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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服務合同格式(精選21篇)

欄目: 服務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26W

諮詢服務合同格式 篇1

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諮詢服務合同格式(精選21篇)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依據《_____》的規定,合同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專案的技術諮詢(該專案屬_____________計劃※)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諮詢內容、形式和要求

二、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在_________履行。

三、甲方的協作事項

在合同生效後:________(時間)內,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下列資料和工作條件:

四、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五、驗收、評價方法

諮詢報告達到了本合同第一條所列的要求,採用:___________方式驗收,由出具技術諮詢驗收證明。

評價方法:

六、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專案報酬(大寫)_________元。

(二)支付方式

①一次總付 元,時間:

②分期支付 元,時間:

③其它方式:

七、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

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照《_____》有關條款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約定,_________方應承擔以下違約責任:

(二)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約定,_________方應承擔以下違約責任: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和解或調解不成,可採取_____或按司法程式解決。

(一)雙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二)雙方約定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它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_____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_____

年 月 日

諮詢服務合同格式 篇2

甲方:

乙方:

鑑於甲方在建設專案招投標領域有豐富的諮詢服務經驗,甲方對“新世界中國地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XSJ”)相關情況的瞭解,乙方需要甲方在該領域向其提供諮詢服務。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現就甲方為乙方提供諮詢服務的相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為乙方提供諮詢服務的範圍:“XSJ” 在中國北京及濟南市的全部地產投資專案的招投標諮詢服務。

二、 甲方為乙方提供諮詢服務的內容:

1、 甲方為乙方提供:“XSJ”的資信情況諮詢。

2、 甲方應乙方要求不定期地為乙方提供“XSJ” 擬在中國北京及濟南市的地產投資的詳盡情況諮詢。

3、如乙方參加“XSJ‘在中國北京及濟南市的地產投資工程專案的招投標,則甲方應為乙方就該招投標需要的必要工作提供諮詢服務,包括為乙方投標書的編制提供必要的諮詢服務、為乙方的投標全過程提供完備、有效的諮詢服務。

三、甲方提供諮詢服務的方式:

甲方主要採用向乙方提供有效地諮詢意見方式,及採用向乙方負責人經常的不定期會晤、座談方式向乙方提供諮詢服務。

四、乙方向甲方支付諮詢服務費的標準、方式,時間:

1、甲方提供的唯一的諮詢服務,促成乙方“XSJ” 在中國北京及濟南市的地產投資專案招投標中中標,並簽訂建設施工合約,乙方按住宅專案中標合同總金額的百分之柒(7%)稅後,公建專案中標合同總金額的百分之拾壹(11%)稅後,向甲方支付諮詢服務費。該諮詢服務費應在工程合同簽訂後五天內支付第一筆費用,住宅專案額度為中標總額的百分之叄點伍稅後3.5%,公建專案額度為中標總額的百分之伍點伍稅後5.5%,餘下部分按工程款實際支付比例分批支付,但該諮詢服務費,應在乙方收到該工程總價款50﹪時完全向甲方付清。甲方不提供發票。

2、如乙方依據第二條款在“XSJ” 在中國北京及濟南市的地產投標專案招標中與其他企業聯合中標,如(中鐵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北京城鄉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則乙方應一樣按照其在中標中所佔的份額依照本條第四款之規定向甲方支付諮詢服務費。

五.違約責任:

1.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之規定,不向或不及時向甲方支付應當支付的諮詢服務費,則乙方應按照甲方應取的諮詢服務費的百分之二百(20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如乙方未要求甲方就“XSJ”在中國北京及濟南市的地產投資專案某一投資專案的招投標提供諮詢服務,且乙方在該專案中中標,則乙方除應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第一款之規定向甲方支付諮詢服務費外,還應按本條第一款之規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六.如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且協商不成時,應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裁決。

甲方:

年 月 目 年 日 乙方: 月

諮詢服務合同格式 篇3

合同登記編號:_________

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顧問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___市(縣)

簽定日期: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

有效期限: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至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合同雙方就專案的預諮詢服務經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一、預諮詢服務的內容、形式和要求:

委託專案的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

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表:(開始時間和完成時間,關鍵步驟和控制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終報告:(內容、提交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

諮詢人員:(諮詢人員人數、職稱、學歷等)  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本合同自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至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在_______ (地點)履行。

本合同的履行方式:

派出預諮詢小組,到甲方企業實地調查,得出結論,並提交《預諮詢報告》。

三、委託方的協作事項:

在合同生效後_______ (時間)內,委託方應向顧問方提供下列資料和工作條件:

1 、進一步的資訊和文件;

2 、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其它:

四、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驗收、評價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專案報酬(諮詢經費):___________ 元。

(二)支付方式(採用以下第___________ 種方式):

1 、一次總付___________ 元,時間:___________ .

2 、分期支付:___________ 元,時間:___________ ;___________ 元,時間:___________ .

3 、其它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合同法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條約定,________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條約定,________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其它: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或姓名)(簽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顧問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或姓名)(簽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諮詢服務合同格式 篇4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上海

本合同由委託諮詢者 (以下簡稱委託方)為一方, 上海 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為諮詢方)為另一方,雙方就

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內容

1.1提供的諮詢服務,而諮詢方願意提供此項服務。

1. 2諮詢方提供的諮詢服務範圍包括:編寫專案可行性研究報告書及相關申報服務。

第二條 合同的開始、完成、修改及終止

2.1本合同從 簽訂之日起生效。

2.2諮詢方按本合同1.2中所列要求表完成諮詢服務。除非雙方協定在商議條件下延長服務,本合同應在合同履行之日起 60 日後,或至服務全部完成時終止,先到者為準。在合同終止或期滿時,雙方所有的權利和義務均終止。

2.3任何一方終止本協議必須在終止日期之日提前天書面通知對方。如果本合同由委託方提出終止,須支付諮詢方專案終止之日之前所有工作的諮詢費用及所發生的相關費用。

2.4除非雙方簽署有書面修正意見,否則,不能對合同及其附件進行任何變動和修改。

第三條 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3.1委託方應向諮詢方提供有關的資料、報告及諮詢服務需要的其他資訊並給予諮詢方開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協助,特別是委託方應指定一名總代表以便能隨時予以聯絡。

3.2對於本合同項下諮詢方所履行的服務,委託方將以本合同第四條中所提供的方法向諮詢方支付。

3.3諮詢方應根據諮詢服務的內容和進度安排,按時提交諮詢報告。

3.4所有按合同要求完成的諮詢服務工作都應由“委託方”檢查,並得到它的認可。諮詢方要對諮詢服務的工作量、正確和完整性負責。

3.5諮詢方對本合同的任何和所有責任都限定在諮詢方因付出專業服務而已收到的合同付款之內,並將在本合同第7.2條規定的保證期滿後解除。

第四條價格與支付

4.1本合同總價為人民幣(幣種) 元 (大寫: )。

4.2本合同總價包括諮詢方所提供的所有諮詢服務和培訓費用,為固定不變價格,且不隨通貨膨脹的影響而波動。合同總價包括諮詢方在其本地和委託方所在地因履行本合同義務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支出和以各種方式寄送資料到委託方辦公室所發生的費用,但不包括諮詢方因服務發生的雜項費用,包括差旅,通訊,餐費,交通等費用。如發生本合同規定的不可抗力,合同總價可經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調整。如果委託方所要求的服務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規定的範圍,雙方應協商修改本合同總價,任何修改均需雙方書面簽署,並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4.3委託方向諮詢方的所有付款均通過委託方所在地的銀行以支票方式支付到諮詢方的帳戶上或現金支付。

4.4付款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材料後

4.5收到委託方的付款後,諮詢方應在天內簽發標明相應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

4.6若委託方同意付款但未能按照上述條件付款,則諮詢方對應付金額按每月1%的費率收取滯納期費,並暫停後續階段服務直至受到委託方上述付款。

4.7如委託方拖延付款,諮詢方有權延遲或終止合同剩餘諮詢服務。

4.8如諮詢方提供的服務與本合同要求不符,委託方應當立即通知諮詢方,諮詢方應在委託方指定的時間內重新進行服務,並不向委託方另外收取費用。諮詢方對本合同的違約或未執行的責任應限於根據本合同己支付諮詢方之酬金範圍內。由於對諮詢方的服務不滿而終止合同時,委託方仍然必須按合同規定付清諮詢方己提供之合格服務的酬勞。

第五條保密

5.1由委託方收集的、開發的、整理的、複製的、研究的和準備的與本合同項下工作有關的所有資料在提供給諮詢方時,均被視為保密的,不得洩漏給除委託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業或公司。

5.2合同有效期內,雙方應採取適當措施對本合同項下的任何資料或資訊予以嚴格保密,未經一方的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洩露給任何第三方。

5.3一方和其工作人員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所獲得或接觸到的任何保密資訊,另一方有義務予以保密,未經其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洩露從他方獲得的上述保密資訊。

第六條保證

6.1諮詢方的保證義務在本諮詢服務經最後一批款項支付後的

6.2公正和信用。雙方將公平地對待相互所享有的合同賦予的權利,並採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保證本合同的實施。故雙方一致表示,希望本合同在相互間公正實施、不損害任何一方的利益。

第七條 諮詢報告的歸屬

7.1所有提交給委託方的最終諮詢報告屬於委託方的財產,諮詢方對該報告不應洩漏或利用。

7.2諮詢方可儲存上述資料的影印件,包括本合同第五條所指的委託方提供的資料,但未經委託方的書面同意,諮詢方不得將上述資料用於與本諮詢專案之外的任何專案。

第八條 轉讓

8.1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無論是委託方或是諮詢方均不得將其合同權利或義務轉讓或轉包給他人。

第九條 不可抗力

9.1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及嚴重的火災、颱風、地震、水災和其它不能預見、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響其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的,受事故影響的一方將發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傳真通知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十四天內——將有權證明的機構出具的證明檔案提交另一方證實。

9.2受影響的一方對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合同義務不承擔責任。然而,受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後儘快以傳真通知另一方。

9.3雙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後或影響消除後立即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合同有效期和/或有關履行合同的預定的期限相應延長。

第十條 爭議及解決

10.1本合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司法裁決解釋和執行。雙方當事人應全力友好地解決因本合同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

10.2雙方之間如不能友好解決因本合同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委託方所在地仲裁機構,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

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一條 語言和標準

11.1除本合同及附件外,委託方和諮詢方之間的所有往來函件,諮詢方給委託方的資料、檔案和諮詢報告等均採用中文文字。

第十二條適用的法律

12.1本合同的法律含義、效力、履行等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三條其它條款

13.1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與附件有矛盾之處,合同正文內容優先。

13.2所有對本合同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等均以書面完成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生效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本合同用中文文字寫成,如有出入,以中文合同為準。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諮詢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字): 委託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字):

諮詢方: (公章) 委託方: (公章)

20xx 年 月 日 20xx 年 月 日

諮詢服務合同格式 篇5

承運人: 

包機人:

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承運人作為包機人指定的包機及相關服務的承接單位,為包機人提供有償的包機及相關服務。雙方應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在同等條件下,承運人應優先為包機人提供服務。

第二章 付款與對賬

第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確認的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第三條 包機人在本合同生效日起的五個工作日內向承運人支付包機預存款人民幣 萬元(人民幣大寫 圓整)。逾期未完成付款,則視為包機人違約,合同終止。

第四條 使用美金支付預存款的客戶,按合同生效之日固定匯率進行人民幣換算。直至合同終止之日,根據餘款結算方式(詳見附件二)完成結算後,以合同生效之日固定匯率換算回美金,退還客戶。

第五條 包機人在合同到期時,未能使用完的預存款,按承運人餘款結算方式中的餘款結算方法結算。

第六條 包機人預定飛行時,需另行與承運人簽訂預存款大客戶包機服務對賬單,執行本協議中約定的服務內容和價格原則。包機款根據每次飛行的包機對賬單在包機人支付的預存款中扣除。預存款大客戶包機服務對賬單及其傳真件具備與本合同相同之法律效力。

第七條 客戶每次飛行前,需保證其預存款餘額足夠支付該次飛行的包機款。如不足,需先續存預存款,不允許欠款飛行。

第八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客戶可續存預存款,續存不限定金額。續存後,客戶仍享受原合同中籤訂的優惠條款。當客戶預存款餘額為零或欠款時,客戶需在10個工作日內續存預存款,以保證預存款大於零,否則該大客戶合同自動終止。

第三章 包機收費內容與標準

第九條 包機收費

包機收費由飛行小時費、常規附加費、特殊附加費構成:

(一) 飛行小時費

(1) 任務小時費和調機小時費:承運人按雙方約定優惠價格為包機人提供包機服務(詳見附件一和附件三);

(2) 包機人合同有效期內,如承運人新增機型,則包機人按承運人新機型對應價格政策計價;

(3) 包機人合同有效期內,因承運人下調其價格,使包機人享受的大客戶價格高於承運人對應的適時大客戶價格時,則包機人可使用承運人對應的大客戶價格計價;如承運人上調其大客戶價格,則包機人享受的優惠價格不變;

(4) 包機人合同有效期內,如承運人增加各機型基地設定,則包機人可按照承運人適時的基地計價;如承運人減少各機型基地設定,則包機人享有的基地數量保持不變。

(二) 特殊附加費

航段變更費、時刻變更費、額外機組費、加急費、特殊機場費,根據包機人實際發生費用情況收取。

(三) 其他費用

如通訊費、除冰費、機庫使用費、特殊餐食費、氧氣瓶費用等,根據包機人實際發生費用情況收取。

第四章 包機服務預定與執行

第十條 包機人與承運人簽訂包機合同後,可享受承運人提供的標準服務;如包機人需承運人提供額外服務,則包機人應根據實際發生費用向承運人付費(詳見“規定”)。

第十一條 包機人在預定包機時應遵守民航及空管單位的相關規定,以及各國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規(詳見“規定”)。

第十二條 包機人在預定國際包機時,應符合對應航線的申請時限規定,如不符合航線申請時限而包機人堅持申請,應先簽訂並履行國際航線申請協議(詳見“規定”)。

第十三條 雙方指定責任人負責處理由包機產生的相關事宜,原則上僅由雙方指定的責任人就包機相關事宜進行聯絡。

第五章 包機服務合同的變更、中止、解除

第十四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未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合同條款不得變更。

第十五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其中一方要求中止或解除本合同,應提前6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中止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出現以下情形時,任一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但提出合同解除一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一) 未經承運人同意,包機人將飛機轉租;

(二) 包機人或承運人將本合同涉及的服務、價格、旅客資料或其他內容向外洩漏;

(三) 如遇國家法律法規或民航有關政策調整,或發生其他不可抗力等特殊情況,雙方不能就合同變更取得一致意見,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實際履行將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民航有關政策;

第六章 爭議解決

第十七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在承運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 合同中未涉及的條款以《包機運輸規定-SMD-P-20xx03-00001》(以下簡稱“規定”)中規定的內容為準,《規定》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其原件或傳真件與本合同內容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本合同及《規定》未提及的其它事項,按國家與民航有關法律法規辦理,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或因此合同產生爭議的,在承運人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因包機人原因造成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承運人免責。

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條 承運人免費贈送包機乘客每人每航段價值人民幣200萬元的保險(詳見規定)。若包機人提出額外增加保險額度,承運人可協助辦理,但由此產生的額外費用由包機人自行承擔。

第二十一條 免費贈送保險注意事項

包機方需在航班起飛前1個工作日16:00之前,按承運方及保險公司要求,提供旅客詳細資訊,以便承運方為包機旅客申請辦理保險。如因包機方逾期未提供旅客詳細資訊或起飛前增加或者變更旅客名單,承運方將不承諾提供免費贈送保險,且由此產生的不利法律後果,由包機方承擔。

第二十二條 乘機人出入境攜帶行李物品應嚴格遵照相關法律規定,尤其是進境時應嚴格遵守海關驗放標準,詳細內容請參照《規定》第十七章第九十七條。

第二十三條 包機人在使用包機服務時,應遵守相應國家、地區的法律法規及相應機場的規定,由於包機人或旅客違反上述法律法規造成的不良後果,承運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包機人和承運人各執一份,合同和附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備註:此預存款計費折扣按照20xx年500萬級別優惠折扣來計算,即按照散客任務飛行單價的9.5折來計算。

承運人賬戶資訊

人民幣款項:(¥)

北京 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美金款項($) 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諮詢服務合同格式 篇6

簽定日期: 聘用單位(甲方): 受聘單位(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保安服務內容

第一條 乙方派出保安員為甲方提供保安服務,對 區域實行社會化、專業化、統一化的保安巡邏服務。並對雙方確認的目標和區域實施安全保衛,做好防火、防盜、防破壞工作,預防和制止侵害甲方安全的行為發生。

第二條 乙方將按照甲方所規定的區域將實行日夜巡視,並積極配合協助甲方搞好安全防範工作。

第三條 認真盤查可疑人員及出入車輛,校驗有關嫌疑人員的工作證或有關證件。

第四條 在工作區域內發現可疑的人或事應及時彙報,並認真填寫執勤記錄。

二、聘用保安數量、服務期限和服務地點

第五條 乙方派出保安員共 名。

第六條 服務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b 年 月 日。

第七條 服務地點:

三、工作時間

第八條 保安員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綜合計算勞動工時。若甲方需要保安員加班,應遵守《勞動法》規定的時間限制。

四、保安服務質量要求

第九條 著裝整齊,佩帶齊全,按規定上崗交接班;並做好交接班記錄。

第十條 建立健全各崗位職責,每週進行二次訓練。 第十一條 建立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在下班前必須填好值班記錄。

第十二條 建立緊急處理機制預案,包括組織機構、人員和具體措施等,一旦發生,應迅速及時投入執行。

第十三條 建立月檢、季檢制度,對每名保安各方面的工作情況進行檢查,以督促提高保安人員的工作素質和工作效率。

第十四條 每半年進行一次服務滿意率調查,促進服務工作的改進和提高。

第十五條 崗位執勤的保安人員,必須熟悉有關制度規定及巡邏規範要求,熟悉各區域周圍的地形、地勢及設施情況。

第十六條 對於區域內發生的一切可疑情況,在問清來意、進行登記之後及時與相關部門聯絡核實。

五、服務費標準及支付

第十七條 保安服務費標準為:

保安員每人每月 元人民幣。全年費用: 。

第十八條 保安服務費實行按 預付制,以 方式支付。支付日期為 每 保安服務費: 。如支付日期最後1日為國家法定節假日、公休日,則節假日、公休日後的第1個工作日為支付期限。

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九條 甲方有權指派人員對保安員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有權要求調換不適合在甲方工作的保安員。

第二十條 甲方應為保安員提供必要的執勤裝備、通訊技術裝置。

第二十一條 甲方有責任及時、認真研究解決乙方提出的安全問題,採取必要的改進和防範措施。

第二十二條 甲方有義務教育其員工尊重保安員的工作,對保安員履行職責的行為予以支援、配合,尊重和保障保安員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三條 甲方負責處理保安員在執勤中與甲方人員及進入執勤區域的外來人員發生的爭議。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四條 乙方負責保安員的勤務指揮、人員調整和休假安排。

第二十五條 乙方對保安服務範圍內的不安全隱患有義務向甲方書面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甲方未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權拒絕提供合同約定範圍以外的服務,有權拒絕甲方指定負責人以外人員的直接指揮。

第二十七條 乙方負責支付保安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如工傷、醫療等)等福利費用和伙食費,提供保安員執勤所需的制式服裝。

第二十八條 乙方負責保安員的思想教育、業務培訓等日常管理和保安員違紀問題的處理。

第二十九條 乙方保證所派保安員具備任職崗位職業資格。

第三十條 乙方應及時調換不適合在甲方工作的保安員。

七、雙方協商的其他內容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三十一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可以書面變更本合同。

第三十二條 合同期內遇國家或北京市重大政策變化,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調整服務費價格。

第三十三條 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繼續履行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由雙方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責任的承擔。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即終止。如一方要求續簽,應在本合同屆滿前一個月內提出,由雙方協商確定。

九、違約責任

第三十五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單方解除合同,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所聘保安員總數 人一個月的服務費 元人民幣(大寫:人民幣 )。

第三十六條 甲方遲延支付服務費,每遲延一日,應按遲延支付部分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逾期滯納金。甲方遲延支付服務費超過一個月,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七條 甲方指派保安員從事本合同約定以外工作,由此造成對保安員、甲乙雙方或第三方的經濟賠償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八條 因乙方保安員失職造成甲方財產損失,甲方有權依據有關部門出具的相關認定證明追究乙方的賠償責任。

十、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附則

第四十條 未盡事宜由雙方依法另行協商。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 肆份,甲已方各執貳 份。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委託人: /授權委託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郵編: 郵編:

開戶行: 開戶行:

帳號: 帳號: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諮詢服務合同格式 篇7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示範文字)》和國家其他的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委託單位名稱(甲方): *有限公司

諮詢單位名稱(乙方):*有限公司

一、甲方委託乙方為以下專案提供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服務:

1、 專案名稱: 楓水灣二期楓林園配套工程

2、 專案地點: 北辰區西堤頭鎮東堤頭村商貿城

二、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以下議定範圍內的建設工程全過程造價諮詢服務業務:

(一) 委託範圍:

1、專案紅線範圍內的配套工程結算件的編制及稽核工作;

2、專案紅線範圍內的配套工程的簽證變更的編制及稽核工作;

3、專案施工過程中的工程量稽核,施工單位月進度產值完成稽核。

(二) 服務期限: 1 年。自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止,服務期滿後如甲方還需要乙方提供諮詢服務,其諮詢服務費由雙方另行增加。

三、乙方的義務

1、向甲方提供與工程造價諮詢業務有關的資料.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向甲方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1)“正常服務”是指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造價諮詢工作;

2)“附加服務”是指在“正常服務”以外,經雙方書面協議確定的附加服務;

3)“額外服務”是指不屬於“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但根據合同第七項第一款、

第九項第二、四款的規定,乙方應增加的額外工作量。

3、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定期限內,不得洩露與本合同規定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四、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負責與本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調,為乙方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2、甲方應當在合同簽訂之日起 5 日內,免費向乙方提供與本專案諮詢業務有關的資料。

3、甲方應在 5 日內對乙方書面提交併要求做出答覆的事宜做出書面答覆。乙方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甲方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4、甲方應當授權勝任本諮詢業務的代表,負責與諮詢人聯絡。

五、乙方的權利

甲方在委託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範圍內,授予乙方以下權利:

1、乙方在諮詢過程中,如甲方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甲方提出書面報告。

2、乙方在諮詢過程中,負責對甲方指定第三方範圍內的造價內容提出專業指導及相關資料服務。

六、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權向乙方詢問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甲方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當甲方認定諮詢專業人員不按諮詢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更換諮詢專業人員,直至終止合同。

七、乙方的責任

1、乙方的責任期即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乙方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並增加相應費用。

2、乙方對甲方或甲方分包的第三方所提出的問題不能及時核對或答覆,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的乙方應承擔相關責任。

八、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

2、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後及時給乙方提供相關書面材料以保證造價服務的正常進行。

3、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的付款給予乙方相應比例的付款。

九、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由於甲方或第三人的原因使乙方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乙方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甲方。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額外服務,完成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工作的時間應當相應延長,並得到額外的酬金。

3、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 3 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就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4、乙方由於非自身原因暫停或終止執行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由此而增加的恢復執行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的工作,應視為額外服務,有權得到額外的時間和酬金。

5、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採取書面形式,新的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十、造價諮詢業務的酬金

(一)本工程乙方按配套工程全過程提供造價諮詢服務及計取諮詢服務費;

(二)楓水灣二期配套工程諮詢服務費計取標準:配套工程全過程造價服務費按2.5元/m2計取,合同總價款:*元,大寫:整。

(三)諮詢服務費的支付方式:

1、 合同簽訂後5個工作日內,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該單項工程諮詢服務費的40% 。

2、合同範圍內配套工程完工後5個工作日內,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該單項工程諮詢服務費的50% 。

3、合同範圍內配套工程竣工結算完成後5個工作日內,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剩餘10%諮詢服務費。

十一、其 他

1、因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的需要,乙方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甲方同意,其所需費用由乙方負責。

2、乙方如需外聘專家協助,在委託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範圍內其費用由乙方承擔;在委託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範圍以外經甲方認可其費用由甲方承擔。

3、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4、除甲方書面同意外,乙方及諮詢專業人員不應接受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造價諮詢專案有關的任何報酬。

5、乙方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甲方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6、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私自與第三方(總包方)對本工程進行合同範圍內的溝通商議。

十二、合同爭議的解決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甲方與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1 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河西區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以下無正文

甲方: (蓋章)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諮詢服務合同格式 篇8

委託單位名稱(甲方):工程有限公司

諮詢單位名稱(乙方):工程造價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 甲方茲有 xx市建設國家園林城市綠化工程一標段委託乙方為期編制該工程投標報價的商務標,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特議定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委託的範圍:

二、甲方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1、負責提供下列資料:

(1)相關圖紙及補充圖紙等;

(2)招標檔案及招標答疑;

(3)按合同元寶及時足額付給乙方諮詢服務。

三、乙方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1、根據甲方提供的有效資料等,遵循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開展工程造價服務,以維護雙方的合法。

2、對所出具的諮詢結論真實性負責,且其準確率應保證在正常允許範圍內。

3、負責與有關各方進行聯絡、核對和解釋。

4、保守機密,不得擅自與有利害的人員接觸或透露有關情況。

5、不得遺失甲方認為必須返還的資料。

6、在約定的時間內完成任務,按合同規定收取諮詢服務費。

四、合同實施期限:

甲方負責在20xx年11月10日前提供全部資料,乙方負責在20xx年11月26日前完成諮詢業務。如因資料不齊或甲方其它原因影響的時間則順延。

五、收費標準及付款方式:

甲方在乙方正式提供諮詢依據省物價局工程造價諮詢服務收費標準,按該工程控制價的千分之二計取諮詢服務費,並以轉賬的形式一次性支付。

六、違約責任:

因違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負責,且賠償金額不少於諮詢服務費的20%(不少於10%,不高於60%)。

七、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甲、乙雙方同意提起訴訟(仲裁)。

八、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自簽訂之日想生效,至合同內容履行完畢,款項付清之日終止。

九、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無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委託方法人代表:工程有限公司 (公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受託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定代表人:

單位資格證章:

(簽字或蓋章)程造價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公章) (簽字或蓋章)

合同簽訂時間:20xx年11月10日(或委託代理人)

諮詢服務合同格式 篇9

項 目 名 稱:

委託方(甲方):

受委託方(乙方):

為全面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拓寬經營渠道,合理合法地經營。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甲方要求乙方提供 諮詢,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諮詢內容

1.1本專案的諮詢內容以國家所頒發的標準為主要依據; 1.2本專案諮詢工作時間安排與調整以雙方協商確認為準。

2.諮詢形式:乙方諮詢服務主要在甲方進行。

3.甲方職責與義務

3.1甲方應提供本單位相關資料,以便開展企業診斷; 3.2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費用;

3.3甲方委託乙方到相關機構辦理資質證書事宜; 3.4甲方應全力配合乙方的工作。

4.乙方職責與義務

4.1乙方為甲方提供 辦理諮詢,並通過第三方稽核獲取證書;

4.2乙方應對甲方的技術情報和資料予以保密;

4.3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時間為45天內。

5.乙方收到甲方首付款後開始工作。

6.驗收方法:本專案的驗收方法以獲得相關資質證書為標準。

7.費用及其支付方式 7.1本專案諮詢費為: 拾 萬元人民幣(¥: 元)。合同簽訂後,首付 萬元整,剩餘款項支付方式為 。

8.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後,以首付款收到之日和甲方向乙方提供相關資料後計算 完成專案的時間。如單方不履行本合同職責與義務或者單方停止運作,由此造成未能及時獲得證書,應承擔違約責任。由於一方原因違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並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9.其它

9.1本專案執行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9.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甲方代表簽字: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乙方:(公章)乙方代表簽字:地址: 電話: 傳真:

年 月 日

諮詢服務合同格式 篇10

本合同是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甲方”)與上海貝塔斯曼商業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乙方”)友好協商並達成一致,由乙方為甲方提供客戶服務。

第一條 合同約定的服務

乙方負責按照與甲方商議好的服務內容及標準(參見附件1),利用乙方的系統及資源,為甲方提供客戶服務。

場地:上海貝塔斯曼商業服務有限公司

時間:年月日至年月日。具體服務內容如下: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甲方保證其為符合公司設立地點的法律規定組建併合法存在的公司。

2.甲方保證其有權簽訂本合同並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且無需任何其他人的同意。

3.甲方保證其執行的專案本身已獲得所有必要的同意、登記、檔案、執照及批准。

4.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專案具體資料、資訊和知識,並提供相關培訓。

5.甲方負責提供給客戶傳送的簡訊和電子郵件的模版。

6.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服務內容監督乙方的服務工作,並按照相關流程提出建議與改進方案。

7.甲方應指派專案管理人員與乙方專案負責人保持溝通,協調專案工作事宜。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按時完成本合同第一條所列的服務內容。

2.乙方負責相關裝置日常維護,保證系統服務的正常進行,並給予合同確定的服務時間內不間斷的技術支援。

3.乙方宣告並保證:

(a) 其為依照其公司設立地點的法律規定組建併合法存在的公司。

(b) 其已採取所有必要措施對本合同的簽署、交付及執行進行授權。

(c) 其有權簽訂本合同並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且無需任何其他人的同意。

(d) 其已獲得並將保有履行服務及繼續營業所必須的現有的所有同意、登記、檔案、執照及批准。

(e) 提供應有的謹慎、專業的服務,乙方應成立專項小組,指定專案負責人,負責與甲方的協調工作。

(f) 提供的服務及與服務有關的任何材料與乙方所知的所需服務的任何目的相適應; (g) 乙方應保證其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的所有行為均符合中國法律、法規和規章(包括但不限於《刑法》、《反不正當競爭法》、《關於禁止商業賄賂行為的暫行規定》)的規定,。 (h) 乙方在沒有徵得甲方事前書面同意情況下,不得在任何廣告、商業展示或公開陳述中,或者出於其它任何商業目的,使用甲方的名稱或標誌,或者其它任何縮寫或改編。 (i)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全部或部分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第四條 報酬與支付

1.服務費用包括(參見附件2):

2.乙方當在專案執行後的每月25號向甲方提供專案每月服務費用(含5.27%營業稅),甲方應當在收到發票後10個工作日之內付款。

3.甲方應在乙方開具發票後及時將服務費支付給乙方,逾期甲方應當向乙方就欠付金額支付每日0.1%的欠款利息。此外,雙方的共識是:如果甲方未能在10個工作日內就首次發票足額付款時,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4.以下是乙方的賬戶資訊:

公司名稱: 上海貝塔斯曼商業服務有限公司

開戶行: 022993—工行徐匯支行長橋分行

帳號: 1001299309016203882

第五條 合同的期間

本合同應當在本合同雙方的授權代表簽署以及蓋章後生效,服務期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六條 資訊保密

1.雙方承諾,對於因其是本合同一方、或在根據本合同合作的範圍內所得到的所有資料和資訊給予最嚴格的保密。

2.向第三方披露資訊或為第三方使用資訊應當獲得合同對方的事先批准。合同雙方應當促使所有根據本合同被提供資訊的或被要求提供服務的人士或公司同意承擔此等保密義務。

3.保密義務不應當適用於目前已被雙方所共知的、或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雙方可能在其合作之外獲知的構想、概念、專有技術和技術或資訊,且不適用於那些可普遍獲得的

或意在向公眾公佈的資訊、資料和出版物。

4.在本合同或合同關係終止或屆滿之時,任何一方應當立即向另一方交還與按照本合同履行義務相關的其從另一方獲得的所有檔案和其他資訊。本規定不應適用於那些按照本合同的本意應當由另一方保留的檔案。

5.本合同所規定的雙方保密義務在本合同提前終止或屆滿後的兩年內仍然有效。

6.如合同雙方中任何一方單方面違反本保密條款,將對由此給對方公司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必要時,違反合同一方將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如果出現了嚴重阻撓任何一方提供服務或物品供給的不可抗力事件,諸如罷工、停工、戰爭、政府命令、火災等,或其他超出任何一方控制範圍的事件且事件直接導致服務或商品供給無法實現,則該方應當無任何延遲地通知另一方關於其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部分合同義務受影響的程度,並出具有權機關的證明。

受到影響的義務履行部分應當推遲到不可抗力事件之後再進行。只要不可抗力事件的嚴重程度不需要更長的時間得以恢復,質量標準均應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結束之後的14個工作日內恢復。

如果因上述原因而導致任何一方在超過6個星期的期間內無法履行其合同義務,則另一方保留向其他供應商獲取相關服務的權利。在此等情形下,本協議雙方確保給予對方相互支援。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的時間超過12個星期,或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之後的12個星期內本協議任何一方無法恢復其物品供應和服務的大部分,則另外一方有權根據其自身考慮提前終止整個協議或終止本協議的個別部分,且需給予書面通知。

第八條 法律適用和仲裁

本協議及其附件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進行解釋。由於本協議引起的或涉及本協議而出現的異議、爭議、索賠要求或者違約、正常和提前終止本協議、或由此致使本協議失效,應當由雙方通過協商和談判予以解決,如協商未成的,則應交將上述事項遞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北京分會依照其仲裁規則和程式進行裁決,仲裁以中文進行。雙方在此均明確任何上述仲裁裁決為最終裁決。

第九條 通知

本協議範圍內的所有通知均應當以函件、傳真、或電子郵件等書面方式進行。 向甲方發出的通知應當送至*有限公司:

在一方以書面通知另一方進行更改之前,以上地址一直有效。

本合同及與本合同相關的一切事項應以合同中填寫的聯絡方式進行通知,任何一方發生變更,應於變更之後三日內通知另一方。否則,引致的一切法律責任由變化的一方承擔。該通知亦可用於司法程式(包括仲裁及訴訟)中的通知,本合同各方在此確認,如果司法程式的通知未能依據以上或變更通知中註明的聯絡方式送達,守約的一方有權要求法院或仲裁機構以公告方式送達。

第十一條 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2.本合同須在國家政策、法規和行政規章制度規定的範圍內執行,如果本合同部分條款內容與國家政策、法律和行政規章制度相牴觸,該部分條款自動廢止,並不影響其它條款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雙方將根據法律規定和業務需要重新約定相應內容。

3.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均需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經雙方合法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各自公章方為有效,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附件是本合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諮詢服務合同格式 篇11

甲方:北京凱德豐投資控股有限公司

乙方:內蒙古立信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企業管理諮詢服務的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服務範圍

乙方聘請甲方在下列第1-7項(以下簡稱專案)為乙方提供管理諮詢服務:

1.日常會計帳務處理諮詢及稅法諮詢。

2.制訂財務核算制度。

3.制訂財務管理制度。

4.制訂企業內部控制制度。

5.受託財務分析,出具財務分析報告。

6.投資融資諮詢。

7.代辦一般納稅人臨時認定手續。

甲方應當對乙方企業所處的內外部環境進行深入的訪談、調研,客觀中立地審視,提出有前瞻性和建設性的基礎建設變革思路,制定切實可行的計劃方案,從而強化高、中和基層管理人員的管理意識、提高管理技能以及提高員工的工作積極性。

第二條 服務期間

1、本協議約定的諮詢服務期間自20xx年08月至 20xx年12月止。

2.其中集中諮詢時間(包括企業調研診斷、專案方案規劃設計、專案推動實施和專案執行)為12周(3個月),自20xx年

8月至20xx年10月。甲方諮詢顧問應保證每週有2-3天在乙方所在單位辦公,乙方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與諮詢顧問協商調整工作時間。

3.除集中諮詢期間外,甲方諮詢顧問可以通過電話、郵件、傳真、信件以及其他方式向乙方提供不定時服務,具體服務時間和方式由諮詢顧問與乙方協商確定。

第三條 諮詢費用及支付方式

1.本協議約定的專業諮詢專案總費用為人民幣柒拾捌萬元(¥780,000.00元),乙方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匯至甲方指定

賬戶。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2.專業諮詢專案費用從簽約之日起計算,合同簽訂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乙方即支付第一期費用 叄拾玖萬 元,諮詢服務期結束後,應於次月10號前向甲方支付 叄拾玖萬 元整,直至本合同履行屆滿或者終止。

3.諮詢顧問服務期間,乙方應當派遣車輛負責接送,若乙方不能派車接送,則諮詢顧問往來車費實行實報實銷。

第四條 諮詢專案工作要求

1.為保證本專案的順利進行,乙方應確定1位主要聯絡人,負責與甲方和諮詢顧問進行專案日常工作的接洽與溝通。

2.甲方諮詢顧問在乙方所在地的工作期間,乙方應提供完善的辦公條件,包括提供食宿和辦公室,提供至少1部電腦、(可上網)、1臺印表機和足夠的辦公用紙。

3.乙方應給予甲方諮詢顧問適當的授權,即甲方諮詢顧問對認為與本專案有關的企業資料有知曉的權力,並可要求乙方配合提供有關資料。如乙方無法提供部分資料,應與甲方進行溝通,協商解決的辦法。

第五條 雙方權利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義務

1.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合同約定範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3.應當及時向乙方發表顧問意見;按時完成提交專案報告。

4.對乙方的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祕密。

(二) 乙方的權利義務

1.與甲方誠信合作,為甲方開展工作提供便利,向甲方提供與服務事項相關的情況和資料,並保證其真實、合法、有效。

2.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甲方。

3.按照約定支付服務費。

4.向甲方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及會計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的規定相沖突。

第六條 合同的終止

1.因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甲乙雙方協商終止合同。

2.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方案與約定的有較大差距,而甲方拒絕按照乙方意見做出修改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3.合同因以上原因而終止的,對於甲方提交的方案,乙方應支付相應階段的諮詢費。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付款,應向甲方支付每日萬分之六的違約金。逾期一個月,甲方除可終止合同,已收取的費用不予退還,並支付相當於總費用10%的違約金;對於逾期期間內甲方所提交的經乙方簽字認可的方案,乙方應支付諮詢費。

2.因甲方原因造成未按時完成工作超過1個月,乙方除可以終止合同、收回已付的費用外,甲方還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總費用10%的違約金。

3.乙方延遲向甲方提供材料或未及時對甲方提供的方案提出修改意見,甲方完成本專案的時間也應當順延。

4.甲方將在乙方瞭解到的有關情況、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材料及本專案方案洩露給第三人,造成乙方損失,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5.乙方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甲方不退還乙方已支付的費用;甲方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退還已收取的費用。

第八條 其他事項

1.本協議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雙方之間發生爭議的,雙方應當進行友好協商解決,在無法通過協商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處理。

3.本協議書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持積極態度友好協商解決,並達成書面的補充協議。

4.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

20xx年12 月 5日

諮詢服務合同格式 篇1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款項後(入網費大寫:_________/年),為乙方提供瀏覽網站_________類資訊,限_________處瀏覽埠。服務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甲方免費為乙方提供以下服務專案:

(1)免費贈送網站首頁文字連結廣告;

(2)免費釋出供求資訊;

(3)熱線電話諮詢。

3.甲方如發現乙方將本網站所提供的使用者名稱和密碼洩露或將本網內容轉載第三方使用時,有權暫停或終止其服務,並保留追究因此產生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4.甲方如認為乙方在中國通用塑料資訊網所釋出或傳送的資訊,可能會對本網及其他使用者或有關第三方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失,有權進行修改或刪除。

5.甲方網站提供的各種資訊以及會員資料等,僅供乙方參考和查閱,甲方對乙方利用網上資訊進行投資、生產、經營等經濟活動不承擔任何責任。

6.甲方網站若因自身技術原因造成乙方不能瀏覽資訊時,甲方應以其它形式及時提供相應服務。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向甲方繳納入網費(人民幣:_________/年 ),乙方為_________類資訊網員,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乙方應認真保管登入甲方網站時需輸入的使用者名稱、密碼和其他相關的身份識別引數,並對其保密工作負責。

3.乙方不得將自己專用的使用者名稱、密碼和各種機密資料洩露給第三方使用,如若發現甲方有權終止對乙方的服務。

4.甲方服務專案僅供乙方內部使用,不得將甲方網站內容轉載給他人和單位從事以盈利為目的的經營活動,如若發現,甲方有權終止對乙方的服務。

5.乙方在查求甲方網站時,因個人技術原因所造成的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6.乙方可在使用期限內瀏覽甲方網站內容,因乙方自身原因未及時瀏覽或非人為因素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造成乙方不能瀏覽,甲方不負責任。

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四、附則:

1.合同未盡事宜,在附件補充,經雙方簽字備案後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通過經濟仲裁機構裁定。

2.如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無論因何種原因完全或部分無效或不具有執行力,本協議的其餘條款仍應有效並且有約束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諮詢服務合同格式 篇13

委託方(甲方):--------有限公司

被委託方(乙方):------工程造價諮詢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有關規定,結合工程的具體情況,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情況概述

工程名稱:-----基礎工程結算

工程地點:重慶市----組團

結構型別:鋼筋砼框架剪力牆結構

第二條 委託範圍及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對以下專案提供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服務:

------基礎工程結算。

服務類別:結算稽核

乙方須:

1、按甲方提供的資料及甲方對結算的具體要求對本工程的工程量計算、材料結算價按甲方稽核確定後執行,定額套用、取費計算等全部專案分別按甲方要求進行編審。

2、乙方初審完成後報甲方,根據甲方安排與施工單位對數。

3、對數完成後一式四份提供稽核報告,同時按甲方要求格式提供經濟指標分表。

第三條 稽核時間

甲方要求在提供完整的審價資料起40日內(包括國家規定節假日)交出審價報告,其中編制結算初稿25日,與施工單位核對工程量及出具結算報告為15日。如甲方提供資料時間延長則稽核時間順延,如對數時施工單位不配合,時間可順延。

第四條 甲方責任

1、及時為乙方的稽核工作提供與工程有關的全部檔案和資料,包括承發包合同主要條款、竣工圖、圖紙會審記錄、隱蔽驗收記錄、設計變更通知單、現場簽證等。

2、按合同規定及時足額支付稽核費用。

第五條 乙方責任

1、乙方須按照合同約定,再規定的時間內完成稽核業務、出具稽核報告,分專業並按甲方要求計算工程造價,並附工程量計算書,保證其真實性、合法性、準確性。

2、在執行業務過程中,乙方須對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嚴加保密。除非經甲方同意,否則,乙方不得將其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和甲方提供的資料對外洩露,一經發現,乙方需向甲方賠償相應損失。

第六條 特別規定

乙方編制完成提交稽核初稿經甲方認可後由甲方組織乙方與施工單位對數,對數須在甲方辦公樓內甲方指定的地點進行,每次對數乙方參加人員不少於二人,乙方不得與施工單位單獨或私下接觸。乙方與施工單位對完數出具稽核報告後甲方另行對本工程結算進行二次稽核,二審與乙方一審結算結果誤差在2%內為乙方工作的合理誤差。

第七條 稽核收費

本結算稽核收費:基本費用(以甲方送審工程總造價作為計費基礎乘以相應費率)+成果費用(以甲方送審工程總造價與結算審定額之差值作為計費基礎乘以成果費率),其中相應費率分別為:

1、基本費用=送審金額×1.0‰;

2、成果費用=(送審金額-審定金額)×2.0%。

甲方於乙方與施工單位對完數出具正式稽核報告後十四天內支付稽核造價部分諮詢費的70%,餘下30%暫時扣留待二審結算完成後視以下情況決定是否支付:若二稽核減額低於一審總造價的2%即認為乙方的工作在“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合理誤差範圍內,則餘下30%款項在二審結算完成後十四天內支付給乙方;若二稽核減額超過一審總造價的2%即認為乙方的工作超出“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合理誤差範圍,則剩下30%款項不付,此合同終止。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提交審計報告的,逾期5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500元的逾期違約金,超過5日的按每日200元累計計算,累計違約金不超過諮詢服務費總額。

2、乙方有任何與施工單位惡意竄通的行為,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 其它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籤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發生糾紛雙方協商不成時可向重慶市仲裁委員會申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經雙方蓋章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人: 簽約人: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諮詢服務合同格式 篇14

甲方:

乙方:

根據《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乙方為甲方提供企業管理諮詢事宜,雙方在平等互惠、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 服務專案

甲方聘請乙方就下列專案為甲方提供管理諮詢服務:

1、企業診斷諮詢;

(1)對企業的現狀、經營狀態、運營問題和效率進行系統診斷;

(2)得出診斷結論分析,指出解決路向。

2、企業發展戰略諮詢;

(1)提供企業戰略分析、選擇、規劃、保障體系設計、執行、評估等服務;

(2)提供戰略管理的理念、知識、方法和工具,培訓相應的知識和能力;

3、人力資源管理諮詢;

(1) 提供企業人力資源管理診斷及有效性分析、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系統設計;

(2)提供企業人力資源規劃(數量、結構、能力提升)、職務分析與職務評價;

(3)提供素質模型潛能評價體系建設、任職資格標準體系建立;

(4)提供績效考核體系設計、薪酬體系設計;

(5)提供企業內外部培訓專案分析及實施效果評價;

二、 專案完成期限及收費

1、 以上單項服務專案收費標準為人民幣 元/項,三項合計優惠價為人民幣 元(含稅)。於簽約後一次性支付。

2、 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日壹周內開始實施諮詢服務,並在壹年內完成所有的諮詢服務。

三、 甲方乙方的基本義務

(一) 甲方的基本義務

1、 與乙方誠信合作,為乙方開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提供與服務事項相關的情況和資料。

2、 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

3、 按照約定支付服務費。

4、 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及會計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規定相沖突。

(二) 乙方的基本義務

1、 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 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合同約定範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3、 應當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按時完成提交專案報告。

4、 對甲方的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祕密。

四、生效、違約處理及其他約定事項

1、 本合同在簽約併成功付費後生效。

2、 雙方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當進行協商或由第三方調解,在無法通過協商和調解方式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3、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持積極態度友好協商解決。 4、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效力相同。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受權人(簽字): 代表受權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諮詢服務合同格式 篇15

甲方:

乙方:

鑑於甲方意圖從乙方處得到完成貴陽中心貨運站場搬遷、專業市場、新增計程車及農村客運市場專案的專業諮詢服務,諮詢內容包括:調研、市場分析、商業可行性研究報告、常年投資分析、財務顧問等, 且乙方已向委託方表明其擁有進行這項服務所要求的人員和技術資源,並同意為甲方提供諮詢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經雙方協商一致,本著平等互利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如下。

1.定義

除協議中另有說明外,本合同的下列術語一律具有以下含

義:

“甲方”指貴陽城市發展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指貴陽博發投資諮詢有限公司;

“適用法律”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和其它檔案;

“合同”指委託方和諮詢方之間簽訂的合同;

“外國貨幣”指任何非人民幣的貨幣;

“服務”指諮詢方根據合同條款為完成專案而進行的工作;

2.合同的適用法律

本合同及其條款的含義、解釋以及合同雙方的關係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的保護和制約。

3.執行合同的地點諮詢服務將在中國進行。

4.稅收

與本諮詢業務相關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下所徵收的賦稅由諮詢方承擔。

5.合同的生效、完成、修改和終止

本合同在簽署之日起生效。如果本合同在簽署後60天內不能生效,簽約方的任意一方都有權宣佈合同無效。如果出現這種情況,任何一方都無權向對方就此提出索賠。

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開始實施諮詢服務,並在20xx年12月30日內完成諮詢服務。除非雙方協定延長時間,在合同終止或期滿時,雙方所有的權利和義務均終止,但是合同的終止不能解除雙方之間未決的權利和義務。 本合同有效期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合同期滿時自動失效。從合同簽署之日算起,除非雙方簽署有書面修正意見,否則,不能對合同進行任何變動和修改。如需變更、終止、延長合同期限,應當由雙方另行協商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6.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乙方應盡一切努力,高效和經濟地按專業諮詢機構承認的技術、慣例和諮詢標準履行諮詢服務和義務。乙方在與第三方的交往中應始終維護和支援委託方的合法利益;

乙方履行諮詢服務時要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現行法律並尊重當地的有關風俗;

乙方在履行與本合同或服務有關的服務中不應為私利而接受佣金、回扣或類似的款項;

所有按合同要求完成的諮詢服務工作都應由甲方檢查,並得到甲方認可。乙方要對諮詢服務的工作量、正確性和完整性負責。

乙方按約定內容向委託方提交的所有書面/電子材料(包括有效問卷原件、調查統計報告等)智慧財產權、物權歸委託方唯一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洩露;

甲方委託乙方為其提供諮詢服務,乙方須嚴格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洩露、公示;

乙方不得與受訪商戶串通、協商,作出有失訪談資訊客觀、真實的行為。

7.委託方的責任和義務

甲方必須以書面形式清楚表達諮詢專案,不得隨意變更;

甲方不得隨意要求改變總報酬,除非雙方另有商定;

甲方應負擔諮詢方為調查委託方意圖產生的相關費用。經甲方主要領導同意,可預支費用。

甲方應向諮詢方提供開展諮詢服務所需的相關資料,並對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8.驗收

乙方完成階段性工作後向甲方交付階段工作成果。成果的提交形式為書面檔案和有效的電子檔案,其中書面檔案的提交數量為一式二份。諮詢專案完成後,乙方應向甲方提交正式的諮詢報告,並對報告內容的真實性、有效性、合法性負責。

9.諮詢費用支付

本次專案諮詢的諮詢費為人民幣100,000(拾萬元整)元,由甲方自諮詢業務完成之日起 5日內支付到乙方指定的賬戶。

乙方開戶行:商行瑞南支行

戶名:貴陽博發投資諮詢有限公司

賬號:10310120xx0003525

10.公正和信用

雙方將公平地對待相互所享有的合同賦予的權利,並採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保證本合同的實施。故雙方一致表示,希望本合同在相互間公正實施、不損害任何一方的利益。

11.爭議的解決

雙方當事人應全力友好地解決因本合同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

雙方之間如不能友好解決因本合同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仲裁員所作的仲裁裁決應為雙方當事人作為終局裁決接受,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雙方當事人在上述日期簽署本合同,特此為證。

12、其他

雙方如要開展其他合作專案需另行協商並簽訂協議。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諮詢服務合同格式 篇16

網籤版諮詢服務合同範本

聘請方(甲方):物業地址:

服務單位(乙方):

地址:

甲方穩定本單位內部秩序,創造良好的經營、生產、生活和學習環境,特聘請乙方保安員,在不違犯《____省保安服務管理條例》的前提下,為甲方提供安全守護服務,經雙方協商後達成本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守:(甲方如需要安排保安員完成有_____專案和_____保管任務時,必須經乙方同意,另行協議)。

一、甲方對乙方保安服務要求

1、乙方根據甲方面要求按時提供名保安員給甲方,由甲方安排在指定的區域執勤。保安員執行甲方的管理制度履行執勤職責。

定崗執勤的具體任務要求:

責任段執勤具體任務要求:

流動巡邏的任務要求:

2、做到及時發現並及時報告和積極配合有關部門處置“四防”或發生在區域內的刑事、治安案件現場。

3、把服務區域內的違法犯罪嫌疑人員扭送公安機關或送保衛部門。

二、乙方對甲方要求

1、保安員進駐後,甲方應把取得公安局主管部門的防火安全檢查及“四防”檢查情況的意見通報給乙方執勤保安員,使之能在執勤過程中及時發現隱患,及時報告和妥善處理。

2、乙方為甲方提供保安服務後,甲方不能使用其他單位保安員或使用變相的“保安員”混合執勤。

3、乙方派駐保安人員,實行雙重管理,共同領導並經常保持聯絡,共同對保安人員進行教育,關心他們的工作和生活,提高服務質量,確保安全,若保安員有違反甲方管理制度需要處罰的,甲方及時通告乙方,經調查核實後由乙方處理。

4、禁止安排保安人員為個人人身保安服務,禁止保安人員處理經濟糾紛或勞動爭議,禁止使用保安人員監視工人生產勞動和生活等與保安服務無關的其他活動,禁止安排參與其他違反法律規定的活動,違者由甲方承擔法律和經濟責任。如屬保安人員個人行為,甲乙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保安人員在執勤工作中,為甲方做好“四防”工作

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的.,甲方酌情給予精神或物質獎勵。

6、甲方應經常對本單位的員工、家屬、臨時工進行守法和遵守規章制度的宣傳教育工作,配合支援保安員共同維護好甲方的治安秩序。如甲方人員違規而造成責任事故,財物損失,乙方執勤保安員不負責任。

三、共同協商事項

1、保安服務時間:

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月。

2、費用:拾全月人,服務費合計元。

四、待遇福利

1、食宿、服裝:由甲方解決。保安_____費用由甲方給予支付。

2、加班費:按勞動法規定,保安員每天工作8小時,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要求保安員加班時,加班費的計算則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的辦理。國家法定休假日(如五一等)加支付每天工資300%工資報酬,由甲方支付。

3、付款時間及方式:付款時間:雙方簽訂合同後第五天,甲方先付一個月名保安服務費元到乙方銀行賬戶,以後按每壹個月付款一次並在付款當月____日前一次付清名保安費用,付款方式:

(1)支票。

(2)現金。

開戶銀行:

賬號:

五、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另議,另外協商的條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果合同在執行過程中有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時,可能向區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須在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知照乙方是否續約。

甲方:

法人代表:

時間:

公司:

乙方:

法人代表:

時間:

保安公司

諮詢服務合同格式 篇17

委託方(甲方): 專案聯絡人:電 話:

受託方(乙方): 

專案聯絡人: 電 話:

本合同就申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案進行申報諮詢服務,並支付諮詢報酬。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乙方進行專案諮詢的內容、要求和方式:

1.諮詢內容:在甲方提供準確、完善的可行性研究基礎資料的前提下,乙方代寫上述專案的申報材料。

2. 諮詢方式: 乙方按照專案規定的時間和進度及時申報上述申報專案。

第二條 為保證乙方有效進行技術諮詢工作,甲方委託專人與乙方密切保持聯絡。

第三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諮詢報酬及支付方式為。

諮詢報酬總額為:

1、甲方支付乙方申報材料諮詢服務費政府無償資助資金總額(包含地方基金、地方配套資金)或者貸款貼息部分的15%支付乙方作為酬勞,甲方必須從自有資金中列支該筆費用。

2、諮詢服務費研報告、執行全部網上申報流程、紙質檔案遞交的工作,不包括其它服務內容。 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如下: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前期申報材料諮詢服務費總額的100%。專案申報成功後,甲方收到第一筆資金後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全額支付乙方無償資助資金總額或貸款貼息部分總額的15%。如延期支付,需支付乙方0.3%/日的滯納金。

乙方開戶銀行名稱、地址和帳號為:

開戶銀行: 開 戶 名: 帳 號:

第四條 雙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指定為甲方專案聯絡人,乙方指定 為乙方專案聯絡人。

一方變更專案聯絡人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時通知並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五條 如果因為乙方對政策判斷錯誤或者編制材料出現嚴重錯誤造成專案申報失敗,乙方退還甲方 元申報材料諮詢服務費。

第六條 雙方確定,出現發生不可抗力等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可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完整完成合同內容即失效。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

第十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 方 : (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 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諮詢服務合同格式 篇18

專案名稱: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委託方(下稱甲方)委託受託方(下稱乙方)承擔 消防站建設專案的諮詢服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循。

一、委託諮詢服務的內容和要求

按照國家有關規範、規定、要求對上述專案進行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

二、時間

20_年11月20日~12月20日

三、 雙方義務

甲方義務

1. 甲方應在乙方要求的時間內向乙方提供專案所需要的資料。

2. 按時間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費用。

3.專案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乙方。

乙方義務

1.乙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完成諮詢專案。(特殊情況除外)

2.乙方應在諮詢服務中堅持公正、客觀、科學的服務原則。

3.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資料承擔保密義務。

4. 乙方負責評審後可研報告的修改。

四、費用及支付方式

本專案合同金額:

支付方式: 提交報告時一次性付清

五、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從雙方簽字蓋章之日開始生效。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未執行所承擔的義務,對方都有權利提出異議。或經雙方確認後,可終止合同,但任何一方不能自行終止合同。

六、違約責任

若因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義務而造成自身的損失,乙方對此不負任何責任;而甲方上述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若因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義務而造成自身的損失,甲方對此不負任何責任;而乙方上述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七、爭議處理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當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簽訂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法院一起訴訟。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貳份,法律效力相同。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戶名: 戶名

賬號: 賬號:

開戶行: 開戶行:

諮詢服務合同格式 篇19

中國__公司和_國__公司

關於__工程技術諮詢服務協議書

編號: 日期: 年 月 日

中國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為一方,_國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為一方,雙方就工程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書:

一、甲方請乙方就工程提供技術諮詢服務,乙方願意提供這樣的服務。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範圍如下:

(寫清楚技術諮詢服務範圍)

三、乙方的責任如下:

1. 2.

3. 4.

5. 6.

四、甲方的責任範圍:

1.

2.

3.

4.

5.

五、費用的支付

(寫清楚費用的支付方式)

六、凡在中國以外所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中國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雙方應對互相提供的一切資料給予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稅費

1.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甲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甲方支付。

2.中國政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對乙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乙方支付。

3.中國境外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將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執行協議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執行本協議的一切檔案與資料應以英文書寫並採用公制。

十一、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後需經中國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協議以英文寫成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雙方法定地址

_公司 地址: 電傳: 甲方代表簽字:

_公司 地址: 電傳:

乙方代表簽字:

諮詢服務合同範本5篇(四)

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決定在企業管理、品牌企劃、產品定位、市場調研、營銷渠道建立、加盟商管理等企業運作、品牌管理事項方面聘請乙方作為管理諮詢顧問,乙方同意擔任甲方的諮詢顧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守信、互惠互利、長期合作的原則基礎上,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貼身顧問的服務內容、方式和費用

乙方提供的貼身顧問服務分為日常諮詢服務和專項顧問服務兩大類。日常諮詢服務為基本服務;專項顧問服務為選擇性服務,是在日常諮詢服務的基礎上,乙方根據甲方需要,利用自身專業優勢,就特定專案提供的深入管理諮詢服務。

(一)日常諮詢服務內容

1.相關資訊諮詢:利用_________網及時釋出與企業品牌運營相關的國家政策、營銷經營策略等,併為企業品牌運營提供相關的流行資訊、品牌諮詢、經營管理諮詢等服務,幫助企業正確理解與運用。

2.品牌動態釋出:利用_________網路平臺自身豐富的資源優勢,為企業提供及時釋出各類品牌的釋出和推介的資訊(須經____網路部進行技術處理)。

3.品牌管理諮詢:為客戶提升品牌管理能力、降低品牌運作成本、進行品牌策劃、產品策劃等內容提供諮詢。

4.企業戰略諮詢:利用_________網提供巨集觀經濟、產業發展的最新動態以及行業資訊和有關研究報告,併為企業提供公司業務所涉及的業務指南。

(二)日常諮詢服務費用及收費方式

1.甲方作為乙方貼身顧問特色會員享有日常諮詢服務內容,乙方作為甲方聘請的常年管理諮詢顧問,甲方向乙方交納會員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季度。

2.甲方作為乙方的網路商務會員,甲方只須向乙方交納會員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年,每月承擔費用_________元,即可成為享受具有各種不同專業特長的專家為您提供的專業化日常諮詢服務內容。

(三)專項顧問服務

1.產品定位諮詢:針對產品設計和定位提供品牌設計線路策劃和產品結構策劃服務

2.品牌形象諮詢:針對品牌視覺系統建設(即品牌企劃)提供品牌LOGO設計,公司網站設計(整體CI/VI設計)、廣告主題、活動促銷形象設計、店櫃形象、裝修設計、為企業媒體宣傳、時裝釋出提供組織策劃和B2B服務方面的諮詢服務。

3.市場調研諮詢:針對企業不同需求進行品牌商品調查研究、品牌零售終端調查研究、品牌目標消費群體調查研究、品牌市場分銷渠道調查研究、品牌運作管理團隊調查研究方面的諮詢服務。

4.企業管理諮詢:品牌管理、設計管理、生產管理、營銷管理、特許經營管理、店鋪管理、物流資訊管理、人力資源管理、服務管理、管理培訓。

(四)服務方式:專項顧問服務的方式,由雙方根據實際需要另行簽署補充協議確定。

二、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一)甲方的責任

1.配合乙方工作,併為乙方提供必要的便利條件。

2.向乙方提供有關企業現狀、品牌風格定位、運營狀況等品牌運作、企業管理方面顧問諮詢所需的基本資料和相關資訊等,並確保真實、準確、完整。

3.按雙方協定及時向乙方支付除常年管理諮詢費用以外的其他相關費用。

4.正確使用乙方提供的_________網路平臺,妥善保管使用者密碼,不得轉讓給第三方使用。

5.甲方應承擔保密義務,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乙方提交給甲方的材料與檔案,以及轉載從乙方_____網上獲得的資訊。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全面、及時地履行本合同。

2.乙方承諾不接受任何針對甲方的敵意業務委託,並將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的利益。

3.乙方謀求與甲方進行長期穩定的業務合作,負責建立維護_________網路平臺,確保其正常執行。

4.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甲方提交乙方使用的材料與檔案。

三、協議的效力與違約責任

1.本協議生效後,除雙方商定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單方解除本協議。

2.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均須依法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3.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未盡事宜,經雙方磋商後,可另立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乙方按本協議約定向甲方交付_________網會員使用者名稱和密碼,開始為甲方提供顧問服務。

5.本協議有效期_________個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諮詢服務合同格式 篇20

甲方:

聯絡方式:

地址:

乙方:

聯絡方式:

地址: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聘請乙方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本專案”)提供顧問諮詢服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特簽訂如下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合同的完整性

甲方與乙方訂立的合同條款全部包含在本合同中,所有在此之前的合同、備忘錄、談判、信函、會議紀要或討論等書面或非書面的檔案、承諾均為本合同所取代。

二、檔案效力

如果組成本合同的檔案資料之間出現含混不明、或相互衝突的,以合同原件為準,修改檔案的效力以雙方最近達成的版本為準。

三、禁止轉讓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無權轉讓本合同或其中的任何權利,也不得減少和豁免其根據本合同應承擔的義務。

四、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合同雙方共同簽署完成之後即時生效。

五、合同費用

1、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諮詢服務費用總計

費用已含乙方為履行本合同約定工作內容中所需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諮詢服務費、勞務費、人工成本、影印費、檔案製作費、通訊費、交通費、協議差旅費、_____費、稅金等)。

2、支付方式

以上費用以人民幣為計價單位並以人民幣支付,本合同簽訂後乙方開始為甲方做合同約定的事項。在完成合同約定事項後甲方支付相關費用。

六、合同變更

1、雙方對本合同的任何全部或部分修改、更正或放棄,都必須書面進行,且經合同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2、合同終止

(1)如不可抗力條件持續超過_______天,雙方均可向對方發出通知書,然後終止本合同。

(2)本合同的期滿或終止均不應損害或影響合同中任何一方應有的權利和義務。

七、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除根據合同約定提前終止外,其有效期應持續至雙方的合同權利和義務履行完畢時為止。

八、額外諮詢服務

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額外諮詢服務的,應以書面形式提出,雙方應當另籤補充合同明確補充工作內容、成果提交時間、追加乙方諮詢服務費用及雙方應履行的義務等事宜。

九、甲方的權力和義務

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期限向乙方提供開展諮詢服務工作所需的有關資料和資料。超過約定期限仍未提供的,乙方交付諮詢成果的時間將相應順延。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2、甲方變更委託諮詢服務專案、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對提交的資料作較大修改,因而造成乙方工作超出約定的服務範圍和期限時,雙方應視當時之實際情況,協商確定相應延期工作日,並根據乙方增加的工作量協商追加乙方諮詢服務費事宜。

3、甲方應按約定向乙方支付諮詢服務費用。因甲方自身原因導致延期支付的,則甲方應自約定支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每天按該期應付而未付金額的_______計算支付。當甲方在約定付款日期屆滿後_______日內仍然未能按照約定付款的(出現不可抗力或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時除外),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4、甲方要求乙方暫停諮詢服務的,甲方應提前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並說明理由和暫停期限,並按照乙方實際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應階段的諮詢服務費用,不足_______時,按該階段費用的_______支付;超過_______時,按該階段費用的全部支付。如擬定暫停或者實際暫停超過_______日,則乙方有權選擇單獨終止本合同。

5、在任何情況下,甲方與本合同相關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違約賠償責任之違約金或賠償金應以合同總額的______%為上限。

十、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1、乙方應按照國家及專案所在地地方政府頒發的規範、規定,並恰當地運用國際上先進科學的諮詢技術,依照本合同的各項條款約定的內容為甲方提供諮詢服務,並提交諮詢成果。

2、乙方應按約定的諮詢服務範圍及時間期限,對諮詢成果進行相應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3、合同生效後,除不可抗原因,乙方不得無故終止或解除合同。

4、在任何情況下,乙方與本合同相關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違約賠償責任之違約金或賠償金應以合同總額的______%為上限。

十一、免責約定

1、因合同一方違約在先或因不可抗力導致的延遲或無法履行本合同義務,合同另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二、智慧財產權

(1)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所有諮詢成果的版權,在甲方按附件一約定付清諮詢服務費用後,由甲乙雙方共有。

(2)未經一方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將最終諮詢成果用於本合同以外的其他專案,但在不損害對方利益?前提下雙方均可用於企業推廣、廣告宣傳等。

十三、保密約定

雙方承諾,雙方之間進行的與本合同相關的交流資訊都應當由接收方嚴格保密,除非為履行本合同所需,一方不得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從對方獲知的任何商務、技術、操作、工藝流程、市場資訊等商業祕密,但下列情況除外:

(1)對方書面同意。

(2)有關資訊已為公眾所知。

(3)一方在對方提供之前已通過其他合法途徑獲得該資訊。

十四、適用法律及爭端解決

本合同的訂立、生效、解釋、履行和爭端解決等事項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凡與本合同相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友好協商不成的,則任何一方可向________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_____結果為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專案服務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十六、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諮詢服務合同格式 篇21

本合同甲方委託乙方就“專案名稱: 北京市及商業街基礎設施工程資金申請報告” 專案進行專項諮詢服務,並支付相應的諮詢服務報酬。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進行諮詢服務的內容如下:

1 、諮詢服務的目標:

達到專案委託方和國家、地方有關規定的要求 。

2 、諮詢服務的內容:

( 1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綜合市場及商業街基礎設施工程資金申請報告,建設內容有道路及停車場工程、電力工程、給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暖通熱力工程、公共設施工程及綠化工程等基礎設施工程,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 2 )完成上述專案的“資金申請報告”編制工作,編制完成的報告經甲方認可後,按印刷文字的要求印製 6 份報告並加蓋編制單位公章後交付甲方。

( 3 )在專案進入評估工作階段時,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對報告進行說明並對報告進行免費修改、調整和補充 。

3 、諮詢服務的方式: 以文字報告的方式提供服務 。

第二條 乙方應按下列要求完成諮詢服務工作:

1. 諮詢服務期限: 在 甲方要求的 時間內完成“資金申請報告”的編制工作;

第三條 為保證乙方有效進行諮詢服務工作,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1 、提供技術資料:

( 1 ) 專案區的總體情況介紹 ;

( 2 ) 專案建設方案的初步設想 ;

( 3 ) 有關專案建設內容的基礎資料和資料 ;

( 4 ) 專案區地理位置圖等 。

2 、提供工作條件:

( 1 ) 確定一名主管領導負責專案的協調工作;

( 2 ) 指派一至二名業務工作人員專門負責配合乙方進行報告的資料收集工作和聯絡工作 。

3 、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的時間及方式: 在專案啟動後的前一週內,安排乙方前往專案擬建地點進行考察和收集有關資料。

第四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諮詢服務報酬及支付方式為:

1 、諮詢服務費總額為: 100000 元(人民幣大寫:拾萬元整) ;

2 、諮詢服務費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為:“ 資金申請報告” 交付甲方後 15 天內支付全部 諮詢服務費 100000 元(拾萬元整)

第五條 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由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第六條 雙方確定以下標準和方式對乙方的諮詢服務工作成果進行驗收:

1 、乙方完成諮詢服務工作的形式: 以完成“資金申請報告”文字的形式進行。

2 、諮詢服務工作成果的驗收標準: 按照甲方在專案委託時的要求和國家、地區有關編制專案“資金申請報告”的規定執行 。

3 、諮詢服務工作成果的驗收方法: 由甲方審查的方式進行 。

4 、驗收的時間和地點: 北京基礎設施投資有限公司

第七條 雙方確定,按以下約定承擔各自的違約責任:

1 、 甲 方違反本合同的第 三、四、五 條中的約定,應當按照服務費總額 5% 的費用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 、 乙 方違反本合同第 一、二、五、 條中的約定,應當按照服務費總額 5% 的費用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雙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指定 為甲方專案聯絡人,乙方指定 田瓊 為乙方專案聯絡人。

一方變更專案聯絡人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時通知並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九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可提交 北京市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條 本合同 一式 4 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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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 / 委託代理人: (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 北京某諮詢有限公司 (蓋章)

法定代表人 / 委託代理人: (簽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