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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訊息傳送服務合同(通用4篇)

欄目: 服務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87W

簡訊息傳送服務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簡訊息傳送服務合同(通用4篇)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簡訊息廣告發送通訊傳輸服務,達成本協議。

一、定義

短訊息(單位:萬條):由文字組成的資訊,通過中國移動gsm網路傳送。每條短訊息最大長度為_________字元(英文/數字:_________字;漢字:_________字)

二、甲方義務

(1)負責提供傳送簡訊息所需要的一切簡訊息能夠平臺、系統,一切硬軟體資源,網路環境及所需要人員。

(2)甲方將保證實際傳送的數量與承諾的相符合。

由於甲方原因導致資訊傳送至錯誤物件,則甲方承擔其傳送錯誤的簡訊資費,並重新發送補足傳送數量。

如發生行動網路故障導致傳送遲延,甲方應提供電信運營商出具的有效證明。

甲方在資料傳輸,控制方面對乙方有影響的變動時需提前通知乙方。

如甲方由於自身原因無法繼續提供短訊息傳送平臺給乙方使用,應及時通知乙方並將乙方預付的短訊息傳送費用中尚未使用的金額全部退還乙方,並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甲方必須保證其所從事的短訊息傳送業務合法性,並承擔與此相關的一切風險及責任。

甲方有義務給乙方開一個監控簡訊傳送的埠,可以實時的看到傳送的到達情況。

三、乙方義務

(1)乙方支付的傳送費用在傳送前結算,_________元/條。

(2)甲方提供的僅限於短資訊系統硬體及技術支援和提供簡訊息通訊傳輸服務,傳送的簡訊息內容和傳送的號碼需要由乙方自行提交,按照有關的規定,乙方傳送前請先獲得手機終端使用者許可,乙方所有下發短訊息的埠號都必須為(地理區號+特定卡號),乙方不得利用該埠向用戶或會員散佈和傳播反動,等違反國家法律的資訊。如乙方違反本條款規定義務,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協議,對於以上幾個方面造成的後果,甲方不負擔任何責任。

四、業務流程

乙方在傳送簡訊息前通過網際網路的方式向甲方簡訊平臺提交發送內容和號碼。甲方成功傳送完畢後,應立即向乙方客戶埠提供傳送統計報告,包括髮送的數量,成功的接收統計。

五、付款方式

傳送前乙方付給甲方傳送費用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六、共同義務

(1)為保證協議順利實施,甲乙雙方指定專人負責協調解決在業務運作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問題。

(2)甲、乙雙方對業務開展中出現的各種問題,應及時相互通報、協商處理解決。

(3)甲、乙雙方開展業務均應依法辦理。

(4)對於業務開發和執行過程中對方提供的所有資料(包括技術、使用者資訊等),雙方均有保密義務。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洩露或用作合作專案開發以外之用途,否則須向對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5)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或簽定補充協議予以明確。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因甲方上級單位政策原因或市場環境變化等因素需要對本協議內容進行調整,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七、違約責任

(1)如甲方逾期傳送簡訊息,每逾期一日,按合同總金額的百分之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2)甲方成功傳送數量不足合同約定的,應按乙方要求重新發送補足傳送數量。

八、其它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雙方因本合同產生爭議,因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皆有權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訴。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簡訊息傳送服務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成為乙方的簡訊息會員,由乙方或其關聯企業(除非上下文另有說明,乙方包括_________公司及其關聯企業)為甲方提供簡訊息服務事宜達成合同如下:

第一條 服務內容

1.1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務包括但不限於:將甲方的資訊編輯,加工後以手機簡訊息的形式傳送到甲方手機上。

1.2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務將根據註冊簡訊息會員的需求型別分為_________。

第二條 服務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資訊會員服務期限)為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條 服務費用

甲方註冊成為本網資訊服務類手機簡訊息會員的服務費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支付方式為:_________,支付日期為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4.1 甲方享有按時接收乙方通過手機發送的相應類別的簡訊息的權利。

4.2 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簡訊息服務時應保證:

(1)遵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2)不利用簡訊息服務進行任何非法活動;

(3)不干擾簡訊息服務的正常進行;

(4)遵守所有與使用簡訊息服務有關的網路協議、規定、程式和慣例。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5.1 乙方應按時向甲方傳送簡訊息。

(1)負責提供傳送簡訊息所需要的一切簡訊息能夠平臺、系統,一切硬軟體資源,網路環境及所需要人員;

(2)乙方將保證實際傳送的數量與承諾的相符合。

5.2 由於乙方原因導致資訊傳送至錯誤物件,則乙方承擔其傳送錯誤的簡訊資費,並重新發送補足傳送數量。

(1)如發生行動網路故障導致傳送遲延,乙方應提供電信運營商出具的有效證明;

(2)如乙方由於自身原因無法繼續提供短訊息給甲方使用,應及時通知甲方並將甲方預付的短訊息傳送費用中尚未使用的金額全部退還甲方,並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乙方必須保證其所從事的短訊息傳送業務合法性,並承擔與此相關的一切風險及責任。

第六條 免責事由

6.1 乙方對任何與手機或其它服務形式有聯絡的直接、間接、偶然、特殊的損害不負責任,此等損害包括但不限於:

(1)甲方使用自己的手機發生故障所造成的損害;

(2)甲方不正當使用手機服務或其它形式的服務所造成的損害;

(3)在乙方提供的商務資訊的指導下進行交易所造成的損失;

(4)乙方註冊會員提供的商務資訊發生變動導致的損失。

6.2 乙方對其向甲方提供的資訊不作任何形式的擔保。

第七條 宣告及保證

甲方:

7.1 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7.2 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7.3 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7.4 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7.5 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7.6 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7.7 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7.8 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八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條 通知

10.1 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10.2 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10.3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的處理

11.1 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11.2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三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e-mail:_________  e-mail: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簡訊息傳送服務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商定,就甲方通過乙方企業簡訊服務平臺獲得簡訊服務,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作事項及內容

甲方通過乙方提供的特定傳送軟體或專有通道,為其手機使用者提供短訊息傳送和接收服務。

第二條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傳送的簡訊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侵犯其他人的合法權利。如甲方違反本條款規定義務,由此引起的法律糾紛和責任由甲方獨立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

(2)甲方必需保證所傳送的每個手機使用者都已經成為甲方的客戶並同意接受甲方提供的簡訊息服務;甲方不得利用乙方的通道傳送廣告資訊等給甲方簽約客戶以外的手機使用者,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由甲方獨立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

2.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確保資訊及時傳送到甲方客戶的手機上,不得向客戶亂收費。

(2)如遇到傳送故障,乙方需及時響應,迅速解決,並及時通知客戶。

第三條 收費及結算方式

簡訊收發軟體費用:_________元;開戶費和服務維護費:_________元/月;系統介面開發除錯收費:____________元。簡訊傳送費:_________元/條。以乙方出具每月對賬單作為簡訊服務費的收費憑據。

甲方於合同簽訂後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傳送預付款: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元)。當簡訊息費用到達該數額時,甲方需要再向乙方預付傳送費用。

第四條 業務糾紛處理

凡因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一致同意將爭議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依據該委員會仲裁規則仲裁,該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五條 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以及對方基於和約或法律的原因對第三方承擔保密義務的資料和資訊和智慧財產權嚴格保密,不洩露給第三方,並採取適當的保密措施。

第六條 附則

自協議簽訂之日起生效,協議有效期為一年。雙方無異議,則本協議到期後自動續延一年。若移動運營商的政策變化,本協議的服務內容,價格和技術調整等以補充協議的形式加以確定。

第七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協議不明事宜,雙方可以另行協商簽訂書面補充協議予以約定。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簡訊息傳送服務合同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一、服務範圍及其價格

乙方(_________)為甲方(_________)提供_________條的企業簡訊服務,費用為_________元。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為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下稱“服務期限”)。

三、費用及其支付

1.甲方需要預付足夠的簡訊傳送費用給乙方,支付相應款項後傳真付款憑證影印件給乙方,如逾期未支付或未傳真相關付款證明給乙方,則乙方有權停止服務。

2.乙方將根據甲方填寫的訂單資訊,於服務到期之前一個月內以電子郵件,簡訊或電話等方式通知甲方續約,如乙方在服務到期之日前未接到甲方續約款項或相關付款證明,則視為甲方不再續約,乙方有權在合同到期後停止服務,並且不負責保留甲方相關資料。

3.如果甲方要求乙方增加發送簡訊的數量或提供其他服務,則應依據本合同或甲乙雙方達成的其他相關約定向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四、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擁有對其地址本資訊的管理權利。

2.甲方需自行支付接入網際網路的電話線路佔用費用,網路服務費用或其它與接入網際網路使用與服務有關的費用。

3.在甲方需要獲得乙方幫助時,甲方須提供詳盡的註冊資料,乙方因資料不詳不能確認甲方身份及其帳號時,不能夠提供相應的幫助,由此帶來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自己承擔。

4.對於甲方通過乙方服務而上載,張貼,傳送或其他形式的傳輸的任何內容負責,並且對自己賬號及密碼的安全性負責,甲方若發現任何非法使用其使用者賬號情況,應立即通告乙方。

5.甲方的行為準則是根據網際網路以及移動通訊網路管理法規,政策,程式和慣例的。未經接收信件人的允許,甲方不能利用乙方企業簡訊服務作連鎖簡訊,分發垃圾簡訊或分發任何商業,非商業簡訊。

五、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提供甲方以群發手機簡訊的服務。

2.乙方保證甲方企業簡訊服務期間,除非受不可抗力(包括第三方的疏忽或惡意破壞)的影響,獲得良好的傳送質量。

3.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向甲方提供互動式管理介面。

4.乙方不會公開,編輯或透露甲方的簡訊內容,除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機構,公安部門的要求及根據相應的法律程式要求。

5.如果甲方釋出的資訊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規定,乙方有權終止企業簡訊服務。

6.乙方在甲方未提供詳盡資訊資料或資料不準確時,有保留中止甲方使用企業簡訊服務的權利。

7.如果甲方需要增加發送數量或其他服務,乙方將收取相應費用。

六、服務詳述

具體服務內容見《定單》。

七、違約及賠償

1.任何一方直接或間接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或不承擔或不及時,充分地承擔本協議項下其應承擔的義務構成違約行為,守約的一方(“守約方”)有權以書面通知要求違約的一方(“違約方”)糾正其違約行為並採取充分,有效,及時的措施消除違約後果並賠償守約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為而遭致的損失;

2.無論發生何種情況(故意或重大過失除外),乙方在執行本服務條款過程中因其過錯給甲方帶來損失,而向甲方支付的補償總額不應超過甲方已向乙方支付的服務費用。

3.若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受到第三方的處罰或索賠的,或者由於甲方傳送垃圾簡訊等原因致使乙方伺服器遭到損失或導致其他使用者無法正常使用,乙方有權向甲方要求賠償。

八、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雙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或即使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政府行為,骨幹通訊線路故障,使用者端裝置故障,收信人有意拒收乙方的簡訊,收信人宿主伺服器故障,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或其它天災,戰爭或任何其它類似事件,網路病毒及“黑客”行為。

2.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暫行中止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消除為止,並且無需為此而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盡最大努力克服該事件,減輕其負面的影響。

九、爭議的解決

1.如雙方就本協議內容或其執行發生任何爭議,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2.本協議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十、協議的變更及解除

1.不限制一方根據法律或本合同其他條款享有的權利,如本合同任何一方出現下列任何情形,另一方有權以書面通知形式單方提前終止本合同:

1.1 一方違約,並且在守約方依本合同發出書面通知後30日內,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或未採取充分,有效,及時的措施消除違約後果並賠償守約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為而遭致的損失;

1.2 一方破產或進入清算程式;並在14天內該程式仍未被撤消;

1.3 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事件而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達60日以上。

2.本合同的提前終止不應該影響雙方於本合同提前終止日之前根據本合同已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3.合同期滿自動失效。

4.雙方根據需要續簽合同。

十一、合同生效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後即時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企業簡訊服務條款

本服務條款系是使用者與_________計算機技術有限公司就提供的企業簡訊服務所訂立的相關權利義務規範。因此,請於註冊成為企業簡訊服務使用者前,確實詳細閱讀本服務條款的所有內容,當您點選同意鍵或定製,使用,接受企業簡訊服務時即視為您已仔細閱讀本條款,同意接受本服務條款的所有規範並願受其拘束,本服務條款對您及均具有法律效力。

一、服務簡介

1.與電信運營商聯合為企業使用者推出的簡訊息定製及群發服務業務(以下簡稱“企業簡訊服務”),目的是為企業使用者提供貼身客戶關懷,資訊公告等服務。簡訊息業務的所有權,運作權和解釋權歸;

2.服務條款的適用範圍是企業簡訊服務的所有產品。

二、服務物件

要成為企業簡訊服務的正式使用者,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頒發的有效經營許可執照的商業機構;

2.使用者群發簡訊的收信人,必須是真實的客戶資料;

3.完全同意《企業簡訊服務條款》(以下簡稱本服務條款);

4.完全同意簡訊息其它服務條款和規定等;

5.完成企業簡訊服務的相關注冊程式。

三、敬告使用者

1.使用者在訂購企業簡訊服務之前,應當確認需要傳送的客戶的手機能夠正常接收和顯示簡訊息,如因終端使用者手機問題而不能正常接收和顯示傳送的簡訊息的,不承擔任何責任。(例如:目前提供的企業簡訊服務主要是中文簡訊,因此終端使用者的手機應當具備接收和顯示中文簡訊的功能,否則可能無法正常使用其企業簡訊服務。);

2.使用者應妥善保管提供的賬號和密碼,如使用者的密碼被他人借用或盜用,借用人或盜用人利用企業簡訊服務所產生的全部費用需由使用者承擔。對於因此而給使用者造成的任何損失,使用者應當追究借用人或盜用人的責任,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3.當用戶需要傳送到的客戶出國並使用國際漫遊服務時,由此引發的國際通訊費用仍需由使用者承擔;

4.保留給使用者通過Email,簡訊等方式傳送新產品免費資訊,獲獎通知的權利。

四、使用者的權利

1.企業簡訊使用者在遵守簡訊息相關規則的前提下享有在相關企業簡訊服務中群發手機簡訊,與客戶溝通聯絡等權利;

2.尊重使用者個人隱私是企業簡訊服務的一項基本制度。不會在未經使用者授權時公開或向第三方透露使用者在申請簡訊息業務時提交的註冊資料除非根據法律規定或政府部門的命令或在以下四種情況下,可不經使用者授權而向相關部門或第三方公開或透露使用者註冊資訊:

(1)在緊急情況下竭力維護使用者個人,第三人或社會大眾的財產或人身安全;

(2)保持維護的智慧財產權或其它合法權益;

(3)根據企業簡訊服務的相關服務程式。

(4)符合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3.使用者一旦註冊成為企業簡訊業務的使用者,即可使用其使用者名稱和密碼訪問和使用企業簡訊服務系統;使用者將對使用者名稱和密碼安全負全部責任。使用者須對以其使用者名稱進行的所有活動和事件負全責。使用者可隨時改變自己的密碼。使用者應對其密碼嚴格保密,使用者若發現使用者名稱被盜用或使用者名稱被用以非法目的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況,請立即通告。

五、使用者義務

1.使用者在申請使用企業簡訊服務時,必須向網站提供準確的企業以及個人資料,如註冊資料有任何變動,必須及時更新,以保證其真實性,準確性,最新性和完整性。不能也不會對您的資料不真實,不準確,或您的資料未能及時更新,或因您丟失了賬號和密碼而引起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承擔責任。對釋出黃色,反動資訊的會員,我們保留禁止傳送,終止會員資格,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2.對於您通過企業簡訊服務傳送或以其他形式傳輸的任何內容單獨承擔全部責任。並不保證此等內容的準確性,完整性和質量。無論任何情況下,都不對任何內容以任何形式負責,包括但不限於,任何內容中的錯誤或疏忽,或任何由於使用所傳送,或其他通過本服務的傳輸的內容而引起的損失或損害;若由於您登載的任何內容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或侵害任何第三方權益而給造成損失,您須承擔由此產生的損害賠償責任,_________保留採取法律行動的權利;

3.不得針對本服務,與本服務連線的伺服器或網路製造干擾、混亂或違反連線本服務的網路的任何要求,程式、政策或規則,否則將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並有權將其提交給相關部門處理;

4.使用者在使用本服務時必須保證不傳輸以下任何資訊或資料:

(1)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2)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的;

(3)洩露國家祕密,危害國家安全或者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4)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或者侵害民族風俗、習慣的,宣揚邪教、迷信的;

(5)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6)宣揚、賭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7)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8)危害社會公德或者民族優秀文化傳統的;

(9)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規定禁止的內容。

使用者一旦傳送了以上資訊,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並保留追究使用者責任的權利。

5.使用者在使用提供的企業簡訊服務時必須保證:

(1)遵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2)不會利用企業簡訊服務從事任何非法活動;

(3)不會以任何方式干擾簡訊息業務的正常執行;

(4)遵守所有與使用簡訊息業務有關的網路協議、規定、程式和慣例。

6.使用者需對自己在網上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使用者若在網上散佈和傳播含有不雅字眼,反動,或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相關政策的資訊,的系統記錄有可能作為使用者違反法律的證據;

7.使用者同意保障和維護公司的利益,如因使用者對服務之使用或在上之行為而導致遭受任何來自第三方之糾紛,訴訟及索賠要求,使用者同意向,其關聯企業,職員及僱員賠償相應損失(包括合理的律師費),並使之免受損害;

8.使用者參加企業簡訊所有線上或地面宣傳活動而提交的中獎個人資訊,有權要求使用者提交詳細的兌獎資料以及進行稽核,如果發現兌獎資料不實或存在疑問,有權不予兌獎。使用者在兌獎期限內,沒有按時提交兌獎資料,有權取消他們的兌獎資格而不需對此承擔任何責任。

六、計費,繳費與退費

1.為使用者提供有償企業簡訊服務,使用者必須為其使用的企業簡訊服務支付費用。具體的價格及收費的方式將標明在相應的頁面上,使用者根據需要選擇。使用者在選擇的同時代表著同意接受所選企業簡訊服務而向支付標明的費用。

2.使用者需向交納費用,使用者通過企業簡訊服務實際傳送簡訊成功後,計費系統自動扣除相應的費用,如果餘額不足將導致無法傳送成功。

3.如因的過錯,導致使用者的最終客戶接收到錯誤的資訊並支付了不應支付的簡訊費用,經查實,將以現金形式退還使用者其不應支付的服務費

七、服務內容的變更,中斷和結束

1.有權隨時修改,中斷或永久終止企業簡訊服務且無需對任何個人負責或者承擔任何責任。並且,只有有權判定使用者的行為是否符合本服務條款的要求,如果使用者違背了本服務條款的規定,有權中斷對其提供企業簡訊服務,或者採取其他認為合適的措施,而無需就此向用戶作任何解釋或承擔任何賠償責任。使用者已交納費用不予退回。

2.使用者可根據實際情況(包括但不限於使用者不同意服務條款的修改或對的企業簡訊服務不滿)隨時申請停止使用提供的一項或多項企業簡訊服務,也可以取消其已定購的簡訊息業務。在此情況下,使用者應當按照其在定購簡訊息業務時相應頁面上標明的服務費標準及收費方式就已經向其提供的企業簡訊服務向支付相應的服務費用。

3.使用者申請終止簡訊息業務服務後,使用者使用簡訊息業務的權利將在24小時內終止。從該終止時間起,使用者沒有權利,也沒有義務傳送任何未處理的資訊或未完成的企業簡訊服務給使用者或使用者指定的第三方。如果使用者是通過發簡訊息登出服務時不承擔因閘道器延時或丟失造成的該簡訊息的延時或丟失而無法實現登出所帶來的損失。

4.有權在必要時修改服務條款,服務條款一旦發生變動,將會在企業簡訊服務重要頁面上提示修改內容或以其他方式通知使用者。如果使用者不接受服務條款的修改,可以隨時申請停止使用企業簡訊服務。如果使用者在公告發出後仍繼續享用企業簡訊服務,則視為接受本服務條款的變動。

5.使用者在電信運營商處登出電信服務時,應首先申請登出簡訊息業務,否則產生的相應費用由使用者承擔,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八、責任限制

1.不會對任何第三方的行為或由使用者自身的原因造成的任何損害承擔任何責任。這些損害可能來自:不正當使用企業簡訊服務,在網上購買第三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務,在網上進行交易或使用者傳送的資訊變動或丟失。需要特別宣告的是,簡訊息業務是與電信運營商合作推出的服務,如果因為電信運營商的設施或其他問題造成使用者簡訊息不能成功傳送的,不承擔責任。但保證盡最大努力盡快解決服務中出現的任何問題。同時也不承擔因閘道器的問題而出現的資訊丟失或延時而對使用者造成的損失。

2.對本項服務下涉及的境內外基礎電信運營商的行動通訊網路的故障,技術缺陷,覆蓋範圍限制,不可抗力,計算機病毒,黑客攻擊,使用者所在位置,使用者關機或其他非技術能力範圍內的事因等造成的服務中斷,使用者傳送的簡訊息的內容丟失,出現亂碼,錯誤接收,無法接收,遲延接收不作擔保

3.您對本服務的使用的風險將由您獨自承擔。本服務按照“現狀”和“現有”的基礎而提供。明確表示不提供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擔保,包括但不限於不擔保企業簡訊服務一定能滿足使用者個人全部要求,也不擔保企業簡訊服務不會中斷,並且對企業簡訊服務因閘道器而造成的不及時,非連續等變故都不作擔保。

4.使用者同意對任何他人的威脅性的、誹謗性的、的、令人反感的或非法的內容或行為或對權利的侵犯(包括智慧財產權)不承擔責任;且對任何第三方通過服務傳送和/或在服務中包含的任何內容不承擔責任。

5.服務中所包含之資訊有可能設有與其他網站,網頁或資源的連結(以下簡稱“連結站”)。連結站並非由控制並且對任何連結站的內容,或一個連結站中包含的任何連結或該種連結站的任何改變和更新不承擔責任。對從任何連結站接受的網上傳播或任何其它形式的傳播不承擔責任。僅出於便利之需向用戶提供這些連結,且任何連結的包含並不意味著對該站點的支援或與執行者的任何關聯。

九、通告

所有發給使用者的通告都可通過在簡訊息產品的重要頁面公告或通過電子郵件或常規的信件傳送。服務條款的修改,服務變更,或其它重要事件的通告都會以這些形式進行。

十、法律適用

本服務條款之效力和解釋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之法律。如服務條款之任何一部分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相牴觸,則該部分條款應按法律規定重新解釋,部分條款之無效或重新解釋不影響其它條款之法律效力。

十一、其它

1.將根據實際情況推出新的簡訊服務,新的簡訊服務也將適用本條款的相關規定;

2.其它未盡事宜請見各簡訊息的具體的服務條款。

3.使用者對服務之任何部分或本服務條款的任何部分之意見及建議可通過使用者服務部門與_______聯絡,具體聯絡方式如下: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