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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潔的物業服務合同(精選18篇)

欄目: 服務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5.52K

簡潔的物業服務合同 篇1

甲方:

簡潔的物業服務合同(精選18篇)

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委託乙方對所租用的浩海、城市春天3號樓地下一層、2號樓地上第一層部分面積提供物業管理服務,雙方就相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新百連超浩海 城市春天超市

物業型別:商業物業

物業位置:寧夏銀川市金鳳區福州南街浩海城市春天2#、3#商網地下負一層及3#商網地上一層。

物業面積:4704平方米(實際面積以甲方與出租方最終確定的面積為準)

第二章 服務內容及質量

第二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內容

1、物業建築本體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對建築本體共用裝置設施(包括給排水系統、落水管、高壓系統、安全監控裝置、避雷裝置、共用照明、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系統、給排水管道、變電房、地下排汙泵加壓供暖裝置、配電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執行服務。

3 、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室外泵房、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環境垃圾的收集、清運;為甲方協調安排日常垃圾放置點。

5、公共秩序維護,機動車輛、非機動車輛、自行車輛等的交通及停放管理;負責物業範圍內的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

6、制訂物業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相關的工程圖紙、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根據法律、法規制訂物業服務的有關制度。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7、乙方管理範圍內需要與政府部門直接協調的工作及日常管理(包括:公安、消防、環衛、交通、城管、市政、園林綠化及自來水、電力、熱力等部門)。

8、公共綠化、花木及設施、裝置的養護和管理。

9、乙方的物業服務應當達到以下標準

(1)公共環境每天清掃一次,零星保潔兩次,環境垃圾每天清運一次。遇雨雪天氣及時清掃路面積水、積雪。

(2)疏導各類車輛有序停放,確保物業範圍內交通暢通。

(3)發生突發事件及時報告甲方,並協助採取應急措施。

(4)對物業共用部位及共用設施裝置定期檢查,發現損壞及時維修,確保物業共用部位及共用設施裝置正常執行。

(5)對物業範圍內的公共下水管道、汙水井、化糞池每半年檢查一次,並根據檢查情況適時清掏,確保正常使用。

(6)隨時開展物業範圍內的安全巡視。

第三章 費用及收取

第三條 物業服務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約定的物業服務按物業面積收取物業服務費,收費標準為4.65元/平方米/月,乙方物業建築面積為4074平方米,如物業面積有調整,則雙方根據調整後的面積核算物業費。

2、本合同約定的物業服務費按季度支付,每年1月,4月,7月,10月中每月15日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的物業服務費發票,甲方收到發票後10日內向乙方支付當季度物業費,如遇節假日,付款時間順延。

3、冬季供暖方式為:出租方接西夏熱電廠集中供熱。供暖費用標準以政府規定的供熱費標準計收。

4、夏季製冷方式為:中央空調集中製冷,由出租方安裝獨立式中央空調且由乙方負責管理執行和費用。甲方每年向乙方繳納 3 個月的空調費,即6月1日-8月30日。

5、空調製冷繳費標準為 10.5元/月/平方米

6、製冷時間為:9:00-21:00

7、製冷期室內溫度:26℃+2℃

8、製冷費繳納時間:每月15日前,乙方給甲方提供相應金額的物業發票,甲方收到發票後的1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製冷費,如因乙方製冷溫度達不到規定溫度,根據賣場記錄按天扣除製冷費。如遇節假日,付款時間順延。

9、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後,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服務標準提供服務。除本合同明確約定甲方應支付的物業費之外,甲方無責任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費用。

第四章 權利及義務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享受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

2、自覺遵守乙方關於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辦法和規定,按時足額向乙方繳納物業費、空調費。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活動;

3、甲方產生的垃圾應在乙方指定的區域記憶體放,自行清運,保持環境衛生。

4、甲方可免費使用物業範圍內的廣場開展促銷、展賣等活動,乙方不向甲方收取任何費用,但甲方每次活動需提前向乙方申請,活動結束後負責清掃場地。

5、自甲方在物業範圍內開設的門店開業之日起一年內,甲方顧客可憑當日購物小票在物業範圍內的停車場免費停車兩小時;第二年顧客憑當日購物小票在停車場泊車時費用按指導價一半支付(即正常2元,按1元收取);6、自行負責經營或使用區域內公共秩序、消防安全管理及關聯責任。

7、公共部位立面、外立面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安裝、張貼廣告等宣傳品。

8、甲方自行購置的設施裝置的維護、保養、維修所產生的相關費用由甲方負責。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定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活動;

2、對本物業的共用設施乙方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專案,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3、物業範圍內的指定由甲方使用的停車位,乙方不得佔用,乙方不得向甲方所有配貨車輛收取通行費、泊位費等任何費用。乙方應在正常物業服務活動開展中維護甲方商場門前公共秩序,做到及時巡檢、及時發現、及時整改。對商場進出口暢通做好服務工作;

4、乙方應確保甲方商場門口範圍不被佔用,以確保甲方商場的進出口暢通。5、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收取物業服務費、空調費,對本物業實施物業管理與服務。

6、尊重甲方正常經營的權利,乙方不得干涉甲方正當的經營活動。

7、依法行使政府職能部門賦予的權利,接受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制度,接受物業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行政部門的監督、指導,聽取合理化建議和意見,不斷改進工作。

8、乙方承擔物業服務區域中物業設施裝置在保修期內的維保工作責任;接受物業使用人的委託對包括但不限於空調系統、高低壓配電系統、消防系統、給排水系統等設施、裝置的大修、更新、改造。

9、因甲方不配合乙方的管理導致被相關部門(包括公安、消防、城管)處以罰款、警告或其他處罰的,甲方負責解決並承擔全部責任;因乙方未能履行職責導致被相關部門(包括公安、消防、城管)處以罰款、警告或其他處罰的,或導致甲方停業的,乙方負責解決並承擔由此給甲方帶來的全部經濟損失。

第五章 裝修管理

第六條 裝修水電費

裝修期間所產生的水電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七條 裝修管理規定

商網裝修,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裝修開始前,甲方需到乙方處辦理相關裝修手續,並提交裝修方案及設計圖紙,配合乙方做好對裝修方的管理及監督工作;

2、甲方應在施工前,將涉及消防、空調、給排水及電氣線路改動的相關圖紙說明,提交乙方備案申請,由乙方依據相關規定、規範,並會同開發單位討論、許可的條件下方可施工,否則,造成的相關損失及連帶責任全部由甲方自行承擔;

3、所有電器的安裝都應遵照供電的有關規定,所有線路必須套管入盒;

4、除出租方所提供指定的門頭牌匾位置、安放空調壓縮機、空調機的位置以外,其他位置一律不得裝設店徽或標牌、廣告牌(超市內除外);

5 、出入通道不得佔用公共區域,不能阻擋消防通道、防火門、緊急出口、指示燈、消防栓等;

6 、甲方裝修對所有設施要採取有效的保護,保障公共設施不受損壞;

7、甲方應確保在裝修過程中對商場的公共裝置、設施及裝修不造成任何損壞,若有損壞,將由甲方承擔修復費用;

8、施工過程中,所有材料、工具及廢物等在任何時候都必須限制在商場內,不得佔用任何公共地方。所有商場內的裝修垃圾必須袋裝由甲方自行清運;

9、裝修完成後,甲方以書面形式通知出租方和乙方,以便安排做最後消防安全檢查。

第八條 裝修違章處理

1、 如需改動公共設施裝置,須以書面形式提前向乙方進行申請,由乙方會同相關部門予以明確;如甲方在未批准的前提下自行改造,造成公共設施裝置損壞、毀壞的,則須承擔相關維修責任及連帶責任;情節嚴重且造成損失的,需接受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並承擔違約責任。並向乙方支付x 元違約金;

2、 裝修垃圾未及時清運的,限期清運或堆放於指定位置,違者造成城管行政部門處罰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3、裝修期間影響到其他商戶的,必須及時整改,否則造成的相關損失及連帶責任全部由甲方承擔。

第六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九條 消防安全管理

1、乙方應按國家法律法規要求管理、維護物業範圍內應由乙方負責的各項設施裝置,物業範圍內的消防控制室應派人24小時值守;如遇有關部門對甲方商場內的消防設施裝置等進行檢查時,乙方應提供無條件的配合。

2、除物業出租方按設計要求按照配備的消防設施裝置外,甲方按所需配備必要的消防裝置器材,定期檢查維修,並在有效期結束前使用,及時更換需要的材料。

3、甲方裝修期間需指定一名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人,必須配合乙方執行和完成各項消防工作。4、甲方應當經常對超市內的工作人員進行消防知識以及火警發生後逃生、自救技能的培訓,使其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備的消防設施和器材。

5、乙方負責定期對本物業內部消防設施進行檢查,主動配合有關消防監督機關和甲方對超市內消防工作的檢查、監督。

6、甲方有義務參加消防主管部門和甲方組織的消防演習及宣傳活動。

7、按照國家規定的有關防火安全責任人所應有的權力、義務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七條 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為甲方提供維修、保養等物業服務,如乙方不能及時提供物業服務,則每拖延一日按應付物業費的3‰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則乙方還應賠償甲方的相應損失。

簡潔的物業服務合同 篇2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業主大會(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有關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本著平等自願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結構類別:

預算造價: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決算造價: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物業管理企業:

3、施工單位:

4、監理單位:

5、其他:

第二條 合同內容(取消的條款,在其編號前括號內標“×”)

( )1、甲方委託乙方編制該工程預算(或概算);

( )2、甲方委託乙方稽核該工程預算(或概算);

( )3、甲方委託乙方承辦工程造價技術經濟鑑定;

( )4、其他。

第三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可向乙方索取與委託內容有關的技術經濟報告;

2、甲方可向局方詢問委託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內容(政府有規定者例外);

3、甲方可向乙方書面闡述對工程及具體問題的意見;

4、甲方應向乙方及時提供工作所需的修繕方案和必要的施工圖紙及其他有關的書面資料;

5、甲方為乙方的工作開展提供必要的配合;

6、甲方須按約及時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

7、其他。

第四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可向甲方索取與委託內容有關的各類技術經濟資料;

2、乙方可要求甲方對有關問題做出解釋和補充有關資料;

3、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工作進展中提供必要的配合;

4、乙方接受本合同第二條第三項委託內容的,應當加強維修工程事前、事中、事後的跟蹤檢查;

5、乙方應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及合法的原則,認真、細緻、周到地進行服務工作;

6、其他。

第五條 合同費用

1、甲乙雙方按照市房地資源局和市物價局制定的收費標準執行。

2、基本費:

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取費基礎,計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差額費:

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取費基礎,計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乙雙方商定:

按______________元,一次確定,不另調整。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

5、上列三款費用不得同時計取,如發生差異,應按其中金額一類收費。

6、付款方法:

第一次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次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如有餘款,待合同履行完畢時,一次結清。

第六條 合同時效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雙方確定,本合同所含工作內容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結束。

3、雙方完成工作,付清費用後,本合同自行失效。

第七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如發生違約,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原因造成違約,按合同費用總額_________支付給乙方______%違約金;

2、乙方原因造成違約,按合同費用總額_________支付給甲方______%違約金;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法

甲方或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如協商不成,按下列途徑處理(取消的條款在其編號前括號內標示“×”)

1、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或簽訂補充協議,所達成的一致意見或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正本_____份,副本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_____份,副本_____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地址:   地址:

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   (簽字)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及賬號:   開戶銀行及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合同訂立日期:年 月 日

簡潔的物業服務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聯絡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就瀋陽市豐豐源商貿中心(大西農貿市場)物業管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瀋陽市豐豐源商貿中心(天壇市場) 區 號的攤床出租給乙方經營,攤床面積為 平方米。經營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以每平方米每月0.8元的標準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每年物業費收取為上打租一次性交齊,具體收費時間另行通知。如不按期繳納超出一天,甲方向乙方收取10%的滯納金,超出兩個月後,甲方有權收回床位,另行招商。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非經營性(公共部位)照明、衛生等設施,並負責對市場衛生、安全和經營秩序的管理,並按有關規定收取適當的費用,為乙方創造良好的經營環境,保證乙方的正常經營。

四、甲方必須實行嚴格管理,樹立為業戶服務的思想、盡職盡責、辦事公正、廉潔自律、嚴禁向業戶吃、拿、卡、要,乙方有權對甲方工作人員的工作進行監督。

五、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認真遵守《消防法》、《稅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國家有關政策、法律、法規、守法經營。

2、乙方須按照農貿大廳的管理規定辦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及經營必須的相關證件,如乙方有違規、違法行為,責任自負。

3、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按月繳納自用水、電費,按行業標準收費,按表計算。

4、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服從市場物業管理,嚴格按市場區域劃分經營商品。遵守甲方為確保市場安全和創造良好的經營環境所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否則,甲方有權對乙方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6、乙方必須按照規定經營,不準攤點越外、攤外設攤,否則甲方將按規定進行處罰。

7、乙方不能隨意改動或破壞檔口及市場內的公共設施,如有改動應徵得甲方同意,否則,將視情節輕重予以經濟處罰,嚴重者清除市場。在承租期內,除承租的檔口外,其它檔口未經甲方允許不準擅自佔用、出租、轉讓。

8、乙方不準經營易燃易爆及市場內禁止經營的商品,不得在場內進行娛樂活動(如打撲克、麻將、下棋、玩球等)及打架、鬥毆、妨礙市場經營行為。

9、乙方要加強消防意識,經營期間乙方不慎失火或經營管理不當,造成人身財產及其它損失的乙方負全部責任。乙方在大廳內經營期間,甲方要求乙方自行辦理人身財產保險,否則後果自負。

10、為了保持市場的整體形象協調一致,乙方不許私自在市場內掛彩燈、彩旗、條幅、宣傳畫、張貼不乾膠各種字型。按時繳納工商、地稅等部門的相關費用,公平交易、貨真價實、童叟無欺。

11、乙方在經營中必須搞好攤位衛生,必須將所經營的食品,按衛生防疫部門的要求,墊高距離地面20釐米以上。乙方每天應把攤位經營中存放的垃圾放在自己的攤床內,中午或晚上倒入公共垃圾桶內,嚴禁攤外隨手丟棄或將菜葉、肉渣、貝殼、汙水等廢棄物品倒入水池和廁所內。食品加工的業主需在甲方同意後,自行安裝排煙設施,對未達到排煙標準的業戶,甲方有權對其進行停業整改,直至達到排放標準為止。

12、嚴禁大廳內使用明火或電爐子取暖,嚴禁使用電飯鍋、電磁爐、煤氣罐等。

13、禁止一切車輛(自行車、電動車、倒騎驢等)進入大廳。嚴禁在大廳內給電瓶充電。

14、大廳內嚴禁私拉亂扯各種電線,超負荷用電。嚴禁使用可燃材料燈罩、燈具,保險絲必須與額定標準匹配。每日下班前熄燈,切掉各種電源。

15、消防通道嚴禁堆放任何物品。

16、乙方在經營中如遇特殊情況無法正常經營的,必須事先與甲方溝通,協商處理辦法。如乙方私自不經營滿一個月以上,甲方有權在公安部門監督下將貨物移送它處,視為乙方廢棄物品處理並收回攤位使用權,不退還乙方任何費用。根據市

場的經營情況,甲方有權對市場內的空床位更換經營品種,乙方無權干涉。

17、乙方在經營期間第一次違反本合同條款時,甲方對乙方進行批評,並以書面形式將此事在大廳公示欄中公式一個月。乙方在經營期間第二次違反本合同條款時,甲方責成乙方寫書面檢查,乙方向甲方交納適當的保證金,一年內不在違反,保證金退還。乙方在一年內三次違反本合同條款時,甲方不退還乙方保證金並取消乙方在大廳內的經營資格,清除大廳,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當市場遇到不可抗力因素而中斷合同,雙方互不承擔任何責任和損失,如遇國家政策需要,甲、乙雙方均應無條件服從政府安排。如遇政府拆遷,按拆遷相關政策辦理。如甲方人為原因或乙方人為原因造成的損失,誰造成的,誰承擔全部責任。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潔的物業服務合同 篇4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為加強_________(物業名稱)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等國家、地方有關的物業的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的、自願的、兩方都贊同的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_________(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的、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管理內容

1.物業基本情況

(1)物業型別: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3)四至:東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4)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5)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2.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裝置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裝置(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裝置、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執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內附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內的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群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及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二條 委託物業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和住宅公共維修基金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使用者)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2)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使用者)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3)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2)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調;

(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調;

(4)按每年當地政府公佈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5)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_________。

3.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維修基金

(1)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維修基金的歸集、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關檔案執行。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維修基金不敷使用時,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物業管理委員會研究決定,按建築面積比例向產權人續籌或由產權人按實分攤。

(3)產權人在出售、轉讓或饋贈其單元或因其他原因房屋產權轉移時,所繳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維修基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4.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擔;

(3)在_________費用中支付。

5.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每月_________元;

(2)由甲方承擔上述管理成本費用的_________%。

第四條 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1.車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務費用:

(1)機動車:_________;

(2)非機動車:_________;

2.有線電視: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五條 代收代繳收費服務

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託,乙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燃(煤)氣費、熱費、房租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代收代繳費用不屬於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

第六條 物業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七條 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並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乙方提出意見和建議。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條規定的目標和指標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停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業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業主間的關係;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2.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後,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區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收支帳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專案,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著高效、精幹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定管理機構和人員;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

(9)有權依照甲方委託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物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群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八條 物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1.各項管理指標執行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後_________年內達到_________標準。

2.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_______元,合理支出_________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_____%作為經營收入。

第九條 風險抵押

1.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後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於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4.如由於乙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並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第十條 獎罰措施

1.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如有節餘,甲方按節餘額_________%獎勵乙方。

2.如該住宅區被評為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_________元(全國)、_________元(省)、_________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得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4.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戶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 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期滿前的_________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

第十二條 宣告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三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條 通知

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八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簡潔的物業服務合同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說明

1.本合同文字為示範文字,由北京市建設委員會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供業主委員會或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簽約時使用。

2.本合同文字中所稱物業服務,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裝置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並由業主支付費用的活動。

3.本合同文字[ ]中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新增的內容,雙方當事人應當協商確定。[ ]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於實際情況未發生或雙方當事人不做約定的,應當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4.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數,並在簽訂時認真核對合同內容。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業主委員會][業主]

委託方登記號(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物業服務企業(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程式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物業服務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物業專案基本情況

第一條本物業專案(以下簡稱“本物業”)基本情況如下

名稱:[地名核准名稱][暫定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型別:[普通住宅][經濟適用住房][公寓][別墅][辦公][商業] 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___。

建築面積:[預測面積][實測面積][房屋所有權證記載面積] ________平方米。

區域四至

東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簡潔的物業服務合同 篇6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聯絡電話: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聯絡電話:

物業管理合同範本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物業名稱)委託乙方進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甲方,甲乙雙方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此物業位於___市____街__號__層,建築面積__平方米(實際面積高於或者低於合同規定面積,均以此標註面積為準,不作調整)。 該房屋的土地證證書編號:______,房產證證書編號:______房屋主體建築結構為____結構;經甲方及乙方共同簽章確認的房屋所有權證及房屋土地使用證影印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條 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庭院等。

2,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執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汙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調,供暖鍋爐房,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等。

3,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泵房,自持車棚,停車場等。

4,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等。 5,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6,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等。

7,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使用者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四條 物業費用及繳納方式 :

1,甲方按年於每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向乙方繳納物業管理費用___元人民幣(___元)此費用包含第三條所列各項委託管理事宜及下列費用:採暖費,電梯費,停車場的使用費,其他未列入的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甲方房屋的自用部位,自用裝置及設施的維修養護,由甲方自行負責,在甲方提出委託時,乙方可以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2,甲方應嚴格按照以上條款要求的繳納方式向乙方交納物業管理費用,否則視為甲方單方違約,乙方有權單方取消合同,有權強行將甲方商品清除,因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 委託管理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__年_月_日止。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 隨時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執行情況;

2,及時繳納物業管理費用,如拖欠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3,甲方及時向乙方提供使用物業內的各類圖紙,含裝修改造圖,電路圖,上下水改造圖,廣告審批圖,消防改造審批手續等,以上各類圖紙以甲方使用此物業7日內交給乙方。 4,及時與乙方溝通本合同執行期間所發生的其他問題。

5,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生活;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方案;

2,選聘專業人員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3,乙方有權對物主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書面告知物業的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書面告知有關限制條件,並負責監督;

5,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專案,須與甲方協商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同意在合同執行期內,因不可抗力導致房屋毀損,滅失的,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但乙方應退還甲方已經提前支付的相關費用。

2,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終止,但乙方需退還甲方已經提前支付的相關費用。①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非因甲方過錯原因而依法被政府提前收回的;②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或拆遷的;

3,甲,乙任何一方如有違反合同上述各條款規定,除了按合同有關條款履行以外,守約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給守約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九條 附則

1,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及規定嚴格執行。

2 ,甲乙雙方就履行合同及本協議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3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補充。在此之前簽訂的一切協議如與本協議有矛盾之處,均以本協議為準。之後所簽訂的補充協議及相關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連同附件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代表:

身份證:

簽約日期:

乙方(簽章):______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簡潔的物業服務合同 篇7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聯絡電話: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號碼: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聯絡電話: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號碼: 企業資質證號: 資質等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 和《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 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甲方根 據招標備案號或者協議選聘備案號 將 (物業專案名稱)委託乙方進行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委託物業的基本情況物業型別(寫字樓、商業、工業園區等) : 座落位置: 四 至:東 西 本物業分 總建築面積: 其中:地上 寫字樓 商業 工業園區 層、地下 萬平方米 萬平方米 萬平方米 市 區 (縣) 南 北 期開發建設,總佔地面積: 萬平方米。 層。 萬平方米 道 (路、 街) 號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表一、二、三、四。 (後附規劃總平面圖) 該專案是通過 企業的。(招投標、協議)方式選聘物業服務

第二條

物業服務內容及標準

(一)房屋本體和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二)共用設施裝置的執行、維修、養護: 1.供、配電設施裝置:

2.給、排水設施裝置:

3.升降系統:

4.消防系統:

5.空氣調節系統:

6.智慧化系統:

7.樓宇自動化系統(通訊系統等):

8.停車場管理系統:

9.其他:

(三)共用部位和共用場地的環境保潔和綠化養護:

(四)物業裝飾裝修的管理:

(五)車輛行駛和停放秩序的服務、管理:

(六)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秩序的維護和消防管理:

(七)物業檔案的建立、保管和使用:

(八)其他委託事項: 1、 2、 3、 第三條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期限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自月日開始, 至業主大會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之日終止。 第四條 甲方權利義務

(一)在銷售物業時,應當向購房人明示本合同的內容,並 組織購房人對本合同的內容和臨時管理規約予以書面確認; (二)審定乙方提交的物業管理服務方案及管理制度; (三)監督並配合乙方管理服務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 (四)聽取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議; (五) 在向房屋權屬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 時,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一併申請登記; (六)按照有關規定向乙方辦理物業管理交接手續; (七)按時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 (八)對本物業的共用部位、設施及場地不得擅自佔用和改 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者完善配套設施裝置, 經有利害關係的業主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九)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商品房質量保證書的約定, 承擔物業保修責任; (十)其他:

第五條

乙方權利義務

(一)依照國家、本市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制定物業 理服務方案和制度,對物業及其共用設施裝置、消防、公共秩序 及環境衛生等進行管理服務; (二)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顯著位置,將服務內容、服務 標準和收費專案、收費標準等有關情況進行公示; (三)依照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業主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 (四)建立物業專案的管理檔案; (五)對業主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物業管理方面的法律、法 規和規章及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進行勸阻、制止,並向有關部 門報告; (六)對侵害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行為要求責任 人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恢復原狀; (七)不得將物業專案全部委託給他人管理,但可以將專項 服務委託專業公司承擔; (八)負責編制物業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並組織實施; (九)提前將裝飾裝修房屋的有關規定書面告知業主,當業 主裝飾裝修房屋時,對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影響公共利益的行為, 進行勸阻制止;勸阻無效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十)負責編制物業服務年度計劃; (十一)實行酬金制收費方式的,至少每季度向全體業主公 布一次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收支情況; (十二)本合同終止乙方不再管理本物業時,在合同終止之日起十日內, 除向甲方或業主委員會移交本合同第十條第一項規 定的資料外,還必須辦理下列移交事項: 1、預收的物業管理服務費、場地佔用費和收取的利用物業 共用部位、設施和場地經營所得的收益餘額; 2、物業管理專案的檔案資料; 3、物業管理用房和屬於業主共同的場地、設施裝置; 4、實行酬金制收費方式的,應移交管理服務期間的財務資 料。 (十三) 應當協助公安部門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秩序 維護和安全防範工作。 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發生治安案件或者各 類災害事故時,應當及時向公安和有關部門報告,並積極協助做 好調查和救助工作。 (十四)接受甲方和全體業主的監督; (十五)其他:

第六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經協商,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管理服務費採取 的形式(包乾制或酬金制) 。 (一)物業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1、包乾制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標準如下(按建築面積計算) : (1)寫 字 樓: (2)商 業: 元/月·平方米 元/月·平方米 元/月·平方米 元/月·平方米

(3)工業園區: (4) 2、酬金制 :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資金的預收標準如下 (按建築面積 計算) : (1)寫 字 樓: (2)商 業: 元/月·平方米 元/月·平方米 元/月·平方米 元/月·平方米 種方式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

(3)工業園區: (4) :物業服務企業選擇以下第 金中提取酬金:

①物業服務企業每月/季/年按 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酬金;元的標準從

②物業服務企業每月/季/年按應收物業服務資金數額 %的比例提取酬金。 物業服務企業應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 並於每 月公佈一次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二) 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前所發生的物業管理相關費用 由甲方承擔。 (三) 竣工驗收合格交付業主後發生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由業 主承擔。 (四)甲方與業主約定由甲方承擔物業管理服務費的,由甲 方交納。 (五)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購房人的物業,物業 管理服務費用由甲方交納。 (六)交納費用時間: (1)甲方於 (2)業主於 交納; 交納。

(七)甲方或者業主逾期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的,從逾期之 日起按應交物業管理服務費的 比例交納違約金。

(八) 業主應當根據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管理 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管理 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責任。 第七條 車位使用費收費方式

(一)機動車停車場應當委託乙方管理服務,經營管理事項 由甲乙雙方另行訂立,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二)非機動車輛收費標準: 第八條 特約服務費業主委託乙方提供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特約服務的,其 費用由雙方約定;乙方應當將服務專案、收費標準進行公佈。 第九條 物業管理用房在物業竣工驗收合格後三十日內,甲方向乙方無償提供並 移交不少於本專案規劃出售部分總建築面積的千分之三至千分 之四 建築平方米的物業管理用房, 用於物業管理服務和業主活動。乙方負責維修、養護,不得買賣和抵押;任何單位 和個人不得佔用或者改作他用。 甲方應當按照規劃、設計的要求和標準建設物業管理用房, 並向業主進行公示。 第十條 物業驗收交接

(一)甲方在物業竣工驗收合格後交付業主使用前,應當與 乙方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並自新建物業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六十 日內,向乙方提供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裝置的竣工圖,附屬 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資料; 2、物業竣工驗收資料; 3、共用設施裝置安裝、使用、維護和保養技術資料; 4、物業質量保證書和使用說明書; 5、 。

(二)乙方在承

接新建物業專案時,甲方應當配合乙方對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裝置的共有部分進行查 驗,發現問題應當書面告知甲方,甲方應當及時進行整改。 (三)甲方未能及時整改的遺留問題,雙方約定按以下方式 解決:

第十一條

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裝飾裝修房屋, 應當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 業主、 物業使用人和裝飾裝修企業應當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 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一般包括裝飾裝 修工程的內容和期限、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和處置以 及相關費用等。 第十二條 行。 第十三條 符合成立業主大會條件時,甲乙雙方均有義務書 面告知物業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專項維修資金歸集和使用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執

(一)甲方違反合同第四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的管 理服務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解決,逾期未解決的,甲方承擔 違約責任;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當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五條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 管理服務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 日內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給予 甲方經濟賠償。 (三)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七、八條約定,擅自提高收費 標準的,甲方及業主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業主經濟損 失的,乙方應當給予甲方、業主經濟賠償。 (四)甲、乙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當向 對方支付 部分的經濟損失。 (五)其他: 元的違約金; 違約方還應當承擔超過違約金

第十五條

質量糾紛的約定

因房屋建築質量、設施裝置質量或者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 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 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有資質的鑑定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的約定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 方應當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十七條 免責條款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 成損失的; 2、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需要且事先已 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裝置使 用等造成損失的; 3、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 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裝置執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4、 第十八條 爭議處理 。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 雙方應當協商解決或者報請物 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向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第十九條 合同附件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一)雙方可以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 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 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 均遵照國家和 本市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二十條

合同備案 頁,一式五份,

(一)本合同正本連同補充協議及附件共

甲乙雙方及市、區(縣)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 份,售房現場公示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甲方持本合同到市物業 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備案。 第二十一條 (一) (二) (三) (四) (五) 第二十二條 合同責任及生效 其他約定事項

(一)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本物業 的全體業主應當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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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開發建設單位) :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乙方(物業服務企業) :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簡潔的物業服務合同 篇8

第1條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名稱:_x業主委員會

代表人:業主委員會主任_x

聯絡電話: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企業名稱:_x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根據《物權法》、《_省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伴海山莊物業服務事項達成共識並訂立本合同。

第2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型別:

座落位置:

佔地面積:

建築面積:

第3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區域內的全體業主和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委託管理事項

第4條本物業小區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第5條本物業小區共用裝置的維修、養護、執行和管理。

第6條公用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第7條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及構築物的維修、養護與管理。包括:物業管理辦公經營用房、文化體育娛樂場所及設施、配電房等。

第8條公共綠地、公共場所內的花木、公共場所內的建築小品的養護與管理。庭院內的綠地、花木可以應業主要求給予適當管理。

第9條公共環境衛生管理。包括:公共場所、場地的清掃保潔及垃圾的收集。

第10條協助公安部門維護小區公共秩序。

第11條進一步完善物業檔案管理。

第12條按照《維修基金管理使用辦法》的規定做好小區維修基金利息及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13條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的維修可以委託乙方實施,但委託方要承擔一切費用。

第14條規勸制止業主、使用人違反《伴海山莊管理規約》和業主委員會決議及物業管理有關規定的行為。

第三章委託管理期限

第15條委託管理期限為二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雙方權利和義務

第16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

1.代表和維護業主、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根據業主大會的決議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3.監督業主、使用人遵守《伴海山莊管理規約》及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決議和物業管理有關規定;

4.檢查監督乙方物業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議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維修財務預算及決算;

6.查閱本小區物業檔案資料(與物業公司內部管理有關的資料除外);

7.向業主籌集或續籌維修資金,審定維修基金的使用情況;

8.監督公共建築、共用設施裝置和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及經營用房的使用情況。

(二)甲方義務

1.聽取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並及時將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反饋給乙方;

2.保證業主、使用人遵守、執行物業管理有關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遵守《伴海山莊管理規約》及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決議和小區物業管理制度,按時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及其他費用;

3.協助乙方開展物業管理工作,完成和實現物業管理各項管理目標;

4.當業主、使用人不按規定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時,協助乙方催交;

5.協助乙方搞好社群文化和社群服務工作。

第17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本合同有關約定製定物業管理實施方案並實施管理;

2.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編制維修基金使用計劃及預決算報告;

3.編制共用設施裝置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

4.依照本合同和市物價局核發的收費許可證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

5.負責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6.規勸制止業主、使用人違反物業管理規定及《伴海山莊管理規約》的行為;

7.有選聘專業公司承擔專項工程的權力;但不得將物業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人;

8.當業主、使用人裝修房屋時,與其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並按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9.依法向業主、使用人追繳欠交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二)乙方的義務

1.履行本物業服務合同並依法經營;

2.接受業主委員會和業主、使用人的監督;3.接受物業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

4.對本物業的公共配套設施不得擅自佔用或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專案,須經甲方同意並報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5.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定時向業主公佈維修基金及其利息使用管理情況;

6.向業主、使用人提供優良生活工作環境,搞好社群文化和社群服務;

7.發現違法行為要及時制止並向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8.定期對房屋設施裝置狀況進行檢查,及時排除不安全隱患和險情;

9.物業服務合同終止物業服務企業退出時按照《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的內容向甲方移交相關資料和設施裝置。

第五章物業管理服務質量及標準

第18條依據國家、山東省和日照市有關規定,制定本物業管理服務質量及標準。具體內容如下:

(一)房屋及共用裝置管理

1.小區園區、房屋幢號、戶號有明顯標誌,設有引導方向平面圖、指路牌和引導牌。

2.物業管理人員按要求經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

3.進一步完善房屋檔案資料,包括按幢、戶立檔,裝置圖紙、檔案資料齊全,裝置臺帳記錄清晰,便於查閱。

(二)共用設施管理

1.小區內公共配套服務設施完好,並按原設計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設施裝置齊全,執行正常。

3.保持道路暢通。

4.汙水排放暢通,溝道無積水。

5.危險部位標誌明顯。

(三)綠化及養護管理

綠化有專人養護和管理,對綠地、花木等定期澆水、施肥、除蟲、修剪、清除枯葉。

(四)環境衛生管理

1.小區內環衛設施完善,設有果皮箱、垃圾箱等保潔設施。

2.道路、公共綠地、公用場地,保持清潔。

3.雪後及時掃淨小區內道路積雪;雨後及時清理汙水。

4.公共場所發現亂堆、亂放、亂貼、亂畫現象及時制止或處理。

5.發現小區內有亂搭亂建的現象及時勸阻。

(五)社群秩序維護

1.小區內實行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嚴禁脫崗。

2.值班人員統一著裝,熟悉轄區情況,工作規範,責任到人,相片公示,有值班巡邏記錄,各項管理措施落實。

3.進一步完善小區內的監控工作,監控裝置完好,監控畫面儘量保持清晰;無特殊情況監控資料7天有效。設施裝置的完善、改造或更新,需要動用維修基金的按照以上相關條款執行。

(六)消防

1.消防系統標誌明顯,裝置完好,可隨時啟用。

2.配備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七)公共文體娛樂場所原則上僅對小區業主及物業使用人開放。

第六章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19條物業管理服務費

(一)依照日照市物價局的批覆,住宅房屋,乙方按業主房產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0.70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二)業主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20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和更新費用,按國家有關檔案執行。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21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六條甲方義務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解決。

第22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按合同約定標準管理物業,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第23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

第24條乙方不按規定和甲方審定的計劃使用維修基金,或將維修基金利息挪作他用的,甲方有權制止。

第八章附則

第25條本合同期滿前二個月甲乙雙方應就續簽合同事宜進行協商。

第26條雙方可以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但是補充協議須經業主大會討論通過並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蓋章後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27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28條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報請物業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功時雙方同意:

(一)由日照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29條其他約定:

1.加強對建築垃圾的管理工作。

2.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燃氣洩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或因自然災害、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業主、使用人人身傷害、死亡和財產損失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代表人: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物業服務合同範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物業服務合同範本。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 市 區 路(街道) 號;佔地面積: 平方米;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業型別:(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 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裝置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裝置(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裝置、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執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和公共環境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及清潔衛生。

5.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6.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7.社群文化娛樂活動。

8.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9.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 物業服務合同範本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採取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第五條 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後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後年內達到的管理標準;年內達到管理標準,並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第六條 管理服務費用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 項執行: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 項執行:

3.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採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專案及標準進行稽核和監督。

4.房屋建築(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後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並配合維護。

5.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共計 元,由甲方負責在 時間內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維護費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 元,按下列第 項執行:

7.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 項執行:

第七條 獎懲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獎勵;

2.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

3.合同期滿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並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投標而直接續訂合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築或設施裝置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鑑定結論為準)4.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一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簡潔的物業服務合同 篇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物業管理條例》、《貴州省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型別: 住宅小區

座落位置: 思南縣思唐鎮城北街碧海花園

四 至:東至城北烏江花園,西至城北二期廉租房,南至大同路,北至烏江糧油農貿市場;

住宅面積:20470.93平方米;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收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裝置機房等。

第五條、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管理和執行服務。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汙水管、垃圾庫、抽風排煙道、共用照明、可視門、加壓供水裝置、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供水系統等) 。

第六條、住宅小區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室外泵房、路燈、停車庫及地面停車位等。

第七條、住宅小區規劃紅線內的附屬配套服務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文化體育娛樂場所等等

第八條、公共區域綠地、花木、建築小品、水系的養護、維修和管理。

第九條、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小區消殺。

第十條、小區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值勤登記等。對碧海花園小區實行24小時封閉式管理,對碧海花園小區規劃紅線內範圍進行全天候監控巡視,實行外來人員檢查登記出入制度,配合和協助公安機關做好小區保安工作。

第十二條、建立、儲存、管理好與物業有關的工程圖紙、住使用者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

第十三條、為小區業主提供社群文化娛樂服務。

第十四條、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自用部位和自用設施及裝置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收費標準應公佈。

第十五條、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停車費用等;並負責按照國家規定和雙方約定代收代繳有關水電費用。

第十六條、在甲方的授權和配合下,對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及時採取規勸、批評、制止,直至訴訟等措施。

第十七條、做好政府法規和行業政策所規定的應由物業管理公司承擔的其它事項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八條、委託管理期限為一年。自20xx年 1月 20日起至20xx年 1月 20日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九條、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核准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6、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物業管理用房由乙方無償使用;物業管理用房建築面積根據具體情勢另行協商。

7、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向乙方移交,乙方須書面簽收並妥善儲存;

8、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甲方負責協助催交;

9、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0、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第二十條、乙方權利義務

1、積極履行物業管理服務職責;

2、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符合本物業管理區域特性的物業管理制度;

3、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4、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制度的行為進行處理。

5、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 的全部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6、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裝置、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同時報送有關經費預算,經雙方議定並甲方書面核准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7、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8、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9、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專案,須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10、對小區共用部位的經營性活動應當經過甲方的書面許可;

11、物業管理用房水電及維護費用由乙方承擔;

12、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甲方應當書面簽收;

13、按照國家規定和相關程式收取或代收代繳有關費用,不得亂收費,做到計費準確,收費公開透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監督,公攤費用應在收費前公佈,並接受甲方稽核。同時業主有權查閱公攤水電費用資料的相關憑證。小區公共收入應每季度公佈,並接受甲方稽核。

14、乙方物業管理服務工作,接受甲方及業主檢查與監督。

(1)乙方每月工作計劃,應當公佈,並報甲方備案;

(2)業主的投訴記錄及解決辦法,乙方應每個月向甲方報告一次;

(3)合同期間第一年內,乙方應當每季度向業主委員會工作述職一次,以後每半年述職一次;每年向業主大會述職一次;

(4)乙方應當每半年出具並公示致全體業主的半年工作總結報告,報告內容應當客觀真實;

15、乙方的行為除受本合同約束外,還應符合國家及本地物業管理的相關規定。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標準與目標管理

第二十一條、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標準按照《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標準》(詳見附件一)執行

第二十二條、乙方須按照下列約定及本合同附件二確定的要求,實行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外觀完好、整潔;

2、裝置執行:正常,規範操作,完善保養,保證裝置的正常執行;

3、房屋及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建立完善的維修、養護制度,規範操作,做好相關記錄,保證投訴回訪處理率達100%;

4、公共環境:全天候全方位保持整潔衛生,嚴格管理,無亂設攤點和廣告牌,無亂貼亂畫現象;

5、綠化:公共綠化無破壞,專人負責,修剪及時,整齊美觀;

6、交通秩序:安全有序;

7、保安:實行24小時安保巡查制,重點部位定人定崗,監控中心24小時值守,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8、急修:急修及時率達98%以上;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95%以上。

第二十三條、對非住宅類物業的管理服務,按照本合同第21條、第22條規定同等水準執行。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及其管理

第二十四條、碧海花園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費按如下標準收取:

電梯房及辦公物業按產權面積每平方米1.10元/月。

空置物業的收費標準按照《貴州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執行。

第二十五條、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費由乙方按年直接向業主收取;乙方應在收費前10日向繳費業主公佈上一次物業服務收費明細帳單並接受業主查詢,乙方必須按政府規定、程式收費,不得亂收費,做到計費準確,收費公開透明。

第二十六條、業主應自覺按時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不得拖欠。逾期欠費業主應按照有關國家及地方政府規定繳納滯納金。乙方有權對無故欠費經溝通無效後的業主進行公示通報並可提起訟訴進行追討。

第二十七條、甲方應協助乙方催繳物業管理服務費,反對無理拖欠物業管理服務費及應繳納的其它費用,侵害其他繳費業主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八條、乙方應按政府、行業法規,如實列支物業管理服務成本費用,不得隱瞞物管收入,虛報多報支出費用。

第二十條九、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費所有收支賬目,由乙方每半年向業主公佈一次(張貼時間不少於1個月),賬目公佈前送交業主委員會稽核備存。賬目公佈時間為每年7月中旬和次年元月中旬,特殊情況延遲公佈賬目需書面告知業主委員會並得到業主委員會許可。乙方不公佈賬目,業主有權暫停支付物業管理服務費。

第三十條、甲方有權自行或者聘請獨立會計審計機構每年對上述帳目進行查驗稽核一次,有關費用在甲方的活動經費中支出。

第三十一條、維修基金的收支管理

1.住宅小區維修基金按政府規定的維修基金使用範圍專款專用。

2.住宅小區專項維修基金的使用,按乙方先立項報價,業主委員會稽核簽字後才實施的程式進行運作。

3.住宅小區維修基金的收支、使用賬目,每半年由業主委員會向業主公佈一次(張貼時間不少於1個月),接受全體業主的監督,賬目公佈前由業主委員會送交乙方核查備存。賬目公佈時間為每年元月中旬和7月中旬。

4.維修基金由甲方負責向開發商追討並完善相關手續。在小區須動用該專用基金時,且原開發商拒絕配合辦理該專用基金使用手續的情況下,由甲方負責。

第三十二條、其他費用及其處理:

1、停車費用,仍維持現有標準。

2、水電公攤範圍及公攤方式,仍維持現狀。

3、小區公共收入的分配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4、為均衡業主之間、以及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的利益,需要調整現有標準時,將由業主委員會經業主大會同意後,在政府有關規定及指導價範圍內與乙方另行約定。

第七章、合同的終止、續約與交接

第三十三條、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到期後,雙方合同關係即終止。乙方應提前10天按政府、行業法規,填報固定資產、辦公、裝置資料等交接清單,送業主委員會稽核。物業收費財務帳目,應於合同終止後的10日之內,送交業主委員會稽核,由業主委員會聘請專業財務公司進行審計。

第三十五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甲乙各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

1. 乙方連續3個月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收繳率低於70%時,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2.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

(1)因乙方管理失責,導致出現重大治安、消防責任事故;

(2)乙方未按照或達不到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服務標準、服務質量承諾提供服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整改,整改到期仍達不到約定標準的;

(3)亂收費、做假帳、財務弄虛作假的;

(4)乙方向甲方業主委員會委員有請客送禮、不收減收物業費用等行賄行為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六條、一方願意續簽合同,應在合同到期前60天,書面通知另一方。由業主委員會召開業主大會(合同到期前30天召開)進行表決確認。管理服務期間無重大失職過失,無賬務弄虛作假,表決結果業主滿意率達到法定三分之二的,由業主委員會直接同乙方續簽合同。

第八章 爭議的解決及違約責任

第三十七條、甲方、乙方以及業主因本合同及物業服務發生爭議的,應平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起訴訟。

第三十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服務未達到服務標準,給物業共同利益造成損害的,應向甲方賠償損失;給業主個人造成損害的,應向業主個人賠償損失。

2、一方單方解除合同的理由不充分的,另一方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3、乙方未給予甲方交接過渡期而擅自停止物業管理服務的,應向甲方賠償損失,損失難以計算的,按照全體業主一個月物業管理服務費總額計算。

第九章、其他事項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與國家政策法規發生衝突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第四十條、合同期內因物價指數上漲或國家貨幣政策重大調整,造成乙方物業服務虧損執行時,在服務質量保證並且財務公開可信的前提下,經過業主大會表決通過後,甲方應配合乙方對物業管理服務單價進行調整。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所有附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條、乙方可制訂約束其內部工作人員的管理辦法和操作規程以履行本合同。乙方在業主公約與本合同以外製訂涉及業主權利義務的物業管理辦法的,以及向業主收取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費用的,應獲得甲方批准。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政府主管部門備案,貳份合同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潔的物業服務合同 篇10

組織名稱:_________

業主委員會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乙方(物業管理企業):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物業管理資質等級證書編號: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物業區域《業主公約》的約定,甲方通過招標、議標等方式選聘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_____(物業名稱)的物業管理服務的相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型別: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管理界限:東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容積率:_________%

綠地佔有率:_________%

公建配套用房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小區總戶數:_________

受益人口:_________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表。

第二條 服務受益人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區域內的全體業主和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三條 委託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時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時止。

第四條 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_________。

2、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執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_________。

3、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_________。

4、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5、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___。

6、公用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_________。

7、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8、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

9、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使用者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10、組織開展社群文化娛樂活動。

11、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服務費;

(2)_________。

12、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裝置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13、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14、其它委託事項_________。

第五條 物業服務質量

1、基本要求

(1)服務與被服務雙方簽訂規範的物業服務合同,雙方權利義務關係明確。

(2)承接專案時,對住宅小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進行認真查驗,驗收手續齊全。

(3)管理人員、專業操作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物業管理職業資格證書或者崗位證書。

(4)有完善的物業管理方案,質量管理、財務管理、檔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管理服務人員佩戴標誌,行為規範,服務主動、熱情。

(6)公示8小時服務電話。報修按雙方約定時間到達現場,有報修、維修記錄。

(7)按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公佈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8)按合同約定規範使用住房專項維修資金。

(9)每年至少1次徵詢業主對物業服務的意見,滿意率70%以上。

2、房屋管理

(1)對房屋共用部位進行日常管理和維修養護,檢修記錄和保養記錄齊全。

(2)根據房屋實際使用年限,檢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狀況,需要維修,屬於小修範圍的,及時組織修復;屬於大、中修範圍的,及時編制維修計劃和住房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計劃,向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提出報告與建議,根據業主大會的決定,組織維修。

(3)每週巡查1次小區房屋單元門、樓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門窗、玻璃等,定期維修養護。

(4)按照住宅裝飾裝修管理有關規定和業主公約(業主臨時公約)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裝飾裝修管理制度。裝修前,依規定稽核業主(使用人)的裝修方案,告知裝修人有關裝飾裝修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至少兩次巡查裝修施工現場,發現影響房屋外觀、危及房屋結構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線等損害公共利益現象的,及時勸阻並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主管部門。

(5)對違反規劃私搭亂建和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行為及時勸阻,並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主管部門。

(6)各組團、棟、單元(門)、戶有明顯標誌。

3、共用設施裝置維修養護

(1)對共用設施裝置進行日常管理和維修養護(依法應由專業部門負責的除外)。

(2)建立共用設施裝置檔案(裝置臺帳),設施裝置的執行、檢修等記錄齊全。

(3)操作維護人員嚴格執行設施裝置操作規程及保養規範;設施裝置執行正常。

(4)對共用設施裝置定期組織巡查,做好巡查記錄,需要維修,屬於小修範圍的,及時組織修復;屬於大、中修範圍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時編制維修、更新改造計劃和住房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計劃,向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提出報告與建議,根據業主大會的決定,組織維修或者更新改造。

(5)載人電梯早6點至晚12點正常執行。

(6)消防設施裝置完好,可隨時啟用;消防通道暢通。

(7)路燈、樓道燈完好率不低於80%。

(8)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設施裝置有明顯警示標誌和防範措施;對可能發生的各種突發裝置故障有應急方案。

4、協助維護公共秩序

(1)小區24小時值勤。

(2)對重點區域、重點部位每3小時至少巡查1次。

(3)車輛停放有序。

(4)對火災、治安、公共衛生等突發事件有應急預案,事發時及時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部門,並協助採取相應措施。

5、保潔服務

(1)小區內設有垃圾收集點,生活垃圾每天清運1次。

(2)小區公共場所每日清掃1次;電梯廳、樓道每日清掃1次;共用部位玻璃每季度清潔1次;路燈、樓道燈每半年清潔1次。

(3)區內公共雨、汙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汙水井每半年檢查1次,並視檢查情況及時清掏;化糞池每季度檢查1次,每年清掏1次,發現異常及時清掏。

(4)二次供水水箱按規定清洗,水質符合衛生要求。

6、綠化養護管理

(1)對草坪、花卉、綠籬、樹木定期進行修剪、養護。

(2)定期清除綠地雜草、雜物。

(3)預防花草、樹木病蟲害。

第六條 物業服務費用

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第七條 物業服務費用

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一)包乾制(物業服務費用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根據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指導價格,雙方約定物業服務費用標準如下(按建築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業主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後,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二)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約定比例或者約定數額提取酬金支付給物業管理企業,其餘全部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物業服務資金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管理企業的酬金)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資金預收標準如下(按建築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對物業服務資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_元的標準從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預收物業服務資金數額_________%的比例提取。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並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預算方案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_________。

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應當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業主承擔。

第八條 費用的支付

1、業主應於_________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

2、已納入管理服務範圍的,開發建設單位未出售或未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由開發建設單位全額交納;業主的空置房(經乙方與業主雙方認定,其水、電、氣表起止數均未走動的),其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50%的比例交納。

3、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物業使用人不按照約定交納的,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繳費約定,業主應當自約定之日起書面告知乙方。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按(年/季/月)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每年/每季/每月)前_________日內履行交納義務。

4、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書面報告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_________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5、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委託雙方共同認可的專業審計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審計費用由承擔。

第九條 維修基金

業主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籌集、使用和管理維修資金:

1、業主應當按照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2、專項維修資金的帳務由物業管理企業代管;

3、業主在轉讓其物業時,其帳戶上的專項維修資金繼續用作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裝置設施的維修、更新和改造;

4、按照政府規章及相關規定使用和管理專項維修資金。

第十條 停車收費

停車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屬於全體業主的,使用人應按照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該項停車費中_________元/個·月的停車管理服務費歸乙方所有,其餘停車費為全體業主所有,可根據業主公約或業主大會的決定用於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經費支出或納入維修資金管理;

2、停車場屬於開發建設單位所有的,業主享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照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元/個·月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3、車位權屬系業主的,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元/個·月標準或按佔地面積(包括公攤面積)_________元/平方米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4、乙方應與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協議》,明確雙方在停車位使用及管理服務方面的權利義務關係。

第十一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_________(全體業主/甲方)所有。

會所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標準向使用會所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費用: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十二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並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乙方提出意見和建議。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五條規定的目標和指標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停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業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業主間的關係;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十三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後,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區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收支帳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專案,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著高效、精幹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定管理機構和人員;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

9、有權依照甲方委託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物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群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十四條 物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1、各項管理指標執行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後_________年內達到_________標準。

2、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_______元,合理支出_________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_____%作為經營收入。

第十五條 風險抵押

1、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後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於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4、如由於乙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並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第十六條 獎罰措施

1、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如有節餘,甲方按節餘額_________%獎勵乙方。

2、如該住宅區被評為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_________元(全國)、_________元(省)、_________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得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4、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戶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

第十七條 乙方的宣告及保證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相應的資質,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八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資訊、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檔案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十九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檔案,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一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二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四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五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件一: 物業構成明細

┌──────┬────┬───────┬──────────┐

│類 型   │幢 數 │套(單元)數 │建築面積(平方米) │

├──────┼────┼───────┼──────────┤

│ 高層住宅 │    │       │          │

├──────┼────┼───────┼──────────┤

│ 別 墅  │    │       │          │

├──────┼────┼───────┼──────────┤

│ 商業用房 │    │       │          │

├──────┼────┼───────┼──────────┤

│ 工業用房 │    │       │          │

├──────┼────┼───────┼──────────┤

│ 辦公樓  │    │       │          │

├──────┼────┼───────┼──────────┤

│ 車 庫  │    │       │          │

├──────┼────┼───────┼──────────┤

│ 會 所  │    │       │          │

├──────┼────┼───────┼──────────┤

│ 學 校  │    │       │          │

├──────┼────┼───────┼──────────┤

│ 幼兒園  │    │       │          │

├──────┼────┼───────┼──────────┤

│ 其他用房 │    │       │          │

├──────┼────┼───────┼──────────┤

│ 合 計  │    │       │          │

├──────┼────┼───────┼──────────┤

│ 備 注  │    │       │          │

└──────┴────┴───────┴──────────┘

附件二: 物業共用部位明細

1、房屋承重結構_________;

2、房屋主體結構_________;

3、公共門廳_________;

4、公共走廊_________;

5、公共樓梯間_________;

6、內天井_________;

7、戶外牆面_________;

8、屋面_________;

9、傳達室_________;

10、_________;

11、_________。

附件三: 物業共用設施裝置明細

1、綠地_________平方米;

2、道路_________平方米;

3、化糞池_________個;

4、汙水井_________個;

5、雨水井_________個;

6、垃圾中轉站_________個;

7、水泵_________個;

8、水箱_________個;

9、電梯_________部;

10、信報箱_________個;

11、消防設施_________;

12、公共照明設施_________;

13、監控設施_________;

14、避雷設施_________;

15、共用天線_________;

16、機動車庫_________個_________平方米;

17、露天停車場_________個_________平方米;

18、非機動車庫_________個_________平方米;

19、共用設施裝置用房_________平方米;

20、物業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

21、_________;

22、_________。

簡潔的物業服務合同 篇11

甲方:武漢世紀行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

法人代表:

聯絡電話:

乙方:

法定地址:

法人代表: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在雙方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此協議作為乙方與武漢盛唐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下稱“租賃合同”)時之附件,甲、乙雙方就物業管理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寫字樓物業基本情況

1、承租區域位置:沿江一號購物中心(原專案名稱為:龍王廟商貿廣場B區)B區樓號,面積㎡(本面積以租賃合同中約定的建築面積為準)。

二、物業管理費及其它相關費用

1、物業管理費計算起始日:乙方自租賃合同約定日即年月日起支付物業管理費,並按計量的實際使用量繳納水、電、延時空調費等費用。

2、物業管理費收費標準:人民幣元/㎡/月,合計每月人民幣元(大寫:圓整),乙方需每季度支付一次物業管理費,每次應提前日支付。

注:甲方收取的物業管理費用於支付下列但不限於下列發生的:公共區域保潔、保安、綠化費;公共照明費(不包括乙方專用的外牆店招和外牆廣告位照明用電);物業保險費;固定資產折舊費;員工薪酬福利費;行政辦公費用;公共設施裝置(空調主機系統、給排水系統、電梯系統、外圍公共照明等)的執行、維保費等。

3、其他相關費用:

3.1電話初裝費及資源佔用費;

3.2網路初裝費及使用費;

3.3空調延時服務費:甲方根據本協議第三條物業服務內容提供標準物業服務。如乙方實際享受的空調服務超出約定時間,乙方須繳納空調延時服務費,費用標準為0.2元/㎡/小時,面積按乙方所在樓層總面積計算,該延時費用在乙方繳納當期物業管理費時一併向甲方繳納;

3.4代收代繳服務專案及收費標準:

甲方可提供水、電、燃氣等專案的費用代收代繳服務(代收代繳費用不屬於物業管理服務費用)。代收服務專案收費標準:經營用水、經營用電。

注:裝修期水電費收取標準按《裝修手冊》執行,經物業公司驗收合格後,方可轉為經營用電收取標準。“特種行業用水”收費標準按照特種行業收費標準執行。該費用將根據國家能源價格政策變化而作調整。

4、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的標準調整根據甲方服務管理狀況並經過相關程式進行。

三、物業服務內容

1、寫字樓共用部位的維修和管理

包括寫字樓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樑、樓板、屋頂、門廳、樓梯間、走廓通道等相連部位。

2、寫字樓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執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壓水泵、電梯、中央空調、天線、供電線路、通訊線路、照明、供氣線路、消防設施、綠地、道路、溝渠、池、井、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裝置使用的房屋等。

3、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停車場。

4、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

5、公用環境衛生、綠化管理

5.1公用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5.2公共區域內綠植、花木等的養護與管理。

6、公共安全秩序維護

6.1維護公共經營秩序安全管理,包括門崗、巡邏等;

6.2交通與車輛停放、進出的安全管理;

6.3消防監控與安全管理。

7、其他服務

7.1商戶裝飾裝修管理:詳見《商戶裝修手冊》之規定;

7.2代收代繳水費、電費等服務;

7.3受理租戶的報修報建,並及時處理;

7.4建立健全並管理租戶的物業檔案。

四、物業管理服務標準

1、寫字樓及維修管理

1.1寫字樓內有明顯標誌和引路方向;

1.2寫字樓維修及時率達100%,維修合格率達98%,並建立回訪制度和回訪記錄;

1.3寫字樓檔案資料齊全、管理完善,建立商戶檔案,隨時可查。

2、寫字樓設施裝置管理

2.1所有公共裝置圖紙、資料檔案齊全,管理完善;

2.2確保裝置完好、執行正常,供水、供電、通訊、照明設施裝置齊全,使用功能齊全;

2.3消防裝置完好無損、可隨時啟用;

2.4公共配套設施完好。

3、寫字樓治安、消防管理

3.1以“人防加技防”的管理模式,加強對智慧監控的有效管理;

3.2定期或不定期的對所有消防設施裝置進行檢查,消除火災安全隱患;

3.3保持消防系統(主要包括自動消防噴淋系統、自動煙感報警系統和自動消防廣播報警系統)。

4、寫字樓環境衛生、綠化管理

4.1對寫字樓公共區域進行清潔與迴圈保潔;

4.2對垃圾實行袋裝化管理,及時清運,做到日產日清;

4.3公共區域內合理擺設綠植、花木。

5、寫字樓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維修處理嚴格按照《客戶報修管理辦法》執行。

6、寫字樓中央空調使用管理規定

6.1中央空調供應時間與臨界溫度的規定

6.1.1起供時間:按合同規定執行。如遇明顯氣候變化將適當調整;

6.1.2起供臨界溫度:夏季最高氣溫32℃以上、冬季最低氣溫10℃以下時為空調起供溫度(以天氣預報溫度為依據)。

6.2臨時加班使用空調規定

6.2.1如租戶在正常辦公日(週一至週五上午9:00—下午17:30)內需延長空調供應時間(須4小時以上),應提前2小時向物業公司提出書面申請,費用按前述辦法計算;

6.2.2如租戶在非正常工作日要求空調供應(須4小時以上),應提前1天(或8小時)向物業公司提出書面申請,費用按前述辦法計算。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1對寫字樓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公共安全秩序維護、環境衛生綠化等專案進行維護、修繕、服務與管理,確保乙方經營環境的穩定與經營秩序的安定;

1.2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設施、裝置、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以及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

1.3根據有關規定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寫字樓的物業管理制度和寫字樓裝修手冊,並書面告知乙方,有權制止一切違反物業管理制度及裝修制度的行為;

1.4依據本協議之標準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用;

1.5甲方有權對乙方租賃區域的裝修及質量進行監督和檢查。如乙方未按圖紙設計或違規施工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改或恢復原貌,由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1.6在事先徵得乙方同意後甲方方可進入乙方租賃區域內檢查公共設施裝置的使用情況,如遇突發或緊急事故時甲方可進入乙方租賃區域內進行搶修,乙方不得阻止,但事後必須進行情況說明;

1.7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公共設施的使用功能;

1.8發生緊急情況或突發事件時,甲方有責任採取應急措施,保障樓內人員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減少各方面的損失;

1.9保證按以上約定內容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物業管理服務,以確保乙方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有權要求甲方按服務協議約定提供良好的物業服務;

2.2按甲方規定的時間足額繳納物業管理費和由甲方代收代繳的水、電公共事業費用;

2.3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2.4應自覺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物業管理制度》和《商戶裝修手冊》相關規定,不得在“沿江一號購物中心”內從事與法律、法規相違背的行為;

2.5乙方進駐寫字樓後,不得私自改變建築原貌,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佔用、損壞寫字樓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應事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方可使用,並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給予賠償;

2.6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寫字樓內的通風、採光、維修、通行、衛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係,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利益;

2.7未經甲方批准,乙方不得更改、遷移或增大水、電用量裝置或空調的負荷,如擅自接駁、改動、遷移用電裝置及負荷,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將由乙方全部承擔,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8如果乙方要對租賃區域進行裝修,應提前向甲方提交書面裝修申請和全套施工圖紙,經稽核通過辦理相關裝修手續後方可施工,並自覺接受甲方的監督和檢查;

2.9加強安全防範意識,應加強防火、防盜等事項,因此導致財產損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保險

乙方租賃區域內人身及財產的有關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

七、違約責任

1、雙方均應遵守本協議的各項規定,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

2、若乙方未能按期繳納各項費用,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立即繳付。若乙方逾期未能繳付,乙方須按租賃合同的相關標準向甲方繳納滯納金;乙方延遲支付超過30日,甲方除收取滯納金外,還有權停止提供物業管理服務、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和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未經甲方許可,擅自進行的裝飾、裝修造成了對原建築物主體結構的改動,乙方須按給原建築物造成損失的2-5倍支付違約金;

4、乙方違約在公共區域堆放貨物、雜物或加建建築物,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清理費;

5、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提前終止協議,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八、其他

1、本協議的有效期與租賃合同期限相同,乙方在簽署正式租賃合同時須與甲方簽訂此服務協議,本協議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未約定事宜參照租賃合同相關條款執行,如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出現租賃合同與本協議均未規定的事宜,應及時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3、本協議共5頁,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公章:乙方簽字/公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人:法定代表人/委託人:

年月日年月日

簡潔的物業服務合同 篇12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

(物業名稱)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1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型別:辦公居住物業

坐落位置:

佔地面積:

建築面積:

第二條 物業管理內容

1、保潔

(1) 公共保潔

a、 公區域院內及外圍衛生、南北生活區院內衛生

b.人員編制: 1人

c、.保潔標準:(見附件)

(2)樓宇保潔

a. 1、主樓1-6層 9-14層走廊、衛生間、牆面玻璃及地面衛生; 7-8樓電梯口; 15-16層 地面及電梯間及樓面平臺衛生 ;電梯、安全通道及消防通道衛生 ;一樓室外平臺及兩側通道

2、綜合樓兩側樓梯、2-4樓走廊衛生間及玻璃衛生

3、群樓兩側樓梯、二樓衛生間及走廊、平臺衛生

b、人員編制主樓4人、綜合樓及群樓2人

c、保潔標準(見附件)

2.綠化

(1) 綠化範圍:辦公及外圍區域、生活區域的草坪及樹木管理

(2)人員編制:2人

(3)綠化標準:(見附件)

3.保衛

(1) 保衛範圍:生活區域的安全及公共交通秩序

(2) 人員編制:3人

(3) 工作標(4) 準:(見附件)

4. 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乙方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 室外保潔:

(2)室外保潔:

(3)交通秩序:

(4)綠化:

(5) 保安:

(6)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

第4條 委託物業管理承包經營、自負盈虧形式

費用包括:1、工資及福利費、管理費用、稅費

2、保潔工具、保潔用品及勞服用品

3、保安器械及勞服用品

4、綠化工具及勞服用品

第五條 物業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六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本物業的委託物業管理費用為(大寫) (小寫) 。

第七條 委託物業管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第八條 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及辦公區域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平方米)

(3)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4)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5) 如有重大活動有權支配乙方人員,乙方人員必須服從安排;

(6) 對乙方人員有有任免權,如出現一個月內同一員工連續投訴三次有權要求換人

(7)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的關係;

(8)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2.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定期向甲方報送財務報表公佈管理費支出帳目;

(4)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專案,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5)乙方須本著高效、精幹的原則在本物業設定管理機構和人員;

(6)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9)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0)開展卓有成效的社群便民服務工作;

(11)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八條 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為準。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期滿前三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颱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招標書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3.本合同正式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4.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可提請物業管理部門調解,或訴至人民法院。

5.

6.

甲方(蓋章):_____         乙方(蓋章):_____

代表(簽名):_____         代表(簽名):_____

時間:___年___月___日

簡潔的物業服務合同 篇13

甲方(業主委員會)

組織名稱:

業主委員會代表人:__

地 址:__

聯絡電話:__ _____

乙方(物業管理企業)

企業名稱:__ _

法定代表人:__ 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

地 址: _

聯絡電話: __ ____ 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物業管理條例》、《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物業區域《業主公約》的約定,甲方選聘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湖上楓林高層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的相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管理區域概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 _

物業型別:______ 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 ___ __ _

佔地面積:___ _平方米;建築面積: 平方米 其他:_______________ _____

第二章 物業管理措施及標準

第二條 在小區設立物業管理服務處。安排管理人員1名(由秩序維護人員兼任),負責小區內所有物業管理服務事項,負責同小區業委會、業主和使用人的溝通,收繳物業服務費等事項。

第三條 公共秩序及安全措施

1.秩序維護人員安排:安排2人從事小區秩序維護,保證全天24小時值班守護,分兩班輪流值班,確保小區秩序井然;

2.對運出大門的物品進行盤查,待業主確認後方可放行;

3.定時或不定時的加強巡邏;

4.小區業主的車輛必須到值班室登記建檔,辦理車輛出入卡。理順車輛停放秩序,控制外來車輛入內,保障車輛進出通暢;

5.積極協助公安機關做好小區的治安防範工作,確保小區平安有序。

第四條 清潔衛生

1.人員安排:安排保潔員1名,對小區進行清掃保潔服務;

2.時間要求:每天分上下午分別對本物業公共區域清潔衛生進行清掃;

3.每天清掃做到地面無雜物;樓梯間、電梯轎廂每天打掃、拖拭,樓道牆面、電梯轎廂內無蜘蛛網;院壩每天打掃,做到地面無垃圾。

4.欄杆、電梯轎廂內每天擦拭,確保無灰塵;

5.樓道內、電梯轎廂內做到無亂懸掛、亂貼亂畫、亂堆放等現象。

6.根據小區實際情況開展消毒和滅蟲除害工作,適時投放消殺藥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蠅等害蟲孳生

7.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應迅速組織人員對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進行通風、清洗和消毒,加強對業主的宣傳,維持正常的生活秩序。

第五條 日常維修、執行、管理

1.加強日常維護管理,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小區的路燈,樓梯間燈泡若有損壞應及時維護,確保使用正常,需要及時更換的必須及時更換。

第六條 小區上下水管道、外牆滲水、樓頂漏水的維修由業主承擔。

第七條 裝飾裝修的管理。凡業主進入裝修時,必須向物業公司提出書面申請,並辦理完相關裝修手續,同時繳納20xx元/每戶裝修保證金;垃圾清運費、裝修電梯執行費:100平方米以下的550元/每戶,100平方米以上650元/每戶後方可入住裝修。在業主裝修完畢入住六個月後,經物業公司驗收合格如數退還裝修保證金。

第八條 消防管理。加強消防知識宣傳,定期排查隱患,經常檢查消防裝置,保證隨時能用,對消防設施空缺的由業主委員會提交相關部門協調處理,並建立消防預案,若有險情即時進行排除。

第九條 小區文化建設。在大型節假日製作標語,掛燈籠、彩旗等活動,並開闢宣傳欄,定期宣傳物業管理有關政策法規,公示物業管理資訊,營造和諧、文明的小區文化氛圍。

第三章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 甲方的權利

1.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制度;

2.制訂物業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維護的規章制度;

3.定期聽取乙方對物業服務合同的履行情況,定期向業主報告物業服務合同的履行情況;

4.對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5.監督乙方實施物業服務的其他行為;

6.依據法律、法規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第十一條 甲方應履行的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裝置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資料;

(2)規劃設計資料;

(3)設施裝置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4)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檔案;

(5)小區內住使用者資料

(6)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2、甲方交接乙方的所有設施裝置必須完好

3.甲方按照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用房,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

4.協助乙方督促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依約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和車輛管理服務費;保證收費率達98%。

5.聽取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協調業主、使用人與乙方的關係;

6.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等工作;

7.協助乙方對業主和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8.協調、配合乙方共同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相關遺留問題;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的權利

1.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技術標準、行業規範以及本服務合同進行管理,提供專業化的服務;

2.按照本合同和有關規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地下停車場服務費和其他費用;

3.可以根據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委託,提供本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專案,服務報酬由雙方約定;

4.自主開展各項經營管理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項獲取不當利益;

5.對欠費業主或使用人在小區內進行公示並停止約定服務或進行法律訴訟,直至其履行交費義務;

6.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佈違約業主的姓名及其違約情節;

7.甲方如無理由解聘乙方,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8.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合同約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第十三條 乙方應履行的義務

1.履行合同、提供物業服務;

2.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服務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3.在承接物業時,應當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進行查驗,並做好書面記錄和籤認工作;

4.制止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規章制度的行為,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5.協助做好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保護好現場,協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員在維護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公共秩序時,要履行職責,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應與其訂立書面協議,告之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並負責監督;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裝修管理規定的行為,要及時制止和糾正,對情節嚴重的,要及時報請相關部門處理;

7.乙方不承擔100元以上的公共區域內的設施裝置的維護和養護;

8.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

9. 建立聯席會議制,聽取小區業委會的意見和建議,原則上物業公司與業委會每季度召開一次聯席會議;

10.建立物業管理檔案並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1.本合同終止時,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相關資料及時如數地移交給甲方;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四章 收費標準及使用

第十四條 收費標準

1.本小區物業管理服務費住宅按1.20元/平方米·月。

2.地下停車場車輛服務清潔費:購有車位業主小車60元/輛·月,摩托車清潔費30元/輛·月;電動車(含充電)45元/輛·月。

第十五條 物業服務費收繳時間為每月15日前,也可全年一次性繳納,也可以6個月一次性繳納。

第十六條 物業服務費的支出專案:(1)管理及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2)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維護費用;(3)臨時發電費用;(4)電梯年檢、維保費;(4)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含保潔用品);(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6)辦公費;(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8)員工的公眾責任保險費用;(9)法定稅費;(10)物業管理企業合理利潤。

第五章 合同期限

第十七條 合同期限為兩年,自20xx年 7月 1日起至 20xx年 6月 30日止。合同期滿三個月前,甲方應當作出續聘或選聘的決定,在甲方與續聘或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終止。

第六章 其他事項

第十八條 乙方所委派的工作人員(秩序維護員、保潔員等) 非因本小區原因發生工傷、人身傷害事故以及其他因勞動、勞務關係產生的糾紛,與甲方無關。

第十九條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物業專案因拆遷等原因滅失的;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物業服務合同無法正常履行;

3.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按本合同履行義務的,經業主大會決定解除合同的;

4.二分之一業主不履行本合同的約定,致使物業管理服務無法正常開展,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

第二十條 提前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合同自書面通知送達對方時即行解除,並在十日內辦理交接,在辦理交接期間,乙方應維護本物業小區正常的生活秩序,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支付費用。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 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乙方可要求甲方履行,由此造成的損失,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 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清退,並由乙方按多收費用的3倍標準給予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賠償。

第二十三條 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按時如數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應按每日3‰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 雙方約定下列條件所致的損害,可作為對乙方的免責

1.因不可抗力導致的中斷服務或物業價值的貶損;

2.因小區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損害;

3.因非乙方責任造成的供水、供電、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裝置的障礙和損失。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的效力適用於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全體業主及物業使用人。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有關業主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六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可監督本合同的實施。

第二十七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開縣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潔的物業服務合同 篇14

委託方(開發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住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號碼:

受託方(物業管理服務企業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住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號碼: 企業資質證號: 資質等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甲方將 (物業專案名稱)委託乙方進行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委託物業的基本情況

物業型別: 座落位置: 市 區(縣) 道(路、街) 號

四至:東 南 西 北

佔地面積: 萬平方米 建築面積: 萬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表一、二、三、四。

第二條 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㈠房屋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主體結構(包括基礎、牆體、柱、粱、樓板、屋頂)、樓梯間、電梯間、共用門廳、走廊通道、戶外牆面、 。

㈡房屋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執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下水管道、落水管、電梯、共用照明、樓內消防設施裝置、 。

㈢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自行車棚、停車場、 。

㈣共用綠地、水面、花木、建築小品、 的養護管理。

㈤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及場地、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

㈥車輛行駛與停放秩序的管理服務。

㈦維護公共秩序,包括門崗執勤、巡視、 。

㈧物業管理有關的檔案、資料和業主情況的管理。

㈨乙方應當公示物約服務的內容、標準及收費標準,當業主提出上述委託服務要求時,乙方應當提供.服務,業主應按規定付費。

㈩其它委託事項

第三條 前用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開始,至本物業首次業主會確定物業管理服務企業,並簽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之日終止。

第四條 甲方權利義務

㈠維護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擬定並遵守業主公約;

㈡在銷售商品房時,應當賂購房人明示本合同的內容,並由購房人對本合同的內容和業主公約予以書面確認;

㈢審定乙方提交的物業管理服務方案及管理制度;

㈣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和財務預算及財務報告;

㈤監督並配合乙方管理服務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

㈥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商品房質量保證書的約定,承擔物業保修責任。保修期內出現問題,按以下項處理:

1、負責返修、完善;

2、委託乙方返修、完善,支付全部費用;

㈦當本物業專案的商品房出售建築面積達百分之五十以上時,應當及時告知乙方; ㈧負責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遺留問題:

㈨其他

第五條 乙方權利義務

㈠依照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服務制度,對物業及其環境、秩序進行管理; ㈡依照本合同約定向業主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

㈢建立物業專案的管理檔案;

㈣規業主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勸阻、制止,並向甲方和有關部門報告;

㈤對造成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損失的,代表業主要求責任人停止侵害、恢復原狀。賠償損失;

㈥廠得將物業專案整體轉讓給其他物業管理服務企業管理,但可以將專項服務委託專業公司承擔;

㈦顧責編制物業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並組織實施;

㈧提前將裝飾修房屋的規定書面告知業主,當業主裝飾修房屋時,與其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並負責監督,對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影響公共利益的,進行勸阻制止,責令改正; ㈨負責編制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財務報告;

㈩每 個月向全體業主公佈一次物業管理服務費收支帳目;

(十一)本物業交付使用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負責召集首次業主會會議:

1、出售建築面積達百分之五十以上;人業主入住率達百分之五十以上;

3、首位業主實際入住達二年以上。

(十二)對本物業的共用部位、設施及場地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專案,經甲方和相關業主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十三)本合同終止乙方不再管理本物業時,必須向甲方或業主委員會辦理下列移交事項:

1、物業管理服務費、場地佔用費、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所得收益等餘額和財務賬冊;

2、物業及業主的有關情況資料;

3、物業管理服務用房、場地和屬於業主共同所有的其他財物。

(十四)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治安秩序、制止違法行為。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發生治安案件或者各類災害事故時,應當及時向公安和有關部門報告,並協助做好調查和救助工作。

(十五)接受全體業主的監督;

(十六)接受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

(十七)其他:

第六條 物業管理服務標準

㈠房屋外觀:

㈡裝置執行:

㈢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裝置的維修、養護:

㈣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設施、場地的維修、養護:

㈤環境衛生:

㈥綠化養護:

㈦車輛行駛與停放秩序管理:

㈧公共秩序管理:

㈨急修: 小修:

㈩業主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

(十一)其他:

第七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㈠物業管理服務費

1、竣工驗收合格交付業主使用前所發生的物業管理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2、竣工驗收合格交付業主後的物業管理服務費,住宅房屋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由業主交納;非住宅房屋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由業主交納;配備電梯、消防、二次供水等機電設施的執行、維護、管理費用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由業主交納;

3、甲方與業主約定由甲方承擔物業管理服務費的,由甲方交納。

4、未出售的空置房屋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由甲方交納。

5、業主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6.交納費用時間:

⑴甲方於每 個月的 日前交納;

⑵業主每月 日前交納。

7、甲方或業主逾期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的,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應交物業管理服務費的萬分之 交納滯納金;

㈡車位使用費

車位使用費由車位使用人按下列標準交納:

1、機動車輛:

2、非機動車輛:

㈢代辦服務費

乙方可以接受供水、供電、供熱、供氣、通訊、有線電視、 等有關部門或甲方委託,

提供代辦服務,代辦服務費由委託方收取:

1、甲方與相關部門辦理移交手續前,代辦服務費由甲方交納;

2、甲方與相關部門辦理移交手續後,代辦服務費由委託方交納。

第八條 物業管理服務用房

在物業竣工驗收合格後三十日內,甲方向乙方無償提供並移交不少於本專案總建築面積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四( 平方米建築面積)的物業管理服務用房,乙方負責維修、養護、不得買賣和抵押;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佔用或者改作他用。

第九條 物業及物業管理交接

㈠甲方在竣工驗收合格後交付業主使用前 日內,應與乙方辦理接管驗收手續,委託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裝置等物業,如存在問題,按以下 項處理:

1、負責返修、完善;

2、委託乙方返修、完善,支付全部費用;

㈡在物業竣工驗收合格後六十日內,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檔案和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裝置的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資料;

2.物業竣工驗收資料;

3、共用的設施、裝置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技術資料;

4、物業質量保證檔案和使用說明檔案;

5、物業管理需要的其他資料。

㈢其他:

第十條 違約責任

㈠甲方違反合同第四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㈡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六條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 日內整改,逾期來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㈢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代表業主要求乙方清退;造成業主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業主經濟賠償。

㈣甲乙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㈤其他:

第十一條 質量糾紛的約定

因房屋建築質量、裝置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有資質的鑑定部門的鑑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的約定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十三條 爭議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合同附件

㈠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㈡本合同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末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五條 合同備案

㈠本合同正本連同補充協議及附件共 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㈡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五日內,乙方持本合同到專案所屬的區縣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備案。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七條 合同續約及生效

㈠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本物業的全體業主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㈡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_

㈢本合同經業主簽訂前期物業管理確認書後對其具有約束力。

委託方(開發建設單位): 受託方(物業管理服務企業):

住所: 住所:

業主委員會主任: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表一

物業構成細目

一、房屋建築鋼目

樓號 建築面積(平方米) 結構 總層數 備註

總計:樓 幢 門 個

附表二

二、裝置綱目

專案內容 型號 單位 數量 備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㈠甲方違反合同第四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㈡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六條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 日內整改,逾期來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㈢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代表業主要求乙方清退;造成業主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業主經濟賠償。

㈣甲乙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㈤其他:

第十一條 質量糾紛的約定

因房屋建築質量、裝置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有資質的鑑定部門的鑑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的約定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十三條 爭議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合同附件

㈠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㈡本合同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末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五條 合同備案

㈠本合同正本連同補充協議及附件共 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㈡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五日內,乙方持本合同到專案所屬的區縣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備案。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七條 合同續約及生效

㈠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本物業的全體業主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㈡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_

㈢本合同經業主簽訂前期物業管理確認書後對其具有約束力。

委託方(開發建設單位): 受託方(物業管理服務企業):

住所: 住所:

業主委員會主任: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簡潔的物業服務合同 篇15

甲方: (先生/女士)

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議,共同達成如下合同內容,以供雙方遵守。

一、乙方提供服務

乙方為甲方提供赴美生子諮詢服務及月子安全服務;

乙方對甲方個人隱私執行嚴密的保護措施,一對一服務,杜絕個人資訊洩露;

乙方提供業內領先的7_24小時安全中心值班人員專業的應急諮詢

服務;

乙方協助甲方辦理出國護照、簽證等手續及訂購優惠的國際、國內航線機票;

甲方簽約後獲得乙方提供全方位的服務,服務的內容參見《月子中心 服務細節確認單》(部分套餐或客戶附加要求除外);

甲方在本協議生效後,將同時獲得美國移民、美國房產、美國留學、特色旅遊的 諮詢服務;

甲方在本協議生效後,將享有“寶貝家百企聯盟”會籍資格,並享有會員的一切 權益;

乙方將在國家法律允許範圍內,協助甲方申請相關優惠政策。

二、合同生效及付款、退款:

1、甲方選擇的服務套餐預算級別為:( )套餐 寶貝家鑽石定製型套餐: $500,000起寶貝家貴賓尊享套餐: $300,000起套餐預算明細見乙方公開發布的《套餐資費預算》及《月子中心服務細節確認單》。本合同金額以雙方最終確認,甲方所有應在國內實際支付的金額為準。

2、 乙方有權在不同時期根據運營成本和市場的情況對套餐價格作出調整。所有的套餐價格均以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時的價格為準。

3、 付款:

首付款及餘款(全部國內支付):

3.1、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應支付簽約首付款,即本合同所選套餐預算金額的( )% 計( )元。

3.2、在乙方交付往返機票及全部出國手續之日,甲方應支付餘款計( )元。

3.3、甲方所有付款,以乙方公司蓋有財務收款專用章的票據為唯一憑證。

4、 合同終止 :

4.1、甲方於預產期前60天以上在中國生產或流產的(需提供區級以上醫院住院證明及賬單原件)的;

4.2、甲方被海關原機遣返(需提供搭機證明)的;

4.3、甲方因簽證拒籤原因(需提供拒籤後的護照原件)的;

4.4、本章節下條(第4.5條)所列不可抗力,而無法履行約定的。以上原因乙方退還甲方預繳的定金及相關付款(已發生的簽證費、POS機手續費等除外)同時本合同即告終止,相關錢款的退還在經甲乙雙方書面退款要求並核實後,10個工作日內退還。

4.5、不可抗力的因素。本合同生效後,發生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預防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國家政策改變等,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是否繼續履行或終止的問題,因不可抗力合同終止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4.6、醫院和醫生

乙方不提供醫療服務。甲方享有充分的自由選擇醫院、醫生為其提供醫療務的權利,甲方應通過和正規的美國醫院簽署合同來保障自身權益,乙方不對甲方和醫院、醫生之間可能產生的糾紛或事故承擔任何責任,但將努力協助甲方解決或有糾紛或事故,期間產生的額外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應甲方要求,乙方可以根據過往的經驗為甲方提供必要的醫療服務資訊查詢。

三、合同確認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持壹份,自合同各方代表簽字蓋章並甲方支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2、雙方在簽署或執行本合同中的所有分歧,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本合同簽署地人民法院裁決。但該等行為並不影響非訴爭事項的履行。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年月 日 日期:

簡潔的物業服務合同 篇16

甲方(用人單位):

名稱: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絡電話:

經濟型別: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職工):

姓名: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從20x年1月1日起至20x年12月31日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為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書或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三、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小時,每週工作天,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為週期,總工時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工資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種形式執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元/月;試用期滿工資元/月(元/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四)甲方每月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每(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並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祕密,並作如下約定:

八、本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9、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並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按第6項解除本合同並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後,甲乙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十、本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並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十一、違約情形及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二)乙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十二、調解與仲裁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效,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牴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檔案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

2、

3、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20x年x月x日20x年x月x日

鑑證機構(蓋章):

鑑證人:

鑑證日期:20x年x月x日

簡潔的物業服務合同 篇17

甲方:

乙方: ;

法定代表人: ;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聘請乙方為(物業名稱)提供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

物業型別 ;

坐落位臵 ;

建築面積 。

第二章 服務內容與質量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一)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水、汙水管道的疏通;

(二)提供場地,配合甲方安裝中央空調外機;

(三)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範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四)配合乙方水電安裝、化糞池抽排等相關事宜;

(五)負責解決地下室以上樓層漏水,不能影響甲方正常經營。

第三章 服務費用

甲方按每半年 元向乙方交納。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一)協助乙方作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管理工作;

(二)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遺留問題;

(三)按照乙方要求,預留相關水電管網檢修入口;

(四)按照雙方約定,及時向乙方交納物業管理費用。

二、 乙方權利義務

(一)根據甲方的授權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在本物業區域內提供上述物業管理服務;

(二)向甲方收取物業服務費;

第五章 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衝突的,以本合同為準。

(三)如因地下室以上樓層漏水導致甲方不能正常經營,乙方應賠償甲方相應的損失。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潔的物業服務合同 篇18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巴什庫勒克小區委託乙方實施物業服務,訂立本合同:

一、物業基本情況、物業類形:居民住宅。坐落位置:伊寧市解放西路。佔地面積:17940平方米,建築面積:3900平方米。

二、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

2、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暖氣幹線,樓內消防設施裝置。

3、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井、自行車棚、停車場地。

4、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和管理。

5、公用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漕運。

6、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7、維護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

8、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9、組織開展社群文化娛樂活動。

三、負責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

2、代收電費、車輛、澡堂的承包租金。

3、裝修垃圾清運費。

4、其它有償服務的費用。

四、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為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責任。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和報司法公安部門處罰等措施。

五、委託管理期限為一年,自20xx年8月1日起至20xx年7月31日止。

六、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義務:

1、負責制定業主公約,要求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4、檢查監督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年度計劃,預算及決算;

5、在本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提供車場2個,澡堂1個,其租金收入歸於全體業主,經業主大會審議後再確定使用方向。

6、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提供物業服務辦公室1間,清潔工更衣室1間,放工具雜物1間,無償使用但產權屬甲方。

7、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在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用時,負責催交或以其他方式解決。

8、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起,向乙方移交。

9、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的問題。

10、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及宣傳教育和文化活動。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律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4、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裝置,綠化等的年月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

乙方組織實施。

5、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6、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7、每年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專案,須與甲方協商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9、在合同期內慚方為改善服務條件進行的投入施設、裝置,如合同期滿後,更換物業服務公司時,甲方應予以行當作價給予補償。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經營性場所,管理用房及全部檔案資料。

七、物業管理服務質量及服務費用:

1、乙方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活寶是,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普通住宅物業三檔服務內容及標準》實施服務專案(另附三檔服務內容及標準)。

2、物業綜合服務費和電費每兩個月收取一次,具體要求如下:

1)本物業管理的綜合服務費,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0.33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 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綜合管理費,視情節輕重,乙方有權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請民事情訴訟,並追繳每日5‰的滯納金。

3)車位使用費,由業委會按照州發改委有關規定收費標準,由承租人執行。

4)其它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有償服務專案,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自行支付其費用。

八、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合同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2、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未能達到制定的服務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3、甲、乙雙方無法律依據提前終止合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2萬元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九、附則: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2、本合同的附件均為有效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

5、本合同期滿,合同延期終止與否或續訂合同,應在合同期滿30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雙方均未提出書面意見的,視本合同自行延續有效。

6、本合同自20xx年8月1日開始實施,經業主代表大會視物業服務情況表決通過後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