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工作範例 辦公範例 個人範例 黨團範例 簡歷範例 學生範例 其他範例 專題範例
當前位置:三優範文網 > 合同 > 服務合同

業主、諮詢工程師標準服務協議書(精選23篇)

欄目: 服務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66W

業主、諮詢工程師標準服務協議書 篇1

業主/諮詢工程師標準服務協議書的條款由國際諮詢工程師聯合會(FIDIC)編制。在國際範圍內邀請提交對此類服務的建議書時,這些條款被推薦通用於投資前研究、可行性研究、設計與施工管理、專案管理。此文字代替了以前發行的三種檔案,即:IGRA1979D&S,IGAR1979PI,IGRA1980PM。這些條款同樣適用於國內的協議書。

業主、諮詢工程師標準服務協議書(精選23篇)

在編制過程中認識到,雖然有許多條款是普遍適用的,但有些條款則須考慮要履行服務的環境和地區而作必要的變更。它們將一起編入構成協議書的檔案中,被稱為第一部分--標準條件的通用條款已被編排在本檔案中。

由條款的相應順序編號把標準條件與被稱為第二部分的特殊應用條件相聯絡起來,這樣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共同構成確定各方權利和義務的條件。

第二部分的內容必須專門擬定,以適應每一單獨的協議書和服務型別。應將必須完成的第二部分的內容刊印在活頁紙上,以便在增編附加條款時可將其撤換。

FIDIC預計不久將出版“諮詢協議書檔案註釋”,該書將包括對標準服務協議書條款的解釋以及對編制附件A及C(“服務範圍”及“報酬和支付”)的註釋。

使用者參閱FIDIC的其他出版物也可能是有益的,如:

--為工程服務的獨立諮詢工程師使用指南

--根據能力進行選擇

--諮詢工程師在專案中的作用

協議書

本協議書於____年__月__日由______(下簡稱“業主”)為一方與_____(以下簡稱“諮詢工程師”)為另一方簽訂。

鑑於業主欲請諮詢工程師履行某些服務,即_____並已接受諮詢工程師為履行該類服務所提出的建議書。

茲就以下事項達成本協議:

1.本協議書中的措詞和用語應與下文提及的“業主/諮詢工程師標準服務協議書條件”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含義相同。

2.下列條件應被認為是組成本協議書的一部分,並應被作為其一部分進行閱讀和理解,即:

(1)中標通知書;

(2)業主/諮詢工程師標準服務協議書條件(第一部分--標準條件和第二部分--特殊應用條件);

(3)附件,即:

附件A--服務範圍

附件B--業主提供的職員、裝置、設施和其他人員的服務

附件C--報酬和支付

_________

_________

3.考慮到下文提及的業主對諮詢工程師的支付,諮詢工程師應按照本協議書的條款在此答應業主去履行服務。

4.業主在此同意按本協議書註明的期限和方式,向諮詢工程師支付根據協議書規定應支付的款項,以此作為履行服務的報酬。

本協議書謹於前文所書明之年月日,由立約雙方根據其有關的法律簽署並開始執行。特此證明。

由_____在場的情況下

由_______在場的情況下

業主的具有約束力的簽名

諮詢工程師具有約束力的簽名

如需要時

如需要時

蓋章: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附:

業主/諮詢工程師標準服務協議書條件

第一部分 標準條件

定義及解釋

1.定義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以下各詞和用語,應具有如下的涵義:

(1)“專案”是指第二部分中指定的併為之建造的工程專案。

(2)“服務”是指按照協議書諮詢工程師履行的服務,包括正常的服務、附加的服務和額外的服務。

(3)“工程”是指完成專案而實施的永久工程(包括提供給業主的物品和裝置)。

(4)“業主”是指本協議書中所指的僱用諮詢工程師的一方及業主的合法繼承人和允許的代理人。

(5)“諮詢工程師”是指本協議書中所指的,由業主僱用的作為一個獨立的專業公司去履行服務的一方及諮詢工程師的合法繼承人和允許的代理人。

(6)“一方”和“各方”是指業務和諮詢工程師。“第三方”是指上下文要求的任何其他當事人或實體。

(7)“協議書”是指包括業主--諮詢工程師標準服務協議書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條件以及附件A(服務範圍),附件B(業主提供的職員、裝置、設施和其他人員的服務),附件C(報酬和支付),中標通知書和正式協議書(若已簽訂),或在第二部分中的其他規定。

(8)“日”是指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的時間段。

(9)“月”是指按公曆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的一個月的時間段。

(10)“當地貨幣”(LC)是指專案所在國的貨幣,“外幣”(FC)是指任何其他的貨幣。

(11)“商定的補償”是指根據協議書支付在第二部分中所規定的款項。

2.解釋

(1)本協議書中的標題不應在其解釋中使用。

(2)視上下文需要,本文中詞的單數包含複數的含義,陽性包含陰性的含義,反之亦然。

(3)如果協議書條款中有相互矛盾之處,則按時間順序以最後編寫的為準。

諮詢工程師的義務

3.服務範圍

諮詢工程師應履行與專案有關的服務。在附件A中已規定了服務的範圍。

4.正常的、附加的和額外的服務

(1)在附件A中所述的那類服務稱為正常服務。

(2)在附件A中所述的那類服務或通過雙方的書面協議另外附加於正常服務的那類服務稱為附加服務。

(3)那些既不是正常的也不是附加的,但按照第28條款諮詢工程師需履行的服務稱之為額外服務。

5.認真地盡職和職權的行使

(1)諮詢工程師應運用合理的技能,認真和勤奮地履行本協議書規定的義務。

(2)當服務包括行使權力或履行授權的或業主和任何第三方簽訂的合同條款要求的職責時,諮詢工程師應:

①根據合同進行工作,如果該權力和職責的詳細規定未在附件A中加以說明,則這些詳細規定應是他可以接受的。

②如果授權的話,應在業主和第三方之間公正地開證明,決定或行使自己的處理權,但不是作為仲裁人而是作為一名獨立的專業人員根據自己的職能和判斷進行工作。

③如果授權後的話,可變更任何第三方的義務。但對費用或質量或時間可能有重大影響的任何變更,則須事先徵得業主的同意(除非發生任何緊急情況,此時諮詢工程師應儘快地通知業主)。

6.業主的財產

由業主提供或支付的供諮詢工程師使用的任何物品均屬於業主的財產,在實際可行時應加以標明。當服務完成或終止時,諮詢工程師應將履行服務中未使用的物品庫存清單提交給業主,並按業主的指示移交此類物品。此類移交應視為附加的服務。

業主的義務

7.資料

業主應在一個合理的時間內免費向諮詢工程師提供他能夠得到的與服務有關的所有資料以不耽誤服務。

8.決定

業主應在一個合理的時間內就諮詢工程師以書面形式提交給他的一切事情作出書面決定便不耽誤服務。

9.協助

在專案所在國,對諮詢工程師和他的職員及下屬,業主應盡一切努力按照具體情況提供以下協助:

(1)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檔案條款;

(2)在服務所需要的任何地方提供暢通無阻的通道;

(3)個人財產和服務所需物品的進口、出口以及海關結關;

(4)發生意外事件時的遣返;

(5)允許諮詢工程師因服務目的和他的職員因個人使用將外幣帶入該國以及允許將履行服務中所賺外幣帶出該國的權力的條款;

(6)為了方便諮詢工程師收集他要獲取的資訊,應提供與其他組織相聯絡的渠道。

10.裝置和設施

為了服務的目的,業主應免費向諮詢工程師提供附件B中所規定的裝置和設施。

11.業主的職員

在與諮詢工程師協商後,業主應根據附件B的規定,自費從其僱員中為諮詢工程師挑選和提供職員。此類職員在涉及到服務時只應從諮詢工程師處接受指示。

12.其他人員的服務

業主應按附件B的說明,自費安排其他人員的服務供給。諮詢工程師應與此類服務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對此類人員或他們的行為負責。

職員

13.職員的提供

由諮詢工程師派往專案所在國工作的職員應接受體格檢查並應能適應他們的工作,同時他們的資格應得到業主的認可。

根據第11條款,由業主提供的職員應得諮詢工程師的認可。

如果業主未能提供他應負責提供的業主的職員或其他人員的服務,而雙方都認為有必要提供此類服務以便於滿意地履行服務時,則諮詢工程師可安排此類服務的提供,並作為附加的服務。

14.代表

每一方應指定一位職員或個人作為其代表以便於本協議書的管理。

如果業主要求的話,諮詢工程師應指定一人與專案所在國的業主代表建立聯絡關係。

15.職員的更換

如果有必要更換任何人員,則負責任命的一方應立即安排一位具有同等能力的人員來替換。

除非此類更換由另一方提出的,否則,這類更換的費用應由負責任命的一方承擔。

(1)這要求應以書面形式提出並申述更換理由,並且

(2)如果不能把瀆職或不能圓滿地執行任務作為理由成立的話,則提出要求的一方應承擔更換費用。

責任和保險

16.雙方之間的責任

(1)諮詢工程師的責任

如果確認諮詢工程師違背了第5條款第(i)子款,則他應僅對由本協議書引起的或與此有關的事情負責向業主賠償。

(2)業主的責任

如果確認業主違反了他對諮詢工程師的責任,則業主應負責向諮詢工程師賠償。

(3)賠償

如果認為任何一方對另一方負有責任時,則僅對下列條件進行支付賠償:

①這類賠償應限於由此違約造成的可合理預見到的損失或遭受的損害的數額,而對其他則不予賠償;

②在任何情況下,這些賠償數額應限於第18.1款規定的數額;

③如果認為任一方與第三方共同對另一方負有責任時,負有責任的任一方所支付的賠償比例應限於由其違約所應負責的那部分比例。

17.責任的期限

無論是業主還是諮詢工程師都不應對由任何事件引起的任何損失或損害負責,除非第二部分規定的相應時段終止之前或法律可能規定的更早日期之前,正式向業主或諮詢工程師提出索賠。

18.賠償的限額和保障

(1)賠償的限額

根據第16條款有關責任方面的款項,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賠償的最大數額應限於第二部分中規定的數額。此限額不影響按第31條款第(ii)子款規定的或本協議書另外規定的任何商定的補償。

在可能另外支付的賠償總計超過應支付的最大數額的情況下,則每一方均應同意放棄對另一方的所有索賠要求。

如果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要求而該要求不能確立的話,則提出索賠者應對由於該索賠所引起對方的各種費用完全補償。

(2)保障

如果適用的法律允許,則業主應保障諮詢工程師免受由索賠造成的不利影響,包括由本協議書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第三方提出的這類索賠:

①除非這類索賠已包括在按第19條款規定辦理的保險範圍內:

②在第17條款提及的責任期終止後提出的這類索賠。

(3)例外

第(1)和(2)款不適用於由下列情況引起的索賠:

(1)故意違約或粗心引起的瀆職;

(2)與本協議書規定義務的履行無關的情況。

19.責任的保險與保障

業主可以書面的形式要求諮詢工程師:

(1)對第16.1條款規定的諮詢工程師的責任進行保險;

(2)在業主首次邀請諮詢工程師為服務提交建議書之日,對按16.1條款規定的諮詢工程師的責任進行保險的基礎上,對其追加保險額;

(3)對公共的或第三方進行責任保險;

(4)在業主首次邀請諮詢工程師為服務提交建議書之日,對公共的或第三方責任進行保險的基礎上,對其追加保險額;

(5)對其他各項進行保險。

如果這樣要求的話,在業主可接受的條件下,諮詢工程師應做出一切合理努力,讓此類保險或追加保險額由承保人來辦理。

業主應負擔此類保險的費用或追加保險額的費用。

20.業主財產的保險

除非業主有另外的書面要求,諮詢工程師應按業主可接受的條件盡一切合理的努力,進行下列各項保險:

(1)按第6條款提供或支付的業主財產的損失或損害;

(2)因使用該財產而產生的責任。

業主應負擔此類保險的費用。

協議書的開始、完成、變更與終止

21.協議書生效

協議書從諮詢工程師收到業主對其建議發出中標通知書之日或完成正式協議書所需的最後簽字之日(如有時)的較晚的那個日期起生效。

22.開始和完成

除根據協議書可延期外,服務必須在第二部分所規定的時間或期限內開始和完成。

23.更改

當任何一方提出申請並經雙方書面同意後,可對本協議書進行更改。

24.進一步的建議

如果業主以書面的形式提出要求的話,則諮詢工程師應提交變更服務的建議。這類建議的準備和提交應視為附加的服務。

25.延誤

如果業主或其承包商使服務受到阻礙或延誤,導致增加服務工作量或服務時間,則:

(1)諮詢工程師應將此情況及此可能產生的影響通知業主;

(2)此增加部分應作為附加的服務;

(3)服務的完成時間應相應在予以延長。

26.情況的改變

如果出現根據本協議書諮詢工程師不應負責的情況,以及該情況使諮詢工程師不負責或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務時,他應立即通知業主。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某些服務不得不暫停時,則此類服務的完成期限應予以延長,直到這種情況不再持續。為了恢復服務還應加上一個不超過42天的合理期限。

如果某些服務履行的速度不得不減慢,則完成該類服務的期限因此情況而須給予延長。

27.撤銷、暫停或終止

(1)業主的通知

①至少在56天前業主可通知諮詢工程師暫停全部或部分服務或終止本協議書,諮詢工程師應立即對停止服務且將支出減到最小的事宜作出安排。

②如果業主認為諮詢工程師沒有正當理由而未履行其義務時,他可通知諮詢工程師並說明發出該通知的原因。如果有21天內業主未收到滿意的答覆,則他可發出進一步的通知終止本協議書,但該進一步的通知應在業主第一個通知發出後35天內發出。

(2)諮詢工程師的通知

在下列①、②情況下,當諮詢工程師向業主發出通知至少14天后,諮詢工程師可發出進一步的通知,在進一步通知發出至少42天后,他才能終止本協議書,或在不損害其終止權利的情況下,可自行暫停或繼續暫停履行全部或部分的服務。

①當支付單據應予支付的日期後30天,他仍未收到屆時未提出書面異議的那一部分款項時,或

②按第26條或第27.1款當服務已暫停且暫停期限已超過182天時。

28.額外的服務

當發生第26條款所述情況時,或撤銷或暫停或恢復服務時,或並不按第27.1第(ii)子款終止本協議書時,諮詢工程師需做的任何工作或支出的費用除正常的或附加的服務之外應視為額外的服務。

諮詢工程師有權獲得履行額外的服務所需的額外的時間和費用。

29.各方的權利和責任

本協議書的終止不應損害或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或索賠及責任。

支付

30.對諮詢工程師的支付

(1)根據合同條件和附件C中規定的細則業主應向諮詢工程師支付正常的服務報酬,並按附件C的規定費率和價格或基於此費率和價格支付附加的服務報酬,只要此費率和價格適用,否則根據第23條款商定的費率和價格支付。

(2)業主應就有關額外的服務向諮詢工程師支付下列款項,除非另有書面協定。

①在履行服務當中,諮詢工程師的職員所花費額外的時間用於附加服務的報酬;

②由諮詢工程師花費的所有其他額外開支的淨成本。

31.支付的時間

(1)應迅速支付給諮詢工程師的到期款項。

(2)諮詢工程師在第二部分規定的時間內未收到付款時,則應根據第二部分規定的利率向其支付商定的補償,每月將該補償加到過期未支付的金額中,此補償以過期未付金額的貨幣從發票註明的應支付之日起計算。

該商定的補償不應對第27款第(2)點所規定的諮詢工程師的權利產生影響。

32.支付的貨幣

(1)適用於本協議書的貨幣是第二部分中所規定的貨幣。

如果使用其他貨幣支付,則應按第二部分規定的匯率計算並支付未加扣除的淨額。業主應保證諮詢工程師能將其在業主所在國內收到的與履行服務有關的那部分當地貨幣或外幣迅速匯往國外,除非在附件C中另有規定。

(2)如果在簽訂本協議書之日或服務履行期間,業主所在國內的情況與協議書中規定的情況可能相反時,如:

①阻止或延誤諮詢工程師將業主國內收到的當地貨幣或外幣匯往國外,或

②在業主所在國內限制外幣的有效或使用,或

③當諮詢工程師因用當地貨幣開支而從國外向業主所在國匯入外幣,以及隨後將總額相等的當地貨幣再匯往國外時,對其徵稅或規定不同匯率,從而阻止諮詢工程師的服務的履行或導致他財務上的損失。

這時,若在財務上未作出其他令諮詢工程師滿意的安排,業主應保證此情況是適用於按第26款所規定的情況。

33.有關第三方對諮詢工程師的收費

除在第二部分或附件C中規定以外

(1)對諮詢工程師及其通常不居住在專案所在國內的職員因本協議書引起的,為該國政府或授權的第三方所要求的支付款,業主在任何可能時都應為他們辦理豁免,包括:

①他們的報酬;

②他們進口的物品,除食品和飲料以外;

③用於服務的進口物品;

④檔案。

(2)如果業主未能成功地辦理上述豁免,則他應償付合理支付的此類款項給諮詢工程師。

(3)當不再需要上述物品用於服務且上述物品不是業主的財產時,規定:

①未經業主批准,不得在專案所在國內將上述物品處理掉;

②未向業主支付從政府或授權的第三方處加收並收到的退款或退稅時,不得將上述物品出口。

34.有爭議的發票

如果業主對諮詢工程師提交的發票中的任何專案或某專案的一部分提出異議,則業主應立即發出通知說明理由,但他不得延誤支付發票中的其他專案。第31條款第(2)子款應適用於最終支付給諮詢工程師的一切有關爭議的金額。

35.獨立的審計

諮詢工程師應儲存能清楚證明有關時間和費用的最新的記錄。

除協議書規定固定總價支付外,在完成或終止服務後12個月內,業主可在發出通知不少於7天要求由他指定一家有聲譽的會計事務所對諮詢工程師申報的任何金額進行審計,並應在正常工作時間儲存記錄的辦公室內進行該審計工作。

一般規定

36.語言和法律

協議書的一種或幾種語言、主導語言及協議書所遵循的法律在第二部分中作了規定。

37.立法的變動

除第二部分指明的諮詢工程師的業務總部所在地外,若在訂立本協議書以後,因履行服務所在的任何國家的法規發生變動或增加從而引起服務費用或服務期的改變,則商定的報酬和完成時間應作相應的調整。

38.轉讓和分包合同

(1)未經業主書面同意,除支付款的轉讓外,諮詢工程師不得將本協議書涉及到的利益轉讓出去。

(2)未經對方書面同意,無論業主或諮詢工程師均不得將本協議書規定的義務轉讓出去。

(3)未經業主書面同意,諮詢工程師不得開始實施、更改或終止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務的任何分包合同。

39.版權

諮詢工程師擁有由他編制的所有檔案的版權。業主僅有權為工程和預定的目的使用或複製此類檔案,為此目的使用而複製這類檔案時不需經諮詢工程師的許可。

40.利益的衝突

諮詢工程師及其職員不應有也不應接受協議書規定以外的與專案有關的利益和報酬,除非業主另外書面同意。

諮詢工程師不得參與可能與協議書中規定的業主的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41.通知

本協議書的有關通知應用書面的形式,並從在第二部分寫明的地點收到時生效。通知可由人員遞送,或傳真通訊,但要有書面回執確認;或通過掛號信,或電傳,但隨後要用信函確認。

42.出版

諮詢工程師可單獨或與他人聯合出版與工程和服務有關的材料,除非在第二部分中另有規定。但若在服務完成或終止後兩年內出版有關材料時,則須經業主批准。

爭端的解決

43.對損失或損害的索賠

因違反或終止協議書而引起的對損失或損害的任何賠償,按第17條款的規定,應在業主與諮詢工程師之間達成一致意見。如未達成一致,則應按第44條的規定,提交仲裁。

44.仲裁

由協議書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爭議或索賠,或違約、終止協議書或使之無效,均應按第二部分所訂的,在協議書生效日期的規則,通過仲裁解決。

雙方同意遵守裁決的結果,並放棄他們的任何形式的上訴權,只要這種棄權實際有效。

第二部分 特殊應用條件

A.參閱第一部分條款

1.定義

(1)專案的_________

17.責任的期限___________

計算起自_______________

18.(1)賠償的限額_________

22.開始______________

完成________________

31.(2)支付的時間

當地貨幣__________天

外幣___________天

用於過期應付款項

商定的補償每天________%

32.協議書規定的貨幣

┌──────────┬───────┬───────┬───────┐

│  支付的貨幣

├──────────┼───────┼───────┼───────┤

│協議書中貨幣的匯率 │

└──────────┴───────┴───────┴───────┘

36.協議書的語言

主導語言__________

協議書遵循的法律________

37.業務總部所在地_________

41.通知

業主的地址__________

電傳號碼_____________

傳真電話號碼___________

諮詢工程師的地址______________

電傳號碼______________

傳真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

44.仲裁地及規則_____________

B.附加條款

業主、諮詢工程師標準服務協議書 篇2

本協議書於____年__月__日由______(下簡稱“業主”)為一

方與_____(以下簡稱“諮詢工程師”)為另一方簽訂。

鑑於業主欲請諮詢工程師履行某些服務,即_____並已接受諮詢工程師為履行該類服務所提出的建議書。

茲就以下事項達成本協議:

1.本協議書中的措詞和用語應與下文提及的“業主/諮詢工程師標準服務協議書條件”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含義相同。

2.下列條件應被認為是組成本協議書的一部分,並應被作為其一部分進行閱讀和理解,即:

(1)中標通知書;

(2)業主/諮詢工程師標準服務協議書條件(第一部分--標準條件和第二部分--特殊應用條件);

(3)附件,即:

附件A--服務範圍

附件B--業主提供的職員、裝置、設施和其他人員的服務

附件C--報酬和支付

3.考慮到下文提及的業主對諮詢工程師的支付,諮詢工程師應按照本協議書的條款在此答應業主去履行服務。

4.業主在此同意按本協議書註明的期限和方式,向諮詢工程師支付根據協議書規定應支付的款項,以此作為履行服務的報酬。

本協議書謹於前文所書明之年月日,由立約雙方根據其有關的法律簽署並開始

執行。特此證明。

由_____在場的情況下       由_______在場的情況下

業主的具有約束力的簽名        諮詢工程師具有約束力的簽名

如需要時               如需要時

蓋章: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附:

業主/諮詢工程師標準服務協議書條件

第一部分 標準條件

定義及解釋

1.定義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以下各詞和用語,應具有如下的涵義:

(1)“專案”是指第二部分中指定的併為之建造的工程專案。

(2)“服務”是指按照協議書諮詢工程師履行的服務,包括正常的服務、附加的服務和額外的服務。

(3)“工程”是指完成專案而實施的永久工程(包括提供給業主的物品和裝置)。

(4)“業主”是指本協議書中所指的僱用諮詢工程師的一方及業主的合法繼承人和允許的代理人。

(5)“諮詢工程師”是指本協議書中所指的,由業主僱用的作為一個獨立的專業公司去履行服務的一方及諮詢工程師的合法繼承人和允許的代理人。

(6)“一方”和“各方”是指業務和諮詢工程師。“第三方”是指上下文要求的任何其他當事人或實體。

(7)“協議書”是指包括業主--諮詢工程師標準服務協議書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條件以及附件A(服務範圍),附件B(業主提供的職員、裝置、設施和其他人員的服務),附件C(報酬和支付),中標通知書和正式協議書(若已簽訂),或在第二部分中的其他規定。

(8)“日”是指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的時間段。

(9)“月”是指按公曆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的一個月的時間段。

(10)“當地貨幣”(LC)是指專案所在國的貨幣,“外幣”(FC)是指任何其他的貨幣。

(11)“商定的補償”是指根據協議書支付在第二部分中所規定的款項。

2.解釋

(1)本協議書中的標題不應在其解釋中使用。

(2)視上下文需要,本文中詞的單數包含複數的含義,陽性包含陰性的含義,反之亦然。

(3)如果協議書條款中有相互矛盾之處,則按時間順序以最後編寫的為準。

諮詢工程師的義務

3.服務範圍

諮詢工程師應履行與專案有關的服務。在附件A中已規定了服務的範圍。

4.正常的、附加的和額外的服務

(1)在附件A中所述的那類服務稱為正常服務。

(2)在附件A中所述的那類服務或通過雙方的書面協議另外附加於正常服務的那類服務稱為附加服務。

(3)那些既不是正常的也不是附加的,但按照第28條款諮詢工程師需履行的服務稱之為額外服務。

5.認真地盡職和職權的行使

(1)諮詢工程師應運用合理的技能,認真和勤奮地履行本協議書規定的義務。

(2)當服務包括行使權力或履行授權的或業主和任何第三方簽訂的合同條款要求的職責時,諮詢工程師應:

①根據合同進行工作,如果該權力和職責的詳細規定未在附件A中加以說明,則這些詳細規定應是他可以接受的。

②如果授權的話,應在業主和第三方之間公正地開證明,決定或行使自己的處理權,但不是作為仲裁人而是作為一名獨立的專業人員根據自己的職能和判斷進行工作。

③如果授權後的話,可變更任何第三方的義務。但對費用或質量或時間可能有重大影響的任何變更,則須事先徵得業主的同意(除非發生任何緊急情況,此時諮詢工程師應儘快地通知業主)。

6.業主的財產

由業主提供或支付的供諮詢工程師使用的任何物品均屬於業主的財產,在實際可行時應加以標明。當服務完成或終止時,諮詢工程師應將履行服務中未使用的物品庫存清單提交給業主,並按業主的指示移交此類物品。此類移交應視為附加的服務。

業主的義務

7.資料

業主應在一個合理的時間內免費向諮詢工程師提供他能夠得到的與服務有關的所有資料以不耽誤服務。

8.決定

業主應在一個合理的時間內就諮詢工程師以書面形式提交給他的一切事情作出書面決定便不耽誤服務。

9.協助

在專案所在國,對諮詢工程師和他的職員及下屬,業主應盡一切努力按照具體

情況提供以下協助:

(1)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檔案條款;

(2)在服務所需要的任何地方提供暢通無阻的通道;

(3)個人財產和服務所需物品的進口、出口以及海關結關;

(4)發生意外事件時的遣返;

(5)允許諮詢工程師因服務目的和他的職員因個人使用將外幣帶入該國以及允許將履行服務中所賺外幣帶出該國的權力的條款;

(6)為了方便諮詢工程師收集他要獲取的資訊,應提供與其他組織相聯絡的渠道。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業主、諮詢工程師標準服務協議書 篇3

本協議書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_________(下簡稱“業主”)為一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諮詢工程師”)為另一方簽訂。鑑於業主欲請諮詢工程師履行某些服務,即_________並已接受諮詢工程師為履行該類服務所提出的建議書。茲就以下事項達成本協議:

1.定義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以下各詞和用語,應具有如下的涵義:

(1)“專案”是指第二部分中指定的併為之建造的工程專案。

(2)“服務”是指按照協議書諮詢工程師履行的服務,包括正常的服務、附加的服務和額外的服務。

(3)“工程”是指完成專案而實施的永久工程(包括提供給業主的物品和裝置)。

(4)“業主”是指本協議書中所指的僱用諮詢工程師的一方及業主的合法繼承人和允許的代理人。

(5)“諮詢工程師”是指本協議書中所指的,由業主僱用的作為一個獨立的專業公司去履行服務的一方及諮詢工程師的合法繼承人和允許的代理人。

(6)“一方”和“各方”是指業務和諮詢工程師。“第三方”是指上下文要求的任何其他當事人或實體。

(7)“協議書”是指包括業主--諮詢工程師標準服務協議書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條件以及附件a(服務範圍),附件b(業主提供的職員、裝置、設施和其他人員的服務),附件c(報酬和支付),中標通知書和正式協議書(若已簽訂),或在第二部分中的其他規定。

(8)“日”是指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的時間段。

(9)“月”是指按公曆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的一個月的時間段。

(10)“當地貨幣”(lc)是指專案所在國的貨幣,“外幣”(fc)是指任何其他的貨幣。

(11)“商定的補償”是指根據協議書支付在第二部分中所規定的款項。

2.解釋

(1)本協議書中的標題不應在其解釋中使用。

(2)視上下文需要,本文中詞的單數包含複數的含義,陽性包含陰性的含義,反之亦然。

(3)如果協議書條款中有相互矛盾之處,則按時間順序以最後編寫的為準。

3.服務範圍

諮詢工程師應履行與專案有關的服務。在附件a中已規定了服務的範圍。

4.正常的、附加的和額外的服務

(1)在附件a中所述的那類服務稱為正常服務。

(2)在附件a中所述的那類服務或通過雙方的書面協議另外附加於正常服務的那類服務稱為附加服務。

(3)那些既不是正常的也不是附加的,但按照第28條款諮詢工程師需履行的服務稱之為額外服務。

5.認真地盡職和職權的行使

(1)諮詢工程師應運用合理的技能,認真和勤奮地履行本協議書規定的義務。

(2)當服務包括行使權力或履行授權的或業主和任何第三方簽訂的合同條款要求的職責時,諮詢工程師應:①根據合同進行工作,如果該權力和職責的詳細規定未在附件a中加以說明,則這些詳細規定應是他可以接受的。②如果授權的話,應在業主和第三方之間公正地開證明,決定或行使自己的處理權,但不是作為仲裁人而是作為一名獨立的專業人員根據自己的職能和判斷進行工作。③如果授權後的話,可變更任何第三方的義務。但對費用或質量或時間可能有重大影響的任何變更,則須事先徵得業主的同意(除非發生任何緊急情況,此時諮詢工程師應儘快地通知業主)。

6.業主的財產

由業主提供或支付的供諮詢工程師使用的任何物品均屬於業主的財產,在實際可行時應加以標明。當服務完成或終止時,諮詢工程師應將履行服務中未使用的物品庫存清單提交給業主,並按業主的指示移交此類物品。此類移交應視為附加的服務。

7.資料

業主應在一個合理的時間內免費向諮詢工程師提供他能夠得到的與服務有關的所有資料以不耽誤服務。

8.決定

業主應在一個合理的時間內就諮詢工程師以書面形式提交給他的一切事情作出書面決定便不耽誤服務。

9.協助

在專案所在國,對諮詢工程師和他的職員及下屬,業主應盡一切努力按照具體情況提供以下協助:

(1)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檔案條款;

(2)在服務所需要的任何地方提供暢通無阻的通道;

(3)個人財產和服務所需物品的進口、出口以及海關結關;

(4)發生意外事件時的遣返;

(5)允許諮詢工程師因服務目的和他的職員因個人使用將外幣帶入該國以及允許將履行服務中所賺外幣帶出該國的權利的條款;

(6)為了方便諮詢工程師收集他要獲取的資訊,應提供與其他組織相聯絡的渠道。

10.裝置和設施

為了服務的目的,業主應免費向諮詢工程師提供附件b中所規定的裝置和設施。

11.業主的職員

在與諮詢工程師協商後,業主應根據附件b的規定,自費從其僱員中為諮詢工程師挑選和提供職員。此類職員在涉及到服務時只應從諮詢工程師處接受指示。

12.其他人員的服務

業主應按附件b的說明,自費安排其他人員的服務供給。諮詢工程師應與此類服務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對此類人員或他們的行為負責。

13.職員的提供

由諮詢工程師派往專案所在國工作的職員應接受體格檢查並應能適應他們的工作,同時他們的資格應得到業主的認可。

根據第11條款,由業主提供的職員應得諮詢工程師的認可。

如果業主未能提供他應負責提供的業主的職員或其他人員的服務,而雙方都認為有必要提供此類服務以便於滿意地履行服務時,則諮詢工程師可安排此類服務的提供,並作為附加的服務。

14.代表

每一方應指定一位職員或個人作為其代表以便於本協議書的管理。

如果業主要求的話,諮詢工程師應指定一人與專案所在國的業主代表建立聯絡關係。

15.職員的更換

如果有必要更換任何人員,則負責任命的一方應立即安排一位具有同等能力的人員來替換。

除非此類更換由另一方提出的,否則,這類更換的費用應由負責任命的一方承擔。

(1)這要求應以書面形式提出並申述更換理由,並且

(2)如果不能把瀆職或不能圓滿地執行任務作為理由成立的話,則提出要求的一方應承擔更換費用。

16.雙方之間的責任

(1)諮詢工程師的責任:如果確認諮詢工程師違背了第5條款第(i)子款,則他應僅對由本協議書引起的或與此有關的事情負責向業主賠償。

(2)業主的責任:如果確認業主違反了他對諮詢工程師的責任,則業主應負責向諮詢工程師賠償。

(3)賠償:如果認為任何一方對另一方負有責任時,則僅對下列條件進行支付賠償:①這類賠償應限於由此違約造成的可合理預見到的損失或遭受的損害的數額,而對其他則不予賠償;②在任何情況下,這些賠償數額應限於第18.1款規定的數額;③如果認為任一方與第三方共同對另一方負有責任時,負有責任的任一方所支付的賠償比例應限於由其違約所應負責的那部分比例。

17.責任的期限

無論是業主還是諮詢工程師都不應對由任何事件引起的任何損失或損害負責,除非第二部分規定的相應時段終止之前或法律可能規定的更早日期之前,正式向業主或諮詢工程師提出索賠。

18.賠償的限額和保障

(1)賠償的限額_________;

(2)保障_________;

(3)例外_________。

19.責任的保險與保障

業主可以書面的形式要求諮詢工程師:

(1)對第16.1條款規定的諮詢工程師的責任進行保險;

(2)在業主首次邀請諮詢工程師為服務提交建議書之日,對按16.1條款規定的諮詢工程師的責任進行保險的基礎上,對其追加保險額;

(3)對公共的或第三方進行責任保險;

(4)在業主首次邀請諮詢工程師為服務提交建議書之日,對公共的或第三方責任進行保險的基礎上,對其追加保險額;

(5)對其他各項進行保險。

如果這樣要求的話,在業主可接受的條件下,諮詢工程師應做出一切合理努力,讓此類保險或追加保險額由承保人來辦理。業主應負擔此類保險的費用或追加保險額的費用。

20.業主財產的保險

除非業主有另外的書面要求,諮詢工程師應按業主可接受的條件盡一切合理的努力,進行下列各項保險:

(1)按第6條款提供或支付的業主財產的損失或損害;

(2)因使用該財產而產生的責任。

業主應負擔此類保險的費用。

21.協議書生效

協議書從諮詢工程師收到業主對其建議發出中標通知書之日或完成正式協議書所需的最後簽字之日(如有時)的較晚的那個日期起生效。

22.開始和完成

除根據協議書可延期外,服務必須在第二部分所規定的時間或期限內開始和完成。

23.更改

當任何一方提出申請並經雙方書面同意後,可對本協議書進行更改。

24.進一步的建議

如果業主以書面的形式提出要求的話,則諮詢工程師應提交變更服務的建議。這類建議的準備和提交應視為附加的服務。

25.延誤

如果業主或其承包商使服務受到阻礙或延誤,導致增加服務工作量或服務時間,則:

(1)諮詢工程師應將此情況及此可能產生的影響通知業主;

(2)此增加部分應作為附加的服務;

(3)服務的完成時間應相應在予以延長。

26.情況的改變

如果出現根據本協議書諮詢工程師不應負責的情況,以及該情況使諮詢工程師不負責或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務時,他應立即通知業主。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某些服務不得不暫停時,則此類服務的完成期限應予以延長,直到這種情況不再持續。為了恢復服務還應加上一個不超過42天的合理期限。

如果某些服務履行的速度不得不減慢,則完成該類服務的期限因此情況而須給予延長。

27.撤銷、暫停或終止

(1)業主的通知_________。

(2)諮詢工程師的通知_________。

28.額外的服務

當發生第26條款所述情況時,或撤銷或暫停或恢復服務時,或並不按第27.1第(ii)子款終止本協議書時,諮詢工程師需做的任何工作或支出的費用除正常的或附加的服務之外應視為額外的服務。

諮詢工程師有權獲得履行額外的服務所需的額外的時間和費用。

29.各方的權利和責任

本協議書的終止不應損害或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或索賠及責任。

30.對諮詢工程師的支付

(1)根據合同條件和附件c中規定的細則業主應向諮詢工程師支付正常的服務報酬,並按附件c的規定費率和價格或基於此費率和價格支付附加的服務報酬,只要此費率和價格適用,否則根據第23條款商定的費率和價格支付。

(2)業主應就有關額外的服務向諮詢工程師支付下列款項,除非另有書面協定。①在履行服務當中,諮詢工程師的職員所花費額外的時間用於附加服務的報酬;②由諮詢工程師花費的所有其他額外開支的淨成本。

31.支付的時間

(1)應迅速支付給諮詢工程師的到期款項。

(2)諮詢工程師在第二部分規定的時間內未收到付款時,則應根據第二部分規定的利率向其支付商定的補償,每月將該補償加到過期未支付的金額中,此補償以過期未付金額的貨幣從發票註明的應支付之日起計算。該商定的補償不應對第27款第(2)點所規定的諮詢工程師的權利產生影響。

32.支付的貨幣

(1)適用於本協議書的貨幣是第二部分中所規定的貨幣,如果使用其他貨幣支付,則應按第二部分規定的匯率計算並支付未加扣除的淨額。業主應保證諮詢工程師能將其在業主所在國內收到的與履行服務有關的那部分當地貨幣或外幣迅速匯往國外,除非在附件c中另有規定。

(2)如果在簽訂本協議書之日或服務履行期間,業主所在國內的情況與協議書中規定的情況可能相反時,如:①阻止或延誤諮詢工程師將業主國內收到的當地貨幣或外幣匯往國外,或②在業主所在國內限制外幣的有效或使用,或③當諮詢工程師因用當地貨幣開支而從國外向業主所在國匯入外幣,以及隨後將總額相等的當地貨幣再匯往國外時,對其徵稅或規定不同匯率,從而阻止諮詢工程師的服務的履行或導致他財務上的損失。這時,若在財務上未作出其他令諮詢工程師滿意的安排,業主應保證此情況是適用於按第26款所規定的情況。

33.有關第三方對諮詢工程師的收費

(1)對諮詢工程師及其通常不居住在專案所在國內的職員因本協議書引起的,為該國政府或授權的第三方所要求的支付款,業主在任何可能時都應為他們辦理豁免,包括:①他們的報酬;②他們進口的物品,除食品和飲料以外;③用於服務的進口物品;④檔案。

(2)如果業主未能成功地辦理上述豁免,則他應償付合理支付的此類款項給諮詢工程師。

(3)當不再需要上述物品用於服務且上述物品不是業主的財產時,規定:①未經業主批准,不得在專案所在國內將上述物品處理掉;②未向業主支付從政府或授權的第三方處加收並收到的退款或退稅時,不得將上述物品出口。

34.有爭議的發票

如果業主對諮詢工程師提交的發票中的任何專案或某專案的一部分提出異議,則業主應立即發出通知說明理由,但他不得延誤支付發票中的其他專案。第31條款第(2)子款應適用於最終支付給諮詢工程師的一切有關爭議的金額。

35.獨立的審計

諮詢工程師應儲存能清楚證明有關時間和費用的最新的記錄。

除協議書規定固定總價支付外,在完成或終止服務後12個月內,業主可在發出通知不少於7天要求由他指定一家有聲譽的會計事務所對諮詢工程師申報的任何金額進行審計,並應在正常工作時間儲存記錄的辦公室內進行該審計工作。

36.語言和法律

協議書的一種或幾種語言、主導語言及協議書所遵循的法律在第二部分中作了規定。

37.立法的變動

除第二部分指明的諮詢工程師的業務總部所在地外,若在訂立本協議書以後,因履行服務所在的任何國家的法規發生變動或增加從而引起服務費用或服務期的改變,則商定的報酬和完成時間應作相應的調整。

38.轉讓和分包合同

(1)未經業主書面同意,除支付款的轉讓外,諮詢工程師不得將本協議書涉及到的利益轉讓出去。

(2)未經對方書面同意,無論業主或諮詢工程師均不得將本協議書規定的義務轉讓出去。

(3)未經業主書面同意,諮詢工程師不得開始實施、更改或終止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務的任何分包合同。

39.版權

諮詢工程師擁有由他編制的所有檔案的版權。業主僅有權為工程和預定的目的使用或複製此類檔案,為此目的使用而複製這類檔案時不需經諮詢工程師的許可。

40.利益的衝突

諮詢工程師及其職員不應有也不應接受協議書規定以外的與專案有關的利益和報酬,除非業主另外書面同意。

諮詢工程師不得參與可能與協議書中規定的業主的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41.通知

本協議書的有關通知應用書面的形式,並從在第二部分寫明的地點收到時生效。通知可由人員遞送,或傳真通訊,但要有書面回執確認;或通過掛號信,或電傳,但隨後要用信函確認。

42.出版

諮詢工程師可單獨或與他人聯合出版與工程和服務有關的材料,除非在第二部分中另有規定。但若在服務完成或終止後兩年內出版有關材料時,則須經業主批准。

43.對損失或損害的索賠

因違反或終止協議書而引起的對損失或損害的任何賠償,按第17條款的規定,應在業主與諮詢工程師之間達成一致意見。如未達成一致,則應按第44條的規定,提交仲裁。

44.仲裁

由協議書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爭議或索賠,或違約、終止協議書或使之無效,均應按第二部分所訂的,在協議書生效日期的規則,通過仲裁解決。

雙方同意遵守裁決的結果,並放棄他們的任何形式的上訴權,只要這種棄權實際有效。

業主(簽字):_________        諮詢工程師(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附件a服務範圍(略)

附件b業主提供的職員、裝置、設施和其他人員的服務(略)

附件c報酬和支付(略)

業主、諮詢工程師標準服務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因公司發展需要,經過雙方協商,本著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達成本協議:

一、 聘用期: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為 年 。 期間,甲方支付乙方報酬 人民幣 元/年。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 證書。甲方收到乙方證書時,應支付乙方報酬 人民幣元,如該證件不能用於甲方公司資質升級所需,則乙方應及時退還甲方支付的 元證件押金,甲方在收到退還押金的同時將乙方的所有證件退還給乙方。

三、聘用期內,乙方應承擔以下責任和義務,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承諾所提供材料、證件真實、有效,保證在協議期限內甲方能夠正常用於辦理資質;

2、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證書資訊變更,不得有掛失、登出證書等影響甲方正常使用的行為;

3、極力配合甲方有償性質的相關檢查工作;(如建工局檢查等!)乙方對所知悉的甲方的所有情況有保密的義務;

四、聘用期內,甲方承擔以下責任和義務,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1、妥善保管乙方資料和證件;確保證書完好無損;如果由於甲方原因發生乙方的證書丟失,甲方應賠償乙方相關損失如因乙方原因導致上述情況發生的,則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按協議約定期限及時準額支付費用(本協議中的所有費用幣種均為人民幣);

3、承擔乙方配合甲方工作所產生的所有差旅及食宿費用,以及誤工費。

4、協議履行完畢後,出具乙方解聘證明、完整歸還證書;

5、未得到乙方書面認可,甲方不得將乙方的證書用於其他單位,不得做出有損於乙方利益的行為。因甲方原因給乙方造成行政、法律後果和經濟損失的,全部責任應由甲方承擔。

6、乙方提供證書使用的範圍僅限於甲方公司企業資質就位、招投標、年檢及主管部門檢查需要等。甲方不得將乙方的證件作其他用途;否則,由此出現的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五、履約期內,如乙方需取回證書暫用(不得進行損害甲方權益的行為),應徵得甲方同意並提前五天通知甲方,且在約定期限內歸還。若證書正在使用,則需等甲方使用完畢後方能暫時領用。

六、解聘、續聘:乙方要求提前解聘的,如不損害甲方的直接利益,甲方應予同意,並按照規定給予辦理解聘手續,乙方須退還甲方已經支付的未到期費用。如甲方要求提前解聘的,則甲方不得要求返回已經支付的證書使用費。聘用期滿,雙方有意簽訂續聘合同時,具體條件由雙方另行商議。如無法達成續約,甲方應退還乙方的職稱證書原件並按要求為乙方辦理解聘證明等相關手續。

七、雙方應自覺履行本協議書的各項條款,否則,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 5000元並賠償造成的其他直接經濟損失,另一方有權隨時中止本協議並無須支付任何費用。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聘用期滿自動失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業主、諮詢工程師標準服務協議書 篇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使甲方的機器保持最佳效能和工作狀態,乙方依據此合同由工程師為甲方提供保修服務。

一、保修期限:自簽定協議起_________年。

二、保修期限內,乙方主動每個月為甲方機器上門保養一次,每個月檢修一次。

三、甲方在日常使用中如遇機器故障,撥打乙方服務電話:_________,乙方將在五小時內派人上門檢修。

四、甲方所需黑粉、感光鼓等消耗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保證供應純正的消耗品及零配件,並負責送貨上門。

五、保修期限內,乙方將機器的執行狀態和維修情況記錄在案,建立“機器維修檔案卡”,以備查或管理。

六、機器如遇大修,根據需要可提供備用機。

七、下列情況不屬保修範圍:

1.他人擅自拆裝或操作失誤造成的損壞;

2.使用假冒或偽劣消耗材料造成的故障和損傷;

八、保修費用: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業主、諮詢工程師標準服務協議書 篇6

尊敬的領導你們好!

在公司工作的近三年時間裡,我從一個剛走出校門的學生,到如今對電氣設計有初步瞭解的電氣工程師,專業上得到了很大的提高,生活上也變得更加成熟、理性。我深知這一切離不開公司各位領導和同事們的信任和傾心的指導與幫助。然而在應該對公司做出回報的時候,經過慎重考慮,我還是提出辭職申請。

主要原因:首先,我與丈夫同處一個單位,公司員工不多,兩個部門之間還經常配合,感覺在開展工作中有諸多不便;其次,基於家庭經濟方面考慮,夫妻在一個單位,抗風險能力太差。提出辭職,經過了很長時間的考慮,有太多的不捨。我忘不了部長在工作中對我的信任和生活上對我的關照,忘不了師傅對我的傾心指導與幫助,忘不了我們電氣部同事之間的互相幫助、包容與提攜。電氣部是一個充滿人情味的集體,年長師傅對新人的指導和愛護毫無保留,年輕同事之間知識共享的毫無保留,都是我所感謝和懷念的。

現在,由於私人原因,我提出辭職,選擇離開這個集體,但是我心懷感激。感謝公司,感謝電氣部,感謝領導和同事們,是公司培養了我!在公司的三年將是我人生的一筆寶貴財富。

在此,我自願申請辭去在自動化工程有限公司的一切職務,敬請批准。

在離開之前,我會認真做好一切的交接工作。祝願公司的事業蓬勃發展。公司的領導、同事們身體健康、事業順心。

此致

敬禮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業主、諮詢工程師標準服務協議書 篇7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電話: 家庭地址:

鑑於乙方勞動崗位、勞動量及勞動時間與全日制工作制不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勞務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協議期限為。本協議於年月日生效,至年月日終止。

第二條 乙方承擔的勞務內容,要求為:

第三條 乙方提供勞務的方式為:

第四條 甲方認為,根據乙方目前的健康狀況ツ芤讕荼拘議第二條、第三條約定的勞務內容、要求、方式為甲方提供勞務,乙方也願意承擔所約定勞務:

第五條 乙方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的義務。乙方負有保護義務的商業祕密主要包括:

第六條 甲方支付乙方勞務報酬的標準、方式、時間:

第七條 乙方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甲方依法代為扣繳。

第八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終止:一、本協議期滿的;二、雙方就解除本協議協商一致的;三、乙方由於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協議義務的。

第九條 甲、乙雙方若單方面解除本協議,僅需提前一週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十條 本協議終止、解除後,乙方應在一週內將有關工作向甲方移交完畢,並附書面說明,如給甲方造成損失,應予賠償。

第十一條 乙方在協議期間無條件服從甲方的一切規章制度

第十二條 乙方除享受規定的酬勞外,不享受其它的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為乙方購買意外傷害保險,用於乙方在為甲方提供勞務過程中發生意外傷害的補償。保險期間與本協議期限相同。

第十四條 依據本協議第九條、第十條約定終止或解除本協議,雙方互不支付違約金。

第十五條 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濟南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日期:年 月 日

乙方(簽章)日期:年 月 日 年 月年 月日期: 日日期: 日

業主、諮詢工程師標準服務協議書 篇8

甲方(具體聘用單位):

乙方(受聘人):身份證號碼:

丙方(受聘人的擔保人):身份證號碼:

茲有甲方決定聘用乙方從事相關工作,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聘用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年月,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月。

乙方應服從甲方工作安排,在聘用期內履行以下義務:

1、工作崗位:

2、範圍及要求:

3、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的勞動安全教育、遵守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

二、乙方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崗位工作職責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以下待遇:

1、甲方以現金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工資標準為人民幣元/月(或元/日)。

2、甲方支付乙方的其他待遇:

3、甲方支付乙方必要的勞保用品和工作工具。

三、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甲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情節較為嚴重的;

3、甲方因工作原因必須撤消崗位,又無法重新安排工作的;

4、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的;

5、按照國家及甲方有關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有關乙方聘用期間的因病、非因工負傷、因工負傷等保險福利待遇按《安徽省全民所有制企業臨時工管理實施細則》(安徽省人民政府令1991第29號)執行。

五、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方人事部門和工會組織共同負責調解;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提請政府勞動仲裁機構進行仲裁。

六、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丙方自願為乙方提供擔保,並對乙方因本人原因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七、其他甲、乙、丙方商定的事項:

八、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籤(章)後並經人事處備案後生效,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甲、乙方雙方自然終止勞動關係。

九、本合同1式6份,甲、乙、丙三方,甲方人事處、財務處、勞服各1份。

甲方負責人(簽字、公章):

乙方(籤):

丙方(籤):

人事處稽核(章)

年月日

業主、諮詢工程師標準服務協議書 篇9

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

乙方:___

性別: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

為建立勞動關係,明確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工作崗位,乙方的工作任務為_____,工作地點為________。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可以調換乙方的工種或崗位。

第三條 勞動報酬

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的,甲方每月__日支付工資,支付的勞動報酬為__元/月,其中試用期的勞動報酬為__元/月。

第四條 勞動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按法定程式辦理,甲方為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或相關證明,符合國家規定的,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第五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 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執行。

第六條 其他未盡事項按國家及地方現行有關規定執行,或者通過協商以附件形式約定。

第七條 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塗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業主、諮詢工程師標準服務協議書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現就職稱證書掛靠事宜協議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同意將職稱證書(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專業:_________________評審機構:_________________;發證機關:_________________)掛靠到甲方供甲方辦理**企業資質申請註冊、變更、升級,開展正常業務和資質年檢審查使用。

二、甲方對乙方中級職稱證書的具體要求是:_________________

1、人事部門或授權機構頒發的真實有效職稱證書,專業是:_________________。

2、職稱證書、身份證提供原件給資質審查部門驗證,其中職稱證書留存在公司,身份證、學歷證書留存掃描件後退回,但公司資質申請註冊、變更、升級或年檢時需要查驗職稱證書原件的,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提供使用。

3、中級職稱證書未在其他單位使用(資質審查部門查詢無多家掛靠或任職)。

4、協議期間全額免費為甲方購買至少3個月的佛山地區的社會保險。

三、乙方所提供的中級職稱證書(含身份證影印件)必須是有效真實的,能辦理企業資質申請註冊、變更、升級和年檢的證件,且其中級職稱證書未在其他單位使用(註冊)或在其他單位使用(註冊)過但現已退出(原單位已出具辭職證明原件),否則因此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甲方必須合法地使用乙方的中級職稱證書(含身份證影印件),不得以乙方的名義進行本協議規定以外的其他活動,否則因此造成的後果,由甲方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乙方將其中級職稱證書掛靠到甲方供甲方使用,甲方須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元/年(人民幣)的掛靠酬金,掛靠酬金分2期支付,總支付掛靠酬金為__________元(人民幣);第一期掛靠酬金為__________元(人民幣)從乙方將職稱證書(含身份證彩色掃描件)交到甲方確認後(職稱證書不在其他單位使用註冊)於30天內支付,第二期掛靠酬金為__________元(人民幣)須於乙方提供身份證原件驗證後一個月內支付完畢。若未通過驗證或查實多家掛靠,乙方返還甲方所支付的掛靠酬金,協議終止。

六、本協議一式叄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七、其他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的生效日期為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簽字(簽章):_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手印):_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業主、諮詢工程師標準服務協議書 篇11

甲方:福建騰暉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因公司發展需要,經過雙方協商,本著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達成本協議:

一、聘用期: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為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師證書、符合要求的學歷證書、身份證、乙方一寸彩色相片2張。甲方收到乙方證書時,應支付乙方證件押金元整。如發現乙方工程師證被其他公司使用,則乙方應及時退還甲方支付的證件押金,甲方在收到退還押金的2個工作日內將乙方的所有證件退還給乙方。工程師證、學歷證書在協議期內由甲方保管。

三、甲方確認乙方所提交的材料無誤,甲方應即時支付給乙方報酬元每年(此費用包含甲方已經支付給乙方的證件押金款)。如協議期超過一年,則下一年費用在當年同日支付,以此類推;

四、聘用期間,如確屬必要,乙方應配合進行每年的繼續教育等維持該證書所必需的活動,以保證證書的正常使用,如條件允許,甲方應單獨完成此項工作。

五、聘用期內,乙方應承擔以下責任和義務,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承諾所提供材料、證件真實、有效,保證在協議期限內甲方是工程師證(均為原件)的唯一全權使用人,乙方不得再在其他任何第三方註冊、使用;

2、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證書資訊變更,不得有掛失、登出證書等影響甲方正常使用;

3、在甲方辦理資質年檢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檢查或其他業務需要時,甲方應提前三天通知乙方,由乙方根據甲方需要配合甲方提供有關身份證、職稱證明檔案、學歷文憑等。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需乙方親自到場辦理相關事宜的,甲方應提前三日通知乙方,乙方應根據甲方需要全力配合;所有差旅費由甲方支付,差旅費標準為硬臥或客車,食宿由甲方提供,並給予每天元的補助。

4、乙方對於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有保密義務;

六、聘用期內,甲方承擔以下責任和義務,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1、妥善保管乙方資料和證件;確保資質證書及註冊證書完好無損;如果由於甲方原因發生乙方的證書丟失或吊銷,甲方應賠償乙方相關損失.如因乙方原因導致上述情況,則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按協議約定期限及時準額支付費用,本協議中的所有費用幣種均為人民幣;

3、協議履行完畢後,出具乙方解聘證明、完整歸還證書;

4、未得到乙方書面認可,甲方不得將乙方的工程師證書變更註冊到其他單位,不得做出有損於乙方利益的行為。因甲方原因給乙方造成行政、法律後果和經濟損失的,全部責任應由甲方承擔。

七、履約期內,如乙方需取回證書暫用(不得進行損害甲方權益的行為),應提前五天通知、徵得甲方同意,並在約定期限內歸還。若證書正在使用,則需等甲方使用完畢後方能暫時領用。

八、協議期內,所有涉及到證書使用事件,甲方應提前三天通知乙方知曉,因甲方不遵照相關法規、規範等要求造成證書使用過程中出現風險,均由甲方承承擔。未同乙方協商,擅自做主使用證書,造成風險的,由甲方承擔。

九、解聘、續聘:乙方要求提前解聘的,如不損害甲方的直接經濟利益,甲方應予同意,並按照規定給予辦理解聘手續,乙方須退還甲方已經支付的未到期費用。如甲方要求提前解聘的,則甲方應支付滿乙方證書已使用費。聘用期滿,雙方有意簽訂續聘合同時,具體條件由雙方另行商議。

十、雙方均不得將本協議轉籤第三人,雙方應自覺履行本協議書的各項條款,否則,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貳萬元。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聘用期滿解聘,聘用工資付清後失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再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業主、諮詢工程師標準服務協議書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就甲方聘請乙方為工程師事宜,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以下條款,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崗位名稱

甲方聘請乙方為甲方的工程師。

第二條 合同期限

聘用期限年,從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其中: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為試用期。

第三條 工作地點

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工作時間

工作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工作內容

1.負責協調與公司內部各部門間資訊交流,確保各部門之間資訊聯絡通暢。

2.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對外單位提供的技術成果、方案進行論證、研究,監督設計檔案的質量,提供可行性方案。

3.負責協助有關部門進行招投標工作。

4.整理有關的技術資料、檔案。

5.處理甲方交代的其它事宜。

第六條 工作紀律和保密要求

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2.不得從事與甲方相競爭或損害甲方利益的活動。

3.不得利用職權收取賄賂或者謀求其他非法報酬。

4.乙方不得將甲方的祕密(包括技術祕密和商業祕密)擅自公開或出讓。

5.乙方離開聘用單位____年內,不得非法使用甲方的祕密資料,不得侵犯甲方的經濟權益,否則追究侵權責任。

第七條 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能力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並根據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保障安全和健康的工作條件和環境。

第八條 工作報酬

1.報酬的計算

(1)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報酬為:________________;

(2)試用期過後,甲方聘任乙方的,乙方受聘期間的報酬構成為:________________。

2.報酬的發放

(1)薪金髮放時間為:每月____日前發放上月薪金;

(2)薪金的發放方式:甲方通過銀行轉賬的形式將乙方薪金轉入乙方賬戶內。

第九條 福利待遇

1.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職工公休假、婚假、產假、喪假、探親假,假期的待遇按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2.甲方按照國家及所在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建立基本社會保險(包括養老、失業和醫療保險)。

第十條 陳述和保證

1.甲方向乙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行為,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2.乙方向甲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保證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內容的真實性;

(2)其具有簽訂本合同的行為能力和履行合同義務的資格和能力,並且其與甲方簽訂本合同的行為不會導致甲方因此承擔任何對第三方的責任;

(3)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終止

1.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式辦理。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效力不變。

2.乙方可以在任期屆滿前向甲方提交書面辭職報告。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聘任合同終止:

(1)乙方在聘期內被勞動教養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甲方撤銷或解散。

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聘任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不勝任崗位要求;

(2)乙方嚴重失職、瀆職,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

(3)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

(4)乙方連續曠工時間超過____天,或1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____天;

(5)乙方不履行聘任合同;

5.無論因何種原因終止本合同的履行,乙方都應該按照甲方的規章制度辦妥離職手續。乙方須接受職中和離任審計,未經離任審計不得辦理離任手續。如果經審計發現不合格並屬於乙方責任的,則乙方應在完善其本職工作或按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後,辦理離職手續。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聘任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均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的一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構成為: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元,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還應按實際損失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四條 爭議處理

甲、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有關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附則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和甲方有關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正式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____份交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業主、諮詢工程師標準服務協議書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因甲方公司發展需要,需聘用乙方兼職在甲方友好合作公司兼任建築專業助理工程師資格職務,經過真誠友好協商,甲方、乙方一致同意,乙方自願作為甲方友好合作公司的兼職工程技術人員資格,具體條款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經雙方商定,甲方同意聘用乙方12個月支付乙方兼職聘用工資人民幣_1700_____元整;甲方確認收到乙方職稱證書原件、職稱評審表原件、身份證(正反兩面掃描件)、畢業證掃描件、一寸彩色照片掃描件。一次性付清款項_____1700_元。

二、1、合同期間,甲方有權使用乙方的職稱證書申報企業資質及年檢。

2、甲方使用以上證書使用期限為12個月,合同到期後20個工作日內退還給本人。

3、在證書使用期間,甲方應妥善保管乙方的職稱證書及其他有關材料;甲方使用完應及時交還乙方本人保管,甲方如需使用乙方身份證原件及現場核查時,甲方需提前三日通知乙方(如需到場核查,補助500元誤工費;由此產生的路費實報實銷)。

三、1、雙方簽定協議後,乙方應根據甲方需求向甲方提供職稱證書原件、職稱評審表原

件、身份證(正反兩面掃描件)、畢業證掃描件。

2、在甲方辦理資質年檢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檢查時,乙方須積極配合甲方並及時提供有關身份證原件、畢業證原件,配合現場核查,如未能配合提供相關核查檔案或未能配合現場核查,須退還相關費用並賠償甲方相關損失。

3、如乙方證書未能通過北京市區建委或市建委核查,乙方須退還甲方支付的全部費用。

4、由於乙方隱瞞本人證書的使用情況或提供虛假證件及資料,導致證書使用不成功,乙方應退還甲方支付的全部費用。

5、由於甲方原因發生的乙方職稱證書丟失情況,甲方負責協助乙方進行補辦,如30日內仍未補辦成功,甲方須每天補助乙方人民幣20元錢,直到補辦成功。

四、1、在協議有效期內,甲乙雙方不得擅自單方解除協議,如因此造成損失,由擅自解

除協議一方負責。如果甲乙雙方在協議期內需要變動協議,應本著相互支援與理解的原則,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以便另一方做好工作安排。

2、如果雙方同意解除協議,甲方應返還乙方的留存在甲方處的所有證明檔案,不得無故刁難。

五、爭議解決辦法:_________________原則上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裁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手機: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

業主、諮詢工程師標準服務協議書 篇14

甲方:____國________公司法定

地址:____________(電話,電報掛號,電傳)

乙方:

中國________公司法定

地址:____________(電話,電報掛號,電傳)

第一條

根據甲方的願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國工程師,技術工人,行政人員(翻譯,廚師)在________國工作、具體人數,工種,工齡和月工資詳見本合同附件(略)、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乙方人員出入中國國境和過境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並負擔其費用、乙方人員出入________國國境的簽證和在________國境內所需辦理的居留,勞動許可證等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並負擔其費用、

第三條

1、乙方人員在____國工作期間,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人員支付每月的工資、

2、凡工作不滿一個月的乙方人員,按下列公式計算:  不滿一個月的工資月工資30天____工作天數(包括週日和官方假日)

3、上述工資應以乙方人員到達____國之日起到離開____國之日止計算、

4、乙方於每月末將乙方人員該月的工資,包括加班費,列具清單提交甲方,甲方於清單開出之日起三天內按清單所列金額的75%以美元支付,並按當天牌價電匯給北京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中國________公司________賬戶,並按____國____銀行的規定負擔其手續費、同時書面通知中國駐____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

5、甲方將乙人員月工資和加班費的25%以________國________貨幣支付並匯給中國駐____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在________銀行________賬戶、

第四條

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從________到________的旅費,並負責將此費用匯到上述乙方賬戶、乙方人員從________返回________,由甲方通過________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員提供機票、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只限往或返單程的行李超重費,其重量為20公斤、

第五條

1、甲方負責乙方人員的住宿費、在工作時間和加班時間提供從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負責國營醫院的醫療費、

2、乙方人員的工資和加班費不交所得稅、

3、甲方為乙方人員在________國家保險公司投保生命保險、其保險費每人為(貨幣及數量)

4、甲方向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服和工作需要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電,空調和必要的傢俱,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員的居住面積如下:

(一)組長,工程師,技術員,行政人員為8一一10平方米;

(二)其餘人員為4一一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廚房所用的飲具和旨在自己用飯所需的餐具、

第六條

1、乙方工作人員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2、根據工作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員加班時,加班工資按下列比例計算:

平時加班為日工資的150%、  周假日加班為日工資的200%、

第七條

1、乙方人員享受週日假和________國官方規定的節假日為十七天、

2、乙方人員每年享受帶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願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數,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報酬,其工資按下列方法計算:月工資30天____假期工作天數、

第八條

1、根據總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內終止本合同,在這種情況下乙方人員應享受三個月或本合同所餘期限的工資,但以最短的時間為準、乙方人員將有  權享受回____________的機票、

2、在乙方願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斷電,斷水,材料供應不足等,在停工期間甲方照付乙方人員的工資、但根據工作需要,甲方有權使其在其他專案上工作、

第九條  在緊急情況下,(乙方在國內其家庭人員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書面通知後,對有事人員給予兩個月的緊急事假,並向其支付代替平時總假期的報酬、超過兩個月的期限沒有工資,對此乙方負責其旅費、  緊急事假,超過兩個月的時間,乙方應在兩個月結束後的一個月內予以替換,並負責替換者的旅費、

第十條

1、乙方人員因工作生病或傷殘,甲方在兩個月內負責支付在________國內的醫療費和全部工資、如在兩個月內不能痊癒,乙方應負責替換,在此情況下的一個月內甲方負責傷者回________的旅費和替換者來________的旅費、同樣,甲方將根據________國通行的  規定對傷病者給予補償的各項措施、

2、在________期間,乙方人員如發生死亡,甲方應辦理一切喪葬或遺體火化以及遺體或骨灰運回________的一切善後費用、還有行李及遺物運回的費用、  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________國保護法的規定向死者家屬支付撫卹金、

第十一條

1、乙方人員在________服務期間,應遵守________國現行法律和規章制度,要保守機密,不洩密,在其執行任務期間或合同結束以後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  乙方人員應尊重________當地的風俗習慣、

2、甲方應為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時間以外和住地內的社會活動自由,尊重乙方人員的生活習慣以及對推動工作的良好建議、

第十二條

1、服務期為____年,從乙方人員到達________地算起,其間包括乙方人員在________國內或國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年、期滿根據甲方要求,經乙方同意可以延長、

3、當本合同延期後,乙方人員在工作____年後,月工資增長百分之十五、

第十三條

1、乙方人員在工作期間,甲方有權撤換其不稱職的任何人員,乙方並在甲方通知後的三個月內予以替換,不給任何費用、

2、在合同期內,乙方人員擅自放棄工作,將不給予機票待遇、但由於執行工作而生病且有醫療證明者除外、

3、在本合同簽字期間或簽字後,凡乙方已在________的人員,不享受從________到________的機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規定在工作結束時,負責其從________至________的旅費、

4、甲方不允許乙方人員在工作以外的時間幹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開業、

第十四條

1、自工作  開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個月的預付款,並在四個月內償還、

2、乙方人員抵達________後,________國現行出差補貼規定適用於乙方人員、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

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____國____市簽字、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職務:職務:

業主、諮詢工程師標準服務協議書 篇15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

甲方聘任乙方擔任工程師,雙方就以下問題達成一致協議:

一、甲方僅在申請企業資質時使用乙方的工程師證(編號:),除此而外不參加與其他任何招投標活動及承接工程專案。否則由此發生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負責。

二、甲方負責乙方的工程師證保管,乙方需要時甲方配合給回乙方,但保證十天內返回甲方,甲方如有遺失乙方證件應該負責補回且承擔由此造成所有相關費用及損失。

三、乙方必須保證其身份證、和工程師證等證件的真實無誤,如證件原因造成企業申請不到資質,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20xx0元。甲方需要用到乙方身份證及畢業證原件時應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應隨時配合甲方核對原件工作,否則甲方有權追回前所付費用。(乙方保證其證書及其他專業職稱證書或執業資格證書曾未在北京市內掛靠過)

四、合同時間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到期前一個月如雙方達成一致意向,甲方可優先考慮聘用乙方,但需重新辦理聘用手續。如雙方未達到一致意向甲方需配合乙方辦理遷出手續。

五、工資支付方式甲方付給乙方人民幣(大寫人民幣整)年待遇,再無其他費用補助。乙方實行不坐班工作制。甲方收到乙方證件時付清全款(大寫人民幣),如因乙方原因無法申請資質,乙方退回甲方全部費用,並不再支付其他費用。

六、如甲方因建委核查資質需要本人配合,甲方支付差旅費人民幣(大寫人民幣)如因乙方原因不能配合核查,後果由乙方負責。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九、甲方對資料資訊有保密義務,不得將有關的證件資料轉給第三方,除雙方協商同意外。

十、甲乙雙方地址、通訊電話若有變動時,應須及時(不超過一週)通知對方。

甲方:乙方:

簽字: 簽字:

電話: 電話:

年月日 年月日

業主、諮詢工程師標準服務協議書 篇16

本協議書於__年__月__日由____、_____(以下簡稱“業主”)為一方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監理工程師”)為另一方簽訂。

鑑於業主欲請監理工程師履行某些服務,即___________並已接受監理工程師為履行該類服務所提出的建議書。

茲就以下事項達成本協議:

1、本協議書中的措辭和用語應與下文提及的“服務協議書條件”中分別賦予它們的義相同。

2、下列檔案應被認為是組成本協議書的一部分,並應被作為其一部分進行閱讀和理解,即:

(1)中標函;

(2)協議書附錄;

(3)土建工程施工監理服務協議書條件;

(4)附件,即:

附件——理服務範圍附件——業主提供的人員、裝置、設施和其他服務附件——報酬和支付

3、考慮到下文提及的業主對監理工程師的支付,監理工程師在此同意業主的要求,遵照本協議書的規定履行服務。

4、業主在此同意按本協議書規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監理工程師支付根據協議書規定應付的款項,以此作為履行服務的報酬。

謹於前文所書明之年月日,由立約雙方根據有關的法律簽署本協議書。

特此證明。

由____在場的情況下 由____在場的情況下

業主的合法代表簽名:監理工程師的合法代表簽名:

單位蓋章: 單位蓋章:

聯絡人:聯絡人:

地址:地址:

業主、諮詢工程師標準服務協議書 篇17

甲方:

乙方:

因甲方公司發展需要,需聘用專業級工程師,經過真誠友好協商,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並作為甲方公司的兼職高階工程技術人員,具體條款如下:

一、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為壹年。即從簽訂協議書之日起往後推壹年。

二、甲方權利與義務

1、合同期間,甲方有權使用乙方的職稱證書申報甲方公司的企業資質及年檢。

2、在證書使用期間,甲方應妥善保管乙方的(工程師證書、畢業證書、身份證等)有關材料。甲方使用完應在三日內交還乙方本人保管,甲方如需使用乙方證書時,甲方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3、合同期間,乙方工程師證書由甲方代為保管,乙方如需使用乙方證書時,乙方需提前七日通知甲方。

4、甲方應根據協議要求,支付乙方的聘用工資。

5、簽定協議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其單位的營業執照、施工資質證、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的影印件。

三、乙方權利與義務

1、雙方簽定協議後,乙方應於年月日向甲方提供有關工程師證書及身份證等資質申報所需要的相關材料。

2、在甲方辦理資質年檢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檢查時,乙方需配合甲方並及時提供有關身份證、職稱證明檔案、學歷文憑等證明材料。甲方需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有義務及時(7個工作日)向甲方提供相關證件。如因乙方原因影響甲方的工作,須退還相應工資。(甲方需提供建設主管部門的證明材料)

3、及時提醒甲方支付聘用工資及提供銀行帳號。

四、聘用工資及支付方式

經雙方商定,甲方同意每年支付乙方元整聘用工資(稅後)。甲方確認收到乙方證書和簽訂協議後即支付乙方元整聘用工資。

五、解聘

1、在協議有效期內,甲乙雙方不得擅自單方解除協議,如因此造成損失,由擅自解除協議一方負責。如果甲乙雙方在協議期內需要變動協議,應本著相互支援與理解的原則,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以便另一方做好工作安排。

2、合同到期後,如果雙方同意解除協議,甲方應提前出具解聘證明、並返還乙方留存在甲方處的所有證明檔案,不得無故刁難。

六、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資格證丟失應負責為乙方補辦;甲方須繼續支付乙方聘用工資到證書發下來為止,大學文憑(原件)因甲方過失而丟失損毀,甲方應賠付乙方10萬元整;

2、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後果,甲方概不負責。

七、本協議所指金額均為稅後金額,如本協議發生繳稅情況,均由甲方承擔,本協議為勞動合同的附件之一。

八、爭議解決辦法:原則上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裁決。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

代表: 代表:

電話: 電話:

簽訂日期:年月日 

簽訂日期:年月日

業主、諮詢工程師標準服務協議書 篇18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甲方聘用乙方為正式員工,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彼此同意約定下述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的考勤與管理悉按甲方有關人事管理制度辦理。

第二條乙方的職務或工種為:

第三條乙方受聘於甲方期間,應根據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場所履行職責

甲方公司總部;

甲方在全資公司或參股的合資公司;

甲方在內地省份機構及境外機構;

應出差服務的場所。

第四條乙方的工作職責、事項由甲方依乙方的職務或工種,並視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進行分派。

第五條乙方的正常工作時間每日為7小時,每週5個半工作日,其工作、休息、休假等,依員工手冊辦理。

第六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時,除不可抗拒的事由外,乙方應予配合,有關加班事宜,依員工手冊辦理。

第七條甲方按國家規定實行社會保險制度,併為乙方投保。

第八條甲方按國家規定實行勞動保健制度,乙方可以享受有關勞保待遇。

第九條乙方的工作報酬:

甲方應按月支付乙方報酬,乙方的工資待遇定為等,並可享受公司規定的津貼福利和獎勵。

甲方可參考下列事項調整乙方職等

1.乙方每月工作考核記錄;

2.乙方工作職務變換情況;

3.甲方盈利狀況;

4.勞務市場供需狀況及社會經濟發展一般水平。

第十條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於次月5日發放。若工資發放日適逢週日或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後一日或數日發放。

第十一條甲方因業務萎縮時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合同終止時,甲方增發乙方一個月的工資,且乙方不必補償培訓費。

第十二條乙方主動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調離時,乙方須按員工手冊辦理有關手續,且甲方不予增發一個月工資。

第十三條乙方宣告: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業已獲得員工手冊,並知悉全文,願意遵守各項規定。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後於______起生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為長期合同,甲、乙雙方若不特別宣告,本合同保持持續有效。

第十六條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所發生一切爭執,同意以勞動局為第一審理機關。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業主、諮詢工程師標準服務協議書 篇19

根據雙方合作意向,乙方向甲方提供電腦及網路安全工程師租賃服務,處理甲方計算機及網路系統執行的安全問題。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受全面周到的網管及計算機維修服務。  

2.享受網路工程師分散或集中服務的服務形式。  

3.享受乙方網管工程師,每兩週一次的全面檢修保養。  

4.全面檢修保養:  逐一檢查單臺電腦及伺服器作業系統是否正常執行;  網際網路與區域網是否暢通無阻,以及其他網路裝置是否正常連線、工作;  如發現問題,在不影響甲方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在最短的時間內排除故障。  

5.享受24小時的 網管及計算機維修的諮詢服務,諮詢熱線:_________。  

6.享受合同期內提供最少_________小時的電腦知識培訓。  

7.在乙方實施服務過程中,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工作,避免服務中斷。  

8.為保證問題在救援過程中能夠快速、及時、準確,在乙方工程師出發前往現場前,甲方有義務準確描述現場情況,並回答乙方工程師所提問題。  

9.出現不可抗因素阻礙合作業務順利進行時,雙方應以相互理解的態度探討如何解決問題。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此協議生效後,乙方應保證甲方所投保服務的_________臺伺服器、_________臺交換機、_________路由器、_________臺電腦及其他共享網路裝置的正常執行。協助電腦附屬裝置的連線與執行。並在甲方網路或單機電腦出現故障並報警後,在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內,不超過_________小時立即上門,維修的標準達到正常使用。  

2.電話諮詢,_________小時提供緊急上門服務的次數不超過_________次年,以緊急救援結束後乙方簽字確認為準。  

三、乙方服務內容  

1.硬體服務:  乙方保證甲方所投年保的電腦主機(主機板、硬碟、光碟機、板卡等)、顯示器,外設(印表機、掃描器)、網路裝置的維護、維修,保證硬體裝置正常運轉。  注:如發現硬體損壞,乙方負責硬體維修,對無法維修的硬體,由乙方提出配件的規格、型號和報價,可以由甲方自行採購,也可以由乙方代為您採購(以不高於市場價格為準)。  

2.網路管理與軟體安全服務  

a.為每臺電腦、外設等建立資料檔案及系統驅動檔案;  

b.硬體維修、維護;  

c.軟體安裝、除錯;  

d.病毒防護及網路安全;  

e.網路規劃、設計、安裝、維護;  

f.資訊資料恢復、備份;  

g.技術諮詢, 電腦培訓;  .資料整理;  .密碼管理;  .定期系統優化;  .系統美化、系統速度優化、系統高階優化、災難搶救恢復;  

3.對於上述內容中為未涉及的業務內容,雙方協商後重新議定。  

四、報價標準  10臺或以下:_________元月  11~20臺:_________元月  21~30臺:_________元月  31~40臺:_________元月  41~50臺:_________元月  50臺以上:面議  

五、協議付費  

1.收費標準:人民幣_________元月。  

2.付費形式:在此協議正式生效日起____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餘款_________個月內一次付清。  

六、保密條款  甲方應允許乙方在維護和救助工作需要的情況下,檢視硬碟或其他儲存裝置中的相關資訊。對於甲方的資訊乙方應保證該資訊的保密性,如因乙方工作疏忽或蓄意將甲方機密檔案或資料丟失、洩露,乙方將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  

七、責任條款  

1.網管主要服務範圍是:保證單臺電腦作業系統正常執行;網際網路與區域網暢通無阻,而其他應用軟體不在服務範圍之內,但應盡力給予甲方提供技術指導。  

2.由於乙方服務人員工作失誤,導致甲方硬體損壞或資料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3.考慮計算機軟體黑客、病毒等不確定因素,乙方有義務提醒甲方將重要資料實時備份,但無法承擔由此協議引發的其他責任,包括資料丟失、商業損失、民事侵權或其他永久性損失,以及由此協議引起的偶發性、後繼性和間接性損失。  

4.不可預計的情況,像由於政策原因或自然災害如洪水、火災、罷工等原因雙方再協商而定本協議條款的具體內容。  

八、爭端條款  甲、乙雙方有義務完成此協議所規定的各項內容,如果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平等、互諒的精神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同意通過法律途徑解決,雙方一致同意_________為法律仲裁地。  

九、協議生效  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生效日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業主、諮詢工程師標準服務協議書 篇20

甲 方:

乙 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聘用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因甲方工作需要,聘用同志在甲方江南電腦工作,具體內容見崗位職責。

第二條 聘用時間: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聘用期間待遇

一、基本工資:每月800元。

二、根據掌握計算機熟練程度加薪。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工作時間為週一至週五早上9點至下午6點,。

每週休息日為2天,如有重要任務,需週六、週日加班,甲方會通知乙方,甲方會另行安排休息日。

第五條 安全責任:乙方在上下班的途中如出現安全事故與甲方無關,乙方自行負責。

如乙方在上班過程中請假外出辦理私事,出現安全事故與甲方無關,乙方自行負責。

在上班過程中甲主要求乙方外出辦事,出現安全事故,甲方將承擔責任。

第六條 乙方請事假須經甲方同意。

第七條 工資發放時間:每月月底甲方支付乙方工資,但第一個月的工資將做保證金,待年底合同到期時一次性補發給乙方。

第八條 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

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第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叄份,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業主、諮詢工程師標準服務協議書 篇21

單位名稱(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工程師姓名(乙方):

聯絡電話: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緊急聯絡人:

聯絡電話:

因甲方公司業務發展需要,需聘用_______(級別)工程師,乙方持有_______(級別)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其具備_______(級別)工程師職位任職資格。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乙方同意_______(級別)工程師證書在甲方單位使用,並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___年,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個月,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二條?工作崗位

1、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

2、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准,乙方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3、乙方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務。

第三條?工作條件的_____

1、甲方需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2、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實際情況,按照甲方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四條?教育培訓

在乙方被聘用期間,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訓練。

第五條?工作時間

1、甲方實行每週工作____天,______小時,每天______小時工作制。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

2、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_____,喪假、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日。

甲方確因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時,按照上海市和甲方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或相應時間的補休。

第六條?勞動報酬

1、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1年的工資(稅後),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

2、支付方式為銀行轉賬(稅後金額)。甲方收到乙方有效資料並錄入系統後支付一半費用:¥_________元,主管部門稽核通過後付清餘下費用:¥_________元。

第七條?勞動_____和福利待遇

1、乙方因生、老、病、傷,殘、死,甲方按國家和上海市有關規定處理。

2、甲方按照國家和上海市的有關規定按期為乙方繳納養老,醫療,失業,公積金等社會保障。

3、甲方在生產經營狀況良好的情況下,為乙方購買的商業_____,在_____期內,甲方有權變更或撤消險種。

4、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需治療的,按照《勞動合同規定》之規定,給予相應的醫療期。乙方在醫療間的工資待遇、醫療費用等按照國家和本地區及甲方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八條?勞動紀律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工作程式、保密規定等制度。

3、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主的規章制度,甲方可按獎懲規定給予批評、教育、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第九條?勞動合同的解除與不得解除的規定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3、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4)乙方因其它情況需要辭職,需在一個月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

(1)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按《勞動合同規定》執行。

6、對於乙方在本合同期內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因個人情況辭職或離職,在培訓期內的按培訓費的100%賠償,並退還任職最後三個月薪金;在培訓結束後的,將酌情減免培訓費的賠償金額。

第十條?雙方需約定的其他事項

1、乙方若因病不能上班時,可憑醫院出具的有關證明,享受甲方規定的一年七個工作日的有薪病假。

2、當有薪病假日累計超過七天後,甲方將按規定從乙方工資中扣除相應金額。

第十一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損失情況和責任大小,依據國定的有關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及雙方約定的事項,承擔一定的經濟補償。

第十二條?勞動爭議

1、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和因辭退、除名、開除乙方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2、若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可由爭議的一方向___________勞動爭議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不服從_____裁決的一方,可在收到_____裁決書即日起十五天內,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三條?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商定。

2、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勞動法》、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甲方(蓋章):

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年___月___日

業主、諮詢工程師標準服務協議書 篇2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司因工作和業務發展需要,經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協商,就甲方聘請乙方擔任甲方公司工程師,達成如下聘用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期限本協議有效期為壹年即20__年11月30日到20__年11月29日

二、甲方責任和義務

1、將相關資料歸還乙方。

2、投標。

3、甲方應妥善保管乙方資料和證書,確保職稱證書完好無損。如

果由於甲方原因發生乙方的證書丟失或吊銷,甲方應賠償損失。

三、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承諾向甲方提供的資料真實合法,若乙方提供的資料是虛

假偽造,乙方自行承擔一切責任並負責賠償甲方相應損失。

2、乙方的職稱證書在協議有效期內交由甲方保管。

四、酬金

1、酬金按年支付,支付標準為年。

2、付款時間:_________________酬金一次性付清。即雙方簽訂協議時,乙方提供

工程師證書(原件)、身份證影印件、畢業證影印件、一寸彩色照片(或電子版)。甲方收到上述資料後一次性將第一年聘用工資_____________元匯到乙方指定賬戶。乙方須保證證書未在其它公司掛靠,如因乙方證書已掛靠而導致甲方不能使用的,乙方須退還甲方支付的聘用工資。

五、違約責任

1、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提出終止協議,則乙方必須雙倍返還酬

金,甲方提出終止協議則已付酬金不予返還。

2、乙方須保證證書真實、有效,如因乙方提供虛假證書,導致

甲方投標或申辦資質失敗,乙方退還甲方已付酬金。

六、其他

1、本協議期滿前一個月,如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可續簽本協議。

若不續簽的,甲方應及時歸還乙方所有證件,甲方不得扣留拖延歸還任何證件。

2、協議終止或協議期滿後,甲乙雙方應彼此友好合作,配合完

成解除協議等相關的後續工作。

3、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業主、諮詢工程師標準服務協議書 篇23

定義及解釋

1.定義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以下各詞和用語,應具有如下的涵義:

(1)“專案”是指第二部分中指定的併為之建造的工程專案。

(2)“服務”是指按照協議書諮詢工程師履行的服務,包括正常的服務、附加的服務和額外的服務。

(3)“工程”是指完成專案而實施的永久工程(包括提供給業主的物品和裝置)。

(4)“業主”是指本協議書中所指的僱用諮詢工程師的一方及業主的合法繼承人和允許的代理人。

(5)“諮詢工程師”是指本協議書中所指的,由業主僱用的作為一個獨立的專業公司去履行服務的一方及諮詢工程師的合法繼承人和允許的代理人。

(6)“一方”和“各方”是指業務和諮詢工程師。“第三方”是指上下文要求的任何其他當事人或實體。

(7)“協議書”是指包括業主--諮詢工程師標準服務協議書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條件以及附件A(服務範圍),附件B(業主提供的職員、裝置、設施和其他人員的服務),附件C(報酬和支付),中標通知書和正式協議書(若已簽訂),或在第二部分中的其他規定。

(8)“日”是指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的時間段。

(9)“月”是指按公曆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的一個月的時間段。

(10)“當地貨幣”(LC)是指專案所在國的貨幣,“外幣”(FC)是指任何其他的貨幣。

(11)“商定的補償”是指根據協議書支付在第二部分中所規定的款項。

2.解釋

(1)本協議書中的標題不應在其解釋中使用。

(2)視上下文需要,本文中詞的單數包含複數的含義,陽性包含陰性的含義,反之亦然。

(3)如果協議書條款中有相互矛盾之處,則按時間順序以最後編寫的為準。

諮詢工程師的義務

3.服務範圍

諮詢工程師應履行與專案有關的服務。在附件A中已規定了服務的範圍。

4.正常的、附加的和額外的服務

(1)在附件A中所述的那類服務稱為正常服務。

(2)在附件A中所述的那類服務或通過雙方的書面協議另外附加於正常服務的那類服務稱為附

加服務。

(3)那些既不是正常的也不是附加的,但按照第28條款諮詢工程師需履行的服務稱之為額外服務。

5.認真地盡職和職權的行使

(1)諮詢工程師應運用合理的技能,認真和勤奮地履行本協議書規定的義務。

(2)當服務包括行使權力或履行授權的或業主和任何第三方簽訂的合同條款要求的職責時,諮詢工程師應:

①根據合同進行工作,如果該權力和職責的詳細規定未在附件A中加以說明,則這些詳細規定應是他可以接受的。

②如果授權的話,應在業主和第三方之間公正地開證明,決定或行使自己的處理權,但不是作為仲裁人而是作為一名獨立的專業人員根據自己的職能和判斷進行工作。

③如果授權後的話,可變更任何第三方的義務。但對費用或質量或時間可能有重大影響的任何變更,則須事先徵得業主的同意(除非發生任何緊急情況,此時諮詢工程師應儘快地通知業主)。

6.業主的財產

由業主提供或支付的供諮詢工程師使用的任何物品均屬於業主的財產,在實際可行時應加以標明。當服務完成或終止時,諮詢工程師應將履行服務中未使用的物品庫存清單提交給業主,並按業主的指示移交此類物品。此類移交應視為附加的服務。

業主的義務

7.資料

業主應在一個合理的時間內免費向諮詢工程師提供他能夠得到的與服務有關的所有資料以不耽誤服務。

8.決定

業主應在一個合理的時間內就諮詢工程師以書面形式提交給他的一切事情作出書面決定便不耽誤服務。

9.協助

在專案所在國,對諮詢工程師和他的職員及下屬,業主應盡一切努力按照具體情況提供以下協助:

(1)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檔案條款;

(2)在服務所需要的任何地方提供暢通無阻的通道;

(3)個人財產和服務所需物品的進口、出口以及海關結關;

(4)發生意外事件時的遣返;

(5)允許諮詢工程師因服務目的和他的職員因個人使用將外幣帶入該國以及允許將履行服務中所賺外幣帶出該國的權力的條款;

(6)為了方便諮詢工程師收集他要獲取的資訊,應提供與其他組織相聯絡的渠道。

10.裝置和設施

為了服務的目的,業主應免費向諮詢工程師提供附件B中所規定的裝置和設施。

11.業主的職員

在與諮詢工程師協商後,業主應根據附件B的規定,自費從其僱員中為諮詢工程師挑選和提供職員。此類職員在涉及到服務時只應從諮詢工程師處接受指示。

12.其他人員的服務

業主應按附件B的說明,自費安排其他人員的服務供給。諮詢工程師應與此類服務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對此類人員或他們的行為負責。

職員

13.職員的提供

由諮詢工程師派往專案所在國工作的職員應接受體格檢查並應能適應他們的工作,同時他們的資格應得到業主的認可。

根據第11條款,由業主提供的職員應得諮詢工程師的認可。

如果業主未能提供他應負責提供的業主的職員或其他人員的服務,而雙方都認為有必要提供此類服務以便於滿意地履行服務時,則諮詢工程師可安排此類服務的提供,並作為附加的服務。

14.代表

每一方應指定一位職員或個人作為其代表以便於本協議書的管理。

如果業主要求的話,諮詢工程師應指定一人與專案所在國的業主代表建立聯絡關係。

15.職員的更換

業主/諮詢工程師標準服務協議書

如果有必要更換任何人員,則負責任命的一方應立即安排一位具有同等能力的人員來替換。

除非此類更換由另一方提出的,否則,這類更換的費用應由負責任命的一方承擔。

(1)這要求應以書面形式提出並申述更換理由,並且

(2)如果不能把瀆職或不能圓滿地執行任務作為理由成立的話,則提出要求的一方應承擔更換費用。

責任和保險

16.雙方之間的責任

(1)諮詢工程師的責任

如果確認諮詢工程師違背了第5條款第(i)子款,則他應僅對由本協議書引起的或與此有關的事情負責向業主賠償。

(2)業主的責任

如果確認業主違反了他對諮詢工程師的責任,則業主應負責向諮詢工程師賠償。

(3)賠償

如果認為任何一方對另一方負有責任時,則僅對下列條件進行支付賠償:

①這類賠償應限於由此違約造成的可合理預見到的損失或遭受的損害的數額,而對其他則不予賠償;

②在任何情況下,這些賠償數額應限於第18.1款規定的數額;

③如果認為任一方與第三方共同對另一方負有責任時,負有責任的任一方所支付的賠償比例應限於由其違約所應負責的那部分比例。

17.責任的期限

無論是業主還是諮詢工程師都不應對由任何事件引起的任何損失或損害負責,除非第二部分規定的相應時段終止之前或法律可能規定的更早日期之前,正式向業主或諮詢工程師提出索賠。

18.賠償的限額和保障

(1)賠償的限額

根據第16條款有關責任方面的款項,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賠償的最大數額應限於第二部分中規定的數額。此限額不影響按第31條款第(ii)子款規定的或本協議書另外規定的任何商定的補償。

在可能另外支付的賠償總計超過應支付的最大數額的情況下,則每一方均應同意放棄對另一方的所有索賠要求。

如果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要求而該要求不能確立的話,則提出索賠者應對由於該索賠所引起對方的各種費用完全補償。

(2)保障

如果適用的法律允許,則業主應保障諮詢工程師免受

由索賠造成的不利影響,包括由本協議書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第三方提出的這類索賠:

①除非這類索賠已包括在按第19條款規定辦理的保險範圍內:

②在第17條款提及的責任期終止後提出的這類索賠。

(3)例外

第(1)和(2)款不適用於由下列情況引起的索賠:

(1)故意違約或粗心引起的瀆職;

(2)與本協議書規定義務的履行無關的情況。

19.責任的保險與保障

業主可以書面的形式要求諮詢工程師:

(1)對第16.1條款規定的諮詢工程師的責任進行保險;

(2)在業主首次邀請諮詢工程師為服務提交建議書之日,對按16.1條款規定的諮詢工程師的責任進行保險的基礎上,對其追加保險額;

(3)對公共的或第三方進行責任保險;

(4)在業主首次邀請諮詢工程師為服務提交建議書之日,對公共的或第三方責任進行保險的基礎上,對其追加保險額;

(5)對其他各項進行保險。

如果這樣要求的話,在業主可接受的條件下,諮詢工程師應做出一切合理努力,讓此類保險或追加保險額由承保人來辦理。

業主應負擔此類保險的費用或追加保險額的費用。

20.業主財產的保險

除非業主有另外的書面要求,諮詢工程師應按業主可接受的條件盡一切合理的努力,進行下列各項保險:

(1)按第6條款提供或支付的業主財產的損失或損害;

(2)因使用該財產而產生的責任。

業主應負擔此類保險的費用。

協議書的開始、完成、變更與終止

21.協議書生效

協議書從諮詢工程師收到業主對其建議發出中標通知書之日或完成正式協議書所需的最後簽字之日(如有時)的較晚的那個日期起生效。

22.開始和完成

除根據協議書可延期外,服務必須在第二部分所規定的時間或期限內開始和完成。

23.更改

當任何一方提出申請並經雙方書面同意後,可對本協議書進行更改。

24.進一步的建議

如果業主以書面的形式提出要求的話,則諮詢工程師應提交變更服務的建議。這類建議的準備和提交應視為附加的服務。

25.延誤

如果業主或其承包商使服務受到阻礙或延誤,導致增加服務工作量或服務時間,則:

(1)諮詢工程師應將此情況及此可能產生的影響通知業主;

(2)此增加部分應作為附加的服務;

(3)服務的完成時間應相應在予以延長。

26.情況的改變

如果出現根據本協議書諮詢工程師不應負責的情況,以及該情況使諮詢工程師不負責或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務時,他應立即通知業主。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某些服務不得不暫停時,則此類服務的完成期限應予以延長,直到這種情況不再持續。為了恢復服務還應加上一個不超過42天的合理期限。

如果某些服務履行的速度不得不減慢,則完成該類服務的期限因此情況而須給予延長。

27.撤銷、暫停或終止

(1)業主的通知

①至少在56天前業主可通知諮詢工程師暫停全部或部分服務或終止本協議書,諮詢工程師應立即對停止服務且將支出減到最小的事宜作出安排。

②如果業主認為諮詢工程師沒有正當理由而未履行其義務時,他可通知諮詢工程師並說明發出該通知的原因。如果有21天內業主未收到滿意的答覆,則他可發出進一步的通知終止本協議書,但該進一步的通知應在業主第一個通知發出後35天內發出。

(2)諮詢工程師的通知

在下列①、②情況下,當諮詢工程師向業主發出通知至少14天后,諮詢工程師可發出進一步的通知,在進一步通知發出至少42天后,他才能終止本協議書,或在不損害其終止權利的情況下,可自行暫停或繼續暫停履行全部或部分的服務。

①當支付單據應予支付的日期後30天,他仍未收到屆時未提出書面異議的那一部分款項時,或

②按第26條或第27.1款當服務已暫停且暫停期限已超過182天時。

28.額外的服務

當發生第26條款所述情況時,或撤銷或暫停或恢復服務時,或並不按第27.1第(ii)子款終止本協議書時,諮詢工程師需做的任何工作或支出的費用除正常的或附加的服務之外應視為額外的服務。

諮詢工程師有權獲得履行額外的服務所需的額外的時間和費用。

29.各方的權利和責任

本協議書的終止不應損害或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或索賠及責任。

支付

30.對諮詢工程師的支付

(1)根據合同條件和附件C中規定的細則業主應向諮詢工程師支付正常的服務報酬,並按附件C的規定費率和價格或基於此費率和價格支付附加的服務報酬,只要此費率和價格適用,否則根據第23條款商定的費率和價格支付。

(2)業主應就有關額外的服務向諮詢工程師支付下列款項,除非另有書面協定。

①在履行服務當中,諮詢工程師的職員所花費額外的時間用於附加服務的報酬;

②由諮詢工程師花費的所有其他額外開支的淨成本。

31.支付的時間

(1)應迅速支付給諮詢工程師的到期款項。

(2)諮詢工程師在第二部分規定的時間內未收到付款時,則應根據第二部分規定的利率向其支付商定的補償,每月將該補償加到過期未支付的金額中,此補償以過期未付金額的貨幣從發票註明的應支付之日起計算。

該商定的補償不應對第27款第(2)點所規定的諮詢工程師的權利產生影響。

32.支付的貨幣

(1)適用於本協議書的貨幣是第二部分中所規定的貨幣。

如果使用其他貨幣支付,則應按第二部分規定的匯率

計算並支付未加扣除的淨額。業主應保證諮詢工程師能將其在業主所在國內收到的與履行服務有關的那部分當地貨幣或外幣迅速匯往國外,除非在附件C中另有規定。

(2)如果在簽訂本協議書之日或服務履行期間,業主所在國內的情況與協議書中規定的情況可能相反時,如:

①阻止或延誤諮詢工程師將業主國內收到的當地貨幣或外幣匯往國外,或

②在業主所在國內限制外幣的有效或使用,或

③當諮詢工程師因用當地貨幣開支而從國外向業主所在國匯入外幣,以及隨後將總額相等的當地貨幣再匯往國外時,對其徵稅或規定不同匯率,從而阻止諮詢工程師的服務的履行或導致他財務上的損失。

這時,若在財務上未作出其他令諮詢工程師滿意的安排,業主應保證此情況是適用於按第26款所規定的情況。

33.有關第三方對諮詢工程師的收費

除在第二部分或附件C中規定以外

(1)對諮詢工程師及其通常不居住在專案所在國內的職員因本協議書引起的,為該國政府或授權的第三方所要求的支付款,業主在任何可能時都應為他們辦理豁免,包括:

①他們的報酬;

②他們進口的物品,除食品和飲料以外;

③用於服務的進口物品;

④檔案。

(2)如果業主未能成功地辦理上述豁免,則他應償付合理支付的此類款項給諮詢工程師。

(3)當不再需要上述物品用於服務且上述物品不是業主的財產時,規定:

①未經業主批准,不得在專案所在國內將上述物品處理掉;

②未向業主支付從政府或授權的第三方處加收並收到的退款或退稅時,不得將上述物品出口。

34.有爭議的發票

業主/諮詢工程師標準服務協議書

如果業主對諮詢工程師提交的發票中的任何專案或某專案的一部分提出異議,則業主應立即發出通知說明理由,但他不得延誤支付發票中的其他專案。第31條款第(2)子款應適用於最終支付給諮詢工程師的一切有關爭議的金額。

35.獨立的審計

諮詢工程師應儲存能清楚證明有關時間和費用的最新的記錄。

除協議書規定固定總價支付外,在完成或終止服務後12個月內,業主可在發出通知不少於7天要求由他指定一家有聲譽的會計事務所對諮詢工程師申報的任何金額進行審計,並應在正常工作時間儲存記錄的辦公室內進行該審計工作。

一般規定

36.語言和法律

協議書的一種或幾種語言、主導語言及協議書所遵循的法律在第二部分中作了規定。

37.立法的變動

除第二部分指明的諮詢工程師的業務總部所在地外,若在訂立本協議書以後,因履行服務所在的任何國家的法規發生變動或增加從而引起服務費用或服務期的改變,則商定的報酬和完成時間應作相應的調整。

38.轉讓和分包合同

(1)未經業主書面同意,除支付款的轉讓外,諮詢工程師不得將本協議書涉及到的利益轉讓出去。

(2)未經對方書面同意,無論業主或諮詢工程師均不得將本協議書規定的義務轉讓出去。

(3)未經業主書面同意,諮詢工程師不得開始實施、更改或終止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務的任何分包合同。

39.版權

諮詢工程師擁有由他編制的所有檔案的版權。業主僅有權為工程和預定的目的使用或複製此類檔案,為此目的使用而複製這類檔案時不需經諮詢工程師的許可。

40.利益的衝突

諮詢工程師及其職員不應有也不應接受協議書規定以外的與專案有關的利益和報酬,除非業主另外書面同意。

諮詢工程師不得參與可能與協議書中規定的業主的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41.通知

本協議書的有關通知應用書面的形式,並從在第二部分寫明的地點收到時生效。通知可由人員遞送,或傳真通訊,但要有書面回執確認;或通過掛號信,或電傳,但隨後要用信函確認。

42.出版

諮詢工程師可單獨或與他人聯合出版與工程和服務有關的材料,除非在第二部分中另有規定。但若在服務完成或終止後兩年內出版有關材料時,則須經業主批准。

爭端的解決

43.對損失或損害的索賠

因違反或終止協議書而引起的對損失或損害的任何賠償,按第17條款的規定,應在業主與諮詢工程師之間達成一致意見。如未達成一致,則應按第44條的規定,提交仲裁。

44.仲裁

由協議書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爭議或索賠,或違約、終止協議書或使之無效,均應按第二部分所訂的,在協議書生效日期的規則,通過仲裁解決。

雙方同意遵守裁決的結果,並放棄他們的任何形式的上訴權,只要這種棄權實際有效。

第二部分 特殊應用條件

A.參閱第一部分條款

1.定義

(1)專案的_________

17.責任的期限___________

計算起自_______________

18.(1)賠償的限額_________

22.開始______________

完成________________

31.(2)支付的時間

當地貨幣__________天

外幣___________天

用於過期應付款項

商定的補償每天________%

32.協議書規定的貨幣

支付的貨幣   協議書中貨幣的匯率

36.協議書的語言

主導語言__________

協議書遵循的法律________

37.業務總部所在地_________

41.通知

業主的地址__________

電傳號碼_____________

傳真電話號碼___________

諮詢工程師的地址______________

電傳號碼______________

傳真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

44.仲裁地及規則_____________

B.附加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