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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區物業服務合同(精選17篇)

欄目: 服務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84W

廠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1

甲方(被委託方): 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廠區物業服務合同(精選17篇)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絡電話:

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

乙方(委託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絡電話:

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

為搞好廠區的物業管理, 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進駐企業 (以下簡稱乙方)經友好協商,雙方簽訂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負責進駐企業大樓的供水、供電和電梯服務,以及提供治安保衛、環衛清掃、綠化管理等服務。甲方為乙方提供服務,乙方應積極協助,提供便利條件。

二、乙方提出的供水、供電要求

1、用電類別: ;用水容量: ;用電容量: ;用表直供: ;用甲方配電房直供。

2、每月水費、排汙費按 市規定工業用水、排汙費的收費標準計取;電費按供電部門費用標準另分攤配電費及維修費 元/度(大寫: );每月初 日抄表, 日收費。

3、除突遇不可抗拒因素導致停水、停電外,凡因維(檢)修等原因,甲方應提前 天通知乙方做準備。

4、乙方要嚴格按申報的電容量用電,若一經發現超負荷用電,除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外,由此造成的事故責任和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5、凡由甲方配電、供水的直供戶,不得向樓外鄰近的使用者提供水、電,也不得在內部擅自接用水、電,如若超負荷造成的配電裝置損壞,或因其他原因影響他人生產或造成下水道堵塞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修復。

三、計量辦法

1、乙方專線始端應配置電度表,每月按表計費,並分攤部分公用電費用;如中小企業合用一個電錶、水錶時,則按電錶、水錶的實用數進行各戶分攤,分攤比例按各戶使用情況,水管直徑等情況議定。

2、根據 市供電部門有關規定,實行基本電價 元/度,基本水價以自來水公司規定的底價為準。

3、乙方接到甲方《繳費通知》後,如對耗電量或費用有疑問時,應在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出諮詢、核對,逾期被視為認可。

4、甲方向乙方發出《繳費通知》(含本協議第六條規定的收費專案和租房合同所規定的專案)後 日內(遇節、假日順延)應繳納費用,如電話催促仍逾期不交者,按日加收滯納金 %,每月 日前仍不結清欠款的,則停止水、電供給。

四、物件設施管理

1、甲方有償提供給乙方的物件、裝置、設施(如門窗、配電櫃、廁所、空調、電梯)應完好無損。

2、乙方要加強員工管理教育,愛護公物和公共設施,自覺遵守衛生條例,不亂扔廢棄物,不亂堆垃圾,不亂停放車輛,違法行為者將處以 元(大寫: )罰款。

3、甲、乙雙方都要加強治安保衛工作,甲方負責門衛治安,乙方負責內部保安工作。甲、乙雙方要互相支援,密切配合。

五、電梯使用管理

1、甲方提供正常執行的客貨梯,其維修、大修、保養費用和電費,由乙方或使用電梯單位共同承擔。

2、原則上由甲方指派專業人員操作電梯,也可由乙方指派專人持證上崗操作電梯,並且負責保養電梯、打掃電梯內衛生。

3、若電梯出現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物業管理部門派專業人員檢修,其維(檢)修費或更換零件費等開支,由乙方支付。

4、電梯為客貨兩用,不能超重,嚴格按照電梯使用的有關制度進行管理。

六、收費專案及金額

1、電梯使用費用: 元/平方米/月(大寫: )。

2、物業管理費用: 元/平方米/月(大寫: )(含市政設施、公用維修、環衛、公共衛生、綠化及治安等費用)。

七、爭議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無效的,雙方可採取以下第 種措施(只能選擇一種):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

1、本協議系甲、乙雙方所籤 租賃合同之附件,與該合同具同等效力。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書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協議具同等效力。

3、本協議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4、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名: 乙方代表簽名: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廠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現雙方就甲方關廟市場四樓物業管理事宜達成一致意見,訂立物業管理委託服務合同,雙方需共同遵守。

一、 委託物業服務期限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二、 物業服務範圍及服務內容

㈠公共區域的水、電、消防、衛生和秩序等管理。 ㈡信件、報刊、包裹的收發。㈢完成由甲方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 物業服務費每月包乾總價3500元(大寫:叄仟伍百元整)

四、 物業管理服務要求及質量標準

⑴治安秩序維護

設治安秩序維護員2人(年齡在48歲以內),白班1人,夜班1人;著統一服裝、裝備,配證上班;做好接待工作,以標準的動作和優質的服務展示企業形象;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認真填寫交接紀錄,做到上交下接清楚無誤、責任明確;維護責任區的公共秩序,防止各種不安全事件發生;巡視責任區內各種危及安全的情況,防止人為破壞行為,防止丟失,發生異常及時上報;禮貌接待客戶,認真回答客戶或來訪者提出的問題,對與自己不明白的問題不可亂講,可聯絡相關工作人員;對管區內的可疑人員要加以監視,禁止外來人員亂貼亂畫宣傳資料等;制止外來人員在服務區域內嚴重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根據甲方工作需要的工作作息時間開、關大門,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根據消防部門管理要求做好消防管理工作,上班期間嚴禁飲酒。

⑵辦公區域及公共設施管理

每月定期對營業廳範圍內的各種設施裝置檢查一次,保持良好的執行狀態,發現問題及時告知甲方。

⑶水電管理

負責水電維修、維護,保證正常安全執行;乙方接到甲方維修通知後30分鐘內必須到達現場進行維修;如因水、電等造成經濟損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損失責任。

維護耗用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不記工時費,並負責水、電公司的協調和聯絡工作。

⑷公共環境衛生管理

清潔員設定1人每日對營業廳走道、樓梯、扶手、廁所等打掃一次,上、下午上班前保潔一次。營業廳環境、地面無雜物垃圾,不留衛生死角,每日清運垃圾外出,清潔工具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衛生質量標準達到天花光潔明亮,無蛛網、積灰;牆面整潔美觀,公共燈具定期擦拭;清潔工實行全天侯保潔。

⑸消防管理

根據消防的要求,必須經過培訓,熟練掌握消防器械的使用方法。定期檢測消防裝置,發現問題及時向甲方和消防部門彙報情況,並協助業主與消防部門的聯絡工作。

⑹安全責任

在合同執行期間,乙方工作人員為甲方服務中所發生的一切安全責任及人身傷亡事故均由乙方負責並承擔事故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

⑺違約責任

⒈甲方違約責任:甲方違反合同約定,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⒉乙方違約責任:乙方違反約定,或服務不到位,甲方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整改的,每次扣減服務費20元,同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如有下列情形扣減相應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①維修維護不到位,每次扣20元;

②信件、報刊丟失,每次扣20元;

③影響正常的辦公秩序,發生擾亂辦公事件,秩序維護員又未及時勸阻和制止,每次扣50元;

④因秩序員失職導致公共財物(不含現金及其它無法界定的財物)被損壞、盜竊,由乙方照價賠償,如乙方不賠償,甲方將從乙方所交的服務保證金中扣除。造成重大損失,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乙方在簽訂合同時向甲方繳納物業服務保證金20xx元人民幣(大寫:貳仟元整)不計息。在合同期滿不發生遺失問題,甲方如數歸還,否則按違約金額扣款。

⑻合同期間,乙方應每月將代繳甲方水電費,並將明細和繳費憑證交甲方辦公室備案。

⑼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從20xx年三月二十日起生效;本合同期滿合同自然終止;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到期前一個月洽談合同續簽事宜。

⑽未盡事宜雙方以書面形式簽定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⑾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廠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3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為加強_________(物業名稱)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_________(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物業管理內容

1.物業基本情況

(1)物業型別: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3)四至:東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4)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5)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2.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裝置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裝置(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裝置、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執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內附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內的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群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及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二條委託物業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和住宅公共維修基金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使用者)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2)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使用者)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3)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2)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調;

(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調;

(4)按每年當地政府公佈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5)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_________。

3.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維修基金

(1)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維修基金的歸集、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關檔案執行。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維修基金不敷使用時,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物業管理委員會研究決定,按建築面積比例向產權人續籌或由產權人按實分攤。

(3)產權人在出售、轉讓或饋贈其單元或因其他原因房屋產權轉移時,所繳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維修基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4.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擔;

(3)在_________費用中支付。

5.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每月_________元;

(2)由甲方承擔上述管理成本費用的_________%。

第四條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1.車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務費用:

(1)機動車:_________;

(2)非機動車:_________;

2.有線電視: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五條代收代繳收費服務

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託,乙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燃(煤)氣費、熱費、房租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代收代繳費用不屬於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

第六條物業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年____月_____日止。

第七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____%)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月租金_____元租用,並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元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乙方提出意見和建議。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條規定的目標和指標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停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業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業主間的關係;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2.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後,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區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收支帳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專案,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著高效、精幹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定管理機構和人員;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

(9)有權依照甲方委託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物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群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八條物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1.各項管理指標執行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後_____年內達到______標準。

2.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____元,合理支出______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__%作為經營收入。

第九條風險抵押

1.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後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於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4.如由於乙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並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第十條獎罰措施

1.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如有節餘,甲方按節餘額______%獎勵乙方。

2.如該住宅區被評為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______元(全國)、_______元(省)、______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得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4.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___元至___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戶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期滿前的______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

第十二條宣告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三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四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條通知

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八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年,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份,送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廠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4

第1條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名稱:_x業主委員會

代表人:業主委員會主任_x

聯絡電話: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企業名稱:_x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根據《物權法》、《_省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伴海山莊物業服務事項達成共識並訂立本合同。

第2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型別:

座落位置:

佔地面積:

建築面積:

第3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區域內的全體業主和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委託管理事項

第4條本物業小區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第5條本物業小區共用裝置的維修、養護、執行和管理。

第6條公用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第7條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及構築物的維修、養護與管理。包括:物業管理辦公經營用房、文化體育娛樂場所及設施、配電房等。

第8條公共綠地、公共場所內的花木、公共場所內的建築小品的養護與管理。庭院內的綠地、花木可以應業主要求給予適當管理。

第9條公共環境衛生管理。包括:公共場所、場地的清掃保潔及垃圾的收集。

第10條協助公安部門維護小區公共秩序。

第11條進一步完善物業檔案管理。

第12條按照《維修基金管理使用辦法》的規定做好小區維修基金利息及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13條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的維修可以委託乙方實施,但委託方要承擔一切費用。

第14條規勸制止業主、使用人違反《伴海山莊管理規約》和業主委員會決議及物業管理有關規定的行為。

第三章委託管理期限

第15條委託管理期限為二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雙方權利和義務

第16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

1.代表和維護業主、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根據業主大會的決議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3.監督業主、使用人遵守《伴海山莊管理規約》及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決議和物業管理有關規定;

4.檢查監督乙方物業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議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維修財務預算及決算;

6.查閱本小區物業檔案資料(與物業公司內部管理有關的資料除外);

7.向業主籌集或續籌維修資金,審定維修基金的使用情況;

8.監督公共建築、共用設施裝置和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及經營用房的使用情況。

(二)甲方義務

1.聽取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並及時將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反饋給乙方;

2.保證業主、使用人遵守、執行物業管理有關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遵守《伴海山莊管理規約》及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決議和小區物業管理制度,按時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及其他費用;

3.協助乙方開展物業管理工作,完成和實現物業管理各項管理目標;

4.當業主、使用人不按規定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時,協助乙方催交;

5.協助乙方搞好社群文化和社群服務工作。

第17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本合同有關約定製定物業管理實施方案並實施管理;

2.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編制維修基金使用計劃及預決算報告;

3.編制共用設施裝置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

4.依照本合同和市物價局核發的收費許可證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

5.負責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6.規勸制止業主、使用人違反物業管理規定及《伴海山莊管理規約》的行為;

7.有選聘專業公司承擔專項工程的權力;但不得將物業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人;

8.當業主、使用人裝修房屋時,與其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並按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9.依法向業主、使用人追繳欠交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二)乙方的義務

1.履行本物業服務合同並依法經營;

2.接受業主委員會和業主、使用人的監督;3.接受物業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

4.對本物業的公共配套設施不得擅自佔用或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專案,須經甲方同意並報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5.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定時向業主公佈維修基金及其利息使用管理情況;

6.向業主、使用人提供優良生活工作環境,搞好社群文化和社群服務;

7.發現違法行為要及時制止並向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8.定期對房屋設施裝置狀況進行檢查,及時排除不安全隱患和險情;

9.物業服務合同終止物業服務企業退出時按照《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的內容向甲方移交相關資料和設施裝置。

第五章物業管理服務質量及標準

第18條依據國家、山東省和日照市有關規定,制定本物業管理服務質量及標準。具體內容如下:

(一)房屋及共用裝置管理

1.小區園區、房屋幢號、戶號有明顯標誌,設有引導方向平面圖、指路牌和引導牌。

2.物業管理人員按要求經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

3.進一步完善房屋檔案資料,包括按幢、戶立檔,裝置圖紙、檔案資料齊全,裝置臺帳記錄清晰,便於查閱。

(二)共用設施管理

1.小區內公共配套服務設施完好,並按原設計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設施裝置齊全,執行正常。

3.保持道路暢通。

4.汙水排放暢通,溝道無積水。

5.危險部位標誌明顯。

(三)綠化及養護管理

綠化有專人養護和管理,對綠地、花木等定期澆水、施肥、除蟲、修剪、清除枯葉。

(四)環境衛生管理

1.小區內環衛設施完善,設有果皮箱、垃圾箱等保潔設施。

2.道路、公共綠地、公用場地,保持清潔。

3.雪後及時掃淨小區內道路積雪;雨後及時清理汙水。

4.公共場所發現亂堆、亂放、亂貼、亂畫現象及時制止或處理。

5.發現小區內有亂搭亂建的現象及時勸阻。

(五)社群秩序維護

1.小區內實行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嚴禁脫崗。

2.值班人員統一著裝,熟悉轄區情況,工作規範,責任到人,相片公示,有值班巡邏記錄,各項管理措施落實。

3.進一步完善小區內的監控工作,監控裝置完好,監控畫面儘量保持清晰;無特殊情況監控資料7天有效。設施裝置的完善、改造或更新,需要動用維修基金的按照以上相關條款執行。

(六)消防

1.消防系統標誌明顯,裝置完好,可隨時啟用。

2.配備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七)公共文體娛樂場所原則上僅對小區業主及物業使用人開放。

第六章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19條物業管理服務費

(一)依照日照市物價局的批覆,住宅房屋,乙方按業主房產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0.70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二)業主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20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和更新費用,按國家有關檔案執行。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21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六條甲方義務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解決。

第22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按合同約定標準管理物業,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第23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

第24條乙方不按規定和甲方審定的計劃使用維修基金,或將維修基金利息挪作他用的,甲方有權制止。

第八章附則

第25條本合同期滿前二個月甲乙雙方應就續簽合同事宜進行協商。

第26條雙方可以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但是補充協議須經業主大會討論通過並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蓋章後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27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28條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報請物業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功時雙方同意:

(一)由日照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29條其他約定:

1.加強對建築垃圾的管理工作。

2.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燃氣洩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或因自然災害、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業主、使用人人身傷害、死亡和財產損失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代表人: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廠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說明

1.本合同文字為示範文字,由北京市建設委員會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供業主委員會或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簽約時使用。

2.本合同文字中所稱物業服務,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裝置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並由業主支付費用的活動。

3.本合同文字[ ]中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新增的內容,雙方當事人應當協商確定。[ ]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於實際情況未發生或雙方當事人不做約定的,應當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4.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數,並在簽訂時認真核對合同內容。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業主委員會][業主]

委託方登記號(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物業服務企業(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程式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物業服務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物業專案基本情況

第一條 本物業專案(以下簡稱“本物業”)基本情況如下

名稱:[地名核准名稱][暫定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型別:[普通住宅][經濟適用住房][公寓][別墅][辦公][商業] 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___。

建築面積:[預測面積][實測面積][房屋所有權證記載面積] ________平方米。

區域四至

東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劃平面圖和委託的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一、二(以實際驗收清單為準)。

第二部分 物業服務內容

第二條 物業交接

1.甲乙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新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之前,就交接時間、交接內容、交接查驗、交接前後的責任等事項進行約定。交接時間應當確定具體時點,時點前責任由原物業服務企業承擔,時點後責任由乙方承擔。

2.原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約定時點將物業區域內的檔案資料(見附件六)、物業服務用房及屬於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共用設施裝置、公共區域移交給乙方,由甲方、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進行逐項查驗接收,並由三方簽字確認。

3.甲乙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對查驗結果存在爭議的,應當在查驗記錄中載明,並明確解決辦法。

第三條 乙方應當提供的物業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制訂物業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相關的工程圖紙、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根據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約》的授權制訂物業服務的有關制度。

2.物業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3.物業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維修養護、執行和管理。共用設施裝置明細見附件四。

4.公共綠地、景觀的養護。

5.清潔服務,包括物業共用部位、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等。

6.協助維護秩序,對車輛(包括自行車)停放進行管理。

7.協助做好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採取相應措施,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8.消防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9.負責編制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方案。

10.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約定對物業裝飾裝修提供服務。

11.對物業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應當及時告知、建議、勸阻,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12.制定預防火災、水災等應急突發事件的工作預案,明確妥善處置應急事件或急迫性維修的具體內容。

13.設立服務監督電話,並在物業區域內公示。

14.其他服務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部分 物業服務標準

第四條 乙方按照雙方約定的物業服務標準(見附件五)提供服務。

雙方約定的住宅物業的服務標準不得低於《住宅物業服務等級規範(一級)(試行)》中規定的相應要求。

第四部分 物業服務期限

第五條 物業服務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五部分 物業服務相關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區域物業服務收費方式為:[包乾制][酬金制]

第七條 包乾制

1.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別墅]: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會所]: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物業: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實行包乾制的,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乙方不得以虧損為由要求增加費用、降低服務標準或減少服務專案。

3.乙方應當定期向業主公佈公共服務收支情況。

第八條 酬金制

1.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廠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6

物業服務合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名稱: 業主大會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名稱:

物業管理資質等級證書編號: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選聘(或續聘)乙方為(物業名稱)提供物業管理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物業管理區域基本情況物業名稱:物業用途:座落:四至:佔地面積:總建築面積:委託管理的物業範圍及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二章物業服務內容第三條制定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使用者檔案與竣工驗收材料等;。

第四條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

第五條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設施裝置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

第六條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泵房、自行車棚、。

第七條公共區域的綠化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

第九條維護公共秩序,包括門崗服務、物業區域內巡查、。

第十條維持物業區域內車輛行駛秩序,對車輛停放進行管理,。

第十一條消防管理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裝置的維護管理,。

第十二條電梯、水泵的執行和日常維護管理,。

第十三條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第十四條其他委託事項(1);(2);(3)。

第三章物業服務質量第十五條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質量按以下第項執行:1.執行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釋出的《北京市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京國土房管物字[20__]950號)規定的標準一,即普通商品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

2.執行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釋出的《北京市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京國土房管物字[20__]950號)規定的標準二,即經濟適用房、直管和自管公房、危舊房改造回遷房管理服務標準;。

3.執行雙方約定的物業服務質量要求,具體為:

第四章物業服務費用第十六條(適用於政府指導價)物業服務費用執行政府指導價。

1.物業服務費由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向業主(或交費義務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築面積計算,房屋建築面積包括套內建築面積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其中,電梯、水泵執行維護費用價格為:;按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2.如政府釋出的指導價有調整,上述價格隨之調整。

3.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按照乙方與保險公司簽定的保險單和所交納的年保險費按照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乙方收費時,應將保險單和保險費發票公示。

第十七條(適用於市場調節價)物業服務費用實行市場調節價。

1.物業服務費由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向業主(或交費義務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築面積計算,房屋建築面積包括套內建築面積加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其中,電梯、水泵執行維護費用價格為:;按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2.物業服務支出包括以下部分:(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維護費用;(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維護費用;(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6)辦公費用;(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9)其它費用:;。

3.(適用於包乾制)物業服務費如需調整,由雙方協商確定。

4.(適用於酬金制)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費中提取%作為乙方的酬金。

5.(適用於酬金制)物業服務費如有節餘,則轉入下一年度物業服務費總額中;如物業服務費不足使用,乙方應提前告知甲方,並告知物業服務費不足的數額、原因和建議的補足方案,甲方應在合理的期限內對乙方提交的方案進行審查和作出決定。

6.(適用於酬金制)雙方約定聘請/不聘請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進行審計;聘請專業機構的費用由全體業主承擔,專業機構由雙方協商選定/(甲方選定、乙方選定)。

第十八條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從專項維修資金支出。

第十九條停車費用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1.露天車位:2.車庫車位(租用):;其中,物業管理服務費為:車庫車位(已出售):3. 4.第二十條乙方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費用另行收取,乙方制定的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收費價格應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第五章雙方權利義務第二十一條甲方權利義務1.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2.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情況;3.按照法規政策的規定決定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管理;4.(適用於酬金制)審查乙方提出的財務預算和決算;5.甲方應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向乙方移交或組織移交以下資料:(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裝置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2)設施裝置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檔案;(4)各專業部門驗收資料;(5)房屋和配套設施的產權歸屬資料;(6)物業管理所必須的其它資料。

6.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築面積物業管理用房,管理用房位置:。

管理用房按以下方式使用:(1)乙方無償使用;(2)。

7.當業主和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時,督促其交納。

8.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遺留問題:(1);(2)

9.協助乙方作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管理工作。

10.其他:。

第二十二條甲方的業主委員會作為執行機構,具有以下權利義務:1.在業主大會閉會期間,根據業主大會的授權代表業主大會行使基於本合同擁有的權利,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按照法規政策的規定必須由業主大會決議的除外)

2.監督和協助乙方履行物業服務合同;3.組織物業的交接驗收;4.督促全體業主遵守《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5.督促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限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用;6.如實向業主大會報告物業管理的實施情況;7.其他:。

第二十三條乙方權利義務1.根據甲方的授權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在本物業區域內提供物業管理服務;2.有權要求甲方、業主委員會、業主及物業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務行為;3.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4.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制度的行為,有權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勸阻、制止、等措施;5.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物業的整體管理委託給第三方;6.每年度向甲方報告物業管理服務實施情況;7.(適用於酬金制)向甲方或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不少於一次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當甲方或業主對公佈的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提出質詢時,應及時答覆。

8.本合同終止時,應移交物業管理權,撤出本物業,協助甲方作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後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專項維修資金及帳目、。

9.其他:。

第六章合同期限第二十四條委託管理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七章合同解除和終止的約定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期滿,甲方決定不委託乙方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決定不再接受委託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期滿,甲方沒有將續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見通知乙方,且沒有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乙方繼續管理的,視為此合同自動延續。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終止後,在新的物業管理企業接管本物業專案之前,乙方應當應甲方的要求暫時(一般不超過三個月)繼續為甲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甲方業主(或交費義務人)也應繼續交納相應的物業服務費用。

第二十八條其他條款。

第八章違約責任第二十九條因甲方違約導致乙方不能提供約定服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且嚴重違約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乙方未能按照約定提供服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嚴重違約的,甲方經業主大會持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權的業主通過後有權解除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一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二條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繳費用萬分之加收違約金。

第三十三條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由於解除合同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四條乙方在合同終止後,不移交物業管理權,不撤出本物業和移交管理用房及有關檔案資料等,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委託期限內平均物業管理年度費用_________‰的違約金,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五條為維護公眾、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洩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情況,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六條其他條款

第九章附則第三十七條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_________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但業主拖欠物業服務費用的,乙方可以直接按照有關規定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第四十條本合同自起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代表人:(業主委員會)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廠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7

甲方:湖北___公司

乙方:武漢_物業管理顧問有限責任公司

為了持續保障服務品質,創造出清潔、安全、優美的工作環境,達到專業的物業服務水平,甲方將辦公區日常清潔保養、保安服務工作發包給乙方,乙方將以專業服務技術和公司信譽承擔環境清潔、安全保衛的全方位服務。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經過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以下合同條款,以規範雙方義務、保障雙方權益。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專案名稱:湖北__公司

物業型別:辦公區保安、保潔服務

座落位置:武漢市__×大道_號

總用地面積:約3000平方米

第二章 承包服務內容

乙方全面承包甲方在管專案辦公區公共區域、辦公室地面、辦公桌椅、窗臺玻璃、公共設施的日常清潔。辦公區24小時保安服務工作。

第三章 承包方式

甲方按本合同第五章支付乙方費用,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擔任何費用,乙方負責的日常清潔、保安服務工作所發生的所有人工、材料及其他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章 承包範圍及服務標準

乙方承包日常清潔保養及保安工作的範圍及服務標準按投標書承諾的標準和服務內容

執行。公共部位日常服務範圍及要求和服務工作考核表以及考核方式按規範管理實施細則執行。

第五章 承包費用

根據乙方為甲方日常清潔保養、保安服務的服務內容和範圍,每月服務費用為人民幣¥1__元(大寫:人民幣__ 整),此費用為閉口包乾價。

第六章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將物業內外屬於甲方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所有公用部位、場所、場地的日常清潔保養、保安服務工作發包給乙方承擔。

2、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制訂有關衛生守則,保安管理守則、做好宣傳工作,引導專案業主遵守各項管理守則,共同維護室內外環境清潔衛生,安全管理規定。

3、根據需要在樓宇內外設定適量的廢物箱、菸灰筒及明顯標誌。

4、根據清潔質量日查表,發現不合格的,按照《規範管理實施細則》對乙方進行處罰。

5、負責免費提供乙方的清潔用水、用電和工具存放間,保安備勤室便於乙方的操作和管理,但乙方之工具等財產的安全由乙方自己負責。

6、收到乙方按合同所規定的物業服務費發票後,並且在甲方書面確認滿意乙方上一個月的物業服務工作後,於每月15日前支付上一個月的費用給乙方,物業服務費的支付方式為銀行轉帳支票。甲方如不能按約支付上述費用,按應付未付部分每天0.03%支付違約金(因乙方服務不能獲得甲方滿意或甲方按清潔扣款標準扣除違約金的,不受此款約束)。

7、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紀律和制度,在甲方對乙方進行相應考核中,如乙方違反甲方的各項紀律和制度甲方可以按照甲方的規定對乙方進行相應的處罰。乙方物業服務不能達到合同約定的標準並經甲方要求拒不整改或兩次整改不到位的;或者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各項規定致使發生嚴重後果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並相應扣減服務費、要求乙方賠償損失等。

第七章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及乙方註冊地、本合同履行地的有關勞動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合法用工。

2、乙方應為其派到甲方工作的人員辦理合法的勞動用工手續,並將相關資料報甲方備

案。

3、乙方必須選派素質較高,服務態度好的經培訓的員工進駐專案工作,乙方選派的保潔員工、保安員要保持相對的穩定性,如需要適當調動,必須經甲方同意後,方可調動。服飾(自備)統一,佩戴工牌,接受客戶對工作的監督,以提高服務質量,並教育員工嚴格遵守專案內的安全保衛等各項規章制度。

4、乙方應向乙方員工按時足額發放工資、獎金及法定福利。

5、乙方派出的人員,按合同所規定的服務範圍和標準,必須做到文明操作,保質、保量,不擅自進出與服務範圍不相關的場所(經甲方相關人員同意的除外)。

6、乙方要在工作中採取必需的一切安全防護措施以保障乙方員工的勞動安全。

7、乙方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生事故或做出違法行為,其後果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給甲方或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

8、乙方對自己員工的安全負責,乙方負責購買第三者責任保險,並嚴格管理所屬人員在清潔工作時愛護物業的各種財物。

9、乙方必須嚴格管理所屬人員,教育所屬人員嚴格遵守有關安全作業規定,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有效上崗證(包括特殊作業人員操作上崗證),如有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10、乙方必須保證所提供的全部資料和資訊是真實可靠的,由於乙方提供虛假資訊和資料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如果乙方所提供的資料中含有虛假資料,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當一個月保潔費用的違約金。

11、乙方必須及時合理地解決與乙方員工的勞動糾紛,因乙方與其員工的勞動糾紛影響到甲方正常工作及本合同正常履行時,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2、因乙方在其員工的勞動糾紛影響到甲方正常工作及本合同正常履行時,每發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1000.00元(大寫:人民幣 壹仟元整)的違約金,甲方可自行在支付給乙方的任何一筆款項中扣除該違約金,若扣除不足時,甲方可向乙方另行索賠。

13、乙方必須按照合同附件規定的考核專案,制定和接受各項相應工作計劃,甲方根據計劃實施監督檢查。

14、如遇相關部門和機構的衛生檢查,被認為承包範圍不符合衛生標準要求,或受罰款時,責任和款項由乙方承擔。

15、為確保工作質量,乙方需確保現場清潔裝置的正常使用;嚴禁使用有損環境和物業的藥劑、清潔劑;乙方末經甲方許可,不得外借清潔裝置及工具。

16、如發生突發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漏水、管道堵塞),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後1小時內安排充足的人員參加突擊搶險清潔的工作,以確保物業能正常使用。

第八章 人員安排

1、乙方按合同所定派出經專業培訓的服務員工共7名作為該專案物業服務專職人員。其中:保潔員3人、保安員4人

2、乙方還需向甲方提供當日員工崗位安排表以便甲方檢查。

3、乙方管理人員不定時地抽查該專案服務區域內服務質量,根據提供服務標準的要求,對員工進行業務、技術培訓。加強物業服務意識理念的培訓,配合甲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並指定專案負責人為承包專案的執行人。乙方專案執行人不配合甲方工作時,甲方有權要求更換。

第九章 其他事項

1、乙方每月應向甲方提供合同中由甲方所付款項的各項清潔用品的清單,以便甲方對所付款項的檢控。

2、甲乙雙方保持定期共同商討有關工作問題,確保和提高日常物業服務水準。經甲方要求,乙方應當在三日內安排時間派員與甲方商討工作問題。

3、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如需中途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提出終止方應向另一方支付相當於一個月物業服務費用的違約金。

4、乙方及其員工在進行本合同範圍內的物業服務工作時,必須遵守有關安全作業規定,一旦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如受甲方指派,乙方人員仍必須遵守安全規則,否則後果自負,甲方不承擔責任。

5、乙方不得轉包本合同業務,不得將合同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6、乙方的投標檔案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含投標計劃書。

7、本合同有效期自20_年9月1日起至20_年8月31日止。

8、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補充。

9、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物業專案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10、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章 附件

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包括下列各項:

(1) 保潔預算單(附件一)

(2) 清潔人員配備表及工作職責(附件二)

(3) 清潔質量標準(附件三)

(4) 規範管理實施細則(日查表) (附件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廠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8

代表人:

地址;

聯絡電話:________

受委託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型別:住宅及配套設施

座落位置:北京市海淀區永泰莊北路甲19號

佔地面積: 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

第一條根據《怡清園業主公約》、《怡清園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及有關法律、法規,怡清園業主委員會委託________公司為怡清園小區提供物業服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受託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區域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遵守本合同約定。

第二條 委託服務的事項

受託方應提供以下服務:

1、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包括:樓蓋、屋頂、外牆、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等;

2、共用設施、裝置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執行管理,包括:道路、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泵房、自行車棚、停車場、汙水管、共用照明、供暖鍋爐房、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門禁、電梯等;

3、公共綠地的養護與管理;

4、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垃圾的處理等;

5、小區內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維護;

6、用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等手段維持公共秩序,阻止可疑之人進入本小區,將在本小區內作案的犯罪嫌疑人送有司查辦;

7、保管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8、按北京市政府有關規定代收、代繳水電等費用;

9、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根情節輕重採取規勸、制止(限於緊急狀態且不得使用器械)、向業主委員會報告、向法院起訴等必要措施;

10、其他通常應當由物業服務公司提供的小區公共服務,如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書面告知有關限制條件,並負責監督。

受託方可以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或服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嫁給第三方。

受託方不履行上述某項義務或提前終止合同給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賠償。

第三條 服務收費標準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向受託方交納以下費用:

1、保潔費(含化糞池清掏費和垃圾清運費),由受託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元收取;

2、保安費,由受託方按每套住宅每季 _元收取;

3、小區綠化費,由受託方按每套住宅每季 _元收取;

4、門禁、監控、消防系統執行費公共照明費,由受託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元收取;

5、水泵費,由受託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元收取,無水泵的二、三號樓不收;

6、電梯費(含電梯檢驗費與電梯用電費),由受託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元收取,無電梯的二、三號樓不收;

7、公共設施維修費,由受託方按套內面積每平方米每季_元收取;

8、管理費(含營業稅與物業服務公司的利潤),由受託方按套內面積每平方米每季 X元收取;

9、供暖費,由受託方按套內面積每平方米每個供暖年度 _ 元收取;

10、停車管理費,由受託方按地上每車每季 _元、地下每車每季 _元收取;停車場地使用費,由受託方按地上每車每季_元、地下每車每季X_收取;臨時停車,每次逗留時間不超過2小時的來客免收,超過2小時的按地上每車每小時 1 元、地下每車半小時1元收取管理費,超過半小時算一小時,不足半小時不算,大型車輛加倍。

商鋪的管理費、暖氣費按套內面積收取。第1-6項收費按每100平米套內面積折算為一戶,電梯費暫不收取。如商鋪需要經常性地使用電梯,須事先與業主委員會商定電梯費價格。

第四條 交費辦法

上述第1-7項收費及第9項供暖費、第10項車輛管理費應與受託方完成相關任務的支出(含提供相關勞務的工人工資)相符,多餘部分受託方應交給業主委員會,歸全體業主共有。停車場地使用費應於收費後按季交給產權人或共同產權人(由業主委員會代表)。受託方的利潤與受託方管理層的工資只能從管理費中提取。

管理費於提供服務後按季交納,暖氣費按供暖年度預交,其他費用均按季預交。相關服務開始提供滿一月後尚未交納的,受託方可以在公告欄公示催交。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費或由物業代收、代交的費用逾期的,從享受服務滿一月之日起受託方可以加收滯納金:逾期的第一個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一的滯納金;逾期的第二個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從逾期的第三個月起,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三的滯納金。

第五條 家庭服務

受託方應於本合同生效後一週內製定各種家庭維修服務的收費標準(維修輔助材料如螺絲、釘子、凝結劑等包括在維修服務費內)與保證修理質量的時間,報業主委員會備案後公佈。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裝置的維修、養護在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提出委託時,受託方必須接受委託並按公佈的標準收費;在保質時間內出現修理質量問題的,受託方應當免費返修。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裝置的維修需要的主要材料使用者可自行購買,如需受託方提供則應先跟使用者就材料價格達成一致意見。

第六條 服務標準

受託方的服務質量應達到下列要求:

1、房屋及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和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排除,建立維修服務回訪制度,每年進行年檢並儲存大、中、小修的相關記錄,保證裝置的正常執行。

2、保潔服務:居住區域的道路、樓梯每天清掃一次,垃圾每天清運一次,及時清理居住區內公共場所的廢棄物,及時清掃積水和積雪,及時組織清理亂堆放的物品、亂張貼的宣傳品。

3、保安服務:24小時專人值守,進行日常巡查,對火警事故、交通事故、治安事件以及其它緊急情況有處理預案並於事發時及時處理,配合派出所處理區內的違法現象,不得對業主及其家屬使用暴力,對來犯外人使用暴力時不得超出正當防衛限度。

4、綠化管理:綠地無雜物,基本無裸露土地,草木修剪及時,無明顯枯枝及病蟲害現象。

5、消防管理:建立消防責任制,定期進行消防訓練,定期巡查、檢修消防裝置,保證消防裝置完好並有明顯標誌。

6、車輛管理:車輛停放有序,設有專人負責看管,對區內停放車輛的人為損傷與區內停放車輛的失竊負補充責任(就侵權人或保險公司賠償後剩餘的損失負責)。

7、裝修管理:監督業主和施工單位遵照有關規定進行裝修並對裝修過程進行監控。

8、檔案資料管理:設專人管理,建立檔案資料管理辦法,並對物業基礎資料和業主入住後的相關資料統一管理。

9、急修:12小時內完成,及時率達95%以上;小修:72小時內完成,及時率達80%以上。

10、供暖:保證門窗長時間關閉的情況下頂樓北向房間氣溫不低於15度。

第七條 保障措施

為保證以上約定達到目的,委託方享有下列權利:

1、審定受託方制定的物業服務方案及需要業主與物業使用人遵守的各項規章制度;

2、檢查受託方管理、服務工作的執行情況;

3、審查受託方的費用支出情況(管理費除外)並在小區內公告;

4、按季(或按半年、按年,依群眾意見的強烈程度而定)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受託方工作的滿意程度進行民意測驗,民意測驗的樣本數不得低於100人。

委託方在享有上述權利的同時應履行如下義務:

1、在合同有效期內向受託方無償提供套內面積____平方米的物業管理用房(已提供);

2、向受託方提供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這些材料已由開發商交給受託方);

3、當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協助受託方催交;

4、協助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物業服務與收費遺留問題。

第八條 獎懲

受託方提供服務或進行管理應儘量做到服務及時、高效(質量)、節約、和善,使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受託方的服務與管理滿意。民意測驗將對本合同第二條、第四條規定的委託事項分別按及時、高效(質量)、節約、和善四個指標打分後取平均值。民意測驗對受託方的平均滿意率達到60%為受託方取得全部管理費的條件。平均滿意率每降低5個百分點,應扣減測驗前一季度和測驗後一季度的管理費各5%。平均滿意率不足40%,委託方可提前單方解除合同並免除負違約責任。平均滿意率超過80%,或平均滿意率超過70%且有明顯的通貨膨脹(10%以上),委託方應建議業主大會適當提高下一年度的管理費標準。

第九條 合同終止與合同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限為一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到期時,任何一方不願續約的,應當提前30天告知對方,否則視為同意本合同自動順延一年。但因服務質量太差導致業主與物業使用人抽樣調查平均滿意率低於40%而提前解除合同的,不受“提前告知”條款限制。

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受託方必須於10日內向委託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委託方應當採用公告催交、出具證明材料、出庭作證等方式協助受託方追收欠費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當交納的費用。

第十條附則

本合同草簽後需依《怡清園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規定進行公示,公示15天后無異議或異議者不足規定人數的,加蓋業主委員會印章,合同正式生效。

本合同雙方協商一致時可對合同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補充協議實質性地修改了合同條款的,需要完成《怡清園業主大會議事規則》規定的公示程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當向海澱區人民法院起訴。

委託方簽章: 受託方簽章:

廠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9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積極推行學校後勤服務社會化,根據即墨市教體局相關檔案規定,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甲方委託乙方對龍泉中學的部分物業(以下簡稱本物業)實施物業管理工作,並就物業服務工作的有關事宜,本著自願、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本協議。

一、乙方為甲方安排以下六名工作人員:保潔人員四人,保安人員一人,水電工一人,其具體工作及職責見以下條款;甲方按照每人每年18100.00元人民幣支付給乙方,具體支付方式由雙方協定。乙方應提供合法發票。

二、物業保潔服務範圍、標準及要求(乙方):

1. 學校樓內衛生間、接待室的衛生保潔。

2.牆壁、樓梯扶手、地面、尿池等確保時時潔淨(無汙跡,無垃圾,地面無水漬垃圾,牆面無蜘蛛網),滅蚊,蠅,蛆。

3.定期消毒,每季度對校內公共區域殺菌一次。

4.遇到衛生大掃除、會議或上級檢查要按學校安排及時完成衛生清掃任務。

5.由乙方安排四名保潔人員在工作日上班,按照雙方商定的時間和清潔次數進行工作。

三、保安(校警)人員職責及要求(乙方)

1. 文明執勤。上崗時必須身穿保安制服,按規定佩戴保安標誌和隨帶保安警具,儀容端莊,依法文明執勤、按章辦事、嚴格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2. 堅守崗位。在學生上、放學及就餐時段,保安要在學校規定的位置站崗執勤,嚴格堅守校門口及校園周邊動向,及時有效疏導交通,確保校門口及周邊暢通無阻。

執勤時間早6:40分——7:30(學生上學時間段)中午11:40——12:20下午4:30——4:50(放學時間)必須佩帶警械在校門口執勤,以保證校內師生安全。

3. 嚴格作息。保安人員要嚴格做到上班時段不空崗、不離崗、電話聯絡暢通,及時填寫交接班記錄。

4. 講好衛生。保安人員要保持值班室內乾淨整潔,做到節約用水用電,避免各類安全隱患的發生;同時要搞好大門口的衛生工作,如遇下雪天氣,及時清雪揚沙,確保師生上下班安全。

5.保安人員要聽從學校有關管理人員的指揮,要與傳達人員團結合作,密切配合,不得自以為是、鬧不團結。

6.由乙方安排一名保安人員在工作日上班。遇有重大活動,此保安也應上崗。

四、水電工職責(乙方):

1.由乙方安排水電工一名,在甲方有此類活時到校工作。

2.甲方需水電工時,需提前通知乙方或直接通知水電工;水電工應按甲方要求按時到校工作。

3.水電工應服從甲方所做的工作安排。不得以任何藉口不出工或不積極工作。.

五、甲方職責:

1.甲方應為乙方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環境和條件。

2.甲方應對乙方的工作給予必要的支援和指導。

3.應按雙方約定時間向乙方支付物業服務費。

六、違約責任

1.合同履行期間,物業公司必須按照學校要求配齊保安,對人員進行崗前培訓,統一著裝,衣著整潔,文明服務。

2.物業公司人員在服務過程中因態度惡劣引起師生不滿或造成惡劣影響的,校內領導在調查真相後有權責令物業公司換人。

3.物業公司人員在服務過程中造成校內物品設施損壞的按情節給予補償,有故意行為的按物品價格1.5-2倍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在簽訂合同期間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若確需要依法終止合同,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主動終止合同要給對方所造成的損失給予補償。

七、在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對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未約定的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九、本合同執行時間為20__年12月20日至20__年12月19日。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20__ 年12月 19 日

廠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10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絡電話:

傳真: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

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聯絡電話: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南寧市物業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委託乙方對辦公用房進行物業管理服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型別:

物業服務面積:

第二章 物業服務內容與質量標準

第二條 本專案物業服務的內容:

1、對本樓層內物業公共部分(包括公共門廳、公共走廊、公共樓梯間、衛生間等)及相關場地的維修、養護及管理;對樓層主體結構、承重結構的維護管理。

2、對辦公樓層物業共用設施裝置(包括供水、供電、供熱、供冷、電梯、消防安全監控設施、公共照明設施、樓層內各種標示牌、導示牌等)及相關場地的維修、養護及管理。

3、對本物業公共部分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水、汙水管道的疏通(包括本樓層公共走廊、電梯門廳、會議室的清潔衛生;會議室每週進行全面打掃、清潔一次,並實行辦公室電話預約即時打掃、清潔)。

4、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範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5、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第三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務包括以下事項:

1、無償服務包括:信件、報刊收發,搬運辦公物品等。

2、特約有償服務:提供有償服務的費用由甲乙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協商確定。

第四條 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負責物業的日常服務、管理工作,並委派有崗位資格證書的人員從事服務和管理工作。

第五條 乙方提供物業服務應達到以下約定的質量標準。

1、辦公室內走廊外觀、公共秩序維護及安全防範:

(1)外觀整潔、無汙跡。

(2)對物業服務區域範圍實行24小時保安執勤,對安全監控設施24小時監控。白天和晚上對物業服務區域至少進行巡查兩次以上。

2、物業共用部分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及管理:

(1) 每日巡查一次本物業管理範圍內的公共設施裝置,做好巡查記錄,需要維修時,屬於小修範圍的,及時組織修復;屬大、中修範圍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時編制維修、更新改造計劃和維修資金使用計劃,向甲方提出報告和建議,根據批覆組織維修或者更新改造。

(2) 每週全面檢查一次本辦公樓層共用部位的使用情況,需要維修時,及時編制維修計劃和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計劃,向甲方提出報告和建議,根據批覆組織維修。

(3) 設施裝置標誌齊全、規範,責任人明確;操作維護人員嚴格執行設施裝置操作規程及保養範圍;設施裝置執行正常;制定有各種裝置故障突發事件的應急方案。

(4) 本層辦公樓層及配套設施完好率98%,零修、急修及時率100%(零修:從接到報修到維修人員到場維修不超過30分鐘,急修:從接到報修到維修人員到場維修不超過15分鐘),維修工程質量合格率100%、回訪率100%、公共照明完好率99%,物業使用人滿意率90%。

3、清潔、保潔服務:

(1)公共區域每日清掃2次,並實行全天候保潔,垃圾清運每日1次。

(2)每週對垃圾桶進行衛生消毒滅菌1次;

(3)公共場地保持清潔,無紙屑、菸頭等廢棄物;

(4)對甲方辦公室的衛生每週進行打掃一次,如因乙方工作特殊情況,辦公室清潔工作可順延進行,但應及時通知甲方。在乙方為甲方辦公室做保潔期間,甲方應給予必要的配合,同時安排相關人員現場監督,避免因物品丟失或損壞引起的甲乙雙方扯皮糾紛,影響雙方合作關係。

4、綠化養護:對室內綠色植物進行養護服務。花盆外觀清潔,花草樹木長勢良好,無枯死植株及未清理的枯葉、落葉。定時施肥、澆水。

第六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質量應當達到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

第三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七條 物業服務價格按照上年度政府採購價格計費,物業服務費為 元/㎡·月,由甲方按物業服務面積按月向乙方支付。

甲方物業服務面積合計: ㎡。每月物業服務費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元),全年物業服務費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元)。

第八條 物業服務費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乙方管理服務人員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的日常維護與保養費用;

(3)物業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維護與保養費用;

(4)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清掃,雨、汙水管道的疏通費用;

(5)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費用;

(6)車輛進出、停放秩序管理費用;

(7)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維護、安全防範等事項的協助管理費用;

(8)乙方辦公費用;

(9)乙方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10)法定稅費;

(11)乙方的利潤。

第九條 單次金額在人民幣叄佰元(300元)以上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維修養護執行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支付標準按照面積的比例分攤執行。包括:中央空調維保費、電梯維保費、電梯年檢費、消防系統維保費、供水系統維保費。供電系統維保費、公共照明系統維保費、給排水系統維保費、發電機維保費、公共通道、道路維護費、外牆清洗費、垃圾處理費等。

第十條 下述單次金額在人民幣叄佰元(300元)以下的小修、更新專案費用由乙方支付:

(1)維修、更換照明燈、燈座、燈頭、照明開關、插座、線路。

(2)更換熔斷器,維修、更換斷路器、空氣開關。

(3)內、外牆面(含玻璃幕牆、牆體、地面、頂棚、天面)的小修補維修、更換水龍頭、沖水閥、供水管、排水軟管、地漏、洗手盆等衛生間設施。

(4)供電裝置、線路的小修、維護。

(5)電梯廳和公共走廊及消防通道的門窗修補、零配件更換。

第十一條 物業服務費按月繳納,甲方應在下月5日前繳納上月費用。交費方式為轉賬支付,乙方應於確認轉款到賬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開具正式發票並送交甲方。

第十二條 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設施裝置和公共性服務中所發生的水、電等“公共能耗費”,不屬於物業服務費列支的範圍,另行按其擁有的專有部分物業建築面積分攤。

第十三條 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乙方不得以虧損為由擅自增加費用、降低服務標準或減少服務專案。

第四章 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十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享有以下權利:

1、監督乙方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2、有權對乙方實施的物業服務行為提出意見和建議;

3、跟乙方協調相關物業管理事宜;

4、對乙方不當服務行為,有權要求限期整改;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甲方應履行的義務:

1、與乙方簽訂物業服務合同並按合同約定支付物業服務費;

2、甲方應配合和協助乙方進行物業的承接與驗收工作;

3、乙方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需臨時佔用、挖掘場地的,協助乙方做好相關物業使用人的思想工作,並協助乙方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

4、協助乙方履行本合同;

5、協調、配合乙方共同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相關遺留問題;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乙方享有以下權利:

1、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管理服務;

2、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取物業服務費及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費用;

3、接受物業使用人的委託,提供特約服務;

4、制止物業使用人違反《管理規約》的行為;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乙方應履行的義務:

1、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2、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應當達到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

3、接受甲方的監督;

4、及時受理、處理物業管理相關投訴;

5、協助做好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危險時,應採取緊急措施,並及時報警;

6、不得在處理物業管理事務的活動中侵犯甲方的合法權益;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五章 合同的期限、終止及解除

第十六條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但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物業專案因拆遷等原因滅失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

3、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按本合同履行義務,經甲方決定解除合同的;

4、因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物業管理活動無法正常開展,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

第十八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出現本合同約定的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形,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合同自書面通知送達對方15日後解除。合同提前解除的,甲乙雙方應在合同解除之日起15日內完成交接事項。在辦理交接期間,乙方應維護本物業管理區域正常生活秩序,甲方應督促物業使用人向乙方支付交接期間的物業服務費。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導致乙方無法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服務質量標準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合理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由甲方按當月服務費額5%的標準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條 乙方提供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服務質量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內改進,乙方未能改進的,由乙方按當月服務費額5%的標準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一條 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情形,單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應按本合同標的額的5%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標準和其他相關費用標準的,甲方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

第二十三條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由於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服務標準的;

2、非乙方責任或不可抗力導致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服務標準的;

3、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需要且事先已告知甲方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裝置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4、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裝置執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5、非乙方責任出現停止供水、供電、供氣、通訊及其他共用設施裝置停止執行造成損失的。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如有附件,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或南寧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授權代表人簽字:

或授權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廠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1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聯絡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就瀋陽市豐豐源商貿中心(大西農貿市場)物業管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瀋陽市豐豐源商貿中心(天壇市場) 區 號的攤床出租給乙方經營,攤床面積為 平方米。經營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以每平方米每月0.8元的標準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每年物業費收取為上打租一次性交齊,具體收費時間另行通知。如不按期繳納超出一天,甲方向乙方收取10%的滯納金,超出兩個月後,甲方有權收回床位,另行招商。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非經營性(公共部位)照明、衛生等設施,並負責對市場衛生、安全和經營秩序的管理,並按有關規定收取適當的費用,為乙方創造良好的經營環境,保證乙方的正常經營。

四、甲方必須實行嚴格管理,樹立為業戶服務的思想、盡職盡責、辦事公正、廉潔自律、嚴禁向業戶吃、拿、卡、要,乙方有權對甲方工作人員的工作進行監督。

五、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認真遵守《消防法》、《稅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國家有關政策、法律、法規、守法經營。

2、乙方須按照農貿大廳的管理規定辦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及經營必須的相關證件,如乙方有違規、違法行為,責任自負。

3、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按月繳納自用水、電費,按行業標準收費,按表計算。

4、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服從市場物業管理,嚴格按市場區域劃分經營商品。遵守甲方為確保市場安全和創造良好的經營環境所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否則,甲方有權對乙方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6、乙方必須按照規定經營,不準攤點越外、攤外設攤,否則甲方將按規定進行處罰。

7、乙方不能隨意改動或破壞檔口及市場內的公共設施,如有改動應徵得甲方同意,否則,將視情節輕重予以經濟處罰,嚴重者清除市場。在承租期內,除承租的檔口外,其它檔口未經甲方允許不準擅自佔用、出租、轉讓。

8、乙方不準經營易燃易爆及市場內禁止經營的商品,不得在場內進行娛樂活動(如打撲克、麻將、下棋、玩球等)及打架、鬥毆、妨礙市場經營行為。

9、乙方要加強消防意識,經營期間乙方不慎失火或經營管理不當,造成人身財產及其它損失的乙方負全部責任。乙方在大廳內經營期間,甲方要求乙方自行辦理人身財產保險,否則後果自負。

10、為了保持市場的整體形象協調一致,乙方不許私自在市場內掛彩燈、彩旗、條幅、宣傳畫、張貼不乾膠各種字型。按時繳納工商、地稅等部門的相關費用,公平交易、貨真價實、童叟無欺。

11、乙方在經營中必須搞好攤位衛生,必須將所經營的食品,按衛生防疫部門的要求,墊高距離地面20釐米以上。乙方每天應把攤位經營中存放的垃圾放在自己的攤床內,中午或晚上倒入公共垃圾桶內,嚴禁攤外隨手丟棄或將菜葉、肉渣、貝殼、汙水等廢棄物品倒入水池和廁所內。食品加工的業主需在甲方同意後,自行安裝排煙設施,對未達到排煙標準的業戶,甲方有權對其進行停業整改,直至達到排放標準為止。

12、嚴禁大廳內使用明火或電爐子取暖,嚴禁使用電飯鍋、電磁爐、煤氣罐等。

13、禁止一切車輛(自行車、電動車、倒騎驢等)進入大廳。嚴禁在大廳內給電瓶充電。

14、大廳內嚴禁私拉亂扯各種電線,超負荷用電。嚴禁使用可燃材料燈罩、燈具,保險絲必須與額定標準匹配。每日下班前熄燈,切掉各種電源。

15、消防通道嚴禁堆放任何物品。

16、乙方在經營中如遇特殊情況無法正常經營的,必須事先與甲方溝通,協商處理辦法。如乙方私自不經營滿一個月以上,甲方有權在公安部門監督下將貨物移送它處,視為乙方廢棄物品處理並收回攤位使用權,不退還乙方任何費用。根據市

場的經營情況,甲方有權對市場內的空床位更換經營品種,乙方無權干涉。

17、乙方在經營期間第一次違反本合同條款時,甲方對乙方進行批評,並以書面形式將此事在大廳公示欄中公式一個月。乙方在經營期間第二次違反本合同條款時,甲方責成乙方寫書面檢查,乙方向甲方交納適當的保證金,一年內不在違反,保證金退還。乙方在一年內三次違反本合同條款時,甲方不退還乙方保證金並取消乙方在大廳內的經營資格,清除大廳,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當市場遇到不可抗力因素而中斷合同,雙方互不承擔任何責任和損失,如遇國家政策需要,甲、乙雙方均應無條件服從政府安排。如遇政府拆遷,按拆遷相關政策辦理。如甲方人為原因或乙方人為原因造成的損失,誰造成的,誰承擔全部責任。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廠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12

業主、使用人(甲方): 物 業 公 司(乙方) :

合同雙方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吉林市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物業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物業服務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 市 船營 區 (街道)號

佔地面積: 3000 平方米

物業型別:

第二章 物業服務內容

1 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裝置機房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裝置(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供暖管線、加壓供水裝置、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執行服務。

3. 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 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衛生清潔、垃圾的收集、清運。

5. 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6. 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7. 社群文化娛樂活動。

8. 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9. 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服務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章 物業服務合同期限

本合同管理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

2. 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

3. 按照法規、政策的規定決定共用部位公用設施裝置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管理;

4. 當業主和使用人不按規定繳納物業服務費時督促其繳納;業主入戶後不論是否入住,都要足額繳納物業費;

5. 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管理工作。

第五章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根據甲方的授權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在物業區域內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2. 有權要求甲方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務行為;

3. 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

4.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物業管理制度的行為,有權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勸阻等措施。

第六章 違約責任

1.因甲方違約導致乙方不能提供約定服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且嚴重違約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2. 乙方未能按照約定提供服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3.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4. 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繳費用千分之三加收違約金。逾期不交物業費的,視為甲方放棄物業公司對其服務。

5. 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影響對方支付違約金;由於解除合同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6.為維護公眾、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的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洩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情況,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七章 附 則

1.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六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吉林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5.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6.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及各執一份。

7.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廠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13

上訴人(原審被告):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 出生: 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 職業: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董事長

上訴人因__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物業糾紛一案,不服__________人民法院(x8)北民初字第 號判決,現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

1.請求撤銷__________人民法院做出的(x8)北民初字第 號判決;

2.判令由被上訴人承擔本案的全部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

一、原判決認定事實不清並有誤

(一)原判決“本院認為,原告與被告簽訂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合法有效”,並以此認為原審原被告之間存在物業服務管理,其認定事實錯誤。

1.《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應當載明下列主要內容:“……(四)物業管理服務標準;(五)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六)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期限……。”

上訴人與被上訴人之間雖然簽訂了物業服務合同,但是合同中既沒有明確服務標準、服務費用,也沒有約定服務起始時間,事後雙方也沒有任何補充約定。也就是說,合同最根本的條款不具備,合同內容根本就不具備應有的法律效力。

2.事實上,被上訴人佰翰物業公司自始至終根本就沒有對業主提供物業服務,其根本就沒有開始服務,更談不上退出的問題。佰翰物業公司與開發商博德房地產公司同屬一個法人代表,其在小區內的工作只是開發商售後服務。佰翰物業公司只是在業主入住的時候,利用其強勢地位迫使業主預交半年物業費(含電梯),而其與業主之間根本就沒有交納物業費及服務開始時間的約定,也沒有提供相應的物業服務,其收費屬於無權收費,應該予以返還給上訴人。

3. 《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住宅物業的建設單位,應當通過招投標的方式選聘具有相應資質的物業服務企業;投標人少於3個或者住宅規模較小的,經物業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可以採用協議方式選聘具有相應資質的物業服務企業。”被上訴人佰翰物業的進駐既沒有通過投標方式,也沒有通過經行政部門批准採取協議的方式,顯然違法。

同時《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第42條規定“物業管理服務企業應當自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簽訂之日起十五日內,將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報物業管理專案所在地的區、縣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即佰翰物業公司進駐小區,必須向所在地河北區物業辦公室辦理備案手續,而事實上,佰翰物業根本就沒有在物業辦備案,其根本就不具備進駐小區服務資格,更談不上收費權。

4.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在辦理物業承接驗收手續時,建設單位應當向物業服務企業移交下列資料:(一)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裝置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二)設施裝置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三)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檔案;(四)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終止時將上述資料移交給業主委員會。”但是,到今日為止,被上訴人仍然未向本小區業主會移交上述大部分資料及設施(有河北區物業辦協調會記錄為證),沒有履行一個正常物業公司的義務。這也從另一個方面證明了,該物業公司的信用、責任心很有問題,其根本就沒有在小區進行物業管理服務的資格。

5.被上訴人在河北區法院起訴的幾十位業主,都是先前起訴開發商以啟動電梯的。而對於其他近三百戶未起訴開發商的業主,佰翰物業並沒有起訴。從此也能看出,佰翰物業顯然是和博德開發商相勾結,對先前起訴的業主們進行打擊報復。

(二)原審判決在錯判的同時,還出現多次計算錯誤,暴露了原審判決的及其隨意性!

1.物業費方面。上訴人入住時,被迫預交了含有電梯的半年物業費 ______ 元(0.7元/平米/月),而原審法院是按照0.5元的標準計算的,對於上訴人多出來的0.2元卻視而不見,即使按照錯判的結果,也給上訴人多計算了________元的物業費。原審法院顯然是在完全按照被上訴人的主張計算,絲毫沒有進行審查,其工作態度和職業道德難以令人信服。

2.案件受理費翻倍計算。原審判決判定案件受理費50元由雙方分擔,而原審被告收到的原審原告起訴狀副本上明明寫著的是案件受理費25元!

二、原判決缺乏法律依據,適用法律錯誤

1.上訴人購買的是帶有電梯的房屋,簽訂的合同也是含有電梯的合同,上訴人從來沒有與佰翰物業之前簽訂不含電梯的服務合同,而原審法院認為“上訴人應按其房屋的建築面積每月按每平米0.5元向被反訴人交納物業費”沒有法律依據。被上訴人提交的天津市河北區物價局北價發(x5)25號檔案規定的服務費也只是一個指導標準,不具備強制力。現實中,許多小區是按照0.3元收取,甚至還有更低的,物價局並不強制。而原審河北區法院憑什麼就按照0.5元的標準計算?更何況小區許多配套還不到位!如果按照河北區法院的思維,咱們國家的《民法典》就形同虛設了,國家頒佈一個指導價就可以了!

2.原審判決的法律依據是《民法典》第八條、第六十條和第九十三條,上訴人認為,原審判決純粹是在濫用法律,理由如下:

《民法典》第八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而本案物業公司進駐違法,物業合同也根本沒有備案,所以合同根本就沒有應有的效力。

《民法典》第六十條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而本案涉及的物業合同根本就沒有約定物業費和合同起止時間,根本就無法按照約定全面履行!

《民法典》第九十三條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本案物業合同雙方當事人根本就沒有協商一致,也沒有約定合同解除的條件,根本就談不上合同解除的問題。

由上所知,原審判決引用的法律依據顯然是隨意引用,強詞奪理,無中生有。

3.《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物業管理服務企業享有下列權利:……(二)依照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

在法律適用上,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作為專門規定物業管理的行政特別法規,《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作為地方法規,在沒有違背《民法典》強制規定的同時,其效力顯然要高於《民法典》,這是法律常識!原審判決顯然違背了兩個專門物業法規的規定。

由以上法律法規規定得知,無論是《民法典》,還是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物業服務合同的雙方必須按照雙方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而被上訴人佰翰物業公司與上訴人之間根本就沒有物業費收取標準的約定,原審法院任意擴大解釋雙方簽訂的合同,並依此判決,顯然是濫用法律,適用法律錯誤。

綜上所述,上訴人與被上訴人之間的合同約定不明,缺乏主要關鍵條款;同時,被上訴人__________物業公司既缺乏服務資格,也沒有提供相應服務。而原審法院完全置法律與事實於不顧,僅憑一紙缺乏法律約束力的合同,判決本人承擔物業服務費用,實在是濫用權力,枉法裁判。故此,上訴人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七條之規定,向貴院提起上訴,望能本著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則,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給予公正的判決。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上訴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廠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14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

(物業名稱)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1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型別:辦公居住物業

坐落位置:

佔地面積:

建築面積:

第二條 物業管理內容

1、保潔

(1) 公共保潔

a、 公區域院內及外圍衛生、南北生活區院內衛生

b.人員編制: 1人

c、.保潔標準:(見附件)

(2)樓宇保潔

a. 1、主樓1-6層 9-14層走廊、衛生間、牆面玻璃及地面衛生; 7-8樓電梯口; 15-16層 地面及電梯間及樓面平臺衛生 ;電梯、安全通道及消防通道衛生 ;一樓室外平臺及兩側通道

2、綜合樓兩側樓梯、2-4樓走廊衛生間及玻璃衛生

3、群樓兩側樓梯、二樓衛生間及走廊、平臺衛生

b、人員編制主樓4人、綜合樓及群樓2人

c、保潔標準(見附件)

2.綠化

(1) 綠化範圍:辦公及外圍區域、生活區域的草坪及樹木管理

(2)人員編制:2人

(3)綠化標準:(見附件)

3.保衛

(1) 保衛範圍:生活區域的安全及公共交通秩序

(2) 人員編制:3人

(3) 工作標(4) 準:(見附件)

4. 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乙方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 室外保潔:

(2)室外保潔:

(3)交通秩序:

(4)綠化:

(5) 保安:

(6)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

第4條 委託物業管理承包經營、自負盈虧形式

費用包括:1、工資及福利費、管理費用、稅費

2、保潔工具、保潔用品及勞服用品

3、保安器械及勞服用品

4、綠化工具及勞服用品

第五條 物業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六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本物業的委託物業管理費用為(大寫) (小寫) 。

第七條 委託物業管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第八條 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及辦公區域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平方米)

(3)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4)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5) 如有重大活動有權支配乙方人員,乙方人員必須服從安排;

(6) 對乙方人員有有任免權,如出現一個月內同一員工連續投訴三次有權要求換人

(7)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的關係;

(8)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2.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定期向甲方報送財務報表公佈管理費支出帳目;

(4)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專案,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5)乙方須本著高效、精幹的原則在本物業設定管理機構和人員;

(6)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9)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0)開展卓有成效的社群便民服務工作;

(11)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八條 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為準。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期滿前三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颱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招標書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3.本合同正式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4.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可提請物業管理部門調解,或訴至人民法院。

5.

6.

甲方(蓋章):_____         乙方(蓋章):_____

代表(簽名):_____         代表(簽名):_____

時間:___年___月___日

廠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15

甲 方:

乙 方: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山河源墅住宅小區提供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山河源墅

物業型別 :高檔別墅及高層住宅物業(國家二級服務標準)

坐落位置 :新欣南大道以西、陽光大道以南

建築面積: 約41萬平方米

第二章 服務內容與質量

第二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二、物業共用設施裝置的執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三、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汙水管道的疏通;

四、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五、車輛停放管理;

六、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範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七、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八、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第三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務包括以下事項:

1、提供特約無償服務(見附件一)

2、提供特約有償服務(見附件二)

3、其他增值服務。

第四條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前期物業管理別墅服務質量標準,操作細節)。

第五條 單個業主可委託乙方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務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

一、物業服務收費標準:

1、高層:1.3元/㎡/月;

2、公寓:1.5元/㎡/月;

3、庭墅:1元/㎡/月

4、雙拼、聯排、疊墅:1.8元/㎡/月;5、商業物業:臨街商鋪1.50元/月·平方米;

最終以新餘市物價局核定為準。

二、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養護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培植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法定稅費;

9、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並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達到前期物業管理(山河源墅)服務質量標準及操作細節。

第七條 1、業主應於入夥之日起預繳1年物業服務費、裝修履約金(雙拼、 聯排、疊墅3000元/戶,其他戶型1000元/戶)、裝修垃圾清運費按3.5元/平方米(拆牆按面積另收每平方米30元))。裝修履約金於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將房屋裝修完畢,屬無違章裝修的,入住後三個月,經乙方驗收合格後退還給業主。

2、業主與物業使用人商定物業服務費用由物業使用人承擔交納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3、物業服務費交費方式:在本管理區域內,自甲方正式通知業主辦理交房手續的次月起,由業主向乙方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業主應在辦理首次入夥之前交清第一年的物業服務費用,以後按年或按半年收取一次。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每年或半年首月十日前履行交納義務,逾期交納每日加收千分之三的滯納金。

4、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交房前如需要乙方提供前期物業服務工作,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方式進行。

第四章 物業的經營與管理

第八條 停車場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一、停車車位費

1、公共停車部位:電動車:30元/月·輛﹙含充電電費﹚、摩托車15元/月·輛;

2、臨時小車停車費:針對1#酒店公寓地下車庫及小區地面公共停車位,3小時外每車收5元,過夜每車收10元;

3、業主專屬車位(車庫)停車服務費30元/月·輛;參照新餘市同等物業收費標準,報新餘市物價局審批後執行。

二、乙方應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管理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管理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九條 開辦費及補貼

1、為保證乙方的順利接管,甲方同意按照配置物資裝備清單給乙方購置到位;(見附件三),開辦物質歸屬權歸全體業主所有。開辦物質裝備報甲方審批,根據配置情況購置到位交給乙方。

2、根據“山河源墅”高階住宅特殊性,服務標準達到國家二級標準,考慮交房存在一定空置房等綜合因素,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從20xx年元月到20xx年12月整個專案一次性補貼三年費用:第一年補貼60萬元整(人民幣陸拾萬元整),第二年補貼50萬元整(人民幣伍十萬元整),第三年補貼40萬元整(人民幣肆拾萬元整),補貼費用按季度支付,補貼節餘歸乙方所有,不足由乙方承擔。甲方有處罰權力,處罰根據業主考評及按附件規範配置人員、崗位,並按所制定執行標準執行管理執行是否到位,處罰單可在補貼中扣除。交房後售樓部,樣板房及甲方要求配置人員工資由甲方承擔。

3、為保證服務質量,打造專案高檔物業形象,甲方對乙方採取實施每月考核累積“基金”方式管理,對乙方在物業服務中不同階段進行考評,主要以“業主滿意度調查表”(表格見附件四)進行考核,具體實施辦法為:

1)小區入夥後分片區域以小組為單位,每月以業主滿意率考評考核扣罰物業費累積物業基金;

2)各片區區域按收回業主滿意度調查表比例核算確定扣罰物業費累積物業基金;

3)考評分以80分為基礎,每月業主滿意率考評分80分及以上,不扣罰物業費累積基金,80分以下按0.02元/分每平米進行扣罰物業費累積基金;

4)物業基金將申請專用賬戶由甲、乙雙方共同管理,物業基金主要用於發展提升乙方物業經營管理;物業基金建立後,乙方要啟用需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雙方認可方可啟用物業基金。

第十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甲乙雙方各派2人對以下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等進行查驗:

1、共用部位:物業管理區域內屬全體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房屋承重結構、主體結構、室外牆面、屋面、住宅大堂、公共門廊(走道)、架空走廊、樓梯間、水電及通訊用房、管理用房、消防用房和電梯間等部位。

2、公用設施裝置:物業管理區域內屬全體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綠地、水箱及供水設施、給排水管道、化糞池、電視通訊線路、宣傳欄、電梯、照明系統、消防系統、避雷裝置、裝置用房、管理用房、公共停車場和監控設施等裝置。

3、綠化移交由雙方進行核定後交予乙方維護保養,第一年自然死亡由甲方負責更換,一年內非自然死亡及一年後死亡的由乙方負責更換同規格植物。

第十一條 乙方按政府相關部門的竣工驗收報告及專案現狀進行接管驗收,甲乙雙方確認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接管驗收後,在保修期範圍內,存在質量問題, 乙方以工作聯絡函方式要求相關單位在合理期限內進行整改。如施工單位未在限期時間內返修整改, 乙方應以工作聯絡函方式要求甲方責令整改。或甲方委託乙方維修,維修費用全部由甲方支付。

第十二條 對於本合同簽訂後承接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甲乙雙方應按照前條規定進行查驗並辦理移交手續,作為界定各自在開發建設和物業管理方面承擔責任的依據。

第十三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裝置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裝置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檔案;

4、業主資料和產權資料及物業管理所必須的其他資料。

第十四條 甲方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相關的驗收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由物業公司管理,執行,如物業在執行中需要甲方協助,甲方應全力支援配合。

第十五條 乙方實行包乾制管理模式,自負盈虧。乙方對於專案現場工作人員的管理全部實行區域承包制管理,以附件約定執行並按區域進行目標考核(詳情見附件五)

在交房過程中一個月內,由業主與乙方共同查驗到業主自用部位存在遺漏問題,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處理,並對問題進行跟蹤,逾期由物業負責處理。

第五章 物業的使用與維護

第十六條 業主大會成立前,乙方應配合甲方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裝置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務時,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給予必要配合。

乙方可採取規勸、公示、 糾正 、責令恢復原狀、向政府主管部門報告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臨時規約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

第十七條 乙方應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第十八條 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和甲方的同意。

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十九條 乙方與裝飾裝修房屋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簽訂書面的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就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等事項進行約定,並事先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第二十條 甲方交房前30天按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臨時物業管理用房1320㎡(簡單裝修)。

第二十一條 專項維修基金按照國家建設部頻布的20xx年2月1日開始執行的《住宅專項維修基金管理辦法》及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承諾

第二十二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行目標管理,並上公示欄(見附件六)

1、入住拜訪:經理和客服人員每月上門拜訪業主不少於5%的住戶,每半年開展一次業主滿意度調查,滿意度達到80%以上。

2、業主物業管理費的收繳率達到90%以上。

3、投訴受理:及時受理業主有效投訴,建立回訪制度,無激化矛盾現象。 4、路燈維護:定期檢查維護,確保照明設施正常使用,路燈完好率90%。 5、管理人員專業培訓:每週三晚上組織物業管理人員進行網路培訓。 6、供水供電系統維護:定期對供水供電裝置進行檢查和保養。

7、建立檔案管理:健全檔案資料,完善檔案索引和保密制度。

8、搶修處理:接到搶修任務,在規定時間內到達現場;維修及時完成,力爭急修不過夜。

9、制止違章發生:裝修監管員上午或下午到裝修業主家中檢查裝修情況,重點對衛生間防水、承重結構、外立面進行檢查,並做好巡查登記。

10、公共通道管理:制止隨意佔用、搭建,確保公共通道。

11、南北陽臺按統一要求進行封閉,空調統一放在指定位置。

12、每年三節簡訊群發祝賀,每年不少於4期宣傳板報。

13、每半年公佈賬目一次。

14、裝置維護:定期檢查、維護社群共用設施、裝置,保障正常執行。

15、綠化養護:根據甲方配置的綠化環境,實行定期養護和管理。

16、建築裝修垃圾統一堆放,生活垃圾日產日清。

17、小區治安維護:每小時巡更一次,外來人員和車輛實行發證出入。

18、消防裝置維護:小區消防系統正常執行,每年一次進行消防演練。

19、確保業主進出使用一卡制門禁規範管理。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甲方若違反本合同中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期,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四條 乙方若違反本合同中約定,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五條 乙方若違反本合同第三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六條 乙方連續三個月業主滿意率調查未及格(低於60分),甲方發整改通知單要求一個月整改,未到位,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一個月內移交所有資產資料清單、收繳的相關費用及剩餘資金,超過一個月未移交到位,乙方需承擔按10000元/天的違約遞增處罰賠償;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任一方不得無故提前終止合同;否則,擅自終止合同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 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否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因此造成的所有損失。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九條 雙方應於物業介入後,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的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服務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為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為止。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壹式伍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另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不得違反,如果不履行協議規定的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承擔一切損失,賠償履約保證金人民幣伍萬元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廠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16

甲方:

乙方:

根據 業務大樓專案物業服務採購招標結果及相關招投標檔案,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物業管理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的有關規定實施本次採購。為明確各自的權益和責任,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 (下稱“大樓”)提供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物業專案基本情況

第一條 業務大樓建築面積約 平方米,共 層,有 部電梯,大樓分主樓和副樓,大樓周邊區域的綠化、消防設施、號大門設門崗,大樓內設消防系統、監控系統、供配電系統、電梯機房等裝置。

第二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甲方應當要求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根據《業主管理規約》履行本合同中相應義務,承擔相應責任,並遵守本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裝置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二部分:物業服務內容

第三條 管理區域內裝置、設施維修、養護、執行管理。包括:供水、供電、照明、消防、電梯及其他裝置設施。

第四條 共用設施的日常養護、管理。包括但不限於:道路、化糞池、溝渠。

第五條 承擔業務大樓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消殺等日常工作。

第六條 承擔業務大樓的安全防範管理工作,對業務大樓實行半封閉式管理,對業務大樓規劃紅線內範圍進行全天候監控安全巡視、門崗執勤。實行外來人員檢查登記出入制度,配合和協助公安機關做好業務大樓的安全防範工作。

第七條 配合、協助甲方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預案。

第八條 對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管理規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按《業主管理規約》有關規定處理等措施。

第三部分:物業服務期限

第九條 物業服務期限為____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部分:物業服務相關費用

第十條 物業服務費採取固定費用,物業服務期間每月為: (附件一:《物業服務成本預算》)。

第十一條 物業服務費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

第十二條 各項代收代繳費用,凡國家和南寧市有關規定的,按國家相關規定的價格由_____方進行代收代繳。沒有規定的,按以下約定承擔:

1、城市垃圾清運處理費、自用水電費由甲方承擔。

2、建築裝修垃圾的清運費由甲方承擔;

3、專項、共用裝置設施執行的產生的能耗(電損、變損等),設獨立計量表核算,據實際用量合理分攤計收費用。

4、共用供水的水量損耗的甲方與一起共用的其他單位按比例分攤

5、物業管理服務單位即乙方自用水電費自付。

6、水電一戶一表不需要代收代繳的,可以由受益人自行繳付。

第十三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依以下約定承擔:

1、公共區域的公共照明設施,共用配備的配電設施裝置(包括地下室、配電室等)電梯日常維護保養年檢、監控系統、消防系統(消防水帶、滅火器、消防疏散系統等)給排水系統等及其配套附屬設施的維護、保養,除按國家規定特種裝置應具有相關資質證書的單位來維護外,其他的均由物業服務企業維護與保養,而設施、裝置(包括特種裝置)的日常維護與保養髮生的一切費用、化糞池清掏等,均由甲方按實際發生額支付。

2、物業共用部位、公共設施裝置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應當通過專項維修資金予以列支,由甲方籌集與列支。

第十四條 甲方有權每年對上述賬目進行查驗稽核一次,審計費用由乙方物業管理服務費支出。

第十五條 業務大樓物業管理服務費所有收支賬目,由乙方每半年送交甲方稽核備存。

第五部分: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十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使用人的合法權益;經常聽取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並及時將這些反饋給乙方;協調使用人、乙方之間的關係;

2、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業主管理規約》及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裝置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服務方案;

4、檢查監督乙方物業管理服務方案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和財務預算及決算報告;

6、審查乙方提供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大中修、更新、改造的書面報告;

7、負責收集、整理並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所需的圖紙、檔案、資料。

8、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及建設工程遺留問題;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服務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0、合同期滿,甲方重新選聘新的物業服務公司後,應在新舊物業服務公司擬定交接前十天內主持新舊物業服務公司商洽並使之達成三方協議,以妥善解決因物業服務公司更替而涉及的相關經濟問題;

11、按本合同約定,按時向乙方支付物業管理服務費;

12.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據本合同規定的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13、不承擔乙方所屬勞動者的安全生產責任、社會保險、人身損害賠償責任等。

第十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服務方案,自主開展物業經營管理服務活動;

2、依照甲方委託和業主管理規約的規定,有權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進行處理;根據實際情況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提請有關部門處理等措施;

3、根據需要制定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保養方案及維修養護計劃,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4、向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

5、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服務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並以書面方式向甲方提出這些計劃和報告;

6.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賬目的監督,並每半年以書面形式報告工作;

7、對物業的設施、裝置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專案,須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8、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的變更情況;

9、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由甲方提供的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服務全部檔案資料;

10、遵守各項物業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約定要求,並根據甲方授權對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各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物業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和甲方檢查監督;

11、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12、自行承擔所屬勞動者的安全生產責任、社會保險、人身損害賠償責任等。

13、按附件二所示的質量要求,實行目標管理,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第六部分:其他約定

第十八條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保險由甲方自行辦理,也可委託乙方代行辦理,保險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九條 甲方的各類財產與人身安全的保險由甲方業主、使用人自行辦理。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約定,乙方在特殊情況以及特定區域如:室內辦公室內及其他場所需要清潔、保潔服務、維護秩序及水電維修等服務工作的,應給予甲方一定的經濟補償。

第二十一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洩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業主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甲方對此不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裝置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二十三條 甲方如根據國有資產管理的要求對業務大樓物業服務管理專案進行政府招標採購的,要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並做好相關協調工作,乙方可按相關條件參與競標。否則視為本合同自然順延,順延期每次為三個月,以此類推。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期滿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違法取得管理權的除外。

第七部分:合同終止與違約責任

第二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相關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約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按照實際造成的損失給予乙方經濟賠償,因此產生的維權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等)由甲方承擔。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反合同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達到合同約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因此產生的維權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等)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相關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費及其他費用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費用,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因此產生的維權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等)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八條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十五天通知對方。並應向對方給予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 因一方違約而需解除本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合同自書面通知到達對方時即行解除,並在二十日內辦理交接。如有異議,可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三十條 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的,合同於雙方達成合意之日即行解除,並在二十日內辦理交接。如有異議,可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八部分:爭議解決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部分:附則

第三十三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 本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電 話:

開戶銀行:

開戶名稱:

賬 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廠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1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組織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玫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______(牧業名稱)委託乙方實和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型別: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號

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

第三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庭院________。

第五條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執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汙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調、供暖鍋爐房、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泵房、自持車棚、停車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公共綠地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使用者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三條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費:________________

2.保潔費:________________

3.保安費:________________

4.房屋裝置執行費:________________

5.維修養護費: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及裝置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須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五條對業主牧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條其他委託事項

第三章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七條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止。

第四章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執行情況;

5.審議乙方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產權仍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

7.負責歸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

8.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牧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________方式償付;

9.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

10.協助乙方做好牧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條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牧業管理方安;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主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設施、裝置、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書面告知物業的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書面告知有關限制條件,並負責監督;

7.每______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維修養護費用收支使用情況;

8.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專案,須與甲方協商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9.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五章物業管理服務要求標準

第二十條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管理目標,即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管理滿意率達到______%。

1.房屋外觀:____________

2.裝置執行:____________

3.房屋及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____________

4.公共環境:__________________

5.綠化:_________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一條物業管理服務費

1.管理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______元或按套每戶______元向業主收取;

2.保潔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______元或按套每戶__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3.保安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生平方米______元或按套每戶__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4.高層住宅電梯、水泵、______執行費按實結算,由乙方向業主收取;

5.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______調整;

6.對業務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按應繳費用千分之三加收滯納金。

第二十二條住宅區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務費按居住收費標準的______倍收取。

第二十三條車位和使用管理費用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____________

2.車庫車位: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乙方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

第二十五條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務專案的收取標準約定如下:

1.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

第二十六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裝置、設施、公共設施的維修、養護費用由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的住宅區建築面積比例共同承擔,在物業維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業主收取。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八條第______款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不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乙方應給予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法律依據提前終止保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______元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三十二條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製條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____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因房屋建造質量、裝置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右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________市仲裁委員會裁決(當事人雙方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八條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事同期滿____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