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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律服務書(精選19篇)

欄目: 服務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81W

合同法律服務書 篇1

(以下簡稱甲方),委託湖北馬首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律師就相關法律問題提供法律服務,經雙方議定下列各條共同遵守履行:

合同法律服務書(精選19篇)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等律師為其 提供法律服務。

二、乙方律師必須負責辦理有關法律事務,以切實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甲方必須向律師如實反映全部案情,提供可靠的證據和資料。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或隱瞞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服務,服務費及其他已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服務費全部退還。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服務費及其他已收費用不予退還。

五、甲方委託乙方的代理許可權為:

就有關事項提供法律意見。

六、根據《律師法》和國家有關規定,雙方約定服務費收費方法為:

七、代理律師辦理委託案件支出的交通食宿、調查等費用,由甲方負擔;代理律師在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所需的資料費、通訊費、文印費等必須開支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上述事宜處理完畢止。 九、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武漢仲裁委員會管轄。

十、如雙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協議。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湖北馬首律師事務所 代表:

年 月

代表: 年月 日 日

合同法律服務書 篇2

委託人_____有限公司因_____事項,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委託受託人_____律師事務所指派律師提供法律服務,受託人決定接受委託。雙方就委託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委託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服務律師:受託人決定指派本所姜曉亮律師及其合夥律師,為委託人提供約定法律服務,委託人沒有異議。

三、服務程式

3.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相關費用

法律服務費:

1.按時計算(每小時人民幣_____元),或

2.按件計算(雙方協商)。

其它費用:

簽約之日起,承辦律師在為委託人提供服務過程中,所必須的費用如交通費、及異地辦案的差旅費等由委託人全額負擔。先由委託人先墊付一定費用,後按實際支出的發票結算。

五、雙方義務

委託人不得隱瞞事實或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不合法的活動,對所提供的證據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受託人根據律師法有關規定提供法律服務,不得洩露委託人的商業祕密。

六、合同效力: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七、合同文字: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方各執一份。

委託人:(簽章)___________

受託人:(簽章)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法律服務書 篇3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法律服務達成本合同。

一、 乙方人員

1、 乙方派出人員        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2、 若甲方對乙方派出的人員不滿意,乙方另行指派人員代替。

二、 乙方的工作原則

1、 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

2、 以指導為主,不將自己的意見強加於甲方。

3、 積極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不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

4、 為甲方保守商業祕密和其他祕密。

三、 乙方的服務內容

1、 對甲方生產、經營和管理上的決策事項進行法律策劃和設計及法律方面的可行性分析。

2、 參與甲方的商業談判和其他談判,提供法律意見。

3、 為甲方草擬、審查、修改合同、協議等法律檔案。

4、 協助甲方制定內部管理制度規範甲方的內部組織和管理行為。

5、 協助甲方管理經濟合同和其他合同,監督合同的履行。

6、 對甲方的職員進行法律培訓,增強法律意識,防範法律風險。

7、 解答甲方的各種法律諮詢。

8、 為甲方提供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資訊。

9、 為維護甲方合法權益向有關單位或個人簽發律師函。

10、 為甲方提供資信調查。

11、 甲方委託的其它法律事務。

四、乙方代辦法律業務

1、 在涉及的刑事案件中擔任辯護人或代理人。

2、 擔任甲方涉及的民事、經濟、行政訴訟或仲裁案的代理人。

五、乙方的服務方式

1、 乙方工作人員組成服務小組,甲方派人組成法律實施小組,雙方建立有效的溝通模式,以便乙方提供高效高質量的法律服務。

2、 根據甲方要求對甲方員工進行法律培訓。

3、 與甲方電話聯絡,瞭解甲方存在的法律問題並予以解決。

4、 乙方不定期派人到甲方,瞭解甲方的整體業務發展方向及規劃,為甲方的經營管理活動提供法律意見和方案。

5、 若甲方遇到緊急法律問題需要解決,甲方可隨時與乙方聯絡,乙方將及時給予答覆或提供解決方案。

6、 乙方工作失誤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六、費用及支付

1、 甲方支付乙方法律服務費 元(大寫 人民幣 )。

2、 上述費用於本合同簽訂時付清。

3、 乙方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時,不再另外收取費用。

4、 乙方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時,應按司法行政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優惠收費。

七、合同期限

1、 本合同有效期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 若甲方願意在本合同期滿後繼續由乙方提供法律服務,雙方於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三十日重新簽訂合同。

八、合同的生效

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合同法律服務書 篇4

甲方:

乙方: 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為其提供法律幫助。現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一、協議合作內容

1、甲方聘請乙方作為其公司旗下的 團購網站及其他網站的律師團,且僅此一家,併為乙方製作固定版面進行宣傳,將乙方網站與甲方所有的網站連結,宣傳廣告發布的位置、尺寸、形式等具體事宜如下:

在 網下方“ 律師團”按鈕,連結 律師所介紹,介紹內容內連結 官網。

在律師團論壇板塊,版主位置註明 律師事務所 律師工作室聊天室冠名“ 律師聊天室”

2、甲方聘請乙方作為其法律顧問。

二、法律顧問的工作範圍及職責為:

1、法律諮詢:就甲方經營、管理和業務上的法律問題提供意見,解答甲方在勞動爭議、合同和智慧財產權方面的法律諮詢(不包括甲方職工個人非職務行為而產生的糾紛的法律諮詢);

2、法律文書服務:草擬、審查甲方的法律事務文書,協助或代理甲方參與合同談判,草擬和簽訂合同;

3、非訴訟法律事務:參與解決甲方在生產經營中的非訴訟法律事務;

4、法律培訓服務:應邀對甲方進行相關領域的法律知識講座,協助甲方提高工作人員法律意識。

5、重大專項法律服務:包括解決糾紛與提供重大事項法律服務。 解決糾紛即受甲方特別委託、以甲方代理人的身份直接處理甲方認為應由律師處理的糾紛類案件,包括訴訟、仲裁及勞動仲裁等。

提供重大事項法律服務即針對甲方改制、股本調整、資產重組、兼併、收購、清算、發行股票或債券等公司結構優化及重大資本運營行為,或者出售、購買重要資產、進行重大對外投資、簽訂重大經濟合同等重大經營行為,提供參與式、綜合性法律顧問服務,包括參與可行性研究、制定方案、參加談判,提供法律諮詢,出具法律意見書,稽核或準備各類法律檔案等。

三、乙方作為甲方網站律師團的職責及工作範圍【法律服務公司和律所合作協議書】

1、作為律師團板塊論壇的版主,回答論壇中的相關法律諮詢。

2、甲方開設“律師工作室”的視訊聊天室,甲方應按網民需求做客聊天室進行相關主題法律知識的講解。時間由雙方協商,原則上每週開放時間不少於6次,每次時間為40分鐘。

3、乙方應為 網會員提供相關法律的諮詢援助。對於收費專案應低於求助會員當地實際最低收費標準的5%-15%。

四、約束條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的全部訴訟、仲裁、非訴訟法律事務應交由乙方承辦。在此前提下,乙方不得接受第三方的委託對甲方提起訴訟或仲裁。

五、合作期限及費用

1、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期限為一年。合同期滿前1個月內,甲乙雙方均有權提出修改合同條款、重新簽訂合同或者書面通知對方不擬續簽合同,否則本合同自動延續一年,並可按此方法一直延續下去。

第一年乙方為甲方提供免費法律服務,從第二年開始根據甲方業務量雙方另行協商服務費;下一年度的服務費應於下一年度第一個月內支付,依此類推。甲方為乙方在其所有網站上提供免費宣傳,不收取任何費用。

2、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第二條第五項服務甲方應與乙方另行簽訂委託代理合同,並向乙方出具授權委託書。同時,甲方須依照《 律師服務收費標準》另行支付乙方代理費(乙方原則按同類代理收費標準給予20%優惠)。

3、乙方受甲方委託或協助甲方辦理有關法律事務發生的差旅費(包括食、宿、行等費用)等支出由甲方在法律服務費之外另行支付。

六、律師團隊【法律服務公司和律所合作協議書】

1、乙方指派 律師作為甲方的法律顧問主要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

2、乙方的律師應恪盡職守,嚴格遵守職業道德和律師執業紀律,為甲方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若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的律師因故暫時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經甲方同意,由乙方另行指派其他律師暫時代行其義務。除此之外,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受聘律師應及時處理。

4、作為甲方網站的律師團隊為乙方全體律師,但主要聯絡律師為 律師。

七、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其所有網站對乙方的宣傳,並且宣傳內容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否則,造成的後果由甲方負責,若甲方對乙方的宣傳沒有按照雙方約定,則乙方有權隨時終止對甲方的法律服務並解除合同。

2、甲方應當積極配合乙方的工作,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資料、檔案、辦公條件和其它方便

(1)、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時,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翔實的事實資料,並保證所提供資料和所陳述事實的真實性;

(2)、甲方應給乙方留有合理的時間以完成甲方交辦的法律事務;

(3)、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後,即向乙方提供甲方營業執照影印件、公司整體結構等基本情況材料。

3、甲方應如實告知與乙方的法律服務工作有關事實情況,不得捏造或隱瞞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瞭解與辦理法律事務有關的情

況,查閱有關檔案、資料,瞭解甲方在生產、經營、管理和對外活動的情況,參加甲方召開的有關的會議;

4、甲方應當按時繳納另行委託代理事項有關代理費。

5、乙方應當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為實現甲方的經濟利益和社會效益提供法律服務;

6、乙方律師實行不定期辦公,乙方接到甲方的通知後,應當在合理期限內認真、及時的完成甲方交辦的工作;

7、乙方須保守因工作關係而獲得的關於甲方的經營、技術及商業祕密;不得在同一案件或同一事務中擔任對方代理人;

8、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違反法律規定或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服務請求。

八、保密條款

本合同甲乙雙方均有對在工作中涉及的有關對方的商業祕密、個人隱私及其它不願為他人所知悉的資訊保守祕密的義務。

九、合同生效、文字及其它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即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並訂立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期限:

本合同條款已經雙方仔細閱讀並完全理解、接受,一俟簽字或蓋章,即產生法律效力。

合同法律服務書 篇5

委託人(甲方):

受託人(乙方):浙江墨恆律師事務所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就下列法律服務事

項達成一致意見,於 年 月 日訂立本合同。

1、法律服務範圍:甲方委託乙方處理下列法律事務(以下簡稱“本事務”):

甲方與一案的第審訴訟/仲裁代理。

2、委託許可權:甲方授予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的許可權為下列第( )項範圍第( )授權:

民事訴訟代理;

1、特別授權代理:代為起訴(包括代為在訴訟文書上籤章)、代為承認、放棄、變更

訴訟請求,可以和解、調解、上訴、反訴,代簽代收法律文書。

2、一般授權代理:代為起訴、參與訴訟、提供證據。

3、代為繳納、退取訴訟費。

刑事訴訟辯護或刑事自訴代理。

其他非訴業務代理。

3、承辦律師及助理: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助

理)為本事務的承辦律師(以下簡稱“律師”)。

4、律師費:雙方約定按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給乙方律師費:

計件收費方式(政府指導價):本事務律師費總額為人民幣元;

部分風險代理:

1、本事務收取前期律師費元,後期律師費按的收費; 若本事務達不到雙方共同期待的結果,則乙方只收取前期律師費,後期費用不再收取。

2、全風險代理:

本事務若達到雙方共同期待的結果,則乙方收取律師費。

5、訴訟費:本事務甲方預先向乙方繳納訴訟費最後以實際向法院繳納為準,實行多退少補。

6、交通費:本事務甲方向乙方支付交通費

7、本律所不收證據原件,原件已由委託人自己保管。

8、生效條件:本合同在雙方簽署後成立,在甲方付款後生效。

9、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事務完成止,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本合同以上條款委託人已經認真閱讀,對各條款均已清楚,委託人: 。

委託人(簽字/蓋章):

受託人:

代表(簽字):

合同法律服務書 篇6

甲方(委託人):臨沂電影有限公司

乙方(受委託人):北京市大成(濟南)律師事務所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甲方委託乙方就甲方萬閱城房產B座酒店專案提供定向招商洽談及相關法律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律師就甲方擁有的萬閱城房產B座酒店專案聯絡中南酒店投資管理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南公司”)洽談合作經營及相關法律事宜。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王琳、公維國律師完成上述委託事項相關的洽談事宜以及法律服務,就甲方委託的事項促成甲方與中南公司合作,對洽談過程中參與商務談判、起草相關法律文書,提交具體合作方案。

三、乙方就甲方委託事項中提交的合作方案,經甲方稽核同意後方可實施,根據情況變化,甲方有權對方案進行調整。

四、乙方服務的範圍:

1.就甲方委託的事項促成甲方與中南公司合作;

2.對甲方與中南公司合作經營(或房屋租賃合作)的相關問題進行研究分析,起草相關文書和提供法律諮詢意見;

3.就甲方與中南公司合作經營的相關事務代表甲方參與商務談判,出具切實可行的合作方案。

五、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全面、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提供有關的檔案資料及相關情況,並保證其有關資料的真實性;

2.甲方應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並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提供辦公條件;

3.根據本協議相關約定支付乙方律師服務費。

六、乙方的義務:

1.在對甲方負責的總原則下,竭誠為甲方提供服務,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對涉及到甲方的商業機密予以嚴格保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對外公佈;

3.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對合作物件承諾的事項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七、委託事項是否完成的確認及律師費用:

1.委託事項成否確認:甲方與中南公司簽訂合作合同(包括但不限於《房屋租賃合同》)後,租金或合作資金按照合同條款打進甲方帳戶,也就是該專案進入實質性正常運營階段則視為乙方代理成功,甲方應當支付乙方專項顧問服務律師費(以下簡稱“律師費”);如果甲方與中南公司就該專案達不成合作,無論是何種因素何種原因,視為乙方代理失敗,甲方不用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2.乙方收取律師費的方式:乙方代理成功後,⑴如果甲方與中南公司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甲方按所籤《房屋租賃合同》的第一年首月租金數額支付律師費;⑵如果甲方與中南公司採取其他方式合作,甲方按合作房產數額每平方米40元的標準支付律師費。

3、支付時間及方式:甲方與中南公司簽訂相關合作合同(包括但不限於《房屋租賃合同》)後,該專案進入實質性正常運營階段,即收到中南公司首筆租金或首筆合作資金十日內,甲方一次性支付律師費用。

4、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須前往臨沂出差的,甲方應提供充分便利。

八、本協議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自甲、乙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臨沂電影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市大成(濟南)律師事務所

年 月 日

合同法律服務書 篇7

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乙方:北京市 律師事務所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第 號

甲方因其 涉嫌 事宜,特委託乙方提供法律服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有關法律規定,經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的服務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田雲靖律師為甲方提供相關法律服務,具體包括(選擇劃):

1.偵查階段:提供法律諮詢,代理申訴、控告,申請取保候審。

2.審查起訴階段:閱卷,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

3.一審階段:閱卷,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出庭辯護。

4.二審階段:閱卷,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上訴,出庭辯護。

其他階段: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 遵守職業道德和紀律規範,勤勉盡責地完成委託事項。

2. 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第三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3. 對代理過程中獲知的甲方祕密負有保密義務,非因法律法規規定或者經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4. 為甲方業務單獨建檔,並儲存工作記錄,對相關的原始證據、法律檔案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5. 甲方對乙方律師的服務不滿意並投訴的,乙方應當及時更換承辦律師;乙方受理投訴電話為:(010) 8391 3636轉8066。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 全面、客觀、及時向乙方律師介紹專案情況,提供各種相關的證據、檔案等資料。

2. 對乙方律師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並對乙方律師的建議和工作獨立作出判斷,對非因乙方故意或重大過失錯誤運用法律造成的甲方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3. 指定 先生/女士代表甲方向乙方律師傳達甲方的指示和建議,提供、簽署、簽收有關證據、檔案等資料,並對乙方律師的服務工作進行評價。

4. 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和工作費用。

第四條 費用

乙方收取律師費,已充分考慮了以下因素:律師耗費的工作時間;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委託人的承受能力;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

鑑於本案性質為(選擇劃):

案情不清晰,法律關係複雜,涉及疑難專業問題,對律師綜合水平要求明顯高;

案情清晰,法律關係簡單,不涉及疑難專業問題,對律師綜合水平要求一般。

故此,雙方就法律服務費達成如下一致:

1. 甲方同意按如下金額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

乙方賬戶如下:

戶 名: 北京市 律師事務所

開 戶 行: 銀行北京分行

賬 號:

異地匯款行號: , 本地匯款行號:

2. 前款所列法律服務費不含任何第三方所收取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工商查詢費、公證費、鑑定費、翻譯費等費用)。乙方律師代為墊付的上述費用,由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票據資料實報實銷;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後依據有效票據與甲方進行結算。

3. 本條第一款所列法律服務費不含北京市以外地區的差旅費,就京外差旅費,雙方同意按如下辦法處理(選擇劃):

乙方提供姓名、身份證號等資訊,無需墊付,差旅費甲方全部承擔,; □乙方先行向甲方預收 元人民幣的差旅費,辦理法律事務完畢後,及時憑有效票據與甲方結算辦案差旅費,多退少補。

乙方先行墊付差旅費,辦理法律事務完畢後,及時憑有效票據與甲方結算辦案差旅費。

4. 根據《律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律師個人不能私自接受委託或和收取費用。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事項、收費金額等條款如有變化,雙方應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合同予以變更。甲方自行委託乙方律師個人辦理本合同及補充合同以外的事項或/和支付其他任何費用的,與乙方無關,乙方不承擔由此引起的任何責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 除甲方委託的事項違反法律法規或規章規定,或甲方有捏造或者隱瞞重要事實、偽造證據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法律服務外,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法律服務的,或提供法律服務時由於故意或重大過失導致

甲方蒙受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以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服務費為限。

2.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及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以支付未付的法律服務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為限。

第六條 其他

1. 雙方確認,文首所載地址為雙方的送達地址。如果一方提供的地址不確切,或不及時告知變更後的地址,使相關文書無法送達或未及時送達的,該方將自行承擔由此可能產生的法律後果。

2.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提請北京市律師協會調解處理,也可以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3.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法律服務書 篇8

甲 方:

電話: ; 電話:

電話: ; 電話:

電話: ; 電話:

乙 方:

地 址:

郵 編:

電 話:

傳 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甲方聘請乙方的律師擔任行使其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東權益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的服務範圍

乙方律師針對專項法律事務提供服務內容包括:

1、解答法律諮詢、依法提供建議或者出具律師意見書;

2、協助草擬、制定、審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書;

3、應甲方要求,參與磋商、談判,進行法律分析、論證;

4、受甲方委託,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檔案;

5、應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發表律師意見,或參與非訴訟談判、協調、調解;

6、代理甲方在行使在北京古虎數碼娛樂科技有限公司股東權益時,所涉及得經濟、民事、智慧財產權、勞動、行政、刑事等必須進入訴訟或者仲裁法律程式的專案代理事務。

7、辦理雙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控股、參股的子公司,異地分支機構和其他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 律師作為甲方專項法律顧問。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專項法律顧問工作,但乙方更換律師擔任甲方專項法律顧問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務;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檔案資料後,及時完成委託事項,並應甲方要求彙報工作程序;

5、乙方律師在擔任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為甲方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於甲方的諮詢問題;

6、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祕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儲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檔案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全面、客觀、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檔案、資料;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 為專項法律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檔案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絡人應當通知專項法律顧問律師;

5、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法律顧問費

乙方的前期法律顧問費為四萬元人民幣。自本合同生效後三日內甲方向乙方先支付25000萬元,20xx年3月1日前支付15000萬元。

乙方的後期律師費,在甲方之一或共同取得公司的營業執照、稅務證和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公章、財務章及公司財務賬本和其他財產的控制權,並更換新的法定代表人後,以公司名義簽訂《專項法律服務協議》,從追回的公司財產中按照15%的比例在執行完畢3日內支付。

本合同終止後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並結清有關費用。

第五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北京市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影印費、資料費、長途通訊費等,由甲方支付乙方工作費用壹萬元包乾使用,20xx年3月1日前付清。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他費用。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擔任甲方專項法律顧問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二條第5-8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二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違反第二條第5-8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當通過其所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自20xx年1月26 日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原則為貳年,但甲方所在的北京古虎數碼娛樂科技有限公司依法重整並恢復正常經營或解散和清算,本協議自行終止,但如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可以續簽專項法律顧問合同,或經甲方介紹,乙方與北京古虎數碼娛樂科技有限公司另行簽訂專項(或常年)法律顧問合同。

本合同期滿後,甲方交辦的法律顧問工作延續進行的,甲方應當按照實際延續時間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

第十一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提供的所有通知、檔案、資料,均以本合同首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時間: 時間:

合同法律服務書 篇9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甲方聘請乙方的律師擔任行使其在北京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東權益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的服務範圍

乙方律師針對專項法律事務提供服務內容包括:

1、解答法律諮詢、依法提供建議或者出具律師意見書;

2、協助草擬、制定、審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書;

3、應甲方要求,參與磋商、談判,進行法律分析、論證;

4、受甲方委託,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檔案;

5、應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發表律師意見,或參與非訴訟談判、協調、調解;

6、代理甲方在行使在北京古虎數碼娛樂科技有限公司股東權益時,所涉及得經濟、民事、智慧財產權、勞動、行政、刑事等必須進入訴訟或者仲裁法律程式的專案代理事務。

7、辦理雙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控股、參股的子公司,異地分支機構和其他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

第二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律師作為甲方專項法律顧問。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專項法律顧問工作,但乙方更換律師擔任甲方專項法律顧問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務;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檔案資料後,及時完成委託事項,並應甲方要求彙報工作程序;

5、乙方律師在擔任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為甲方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於甲方的諮詢問題;

6、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祕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儲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檔案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全面、客觀、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檔案、資料;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為專項法律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檔案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絡人應當通知專項法律顧問律師;

5、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法律顧問費

乙方的前期法律顧問費為四萬元人民幣。自本合同生效後三日內甲方向乙方先支付25000萬元,20_年3月1日前支付15000萬元。

乙方的後期律師費,在甲方之一或共同取得公司的營業執照、稅務證和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公章、財務章及公司財務賬本和其他財產的控制權,並更換新的法定代表人後,以公司名義簽訂《專項法律服務協議》,從追回的公司財產中按照15%的比例在執行完畢3日內支付。

本合同終止後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並結清有關費用。

第五條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北京市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影印費、資料費、長途通訊費等,由甲方支付乙方工作費用壹萬元包乾使用,20_年3月1日前付清。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他費用。

第六條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擔任甲方專項法律顧問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二條第5-8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七條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二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違反第二條第5-8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當通過其所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自20_年1月26日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原則為貳年,但甲方所在的北京古虎數碼娛樂科技有限公司依法重整並恢復正常經營或解散和清算,本協議自行終止,但如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可以續簽專項法律顧問合同,或經甲方介紹,乙方與北京古虎數碼娛樂科技有限公司另行簽訂專項(或常年)法律顧問合同。

本合同期滿後,甲方交辦的法律顧問工作延續進行的,甲方應當按照實際延續時間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

第十一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提供的所有通知、檔案、資料,均以本合同首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合同法律服務書 篇10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址:

身份證編碼:

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司法行政機關關於基層法律服務所和基層法律工作者的有關管理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聘用事項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期滿後,甲乙雙方經重新協商達成一致後,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二、工作崗位。甲方經考核,同意聘乙方為甲方的專職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的需要,在專職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崗位工作,完成該崗位所承擔的各項工作。

三、勞動報酬。乙方實行效益工資制,多勞多得,所得報酬從其從事法律服務收費中按照50%的比例執行。領取辦法:實行按件計酬制,即乙方在甲方處登記案件時,只繳納案件代理費的50%,同時簽署50%的工資表冊。

四、乙方受聘期間的權利與義務

(一)、取得規定的報酬;

(二)、遇到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三)、享受法定權利和雙方約定的其它權利。

(四)、遵守司法部《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條例》,接受甲方的日常管理;

(五)、按時完成承辦的工作任務或工作目標;

(六)、僅由甲方統一簽訂委託代理合同,不得私自收案收費。案件卷宗及時歸檔。

(七)、未經允許不得從事公民代理。

五、甲方聘用期間的權利與義務

(一)、依照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對乙方行使管理權,督促乙方依法執業、依法納稅;

(二)、乙方完不成工作任務或工作目標,甲方有權提高乙方的返酬比例;遇到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的違法、違紀或者其他不當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可以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六、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2 / 4頁

(一)、乙方完成全年目標任務的業務收入在2.5萬——3萬之間,其醫療保險、養老保險、人身意外保險等由甲方全部承擔。

(二)、本條中的約定事項的法律後果甲乙雙方均已經知曉,無重大誤解和顯示公平,是甲乙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均不得反悔。

七、合同的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基層法律服務職業道德、執業紀律,情節嚴重的;

2、乙方連續兩年無法完成工作任務和工作目標的;

3、乙方的行為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害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1、甲方有損害乙方合法權益行為的;

2、乙方因工作需要遷往異地或者到異地工作的;

3、乙方因健康原因不適宜繼續從事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的;

4、因不可抗力原因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八、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可以向司法行政機關或者基層法律工作者協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的生效及變更

(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期限屆滿時終止。

(二)、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就有關條款加以修改、補充。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司法局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

法定代表人:

合同訂立日期:年月日

合同法律服務書 篇11

合同編號:W0002

委託方: 受託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受託方與委託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共識,由委託方二次授權給受託方,具體事項如下:

第一條 委託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 受託方的義務:受託方與委託方密切合作,必須提供醫院收購方之商業資訊,並督促此次收購案順利成交。

第三條 此次醫院收購案其中居間費用由賣方支付。成交後佣金統一由央正仲先生帳上轉出,以此次醫院出讓成交所產生之淨佣金總額之持分並計一次為限。

第四條 W0002號授權委託書僅代表本次雲南省曲靖市醫院併購交易,不能涉及其它再次產生的醫院併購。

第五條 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委託方: 受託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電話:

年 月 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 電話: 年 月 日

合同法律服務書 篇12

甲方:

乙方:

甲方因 事件委託乙方律師為本事件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經雙方協議,訂立以下各條,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為甲方提供第五條第 項 的非訴訟法律服務。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履行律師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根據江蘇省司法廳《江蘇省律師服務計件收費標準》及《江蘇省律師服務協商收費指導標準(試行)》,雙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元,該款項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向乙方付清。

四、如因乙方過錯終止履行合同,辦案費全部退還,非乙方過錯原因終止履行合同的,辦案費用不退回。

五、甲方為乙方提供法律服務內容:

1、代為申訴、舉報、控告;

2、代為申請行政複議,參與聽證;

3、代為申請(委託)鑑定、審計,重新鑑定、審計認定;

4、參與調節、簽訂重大經濟、民事合同的談判;

5、協助收購企業股份、參與股份收購的談判、確立股份收購的策略;

6、協助查清事實,提供證據或證據線索;

7、代為起草、審議合同及相關法律文書;

8、草擬、修改公司章程;

9、代為發表法律宣告,出具律師意見書、律師見證書;

10、協助規範企業內部規章制度;

11、其他非訴訟法律服務事項。

六、乙方為甲方辦理法律事務時,所需的差旅費、審計(評估)費、鑑定費、翻譯費、影印費、查檔費及其它必須開支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本合同經雙方簽章生效。委託事項完成後本合同自然終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法律服務書 篇13

委託人_____有限公司因_____事項,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委託受託人_____律師事務所指派律師提供法律服務,受託人決定接受委託。雙方就委託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委託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服務律師:受託人決定指派本所姜曉亮律師及其合夥律師,為委託人提供約定法律服務,委託人沒有異議。

三、服務程式

四、相關費用

法律服務費:

1.按時計算(每小時人民幣_____元),或

2.按件計算(雙方協商)。

其它費用:

簽約之日起,承辦律師在為委託人提供服務過程中,所必須的費用如交通費、及異地辦案的差旅費等由委託人全額負擔。先由委託人先墊付一定費用,後按實際支出的發票結算。

五、雙方義務

委託人不得隱瞞事實或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不合法的活動,對所提供的證據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受託人根據律師法有關規定提供法律服務,不得洩露委託人的商業祕密。

六、合同效力: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七、合同文字: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法律服務書 篇14

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乙方:北京市 律師事務所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第 號

甲方因其 涉嫌 事宜,特委託乙方提供法律服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有關法律規定,經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的服務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田*靖律師為甲方提供相關法律服務,具體包括(選擇劃):

1.偵查階段:提供法律諮詢,代理申訴、控告,申請取保候審。

2.審查起訴階段:閱卷,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

3.一審階段:閱卷,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出庭辯護。

4.二審階段:閱卷,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上訴,出庭辯護。

其他階段: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 遵守職業道德和紀律規範,勤勉盡責地完成委託事項。

2. 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第三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3. 對代理過程中獲知的甲方祕密負有保密義務,非因法律法規規定或者經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4. 為甲方業務單獨建檔,並儲存工作記錄,對相關的原始證據、法律檔案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5. 甲方對乙方律師的服務不滿意並投訴的,乙方應當及時更換承辦律師;乙方受理投訴電話為:(010) 8391 3636轉8066。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 全面、客觀、及時向乙方律師介紹專案情況,提供各種相關的證據、檔案等資料。

2. 對乙方律師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並對乙方律師的建議和工作獨立作出判斷,對非因乙方故意或重大過失錯誤運用法律造成的甲方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3. 指定 先生/女士代表甲方向乙方律師傳達甲方的指示和建議,提供、簽署、簽收有關證據、檔案等資料,並對乙方律師的服務工作進行評價。

4. 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和工作費用。

第四條 費用

乙方收取律師費,已充分考慮了以下因素:律師耗費的工作時間;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委託人的承受能力;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

鑑於本案性質為(選擇劃):

案情不清晰,法律關係複雜,涉及疑難專業問題,對律師綜合水平要求明顯高;

案情清晰,法律關係簡單,不涉及疑難專業問題,對律師綜合水平要求一般。

故此,雙方就法律服務費達成如下一致:

1. 甲方同意按如下金額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

乙方賬戶如下:

戶 名: 北京市 律師事務所

開 戶 行: 銀行北*分行

賬 號:

異地匯款行號: , 本地匯款行號:

2. 前款所列法律服務費不含任何第三方所收取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工商查詢費、公證費、鑑定費、翻譯費等費用)。乙方律師代為墊付的上述費用,由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票據資料實報實銷;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後依據有效票據與甲方進行結算。

3. 本條第一款所列法律服務費不含北京市以外地區的差旅費,就京外差旅費,雙方同意按如下辦法處理(選擇劃):

乙方提供姓名、身份證號等資訊,無需墊付,差旅費甲方全部承擔,; □乙方先行向甲方預收 元人民幣的差旅費,辦理法律事務完畢後,及時憑有效票據與甲方結算辦案差旅費,多退少補。

乙方先行墊付差旅費,辦理法律事務完畢後,及時憑有效票據與甲方結算辦案差旅費。

4. 根據《律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律師個人不能私自接受委託或和收取費用。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事項、收費金額等條款如有變化,雙方應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合同予以變更。甲方自行委託乙方律師個人辦理本合同及補充合同以外的事項或/和支付其他任何費用的,與乙方無關,乙方不承擔由此引起的任何責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 除甲方委託的事項違反法律法規或規章規定,或甲方有捏造或者隱瞞重要事實、偽造證據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法律服務外,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法律服務的,或提供法律服務時由於故意或重大過失導致

甲方蒙受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以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服務費為限。

2.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及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以支付未付的法律服務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為限。

第六條 其他

1. 雙方確認,文首所載地址為雙方的送達地址。如果一方提供的地址不確切,或不及時告知變更後的地址,使相關文書無法送達或未及時送達的,該方將自行承擔由此可能產生的法律後果。

2.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提請北京市律師協會調解處理,也可以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3.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法律服務書 篇15

甲方:

乙方: 

為促進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的規定,本著公平、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等原則,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就乙方聘請甲方擔任法律顧問、提供法律服務一事簽訂如下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服務律師

甲方根據乙方的聘請要求,指派本所_________律師擔任乙方的常年法律顧問,律師執業證號為: 。

第二條 服務場所

1.甲方提供服務的場所位於 。

2.應乙方之要求,需要在除上述場所以外的場所為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應另行支付交通費用。

第三條 服務範圍與內容

1.甲方應派遣專職律師至少一人常駐上述服務場所,且每個正常工作日必須準時上班,工作時間不得少於8小時。若乙方要求甲方週末加班,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可向乙方索要加班費。

2.乙方在其經營性的活動中所遇到的法律問題,甲方向乙方提供口頭的諮詢、解答和意見建議。

3.甲方不承擔代為起草、書寫法律文書,出具詳細的法律意見書的義務。

4.就訴訟案件而言,應乙方之要求,甲方承擔乙方所涉訴訟案件的訴前、訴中、判後的法律諮詢、解答、提供口頭建議意見,但不承擔代為參加訴訟的義務,若確有此需,乙方可與甲方另行簽訂委託代理合同。

第四條 服務期限與服務費用

1.本法律服務合同有效期為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後是否續簽,可於本合同到期前一個月由雙方協商並書面確認。

2.作為甲方提供本合同所規定之專業服務的報酬,乙方無需向甲方支付任何律師服務費,但應向甲方提供律師服務辦公室一間。

第五條 其他事項

1.如乙方需要甲方提供本合同所約定的服務專案之外的其他法律服務(如代理仲裁訴訟、陪同考查談判、調查取證等),乙方應與甲方另行協商並就該單項法律服務簽訂協議,甲方對此應優先予以辦理,如當地對該服務專案有收費規定的,除差旅費等實際支出的費用專案外,甲方應按八折給予優惠(如果收費規定允許),如無收費規定,則甲方應參照當地的法律服務市場行情按八折優惠。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為甲乙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欺詐、脅迫、乘人之危。

4.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乙雙方均可向昆明市官渡區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法律服務書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特委託乙方提供相關的專項法律服務,雙方根據《合同法》、《律師法》等法律法規之規定,經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服務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二、服務內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服務期限(在選擇處打√)

□1.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至____終止。

四、服務團隊

1、乙方指派____律師擔任前述法律服務專案的主辦律師,負責安排、管理律師工作組成員的具體工作,__________律師擔任協辦律師,為甲方提供具體的法律服務,律師助理____________協助以上律師開展工作。其中,____律師擔任專案組負責人。

2、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指派律師對工作嚴重不負責任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更換,乙方應當及時與甲方進行協商,並按甲方要求予以更換。

五、服務方式

乙方律師採用下列第____項的方式為甲方提供服務(在選擇處打√):

□1.定期上門服務。

□2.甲方有事約請。

□3.定期上門服務與甲方有事約請相結合。

□4.通過網際網路工具、通訊工具提供服務。

六、服務要求

1、律師開展工作,應當嚴格依照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完成委託事項,積極維護甲方的各項合法權益,不得向甲方提供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法律意見。

2、律師向甲方提供的各項法律意見或法律文書應當清晰、明確、全面,不得曲解法律規定的本意,或者有意向甲方隱瞞法律上既已存在的風險。

3、律師在工作中應當勤勉盡職,恪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按照本行業公認的服務標準和服務規範提供服務,在專項服務結束後,乙方可根據甲方要求提供工作報告

4、乙方律師因故不能履行職責時,經向甲方說明原因後,乙方可另行指派甲方認可的其他律師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乙方指派的律師不履行相應的法律服務義務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具有履行相應工作能力的律師為甲方提供相關的法律服務。

七、工作配合

1、甲方根據律師的工作要求及時、無保留地提供與專案有關的檔案、資料和資訊(與原件核對後,僅提供影印件)。甲方向律師提供的相關資料和資訊應當保證其真實性、完整性及來源的準確性。

2、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時,甲方應提供相應的辦公條件、人員配合等,同時應為乙方留足工作時間。

八、專項法律服務費用

1、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專項法律服務費用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按照下列約定支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乙方收款賬戶如下: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法律服務費後,應據實向甲方出具正式發票。

4、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若發生鑑定費、評估費、公證費、查檔費、影印費等非乙方收取的費用的,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5、甲方要求乙方律師前往_____市(縣以外的其他地區提供法律服務的,由甲方承擔乙方律師的差旅費、食宿費。主辦律師的標準在甲方副總經理級人員的出差標準範圍內實報實銷,協辦律師在甲方部門經理級人員的出差標準範圍內實報實銷。

6、在本合同第二條約定服務範圍內,若所涉及的事項需要通過訴訟(或仲裁)方式解決,雙方應當另行簽訂委託代理合同,法律服務費由雙方根據四川省有關收費標準在收費範圍內協商確定。

九、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相互提供的資料及本次服務中所接觸、瞭解的資訊、法律檔案等均負有保密義務。除非法律要求或者接到對方書面通知,另一方不得洩露給第三方。本協議的無效或終止不影響本條款的有效性。

十、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的支付法律服務費達十五日的,乙方可暫停提供法律服務,逾期達三十日的,乙方可終止提供法律服務。

2、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無法定或約定原因解除合同的,甲方應向乙方全額付清本合同法律服務費。

3、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無法定或約定原因解除合同,乙方已開展工作的,根據乙方所付出的工作量,雙方協商退還服務費的比例。

4、律師在工作中所提供的法律意見違反法律規定,導致甲方的決策出現錯誤並給甲方造成實際損失的,乙方應進行賠償。

十一、免責條款

因以下各項情況所導致的風險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甲方提供資料不真實、不完整、不準確或其它瑕疵導致律師在出具法律意見時出現的判斷偏差或因甲方提供資料不及時、不完整導致律師不能在約定時間完成工作的。

2、律師提供法律意見後,因法律、法規和政策發生變化而產生新的風險因素。

3、因不可抗力及甲方原因導致律師難以完成工作。

4、因委託事項的關聯第三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的履行目的不能實現的。

十二、聯絡方式

甲方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郵: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郵: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的通知可用特快專遞的方式送達,特快專遞到達對方之日視為送達日(無論對方是否簽收),通知送達地以雙方簽訂本合同時提供的通訊地址及聯絡方式為準。如雙方變更通訊地址或聯絡方式未書面通知對方的,不承擔因此導致的送達不到的責任;雙方通過電子資料溝通交付的內容,交付之時即為送達。

十三、爭議解決

1、因本合同發生的糾紛,雙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選擇以下____方式解決:

(1)向____法院起訴;

(2)向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勝訴方可以要求敗訴方賠償差旅費以及因聘請律師代理訴訟/仲裁所發生的律師費等費用。

十四、其他

本合同壹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份,自雙方簽署完成後生效。本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署。

十五、特別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 ________(蓋章或者簽名)

授權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律師事務所(蓋章)

授權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

合同法律服務書 篇17

第一條 乙方的服務範圍

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為協助甲方處理日常法律事務,包括:

1、解答法律諮詢,依法向甲方提供建議或者出具律師意見書。

2、協助甲方草擬、制定、審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檔案。

3、應甲方要求,參與商務談判。

4、受甲方委託,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檔案。

5、應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面臨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或者參與訴前協調、調解。

6、提供法律資訊,宣傳和普及法律知識。

7、應甲方要求,講授法律實務知識。

8、辦理雙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控股、參股的子公司和其他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

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涉及民商、智慧財產權、勞動、行政、刑事等必須進入訴訟或者仲裁法律程式的專案代理事務,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長期投資、融資、企業改制、重組、購併、破產、股票發行、上市等專項法律顧問事務。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指派 律師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務工作,但乙方更換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務工作。

3、乙方律師應當依法最大限度的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4、乙方律師應當及時完成甲方委託事項,並及時通報工作程序。

5、乙方律師在擔任常年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為甲方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於甲方的諮詢意見。

6、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祕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指派 為法律顧問工作聯絡員,負責甲方與顧問律師的具體業務聯絡並處理法律顧問工作的日常事務。

2、應當將其所有法律事務優先交由乙方律師辦理。

3、應當全面、客觀、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交辦的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檔案、資料。

4、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5、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用和工作費用。

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條 法律顧問費

甲方於本合同生效後,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為人民幣   元整。

甲方就第一條第三款所列的專案代理事務或者專項顧問事務如果委託乙方辦理,應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費,由雙方另訂委託代理合同,乙方應按照《湖北省律師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和《湖北今天律師事務所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給與適當的優惠。

第六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事項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武漢市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等。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他費用。

乙方律師本著節儉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約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乙方律師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應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提請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或蓋章,或者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即產生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檔案、資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甲 方:         乙 方: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 負 責 人:

授權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法律服務書 篇18

甲方(聘請方):

乙方(受聘方):廣東晉元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法律服務需要,特聘請乙方為其常年法律顧問,現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各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受聘律師及服務範圍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 孔令文 律師擔任甲方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相關法律服務。

二、乙方提供法律服務工作內容

第一部分:勞資管理法律服務

(一)協助企業建立各項勞動人事規章制度

主要審查、修改、制定企業的勞動人事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規範、完備企業規章制度且做到程式合法,從而避免或減少發生勞動爭議糾紛,最大限度地降低法律風險。主要工作內容包括:

1、審查、修改對企業以前公佈的規章制度

主要審查相關規章制度是否健全,內容是否違法、程式是否合法。

2、協助企業完善勞動與人事管理規章制度

(1)協助企業完善與勞動用工及人事管理規章制度

(2)協助企業編制企業規章制度;

(3)協助企業制定人事管理和勞動用工管理工作流程,包括:招聘流程、員工入職管理流程、員工離職管理流程、處理違紀員工流程、解除勞動合同工作流程等等;

3、擬定企業管理常用的格式化法律文書

根據用人單位的具體情況,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擬製與勞動合同管理有關的格式化法律文書,便於實際工作中應用。主要包括:勞動合同書、勞動合同變更書、勞動合同續簽書、勞動者名錄、書面文字簽收單、員工宣告、入職登記表、調整工作崗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違紀員工處理決定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等。

(二)審查、起草企業商業祕密保護制度

主要圍繞保護企業商業祕密,建立規範的操作流程,最大限度地保護企業商業祕密,一旦發生商業祕密洩露,能夠及時查明原因,便於追究責任,同時通過採取保密措施,留住企業的核心員工,從而最大限度保護企業的利益。

(三)對專項勞動問題設計相關處理方案

主要是針對企業用工專項問題提供法律服務。具體內容包括:

1、設計簽訂勞動合同的技巧

主要是幫助助審查、起草勞動合同以及勞動合同的簽訂,依法對勞動合同有關的試用期、工作崗位內容、勞動報酬、雙方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

2、設計履行變更勞動合同的技巧

主要是針對勞動合同履行、變更、終止或解除,設計有關變更工作崗位、變更勞動報酬、離職交接工作、辦理離職手續、支付經濟補償金等方案

3、工資構成的技巧

幫助企業審查、確定員工的工資構成,合理設定底薪、加班費、福利、獎金等各項比例,降低工資成本,避免或減少公司在必須支付經濟補償金情況下的經濟損失。

4、社會保險處理的技巧

協助企業處理員工病、傷、亡引發的勞動糾紛等與有關社會保險的糾紛。

5、工傷或職業病處理的技巧

協助制定企業員工上崗培訓、安全生產教育等制度,預防工傷與職業病發生,利用協商或訴訟等手段來積極應對所發生的問題,避免或減少對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

6、違紀員工處理的技巧

協助企業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協助企業收集員工違紀證據,做到處理員工,有章可循,處理適當,程式合法,避免因企業違法而增加管理成本。

(四)參加企業處理勞動爭議糾紛調解,及時平息、調解糾紛,儘量避免將勞動爭議引入法律仲裁、訴訟階段。

第二部分:企業營銷法律服務

(一)審查合同文字,修改相關單據

對甲方以前採用的購/銷合同文字、收/送貨單據進行審查、修改,提出修正意見。

(二)分析風險成因,明確防範措施

對甲方現行購/銷業務的操作模式進行法律風險分析,針對“合同簽訂”、“貨物交付”、“貨物驗收”、“貨款結算”、“貨款追收”等環節法律風險的成因,提出風險防範建議。

(三)起草格式合同,擬訂相關單據

1、結合甲方實際情況,為甲方起草購/銷合同格式文字或相關單據。

2、根據甲方要求,起草區域經銷/代理合同格式文字。

3、根據甲方要求,起草委託加工合同/OEM定牌加工合同文字。

4、結合甲方實際情況,為甲方制定相關送/收貨單據、入倉單據。

(四)審查、起草商業祕密保護制度

主要圍繞保護企業營銷商業祕密,建立規範的操作流程,最大限度地保護企業商業祕密,一旦發生商業祕密洩露,能夠及時查明原因,便於追究責任,同時通過採取保密措施,留住企業的優質客戶員工,從而最大限度保護企業的利益。

(五)為企業債權保護提供法律服務

1、對企業債權進行訴訟時效分析,寄送催款律師函。

2、對企業債權風險進行法律分析,針對不同情況為企業提供債權保護及追收方案。

第三部分:乙方提供的其他顧問服務

(一)提供日常法律諮詢服務

主要是迅速為企業隨時遇到的法律問題提供專業諮詢意見和建議。

(二)對企業業務人員提供法律業務培訓主要是通過舉辦法律講座形式,增強投資者、股東的風險意識,協助企業培訓人事行政管理人員、營銷業務人員,使其掌握管理中所需瞭解的法律知識,提高工作質量,防範風險發生。有關培訓課題主要如下,具體以企業需求為準:

(1)風險與防範之——債務規避與逃債

(2)風險與防範之——債權保護與追收

(3)風險與防範之——隱名投資與權益保護

(4)風險與防範之——用工責任與企業應對

(5)風險與防範之——民主議定與企業應對

(6)風險與防範之——安全生產與法律責任

(7)風險與防範之——企業營銷簽約與履約

(8)風險與防範之——加工貿易簽約與履約

(9)風險與防範之——貨物交付與驗收

(10)風險與防範之——業務員與貨款回籠

(11)風險與防範之——對帳難驗收難的破解

(12)風險與防範之——財務對帳與支付結算

(13)風險與防範之——股東有限責任之例外

(14)風險與防範之——建築承包簽證-索賠-抗辯與起訴

(三)法律資訊交流

乙方應及時與企業交流有關法律資訊,並應企業需求提供有關法律、法規、案例的資訊。

(四)提供其他法律服務

1、為甲方經營管理決策或重大事項的決策提供法律意見;

2、應邀為甲方的有關法律事務出具法律意見書或進行見證;

3、代甲方釋出有關的宣告、公告、致函等文書;

4、為甲方審查、修改、起草相關合同或法律文書;

5、參與處理甲方尚未形成訴訟或仲裁的民事、經濟、行政爭議或其他重大糾紛;

6、參與甲方的經濟合同談判和其他重大商務談判。為甲方提供法律意見,準備或稽核所需的資料及有關的法律法規,協助制定談判方案等;

第四部分:訴訟、仲裁案件的代理服務

當甲方因與其員工或其他當事發生勞資糾紛或其他經濟糾紛,案件已進入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已進入法院訴訟階段時,乙方應優先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參加民事、經濟、行政等各類糾紛案件的仲裁或訴訟活動,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三﹑乙方提供顧問服務方式

1、乙方指派專業律師按約定為企業提供法律服務。

2、乙方顧問律師將定期與企業聯絡,全面瞭解企業現狀,以便有針對性地提供法律服務;聘請方也可隨時與律師聯絡,諮詢法律方面問題。

3、乙方服務以上門走訪、當面交流為原則,加強與企業的溝通和交流,瞭解企業在用工、生產管理等經營活動中可能發生的風險,及時為企業提供參考意見

4、乙方可根據甲方交辦事情的輕重緩急或實際情況,通過電話﹑電子郵件﹑傳真等方式開展工作。

5、如聘請方有特殊要求,雙方可協商確定。

四、甲方義務

為使乙方更好地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甲方應做到:

1、向乙方提供有關業務資料檔案,並保證資料檔案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2、為乙方提供工作上的便利,配合乙方工作並保證為工作保密;

3、甲方指定 作為乙方聯絡人,協助和配合乙方工作,簽收乙

方提交的文書。

五、乙方義務

為履行法律顧問職責,乙方應做到:

1、乙方接到甲方有關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事項之委託,及時安排辦理。

2、乙方指派擔任法律顧問的律師,如因工作變動、調動等原因不能執行職務時,乙方應及時另派律師接替,並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3、對甲方提供的重要業務資料,有保密義務。

六﹑關於收費約定

1、甲方須向乙方交納法律顧問服務費 元,此款應於本合同簽訂後五日內一次支付完畢。

2、關於收費說明。

(1)乙方律師受託在佛山五區之內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第一、二、三部分顧問工作”時,甲方無須另行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乙方律師受託在佛山五區之外為甲方提供前述法律服務的,甲方須向乙方支付交通、住宿和差旅津貼及相關調查、辦案費用。

(2)本合同所約定的法律顧問服務費,不包括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第四部分”甲方委託乙方進行的各種案件的訴訟代理費用在內;若甲方委託乙方辦理前述事務的,甲方須根據廣東省物價局、廣東省司法廳《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廣東省律師服務政府指導價》另行與乙方商定收費標準。

七、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 年,從本合同簽訂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經雙方同意,可變更合同條款。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各方簽名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九、送達地址

為聯絡和送達方便,各自確認的送達地址如下:

甲方:

乙方:

按上述地址的送達均視為合法有效的送達,一方地址變更的,應在變更後五日內書面通

知對方,否則,對方依上述地址的送達仍為合法有效之送達。

十、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一方可向佛山市律師協會請

求調解,或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十一、特別約定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廣東晉元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簽名): 主任(簽名):

聯絡人: 受託律師: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法律服務書 篇19

委託人_____有限公司因_____事項,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委託受託人_____律師事務所指派律師提供法律服務,受託人決定接受委託。雙方就委託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委託事項:           。

二、服務律師:受託人決定指派本所姜曉亮律師及其合夥律師,為委託人提供約定法律服務,委託人沒有異議。

三、服務程式:

3.1

3.2

3.3

四、相關費用  法律服務費:

1】 按時計算(每小時人民幣_____元),或

2】 按件計算(雙方協商)。

其它費用:

簽約之日起,承辦律師在為委託人提供服務過程中,所必須的費用如交通費、及異地辦案的差旅費等由委託人全額負擔。先由委託人先墊付一定費用,後按實際支出的發票結算。

五、雙方義務:  委託人不得隱瞞事實或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不合法的活動,對所提供的證據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受託人根據律師法有關規定提供法律服務,不得洩露委託人的商業祕密。

六、合同效力: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七、合同文字: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方各執一份。

委託人(簽章)受託人:(簽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