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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物業服務合同(通用28篇)

欄目: 服務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89W

重慶物業服務合同 篇1

合同雙方當事人

重慶物業服務合同(通用28篇)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吉林市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物業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物業服務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 吉林 市 船營 區 (街道)號

佔地面積: 3000 平方米

物業型別:

第二章 物業服務內容

1 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裝置機房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裝置(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供暖管線、加壓供水裝置、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執行服務。

3. 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 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衛生清潔、垃圾的收集、清運。

5. 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6. 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7. 社群文化娛樂活動。

8. 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9. 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服務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章 物業服務合同期限

本合同管理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

2. 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

3. 按照法規、政策的規定決定共用部位公用設施裝置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管理;

4. 當業主和使用人不按規定繳納物業服務費時督促其繳納;業主入戶後不論是否入住,都要足額繳納物業費;

5. 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管理工作。

第五章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根據甲方的授權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在物業區域內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2. 有權要求甲方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務行為;

3. 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

4.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物業管理制度的行為,有權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勸阻等措施。

第六章 違約責任

1.因甲方違約導致乙方不能提供約定服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且嚴重違約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2. 乙方未能按照約定提供服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3.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4. 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繳費用千分之三加收違約金。逾期不交物業費的,視為甲方放棄物業公司對其服務。

5. 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影響對方支付違約金;由於解除合同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6.為維護公眾、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的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洩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情況,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七章 附 則

1.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六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吉林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5.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6.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及各執一份。

7.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重慶物業服務合同 篇2

本合同當事人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聯絡電話: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聯絡電話:

資質等級:

根據國家、地方政府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按照《物業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04號)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的規定,被業主從應聘的三家企業中選聘為 物業服務企業。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 提供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物業管理區域概況

物業管理區域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型別: 坐落位置: 佔地面積:方米;

總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高層住宅建築面積 平方米,多層住宅建築面積 平方米,商業建築面積 平方米;總戶數: 戶。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一般性條款)

1、 遵守物業管理法規及規章制度,遵守小區《管理規約》的各項規定。積極支援、配合乙方搞好本小區衛生、治安、綠化、規費收繳等物業服務管理工作。

2、 有權制止和監督違反物業管理規定的行為,對因乙方原因造成損失的有權要求合理賠償。

3、 甲方業主按規定停放車輛;不飼養超出0.35米以上犬隻和禽類,違反規定飼養造成後果的,由該飼養業主負責。

4、 按物業管理規定向乙方提供物業用房,面積 平方米。

5、 積極配合轄區行政主管部門和社群搞好小區共建工作。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一般性條款)

1、乙方根據有關法律及《物業管理條例》和小區《管理規約》,按遂寧市三級物業服務標準提供服務,可以制定物業服務實施辦法及相關制度,但必須徵得小區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同意。

2、 必須旗幟鮮明且有措施、有辦法、有效制止小區內違反物業管理規定和業委會明文禁止的行為,對造成損失的責任業主有權要求賠償或予以處罰。

3、對樓道、走廊、電梯、院壩、花園等公共區域隨時保持清潔衛生;對公共照明做到必要的路燈夜夜燈亮,節假日室外及花園全面亮化;對電梯做到定期檢修,突發性故障處理及時迅速;對公共排汙管道溝渠隨時清理保持暢通;對綠化花木做到澆灌、修枝、治蟲、換季除草及時;按時清運垃圾。

4、 協助做好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發生突發事件時,應及時採取應急措施並迅速報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

5、對秩序維護人員做到上標準崗,交標準班;防範得力,巡更到位;穿著軍警化,語言標準化、服務文明化;確保車輛放置規範;非小區人員及車輛進入小區,須先盤問登記後放行。

6、 除電梯、消防、紅外線周界、錄影監控、門禁對講、道閘等專業性較強的系統可對外委託維修外,其他服務內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對外委託。

7、 對業主提出的合理問題做到整改有成效,資訊有反饋。

8、 積極配合轄區行政主管部門和社群搞好小區共建工作。

三、物業維修及公共設施的管理

1.維修基金專款專用。所提維修基金必須依據建設部、財政部聯合制定的《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並由甲方和2/3業主同意方得使用。在所提維修基金不足使用時,由小區業主或該棟受益業主按產權面積續籌(按附件一《電梯、二次加壓、配電等裝置維修費續籌專案》執行)。維修基金在具體使用實施過程中,甲方應當與乙方各自選派專人負責質量監督或委託有資質人員進行質量監督、驗收,維修方必須建立維修檔案資料,並將維修資料移交給甲方保管。

2.小區業主的公共資產資源和房屋等,除甲方或業主大會決定使用的外,剩餘的可按實際情況由業委會租賃給業主使用或對外租賃(乙方無權作出上述決定),但所收費用應為全體業主或該棟業主共同享有。

四、甲、乙雙方的事前約定和承諾是簽訂本合同的前提條件。

(A)甲方於選聘前 日嚮應聘各方公告了“一個制度和三個條件”:

一個制度是:

對聘用的物業公司實行保證金制度,須向業委會交保證金人民幣貳萬元。保證金由業委會專戶儲存,合同期滿交接雙方園滿完成物業交接後,在撤離本小區前,由業委會連本帶息退還;若有人為毀損業主資產行為等問題則從保證金中扣抵。

三個條件”是:

1.小區物業收費標準:住宅多層 元/平方.月;住宅電梯 元/平方.月;營業商鋪:業主支援物業公司隨市場和本區域價格而調整;小區場地清理費:元/輛.月(一次性交年費 元/輛.年)(委託物業或業委會自收);自有車庫仃車清理費: 元/輛.月(委託物業或業委會自收)。

2.小區物業崗位一線人員配置要求:保安不少於人,水電工不少於 人且持(技術)證上崗,綠化不少於 人且持(技術)證上崗,衛生保潔工不少於人。上述人員必須日常在崗並接受業主監督,其餘行管人員由企業自定。

3.服務質量及標準:該企業向業主所報資料作為今後的合同附件執行並考核(遂寧市普通住宅物業服務等級標準作為政策依據)。(即日業主大會上乙方當眾開封並由業主代表現場簽字的應聘資料,作為本合同附件三以及《物業管理服務標準》簡明條款作為雙方檢查、執行依據)

(B)乙方於應聘前向甲方承諾的收費標準並提出瞭如下要求:“多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高層住宅元/平方米.月;商業門面根據同區域市場水平作相應調整。按此條件服務 個月後,接受業主考核,可以與業主再進行物管費價格協商”。

綜上所述,根據雙方上述亊前約定,在本合同中應執行的結論性意見為:

1.根據乙方事前承諾並同意甲方提出的“對選聘的物業企業經雙方協商,可簽訂3—5年合同,但必須每年考核一次,若平時接受業主監督後工作改進不力或不改進四次,或年終超過半數業主對全年服務的綜合測評不滿意,業委會可於警示,警示無效的,業委會可視情況單方面中止其合同”的條款,本合同有效期自 日起至 。

2.合同簽訂後的物業服務費按多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高層住宅元/平方米.月;商業門面根據同區域市場水平作相應調整。半年後接受業主考核,今後可以與業主再進行物管費價格協商。

3.商業門面物業費的收取,甲方支援乙方按隨行就市的市場價格,提出方案經甲方同意後實施。

4.乙方應自簽訂合同後180個日曆天數內(六個月內)向甲方繳清保證金。

5.住宅、商業門面收費按產權建築面積核收,每月1-15日收繳上月物業服務費。

五、違約責任

1、乙方如違反物業服務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和相應的法律責任;

2、乙方服務質量及標準不到位,按本合同笫四條(A)款笫三項考核執行;

3、甲方在履行物業服務合同時,對不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的個別業主,乙方有權要求限期交納,並按合同約定收取每月3%的違約金,經多次催收繼續無理拒交的,乙方可針對該業主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相關法律條文由雙方另行協商。

七、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主管部分備案一份。雙方簽字後於年 月 日起生效。此合同須與全部附件組成方為有效並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重慶物業服務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 業務大樓專案物業服務採購招標結果及相關招投標檔案,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物業管理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的有關規定實施本次採購。為明確各自的權益和責任,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 (下稱“大樓”)提供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物業專案基本情況

第一條 業務大樓建築面積約 平方米,共 層,有 部電梯,大樓分主樓和副樓,大樓周邊區域的綠化、消防設施、號大門設門崗,大樓內設消防系統、監控系統、供配電系統、電梯機房等裝置。

第二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甲方應當要求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根據《業主管理規約》履行本合同中相應義務,承擔相應責任,並遵守本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裝置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二部分:物業服務內容

第三條 管理區域內裝置、設施維修、養護、執行管理。包括:供水、供電、照明、消防、電梯及其他裝置設施。

第四條 共用設施的日常養護、管理。包括但不限於:道路、化糞池、溝渠。

第五條 承擔業務大樓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消殺等日常工作。

第六條 承擔業務大樓的安全防範管理工作,對業務大樓實行半封閉式管理,對業務大樓規劃紅線內範圍進行全天候監控安全巡視、門崗執勤。實行外來人員檢查登記出入制度,配合和協助公安機關做好業務大樓的安全防範工作。

第七條 配合、協助甲方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預案。

第八條 對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管理規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按《業主管理規約》有關規定處理等措施。

第三部分:物業服務期限

第九條 物業服務期限為____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部分:物業服務相關費用

第十條 物業服務費採取固定費用,物業服務期間每月為: (附件一:《物業服務成本預算》)。

第十一條 物業服務費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

第十二條 各項代收代繳費用,凡國家和南寧市有關規定的,按國家相關規定的價格由_____方進行代收代繳。沒有規定的,按以下約定承擔:

1、城市垃圾清運處理費、自用水電費由甲方承擔。

2、建築裝修垃圾的清運費由甲方承擔;

3、專項、共用裝置設施執行的產生的能耗(電損、變損等),設獨立計量表核算,據實際用量合理分攤計收費用。

4、共用供水的水量損耗的甲方與一起共用的其他單位按比例分攤

5、物業管理服務單位即乙方自用水電費自付。

6、水電一戶一表不需要代收代繳的,可以由受益人自行繳付。

第十三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依以下約定承擔:

1、公共區域的公共照明設施,共用配備的配電設施裝置(包括地下室、配電室等)電梯日常維護保養年檢、監控系統、消防系統(消防水帶、滅火器、消防疏散系統等)給排水系統等及其配套附屬設施的維護、保養,除按國家規定特種裝置應具有相關資質證書的單位來維護外,其他的均由物業服務企業維護與保養,而設施、裝置(包括特種裝置)的日常維護與保養髮生的一切費用、化糞池清掏等,均由甲方按實際發生額支付。

2、物業共用部位、公共設施裝置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應當通過專項維修資金予以列支,由甲方籌集與列支。

第十四條 甲方有權每年對上述賬目進行查驗稽核一次,審計費用由乙方物業管理服務費支出。

第十五條 業務大樓物業管理服務費所有收支賬目,由乙方每半年送交甲方稽核備存。

第五部分: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十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使用人的合法權益;經常聽取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並及時將這些反饋給乙方;協調使用人、乙方之間的關係;

2、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業主管理規約》及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裝置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服務方案;

4、檢查監督乙方物業管理服務方案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和財務預算及決算報告;

6、審查乙方提供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大中修、更新、改造的書面報告;

7、負責收集、整理並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所需的圖紙、檔案、資料。

8、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及建設工程遺留問題;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服務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0、合同期滿,甲方重新選聘新的物業服務公司後,應在新舊物業服務公司擬定交接前十天內主持新舊物業服務公司商洽並使之達成三方協議,以妥善解決因物業服務公司更替而涉及的相關經濟問題;

11、按本合同約定,按時向乙方支付物業管理服務費;

12.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據本合同規定的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13、不承擔乙方所屬勞動者的安全生產責任、社會保險、人身損害賠償責任等。

第十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服務方案,自主開展物業經營管理服務活動;

2、依照甲方委託和業主管理規約的規定,有權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進行處理;根據實際情況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提請有關部門處理等措施;

3、根據需要制定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保養方案及維修養護計劃,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4、向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

5、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服務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並以書面方式向甲方提出這些計劃和報告;

6.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賬目的監督,並每半年以書面形式報告工作;

7、對物業的設施、裝置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專案,須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8、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的變更情況;

9、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由甲方提供的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服務全部檔案資料;

10、遵守各項物業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約定要求,並根據甲方授權對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各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物業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和甲方檢查監督;

11、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12、自行承擔所屬勞動者的安全生產責任、社會保險、人身損害賠償責任等。

13、按附件二所示的質量要求,實行目標管理,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第六部分:其他約定

第十八條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保險由甲方自行辦理,也可委託乙方代行辦理,保險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九條 甲方的各類財產與人身安全的保險由甲方業主、使用人自行辦理。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約定,乙方在特殊情況以及特定區域如:室內辦公室內及其他場所需要清潔、保潔服務、維護秩序及水電維修等服務工作的,應給予甲方一定的經濟補償。

第二十一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洩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業主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甲方對此不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裝置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二十三條 甲方如根據國有資產管理的要求對業務大樓物業服務管理專案進行政府招標採購的,要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並做好相關協調工作,乙方可按相關條件參與競標。否則視為本合同自然順延,順延期每次為三個月,以此類推。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期滿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違法取得管理權的除外。

第七部分:合同終止與違約責任

第二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相關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約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按照實際造成的損失給予乙方經濟賠償,因此產生的維權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等)由甲方承擔。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反合同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達到合同約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因此產生的維權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等)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相關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費及其他費用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費用,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因此產生的維權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等)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八條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十五天通知對方。並應向對方給予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 因一方違約而需解除本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合同自書面通知到達對方時即行解除,並在二十日內辦理交接。如有異議,可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三十條 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的,合同於雙方達成合意之日即行解除,並在二十日內辦理交接。如有異議,可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八部分:爭議解決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部分:附則

第三十三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 本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電 話:

開戶銀行:

開戶名稱:

賬 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重慶物業服務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物業服務合同範本,物業服務合同範本。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號;佔地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___平方米;物業型別:____________。

第二條 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管理和執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和公共環境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及清潔衛生。

5.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6.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

7.社群文化娛樂活動。

8.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9.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 物業服務合同範本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採取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第五條 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後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合同範本《物業服務合同範本》。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後年內達到的管理標準;年內達到管理標準,並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第六條 管理服務費用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____________執行: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____________執行:

3.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採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專案及標準進行稽核和監督。

4.房屋建築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後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並配合維護。

5.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共計____________元,由甲方負責在時間內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維護費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____________元,按____________執行:

7.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____________執行:

第七條 獎懲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獎勵;

2.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

3.合同期滿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並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投標而直接續訂合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築或設施裝置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

4.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一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重慶物業服務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資質證書編號: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______ (物業名稱)的物業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建築區劃(以下簡稱本建築區劃)基本情況

建築區劃名稱:

建築區劃型別:_____(住宅、別墅、商務寫字樓、醫院、學校、商業、工業、車站、碼頭、機場、其他物業型別)

座落位置:成都市_______區(市、縣)_______路(街道)_______段(巷)_______號附_______號;

四至範圍(規劃平面圖):

東 南

西 北

佔地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

總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平方米;

物業構成見附件一,建築區劃劃分意見書見附件二。

第二條 乙方為本建築區劃配備的物業服務力量情況,詳見附件三。

第三條 甲方應於 (具體時間)向乙方提供物業服務用房。物業服務用房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位於 _______。

物業服務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四條 建築物專有部分損壞時,業主、使用人可以向乙方報修,也可以自行維修。經報修由乙方維修的,維修費用由業主、使用人承擔。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公共服務事項和質量應符合下列約定:

(一)建築物共有部位及設施裝置的使用、管理和維護,詳見附件四;

(二)公共綠化的維護,詳見附件五;

(三)公共區域環境衛生的維護,詳見附件六;

(四)公共區域的秩序維護,詳見附件七;

(五)物業使用中禁止行為的告知、勸阻、報告,詳見附件八;

(六)物業維修、更新、改造費用的帳務管理,詳見附件九;

(七)物業服務檔案和物業檔案的保管,詳見附件十;

(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承接本建築區劃的物業服務時,甲方應當配合乙方對建築物共有部分及其相應檔案進行查驗,並按規定向乙方移交物業檔案、物業服務檔案、業主名冊等物業服務所必需的相關資料。

甲方、乙方、原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對查驗、移交中發現的問題及相應解決辦法應採用書面方式予以確認。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三。

第七條 乙方根據物業的使用性質和特點及下述約定,按房屋建築面積向業主收取物業公共服務費用。

1、住宅建築區劃內:

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日常執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日常執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集中供熱、供暖等系統的執行與維護費、建築物附屬設施裝置按規定需強制檢測的費用,依據其實際支出,由業主在上述物業服務費用外合理分攤,具體費用標準由甲方、相關業主與乙方另行約定。

在本合同期內,業主擅自將住宅用房改為非住宅用房的,該房屋應分攤的物業公共服務費用為 元/月·平方米。

2、別墅建築區劃內:

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日常執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日常執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內,業主擅自將住宅用房改為非住宅用房的,該房屋應分攤的物業公共服務費用為 元/月·平方米。

3、 建築區劃內: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日常執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住宅(別墅除外)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日常執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內,業主擅自將住宅用房改為非住宅用房的,該房屋應分攤的物業公共服務費用為_____元/月·平方米。

本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不含物業保修期滿後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中列支,並按業主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比例分攤。

第八條 業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本合同的約定足額繳納物業服務費用。

第九條 按照價格法相關規定,依據上年度成都市物價指數標準及物業服務質量的年平均業主滿意度情況,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可以相應上浮或下調;具體調整比例由甲、乙方雙方另行約定。

第十條 本合同有效期間,乙方按下述第_____種計費方式確定物業服務費用:

(一)包乾制。由業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條約定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下述第_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其餘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

1、每 (月/年)在應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按_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 (月/年)在應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提取 元的酬金。

(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 (年/季/月)交納,業主應在 (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違約金的支付約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每年 月 日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並接受 審計監督。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本建築區劃內按規劃配建的停車場(庫)、位,由乙方進行管理和維護的,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範設定相關標識,並按照相關規定做好停車場(庫)的照明、消防、環境衛生等工作。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一。

第十四條 停車場(庫)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一)依法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停車場(庫),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車庫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費用。

乙方按以下第 種方式提取報酬:

1、按 元/月;

2、按費用收入 %/月。

乙方提取上述報酬後所剩下的停車場(庫)的經營收益,歸全體業主所有。

(二)機動車停車場(庫)屬於開發建設單位所有的,應當首先滿足本建築區劃內的業主、使用人停車需要;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費用。

委託乙方管理的,乙方按以下第 種方式提取報酬:

1、按 元/月;

2、按費用收入 %/月。

(三)機動車停車場(庫)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承租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費用。

第十五條 停車人對車輛停放有保管要求的,由停車人與乙方另行約定。

第十六條 本建築區劃內下列共有部分委託乙方經營的,其經營收費約定如下:

(一)網球場:

(二)游泳池:

(三)電梯轎廂:

(四) :

(五) :

(六) :

上述經營收入扣除乙方經營成本後,收益按下列約定分配: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應當就上述共有部分的經營所得收入單獨列帳,並至少每半年在建築區劃內書面公告經營所得收入的收支情況。經營所得收入扣除乙方經營成本、收益後,其剩下收益歸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所有。

第十七條 物業服務費計費方式採用本合同第十條第二項或者第三項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中按實結算的部分年終結餘或不足的處理方式:

(一)年度結算結餘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轉入下年繼續使用;

2、直接納入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年度結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由業主於次年第一個月底之前,按照其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的比例追加補足;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 使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的,乙方應當按照相關規定於每年12月31日前向甲方提出下一年度維修計劃和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使用方案。

甲方應當將維修資金使用方案等在建築區劃內向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公佈,並每 個月定期向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公佈一次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使用情況。

第十九條 本建築區劃內,乙方、業主應按照規定向供水、供電、供氣、資訊、環衛等專業單位交納水、電、氣、資訊、環衛等有關費用。業主自用的,由上述專業單位向業主收取;乙方使用的,由上述專業單位向乙方收取;部分業主共同使用的,由相關業主分攤;全體業主共同使用的,由全體業主分攤。

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資訊、環衛等專業單位的委託代收水、電、氣、資訊、環衛等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協助業主配合有關部門、單位作好建築區劃內計劃生育、流動人口管理、犬隻管理等工作。

第二十一條 甲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決定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使用、續籌方案,並監督實施;

(二)在其制定的《管理規約》中向業主明示物業裝飾裝修中的注意事項、禁止事項等事項;

(三)督促業主、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對業主或使用人違反《管

理規約》的行為予以勸阻、制止;

(四)授權乙方對業主、使用人違反《管理規約》的行為,依照《管理規約》的約定進行勸阻、制止;

(五)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和計劃的實施,並每年對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物業服務情況進行一次全面考核評定;

(六)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約定內容所進行的物業服務活動;

(七)協助乙方做好物業服務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二十二條 乙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負責本建築區劃內的日常物業服務工作,並配備本合同第二條所列物業服務力量履行本合同;

(二)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開展各項物業服務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權益;

(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或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通過合法有效的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用的問題;

(四)按照相關規定,建立健全“辦事制度、辦事紀律、收費專案和標準”等資訊公開制度。

(五)接受甲方、業主委員會的監督,定期向甲方報告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及時向甲方公告本建築區劃內的重大物業服務事項;採取酬金制計費方式的,應當每 個月在本建築區劃內公佈一次按實結算專案的物業服務資金收支帳目;

(六)結合本建築區劃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服務方案、年度服務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等;

(七)可選聘專業公司承擔本建築區劃內的 、 的專項服務,但不得將本建築區劃內的整體服務責任轉讓給第三方,並對專業公司的服務行為承擔連帶責任;

(八)協助有關部門制止違法、違規的行為;

(九)將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書面告知業主,並按規定與業主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十)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本建築區劃內共有部分的用途;如需在本建築區劃內改、擴、重建或完善配套專案,應與甲方協商並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佔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十一)本合同依法解除、協商解除、單方解除或者期滿終止時,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退出本建築區劃的物業服務,並按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辦理移交手續和專案退出手續;

(十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 時起至 年 月 日 時止。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 日,甲、乙雙方應就是否另行簽訂物業服務合同進行協商;經雙方協商未能達成協議的,乙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後 日內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自解除之日起 日內,甲、乙雙方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終止、解除時,乙方應將物業服務用房、物業檔案、物業服務檔案、業主名冊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並按照《成都市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移交和專案退出手續。

乙方逾期不按約定、規定辦理移交工作、退出專案的,由乙方向全體業主每日支付違約金 元,並從本合同第三十三條約定的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抵扣。

第二十七條 在物業服務中發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擔責任。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服務中斷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建築物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三)因維修養護建築物共有部分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附屬設施裝置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四)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資訊、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附屬設施裝置執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 乙方的物業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的,應以本合同第七條第____項約定收取的物業服務費用為基數向全體業主或相應業主支付________元的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業主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對超出標準的部分,業主有權拒絕支付;已經支付的,業主有權要求乙方____倍返還。

第三十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或者發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繼續從事物業服務活動的其他情形,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的,甲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按其減少的服務支出予以賠償;乙方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或物業服務費用應當返還給相應業主、使用人。

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當在甲方通知的 日內與甲方及其新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完成交接手續。

第三十一條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物業服務,導致業主、使用人人身、財產損害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賠償金可從本合同第三十三條約定的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抵扣。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二。

第三十二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的,乙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全體業主應以本合同第七條第 項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為基數向乙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全體業主應予經濟賠償。

第三十三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

元,作為乙方履行合同的保證。

本合同期間,乙方交納的履約保證金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被動用後,乙方應當自上述履約保證金被動用之日起15日內足額補存。

本合同期限屆滿後,甲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之日起30日內將履約保證金本息餘額如數退還乙方。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履行本合同,有違約行為發生的,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條約定的違約金 元,從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抵扣。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其他相關違約責任的約定:

(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六條 凡因本合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選擇下列第 (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

第三十八條 補充協議及本合同的附件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一份由乙方向物業所在地區(市)縣房產管理部門備案。

自本合同備案之日起5日內,甲、乙雙方應就本合同備案情況和本合同約定的內容在本建築區劃內公示,公示期限不低於30天。

第四十條 本合同自 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重慶物業服務合同 篇6

甲方(單位):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專案聯絡人: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

乙方(單位):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專案聯絡人: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的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誠實信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地址:___________

房號:___________

建築面積:___________

物業型別:___________

第二條委託管理事項

一、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包括但不限於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裝置機房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二、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裝置(包括但不限於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電話、有線電視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執行服務;

三、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包括但不限於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排汙管道、溝渠、池、井、綠化、路燈、自行車棚、停車場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四、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五、公共部位(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四害消殺,垃圾的收集、清運;

六、本物業內交通、車輛行使及停泊;

七、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對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公共部位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八、社群文化娛樂活動;

九、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十、《迎僑花園管理規約》和《迎僑花園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議事規則》規定的或其它應當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服務的其它事項,例如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管理公司應書面告知裝修的有關限制條件及注意事項,並負責工程監督。

十一、乙方未履行、未完全履行上述管理服務事項,或因管理服務過程中的過錯、過失行為,給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當相應的賠償責任。

十二、由乙方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起至止。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對乙方的服務實施監督檢查,年終對物業公司的工作進行一次全面考核評定;

二、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三、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四、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宣傳教育和文化娛樂活動;

五、依照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乙方有權自主開展各項經營管理活動。每月上報工作計劃和上月的工作總結(包括投訴記錄和解決辦法);

二、按物業管理的服務專案、服務內容,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

三、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裝置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甲方議定後組織實施;

四、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並支付費用;

五、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業委會和業主的監督;

六、每季度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管理費用的收支賬目;

七、如需在本物業管理範圍內改造擴建或完善配套專案,必須報甲方和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八、負責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九、組織開展有益的社群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十、本合同約定終止情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檔案、財務等資料;

十一、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責任範圍內的除外)。

十二、乙方配合甲方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物業管理服務用房的遺留問題。

未經甲方書面批准,不得將本小區物業的全部或部份管理服務責任、義務,轉讓、轉包給第三方,不得掛靠經營或聯合經營。

第六條費用收取、使用範圍、繳納標準及相關約定

一、物業服務費用使用範圍(不含第三者責任險和公共責任保險):

(一)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維護費用;

(三)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四)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五)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六)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七)物業管理區域公共水、電費;

(八)物業服務企業的利潤;

(九)公共區域日常維護費用;

(十)辦公費用;

(十一)法定稅費;

(十二)其他不可預計費用。

二、本物業的管理費、停車費、專項維修資金按下列標準執行:

(一)住宅管理費:____元/月/平方米;

(二)商業管理費:____元/月/平方米;

(三)小區內紅線範圍搭建倉(車)庫按____元/月/間收取衛生費和秩序維護費。

(四)業主月卡車輛停車費____元/月;非業主月卡車輛停車費____元/月;臨時停車收費滿分鐘____元起,每滿一小時加收____元,小時收費____元封頂,超小時停放的,按前述標準累加收取。

(五)物業專項維修資金:____元/月/平方米;專項維修資金的繳存、管理、使用、續籌均由迎僑花園業主大會表決決定。

三、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採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專案及標準進行稽核和監督;

四、房屋建築(本體)的共同部位、共同設施裝置及公共區域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甲、乙雙方議定後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必須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並配合維護;

五、物業管理合同採取包乾制,小區物業管理費用的盈餘或者虧損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

六、停車場及其他公共收益分配:迎僑花園屬於老舊小區,現有物業管理成本支出大於住宅和商業物業管理費收入之和。為彌補物業管理費不足,約定將迎僑花園停車場收益和其他公共收益(包括但不限於廣告、快遞櫃、場地租金收益等)用於衝抵部分物業管理費不足部分,剩餘不足部分由甲方爭取其他物業管理區域一併納入統一管理,實現資源共享、節省人力資源管理成本。

第七條費用繳納責任

業主應於合同簽訂後實際入駐小區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第八條獎懲措施

乙方全部履行合同責任並經半數以上業主表決,認為其管理成績優秀,則可在公開招標中,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甲方因小區拆遷重建,合同自然終止;

二、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三、因房屋建築或設施裝置質量或安裝技術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鑑定結論為準);

四、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其它事項

一、甲、乙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三、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向¨甲方/¨乙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四、甲、乙雙方就具體日常物業管理服務工作事項的銜接,約定以甲、乙雙方書面函件加蓋公章或約定授權人簽名為收文要件,如收文方拒絕簽收則在迎僑花園小區內公告欄張貼公告送達,拍照留存為證;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書面授權簽名人為業主委員會主任,乙方書面授權簽名人為法定代表人;如甲、乙雙方約定書面授權簽名人發生變化的,應及時通知對方。

五、乙方不承擔正式接管之前甲方在迎僑花園所有債權債務及責任。

六、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

七、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無合同正文】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簽約代表: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重慶物業服務合同 篇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說明

1.本合同文字為示範文字,由北京市建設委員會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供業主委員會或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簽約時使用。

2.本合同文字中所稱物業服務,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裝置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並由業主支付費用的活動。

3.本合同文字中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新增的內容,雙方當事人應當協商確定。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於實際情況未發生或雙方當事人不做約定的,應當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4.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數,並在簽訂時認真核對合同內容。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業主委員會][業主]

委託方登記號(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物業服務企業(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程式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物業服務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物業專案基本情況

第一條本物業專案(以下簡稱“本物業”)基本情況如下

名稱:[地名核准名稱][暫定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型別:[普通住宅][經濟適用住房][公寓][別墅][辦公][商業]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___.

建築面積:[預測面積][實測面積][房屋所有權證記載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區域四至

東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劃平面圖和委託的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一、二(以實際驗收清單為準)

第二部分物業服務內容

第二條物業交接

1.甲乙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新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之前,就交接時間、交接內容、交接查驗、交接前後的責任等事項進行約定。交接時間應當確定具體時點,時點前責任由原物業服務企業承擔,時點後責任由乙方承擔。

2.原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約定時點將物業區域內的檔案資料(見附件六)物業服務用房及屬於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共用設施裝置、公共區域移交給乙方,由甲方、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進行逐項查驗接收,並由三方簽字確認。

3.甲乙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對查驗結果存在爭議的,應當在查驗記錄中載明,並明確解決辦法。

第三條乙方應當提供的物業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制訂物業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相關的工程圖紙、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根據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約》的授權制訂物業服務的有關制度。

2.物業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3.物業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維修養護、執行和管理。共用設施裝置明細見附件四。

4.公共綠地、景觀的養護。

5.清潔服務,包括物業共用部位、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等。

6.協助維護秩序,對車輛(包括自行車)停放進行管理。

7.協助做好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採取相應措施,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8.消防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重慶物業服務合同 篇8

甲方(業主大會):____________

乙方(物業管理企業):________

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重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制定

重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監製

甲方(業主大會)

組織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業主委員會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業管理企業)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物業區域《業主公約》的約定,甲方通過招標、議標等方式選聘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____(物業名稱)實施本物業區域的物業管理服務的相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管理區域概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型別: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

四至:東至:______ 南至:______西至:______北至: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具體物業構成明細及所配置的共用裝置設施明細詳見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 委託服務事項

第三條 甲方委託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的主要內容為:

1.物業共用部分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分具體包括:房屋的承重結構(包括:承重牆體、樑柱、樓蓋等),非承重結構的分戶牆外牆面,屋蓋、屋面、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樓梯間、電梯井、垃圾通道、汙水管、雨水管、樓道燈、避雷裝置、____________________。

2.物業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執行和管理。具體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汙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____________________。

3.市政共用設施(不屬市政部門管理的)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水池、井、停車場、路燈_______。

4.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5.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公廁、_____________。

6.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排水管道、汙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的管理。

8.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

9.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10.物業專案使用專項維修資金的預算和計劃。

11.裝修管理。

12.物業服務費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費用的收取。

13.法律政策規定應由乙方管理服務的其它服務事項。

第四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本合同特別約定的物業管理事項為:

1.接受業主委託,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進行維修養護(服務價格由雙方另行商定);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物業服務質量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標準(具體服務標準見附件三)。

第四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______種方式:

1.包乾制(物業服務費用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根據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實際情況和重慶市物業服務收費指導價格確定的原則,雙方約定物業服務費用按月、季、年收取,其收取的標準如下(按建築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業主向乙方按約定的標準交納物業服務費,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約定比例或者約定數額提取酬金支付給物業管理企業,其餘全部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物業服務資金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管理企業的酬金)

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資金預收標準如下(按建築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選擇以下第種方式對物業服務資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元的標準從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預收物業服務資金數額________%的比例提取。

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並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預算方案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應當全額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業主承擔。

第七條 共用的專項裝置執行的能源消耗,應獨立計量核算,採取____________方式向業主分攤計收。

第八條 業主應於____________________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

已納入管理服務範圍的,開發建設單位未出售或未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由開發建設單位全額交納;業主的空置房(經乙方與業主雙方認定,其水、電、氣表起止數均未走動的),其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50%的比例交納。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物業使用人不按照約定交納的,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繳費約定,業主應當自約定之日起書面告知乙方。

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按______(年/季/月)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每年/每季/每月)前______日內履行交納義務。

第九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書面報告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______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委託雙方共同認可的專業審計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審計費用由______承擔。

第十條 停車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屬於全體業主的,使用人應按照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該項停車費中________元/個·月的停車管理服務費歸乙方所有,其餘停車費為全體業主所有,可根據業主公約或業主大會的決定用於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經費支出或納入維修資金管理;

2.停車場屬於開發建設單位所有的,業主享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照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3.車位權屬系業主的,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元/個·月標準或按佔地面積(包括公攤面積)_____元/平方米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一條 乙方應與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協議》,明確雙方在停車位使用及管理服務方面的權利義務關係。

第十二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全體業主或開發建設單位所有,委託乙方經營管理,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使用會所,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使用費: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乙方經營管理會所,可按______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配套商業設施,可按______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按______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

第十四條 乙方利用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裝置設施進行經營(如:設定商業廣告招牌),應當徵得甲方相關業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務成本和佣金後剩餘部分的本金和利息歸全體業主所有,可根據業主公約的規定納入物業專項維修資金進行管理。

第十五條 乙方接受業主委託,提供專項服務的,專項服務的內容和費用按其約定執行。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享有以下權利:

1.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制度;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和大中修方案的財務預算和決算,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計劃的實施;

3.制訂物業共用部分和共用設施裝置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方面的規章制度;

4.審批物業維修資金的使用專案和使用預算,負責組織對物業設施、裝置和共用部分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的竣工驗收;

5.定期聽取乙方關於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和物業維修資金的使用情況的報告,並定期向業主公佈報告;

6.代表本業主參加因物業管理活動發生的訴訟;

7.對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8.監督乙方實施物業服務的其他行為;

9.實行酬金制物業服務收費方式的,有權與乙方共同委託雙方認可的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10.依據法律、法規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甲方應履行的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綠化圖,單體建築、結構、裝置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資料;

(2)規劃設計資料;

(3)設施裝置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4)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檔案;

(5)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2.協助乙方督促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依約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

3.協助乙方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配合做好相關業主的工作,並協助乙方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

4.聽取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協調業主、使用人與乙方的關係;

5.負責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歸集和續籌;

6.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7.協助乙方對業主和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8.協調、配合乙方共同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相關遺留問題;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八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乙方享有的權利:

1.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技術標準、行業規範以及本服務合同進行管理,提供專業化的服務;

2.按照本合同和有關規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和其他費用;

3.可以根據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委託,提供本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專案,服務報酬由雙方約定;

4.可以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託給專業性服務企業,但不得將該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一併委託給他人;

5.自主開展各項經營管理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項獲取不當利益;

6.對欠費業主停止約定服務或進行法律訴訟,直至其履行交費義務。

7.根據甲方授權,制定必要的規章制度,並以有效方式督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8.根據甲方授權,採取批評、規勸、警告等措施制止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及公眾管理制度的行為;

9.根據甲方授權,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佈違約業主的姓名及其違約情節;

10.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合同約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乙方應履行的義務:

1.履行合同、提供物業服務;

2.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服務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3.在承接物業時,應當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進行查驗,並做好書面記錄和籤認工作;

4.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收費專案和標準以及向業主提供特約服務的收費專案和標準;

5.結合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保養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僅適用酬金制收費方式),經依法議定後組織實施;

6.制止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規章制度的行為,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7.協助做好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保護好現場,協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員在維護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公共秩序時,要履行職責,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

8.實行酬金制收費方式的,應當編制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報甲方審批,並且每六個月應公佈一次物業服務費用的收支帳目,每年與甲方共同委託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9.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應與其訂立書面協議,告之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並負責監督;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裝修管理規定的行為,要及時制止和糾正,對情節嚴重的,要及時報請相關部門處理;

10.非經甲方和相關業主許可並辦理有關手續,不得擅自改變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分、共用設施裝置的用途;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

11.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從事物業管理相關服務以外的經營活動;

12.不得在處理物業管理事務的活動中侵犯業主的合法權益;

13.本合同終止時,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相關資料及時如數地移交給甲方。

1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六章 物業管理用房

第十九條 甲方按照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用房,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其中包括:辦公用房______平方米(含物業管理企業和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用房)、位於___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其他用房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

第二十條 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產及時如數地移交給甲方。

第七章 物業服務合同期限及解除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屆滿前三個月內,甲方作出續聘或選聘的決定,在甲方與續聘或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終止。

第二十二條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物業專案因拆遷等原因滅失的;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物業服務合同無法正常履行;

3.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按本合同履行義務的,經業主大會決定解除合同的;

4.二分之一業主不履行本合同的約定,致使物業管理活動無法正常開展,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

第二十三條 需提前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合同自書面通知送達對方時即行解除,並在二十日內辦理交接,在辦理交接期間,乙方應維護本物業小區正常的生活秩序,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支付費用。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房屋建築質量、設施裝置質量損害,達不到使用功能和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五條 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乙方可要求甲方履行,由此造成的損失,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清退,並由乙方按多收費用的3倍標準給予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賠償。

第二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致使管理服務不能達到本合同“物業服務質量”約定的,由乙方按以下標準賠償損失: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 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按時如數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應按每日萬分之______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九條 雙方約定,以下條件下所致的損害,可構成對乙方的免責事由:

1.因不可抗力導致的中斷服務或物業價值的貶損;

2.因物業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損害;

3.因維修、養護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需要而暫時停水、停電或停止共用設施裝置的使用的(除排危搶險情形以外,乙方應事先通知業主及使用人);

4.因非乙方責任造成的供水、供電、供熱、供冷、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裝置的障礙和損失。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條 本合同的效力及於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全體業主及物業使用人。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有關業主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十一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可監督本合同的實施。

第三十二條 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三十三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請調解,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申訴;也可選擇以下_______方式解決:

1.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2.人民法院訴訟。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___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自_______起生效。

附件

1.物業構成明細

2.共用設施裝置明細

3.物業管理服務標準

甲方簽章: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業主委員會: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 日

附件1

物業構成明細

型別

幢數

套數(單元數)

建築面積(平方米)

套內面積(平方米)

高層住宅

小高層住宅

多層住宅

別墅

商業用房

工業用房

辦公樓

車庫

會所

學校

幼兒園

其他用房

合計

備註

附件2

共用設施裝置明細

1.綠化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

2.道路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3.化糞池:_________座

4.汙水檢查井:_________座

5.雨水檢查井:_________座

6.垃圾站:_________個

7.公用垃圾桶:_________個

8.配電室:_________個

9.水泵:_________個

10.熱交換站:_________ 個

11.空調冷卻塔:_________ 個

12.煤氣調壓站:_________ 個

13、機動車庫:_________個_________平方米

14.露天停車場:_________個_________平方米

15.非機動車庫:_________個_________平方米

16.道路燈:_________ 盞

17.庭院燈:_________盞

18.電梯:_________部

19.共用天線系統:_________個

20.消防水池:_________個

21.信報房(箱):_________個

22.中央監控系統:_________個

23.消防箱:_________個

24.裝置層:_________ 平方米

25.人防層:_________平方米

附件3

物業管理服務標準

(可參照中國物業管理協會印發的《普通住宅小區物業服務等級標準(試行)》約定)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物業共用設施裝置的執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公共場所、物業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汙水管道的疏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機動車和非機動車的停放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其他服務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重慶物業服務合同 篇9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

主任: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企業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_(物業名稱)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物業基本狀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

物業型別: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區(市)縣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四至:東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

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三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甲方應當要求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根據業主公約履行本合同中相應義務,承擔相應責任,並遵守本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裝置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委託管理服務事項

第四條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_________。

第五條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執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高壓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中央監控裝置、建築物防雷設施、_________。

第六條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_________。

第七條共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_________。

第八條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___。

第九條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_________。

第十條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_________。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公共場地停放車輛,停放人應與乙方簽訂專項合同。

第十一條維護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

前款約定的事項不含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與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責任,乙方與業主、使用人另行簽訂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條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使用者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_________。

第十三條根據業主委員會的委託組織開展社群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四條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裝置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原則上應接受委託,但收費由當事雙方協商。

第十五條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報告規勸、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條其它委託事項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三章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七條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____年(不超過3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止。

第四章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業主、使用人的合法權益;經常聽取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並及時將這些反饋給乙方;協調業主、使用人、乙方之間的關係;

2、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業主公約及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裝置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採取措施督促業主、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用;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4、檢查監督乙方物業管理方案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和財務預算及決算報告;

6、審批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的使用預算,並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竣工驗收;審查乙方提供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大中修、更新、改造的書面報告;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的經營性商業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8、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物業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9、與乙方辦理物業管理驗收手續時,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裝置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裝置設施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檔案;

(4)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_________;

(2)_________;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及完成物業管理各項管理目標;

12、負責本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的籌集,督促業主繳納物業維修專項資金;

13、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對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14、_________。

第十九條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方案,自主開展物業經營管理服務活動;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及時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及其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裝置、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注意事項和禁止行為,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按養護計劃和操作規程,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狀況進行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或險情及時排除;

7、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並於每年_________月,以_________方式向甲方提出這些計劃和報告。

8、每_________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用收支帳目和物業維修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將物業管理服務專案、收費標準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9、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改善配套專案,須與相鄰業主協商同意並徵得業主大會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不得擅自改變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由甲方提供的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全部檔案資料;

11、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的變更情況;

12、接受業主、使用人、甲方、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等的監督,不斷完善管理服務,定期向甲方報告本合同履行情況;

13、_________。

第五章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質量

第二十條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

2、裝置執行;

3、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維護和管理;

4、公共環境衛生;

5、綠化;

6、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7、公共秩序維護與協助消防;

8、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急修、小修;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_________。

上述1~8項物業管理服務質量不低於物業管理服務的行業指導標準,具體見附件二。

第六章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一條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用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的相關規定;

2、本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住宅由業主按其擁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納;非住宅由業主按其擁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納,具體是_________;

3、本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每_________[月]/[季]/[半年])交納一次,每次交納費用時間為_________。

4、本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標準的調整[由甲方召開業主大會討論決定後,乙方據此向物價主管部門申報並獲核定的標準進行調整]/[甲方召開業主大會決定標準,甲乙雙方協商調整]。

5、空置、空關房屋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分別由_________按其擁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納。

6、業主出租其擁有的物業,其應承擔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由業主交納,業主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業主應將此約定送乙方備案並負連帶繳納責任;

7、業主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該業主應承擔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

8、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中未計入的共用設施裝置執行、能耗費用,按_________[該幢]/[該物業]住戶實際用量共同分攤;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按以下第_________項處理;

(1)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元交納滯納金;

(2)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應交管理服務費的千分之_________交納滯納金;

(3)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車位使用費不得高於有權核定部門規定的現行標準,由車位使用人按下列標準向乙方交納:

1、露天車位: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2、車庫: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3、摩托車: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4、自行車: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5、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乙方受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委託對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的費用,由當事人自行約定。

第二十四條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其它服務專案和收費標準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本物業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保修期滿後的`日常養護費用,由乙方在收取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中列支,其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費用,在本物業維修專項資金中列支。共用的專項裝置執行的能耗,應設獨立計量表核算,據實際用量合理分攤計收費用。

第二十六條經甲方同意,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將本物業當年度需用維修專項資金移交給乙方代管的,乙方應當定期接受甲方的檢查與監督。

第二十七條乙方發生變換時,代管的維修專項資金帳目經甲方稽核無誤後,應當辦理帳戶轉移手續。帳戶轉移手續應當自雙方簽字蓋章起十日內送當地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和甲方備案。

第二十八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保險由乙方代行辦理,保險費用由全體業主按各自所佔有的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業主、使用人的家庭財產與人身安全的保險由業主、使用人自行辦理;

_________。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八條第_________款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約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_________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達到合同約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一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並按_________支付違約金;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二條甲方違反協議,未能讓業主按其擁有房屋建築面積按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標準和時間交納費用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向業主催促補交併從逾期之日起按_________交納違約金或_________。

第三十三條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_________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對超過部分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四條因房屋建築質量、裝置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乙雙方向開發建設單位索賠。

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三十五條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十六條因違約而需解除本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合同自書面通知到達對方時即行解除,並在二十日內辦理交接。如有異議,可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八條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洩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業主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九條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期滿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法院起訴。

第四十五條甲乙雙方應將本物業的《業主公約》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業主轉讓物業時,應當將《業主公約》與本合同作為轉讓合同的附件,並告之受讓人關於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用等費用的交納情況。

第四十六條本合同期滿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本合同期滿_____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四十七條本合同自_________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重慶物業服務合同 篇10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編碼:

電話:

郵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編碼:

電話:

郵箱:

為加強_________(物業名稱)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_____》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_________(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一、物業專案基本情況

1、物業專案基本情況名稱:_________________。

2、型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區域四至:東至: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審定乙方編制的年度物業工作計劃、物業管理制度、服務方案、人員編制、費用預算,明確物業服務質量目標,監督乙方物業服務工作。

2、對乙方的服務實施監督、檢查,每年進行一次全面的考核評定。如因乙方服務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服務失誤,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3、甲方有權參與乙方選聘保安、保潔等一切外包服務單位,並有監督和建議的權利。

4、法律法規規定的和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二)甲方的義務

1、與乙方商定年度服務計劃、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物業服務費用。

3、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服務和經營活動。

4、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向乙方辦理完物業交接驗收手續。

5、甲方對乙方配備的在崗人員有異議時,應提前_____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6、甲方應協助乙方做好物業服務的宣傳教育工作,有義務教育職工愛護公用設施,保持環境衛生清潔,積極配合乙方進行物業服務。

7、負責協調、處理、解決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遺留問題,不因此影響乙方工作。

8、配合乙方做好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工作。

9、按照相關規定交存、使用和續交專項維修資金。

10、在乙方辦理入住日前,提供符合辦公要求的物業服務用房,建築面積約平方米,位置為。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乙方對管理服務涉及的專業性、技術性要求較高的工作內容,經甲方書面同意後可另行委託有相應資質的第三方承擔,委託第三方的相關合同、計劃、方案、服務費用明細等須交甲方備案。委託的工作內容僅限於物業服務的分項內容,整體管理服務專案不得轉讓給第三方。

2、乙方有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和服務方案,自主開展各項服務、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甲方的合法利益,獲取不當利益。

3、乙方有權按合同約定收取物業服務費或物業服務酬金。

(二)乙方的義務

1、負責編制物業年度服務方案,維護、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甲方審批後,由乙方負責組織實施。

2、積極配合甲方對物業服務工作的監督和考核,聽取甲方的意見和建議,及時改進並不斷完善和提高服務。

3、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改變用途,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專案,須經甲方同意方可實施。

4、若乙方負責本物業的保衛和消防安全工作,負責監督和管理本物業的消防設施維修保養,則須承擔相應的安全考核責任。

5、若相關國家部門對乙方承擔維護保養的裝置有定期檢測或檢驗的強制性規定的,乙方應負責按時辦理相關定期檢測或檢驗的手續。檢測、檢驗費用由______方承擔。

6、參照國家、地方物業服務_____指導價格,按合同內容,測算服務_____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_____標準取費,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_____不服務或少服務。

7、乙方應在合同終止時,向甲方移交各類物業服務檔案、技術資料、公共區域、公共部位、設施裝置、資產以及財務的交接等,並保證其完好及正常使用。

8、甲方房屋自用部位(房屋內部)、自用設施及裝置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_____。

9、乙方應在承擔承包業務人員進駐前一週將人員名單報甲方備案;乙方需調換原配備人員時,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更換。

10、乙方人員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對其職責內工作的指揮,不得影響甲方正常工作。

11、合同期內,甲方提出增加服務內容,應由雙方協商並追加服務費用。

12、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檔案資料,及時記載有關變更資訊,併為業主的個人資料資訊保密。

13、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行為,採取告知、勸說和建議等

14、法律法規規定的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四、物業服務相關費用

1、物業服務費用按建築面積計算,物業服務費標準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平方米/月,計每月(大寫)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每年(大寫)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

2、乙方收取的物業服務費應專款專用,並用於本合同項下物業服務支出,不得挪用。

3、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_____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公共場所、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_____費用;

(9)物業公共部位、公共裝置設施的能源費、排汙費、衛生清潔費、環保費等;

(10)法定稅費及乙方的企業利潤;

(11)乙方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和合同項下全部義務所需費用。

五、物業服務費用的支付

1、物業服務費按照_________(每月/每季/每半年)方式支付,甲方於_________(每月/每季/每半年)的_________日前,將應付物業服務費用支付到乙方指定的賬戶。

2、甲方向乙方支付物業服務費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甲方所在地稅務部門認可的正規等額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據實順延支付合同價款,但乙方仍應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義務。若乙方因違約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的,甲方有權從任何一期合同應付款項中予以扣除。

六、違約責任

1、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繼續履行、賠償損失和支付違約金等違約責任。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物業服務,或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經甲方催告在限定時間內仍未糾正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回全部或者部分合同價款,乙方應當按照當年度物業服務費或物業服務資金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甲方所遭受的全部損失,且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乙方遲延履行合同義務,每逾期_________天,乙方應當按照當年度物業服務費或物業服務資金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____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當按照當年度物業服務費或物業服務資金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甲方所遭受的全部損失。

4、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物業服務工作轉包或分包的,乙方應當按照當年度物業服務費或物業服務資金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甲方所遭受的全部損失,且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七、適用法律

適用法律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履行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八、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九、爭議解決

因合同及合同有關事項發生的爭議,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仍無法達成一致的,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機構_____,按照申請_____時該_____機構有效的_____規則進行_____。_____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合同生效

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其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簽訂日期以雙方中最後一方簽署並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的日期為準。

2、本合同簽訂前,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已為甲方完成的本合同範圍內的工作包括在本合同內,具體內容以本合同約定為準。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簽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重慶物業服務合同 篇11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受權代表人: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

承租方或業主(乙方):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

受權代表人:_________

本物業名稱:________

甲方租賃商鋪基本情況:

1、座落位置:____號樓___層___號鋪

2、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在乙方簽訂《商用物業租賃合同》時,甲乙雙方就物業服務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照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服務制度,對物業及其環境秩序進行管理;

2、有權要求乙方及物業使用人配合甲方的管理服務行為;

3、依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及法律規定的或雙方合同的其它費用;

4、對造成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損失的,物業管理公司有權要求責任人停止侵害、恢復原狀、賠償損失;

5、負責租賃鋪內部清潔,內部安保及消防安全工作,如在乙方承租的房屋內發生火災,治安事件或其他意外,造成甲方或第三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6、負責編制物業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並組織實施;

7、將裝飾裝修房屋的規定將相關檔案發放乙方,當乙方裝修房屋時,與其簽訂《裝修工程合同書》,並對其監督,對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影響公共利益的,進行勸阻制止,責令改正;

8、對本物業的共用部位、設施及場地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專案,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9、在合理的情況下,可暫時停止任何裝置、設施的執行以進行維修或例檢;

10、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治安秩序、採取安全防範措施。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發生治安案件或者各類災害事故時,應當及時向公安和有關部門報告,並協助做好調查和救助工作。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乙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2、遵守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其中包括《管理規定》、《裝修管理規定》等相關守則;

3、根據本合同按時足額向甲方交納物業管理費用及其他政府部門允許收取的或雙方合同的相關費用;

4、裝飾裝修房屋時,遵守政府有關規定。並應與甲方簽訂《裝修工程合同書》及遵守《裝修管理規定》中有關規定;

5、商鋪使用人須按照按照政府相關規定和佈局要求,合法經營。

6、不得佔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7、轉讓房屋時,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合同;

8、因乙方的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管理規定》等造成的損失、損害均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採光、維修、通行、衛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係,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10、物業使用人明白並:甲方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不承擔因第三人行為所致的人身、財產損害賠償責任及車輛保管責任(另有專門合同約定的除外);

11、不得改變銷售合同中註明的房屋使用功能,不得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及產權房屋自用部分內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活動。

12、如乙方需變更該商鋪用途,需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如未獲甲方同意,或私自變更經營範圍或用途,將視同乙方違約並自動放棄合同。

1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在租賃商鋪周圍安裝或請人安裝報警裝置、門鈴、攝像機及其他裝置。

1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在租賃商鋪內開展或允許他人開展第三方業務。

15、乙方必須保證在正常營業時間內開門營業,如一年內累計達到10天以上或連續7天以上未正常營業,甲方將視同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16、乙方產生的營運垃圾由乙方自行存放、統一管理;甲方不提供乙方產生的營運垃圾的堆放場所;具體事宜由乙方自行向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申報。

第二條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一、制定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等;

二、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樑、樓板、屋頂等)、樓梯間、走廊通道、配電箱、水泵房、消防監控室等;

三、共用設施裝置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設施裝置是指共用的給排水管道、加壓水泵、避雷網、供電線路、通訊線路、照明、供氣線路、消防設施、安防監控裝置、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車輛停放地點等;

四、公共區域的綠化養護與管理;

五、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設施裝置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和垃圾收集;

六、維護公共秩序,包括門崗服務,物業公共區域內巡查;

七、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區域內的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

八、維護物業區域內車輛行駛秩序,對車輛停放秩序進行管理;

九、消防管理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裝置的維護管理;

十、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嚴格遵守政府部門相關規定和按照《裝修工程合同書》、《裝修管理規定》等相關檔案執行。

第三條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標準

一、綜合管理(商業街規劃紅線範圍內,涉及共有財產和公共事務的管理)

1、建立完善的物業管理制度和服務質量管理體系;

2、履行物業管理合同,並按規定公佈物業管理服務專案內容及物業管理服務費標準;

3、每年對房屋及設施裝置進行一次安全普查,根據普查結果制定維修計劃,組織實施;

4、管理人員100%持有物業管理上崗證書,特種作業員工100%持有專業部門頒發的有效證書上崗,全體工作人員統一著裝,掛牌服務;

5、運用計算機對業主資料、房屋檔案、裝置檔案、收費管理、日常辦公等進行管理,並建立完善的檔案管理制度;

6、設定客戶服務中心和服務熱線,有效投訴處理率100%;

7、夜間有專人值守,處理緊急報修,水、電等緊急報修30分鐘內到現場;

8、每年進行一次服務滿意率調查,徵求使用者意見不低於入住總數的80%,促進管理服務工作的改進和提高。

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日常執行維護

1、維修養護制度健全並在工作場所明示,工作標準及崗位責任制明確,執行良好;

2、共用設施裝置按照專案配套建設管理,責任分工運轉正常,維護良好,有裝置臺帳,執行記錄、檢查記錄、維修記錄、保養記錄,對裝置故障及重大或突發性事件有應急方案和現場處理記錄;

3、實行值守服務;

4、水、電、監控等裝置執行人員技能熟練,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及保養規範;

5、道路、停車場平整通暢,交通標誌齊全規範;

6、公共照明裝置完好率90%以上;

7、裝置用房整潔,主要設施裝置標識清楚齊全;

8、雨水汙水井、化糞池、排水管網定期檢查,經常疏通,保持通暢,無堵塞外溢;

9、在接到有關部門停水、停電、停氣相關通知後,及時進行公示。

三、綠化養護(對商業街規劃紅線內的公共綠地和花草樹木的養護)

1、花草樹木生長良好,修剪整齊美觀無大面積雜草;

2、綠地無改變性質和破壞、佔用現象;

3、適時對花草樹木進行澆灌、鬆土、施肥、滅蟲、防凍保暖。

四、清潔衛生(對商業街規劃紅線以內,商戶門以外的保潔服務)

1、環衛裝置完好,合理設定垃圾桶、果皮箱、垃圾中轉點;

2、清潔衛生實行責任制,有專職的清潔人員和明確的責任範圍,公共區域每天至少清掃一次並實行標準化保潔;

3、垃圾每日清理,垃圾桶、果皮箱無溢滿現象,各類垃圾容器及時清潔無重異味;

4、小區內道路等公共場地無明顯紙屑、菸頭等廢棄物;

5、雨雪天氣及時對區域內路面積水、積雪進行清掃,商業街內無亂懸掛、亂貼、亂畫、亂堆放等現象;

6、根據實際情況開展滅蟻、滅鼠、滅蠅、滅蚊等衛生消殺工作;

7、對超過國家規定餐飲排放油煙、噪音標準和違反規定飼養寵物、家畜、家禽者進行勸告,並報告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五、秩序維護

1、商業街派有專人巡邏,維護公共安全次序;

2、有專門秩序維護人員,實行定時巡邏制度;

3、機動車、非機動車行駛、停泊管理有序;

4、危及人身安全處有明顯標識和具體的防範措施;

5、消防裝置設施完好無損,可隨時起用、消防通道暢通,制訂消防應急方案;

6、中央監控室實施24小時監控並做好相關記錄;

7、看管公共財產,包括消防器材及商業街的井蓋、花草、樹木、果實等;

8、對於發生在商業街範圍內的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交通事故,應及時報警,並配合公安部門進行處理。

六、智慧化系統執行維護

1、保障商業街智慧化設施的日常執行正常,維護及時;

2、智慧化系統出現故障時,有相關預案措施彌補。

七、水泵執行維護

1、保證商鋪正常生活用水;

2、對水泵定期保養,確保水壓共給。

第四條物業管理服務費用(不包括房屋共用設施裝置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

一、物業管理服務費(最終以物價局核准的標準收取;依據市場行情調整收費標準)

1、據本物業統一開街時間,對本物業全體使用者確定統一的交納時間:從___年___月___日開始計算;

2、物業管理費標準:

按____元/m2?月計算;(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季或物業管理費為元整。

商鋪水費按3、15元/噸(按不同的經營性質進行調整);

商鋪電費按1、15元/度。

3、甲方與經營人約定由乙方承擔物業管理服務費的,由乙方交納;

4、經營人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以及法律規定的及雙方合同的其它費用;

5、交費方式:物業管理費為一季一付(可跨季度),每個季度或跨季度當月___日前交納,如遇週末順延;

6、乙方逾期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的,從逾期之日起每天交納壹元人民幣違約金。

二、車輛停放管理費

車輛停泊服務費按照物價局稽核通過後的收費標準公示;

三、其他服務費:

甲方對乙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費用另行收取,甲方制定的對乙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收費價格應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第五條廣告牌設定

商鋪廣告牌設定須得到政府相關部門批准後,根據商業街風格製作安裝。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合同,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甲方違反合同,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乙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並支付違約金;

3、乙方違反合同,使甲方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乙方違反合同,不按本合同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並從逾期之日起每天交納壹元人民幣違約金;

5、乙方違反合同,不按本合同規定繳費的,甲方有權終止物業服務,並保留相關權利。

第七條為維護公眾、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燃氣洩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因採取緊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八條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九條本合同內空格部位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無效的,可向武漢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本合同附件《商場管理規定》與合同同時使用,具備同等法律效力,自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在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將合同樣本送武漢市礄口區房地局備案。

第十四條若本合同中部分條款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但不影響其他條款所具備的效應。

第十五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物業管理公司商酌後修正。

第十六條本合同解釋權歸物業管理公司。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二份,出租方一份,承租戶一份。

第十八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重慶物業服務合同 篇12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名稱: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

參見陳文主編:《房地產開發經營法律實務》,法律出版社20xx年版。 住所地:

郵編:

聯絡電話: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名稱: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

住所地:

郵編: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將 (物業名稱)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有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物業基本狀況

物業名稱:

物業型別:

坐落位置: (市) 區

四 至:東 南 西 北

佔地面積: 平方米

建築面積: 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第二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

第三條 乙方應參與本物業的竣工驗收,並在本物業移交接管時,與甲方共同辦理物業管理書面交接手續。

第四條 本物業交付使用後的質量責任,按國家《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

第二章 委託管理服務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提供以下物業管理服務:

第五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 ;

第六條 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執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高壓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中央監控裝置、建築物防雷設施、 ;

第七條 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 ;

第八條 共用綠地、花木的養護與管理、 ;

第九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

所、 ;

第十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歸集、清

運、 ;

第十一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在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公共場地停放車輛的,停放人應與乙方簽訂專項合同,並按該專項合同的約定承擔各項責任和義務。

第十二條 維護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 ;前款約定的事項不包含業主的人身與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責任,乙方與業主另行簽訂人身、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等專項合同的,按該專項合同的約定承擔各項責任和義務。

第十三條 管理與本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使用者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

第十四條 協助組織開展本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五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的自管部位、自用設施及裝置的維修、養護,在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出委託時,乙方原則上應接受委託,具體收費事宜應按照乙方制訂並公佈的收費標準由當事人雙方另行協商;

第十六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或物業使用守則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報告、規勸、制止、 等措施;

第十七條 其他委託事項:

1. ;

2. ;

3. .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服務期限

第十八條 本合同規定的物業管理委託期限暫定為 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期限屆滿,若需要續簽合同,雙方另行簽訂書面合同。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或業主委員會成立與業主大會所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自然終止。

第四章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應當在銷售物業之前,制定《業主臨時公約》,對有關物業的使用、維護、管理,業主的共同利益,業主應當履行的義務,違反公約應當承擔的責任等事項依法作出約定。

2.應當在物業銷售前將《業主臨時公約》向物業買受人明示,並要求物業買受人在訂立物業買賣合同時,做出遵守《業主臨時公約》的書面承諾。

3.在物業竣工交付使用時,負責向物業買受人提供房屋質量保證書和房屋使用說明書。

4.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並在乙方提交上述物業管理方案之日起 日內出具書面審定意見。

5.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並每年進行一次考核評定;並將管理情況報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

6.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報告並在乙方提交上述材料之日起 日內出具書面審定意見。

7.保證委託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裝置達到國家驗收標準及要求。在保修責任內,如存在質量問題,按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甲方負責返修;

(2)委託乙方返修,由甲方支出全部費用;

(3) .

8.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提供經營性商業用房(指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的標準租用,其租金收入僅用於 .

9.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提供 平方米建築面積的物業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 項方式使用: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的標準租用,其租金收入僅用於 .

10.在物業管理交接驗收時,負責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裝置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裝置設施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檔案;

(4)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11.為實現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服務要求而發生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除由業主、物業使用人按規定繳納外,不足部分由甲方承擔。

12.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事項:

(1) ;

(2) .

13.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4.及時繳納空置房屋的物業管理服務費;依法提供物業維修專項資金。

15.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對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16. .

第二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方案;自主開展物業經營管理服務活動。

2.對專案設計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議。

3.配備工作人員參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除錯、驗收和交接。

4.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5.按本合同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或物業使用守則及相關管理規定的行為進行制止和處理。

6.可以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託給專業性服務企業,但不得將本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一併委託給第三方。乙方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託給專業性服務企業的,相關的物業管理責任仍由乙方向甲方、業主及物業使用人承擔。

7.負責編制房屋及其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裝置、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保修期滿後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經甲、乙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8.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注意事項和禁止行為,與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9.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並最遲於每年 月之前以 方式向甲方提出上述計劃和報告;經甲方審定後組織實施。

10.負責每 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支賬目;並將物業管理服務收費專案和收費標準以及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專項服務的收費專案和收費標準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以書面方式公示。

11.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改善配套專案,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不得擅自改變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2.不得擅自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從事物業服務以外的經營活動;不得在處理物業管理事務活動中侵犯業主及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13.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4.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 日內向甲方移交甲方提供的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15.接受業主、物業使用人、甲方和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等的監督,不斷完善物業管理服務,定期以書面方式向甲方報告本合同履行情況。

16. .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標準

第二十二條 乙方須按下列標準,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事項:

1.房屋外觀:完好整潔;每 年組織實施清洗外牆 次(費用由業主承擔);公共內牆、走廊樓梯等每 年粉飾 次;公共防盜門每 年重新整理 次;

2.裝置執行:電梯按規定時間 執行;水泵、發電機等裝置 日檢查 次;

3.房屋及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屋面及房屋滲漏 日修好;

4.公共環境:道路: ;室內外排水 ; 沙井 清理一次;

5.清潔衛生:

(1)公共場地每天以 標準清掃 次;

(2)電梯衛生每天清掃、保潔 次;

(3)定期組織實施化糞池清掏(費用由業主承擔);

(4) .

6.綠化:綠地完好率達到 %以上;

7.交通秩序:室內(外)停車場一天 小時保管;

8.保安:實行 小時保安制度,崗位設定 個, 小時輪流值守;

9.急修:停水不超過 小時;停電不超過 小時;下水道、沙井堵塞不超過 小時內開工;小修:報修 小時內開工;

10.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 %.

有關上述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標準的約定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三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用執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的相關規定。

2.本物業管理服務費,住宅房屋由業主按其擁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乙方交納;非住宅房屋由業主按其擁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乙方交納。本物業管理費包括如下費用: .

3.本物業管理服務費每 〔月〕/〔季〕/〔半年〕)交納一次,每次交納費用時間為 。

4.空置房屋的物業管理服務費,分別由 按其擁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乙方交納。

5.本物業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 調整。

6.業主出租其擁有的物業,其應承擔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由業主交納,業主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業主應將此約定送乙方備案並就物業管理服務費的繳納負有連帶責任。

7.業主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該業主應承擔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8.物業管理服務費中未計入的共用設施裝置執行、能耗費用,按 〔該幢〕/〔該物業〕住戶實際用量共同分攤。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按以下第 項方式處理:

(1)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 元交納滯納金;

(2)從逾期之日起每天按應付物業管理服務費的萬分之 交納滯納金;

(3) .

第二十四條 車位使用費不得高於有權核定部門規定的現行標準,由車位使用人按下列標準向乙方交納:

1.露天車位:每日 元,每月 元,每年 元;

2.車 庫:每日 元,每月 元,每年 元;

3.摩托車:每日 元,每月 元,每年 元;

4.自行車:每日 元,每月 元,每年 元;

5. .

第二十五條 乙方受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委託對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費用,由當事人自行約定。

第二十六條 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務專案和收費標準如下:

1. ;

2. ;

3. .

第二十七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1.保修期內屬保修範圍內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由甲方承擔。

2.不屬保修範圍內的 、 、 維修、養護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的權屬份額或 承擔。

3.保修期滿後,本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費用,在本物業維修專項資金中列支。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二十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約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於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標準;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於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並按 支付違約金;由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一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不得提前終止本合同,否則應向對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由此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出違約金的,對超出部分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二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裝置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三十三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如通過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的,或由此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由施加損害的一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十四條 由於一方違約而致使本合同提前終止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合同自上述書面通知送達對方時即行終止。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或本合同提前終止的,甲乙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 日內辦理完畢全部物業管理交接手續。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六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七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洩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業主必要的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八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自 起生效。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約定的相關內容若與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政府檔案相牴觸時,該約定無效。若在本合同的履行中,遇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政府檔案發生變化時,自然也應按變化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政府檔案執行。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地:

附件:

一、本物業構成細目

二、木物業管理質量目標

三、本物業的管理方案

重慶物業服務合同 篇1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郵編:——————————————。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郵編:——————————————;

資質等級:————————————;

證書編號:————————————。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 (物業名稱)提供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型別——————————————————————————;

座落位置——————————————————————————;

建築面積——————————————————————————。

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一,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二)。

第二章 服務內容與質量

第二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2、物業共用設施裝置的執行、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設施裝置明細見附件四);

3、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汙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5、車輛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範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7、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8、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第三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務包括以下事項:

1、————————————;

2、————————————;

3、————————————。

第四條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標準見附件五)。

第五條 單個業主可委託乙方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務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種方式:

1、包乾制

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元/月。平方米;

別墅:——————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元/月。平方米;

物業:—————元/月。平方米。

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法定稅費;

(10)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11)—————————————————。

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酬金制

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元/月。平方米;

別墅:——————————————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元/月。平方米;

物業:——————————————元/月。平方米。

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由物業服務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構成。

物業服務支出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

乙方採取以下第 種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 (每月/每季/每年) 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 (每月/每季/每年)按應收的物業服務資金——————%的比例提取。

物業服務支出應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

第七條 業主應於 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

納入物業管理範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由甲方全額交納。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年/季/月)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第八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1、————————————————;

2、————————————————。

第四章 物業的經營與管理

第九條 停車場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元/個·月、車庫車位————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2、停車場屬於甲方所有、委託乙方管理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元/個·月、車庫車位————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3、停車場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元/個·月、車庫車位————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條 乙方應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管理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管理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十一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 (全體業主/甲方)所有。

會所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標準向使用會所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費用:

1、————————————;

2、————————————。

第十二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裝置設施統一委託乙方經營,經營收入按下列約定分配:

1、————————————;

2、————————————。

第五章 物業的承接驗收

第十三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配合乙方對以下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進行查驗:

1、————————————————————;

2、————————————————————;

3、————————————————————。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確認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存在以下問題:

1、————————————————————;

2、————————————————————;

3、————————————————————。

甲方應承擔解決以上問題的責任,解決辦法如下:

1、————————————————————;

2、————————————————————;

3、————————————————————。

第十五條 對於本合同簽訂後承接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甲乙雙方應按照前條規定進行查驗並簽訂確認書,作為界定各自在開發建設和物業管理方面承擔責任的依據。

第十六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裝置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裝置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檔案;

4、————————————————————。

第十七條 甲方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國家規定的驗收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第六章 物業的使用與維護

第十八條 業主大會成立前,乙方應配合甲方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裝置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務時,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給予必要配合。

第十九條 乙方可採取規勸、——————————、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臨時公約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

第二十條 乙方應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第二十一條 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和甲方的同意。

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二十二條 乙方與裝飾裝修房屋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簽訂書面的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就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裝修管理服務費用等事項進行約定,並事先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第二十三條 甲方應於 (具體時間)按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物業管理用房。

物業管理用房建築面積——————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平方米,位於—————;住宿用房——————平方米,位於————————;用房————平方米,位於————————。

第二十四條 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七章 專項維修資金

第二十五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繳存——————————————————。

第二十六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

第二十七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

第二十八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續籌——————————————————。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的,由甲方賠償由此給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條 除前條規定情況外,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應按————————————的標準向甲方、業主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一條 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應按————————————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

第三十三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七條的約定,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託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四條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3、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裝置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4、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裝置執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5、————————————。

第九章 其他事項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內,業主委員會代表全體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前——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甲方應在本合同期滿前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或————代管。

第三十八條 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本合同約定的內容;物業買受人簽訂物業買賣合同,即為對接受本合同內容的承諾。

第三十九條 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業主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四十條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衝突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重慶物業服務合同 篇1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聯絡電話: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號碼: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聯絡電話: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號碼: 企業資質證號: 資質等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 和《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 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甲方根 據招標備案號或者協議選聘備案號 將 (物業專案名稱)委託乙方進行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委託物業的基本情況物業型別(寫字樓、商業、工業園區等) : 座落位置: 四 至:東 西 本物業分 總建築面積: 其中:地上 寫字樓 商業 工業園區 層、地下 萬平方米 萬平方米 萬平方米 市 區 (縣) 南 北 期開發建設,總佔地面積: 萬平方米。 層。 萬平方米 道 (路、 街) 號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表一、二、三、四。 (後附規劃總平面圖) 該專案是通過 企業的。(招投標、協議)方式選聘物業服務

第二條

物業服務內容及標準

(一)房屋本體和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二)共用設施裝置的執行、維修、養護: 1.供、配電設施裝置:

2.給、排水設施裝置:

3.升降系統:

4.消防系統:

5.空氣調節系統:

6.智慧化系統:

7.樓宇自動化系統(通訊系統等):

8.停車場管理系統:

9.其他:

(三)共用部位和共用場地的環境保潔和綠化養護:

(四)物業裝飾裝修的管理:

(五)車輛行駛和停放秩序的服務、管理:

(六)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秩序的維護和消防管理:

(七)物業檔案的建立、保管和使用:

(八)其他委託事項: 1、 2、 3、 第三條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期限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自月日開始, 至業主大會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之日終止。 第四條 甲方權利義務

(一)在銷售物業時,應當向購房人明示本合同的內容,並 組織購房人對本合同的內容和臨時管理規約予以書面確認; (二)審定乙方提交的物業管理服務方案及管理制度; (三)監督並配合乙方管理服務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 (四)聽取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議; (五) 在向房屋權屬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 時,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一併申請登記; (六)按照有關規定向乙方辦理物業管理交接手續; (七)按時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 (八)對本物業的共用部位、設施及場地不得擅自佔用和改 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者完善配套設施裝置, 經有利害關係的業主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九)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商品房質量保證書的約定, 承擔物業保修責任; (十)其他:

第五條

乙方權利義務

(一)依照國家、本市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制定物業 理服務方案和制度,對物業及其共用設施裝置、消防、公共秩序 及環境衛生等進行管理服務; (二)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顯著位置,將服務內容、服務 標準和收費專案、收費標準等有關情況進行公示; (三)依照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業主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 (四)建立物業專案的管理檔案; (五)對業主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物業管理方面的法律、法 規和規章及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進行勸阻、制止,並向有關部 門報告; (六)對侵害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行為要求責任 人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恢復原狀; (七)不得將物業專案全部委託給他人管理,但可以將專項 服務委託專業公司承擔; (八)負責編制物業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並組織實施; (九)提前將裝飾裝修房屋的有關規定書面告知業主,當業 主裝飾裝修房屋時,對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影響公共利益的行為, 進行勸阻制止;勸阻無效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十)負責編制物業服務年度計劃; (十一)實行酬金制收費方式的,至少每季度向全體業主公 布一次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收支情況; (十二)本合同終止乙方不再管理本物業時,在合同終止之日起十日內, 除向甲方或業主委員會移交本合同第十條第一項規 定的資料外,還必須辦理下列移交事項: 1、預收的物業管理服務費、場地佔用費和收取的利用物業 共用部位、設施和場地經營所得的收益餘額; 2、物業管理專案的檔案資料; 3、物業管理用房和屬於業主共同的場地、設施裝置; 4、實行酬金制收費方式的,應移交管理服務期間的財務資 料。 (十三) 應當協助公安部門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秩序 維護和安全防範工作。 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發生治安案件或者各 類災害事故時,應當及時向公安和有關部門報告,並積極協助做 好調查和救助工作。 (十四)接受甲方和全體業主的監督; (十五)其他:

第六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經協商,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管理服務費採取 的形式(包乾制或酬金制) 。 (一)物業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1、包乾制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標準如下(按建築面積計算) : (1)寫 字 樓: (2)商 業: 元/月·平方米 元/月·平方米 元/月·平方米 元/月·平方米

(3)工業園區: (4) 2、酬金制 :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資金的預收標準如下 (按建築面積 計算) : (1)寫 字 樓: (2)商 業: 元/月·平方米 元/月·平方米 元/月·平方米 元/月·平方米 種方式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

(3)工業園區: (4) :物業服務企業選擇以下第 金中提取酬金:

①物業服務企業每月/季/年按 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酬金;元的標準從

②物業服務企業每月/季/年按應收物業服務資金數額 %的比例提取酬金。 物業服務企業應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 並於每 月公佈一次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二) 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前所發生的物業管理相關費用 由甲方承擔。 (三) 竣工驗收合格交付業主後發生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由業 主承擔。 (四)甲方與業主約定由甲方承擔物業管理服務費的,由甲 方交納。 (五)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購房人的物業,物業 管理服務費用由甲方交納。 (六)交納費用時間: (1)甲方於 (2)業主於 交納; 交納。

(七)甲方或者業主逾期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的,從逾期之 日起按應交物業管理服務費的 比例交納違約金。

(八) 業主應當根據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管理 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管理 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責任。 第七條 車位使用費收費方式

(一)機動車停車場應當委託乙方管理服務,經營管理事項 由甲乙雙方另行訂立,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二)非機動車輛收費標準: 第八條 特約服務費業主委託乙方提供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特約服務的,其 費用由雙方約定;乙方應當將服務專案、收費標準進行公佈。 第九條 物業管理用房在物業竣工驗收合格後三十日內,甲方向乙方無償提供並 移交不少於本專案規劃出售部分總建築面積的千分之三至千分 之四 建築平方米的物業管理用房, 用於物業管理服務和業主活動。乙方負責維修、養護,不得買賣和抵押;任何單位 和個人不得佔用或者改作他用。 甲方應當按照規劃、設計的要求和標準建設物業管理用房, 並向業主進行公示。 第十條 物業驗收交接

(一)甲方在物業竣工驗收合格後交付業主使用前,應當與 乙方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並自新建物業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六十 日內,向乙方提供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裝置的竣工圖,附屬 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資料; 2、物業竣工驗收資料; 3、共用設施裝置安裝、使用、維護和保養技術資料; 4、物業質量保證書和使用說明書; 5、 。

(二)乙方在承

接新建物業專案時,甲方應當配合乙方對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裝置的共有部分進行查 驗,發現問題應當書面告知甲方,甲方應當及時進行整改。 (三)甲方未能及時整改的遺留問題,雙方約定按以下方式 解決:

第十一條

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裝飾裝修房屋, 應當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 業主、 物業使用人和裝飾裝修企業應當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 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一般包括裝飾裝 修工程的內容和期限、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和處置以 及相關費用等。 第十二條 行。 第十三條 符合成立業主大會條件時,甲乙雙方均有義務書 面告知物業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專項維修資金歸集和使用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執

(一)甲方違反合同第四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的管 理服務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解決,逾期未解決的,甲方承擔 違約責任;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當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五條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 管理服務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 日內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給予 甲方經濟賠償。 (三)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七、八條約定,擅自提高收費 標準的,甲方及業主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業主經濟損 失的,乙方應當給予甲方、業主經濟賠償。 (四)甲、乙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當向 對方支付 部分的經濟損失。 (五)其他: 元的違約金; 違約方還應當承擔超過違約金

第十五條

質量糾紛的約定

因房屋建築質量、設施裝置質量或者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 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 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有資質的鑑定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的約定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 方應當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十七條 免責條款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 成損失的; 2、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需要且事先已 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裝置使 用等造成損失的; 3、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 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裝置執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4、 第十八條 爭議處理 。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 雙方應當協商解決或者報請物 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向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第十九條 合同附件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一)雙方可以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 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 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 均遵照國家和 本市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二十條

合同備案 頁,一式五份,

(一)本合同正本連同補充協議及附件共

甲乙雙方及市、區(縣)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 份,售房現場公示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甲方持本合同到市物業 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備案。 第二十一條 (一) (二) (三) (四) (五) 第二十二條 合同責任及生效 其他約定事項

(一)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本物業 的全體業主應當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15—

甲方(開發建設單位) :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乙方(物業服務企業) :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重慶物業服務合同 篇15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業主委員會][業主]

委託方登記號(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物業服務企業(乙方):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程式碼: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物業服務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物業專案基本情況

第一條 本物業專案(以下簡稱“本物業”)基本情況如下: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地名核准名稱][暫定名] 。

型別:_______________[普通住宅][經濟適用住房][公寓][別墅][辦公][商業] 。

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 區(縣) 路(街) 。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預測面積][實測面積][房屋所有權證記載面積] 平方米。

區域四至:_______________

東至:_______________ ;

南至:_______________ ;

西至:_______________ ;

北至:_______________ 。

規劃平面圖和委託的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一、二(以實際驗收清單為準)。

第二部分 物業服務內容

第二條 物業交接

1、甲乙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新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之前,就交接時間、交接內容、交接查驗、交接前後的責任等事項進行約定。交接時間應當確定具體時點,時點前責任由原物業服務企業承擔,時點後責任由乙方承擔。

2、原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約定時點將物業區域內的檔案資料(見附件六)、物業服務用房及屬於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共用設施裝置、公共區域移交給乙方,由甲方、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進行逐項查驗接收,並由三方簽字確認。

3、甲乙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對查驗結果存在爭議的,應當在查驗記錄中載明,並明確解決辦法。

第三條 乙方應當提供的物業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制訂物業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相關的工程圖紙、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根據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約》的授權制訂物業服務的有關制度。

2、物業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3、物業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維修養護、執行和管理。共用設施裝置明細見附件四。

4、公共綠地、景觀的養護。

5、清潔服務,包括物業共用部位、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等。

6、協助維護秩序,對車輛(包括自行車)停放進行管理。

7、協助做好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採取相應措施,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8、消防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9、負責編制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方案。

10、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約定對物業裝飾裝修提供服務。

11、對物業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應當及時告知、建議、勸阻,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12、制定預防火災、水災等應急突發事件的工作預案,明確妥善處置應急事件或急迫性維修的具體內容。

13、設立服務監督電話,並在物業區域內公示。

14、其他服務事項:_______________。

第三部分 物業服務標準

第四條 乙方按照雙方約定的物業服務標準(見附件五)提供服務。

雙方約定的住宅物業的服務標準不得低於《住宅物業服務等級規範(一級)(試行)》中規定的相應要求。

第四部分 物業服務期限

第五條 物業服務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部分 物業服務相關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區域物業服務收費方式為:_______________[包乾制][酬金制]

第七條 包乾制

1、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_______________

[多層住宅]:_______________ 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_______________ 元/平方米/月;

[別墅]:_______________ 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_______________ 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_______________ 元/平方米/月;

[會所]:_______________ 元/平方米/月;

物業:_______________ 元/平方米/月。

2、實行包乾制的,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乙方不得以虧損為由要求增加費用、降低服務標準或減少服務專案。

3、乙方應當定期向業主公佈公共服務收支情況。

第八條 酬金制

1、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_______ 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_______________ 元/平方米/月;

[別墅]:_______________ 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_______________ 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_______________ 元/平方米/月;

[會所]:_______________ 元/平方米/月;

物業:_______________ 元/平方米/月。

2、物業服務資金為交納的業主共同所有,由乙方代管,其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服務企業的酬金。

物業服務支出包括以下部分:_______________

(1)乙方員工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維護費用;

(3)物業區域內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區域內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區域內秩序維護費用;

(6)乙方辦公費用;

(7)乙方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業主同意的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 。

3、乙方採取以下第 種方式提取酬金:

(1)[每季] [每半年] [每年] ,計____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每季] [每半年] [每年] ,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 %的比例提取。

4、物業服務支出應當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另行交納。

5、乙方應當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年度計劃和支出年度預決算,並按[季] [半年] 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同時,雙方按照約定每年聘請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費收支情況進行審計,聘請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甲乙共同承擔] 。

第九條 業主應當按[季度] [半年] 交納物業服務費,每次交費的具體時間為 。

物業區域內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業、因開發建設單位原因未能按時交付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及開發建設單位的自有物業,乙方應當按前款規定向開發建設單位收取物業服務費。

第十條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申請裝飾裝修時,乙方應當告知相關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與其訂立書面的裝飾裝修服務協議。除約定收取裝飾裝修服務費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裝修垃圾清運費、施工人員管理費、門卡工本費、開工證費、管線圖費等與裝飾裝修有關的費用。

如收取裝飾裝修押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和承重結構損壞,乙方應當在完工後7日內將押金全額退還。

第十一條 停車服務費按露天停車場車位____元/個/月、地下停車庫、停車樓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收取。

乙方應當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對業主自有物業提供維修養護或其他特約服務的,按乙方在物業區域內公示的收費標準或按雙方的約定收取費用。

業主、物業使用人在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業從事經營活動的,乙方可以參照商業物業標準收取相應的物業服務費。

第十三條 物業區域內,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公用事業服務單位委託代收使用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不得限制或變相限制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購買或使用。

第六部分 共用部位、共用設施收益及分配

第十四條 乙方經營歸業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用於廣告、房屋租賃、會所經營、商業促銷等活動,應當在符合有關法律規定並徵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的同意後,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並每半年向甲方公佈收益情況,接受甲方監督。

第十五條 乙方經營歸業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所得收益歸業主所有,可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使用:

1、補充專項維修資金,分攤到戶;

2、抵減下一年度物業服務費,分攤到戶;

3、業主大會表決。

第七部分 雙方權利與義務

第十六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服務方案,並監督實施。

2、對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事項有知情權。

3、對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有建議、督促的權利。

4、有權監督本物業區域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的收益使用情況。

5、有權組織物業服務滿意度調查。

6、在乙方辦理入住 日前,提供符合辦公要求的物業服務用房,建築面積約 平方米,位置為 。

7、負責協調、處理、解決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遺留問題,不因此影響乙方工作。

8、配合乙方做好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工作。

9、按照相關規定交存、使用和續交專項維修資金。

10、按照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與特約服務費;對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督促其交納。

11、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按照物業服務標準和內容提供物業服務,收取物業服務費、特約服務費。

2、可以選聘專業性服務企業承擔物業區域內的專項服務專案,但不得將本物業區域內的全部物業服務委託給第三方;乙方應當將委託事項及受託企業的資訊在物業區域內公示;乙方與受託企業簽訂的合同中約定的服務標準,不得低於本合同約定;乙方應當對受託企業的服務行為進行監督,並對受託企業的服務行為承擔責任。

3、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檔案資料,及時記載有關變更資訊,併為業主的個人資料資訊保密。

4、及時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通報本物業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5、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和《管理規約》的行為,採取告知、勸說和建議等方式督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改正。

6、不得擅自佔用本物業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或改變用途,不得擅自佔用、挖掘本物業區域內的道路、場地。

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當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制定施工方案,開工前要在物業區域內公示,施工過程中儘可能減少對業主的影響,並及時恢復原狀。

7、本物業區域內需另行配備相關設施裝置的,應當與甲方協商解決。

8、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八部分 合同終止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決定在服務期限屆滿後不再續約的,均應當在期滿3個月前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九條 服務期限屆滿前,甲方決定繼續聘用乙方的,應當在期滿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續約通知1個月內回覆甲方。

雙方同意續簽,應當在服務期限屆滿前 日內簽訂新的物業服務合同。

第二十條 服務期限屆滿前3個月,甲方未將續聘或解聘意見通知乙方的,視為甲方同意續聘,服務期限自動延續1年。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終止後,新的物業服務企業接管本物業前,應甲方的要求乙方應當暫時繼續提供物業服務,一般不超過3個月;雙方的權利義務繼續按本合同執行。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應當共同做好債權債務處理事宜,包括物業服務費用的清算、對外簽訂的各種協議的執行等;甲乙雙方應當相互配合,做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後工作。

第九部分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業主逾期未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應當按照[逾期每日萬分之五] 的標準承擔相應的滯納金。

乙方在服務期限內擅自撤出的,應當按照[剩餘期限物業服務總費用] 的標準向業主支付違約金;乙方在本合同終止後拒不撤出本物業區域的,應當按照[延遲撤出期間物業服務總費用] 的標準向業主支付違約金。前述行為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除不可預見的情況外,乙方擅自停水、停電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解決,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 除本合同第八部分規定的合同終止情形外,甲乙雙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則解約方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造成損失的,解約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乙雙方可以結合本物業的具體情況和服務需求以附件的形式對違約責任進行詳細約定。違約行為給他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無法履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第二十八條 為維護公共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洩露、漏電、火災、暖氣管、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損失的,當事人應當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九條 乙方有確切證據證明屬於以下情況的,可不承擔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

1、由於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自身責任導致乙方的服務無法達到合同要求的。

2、因維修養護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裝置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3、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裝置執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第十部分 爭議解決

第三十條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可以通過友好協商或者向物業所在地物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的方式解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解決:_______________

1、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北京仲裁委員會][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 或 申請仲裁。

第十一部分 附 則

第三十一條 對需進入物業區域內的執法活動和救援等公共事務,各方應當配合,不得阻撓。

第三十二條 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須經雙方書面確認,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修改、補充的內容不得與本合同文字和《管理規約》的內容相牴觸。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一式 份,甲方、乙方、 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並簽章後生效,效力同時及於本物業區域的全體業主。

第三十五條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

重慶物業服務合同 篇16

甲方:

聯絡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營業證照號碼: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為加強對粵美特大廈的物業管理,維護業主及全體租戶的合法權益和公共秩序,保障物業管理活動中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以及物業的安全與合理使用,創造優良的工作和商業環境,依據乙方與出租方簽訂的《粵美特大廈房屋租賃合同》,由甲方負責粵美特大廈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甲乙雙方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租用位於深圳市南山區科技園粵美特大廈層單元(商鋪),面積共計㎡的物業管理服務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物業服務內容

(一)大廈樓宇主體結構的使用管理和日常維護。

(二)業主方配置的空調、電梯、供水、供電、消防、樓宇自動化等大廈共用的設施裝置系統的執行與維護。

(三)二十四小時大廈內公共區域的秩序監控與維護。

(四)大廈停車場交通設施維護與車輛停放、進出管理。

(五)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及垃圾清運。

(六)公共場所園藝綠化的配置與維護。

(七)在裝修期間,管理專案除包括上述有關專案的服務外,還包括:

1.對裝修圖紙的稽核;

2.對裝修人員和裝修施工的管理。

(八)甲方為乙方提供有償服務專案,有償服務專案及價格由甲方另行公佈《有償服務價目表》。

二、裝修管理

(一)乙方在裝修(包括改建、更新)前,必須向物業公司提出申請,甲方書面同意後,進場裝修手續辦理完畢,方可進場,否則甲方有權清理乙方裝修工人等離場。

(二)裝飾裝修過程中產生的裝飾裝修垃圾由乙方自行清運。不得在公共走廊、樓梯等公共場所堆放裝修垃圾;不得將生活垃圾、雜物倒入廁所、管道,否則須負責清理及賠償損失。

(三)乙方應僱用合格的施工承建商,開工前到物業公司辦理裝修工人臨時出入證,出入證製作工本費為10元/個,出入證保證金為20元/個(施工完畢後,有效期內回收出入證,不計息退還保證金,逾期或證件丟失、損毀均不予退還)。

(四)關於消防安全。乙方二次裝修時,對於消防設施及裝置進行改建、改動應符合國家消防安全的有關規定,按照甲方裝修管理的相關規定辦理手續後方可施工,取得消防合格證後方可投入使用。對不符合規定,但又不進行整改的,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責任應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在裝修時應遵守如下規定:

1.嚴格按照審批圖紙施工,不得擅自更改;

2.不得破壞樓宇主體結構(承重牆)及消防等公共設施;

3.不得在公共地方堆放裝修材料、垃圾及雜物;

4.不得將裝修廢料倒入座廁或下水管道;

5.不得妨礙其它租戶,嚴格遵守物業公司有關裝修施工的時間安排;

6.不得擅自從公共電路接駁電源。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對寫字樓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公共安全秩序維護、環境衛生綠化等專案進行維護、修繕、服務與管理,確保乙方經營環境的穩定與經營秩序的安定。

(二)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公共設施、公共裝置、公共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並實施。

(三)根據有關規定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寫字樓的物業管理規約和寫字樓裝修手冊,並書面告知乙方,有權制止一切違反物業管理規約及裝修管理手冊的行為;

(四)依據本協議之標準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及其他有關費用;

(五)甲方有權對乙方租賃區域的裝修及質量進行監督和檢查。如乙方未按圖紙設計或

違規施工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改或恢復原貌,由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六)在事先徵得乙方同意後甲方方可進入乙方租賃區域內檢查公共設施裝置的使用情況。如遇突發或緊急事故時甲方可不徵的乙方的同意進入乙方租賃區域內進行搶修,乙方不得阻止,但事後必須進行情況說明;

(七)發生緊急情況或突發事件時,甲方有責任採取應急措施,保障樓內人員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減少各方面的損失;

(八)按以上約定內容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物業管理服務。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有權要求甲方做好大廈的物業服務工作,保障設施裝置的良好執行。

(二)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及建議。

(三)按時足額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及水電費、空調維護費及其他費用。

(四)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寫字樓內的通風、採光、維修、通行、衛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係,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利益。

(五)負責租賃單元內專用部分設施裝置(如:租賃單元內的電源線路、燈光照明、插座、自行增加的空調盤管風機、衛生間水錶後的給排水設施裝置等)的維修維護保養工作。

(六)乙方進駐寫字樓後,不得私自改變建築原貌,不得拆除幕牆玻璃的安全護欄,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佔用、損壞寫字樓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應事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方可使用,並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給予賠償。

(七)未經甲方批准,乙方不得更改、遷移或增大水、電用量裝置或空調的負荷,如擅自接駁、改動、遷移用電裝置及負荷,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將由乙方全部承擔,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八)加強安全防範意識,應加強防火、防盜等事項,因此導致財產損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擔。

(九)自覺遵守大廈《管理規約》的相關規定,不得在粵美特大廈內從事與法律、法規相違背的行為。

五、財產安全

(一)甲方對乙方的財物及人事安全不承擔保管、保險責任;

(二)乙方有貴重物品必須存放於租用房屋內的,建議購買相應的財產保險。

六、物業服務費用

(一)物業管理費收費標準為元/平方米/月。合同期滿後物業管理費據市場情況可適當調整,乙方應按時支付該費用,物業管理公司收到乙方款項後應出具發票。

(二)停車費:停車場月卡及臨時停車收費參照政府指導價,合同期內會隨政府指導價及市場行情調整。

(三)空調維護費用按全年收取,收費標準為每月元/平方米,自年月開始計收。

(四)合同期內乙方自用水、電費、垃圾處理費由甲方代收、代繳,水電費、垃圾處理費將隨著政府的水價、電價的變動而作調整(電價按供電局普通用電類別——商業、服務業用電收費標準+電損成本+變壓器基本電費測算;水價按商業用水收費標準+二次供水用電損耗測算)。現階段水費單價綜合測算為3.53元/m³,排汙費單價為1.20元/m³,垃圾處理費單價為0.27元/m³;電費單價綜合測算為1.50元/度。

(五)承租物業樓層的公共水費、排汙費按乙方在本樓層中的面積比例收取(針對分層出租的樓層);乙方租賃全層的,則整層公共水費、排汙費由乙方承擔。

(六)專項維修基金為每月0.3元/平方米(專項維修基金依據政府規定標準收取,此費用按相關規定只提供收據)。

(七)乙方入駐應簽署《物業服務協議》等檔案,並一次性繳交本物業交付之日起三個月(20x年月日-月日)的物業管理費共計人民幣萬仟佰拾元(¥元)整。

(八)乙方應於本物業交付之日起5日內,按元/單元的標準向甲方繳納總計人民幣元整(¥元)的室內水電費週轉金,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週轉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據。乙方退租手續辦理完畢,結清費用後,週轉金不計利息退還。

七、費用的繳付

(一)乙方須於每月10日前交納當月的物業服務費及上月空調費、水電費等。如遇節假日,則相關費用支付日期順延至節假日後的第一個工作日。

(二)乙方如延期繳付上述各項費用,每逾期一日應按欠繳總額的萬分之三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如超過15天未繳納上述費用或其中的一項,甲方有權採取停水、停電等一切必要措施,直至乙方繳清拖欠的費用和違約金為止。

(三)甲乙雙方約定通過銀行轉賬或現金的方式繳納物業管理的有關費用:

開戶銀行:

帳號:

收款單位全稱:

八、協議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為乙方與出租方的租賃協議規定的有效期一致。協議期滿後,雙方若無異議,本協議以業主續約年份每次自動順延。如任何一方提出異議,雙方應本著友好的態度協商解決。

九、其它事項

(一)協議雙方可對本協議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三)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四)協議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代表(簽署):乙方(蓋章):代表(簽署):

日期:日期:

商場物業服務合同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聯絡電話: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山東信潔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盛 峰

註冊地址:章丘明水經濟開發區山水泉城南城東門

聯絡電話: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物業名稱)委託乙方進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甲方,甲乙雙方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物業管理合同此物業位於___市____街__號__層,建築面積__平方米(實際面積高於或者低於合同規定面積,均以此標註面積為準,不作調整)。 該房屋的土地證證書編號:______,房產證證書編號:______房屋主體建築結構為____結構;經甲方及乙方共同簽章確認的房屋所有權證及房屋土地使用證影印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條 委託管理事項

1,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庭院等。

2, 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執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汙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調,供暖鍋爐房,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等。

3, 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泵房,自持車棚,停車場等。 4,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等。

5,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5, 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等。

6,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使用者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四條 物業費用及繳納方式 :

1.甲方按年於每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向乙方繳納物業管理費用___元人民幣(___元)此費用包含第三條所列各項委託管理事宜及下列費用:採暖費,電梯費,停車場的使用費,其他未列入的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甲方房屋的自用部位,自用裝置及設施的維修養護,由甲方自行負責,在甲方提出委託時,乙方可以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2.甲方應嚴格按照以上條款要求的繳納方式向乙方交納物業管理費用,否則視為甲方單方違約,乙方有權單方取消合同,有權強行將甲方商品清除,因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 委託管理期限: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__年_月_日止。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 隨時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執行情況;

2, 及時繳納物業管理費用,如拖欠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3, 甲方及時向乙方提供使用物業內的各類圖紙,含裝修改造圖,電路圖,上下水改造圖,廣告審批圖,消防改造審批手續等,以上各類圖紙以甲方使用此物業7日內交給乙方。

4, 及時與乙方溝通本合同執行期間所發生的其他問題。 5, 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生活;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方案; 2, 選聘專業人員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

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3, 乙方有權對物主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 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書面告知物業的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書面告知有關限制條件,並負責監督;

5, 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

或完善配套專案,須與甲方協商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同意在合同執行期內,因不可抗力導致房屋毀損,滅失的,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但乙方應退還甲方已經提前支付的相關費用。

2,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終止,但乙方需退還甲方已經提前支付的相關費用。①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非因甲方過錯原因而依法被政府提前收回的;②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或拆遷的;

3,甲,乙任何一方如有違反合同上述各條款規定,除了按合同有關條款履行以外,守約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給守約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九條 附則

1,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及規定嚴格執行。

2 ,甲乙雙方就履行合同及本協議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3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補充。在此之前簽訂的一切協議如與本協議有矛盾之處,均以本協議為準。之後所簽訂的補充協議及相關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連同附件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盛峰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重慶物業服務合同 篇17

委託方(甲方): [業主委員會][業主] 委託方登記號(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郵政編碼:

物業服務企業(乙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組織機構程式碼: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物業服務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物業專案基本情況

第一條 本物業專案(以下簡稱“本物業”)基本情況如下:

名稱:[地名核准名稱][暫定名] 。

型別:[普通住宅][經濟適用住房][公寓][別墅][辦公][商業] 。

坐落位臵: 區(縣) 路(街) 。

建築面積:[預測面積][實測面積][房屋所有權證記載面積] 平方米。

區域四至:

東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規劃平面圖和委託的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一、二(以實際驗收清單為準)。

第二部分 物業服務內容

第二條 物業交接

1、甲乙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新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之前,就交接時間、交接內容、交接查驗、交接前後

的責任等事項進行約定。交接時間應當確定具體時點,時點前責任由原物業服務企業承擔,時點後責任由乙方承擔。

2、原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約定時點將物業區域內的檔案資料(見附件六)、物業服務用房及屬於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共用設施裝置、公共區域移交給乙方,由甲方、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進行逐項查驗接收,並由三方簽字確認。

3、甲乙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對查驗結果存在爭議的,應當在查驗記錄中載明,並明確解決辦法。

第三條 乙方應當提供的物業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制訂物業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相關的工程圖紙、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根據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約》的授權制訂物業服務的有關制度。

2、物業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3、物業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維修養護、執行和管理。共用設施裝置明細見附件四。

4、公共綠地、景觀的養護。

5、清潔服務,包括物業共用部位、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等。

6、協助維護秩序,對車輛(包括自行車)停放進行管理。

7、協助做好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向有

關部門報告,採取相應措施,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8、消防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9、負責編制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方案。

10、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約定對物業裝飾裝修提供服務。

11、對物業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應當及時告知、建議、勸阻,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12、制定預防火災、水災等應急突發事件的工作預案,明確妥善處臵應急事件或急迫性維修的具體內容。

13、設立服務監督電話,並在物業區域內公示。

14、其他服務事項:

第三部分 物業服務標準

第四條 乙方按照雙方約定的物業服務標準(見附件

五)提供服務。

雙方約定的住宅物業的服務標準不得低於《住宅物業服務等級規範(一級)(試行)》中規定的相應要求。

第四部分 物業服務期限

第五條 物業服務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物業服務相關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區域物業服務收費方式為:[包乾制][酬金制]

第七條 包乾制

1、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別墅]: 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 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 元/平方米/月;

[會所]: 元/平方米/月; 物業: 元/平方米/月。

2、實行包乾制的,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乙方不得以虧損為由要求增加費用、降低服務標準或減

少服務專案。

3、乙方應當定期向業主公佈公共服務收支情況。

第八條 酬金制

1、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別墅]: 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 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 元/平方米/月;

[會所]: 元/平方米/月; 物業: 元/平方米/月。

2、物業服務資金為交納的業主共同所有,由乙方代管,其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服務企業的酬金。

物業服務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乙方員工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維護費用;

(3)物業區域內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區域內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區域內秩序維護費用;

重慶物業服務合同 篇18

甲方(業主大會):

乙方(物業管理企業):

物 業 名 稱:  

重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制定

重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    

甲方(業主大會)

組織名稱:

業主委員會代表人:

地址:

聯絡電話:  

乙方(物業管理企業)

企業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物業區域《業主公約》的約定,甲方通過招標、議標等方式選聘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____(物業名稱)實施本物業區域的物業管理服務的相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管理區域概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型別:

座落位置:

佔地面積: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

四至:

東至:______ 南至:______西至:______北至:______

其他:。

第二條 具體物業構成明細及所配置的共用裝置設施明細詳見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 委託服務事項

第三條 甲方委託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的主要內容為:

1、物業共用部分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分具體包括:房屋的承重結構(包括:承重牆體、樑柱、樓蓋等),非承重結構的分戶牆外牆面,屋蓋、屋面、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樓梯間、電梯井、垃圾通道、汙水管、雨水管、樓道燈、避雷裝置、。

2、物業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執行和管理。具體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汙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 。

3、市政共用設施(不屬市政部門管理的)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水池、井、停車場、路燈_______。

4、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5、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公廁、_____________。

6、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排水管道、汙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的管理。

8、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

9、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10、物業專案使用專項維修資金的預算和計劃。

11、裝修管理。

12、物業服務費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費用的收取。

13、法律政策規定應由乙方管理服務的其它服務事項。

第四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本合同特別約定的物業管理事項為:

1、接受業主委託,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進行維修養護(服務價格由雙方另行商定);

2、

3、

第三章 物業服務質量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標準(具體服務標準見附件三)。

第四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種方式:

1、包乾制(物業服務費用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根據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實際情況和重慶市物業服務收費指導價格確定的原則,雙方約定物業服務費用按月、季、年收取,其收取的標準如下(按建築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 字 樓: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業主向乙方按約定的標準交納物業服務費,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約定比例或者約定數額提取酬金支付給物業管理企業,其餘全部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物業服務資金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管理企業的酬金)

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資金預收標準如下(按建築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 字 樓: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選擇以下第種方式對物業服務資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元的標準從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預收物業服務資金數額________%的比例提取。

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並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預算方案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應當全額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業主承擔。

第七條 共用的專項裝置執行的能源消耗,應獨立計量核算,採取____________方式向業主分攤計收。

第八條 業主應於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

已納入管理服務範圍的,開發建設單位未出售或未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由開發建設單位全額交納;業主的空置房(經乙方與業主雙方認定,其水、電、氣表起止數均未走動的),其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50%的比例交納。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物業使用人不按照約定交納的,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繳費約定,業主應當自約定之日起書面告知乙方。

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按______(年/季/月)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每年/每季/每月)前______日內履行交納義務。

第九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書面報告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______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委託雙方共同認可的專業審計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審計費用由______承擔。

第十條 停車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屬於全體業主的,使用人應按照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該項停車費中________元/個月的停車管理服務費歸乙方所有,其餘停車費為全體業主所有,可根據業主公約或業主大會的決定用於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經費支出或納入維修資金管理;

2、停車場屬於開發建設單位所有的,業主享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照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3、車位權屬系業主的,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標準或按佔地面積(包括公攤面積)________元/m2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一條 乙方應與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協議》,明確雙方在停車位使用及管理服務方面的權利義務關係。

第十二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全體業主或開發建設單位所有,委託乙方經營管理,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使用會所,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使用費:

1、

2、

3、

第十三條 乙方經營管理會所,可按______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配套商業設施,可按______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按______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

第十四條 乙方利用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裝置設施進行經營(如:設定商業廣告招牌),應當徵得甲方相關業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務成本和佣金後剩餘部分的本金和利息歸全體業主所有,可根據業主公約的規定納入物業專項維修資金進行管理。

第十五條 乙方接受業主委託,提供專項服務的,專項服務的內容和費用按其約定執行。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________。

第五章 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享有以下權利:

1、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制度;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和大中修方案的財務預算和決算,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計劃的實施;

3、制訂物業共用部分和共用設施裝置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方面的規章制度;

4、審批物業維修資金的使用專案和使用預算,負責組織對物業設施、裝置和共用部分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的竣工驗收;

5、定期聽取乙方關於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和物業維修資金的使用情況的報告,並定期向業主公佈報告;

6、代表本業主參加因物業管理活動發生的訴訟;

7、對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8、監督乙方實施物業服務的其他行為;

9、實行酬金制物業服務收費方式的,有權與乙方共同委託雙方認可的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10、依據法律、法規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甲方應履行的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綠化圖,單體建築、結構、裝置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資料;

(2)規劃設計資料;

(3)設施裝置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4)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檔案;

(5)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2、協助乙方督促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依約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

3、協助乙方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配合做好相關業主的工作,並協助乙方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

4、聽取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協調業主、使用人與乙方的關係;

5、負責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歸集和續籌;

6、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7、協助乙方對業主和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8、協調、配合乙方共同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相關遺留問題;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八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乙方享有的權利:

1、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技術標準、行業規範以及本服務合同進行管理,提供專業化的服務;

2、按照本合同和有關規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和其他費用;

3、可以根據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委託,提供本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專案,服務報酬由雙方約定;

4、可以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託給專業性服務企業,但不得將該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一併委託給他人;

5、自主開展各項經營管理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項獲取不當利益;

6、對欠費業主停止約定服務或進行法律訴訟,直至其履行交費義務。

7、根據甲方授權,制定必要的規章制度,並以有效方式督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8、根據甲方授權,採取批評、規勸、警告等措施制止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及公眾管理制度的行為;

9、根據甲方授權,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佈違約業主的姓名及其違約情節;

10、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合同約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乙方應履行的義務:

1、履行合同、提供物業服務;

2、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服務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3、在承接物業時,應當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進行查驗,並做好書面記錄和籤認工作;

4、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收費專案和標準以及向業主提供特約服務的收費專案和標準;

5、結合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保養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僅適用酬金制收費方式),經依法議定後組織實施;

6、制止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規章制度的行為,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7、協助做好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保護好現場,協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員在維護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公共秩序時,要履行職責,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

8、實行酬金制收費方式的,應當編制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報甲方審批,並且每六個月應公佈一次物業服務費用的收支帳目,每年與甲方共同委託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9、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應與其訂立書面協議,告之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並負責監督;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裝修管理規定的行為,要及時制止和糾正,對情節嚴重的,要及時報請相關部門處理;

10、非經甲方和相關業主許可並辦理有關手續,不得擅自改變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分、共用設施裝置的用途;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

11、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從事物業管理相關服務以外的經營活動;

12、不得在處理物業管理事務的活動中侵犯業主的合法權益;

13、本合同終止時,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相關資料及時如數地移交給甲方。

1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六章 物業管理用房

第十九條 甲方按照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用房,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其中包括:辦公用房______平方米(含物業管理企業和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用房)、位於___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其他用房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

第二十條 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產及時如數地移交給甲方。

第七章 物業服務合同期限及解除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合同期屆滿前三個月內,甲方作出續聘或選聘的決定,在甲方與續聘或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終止。

第二十二條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物業專案因拆遷等原因滅失的;

重慶物業服務合同 篇19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成都市房產管理局

監製監製

物業服務合同使用說明

1、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各類物業管理活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在簽約前應當仔細閱讀本示的內容。

2、合同下列詞語的定義是:

(1)業主,是指不動產登記薄上記載的所有權人。

(2)使用人,是指房屋的承租人、實際使用房屋的其他人。

(3)共有部份,包括全體業主共有部份和相關業主共有部份。全體業主共有部份,是指建築區域內全體業主共有的道路、綠化、路燈、溝渠、池、井、垃圾箱(房)、公益性文體設施、物業服務用房、閉路電視監控系統、附屬設施裝置使用的房屋、 、 、 、 等。相關業主共有部份,是指一幢建設物內部,由該幢建設物的相關業主共有的門廳、戶外牆面、樓梯間、水泵間、電錶間、電梯間、電話分線間、走廊通道、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樑、樓板、屋頂等)、 、 、 、 等部位以及該幢建設物的相關業主共有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壓水泵、電梯、天線、供電線路、照明、鍋爐、燃氣線路、消防設施、郵件信箱、避雷裝置、 、 、 、 、等設施裝置。

(4) 公共區域,是指一幢建設無內部,由整幢建設物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區域以及整幢建設物外,建設區劃內,由全體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區域。

(5) 專有部份,是指在構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獨立性,由業主獨立使用、部份的物業部位。

(6)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是由物業服務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構成。

(7)物業服務費用:是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率和利率。

3、為體現合同雙方的自願原則,相關條款後都有空白行, 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文字條款的內 容進行選擇、修改、增補或刪減。

4、所指建設區劃型別分為:住宅、別墅、商務寫字樓、醫院、學校、商業、工業、車站、碼頭、機場、其他物業型別。當建築區域內

(整體、單體),非住宅物業建築面積佔總建設面積比例小於60%的,以住宅

物業計:非住宅物業建築面積佔總建設面積比例大於60%的.,所佔比例最大

的物業型別計。

5、在簽訂合同前,合同雙方應當出示有關資質、信用證明及簽約主體資格的證 明書、證明檔案。

6、條款由成都市房產管理局負責解釋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備案表

合同備案號:

物業服務合同

甲方:業主大會

地址:郫縣紅光鎮晚晴巷56號

聯絡電話: 乙方:四川省欣鑫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謝飛 資質等級:三級

資質編號:成房高(20xx)016號

住所:成都市高新區神仙樹北路高新商貿中心A幢3樓321號 公司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的物業名稱的物業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所涉及的建築區劃(以下簡稱本建築區域)基本情況:

建築區域名稱:郫縣紅光鎮x小區 建築區域型別:住宅(住宅、別墅、商務寫字樓、醫院、學校、商業、工業、碼頭、機場、其他物業型別)

座落位置:成都市郫縣紅光鎮晚晴巷56號

四周座落位置:東 名人巷 南 紅光路居民小區

西 x居委會 北 晚晴巷

佔地面積:平方米

總建設面積:21235平方米

重慶物業服務合同 篇20

甲方:________物業有限公司(以下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固定電話)_______(行動電話)

緊急聯絡人: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

基於甲乙雙方現建立合法的勞動關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法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遵循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作為雙方履約依據,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章合同的型別與期限

第一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期限按照以下第____項執行:

(1)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即合同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本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於_____工作完成時終止。

(3)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月__日起至法律法規規定的終止情形出現時即行終止。

甲乙雙方同意試用期自____年_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日止,共__個月,試用期工資為:___.

第二條錄用條件為:

1.學歷文化:______.

2.身體狀況:______.

3.工作技能:______.

4.團隊精神:______.

5.其他:______.

第二章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第三條乙方同意並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從事___工作,該崗位工作任務與職責如下:

該崗位的績效考核辦法為:

第四條甲方因工作需要,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需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工作報酬的,原則上應協商一致,但以下情況除外:

a.甲方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產業、產品結構調整及組織機構設定等情況發生變化需調動乙方工作崗位時,乙方應予接受;

b.甲方確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可以臨時安排乙方從事其他崗位工作,工作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

c.乙方因技能、身體等因素達不到生產服務、工作質量、產量等指標,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五條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第六條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甲方因工作需要,有權臨時調動乙方的工作崗位(____個月內),乙方應當服從。如甲方需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者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____個月以上),雙方應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書加以確認,該協議書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章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

第七條甲乙雙方同意乙方崗位按照下列方式確定乙方的工時制度:

第八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國家的規定支付乙方工資報酬。

乙方加班須徵得甲方確認同意,否則不視為加班。

第四章勞動報酬

第九條乙方在正常出勤並付出正常勞動後,有權獲得相應得勞動報酬。乙方崗位的薪酬制度雙方約定為:

第十條雙方約定加班加點計發工資基數為___元/天,事假扣除標準為___元/天,病假扣除標準為___元/天,曠工扣除標準為____元/天。

第十一條甲方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甲方每月____日支付乙方上月的工資。甲方按月將工資打到乙方帳戶上,乙方在指定銀行領取。

第十二條甲方不得隨意、無故剋扣乙方工資;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代扣乙方工資:

(1)甲方代扣代繳乙方的個人所得稅;

(2)甲方代扣代繳的應由乙方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4)因乙方本人原因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需要賠償的,甲方可從乙方本人的工資中扣除;

(5)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乙方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第五章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甲方應按規定及時為乙方辦理參加社會保險的相關手續,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按規定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四條乙方在________期應享受的假期及相應待遇,按生育保險、女職工勞動保護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公)負傷(死亡)的待遇、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的待遇及醫療補助費發放,均按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及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甲方為乙方另外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

2、_______

3、_______

第六章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

第十七條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應將制定、變更的規章制度及時告知員工,乙方應嚴格遵守。

第十八條乙方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乙方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衝突的第二職業或活動,並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智慧財產權。

第十九條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第七章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二十條甲方建立健全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乙方確認,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對乙方已經履行了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流程與安全制度。

第二十一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防用品。

第二十二條甲方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術、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第八章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履行中,在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前提下,根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甲、乙雙方可以就工資、崗位、工作內容等事項對本合同進行變更;未經與對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對本合同約定事項進行單方變更。

第二十四條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標準或錄用條件的,甲方可即時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雙方約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與乙方解除本合同:

1.因乙方未能在____天內提供其被錄用的相關資料,至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及其他相關手續的。

2.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其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於: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虛假或偽造的;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留廠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等。

3.嚴重違反甲方的勞動紀律、員工手冊或規章制度。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____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5.乙方系特種作業人員的,因其自身原因違章作業或造成物損____元以上事故的,除給予經濟處罰或處分外,甲方還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6.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

7.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教養、公安機關收容教育的。

8.乙方向甲方辭職或者經協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9.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的。

10.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除甲方規章制度另有規定外,下列行為為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的行為,乙方具有下列行為的,甲方可不經預告給予解除勞動合同並不給予補償:

1、連續曠工____日或一年累計曠工____日以上;

2、對別人惡語中傷、辱罵,造謠生事,詆譭公司或他人的名譽、信用的;

3、對主管和同事使用恐嚇、脅迫、暴行及其他不法行為,危害人身安全的;

4、挑撥是非,教唆、煽動他人怠工或者罷工,參與打架鬥毆的;

5、私自接受業主和客戶饋贈的;

6、服務態度惡劣、損害客戶利益、影響公司聲譽的;

7、盜竊公私財物的;

8、連續兩次在群眾測評被排在後三位或被公司處理兩次以上仍不改正的;

9、利用社會不良力量解決公司內部問題的;

10、蓄意違抗公司或主管領導的合理安排或調遣,拒不服從工作分配的;

11、其他。

第二十七條乙方因工作失職造成他人或自身人身傷害和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並負責賠償。

第二十八條乙方可以根據法律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乙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有權扣除乙方____天的工資作為補償。

試用期滿解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時如未能提前____天書面通知對方的,應當按乙方當年正常一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給對方作為代通知金。

第三十條具有《勞動合同法》第44條的情形的,合同終止。

第九章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一條乙方在下列情形下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乙方因自身主觀過錯,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導致本合同被確認為無效;

(2)本合同訂立時,其尚未與其他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事實,給其他用人單位造成損失使甲方承擔連帶責任的;

(3)本合同履行中,因乙方主觀過錯或重大過失,給甲方造成損失;

(4)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主動提出與甲方解除本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

(5)乙方因違反本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而造成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

(6)乙方因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規定而造成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

第三十二條除按本合同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規定解除合同之外的,凡屬勞動合同法規定應給予經濟補償金的,甲方應按法律規定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乙方。

第三十三條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或者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合同約定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獎金及津貼、補貼等中做相應的扣除,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餘部分向乙方追償。

第三十四條甲方與乙方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關係時,應該按照甲方的規定辦理好工作、辦公用品、財務和其他交接手續,甲方在扣除本合同約定的款項後支付乙方的剩餘的工資。甲方應在法律規定和雙方約定的時間內為乙方出具離職證明和辦理各種關係轉移。

第十章培訓服務期與競業限制

第三十五條如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進行專業技術培訓,應補充訂立培訓協議為本合同的附件,約定服務期和違約金。

第三十六條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有義務保守商業祕密,雙方應補充簽訂保密協議和競業限制協議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一章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或向本單位(或甲方所在地的鄉鎮、街道等)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協商不成或不願調解的,按照法律的規定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章其他規定

第三十八條甲方依法制定的下列規章制度作為屬本合同的主要附件,與本合同條款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如與法律、法規相牴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的變更而不一致的,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為準。

第四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從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生效前雙方簽訂的任何《勞動合同》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自動失效。

第四十二條乙方同意,在其處於聯絡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委託合同首部的“緊急狀態聯絡人”作為乙方的受委託人,該受委託人享有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的許可權。

乙方確認,甲方有關文書在無法直接送達給乙方的情形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拒收、下落不明等情形),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寫的家庭住址為甲方郵寄送達地址。

第四十三條甲、乙雙方另行約定條款:

1、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約定的工時工作制度、勞動報酬標準無異議,並保證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不再就月工資金額和加班工資標準再追究對方的責任。

2、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四條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前已仔細審閱過本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本合同各條款的含義。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重慶物業服務合同 篇21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在甲方開發的 提供前期物業服務服務事項,甲乙雙方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型別:

座落位置:

佔地面積:

總建築面積:

住宅面積:

商業面積: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甲方、本小區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以下簡稱“住戶”),本合同所有受益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四條 本合同所稱物業管理前期介入指從小區規劃設計至小區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前,物業管理(乙方)需參與和準備的工作。

本合同所稱前期物業服務指小區房屋出售後至小區業主委員會依法成立前的物業管理。

本合同所稱入住期物業管理指小區業主辦理入住手續、裝修、搬家至小區期間的物業管理,以大部分業主已遷居小區正常生活為界定。

本合同所稱物業管理啟動資金指新建小區在實施物業管理時,須增添辦公設

施、裝置、服務工具等所需的資金。

第二章 物業管理前期介入

第五條 在規劃設計階段,乙方應參加圖紙會審和重要施工會議,並就完善物業的使用功能提出建議,包括:(1)商業網點設定、文體娛樂設施(場所)的設定以及管理用房的配置;(2)家用電器的預留安裝位置;(3)綠化、環衛設施的設定;(4)給排水和電氣管線佈置及預留;(5)安防系統和智慧管理系統的配置等;(6)電梯安裝;(7)消防系統的安裝。

第六條 在施工階段,乙方應參與給排水、電氣等暗埋管線的施工管理和驗收。

第七條 在售樓階段,乙方應參與和準備:(1)參與售樓合同中有關物業管理條款的擬訂;(2)編制前期物業服務守則;(3)提供物業管理諮詢。

第八條 在竣工驗收階段,乙方應參與竣工綜合驗收工作。在房屋交付使用前,乙方應負責就房屋使用效能進行驗收,並提出整改意見,以便甲方及時整改,確保業主順利入住。

第三章 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第九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基礎、樑、柱、內外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等物業公共部位。

第十條 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執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煙囪、共用照明、消防設施裝置等。

第十一條 公用設施、裝置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庭院、圍牆、道路、室外給排水管道、溝渠、池、井、非營業性公共廁所、智慧化管理系統、二次加壓裝置及水泵房、 汙水處理裝置、垃圾中轉站等。

第十二條 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第十三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娛樂中心、幼兒園等。

第十四條 公共環境衛生管理,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四害消殺等。

第十五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六條 維護公共秩序,安全防範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第十七條 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第十八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使用者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等相關資料。

第十九條 與有關部門組織開展社群文化娛樂活動。

第二十條 負責向住戶收取和代收下列費用:

1、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

2、收取裝修管理費和裝修垃圾清運費;

3、代收水費、電費;

4、代收水電的週轉金;

5、代收生活垃圾處理費;

6、其它與物業管理有關的應繳費用。

第二十一條 住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裝置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儘可能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二十二條 對住戶違反《__業主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停止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直至採取法律手段。

第二十三條 其它管理事項:

一、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二、物業資料的管理

1、物業竣工總平面圖

2、單體建築、結構、裝置安裝竣工圖

3、給水、排水、供電、通訊、電梯、消防等管網竣工圖

4、有關設施、裝置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技術資料和合同影印件

5、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檔案

三、有義務接受和幫助物業管理範圍內的緊急求援。

四、其他特約服務

特約服務專案不屬於物業服務範圍,乙方可提供服務,並另行收費,明碼標價。凡屬物價主管部門已有明文規定的,按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物價主管部門無規定的,乙方按市場價收取。

第四章 管理服務期限

第二十四條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期限

__XX專案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期限為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專案業主委員會與業主大會決議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終止。

第五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二十五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執行情況;

4、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報告;

5、向乙方支付雙方約定的管理費用;

6、在售樓合同等檔案中與買受人(業主)約定乙方提供前期物業服務服務的權利和義務;

7、向乙方通報施工進度,通知乙方參加會議、驗收等需乙方參與的事項;

8、向乙方提供有關的物業管理資料;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0、其他法律法規規定開發商應履行的權利義務。

第二十六條 乙方權利義務

1、參與小區的規劃、設計、施工和驗收,並提出意見和建議;

2、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方案及各項管理制度,開展各項管理服務活動;

3、對住戶違反法規、政策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4、按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的約定,對住戶違反《__業主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必要時訴諸法律程式;

5、可選聘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6、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裝置、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7、向住戶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住戶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對違反裝修規定的住戶,依照法律、合同和規約的規定處理;

8、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報告;

9、每六個月向甲方及全體住戶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10、在不影響小區正常秩序的情況下,對小區內的公共場地、公共場所和公共配套設施(含電梯內張貼公益廣告及營業廣告等)使用、經營、出租的所得收入用於補貼物業管理費用的不足和公共設施維修費等。

11、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專案,須與甲方協商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12、除單獨收取保管費用的專案外,不承擔對業主和使用人財產的保管、保險以及損壞賠償責任;不承擔因治安刑事案件、第三人故意或疏忽所為、意外事故、不可抗力等對業主和使用人造成意外傷害的賠償責任。

13、除甲方規劃設計的停車場外,小區內公共場地因客觀因素必需增加的停車位,由乙方在正常秩序管理下統一規劃,所得費用扣除成本後,餘下部分用於補貼物業管理費用的不足和公共設施維修費等。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目標

第二十七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參照《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等級標準》中一級服務標準進行管理;

2、小區物業管理服務實施ISO9001:20__質量管理體系,確保服務質量;

3、小區房屋分期交付時,由乙方根據小區的實際情況分別制定《前期物業服務方案》,並明確有關管理服務內容和具體標準,報甲方審定簽字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雙方共同監督執行。

第七章 物業交付管理條件

第二十八條 甲方交付管理的物業,應配備正常開展物業管理所必須的辦公場所和辦公裝置設施,具體清單附後。

甲方應配備的辦公裝置設施,可以委託乙方代為採購配置。

第八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九條 小區交付使用後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定為:

多層住宅: 元/月. m2(含電梯)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多層住宅(別墅): 元/月. m2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高層住宅: 元/月.m2(含電梯)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商業物業: 元/月.m2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車位物業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 元/月.m2、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多層住宅(A、B、C型)車位物業費 元/月/位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根據市場變化,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可根據物業管理成本的增加及政府批文進行調整。

物業管理服務費中未計入的共用設施裝置(如:電梯、水泵、中央空調、公用車庫、樓道燈等)執行能耗費用,按物價部門規定,另行按實際支出向業主按產權面積分攤。

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雜物房、獨立車庫等非住宅房屋,以及空置房的管理服務費,由乙方按所在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的 ﹪向業主收取。車位服務費按照車位銷售合同相關條款執行。

3、裝修垃圾費的收費標準以 元/m2 向業主收取。

4、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用的,按以下辦法處理:

(1)從逾期之日起每天按應交物業管理費的千分之三交納滯納金;

(2)對欠費逾期1個月的,乙方有權停止向該業主(或使用人)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3)對欠費逾期3個月的,乙方有權採取法律手段進行追繳。

(4)業主選擇按半年/年交納物業管理費,一年後可按月/季度/半年/年繳納物業管理費。

(5)合同有效期內,物業服務費可根據《物業管理等級服務標準》一級標準及市場波動進行調整。

第三十條 公共場地車位使用費、公共場地佔用費及其它在條款中未列明的與物業管理相關的費用由乙方參照市場價格,以及《物業管理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收取,上述費用均用於補貼物業管理。

1、乙方對使用小區室外公共場地停放車輛的業主收取車輛停放服務費,收費標準按物價部門批文收取,收費標準分月票、次票,次票又分為臨時停放(1個小時以上收費)及過夜停放。

2、摩托車電單車:摩托車及電單車收費由承包方根據市場價及物價部門相關規定收費;

3、不進入私家車庫(位)的汽車按臨時停車收費標準收取車位使用費;

4、若乙方對車位使用費、車輛停放服務費的收費標準作調整,必須提前30天在小區內公告,並報請物價主管部門(備案)後執行。

5、以上費用標準屬公共停車位收取標準。屬於開發商產權的車位或車庫,由開發商根據市場行情自主定價出租或出售。

6、公共停車位由開發商根據開發進度而建設。

第三十一條 乙方對住戶的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裝置、毗連部位進行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保修期內由甲方按實際發生費用支付乙方,超過保修期限則由受益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

第三十二條 乙方向住戶提供的特約服務專案及收費標準採用明碼標價、公平合理、雙方自願的原則,在服務時向住戶(受益人)收取。

第九章 物業管理代收費用

第三十三條 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的水、電費用專案及分攤辦法如下:

1、住宅住戶水、電的週轉金 元/戶,在業主辦理入住手續時一次性收取。

2、經營性房屋(商鋪)水、電週轉金 元/戶,在業主辦理入住手續時一次性收取。

3、公用水、電週轉金由乙方在設立的水電費帳戶中獨立核算,按月向供水、供電部門繳納。具體分攤辦法按以下處理:

以當月實際發生數額,核算出建築面積本月每平方米應繳數額,按住戶建築面積進行分攤,按月收取。

4、住戶自用的水費按住戶實際使用數按月收取,收費單價標準為:[住戶用水量×(供水部門收費單價+單位二次加壓用電費用)]

第三十四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公共場地、公共設施等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費用的籌集和分攤辦法如下:

1、在保修期內,由甲方承擔維修費用;

2、超過保修期後,已有維修基金的,由物業公司向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中心申請,同意後從維修基金中支出;維修基金未建立或維修基金不足時,按每月實際發生額核算出建築面積(含歸業主、使用人使用的非住宅面積)本月每平方米應繳數額,據實分攤,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數額較大時可按預算預收)。

第十章 其他事項

第三十五條 甲方須在售樓時向買受人(業主)明示本合同,並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將本合同作為附件。

第三十六條 小區房屋分期(或分次)交付使用過程中,甲方須按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方案》的要求向乙方無償提供臨時的物業管理用房;在小區竣工驗收合格,全部交付使用前,甲方須向乙方無償提供約 平方米的正式的物業管理用房:

第三十七條 在小區房屋分期(或分次)交付使用時,甲方須在每期(或每次交付使用前),向乙方提供該批房屋的竣工圖紙及相關資料;在小區竣工驗收合格,全部交付使用前,甲方須向乙方移交一套小區竣工檔案副本。

第三十八條 為明確房屋保修責任,便於具體操作,甲乙雙方同意將《南寧市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等級標準》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共同遵照執行。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範圍之外,甲方如需乙方另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雙方另訂立補充協議。

第十一章 違約責任

第四十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使乙方未能達到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的經濟賠償。

第四十一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以書面形式通報三次還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的經濟賠償。

第四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四十三條 甲乙雙方任一方無法律依據提前終止合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伍萬元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十二章 附 則

第四十四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五條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共 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送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同意由南寧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四十九條 《____X業主前期物業服務投標檔案》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第五十條 本合同雙方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署代表: 簽署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重慶物業服務合同 篇22

甲方:武漢世紀行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

法人代表:

聯絡電話:

乙方:

法定地址:

法人代表: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在雙方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此協議作為乙方與武漢盛唐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下稱“租賃合同”)時之附件,甲、乙雙方就物業管理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寫字樓物業基本情況

1、承租區域位置:沿江一號購物中心(原專案名稱為:龍王廟商貿廣場B區)B區樓號,面積㎡(本面積以租賃合同中約定的建築面積為準)。

二、物業管理費及其它相關費用

1、物業管理費計算起始日:乙方自租賃合同約定日即年月日起支付物業管理費,並按計量的實際使用量繳納水、電、延時空調費等費用。

2、物業管理費收費標準:人民幣元/㎡/月,合計每月人民幣元(大寫:圓整),乙方需每季度支付一次物業管理費,每次應提前日支付。

注:甲方收取的物業管理費用於支付下列但不限於下列發生的:公共區域保潔、保安、綠化費;公共照明費(不包括乙方專用的外牆店招和外牆廣告位照明用電);物業保險費;固定資產折舊費;員工薪酬福利費;行政辦公費用;公共設施裝置(空調主機系統、給排水系統、電梯系統、外圍公共照明等)的執行、維保費等。

3、其他相關費用:

3.1電話初裝費及資源佔用費;

3.2網路初裝費及使用費;

3.3空調延時服務費:甲方根據本協議第三條物業服務內容提供標準物業服務。如乙方實際享受的空調服務超出約定時間,乙方須繳納空調延時服務費,費用標準為0.2元/㎡/小時,面積按乙方所在樓層總面積計算,該延時費用在乙方繳納當期物業管理費時一併向甲方繳納;

3.4代收代繳服務專案及收費標準:

甲方可提供水、電、燃氣等專案的費用代收代繳服務(代收代繳費用不屬於物業管理服務費用)。代收服務專案收費標準:經營用水、經營用電。

注:裝修期水電費收取標準按《裝修手冊》執行,經物業公司驗收合格後,方可轉為經營用電收取標準。“特種行業用水”收費標準按照特種行業收費標準執行。該費用將根據國家能源價格政策變化而作調整。

4、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的標準調整根據甲方服務管理狀況並經過相關程式進行。

三、物業服務內容

1、寫字樓共用部位的維修和管理

包括寫字樓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樑、樓板、屋頂、門廳、樓梯間、走廓通道等相連部位。

2、寫字樓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執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壓水泵、電梯、中央空調、天線、供電線路、通訊線路、照明、供氣線路、消防設施、綠地、道路、溝渠、池、井、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裝置使用的房屋等。

3、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停車場。

4、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

5、公用環境衛生、綠化管理

5.1公用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5.2公共區域內綠植、花木等的養護與管理。

6、公共安全秩序維護

6.1維護公共經營秩序安全管理,包括門崗、巡邏等;

6.2交通與車輛停放、進出的安全管理;

6.3消防監控與安全管理。

7、其他服務

7.1商戶裝飾裝修管理:詳見《商戶裝修手冊》之規定;

7.2代收代繳水費、電費等服務;

7.3受理租戶的報修報建,並及時處理;

7.4建立健全並管理租戶的物業檔案。

四、物業管理服務標準

1、寫字樓及維修管理

1.1寫字樓內有明顯標誌和引路方向;

1.2寫字樓維修及時率達100%,維修合格率達98%,並建立回訪制度和回訪記錄;

1.3寫字樓檔案資料齊全、管理完善,建立商戶檔案,隨時可查。

2、寫字樓設施裝置管理

2.1所有公共裝置圖紙、資料檔案齊全,管理完善;

2.2確保裝置完好、執行正常,供水、供電、通訊、照明設施裝置齊全,使用功能齊全;

2.3消防裝置完好無損、可隨時啟用;

2.4公共配套設施完好。

3、寫字樓治安、消防管理

3.1以“人防加技防”的管理模式,加強對智慧監控的有效管理;

3.2定期或不定期的對所有消防設施裝置進行檢查,消除火災安全隱患;

3.3保持消防系統(主要包括自動消防噴淋系統、自動煙感報警系統和自動消防廣播報警系統)。

4、寫字樓環境衛生、綠化管理

4.1對寫字樓公共區域進行清潔與迴圈保潔;

4.2對垃圾實行袋裝化管理,及時清運,做到日產日清;

4.3公共區域內合理擺設綠植、花木。

5、寫字樓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維修處理嚴格按照《客戶報修管理辦法》執行。

6、寫字樓中央空調使用管理規定

6.1中央空調供應時間與臨界溫度的規定

6.1.1起供時間:按合同規定執行。如遇明顯氣候變化將適當調整;

6.1.2起供臨界溫度:夏季最高氣溫32℃以上、冬季最低氣溫10℃以下時為空調起供溫度(以天氣預報溫度為依據)。

6.2臨時加班使用空調規定

6.2.1如租戶在正常辦公日(週一至週五上午9:00—下午17:30)內需延長空調供應時間(須4小時以上),應提前2小時向物業公司提出書面申請,費用按前述辦法計算;

6.2.2如租戶在非正常工作日要求空調供應(須4小時以上),應提前1天(或8小時)向物業公司提出書面申請,費用按前述辦法計算。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1對寫字樓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公共安全秩序維護、環境衛生綠化等專案進行維護、修繕、服務與管理,確保乙方經營環境的穩定與經營秩序的安定;

1.2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設施、裝置、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以及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

1.3根據有關規定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寫字樓的物業管理制度和寫字樓裝修手冊,並書面告知乙方,有權制止一切違反物業管理制度及裝修制度的行為;

1.4依據本協議之標準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用;

1.5甲方有權對乙方租賃區域的裝修及質量進行監督和檢查。如乙方未按圖紙設計或違規施工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改或恢復原貌,由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1.6在事先徵得乙方同意後甲方方可進入乙方租賃區域內檢查公共設施裝置的使用情況,如遇突發或緊急事故時甲方可進入乙方租賃區域內進行搶修,乙方不得阻止,但事後必須進行情況說明;

1.7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公共設施的使用功能;

1.8發生緊急情況或突發事件時,甲方有責任採取應急措施,保障樓內人員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減少各方面的損失;

1.9保證按以上約定內容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物業管理服務,以確保乙方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有權要求甲方按服務協議約定提供良好的物業服務;

2.2按甲方規定的時間足額繳納物業管理費和由甲方代收代繳的水、電公共事業費用;

2.3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2.4應自覺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物業管理制度》和《商戶裝修手冊》相關規定,不得在“沿江一號購物中心”內從事與法律、法規相違背的行為;

2.5乙方進駐寫字樓後,不得私自改變建築原貌,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佔用、損壞寫字樓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應事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方可使用,並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給予賠償;

2.6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寫字樓內的通風、採光、維修、通行、衛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係,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利益;

2.7未經甲方批准,乙方不得更改、遷移或增大水、電用量裝置或空調的負荷,如擅自接駁、改動、遷移用電裝置及負荷,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將由乙方全部承擔,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8如果乙方要對租賃區域進行裝修,應提前向甲方提交書面裝修申請和全套施工圖紙,經稽核通過辦理相關裝修手續後方可施工,並自覺接受甲方的監督和檢查;

2.9加強安全防範意識,應加強防火、防盜等事項,因此導致財產損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保險

乙方租賃區域內人身及財產的有關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

七、違約責任

1、雙方均應遵守本協議的各項規定,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

2、若乙方未能按期繳納各項費用,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立即繳付。若乙方逾期未能繳付,乙方須按租賃合同的相關標準向甲方繳納滯納金;乙方延遲支付超過30日,甲方除收取滯納金外,還有權停止提供物業管理服務、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和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未經甲方許可,擅自進行的裝飾、裝修造成了對原建築物主體結構的改動,乙方須按給原建築物造成損失的2-5倍支付違約金;

4、乙方違約在公共區域堆放貨物、雜物或加建建築物,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清理費;

5、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提前終止協議,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八、其他

1、本協議的有效期與租賃合同期限相同,乙方在簽署正式租賃合同時須與甲方簽訂此服務協議,本協議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未約定事宜參照租賃合同相關條款執行,如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出現租賃合同與本協議均未規定的事宜,應及時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3、本協議共5頁,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公章:乙方簽字/公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人:法定代表人/委託人:

年月日年月日

重慶物業服務合同 篇23

被委託方: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委託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搞好廠房的物業管理,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與進駐企業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簽訂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負責大樓進駐企業的供水、供電和電梯,以及提供治安保衛,環衛清掃、綠化管理等項服務。甲方為乙方提供服務,乙方應積極協助,提供便利條件。

二、乙方提出的供水、供電要求:

1、用電類別: ; 用水容量:

用電容量: ; 用 表直供:

用甲方配電房 櫃直供。

2、 每月水費、排汙費按黃石市規定工業用水、排汙費的收費標準計取;

電費按供電部門費用標準另分攤配電費及維修費0.15元/度;每月初3號抄表,7號收費。

3、除突遇不可抗拒因素導致停水、停電外,凡因維(檢)修等原因,甲方應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作準備。

4、 乙方要嚴格按申報的電容量用電,若一經發現超負荷用電,除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外,由此造成的事故責任和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5、 凡由甲方配電、供水的直供戶,不得向樓外鄰近的使用者提供水、電,也不得在內部擅自接用水、電,如若超負荷造成的配電裝置損壞,或因其他原因影響他人生產或造成下水道堵塞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修復。

三、計量辦法:

1、乙方專線始端應配置電度表,每月按表計費,並分攤部分公用電費用;

如中小企業合用一個電錶、水錶時,則按電錶、水錶的實用數進行各戶分攤,分攤比例按各戶使用情況,水管直徑等情況議定。

2、根據x市供電局有關規定,實行基本電價 元/KVA.月,基本水價以自來水公司規定底價,作為該戶的起動價。

3、乙方接到甲方《繳費通知》後,如對耗電量費用有疑問時,應在2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出諮詢、核對,逾期被視為認可。

4、甲方向乙方發出《繳費通知》(含本協議第七條規定的收費專案和租房合同所規定的專案)後三日內(遇節、假日順延)應繳納費用,如電話催促仍逾期不交者,按日加收滯納金0.05%,每月20日前仍不結清欠款的,則停止水、電供給。

四、物件設施管理:

1、甲方有償提供給乙方的物件、裝置、設施(如門窗、配電櫃、廁所、空調、電梯)應完好無損。

2、乙方要加強員工管理教育,愛護公物和公共設施,自覺遵守衛生條例,不亂扔廢棄物,不亂堆垃圾,不亂停放車輛,違法亂紀者將處以5?50元罰款。

3、甲、乙雙方都要加強治安保衛工作,甲方負責門衛治安,乙方負責內部保安工作。甲、乙雙方要互相支援,密切配合。

五、電梯使用管理:

1、甲方提供正常執行客貨梯,其維修、大修、保養費用和電費,由乙方或使用電梯單位共同承擔。

2、原則上由甲方指派專業人員操作電梯,也可由乙方指派專人持證上崗操作電梯,並且負責保養電梯、打掃電梯內衛生。

3、若電梯出現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物業管理部門派專業人員檢修,其維(檢)修費或更換零件費等開支,由乙方支付。

4、電梯為客貨兩用,不能超重,嚴格按照電梯使用的有關制度進行管理。

六、收費專案及金額:

1、電梯使用費:0.1元/平方米?月,使用電費由企業共同承擔。

2、物業管理費用:3元/平方米?月(含市政設施、公用維修、環衛、公共衛生、綠化及治安等費用)。

七、其他:

1、本協議系甲、乙雙方所籤孵化場地租賃合同之附件,與該合同具同等效力。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書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協議具同等效力。

3、本協議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4、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日期:

重慶物業服務合同 篇24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依據甲方與本小區物業開發建設單位簽訂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及《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在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則基礎上,結合本小區特點,制定本《物業服務協議》,以明確甲乙雙方在物業管理服務活動中各自的權利及應承擔的義務,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協議如下:

第一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設施裝置、綠化、環境衛生、公共秩序、交通等進行日常維護、養護、管理與服務;

2、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的物業服務制度和《業主手冊》並書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服務檔案資料;

4、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服務制度和《業主手冊》的違規行為;

5、物業服務企業可委託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義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6、依據本協議向乙方收取物業服務費用;

7、提前將裝飾裝修房屋的注意事項和限制條件書面告知乙方,並與乙方訂立《裝修管理協議》;

8、不得佔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9、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裝置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10、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停車場使用,不負車輛保管責任。

11、自本協議終止起15日內,與業主委員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辦理本物業的物業服務移交手續,物業服務移交手續須經業主委員會確認。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參加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監督甲方的物業服務行為,就物業服務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合理化的意見和建議;

3、遵守本物業的物業服務制度和《業主手冊》的相關規定;

4、依據本協議向甲方交納物業服務費、停車費及公攤費用等:

①物業服務費:

A、多層住宅物業: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B、高層住宅物業: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C、商業、辦公物業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備註:應開發建設單位要求暫向乙方高層住宅物業按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的標準收取,商業、辦公物業按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的標準收取。)

②停車服務費:

A、地上停車費:小汽車:__________元/月·輛;

B、地下停車費:小汽車:__________元/月·輛;

C、地上摩托車服務費:__________元/月·輛;D、地下摩托車服務費:__________元/月·輛;

E、地上電動車服務費:__________元/月·輛(含充電費);F、地下電動車服務費:__________元/月·輛(含充電費);H、自行車:__________元/月·輛

③專項維修資金:專項維修資金收費標準為__________元/·年

④電梯維護費__________元/月·戶;

⑤其它運作費用:

A、水電週轉金:住宅__________元/戶、商鋪__________元/戶(公共部位用水、用電費用公攤);B、樓道二次裝修費:__________元/戶;C、電梯執行電費:以實際發生額為準由業主(物業使用人)據實按戶分攤。

⑥其它費用分攤:

A、供水、供電損耗費以實際發生額為準由業主(物業使用人)據實按戶分攤。

B、公共照明等公共設施裝置能源消耗電費,以實際發生額為準由業主(物業使用人)據實按戶分攤。

C、公共綠化、保潔、水系景觀用水等水費設獨立計量表核算,費用由業主(物業使用人)據實按戶分攤。

D、高層二次加壓耗損電費由享受二次加壓用水的高層業主(物業使用人)按用水量比例分攤。

E、生活垃圾清運、處理費用按政府部門相關規定標準向業主(物業使用人)據實收取;

F、綠化垃圾清運費每月據實向業主(物業使用人)按戶收取;

G、公共設施裝置的中修、大修、更新、改造所需費用從公共維修資金中支付;

5、裝飾裝修房屋時,遵守《裝修管理協議》的約定;

6、不得佔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修裝飾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應先報甲方審批後再施工,並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由乙方給予賠償;

7、轉讓房屋時,事先通知甲方且受讓方無條件接受本協議,並願意遵守;

8、對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本物業的物業服務制度和《業主手冊》的相關規定等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採光、維修、通行、衛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係,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10、不得擅自改變名下物業的用途,不可將名下物業做非法不道德或與規劃相違之用途;

11、乙方有權享受甲方所提供的停車場服務,自覺接受並遵守物業服務企業對小區車輛管理,如需甲方提供保管責任則須另行簽訂《保管協議》並交納相關費用。

第二條物業服務內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樑、樓板、屋頂等)、戶外牆外、門廳、樓梯間、走廊樓道、其他共用部位等。

二、房屋共用設施裝置及其執行的維護管理

共用設施裝置是指(包括但不限於)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壓水泵、電梯、有線電視天線、供電線路、通訊線路、照明、鍋爐、供熱線路、供氣線路、消防設施、保安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裝置使用的房屋、附屬市政設施等。

三、環境衛生

1、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水系等的養護與管理;

2、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日常保潔、垃圾收集、清運;

3、小區內溝、井及化糞池清理、生活水池的清潔及消毒;

4、公共場所滅蟲、滅鼠;

四、保安

1、內容

(1)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

(2)24小時治安、消防防範服務;

2、責任

(1)協助做好本物業內治安、消防防範工作。發現安全事故時,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2)消防監控、轄區內治安巡視、門崗值勤、責任到人;

(3)保安、消防監控裝置設施完好,維護、保養制度健全,防範措施完善。

五、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第三條服務期限

以甲方與本小區物業開發建設單位簽訂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約定期限為準,即至本小區業主委員成立並新選聘物業企業之日止。

第四條公共維修資金的管理與使用

一、專項維修資金屬業主所有,保修期內物業的維修由建設單位承擔;人為原因造成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損壞的維修費用由責任人承擔,不得使用專項維修資金。

二、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裝置維修費用的分攤遵守“誰受益,誰負責”的原則。物業公司在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活動中確需動用專項維修資金,須經專案開發建設單位稽核同意並公告取得法定比例業主贊成後方可使用專項維修資金。

三、乙方轉讓房屋所有權時,結餘專項維修資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第五條保險分類及辦理

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保險及第三者保險由甲方選擇性代為辦理,保險費用由全體業主按各自所佔有的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二、乙方的家庭財產與人身安全的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

第六條廣告牌設定及利益

一、廣告牌設定不得違反北海市招牌廣告設定管理規定。

二、商用單元招牌、指示水牌設定應報“小區服務中心”統一安排,申報人應按規定繳納相關費用,所收費用歸全體業主所有,補充專項維修資金的不足。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協議,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乙方違反協議,使甲方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及相關法律責任;

三、甲方違反協議,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所亂收費用,退還利息並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違反協議,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併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0.3%交納違約金,或中止部分或全部物業服務直至其繳清應繳費用。拖欠代收代繳水、電費按供水供電部門規定交納滯納金或根據甲方與市自來水公司及市供電局代收代繳費用協議規定,停止供水供電。

第八條為維護公眾、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洩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應採取緊急措施,若造成乙方不必要的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九條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第十條本協議內空格部分填寫文字與印刷文字具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物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無效的,可向北海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如需另行約定條款,經雙方簽署確認,與本協議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在簽訂本協議前,甲方已將與本小區物業開發建設單位簽訂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樣本送北海市房管局備案。

第十四條本協議條款如有與甲方同本小區物業開發建設單位簽訂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相沖突,則以甲方同本小區物業開發建設單位簽訂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相關條款約定為準。

第十五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中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房號: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重慶物業服務合同 篇25

機關辦公樓物業委託合同是提供勞務類合同,其標的是為勞務,這種勞務體現為委託人為受託人處理委託事務。以下是小編為大家精心整理的機關辦公大樓物業管理委託合同範本,歡迎參考閱讀。

機關辦公大樓物業管理委託合同範文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根據合同雙方協商決定,以政府相關的物業管理法律、法規為框架,雙方本著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委託期間的責權利關係,特制訂本合同。

第一章 委託服務的物業基本情況

名稱:__市行政服務中心-陽光大廈

地址:

建築面積:___平方米

行政服務中心地上_層、地下_層。1至3層為行政服務視窗,4至5層為辦公區域。大廈配套設施功能有:中央空調系統,供配電系統,消防系統,給排水系統,綜合佈線系統,乘客電梯,大小會議室,技防監控系統及建行服務區等。

第二章 委託服務範圍與內容

一、大廈的公共設施裝置的日常管理。

二、大廈的公共環境衛生保潔。

三、大廈的公共秩序維護。

四、負責大廈的導辦、解說。

五、建立本大廈物業基礎檔案和日常運作檔案管理工作。

六、完成合同條款外的由雙方協商決定的其它有償或無償服務事項。

第三章 管理運作方式

一、雙方約定本委託合同簽訂的有效期為壹年,即自20__年8月1日至20__年7月31日。乙方對大廈每年服務費用為人民幣__萬元(大寫:___整),合同簽訂之日起十日內結算__萬元,合同到期之日起十日內結算__萬元。

以上費用含員工工資、社會保險、工裝費用、器材費用、辦公費、福利津貼、稅金和利潤。明細如下:

(一) 人員工資__萬元。

其中:保潔員8名,解說、導辦員5名,水電維修工2名,弱電系統維護工1名,秩序維護人員11名。

以上合計27人,月工資__元,全年共__萬元。

(二)其它費用__萬元

1、社會保險:__萬元32.5%=__萬元

2、福利費:__萬元2.5%=__萬元

3、保安著裝費:__人500元/人=__萬元

4、保安器材及保潔工具費:__萬元

5、物業公司利潤:__萬元4%=__萬元

6、稅金:(__+__+__+__+_8+__)5.6%=__萬元

二、乙方接受甲方監督,在甲方指導下開展工作。

三、甲方負責大廈裝置設施日常維修換件費用和涉及外委專業保養和維修費用的支付(外委專業保養費用包括:電梯月度保養與年檢保險、以及空調、消防、配電、技防等機組的年度計劃性保養。外委專業維修:是指物業公司服務範圍之外的需要委託外部專業公司進行維修的內容)。

第四章 甲方權利和義務一、稽核批覆由乙方遞交的有關大樓物業管理建議性、整改維修、約定費用結算等書面材料。

二、甲方有權利對乙方的管理質量進行隨時檢查,並要求乙方對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改進,如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造成甲方經濟損失或大樓共享部位設施或裝置損壞,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並在合理時間內修復,如沒有在合理時間內修復,甲方有權根據乙方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在物業費用結算時扣除,如整體管理水平明顯下降,在限期整改還達不到明顯效果的,直至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三、甲方在合同生效後,乙方可以向甲方申請影印與物業管理相關的檔案資料,並在雙方終止合同時乙方交還給甲方,不得交給第三方。

四、按合同約定向乙方結算物業服務費用。

五、負責大樓電、水、電信、網路等費用以及製冷供暖材料能耗費用。

六、甲方視同需外委服務的各類經營性代辦、商務、代購、大廈外牆清潔等業務,以同質同價為前提,乙方為優先選擇方。

七、支付因甲方特殊需要由乙方進行加班加點而發生的費用。

八、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九、協調處理由乙方請求協助的物業管理過程中出現的糾紛矛盾。

十、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相關的宣傳教育和文化娛樂活動。

第五章 乙方權利和義務

一、從大樓管理目標定位要求出發,制訂本大廈物業管理各項規章制度和考核制度,有效地開展各項管理服務工作。

二、負責本大廈委託合同責任內的日常管理服務應盡事務,積極做好甲方機動相關事務的配合工作。

三、有權依照相關法規、本合同範疇和大廈的有關規定,對違章違規行為進行協調和處理。

四、接受行業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其它使用人的合理監督。

五、對本大廈的共享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如在本大樓管理中需擴建、完善配套專案,須經甲方批准後方可實施。

六、乙方按工作需要在本大廈設定物業管理處。

七、建立大廈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事項。

八、有義務配合甲方對保修期內的第三方施工質量監督和現場管理。

九、積極配合甲方開展人文宣傳活動,以及各項人性化服務工作。

十、本合同終止時,須向甲方移交相關的大廈及甲方相關財產和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十一、不承擔對大廈工作人員和使用人的財產保管、人身保險義務。

第六章 違約責任

一、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管理目標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經濟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二、如因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未按本合同有關規定履行職責造成管理不善甚至發生重大失誤的,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約定,在乙方服務費用中罰款,並應同時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或經濟賠償責任(以政府有關部門鑑定為準)。

三、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而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過錯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章 其它事項

一、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如颱風、地震等突發事件)造成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及時進行妥善處理。

二、因大廈建築質量、裝置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和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負責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八章 合同更改 補充與終止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有關條款進行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為準,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附件經雙方確認蓋章後,具有同等效力。

三、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如須續訂,應在本合同期滿三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或報請行業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__仲裁委員會裁決。

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人蓋章: 乙方代表人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重慶物業服務合同 篇26

甲方:房產大廈物業 乙方:電話: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和省物價部門批覆地下停車費用標準,就機動車位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一、乙方停放的機動車輛:車牌號: ,品牌

二、甲方機動車輛停放的具體位置:地下 號車位。

三、車位服務費用:元/月,暫定一年,自年 日—年日交納當年的`車位服務費,共計元。如乙方未按時交納的,視為放棄本協議第三條所約定的車位,甲方可以將該車位另行安排。

四、甲方的職責:

1. 如機動車停車區域內發生交通事故、車輛丟失或毀損事故、物品丟失或毀損事故的,甲方應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處理事故,協調糾紛。

2. 甲方負責停車區域內衛生打掃和照明等。

五、乙方的職責:

1. 乙方負責車位的使用、管理,如有糾紛,甲方予以協調處理。

2. 乙方負責妥善保管停車位上的停車鎖,如有損壞或丟失由乙方自行負責修復或賠償。

3. 乙方必須將自己的車輛停放在指定車位,不得亂停亂放。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0元/次。違約停車達五次以上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已交納費用不予退還。

4. 乙方將車輛停好以後,必須將車輛的門窗鎖好,車輛上不得存放現金、有價證券、貴重物品等。如發生上述物品丟失現象,由乙方自負。

5. 乙方應當保持區域內的清潔衛生,不得亂丟垃圾、雜物等。

6. 乙方進入停車區域後,應當謹慎駕駛,以免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

7. 乙方的機動車輛在停放區域內如發生丟失現象,甲方只負責向公安機關報案,並積極配合公安機關破案。

8. 乙方的機動車輛在停放區域內如發生毀損現象的,由毀損行為人承擔賠償責任,甲方只負責從中進行協調。

六、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甲方交納過車位服務費後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七裡鋪房產大廈物業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重慶物業服務合同 篇27

第1條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名稱:_x業主委員會

代表人:業主委員會主任_x

聯絡電話: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企業名稱:_x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根據《物權法》、《_省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伴海山莊物業服務事項達成共識並訂立本合同。

第2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型別:

座落位置:

佔地面積:

建築面積:

第3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區域內的全體業主和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委託管理事項

第4條本物業小區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第5條本物業小區共用裝置的維修、養護、執行和管理。

第6條公用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第7條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及構築物的維修、養護與管理。包括:物業管理辦公經營用房、文化體育娛樂場所及設施、配電房等。

第8條公共綠地、公共場所內的花木、公共場所內的建築小品的養護與管理。庭院內的綠地、花木可以應業主要求給予適當管理。

第9條公共環境衛生管理。包括:公共場所、場地的清掃保潔及垃圾的收集。

第10條協助公安部門維護小區公共秩序。

第11條進一步完善物業檔案管理。

第12條按照《維修基金管理使用辦法》的規定做好小區維修基金利息及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13條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的維修可以委託乙方實施,但委託方要承擔一切費用。

第14條規勸制止業主、使用人違反《伴海山莊管理規約》和業主委員會決議及物業管理有關規定的行為。

第三章委託管理期限

第15條委託管理期限為二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雙方權利和義務

第16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

1.代表和維護業主、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根據業主大會的決議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3.監督業主、使用人遵守《伴海山莊管理規約》及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決議和物業管理有關規定;

4.檢查監督乙方物業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議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維修財務預算及決算;

6.查閱本小區物業檔案資料(與物業公司內部管理有關的資料除外);

7.向業主籌集或續籌維修資金,審定維修基金的使用情況;

8.監督公共建築、共用設施裝置和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及經營用房的使用情況。

(二)甲方義務

1.聽取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並及時將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反饋給乙方;

2.保證業主、使用人遵守、執行物業管理有關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遵守《伴海山莊管理規約》及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決議和小區物業管理制度,按時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及其他費用;

3.協助乙方開展物業管理工作,完成和實現物業管理各項管理目標;

4.當業主、使用人不按規定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時,協助乙方催交;

5.協助乙方搞好社群文化和社群服務工作。

第17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本合同有關約定製定物業管理實施方案並實施管理;

2.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編制維修基金使用計劃及預決算報告;

3.編制共用設施裝置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

4.依照本合同和市物價局核發的收費許可證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

5.負責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6.規勸制止業主、使用人違反物業管理規定及《伴海山莊管理規約》的行為;

7.有選聘專業公司承擔專項工程的權力;但不得將物業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人;

8.當業主、使用人裝修房屋時,與其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並按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9.依法向業主、使用人追繳欠交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二)乙方的義務

1.履行本物業服務合同並依法經營;

2.接受業主委員會和業主、使用人的監督;3.接受物業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

4.對本物業的公共配套設施不得擅自佔用或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專案,須經甲方同意並報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5.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定時向業主公佈維修基金及其利息使用管理情況;

6.向業主、使用人提供優良生活工作環境,搞好社群文化和社群服務;

7.發現違法行為要及時制止並向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8.定期對房屋設施裝置狀況進行檢查,及時排除不安全隱患和險情;

9.物業服務合同終止物業服務企業退出時按照《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的內容向甲方移交相關資料和設施裝置。

第五章物業管理服務質量及標準

第18條依據國家、山東省和日照市有關規定,制定本物業管理服務質量及標準。具體內容如下:

(一)房屋及共用裝置管理

1.小區園區、房屋幢號、戶號有明顯標誌,設有引導方向平面圖、指路牌和引導牌。

2.物業管理人員按要求經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

3.進一步完善房屋檔案資料,包括按幢、戶立檔,裝置圖紙、檔案資料齊全,裝置臺帳記錄清晰,便於查閱。

(二)共用設施管理

1.小區內公共配套服務設施完好,並按原設計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設施裝置齊全,執行正常。

3.保持道路暢通。

4.汙水排放暢通,溝道無積水。

5.危險部位標誌明顯。

(三)綠化及養護管理

綠化有專人養護和管理,對綠地、花木等定期澆水、施肥、除蟲、修剪、清除枯葉。

(四)環境衛生管理

1.小區內環衛設施完善,設有果皮箱、垃圾箱等保潔設施。

2.道路、公共綠地、公用場地,保持清潔。

3.雪後及時掃淨小區內道路積雪;雨後及時清理汙水。

4.公共場所發現亂堆、亂放、亂貼、亂畫現象及時制止或處理。

5.發現小區內有亂搭亂建的現象及時勸阻。

(五)社群秩序維護

1.小區內實行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嚴禁脫崗。

2.值班人員統一著裝,熟悉轄區情況,工作規範,責任到人,相片公示,有值班巡邏記錄,各項管理措施落實。

3.進一步完善小區內的監控工作,監控裝置完好,監控畫面儘量保持清晰;無特殊情況監控資料7天有效。設施裝置的完善、改造或更新,需要動用維修基金的按照以上相關條款執行。

(六)消防

1.消防系統標誌明顯,裝置完好,可隨時啟用。

2.配備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七)公共文體娛樂場所原則上僅對小區業主及物業使用人開放。

第六章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19條物業管理服務費

(一)依照日照市物價局的批覆,住宅房屋,乙方按業主房產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0.70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二)業主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20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和更新費用,按國家有關檔案執行。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21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六條甲方義務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解決。

第22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按合同約定標準管理物業,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第23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

第24條乙方不按規定和甲方審定的計劃使用維修基金,或將維修基金利息挪作他用的,甲方有權制止。

第八章附則

第25條本合同期滿前二個月甲乙雙方應就續簽合同事宜進行協商。

第26條雙方可以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但是補充協議須經業主大會討論通過並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蓋章後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27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28條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報請物業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功時雙方同意:

(一)由日照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29條其他約定:

1.加強對建築垃圾的管理工作。

2.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燃氣洩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或因自然災害、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業主、使用人人身傷害、死亡和財產損失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代表人: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物業服務合同範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物業服務合同範本。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 市 區 路(街道) 號;佔地面積: 平方米;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業型別:(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 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裝置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裝置(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裝置、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執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和公共環境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及清潔衛生。

5.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6.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7.社群文化娛樂活動。

8.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9.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 物業服務合同範本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採取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第五條 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後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後年內達到的管理標準;年內達到管理標準,並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第六條 管理服務費用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 項執行: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 項執行:

3.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採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專案及標準進行稽核和監督。

4.房屋建築(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後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並配合維護。

5.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共計 元,由甲方負責在 時間內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維護費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 元,按下列第 項執行:

7.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 項執行:

第七條 獎懲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獎勵;

2.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

3.合同期滿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並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投標而直接續訂合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築或設施裝置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鑑定結論為準)4.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一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重慶物業服務合同 篇28

發包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

(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決定委託乙方進行住房裝修,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裝飾施工地點:

2、住房結構:房型房廳套,施工面積平方米。

3、裝飾施工內容:詳見附件一《裝飾施工內容表》。

4、承包方式: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5、工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________工期________天。

二、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1、工程總價款:¥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詳見本合同裝修工程報價單。

2、工程款付款方式按下列方式支付:

(1)第一次,對預算設計認可簽訂合同之日。支付10000元訂金,第二次付款時扣除

(2)第二次合同簽定後開工前支付工程總造價50%合計_________元

(3)第三次施工過程中工期進度過半支付工程總造價40%合計_________元

(4)第四次竣工驗收當天支付工程總造價10%合計_________元

(5)工程保修期兩年。工程款全部結清後,甲、乙雙方簽訂《工程保修單》,保修期從竣工驗收簽章之日起算。

三、關於材料供應的約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詳見合同裝修工程報價單。本工程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裝置,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乙方應.辦-理.驗收手續。如甲方供應的材料、裝置發生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損失的,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抵現場後,經乙方驗收,由乙方負責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價款保管費,費率由雙方約定,由於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乙方對甲方採購的裝飾材料、裝置,均應用於本合同規定的住宅裝飾,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違反此規定,應按挪用材料、裝置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

3、乙方供應的材料、裝置,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裝置係為偽劣商品,應按材料、裝置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

四、其它事項

1、甲方應在開工前,向乙方提供經物業管理部門認可的施工圖紙,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並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電等必備條件,並說明使用注意事項。做好施工中臨時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產生鄰里關係等的協調工作。

2、乙方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對其行為乙方應予認可。未經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業管理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有建築承重結構及各種共用裝置管線。

五、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約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支付_______元違約金。

2、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六、糾紛處理方式

雙方如對合同執行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的,可以提交人民法院訴訟。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後,雙方必須嚴格遵守。

八、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簽章):電話:

乙方(簽章):電話: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