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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音平臺租賃服務合同(精選13篇)

欄目: 服務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25W

語音平臺租賃服務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

語音平臺租賃服務合同(精選13篇)

乙方:_________

乙方是本地最大的語音資訊運營商,擁有_________地區最大的語音資訊平臺,甲方利用自己獨特資訊源的優勢,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通訊行業管理規定的前提下,雙方就合作開辦_________業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業務專案內容

乙方作為語音平臺及硬體提供商,甲方作為資訊內容提供商,雙方充分利用自身優勢,開展語音諮詢服務。

甲方可利用乙方所提供硬體裝置和號碼資源開展24小時的資訊諮詢服務。並負責所屬資訊的組織,整理,分類及維護。

乙方利用自有平臺及確定資源,以租賃的方式向甲方提供業務所需硬體裝置,計費系統和號碼資源。

二、運作方式

本諮詢網採取使用者撥打特服號碼接入智慧平臺系統,收聽甲方24小時所提供的資訊諮詢服務。並通過乙方計費平臺,向用戶收取相應的使用費。

甲方以收取到的資訊使用費,按一定比例向乙方支付硬體裝置,計費系統和號碼資源的租賃費。

資訊使用費由乙方代甲方向使用者收取,甲方按照協議約定的比例向乙方支付代收勞務費。本資訊諮詢臺對外宣傳的名稱為:_________;號碼為:_________,費率為:_________;服務內容為:_________。

三、甲方責任

甲方必須是具有合法經營範圍的企業法人。

甲方提供電話中繼線路,提供工作場所,設定投訴接待員及投訴電話,號碼為:_________。

甲方必須嚴格按照有關部門的規定從事經營活動,向用戶提供優質服務,確保所提供的資訊準確,可靠,科學。因提供錯誤資訊而給使用者帶來經濟損失的,引起各類事故的及法律糾紛和訴訟的,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甲方必須遵規守法,不得為提高話務量而使用欺騙等不正當的手段經營。如因此而造成使用者經濟索賠及投訴,由甲方承擔使用者全部損失。

甲方不得有將乙方提供的特服號碼轉讓,買賣,交易等違規行為,不得提供超出本協議服務內容的資訊服務,否則,乙方有權終止合作。

甲方不得在自動信箱中經營考試成績查詢,交通違章查詢,社保,住房公積金以及乙方所規定的其它實用性資訊。

甲方不得以乙方的名義進行各種宣傳。

甲方在經營過程中不得采集,編輯,製作,傳播下列內容:

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危害國家安全,洩漏國家祕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__和封建迷信的;

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散佈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凶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合法權益的;

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它內容的;

如有違反,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四、乙方責任

乙方提供特服號碼_________個。

乙方按時提供硬體裝置,號碼資源,專線電話相關的計費系統,計價收費裝置和與此相關的技術人員,裝置,並保證投入裝置的正常運轉。

根據甲方的要求製作信箱流程並開通訊箱。

乙方提供相應的場地、裝置、人員用於接待使用者及明細賬查詢。

乙方有權對甲方經營場地、設施、資訊質量、資訊內容及服務質量進行監督檢查。

五、費用結算及支付方式

結算:乙方從第三個月起將第一個月收取到的資訊費扣除乙方應得的勞務費和租賃費後轉入甲方指定賬戶,以後以此類推並提供月撥打清單。甲方必須開具國家認可的稅務發票以供乙方入賬。

稅務:各自支付各方所得應付稅款。

六、在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與其它聲訊臺合作,如發現甲方與第三方合作,並提供資訊服務,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作協議,同時,停止支付甲方一切費用。

七、甲方僅限於在申辦服務內容範圍發展。在可能的條件下雙方在各自的業務與諮詢資訊網中應優先向各自的使用者介紹對方的業務。

八、在進行廣告宣傳活動時,必須註明電話資訊諮詢費率,以提高資訊商品價格的透明度。雙方宣傳口徑需統一,並在宣傳及釋出資訊時,公佈甲方質量監督電話。

九、在甲方所提供資訊不準確以致影響乙方的信譽的情況下或甲方連續三個月撥打量不足_________分鐘/月/每特服號碼,本協議自動終止。

十、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經營風險,系統故障等,由此引起的問題,雙方均不承擔責任。由不可抗力的原因引起的系統撤銷,雙方各自處理本端裝置,由此引起的損失互免追究。

十一、保密條款

本協議在有效期內及終止後一年內,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不應向第三方披露或提供從對方得到或雙方共創的商業祕密,技術祕密,經營技巧和其它保密資料。

十二、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甲,乙雙方均應遵守本協議所列之條款,如一方發生違約,需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並終止合作協議。

十三、此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語音平臺租賃服務合同 篇2

出租方: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以下裝置達成協議:

一、裝置的使用地點及工程情況

二、租賃裝置概況

裝置名稱:____________

規格型號: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

隨機人員:________

機手補助:____________

租賃金額:____________

三、裝置的所有權

本合同所列的所有租賃裝置的所有權屬於出租方,承租方對租賃裝置機械只享受租賃期間的使用權,沒有對裝置的轉租權。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對裝置進行抵押,否則造成的全部後果由承租方承擔。

四、甲方的基本責任

1.提供技術型良好的裝置。

2.裝置進入乙方施工現場厚,甲方機手服從乙方施工管理人員的排程與指揮,並遵守乙方施工現場的規章制度

3.甲方機手應該按裝置操作規程施工。

五。乙方的基本職責

1.為甲方機手提供食宿。

2.乙方負責裝置在施工現場的看護並保證裝置。人員的安全。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裝置損壞或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3.乙方不得強迫甲方機手違章作業或超負荷工作。

4.乙方應在交貨地點檢查驗收租賃機械裝置,同時將簽收蓋章後的機械租賃收據交給甲方

5.乙方對甲方進入施工現場的機手要進行安全培訓。

六。結算方式及相關事宜

1.租賃期間: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開始計算租金。如乙方提前使用,則從使用日期開始計算租金。租賃期滿,乙方將裝置完好交給甲方後,辦理退場手續。如乙方繼續租用需簽訂續租合同,續租不足一個月時,租賃費按實際天數計算。

2.結算方式:裝置租賃費按包月計算,首月_____________元/月,次月__________元/月,第三月____________元/月,第四月___________元/月,第五月____________元/月,第六月__________元/月,乙方在甲方確認裝置後向甲方支付首月租金____________元,並且完全支付進場和反程運費押金_____________元后辦理提貨手續。反程運費押金在租賃期滿三個月時從當月租金中扣除。乙方應在每月提前________日向甲方交付下月租金。如到期未付租金,甲方有權停機或將裝置撤場,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本裝置按月結算。如使用不足一個月,按整月結算。超過一個月以上,超出部分按天計算。

3.運費的承擔:裝置的進場費用由乙方承擔,退場費用由甲方承擔。如租期不足三月,則退場費由乙方承擔,乙方應在裝置退場前________日內通知甲方。

4.工作時間:每月工作時間不得超過_____小時,超出部分按_____小時摺合一天計算機械租金和機手加班費。

5.油料提供:乙方負責提供在租賃期間內裝置執行所需的符合執行標準的油料,否則造成的停機損失由乙方承擔。

6.裝置維修:乙方應協助甲方機手作好裝置的維修工作,所付的維修費用用以甲方機手簽字為準每月每臺維修費超過_____________元以上的部分由甲方承擔,_____________元以下的部分由乙方承擔。另乙方承擔攤鋪機葉片。濾芯等低值易耗品的費用。

7.裝置因故障造成的停工每月累計布超過_____天,若超出三天,則超出的天數不計租賃費。

8.裝置租賃期間,乙方如需轉移工地施工,必須徵得甲方得書面同意,並保證甲方裝置在該協議結束後返回。

七、本合同的附件時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租賃合同附表。租賃機械收據。及甲。乙雙方通過協商做出的補充規定。

八、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根據《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的有關條款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根據仲裁的有關程式進行仲裁裁決。仲裁費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如本合同未加蓋甲方合同章,則視為無效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

語音平臺租賃服務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甲方租賃房屋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甲方將該房屋出租給乙方經營餐飲業,並保證其具備餐飲經營的必備條件。

第三條:雙方約定租賃期為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合同期滿後,乙方若需續租,經甲方同意,可重新簽訂租賃合同,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第四條:房屋每年租金為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房租的支付方式為:乙方於租賃開始時即付甲方一次半年租金____元,以後以此為標準每半年支付一次,先付租金後使用。

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五條:甲方須於租賃開始前交付該租賃房屋,並提供該房屋符合經營需要的相關設施、裝置。

第六條: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房屋的經營使用安全,相關設施、裝置處於良好狀態。

該房屋及相關設施、裝置的修繕由甲方負責,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亦不得人為故意損壞設施、裝置。

第八條:租賃期滿後,乙方應將承租房屋及相關設施、裝置交還甲方,並保證其處於完好狀態。如有短少或人為故意損壞,乙方應照價賠償。

租賃期滿後,乙方必須結清應繳水電費及房租,對租賃期內自行添置的其他設施、裝置負責及時搬遷,不得留存物品而影響甲方正常使用房屋。

第九條:租賃期內,雙方均不得藉故解除合同。一方如因特殊情況需提出終止合同,應提前三個月徵得對方同意,並商定補償損失事宜。

第十條:租賃期內,若甲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人繼續有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南京市江寧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甲乙方簽字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

語音平臺租賃服務合同 篇4

承租方:_____________出租方: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磋商,就甲方租賃乙方花卉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花卉盆景,觀景植物大約盆。

二、為了確保花卉,觀景植物的效果及質量。乙方在租賃期間根據以下範圍負責花卉調換。

1-3月:變葉木、鵝掌材、國王椰子、富貴椰子、棕竹夏威__、金三棕非洲茉莉、龜背竹、蘭花、春羽天門冬小天使、綠寶石、富貴竹、鐵樹、龍鬚樹、茶花等

鮮花:仙客來、鳳梨、杜鵑、君子蘭等

4-6月:鵝掌材、國王椰子、富貴椰子、棕竹、夏威__金、三棕非洲茉莉、龜背蘭蘭花、春羽天門冬小天使、綠寶石、富貴竹、鐵樹、龍鬚樹、橡皮樹、搖錢樹、榕樹、散尾葵、發財樹、葉門鐵茱萸、__________________等。

7-9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10-12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三、在租賃期間人為損壞,遺失。由甲方按市場價格賠償,花卉,觀葉植物自然植物自然死亡,由乙方負責。

四、乙方負責派專業人員對花卉,觀葉植物進行養護,保證植物的觀賞性。甲方應在雙方協定的日期按時結賬。

五、付款方式:按______計算,金額______元。

六、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進行另行商定。

七、合同時間一年,期滿後無異順延。

八、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甲方雙方各執______份,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語音平臺租賃服務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承租裝置達成以下協議:

一、裝置使用地點及工程概況

二、租賃裝置概況

三、租賃裝置的所有權:本合同所列的租賃裝置的所有權屬於出租方,承租方對租賃機械享有租賃期間在裝置使用地點及公司工程範圍內的使用權。

四、甲方基本責任

1、為乙方機手提供住宿。

2、甲方負責裝置在施工現場的看護,由甲方原因造成的裝置損壞或丟失由甲方賠償。

3、甲方不得指揮乙方機手違章作業。否則,造成乙方人員的安全,後果由甲方承擔。

五、乙方基本責任

1、提供技術性能良好的裝置。

2、裝置進入甲方施工現場後,乙方機手服從甲方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的排程與指揮,並遵守甲方施工現場的規章制度。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調整機手。

3、乙方機手應按裝置操作規程施工。否則,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4、乙方有關人員必須嚴守合同機密,否則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六、結算方式及相關事項

1、租賃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裝置到達工地安裝除錯好後開始計算租金,租賃期滿,甲方將裝置完好交給乙方後辦理退場手續。如甲方繼續租用,需簽訂續租合同,續租不足_______月時,租賃費按實際天數計算。

2、結算方式:裝置租賃費按包______月計算,機械裝置使用滿______月後,由甲方負責跟專案部報資金計劃並付款給乙方。

4、運費的承擔:裝置的進場費先由乙方自行墊付承擔,等工程完工後一併結算。

5、裝置維修:_____甲方應協助乙方機手做好裝置的維修工作,所產生的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裝置保養或因故障造成停工每月累計不超過三天,超出天數不計租賃費。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工程停工或______月停7日以上的,則按實際天數給予租賃費。

7、工作時間:每月工作總時間原則上不超過300小時。

八、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相關法律的有關條款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費用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九、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語音平臺租賃服務合同 篇6

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與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就租用客房事宜簽定協議如下:

1.租約: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房租價格

簽約之日起:凡屬乙方訂房者均享受以下籤約房價。

A標:_____________元。

B標:_____________元。

C標:_____________元。

三人間:_____________元。

用餐標準:自助三餐含於房價中(餐券概不退換)。

3.乙方客人在酒店內住宿,須向甲方出示本人有效護照或居留證件並出示乙方公司的書面證明。

4.乙方住客的退房時間為中午十二時,如住客繼續使用房間,則其房和服務計費如下:下午六時前加收_____%房租,下午六時後加收______%房租。

5.乙方住客可將其貴重物品存放在酒店行李寄存處,否則如有任何貴重物品遺失時,甲方概不負責。

6.乙方在退房時,或遵循酒店特殊要求時,應前往酒店收銀處辦理退房及其它手續。

7.乙方住客應遵守甲方訂立或公佈於酒店內的賓客行為守則。

8.甲方對乙方住宿的責任只在住客與接待處辦理好入住憑證時開始至住客辦理退房手續時為止。

9.除天災及其它特別原因,甲方難以提供住宿外,如因甲方原因而使住客不能在酒店居住時,甲方應安排乙方住客入住其它酒店。

10.優惠專案

(1)乙方可憑甲方的就餐券按時在_________就餐。

(2)商務中心各項服務均可享受_________%的優惠。

(3)卡拉OK可享受_________%的優惠。

11.乙方客房內增住其它客人,需經甲方前廳部同意,併到前廳部辦理住房登記手續。

12.客房內不得存放任何易燃易爆物品,客房內嚴禁使用電爐或其它功率在500瓦以上的電器裝置,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3.因乙方使用保護不當而造成客房建築及其它物品損壞等情況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14.合約期滿時在當時房價及上述各條情況均沒有更改的情況下,同時雙方也無其它異議時本協議書可自動延長一年,期滿中止合同或收回合同,均應在協議終止前一個月並通知對方辦理中止或收回合同協議手續。

15.本合同一式兩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語音平臺租賃服務合同 篇7

保管箱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箱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向出租人租用位於(地址)_______之_______型_______組第_______號保管組_______個,雙方約定遵守下列各條款:

第一條 合同的性質

本保管箱的利用關係為租賃。

第二條 對價繳付方式

承租人同意就下列方式之一擇一打“√”,租用保管箱:

1.口租金及保證金。

2.口押租金(免再繳付租金及保證金)。

3.口其他(_______)。

第三條 租用期限

保管箱租用期限(以下簡稱租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算,以_______為二期。

承租人於期滿時依第四條第二款或第五條方式繳足租金及保證金或押租金,本租約展延一期。

原採繳付對價方式如有變更者,均自變更日起重新算租期。

第四條 對價之繳付、補繳及退還 租金應於起租日及續約日,保證金或押金應於起租日,由承租人依當時出租人公告的租金費率標準或者當事人特別約定的租金費率繳付。

保證金於續約時如有調整,其差額應由承租人補足或由出租人退還。

以押租金方式承租的,承租人於租期屆滿願意續租,而出租人費率標準變動時,出租人應於租約到期前,以書面列明調整後的費率及應補繳或退還押。

租金的差額及補繳的期限(至少三十日以上),通知承租人自下一租期起適用新費率。

—在書面通知補繳押租金差額期間尚未屆滿前,或出租人未為書面通知時,視為依本租約條件續約。

前項情形於下一租期屆至前,費率有調降的,仍應適用新費率。

第五條 轉賬授權條款

本租約每期應繳的租金以及應補繳或退還的保證金及押租金差額,承租人委託出租人於到期時:

1.口不通知承租人;

2.口通知承租人後;

3.口通知承租人後,承租人未於七日內通知出租人有關差額的退補方式; 同意就承租人開立於出租人_______銀行、_______分行_______存款第_______號賬戶存款,自動轉賬代繳或將退款徑行存人,並以本租約為授權證明。

本租約存續期間,有第三條第三款情形者,其差額應由承租人補足或由出租人退還。

第六條 保證金或押租金的抵扣

承租人因違反本租約約定致對出租人負有損害賠償責任者,於損害賠償金額確定時,同意出租人得徑就所繳保證金或押租金抵扣,抵扣不足的,仍由承租人負責補繳。

第七條 承租人開箱手續

承租人開啟保管箱應憑鑰匙、原留簽名或其他約定的辨視方法(注屍),填寫開箱紀錄卡經出租人核驗後會同開箱,至開箱後除另有特別約定外,出租人不得繼續會同辦理,其或存或取,由承租人自理。

但入庫人數眾多時,出租人有權合理限定同時進庫開箱的人數。

第三人持有保管箱鑰匙及承租人原約定之辨識方法,申請開啟保管箱除另有特別約定外,雙方同意視同承租人本人申請開箱,出租人不得拒絕。

第八條 置放物的範圍與限制

保管箱由承租人自行置放有價證券、權利證書、貴重物品、紀念品及其他物品檔案等,但不得置放危險物品、違禁品、易爆易燃品、有礙公共安全或衛生物品及潮溼有異味,容易腐敗變質的物品。

承租人違反前款規定,致損壞保管箱或庫房其他裝置或使第三人放置的物品受到損害時,均由承租人負賠償責任。

若有事實足令出租人懷疑承租人違反第一款約定,出租人得通知承租人於指定期限內處理,但為避免危害公共安全,或因司法、警察機關調查犯罪之需要,出租人得不通知承租人徑行會同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搜尋或扣押置放物;置放物被扣押的,出租人應將該情形通知承租人。

第九條 保管箱鑰匙的持用、留存與保管 保管箱鑰匙備有兩把,一把交承租人持用,一把由承租人與出租人共同加封后留存出租人,承租期滿退租時,承租人領用的鑰匙應歸還出租人。

出租人於租約終止前,不得使用上述封存的鑰匙。

但有第八條第三款但書、第十七條及第二十條情形的,不在此限。

承租人不得自行依樣配製鑰匙,一經發現即由出租人無條件沒收銷燬複製鑰匙;因此發生糾紛與損害的,應由承租人負賠償責任, 承租人遺失鑰匙應付賠償金_______元,因而致出租人或第三人受有損害的,應由承租人負賠償責任。

第十條 出租人的注意義務

出租人對於保管箱及設定保管箱場所的安全、防護及修繕、開箱手續,應盡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

出租人提供保管箱及設定保管箱的場所,若未達到主管機關所訂定的基本安全標準,或出租人對於進出開啟保管箱的作業手續未完全依照其所訂作業規章和本合同約定的程式操作者,推定出租人未盡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

上述基本安全標準,附錄於本合同之後,而為本合同的一部分,於該標準提高時,依新標準適用。

第十一條 損害賠償責任

因保管箱的設定或管理有欠缺,致使承租人的置放物發生被竊、滅失、毀損或變質損害的,除另有特別約定外,雙方同意依下列方式辦理: 1.承租人於損害發生後申報其置放物品內容及損失金額,在未超過人民幣_______元之範圍內,由出租人依據承租人申報損失的金額徑予賠償。

2.承租入主張其損害逾前款金額者,在承租人舉證證明其置放物品的內容及價值後,由出租人按承租人的實際損害負金錢賠償責任,但最高賠償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元。

前款第二項的情形,承租人能證明出租人有故意或重大過失的,不受最高賠償金額的限制。

第十二條 (承租人或其繼承人的通知義務) 承租人或其繼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立即以書面或出租人語音服務系統或專線電話通知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出租人:

1.遺失鑰匙或變更密碼。

2.更換或遺失印鑑。

3.變更姓名。

4.承租人為法入團體,變更組織或代表人姓名。

5.因繼承開始或其他重大情形暫停保管箱的使用。

出租人於前款第

一、二、五項通知到達後至承租人辦妥各項作業前,應停止本保管箱的開啟作業。

對因未停止而導致承租人或其繼承人的損失,應負賠償責任。

承租人或其繼承人未依第一款規定通知出租人時,因此所受的損失,出租人不負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租期屆滿未續租

租期屆滿,承租人應到出租人處辦理續租或退租手續。

租期屆滿,於承租人辦妥退租或續租手續並補繳租金或繳交逾期損害賠償金和違約金前,出租人應停止會同開啟保管箱。

逾期辦理退租的,自原到期日起,至辦理退租手續之日或破封開箱之日止,計收逾期損害賠償金及違約金。

上述逾期損害賠償金之標準,以辦理退租手續當日租金費率為準,依同額之月租金,按月計收,未滿一個月的,按日計收。

違約金依逾期損害賠償金加百分之_______計算。

第十四條未依約定繳足保證金或押租金的處置

未依約繳足保證金或押租金時,承租人自逾期日起至繳納日止依補繳______________利息,加計遲延利息。

第十五條 租約終止的程式與租金的返還

承租人可隨時終止租約,但應親自或以書面委託代理人到出租人處辦理。

承租人終止租約時應按月計付租金,不足一個月的,按日計收,自承租人已繳租金、保證金或押租金中扣抵後,由承租人補繳不足的差額或由出租人退還溢付的租金、保證金或押租金。

第十六條 出租人終止租約的事由及租金的返還

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書面於_______日前通知承租人終止本租約:

1.出租人因修繕、遷移保管箱或結束保管箱業務時。

2.出租人依第四條第一款約定,催告承租人補繳押租金差額,逾_______個月後,承租人仍未補繳的。

3.承租人對出租人積欠因租用保管箱費用,屆期未清償,經出租人訂_______日催告清償,仍未清償的。

4.承租人因使用保管箱或進出保管箱設定場所對出租人或第三人造成損害的。

5.有事實足令出租人懷疑承租人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一款置放物的範圍與限制的約定,經出租人通知於指定期限內到出租人處處理,承租人逾期未辦的。

6.承租人違反本租約其他約定。

出租人因前款第一項事由終止租約時,應按實際出租日計收租金,並依法定科率加計利息後,退還已預收而未到期的租金,若出租人系依前款第二項至第六項事由終止租約時,應無息按日返還承租人已繳的租金。

保證金、押租金,在辦妥退租手續時無息退還。

上述應退還的租金、保證金及押租金可依法抵銷。

第十七條 破封開箱事由及方式的約定

承租人在租期屆滿經出租人通知後,逾_______個月未辦理續租,或本租約經終止,而承租人未在出租人通知期限內,配合辦理停止使用保管箱事宜的,出租人可依法請求_______,會同辦理破封開箱手續。

第十八條 破封開箱後對置放物的處置 破封開箱後,對箱內建放物依下列方式處理:

1.由出租人會同前條____________人清點置放物及編制清單後,暫行包裹簽章封存,並立即通知承租人,限期_______個月內領回(注四)。

2.如承租人不於上述期限內領回,而所繳保證金或押租金不足抵償逾期租金、破封開箱費用及其他損害賠償時,出租人可以依法自行拍賣徑行處分抵償,有剩餘時,另行儲存候領,不足時,應由承租人負責補足。

3.承租人不於上述期限內領回,而置放物顯無變賣價值時,承租人同意拋棄置放物所有權,任由出租人處置。

前款第二項及第三項情形,出租人應將其處理情形通知承租人。

第十九條 分租與轉租的禁止

承租人不得將所租保管箱分租或轉租第三人或將保管箱租賃權作為質權標的。

第二十條 第三人的強制執行

第三人向法院申請對承租人的置放物實施強制執行時,出租人應依法院之命令開啟保管箱,移交置放物品於法院;置放物經移交予法院後,出租人應立即將其情形通知承租人。

第二十一條 文書的送達

承租人同意以本租約所載的住所為相關文書的送達處所,若承租人或其聯絡人的住所變更,承租人應立即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出租人,並同意改依變更後的住所為送達處所;如承租人未以書面或依約定方式通知變更住所時,出租人仍以本租約所載的住所或最後通知出租人的住所,為送達處所,於通知發出後,經通常的郵遞期間即推定為已送達。

第二十二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 特約事項

承租人與出租人特別約定事項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未盡事宜

本租約如有未盡事宜,由承租人與出租人另行約定。

第二十五條 本租約一式______份,由______方各執______份,以資信守。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語音平臺租賃服務合同 篇8

依據《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吊車及潛孔鑽機租賃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機械施工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機械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租金支付:承租方於機械進場前繳納押金____________元,租賃費用以承租方實際使用天數計算。承租方工程專案結束,出租方機械裝置退場後由出租方開具租費結算單,承租方應按業主支付工程款的情況按70%支付租賃費,在出租方開具正規發票交承租方後,承租方應按發票總額結算所有租賃費用。

五.其它:如承租方工程專案因故延遲,本合同租賃時間順延。

六、技術安全要求:按照承租方《施工現場機械操作安全規範》執行。

七、雙方責任承租方

1.按合同約定及時付給出租方租金。

2.給出租方機械操作手提供食宿方便,其費用由出租方承擔。出租方1.按承租方要求及時將機械進入工地交付使用。

2.負責辦理檢測手續及各種管理部門的所需證件。

3.提供機械相關資料。

4.服從承租方指揮,接受承租方檢查。

5.負責機械維修、保養,提供24小時服務,滿足施工需要。

6.操作人員持有效證件上崗。

7.因出租方操作人員造成的機械故障事故,出租方承擔全部責任,給承租方造成損失由承租方全額賠償。

八、其他約定事項

1.出租方機械因故障停機,應在4小時內恢復使用,如果超過4小時但不足一個工作日,一個工作日扣除,如果一個月中因故障停機天數累加超過五個工作日,扣半個月租金,如果一個月中因故障停機天數累加超過十個工作日,扣全月租金。

2.出租方未按時進入工地、未按質量數量提供機械應扣、罰租金___________元。

3.出租方機械或服務不能滿足承租方要求,承租方有權進行處罰,直至解除合同。

4.雙方發生爭執,可協商解決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5.本合同未涉及的條款,雙方可簽定補充協議。

6.本合同經出租、承租雙方企業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合同專用章後,方能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語音平臺租賃服務合同 篇9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一致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融資租賃合同,並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合同的標的

根據________________檔案批准,乙方擬租賃________________(下稱租賃物件)。

甲方經審查同意支付裝置價款及有關費用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購進租賃物件後租給乙方使用,租賃物件明細表作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條對租賃物件的權利和義務

2.1在租賃期內合同附表所列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對租賃物件只有使用權。

乙方不得在租期內對租賃物件進行銷售、轉讓、轉租、分租、抵押、投資或採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賃物件所有權的行為。

2.2租期內租賃物件由乙方使用,乙方有義務合理和適宜地保護租賃物件,並對由於乙方自己的過失或疏忽或由乙方可防止的任何第三人的行為造成的對租賃物件的滅失或損害負有賠償義務。

2.3為了保證租賃物件的正常使用和運轉,乙方負責對租賃物件按技術要求進行正常的、適時的維修和保養。

維修和保養所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自付。

租期內,租賃物件無論發生任何屬於製造或使用的事故均由乙方負責解決,乙方不能因此而免除向甲方支付租金的義務。

2.4甲方有權對租賃物件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乙方應為甲方的工作提供方便。

租期內,乙方每半年應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財務報表,並向甲方報告經營情況。

2.5租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明示或暗示其對租賃物件具有所有權和處分權,如乙方在此期間由於債務糾紛或依法破產,乙方應向法院、債權人或清算委員會申請對租賃物件不具有所有權,亦不得以租賃物件充做訴訟保金或抵償債務,同時必須及時報告甲方。

2.6租賃期滿後,本合同租賃物件的處理:

.留購

甲方同意按合同附表第12項所列的留購貨價將租賃物件售與乙方。

留購貨價同最後一期租金一併支付。

全部實際租金和留購貨價以及出現合同第三條的情況(如有時)增加的稅款、利息或延付利息和罰款利息付清後,甲方將租賃物件的所有權轉移給乙方。

b.續租

甲方同意乙方對合同的租賃物件進行續租,其續租租期、租金金額、租金交納日期等租賃條件由甲乙雙方在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協商確定,並另訂續租合同。

(注:留購或續租任擇一種,雙方確定一種後,另一種在合同中無任何法律效力。)

第三條租期和租金

3.1甲方出租、乙方承租租賃物件的租期共計__________個日曆月,進口裝置的租賃期從裝置到港日起算,國內裝置租賃期從發貨日起算,即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包括起止日)。

3.2在本條第一款所列的租期內,乙方不得中止和終止對租賃物件的租賃,並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變更本租賃合同的要求。

3.3本條第一款所列租期的全部租金總額包括裝置價款、保險、銀行費用、利息為________元(大寫),由乙方按租金償付表(合同附件)向甲方分__________次交付。

3.4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項下的租賃手續費為租賃總成本的百分之_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乙方應將該項手續費在本合同雙方簽字之日後十天內全額付給甲方(手續費滯交影響合同執行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3.5為按本條規定支付租金,乙方應在規定的每期租金交付日期(不包括交付日當日)前__________日將租金劃入甲方的賬戶。

3.6在租賃期內,由於國家增減有關稅項、稅率及銀行利率等因素必須變更租金時,甲方用書面通知乙方這種變更並提出新的實際租金,乙方承認這種變更並承付。

3.7乙方延遲支付租金時,甲方除按照延付時間繼續計收利息外,每日加收延付金額的萬分之三的滯付金。

第四條租賃物件的購貨、交貨和驗收

4.1購貨方式有以下三種,甲乙雙方商定採用種方式。

.根據貿易有關規定,甲方同意乙方自行簽訂或委託代理人簽訂購置租賃物件的合同,乙方或其委託的代理方對該合同承擔一切義務。

對該合同的履行及租賃物件質量等問題引起的後果,甲方均不承擔任可責任,購貨原始發票及合同副本、委託書副本交甲方儲存。

b.租賃物件甲乙方確定後,購貨合同由甲方簽訂。

乙方作為甲方代表,負責處理購貨合同履行過程中的一切問題,並承擔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由於乙方的過失所造成的經濟責任。

.乙方與供貨方簽訂購貨合同,應由甲方確認蓋章後生效,採用託收承付方式付款,供貨方辦理託收承付時,必須交付鐵路運單或乙方自提證明單據。

甲方見單後付款並對貨物享有所有權。

如在運輸中發生問題或貨物有其他質量、短缺等問題由乙方負責與供貨方聯絡解決,甲方不參與也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4.2租賃物件運達使用地點後,乙方應在三十天內負責驗收(包括進行試車),同時將簽收蓋章後的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一式二份書面附驗收結果交給甲方。

4.3如果乙方未按前項規定的時間辦理驗收,甲方則視為租賃物件已在完整狀態下由乙方驗收完畢,並視同乙方已經將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付給甲方。

4.4如果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租賃物件由於賣方責任造成租賃物件的型號、規格、數量和技術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況時,由乙方直接向賣方交涉處理並立即將上述情況用書面通知甲方。

如賣方延期交貨,由乙方直接催交。

第五條租賃物件的保險

5.1甲方負責在租賃期開始前對租賃物件投保本合同第三條第一款所列租期內的財產險和運輸險,保險費計入租賃物件總價款。

5.2如租賃物件發生保險範圍內的滅失或損害,乙方應負責及時書面通知甲方保險事故。

保險公司賠付的款項應直接劃歸甲方,作為乙方尚未支付的租金。

若該項賠付的款項多於乙方應付租金的部分,甲方應轉付給乙方,如該項賠付的款項少於乙方應付租金,不足部分應由乙方如數補交給甲方。

如租賃物件發生部分損害或滅失,保險公司賠付的款項可由乙方使用,但僅限用於更換或修復被損害或被滅失的部件,使租賃物件恢復可正常使用的原狀;發生部分損害或滅失至恢復租賃物件原狀的過程中,乙方應仍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六條經濟擔保

6.1甲方同意__________為本合同乙方的擔保人。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擔保人的法人證明書營業執照影印件及上年度末資金平衡表,並由該擔保人出具不可撤銷的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七條租賃保證金

7.1本合同一經簽訂,乙方應在合同雙方簽字之日後十天內向甲方支付規定的租賃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_元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

如因乙方未及時交付保證金致使不能執行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7.2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在租賃期滿是歸還乙方或抵最後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7.3乙方違反合同任何條款時,甲方應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乙方應支付給甲方一部分或全部的款項。

第八條違約和爭議的處理

8.1乙方應根據本合同的規定按時交納租金,並遵守合同中關於租賃物件使用的規定。

如乙方在應付租金到期後一個月內未能交付租金,或違反租賃物件使用的有關規定,甲方有權終止租賃,並查封、收回所出租的租賃物件。

收回、處理租賃物件所發生的任何開支與費用及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由乙方承擔。

8.2在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一切爭議,甲方和乙方及乙方的經濟擔保人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

如協商不能解決時,甲方和乙方及乙方的經濟擔保人均有權依法通過訴訟解決。

第九條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附件為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附件一:租賃物件明細有;

附件二:租金償付表;

附件三:經濟擔保書。

第十條合同文字及生效

10.1本合同正本共一式叄份,甲方、乙方和乙方經濟擔保人各執一份。

10.2本合同自甲方和乙方各自的法人或法人授權代表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

語音平臺租賃服務合同 篇10

出租方(乙方):

地址:

聯絡電話:

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承租方(甲方):

地址:

聯絡電話:

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簽訂光纖租賃協議如下:

一、租用標的物及其範圍

1.1本協議所稱光纖租用是指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接入地點需求,為甲方提供的連線甲方在 市內不同接入點之間的纖芯。

1.2乙方根據甲方光纖租用及網際網路租用的要求在符合國家有關的電信業務規定,使用者端無特殊問題的前提下,在 年 月 日前為甲方提供所租用的光纖及網際網路頻寬。

二、租用種類、數量、租期及費用

2.1甲方租用乙方光纖的接入地點、芯數以甲、乙雙方書面確認的《光纖租賃確認書》為準,所租光纖的路由長度則以雙方書面確認的《光纖驗收合格證書》為準。各區清單如下:

裸纖地址芯數

2.2甲方租用乙方 M網際網路線路,接入地點為 區。

2.3甲方租用乙方的光纖、網際網路線路開通時間以甲、乙雙方書面確認的《光纖開通驗收表》中確認的開通時間為準。本協議生效後,甲方租用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止。協議到期前 個工作日內,雙方如無異議,則協議順延 年。本專案的打包價為人民幣 元/月,租用期為 年,每 年付款一次,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

2.4如在協議期內因國家光纖租賃資費調整,本協議中所述光纖租賃的資費發生變動,經雙方協商並書面認可後,甲方按照新的資費標準向乙方支付光纖的租賃費用。

三、乙方責任和義務

3.1乙方應按雙方簽字確認的《光纖租賃確認書》所指定的開通時間內開通甲方指定光纖。

3.2乙方應保證出租的光纖的質量和服務水平應符合工業和資訊化部頒佈的《通訊行業服務質量標準》及其他國家有關標準和規定。光纖維護依照電信行業相關標準及ISO20000相關服務級別要求執行。

3.3乙方應儘可能採用各種有效方式組織甲方租用光纖的通路,最大限度地保證甲方租用光纖的安全執行。

3.4乙方應負責對向甲方所提供光纖以及相關裝置的定期檢查、日常維護、修繕及保養,加強值班和監測,保證光纖不中斷。當光纖發生故障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在 小時內修復。

3.5乙方由於割接、維修等正常計劃原因需中斷甲方租用的光纖時,應至提前 小時書面通知甲方,並安排相應措施儘量保證該光纖的暢通,對於緊急情況,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3.6乙方報障電話為:

3.7乙方客服電話為:

四、甲方責任和義務

4.1甲方應按照本協議規定及時支付各項費用。

4.2甲方應保證其連線到光纖的有關通訊裝置符合國家主管部門規定的質量標準和技術要求。

4.3甲方應按本協議約定的用途使用本服務,並承諾對乙方提供的服務的使用符合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否則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協議,終止向甲方提供服務,甲方須賠償乙方的損失。造成第三方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4.4甲方租用電路只能傳遞與自身業務有關的資訊,不得將自己租用的或租用後分割的電路轉租給第三方。如果甲方擅自轉租乙方專線,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並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並且乙方不向甲方轉租的第三方承擔本協議的維護義務。

4.5乙方在甲方所轄區域內進行施工時,甲方應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對乙方的施工予以配合,進入甲方所在物業,如果需要支付管道租賃費用,由甲方承擔。

4.6甲方須向乙方提供符合技術要求的安裝接入裝置的位置以及相應標準電源,負責妥善保管乙方裝置,並負責協調乙方在甲方所屬區域內的管線敷設工程的相關事宜。

4.7服務期內,甲方應協助乙方對甲方所轄區內的乙方線路、裝置進行管理維護,避免人為的破壞和損壞。甲方如發現光纖發生故障,應及時向乙方報障。如果由於甲方怠於通知乙方及時排除故障,對擴大的損失乙方不負責賠償。甲方須妥善使用乙方提供的相關裝置,由於甲方使用不當等人為因素所造成光纖或相關裝置損壞、丟失的(正常、合理的損耗除外),由甲方負責支付修復、恢復費用並賠償乙方的損失。甲乙雙方認可放置在甲方機房內的乙方裝置,若因甲方原因造成損壞的,甲方負責賠償。

4.8甲方不得利用租用的市內專線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機密等違法犯罪活動,不得查閱、製作、複製和傳播妨礙社會治安和淫穢色情的資訊。不得非法經營國際電信業務。否則乙方有權在不通知甲方的情況下,單方面終止服務而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五、開通及中斷補償

5.1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在光纖測試完畢後,向甲方提交有關測試資料報告,即《光纖開通驗收表》,甲方如認可測試資料後在《光纖驗收合格證書》上簽字確認並加蓋公章。此時為此條光纖開通之日,計費起始日為 年 月 日。

5.2甲方在收到乙方送達的《光纖驗收合格證書》後,應在 個工作日內在測試報告上簽字確認並加蓋公章。甲方如在 日之內未對《光纖驗收合格證書》簽字確認且無正當理由未提出異議的,則以乙方送達《光纖驗收合格證書》的當日視為光纖開通日,計費起始日為 年 月 日。

5.3如在本協議規定的開通時間內,乙方未能按時開通,則乙方需在延遲開通的時間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具體的每日違約金為該條光纖租賃月租金的萬分之 (每月按三十天計),逐日累計,不足一天的按一天算。違約金在該條光纖開通後自甲方向乙方交納的首月的月租金內扣除。

5.4甲方租用的光纖,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中斷,乙方對甲方應予以補償。但因光纖中斷給甲方造成的其他一切後果,乙方不承擔責任。補償費用的計算,根據中斷時間的時長和次數進行計算(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中斷除外),補償費用計算方法如下:

5.4.1每月累計中斷時間不超過 小時且中斷次數不超過 次,乙方無須補償;

5.4.2中斷次數超過 次,每中斷1次補償當月租金的 %;

5.4.3中斷時間超過 小時不足 小時,每超過 小時(不足 小時按 小時計)補償當月租金的 %,最多補償當月租金的 %;

5.4.4 若中斷事宜同時適用5.4.2款和5.4.3款約定的,以賠償額較高的計算方式進行賠償。

5.4.5中斷時間超過 小時,甲方有權不付當月租金。

5.5如果出現光纖中斷甲方應立即向乙方申告,由乙方派人到現場查明原因並及時修復。

5.6由於甲方自備裝置的故障或甲方操作不當造成的光纖中斷,乙方不予以補償。

5.7在協議期限內因甲方原因未達到承諾的租期,其剩餘月份甲方需按月租金的 %累計後一次性支付給乙方違約金。

六、計費及費用繳納期限

6.1乙方應在每上半年 月 日前及下半年 月 日前將甲方租用乙方服務當前半年租費的付款通知寄送甲方。甲方付款時間分別為:上半年 月 日前,下半年 月 日前將當前半年租費付清,如逾期不交,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欠付金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交納租費逾期超過 天的,乙方有權停止服務並追回欠費和違約金,由此給甲方帶來的不良影響由甲方自己負責。

6.2服務開通後,若當月使用週期不滿一個月,則按當月實際使用天數結算,轉入次月一併交納。

6.3甲方有責任在租用光纖期滿前,付清全部租用費用,甲方未付清所欠乙方費用前,乙方沒有義務繼續向甲方提供服務。

6.4甲方以轉賬支票的方式向乙方支付本協議所述光纖月租賃費用

七、權利義務的轉讓

任何一方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本協議項下的任何一項權利和義務。

八、保密

甲乙雙方對彼此之間相互提供的資訊、資料以及本協議的具體內容負有保密責任。

九、違約責任

9.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項下的任何一項條款均被視為違約。應按本協議相關條款之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9.2本條如與第五條中斷補償的約定有衝突之處,以第五條的約定為準。

十、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無須承擔違約責任,但雙方應努力減小因不可抗力而造成的損失。不可抗力事件包括嚴重自然災害、政府行為、第三方電路故障等不可抗拒的事件。

十一、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因以下原因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

2.雙方協商一致終止合同。

3.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4.由於一方嚴重違約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十二、通知

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書面資訊,應按本協議列明的地址以郵件或圖文傳真的方式傳送。任何一方對其聯絡方式的變更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

十三、爭議的解決

因本協議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無法協商解決的,該爭議應提交 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除正在訴訟的爭議事項外,雙方應繼續行使其本協議項下的其餘權利,並履行其本協議項下的其它義務。

十四、其他

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授權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語音平臺租賃服務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雙方本著公平、自願的原則,就甲方租賃乙方位機打樁施工的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規格: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總量: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價款: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結算: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在施工完成後______日內,及時向甲方上報工程竣工資料及相關施工記錄,否則由此造成是損失由乙方負責:

2、乙方在竣工資料交接手續完善後,報經甲方現場管理員、技術員及資料員認可後,至甲方工程部辦理結算手續。

3、若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出現安全和質量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並處理,如遇地下障礙造成斷樁,甲方負責提供樁乙方負責打樁。

六、工程要求:

1、乙方必須嚴格按圖紙及規範要求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

2、乙方的樁機裝置必須經檢測合格,並具備有效的“樁機準用證”方可進入現場進行施工,在施工期間證書原件交由甲方保管,完工後裝置出場時歸還乙方。

3、乙方自行配備操作人員,特殊工種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上崗證書,如果乙方使用假證或非實際操作人員代替證,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負。

七、工程付款:

1、乙方裝置和人員進場後,甲方付進場費__________元,不在工程款內。

2、工程施工結束,並辦理完相關結算手續後,付至總工程款的________%,餘款_______%待工程全部完工一個月內付清,在施工期間達10000米付進度款________%。

八、工程安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加強安全管理,發生一切安全責任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九、工程管理:

1、乙方樁機裝置和人員進場後,必須派駐固定的現場負責人,並且在施工過程中不得隨意脫崗,以便於甲方的工程管理和相關事宜的聯絡。

2、乙方必須負責做好施工現場打樁記錄,並及時上報甲方技術員或監理單位。

3、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現場人員的管理和安排,特別是機械裝置的安排和調動,不得自作主張,從而影響工程的整體進度和安排,否則甲方有權給予一定的處罰,情節嚴重的甲方可給予清理出廠及不予結算的處罰。

4、乙方施工人員必須做到文明施工,並在施工現場配備安全帽等必要的勞動保護措施,須佩戴安全帽並繫好,施工用電的操作和安全必須有專人負責,不得違規用電,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夫由乙方自負。

5、乙方施工人員不得出現對業主、監理和甲方管理人員無禮的行為,不得出現打架鬥毆的行為,否則甲方將按____________元/次的金額對乙方進行處罰,情節嚴重觸犯法律的,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自負

十、工程工期: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工期順延,每天補貼給乙方__________元/天。

十一、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語音平臺租賃服務合同 篇12

承租人: 出租人:

證件型別及編號: 證件型別及編號:

住所: 住所: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保管箱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承租人向出租人租用位於(地址)的型組第 號保管組 個。

第二條對價繳付方式承租人同意就下列方式擇一打“√”,租用保管箱:

1.租金及保證金。

2.押金(免再繳付租金及保證金)。

第三條租用期限

1.保管箱租用期限(以下簡稱租期)自 年 月 日起算,以 為一期。

2.承租人於期滿時依第四條第二款或第五條方式繳足租金及保證金或押金,本租約展延一期。

3.原繳付對價方式如有變更者,均自變更日起重新算租期。

第四條租金

1.租金應在起租日及續約日,保證金或押金應於起租日,由承租人依當時出租人公告的租金費率標準或者當事人特別約定的租金費率繳付。

保證金於續約時如有調整,其差額應由承租人補足或由出租人退還。

2.以押金方式承租的,承租人於租期屆滿願意續租,而出租人費率標準變動時,出租人應於租約到期前,以書面列明調整後的費率及應補繳或退還押金的差額及補繳的期限(至少三十日以上),通知承租人自下一租期起適用新費率。

在書面通知補繳押金差額期間尚未屆滿前,或出租人未為書面通知時,視為依本租約條件續約。

3.前項情形於下一租期屆至前,費率有調降的,仍應適用新費率。

第五條轉賬授權條款

1.本租約每期應繳的租金以及應補繳或退還的保證金及押金差額,承租人委託出租人於到期時:

(1)不通知承租人;

(2)通知承租人後;

(3)通知承租人後,承租人未於七日內通知出租人有關差額的退補方式。

2.同意就承租人開立於出租人 銀行、 分行 存款第 號賬戶存款,自動轉賬代繳或將退款徑行存入,並以本租約為授權證明。

3.本租約存續期間,有第三條第三款情形者,其差額應由承租人補足或由出租人退還。

第六條保證金或押金的抵扣

承租人因違反本租約約定,對出租人負有損害賠償責任,於損害賠償金額確定時,同意出租人直接就所繳保證金或押金抵扣,抵扣不足的,仍由承租人負責補繳。

第七條承租人開箱手續

1.承租人開啟保管箱應憑鑰匙、原留簽名或其他約定的方法,填寫開箱紀錄卡,經出租人核驗後會同開箱,至開箱後除另有特別約定外,出租人不得繼續會同辦理,其或存或取,由承租人自理。

但入庫人數眾多時,出租人有權合理限定同時進庫開箱的人數。

2.第三人持有保管箱鑰匙及承租人原約定之辨識方法,申請開啟保管箱,除另有特別約定外,雙方同意視同承租人本人申請開箱,出租人不得拒絕。

第八條置放物的範圍與限制

1.保管箱由承租人自行置放有價證券、權利證書、貴重物品、紀念品及其他物品檔案等,但不得置放危險物品、違禁品、易爆易燃品、有礙公共安全或衛生物品及潮溼有異味,容易腐壞變質的物品。

2.承租人違反前款規定,致使保管箱或庫房其他裝置或使第三人放置的物品受到損害時,均由承租人負賠償責任。

3.若有事實足令出租人懷疑承租人違反第一款約定,出租人得通知承租人於指定期限內處理,但為避免危害公共安全,或因司法、警察機關調查犯罪之需要,出租人得不通知承租人直接行會同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搜尋或扣押置放物;置放物被扣押的,出租人應將該情形通知承租人。

第九條保管箱鑰匙的持用、留存與保管

1.保管箱鑰匙備有兩把,一把交承租人持用,一把由承租人與出租人共同加封后留存出租人,承租期滿退租時,承租人領用的鑰匙應歸還出租人。

2.出租人於租約終止前,不得使用上述封存的鑰匙。

但有第八條第三款但書、第十七條及第二十條情形的,不在此限。

3.承租人不得自行依樣配製鑰匙,一經發現即由出租人無條件沒收銷燬複製鑰匙;因此發生糾紛與損害的,應由承租人負賠償責任。

4.承租人遺失鑰匙應付賠償金 元(大寫: 元整),因而致出租人或第三人受有損害的,應由承租人負賠償責任。

第十條出租人的注意義務

1.出租人對於保管箱及放置保管箱場所的安全、防護及修繕、開箱手續,應盡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

2.出租人提供保管箱及放置保管箱的場所,若未達到主管機關所訂定的基本安全標準,或出租人對於進出開啟保管箱的作業手續未完全依照其所訂作業規章和本合同約定的程式操作者,推定出租人未盡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

上述基本安全標準,附錄於本合同之後,而為本合同的一部分,於該標準提高時,依新標準適用。

第十一條損害賠償責任

1.因保管箱的設定或管理有欠缺,致使承租人的置放物發生被竊、滅失、毀損或變質損害的,除另有特別約定外,雙方同意依下列方式辦理:

(1)承租人於損害發生後申報其置放物品內容及損失金額,在未超過人民幣 元之範圍內,由出租人依據承租人申報損失的金額徑予賠償。

(2)承租人主張其損害逾前款金額者,在承租人舉證證明其置放物品的內容及價值後,由出租人按承租人的實際損害負金錢賠償責任,但最高賠償金額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

2.前款第二項的情形,承租人能證明出租人有故意或重大過失的,不受最高賠償金額的限制。

第十二條承租人或其繼承人的通知義務

1.承租人或其繼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立即以書面或出租人語音服務系統或專線電話通知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出租人:

(1)遺失鑰匙或變更密碼。

(2)更換或遺失印鑑。

(3)變更姓名。

(4)承租人為法人團體,變更組織或代表人姓名。

(5)因繼承開始或其他重大情形暫停保管箱的使用。

2.出租人於前款第

一、二、五項通知到達後至承租人辦妥各項作業前,應停止本保管箱的開啟作業。

對因未停止而導致承租人或其繼承人的損失,應負賠償責任。

3.承租人或其繼承人未依第一款規定通知出租人時,因此所受的損失,出租人不負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租期屆滿未續租

1.租期屆滿,承租人應到出租人處辦理續租或退租手續。

2.租期屆滿,於承租人辦妥退租或續租手續並補繳租金或繳交逾期損害賠償金和違約金前,出租人應停止會同開啟保管箱。

3.逾期辦理退租的,自原到期日起,到辦理退租手續之日或破封開箱之日止,計收逾期損害賠償金及違約金。

4.上述逾期損害賠償金之標準,以辦理退租手續當日租金費率為準,依同額之月租金,按月計收,未滿一個月的,按日計收。

違約金依逾期損害賠償金加百分之 計算。

第十四條未依約定繳足保證金或押金的處置未依約繳足保證金或押金時,承租人自逾期日起至繳納日止依補繳 利息,加計遲延利息。

第十五條租約終止的程式與租金的返還

1.承租人可隨時終止租約,但應親自或以書面委託代理人到出租人處辦理。

2.承租人終止租約時應按月計付租金,不足一個月的,按日計收,自承租人已繳租金、保證金或押金中扣抵後,由承租人補繳不足的差額或由出租人退還多付的租金、保證金或押金。

第十六條終止租約的事由及租金的返還

1.終止租約的事由:

(1)出租人因修繕、遷移保管箱或結束保管箱業務時。

(2)出租人依第四條第一款約定,催告承租人補繳押金差額,逾期 個月後,承租人仍未補繳的。

(3)承租人積欠租用保管箱費用,屆期未清償,經出租人提前

日催告清償,仍未清償的。

(4)承租人因使用保管箱或進出保管箱設定場所對出租人或第三人造成損害的。

(5)有事實足令出租人懷疑承租人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一款置放物的範圍與限制的約定,經出租人通知於指定期限內到出租人處處理,承租人逾期未辦的。

(6)承租人違反本租約其他約定。

2.出租人因前款第一項事由終止租約時,應按實際出租日計收租金,並依法定利率加計利息後,退還已預收而未到期的租金;若出租人系依前款第二項至第六項事由終止租約時,應無息按日返還承租人已繳的租金。

保證金、押金,在辦妥退租手續時無息退還。

3.上述應退還的租金、保證金及押金可依法抵銷。

第十七條破封開箱事由及方式的約定承租人在租期屆滿經出租人通知後,逾 個月未辦理續租,或本租約經終止,而承租人未在出租人通知期限內,配合辦理停止使用保管箱事宜的,出租人可依法請求 會同辦理破封開箱手續。

第十八條破封開箱後對置放物的處置

1.破封開箱後,對箱內建放物依下列方式處理:

(1)由出租人會同前條 人清點置放物及編制清單後,暫用包裹簽章封存,並立即通知承租人,限期 個月內領回。

(2)如承租人不於上述期限內領回,而所繳保證金或押金不足抵償逾期租金、破封開箱費用及其他損害賠償時,出租人可以依法自行拍賣徑行處分抵償,有剩餘時,另行儲存候領,不足時,應由承租人負責補足。

(3)承租人不於上述期限內領回,而置放物顯無變賣價值時,承租人同意拋棄置放物所有權,任由出租人處置。

2.前款第二項及第三項情形,出租人應將其處理情形通知承租人。

第十九條分租與轉租的禁止承租人不得將所租保管箱分租或轉租第三人或將保管箱租賃權作為質權標的。

第二十條第三人的強制執行

第三人向法院申請對承租人的置放物實施強制執行時,出租人應依法院之命令開啟保管箱,移交置放物品於法院;置放物經移交予法院後,出租人應立即將其情形通知承租人。

第二十一條文書的送達

承租人同意以本租約所載的住所為相關文書的送達處所,若承租人或其聯絡人的住所變更,承租人應立即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出租人,並同意依變更後的住所為送達處所;如承租人未以書面或依約定方式通知變更住所時,出租人仍以本租約所載的住所或最後通知出租人的住所,為送達處所,於通知發出後,經通常的郵遞期間即推定為已送達。

第二十二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只可選一種):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特約事項

承租人與出租人特別約定事項如下:

1.

2.

3.

第二十四條未盡事宜

本租約如有未盡事宜,由承租人與出租人另行約定。

第二十五條本租約一式 份,由 方各執 份,以資信守,本租約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承租人(簽章): 出租人(簽章):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語音平臺租賃服務合同 篇13

供應商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標包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中央國家機關政府採購中心就中央國家機關20__-20__年度公務車輛租賃服務採購專案進行公開招標。經專案評標委員會評定,確定為中標人。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中央國家機關20__-20__年度公務車輛租賃服務採購專案招標檔案》的規定,經平等協商達成合同如下:

1.定義

除非另有特別約定,在本合同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其他檔案中,下列詞語按如下定義進行解釋:

1.1“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已達成的協議,即由雙方簽訂的合同格式中的檔案,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檔案。

1.2“採購服務”是指本合同約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為使用者提供汽車租賃,包括各類短期或中長期的汽車租賃、包車服務及配套的服務支援等一系列工作的總稱。

1.3“使用者”是指按本合同約定在乙方採購汽車租賃或包車客運服務的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及其所屬在京及京外各級行政事業單位。

1.4“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國家法定節假日以外的日曆日。

1.5“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國境內、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組織。

1.6“附件”是指與本合同的訂立、履行有關的,經甲乙雙方認可的,對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細化、補充、修改、變更的檔案、圖紙、音像製品等資料。

1.7“招標檔案”是指《中央國家機關20__-20__年度公務車輛租賃服務採購專案招標檔案》。

2.適用範圍

2.1本合同條款僅適用於中央國家機關20__-20__年度公務車輛租賃服務採購專案招標檔案。

3.合同的組成

3.1下列檔案應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1.1本合同條款

3.1.2招標檔案澄清及招標檔案

3.1.3投標檔案澄清及投標檔案

3.1.4中標通知書

3.1.5形成合同的其他有關檔案

3.2上述檔案互為補充和解釋,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處,以所列順序在前的為準,但甲、乙雙方有特別約定的除外。

4.定點承諾

4.1.租賃業務開展範圍

4.1.1甲方確定乙方為20__-20__年度中央國家機關車輛定點租賃企業。乙方可以在其租賃業務合法開展的城市或地區,承接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及其所屬在京及京外各級行政事業單位汽車租賃及包車服務業務。

4.1.2乙方應按照租賃或包車服務發生地有關政府規定的《汽車租賃合同》範本和《汽車租賃經營服務規範》、包車客運相關法律法規與使用者簽署相關服務合同,合同可服務範圍及標準不應低於本框架協議約定要求。

4.2.租賃或包車服務價格

4.2.1使用者進行汽車租賃或包車服務時,乙方應以投標承諾的價格優惠率為優惠服務的下限,按照使用者需求的方式,通過直接報價、電子反拍、線下詢價等方式,提供具體的租賃價格,提供相應的服務。甲方將在中央政府採購網上公示乙方的中標優惠率及對應時期的市場價。如乙方根據市場經營情況調整租賃費用標準,應按投標報價承諾的優惠相應調整租賃價格,並在使用者平臺維護租賃價格資訊。

4.3.費用結算

4.3.1車輛租賃服務結束後,乙方在中央政府採購網上填寫《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租賃驗收單》,列印並經使用者簽字確認,乙方據此直接與使用者結算,併為使用者開具合法的汽車租賃或包車客運專用發票。

4.4.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4.1甲方有權按照政府採購監管部門的要求和《中央國家機關定點採購工作規程》、招標檔案、本合同、乙方的投標檔案等檔案文字對乙方承諾和實際提供的服務以及車輛租賃服務業務系統維護、操作等與本專案相關的事項進行日常考核、監督檢查和管理;並建立退出遞補機制,退出情況包括但不限於本協議第5條“違約責任”和第11條“合同的終止”中的內容,退出的乙方名額將按中標備選供應商排名,複核後遞補入圍。

4.4.3甲方有權對乙方承諾的協議價格、服務承諾等履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也可以委託第三方對乙方的市場價格以暗訪等形式收集資料,作為對乙方履約情況監督考核的依據,據此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或者作為考核評分依據。

4.4.4如使用者對乙方提供的服務質量等問題向甲方投訴,甲方有權進行核查,如情況屬實可要求乙方及時消除影響、彌補損失。

4.4.5甲方有權在其網站及其他媒體上公佈對乙方考核、監督檢查及乙方履行協議的情況。乙方的考核結果,可以作為下一期中央國家機關車輛租賃定點採購專案招標的評分參考依據。

4.4.6甲方通過車輛租賃查詢系統對乙方市級行政事業單位車輛租賃服務業績自動統計,可以作為下一期中央國家機關車輛租賃定點採購專案招標的評分參考依據。

4.4.7甲方對使用者拖欠乙方汽車租賃費用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4.4.8甲方有義務向乙方確認合格的使用者名錄。乙方據此認定甲方車輛租賃合格使用者,並履行本合同。

4.4.9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中央國家機關車輛租賃綜合業務系統,用以實現網上公告、資訊展示與披露、電子反拍、供應商抽選、查詢檢索、統計分析等功能,並負責該系統的管理與更新完善。

4.4.10甲方負責協調乙方與使用者在租賃業務開展中的關係與矛盾,與有關部門一起解決和處理汽車租賃和包車服務過程中所發生的糾紛。

4.4.11對乙方業務開展和履行合同情況,甲方有權在中央政府採購網或其他媒體上公佈。

4.5.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4.5.1乙方的權利

1.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及使用者提出的汽車租賃業務範圍內的服務和乙方承諾以外的其它要求。對使用者提出超出協議規定服務範圍和虛開發票的要求,乙方有權拒絕;使用者不能出示有效證明,證明其在協議服務範圍之內的,乙方有權拒絕向其提供協議價格的服務。

2.乙方有權對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和使用者在車輛租賃過程中的不正當要求和違規行為進行投訴,並要求有關部門做出處理。

3.乙方取得中標通知書並簽署框架協議後,即獲得為使用者提供車輛租賃服務的資格。乙方根據使用者的要求,向用戶提供投標檔案承諾服務範圍內的相關車輛租賃服務,其他服務應不低於《北京市汽車租賃合同》和《北京市汽車租賃經營服務規範》相關條款。屬於包車服務的業務不應低於北京市關於包車客運的相關服務規範和要求。乙方在京外地區開展汽車租賃的,服務要求應滿足所在城市或地區的行業管理規範及相關要求。

4.5.2乙方的義務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誠實、守信,合法經營,自覺維護使用者的利益,全面履行投標承諾,杜絕不正當競爭行為,優先服務使用者,確保服務質量,圓滿完成車輛租賃服務工作。

乙方應自覺接受並積極配合甲方按照《中央國家機關定點採購工作規程》、招標檔案、本合同、乙方的《投標檔案》及承諾提供的價格、裝置設施、服務質量及服務能力進行的綜合考核評定、監督檢查和管理,嚴格履行《中央國家機關車輛租賃定點採購服務承諾書》。

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在特定時間內對社會舉辦的優惠活動,使用者有權參加其優惠活動並享受其優惠政策;乙方的設施裝置、服務質量等要符合國家規定標準,不得因價格優惠而減少服務專案、降低服務質量。

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承諾的優惠率為最低優惠率,中標價格為最高限價,使用者可與乙方進行議價;如果乙方下調市場價格,則乙方應按照投標承諾的優惠率及時下調政府採購價格,否則視為“超過協議規定價格收費”。

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應按投標檔案承諾向保險公司投保的險種及保額為使用者承租的車輛投保,並承擔全部保險費用;使用者承租的車輛發生保險事故時,由乙方負責索賠事宜,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應按投標檔案承諾自行承擔風險的險種及保額為使用者承租的車輛提供保險服務;使用者承租的車輛發生保險事故時,由乙方按承諾自行承擔風險的險種及保額承擔賠償及相應法律責任。

乙方同意甲方建立的退出遞補機制,退出情況包括但不限於本協議第四條“違約責任”和第七條“協議的終止”中的內容,退出的乙方名額將按中標備選供應商排名,複核後遞補入圍。

乙方接受並積極參與使用者使用直接詢價、電子反拍競價、供應商抽選競價以及單獨採購方式採購車輛租賃服務的活動。

乙方應嚴格按甲方要求完成以下工作,不能完成以下工作將被記錄並作為考核及監督檢查評分的依據。由於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完成以下工作所造成的不利影響由乙方承擔。

按時參加甲方舉辦的培訓及召開的會議;

按甲方的要求填報並更新維護相關資訊和資料;

配備專人負責協議採購相關事宜,按要求填報及更新相關資訊,保證聯絡人、聯絡電話等資訊真實齊全;

按要求登入車輛租賃查詢系統維護資料,列印“中央國家機關車輛租賃服務電子驗收單”,經雙方確認後作為使用者入賬依據。乙方應儲存好協議有效期內所有結算單據及合同,甲方有權對結算單據及合同進行檢查並作為考核評分的依據;

按照甲方規定的《中央國家機關車輛租賃服務電子反拍競價規則》參與競價活動,報價真實有效,杜絕以低於成本的價格惡意競爭;按使用者需求參與供應商抽選並按規定參與報價。

向用戶提供等額的正式發票;

乙方財務部門具備公務卡結算的能力;

為使用者建立使用者檔案並及時進行資訊更新,建立健全客戶服務制度等內部管理機制並嚴格執行;

不做向用戶行賄或者提供其他不正當利益的行為;

自覺接受並積極配合甲方組織的日常考核、監督檢查和管理;

告知使用者乙方承諾為政府採購租賃車輛提供的保險承擔方式、險種及保額,並應在與使用者簽訂的合同中寫明,告知方式以甲方的要求為準。

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應做好車輛租賃查詢系統上相關資訊的維護工作,包括經營門店基本資訊;待租車輛情況;新增車輛申報;單位名稱變更;變更證書;更新圖片;及時變更聯絡人、聯絡電話、預訂電話等。

經營門店資訊和已租待租車輛情況要求至少每月維護一次,如果逾期未予維護更新,將被記錄並作為綜合考核評定及監督檢查評分的依據;

乙方的名稱、地址等發生變化時,要及時通知甲方並按照甲方要求報送相關材料由甲方進行變更,如果未能及時變更單位名稱所造成的不利影響由乙方承擔;

乙方應保證車輛租賃查詢系統中所有可以上傳圖片的專案中上傳了真實齊全的圖片,若發現未能保證圖片的真實齊全或未及時更新圖片將被記錄並作為綜合考核評定及監督檢查評分的依據;

乙方應保證車輛租賃系統中各經營門店聯絡人、聯絡電話、預訂電話真實有效,若發現未能及時修改聯絡人、聯絡電話、預訂電話,出現不能聯絡到乙方的情況所造成的影響由乙方承擔,並將被記錄並作為綜合考核評定及監督檢查評分的依據。

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應保證各項裝置、設施完好,具備履行協議的能力。如乙方裝置、設施發生足以影響服務能力的重大變化,應在變化發生後十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繼續履行協議。

5.違約責任

5.1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對方的實際損失。乙方違約行為給使用者造成經濟損失的,使用者有權按實際經濟損失要求乙方進行賠償。

5.2乙方違反協議約定,出現下列違約行為之一的,甲方經調查屬實,給予書面警告並限期整改,在整改期間內暫停其車輛租賃定點服務資格,整改期滿後乙方向甲方書面申請恢復資格,甲方檢查合格後予以恢復,拒不整改的取消車輛租賃定點服務資格。違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

無正當理由拒絕按協議承諾服務使用者的;

超過協議規定價格收費的;

提供虛假髮票、保險單的;

使用無汽車租賃及包車客運業務資質的車輛提供政府採購服務的;

實際計程車輛與租賃合同、結算明細單中填寫車輛不符;

未按《投標人保險及風險承擔承諾書》中的承諾執行的;

被使用者投訴並經甲方查證屬實的;

不履行投標檔案中承諾的服務的;

不積極配合政府採購監管部門和甲方綜合考核評定、監督檢查及管理的;

違反協議規定的其他事項。

5.3.乙方與使用者簽訂的租賃合同中,乙方的義務不得低於本協議中約定的義務以及乙方在投標檔案中的承諾,否則相應的條款無效,乙方相應的義務以本協議為準;

5.4.如乙方承諾向保險公司投保,但實際協議履行過程中並未向保險公司投保,致使發生保險事故後無法向保險公司要求賠付,則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5.5.乙方違約情節特別嚴重的,甲方上報政府採購監管部門,採購監管部門可依法對其採取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一至三年內禁止參加政府採購活動,並予以通報。

6.不可抗力

6.1合同任一方由於受諸如戰爭、騷亂、瘟疫、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而不能執行合同時,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以延長,延長的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雙方在締結合同時所不能預見的,且它的發生及其後果是無法避免和無法克服的事故。

6.2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後儘快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於事故發生後14天內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檔案、詳細情況報告以及不可抗力對履行合同影響程度的說明用特快專遞或掛號信寄給對方。

6.3發生不可抗力時,任何一方均不對因不可抗力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本合同義務而使另一方蒙受損失承擔責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責任儘可能及時採取適當或必要措施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對因未盡本項義務而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6.4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持續120天以上,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或終止合同的協議。

7.履約保證金

7.1根據中央國家機關政府採購中心有關規定,各定點採購業務中標供應商應繳納履約保證金5萬元整。本期特予以優惠,乙方無須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

8.保密條款

8.1任何一方對其獲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無形的資訊及資料中另一方的商業祕密或國家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8.2除非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洩露前款規定的商業祕密或國家祕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獲知該商業祕密或國家祕密之日起至本條規定的祕密成為公眾資訊之日止。

9.合同的解釋

9.1任何一方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釋均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依照本合同簽訂時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以及人們通常的理解進行。

9.2本合同標題僅供查閱方便,並非對本合同的詮釋或解釋,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時間期限均指公曆日。

9.3對本合同的任何解釋均應以書面做出。

10.爭議的解決

10.1在執行本合同中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端,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在60天內不能達成協議時,甲乙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0.2除另有裁決外,仲裁費用應由敗訴方負擔。

10.3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的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繼續執行。

11.合同的終止

11.1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合同之日起一年。在合同期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合同,否則應負擔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如一方因故需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另一方,經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後,方可終止。

11.2協議期內乙方不得擅自終止協議,否則應負擔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如乙方因故需終止協議,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終止。

11.3出現下列情況時本協議自行終止:

本協議正常履行完畢;

甲乙雙方協商終止本協議的履行;

不可抗力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時;

乙方不履行協議條款,造成無法執行協議,協商又不能解決的,乙方賠償損失後,協議終止。

11.4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發生任何以下一種情況,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取消乙方車輛租賃定點服務資格,對於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對於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乙方被使用者投訴違約情節特別嚴重的;

在實地抽查中發現重大違約違法行為,嚴重損害使用者利益或政府採購形象的;

乙方各項本應作拒絕投標處理的情形在本協議簽訂後被甲方發現的;

乙方裝置設施發生重大變化,未按規定向甲方申報,已不滿足招標檔案提出的要求的;

乙方未能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被相關部門處理並經甲方核實後認定的;被行業管理部門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乙方未執行網上競價成交結果的;

發生事故後,乙方未能按照《投標人保險及風險承擔承諾書》中的承諾為使用者進行理賠的。

11.5出現本協議“5、違約責任”中“取消車輛租賃定點服務資格”情況的。

12.法律適用

12.1本合同及附件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等適用本合同簽訂時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13.權利的保留

13.1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違約方的違約行為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是對其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其他各方違約責任權利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違約方的某種權利,或放棄追究違約方的某種責任,不應視為對其他權利或追究其他責任的放棄。

13.2如果本合同部分條款依據現行有關法律、法規被確認為無效或無法履行,且該部分無效或無法履行的條款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條款繼續有效;同時,合同各方應根據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對該部分無效或無法履行的條款進行調整,使其依法成為有效條款,並儘量符合本合同所體現的原則和精神。

13.3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因中國法律、法規、政策的變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條款相沖突、無效或失去可強制執行效力時,甲乙雙方應儘快修改本合同中相沖突或無效或失去可強制執行效力的條款。

13.4如關於車輛租賃服務採購的政策調整,本協議相關內容將隨之相應變化,屆時將以補充通知形式在中央政府採購網予以公佈並通知到乙方。

14.主導語言與計量單位

14.1合同書寫應用中文。甲乙雙方所有的來往信函,以及合同有關的檔案均應以中文書寫。

14.2除合同另有規定外,計量單位均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

15.通知

15.1甲乙雙方發出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回覆,應以專人送遞、傳真或特快專遞的方式發出。如果以專人送遞或特快專遞傳送,以送達至對方的住所或通訊聯絡地視為送達;如果以傳真方式傳送,發件人在收到傳真報告後視為送達;如果採用電話或電子郵件方式傳送,則應在傳送後由對方以書面方式予以確認視為送達。

15.2甲乙雙方發出的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回覆均應發至以下通訊地址,付款或收款應使用以下賬號,一方變更通訊地址或賬號,應自變更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變更後的通訊地址和賬號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變更方不履行通知義務,應對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甲方:中央國家機關政府採購中心

聯絡人:吳瑞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西直門內大街西章衚衕9號院421室

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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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戶銀行及賬號:民生銀行北京東單支行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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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戶銀行及賬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