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工作範例 辦公範例 個人範例 黨團範例 簡歷範例 學生範例 其他範例 專題範例
當前位置:三優範文網 > 合同 > 服務合同

餐飲顧問服務合同範本

欄目: 服務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59W

顧問服務活動,其目的是提高創新主體的自主創新能力與核心競爭力。那麼餐飲顧問服務合同又是怎麼一回事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餐飲顧問服務合同範文,感謝您的閱讀。

餐飲顧問服務合同範本
餐飲顧問服務合同範文1

甲方(業主方):

乙方(提供諮詢顧問服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乙方為甲方的“東昇餐飲”的籌建提供諮詢顧問服務事宜,依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提供顧問服務的內容

1.1“東昇餐飲”籌備開業前的顧問服務

負責“東昇餐飲”管理系統、服務流程設計;

負責制訂“東昇餐飲”各項規章制度;

負責提供菜牌、菜譜內容的製做方案及設計;

負責員工工裝選樣的建議;

負責提供後廚菜品的設計及製做方法的傳授;

負責為“東昇餐飲”的裝飾裝修提供諮詢意見;

負責為“東昇餐飲”的後廚裝置的採購提供諮詢意見及建議;

負責為“東昇餐飲”各功能區的設定提出設計方案;

協助甲方進行員工招聘工作;

負責確定“東昇餐飲”各崗位的設定及崗位職責的制訂;

負責為甲方制定營業方案及營銷措施;

提供菜品原材料的採購渠道供甲方選擇;

為其他與“東昇餐飲”開業有關的事宜提供諮詢意見。

1.2開業後一年內的顧問服務

1、在“東昇餐飲”開業後一年內,由乙方負責為“東昇餐飲”經營提供經營管理諮詢顧問服務。乙方應不定期到“東昇餐飲”進行巡視,並對“東昇餐飲”經營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建議。對於甲方提出的諮詢要求應立即予以解決。

2、幫助解決經營中的管理問題、技術問題及經營問題,對經營方式提供建議。

第二條 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2.1 雙方約定,正式營業前的管理諮詢顧問服務費用為人民幣六萬元整;本合同生效後三日內,甲方支付乙方管理諮詢顧問服務費用80%,計肆萬八千元整;餘款壹萬兩千元在“東昇餐飲”開業日後三日內支付。

2..2開業後一年內的顧問服務費用的計算方式如下:“東昇餐飲”開業日至次年的該日的淨利潤的10%。該項服務費應在開業日之次日(依據雙方確認可行性財務預算報告淨利潤5%)支付給乙方,餘留淨利潤5%以當年度雙方確認財務報告為依據,報告出臺後三日內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承諾及保證

3.1甲方保證如期支付款項。

3.2乙方保證盡期盡責地為甲方提供高質量的管理諮詢顧問服務工作,並保證在收到甲方的諮詢請求後48小時內,提供解決方案和相應的諮詢意見。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出現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提請法院仲裁解決。

第五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飲顧問服務合同範文2

業 主 方 (以下簡稱“甲方” )

服 務 方 (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

甲方是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獨立法人企業,合法擁有對位於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北大街5號第五廣場員工餐廳的經營管理權並獲准簽署本合同。乙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並在餐飲管理服務方面具有豐富經驗;甲方希望能夠獲得乙方的餐飲服務,乙方願意為甲方提供餐飲服務。

因此,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就乙方為甲方提供餐飲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1.簡述

1.1 甲方提供的餐廳位於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北大街5號,服務場地面積約為 934平方米。

1.2 甲方所提供的服務場地只作為餐廳之用途,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非經乙方書面申請及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改變餐廳用途。

1.3 服務條件:

1.3.1甲方提供的廚房、餐廳應處於正常使用狀態;空調、供暖、照明、水、電、天燃氣等裝置、設施齊全並能夠正常使用。

1.3.2甲方為乙方提供辦公室、電話線、網路等必要的辦公設施。

2.合作模式

2.1經過甲乙雙方確認採用自負盈虧管理模式;

2.2 甲方所有的場地及烹飪加工裝置、餐廳桌椅、電子收銀系統、餐廳餐飲器具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

2.3 乙方負責因提供餐飲服務所發生的水、電、燃氣等能源費用(其中1、不含餐廳區域內的電費;2、水費和廚房用電費用單獨掛錶計量,按國家及北京市政府統一規定繳納,由物業代收並提供發票;3、燃氣費由乙方自行購卡充值使用)。

2.4 甲方負責交接所列餐廚裝置的固定資產折舊費。

3.服務概述

雙方同意,乙方提供之服務的內容、形式、標準,按照投標檔案規定予以確認,乙方應當按照附件一的規定提供餐飲服務。

4.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權利

4.1.1 甲方有權依照國家及北京市有關食品、衛生防疫、消防、安全生產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乙方進行監督檢查,同時要求乙方對違規行為進行整改。

4.1.2 甲方有權監督、檢查乙方執行大廈各項規章制度及服務規範情況。

4.1.3 甲方有權監督、檢查乙方的經營服務標準和質量標準。

4.1.4 甲方有權對乙方以下各項工作進行監督和檢查:

餐廳、廚房、冷庫、灶具、廚具、餐具、食品和乙方人員的衛生情況;

各崗位人員有與之相符的上崗證;

甲方提供的設施、裝置的使用、保養、維修情況;

水、電、氣、低耗品的使用情況;

餐廳、廚房安全消防及安全生產執行情況。

4.1.5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發現的問題。

4.2 甲方義務

4.2.1 甲方應當及時向乙方支付本協議規定之應當由甲方支付的各項費用。

4.2.2為使乙方在甲方所提供的餐飲服務合法,甲方需確保餐廳通過消防合格驗收,並獲得所在地區環境影響評介報告批覆檔案,從而獲得餐飲服務許可證(主體為甲方)。

4.2.3甲方為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需進行的準備或其它工作,提供合理的進出服務場地的方便。

4.2.4由於甲方施工、裝修、停電、停水等原因將造成餐飲服務不能按平日正常狀態進行時,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因甲方上述行為雖經乙方努力仍不能供餐或按時供餐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4.2.5甲方應協助乙方共同做好避免員工就餐食品浪費的工作。

4.2.6甲方應教育自己的員工文明就餐、節約用餐,愛護甲、乙雙方財產,尊重乙方工作人員的勞動。

5.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的權利

5.1.1 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作為甲方僱員餐廳的唯一服務供應商,有權根據本合同及相關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5.1.2 乙方有權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獨立經營、自主管理本合同所涉及的餐飲服務。

5.1.3 乙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第9條財務條款的規定,按時收取相關費用。

5.1.4甲方需要乙方增加本合同規定的服務範圍之外的額外服務時,應當提前通知乙方並另行支付相關費用。

5.2 乙方的義務

5.2.1乙方保證本合同涉及範圍的食品安全、環境衛生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及標準,並承擔因乙方過錯引起的事故責任。

5.2.2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管理規定及各項規章制度,對於甲方的合理化建議,乙方應當做出響應,積極配合甲方監管人員的工作。

5.2.3乙方保證按質、按量、按時向甲方提供供餐服務。保證所有與供餐相關的物品採購的正規進貨渠道,杜絕假、冒、偽、劣商品。

5.2.4乙方負責用餐所需餐具、用具的洗滌、消毒,保證所有餐具、用具符合相關的衛生標準。

5.2.5 在遇到疫情、火災、停電、停水等影響乙方不能正常生產的情況時,雙方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充分合作,及時採取補救措施,以保證乙方能正常供餐。

5.2.6乙方負責餐廳區域內的煙道清洗、垃圾清運、三滅一殺(滅蟑、滅蠅、滅鼠、殺蟲)工作。

5.2.8 乙方協助提供辦理餐飲服務許可證所需的餐飲衛生管理制度,專案人員健康證等資料,並安排專人協助甲方辦理餐飲服務許可證。

6.人員

6.1 廚師及餐廳服務人員要求:

6.1.1乙方所有服務人員應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良好的法制觀念,遵紀守法。

6.1.2乙方所有服務人員應當身體健康,符合衛生防疫部門要求,上崗必須持有健康證。

6.1.3乙方廚師具有熟練掌握主要菜系製作、主要麵點、食品、冷葷製作、主要配製方法的能力。

6.1.4乙方餐廳服務人員應當體貌端正、口齒清楚,懂得禮儀的基本要求,男女不限。

6.2乙方應按規定向甲方提供委派到甲方從事餐飲服務人員的健康合格證,甲方可儲存其影印件。

6.3 乙方員工始終為乙方僱員,乙方為其承擔一切僱主責任。

6.4 不得聘用對方員工

7.裝置和設施

7.1 甲方無償提供廚房、餐廳專用裝置、設施及相關物品供乙方使用。乙方進駐時經清點後在甲方所列清單上簽字驗收。簽收後廚房裝置及設施的維修由甲方負責,日常管理和保養由乙方負責。

7.2 乙方對於歸甲方所有的裝置等物品應愛護使用。除正常損耗外,在乙方合同執行完畢或撤出時,應按雙方交接單中所盤點的數量歸還甲方。

7.4 乙方負責對所轄區域內的裝置、設施的安全使用負責,發現問題及時報與甲方解決。

7.5 如乙方依據7.1條的約定,承擔裝置設施的保養責任,則乙方應制定並執行裝置設施保養制度,並付諸實施。對由於因乙方管理責任造成的固定資產的損失乙方應照價賠償。

8.食品衛生

8.1 乙方每餐應執行食品留樣制度(儲存48小時),當甲方接到有人員用餐後出現腹瀉、嘔吐、頭暈等資訊時,應迅速通知乙方負責人,乙方應在第一時間將患者送往醫院,做嘔吐物、糞便留樣化驗,以確診病情和病因。同時,對餐廳的留樣食品送衛生部門檢驗,確實屬於乙方責任的,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責任。

8.2 當甲方就餐人員用餐吃出異物時,乙方負責賠償相同價值免費餐一份,並對上述問題及時採取糾正措施解決。因此給就餐人員造成身體損害的,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9.財務條款

9.1甲方提供電子收銀系統及就餐餐卡。

9.2 開業後六個月,乙方自負盈虧,六個月至12個月,乙方向甲方每月繳納營業收入的2%,12個月後乙方向甲方每月繳納營業收入的3%做為甲方的管理費用。

9.3。本合同內任何服務專案費用有變化時,應當由甲、乙雙方協商並簽署書面補充協議方可生效。

9.4。其它方式的財務結算雙方另行協商。

10.合同期限

10.1 本合同期限為 三年 年,自20xx 年_06月_18_日至20xx 年_06_月_17 日。合同期限屆滿前30天,若任何一方未以書面形式提出異議,本合同期限屆滿後將自動延續下一個與本條年限相同的合同週期。

10.2 合同終止時的處理:

10.2.1本合同屆滿前一個月,雙方應就續簽合同事宜進行協商;甲、乙雙方如有一方不同意合同續簽時,乙方必須保持正常的供餐服務,直至新的服務方進入接收完畢為止。

10.2.2 本合同期限屆滿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約權。

11.合同的變更、終止與解除

11.1本合同任何內容的變更需要雙方協商一致並簽訂補充協議方為有效。 11.2 如果甲方對乙方的服務提出新的要求或變更,並由於該要求或變更而導致乙方不得不與其僱員解除勞動關係,並不得不向其僱員支付解除勞動關係的經濟補償費時,甲方應對乙方予以補償,以使乙方免受該經濟損失。

11.3 本合同出現下列情況時終止:

11.3.1出現合同中所列的終止事由。

11.3.2法律規定的終止事由。

11.4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須按照本協議第7條的規定與甲方進行餐廳場地及設施、裝置的交接工作。

11.5 乙方出現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時,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或解除本合同。甲方終止或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做出:

11.5.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包、轉租或採取與第三人合作方式變相轉包轉租餐廳或承租場地的;

11.5.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變本合同經營場地的用途的;

11.5.3乙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進行不法經營活動的。

11.6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或者是甲、乙一方因經營問題確實不能繼續履行本合同,經過提前一個月向對方正式書面致函且經雙方確認的,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2.違約責任

12.1 甲、乙雙方應謹慎行使和履行在本合同中約定的權利、義務,任何一方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其本合同中的權利、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

12.2 如果本協議因甲方原因在合同期滿前單方面終止,甲方應就乙方由於本協議的提前終止所產生的一切直接損失,給予乙方補償並使其免受損失。

12.3 如果本協議因乙方原因在合同期滿前單方面終止,乙方應就甲方由於本協議的提前終止所產生一切損失給予甲方補償並使其免受損失。

12.4 甲、乙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約定按期向對方支付相關費用,並經對方兩次催討仍未支付的,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違約方應在本合同解除後的一個月內一次性支付所欠費用,並因按照所欠費用的5%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當向守約方補足該部分損失的賠償。

12.5 在任何一方終止或解除本合同的情況下,乙方必須保持正常的服務,直到新的承包方進場交接完畢為止。

12.6 如因甲方服務場地之基礎設施(如照明、水電、供暖等)出現(非乙方人為原因)故障而影響到甲方員工就餐時,乙方不承擔責任。同時甲、乙雙方應就出現的緊急情況積極協商解決。

12.7 對於甲、乙雙方均沒有故意或過失的意外事故,如果甲、乙雙方或第三方因該事故受到了損失的,雙方各自承擔法律規定的雙方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 12.8 雙方同意,在任何情況下,甲、乙雙方都不應負擔對方間接的商業損失、附帶的利潤或收入的損失、以及其它附帶的或間接的損失;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13.不可抗力

13.1 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可抗力的範圍是: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雷擊、瘟疫、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和克服的人力不可抗拒事件。

13.2 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1個月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按該不可抗力事件對履行本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本合同,或者部分履行或對本合同進行修改。

13.3 由於不可抗力造成任何一方的損失,另外一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由各自的保險公司負責。

14.法律適用及爭議解決

14.1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14.2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選擇向甲、乙一方住所地或本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5.附 則

15.1 本合同附件包括:附件餐廳裝置設施及廚雜低值易耗品清單。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 若本合同的部分條款根據法律規定成為無效或不能執行的,則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執行性不受影響,在不影響整體合同繼續履行的前提下,任何一方不得以此為理由拒絕履行該合同其他條款。

15.3 凡是有關本合同的通知、請求或其他業務往來,需以書面形式(包括但不限於傳真、郵寄、電子郵件)傳送到下列雙方地址、傳真號碼方為有效。一方地址、傳真號碼發生變更,應在變更之日起5日內通知對方,否則一方以原址、傳真號碼傳送的檔案視為有效送達。

15.4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並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5 本合同中所有涉及到財務往來的幣種為人民幣,單位為元。

15.6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7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飲顧問服務合同範文3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甲方餐廳為甲方員工提供餐飲服務達成以下協議。

一、 服務的形式、期限和主要事項

1、服務形式:乙方負責組織、管理本公司員工在乙方餐廳內,為甲方提供餐飲服務,自負盈虧。

2、服務期限: 壹年,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

3、服務物件:甲方全體員工。

4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擔。

5、供餐服務時間、消費結算方式:

(1)甲方員工自行到餐廳用餐,供餐實行明碼標價,甲方員工持餐卡購買。

供餐時間:

早餐:7:00至8:00;午餐:12:00至 13:30 ;晚餐:17:30至 19:30

(2)乙方為甲方所有員工統一辦理餐卡和充值。

(3)餐卡內金額只限於在乙方餐廳內就餐、小賣部消費。

(4)乙方餐卡初次辦理不收取工本費和任何押金。甲方員工應妥善保管卡片,如有丟失或損壞責任由使用人自行承擔。如需要補辦應交納卡片工本費人民幣貳拾元整。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乙方有權自主管理、經營餐廳,包括但不限於組織、管理本公司派駐的員工、原輔料的採購、餐廳管理制度的制定等。

(2)乙方有權要求用餐人員遵守餐廳用餐秩序,維護餐廳衛生。

(3)乙方有權拒絕為在規定的用餐時間外用餐的人員提供服務。

2、乙方的義務

(1)乙方在餐飲服務中,應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龍巖市飲食食品衛生管理辦法>>以及甲方有關安全、環保、衛生的規定,建立食品衛生管理制度,杜絕食品衛生事件的發生。

(2)乙方派駐的員工應體檢合格,持有健康證方能上崗。

(3)乙方應在餐廳中配備餐廳主管,負責餐廳的現場管理,及時瞭解乙方員工的需求,及時處理乙方員工的投訴,組織員工改善服務,提高用餐人員滿意度。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權檢查乙方是否執行甲方有關安全、環保、衛生的規定,有權隨時檢查乙方餐廳的衛生、食品的質量、進貨發票。對不符合規定的可以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見限期整改。

(2)甲方有權將就餐人員的正當意見和投訴向乙方反映,要求乙方協調處理。

(3)甲方有權就在用餐時間外需臨時加餐事宜同乙方協商處理。

2、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為乙方派駐的員工進行上崗前關於甲方的安全、環保、衛生規定的培訓。

(2)甲方用餐人數在增減在十人以上時應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出調整。

四、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1、本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需變更或解除時,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並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2款第(1)項約定,造成重大食品安全、衛生事件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不承擔違約責任。

五、違約責任

1、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2款第(1)項約定,造成食品安全、衛生事件的,經衛生部門認定屬乙方責任的,應按<<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相應責任。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2款第(1)項約定,在提供的食品中發現頭髮、線、菜蟲等一般異物,乙方應重新免費提供一份等值食品或退還餐費。如在同餐次同一菜品中多次發生類似異物,甲方應立即停止該食品的售賣,並向甲方做出書面整改意見。

(3)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2款第(1)項約定,在提供的食品中發現蒼蠅、蟑螂、蚊子、玻璃、金屬等嚴重異物,甲方應立即停止該食品的售賣,並向甲方做出書面整改意見。

(4)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1項約定,無故終止本合同應賠償甲方損失人民幣10000元。

2、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1項約定,無故終止本合同應賠償乙方損失人民幣10000元。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2款第(2)項約定未提前通知乙方,使得乙方不能及時調整供餐造成甲方員工無法用餐的,乙方不承擔責任,如造成乙方收入減少的還應予以補償。

六、附則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時生效。

2、本合同期滿後,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續簽的優先權。

2、如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可訴至有管轄權的法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