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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工程裝修合同(精選4篇)

欄目: 服務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59W

民間工程裝修合同 篇1

甲方:

民間工程裝修合同(精選4篇)

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本工程的施工、安裝任務,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在遵循自願、平等、誠信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和造價

1、 工程名稱:2、 工程地點:3、 住房結構:房廳

224、 建築面積:,施工面積: m。

5、 裝飾施工內容:見附件一《裝飾施工內容表》

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7、 總價款:¥元,人名幣(大寫):元。 其中:設計費: 元,管理費: 元。

材料費: 元,人工費: 元。

稅 金: 元,其他費用: 元。

工程施工安裝內容以雙方簽訂的工程報價單中專案為準;施工費用以雙方簽訂的工程報價單中單價為依據。按實際工程質量結算,增減專案需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後生效。

8、 工期:

自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為 天。

二、甲方工作

1、開工前,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楚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家居,陳設等應採取保護和安放措施,若因甲方不採取必要的保護和安放措施而造成家居、陳設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等設施。

3、協助乙方辦理施工申請,審批等手續,並負責繳納物業管理處報批的一切費用。

4、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及時辦理驗收結算。

5、甲方指派人員參與或監督工程施工的,甲方所派人員的行為,甲方應予以承認。

6、及時履行乙方的其他協助義務。

三、乙方工作

1、乙方派出專職工地工程監理,負責合同的履行,按合同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2、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對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負責。

3、嚴格按照雙方簽訂的圖紙或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和施工記錄。

4、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設施和施工成品進行保護。

四、工程價款及結算

1、工程款付款方式:

(1)、工程款付款按下表支付

工程款付款時間表

雙方同意以《報價單》為本工程單價及數量的基礎約定,結算時以實際工程量為準。雙方款項往來均應出具收據。

五、關於雙方責任的約定

1、甲方責任:

因甲方原因影響工期,工期相應順延,並承擔C、D、E、F條款原因造成乙方的的損失;A、不能按期、按時供時供水電;B、不能保證每天由10小時工作時間(含加班時間);C、不能按期提供自購的材料、裝置;D、提供的材料裝置不符合質量或規格造成反工;E、不能按期付工程款F、變更設計及因變更設計造成的材料、人工的浪費;G、逾期驗收;H、因甲方原因終止合同,而施工工程質量未過半,乙方除收取已施工專案的費用外另收工程設計費;I、非乙方造成的其他不可預見的原因。

2、乙方責任:

A、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相應損失由乙方承擔;B、

六、工程質量及驗收

1、乙方必須嚴格按甲方簽訂的圖紙施工安裝。

2、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變更設計,增減專案,應及時通知乙方。

3、隱蔽工程在隱蔽前由乙方通知甲方到場驗收,甲方兩天內不驗收,乙方可自檢後隱

4、工程竣工後,乙方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兩天內驗收,並辦理驗收、

5、工程竣工,甲方付清工程尾數後,甲、乙雙方簽署《工程保修單》。乙方同時提供

七、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除順延工期外,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

2、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

3、工程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並視為

4、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九、雙方簽訂的裝飾工程報價單、施工圖和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的其它具體問題協議,作為合同附件,與合同據、具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件:

一、裝飾工程報價單

二、設計施工圖紙

三、補充協議(甲方代表簽字和乙方加蓋公章方可生效)除合同條款及以上補充內容外,其它任何口頭承諾均不作為施工、結算的依據。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民間工程裝修合同 篇2

發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字》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承包範圍:

1.4承包方式:

1.5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開工,於年月日竣工。

1.6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

第2條甲方工作

2.1開工前天,甲方確認由乙方提供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消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傢俱、陳設等採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氣及電訊等裝置,並說明使用注意事項。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2.2指派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2.3負責保護好周圍建築物及裝修、裝置管線、古樹名木、綠地等不受損壞,並承擔相應費用。

2.4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結構或裝置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

2.5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衛、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

第3條乙方工作

3.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3.2指派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3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4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築物、裝置管線、古樹名木不受損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和垃圾消納等工作,處理好由於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住戶)

的關係。

3.5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物結構及各種裝置管線。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4條關於工期的約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徵得乙方同意,並支付乙方因趕工採取的措施費用。

4.2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4.3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4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告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週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4.5如甲方需設計變更或增減預算專案,應提前通知乙方。由乙方出具變更單,經甲方確認後,方可施工並增減相應的工程款。

第5條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說明、設計變更和《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JGJ73-91)、《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GBJ300-88)和《河南省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YJG33-97)等國家、省制訂的規範及標準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5.2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及省質量評定合格標準。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專案達到優良標準時,應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費用。

5.3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若甲方要求複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複驗。若複驗合格,甲方應承擔複驗費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並承擔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材料和工費損失及工程延期所造成的損失。

5.4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5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第6條關於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6.1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款採用固定價格,按專案報價執行。

6.2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分次,按下面約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結算時一次結清;

(1)工地開工前付元。

(2)工程進行一半時付元。

(3)工程結束付元。

6.3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資料天內審查完畢,到期未提出異議,視為同意。

第7條關於材料供應的約定

7.1本工程凡由乙方採購的材料,經甲方按預算材料及乙方提供的樣品標準驗收,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7.2對與甲方認可的材料,乙方使用後,如甲方提出更換或提高標準,甲方應承擔乙方因此而增加的施工工費及材料費。

第8條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8.1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施工中安全問題乙方自檢,自負責任,乙方對自己的人員自行約束,服從甲方統一管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防火:由於乙方施工不慎造成火災,由乙方負全責,並對甲方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和其它相關的法規、規範。

第9條違約責任

9.1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

9.2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築物結構或裝置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9.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裝置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9.4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9.5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10條爭議或糾紛處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10.2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仲裁(當事人不在本合同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11條其它約定

第12條附則

12.1本工程保修期年,保修範圍:雙方約定的乙方所施工專案,人為損壞或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除外。質保金為全工程款的待保修期滿後付清。

12.2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12.3本合同履行完成後自動終止。

12.4附件

(1)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

(2)工程專案一覽表

(3)工程預算書

(4)外部關係(城管、消防、規劃、等)由甲方協調

(6)裝飾施工工程付款附件

甲方:乙方:

代理人: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民間工程裝修合同 篇3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全國室內裝飾設計單位、施工企業管理規定》、《湖北省室內裝飾工程費用定額》和《湖北省室內裝飾管理辦法》,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3、 工程內容:

工程概況

4、 裝飾建築面積:

5、 承包方式:

6、 合同簽訂地點:

第二條 工期

1、開工日期:日

2、竣工日期:日

3、工期總日期:

第三條 全同價確定方式:室內裝飾定額價

第四條 合同價款(是否含設計費)

第五條 付款方式:

第六條 保脩金額:

第二章 雙方責任

第七條 甲方代表

1、 甲方駐施工現場全權代表姓名:

2、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應提前三天書面通知乙方,後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和承諾。

第八條 甲方的義務。甲方在按規定完成招投標工作,落實工程監理部門後、還應負責以下工作;

1、 協助辦理裝修工程專案的工商、消防等相關申報手續。

2、 開工前消除障礙物、協調外部環境,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

3、 無償將施工所需水、電接至施工現場、並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4、 向乙方提供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下管網線路等建築施工圖,保證資料真實準確。

5、 負責在裝飾施工圖、預算單上簽字,如變更設計、材料和配套用品需書面通知乙方。並負責組織工和竣工條件。

6、 按合同規定支付工程結算款項。

第九條 乙方代表

1、乙方駐施工現場全權代表姓名

2、乙方代表易人。乙方應提前三天書面通知甲方。後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和承諾。

第十條 乙方的義務。乙方應負責以下工作,如造成延誤,由乙方負責所造成損失的責任。

1、 辦理專案施工許可證申報手續。竣工驗收後負責整理全套資料送行業主管有關部門。

2、 嚴格執行國家標準和行業有關規定,按圖紙組織施工。

3、 向甲方提供工程進度及施工計劃報表,工程事故報告。

4、 遵守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進、出口交通、環境衛生;施工噪音、安全消防等管理規定。

5、 保持施工現場整潔,符合文明施工等有關規定。

6、 施工期間負責建築物、構築物的安全等管理費用。

7、 負責支付專案施工的行業管理、消防安全等管理費用。

第三章 施工管理

第十一條 施工組織

1、 乙方應在工程開工前五天,向甲方和監理部門提交施工方案,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施工方案後,三天內予以批准和提出修改意見,逾期未批覆,視為施工已經批准。

2、 乙方必須按已經批准的施工方案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和監理部的檢查和監督。

3、 工程開工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員名單、工程和上崗人員情,將負責辦理的有關手續交甲方備案。

第十二條 因乙方原因工程不能按期竣工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每延誤一天,由責任方按合同價款的萬分之三賠償給對方。

第十三條 甲方如要求乙方按合同竣工日期提前竣工,應為乙方提供提前竣工的方便條件。

第十四條 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應順延工期。

1、 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

2、 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3、 因停電或停水達12小時,按一天順延;

4、 經甲方同意的其它情況。(經雙方施工負責人簽字為證)

第四章 工程質量管理與竣工驗收

第十五條 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定和設計要求組織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監理部門及室內裝飾質量監督部門和消防部門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方便。

1、 施工中甲、乙雙方應嚴格執行隱蔽工程和單項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和單項工程乙方預檢後,提前24小時局面通知甲方。甲方應組織室內裝飾質檢部門進行驗收。經驗收合格,並辦理隱蔽工程和單項工程驗收手續後,乙方才能繼續進行施工。

2、 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對隱蔽工程和單項工程驗收通知書後,48小時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報告,視為驗收合格,甲方應予認可。

3、 施工中經檢查、檢驗工程質量不合格,乙方應按室內裝飾質量監督部門和消防管理部門的要求進行返工、修改。承擔其返工、修改的費用。非乙方責任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

第十六條 工程竣工後,乙方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前五天,向甲方提交竣工驗收報告和以下資料 套。

1、 增、減設計變更的檔案和工程協商記錄;

2、 外購材料及配套用品的合格證;

3、 隱蔽工程和單項工程驗收記錄等有關資料;

4、 工程竣工圖;

5、 甲、乙雙方自檢工程質量表;

6、 工程決算報告。

第十七條 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驗收報告及相關資料五天內、應與乙方聯合邀請室內裝飾質量監督部門進行驗收。如甲方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且以不出修改意見,乙方可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甲方批准,可按期請質監部門驗收。

第十八條 工程未經室內裝飾質監部門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運用,由此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

第十九條 竣工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和消防規定的合格條件。

第二十條 竣工工程質量和消防如驗收不合格,乙方應按室內質量監督部門和消防管理部門提出來的要求進行返工、修改,直到達到全國室內裝飾質量標準和消防標準。並承擔返工、修改所發生的費用。

第二十一條 工程竣工後,自收到質監結論之日起計算保修期,保修期半年,工程價款的百分之五留作保脩金,保修期內因乙方工程質量引起的損壞,維修費由乙方承擔,因甲方人為造成損壞,其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五章 材料、裝飾用品和裝置

第二十二條 乙方採購的材料、裝飾用品和裝置,要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品牌、規格和質量等要求,自行採購。並接受甲方的檢查驗收。

1、 種類、規格、數量、價格和提供時間(另附清單)。

2、 由於材料質量的原因,造成質量不合格,由乙方負責返工,並承擔相應的費用。

第二十三條 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代用材料,根據工程需要,需使用代用材料,應事先取得甲方批准。

第二十四條 材料、裝飾用品和裝置應附合格證明,無合格證明的材料、裝飾用品和裝置必須經過試驗後方可使用,試驗費由採購方承擔。

第二十五條 有合格證明的材料,需要重新試驗。經試驗合格,由提出重新試驗方承擔試驗費用,經試驗不合格,由採購供應一方承擔試驗費用。

第六章 工程款支付和結算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結算依據該工程招投標時中標的標底和竣工決算審計的金額為結算依據。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價款,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改變。發生下列情況之時應作調整。

1、 經室內裝飾管理部門稽核,不符合有關規定;

2、 甲方確認的工作量增、減或所用材料、配套用品的變更;

3、 設計變更;

4、 管理部門釋出的價格調整檔案;

第二十八條 工程款支付。

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應將決算報告提交甲方審查,甲方收到乙方決算報告後,應提出審查處理意見,辦理工程決算手續。乙方在辦理完工程尾款結算手結後, 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第七章 設計變更

第二十九條 甲乙雙方均須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

第三十條 在施工中,甲方提出對原設計進行變更,應向乙方發出書面變更通知。由甲、乙雙方向甲方的主管部門申請報批後,乙方按變更通知進行施工。因變更導致的費用和乙方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

第三十一條 因乙方施工責任導致設計變更,應經甲方同意,方可變更設計,所發生的費用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八章 爭議解決方式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是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向工部行政管理機關或室內裝飾行業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同意由合同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雙未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章 其他

第三十三條 安全生產。乙方按有關規定,應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提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

第三十四條 乙方可根據室內裝飾管理論部門的有關規定進行工程分包。乙方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後,將合同副本送交甲方。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去何從義務和責任,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或失誤,均由乙方負責,分包工程價款由乙方與分包單位自行結算。

第三十五條 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事宜: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送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室內裝飾行業主管部門各一份。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方支付工程決算完畢,乙方將工程交會甲方後,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後,退還保修款項,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發包方:(章) 承包方:(章) 地址: 地址:

年月日:

民間工程裝修合同 篇4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設部《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家庭居室裝修管理試行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址:

1.3 承包範圍:全包居室面積: 100 ㎡、居室間數:2室2廳1廚1衛

1.4 工程內容:(附設計圖。施工圖及報價單)

1.5 承包方式:

1.6 天,自年月10日開工,於年月 日竣工。

1.7 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壹拾叄萬伍千元整 其中設計費:(人民幣大寫): 免費

1.8 工程款支付

合同簽訂後,甲方水。電工進場預付45000元工程款,木工、瓦工進場付45000元工程款,油漆工進場施工後,再付40000元工程款。交房後10天內付清餘款 5000元。

1.9 工程保修期一年。

第二條 甲方工作:

2.1 全部騰出或部分騰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出的房屋所滯留的傢俱、陳設等採取保護措施,並與乙方簽訂協議。

2.2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氣及電訊等裝置,並說明使用注意事項。 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2.3 甲方代表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甲方對其他家庭成員對工程及乙方的意見均通過甲方代表與乙方接觸。

2.4 負責協調鄰里關係,保證乙方施工時間。

2.5 如確需要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裝置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

2.6 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護、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

3.1 組織施工圖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必要時與甲方審定簽字認可。

3.2 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做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3 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築物、裝置管線,古樹名木不受損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工作,處理好由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周圍單位(住戶)的關係。

3.4 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有關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物結構及各種裝置管線。

3.5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四條 工期

4.1 甲方要求此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徵得乙方同意,並支付乙方因趕工採取措施的費用。

4.2 因甲方原因影響工期,工期順延,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因乙方原因影響工期不能按期竣工,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4.3 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拒因素影響導致停工4小時以上,工期相應順延。

第五條 工程質量及驗收

5.1 工程以施工圖紙。做法說明,設計變更的內容為依據,以《上海市家庭裝飾工程質量驗收暫行規定》為質量評定標準。

5.2 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予以承認。若甲方要求辦理複驗。若複驗合格,甲方應承擔複驗費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複驗不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工期也予順延。

5.3 由於甲方提供的材料,裝置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5.4 由於乙方提供材料,裝置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延誤工期,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 變更

如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設計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專案時,須提前與乙方取得聯絡,在鑑定變更後方能進行該專案施工。凡私自與工人商定更改內容所引起的一切後果,甲方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還應賠償。

第七條 材料供應

7.1 本工程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裝置必須有材料裝置表,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現場。由甲方供應的材料、裝置發生了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對工程造成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結算

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資料1天內審查完畢,到期末提出異議,視為同意,並在10天內,結清尾款。

第九條 安全生產和防火

9.1 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和有關防火設計規範。

9.2 乙方在施工內應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安裝工人安 全操作規範》。

9.3 由於甲方提供的圖紙或做法說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範,消防法和防火設計規範,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9.4 由於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範,消防法,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 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停工,誤工所造成的損失,每拖期一天,按工程總價款的 0 支付滯納金。

10.2 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工程總價款的 違約金。

10.3 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築物或裝置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10.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築物或裝置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10.5 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10.6 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過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並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 爭議或糾紛處理

11.1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依有關部門進行協調。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建築裝飾協會申請解決。

11.2 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商議、調解不成時,雙方可以通過仲裁委員會會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

12.1 所購材料未經甲方簽字同意,不得使用。

12.2 如果因工人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甲方可以提出更換工人。

12.3 如改工程的水電不需要全部改動應據實結算,扣除其中費用。

第十三條 附則

13.1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13.2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履行完成後自動終止。

第十四條 附件

14.1 施工圖紙

14.2 工程預算表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