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甲方向乙方訂購本合同產品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產品名稱、型號、廠家、數量、金額、供貨時間,簽訂日期:年月日
二、交貨地點:
三、驗收標準:由當地特種裝置檢驗院按國家標準檢測。
四、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免回收。
五、隨機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按發貨清單。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簽訂後,預付總合同額的30%,貨到甲方指定廠區內付總合同額的20%,安裝完畢由當地特檢院檢驗合格,取報告書後付總合同額的45%,餘5%質保金,壹年質保期滿一週內付清;支付方法:承兌匯票或電匯
七、違約責任:按民法典。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棗莊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約定事項:雙方簽字蓋章後,乙方收到甲方預付款後本合同生效,產品在安裝過程中的一切安全責任有乙方承擔。合同附件《起重機技術條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十、甲方負責提供驗收所用的配重物。
十一、甲方負責提供場地電源。
十二、行車跨度按甲方提供資料為準。
十三、此合同傳真影印件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十四、此工程為交鑰匙工程。
甲方:單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聯絡電話:開戶銀行:賬號:
乙方:單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聯絡電話:開戶銀行:賬號:
合同附件:
起重機技術要求
需方:委託代理人:
供方:委託代理人:
甲方:___________(總承包單位)
乙方:___________(安裝單位)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確保施工人員在施工中的安全與健康及國家財產的安全,根據《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等有關安全管理法規、標準,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責任
1.按照乙方提供的起重機械技術要求及基礎施工方案,進行施工並提供相應的該起重機械的基礎施工資料。確保裝置進場道路暢通,供電電源滿足裝置執行要求;
2.稽核起重機械的特種裝置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製造監督檢驗證明、備案登記證明等檔案;
3.稽核安拆單位、使用單位的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參加作業的特種作業人員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4.稽核乙方編制的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5.監督檢查起重機械安裝、拆卸、使用情況;發現安全隱患有權立即停止作業,安全消除後方能作業;
6.施工現場有多臺起重機械作業有可能發生碰撞的情況時,組織有關人員編制並實施防止起重機械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7.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組織出租單位、安裝單位、監理單位進行驗收,或者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驗收。建築起重機械經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二、乙方責任
1.必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起重機械裝置安裝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和建築安全生產許可證。在資質許可範圍內從事起重機械的安裝、拆卸;
2.必須確保參加作業的人員依法取得特種作業人員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證書應在有效期內並按有關規定通過年檢;
3.按照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標準及機械效能要求,編制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並有乙方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
4.按照安全技術標準及起重機械安裝使用說明書檢查起重機械的鋼結構、各機構及零部件、起重機械基礎、作業現場施工條件是否符合要求;
5.組織所有參加安裝、拆卸的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施工技術交底並由作業人員本人簽字確認;
6.根據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及起重機械的實際機械技術引數編制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在安裝、拆卸作業前,將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安裝、拆卸人員名單及其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影印件,安裝、拆卸時間等材料報施工總承包單位和監理單位稽核後,告知工程所在地縣級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
8.應當按照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規程組織安裝、拆卸作業;
9.乙方的專業技術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在作業現場進行監督,技術負責人應當定期巡查。發現安全隱患立即停止作業,完全消除後方能作業;
10.起重機械安裝完畢後,乙方應當按照安全技術標準及安裝使用說明書的有關要求對起重機械進行自檢、除錯和試運轉。自檢合格的應當出具自檢合格證明,並對甲方進行安全使用說明。
其它未盡事宜以雙方簽訂的《施工升降機安裝(拆卸)合同》為準。
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持貳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人:_____
簽訂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簽訂時間: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 防爆電動單樑橋式起重機裝置供貨、詳細技術配置要求、安裝除錯報驗及售後服務等問題充分協商達成如下技術協議,本技術協議通商務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供貨範圍及要求:
1、供貨範圍:
序號起重機規格防爆單樑橋式起重機防爆單樑橋式起重機防爆單樑橋式起重機防爆電動葫蘆
1起重量(t)
2跨度(m)
3起升高度(m)
4主起升速度(m/min)
5大車執行速度(m/min)
6小車執行速度(m/min)
7工作環境
8環境溫度
9操縱形式
10大車軌型
11大車導電形式
12車輪數量
13起重機重
14工作電壓
15數量(臺)
2、防爆等級:IIA/T1
3、乙方負責整套裝置的加工製造、運輸、卸車、起吊、安裝除錯及報驗。
二、起重機主要技術引數:
序號裝置名稱規格備註
1規格型號LB型防爆型電動單樑起重機
2起重機工作電源三相、380V、50HZ
3起重機額定重量10T3T3T3T
4起升高度9米
5起升速度8米
6執行速度20米
7最大裝機容量
8起重機總重4.854T
9最大輪壓5.872T
10大車軌距270
11小車軌距130
12軌道型號24KG/M
13電源種類三相380V
14環境溫度-25~40℃
15起重機本體顏色橘黃
16執行標準國標
17大車導電形式電線
18起重機工作環境防爆型
三、詳細技術配置及要求:
1、起升機構配置
序號裝置名稱規格備註
1防爆電動葫蘆HB型
2、執行機構配置
序號裝置名稱規格備註
1大車執行電機BZD122-4 1.5KW
2減速器LD型減速器
3、車輪組:大車 300 mm雙輪緣輪組,小車 130 mm單輪緣輪組
4、主要元件配套廠家:
序號名稱配套廠家
1電動機南京電機總廠
2減速器河南省恆遠起重機械集團有限公司
3鋼材安陽、邯鄲
4超載限制器常熟
5鋼絲繩江陰、南通、武漢
6電動葫蘆河南省恆遠起重機械集團有限公司
7主要電器元件正泰
8電線電纜天津、鄭州
7、電氣控制裝置配置要求:
大車和小車及起升電動機、電氣控制櫃、總電源開關、電磁製動器線圈或液壓驅動電機等,一般採用隔爆型“d”電氣裝置及採用電纜配線。
配線及分線盒、電源開關、操縱及急停開關等,一般採用增安型“e”電氣裝置。
弱點裝置及電路的防爆措施,訊號及超載感測裝置等,一般採用本安型“i”的防爆電氣裝置。
連線電纜的防爆措施,防爆起重機上的非本安配線,一般採用橡套圓形及壓緊螺母式引入裝置以防止拔脫和可靠密封,且電纜中間不允許有接頭,必要時應設防爆接線盒。
8、加工製造質量控制:乙方應遵照國家相關標準和規範進行加工製造,加工過程中的質量控制甲方有權派員監督,出廠資料應包含相關關鍵部件的探傷報告。
整臺裝置應進行長效噴砂除鏽防腐處理。
四、設計、製造標準
-T5897-20__ 《防爆橋式起重機》
3811-83 《起重機設計規範》
3. GB6067-85 《起重機安全規範》
4. JB4315-86 《起重機電氣裝置》
5. JB/ZQ20__-90 《起重機電氣製圖》
五、裝置的安裝、除錯及現場培訓
(一)、裝置的安裝、除錯
1、乙方必需派具有安裝資質的安裝工程隊到現場進行裝置的安裝及除錯。安裝、吊裝、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2、安裝前、中間驗收、安裝後全部手續由乙方負責,按特種裝置管理要求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辦理齊全,在安裝開始後40日內辦理完具備正式執行條件,全部費用由乙方承擔。
3、安裝報驗資料應形成規範完整的材料並裝訂成冊,隨機提供出廠資料內容包括:防爆起重機石永紅說明及維修保養手冊、隨機圖紙(總圖、小車圖、大車執行總圖、主副捲揚裝配圖、執行機構裝配圖等主要部件圖)、產品合格證。行車電器系統原理圖、接線圖、重要元件原理圖、接線圖,除報送技術監督局外,應為甲方提供兩份完整資料。
4、合格證書,各電動機的出廠合格證書;各制動器出廠合格證書;鋼絲繩出廠合格證書;高強度螺栓出廠合格證書;鍛鉤出廠合格證書;車輪的材質理化效能測試表;各電控櫃配套出廠合格證書;各電氣元件、操控開關、調速裝置出廠合格證書。
(二)安裝、驗收標準
1、JBJ31-96 《起重裝置安裝施工及驗收規範》
2、GB6067-85 《起重機械安裝規範》
3、GB5905-86 《起重機試驗規範及程式》
4、供方嚴格進行廠內各生產環節的檢驗和實驗,供方提供的合同裝置簽發質量證明、檢驗記錄和測試報告,並且作為交貨時質量證明檔案的組成部分。
5、裝置安裝除錯完畢由當地技術監督局驗收,驗收用載荷物由甲方提供。
(三)、現場培訓
(一)、培訓物件
橋式起重機的操作、維護及檢修人員。
(二)、培訓目的
1.參加培訓人員能夠熟練掌握橋式起重機、配套裝置和系統的正確操作方法,保證安全操作、正常使用。
2. 能夠進行橋式起重機的日常檢查、維護和保養,處理常見故障。
(三)、 培訓內容
1. 講解橋式起重機及配套裝置的基本知識。
2. 詳細介紹橋式起重機的結構、機械效能及特點,針對產品型號專題講解。
3. 結合甲方公司橋式起重機,講述正確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項和可能引起的事故及危害性。
4. 詳細講解橋式起重機常見的故障、故障產生的原因及排除方法。
五、質保期、售後服務及要求
1、質保期:質保期為裝置完成最終驗收後投入正式執行的12 個月。
在質保期內,凡由於系統本身原因而出現的自然損壞,賣方應負責免費更換或維修,在維修期間向買方提供維修所需的配件,保證裝置的正常執行,並承擔更換維修中的一切費用。
2、供貨方必須提供裝置易損件明細(包括廠家、型號、具體引數等),註明圖號及單價,供買方定貨參考,賣方應以同等優惠的價格長期向買方提供備品備件。
3、質保期結束後乙方需提供24小時電話技術支援服務,必要時提供現場技術支援等服務,保證在接到使用者通知後8小時內到達現場進行檢查維修。
4、賣方至少每半年回訪一次使用者,與使用者保持聯絡,建立使用者檔案,瞭解裝置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使裝置始終處於良好執行狀態。
5、買方有權對賣方在產品生產過程中進行技術及質量監督。買方對賣方外購不符合技術要求的配置有權進行調查,並按技術要求調整配置。
6、如因設計不當導致的事故或故障,買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索賠或要求賣方免費更換裝置。
7、隨機技術資料文字版4套,電子版一套(包括使用說明書、裝置總裝圖、基礎圖、)特種裝置安全使用證、產品合格證、產品檢驗證書、材質證明、探傷報告、鑑定證書等各4份。
六、協議的簽訂
1、本技術協議一式四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執兩份。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具有與商務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