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人:受託人:
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以下專案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專案概況招標範圍:_____服務專案_____地點:__________總投資額:約_____萬元
二、委託人委託受託人為公司的汽車車輛定點保險服務的採購招標代理機構,承擔本公司的汽車車輛定點保險服務的採購招標代理工作。
三、委託人的權利和義務
1.按合同約定,接收招標代理成果,並依法選擇中標人;
2.向受託人詢問本合同招標工作進展情況和相關內容或提出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建議,審查受託人為本合同編制的各種檔案,並提出修正意見;
3.委託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受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受託人的有關損失;
4.本合同履行期間,由於受託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內容,給委託人造成損失或影響招標工作正常進行的,委託人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依法向受託人追索經濟賠償,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5.委託人負有對受託人為本合同提供的技術服務進行智慧財產權保護的責任;
6.委託人在本合同簽訂後的5日內向受託人提供具體招標專案的內容、要求等相關資料,並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7.委託人指定專人與受託人聯絡,姓名:_____職務:_____甲方代表_____電話:_____
8.委託人根據需要,做好與第三方的協調工作;
9.委託人監督中標人按本合同的約定支付代理報酬,中標人不按本合同的約定支付代理報酬,由委託人先行代為支付,再找中標人追償。
10.委託人在開標前,不得自行開標,否則責任自負。
四、受託人的權利和義務
1.受託人按合同約定收取委託代理報酬;
2.對招標過程中應由委託人做出的決定,受託人有權提出建議;
3.當委託人提供的資料不足或不明確時,有權要求委託人補足資料或作出明確的答覆;
4.受託人有權參加委託人組織的涉及招標工作的所有會議和活動,並拒絕委託人提出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但要向委託人作出解釋;
5.受託人應根據本合同約定的委託招標代理業務的工作範圍和內容,選擇有足夠經驗的專職技術經濟人員擔任招標代理專案負責人,姓名:_____職務:_____電話:_____
6.受託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6.1依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組織招標工作,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6.2應用專業技術與技能為委託人提供完成招標工作相關的諮詢服務;
6.3向委託人宣傳有關招標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解釋合理的招標程式,以便得到委託人的支援和配合;
7.受託人應對招標工作中受託人所出具有關資料的計算、技術經濟資料等的科學性和準確性負責;
8.受託人不得接受與本合同專案中委託招標範圍之內的相關的投標諮詢業務;
9.受託人為本合同提供技術服務的智慧財產權應屬受託人專有。
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權指控,受託人須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費用;
10.未經委託人同意,受託人不得分包或轉讓本合同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11.受託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標人的禮品、宴請和任何其它好處,不得洩露招標、評標、定標過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內容。
合同終止後,未經委託人同意,受託人不得洩漏與本合同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12.受託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委託人的有關損失。
五、合同價款及支付經雙方協商,本合同的招標代理諮詢費 ,由中標單位在確定中標後的7日內支付。
六、若發生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以書面文字簽署補充協議解決。
七、雙方約定,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依法向專案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經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委託人二份,受託人一份。
委託人(蓋章):受託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甲乙雙方就裝置保修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保修裝置附表:
程式碼裝置名稱品牌型號機身號碼數量
聯絡人: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裝置使用地址:__________
二、保修範圍及服務方式:
1.免費進行操作指導,技術諮詢;
2.修復其有修復價值的毀損裝置,或排除裝置故障;
3.機器出現故障的應急維修:
4.定期對保修期內的機器進行上門保養,每年不少於X次,保證裝置運作正常。
三、服務期限:從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保修合同期滿甲方需乙方繼續保修時,應提前一個月重新簽訂。
四、質量保證:乙方對所售的配件、耗材保證質量,若出現質量問題,乙方給予免費更換。
五、 以下情況不屬乙方保修範圍:
因電壓不穩而造成的機件損壞:
因不按正常規則使用而造成的機件損壞;
機器的消耗品如墨粉、墨盒、色帶,感光鼓,載體,暗盒等;
甲方擅自改裝保修產品或更換非乙方提供的零件及耗材;
甲方擅自委託非乙方授權人員對機器進行保修。
六、收費標準:
1、甲方在簽訂本協議同時向乙方支付保修費用XX元;
2、甲方需乙方到市區以外地區上門檢修,甲方應支付乙方工時費、旅差費XX元。
七、違約責任:
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耗材配件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逾期未付清乙方款項的,須每日向乙方交納逾期部分2‰的滯納金。
八、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乙雙方同意由廣州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其他事項:
十、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為提高居民的醫療、保健、預防和康復等衛生服務水平,充分發揮社群衛生服務機構及醫務人員的作用,決定設立_________市社群衛生服務家庭醫生。現經丙方推薦,乙方自願請甲方做乙方的家庭醫生。經三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乙方全家共_________人,乙方自願聘請甲方為全家或家庭成員(_________)的家庭醫生,成為甲方的服務物件。
二、甲方職責
甲方須為服務物件提供以下服務:
1.免費物理體檢(每年一次,包括內科、外科、婦科、五官科等的物理檢查及血糖化驗);
2.免費發放健康教育資料;
3.免費建立健康檔案;
4.24小時免費接受電話諮詢,進行健康、營養、保健諮詢和指導;
5.幫助聯絡轉診醫院,電話預約門診,向家庭保健醫生的專家支援系統預約專家會診;
6.上門初步診斷疾病,慢性病、老年病送藥、送化驗單上門;
7.聯絡有關科室和人員為所需區民提供預防、保健、康復、健康教育和計劃生育技術指導服務。
三、甲方在接到乙方的求助電話後,須及時上門服務,緊急情況幫助聯絡急救助。為保證乙方及時得到醫療服務,在甲方有特殊醫療工作難以保證上門服務時,可以請丙方指派其他醫師上門服務。
四、乙方在聘請家庭醫生後,須向丙方繳納家庭保健保償費每人每年_________元,共_________元。
五、其它服務專案費用按有關收費標準執行(收費標準見附件)。
六、丙方須加強對甲方的管理,併為甲方在為乙方服務過程提供其他科室的支援和後勤保障。要求並督促甲方按協議書的要求做好工作。
乙方對甲方不滿意,可請丙方協商解決,也可申請重新選擇家庭醫生。
七、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協議書與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有效期一年。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