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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招牌合同(精選7篇)

欄目: 廣告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09W

廣告招牌合同 篇1

甲方:

廣告招牌合同(精選7篇)

乙方:

甲乙雙方就在 製作廣告牌一事,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同意參照有關法律條款簽訂如下合同:

一、甲方委託乙方設計製作安裝廣告牌:

1、 場地:廣告牌的安裝場地由甲方提供。

2、 廣告牌:乙方負責廣告牌的設計、製作、安裝。

3、 報批(乙方不負責報批)(不含稅金)

4、 延期責任:若因廣告報批發布或政府行政行為等原因導致廣告牌無法正常安裝或不能安裝,乙方可以延期或停止製作。

二、價格:

1、 元,大寫人民幣: 圓。如工程量增加或減少,經雙方商定後,施工工期及費用另計。

2、 付款方式:

1. 首期:乙方簽訂合同當天,甲方即付給乙方工程款 %,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圓。

2. 二期:乙方進場施工到做好鐵架在安裝的時候,甲方即付給乙方工程款 %。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

3. 三期:工程製作完工後一星期內,甲方即付給乙方工程款: %,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

4. 四期:全工程總造價保修期滿後一星期內支付。大寫人民幣¥: 圓。

三、廣告牌安裝及維護:

1、 乙方負責所有廣告牌的安裝工作,安裝期間的安全由乙方負責。

2、 自工程施工完畢亮燈之日起,保修個月。(注:人為及不可抗因素除外:如自然災害)

四、工程時間:

工期:乙方簽定合同後按甲方指定 天工期完成。(注:雨天除外)。

五、廣告牌安裝期間,甲方在施工過程發現的與圖紙、材料(中標鋼材)、技術指數等不符合原引數等情況(注:以甲方簽字確認的為準),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限時改正。

六、在合約期間,如雙方發生爭議經協商無法解決時,任何一方可向東莞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補充條款:注:如甲方有增加合同以外的工程,雙方協議另行增加工程款。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每份二頁,甲方一份,乙方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即時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廣告招牌合同 篇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更好的宣傳晨光,做強做大晨光,經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店招牌製作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按照甲方的樣版標準制作門店廣告招牌,招牌製作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效果圖和合理的造價預算表,可供甲方參考,造價偏離市場造價,乙方有權終止合作。確定製作後,如發現字樣和質量問題,應及時提出,儘快糾正。

2、店招廣告牌製作規格:

店招:長 _____ 米(釐米), 包柱:長 _____ 米(釐米)

寬 ____ 米(釐米), 寬 ____ 米(釐米)

高 ____ 米(釐米), 高 ____ 米(釐米)

以上尺寸由乙方負責,若有出錯導致造價過高,甲方不負責,由乙方承擔。

3、廣告牌製作費:按平米(平方釐米)/元,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4.費用兌現:由乙方先行墊付,製作完成後開具發票給乙方,乙方於次月底前給予兌現。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廣告招牌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甲方建築物屋頂設定廣告牌事宜訂定契約如下:

1.廣告牌設定地點: ,面積 平方米。廣告牌須根據本合同所附圖面設計的尺寸設定。

2.甲方須支付乙方廣告費,每年 元整,並以下列方式支付:

A.本合同成立之時,先支付總費用的30%,計 元整。

B.廣告牌設定完成之日,即 年 月 日(廣告牌設定完成日),支付餘額 元整。

3.乙方必須保證其有權釋出該廣告並已經取得政府有關部門許可。

4.乙方必須保證其有權簽定本合同,如乙方越權簽定合同導致廣告牌無法設定時乙方應退還所收的一切費用並賠償甲方的損失。

5.本合同有效期間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為期 年。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廣告招牌合同 篇4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等價有償、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廣告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檔案,甲、乙雙方簽定如下協議:

1、釋出地址:

2、廣告設計:

3、廣告的製作:

1)廣告的製作由乙方負責。

2)經甲乙雙方確認的廣告內容設計稿由雙方共同蓋章封存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4、廣告內容:

5、招牌規格:

6、材料:

7、工程製作時間由甲方定稿之日起五天內完成。

8、工程完畢後五天內甲、乙雙方到場驗收,如甲方五天內不驗收視為驗收合格。

9、工程費用及支付方式:

1)經雙方協商確定,

2)工程驗收合格後五天內甲方應支付全工程費用(¥5106.4元)給乙方。

10、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均構成違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2)甲方如無正當理由而延遲支付工程費用的,甲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每延遲一日應按照協議總金額的百份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1、爭議的解決及適用的法律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有關規定處理。

2)在雙方無法就本協議涉及到的問題達成一致的情況下,所發生的糾紛,均提交XX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1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自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廣告招牌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廣告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廣告牌安置之建築物業主或有權管理者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就乙方建築物屋頂設定廣告牌事宜訂定契約如下:

1.廣告牌設定地點:規定於乙方建築物屋頂前側(靠近_________),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廣告牌須根據本合同所附圖面設計的尺寸設定,其重量及結構須以不影響本建築物的安全為原則。

2.甲方須支付乙方廣告設定費,每年_________元整,並以下列方式支付

A.本合同成立之時,先支付總費用的30%,計_________元整。

B.廣告牌設定完成之日,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廣告牌設定完成日),支付餘額_________元整。

C.自第二年始,應於該年1月15日之前付清該年年設定費的金額。

3.有關廣告牌的設定、維護、管理、拆除及拆除後建築物設定部分的原狀恢復等,一切費用與責任悉由甲方負擔。

4.若有下列情形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立即撤除廣告牌

A.未按本合同的約定支付設定費;

B.廣告牌因設定不牢固或其他意外事件致使廣告牌設施發生危險時;

C.甲方一個月內未曾派人對該廣告牌進行管理、維護。

5.按本合同的約定撤除廣告牌是甲方的義務,若於甲方指定期限內未能完全拆除,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每日_________元整的違約金,直至拆除完畢之日為止。 如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約定撤除廣告牌,則乙方有權自行拆除廣告牌,由此產生的一切拆除費用由甲方負擔。

6.甲方必須保證其有權釋出該廣告並已經取得政府有關部門許可。如甲方廣告發布手續不齊或廣告發布違法被有關部門責令撤除撤除事乙方不退還已收的所有費用。

乙方必須保證其有權簽定本合同,如乙方越權簽定合同導致廣告牌無法設定時乙方應退還所收的一切費用並賠償甲方的損失。

7.本合同有效期間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為期______年。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廣告招牌合同 篇6

甲 方: 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 _(以下簡稱甲方)

乙 方: 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 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坦誠協商,就甲方與乙方合作推廣牆身廣告牌的廣告宣傳畫的相關事宜,達成共識如下:

第一條. 合作專案範圍

佛山張槎路口與佛山大道交界位置,佛山大道北151號牆身廣告牌(參考廣告位示意圖)----金星大廈

第二條.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甲方有義務及時向乙方提供廣告畫面,配合乙方及時進行噴繪以及安裝。

2、甲方有義務按時向乙方支付投放所需的費用。

3、甲方有權力監督乙方的廣告畫面以及燈光的完好性,以便及時可以通知乙方進行畫面的更換和修復。

第二條. 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一、廣告位的價格

以牆身廣告位效果圖(見附件)為基準,三號廣告位的銷售價為18萬元/年,此價格包含燈光,電費,以及稅費。包五次換畫,簽定合同後,甲方向乙方支付30%,上畫後甲方向乙方支付40%,其餘的分三個季度,每個季度的首月向乙方支付10%.

二、乙方有義務對甲方的廣告投放的廣告進行廣告噴繪製作以及安裝。

三、乙方有義務對甲方的廣告投放的廣告及時進行廣告噴繪製作以及安裝,並確保廣告宣傳畫的完整性和完好性,並對確屬有質量問題的廣告宣傳畫或照明燈具進行維修、更換;

四、由於乙方在廣告製作、安裝、施工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等,導致發生人身安全或及其險情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4.若因政府原因或其他原因造成招租廣告位相關資訊進行調整,需立即通知甲方,以

便雙方及時協商解決(可以將廣告宣傳畫釋出費用總額平均分攤到釋出期,單一計算廣告宣傳畫釋出費用);

5.若乙方違約或中途自行撕毀合同(非甲方責任),甲方有權申請撤銷乙方的單方行為,乙方並應承擔違約金 元及因違約致使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 保密條款

1.在合作過程中,雙方從對方所獲得的任何資訊、資料,均為有價值的商業資料,具有保密性;均負有為對方保密的義務;

2.雙方應在自己的職權範圍內製定相關的制度,以保證職員不洩密。一旦發現對方的商

業祕密有洩漏的跡象,應立即通知對方,並儘可能地採取補救措施,使損失最小;

3.在本合同終止時,專案相關資訊、資料雙方繼續負有保密義務;

4.因法律規定需履行資訊披露義務的,甲、乙雙方不受保密義務的約束。

第六條. 違約處理

1.如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另一方在此後合同履行過程中的任何時間可向違約方提出書面通知,違約方應在3個工作天內給予書面答覆並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如該通知發出3個工作天內違約方不予答覆及沒有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非違約方可以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損害賠償;

2.本意向中各條款在執行過程中以現行國家法律法規和涉及到的地方相關行政法規為準,如遇有牴觸,按照相關國家法律法規和涉及到的地方相關政策執行;

3.因地震、水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及不可改變的政策變更造成甲乙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甲、乙雙方不予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七條. 雙方在合同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的原則相互協商解決或將協商條件作為合同的補充附件。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屬的當地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第八條. 本協議共貳頁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在甲乙雙方蓋章及代表簽名後即時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年月日:

廣告招牌合同 篇7

【篇一】

甲方:

乙方:

就乙方租賃甲方招牌(廣告)位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租賃招牌(廣告)位地點:

二、租賃招牌(廣告)位的尺寸:

三、租賃用途:乙方租賃本合同中約定位臵的招牌(廣告)位,用於對外進行招牌(廣告)宣傳。

四、租賃期限:乙方租賃約定位臵招牌(廣告)位的租賃期到期日須與商鋪租賃期到期日一致,即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招牌(廣告)位租金:年月日前,月租金為元。

從年月日起,月租金按每年5%遞增。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月租金為元;年月日至年月日,月租金為元。

六、招牌(廣告)位押金:以兩個月的月租金額作為押金,在本合同簽訂三天內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不抵租金。

七、付款方式:按月支付,首次支付時間為本合同簽訂後三天內,以後每月25日前支付下月租金,一次付清。

八、合同履行期滿或因乙方違約終止後此招牌(廣告)位設施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九、招牌(廣告)釋出所需相關審批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

十、乙方向甲方提供此招牌(廣告)位所需報批的全部資料、施工方案、施工圖紙的情況下經甲方同意方可進場施工。乙方在進場施工及維修過程中,不得破壞甲方財產及物業,如乙方作業造成損失應由乙方照價賠償。

十一、本合同中招牌(廣告)位的施工安全及日常維護、保養工作由乙方負責,費用由乙方負擔。乙方在更換招牌(廣告)畫面和需對招牌(廣告)位的內部及外部任何部分作出結構上的變化時,都應事先向甲方申請,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

十二、乙方租賃的招牌(廣告)位上的招牌(廣告)在租賃期內(包括施工、安裝、未釋出招牌(廣告)畫面、已釋出招牌(廣告)畫面)若發生安全事故,造成甲方或第三方財產、人身損害的,由乙方單獨承擔責任並予賠償,甲方不負任何責任。若因甲方直接原因導致招牌(廣告牌)損壞,由甲方賠償。

十三、乙方在招牌(廣告)釋出過程中,應保證該招牌(廣告)位的完整性、美觀性。若非甲方因素造成招牌(廣告)位及招牌(廣告)畫面的破損、殘缺及招牌(廣告)箱內燈管損壞時,乙方應無條件及時維修處理,其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十四、乙方必須依據中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外發布內容、形式合法的招牌(廣告)。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因乙方所釋出招牌(廣告)的內容或形式,引發的法律糾紛,與甲方無關;因此造成的甲方經濟損失,乙方負賠償責任。

十五、若乙方需甲方提供該招牌(廣告)位電源,則應向甲方提供線路走向、材料材質等施工圖紙及說明,經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接駁。

十六、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有關管理制度,服從甲方廣場工作人員的統一管理,搞好環境衛生、治安和防火。

十七、租賃期滿或其它原因導致招牌(廣告)不能繼續釋出時,乙方必須對招牌(廣告)位恢復原狀。否則甲方將自行恢復,並向乙方追討違約責任,所需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八、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時,則每延期壹天按本合同租金總額的5‰向甲方繳納違約金。

2、若逾期十天未支付租金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而無需知會乙方,乙方所繳押金不予退還。招牌(廣告)位上一切材料設施等全歸甲方處理。

3、乙方因故意或疏忽違反本合同的其他規定時,則每違約壹天按本合同租金總額的5‰向甲方繳納違約金。

十九、不可抗力及處理

1、若因政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行為等不可抗力導致乙方不能正常釋出招牌(廣告),則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約定執行。

2、若因第三方(指政府、司法機關以外)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釋出招牌(廣告)的,乙方應自行恢復招牌(廣告)釋出,甲方提供相應協助,雙方繼續履行合同,但乙方仍需依據合同約定支付該暫停時段的租金。

3、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釋出招牌(廣告)的,甲方應退還或免收乙方實際不能正常釋出招牌(廣告)期間的租金,合同期限順延或終止合同。

二十、本合同期滿後,乙方若無違約行為可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租的權利;若乙方願繼續租賃經營,應提前壹個月通知甲方,並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二十一、在本合同終止執行,乙方對招牌(廣告)位恢復原狀,甲方檢查無誤後,將押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二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二十三、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附加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簽章:簽章:

時間: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