦理過戶或交付乙方止。逾期超過天,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按照合同總價款的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甲方應在日內退還乙方已經支付的房款,並支付上述違約金及賠償款。
3.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按應付未付款項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到乙方付清應付款項止。逾期天,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按照合同總價款的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甲方可以在乙方已經支付的房款中直接扣除上述違約金及賠償款,並在合同解除後日內將剩餘款項退還乙方。
4.因甲方原因導致房產無法過戶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本合同總房款的.
5.由於乙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房屋及相關設施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6.若本合同的成就經中介機構中介促成的,任一方違約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由違約方承擔中介服務費用。
九、其它約定事項:
十、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同意採用以下第種方式處理:(1)提交舟山仲裁委員會仲裁;(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送房產登記機關備案,一份送土地登記機關備案。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甲方代理人(簽章)乙方代理人(簽章)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聯絡地址:
甲方(轉讓方):林x
乙方(受讓方):翁x
甲方林_將x市x區x街x弄 670 號 B 幢 402 房及貯存間壹間(產權證號為“x房權證涵江區字第 HJ3504038號”)轉讓給乙方x珠為業。雙方就上述購房事項於 20_ 年 11 月 21 日簽訂一份《協議》,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現就相關事項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一、甲方已於 20_ 年底將上述房產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已於 20_ 年 11 月 21 日向甲方支付購房款 15 萬元整(人民幣壹拾伍萬元整),20_ 年初甲方交付房產證時乙方支付房價款 1.5 萬元整(人民幣壹萬伍仟元整),乙方合計已向甲方支付購當時商品房款人民幣 16.5萬元整(人民幣壹拾陸萬伍仟元整)。
二、因甲方原因,目前上述房產無法辦理權屬變更手續。雙方約定,上述房產所有權(含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等權利)歸乙方所有。如遇房產拆遷改造或遇政府整體徵收,相應的補償全部由乙方享有。在國家政策允許房產更名時,雙方應及時 無條件將上述房產的產權證書更名為乙方,乙方已繳更名地稅款8673.74元,如果將來更名時地稅款高於8673.74元,則高出的部分地稅款由甲方承擔。
三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政府對該房產個人徵收,而且給予的補償(歸乙方所有)低於當時同地段相應年份,相應層數,相當面積房產的市場價的話,甲方負責補差額給乙方。這個市場價可按本小區在徵收發生時的前半年內其它房產交易的平均價計算,如沒有發生交易,可按雙方諮詢房子中介機構定價?
四在房產未更名之前,如果政府對所有房產全面積徵收房產稅,則該稅款由乙方承擔;如果政府僅對擁有多套房子的業主徵收房產稅,從而導致該房產需繳納房產稅的,該房產稅由甲方支付。
五、除非乙方願意或者乙方提出並經雙方協商一致,否則甲方沒權強行收回該房產。
六、甲乙雙方及其繼承人都必須遵守本協議。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及證人各持一份,自三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身份證:
乙方: 身份證:
證人: 身份證:
簽約時間:二 0 _年_月_日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規定,為明確商品房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商品房基本情況
1.甲方依據 房許字第 號《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將坐落在 市 區 路(街) 號(小區) 號樓(總層數、用途、結構) 單元 層 室 廳 號(管理號 )的商品房出售給乙方。
2.乙方購買商品房 套,建築面積(大寫) 平方米,(小寫) 平方米。房屋建築面積以 市房地產管理局實地測量後計算的測量結果為準。
3.乙方購買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權以 (劃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年限至 年 月 日。
4.甲方於 年 月 日前將上述所列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5.甲方出售的商品房除《商品房住宅使用說明書》所列設施外,還有等設施。
二、總價款及付款方式
1.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同意將該商品房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 元銷售給乙方,總價款(小寫) 元,(大寫) 元。
2.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乙方應向甲方交付購房定金 元。
3.乙方可將購房款一次付清,也可分期付款。乙方一次性付款的,應於 年 月 日付清全部房款;乙方分期付款的,其購房定金在第 次付款時衝抵,分期付款日期、金額為: 合同定額(元) 付款日期
定金 年 月 日
一期 (大寫) (小寫) 年 月 日
二期 (大寫) (小寫) 年 月 日
三期 (大寫) (小寫) 年 月 日
四期 (大寫) (小寫) 年 月 日
五期 (大寫) (小寫) 年 月 日
貸款 (大寫) (小寫)年 月 日 4.其中第 期乙方申請貸款,付款期限屆滿金融機構未批准貸款,且乙方無力支付該款項的,甲方應在十五日內將其已收取的房款返還乙方,本合同解除。如因一方故意造成貸款未獲批准,或乙方逾期不申請貸款,另一方有權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三、面積誤差
該商品房交付時,實際建築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誤差超過約定面積 %時,乙方可選擇下列任一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乙方,並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支付利息;
2.乙方同意接受房屋。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金額按實際建築面積調整;
3. 。
四、合同登記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五日內,雙方應持本合同到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辦理合同登記,同時鑑證或公證;稅費按國家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不能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登記、鑑證或公證,另一方有權要求對方按房款的 %賠償並有權要求解除合同。
五、質量標準
甲方交付的房屋需經工程質量監督檢驗部門驗收合格,同時必須實行《商品房住宅質量保證》、《商品房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凡未實行《商品房住宅質量保證書》、《商品房住宅使用說明書》的住宅房屋,如因質量問題與乙方發生爭議,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六、產權登記
乙方應於房屋交付三十日內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甲方應予協助。
七、設計變更的約定 預售商品房開發建設過程中,甲方對原設計方案做重大調整時,必須在設計方案批准後 天內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必須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 天內提出退房要求,或與甲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乙方要求退房的,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付給利息。
八、配套設施的承諾
甲方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投入正常執行:
1. ;
2. ;
3. ;
4. ;
5. 。
九、房屋的用途及公共設施的使用
乙方的商品房僅作使用,乙方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房屋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附件另有規定者外,乙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受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
甲方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設施、公共用地的使用性質。
十、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甲方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房屋停建、緩建,應在 日內通知對方變更或解除合同。
2.在合同規定期限內,甲方未能按時交房或乙方逾期交付款項的,除應承擔違約責任外,無權要求對方繼續履行合同;而守約方要求繼續履行的,對方必須履行。
3.房屋未達到國家和省市規定的質量標準,或未達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4.合同發生變更或解除,雙方應在三十日內到合同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或登出手續。
十一、違約責任
1.甲方如未按約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或未按承諾期限執行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乙方有權按已付房款額的百萬分之向甲方追究逾期期間的違約金。
如逾期180天甲方仍未能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下列方式之一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應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並向乙方支付自上述日計算至實際還款日的違約金;
(2)甲方向乙方支付上述按日計算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乙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有權按乙方所欠房款額的百萬分之 向乙方追究逾期期間的違約金,如逾期180天乙方仍未能如數付款,甲方有權按下列方式之一追究乙方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應將乙方已付房款扣除上述按日計算的違約金在三十日內退還乙方;
(2)乙方向甲方支付上述按日計算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甲方交付房屋設施、裝修不符合合同約定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改正或要求甲方賠償未達到約定標準的差額,並要求甲方付房款總額 %的違約金。
十二、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如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可選擇下列方式解決(以選擇):
1. 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 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二份,送房地產所在地交易市場登記機關一份、鑑證或公證機關一份。
十四、雙方承認的附加條款。
十五、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本合同及補交規定、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六、本合同經鑑證或公證後生效。
十七、《商品房住宅質量保證書》及《商品房住宅使用說明書》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商品房平面圖作為本合同附件。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營業執照號: 營業執照號:
或身份證號: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名) 定代表人(簽名)
代理人: 代理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電話: 電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鑑證或公證部門意見 房產管理部門意見
鑑證或公證機關(章) 登記機關(章)
經辦人 經辦人
鑑證或公證日期 登記日期
附件:商品房平面圖(略)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房屋共有產權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房屋共有產權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房屋共有產權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______人是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的共有產權人。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甲方房屋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位於第____層,共_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___,建築面積為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_。並附帶_________一間,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為_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_____號)。乙方對甲方所要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願意購買該房屋。
第二條、房屋內部設施裝置: 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家庭(夫妻)共同財產。原建房售房單位允許轉賣,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不存在房屋抵押,債權債務,以及其他權利瑕疵。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四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第五條、付款時間與辦法:甲乙雙方同意以現金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並已在___年____月___日將首付款(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交付甲方,付首款付款當天甲方開出收款收條給乙方,並註明收款數額及款項用途。第二筆房款人民幣_壹_拾_壹_萬元整於_年____月___日付給甲方,第三筆(尾款)房款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於甲方將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戶口遷出當日(_年____月___日)付給甲方。
第六條、房屋交付:甲方應在交房當日(_年____月____日)將拆遷安置房屋相關的所有手續、餘款、拆遷補償款等一切和該房有關的檔案及票據交付乙方,(以各項檔案及票據為證明)。甲方於房屋交付使用時將交易的房產及其附帶_______的鑰匙全部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戶口遷出: 甲方應在房屋交付(_年____月___日)前將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戶口遷出。
第八條、甲方逾期交付房屋及逾期戶口遷出的違約責任: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金。逾期不超過30天,違約金自約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價款金額的__%(大寫數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逾期超過60天(大寫數字),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 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貳拾_%(大寫數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並在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實際交付之日起_90_天內交付房屋。
2.終止合同,甲方將乙方累計已付款全額還與乙方,按_10%_利率付給利息。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甲方故意隱瞞此房屋的原產權所屬人、房屋位置、質量問題,影響乙方的居住及使用時,乙方有權要求退房,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是否要註明損失的範圍?)。甲方如在規定的此房屋戶口遷出時間內未將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戶口遷出,即視為甲方違約,並支付乙方違約金貳仟元整,並應在三十天辦理結束全部戶口遷出手續。
第九條、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本房屋以後若遇到需要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等其它手續,經甲乙雙方協商,按以下第____種約定進行。
1.在乙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甲方協助乙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______天)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過戶手續。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天(大寫數字)(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天(大寫數字)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按_____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並按已付款的______%(大寫數字)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自願在收到甲方的房屋及其手續後,延緩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過戶手續。但如乙方有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過戶手續的需要,向甲方提出書面要求,甲方應該提供一切與之有關的手續及資料(原房屋產權人的產權證及國土證,原房屋產權人結婚證及影印件,原房屋產權人夫妻雙方身份證影印件,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的書面意見等),並協助乙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______天)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絕阻撓。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乙方向甲方提出書面要求起_____天(大寫數字)(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天(大寫數字)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按_____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並按已付款的______%(大寫數字)賠償乙方損失
3.因本房建房售房單位及甲方原因,此房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手續尚未辦理,但因甲方及其房屋共有人資金需要,甲方自願將此房賣與乙方。但在辦理此房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手續時,甲方負責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______天)將此房房屋產權證,土地證產權直接辦理為乙方______(姓名)名下,並在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手續辦理完畢後______天內交與乙方,所需費用,由______承擔。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將此房房屋產權證,土地證產權直接辦理為乙方______(姓名)名下,甲方須為乙方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過戶手續,所須費用由____________承擔。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手續辦理完畢後______天內取得姓名標註為乙方______(姓名)的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按_____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並按已付款的______%賠償乙方損失乙方如在本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後,無論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過戶手續與否,將此房出租,甲方不得以任何方法方式阻撓。在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過戶手續時,甲方應該提供一切與之有關的手續及資料(原房屋產權人的產權證及國土證,原房屋產權人結婚證及影印件,原房屋產權人夫妻雙方身份證影印件,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的書面意見等),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絕阻撓
第十條本合同主體1.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人,委託代理人為_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甲方及甲方代表人保證本房屋,簽定本合同的時候經本房屋所有房屋共有產權人同意。2.乙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但本合同不經過任何法律公證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在雙方簽字之日(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本合同中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需由甲方,乙方,見證方三方共同簽字後方能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一份_____張。甲方產權人及甲方委託代理人共持一份,乙方一份,見證方(中間人)____________一份,留存備查。
第十三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公平合理的原則簽定本合同,簽定本合同後,雙方應嚴格遵守執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解決糾紛。1. 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 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由甲方,乙方,見證方三方共同協商解決,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說明: 1.為體現合同雙方的自願原則,本合同文字中相關條款後都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雙方當事人可以對文字條款的內容進行修改、增補或刪減。合同簽訂生效後,未被修改的文字印刷文字視為雙方同意內容。2. 對本合同文字中空格部分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新增的內容,雙方應當協商確定。對於實際情況未發生或買賣雙方不作約定時,應當在空格部分打x,以示刪除。
第十六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共有產權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共有產權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年___月___日見證方(中間人):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年___月___日見證方(中間人):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日期: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